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三热电有限公司2026年安保、消防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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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20
发布于
内蒙古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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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三热电有限公司

2026 年安保、消防

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6 年安保、消防服务招标已由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三热电有限公司批

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三热电有限

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3NMNY-F002

2.2 项目名称: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三热电有限公司 2026 年安保、消防

服务招标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

2.4 建设规模:2000MW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 招标范围:本采购标的的服务范围为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三热电公

司厂区安保服务、消防服务共有门卫室 4 处,其中厂区周界出入口 3 处、消防

监控室 1 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为甲方提供门卫、守护、巡逻、技术防范、

安防监控中心值班、消防巡查、应急突发事件处理、安全咨询等安全保卫服

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

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许可范围包含门卫、巡逻、守护、秩序维护等服务内容,投标人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按无资质认定)。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 个及以上安保服务业绩(服务范围内必须包含:

负责工业生产企业各门卫值守或治安巡逻或电子监控系统),且合同服务期为

1 年及以上。

3.2.3 项目负责人要求:需持有消防员资格证书且近年(

2023 年 1 月 1 日

至今)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满

6 个月,须提供消防员资格证书扫描

件,须提供身份证及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

费必须包含社保缴纳时间、社保局的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为无效证明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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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人员资质要求:消防员(9 名)应持有下列证件之一:注册消防工

程师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

证、消防员证中级及以上。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封面、服务范围、服务期限、签字盖章

页,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

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3 月 20 日

至 2026 年 04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

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

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4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

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

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

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4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

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

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

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

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三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忽尔格气村内蒙古能

源集团金山第三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石景山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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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00

联系人:李冬冬、柳英芃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lidondong@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

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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