【大唐建投怀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怀安500kV汇集站及蔚县电厂升压站间隔扩建工程】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上海普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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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80

(物资公司)大唐蔚县电厂 500 千伏间隔扩

建工程 500kV 电力电缆及其附属设备

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 年 5 月

1

目 录

第一卷 商务文件.....................................................................9

1.12 踏勘现场 .................................................................33

2

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6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 ....................................................................74

9 质保期服务 ....................................................................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81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 ....................................................................87

9 质保期服务 ....................................................................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 .................................................................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附图.........................................................................102

5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106

6

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物资公司)大唐蔚县电厂 500 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500kV 电

力电缆及其附属设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建投怀安

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500kV 电力电缆及其附属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80

2.2 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

2.3 建设规模:500kV

2.4 建设工期:2026 年 7 月至 8 月

2.5 设备名称:500kV 电力电缆及其附属设备

2.6 数 量:1680 米,以实际订单为准

2.7 技术规格:ZC-YJLW03-Z-290/500kV-1X1600mm²

2.8 招标范围:500kV 电力电缆及附属设备:ZC-YJLW03-Z-290/500kV-

1X1600,1680 米;户外 500kV 充油式电缆终端,3 套;户外 500kV GIS 全干式

电缆终端,

3 套;三相接地保护箱(户外),1 套;三相直接接地箱(户外),1

套;

;连接法兰绝缘保护器,

3 套;ZC-YJY-8.7/10-1X500,680 米;三相电缆卡

具,

30 套;单相电缆卡具,600 套;电缆金属套接地监测装置,1 套;电缆光

纤测温监测系统,

1 套。

2.9 交货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大唐蔚县电厂 500 千伏间隔扩建工程工程现

场车板交货

2.10 交 货 期:2026 年 7 月 30 日之前全部到货

2.11 其 他:无

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3.2.1.1 检测报告: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 500kV 陆上电力电缆及附件预鉴

定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报告;如果本次投标人提供的电缆和电缆终端未进行过配

套的预鉴定试验,则应补充提供配套的预鉴定扩展试验报告。

3.2.1.2 生产许可证: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 1

500kV 及以上电缆供货业绩,并提供业绩的证明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10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

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

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

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5 月 06

日至

2026 年 06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5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11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标 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 A1 座

邮编:

100040

联系人:秦波涛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

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1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如有,根据情况填写。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需随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扫描件。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

A

10 层

送达邮编:

100040

送达联系人:秦波涛、单经理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

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

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

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

均有约束力。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

,要求中标单位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

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

内足额缴纳。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

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

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

3)因招标人原因

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3 年(2023 年至 2025 年),如 2025 年

报表未出,提供

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

,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

2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1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2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3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存在四项全部一致情形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4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5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6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以上示例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

以上示例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7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8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9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0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

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2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33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35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36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38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评标价进行评分。其中,评标价评分按

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

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500kV 电力电缆及附属

设备

50%

10%

40%

39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和投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

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

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3 分。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含)-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3000 万元 ,得 25 分;

2000 万元≤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3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19 分;

其余得 17 分。

2.2 发明专利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

。未

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

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

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同

一个项目获奖以最高级别获奖得分记入,不重复

计分。

40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

得 17 分;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年度盈利指该会

计年度的净利润>0,年度不盈利指该会计年度的

净利润≤0。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 2 ,得 15 分;

1.7 ≤流动比率< 2 ,得 14 分;

1.3 ≤流动比率< 1.7 ,得 13 分;

1 ≤流动比率< 1.3 ,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

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1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文件质量及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2.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

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5 分,扣至 2 分为止。

2

业绩

20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0 分,每增加 1 个

有效业绩加

1 分,最高不超过 20 分。

3

加工设备

10

生产线设备先进分为好、较好、一般三档,好

9<得分≤10

分,较好得

8<得分≤9 分;一般 7≤得分≤8 分

4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35

4.1

导体运行最高温度(

40°C)

10

电缆长期正常运行时导体最高温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8 分,优于得 10 分。

4.2 导体截面

1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8 分,优于得 10 分,

4.3 导体直流电阻

8

按照投标人填写的参数由低到高排序,排名第一得

8 分,

最后一名得

5 分,中间按照插值法计算得分。

4.4 主绝缘材料厚度

7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6 分,优于得 7 分

5

关键部件及材质

15

5.1

电缆终端的结构和材质

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4 分,每优于一项加 0.5 分,最高得

5 分

5.2

电缆半导体层的厚度和材料

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4 分,每优于一项加 0.5 分,最高得

5 分

5.3

电缆外护套的结构和材质

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4 分,每优于一项加 0.5 分,最高得

5 分

6

设备交货期及保证措施

10

6.1 供货保障措施

3

保障措施合理、可操作。好得

3 分、较好得 2.5 分,一般

2 分。

6.2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2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1.5 分,优于得 2 分。

6.3

供货范围及交货期

3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5 分,优于得 3 分。

6.4 技术资料

2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 分,每缺少一项减 0.5 分,最低得 0

分。

7

服务保障

5

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情况;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及服务响应时间。好得

5 分、较好得 4 分、一般得 3 分。

总计

100

2.2.2(3)价格评分标准

42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43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4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45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6

买方合同编号:

卖方合同编号: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示例:广东大唐惠州博罗燃气热电联

产)项目(示例:220kV 电力电缆及附

属设备)采购合同

方:

方:

合同签订

地:

(填写买方所在地)

I

目 录

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买 方:

卖 方:

声 明

1. 卖方确认并知悉,本合同项下货物用于最终用户

(示例:大唐惠州热电

有限责任公司)(示例:博罗燃气热电联产)项目

2. 卖方已对合同文件清单中所列的合同文件以及构成本合同的价格和执行

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条件、资料、信息有了充分的了解和认可。

3. 卖方已认真考虑了所有影响履行本合同义务和责任的全部风险,任何文

件资料或信息的正确性、完整性均由卖方自行负责。

4. 卖方已取得了对本合同可能产生影响或作用的风险、意外事件和其他情

况的全部必要资料。在本合同执行期间,除不可抗力外,卖方对于可预见到的外

界障碍、自然条件和所有的困难有充分的认识,无论卖方是否有其经历和经验,

对于可预见而卖方未预见到的上述困难和费用,卖方均应承担其全部职责和费

用。

5. 卖方已经充分了解并认可一旦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

同约定将会给买方和最终用户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损失、机组停运损失、停运发电量损失、重新安装损失(包括拆除和安装)、检测费用损失、另行采购差价损失和采购费用损失、运营维护损失、处理货物质量问题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仲裁费、差旅费等)等,承诺将认真、严格履行本合同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6. 除合同约定允许外购、外协等分包的情况外,卖方不得进行任何转包、

分包行为,不得将合同产品委托其他第三方进行贴牌代工,否则视为卖方根本违约。本合同中电缆本体不允许转包、分包,电缆附件允许外购。

7. 本合同货物允许多个生产基地。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变更生产

基地、不得异地生产、不得外协场地生产、不得委托第三方场地生产。

生产基地: 生产基地地址: (应一一列出)。本合同由 (以下简称“买方”)和 (以下简称

“卖方”)根据前述声明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买方、卖

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 1 条 本协议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相应

术语的含义相同。

2

第 2 条 签订本合同所形成的与本合同内容有关并经买卖双方签字确认的采

购合同、采购订货单、协议、附件、纪要等均属于本合同相互补充和说明的一部

分,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前后文件有不一致的地

方,以时间发生在后的为准;图纸和文字发生矛盾时,以文字说明为准。

第 3 条 合同价格

3.1 本合同暂定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此合

同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为 13%,其中合同不含税价为¥ ,税额为¥ ),若在合同相应批次物资到货结算时,国家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双方约定合同货物的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增值税部分依据调整后的税率进行相应调整。

第 4 条 保证4.1 卖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供应合同货物、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承担质量保

证责任。

4.2 买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第 5 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

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即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正本[ ]份,副本[ ]份;买方执正本[ ]份,副本[ ]份;卖方执正本[ ]份,副本[ ]份。

3

签字页

买方

卖方

单位名称:(合同章)

单位名称:(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

纳税人登记号:

合同签订联系人:

合同签订联系人:

合同签订人电话:

合同签订人电话:

合同执行联系人:

合同执行联系人:

合同执行人电话:

合同执行人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4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 1 条 定义

1.1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货物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2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货物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3 最终用户:指使用合同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

定的承继者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4 合同货物:指卖方根据合同所需的电缆及电缆附件。1.5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

最终用户根据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6 转包:指卖方将本合同项下全部供货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生

产、加工、检验、试验、交付等)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将合同义务肢解后分别转让给多个第三方的行为。同时,名为分包、委托加工、外购、合作、联名、代工(贴牌)、挂靠等,实质由第三方主导生产,均视同转包。

1.7 分包:指卖方将本合同项下部分生产或服务义务交由第三方完成的行

为,主体/关键工作禁止分包。

1.8 主体/关键工作:指直接影响电缆电气性能及其他核心生产环节,包括

但不限于:(1)导体绞制(2)绝缘层挤包与交联(3)内、外半导电层与绝缘层三层共挤(4)成缆及绕包(或金属屏蔽)(5)成品耐压试验、局部放电试验。

1.9 技术资料:指与合同货物相关的设计、制造、监理、检验、安装、调

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技术指导和运行维护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电子版文档等)。

1.10 技术服务:指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货物的设计、设备监理、检验、

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试验、运行、检修有关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1 设备监理: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买方委托的设备监理单

位对卖方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进行的质量监督。

1.12 设备监理代表:指由买方委托的设备监理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

设备监理的人员。

1.13 现场:指将要进行合同货物安装和运行的地点。1.14 到货签收:指合同货物在施工场地车面上交付给买方时,买方或最终

用户对卖方交付的包装好的合同货物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

1.15 到货验收:指合同货物到达现场后,由最终用户组织买方与卖方,依

据卖方提供的装箱清单,对外观、质量、数量及质量证书进行逐一盘点及检查。

1.16 抽样送检:指合同货物到达现场后,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第三方及最终

用户对本次所订货电缆进行抽检,并送至第三方检测中心进行检验。

1.17 “潜在缺陷”:指本合同所约定的“潜在缺陷”并非《中华人民共和

5

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所称“缺陷”。本合同所指潜在缺陷,是指合同货物、设备在正常运行工况下,按要求进行操作和维护时,在设备寿命期出现的、由设计、材料和制造工艺等引起的潜在性缺陷,而非正常的老化、磨损。如果合同货物、设备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所称“缺陷”,卖方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依约应当承担的责任互不冲突,卖方须依约或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18 “直接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费用:(1)替换和/或修理的合同货物和材料的费用;(2)参与替换和/或修理的卖方技术人员的费用;(3)参加替换和/或修理的买方和最终用户人员的费用;(4)替换和/或修理的合同货物和材料所需吊装机械及吊装工具的费用;(5)替换和/或修理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的费用;(6)替换和/或修理所使用的材料和除燃料外的消耗品的费用;(7)所更换和/或修理的合同货物和材料运离/运抵现场的所有运输和保险

费用。

1.19 “物资寿命期”或简称“寿命期”:电缆寿命期: 年、电缆附件寿

命期: 年,自最后一批合同设备试运行完成之日开始计算。

1.20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货物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货物适

当、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货物故障的期限。

1.21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货物维护服

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货物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22 书面形式:

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3 采购订货单:是指买方对卖方生产加工的材料、设备进行生产安排的

通知单,通知单可注明合同货物的名称、批次、型号规格、单位、数量、质量、设备原材料采购情况及设备开始生产时间和完成时间等。买方可根据《采购订货单》来确定合同货物进场时间并及时安排货物的接收、验收等一系列工作。

第 2 条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一:供货范围

第 3 条 合同价格及支付条件

3.1 合同价格及货币等内容详见合同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第三条。3.2 调价机制:。3.3 买卖双方按实际到货据实结算,实际到货量应与采购订货单一致。3.4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

货物的税费、保险费、包装费、运费、杂费、合同货物(电缆及电缆附件)所需进口配套设备的进口环节的相关费用和验收费用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6

3.5 付款3.5.1 买卖双方按实际到货结算,实际到货量应与买卖双方按实际到货结

算,实际到货量应与采购订货单一致。

3.5.2 履约保证金3.5.2.1 本合同生效 30 天内,卖方须向买方提供金额为合同金额 10%的履

约保证金,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方式为电汇或者卖方银行(保函开具银行为 6 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即中行、工行、交行、农行、邮储、建设银行,或者 9 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即招商、浦发、兴业、民生、光大、中信、平安、华夏、浙商银行)开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

3.5.2.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最后一批货物到货签收证明文件签署日期 1 个

月内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则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

3.5.2.3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并给买方造成损失,那么履约保证金将作

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支付给买方。

3.5.3 采购合同付款买方定期向卖方支付合同项下货款,付款方式:1:3:5.5:0.5,支付方式:

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3.5.3.1 预付款卖方提交下列单据,买方审核无误后 30 天内向卖方支付该合同(或采购订

货单)项下货物金额的 10%。

(1)金额为订单货物价格 10%的财务收据。(2)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

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5.3.2 投料款:每批采购订货单所需主要原材料(铜或铝)运抵卖方工厂后,卖方向买方

提交下列单据,买方审核无误后 30 天内向卖方支付该采购订货单项下货物金额的 30%。

(1)由买方委托的设备监理单位出具的该批采购订货单生产证明或设备

(部件)放行证明单;

(2)金额为该批采购订货单货物总价 30%的财务收据。3.5.3.3 到货款卖方将货物运指定交货地点,经买方到货验收合格后,向买方提交下列单

据,买方审核无误后 30 天内向卖方支付该采购订货单项下货物金额的 55%。如卖方已提交下列单据,买方尚未支付预付款、投料款的,则按本条款要求支付卖方 95%货款。

(1)由买方或最终用户签署的到货签收证明文件;(2)到货验收单;(3)设备(部件)放行证明单;(4)与货物实际运输轨迹一致的运输车辆行车轨迹证明材料;(5)金额为实际到货总价 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正本。3.5.3.4 质保金卖方将货物运指定交货地点,经买方到货验收合格后,向买方提交下列单

据,买方审核无误后 30 天内向卖方支付该采购订货单项下货物金额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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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际到货总价 5%的 1 年期质量保函(保函开具银行为 6 家国有大型

商业银行即中行、工行、交行、农行、邮储、建设银行,或者 9 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即招商、浦发、兴业、民生、光大、中信、平安、华夏、浙商银行)

货物质量保证期结束,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卖方向买方提交最终用户签

字确认的《质保金支付通知书》,买方审核无误后,在 30 日内配合完成质量保函的释放手续。

3.5.3.5 上述 3.5.3.1-3.5.3.4 条款项下约定的开具发票或收据为买方付

款条件之一,因此,卖方应严格按照约定向买方开具发票或收据,如卖方未按照约定向买方开具相应发票或收据的,买方有权拒绝向卖方付款,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第 4 条 禁止转包、限制分包

4.1 生产基地4.1.1 本合同项下货物允许在多个生产基地生产,但所有生产基地须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

(1)生产基地须在卖方投标文件中已明确列明并报备,且经买方书面同

意;

(2)卖方如需新增或变更生产基地(包括但不限于原基地停产、搬迁、扩

产或新增地址),须提前向买方提交书面报备材料(包括基地资质、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体系等),经买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启用;

(3)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在任何未经报备及批准的生产基地生产

本合同货物,否则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追究卖方违约责任。

4.1.2 除本合同另有书面特别约定外,卖方必须以自有设备、自有技术、

自有劳力,在本合同约定的生产基地完成本合同货物的全部加工、生产、组装、检测、试验。

4.2 禁止与限制性要求4.2.1 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变更生产基地、不得异地生产、不得

外协场地生产、不得委托第三方场地生产,否则视为卖方根本违约。

4.2.2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实际生产、供货情况变化需变更生产基地、外

购等分包范围的,必须事先经过买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卖方根本违约。

4.2.3 买方对外购外协分包商的审核与确认,不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

任何责任,不增加买方任何责任。卖方对全部货物的质量、安全、交付、售后承担无条件的全部责任与连带责任。

第 5 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详见附件九:技术协议

第 6 条 交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6.1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8

6.2 交货时间:买方向卖方发出书面《采购订货单》(格式见附件二),卖方在收到《采

购订货单》后,在 2 日内及时填报确认,并将《采购订货单》连同《电缆排产计划表》(格式见附件二)回传至买方,拒不提供的,买方有权扣除本批货物总价的 1%作为处罚。如影响交货,导致逾期交货的,同时按照本合同 12.1 条款的约定承担逾期交货违约责任。6.3 交货地点:(示例:博罗燃气热电联产)项目现场。

第 7 条 监造及检验

7.1 买方全过程抽检权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监理/监检机构,对电缆制造全过程实施监造、

飞行检查、原材料溯源、生产记录核查、工序见证。卖方须免费提供办公场所、资料、人员配合,不得拒绝、阻挠、隐瞒、造假。

买方委托监造后,合同货物应检查合格后并由设备监理单位出具设备放行

单后方能出厂。每个出厂的包装件上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质量管理按照《中国大唐集团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设备监理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买方有权在电缆生产过程中、到货时、安装前、安装后、调试运行期进行

抽检、全检或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由卖方承担,并按违约处理。

7.2 本合同采购的所有电缆及电缆附件在制造、处理、验收及检验过程

中,买方和最终用户有质量监督控制和见证的权利,卖方不得拒绝。

7.3 卖方应向监理方和驻厂代表提供合同货物的设计、制造和质量检验等

的管理控制程序,同时应接受监造方和驻厂代表的监督;并应认真配合监造方和驻厂代表对有关制造过程和检验记录的抽查。卖方应向监造方和驻厂代表提供厂内办公地点和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便利。关于监造配合的详细内容见附件七:电线电缆监理、验收、催交配合要求

7.4 货物发货本合同货物发货必须使用买卖双方共同确认的固定格式《发货单》(详见

附件八)及专用印鉴(详见附件八)。卖方如需变更,必须提前 15 日书面说明原因、新样式并经买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使用非约定单据与印鉴的,直接认定为非自行生产违约,按本合同第 13 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5 到货签收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面上将合同货物交付

给买方。买方或最终用户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货物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货物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7.6 到货验收 外观验收和数量验收以附件五《到货验收单》为准,《到货验收单》仅为

对货物的外观、数量进行验收,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外观、数量或其他问题,以现场发现的问题为准。

7.7 抽样送检7.7.1 电缆发货前,买方或其授权人有权在任何时间、针对任意批次或型

9

号的电缆进行抽样送至第三方检测中心进行检验,检测结果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即使检测报告结论为合格,若在后续施工过程中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仍以实际发现的问题为准,卖方应承担相应质量责任。当货物经检测或施工中发现的问题被认定为不合格时,卖方应当在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立即重新生产合格货物并自行运抵原交货地点,同时将不合格货物自行运走,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费、运输费、装卸费、仓储费、重新生产及交付所涉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直至全部交付货物经买方确认合格为止。

买方在抽样前 5 天内通知最终用户和卖方,对到货电缆进行抽样检测,若

卖方不能参与抽样工作,则视为接受抽样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可作为买方与卖方结算和考核依据。

7.7.2 电缆抽检原则:(1)采购合同中电力电缆按每个型号抽检 1 个样品;(2)采购合同中电气装备电线电缆按照控制电缆、计算机电缆、光伏专用

电缆、补偿电缆 4 个类型,每个类型抽检 1 个样品。

7.7.3 抽样检测相关费用按以下比例由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向

卖方收取:(根据项目类型选择)

(1)机组容量在 2X300MW 以上的火电项目及能化项目:采购订货单金额

的 2.5%;

(2)风电、水电及其他项目:采购订货单金额的 2.8%。7.8 相关质检部门强制监督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 8 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8.1 包装标准按《JB/T 8137-2013 电线电缆交货盘》执行,包装物由卖方

供应,除纯铁盘由卖方自行回收外其他包装物不回收。

8.2 电缆护套及电缆盘需打印“大唐专用”标识。8.3 卖方保证所供电缆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管理及证书标识标注,应始终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规定。卖方应确保在产品本体、包装或说明书上规范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因卖方违反上述规定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4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对包装标准制定并实施了新的标准,则包

装标准按照新标准执行。

第 9 条 质量保证期

9.1 本合同项下货物质量保证期为到货现场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或全部到货

后 18 个月,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在质保期内货物因质量原因损坏更换,质保期则从更换之日重新算起。质保期外,卖方应能及时为买方提供优质优惠服务。

9.2 在从电缆及电缆附件运至交货地点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

止,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买方及最终用户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或几种方式,卖方应按照买方的选择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10

(1)修理卖方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进行修理,以使其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由卖

方承担。除非买方及最终用户同意,修理工作应在 30 天内(含本数)完成。

(2)更换卖方以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替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费用由卖方承担。除

非买方及最终用户同意,更换应在 30 天内(含本数)完成。

(3)退货买方须按照最终用户要求,将不符合约定的合同货物退还卖方,卖方负责

将被退还的货物运出安装现场。在此种情况下,卖方应退还已收取的该货物的货款并承担买方和最终用户支出的安装、拆卸、运输、保险及购买替代品的差价等费用。

(4)让步接收在最终用户、卖方和买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作让步接收处理。(5)赔偿损失卖方赔偿买方和最终用户因采取上述措施所发生的损失。9.3 卖方应保证电缆及电缆附件在其寿命期内运行良好,卖方承诺合同货

物的寿命不少于合同约定以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年限。

9.4 电缆及电缆附件在寿命周期内,发生故障且未查明原因的情况下,最

终用户如果需要卖方提供技术支持,卖方保证做到全力配合最终用户恢复运行并查明故障原因。如果是卖方产品存在潜在缺陷,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是最终用户自身原因,则最终用户承担卖方适当的技术服务费。

9.5 货物寿命期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期届满不能视为卖方对货物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卖方应继

续承担货物寿命期内潜在缺陷的质量保证责任。对于货物寿命期内出现潜在缺陷的电缆,卖方应免费予以及时修理或更换。

在货物寿命期内,卖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货物存在潜在缺陷或原理性故障

后,应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及最终用户,并且免费予以及时弥补或校正。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 10 条 货物的所有权

10.1 自合同货物发至买方指定地点并签收完毕时转移。10.2 货物运抵现场并经买方签收后 30 日内,若电缆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

件,买方有权要求退货:

(1)原包装、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盘具及配件齐全、无缺失、无污

损;

(2)电缆本体及两端未进行任何裁剪、剥皮、压接、敷设等施工操作;(3)电缆未受力、未受潮、未进液,无施工痕迹、无破损;(4)未进行任何电气性能测试。买方行使退货权时,应书面通知卖方。退货所产生的物流运输费用由最终

用户承担。除前述运输费用外,卖方应在收到退货通知后 10 日内将已收取的对应货款全额返还给买方。

第 11 条 安装与调试

11

卖方协助买方进行安装与调试。卖方在收到买方的安装与调试通知后,应在 3 日内派人至项目现场协助买

方进行安装与调试。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 12 条 合同暂停、解除及解除后的救济

12.1 项目停缓建项目发生停缓建或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暂停或取消的:12.1.1 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暂停履行本合同。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无条

件立即暂停一切有关合同执行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防止损失的扩大。

12.1.2 买方行使此种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并有权索回已支付给卖方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2.1.3 如果项目确定取消,买方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卖方

收到该通知后,应采取必要措施立即终止一切有关合同执行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

12.1.4 买方如因项目停缓建等原因迟延支付卖方合同价款,卖方不得追究

买方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12.1.5 卖方因发生停、缓建产生的损失只限于直接损失,不包括卖方的预

期收益。卖方在收到买方要求暂停履行本合同书面通知后 7 日内应向买方如实提供卖方合同已经履行部分的情况、以及直接损失明细和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对于卖方因暂停履行合同造成的直接损失买方不予赔偿。如卖方收到买方停、缓建通知后继续推进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备料、加工制造、交付货物等造成自身损失的扩大,对于损失扩大的部分,买方不予赔偿。

12.2 合同暂停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

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这种暂停,买方无需另行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并有权索回已支付给卖方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2.3 合同解除双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1)、(2)、(3)、

(4)、(5)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7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交货要求进行排产

的;

12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

物;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4)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解除合

同;

(5)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12.4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

知之日起三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

方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

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合同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

年度预计采购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在收到支付违约金的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

函项下的款项。

第 13 条 违约责任

13.1 转包、分包等违约13.1.1 买方发现卖方存在转包、违规分包、违规委托加工、违规外购、虚假自产业绩、异地违规生产、擅自变更生产基地等非自行生产情形的,均构成根本违约,买方有权不经催告,直接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1)卖方应在 30 日内免费更换为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承担更换、拆卸、运输、返工、工期延误等全部费用与损失。(2)买方有权将不符合约定的货物全部或部分退货,卖方负责在 15 日内清运出场,并全额退还该部分货物已收货款,同时赔偿买方工期损失、重新采购差价等全部损失。未退货的部分的质保期从发现违约之日起重新计算,按照第9.1 条约定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3)买方有权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通知到达卖方时合同立即解除。卖方应在 10 日内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全部损失。(4)卖方应按采购合同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3

上述条款中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声明第 5 条”中给买方和最终用户造成的损失。13.1.2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 3 日内提供:生产记录、原材料采购凭证、质检报告、工时记录、生产视频、监造记录等自证材料。逾期不能提供或资料不实的,直接认定卖方为非自行生产,构成上述根本违约。

13.2 交货进度违约如果不是由于买方原因或买方要求推迟交货而卖方未能按本合同 5.2 款规

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卖方应按照下列比例向买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迟交 1-4 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 0.5%;迟交 5-8 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 1%;迟交 9 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 1.5%;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迟交超过 4 周以上时,买方有权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13.3 质量违约13.3.1 退货、解除合同选择权本合同供货范围所涉货物均应符合本合同技术协议的要求,经质量验收发

现不符合要求的做退货处理并重新生产或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

买方对选择退货或者解除合同有选择权。双方一致确认,质量不符合合同

约定为卖方根本违约行为,买方选择要求卖方退货并重新生产,不影响买方要求卖方承担赔偿损失的权利。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声明第 5 条”中给买方和最终用户造成的损失。

13.3.2 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买方有权要求

卖方承担继续履行、延长或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13.3.3 买方或最终用户对合同货物进行抽检后,发现合同货物不符合合同

要求,卖方未能在买方或最终用户限定的时间内通过整改使其符合合同要求,或者买方或最终用户扩大范围抽检的结果表明合同货物仍不符合要求的,买方或最终用户有权要求卖方更换此货物或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

13.3.4 买方及最终用户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外观、数量或其他问题,对没有

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或质量标准的货物,买方或最终用户有权拒绝接收上述物资;如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最终用户做出让步接收,应满足如下要求:

(1)采购的货物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或质量标准,但可以满足使

用要求。其不符合的项目和指标物资的性能、寿命、安全性、可靠性、互换性及正常运转使用无实质性不良影响。

(2)对于最终用户以及卖方同意让步接收的物资进行质量风险、安全风险

以及费用补偿评估,并形成报告(必要时可请专家参加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或委托权威的专业机构出具相关评估报告),最终将报告结果和约定形成书面协议,由卖方和最终用户共同签署。

对于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或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等物资,经最

终用户让步接收的,卖方应按本合同声明第 5 条的约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3.4 数量违约

14

若买方和最终用户发现卖方按照买方采购排产确认单每批次所供电缆中,

有跳米或缩米标(电缆实际打印米标不足单位米标要求)的行为,应立即通知卖方派人员 3 日内赴现场进行处理。如发现短缺电缆的,按照其中缺少米数最多一盘计算短缺总数量,即此批次到货其他电缆盘视同均缺少相同米数。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保证 8 小时内作出答复,并在接到买方通知 7 日内按照缺少米数更换或补发短缺电缆,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在此承诺,如果发生上述实际供货数量低于约定数量,卖方自愿按照短缺货物数量对应的价值的 5 倍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在结算货款时扣除该批次缺少电缆数量的金额。由此造成的延误工期等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13.5 卖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卖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13.6 关于买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作如下约定:13.6.1 如卖方为中小型企业,订立本合同时,卖方应当主动告知买方其属

于中小企业,该种情况下,买方逾期付款利息的利率按照合同订立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如订立本合同时,卖方未主动告知买方其属于中小企业,逾期付款利息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13.6.2 如卖方为大型企业,逾期付款利息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

类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13.6.3 关于大中小型企业的划型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3.7 当买方的给付不足以支付全部债务时,抵充顺序如下:第一,主债

务;第二,利息或违约金;第三,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13.8 如卖方对本合同“第 13 条违约责任”提出的索赔有异议,应在收到

买方或最终用户索赔通知后的 7 日内(含本数)书面提出,否则视为承认买方或最终用户的索赔请求。如果卖方未对买方或最终用户的索赔提出异议或卖方的异议不成立,卖方应按买方或最终用户要求进行修理、更换,并赔偿买方或最终用户的损失。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 14 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国家法律法规调整,遭受不可预见、无法避免的水灾、火

灾、地震、海啸、雷击、战争、禁运、骚乱等情形,以致发生履约延迟事件或者无法履行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将遭受不可抗力的情况以适当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应于不可抗力消除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书面证明文件。发生不可抗力事项的,双方协商处理合同履行事宜。

第 15 条 通知和送达

15.1 双方在主体信息中确认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文件的送达以及发生纠纷时法律文书的送达,包括但不限于仲裁程序、仲裁后执行程序,或者民事诉讼程序一审、二审、重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15

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需要变更时,应当通过书面方

式通知对方新的有效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未通知视为未变更。

如仲裁或诉讼期间,任一方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变

更,该方应及时书面告知受理仲裁机构或受诉法院变更后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如果提供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不确切,或不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导致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受理仲裁机构或受诉法院将仲裁文书或诉讼文书邮寄至通讯地址即视为有效送达。

15.2 本合同项下双方作出的各项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发送至本合同

主体信息中所载通讯地址、电子邮箱。

通知的有效方式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电子邮件。不包括

手机短信、微信及其他非上述约定的有效方式。

15.3 任何文件、通讯、通知及上述法律文书,只要按照本合同主体信息中

所载通讯地址或邮箱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15.3.1 如果以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形式发出,在

信件发出后第三个工作日或实际送达相关地址(以时间较前者为准)时视为送达;

15.3.2 如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在确定发出送时视为送达;15.3.3 如果以专人送达,收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收件人拒收的,送达

人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文书留置,亦视为送达。

第 16 条 知识产权

16.1 卖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向买方销售的合同货物、提供的任何资料、技

术、服务等所涉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属于卖方合法所有或具有合法使用权,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

16.2 卖方保证买方及/或最终用户在使用或者二次销售过程中不会侵犯任

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提出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非法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指控。如有第三方就卖方提供的货物、资料、技术、服务等向买方及/或最终用户提出任何投诉、索赔、诉讼或者其他任何权利诉求,则卖方应立即出面解决,且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赔偿全部由卖方承担,与买方及最终用户无关,买方及最终用户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16.3 如有第三方就卖方提供的货物、资料、技术、服务等向买方提出任何

投诉、索赔、诉讼或者其他任何权利诉求,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买方及/或最终用户必须作为主体参与处理的,则买方及/或最终用户与第三方签署的和解书或调解书,有权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裁判文书中,如有涉及对第三方的赔偿及/或补偿责任,均由卖方承担。买方及/或最终用户在上述法律程序中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及为处理纠纷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16.4 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后,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向第三方支付费用获得使

用许可,或提供新的货物、修改资料、更换新的技术。如果买方认为卖方无法合理提供上述可供选择的做法,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支付的全部款项,且无须支付已使用期间的任何费用。除此以外,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无法使

16

用卖方交付的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期间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果经济损失无法计算,以本合同标的金额作为买方损失金额。

16.5 如有权机关确定买方构成共同侵权,卖方应赔偿买方商誉损失 50 万

元,由于商誉损失举证的困难,卖方免除买方就商誉损失的金额进行举证的义务。

第 17 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

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签订地点:

此处填写买方所在地。

17

附件一:供货范围

1.1 总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总价(元)

1

电缆

2

电缆附件

总价

1.2 分项价格表1.2.1 电缆价格表

序号

燃烧特性

型号

电压等级

规格

国家标准

备注

K1(铜

重量

kg/m)

K2(铝重量,kg/m)

数量

(米)

单价

(元)

总价(元

1

2

3

4

5

6

7

8

备注:交货数量 0 公差。交货数量超出这个界限的,如多交,买方不支付

超出部分的价款(卖方可自行处理多余部分,15 天内不处理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

1.2.2 电缆附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规格

单位

数量

品牌名称

单价(元)

备注

1

2

3

18

附件二:采购订货单(格式)

项目

xx 电缆

采购订货单

买方:

卖方:

最终用户:

买方合同编号:

年度

采购订货单批次

订货日期1#电解铜开标日价格(元/吨)

xxxx 年 xx 月 xx日

A00 铝开标日价格(元/吨)

xxxx 年 xx 月 xx日

1#电解铜订单日价格(元/吨)A00 铝订单日价格(元/吨)

调价机制:

铜、铝原材料涨幅=(订单日价格-开标日价格)/开标日价格;涨幅不超过±3%,不调价;电缆价格=开标日报价+K1*铜价差值+K2*铝价差值; K1 为每米电缆中铜的重量、K2 为每米电缆中铝或铝合金的重量。

序号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K1

K2

采购单价(元)

订单日采购

分段长度

执行标准

备注

19

开 标日 单价

订 单日 单价

总价(元)

(米/根)

123

采购订货单合计合计

0

0.00

一.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按照电缆相应的国家标准执行及技术要求执行。

其它技术要求:

电缆护套电缆盘打印“大唐专用”标识,发货前三日通知物资公司;每盘电缆米标应从 0 米开始,交货长度零公差。

说明 1:

此总价包含包装费、杂费、增值税、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二、交货日期:

三.交货方式:

车板交货。

四.交货地点:

五.收货人:

六.收货人电话:

七.其他说明 1:

卖方在收到《采购订货单》及《电缆排产计划表》后,在 2 日内及时填报确认,并回传至买方。

八.其他说明 2:

合同项下每批《采购订货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采购订货单经双方盖章后即生效。每批次电缆订货以《采购订货单》为准,并且具有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经办人:

卖方经办人

审核(盖章):

审核(盖章):

20

日期:

日期:

21

排产计划(格式)

序号

工序名称

进度日期

1

采购原材料

2

导体制造

3

成缆

4

出厂试验

5

发货

说明

卖方在收到排产确认单后 2 日内,及时填报电缆排产计划并盖章返回买方

卖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22

附件三:履约保函(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参照格式如下。

履约保函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

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货物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

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

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条件支付。

4.本保函为独立保函,见索即付。

5.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 月 日

23

附件四:到货验收单(格式)

到货验收单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买方合同编号

物资名称

(合同供货范围或另附到货单)

物资数量

到货日期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卖方

验收内容(注:根据合同物资实际情况确定验收项目,包括且不仅限于上述所列。在所要检验项目上打勾。)

1.包装情况良好:( 是 ; 否 )2. 物资数量齐全:( 是 ; 否 ) 3. 物资外观良好:( 是 ; 否 )4. 备品备件齐全:( 是 ; 否 )5. 文件资料齐全:( 是 ; 否 )1)装箱清单( 有 ;无 )2)产品质检合格证书(有 ;无 )3)其他资料情况:(齐全;不齐)

检验意见及处理要求:

物资包装符合要求,外观完好无损,随货资料齐全,物资数量及型号同订货范围一致,到货验收合格,同意进行到货款手续办理。

参加检验人员签字

供应商

参加人员: 通知未到( )

物资公司

参加人员:

最终用户(签字并盖部门章)

24

附件五:质保金支付通知书(格式)

质保金支付通知书

销售合同名称:

采购合同名称:

销售合同编号:

采购合同编号:

生产厂家名称

备注

供货范围到货时间质保金到期时间货物使用状况是否良好

是 否

是否具备支付质保金条件

是 否

其他需说明事项最终用户签章(部门):

签字:

日期:

25

附件六:廉洁合同

合同名称: 买 方: 卖 方: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线电缆的业务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

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买方的

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合同执行中的商业秘密。(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收受回

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无法

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及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

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方遵守执

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合同执行中的商业秘

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

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买方的纪

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对当事人

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

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卖方将依据党、政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26

四、合同的生效(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二)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盖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盖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

附件七:电线电缆监理、验收、催交配合要求

1.概述

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的电缆(包括对外购电缆附件)进

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质量保证以及设备产品催交工作,确保卖方所

提供的电缆及电缆附件符合技术规范内容规定的要求并按时交货。

1.2 卖方在本合同生效后 10 天内,向买方提供与本合同电缆相关的监造、检

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符合合同技术规范内容的要求。

1.3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DL/T586-2025)、《设备工程监理

规范》GB/T26429—2022 及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1.4 监造方式

巡检、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的方式,即 R 点、W 点和 H 点。每次监

造内容完成后,卖方和监造代表均需在见证表格上履行签字手续。

R 点;卖方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 点: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即现场见证。

H 点:停工待检点。

2.工厂的检验和监造

2.1 买方有权派遣监造人员到卖方及其分包商的生产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产

品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卖方应积极配合监造人员进行电缆的监造、催

交工作,并提供所需的相关技术资料、报告。买方将以书面形式将派遣的监理

工程师代表(监造人员)身份通知卖方。

2.2 买方或其监造代表有对电缆在制造厂参加相关产品检查、试验和进行产品

抽样检验的权利,卖方不得以货物没有预留长度或运送到现场还需要检验为由

拒绝。

2.3 对卖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2.3.1 卖方有配合买方监造的义务,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报告,并由此发生的

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2.3.2 卖方应给买方监造代表提供所需的工作方便。

28

2.3.3 卖方应在供货合同内每批次电缆原材料购置到卖方工厂之前 5 天通知买

方,以便买方安排监理人员到卖方进行设备产品原材料的监理;卖方在产品开

始投料生产前 5 天应及时通知买方监理人员,方便监理人员巡检工作;卖方在

产品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 5 天,通知买方监造代表并双方一起进行现场试验、

文件见证等。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包括产品包

装不满足要求,买方监造代表有权提出和发表意见,卖方需认真接受并考虑其

意见,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产品的质量。

2.3.4 买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产品有关的技术资料、检

验报告以及相关企业资质、质保体系文件、人员资质资料、试验设备定期检验

报告、生产许可证件等文件,如买方代表认为需要复印、拍照存档,由卖方提

供方便。

2.4 监造责任:设备的制造质量由卖方全面负责,监造并不减免卖方的责任,

不代替卖方对设备质量进行最终验收;监造代表对监造设备产品承担监造管理

责任;买方人员或监造代表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实验结果,既不免除

卖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设备产品到达用户现场后买方对其进

行的检验。

2.5 监造范围

2.5.1 电线电缆的生产投料前的企业资质、质保体系文件、人员资质资料、试

验设备定期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件等和原材料检验报告审查。

2.5.2 电缆的生产过程。

2.5.3 电缆制造完成后出厂试验和产品抽检。

2.6 卖方向监造者提供下列资料:

2.6.1 重要原材料的物理、化学、机械特性和型号及必要的质量证明文件和工

厂的复检报告。

2.6.2 重要零部件和附件的验收试验报告及重要零部件和附件的全部出厂试验

报告。

2.6.3 设备产品出厂试验报告、半成品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产品改进和

完善的技术报告、与分包者的技术规范和分包合同副本、合同设备的相关技术

文件、设备产品生产进度表、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备忘录。

29

2.7 监造代表有权到生产设备产品合同的车间和部门了解生产信息,卖方应给

予足够的配合与支持。

2.8 卖方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工艺、材料试验等(包括卖方的外购件在

内)均符合本合同与技术规范的规定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

2.9 附属设备及配套设备必须满足本合同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的厂标、行标

和国标的要求,并提供试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3.电线电缆及相关设备质量监造、验收方案

3.1 本协议中所设置见证点不是度量电缆质量的全部,如有必要,监理见证点

可随时增减,卖方需本着对产品质量负责的前提友好协商并积极配合。

3.2 卖方将设备制造完毕并把相关资料全部提供给监造人员,包括产品包装运

输前检查验收,经监造人员见证确认后,签署卖方提出申请的“设备(部件)

放行证明单”,卖方才可发货;未经监造人员同意或未签署“设备(部件)放

行证明单”,卖方私自将相关设备产品发运出厂,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卖方

承担。

3.3 为保证设备产品及相关设备产品的按时到货质量,买方有权派遣监造人员

对设备进行质量监造、出厂前验收以及到货催交等工作,卖方应积极配合监造

人员完成下述见证点的相关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

30

附件八:《发货单》格式及专用印鉴格式

1.发货单格式:

2.专用印鉴格式

31

附件九:技术协议

3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技术规范书使用说明

1.技术规范书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2.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内容不能更改。3.项目单位应按项目具体要求填写专用部分的非固化内容,投标人填写专用部分的

附表。

4.技术规范书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5.根据不同采购标的,对于必须满足的要求设置“★”条款。

技术规范书编制说明

1.严禁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

淘汰目录》中的机电设备。

33

第五章 供货要求

一、技术规范

1

总的要求

1.1 一般规定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蔚县电厂

500 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500kV 交联聚乙烯

XLPE)高压电缆、500kV 电缆终端头(包括电缆终端设备支架和电缆终端安装)

及其他辅助设备。包括采购的

500kV 交联电缆及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

能、安装、试验和检修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

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招标文件和有关

工业标准,并且功能完整、性能优良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同时必须满足国

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1.3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

标方提出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必

须清楚地表示在“差异表”中。

1.4 合同签订后半个月内,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

计、制造、检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

单给招标方,供招标方确认。

1.5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应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

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6 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

1.7 投标方必须取得权威机关颁发的 ISO-9000 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

证体系认证书。

1.8 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

现行中国国家标准的要求。本招标文件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执行的标准发生矛

盾时,执行较高标准。

1.9 签定合同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或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

34

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1.10 本招标文件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1.11 投标方须提供中文投标文件,当中英文同时存在时,以中文为准。

1.12 设备本体及配套的电控设备颜色由招标方确定。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

由双方协商确定。

1.13 投标方对成套设备(含辅助设备、附件等)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

对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

可。

1.14 本工程采用 KKS 标识系统。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

标识必须有 KKS 编码。具体标识要求由设计院提出,在设计联络会上讨论确定。

1.15 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1.16 电缆本体(500kV 电力电缆、接地引线、回流线)不允许委托加工,

必须由投标人自行生产。500kV 电缆终端、三相接地保护箱、三相直接接地箱、

连接法兰绝缘保护器、电缆卡具、电缆金属套接地监测装置、电缆光纤测温监测

系统允许外购,但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外购品牌,且该品牌应不低于技

术规范书推荐品牌的技术档次。投标人需对外购部分的质量、售后及合同履约承

担全部责任。

1.17 投标人应为电缆生产制造商。

1.18 电缆终端品牌为投标人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 500kV 陆上电力

电缆预鉴定试验报告或预鉴定扩展试验报告中配套的电缆终端,最终由招标方确

定。

1.2 投标方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格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1.3 工作范围

1.3.1 本规范书的适用范围仅限于蔚县电厂 500 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500kV 交

联聚乙烯(

XLPE)高压电缆及其附属设备。其中包括 500kV 交联聚乙烯

XLPE)高压电缆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

1.3.2 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方应在 10 天之内向设计方提供设计所需相关资

35

料。

1.3.3 合同签订后,投标方应在三周内,向招标方提出一个详尽的生产计

划,包括设备设计、材料采购、设备制造、厂内测试以及运输等项的详情,以确

定每部分工作及其进度。

1.3.4 如有延误,投标方应及时将延误交货的原因、后果及采取的补救措施

,向招标方加以说明。

1.3.5 投标方的工作范围还包括负责电缆头的现场制作与安装(电缆头制作

和安装所需的材料、专用工具和仪器等均由投标方自备),提供电缆敷设和现场

试验的指导、监督和技术培训及初期试运行中的技术服务。

1.3.6 投标方提供 500kV 电缆及辅助系统主要有(详细供货范围见附件

2):

 1 回(3 根)500kV XLPE 绝缘电缆;

 500kV 户外电缆终端及其支架、500kVGIS 电缆终端;

 电缆接地保护箱和过电压保护接地箱、监测系统等;

 500kV 电缆固定卡具、接地引线、回流线等;

 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和仪器。

1.4 标准和规范

1.4.1 合同设备应包括投标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这些附件

和设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或法规的最新版本或其修正本的要求,除非另有特

别说明,将包括在投标期内有效的任何修正和补充。

1.4.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均须遵守最新的国家标准(GB)和国际电工委

员会(IEC)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标准。如采用合资或合作产品,还应遵守合

作方国家标准。

1.4.3 凡按引进技术设计制造的设备,须按引进技术相应的标准如 IEC、

IEEE 及相应的引进公司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制造、检验,且符合现行最新版有关

标准和规范。

以国内技术设计制造的产品,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进行

设计、制造、检验。

在按以上技术标准设计制造的同时,还必须满足最新版的电力行业

(包括原水

36

电部、原能源部

)相应规范标准,当两者有矛盾时,以电力行业标准为准。

在按相应技术标准设计制造的同时,还必须满足有关安全、环保及其它方面

最新版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程

(规定)的要求。

招标方鼓励投标方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

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

如果本技术规范书中存在某些要求高于上述标准,则以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为准。

所有螺栓、双头螺栓、螺纹、管螺纹、螺栓夹及螺母均应遵守国际标准化组

织(ISO)和国际单位制(SI)的标准。

1.4.4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和配套件要符合以下标准最新版本但不局限于以下标

准:

IEC60060

高压试验技术

IEC60071

绝缘配合

IEC60183

高压电缆选用导则

IEC60228

绝缘电缆的导体

IEC60229

具有特殊保护作用的挤包电缆外护套的试验》

IEC60230

电缆及其附件的冲击电压试验》

IEC60287

电缆连续载流量(100%负荷率)的计算

IEC60331

电力电缆的耐火特性

IEC60332

电力电缆燃烧试验

IEC60754

电力电缆燃烧发出的气体的试验

IEC60815

污秽条件下绝缘子选择导则

IEC60811

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的通用试验方法

IEC60840

额定电压 30kV(Um=36kV)~150kV(Um=170kV)挤包绝缘

电力电缆试验(部分参照)

IEC60859

额定电压 72.5kV 及以上的 GIS 与电缆的连接

IEC60885

电力电缆的电气试验方法

IEC60949

允许热短路电流的计算

37

IEC61034

对电缆燃烧发生的烟密度的测量

IEC62067

额定电压 150kV(Um=170kV)至 500kV(Um=550kV)挤包

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的试验标准

IEEE48 高压交流电缆终端的试验程序和要求

GB 中国国家标准

DL/T5228

水力发电厂交流 110kV~500kV 电力电缆工程设计规范

GB/T-22078

额定电压 500kV(Um=55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

附件

DL/T401 高压电缆选用守则

AWS 美国焊接学会标准

ASTM 美国试验和材料协会标准

ASTME662 (NBS 法)发烟量试验

ANSI 美国国家标准

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9001 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销售服务保证方式

IEEE 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

SSPC 钢结构油漆联合会

IPCEA S-66-524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线电缆

AEIC-CS7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规范

GB11032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GB5582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GB3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2706 交流高压电器动热稳定试验方法

GB763 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

GB5273 变压器、高压电器和套管的接线端子

DL_T1506 高压交流电缆在线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规范

国电能源局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编制释

义》

国家电网公司

《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及编制说明》

38

上述标准提出了最基本要求,如果根据投标方的意见并经用户接受,使用优

于或更为经济的设计或材料,并能使投标方设备良好地、连续地在本规范所规定

的条件下运行时,则这些标准也可以由投标方超越。

1.4.5 当标准、规范之间出现矛盾时,投标方应将矛盾情况提交用户,以便

在开始生产前制定解决方案。

1.5 必须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1.5.1 投标方应提供附录 A 中列举的技术数据,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

运行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1.5.2 对于任何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如与招标书的要求有偏差,投标方

都应详细列入差异表中。

1.5.3 投标方产品特性参数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1.5.4 当招标方在设计继电保护、控制操作及与其他设备配合,而需要相关

文件和技术数据时,投标方应按要求提供这些文件和数据。

1.6 备品备件及附件

1.6.1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6.2 招标方根据需要提出附件 2 中备品备件,投标人应按项目分项报价,

备品备件价格应含在投标总价中。

1.6.3 投标方应推荐可能使用的备品备件。

1.6.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

有相同的规格材质和制造工艺。

1.6.5 所有备品备件应装在箱内,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与主设备一并发

运,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本体。

1.7 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1.7.1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1.7.2 招标方根据需要提出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放入附件

2 中。

1.7.3 投标方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并分别列出其单价和

总价,供招标方选购。

1.7.4 所有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必须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详细使用说明

资料。

39

1.7.5 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装于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

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1.8 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

1.8.1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将由招标方根据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说明

书的规定在投标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1.8.2 合同设备的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根据本规范书规定的标准、规程

规范进行。

1.8.3 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招标方和投标方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

署安装工作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8.4 验收时间为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和试运行完成后三个月内。在此期

间,如果所有的合同设备都已达到各项技术指标,并稳定运行 168 小时,买卖双

方应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8.5 对于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

不能满足合同要求,买卖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属投标方的原因,涉

及索赔部分按商务条款执行。

2

工程概况

2.1 总的情况

蔚县发电厂在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境内,位于河北省西北部,张家口地区最

南边。蔚县县城南距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 197.4km,北距张家口市 109.0km,东

至北京 155.7km(直线距离、公路里程 237km)。蔚县境内与京包(北京—包

头)铁路连接的沙蔚(沙城—蔚县)铁路已经正式开通运行,电厂建设期间的设

备材料可以通过沙蔚铁路运至县城东部的西合营车站,然后通过公路运至电厂。

蔚县发电厂在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境内,位于河北省西北部,张家口地区最

南边。蔚县县城南距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 197.4km,北距张家口市 109.0km,东

至北京 155.7km(直线距离、公路里程 237km)。电厂一期通过双回 500kV 线路

接入北京门头沟 500kV 变电站。

一期建设 2×660MW 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脱硫、脱硝,容量规划 4×

660MW 燃煤机。一期燃煤机组带基本负荷为主,同时具有调峰能力,并承担河北

省蔚县县城集中供热负荷。

40

本期项目为了满足怀安 500kV 汇集站的 1200MVA(联络变容量)接入,需为

怀安 500kV 汇集站的接入扩建一个间隔。由于蔚县电厂内场地受限,并且考虑在

扩建改造过程中对电厂正常稳定运行尽可能的减少影响,500kV 配电装置采用屋

外 GIS 布置于蔚县电厂内升压站北侧空白场地,由于厂内不具备架空引出条件,

由 500kV 高压电缆引出至厂外东北方向新征场地内,经出线门型架构架空送出。

根据业主指定位置,本期 500kV 厂外新征征地位置距蔚县电厂东北约 200m。

本工程新建 500kV 配电装置采用一个半断路器接线,新上两台断路器组成一

个不完整串。大唐怀安 500kV 汇集站通过一回 500kV 线路接入蔚县电厂站外扩建

500kV 间隔,利用电厂已有 2 回 500kV 线路送出。

2.3 水文气象条件

水文气象条件表

序号

项 目

单位

统计值

备注

(1) 极端最高气温

38.6

(2) 极端最低气温

-35.3

(3) 最热月日平均最高气温

24.5

(4) 多年年平均气温

6.6

(5) 湿度最高月的平均湿度

%

57

(6) 最大风速(10m 高, 30 年一遇 10min 平均)

m/s

22.5

(7) 极端最大风速

m/s

33.7

(8) 年平均降水量

mm

419.8

(9) 一日最大降水量

mm

66.1

(10) 最大降雪厚度

cm

20

(11) 土壤最大冻结深度

cm

150

2.4 地震及工程地质

本工程属于重要大型电厂,建筑场地类别为Ⅱ类,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

0.15g,抗震设防烈度 7 度,对 500kV 的重要设备,按 8 度设防。设备本身应能

承受水平加速度和垂直加速度同时持续作用三个正弦共振波,并应考虑引出线端

部套管连接导线及震荡的影响,安全系数≥1.67。

2.5 交通运输

2.5.1 公路

41

蔚县境内的公路交通十分发达,现有东西公路干线两条,南北公路干线两

条。其中京蔚高速公路 S3701 在县城北侧东西方向通过,国道 G239 在县城南侧

东西方向通过。张石高速 S10 在县城东部约 10km 处南北方向通过,省道 S201 在

县城西部约 14km 处南北方向通过。

2.5.2 铁路

蔚县境内的沙蔚地方铁路(沙城~蔚县)已经正式建成通车。沙蔚铁路东起

京包线沙城站,终点位于蔚县崔家寨煤矿,1998 年开工建设,2003 年 8 月开通

运营。线路全长 141km,途经怀来、涿鹿、蔚县三个县的十九个乡镇,按国铁Ⅲ

级标准设计,单线内燃牵引,全线共设 15 个车站,现状开通 9 个。设计近期能

力 300×104t/a,远期 600×104t/a,预留 1000×104t/a,2011 年全年运量 560

×104t,能力较紧张。沙蔚线尽头设有三个装车站,分别为北阳庄、单侯、崔家

寨,每个装车站发送运量为 200~250×104t/a。运行车辆为 C64、C70。每次牵

引半列 27 个车,或双机牵引整列 58 个车。

2.5.3 电厂厂外道路

500kV 扩建场地位于蔚县电厂东北约 200m 处,扩建厂址西侧及北侧紧邻既有

道路,便于扩建厂址进站道路引接。进站道路宽度为 4m,采用混凝土路面。

2.5.4 厂区交通概况

电厂厂内采用城市型道路,主要道路宽度为 7m,配电装置区域内部分道路为

3m,其它道路宽度为 4m。全部采用混凝土路面。厂区大部分区域基本形成环形道

路,满足运输消防的要求。

3 其它使用条件

3.1 基本条件

污秽等级:

IV

绝缘爬电比距:

31mm/kV

系统额定频率:

50Hz

辅助电源:

交流电源供电电压:6kV 和 380/220V 两级电压,380/220V 采用三相四线

制,投标方设备如需其他电压等级电压,需投标方自行解决。

直流电源供电电压: 220(控制),220V(动力)。

安装地点:

室内

42

4 500kV 电缆及附件

4.1 设备运行的环境要求

4.1.1 概述

4.1.1.1 电厂现场的一般气象条件和数据见第 2 款所述。

4.1.1.2 本条的目的在于强调设备应遵照的环境条件要求,因为这会影响

投标方的设备的寿命、结构和运行可靠性。

4.1.1.3 下列环境条件适用按合同提供的所有设备和结构,特别是对于控

制和仪表及电气设备的设计和选择尤其重要。

4.1.1.4 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设备、精加工件、装置和系统在

运输、卸货、搬运、储存、安装和运行中能经得起环境的条件影响,不应因合理

的装卸、搬运、储存、安装和现有运行环境条件影响而造成损坏和失灵,并且能

长期满容量连续运行。

4.1.2 电气设备的环境设计条件

4.1.2.1 环境温度

a)最高环境温度

38.6C

b)室外最低环境温度

-35.3C

4.1.2.2 海拔高度

940m(暂定)

4.1.2.3 地震烈度 7 度

国标 GB 50260 规定,重要电力设施中的电气设施提高 1 度,本工程 500kV

电气设施按 8 度设防。

4.1.2.4 最大风速:

22.5m/s(10m 高, 30 年一遇 10min 平均,设备厂家应按

设备实际安装高度折算)

4.2 工程条件

4.2.1 厂用电系统概况

4.2.1.1 系统标称电压

500kV

4.2.1.2 系统最高电压

550kV

4.2.1.2 系统频率

50Hz

4.2.1.3 500kV 系统避雷器残压

1106kV

4.2.1.4 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

中性点直接接地

4.2.1.5 安装地点

户外

43

4.2.2 电缆回路容量

怀安联络变出线回路容量及电流:1200MVA 1455A

4.2.3 550kV交联电缆敷设条件

4.2.3.1 电缆安装路径: 水平、直角、转弯及上弯

4.2.3.2 电缆敷设方式:电缆隧道、电缆沟、厂区架构空气中架空三相水

平、垂直相结合的蛇形敷设。投标方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蛇形敷设系数的大小和

选择依据

4.2.3.3 电缆敷设固定电缆卡具由投标方提供投标方须说明电缆卡具的

布置间距以及计算依据。电缆卡具与电缆之间要求包裹绝缘垫层,以防安装过程

中,造成电缆绝缘的损伤。

4.2.3.4 蔚县电厂外架构侧:电缆上弯出电缆沟,通过户外电缆终端与架

空引线连接。

500kV GIS 侧:电缆上弯出电缆沟,通过户内 500kV GIS 全干式电缆终端与

500kV 高压配电装置连接。

4.3 500kV 电力电缆额定参数

4.3.1 额定工作电压:U0/U

290/500kV

4.3.2 最高工作电压:Um

550kV

4.3.3 额定频率

50Hz

4.3.4 最大持续工作电流

主变进线回路容量及电流: 1200MVA 1455A

4.3.5 导体短时耐受电流/时间:

63kA

金属护套短时耐受电流/时间: 63kA

4.3.6 热稳定时间

2s

4.3.7 短路电流冲击值

160kA

4.3.8 绝缘水平(包括电缆及附件)

a. 每一导体与屏蔽或金属护套之间的额定工频电压U0 290kV

b. 任意两根导体间的额定工频电压 U 500kV

c. 任意两根导体间的工频最高电压 Um

550kV

d. 导体与屏蔽或护套之间的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BIL

1550kV

e. 导体与屏蔽或护套之间的操作冲击电压(峰值)

1175kV

44

f.导体与屏蔽或护套之间的1min工频耐受电压

740kV

4.3.9 外护套感应电压

<50V

4.4 其它性能参数要求

4.4.1 为保证电缆安全可靠运行,投标方提供的电缆及其附件,除满足上述额定

参数外,电缆的生产工艺和成品的性能还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4.4.2 温度限值

在各种运行工况下,

电缆的绝缘材料应能在表4.4-1中允许的温度限值内运行,

其物理性能保持稳定,不损坏绝缘性能。

表 4.4-1 电缆绝缘材料的温度限值表表 4.4-1 电缆绝缘材料的温度限值表

项 目

温度限值(℃)

满负荷时连续运行的最高允许温度(环境温度 40℃)

90

短时最大工作电流时最高允许温度

105

短路时最高允许温度 (持续时间 5S)

250

4.4.3 损耗

电缆损耗主要包括导体损耗、绝缘介质损耗、金属护套损耗。损耗计算按

IEC60287的规定。 电缆在额定电压和额定持续电流时的三相回路总损耗不

超过 kW/km。 电缆在额定电压和额定持续电流时的三相回路总损耗不超

过 kW/km。

(空白处由投标方填写,不同截面电缆分别填写)

4.4.4 绝缘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值

根据本规范的试验条件,绝缘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在90℃+5℃、电压U0

时)<0.0005。

4.4.5 局部放电量

在 1.5U0 电压下,局部放电量应按 GB/T 22078 的规定,检测不出有放电量。

4.4.6 使用寿命

电缆及其附件的设计和加工应采用最先进的工程经验以保证性能优良,电缆

的保证使用寿命应不小于30年。

4.4.7 金属护套的接地方式

电缆的金属套采用一端三相互联后直接接地,另一端经金属套绝缘保护器接

地,应保证金属护套中任一点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50V,当采取避免接触的措施

45

后,感应电压不大于100V。投标方须提供电缆金属护套感应电压计算书,接地方

式在设计联络会上审定

4.4.8 在安装和运行中,电缆及附件应能承受各种机械应力而不产生有害变形和

性能恶化,并能适应长时间泡在水中的侵蚀。电缆的各结构层之间不应有任何滑

动和蠕变。

4.5 电缆结构和材料

4.5.1 概述

电缆采用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 C 类阻燃交联聚乙烯(XLPE)绝缘单芯铜芯电

缆。投标方供货电缆不设置中间接头。

4.5.2 导体

(1)导体截面

怀安 500kV 汇集站 1200MVA 主变压器进线回路电缆导体截面为:不小于 1600

mm2 (由投标方填写);

投标方应根据以上技术协议中描述的额定参数、环境条件、敷设条件以及本

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进行导体截面的计算,并提出推荐意见并提交详细的载流量

计算报告,由招标方确认。投标方保证在各种运行工况下,其温度不超过本规范

规定的限值

电缆线路载流量和允许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的计算应符合 IEC60287 和

IEC60949 规定的要求。投标方应提供《载流量计算书》及《短路电流计算书》

(2) 导体材料

应采用纯度大于 99.9%的无氧铜,电阻率(20℃)不大于 1.7241×10-8

·m。

(3) 导体结构

采用分割导体结构,分割结构导体间采用半导电性化合物纤维层。

导体表面应光洁、无裂纹、无油污、无损伤屏蔽及绝缘的毛剌、锐边以及凸

起或断裂的单线。

(4) 导体机械性能

导体的抗拉强度和延伸率应保证电缆在本电厂条件下各种运行工况和安装的

要求。

(5) 其它技术要求应符合 IEC60228。

46

4.5.3 导体屏蔽

(1) 材料

导体屏蔽应由半导电带和挤包的半导电层联合组成。紧靠绝缘的半导电层应

与绝缘一起挤压形成,材料采用与绝缘层材料相近的半导体化合物,允许在等于

或大于绝缘的运行温度下运行。

(2) 厚度

导体屏蔽应能满足电气屏蔽、均匀电场和吸收线芯与绝缘层间热效应等要

求,其厚度由投标方确定。但紧靠绝缘层的挤压层厚度不得小于绝缘层平均厚度

的5%。在正常工作电压运行时,导体屏蔽层上任一点的交流工作电场强度不大于

16kV/mm。

(3) 性能

导体屏蔽层在导体正常运行最高温度下, 老化前后的电阻率应不大于

1000

·m。

(4) 其它

导体屏蔽层应是连续的,光滑的圆柱体,具有恒定的厚度,其表面应光滑,

无绞线凸纹、尖角、颗粒、烧焦或擦伤的痕迹。在各种运行条件下,应保证屏蔽

层与绝缘层在整个圆周面上很好的粘合。

导体屏蔽层对其接触的电缆各部分的寿命应无有害影响,应不含任何容易扩

散进绝缘的有害物质。

4.5.4 绝缘

(1) 材料层

绝缘层应由一层挤包绝缘组成,材料为北欧化工或陶氏化学进口特超净、高

质交联聚乙烯(XLPE)材料。

生产工艺和品质指标:

交联聚乙烯电缆应采用全干法立塔交联工艺生产(干式交联、干式冷却)。

为保证电缆的绝缘性能,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原材料纯度,防止水分

渗透,应采用导体屏蔽层、绝缘层和绝缘屏蔽层三层同一机头一次挤压形成的工

艺。

47

应保证厚度均匀,无粗糙面、无空隙、凸起物和水份(含水量小于

100ppm)。

并严格控制绝缘层内的杂质和微孔,以及屏蔽层半导体物上的凸出物等。绝

缘层及绝缘层界面的微孔、杂质(非绝缘材料或对绝缘有害的物质均称为杂质)

与凸起的限值如下:

成品电缆绝缘中应无大于 0.2mm 的微孔;

成品电缆绝缘中应无大于 0.075mm 的不透明杂质;

半导电屏蔽层与绝缘层界面应无大于 0.02mm 的微孔;

导体半导电屏蔽层与绝缘层界面应无大于 0.05mm 进入绝缘层的突起和大于

0.05mm 进入半导电屏蔽层的突起;

绝缘半导电屏蔽层与绝缘层界面应无大于 0.05mm 进入绝缘层的突起和大于

0.05mm 进入半导电屏蔽层的突起。

(2) 厚度

绝缘层的厚度应满足本规范规定的绝缘水平、绝缘层工作场强和耐受场强要

求以及 IEC62067 对绝缘材料的试验要求,并考虑绝缘老化等因素,应能在最高

工作电压下长期运行,应能承受各种过电压,在使用寿命期内不应发生任何绝缘

故障。绝缘层的标称厚度应不得小于 33mm,半导电导体屏蔽和绝缘屏蔽的厚度应

不计入绝缘厚度。

投标方可根据标书规定的绝缘水平、绝缘层最大和平均工作场强及绝缘材料

的耐受场强,提出一个最佳的绝缘厚度,但须经招标方审查后批准。

绝缘厚度的设计还应考虑使电缆的工作场强和电缆终端的电场强度配合适

当。

绝缘层最薄处应不得小于标称厚度的 95%,即 tmin≥0.95tn。最厚与最薄处

的厚度差值应不得超过最大厚度的 5%。导体屏蔽层和绝缘屏蔽层的厚度不计入绝

缘层厚度。绝缘的偏心度应满足下式要求:

(tmax-tmin)/tmax<0.05

式中:

tmax---最大厚度,mm;

48

tmin---最小厚度,mm;

tn----标称厚度,mm。

(3) 应保证厚度均匀,无粗糙面、无空隙、凸起物和水份(含水量小于

100ppm)。

(4) 性能

a. 电气性能

电阻率 大于 1.0×1015Ω·m

相对介电常数 2.2~2.5

介质损耗 tg

值 XLPE 小于 5×10-4(常温~100℃)

b. 机械特性

绝缘层的机械特性应符合表 4.5-1。

表 4.5-1 绝缘层的机械特性表

内 容

指 标

最小抗张强度

12.5N/mm2

老化前机械特性

最小断裂伸长率

200%

加温值

135℃

允 差

±3℃

持续时间

168h

抗张强度的最大变化率

±25%

热风炉老化后机械特

断裂伸长率的最大变化率

±25%

注:上表中的变化率为老化前后测量值的中值之差与老化前测量值的中值之比的

百分数

4.5.5 绝缘屏蔽

(1) 绝缘屏蔽层应为挤包半导体层,在各种运行条件下,绝缘屏蔽层应在整

个圆周上和绝缘层很好粘合。

(2) 绝缘屏蔽层对其接触的电缆各部分的寿命应无有害影响,尤其是应不含

任何容易扩散进绝缘中的有害物质。

49

(3) 厚度

绝缘屏蔽层的厚度应能满足电气屏蔽、均匀电场和吸收绝缘层与金属护套间

热效应等的要求,其厚度应不小于 1.2mm,厚度最终由投标方决定,且屏蔽层最大

厚度与最小厚度的比值应不超过 2。

绝缘屏蔽层在正常工作电压运行时,任一点的交流工作电场强度不得超过

6.5kV/mm。

(4) 绝缘屏蔽层在导体正常运行最高温度下,老化前后的电阻率应不大于500

Ωm。

4.5.6 缓冲层

在绝缘半导电屏蔽外应有缓冲层,可采用具有纵向阻水功能的半导电阻水膨

胀带绕包而成。绕包要求平整、紧实、无皱褶。

其厚度应满足吸收绝缘层与金属套间的热效应和保持与金属套电接触等要

求,其厚度由承包人决定。

绝缘屏蔽和金属护套之间如有纵向阻水结构,纵向阻水结构应能满足

GB/T22078.1透水试验要求,生产厂家应采取避免阻水材料在生产过程中吸潮的

措施。径向不透水阻隔层采用金属套。

4.5.7 金属屏蔽

(1) 金属屏蔽层由含有足够铜丝隔热编织带包绕构成。

(2) 金属屏蔽层的厚度应满足电气接触和隔热要求,其厚度由投标方设计决

定。

(3) 金属屏蔽层的截面应满足在单相接地故障或和不同地点两相同时发生接

地故障时的短路容量的要求。

4.5.8 防水密封金属护套

外护套为挤压成型的阻燃聚乙烯。外护套具有防水阻燃性能,外护套表面应

有一紧密结合的半导体层,要求连续光滑。

外护套绝缘水平:

1min工频耐压为25kV(有效值),基准雷电冲击耐压为

62.5kV(峰值)。(未考虑海拔影响)

外护套的性能应符合

GB/T22078.1中相关规定。

50

外护套除应符合

GB2952的规定外,表面应涂以均匀牢固、连续光滑的导电

层。

外护套应具有一定的阻燃性能,其阻燃性能应符合 IEC60332 的要求,投标方

应提供电缆燃烧试验报告。

4.5.9 外护套

(1) 外护套应为挤压成型的阻燃聚乙烯材料。

(2) 外护套应能防鼠啮、白蚁和霉菌的伤害,其预防添加剂不应是环境保护

禁用的材料。

(3) 保证在正常电容电流和故障短路电流条件下安全运行。

(4)外护套绝缘水平

a. 1min 工频耐压:

25kV(有效值)

b. 基准雷电冲击耐压:

62.5kV(峰值)

c. 直流耐压(1min):

25kV

(5) 外护套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塑性,防止电缆在运输和敷设过程中损坏

和开裂。

(6) 外护套应具有防水、防潮性能,且应满足本规范外护套腐蚀试验和耐压

试验的要求。

(7) 外护套表面应涂有一紧密结合的均匀、连续光滑的半导电层。

(8) 外护套的标称厚度(护套有槽时,以槽底为准)由投标方决定,投标方

应提供选取依据,由招标方确认。外护套的最小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厚度与 0.1mm

加 10%标称厚度的差值,即:tmin≥tn-(0.1mm+0.1tn)。对于铝金属套的电缆,

对于铝金属套的电缆,其外护套任一点的平均厚度不得小于标称厚度。

(9) 机械特性

外护套的机械特性应符合表 4.5-2。

表 4.5-2 外护套的机械特性表

内 容

指 标

材 料

阻燃 PVC 或其它

老化前机械特性

最小抗拉强度

12.5N/mm2

51

内 容

指 标

拉断时最小的延伸率(%)

300%

加温值

100℃

允 差

±2℃

持续时间

168h

最小抗张强度

12.5N/mm2

抗拉强度的最大变化率

±25%

拉断时最小的延伸率(%)

300%

热风炉老化后机械特

拉断延伸率的最大变化率

±25%

上表中的变化率为老化前后测量值的中值之差与老化前测量值的中值之比的百分

数。

(10) 外护套阻燃性能应满足表 4.5-3 的要求。

外护套应具有一定的阻燃性能,其阻燃性能应符合 IEC60332 的要求,投标

方应提供电缆燃烧试验报告。

表 4.5-3 外护套阻燃性能表

内 容

试 验 标 准

指 标

HCL 释放量(mg/g)

IEC60754-1

<65

NBS 法

ASTMC662

<150

最大烟密

透光率

IEC61034

≮70

氧指数

35

CO 最大含量

0.19~0.28

PH 值

IEC60754-2

>4.3

电导率

IEC60754-2

≤10

毒性指数

NES713

<1

对金属腐蚀性

ASTMD2761

观察铜镜腐蚀面积不超过

5%

52

4.5.10 电缆终端

电缆终端属电缆附件,电缆终端品牌为投标人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

500kV陆上电力电缆预鉴定试验报告或预鉴定扩展试验报告中配套的电缆终端,

最终由招标方确定。投标人负责电缆终端的供货、制作和安装(包含电缆制作的

所有费用,含搭建脚手架、防尘棚、租用吊车等一切电缆终端安装相关工作,该

费用进入合同总价)。

4.5.10.1 怀安500kV汇集站1200MVA接入线路侧户外充油式电缆终端

1)电缆终端为户外式、复合绝缘套,其绝缘水平不低于所连接的电缆的额

定电压等级及其绝缘水平。

2)电缆终端的出线杆与电缆铜导体之间应采用压接方法进行连接(或推荐

其它更优的连接方法)。出线杆外部应有能与架空线相连接的接线端子,电缆户

外终端由附件生产厂家配齐出线端子。

3)终端的上下法兰与绝缘套之间及上法兰与出线杆之间的防水密封应严

密。终端应装有防晕罩或屏蔽环。

4)电缆终端泄漏距离应不小于

7812mm(以系统最高电压计)。(未进行海拔

修正)

5)电缆终端的绝缘水平

a. 最高工作电压:

550kV

b. 雷电冲击电压(峰值)BIL:

1675kV

c. 1min工频耐受电压:

740kV

6)机械要求

电缆终端端子荷载应不小于下列值,其安全系数不小于

2.5。端子型式和尺寸

应满足

GB5273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接线端子承受荷载:

a. 水平

2500N

b. 垂直

2500N

c. 横向

2000N

53

7) 电缆终端伞裙采用大小伞结构。

8)户外终端必须具有使终端的底座与支架相绝缘的底座绝缘子,其安装方

式宜设计成在需要更换该绝缘子时不需吊起或拆卸终端。

9)电缆终端内的电场强度由应力锥控制,终端内的应力锥应在工厂预制,

不得在工地制作。承包人应提交电场强度计算报告和证明书,以表明终端内的电

场强度处于检测过的已安全投运的终端的电场强度范围之内。

4.5.10.2 500kV GIS全干式电缆终端

1) GIS电缆终端为户外式、SF6绝缘、全干式终端。

2) 为防止GIS外壳的感应电流传入电缆的金属套,GIS外壳与GIS电缆终端连

接处应有绝缘垫。绝缘垫的绝缘水平应与电缆外护套的绝缘水平要求一致。绝缘

垫两侧应并联连接法兰绝缘保护器,连接法兰绝缘保护器应采用氧化锌保护器,

其技术参数应与GIS供货商协调,并经招标方认可。绝缘垫及绝缘垫两侧并联连接

法兰绝缘保护器由投标方提供。

3) GIS电缆终端与500kV GIS设备相连,应固定牢靠,确保连接的密封性,并

且不受GIS运行震动的影响。

GIS终端头泄露比距满足IEC-60859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4) GIS电缆终端支架由投标方提供,GIS法兰距地面高度设计联络会确定,支

架高度由投标方考虑。

5) GIS电缆终端应采取严密密封措施,

保证在GIS的最高气压下没有任何泄漏,

并能承受各种运行工况下产生的压力差,以防止两侧不同绝缘介质相互渗透。

6) 应采取牢固的固定措施来固定靠近终端的电缆,以防止由于GIS运行引起

的振动损坏电缆系统。

7) GIS电缆终端与GIS的电缆筒的接口应符合IEC-60859规定的接口标准,并

应与GIS制造商积极配合,避免SF6气体泄漏和可靠连接。投标方提供“GIS电缆终

端头”的外形尺寸、与套管的连接方式等资料图纸。

8) 电缆终端的绝缘水平

a. 最高工作电压:

550kV

b. 雷电冲击电压(峰值)BIL:

1675kV

c. 1min工频耐受电压:

740kV

9) 500kV GIS电缆终端额定电流 不小于2000A

54

电缆终端选配的规格应与电缆截面相匹配。

局放水平: ≤2pC

4.5.10.3电缆终端支架

电缆终端支架及其配件由投标方供货并提供安装布置和制作详图,包括支架

材质、制作、工艺、防腐及防锈的要求,并由承包人供货。支架应能承受短路电

动力、热机械力等的综合作用。

支撑电缆终端的支架,应能方便电缆穿入和电缆终端及附属设备的安装。

钢结构支架不宜围绕电缆构成闭合磁路,或以非磁性材料隔断。

金属套接地连接箱及金属套绝缘保护器箱要求布置在支架上,应使电缆连接

线最短。

考虑到500kV电缆伸出地面较长,投标方应对电缆的老化或外界对电缆可能

的破坏提供保护措施方案和说明。

投标方负责500kV电缆终端的制作安装,并应派有最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

指导电缆的安装敷设及相关所有附属设备的安装。

4.5.10.4 接地

每个电缆终端应设置一块

50mm×90mm的接地板和一只直径不小于12mm的

接地螺栓,接地板表面镀锡。

4.6 附件

4.6.1 概 述

本节主要包括金属套绝缘保护器、接地回流线、电缆卡具以及接地端子等的

技术要求。

4.6.2 金属护套和金属屏蔽绝缘保护器

(1) 金属护套和金属屏蔽一端并联后经接地连接箱直接接地,另一端经保护

器(SVL)接地,两端分别配置相应的接地连接器箱和金属护套绝缘保护器箱。金

属护套绝缘保护器应为非线性氧化锌保护器,并配有动作计录器。

(2) 金属护套绝缘保护器与金属护套的连接导线应尽量短,采用单芯铜电

55

缆,单芯铜电缆截面应满足短时耐受电流的要求,其绝缘水平与电缆金属套绝缘

水平相同。接地保护箱、接地箱以及与金属护套的连接导线均由投标方成套供

货。

(3) 金属护套绝缘保护器参数

a.雷电冲击作用下的通流容量 20kA,8/20μs

b.操作冲击作用下的通流容量 15kA,8/20μs

c.方波电流 30A,2ms ~3ms

d.金属护套绝缘保护器应具有释放内部过电压能量的通流能力。

e.当最大雷电冲击电流通过时,金属护套绝缘保护器应能通过最大雷电流20

次而不损坏。保护器的参数由投标方选定并提交招标方审查。

f.金属护套绝缘保护器在最大工频过电压作用下应能耐受接地短路电流5s而

不损坏。

g.金属护套绝缘保护器通过最大雷电流时,外护套绝缘承受的雷电冲击过电

压应低于外护套绝缘允许的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值,其安全系数应大于1.4。

(4) 投标方提供金属护套绝缘保护器的连接方式,需经招标方认可(设计联

络会确定)。

(5) 接地箱、接地保护箱

a 直接接地箱、接地保护箱其绝缘水平不低于国家有关标准。

b 接地箱、接地保护箱为三相共体。

c 直接接地箱、接地保护箱具有良好的机械强度。

d 直接接地箱、接地保护箱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e 直接接地箱、接地保护箱采用空气绝缘,外壳采用不锈钢;导电部分采用

纯铜板连接,连接板表面进行镀层处理,接触电阻小。

f 直接接地箱、接地保护箱采用橡胶密封垫密封,防水密封、性能优越。

4.6.3 接地引线

金属护套与保护器连接线及金属护套直接接地引线(设置接地端子箱)均采

用铜电缆。其绝缘水平和导体截面与金属护套相当。

56

4.6.4 接地回流线

(1) 为了降低电缆外护套绝缘所承受的工频过电压,并抑制对电缆邻近的弱

电线路的感应干扰强度,每回电缆线路应平行敷设一根回流导线。

(2) 接地回流导线应采用绝缘的铜芯电缆线,其绝缘水平应与外护套相同,

截面应满足短时耐受电流及持续时间的要求,其接地回流线的设计及供货由投标

方负责,规格和长度由投标方决定并经招标方认可。

(3) 投标方应按实际电缆敷设确定接地回流布置设计,保证电缆运行时在回

流线上产生的损耗最小。并经招标方审查(设计联络会确定)。

4.6.5 电缆卡具

(1) 电缆卡具应使用铝合金或其它非磁性材料制作,并具有弹簧装置或同等

效果的弹性装置,应适宜本工程 500kV 电缆敷设路径各种条件下的安装。其型

式、形状和尺寸由投标方根据电缆布置和安装设计决定,且便于电缆安装、拆卸

和更换。

(2) 电缆卡具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应满足运行、安装条件下和短路作用

下承受的最大机械应力要求。

(3) 电缆卡具与电缆间应有氯丁橡胶或其它合成材料做的垫层。

(4) 电缆卡具的表面应光洁,无砂眼和气泡等缺陷。

(5) 接地回流导线应采用绝缘的铜芯电缆线,其绝缘水平应与外护套相同,

截面应满足短时耐受电流及持续时间的要求,其接地回流线的设计及供货由投标

方负责,规格和长度由投标方决定并经招标方认可。

(6) 投标方提供电缆卡具的 CAD 版装配图、安装详图和制作详图(包括制作

和工艺要求)。

4.6.6 高压交流电缆在线监测系统

投标方应为 500kV 交联聚乙稀(XLPE)绝缘电力电缆提供高压交流电缆

在线监测系统,系统采用分布式监测方式,含电缆金属护套多点接地监测装置、

电缆温度光纤测温监测系统。能对运行状态进行连续或周期性地自动监视检测,

能对监测数据进行长期存储、管理、综合分析,以反映电缆长期运行状态的变化

57

趋势,并能以数值、图形、表格、曲线和文字等形式进行显示和描述,在数据异

常时进行报警。系统配置满足《DL_T 1506-2016 高压交流电缆在线监测系统通

用技术规范》的要求。

4.6.6.1 电缆金属护层接地监测装置

(1) 每回 500kV 电缆金属套接地端的连接回路中,每相应配置一套电流互感

器、过流继电器、变送器及接地监测报警装置,用于检测电缆金属套有无多点接

地。

(2) 接地监测装置应具有与计算机监控系统相连的 I/O 和通信接口,并应提

供相应通信规约和数据格式,与计算机监控系统承包商协调确保通信成功。应具

有现场监视功能。

(3) 电缆金属护层接地监测装置应包括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的设备之间连接的

所有电缆,以及安装表计和变送器的控制箱。

(4) 电流互感器的额定电压应能保证耐受电缆最严重接地故障时的瞬态过电

压,且至少应为 10kV。其特性和参数应充分满足监测的功能要求,投标方应提供

有关参数、特性和资料。

(5) 电缆金属套接地监测装置将使用招标方提供的厂用交流或直流电源,厂

用交流电压范围为:AC220V-15%~+10%;厂用直流电压范围为:DC220V-20%~

+10%。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能在此范围内正常工作。

(6) 接地监测装置的控制箱应放在现地,其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6,其材质采

用 2.0mm 不锈钢。

电缆金属护层接地监测装置供货厂商由投标方推荐,且不少于三家,并分别报

价,最终由招标方确定。

4.6.6.2 电缆光纤测温监测系统

每根电缆测温点不少于 8 点(每个电缆终端不少于 2 点,每个 90°转角处不

少于 1 点),测量点应在电缆路径中可能出现的温度最高处,具体位置由投标方

经过计算确定。

光纤测温系统应设有与计算机监控系统连接的通信接口,并应提供相应通信

规约和数据格式,与计算机监控系统承包商协调确保通信成功。应带 2 个独立可

调的温度信号报警接点,当温度超过电缆最高允许温度时,应发报警信号。

58

监测装置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此)主机、探测光纤、分布网络、后台等组

成。

监测装置应组装成柜,布置在一期新能源调度控制中心升压站的升压站保护

及直流室。

此处未提到的但对于 500kV 电缆的分布式温度监测系统的良好性能和稳定运

行或保证它的运行特性来说必不可少的工作、元件或装置应由投标方执行并提

供,价格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投标方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电缆光纤测温监测装置及相关所有

附属设备的安装调试。

在安装、调试期间及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设备部件的损坏,由投标方

免费更换。

电缆光纤测温监测装置供货厂商由投标方推荐,且不少于三家,并分别报价,

最终由招标方确定。

4.7 电缆盘

投标方应将电缆绕在回收的电缆盘上。这些电缆盘应经得起运输和现场搬运

并在各种气候条件下能存放至少三年。以后应能从电缆盘上拉电缆进行敷设而不

会损坏电缆和电缆盘本身。电缆盘的最小直径应与电缆最小弯曲半径相一致。

4.8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投标方应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投标方还应提出推荐的备品备件

和专用工具清单。

4.9 设备标示

4.9.1 电缆盘标志

每个电缆盘应在其两侧作以下永久性标志:

a. 电缆盘号。电缆盘号应由电缆材料单号(B/M 号)和盘号组成,如

B/M 号为 D11—01,盘序号为 2,那么电缆盘号应为 D11—01/02。

b. 订货单序号/供货单序号和合同项目号

c. 电缆材料单号(B/M 号)

d. 电缆电压、芯数、截面

59

e. 电缆长度(特指制造长度)

f. 电缆盘滚动方向

g. 重量

h.

生产厂家名称

i.出厂日期

4.9.2 电缆标志

电缆应在外层表面上印上以下标志以便识别

a. 生产厂家名称

b. 电缆材料单号(B/M号)

c. 芯数

d. 导体截面

e. 额定电压,并在每m处印上长度标志

4.9.3 电缆终端标志

具有清晰、可识别的文字、抗腐蚀的铭牌,将其永久的固定在每一组装件容

易看得见的地方。铭牌要提供有关设备的全部必要资料,但至少必须包括(不限

于)下列:制造厂的名称、设备型号、设备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出厂检验编码、

出厂日期、工程识别号和重量等。

4.9.3 电缆及其附件KKS编码

设计联络会时由设计院提供。

4.10 电缆布置与安装

(1)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计划、敷设的详细方案、电缆固定方法、注意事项、

安装设备和工器具清单以及施工图纸(包括固定支架和安装支架制作图)和技术

措施等文件。投标方的上述设计,将在设计联络会上经买方审查认可。

(2) 电缆应采用挠性固定方式,应按电缆轴向拉应力不超过允许值确定,投

标方应提供机械强度及敷设的有关尺寸等的计算资料,供招标方审查。

(3) 电缆的安装敷设方案应是投标方富有经验的、成功的和成熟的敷设方

式。

(4) 投标方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在现场对电缆的敷设与安装全过程进行监

督、指导。

60

(5) 电缆终端的现场制作由投标方负责。

4.11 性能试验和保证

4.11.1 型式试验

4.11.1.1 电缆应进行标准的型式试验,试验项目和程序应按照IEC的有关规

范。试验项目和程序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4.11.1.1.1 电气型式试验

a. 弯曲加局部放电试验

b. tg

测量

c. 热循环电压试验

d. 雷电冲击耐压试验及随后的工频耐压试验

4.11.1.1.2 非电气型式试验

a. 电缆结构检查

b. 绝缘和外护套老化前后的机械性能

c. 绝缘和护套的高温性能

d. 绝缘和护套的低温性能

e. 绝缘和护套的热延伸

f. 绝缘的吸水试验

g. 燃烧试验

h. XLPE绝缘的收缩试验

i. 成品电缆的相容性试验

J. 纵向透水试验

k. 绝缘厚度检验

4.11.1.2 投标方可以提供在相同电缆及附件上进行的各种型式试验证书,

对于那些低于标准的试验,买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证书而取代指定的试验。

4.11.1.3 如果证书无效或不被买方不接受,投标方将负责以上型式试验的

试验费用。

4.11.2 例行试验

电缆均应在工厂内进行例行试验,例行试验根据IEC有关规范,并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的:

a. 局部放电试验

61

b. 电压试验

c. 外护套的电气试验

4.11.3 抽样试验

a. 导体检查和导体、金属屏蔽电阻测量

b. 结构尺寸检查(绝缘厚度、金属套厚度、外护套厚度测量)

c. 热延伸试验

d. 电容测量

5 电缆布置与安装

(1) 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电缆路径图负责电缆布置和安装设计;投

标方提供安装计划、敷设的详细方案、电缆固定方法、注意事项、安装设备和工

器具清单以及施工图纸(包括固定支架和安装支架制作图)和技术措施等文件。

投标方的上述设计,将在设计联络会上经招标方审查认可。

(2) 电缆应采用蛇形固定方式,投标方应提交电缆夹具的间距,机械强度及

蛇形敷设的全部相关尺寸等的计算资料,供招标方审查。

(3) 电缆在电缆架上的布置要求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4) 电缆安装固定后弯曲半径应大于电缆外径的 20 倍,安装期内的弯曲半

径应大于电缆外径的 30 倍。

(5) 升压站内电缆预留段的布置和安装设计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预留长度

应保证足够用于电缆两侧终端各一次大修。

(6) 投标方应提供电缆在预留Ω弯垂直段中敷设时的受力情况,包括电缆的

拉力强度和侧压力的计算。出厂时,电缆端头应留有一段牵引段以利安装方便。

(7) 投标方在电缆结构设计及安装设计上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电缆在敷设时

不会出现扭转现象。

(8) 在安装和运行的各种条件下,电缆及其附属设备应能承受各种的机械应

力和热应力而不产生有害变形和性能恶化。

(9) 在本电站条件下安装和运行时,电缆的各结构层之间不应有任何滑动和

蠕变。

(10) 招标方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电缆的安装敷设、电缆终端

62

的制作安装及相关所有附属设备的安装。

(11) 电缆的安装敷设方案应是投标方富有经验的、成功的和成熟的敷设方

式。投标方应提供电缆安装敷设所需的所有专用工器具、仪器、仪表和消耗性材

料等。

(12) 投标方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在现场对电缆的敷设与安装(包括电缆

终端的制作安装及相关所有附属设备的安装)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13) 电缆终端的现场制作由投标方负责。

(14) 电缆的布置和安装敷设应确保运行安全、可靠。

6 包装、运输和存储要求

6.1 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

不受污损。

6.2 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它防护措

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6.3 在包装箱外应标明买方的订货号、发货号。

6.4 各种包装应能确保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

受潮和腐蚀。

6.5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6.6 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

6.7 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a. 装箱单

b. 产品说明书

c.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d. 安装指示图

6.8 同批电缆和附件应统一编号运输。

7 清洁和涂漆

63

7.1 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屑、填充物

等,并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渣屑、锈皮油脂等。在运输时设备的内外是清洁

的。

7.2 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其所供应的所有设备金属部件的表面处

理和涂层,以提供在运输、储存及投标文件规定的运行环境下运行的防腐蚀保

护。涂层及油漆应有良好的附着力,均匀光洁,不眩光,无流挂、缩边、缩孔等

缺陷。

7.3 电气设备及材料的金属部件的表面处理及涂层特殊规定外一般应遵守下

面的工艺程序

a 表面处理

b 底漆(设备内部至少一道,设备外部至少两道)

c 罩面漆(内表面至少一道,外表面至少两道)

7.4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的涂层材料及工艺程序供招标方确认。招标方有权对

投标方的表面处理及涂层提出修改意见,投标方应满足买方的意见要求并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方应提供现场修整或安装用的涂层原剂的合理用量。

8 其它

有关电缆及附件的其它性能和技术数据投标方根据上述技术要求,按所提供

产品的标准和技术水平提供详细资料。

9 质量保证/质量控制

9.1 投标方订购的新型产品除应满足本技术规范外,还应提供该产品的鉴定

证书。

9.2 投标方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试验等(包括投标方的外购件

在内)均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规定。若招标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投标方提供某种外

购零部件,投标方应积极配合。对非投标方责任造成的电缆及其附件损坏,投标

方有优先提供配件和修理的义务。

产品的质保期定为机组正式投运后两年,在产品质保期内的制造质量问题,

由投标方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

9.3 附属及配套设备必须满足本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的厂标和行业标准的要

64

求,并提供试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9.4 投标方应有遵守本技术规范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 ISO9001GB/T2000 质

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已经通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

9.5 开始制造前,投标方应提交制造顺序,介绍要进行的检验和/或试验。

招标方代表有权进入制造中检验和/或最终检验和试验。

9.6 凡与规定不符之处,都必须记录进行处理。

9.7 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1) 鉴别偏差和偏差认可的文件

(2) 性能试验报告

(3) 电气试验报告。

(4) 所有采用的规定和标准要求的其它文件。

6.8 如产品质量和性能与标准不符或未达到本规范书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拒

绝验收,投标方负责更换或按相关条款对性能保证值(损耗、温升等)进行赔

偿。

10 抗震要求

10.1 对 500kV 的电气设备,

要求按本地区的基本地震烈度提高一度设防。

10.2 对于高压电器设备和高压电瓷产品,应按动力设计方法,进行抗震设计。

对电气设备本体按动力法进行抗震设计时,采用由 5 个正弦共振调幅波组成

的调幅波串进行时程动力分析或试验。

若不按本法进行分析与试验时,应提供所采用的方法与本法等效的证明,并

得到需方工程师的确认。

10.3 本工程的 500kV 设备均安装于支架上,故在设计电气设备本体时,应考

虑设备支架的动力放大系数,一般动力放大系数可取 1.2 倍。

10.4 高压电器和高压电瓷产品未与导线组合进行抗震设计,且仅进行水平地

震作用计算时,应考虑导线,竖向地震作用、风力等因素的影响,其影响系数可

取 1.1 倍。

10.5 电气设备抗震强度的验算,应保证设备根部或其他危险断面处产生的应

力值小于设备或材料的容许应力值。

65

当采用破坏应力或破坏弯矩进行验算时,对瓷套管和瓷绝缘子应满足:

σ∑ ≤σσ/1.67

M∑ ≤Mσ/1.67

式中:

σ∑— 地震作用和其他荷载产生的总应力值(MPa)

σσ— 设备或材料的额定破坏应力(MPa)

M∑— 地震作用和其他荷载产生的总弯矩(N.cm);

Mσ— 设备或材料的额定破坏应力(N.cm);

1.67— 安全系数

10.6 应提供电气设备的抗震强度验证报告。

11 设计、供货及接口原则

投标方对怀安

500kV 汇集站 1200MVA 接入厂外 500kV 架空电缆终端至厂内

500kV GIS 电缆终端的 500kV 电缆、终端设备及其附件负责提供满足所有技术要求

的设计、供货。接口以电缆终端设备端子为界,具体问题将在设计联络会时确定。

12 技术数据

投标方应在招标书中填写下列技术数据表,并且这些技术数据将作为合同文

本技术规范的一部分。

序号

投标方提供值

电缆基本技术参数

1

导电体

1.1

技术规范

1.2

材料标准

1.3

设计形状与制造工艺

1.4

绞线层数与每层根数

1.5

单线直径

(mm)

1.6

绞合方向

1.7

绞合导体直径(

mm)

1.8

20℃时导体的最大直流电阻 (Ω/km)

1.9

90℃时导体的最大交流电阻 (Ω/km)

2

导体屏蔽层

2.1

技术规范

2.2

半导体带

66

序号

投标方提供值

电缆基本技术参数

2.2.1

材料

2.2.2

厚度×层

2.3

挤包导体屏蔽

2.3.1

材料

2.3.2

厚度(

mm)

2.4

外径(

mm)

2.5

90℃时的体积电阻率(Ω.m)

2.6

在标称电压下的最大电位梯度

kV/mm

3

绝缘

3.1

技术规范

3.2

材料

3.2.1

材料名称

3.2.2

比重

g/cm3

3.2.3

体积电阻率大于(

20℃)(Ω.m)

3.2.4

平均最小耐工频电压强度

kV/mm

3.2.5

平均最小击穿电压强度

kV/mm

3.2.6

热阻系数℃

.cm/W

3.2.7

介电常数

3.3

绝缘厚度设计计算

3.3.1

AC 电压下计算结果 (mm)

3.3.2

冲击电压下计算结果

(mm)

3.4

确定绝缘厚度

(mm)

3.5

设计绝缘厚度

(mm)

3.6

绝缘外径

(mm)

4

绝缘屏蔽层

4.1

技术规范

4.2

材料

4.3

厚度

(mm)

4.4

外径

(mm)

4.5

在标称电压下的最小电位梯度

kV/mm

67

序号

投标方提供值

电缆基本技术参数

4.6

90℃时的体积电阻率(Ω.m)

5

金属屏蔽层

5.1

技术规范

5.2

材料

5.3

规格

(股数×直径) (mm)

5.4

总截面

6

缓冲层

6.1

技术规范

6.2

材料

6.3

规格

(厚×层) (mm)

6.4

外径

(mm)

7

隔热层

7.1

技术规范

7.2

材料

7.3

规格

(厚×层)

7.4

外径

(mm)

8

防水密封金属护套

8.1

技术规范

8.2

材料

8.3

材料纯度

%

8.4

厚度

8.4.1

标称厚度

(mm)

8.4.2

任一点最小厚度

(mm)

8.5

截面标称面积

8.6

外径

(mm)

9

非金属护套

9.1

技术规范

9.2

材料

9.3

厚度

9.3.1

标称厚度

(mm)

9.3.2

任一点最小厚度

(mm)

68

序号

投标方提供值

电缆基本技术参数

9.4

外径

(mm)

9.5

防腐性

9.6

防潮性

9.7

石墨涂层的导电率(Ω

.m)

9.8

直流

1 分钟耐压

9.9

容许耐受冲击电压

kV

9.10

护套绝缘电阻率(Ω

.m)

9.11

密度

g/cm3

9.12

热阻系数℃

.cm/W

9.13

石墨涂层附着性

69

附件 1 供货范围

1 一般要求

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的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

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技术的经济性能符合附件 1 的要求。

1.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附

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1.3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4 投标方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 3 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提供具体清单。

1.5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 3。

1.6 投标方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清单,所有进口设备及材料应有进口报关单和

原产地证明。

1.7 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在质保期结束前,由于制造厂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所

需更换的部件,由投标方无偿提供。

1.8 投标方设备进口件和配套部件的生产厂家由招标方最终确认。

1.9 本招标文件提供的设备数量不是最终供货数量,为便于今后调整价格,请投

标方在报加中提供设备的单项报价(

500kV电缆为每m报价)。设备的最终数量

应以订货施工图为准。

2. 供货范围

2.1 设备范围:

本规范书中所提及的设备、材料、配套装置,除特别申明的外,均由投标方

提供。

投标方为蔚县电厂 500 千伏间隔扩建工程提供 500kV 交联电缆全套装置(包

括附件)及相应的技术服务,基本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此。

(1) 500kVXLPE 绝缘电缆本体

共3根,电缆敷设参考长度约为3×560米(预估暂定)。

70

说明:该长度仅为报价总长度

(设计院施工图长度不包含试验、牵引、电缆

头等损耗长度

),投标方应按单相/米报单价。最终供货长度,由投标方根据招标

方所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留施工损耗长度,现场实测确定,据实结算。每根单相

电缆应是整根的,中间不允许带接头。

(2) 电缆终端

a. 户外电缆终端

3 套

b. 500kV GIS 电缆终端

3 套

(3) 电缆附件

a. 金属屏蔽和金属护套绝缘三相接地保护箱(带放电记数器) 1 套

b. 三相直接接地箱

1 套

c.连接法兰绝缘保护器

3 只

d. 接地引线(单芯铜电缆)

100 米

e. 接地回流线(用于 1 回 500kV 电缆)

580

f. 电缆盘

g. 电缆卡具(带绝缘保护垫层)

1 批(满足需要)

h. 电缆金属套接地监测装置 1 套

i. 电缆光纤测温监测系统 1 套

(4) 其它(上述未列,但作为完整的系统所必须的)

2.2 供货清单(全厂总量,空白处投标方填写)

投标方应按下表格式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并填写空白处,但不限于此。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500KV 电缆

ZC-YJLW03-Z-290/500kV-1X1600

560X3

2

户外 500kV 充油

式电缆终端(包括

设备支架以及电

缆头安装)

3

3

户外 500kV GIS全干式电缆终端

(包括设备支架

(如需)以及电

缆头安装)

3

71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4

三相接地保护箱

(户外)

1

5

三相直接接地箱

(户外)

1

6

连接法兰绝缘保

护器

3

7

接地引线(单芯

铜电缆)

ZC-YJY-8.7/10-1×500

100

8

回流线(单芯铜电缆)

ZC-YJY-8.7/10-1×500

580

9

三相电缆卡具

(带绝缘保护垫

层)

30

10

单相电缆卡具

(带绝缘保护垫

层)

600

11

电缆金属套接地

监测装置

1

12

电缆光纤测温监测系统(包括连

接管路、控制

箱、电缆、后台

等)

1

2.3 专用工具(2 台机组共用,计入总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2.4 随机备品备件清单(2 台机组共用,计入总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72

2.5 投标方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价格不列入总价中)(投标方根据投标产品特性,

自行填写)

序号

名 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2.6 进口部件及进口材料清单(投标方填写)

序号

名 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73

附件 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1.1 投标方应按照中国电力工业使用的标准及响应的代码、规则对图纸编号,对

所有图纸、文件和投标方提供的其它技术文件应采用 KKS 编码系统,并且提供的

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

满足工程要求。

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定后 7 日内

须该处满足施工图设计的全部技术资料 5 份、可编辑的未经压缩的电子文件 1 份

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的同时,应提供正式

的 AUTOCAD 电子文件,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工厂公章和签字。

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套数:

1.4.1 施工图设计配合图纸(包括分包与外购设备的技术资料)

:16 套(其中设计

院 2 套)及相应的电子版本(图纸 AUTOCAD)资料 3 套(其中设计院 1 套)

1.4.2 最终技术资料(包括分包与外购设备的技术资料)及安装、运行、维护手

册:每台机组 16 套及相应的电子版本(图纸 AUTOCAD)资料 4 套(其中设计院 1

套)

1.4.3 试验报告:5 套。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

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

1.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招标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投标方

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投标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

图纸,投标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招标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

图纸完全相符。

2、资料交接

2.1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

投标方应按 1.3 条的规定提供满足工程设计要求的图纸和资料如下(具体清

74

单招标方提供,投标方细化,买方确认,但不限于此)

,并应在投标文件中细化清

单,供招标方确认。

2.1.1 电缆的技术数据、结构图。

2.1.2 电缆终端及附件的结构图。

2.1.3 电缆截面选择选择计算书。

2.1.4 接地引线选择计算书。

2.1.5 接地保护器选择计算书。

2.1.6 绝缘材料储存的技术要求。

2.1.7 电缆终端支架资料。

2.1.8 电缆敷设要求及其断面图。

2.1.9 设备设计、制造、试验的主要标准。

2.1.10 500kV 电力电缆的总重量、最大运输尺寸。

2.1.11 投标方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2.2 设备监造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2.3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

于:

2.3.1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

料。

2.3.2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

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3.3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

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

等。

2.3.4 投标方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2.3.5 安装和维修专用工具清单。

75

2.4 投标方应提供其它技术资料(招标方提出清单、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

认。)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2.4.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试验报告包括:型式试

验报告;例行试验报告和主要部件试验报告等。

2.4.2 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的清单。

2.4.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

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

2.4.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

外型尺寸和性能检验等证明。

2.4.5 说明书,包括:500kV 电力电缆的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调整和全部附

件的完整说明和数据;500kV 电力电缆和所有配套元件及附件的全部部件序号的

完整资料;例行试验数据。

76

附件 4 交货进度

设备交货进度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交货时间

备注

1

电缆及其附属设备、安

装材料等

说明:

1、以上时间全部为设备运至电厂现场交付完成的时间;所有设备交货地点

均为电厂现场车上交货。

2、以上交货时间为暂定时间,具体交货进度合同谈判时确定;招标方可根

据实际进度调整交货时间,投标方应无条件满足现场安装要求。

77

附件 5 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

1.概述

本章包括对本规范规定的设备检查和试验的主要项目和内容。这些规定的试

验项目和内容是投标方最低限度必须完成的,但并不排除投标方根据合同规定的

标准、规程、规范和有关制造厂标准进行其它必要的试验和检查。

投标方认为原有的型式试验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要求,应提供所有型式试验报

告供招标方审查,招标方保留要求再做某些试验的权力。

招标方对任何一项试验或见证试验的参加或放弃都不应免除投标方充分满足

合同文件要求的责任。如果现场安装中发现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招标方有权拒

收。

出厂试验和抽样试验必须有招标方代表在场。所有试验和检验均由投标方负

责,其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出厂试验前 90 天,投标方应通知招标方派技术

专家目睹验证试验,进行出厂前的验收。

电缆及其附件应分别通过预鉴定试验、型式实验、抽样试验、出厂试验及现

场安装调试试验。以上试验应参照 IEC62067 等有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进行,并提

供符合 IEC 标准规定的试验报告。

(1)

试验内容

1) 预鉴定试验

试验目的是要证明电缆及其系统的长期运行特征满足 IEC 或相应标准

及本规范的要求。

2) 型式试验

试验目的是要证明电缆设计的性能参数符合 IEC 或相应标准及本规范

的要求。

3) 抽样试验

试验目的是证明电缆符合 IEC 标准和本规范要求,由投标方在一根所

供电缆的取样上进行。

4) 出厂试验

78

试验目的是为了证明每根成品电缆的完善性,由投标方在所有提供的

电缆上进行。

5) 现场安装调试试验

所有电缆及其附属设备在试运行前,将在现场作安装调试试验,以验证电缆

的适用性。

(2)

预鉴定试验应在具有质量认证资格的独立的试验室进行,电缆成功地完

成预鉴定试验后,由制造商有资格的官员和试验室签署颁发鉴定试验证书,可接

受为预鉴定试验的证明。电缆的材料、生产工艺和设计没有发生可能影响电缆特

性的质的变化,该试验可不必再做。如果有变化,投标方应提供详细的情况,说

明是否有质的变化。无论如何,招标方保留要求再做某些试验的权力。

(3)

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和抽样试验在工厂车间或试验室内进行,其中全部

抽样试验和部分出厂试验项目必须有招标方代表在场。所有试验和检验均由投标

方负责,其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对于型式试验,如电缆的任一项试验已在相

同型号规格的电缆上做过试验,则该项试验可不再做,但该项试验必须是在第三

方试验室作试验或者在生产厂方作试验,而有独立机构或业主代表的目睹认可。

投标方必需在投标书中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4)

投标方应提出出厂试验和抽样试验的计划(包括试验项目和各试验项目

的时间安排),并通知招标方。

(5)

招标方对任何一项试验或见证试验的参加或放弃都不应解脱投标方充分

满足文件要求的责任。如果现场安装中发现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招标方有权拒

收。

(6)

所有现场试验应在投标方的试验工程师指导下,由招标方组织安装投标

方或现场试验投标方完成。投标方应对试验负责,所有现场试验都必须有投标方

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在场。各项现场试验报告由安装投标方或现场试验投标方编

写,投标方代表、安装投标方和招标方代表均应在试验报告中签字。

(7)

投标方应在各项试验前提出每个试验项目的试验大纲,试验大纲包括以

下内容:

1) 试验内容、方法、步聚、接线等;

2) 试验使用仪器和设备(应注明型号、规格、数量、准确级)以及试验记

录表格。

79

3) 检查试验结果的判定所采用的标准、规范、并注明标准的名称和章

节。

4) 投标方应提供下列清单

5) 出厂试验、抽样试验的项目清单;

6) 各项试验用的设备和仪器清单(应注明名称、规格、数量、准确级、

所属试验项目)。

(6)

各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试验项目、试验目的、试验人员名单、测量仪表

的检查和率定、试验方法、试验程序、试验接线图、试验表格、计算实例、计算

过程使用的各种曲线、全部测量结果汇总、最终成果的修正和调整、测量给定和

试验成果分析、误差说明以及对试验结果的论证。在试验结束后 15 天内,投标

方应以试验报告和试验合格证书的形式提供 6 份合格的试验结果及相关的特性曲

线。

2 预鉴定试验

2.1 预鉴定试验的认可范围

当一个电压等级的电缆顺利通过预鉴定试验后,制造厂就有了同等或更

低电压等级电缆的供货资格,只要这些电压等级的电缆绝缘屏蔽上电场强度计算

值不大于已通过预鉴定试验的电缆绝缘屏蔽的电场强度值。

由有资格的公证方代表签署的预鉴定试验证书,或有相应资格的官员签

署的制造商的试验报告,或有独立试验室颁发的试验证书,均可接受作为预鉴定

试验的证据。

2.2 成品电缆系统的预鉴定试验

预鉴定试验应包括在约 100m 长的成品电缆段和附属设备的整个 500kV 电

缆系统上进行电气试验,试验安排应能代表 500kV 电缆系统的实际安装条件,如

刚性固定、挠性敷设、埋没和明敷等,特别应注意附属设备的热机械性能等。

预鉴定试验内容和顺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2.2.1 预鉴定试验前的绝缘厚度检查

在进行鉴定试验之前,应在试验所用的代表性的电缆上按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 8.1 款规定的方法测定电缆绝缘的厚度,以检验是否符合规定值的要求。

2.2.2 热循环电压试验

80

试样应通过导体通电加热直至电缆导体温度高于正常运行情况下导体最

高温度 0~5℃。试验期间变化的环境条件可能需要对导体的电流进行调整。应选

择合适的加热方法,例如从附属设备远端加热,以便电缆导体达到上述规定的温

度。

加热时间至少 8 小时。每一加热周期导体的温度至少在规定的温度范围

内保持 2 小时。接着应当自然冷却至少 16 小时。

在 1 年(8760 小时)整个试验期间试样应加 1.7U0(510kV)电压,加热

和冷却循环应至少进行 180 次,不应发生击穿。

2.2.3 雷电冲击电压试验

试验应在最小有效长度为 30m 长的一个或多个试样上进行,试验用样品

从电缆成品上截取。

试验应在电缆导体的温度高出正常运行时导体最高温度 0~5℃进行(试

验将导体加热至 90~95℃), 导体温度应在其限值范围内至少保持 2 小时。

冲击电压应按 IEC60230 标准规定的步骤施加。

试件应能承受 1675kV 的标准雷电冲击电压,10 次正极性电压和 10 次负

极性电压而没有损坏。

2.2.4 预鉴定试验后的检查

用肉眼对电缆试件进行检查,应无可能影响电缆系统正常运行的损坏现

象。不应有损伤、电气性能劣化、潮气侵入、密封结构处泄漏、腐蚀或有害绝缘

收缩的痕迹。

3.3 型式试验

3.3.1 尺寸和结构检验

3.3.1.1 导体

导体的截面、结构等应满足 IEC60228 有关规定和本规范规定的要求。

3.3.1.2 绝缘和半导体屏蔽层

绝缘和半导体屏蔽层必须符合本规范规定的要求。

绝缘层微孔、杂质和半导体屏蔽层与绝缘界面凸起分布及检测。

厚度检查应按照 IEC 60811-1-1 第 8.1 款的规定进行。

3.3.1.3 金属套和外护套

金属护层和外护套必须符合本规范规定的要求。

81

厚度检查应按照 IEC 60811-1-1 第 8.2 款的规定进行。

3.3.2 机械特性试验

3.3.2.1 绝缘

机械特性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试验方法应符合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第 9.1 款和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第 8.1 款、

第 8.2 款的规定。

3.3.2.2 外护套

机械特性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试验方法应符合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第 9.2 款和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第 8.1 款及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第 8.2 款的规定。

3.3.3 电气特性测试

3.3.3.1 导体电阻

应按照 IEC60228 第 6 款规定的方法进行。

3.3.3.2 导体和绝缘半导体屏蔽层电阻率

应按照 IEC60840 附录 B 规定的方法测量。

3.3.4 物理和化学特性试验

3.3.4.1 绝缘

A. 热延伸特性试验:应按照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第 9 款的有关规定进行。

试验温度:200℃

温度允差:±3℃

受力时间:15min

机械应力:0.2MPa

受力时最大延伸率:175%

冷却后的最大永久延伸率:15%

B. 收缩特性试验:应按照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第 10 款和 IEC60840,第 5.6.14

款的有关规定进行。

3.3.4.2 外护套

A. 质量损失试验(PVC 外护套):对 PVC 外护套的试验应按照 IEC60811-3-

2、第 8.2 款的有关规定进行。

试验温度:(100±2)℃

82

试验持续时间:168h

最大允许质量损失:1.5mg/cm2。

B. 高温下的压力试验:应按照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第 8.2 款的有关规定进行。

测试温度:(90±2)℃(PVC 外护套),最大凹陷深度应小于或等于 50%。

C. 低温下的冷延伸和冷冲击试验(PVC 外护套):应按照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 8 款的有关规定进行。

试验温度:(-15±2)℃

试验后,在不断裂情况下延伸率至少为 20%。

D. 热冲击试验(PVC 外护套):对 PVC 外护套的热冲击试验应按照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第 9.2 款的有关规定进行。

试验温度:(150±3)℃

试验持续时间:1h

E. 碳黑含量测试(黑色 PE 外护套):应按照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第 11 款的有

关规定进行。

F. 燃烧试验(PVC 外护套):应按照 IEC60332-1 的有关规定进行。

G. 外护套阻燃性能试验:应按照 IEC60754 和 61034 的有关规定进行。

3.3.5 成品电缆材料相容性的老化试验

3.3.5.1 概述

在成品电缆段上进行老化试验是为了检验其绝缘、挤包的半导电层和外护套

在运行中未因与电缆的其它组成部分相接触而过分劣化。

该试验可适用于所有型式的电缆。

3.3.5.2 取样

试验用绝缘和外护套的试片,应按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 8.1.4 款规定取自成品电

缆。

3.3.5.3 老化处理

电缆试片应按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 8.1.4 款规定进行,在空气箱中进行老化处

理,处理条件为:

温度:比导体正常运行最高温度高(10±2)℃

持续时间:7 天

3.3.5.4 机械性能试验

83

取自经老化试验后的绝缘和护套的试片,应按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 8.1.4 款规

定,进行制备和进行机械试验。

3.3.5.5 要求

绝缘层及外护套的抗拉强度和拉断延伸率,老化后与老化前的差别不应超过

本规范规定的数值。.

3.3.6 成品电缆及附属设备的电气型式试验

3.3.6.1 试验前对绝缘厚度的检查

在试验之前应按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 8.1 款规定的方法,在用于试验的电缆

上取下有代表性的一段样品上测量,以检查绝缘的厚度合乎规定值的要求 。

如果绝缘的平均厚度不超过标称值的 5%,应按本规范的规定施加试验电

压 。如果绝缘的平均厚度超过标称值的 5%,但不超过标称值的 15%,试验电

压应做调整,使导体屏蔽层上的场强等于以绝缘的平均厚度为与标称值和试验电

压为电缆的额定电压所确定的正常值时在导体屏蔽层上产生的场强。用做电气型

式试验的电缆段的绝缘平均厚度不超过标称值的 15%。

3.3.6.2 试验顺序

各项试验的正常顺序如下:

A. 弯曲试验,随后装上附属设备并进行常温下的局部放电试验

B. tanδ测量

C. 热循环电压试验

D. 常温下和高温下的局部放电试验

这种试验是在完成上述 C 最后循环之后进行或下述 G 工频耐压试验之

后进行。

E. 操作冲击电压试验

F. 雷电冲击电压试验

G. 工频耐压试验

H. 若在上述 D 所述的试验未做,则此时做局部放电试验

I. 在完成上述全部试验后应进行包括电缆及其附属设备的系统的测

3.3.6.3 弯曲试验

84

电缆样品应在常温下用统一试验圆筒(例如一电缆盘的轮毂)至少缠绕

一整圈,然后展开。重复这一过程,反向进行样品的弯曲缠绕试验。

上述操作循环共进行 3 次。

试验用圆筒的直径不应大于:25(d+D)+5%

其中:

d:导体标称直径 mm

D:电缆标称直径 mm

完成试验后,电缆应在常温下进行局部放电试验,并且应遵从(3.3.6.4)

中规定的要求。

3.3.6.4 局部放电试验

试验应按 IEC60885-3 的规定在常温和高温下进行,检测灵敏度应为 5pc

或更好。

试验电压应逐步升高至 1.75U0,并保持 10s,然后慢慢降至 1.5U0。

在 1.5 U0 时应检测不出有放电量。

高温下的试验应在导体温度高于其正常运行时最高温度的 5~10℃的试验

段上进行, 导体温度应在其限值范围内至少保持 2 小时.其它要求同上。

3.3.6.5tanδ测定

对试样用合适的方法加热,导体温度由测量其电阻的方法确定或用装在

绝缘屏蔽/护套表面或装在用同样的方法加热的该电缆的另一试样导体上的热电

偶测定。

试样应被加热至导体超过其正常运行条件下最高温度的 5~10℃。

在上述规定的温度下,测量工频电压 U0 时的 tanδ。

测量值不应超过:XLPE 绝缘电缆为 5×10-4。

3.3.6.6 热循环电压试验

应通过导体通电使试样加热直至电缆导体比电缆正常运行时的导体的最

高温度高出 5~10℃。

至少应加热 8 小时,每个加热周期内导体的温度应保持在规定的温度范

围至少 2 小时。然后自然冷却 16h。

加热和冷却循环应完成 20 次。

对试样的整个试验期间应提供 2U0 大小的电压。

85

在最后循环之后,或在 3.3.6.9 所述的试验之后,应遵从 3.3.6.4 中的

要求进行高温和常温下的局部放电试验。

3.3.6.7 操作冲击电压试验

试验应在试样电缆导体温度高于正常运行温度 5~10℃的条件下进行。导

体温度应在其限值范围内至少保持 2 小时.

操作冲击电压试验应按 IEC 60230 规定的步骤进行。

试样应承受 10 次正极性电压冲击和 10 次负极性电压冲击而没有破坏或

闪络。

3.3.6.8 雷电冲击电压试验

试验应在电缆导体温度高于正常运行温度 5~10℃的电缆组合试样上进

行。导体温度应在其限值范围内至少保持 2 小时。

雷电冲击电压试验应按 IEC60230 规定的步骤进行。

组合试样应能耐受 10 次正极性和 10 次负极性冲击电压而不击穿,试验

电压为 1675kV。

3.3.6.9 工频耐压试验

在雷电冲击电压试验后对组合试样应进行 2U0 的工频耐压 15min,工频耐

压可以在室温下进行,也可以在冷却期进行,由投标方自行决定。

试验时不应发生绝缘击穿或闪络。

3.3.6.10 防水试验

3.3.6.11 电缆终端的检漏试验

3.3.6.12 试验后的检查

由电缆和附属设备组成的电缆系统的检测不应发生电气特性的下降,泄

漏、腐蚀或有害的收缩。

3.3.6.13 护层保护器和绝缘法兰保护器特性试验

3.4 抽样试验

在本批为蔚县电厂 500 千伏间隔扩建工程生产的电缆上样品作试验。

3.4.1 导体结构检查

用外观或有可能时用测量方法检查导体结构是否符合 IEC60228 的要求。

3.4.2 导体电阻的测量

测量方法应符合 IEC60840,第 10.5 款的要求。

86

导体换算至温度 20℃时的直流电阻值应不超过 IEC60228 中的规定值。

3.4.3 绝缘和外护套厚度的测量

试验方法应按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 8 条的规定。如果试验结果超过合同规定

的保证值,将按照商务部分相关条款进行违约罚款。

从被选做本试验用的每段电缆的一端取下一段试样,如该电缆的未端已

损坏,则必须割去受损部分后再取样。如果必要,应割去任何受损的部分。

(1) 对绝缘的要求

在任一点测得的绝缘厚度不得小于标称厚度 90%,并应符合第 2.4.3.3

条和 IEC60840,10.6.2 款的要求。

(2) 对外护套的要求

所测得的最小厚度与标称厚度之差不应大于标称厚度的 15%+0.1mm,并

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和 IEC60840,10.6.3 款的要求。

3.4.4 金属套厚度的测量

测量方法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和 IEC60840,10.7 款的要求。

3.4.5 直径测量

应按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 8 条的要求进行。

3.4.6 tanδ测定

测量方法同第 3.3.6.5 条的要求。如果试验结果超过合同规定的保证

值,将按照商务部分相关条款进行违约罚款。

3.4.7 XLPE 绝缘的热延伸试验

取样和试验步骤应按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 9 款规定,采用第 3.3.4.1 条中规

定的试验条件。

试样应取自根据所采用的交联方法预计交联度最低的绝缘内部、中部或

外部。

电容测量

3.4.8 电容应在导体和金属屏蔽层/金属套之间测量。

测量值不应超过制造商规定的标称值的 8%。

3.4.9 雷电冲击电压试验

试验应在长度至少为 10m(不包括被试附属设备长度在内)的成品电缆试

样上进行。试样的导体温度必须高于其正常运行时的最高温度 5~10℃。

87

冲击电压应按 IEC60230 规定的步骤进行。施加 1675kV 的雷电冲击电

压,正负极性各 10 次冲击而不发生击穿。

3.4.10 工频耐压试验

在雷电冲击电压试验之后,应对电缆试样施加 2.0U0,持续 15min 的工频

交流电压,这个试验既可在冷却过程中做,也可在环境温度下做,由投标方自行

决定。

试验后绝缘不应击穿。

3.4.11 纵向阻水试验

应按 ICEA T-34-664-2007 《纵向阻水电缆上耐纵向水浸性能的试验导则》

的要求进行。

3.5 出厂试验

应在为蔚县电厂 500 千伏间隔扩建工程提供的每根制造长度的电缆和每

个预制附属设备上进行。

投标方应按规定对所有设备在出厂前进行设备组装和试验,招标方代表应参

加主要试验的目睹验证和对产品中间组装的监督、验收。当招标方要求进行其他

验证设备性能的试验时,投标方应配合执行。

投标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60d 内向招标方提交 8 份工厂装配和试验项目清单和

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招标方参加工厂装配、试验和目睹验证安排计划。投标方在进

行各项试验或检验前 90d,应向招标方提供 8 份试验或检验大纲,并说明技术要

求、工艺、试验或检验方法、标准及时间安排,以便招标方派人参加。

在工厂进行的各项设备试验或检验后,应向招标方提供 8 套试验和检验报告

复印件,报告应包括试验方法、使用仪器的率定精度、计算公式、试验结果和照

片等。报告经招标方审查批准后,设备才能发运。

所有试验项目应尽量模拟正常使用条件。

3.5.1 电缆本体试验

3.5.1.1 电缆结构检查和测量:包括电缆、导体、绝缘层、绝缘屏蔽层、金属护

套、金属屏蔽层、外护套厚度测量;

3.5.1.2 局部放电试验

局部放电测试系统灵敏度应优于 5Pc 或更好外,电缆的局部放电试验应

按 IEC60885-3 的规定进行 ,其检测灵敏度应按 IEC60885-3 规定等于 10pc 或更

88

好。附属设备的试验遵从同样的原则,其试验电压应逐步升高至 1.75U0,并保持

10s,然后慢慢降至 1.5U0,在 1.5U0 时应检测不出有放电量。

如果试验结果超过合同规定的保证值,将按照商务部分相关条款进行违

约罚款。

3.5.1.3 耐压试验

试验在环境温度下进行,电压为交流工频。

耐压试验应逐步升高至 2U0 并保持 1h 时间,电压加在导体与金属屏蔽层

/金属套之间,绝缘不应击穿。并应核准绝缘层的工作场强不大于 27MV/m,否则

应降低电压,延长试验时间。

3.5.1.4 外护套的电气试验

应进行外护套的电气试验,按照 IEC60229 的规定进行。

应进行外护套的直流耐压试验,按照 IEC60229 的规定进行。

3.5.1.5 导体和金属护套直流电阻测量;

3.5.1.6 焊接波纹铝管浸水气密试验

3.5.1.7 室温下绝缘电阻测量;

3.5.1.8 电容测量;

3.5.1.9 tgδ测试

3.5.2 电缆附属设备试验

3.5.2.1 电缆附属设备外观检查和结构检测

3.5.2.2 预制附属设备的主绝缘

(1) 局部放电试验

与本段第 3.5.1.2 条相同。

(2) 耐压试验

与本段第 3.5.1.3 条相同。

3.5.2.3 护层保护器、绝缘法兰保护器绝缘试验

3.5.2.4 电缆金属套接地装置、电缆光纤测温监测系统、电缆终端局部放电监测

系统试验

3.5.2.5 接地回流线交流耐压试

3.5.2.6 结构检测(含 X 光检查)

3.5.2.7 保护器特性试验

89

3.6 现场安装调试试验

电缆及其附属设备完成安装后应在投标方的指导下由试验调试投标方进

行现场试验,投标方应对试验结果负责。以下试验中除第(5)、(6)项试验设

备由投标方提供外,其它设备由招标方(业主)提供。

1) 外护套的直流耐压试验

应按照

IEC60229 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加 DC30kV,持续 15min。

2) 绝缘交流耐压试验

采用变频(

20~300Hz)的交流试验电压,施加 1.7U0,持续 1h。

3) 金属套感应电压试验和护套电压降测量

4) 绝缘和外护套绝缘电阻测量(包含护层保护器、绝缘法兰保护器和电

流互感器的绝缘电阻测量)

5) 金属套接地监测装置现场试验

6)温度分布光纤监测装置、局部放电装置校准和调试

7) 接地回流线绝缘试验

8) 电缆终端绝缘介质试验

9) 在发货前 30d 提供 2m 含有本批电缆印字的样品(在本批电缆生产结束

部位取样

),供招标方做微孔杂质试验,作为现场验收实验项目。

10)接地系统试验。

90

附件 6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1.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

的现场服务人员。投标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在投标阶段

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

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

要求的工作时间相同。招标方不再因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

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

派出人员构成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1.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容量变压器的现场工作

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投标方要向招标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见下表格式)。投标方须更换不合格的投

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服务人员情况表

附表 1: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91

政治面貌

学校和专

职务

职称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1.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

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

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

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

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1.3.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

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

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

任。

92

1.3.4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3.5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1.4 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投标方

便。

2 培训

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

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方以文件中列出(格式)

培训教师构成

培训内容

计划人数

职称

人数

地点

备注

2.2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2.3 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

交通方便。

3 设计联络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合同双方商定。设计联络

费用包括在总报价中。设计联络考虑

2~3 次。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内

容要求和参加人数由合同双方商定。

93

附件 7 分包与外购

序号

设备/部组件

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厂家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94

附件 8 大部件情况

长×宽×高

重量(吨)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名称

货物

发运地点

运输方式

1

2

3

4

5

6

7

说明:

1. 投标方应按附表要求提供设备各大件的运输尺寸(长×宽×高)、重

量,并附运输外形尺寸图及其重心位置。

2. 设备运输尺寸,指设备包装后的各部分尺寸。

3. 当采用铁路运输时,设备的运输外形尺寸,应考虑该设备拟采用的运输

车辆装载面至轨面的高度要求。

4.投标方应根据大件运输的线路及运输方式,对沿途中所经过的涵洞、桥梁

等构、建筑物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论证,提出大件运输的方案,确保设备大件安全

运至现场。

5.投标方还应说明所有其它设备的运输方案,包括车辆型号、数量、运输路线等。

95

附件 9 运输、包装、保管

运 输 标 记

项 目 名 称 : xxxxx 项目

到 站 ; xxxxx 项目

收 货 人 :

件 号 :

毛 重 : k g

净 重 :

体 积 : 长 × 宽 × 高 c m

发 货 人 :

装 箱 单 ( 格 式 )

PACKING LIST

箱件编号: 编制日期:

起运地点: 到货地点:

箱号

Case

No.

货物名称规格

Description of Goods

数量

Qty.

净重

Net Weight

(Kg)

毛重

Gross Weight

(Kg)

尺寸

Dimension

(CM)

1

2

3

总计 Total

本次发货总箱件数量(Total Package Nos.):xxxxx

96

附件 10 技术附录

附件 11 投标方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附件 12 差异表

投标方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汇集此表内。

如投标方没有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书面偏差,招标方则可认为投标方完全接

受和同意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偏差(包括任何细微偏差,无论多少)必须按差

异表的要求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否则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

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方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

要单独列表。

差 异 表

招 标 文 件

投 标 文 件

条 目

简 要 内 容

条 目

简 要 内 容

97

98

9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00

(物资公司)大唐蔚县电厂 500 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500kV 电

力电缆及其附属设备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01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02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103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月 日

104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105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月 日

106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07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备注:受益人应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

标,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

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

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

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

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

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

任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108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09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10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11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12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13

(四)专利情况表

4.1 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14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15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请逐项说明:投标方案中采用哪些设备、材料或使用的技术是国产化产品,哪些是进口产品,同时明确是否具备可替代性。

序号

名称

国产化/进口产品

是否可替代

12

……

116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

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

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的响应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XXXX;3、

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 ; 3 、

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 ; 3 、

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

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

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

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17

(物资公司)大唐蔚县电厂 500 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500kV 电

力电缆及其附属设备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18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19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20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21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22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23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24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25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

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投标文件质量及

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存在

条技术正偏差。

技术偏差表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加工设备

加工设备(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4.1

导体运行最高温度(

40°C)

导体运行最高温度(

40°C):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2

导体截面

导体截面: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3

导体直流电阻

导体直流电阻: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4

主绝缘材料厚度

主绝缘材料厚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5

关键部件及材质

5.1

电缆终端的结构和材质

电缆终端的结构和材质: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5.2

电缆半导体层的厚度和材料

电缆半导体层的厚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5.3

电缆外护套的结构和材质

电缆外护套的结构和材质: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6

设备交货期及保证措施

6.1

供货保障措施

供货保障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6.2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6.3

供货范围及交货期

供货范围

交货期:

(天)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6.4

技术资料

技术资料:

(套)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7

售后服务及技术服务

服务保障措施(简要描述):

售后服务人员共配备:

服务内容包括(简要描述):

服务响应时间: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26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27

(物资公司)大唐蔚县电厂 500 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500kV

电力电缆及其附属设备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28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29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以多种货币报价需要进行评审的

,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

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

盖单位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1.7 抽样检测相关费用按中标金额的 2.8%比例向中标人收取,投标总价中应

包含该笔费用,但无需单独列明。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随机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技术服务费

运杂费

合计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130

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姓名、签字)

131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设备/材料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生产厂家

备注

1

500KV 电缆

ZC-YJLW03-Z-290/500kV-1X1600

168

0

3×560

2

户外 500kV充油式电缆

终端

户外 500kV 充油式电缆终端

3

包括设备支架以及电缆头安

3

户外 500kV GIS 全干式

电缆终端

户外 500kV GIS 全干式电缆终端

3

包括设备支架

(如

需)以及电缆头安装

4

三相接地保

护箱(户

外)

三相接地保护箱(户外)

1

5

三相直接接

地箱(户

外)

三相直接接地箱(户外)

1

6

连接法兰绝

缘保护器

连接法兰绝缘保护器

3

7

接地引线

(单芯铜电

缆)

ZC-YJY-8.7/10-1X500

m

100

8

回流线(单芯铜电缆)

ZC-YJY-8.7/10-1X500

m

580

9

三相电缆卡具(带绝缘保护垫层)

三相电缆卡具(带绝缘保护垫

层)

30

10

单相电缆卡具(带绝缘保护垫层)

单相电缆卡具(带绝缘保护垫

层)

600

132

11

电缆金属套接地监测装

电缆金属套接地监测装置

1

12

电缆光纤测温监测系统(包括连接管路、控制箱、电缆、

后台等)

电缆光纤测温监测系统(包括连

接管路、控制箱、电缆、后台

等)

1

注:电缆终端品牌为投标人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

500kV 陆上电力电缆

预鉴定试验报告或预鉴定扩展试验报告中配套的电缆终端,最终由招标方确定。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33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合计

134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