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电二期2×745MW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新建工程】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20
发布于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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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2*开通会员可解锁*97

江苏公司大唐南电二期

2×745MW 燃气轮机

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水汽取样及化学加药系

统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人:大唐(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

[ 2026 ]年[ 4]月

1

目 录

目 录..........................................................................1

总说明..........................................................................8

第一卷 商务文件.................................................................9

第一章 招标公告...............................................................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 ............................................................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 ............................................................35

3.4 投标保证金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 ............................................................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 ............................................................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 ................................................................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41

3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41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6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 ................................................................74

9 质保期服务 ................................................................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4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81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 ................................................................87

9 质保期服务 ................................................................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 .............................................................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5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附图.....................................................................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07

商务投标文件..................................................................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123

一、类似业绩 ...............................................................125

6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江苏公司大唐南电二期 2×745MW 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

目水汽取样及化学加药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大唐南电二期

2×745MW 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新建工程招标人为

大唐(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

(大唐(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3:7。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水汽取样及化学加药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97

2.2 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马渡村

2.3 建设规模:1490MW

2.4 建设工期:本期工程于 2025 年 11 月开工建设,商业机组(3 号机组)

计划

2027 年 8 月投产发电,示范机组(4 号机组)计划 2029 年 3 月投产发电,

总工期

40 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书面通知为准)。

2.5 设备名称: 水汽取样及化学加药系统设备

2.6 数 量: 2 套水汽取样装置、1 套化学加药系统

2.7 技术规格: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8 招标范围:2 套水汽取样设备,每套设备由高温高压架、低温仪表屏、

样水回收装置及恒温装置和配套阀门管道等组成;采购

1 套热力系统化学加药系

统,包括浓氨水贮存及输送系统,给水、凝结水、闭冷水加氨装置,高、中压汽

包加氢氧化钠装置。加药系统根据流量和水汽取样系统的分析信号自动加药,加

9

药系统监视和控制在

DCS 中完成。加药系统要能实现自动配药,溶液箱进出口

都要配备电动阀,备用泵间切换阀需要用电动阀。包含其他附件、电控装置、系

统管阀、所有装置性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保温、油漆、消耗品及相关服

务。

2.9 交货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马渡村电厂路

2.10 交 货 期: 化学加药系统设备交货日期为 2026 年 12 月 ;第一套水

汽取样系统设备及附件的交货日期为

2026 年 12 月;第二套水汽取样系统设备及

附件的交货日期为

2028 年 9 月。交货日期应满足机组施工和投产的需要,具体

交货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因本工程为创新示范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时

须充分考虑主机设备尤其是示范机组主机设备供货方式和供货周期的不确定因

素对合同设备实际供货期造成的影响,招标人可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调整交

货进度,投标人必须予以响应,在合同执行阶段,投标人不得因原材料和人工成

本等因素变化,而调整合同价格。

2.11 其 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10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

3.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10 年(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

2 个(合同数)单机容量 400MW 及以上燃机机组600MW 及以

上燃煤机组相配套的水汽取样系统设备的供货业绩;以及

2 个(合同数)单机容

400MW 及以上燃机机组或 600MW 及以上燃煤机组相配套的化学加药系统设

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供货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否则按无效业绩处

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

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机组类型、容

量等要求,还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辅助证明为有效业绩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

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

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

>>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

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

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

11

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4 月 28

日至

2026 年 05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12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标 人:大唐(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马渡村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办公楼 5-6 层

邮编:

200042

联系人:蒋文强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jiangwenqiang@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ec.com)

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

面异议。

13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ec.com),

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www.cdt-ec.com),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

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

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办公楼 5-6层送达邮编:200042 送达联系人:蒋文强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3 年(2023 年至 2025 年;需提供 2023 年至

2025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 2025 年未完成,则需提供

2022-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

时间小于

3 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

财务报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10 年(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

,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

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

,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

;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

(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

2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

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

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

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

21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2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3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4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5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6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7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8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9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30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1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2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

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3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34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35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36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37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39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

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

减到

6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构成

水汽取样及化学加药

系统设备

50%

10%

40%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40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和投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

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

4(含)

-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

2(含)-4 分;投

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

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得 25 分;

2000 万元≤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3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19 分;其余得

17 分。

2.2

发明专利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按

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

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三

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

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41

等级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2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 标 文 件 质 量 及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2.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5 分,扣至 2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20

供货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5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20 分。

3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及性能指标

30

3.1 自动控制性能

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自动控制性能,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5 分),良档(3 分)

,一般档(2 分)

3.2

各 组 件 性 能 保 证措施

1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各组件性能保证措施,按优、良、

一般分档,

优档(12<得分≤15),

良档

(9<得分≤

12)

,一般档(6<得分≤9)

3.3

设 备 制 造 材 质 及使用寿命

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设备制造、材质等技术要求及使用寿命,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5 分),良档(3 分)

,一般档(2 分)

3.4

管 道 和 阀 门 管 径及材质

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管道和阀门管径、材质等技术要求,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5 分),良档(3 分)

,一般档(2 分)

4

配置情况

10

4.1

系 统 整 体 配 置 方案

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系统整体配置方案,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5 分),良档(3 分),一般档(2 分)

4.2

自 动 阀 门 及 仪 表配置方案

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自动阀门及仪表配置方案,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5 分),良档(3 分),一般档(2 分)

43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

计算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

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

5

供货范围、进口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以及考核验收措施

25

5.1 供货清单

10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供货清单,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7<得分≤10),良档(6<得分≤7)

一般档(4<得分≤6)

5.2 进口清单

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进口清单,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5 分),良档(3 分)

,一般档(2 分)

5.3

备 品 备 件 和 专 用工具

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5 分),良档(3 分),一般档(2 分)

5.4 供货保障措施

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供货保障措施,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5 分),良档(3 分)

,一般档(2 分)

6

技 术 资 料 交 付 进度

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资料交付进度,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5 分),良档(3 分),一般档(2 分)

7

其它(包括现场及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现场及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等进行评审,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5 分),良档(3 分)

,一般档(2 分)

合计

100

44

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

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

他分项报价之中。

3

价格评分

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1.1 款。

45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6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47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49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50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51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52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行

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

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

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

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间,未经

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53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

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

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

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

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

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

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

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标志。

54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55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56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57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58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59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60

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61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62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5.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63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4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招标人可根据本行业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对《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

条款”“供货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其中,“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

细化,但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

“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

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标准文件》中

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专用条款》的序号与《通用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号。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大唐(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1.1.2.3 卖方:

1.1.13.1 工程:大唐电二期 2×745MW 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马渡村电厂路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1.22“试运行”指本工程在投入商业运行前的连续试验运行。

1.1.23“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24“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己达到了合同规定的保证值后,买方

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25“投运”指本工程经试运行合格,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1.1.26“最终验收”是指质量保证期满并完成索赔后,买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65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

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进行。

买方联系人:

卖方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联 系 地 址 :

联 系 地 址 :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合同价格

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供保护措施

的费用等。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厂外大件运输相关(含方案

编制)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无。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

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比例:1:7:1.5:0.5。

3.2.2 预付款的支付:

66

合同生效日期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和相应经过财税

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

(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 1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给卖方作为预付款。

3.2.3 合同价款的支付:可按每台套设备分别付款。

3.2.3.1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

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台套设备价格的 70%作为到货款。

1)设备监理签字的设备放行单(如存在设备监理)

2)到货验收证明

3)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4)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该台套设备价格的 100%,正本一份,复印机一份)

5)其它单证:无。

3.2.3.2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初步验收款支付申请手续。

买方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台套设备价格的 15%作为初步验收款。

1)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证书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其它单证:无。

3.2.3.3 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卖方凭下列单

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台套设备剩余合同价

款。

1)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其它单证:无。

3.2.4 设备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费用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6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不另行约定)

67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

,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

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

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5.4.4 合同设备交付地点: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马渡村大唐南电二期 2×745MW 燃气轮

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工程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合同设备交付至合同约定交付地点时间: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合同设

备交付后

3 天内进行。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第(

2)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68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1)由于卖方责任,设备不能达到本条下述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卖方承担违

约金。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改善后仍未能达到国标要求的范围,买方有权停止合同或拒绝验收

此设备。

2)如果合同设备技术指标不满足《技术协议》要求但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经买

方让步接受的,卖方承担的违约金金额及计算方式如下:

高压样品经减压节流后,单路流量不小于

: 2000mL/min,否则扣除合同总价的 5%,并应

进行免费更换或维修,直至达到设计要求;

冷却样水经恒温处理后,样品温度维持于:

25±1℃,否则扣除合同总价的 2%,并应进

行免费更换或维修,直至达到设计要求;

高压阀必须开关灵活

,关闭严密,严禁外漏水汽,否则扣除合同总价的 2%,并应进行免费

更换或维修,直至达到设计要求;

高温架和仪表盘阀门、管道、附件的材质和焊接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不得泄露或锈蚀

甚至影响样水品质。否则扣除合同总价的

2%,并应进行免费更换或维修,直至达到设计要求;

3)其他:无。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

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

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9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初步验收应在试运行后六个月内进行,由买方负责,卖方参加。

6.4.5 最终验收应在合同设备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进行,如果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最终验

收延误超过六个月,则此后

15 天内买方应签署本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从合同设备取得初步验收证书并投运后 12 个月。如果由于

买方原因未能及时安装投运,

则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到达交货地之日

30 个月。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70

费用。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0.2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9 水汽取样及化学加药系统设备在规定的使用条件和负荷条件下,并按使用说明书进

行安装和维护,预期寿命应不小于

30 年。

11.10 关于质量保证的其他约定:无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71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72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

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马渡村电厂路

(招标人营业地)

73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

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

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

7)分项报价表;(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

期服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并修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74

附件二:供货范围与分项价格表

价格总表

总价:¥

XXXXXXX(人民币大写:XXXXXXXXXXXX),税率:XX%。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随机备品备件

包含在设备价格中

专用工具

包含在设备价格中

技术服务费

包含在设备价格中

运杂费

包含在设备价格中

合计

一、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产地

生产厂家

1

2

3

4

5

6

7

合计

75

二、备品备件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三、 专用工具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四、 技术服务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合计

76

附件三: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

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

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

内无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

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月 日

77

附件四: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

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78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

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卖方:

79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80

第二卷

技术文件

技术规范书使用说明

1. 技术规范书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

2. 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内容不能更改。

3. 项目单位应按项目具体要求填写专用部分的非固化内容,投标人填写专用部分的

附表。

4. 技术规范书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5. 根据不同采购标的,对于必须满足的要求设置“★”条款。

技术规范书编制说明

1

.严禁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

淘汰目录》中的机电设备。

81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82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大唐南电二期 2×745MW 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机组配套

的水汽取样及化学加药系统设备成套采购项目。它提出了成套采购的范围和要求,以及设备的

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制造、供货、安装运行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

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

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

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3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

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

技术规范附表

“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4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术

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

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6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

为准。

1.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和设备采用编码标识系统,投标人应采用招标

人提供的标准。标识原则、方法和内容在签定技术协议时讨论确定。

1.1.8 三维设计要求

投标方应配合最终用户完成三维建模,并提供最终用户三维建模所需的相关数据和接口。

1) 建模范围

投标方提供的三维建模数据的范围应该涵盖供货的主体设备,以及设计供货范围内的设备

附属支撑结构、管道系统和支吊装置、阀门管件及附属设备(含接口)等。

83

2) 建模内容

三维数字化电厂就是要建立一个和现实物理电厂一模一样的三维虚拟电厂,三维模型建立

的正确性直接影响设计的准确性和数字化电厂的运行管理。因此投标方所提供的数据要精确的

如实反映设备的外观尺寸、摆放位置、接口定位、支撑结构和管道布置等。

3) 建模深度

投标方配合最终用户完成的三维建模必须明确设备内部部件安装关系,建模深度达到部件

级,清楚设备内部部件外观形状及尺寸,满足检修工艺、智慧电厂、人员培训要求同时满足后

期设备仿真动画要求。设备模型中应包含对外接口(各类设备管道接口、电气和仪表接线盒、

电缆桥架接口等)位置信息,与对应图纸资料相匹配。

投标方应无偿提供设备的三维模型数据,三维模型内容应与图纸资料的内容保持一致,模

型的外形尺寸和接口位置应确保精确,满足设计院三维设计及数字化移交的要求。若投标方采

PDMS 建模,需提供 PDMS12.0sp6 导出的 txt 模型文件。若投标方不采用 PDMS 建模,提供

的模型应为

*.sat 或者*.stp,移交模型单位为毫米。

4) 模型及相关数据移交

数据的提供进度在联络会上确定,投标方应对提供的数据质量负责。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数据时间节点应满足最终用户的三维设计进度要求。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

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用

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

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则投

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

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84

1.2.4 招标人在本技术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

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

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 50660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DL/T 5174

燃气

-蒸汽联合循环电厂设计规范

DL 5068

发电厂化学设计规范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设计导则

GB/T 12145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

DL/T 5054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规范

NB/T 47003.1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TSG D0001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工业管道

DL/T 5072

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DL 5053

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设计规程

DL 5454

火力发电厂职业卫生设计规程

GB/T 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DL/T 5028

电力工程制图标准

GB 150

压力容器

GB/T 20801

压力管道规范

NB/T 10790

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

HG/T 20677

橡胶衬里化工设备设计规范

GB 18241

橡胶衬里第

1 部分:设备防腐衬里

GB/T 7782

计量泵

GB 9236

计量泵技术条件

DL/T 543

电厂用水处理设备验收标准

DLGJ 158

火力发电厂钢制平台扶梯设计技术规定

85

TSG 21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NB/T 10558

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

DL/T 1851

发电厂钢制衬胶管道和管件

HG/T 20538

衬塑钢管和管件选用系列

GB/T 755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T 1993

旋转电机冷却方法

GB/T 4942.1

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

IP 代码)-分级

GB 10068

轴中心高为

56mm 及以上电机的机械振动 振动的测量、评定及限值

GB 10069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GB/T 13957

大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基本系列技术条件

GB 30254

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8613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1032

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GB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T4272

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

GB/T16907

离心泵技术条件

GB/T13006

离心泵、混流泵和轴流泵

汽蚀余量

GB/T13007

离心泵

效率

JB/T5361

化工用离心泵产品质量分等

GB7251.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GB4942.2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T 4237

不锈钢热轧钢板和钢带

GB/T 700

碳素结构钢

GB/T 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12459

钢制对焊管件

类型与参数

GB/T 14976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JB/T81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86

GB/T 9124.1

钢制管法兰

第 1 部分:PN 系列

GD201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零件及部件典型设计手册》

2016 版

GB50764

电厂动力管道设计规范

JB/T9624

电站安全阀技术条件

DL/T 665

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验收导则

NB/T 47003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GB/T29531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

GB/T29529

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

DL/T 935

钢塑复合管和管件

GB/T 8163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3087

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GB/T 12771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

GB/T 9123

钢制管法兰盖

GB/T 9126

管法兰用非金属平垫片

尺寸

GB/T 4622.2

缠绕式垫片

管法兰用垫片尺寸

GB/T 9125

管法兰连接用紧固件

GB 901

等长双头螺柱

B 级

GB/T 5782

六角头螺栓

GB/T 97.1

平垫圈

A 级

GB/T 6170

1 型六角螺母

DL/T 5046

发电厂废水治理设计规范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DL/T 716

电站隔膜阀选用导则

DL/T 746

电站蝶阀选用导则

DL/T 923

火力发电用止回阀技术导则

DL/T 519-2014

火力发电厂水处理用离子交换树脂验收标准

87

DL/T805.1

火电厂汽水化学导则第

1 部分:锅炉给水加氧处理

DL/T805.4

火电厂汽水化学导则第

4 部分:锅炉给水处理

DL/T 1924-2018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余热锅炉水汽质量控制标准

投标人执行的标准和规范必须采用最新的有效版本。除满足以上相关标准规范外,还应满足当地电

网部门的相关要求。

1.2.6 进口设备设计、制造和验收标准

国外进口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和材料的相应国国家标准,应符合(但不局限于)以下标

准:

AISC-美国钢结构学会

ANSI-美国国家标准研究所

ASME-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

ASTM-美国材料和测试协会

AWS-美国焊接学会

OSHA-劳动安全条例

NEMA-国家电气制造商协会

IEEE-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标准

ISA-美国仪表协会

SSPC-钢结构油漆协会

UBC-国际建筑官员协会

IEC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

1.2.7 安装、检验、性能试验和验收标准

标准号

标准名称

DL/T 869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 5190.6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 6 部分:水处理和制(供)氢设备及系统

DL 5190.4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 4 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88

DL/T 5210.7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第 7 部分:焊接

DL/T 5210.5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 5 部分:管道及系统

DL/T 5210.4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第 4 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DL/T 5210.3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第 3 部分:汽轮发电机组

DL 5190.5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 5 部分:管道及系统

GB/T 20801.5

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 第 5 部分:检验与试验

DL/T 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T 13922.2

水处理设备性能试验

1.2.8 当上述规定和标准对某些设备和专用材料不适用时,或投标人用其它标准取代上述标准,需呈交招标人并经确认后方可采用。

2. 通用技术要求

2.1 基本要求

每台机组设置

1 套水汽取样及监测设备,每套设备由高温高压架、低温仪表屏、样水回收装置

及恒温装置和配套阀门管道等组成。

两台机组共用

1 套热力系统化学加药装置,包括给水、凝结水、闭冷水加氨装置,高、中

压汽包炉水加

NaOH 装置以及浓氨水储存和输送装置。加药系统根据流量和水汽取样系统的分

析信号自动加药,加药系统监视和控制在

DCS 中完成。加药系统要能实现自动配药,溶液箱进

出口都要配备电动阀,备用泵间切换阀需要用电动阀。

2.2 性能及性能保证

(一)水汽取样系统

2.2.1 投标人提供的水汽取样装置应能满足发电机组水汽系统的连续取样,并能进行在线仪表

分析和人工取样分析。

2.2.2 投标人提供的水汽取样装置应能提供水汽监测和数据采集诊断智能系统,及时准确分析、

显示水汽品质和相关参数,并对监测对象的异常工况进行报警。

2.2.3 投标人提供的水汽取样装置应能提供水汽质量异常诊断系统、技术档案库。为给水、凝结

水和闭冷水加药系统及炉水加药系统提供检测及报警信号,包括加氨和加

NaOH 的控制、保护联锁

要求。

89

2.2.4 投标人提供的水汽取样装置应能提供系统的样水信息(包括测量值、温度、流量)和仪表

自诊断信息(包括电极状态、电解液、维护需求等);每台仪表带有流量、温度测量,并且流量信

号、温度信号由仪表传输;所有仪表要求前端面板布置,仪表信号提供模拟信号。

2.2.5 投标人提供的水汽取样装置应能对系统状态进行远程监控,保证所有测量值的可靠,为电

厂的经济安全运行提供准确参数。

2.2.6 投标人提供的水汽取样装置应能提供信号给取样和加药控制系统,用于给水、凝结水和

闭冷水加药系统及炉水加药系统自动控制、报警和连锁,即加氨、加

NaOH 连续控制系统。

2.2.7 投标人提供的水汽取样装置应具有样水超温、超压、冷却水断流的自动隔离保护措施,

并能声光报警。

装置能自动切断样水,

对仪表及阀门进行保护。

样水压力能恒定,

恒定范围

0~0.4MPa,

波动范围

0.05MPa,以防止仪表样水流量波动从而影响仪表精度。所有仪表均带有样水流量和温度

输出信号。

2.2.8 装置具有工作状态与事故自诊断功能,仪表诊断界面软件要求除适时显示系统参数和历

史曲线以外,还有每个样水流量,温度适时显示以及仪表状态(传感器、变送器、试剂和树脂等)

适时显示等功能。

2.2.9 投标人提供的恒温装置(制冷压缩机符合附表 A.7 要求)应能满足全部分析仪表样水的恒

温要求。

2.2.10 每台机组配备 1 套完整的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包括高温高压架、低温仪表屏、恒温

装置、人工取样槽以及装置范围内的取样管和取样管架、冷却水管、排水管、电缆等。

2.2.11 不锈钢高温高压阀门,高、中压减压阀,超温关断阀,稳压泄压阀,样水断流保护设备,

冷却器(过热蒸汽、再热蒸汽、省煤器给水、启动分离器汽侧、水侧等预冷器)选用进口产品,投

标人应提供

2~3 家产品供招标方确认,最终品牌由招标方选择。高温高压阀门的阀口和阀尖的材

质应选用耐高温高压的合金钢。

2.2.12 取样装置管道及阀门的最大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应满足机组相应取样点的最大压力和

最高温度要求。

(二)化学加药系统

2.2.13 投标人将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整套功能齐全的主厂房加药系统,系统装置

包括

1 套浓氨水储存及输送装置,1 套给水、凝结水、闭冷水加氨装置,1 套高、中压汽包炉水

NaOH 装置,以及系统内的平台、爬梯、阀门、管道和附件、就地电控盘、所需的全部仪表

控制设备、配供电设备等。

2.2.14 加药装置电控泵接受来自控制系统(DCS)的 4~20mA DC 控制信号,并输出相应的 4~

20mA DC 反馈信号,实现加药系统的开环或闭环控制。

90

2.2.15 加药装置就地控制盘有泵、搅拌电机的状态指示及启停按钮、手动调节操作器;溶

液箱高、低、低低液位声光报警;电源指示;远方

/就地切换开关和低低液位自动停泵的功能。

2.2.16 加药泵、稳压器、逆止阀、安全阀选用性能优良、国内有较多使用业绩的优质设备,

加药系统手动阀门选用优质产品。

2.2.17 每套加药装置计量泵出口母管上设置联络门。

2.2.18 加药计量泵中的质量流量控制器和质量流量计、所有加药装置的自动阀门和高压阀

门均采用优质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在寿命期内安全运行,保证不发生泄漏。

2.2.19 每套加药装置的阀门、管道、过滤器和仪表应布置整齐,手动阀门的布置应便于操

作。

2.2.20 所有排水应接至漏斗,通过一排水母管排放。

2.2.21 每套加药装置应设置一个操作平台。平台包括钢格栅梯子、平台、护栏和扶手,平

台保证考虑运行人员和配药的荷载。

2.2.22 计量泵采用品牌清单推荐产品。

2.2.23 计量泵的过流部件材质应适应其介质的腐蚀要求。

2.2.24 泵的设计和布置必须方便所有部件的测试、更换零件、检修和加润滑油。并且提供

泄漏,排放和出口连接管。

2.2.25 投标人应指出泵的最大允许流量及泵无损害的最小连续运行流量。计量泵的最大允

许流量应不小于运行最大流量的

125%。

2.2.26 计量泵应能进行 0~100%的流量调节,调节精度±1%,自动加药计量泵采用变频自

动调节,并可在就地手动调节。

2.2.27 调节器应配有计量信号反馈装置,以精确反映加药剂量。

2.2.28 计量泵的入口应提供带隔离阀的校验柱。校验柱的体积不小于一分钟的测试量。

2.2.29 计量泵的出口应装有压力表,压力表的入口应有隔离阀以及脉冲减震器。压力表的

量程应高于泵的最大出口压力的

25%。

91

2.2.30 所有计量泵出口压力放泄阀和脉冲减震器应由计量泵制造商提供,是与计量泵配套

的安全、适用的优质产品。每台计量泵的出口安全放泄阀返回到溶液箱出口管或溶液箱。回液

管道上应装液体流动指示器。每台计量泵入口管道上应设有不锈钢管道过滤器一台。

2.2.31 自动控制性能

2.2.31.1 凝结水加氨自动:由凝结水电导率和流量信号送出的 4~20mA 模拟信号与加氨泵

联锁实现。

2.2.31.2 给水加氨自动:由给水电导率和流量信号送出的 4~20mA 模拟信号与加氨泵联锁

实现。

2.2.31.3 闭式冷却水加氨:人工变频调节。

2.2.31.4 中压汽包炉水加 NaOH 自动:由中压汽包炉水电导率和 pH 信号送出的 4~20mA

模拟信号与加

NaOH 泵联锁实现。

2.2.31.5 高压汽包炉水加 NaOH 自动:由高压汽包炉水电导率和 pH 信号送出的 4~20mA

模拟信号与加

NaOH 泵联锁实现。

2.2.32 在设备投运后一年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达

现场免费修理或更换。

2.2.33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热力系统化学加药大修服务能力、大修的工期、大修

的费用及大修用备品备件的供应等。

2.2.34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具体说明应急抢修的能力。

2.3 总体技术要求

(一)水汽取样系统

2.3.1 取样系统(包括恒温冷却系统)、化学分析仪、指示器、信号器等应全部封闭并安排在仪

表盘上。硅表、钠表、氧表、电导、

PH 等采用品牌清单推荐产品。投标人必须随设备提供化学

分析表计各个分包厂商的原产地证明或供应商授权书。仪表应选用经长期工程实践考验、安全、

可靠、维护工作量小的优质在线表计。投标人根据《附表

A.7 设备分包品牌要求》进行仪表的

选型,最终品牌由招标方选择。

92

2.3.2 高温取样架采用不锈钢制造,仪表盘应是独立的,牢固的并用冷轧钢制造,下部 100mm

和底座采用不锈钢制造、手工取样接水槽采用不锈钢制造。所有的盘在布置上应注意安全,以便于

检查,维修和校验。

2.3.3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的减压阀、取样冷却器、压力释放阀、压力表、温度计、针形阀和高

压阀等,这些部件都应在工厂中装好、固定好,以防运输过程中遗漏或丢失。

2.3.4 每条取样管路设置超温熔断式自动保护装置及超压释放装置,保持仪表水样稳流稳压的

减压阀、背压阀。每块仪表前设一个样水切断阀。装置应设有冷却水低压报警保护、样水超温超压

报警保护等系统。

2.3.5 投标人在每个减压装置的减压侧配上一只压力表。在需要测量温度的位置配置温度指示

器。

2.3.6 高温高压样水管应设置安全阀,并应将排出口接至排水点。

2.3.7 电气设备采用印刷电路或固体元件,不能用电子管或滑线电阻。

2.3.8 水汽取样装置除了可输出化学加药系统所需的 4~20mA 分析信号以外,招标人还可以从

取样系统仪表板端子上以硬接线形式接出所有水汽取样化学分析信号(

4~20mA)输入到取样和加

药控制系统和

DCS 系统(招标人采购)。

2.3.9 所有仪表盘尺寸的大小要考虑到操作者的方便和装运方便。

2.3.10 投标人供应的仪表应保证测量值和读数的准确度。有上、下限控制指标的测点应配置具

有报警功能的仪表,其报警精度应为测量范围的

±1%。

2.3.11 投标人提供的这个系统应可以自动地完成规定位置上的取样或操作者随意的人工取样。

此外,此系统应能连续的工作,以保证水汽质量而进行正常的或突击的监测,这个系统在现场能容

易调节,不用关掉机器而能除去或更换分析仪或部件。

2.3.12 投标人应提供一张需经常更换的部件和材料的清单,这张清单要表明这些寿命短的材料

和部件在正常的工作环境下的预期寿命。

2.3.13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设备在本规定的条件下工作,它们的质量和尺寸在整个的流程

和压力范围内均能满足要求。

2.3.14 冷却系统应保证样品出水温度小于 40℃,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冷却水温度异常时,合理选

择冷却器冷却面积和恒温装置功率。恒温装置应保证样品出水

25±1℃。冷却水设断流保护并报警,

并提供流量变送器。

2.3.15 取样设备安装在一个独立的盘板上,应设有高温样品的预冷器、阀门、减压器和排水装

置,所有必须的样品分析仪、控制器、信号传输和一个报警系统。为了安全,设备的设计应考虑避

免操作者在就地取样不被样品的意外喷射所伤害。

2.3.16 离子交换柱和化学仪表变送器都应安装在表盘后面,保持盘面美观大方。

93

2.3.17 装置的高、低压排水应分别设置排放管。

2.3.18 取样装置的形式对称布置,整套设备采用大面板结构。

2.3.19 取样装置颜色由招标人提供色标。

2.3.20 投标人负责提供因取样接口与取样管道管径不同使用的大小头。

2.3.21 取样装置的样品水满足以下要求:

减压阀出口样品水额定流量:

≥1.5L/min(可精准调节)。

水样出口压力:

≤0.3MPa(可精准调节)

减压阀出口样品水压力:

0.5~0.8 MPa。

冷却器出口样品水温度:不大于

40℃。

恒温装置出口样品水温度:

25

1℃,恒温装置无故障运行时间大于 18000 小时。

2.3.22 所有低压阀门采用不锈钢截止阀。

2.3.23 所有样水,冷却水通过的管道、冷却器、阀门、测量池、管接头及其它部件均应采用与

接触介质相适应的耐腐蚀的不锈钢

S31608 材质,其中低中高压省煤器入口、低中高压汽包炉水、

低中高压饱和蒸汽、低中高压过热蒸汽、再热器入口和出口蒸汽等取样点的样水管材质采用

S31608

不锈钢管。温度、压力不高的样水管比如冷却水取样管等建议采用

φ12×2 管径(具体尺寸请投标人

根据布置图管道长度计算,不能发生取样流量不足的故障,并且还要保证样品管道有足够的机械强

度),投标人负责提供所有取样点一次、二次取样阀门接口与仪表管的过渡连接件。

2.3.24 高温高压取样点的所有仪表应设超温、超压保护,其中电磁阀采用符合附表 A.7 要求产

品。投标人提供的仪表应具有仪表的自动保护装置,样品的温度、压力过高自动切断样品水,以保

护仪表。并能进行报警。

2.3.25 投标人应为每台机组提供一套完整的和功能齐全的取样分析装置。装置内仪表、阀门管

路系统及附件等布置应方便运行操作和维护,并力求紧凑美观。仪表盘应是一个独立的部分,应接

好线、管道、仪表并进行实验。仪表盘应有后门及不小于

800mm 宽检修通道和内部照明。

2.3.26 装置内的样水管道应排列整齐、美观,信号线应布置在槽盒中,装置内应设有检修通道,

通道应符合安全相关规范要求,装置左右两侧通道处应设置进出门,应设计和配置好吊装吊耳,移

送(运)配耳,以保证运送过程中尽量减少对设备的伤害和损坏。取样装置喷涂衬环氧树脂漆、颜

色由招标方提供色标。

2.3.27 冷却水总管入口设输出信号为 4-20mA 的转子式流量计,便于了解冷却水的流量。

(二)化学加药系统

2.3.28 加药系统的加药装置为完整的、独立的加药装置(不包括加药自动调节系统),每套

加药装置设

1 个就地控制盘。盘上按钮开关的布置便于操作。

94

2.3.29 加药系统包括 1 套给水、凝结水、闭冷水加氨装置,及配套的操作平台、1 套浓氨

水储存输送系统,

1 套高、中压汽包炉水加 NaOH 装置及配套操作平台等。

2.3.30 加药装置的框架、栏杆、扶手均为碳钢材质。

2.3.31 每套加药装置阀门、管道、过滤器和仪表布置整齐,手动阀门的布置便于操作。凝

结水和闭冷水加氨加药点入口的一次阀门采用双阀门配置。

2.3.32 所有排水应接至漏斗,通过一排水母管排放。

2.3.33 所有电缆应为 C 类阻燃电缆并排列整齐,采用电缆管或电缆槽盒。

2.3.34 控制和电气设备及材料考虑防氨气腐蚀、防爆,同时尽量不用铜部件和材料。

2.3.35 投标人提供必要的噪音处理装置,以便达到噪声控制设计目标。最大允许的噪声水

平为:离开设备外表面

1.0 米距离处,噪声小于 85dB(A)。

2.3.36 氨液加药装置设有活性炭氨气吸收装置,能够阻止氨气扩散至周围环境中;氨气吸

收装置配套完整

(包括填料等),每台氨液箱均设置氨气吸收器。氨液箱由投标人提供氨气泄漏

检测报警器及相应的自动水喷淋设施,自动水喷淋装置与氨气泄漏检测报警器信号联锁,氨气

泄漏检测报警器报警时自动打开水喷淋阀门。且氨气泄漏检测报警器具备通过

DCS 系统与通

风系统信号联锁的条件,通风系统由招标人提供。

2.3.37 溶液箱上应配备箱体侧装式磁翻柱液位测量装置,电导测量装置。

2.3.38 溶液箱下部采用椭圆形封头,底部排水。

2.3.39 每台计量泵设置计量器,出口配一个安全阀,压力表,稳压器等。

2.3.40 加药平台包括爬梯,镀锌钢格栅平台(平台延伸至计量箱轴线内),围栏等。

2.3.41 加药装置的框架、栏杆、扶手采用外涂防腐漆处理。

2.3.42 寿命要求

2.3.42.1 投标人应保证设备能安全、经济运行 30 年。设备使用寿命为 30 年。

2.3.42.2 设备及其附件的使用寿命,必须考虑到在设备使用期间经受各项环境条件的综合

影响。

95

2.3.42.3 所有设备机组 168 小时调试完成后质保一年。提供三年的详细合同价易损配件清

单。

2.3.43 设备制造要求

2.3.43.1 加药装置的溶液箱和管道要求采用不锈钢材质,做本色处理。

2.3.43.2 所有容器内部装置应在发货前在容器内安装固定好,防止遗漏零件以及在运输过

程中的损坏或丢失。

2.3.43.3 内部管路应采用法兰与本体联接,并考虑到检修和部件更换的便利条件。

2.3.43.4 设备制造过程中的残余应力不得危害设备的安全运行。

2.3.43.5 每个单元的设备应安装在一个整体框架上。安装在框架上的设备包括溶液箱、计

量泵、碳钢平台扶梯和就地控制设备箱及其所有的管路、管件、电缆管或桥架、电缆、阀门等

配件。组合的单元应在工厂装配固定好,以免运输过程中遗失。

2.3.43.6 每台计量泵配 1 套由计量泵原厂生产的自动冲程控制器、脉动阻尼器、背压阀及

安全阀,并配置过滤器、压力表等其它附件,每个加药单元计量泵需配一桶润滑油。

2.3.43.7 调节器应配有计量信号反馈装置,以精确反映加药剂量。

2.3.43.8 删除

2.3.43.9 计量泵的入口应提供带隔离阀的校验柱。校验柱的体积不小于一分钟的测试量。

2.3.43.10 计量泵的出口应装有耐振压力表,压力表的入口应有隔离阀以及脉冲减震器(减

震器采用不锈钢

S30408 材质)。压力表的量程最小应高于泵的最大出口压力的 25%。计量泵的

流量为最大用量的

125%出力。

2.3.43.11 每台计量泵的出口应提供安全放泄阀及返回到溶液箱的出口母管道。回液管道上

应装液体流动指示器。每台计量泵入口管道上应设有不锈钢

(S30408)管道过滤器一台。

2.3.43.12 溶液箱采用 S30408 不锈钢制作,并带有可以打开的顶盖,底部为圆形封头。

2.3.43.13 溶液箱将至少包括以下的连接口:出液口,排污口,液位计接口,加药口,稀释

水接口,放泄阀回液口、溢流口等。排污口和出液口必须分开。排污口应布置在箱的底部并能

将溶液完全排空,排个污口应距离地面有一定高度,便于操作。液位计上下接口安装隔离阀。

96

2.3.43.14 加药系统的药液管、配药用水管道应采用不锈钢材质,加氨不得采用任何铜及铜

合金材质的零部件。

2.3.43.15 化学加药主系统与药剂接触的管路、阀门、部件均采用不锈钢(S30408)材质。

2.3.43.16 溶液箱应配装不锈钢(S30408)材质的搅拌机。搅拌机的转速应合适,搅拌机支

架焊接在箱体上。

2.3.43.17 溶液箱应配装防止氨气泄漏的设施。

2.3.44 设备材质要求

2.3.44.1 氨水贮存罐、加药装置的溶液箱、管道、配件材质应为不锈钢(S30408)。

2.3.44.2 设备的材质应与设备防腐等级相当。

2.3.44.3 设备紧固件的材质应与对应管件的材质相同。

2.3.44.4 计量泵的过流部件材质要选用合格的材质,采用 S31608 不锈钢材质。

2.3.44.5 控制仪表和电气设备及材料应考虑防腐要求。

2.4 设备、管道材质及防腐要求

2.4.1 设计要求

1)设备的材质应根据水质,药品及外部环境选用合适的耐腐蚀材料。设备紧固件的材质应与

对应管件的材质相同。

2)设计中应考虑防腐施工的便利与安全,并应在防腐前完成所有焊接工作。

3)设备及管道等的外防腐参照 DL/T 5072 中的相关要求。

4)若设备需保温,金属外表面应在防腐前完成保温层挂钩的焊接工作。

5)防腐、保温施工由投标人负责。

2.4.2 设备材质

序号

设备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水汽取样系统

1

高温架、取样架

不锈钢

S30408

化学加药系统

97

1

溶液箱

不锈钢

S30408

2

计量泵

过流部件采用

S31608 不锈

钢材质

3

贮存罐

不锈钢

S30408

4

卸药泵

氟塑料

5

输送泵

过流部件采用

S31608 不锈

钢材质

2.4.3 管道材质

序号

设备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水汽取样系统

1

高、中、低压省煤器入口,高、中、低压汽包炉水,高、中、低压饱和蒸汽,高、中、低压过热蒸汽,再热器入口

和出口取样点在进冷却器

前的材质

不锈钢

S31608

2

其他样水、冷却水管道

不锈钢

S30408

化学加药系统

1

加氨管道

不锈钢

S30408

2

NaOH 管道

不锈钢

S30408

2.5 保温、油漆

1)设备、管道等的保温、油漆应执行《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5072 的要求。

2)投标人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被腐蚀。

3)设备出厂前应喷涂二层底三层面漆,油漆颜色由招标方确定。

4)投标人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

98

2.6 仪表和控制

(一)水汽取样系统

2.6.1 总体要求

2.6.1.1 投标人对水汽取样系统仪表部分应成套提供满足水汽取样控制系统启停与运行中安

全监视和运行所必须的、安装在系统范围内的所有仪表、检测元件(包括传感器)、安全保护

装置、调节阀门、与检测元件或传感器相连的特殊仪表、电源装置等,并包括取样部件、支撑

件、连接件、导管、仪表阀门、接线盒、就地控制柜、仪表电源配电柜、电磁阀箱、一次元件

至本体接线盒或就地控制柜的导线或电缆、各控制柜内的安装接线、仪表防冻伴热等安装材料

及设备、电缆、桥架等。

在技术规范书和详细设计阶段,若招标方提出为满足安全正常运行和事故处理需增设的相

关测点和相关仪表应不产生价格因素。

投标人所供的仪控设备应经招标方确认。即全套的控制系统、仪表、控制设备,全套的满

足现场安装要求的详细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全套的安装材料,现场安装调试全过程配合

等。

2.6.1.2 随系统供应的检测元件、仪表及控制设备,应选用通用产品,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在没有国家通用产品可选用的情况下,投标人所提供的仪表设备及控制装置应经实践证明是质

量可靠、性能符合工艺要求的产品,不得选用国家宣布淘汰的产品。并应根据安装地点的要求,

满足防爆、防火、防水、防腐、防尘、防干扰、防盐雾的有关要求。在腐蚀性环境下考虑采用

防腐紫铜管缆。

2.6.1.3 投标人所供仪表、控制设备、控制系统及相应附件的列项、数量和型式规范应完全

满足本技术规范书中各条款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书和详细设计阶段,若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

清册中不满足上述要求时,投标人应负责补齐,没有价格因素。

在技术规范书和详细设计阶段,投标人商务报价中各仪表、控制设备、控制系统及相应附

件的分项列项及分项数量应与技术规范供货范围中设备清单一一对应,并将完全满足技术规范

中的各项功能要求,若有不一致或差异,应属于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负责补齐,没有价格因

素。

2.6.1.4 技术规范书及合同规定的文件,包括图纸、计算、说明、使用手册等均应使用国家

法定计量单位制,工作语言为中文,全部图纸资料应采用中文。

2.6.2 仪表控制设备要求

99

2.6.2.1 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的用电负荷供电详见 2.9 电气设备要求。投标人所供设备之间的

控制电缆、电缆穿管、电缆埋管、电缆槽盒、管材接头均由投标人提供完整的清册并供货。设

计和供货分界点在在仪表盘端子排处,从仪表盘端子排至其它控制系统的信号电缆由招标人提

供,其余均由供货商负责。

2.6.2.2 温度计和流量计分别采用数显单点温控仪和不锈钢浮子流量计,对每路样水温度采

用数显单点温控仪,并能逐个显示样水的温度并可对每路样水进行单独超温设定及对超温样水

进行实时报警,报警信号分别送至控制系统。

2.6.2.3 高温架冷却水进水母管上应设置压力开关,并配置仪表阀门(一次门和二次门)。

冷却水断流能将信号送至仪表屏光字牌,并进行声光报警。

高温架工业水进水母管上应设置压力变送器、压力表冷却水断流流量变送器、热电阻和双

金属温度计,并将信号分别送至仪表屏光字牌,并进行声光报警。

温度计和流量计分别采用不锈钢双金属温度计和不锈钢转子流量计。

低压系统仪表入口设置过滤器,以防止细小杂物进入仪表。

设置样水断流保护装置。

投标人降温架上设有保护阀,温控开关,流量开关,冷却水进口靶式流量计,用来监测样

水温度和流量状态,

当样品水温度超过

40℃时经智能仪表处理驱动保护阀对各路样水进行保护。

每个电磁阀设一个开关。

仪表诊断界面软件要求除系统参数实时显示和历史曲线以外,还有每个样水流量,温度实

时显示以及仪表状态(传感器、变送器、试剂等)实时显示。

2.6.2.4 高温高压取样点的所有仪表应设超温超压保护,电压等级为 24VDC 或 220VAC。

2.6.2.5 设有贵重仪表的样点应设置样水断流保护装置。

2.6.2.6 装置应设有供电用的配电箱或配电柜,并有自动空气开关。每一仪表应装设分路开

关并应设有自动保护装置。所有电控柜防护等级为

IP54。柜内低压元件按(招标方可推荐三家

以上的备选厂家)或同档次产品选择,最终由招标人确认。

2.6.2.7 投标人提供的仪表应保证介质测量值和读数的准确度。

2.6.2.8 有上、下限控制指标的测点应配置有上、下报警功能的仪表,其报警精度为测量范

围的

1。

2.6.2.9 所有显示仪表应为盘装仪表。

2.6.2.10 所有仪表管路采用不锈钢,除仪表和阀门接头外,所有管路是焊接的,当选用仪

表的接头是英制时,均采用公

/英制转换接头。

100

2.6.2.11 控制系统由招标人统一配置,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 DCS 系统组

态所需的的所有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对水汽取样及监测系统的

SAMA 图及控制逻辑的组态,

现场调试,使水汽取样及监测系统控制功能在

DCS 控制中完全实现。负责设备的调试投运,而

不另外发生费用问题。

2.6.2.12 仪表和控制装置设备信号制式:

模拟量输入

/输出信号:4~20mADC

热电阻分度号:

Pt100,三线制。

开关量信号:快动无源干接点型,接点容量为

220VAC,5A 或 220VDC 1A,每个开关都

应配有两个独立的接点。

2.6.2.13 仪表应采用国际标准单位:

压力测量:

MPa

流量测量:

m3/h

温度测量:℃

2.6.2.14 取样系统的控制统一由供货商完成,所有就地控制设备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应

完成全部就地设备的调试,并配合需方完成控制系统与取样设备的联调。

2.6.2.15 投标人应提供控制所需的所有资料:包括检测报警保护联锁要求、P&ID(管道和仪

表图

)、I/O 清单(包括编号、信号名称、类型、报警限值等内容)、仪表清单(包括编号、厂

家、型号、量程范围等内容)、就地设备接线图、端子排出线图等。

P&ID 需带有系统内所有

设备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电厂标识系统编码采用

GB/T50549-202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

准》。

2.6.2.16 投标人所供仪表、控制设备及相应附件的列项、数量和型式规范应完全满足本技术

规范书中各条款的要求;在招标、技术协议和详细设计阶段,若供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册中不

满足上述要求时,供方应负责补齐,没有价格因素。

2.6.2.17 在招标、技术协议和详细设计阶段,投标人商务报价中各仪表、控制设备、控制系

统及相应附件的分项列项及分项数量应与技术规范供货范围中设备清单一一对应,并将完全满

足技术规范中的各项功能要求,若有不一致或差异,应属于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负责补齐,

没有价格因素。

2.6.3 仪控设备选型

所有的就地控制箱、柜(含辅机配供部分),其外形统一规格(不超过

3 种规格);露天布

置的箱、柜,其材质要求使用不锈钢。配套供应的仪表和控制设备范围及选型应由招标人认可,

这些仪表和控制设备安全、可靠、与全厂热控设备选型相一致。

101

1)就地压力表:外壳应为不锈钢,仪表刻度盘直径 150mm,精度等级为 1.6 级。安装在

振动场合的就地压力表应为防振型。

2)就地温度表:采用双金属温度计,选用万向型、可抽芯式,外壳应为不锈钢,仪表刻度

盘直径

150mm,配保护套管,精度等级为 1.6 级。安装在振动场合的就地指示表应为防振型。

3)测温元件:热电偶应采用双支 K 分度,热电阻应采用双支 PT100。热电偶的精度等级

应为

I 级,热电阻精度等级应为 A 级。

4)变送器:为带 HART 协议的智能变送器(含液晶表头),精度至少达到 0.075 级。外壳

防护等级至少达到

IP65 标准。

5)过程逻辑开关:精度等级应为 1.0(重复性),其外壳防护等级至少达到 IP65 标准。

6)开关型电动阀门和电动调节门的电动驱动装置采用符合附表 A.7 要求智能型一体化产品,

工作电压为

380VAC、50Hz。开关型电动头可直接接受用户的开、关指令信号,并留有远方允

许、故障报警、开到位、关到位接点信号。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控制单元必须带

CPU,可直接

接收用户

4~20mADC 模拟量指令信号,输出 4~20mADC(有源)位置信号,并留有远方允许、

故障报警、开到位、关到位接点信号输出。电动驱动装置的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7。

(二)化学加药系统

2.6.4 主厂房加药控制系统将纳入主厂房公用 DCS 网络;正常运行时,通过集控室单元机

DCS 操作员站对两台机组加药系统的所有被控对象进行监控,包括启、停控制,设备启停状

态、远方

/就地切换状态和主要工艺参数的监视,并完成设备的联锁保护,可以实现就地无人值

班。投标人应负责提供配套的就地仪表和控制设备,以保证主厂房加药系统可实现就地无人值

班。

2.6.5 总体要求

2.6.5.1 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加药就地控制系统和全部就地仪表、控制设备,提供现场所需

的全部安装材料及附件:至少包括全部就地电缆(包括通讯电缆和附件)

、就地仪表及全部的安

装材料(仪表阀门、接线盒、电缆桥架、仪表管、电缆管等)和附件。

2.6.5.2 投标人所供仪表、控制设备、控制系统及相应附件的列项、数量和型式规范应完全

满足本技术规范书中各条款的要求;在投标、技术协议和详细设计阶段,若投标人提供的供货

清单、设备材料清册中不满足上述要求时,投标人应负责补齐,没有价格因素。

102

在投标、技术协议和详细设计阶段,

投标人商务报价中各仪表、控制设备、控制系统及

相应附件的分项列项及分项数量应与技术规范供货范围中设备清单一一对应,并将完全满足技

术规范中的各项功能要求,若有不一致或差异,应属于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负责补齐,没有

价格因素。

2.6.5.3 电源

详见

2.7 电气设备要求。

2.6.5.4 仪表和控制装置设备信号制式:

模拟量输入

/输出信号:4~20mADC

热电阻分度号:

Pt100,三线制。

开关量信号:快动无源干接点型,接点容量为

220VAC,5A 或 220VDC 1A,每个开关都

应配有两个独立的接点。

2.6.5.5 仪表应采用国际标准单位:

压力测量:

MPa

流量测量:

m3/h

温度测量:℃

2.6.5.6 检测仪表精度选择,主要参数不低于 0.5 级,一般参数不低于 1.5 级;变送器精度

不低于

0.5 级,分析仪表或特殊仪表的精度,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就地指示仪表(压力、温

度等)其精度等级不低于

1.5 级。

2.6.6 技术要求

2.6.6.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仪表及控制设备具有最高的可用性、稳定性、可靠性和可维护性,

应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功能。应根据安装地点满足防爆、防火、防水、防腐、防尘、防干扰的

有关要求。不得选用国家宣布的淘汰产品。所有仪表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6.6.2 本技术规范中的仪表仅是最基本的要求,投标人应进行详细的施工设计和供货,在

详细设计阶段,若招标人提出为满足安全正常运行和事故处理需增设的相关测点和相应仪表应

不产生价格因素。

103

2.6.6.3 招标方将根据本规范书和投标人提供的工艺要求进行控制系统设计和组态。投标人

应提供用以完成系统采用自动控制、自动调节、联锁保护等功能所需的所有资料,包括:

1 ) P&ID ( 带 有 系 统 内 所 有 设 备 的 电 厂 标 识 系 统 编 码 , 电 厂 标 识 系 统 编 码 采 用

GB/T50549-201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

1)I/O 清单(按照设计院要求的格式)、

2)仪表设备技术规范书及材料清单(按照设计院要求的格式)、

3)控制逻辑框图、

4)控制设备原理接线图、

5)设备、仪表布置图、

6)工艺系统说明书、

7)电源系统图、

8)电缆联系图、

9)仪表接管图、

10)一次仪表安装接线图、

12)接线盒和电控箱、控制机柜端子排出线图(按照设计院要求的格式)、

13)就地电缆清册(按照设计院要求的格式)、

14)仪表样本等

15)系统设计说明(SDD)和系统操作说明(SOD)、

16)通讯点清单、

17)画面资料、

18)各类设定值等。

投标人按招标方要求负责现场安装及调试指导。投标人应负责配合和并参与机组

DCS 控

制系统厂家对水汽加药系统的调节

SAMA 图及控制逻辑的组态,现场调试,使加药系统控制功

能在

DCS 控制中完全实现。如现场发现由于配合不当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负责。

104

2.6.6.4 投标人应提供加药系统所用就地仪表、仪表电源柜、就地接线盒或就地控制柜;投

标人应负责系统内仪表所需的仪表管路、一次仪表阀、二次仪表阀、阀门附件、导线等布置。

投标人负责加药系统内所有电缆的设计与供货并负责控制柜内部电气接线;投标人负责仪表、

就地接线盒、就地控制柜到招标方

DCS 机柜/电源柜电缆的设计,电缆型号需根据招标方提供

的电缆型号清单进行选择,并经招标方确认。

2.6.6.5 投标人应根据工艺系统的要求进行仪表和控制系统的设计和组态,并按本规范的规

定和要求提供全部的图纸及资料的软盘等(包括技术协议中应提供的内容)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人员进行

I&C 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操作和维修的培训。

2.6.7 设备规范

2.6.7.1 控制盘、柜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控制盘、柜应为安装在它们内部或上面的设备提供环境保护。投标人提

供的控制盘、柜应符合

IP56 防护标准,并能适应现场环境(温度、湿度、电磁干扰、防潮、振

动等)的要求。

2)投标人提供的控制盘、柜外形尺寸应为______(高 X 宽 X 深),控制盘、柜应为前开门。

色标将由招标人提供。

控制盘、柜内部应提供有

220VAC 照明灯和检修电源设备(三孔及两孔电源插座),在门

内侧有电源开关。留有

15%的备用电源开关和端子。220VAC 和 24VDC 分电源回路各留有 5

路备用回路。

3)盘、柜有足够的强度能经受住搬运、安装和运行期间短路产生的所有偶然应力。制作

盘台柜的钢板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4)盘、柜内设有独立的电源地、机壳安全地、电缆屏蔽地接地端子,与结构内部未接地

电路板在电气上隔离。所有金属结构件应牢固地接到结构内指定的接地母线上。

5)盘、柜应有通风装置,以保证运行时内部温度不超过设备允许温度的极限值。如盘、

柜内仅靠自然通风会引起封闭件超温或误动作则提供强迫通风或冷却装置。进风口应覆盖滤网。

6)就地控制仪表盘(箱)内部若混装动力回路和弱电信号回路,应将两种回路所关联的

设备、端子牌和连接导线分开布置,并应有防止干扰的屏蔽措施及便于检修的安全措施。

105

2.6.7.2 投标人提供的仪表阀门,仪表管接头、三通、连接件需从《附表 A.7 设备分包品

牌要求》选择。

2.6.7.3 投标人提供的控制盘、箱、柜内的电气元件,包括继电器、接触器、开关、按钮、

熔断器、端子等应选用符合附表 A.7 要求产品。

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上述的仪表、控制设备(包括阀门执行器)均应以列表形式在投标书

中列出,包括名称、用途、安装位置、数量、规格、型号、产地及生产厂家,供招标人确认。

2.6.8 设备选型

2.6.8.1 仪表、控制设备选型要求

所有的就地控制箱、柜(含辅机配供部分)

,其外形统一规格(不超过

3 种规格);露天布

置的箱、柜,其材质要求使用不锈钢。配套供应的仪表和控制设备范围及选型应由招标人认可,

这些仪表和控制设备安全、可靠、与全厂热控设备选型相一致。

1)就地压力表:应有防湿和防水护罩,外壳应为不锈钢,仪表刻度盘直径 150mm,精度

等级为

1.6 级。安装在振动场合的就地压力表应为防振型。

2)就地温度表:采用双金属温度计,选用万向型、可抽芯式,外壳应为不锈钢,仪表刻

度盘直径

150mm,配保护套管,精度等级为 1.6 级。安装在振动场合的就地指示表应为防振型。

3)就地磁翻板液位计:具有就地显示、模拟量信号远传和连续指示等功能。液位指示计

的指示范围为整个水箱的液位,指示部分和测量部分密封隔离,面板采用铝合金指示器,主体

材质为

304 不锈钢,大型刻度条,红白色便于读数,具有 PTFE 衬里或硬塑料等不同类型。测

量误差:

±10 mm。测量刻度线性刻度。防护等级:IP65。

4)测温元件:热电偶应采用双支 K 分度,热电阻应采用双支 PT100。热电偶的精度等级

应为

I 级,热电阻精度等级应为 A 级。

5)变送器:为带 HART 协议的智能变送器(含液晶表头),精度至少达到 0.1 级。外壳防

护等级至少达到

IP65 标准。

6)过程逻辑开关:精度等级应为 1.0(重复性),其外壳防护等级至少达到 IP65 标准。

7)电缆选型与主厂房同型号(电缆型号需根据招标方提供的电缆型号清单进行选择),

特殊场所(如含酸、碱等腐蚀物质)的远传电缆应满足环境要求。

106

8)开关型电动阀门和电动调节门的电动驱动装置采用符合附表 A.7 要求智能型一体化产品,

工作电压为

380VAC、50Hz。开关型电动头可直接接受用户的开、关指令信号,并留有远方允

许、故障报警、开到位、关到位接点信号。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控制单元必须带

CPU,可直接

接收用户

4~20mADC 模拟量指令信号,输出 4~20mADC(有源)位置信号,并留有远方允许、

故障报警、开到位、关到位接点信号输出。电动驱动装置的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7。

2.6.8.2 为保证全厂仪控设备的统一,减少备品备件的数量和种类,降低维护成本,投标人

所供仪控设备须按

“附表 A.7 热工设备分包品牌要求” 推荐产品,最终选型由招标人确定,且不

产生费用变更。

2.7 电气设备要求

(一)水汽取样系统

每套水汽取样装置配套设置

1 台就地控制柜,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的电动机以及其他用电负

荷均由投标人配套的电控柜供电,招标人为每套加药装置配套的电控柜提供

1 路 380/220V、三

相四线总电源(具体供电方式设联会时定),如投标人需要其他类型的电源均由投标人自行解

决。就地控制柜至用电负荷的电缆由投标人设计和供货。

供方提供的电缆包括控制电缆、计算机电缆、热电偶补偿电缆及少量电力电缆,所有电缆

应具有较好的电气性能,机械物理性能以及不延燃性,所有电缆均为阻燃电缆,敷设通道上如

有非桥架、穿管部分应铠装。满足有关国际、国家规范和标准,有同类工程应用业绩的产品。

(二)化学加药系统

1)本工程功率为 200kW 以下电动机电压等级为 380V。所提供的电动机应满足 GB/T

755-2019《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电动机应选用高效节能型产品,电动机能效指标应符合 GB

18613《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要求,能效等级不低于 1 级。不属于 GB 18613 适用

范围的电动机,若有相应专用能效国家标准,应满足对应国家能效标准中最高能效等级要求;

无专用能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应采用高效节能型,其效率指标不应低于

IEC 6*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准

规定的

IE3 及以上能效等级,并提供有效的效率检测或型式试验证明文件。严禁使用国家明令

淘汰的低效电机。

如部分电机不能满足,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差异并说明原因。

2)在现场和规定的环境中完全符合规范地运行条件下,电动机的设计应能保证其使用寿

命不低于

20年。

107

3)电动机品牌最终由招标方确认。

2.7.1.1 主要技术要求

1)除特殊要求外,室内防护等级为IP54,户外电动机的防护等级为IP56。水下电动机的

防护等级应不小于

IP68。有酸碱等腐蚀性气体的厂所电动机应选用防腐型电动机,有爆炸危险

的场所等地选用防爆型电机。

2)电动机的设计符合被驱动设备的特定使用要求。当运行在设计条件下时,除特殊要求

外,电动机的铭牌额定出力应不小于拖动设备轴功率的

115%,如电动机在起动时大于B级温升,

应提高与轴功率的配合系数。

3)电动机能在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10%内,或频率变化为额定频率的±5%内,或电

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之和的绝对值在

10%内时连续满载运行。直流电动机能在电压变化

为额定电压的

±10%内连续满载运行。

4)低压电动机直接起动时,当电源电压降低到额定电压的55%时,电动机应能实现自启

动。电动机应能承受电源切换过程中失电而不受损坏,且电动机在切换前是满载运行。

5)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应达到与满足其应用要求的良好性能与经济设计一致的最低电流

值。

380V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在额定电压条件下,功率≤75kW 且直接起动的起动电流不超过额

定电流的

7.5倍;功率>75kW 且直接起动的起动电流不超过额定电流的7.0倍、采用星三角起动

或软起动的起动电流不超过额定电流的

6.5倍;采用变频起动时,起动电流不超过额定电流的1.5

倍。

6)电动机具有F级绝缘,但其温升不得超过B级绝缘规定的温升值。电动机的连接导线

与绕组的绝缘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

7)电动机的结构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造成设备损坏。

8)电动机的振动幅度不超过标准所规定的数值。

9)电动机的最高噪音水平应符合所列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距外壳1米远处,电动机的平

均声压级不得大于

85dB(A声级)。

10)多相电动机的端子处应有与电动机铭牌所示旋转方向一致的相序标牌,并由一个箭

头标志指示出电动机的旋转方向。

108

11)除特殊应用外,卧式电动机采用底脚安装方式,立式电动机采用底座安装方式。

12)每台电动机装有起吊环、起吊钩或其它便于安全起吊电动机的装置。

13)所有户外电动机应加装钢制防雨罩。

14)每台电动机装设有电动机机座接地的装置,两个接地装置应位于电动机完全相反的

两侧。对于立式电动机,一个接地装置位于电源电缆穿线盒的下方,另一个接地装置位于与第

一个接地装置相差

180度的位置。

15)电动机在冷态下起动应不少于2次,每次的起动循环周期不大于5分钟;热态起动应

不少于

1次。如果起动时间不超过2~3秒,电动机能够多次起动。

16)每台电动机上装有一个符合所列标准的要求的耐腐蚀铭牌。

2.7.1.2 电动机的接线要求

电动机的出线端子盒按功能分别独立装设。电缆接线盒安装位置须便于电缆接引,端子盒

容积须满足设备安装要求。电动机主接线盒能接入载流量为

2 倍电动机额定电流的动力电缆。

所有引线要求带有标记和识别符号。

2.7.2 对变频器的基本要求

变频调速控制装置应具有当前国际上先进的水平,在使用中应满足现场的环境及控制要求;

变频调速装置谐波应满足国际标准。所供设备为成柜产品,并在所提供的原厂相关技术样本中

有相对应的型号,在投标时提供原厂变频器制造厂家对应型号的电器原理图及外型尺寸图纸。

变频器的选型与负载设备运行特性相匹配。变频器型号、规格的选取要根据负载(电机)

额定功率放大一档选取。变频器输出的基波电流大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

2.7.3 控制方式

1)本柜控制:在变频调速控制柜上安装控制门板。

2)集中控制:变频装置能接受机组分散控制系统 DCS 的控制指令,并反馈变频装置的

主要状态信号和故障报警信号。变频装置同

DCS 接口采用硬接线方式。

2.7.4 变频调速装置应提供下列输入、输出信号(但不限于):

A 输入信号:

109

启动

/停止、切换信号; 复位信号;速度给定信号 4-20mADC。

B 输出信号:

准备就绪、传动运行、传动报警、传动故障、设备自身故障和

L/R 位置; 速度反馈

4-20mADC;电流反馈 4-20mADC

2.7.5 变频器电机控制要求为直接转矩控制。

2.7.6 电压总谐波畸变满足国标 IEEE519 标准、GB/T14549-2024 和 GB 12668-2025 标准

及规定。

2.7.7 抗电压波动范围为±10%,频率范围 48Hz~63Hz。

2.7.8 变频器在调速范围内对电网的功率因素不低于 0.98(基波),无需功率补偿装置。

2.7.9 变频器开环静态速度精度不低于电机滑差的 10%,开环动态精度小于 0.4 秒,为提

高控制精度,转矩阶跃响应时间小于

10ms。

2.7.9 变频器柜体的进出线方式为下进下出,变频器柜的设计要考虑由功率损失引起的冷却

和散热要求,气流不得被内置的装置阻隔。柜内安装有电机冷却风扇控制回路,柜体散热孔需

有可拆卸防尘滤网。变频器柜内应设置负荷侧电源开关,以便测量负荷侧电缆及电机绝缘无需

解线。柜内各元件空间布置要合理,便于人员检修维护,如进、出线缆大,而塑壳断路器、空

开端子小,应设母排将端子外引。投标人应提供变频器柜内设备安装结构图,并说明对变频器

冷却效果的合理性。

2.7.10 所有变频器进出电源线及控制线不应接在变频器内部,应有外接的端子排。柜内电

气一次元件应满足短路电流动热稳定的要求,其中,动稳定电流有效值为

50kA,热稳定电流为

25kA(1s)。变频器柜体与柜门设置软连接接地线并做好标识。控制柜前门板上应有运行、故

障指示灯,指示灯颜色的布置应为左绿右红,红色为开按钮,绿色为停按钮。

2.7.11 变频器在额定负载时效率不低于 0.98。

2.7.12 距离变频器 1 米的任何方向上,噪音指标不大于 75dB。变频器的电路板必须有涂

层保护。

2.7.13 环境温度 1-40℃、相对湿度为 95%且无凝露。防护等级为 IP31。

2.7.14 冷却方式为风冷。

110

2.7.15 为方便维护,减少占地空间,变频器柜体无需从设备后方进行维护。

2.7.16 变频器具备过电压、过电流、欠电压、缺相、过载、输出接地、输出短路等保护功

能。

2.7.17 变频器应确保电机在调速范围内的任何转速下,无需停车可直接启动变频调速系统。

使操作人员无须顾虑启动时电机的运行状态。实现电机即时的启动和停止控制。

2.7.18 对随设备配套的就地控制箱的要求

2.7.18.1 一般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控制箱(盘、柜)应满足 GB/T 725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

备》、

GB/T7353《工业自动化仪表盘、台、柜、箱》。

2)投标人根据本工程图纸选有代表性的暗装箱、明装箱、配电柜生产样品,完后通知招

标人验收通过后,方可安装。

3)特殊工艺要求的设备配套盘箱柜应按照相应标准配置为防爆、防酸等类型产品。

4)控制箱要求采用一拖一控制,电气设备一次元件应满足短路电流动热稳定的要求,就

地箱

(柜)内电气设备一次元件应满足短路电流动热稳定的要求,其中,动稳定电流有效值为 50kA,

热稳定电流为

20kA(1s)。

2.7.18.2 就地控制柜(箱)结构要求

1)就地控制柜(箱)、照明箱、检修箱箱体应采用不锈钢材质,钢板厚度不小于

2.5mm。当在有爆炸危险环境中使用时,箱体应具有与该环境相匹配的防爆等级, 并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和《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

2)就地柜(箱)防护等级室内为 IP54,户外为 IP56。

3)所有铜排(包括主母线、分支母线和接地母线)的材质要求具有高导电率和良好的延

展性,以避免折弯时产生裂痕。所有铜排(包括主母线、分支母线和接地母线)采用含铜率为

99.9%铜排,具有高导电率和良好的延展性。所有铜排本体镀锡,所有螺栓固定的主母线和分

支母线接头镀银。所有铜排(包括主母线、分支母线和接地母线)裸露部分均应热塑套管,防

止发生短路故障。

111

4)低温、室外或潮湿区域的控制箱(柜)内配有加热器及温控器,根据设定温度或凝露

点自动起停加热器。控制箱内部如有发热设备,应加装换热及通风过滤装置。控制箱柜电源负

荷进出线电缆采用下进下出方式,箱接头连接。

5)盘柜及控制箱应为金属封闭型全焊接结构,并由特殊选择的精加工的光滑的钢板构成,

具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有一个平整的表面,应提供足够的刚度以防止振动和摇晃。

6)设备内端子板及元件安装横梁(或板)镀锌;控制箱内部的支柱和框架数目根据需要

而定,要保证有一个刚性结构,避免由于仪器的重量而产生挠曲。

7)设备内应设有接零铜排母线及接地铜排母线,设备内需要接地的设备及所有金属部分

应采用导线经端子接至接地铜排母线上。对外电缆联线均应通过端子排引接。

8)就地控制箱锁采用锌合金锁体,具体型号及样式设计联络会中确定

9)控制箱铭牌内容由投标人与招标人共同确定,控制柜(箱)规格、铭牌型式、大小等

技术联络会中确定。

2.7.18.3 就地控制柜电气接线要求:

1)控制柜(箱)内接线满足《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安装及验收规范》GB/T50976-2014

相关要求。柜内各元件空间布置要合理,便于人员检修维护,如进、出线缆大,而塑壳断路器、

空开端子小,应设母排将端子外引。

2)设备内导线应为聚乙烯阻燃线,绝缘电压至少为 600V。电线(缆)两端应根据接线

图打上永久性标志。导线应无损伤,导线的端头如采用压紧型针插式连接件,则连接紧密、完

好。提供走线槽,以便于固定端子排的接线。

4)屏内导线截面:电流回路不应小于 4mm²;其它回路不应小于 1.5mm²。绝缘电压水平

均不应低于

600V。测量和控制电缆最小导体截面为 1.5 mm²。控制回路最小截面为 2.5mm²。进

入微机设备的电缆应采用对绞屏蔽电缆。

5)一根仪用互感器的电缆应只传输一相或一个三相的电压或电流值。如果同一个电压信

号用于不同的需要(如保护、测量、计量)应装设分离的小型断路器。互感器电压必须用独立

的电缆传输。

6)电流、电压回路必须有公共屏蔽线。最大电压降不应超过 2%。仪用互感器电缆均为

铜芯。

112

7)设备内母线及电气一次配线应标明相别的颜色,A、B、C 相分别为黄、绿、红色。

8)所有端子均应能满足截面不小于 6mm²电缆接线的要求,所有端子均应具有隔板、编

号。每个端子只允许接一根导线。

9)设备内铜排必须加装绝缘护套。

10)就地控制箱内除了接线必须使用的端子排以外,还留有端子总数 20%的空端子排,

以供现场可能的接线修改使用。

11)就地控制箱至少应装有:

①开-按钮;

②关-按钮;

③运行指示灯;

④故障灯;

⑤就地/远方转换开关。

控制箱按钮配置防人员误触碰的防护罩,箱体与箱门设置软连接接地线并做好标识。

2.7.19 电气设备内元器件选型要求

1)设备内电气元器件配置应符合标书图纸的要求,设备内元器件(空气开关、断路器、

交流接触器、热继电器、按钮、转换开关、指示灯、插座等)必须具有国家

3C 认证。

2)设备内电气元器件(框架断路器、塑壳断路器、微型断路器、交流接触器、热继电器、

按钮、转换开关、指示灯等)全部选用符合附表 A.7 要求品牌产品;小继电器选用符合附表 A.7

要求

品牌产品。

3)删除

4)设备内一次及二次端子排选用符合附表 A.7 要求品牌产品。

2.7.20 设计供货接口

113

1)招标方仅提供 AC380V/220V 电源至设备就地控制箱,其余设备的变配电及控制系统

电源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供货设备涉及的电缆及敷设设计由投标人负责,并提供相应的槽盒、

埋管等敷设的设计图纸和安装材料。

2)成套设备的进线电源电缆由招标方设计提供,投标人和招标方分界点在成套设备电源

进线接线端子处。连接投标人供货范围内设备之间(电缆两端均是供方供货的设备)的所有电

缆,包括动力电缆、信号电缆、控制电缆,由投标人设计并供货。电动机内部接线与外部电缆

进行连接的连接器应由投标人负责提供。

下表格式提供(空格部分填写,非常重要):

序号

始端

设备

编号

始端设

备名称

终端设

备编号

终端设备

名称

备用

版本

电缆编号

电缆型

电缆规

(芯数

*截面)

1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2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

3)全厂电缆选用铜芯,不允许有中间接头。中压动力电缆采用 ZC-YJV-6/6 型,低压动

力电缆采用

ZC-YJV-0.6/1 型,控制电缆采用 ZC-KYJYP22-0.45/0.75kV,计算机电缆

ZC-DJYJPYP-0.45/0.75 型,变频电缆选用 ZC-BPYJVP-0.6/1 型。

3)成套供货的设备电缆桥架采用热镀锌钢制桥架,保护管采用热镀锌钢管,电缆敷设镀

锌钢管与设备间采用金塑软管。

4)投标人成套动力控制箱或控制柜中所供电动机为 I 类电机或电机容量大于 45kW 时,

应提供

4~20mA 电流信号。所有电动机提供 3 付接触器常开常闭触点。

114

2.8 安装调试的要求

在合同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投标人派人员现场技术监督、安装指导,并负责调试、试验和

现场人员的培训工作。

成套供应设备和系统将在出厂前完成系统调试。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3.1 备品备件

招标人提供必备的备品备件。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备品备件。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

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规格材质

和制造工艺。

所有备品备件应装在箱内,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并标注

“备品备件”

以区别本体。

3.2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招标人提供必备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可靠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

“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

”、“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4. 试验、设备监造和检验要求

4.1 概述

4.1.1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

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4.1.2 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

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及附件

1 的规定。

115

4.2 工厂检验

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

和试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

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4.2.3 投标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

标人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人在合同设备制造

中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人。

4.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4.3 设备监造

招标人可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

重要部件的原材料在加工前由监造代表确认(文件见证)后方可投料。

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资料在见证后应提供给招标人监造代表。

投标人在设备投料前提供生产计划,并将加工计划和检验试验计划书面通知监造代表。

招标人监造代表有权查阅与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

的影印件。

合同设备的重要部件和专用部件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擅自调换。

招标人监造代表有权随时到车间检查设备质量和生产情况。

投标人应给招标人监造代表提供专用办公室及通讯、生活方便。

投标人应在现场见证点(

W 点)前 10 天,停工待检点(H 点)前 2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

标人监造代表。

4.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招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586-2008《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和

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

1995)37 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及《驻大

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大唐集团制〔

2013〕28 号《中国大唐集团有限

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备的监造。

4.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

R 点:投标人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见证文件。

116

W 点:招标人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检验或试验后投标人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

即现场见证。

H 点:停工待检。 投标人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招标人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

项目,检验或试验后投标人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

招标人接到质量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参加现场见证。如果招标人代表不能按期参加,

W 点自动转为 R 点,但 H 点没有招标人书面通知转为 R 点时,投标人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

应与招标人联系商定更改见证日期,如果更改时间后,招标人仍未按时到达,则

H 点自动转为

R 点。

如投标人未按规定通知招标人,致使招标人未能如期参加现场见证,招标人有权要求重新

见证。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人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人复印

3 份,

交监造代表

1 份。签字盖章后,并不免除投标人应负的责任。

4.3.3 监造内容

监造的项目见

DL/T586-2008。招标人可以根据投标人的产量质量,对表中的项目增加或对

监造方式调整,投标人必须接受。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如下:

见证方式

序号

零部件名称

质量见证项目

H

W

R

备注

1.材料质量证明书

2.焊接表面质量检查

3.防腐前试验报告

4.防腐前水压试验

5.防腐检查

1)表面质量检查

2)厚度测试

3)衬胶电火花测试

6.防腐后水压密封试验

7.水压试验

1

水箱和溶液箱

8.涂层及外观质量检查

117

见证方式

序号

零部件名称

质量见证项目

H

W

R

备注

9.包装检查

1.安装接口尺寸与主要尺寸检查

2.焊接表面质量检查

3.销轴装配检查

2

组合机架

4.检查泵的安装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电机、电器及线路对地绝缘电阻测定

2.电控箱内任一点对组合机架的接触电阻

3

整机试验

3.出厂前连续 72 小时试运转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4

外购件

原产地、型号规格和数量检查

1.焊接表面质量检查

2.管道水压试验

3.涂层及外观质量检查

5

泵后、泵前管道

4.包装检查

1.材料质量证明书

2.焊接表面质量检查

3.水压试验

4.涂层及外观质量检查

5.包装检查

6

各罐体设备

6.电火花检测(如有)

注:

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I 点—现场复查、抽检

118

5. 技术性能的考核和验收

5.1 性能验收试验

5.1.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5.1.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人现场。

5.1.3 性能试验的时间: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标人、投标人确定。

5.1.4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人提供,与投标人讨论后

确定。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人要按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

物力等由投标人提供。

5.1.5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人提出清单,系统已

经装置的仪表不能满足性能验收试验的要求,投标人应自行配置,此类仪表价格不应在合同中。

招标人配合现场安装。投标人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5.2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及保证值

5.2.1 装置安装完成后,投标人在招标人配合下进行试运转,并进行所有必要的试验来证实

装置

(包括控制系统、仪表和电气设备等)情况良好,且符合本规范书要求。

5.2.2 装置试验和考核主要项目

1)材料试验

设备的材料进行冲击试验。

2)工厂试验

投标人方通过试验,确保所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中的要求。

ASME 第Ⅷ部分第 I 分册中的所有要求均得到满足。

3)现场试验

a 设备安装完毕后,招标人做试验来验证是否达到指定的性能。

b 进行现场试验时,投标人方安排有资格的技术人员出席验证,并协助这些试验

c 阀门和转动设备运行情况;

d 电气和控制设备的运行情况;

e 分析、测量仪表检验

f 噪声

119

4)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人提出清单,系统已经

装置的仪表不能满足性能验收试验的要求,投标人应自行配置,此类仪表价格不应在合同中。

招标人配合现场安装。投标人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5)加药计量泵的流量、最大输出压力及电调节性能;

6)阀门和转动设备运行情况;

7)电气和控制设备的运行情况;

8)分析、测量仪表检验

9)噪声

5.2.3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投标人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招标人承担;

在投标人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与合同总价之中。

5.2.4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试验报告以第三方为主编写,合同双方参加,结

论以第三方试验报告为准。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

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5.3 性能保证值

设备应满足性能保证值见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技术要求。

6.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6.1 技术服务

6.1.1 概述

投标人应派遣技术人员到工地指导安装工作。投标人技术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现场就位、检

查、安装、试验的技术指导负责,对系统调试、试运行和在商业运行前的最终调试负有指导和

配合责任。

投标人应详细列出投标人技术人员安装指导服务所需的估计人日数,投标人为完成合同设

备现场服务的全部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因现场服务的实际人日数的增减或现场加班而变

化。

双方应该根据工地施工的实际工作进展,通过协商决定投标人技术人员的准确专业、人员

数量、服务的持续时间、以及到达和离开工地的日期。如果安装出现拖期,是否需要投标人技

120

术人员的服务,则可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人技术人员返回本部或仍留在工地,但费用不调

整。

投标人应该编制详尽的安装调试时间表并提交给招标人,指明安装调试所需时间,并列出

所需的人员和工具的类型和数量。在设备安装前提供安装、调试、试验程序及验收表格。

6.1.2 投标人技术服务

投标人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安装(包括现场组装)、试验等相应的技术指导、

现场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并参加验收。

6.1.3 投标人现场技术指导

投标人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安装承包商按投标人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包

括现场组装)、调试、现场试验,对安装承包商就工艺、方法、程序和注意事项提出要求,使

其符合有关技术和标准的要求,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现场试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

能等有关问题。

6.1.4 投标人技术人员的资质

投标人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投标人派到现

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生效后

2 个月内提交招标人予以确认。招标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

要求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投标人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招标人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

招标人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

10 天内投标人没有答复,将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

理。

6.1.5 投标人技术指导的责任

由于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包括现场组装)、现场试验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

及投标人未按要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6.1.6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设备到货清点、工地开箱检验、设备质量

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试验、参加验收。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

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

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

标人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代表投标人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

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21

6.1.7 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其所需费

用由投标人自理。

6.2 培训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

进度相一致。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6.3 设计联络会

6.3.1 设计联络会的目的是保证合同设备和电厂的成功设计,及时协调和解决设计中的技术

问题,协调招标人和投标人,以及各供货方之间的接口问题。

6.3.2 设计联络会议题

1) 明确接口,研究双方工作计划、配合资料要求和进度。

2) 检查设计接口,供货接口衔接,相互资料提供和配合。

3) 讨论施工、运输方案,解决详细设计遗留技术问题,讲座、设备验收、考核等相关

事宜。

6.3.3 工程设计联络会上遇到的技术问题均应写入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合同双方商定。设计联络费用包括在总报

价中。设计联络考虑

2~3 次。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内容要求和参加人数由合同双方

商定。

设计联络计划表

序号

天数

内容

时间

地点

人数

1

2~3

明确接口,研究双方工作计划

双方协商

2

2~3

配合资料确认等

双方协商

3

1~2

图纸确认等

双方协商

122

7.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7.1 概述

7.1.1 投标人按照中国电力工业使用的标准及相应的代码、规则对图纸编号,并且提供的资

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以中文为准),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

件应由投标人翻译成中文(免费)。

7.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

要求。

7.1.3 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定后 15 天内给出初

步技术资料(

2 份)和正式技术资料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人确认。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

的同时,提供正式的

AUTOCAD 电子文件,正式图纸加盖工厂公章或签字。

7.2 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及图纸

(一)水汽取样系统

序号

提交资料名称

提交者

备注

1

技术方案说明

投标人

2

水汽取样设备系统图

(应注明取样点设置、参数、

仪表配置及数量等

)

投标人

3

水汽取样装置设备布置图

(装置的外形尺寸)

投标人

4

控制要求,控制箱

/柜数量及尺寸,电负荷

投标人

5

初步

I/O 清单,被控设备启停允许条件、联锁保护

要求

投标人

6

主要设备、材料一览表

投标人

7

设备及设计选用的标准

投标人

(二)化学加药系统

序号

提交资料名称

提交者

备注

123

1

技术方案说明

投标人

2

化学加药工艺系统图

投标人

3

加药装置外形图

投标人

4

控制要求,控制箱

/柜数量及尺寸,电负荷

投标人

5

初步

I/O 清单,被控设备启停允许条件、联锁保护

要求

投标人

6

主要设备、材料一览表

投标人

7

设备及设计选用的标准

投标人

7.3 配合工程提资的资料与图纸

序号

资料和图纸的名称

提交时间

提交份数

提交者 备 注

1

技术方案总说明

(包括工艺、控制、

监测仪表和电气等

)

合同后

投标人

2

系统的

P

I D 图

合同后

投标人

3

系统设备布置图

合同后

投标人

4

设备荷重

(本体及运行)和基础设计资

合同后

投标人

5

采暖通风、给水排水、照明、总动力电源的设计资料

合同后

投标人

6

控制系统说明书

(a) 逻辑控制说明书

(b) I/O 清单

(c)联锁保护框图、程序步序图

(d) 主要仪表样本

合同后

投标人

7

主要设备

(包括电气及控制设备的盘、

台、柜等

)的外形尺寸

合同后

投标人

124

8

就地盘柜端子排接线图、

控制原理图、

联锁保护框图、步序图、接地要求和电源系统图、气源系统图等

合同后

投标人

9

就地柜的安装图

合同后

投标人

10 需确认的全部设计文件(初稿)

合同后

投标人

11 电缆清册、就地设备布置和电缆敷设

合同后

投标人

12 导管电缆连接图、仪表单元接线图

合同后

投标人

13 控制盘、柜、电磁阀箱安装接线图

合同后

投标人

14 设备清册

合同后

投标人

7.4 配合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资料与图纸

序号

技术文件的名称

提交份数

提交日期

1

系统

P

ID 图和布置图

合同后

2

系统设备管道安装图

合同后

3

电气接线图、配置图、设备布置及电缆敷设图等

合同后

4

控制系统原理图、接线图和表计配置图

合同后

5

设备的外形和设计参数

合同后

6

设备及材料清册

合同后

7

安装维护和运行手册

(包括相关设备的样本)

合同后

8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合同后

9

设备

KKS 编码清单

合同后

10 各种设备使用说明书(包括电气和控制仪表等) 份

合同后

7.5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的其它技术文件和图纸

7.5.1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7.5.2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

1)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125

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

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3)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

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7.5.3 投标人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7.5.4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7.5.5 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7.5.6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

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7.5.7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

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7.5.8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

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7.5.9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

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7.5.10 其它说明

1)图纸资料的具体交付进度在签定合同时明确。

2)上述图纸资料可在签定合同时增减,调整、确认。

8.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8.1 包装

(1)投标人供给的设备(无论装在箱内或成捆的散件)的包装,都应贴有标明合同号,主要

设备名称,部件名称和组装图上的部件位置号的标签,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还应标明

“备品配件”

“工具”的字样。

(2)对装箱供给的设备,投标人应在每个箱子的两面用油漆写下如下内容: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地、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箱的序号设备总件

数),数量、重量、毛重、净重,外形尺寸(长

×宽×高),生产日期、生产工厂、发货单位等,

应符合

GB6388 的规定。

126

(3)应按照设备各特性和不同的运输及装卸要求,在箱上明显位置标上“小心”“向上”、“防潮”、

“勿倒”、“怕热”、“远离放射源及热源”、“由此起吊”、“重心点”、“推码重量极限”、“推码层数

极限

”、“温度极限”等通用标志,并应符合 GB191 和 GB6388 的规定。

(4)包装箱应连续编号,而且在全部装运的过程中,装箱编号的顺序始终是连贯的。

8.2 运输

运输设备时,应排净和吹干内部水系统中的水并采取防冻措施。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设备运输参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

的有关规定;当设备经由公路、水路、或空运时,其运输参数,应遵守公路、水路及空运的有

关规定。

127

第二部分

专用部分

128

1 节 水汽取样系统要求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要求规定了水汽取样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

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1.2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

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

/或数目不

足,投标人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本期工程所需的热力系统水汽取样设备。

1.1.4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

单。

1.1.5 投标人应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给出具体清单。备件及专用工具

单独装箱。

1.1.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出电厂三年运行和第一次大修所需的备品备件(推荐

备品备件)的具体清单及其单价,供招标人选购。

1.1.7 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1.1.8 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所描述的所有设备或部件的厂家或者品牌要求,均可采用同

等性能或类似厂家产品或品牌,并能完全配套满足本项目中该设备或部件所有的技术参数

要求及功能要求。

1.1.9 严禁采购《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的机电设备。

1.2 供货范围

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应满足招标人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

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

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人应补充供货。

1.2.1 供货范围

129

投标人提供水汽取样及监测设备范围内的所有设备、仪表(包括测量元件、一次仪

表、分析仪表、仪表阀门、仪表管路和接线盒及就地控制柜)

、电源柜、电磁阀箱、电气

设备、气动(电动)执行机构、阀门、管道、支吊架和其他附件、所有装置性材料、地脚

螺栓、调整垫铁、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保温、油漆、消耗品及相关服务等。

1.2.2 供货范围包括(不限于此):

1)水汽取样及监测设备本体及有关配套设施。其中包括(至少但不限于):

高温架:包括滑架及单元内样水过滤器、预冷却器、一级冷却器、二级冷却器、减

压器、所有高中低压管道阀门(含高、低温架之间的取样管)

、排污系统、冷却水流量、

温度、压力测点及表计、就地测控制设备及必需的其他附件。与投标人所供的设备相联系

的管道全由投标人供给,与招标人联系的连接管原则上供到距取样间外

1m 处。

低温架:包括滑架及单元内恒温装置(包括恒温装置温度控制仪)、化学分析仪表、

系统就地测量仪表、指示仪表(压力、温度、流量等)

、人工取样槽、样水回收装置、各

种阀门和管道、电缆、就地控制设备及必需的其他附件。

投标人所供设备之间的电缆(阻燃型)

、电缆管、电缆槽盒、电缆管接头均由投标人

提供完整的清册并供货。

与投标人所供的设备相联系的管道(含电控设备的电缆管道)全由投标人供给,与

招标人联系的连接管原则上供到取样间外墙立面外

1m 处。

高温架和低温架之间的样水管道。

2) 投标人应提供设备所有接口的法兰、反法兰及连接件。

3)投标人应提供热工仪表及所有电控箱

4)投标人应提供电/气动阀门驱动装置(如果有,要求采用一体化结构)

5)投标人应提供附属检修设备或装置、检修专用工具(如果有)

6)投标人范围内的保温由投标人设计供货,并供应全部金属构件(含保温防护用铝板)

和保温部件

7)辅助设施

8)上述各个系统内部及系统之间的管道、阀门及支吊架等附件

9)测量控制仪表、仪表管、阀门和附件、就地箱(柜)、电磁阀箱,接线盒等。

130

10)就地动力控制柜、控制箱、变频器及柜、事故按钮、电缆(动缆、控缆)、检修

箱、电伴热等。

11)现场安装的电磁阀箱(包括过滤器及附件),电磁阀采用符合附表 A.7 要求。隔

离继电器选用符合附表 A.7 要求产品。

12)包括系统内所有的仪表阀门、电缆、导线、电缆桥架、电线保护管、钢管、安装

钢材等。

13)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14) 其中,仪表和控制系统安装材料的规格、数量应满足设备安装所需,范围除以上部

分仍需至少包括以下类别:

1)仪表阀门、仪表管路、电缆保护管、金属软管、各类管接头、仪表排污收集管道等;

2)所有气动阀门用气管路;

3)仪表控制设备接地材料;

4)供货范围内就地设备间、所供的就地控制箱及变频器柜至设备间全部动力电缆、控制

电缆、电缆管或电缆槽盒和导线及完整的电缆清册;就地设备、就地接线盒、控制箱、变频器

柜至招标方化学水加药控制系统和锅炉

DCS 系统的电缆设计清册;

5)供货范围内就地所有仪控设备的安装材料、埋件、埋管、穿管、排污、支架、排架、

保护罩、金属软管及接头等。

15)其它(投标人补充)

1.2.3 进口设备范围

系统中的关键设备及部件宜选用进口产品,如:不锈钢高温高压阀门,高、中压减压

阀,超温关断阀,稳压泄压阀,样水断流保护设备,冷却器(过热蒸汽、再热蒸汽、省煤

器给水、水侧预冷器)等。

1.2.4 供货界限

工艺:与投标人所供的设备相联系的管道全由投标人供给,与招标人联系的连接管原

则上供到取样间外

1m 处。包括界区/厂房外墙中心线外 1 米之内的全部工艺系统设备、室

内外管道、保温、油漆、伴热及其它装置性材料;装置性材料包括各种附件、支吊架、螺

栓、螺母、垫片、保温、材料等。

131

电气:就地动力控制柜、控制箱、变频器及柜、事故按钮、电缆(动缆、控缆)

、检

修箱、电伴热等。

控制:电缆为就地接线盒、仪表架或就地控制柜(箱)端子排处,安装材料为取样车

间界区

/厂房外墙中心线外 1 米之内。

1.2.5 投标人根据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完成以下表格

1.2.5.1 供货范围一览表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1

高温取样架

2

1.1 滑架

1.2 预冷却器

1.3 一级冷却器

1.4 二级冷却器

1.5 删除

1.6 高压阀

1.7 中压阀

1.8 节流阀

1.9 减压阀

1.10 高压返冲洗过滤器

1.11 低压过滤器

1.12 电动球阀

1.13 冷却水进水阀

1.14 冷却水出水阀

132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1.15

高温架和低温架之间

的样水管

如投标人另有补充,

请继续填写

2

低温架

2

2.1 针型阀

2.2 电动球阀

如投标人另有补充,

请继续填写

3

人工取样架

2

4

样水回收装置

2

4.1 回收水箱

2

4.2 回收水泵

2

4.3 液位计

5

变色树脂

Kg

6

化学分析仪表

详见《技术附

A.7 设备

分包品牌要

求》

CC 表

26

SC 表

12

DCC 表

2

133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工业酸度计

12

含计算型

4

溶氧分析仪

4

钠表

2

硅表(四通道)

2

如投标人另有补充,

请继续填写

1.2.5.2 建议备品备件(不限于下列项)

1.2.5.3 专用工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生产厂家

备注

1

化学仪表拆装专用工

1

2

高压阀启闭工具

2

134

1.2.5.4 进口件清单(不限于下列项目)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2.5.5 推荐三年备品备件清单(两台机组)

序号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生产厂家

备注

135

1.3 交货进度

见第一卷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项目概况

序号

招标人填写

1

项目名称

大唐南电二期

2×745MW 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

2

项目单位

大唐(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3

项目规模

2×745MW

4

项目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马渡村电厂路

5

交货方式

车板交货,以最后一件货物卸至项目指定存放地点为交付节点。

3. 专用技术要求

3.1 设计条件

3.1.1 水文气象特征和环境条件

电厂地处亚热带湿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一年之中温差较大,四季分明,降水比

较丰沛。春夏之交,有时出现不稳定天气,局部地区发生冰雹、龙卷风等灾害。梅雨和台

风气候,是造成本地区洪涝的主要天气系统。

本工程虽处于南京境内,但距仪征气象站最近,仪征站资料更能表征厂址地区气象

情势。受时间限制等因素,本阶段气象资料暂按一期工程统计成果,后期应基于气象站建

站以来至近年来的观测资料进行统计。据仪征气象站

42 年实测资料统计,各气象要素特

征值如下:

1)气压(kPa)

累年平均气压

1015.6

2)气温(℃)

累年年平均气温

15.2

累年极端最高气温

39.8(1959.08.22)

累年极端最低气温

-15.1(1969.02.05)

136

累年平均最高气温

19.9

累年平均最低气温

11.3

累年最热月平均气温

27.8(7 月)

累年最冷月平均气温

2.0(1 月)

3)相对湿度(%)

累年年平均相对湿度

79

累年最小相对湿度

9(2000.05.04)

4)水汽压(kPa)

累年年平均水汽压

15.9

累年最大水汽压

42.2(1988.07.10)

累年最小水汽压

0.5(1968.01.15)

5)降水量(mm)

累年年平均降水量

1036.7

累年最大年降水量

1746.0(1991)

累年最大月降水量

589.8(1969.07)

累年最大日降水量

259.6(1975.06.24)

累年最大时降水量

75.0(1975.07.21)

累年最大一次连续降水量

474.0(1975.06.20~27)

累年最长一次连续降水量

74.0(1985.02.25~03.11)

6)蒸发量(mm)

累年年平均蒸发量

1346.6

累年最大年蒸发量

1545.4(2000)

7)日照(h)

累年年平均日照时数

2107.2

137

累年平均日照百分率(%)

47.6

8)积雪(cm)

累年最大积雪深度

42(1984.01.19)

9)雷暴(d)

累年年平均雷暴日数

30.2

累年年最多雷暴日数

51(1964)

10)风速(m/s)与风压(kN/m2)

累年年平均风速

3.1

累年实测自记

10min 平均最大风速

20.0 NNE(1974.06.17)

50 年一遇 10m 高 10min 平均最大风速

27.3

50 年一遇风压计算值

0.47

GB50009-2012,本地区基本风压

0.40

本工程基本风压建议取值

0.47

100 年一遇 10m 高 10min 平均最大风速

28.9

100 年一遇风压计算值

0.53

GB50009-2012,本地区 100 年一遇风压 0.45

本工程

100 年一遇风压建议取值

0.53

11)风向

累年全年主导风向

ENE、E、ESE(各 10%)

累年夏季主导风向

ESE

13%)

累年冬季主导风向

ENE

11%)

详见

“图 3.1-1 仪征气象站风向玫瑰图”

3.1-1 仪征气象站风向玫瑰图

138

3.1.2 厂/场区地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 18306-2015),厂址所在区按 II 类场地的基本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10g,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 7 度,本厂址为 III~IV 类场地,设计

地震分组为第一组,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调整后的基本地震动加速度为

0.125g~0.12g,反映谱特征周期为 0.45s~0.65s。

3.1.3 水源

厂址河段位于长江南京河段下游的仪征水道末端的南岸,其属长江下游感潮河段,水

情主要由长江径流控制。厂址涉水区域在南京市与镇江市交界处的大道河河口以上

1.2km

范围内,属镇扬河段世业洲汊分流区的右岸。

根据本电厂一期工程河势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研究成果及专家评审意见,拟建厂址工程

所在的仪征水道至世业洲汊道分流段的河势基本稳定,水域宽阔,水深条件良好,基本具

备电厂取、排水口及码头建设条件。同时指出,鉴于

1975 年以来世业洲汊道趋向左兴右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

频率值

风向

时段

5

7

9

10 10 10

8

4

3

2

4

5

5

4

4

4

7

全年

3

4

6

9

11 13 12

6

5

4

6

6

4

2

2

2

6

夏季

7

9

10 11

7

6

4

2

2

1

3

5

7

6

6

6

9

冬季

N

E

S

W

7%

N

E

S

W

6%

N

E

S

W

9%

全年

夏季

冬季

2%

风频比例

139

衰,对拟建厂址水域有一定的不利影响,建议尽早实施世业洲汊道的整治工程,尤其是分

流区左岸应首先采取适当的护岸工程,并加强工程段监测分析,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1.3 取样系统冷却水水源

源:单元机组闭式冷却水

质:除盐水

压:0.3MPa

最高水温:

38℃

3.1.4 电源

低压:额定功率

200kW 及以下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 380V;低压交流电压系统(包括保安

电源)为

380V、三相四线(暂定)、50Hz;如需单相交流 220V 电源由投标人配套隔离变压器

自行解决。

交流电源供电电压:高压:

kV,低压:VAC,三相四线制。

直流电源供电电压:

220V(动力),110V(控制)。

3.1.5 气源

露点:

30℃

含油量:

含颗粒物质:

压力

(操作/设计): 0.5~0.7 MPa

温度

(操作/设计): 常温

3.2 系统相关配置

取样装置按每台机组一套设计。

3.2.1 高温高压架:为完成高压高温的水汽样品减压和冷却而设,对进入取样架所有的水

样先经过独立的预冷装置,高温样品应经二级预冷装置,然后,对温度较高的水汽样品应实现

三级冷却来确保水样的温度满足取样规范要求,

至少应包括可自动冲洗的高压过滤器、

减压阀,

冷却器,阀门等整套的设施和部件。

140

进高温架来水样侧配置的

4 个阀门(进样一二次阀和排污一二次阀)。压力等级在 4.0MPa

及以上或温度

200℃及以上的阀门,均采用符合附表 A.7 要求产品,阀门均为不锈钢插焊阀门,

材质与管道相同;投标人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最终由招标人确认。不锈钢高温高压阀门选用

进口插焊阀门,阀门使用寿命不低于

5 年。

每套取样装置配置冷却水进、出口阀门,共

2 个,法兰连接(带反法兰、垫片、螺栓、螺

母),设置在可操作位置;

每台高温架冷却水进口总管设置温度(含远传信号)、压力(含远传信号)、流量测点

(含远传信号),在冷却水总出口管道上设置温度(含远传信号)测点;

设置经降温减压后的样品温度、压力过高保护装置;

设置仪表及人工取样样水恒温系统,高温取样架中压力测量管路,须有盘样管;

减压阀前加装隔离门,减压后的样水管应设置安全阀。

3.2.2 低温仪表屏及恒温装置:由低温仪表盘和手工取样架两部分合二为一。至少应由实

现样品测试、取样、恒温、报警、信号传送及自动保护等功能全部部件、管路、电气、控制、

阀门等组装而成。

从减压阀后到仪表盘的取样管道采用不需焊接的卡套式接头或采用插接式接头焊接;从高

温架到仪表盘的取样连接管道口径的大小,要充分考虑的取样流量的总量,不得产生限流量现

象;

恒温装置的冷却水进、出水管均采用不锈钢截止阀串联设置,人工样水采取手动针型阀控

制流量;

应提供不随负荷变化的稳定的仪表取样流量控制、显示、安全保护系统;

应提供样水回收装置,每台仪表架装置含

1 只 1000L 的 S30408 不锈钢回收水箱,1 台

Q=2m3/h、H=0.5MPa 的不锈钢回收水泵以及相应的仪表、阀门和管道,回收系统应具有根据

液位自动启、停功能。此处的样水解释为人工取样样水和在线仪表样水。

阀门的选型要求与高温架要求相同。如工艺中使用电磁阀(除气动阀外)一律配置电动球

阀。

低温仪表架及手动取样盘采用不锈钢大面板整体结构,仪表架内部设置照明系统,并考虑

检修维护通道。低温架壁厚不低于

2.5mm。

压缩机采用符合附表

A.7 要求品牌,功率不低于 7 千瓦,最终由招标方确定。

所有进入仪表的样水母管设有不锈钢样水过滤装置,该装置型式为可更换滤芯式。

取样架每路样水应配有卸压稳压阀,以保证样品进分析仪表的压力恒定在

0.14MPa。并在

超压时可以起泄压作用,设定压力固定不能调节。取样架在样水温度超过

40°C 时应配有符合

附表

A.7 要求全自动机械式温度关断保护阀,不需要供电或供气作为动力,必须能耐压到

34.5MPa,并有开关信号输出,以避免高温样品在超温情况下对下游仪表的损害,且应具有手

动复位功能。

141

氢电导率的离子交换柱树脂为变色树脂,可察看树脂颜色变化,并能确保外壳强度,应采

用有机玻璃外套不锈钢,并采用快速接头连接,进出口加装隔离切换阀以便于切换更换。每个

氢电导率水样设

2 个离子交换柱,一用一备。变色树脂由投标人提供。

经取样监测后未受到污染的样水收集回收至样水回收装置(包括不锈钢回收水箱、自启停

回收水泵、阀门等)至闭冷水系统。回收水箱应设置溢流管、排污阀、液位计等配套装置,液

位计与回收水泵连锁;回收水泵出力应不小于可回收的样水量,回收水泵应采用气密性良好的

屏蔽泵。样水回收装置布置在取样架内。

取样管材应采用无缝不锈钢管。管道、阀门及其它部件的材质和型号应与样品的参数相适

应。

人工取样具有流量调节功能。

3.2.3 装置的高、低压排水应分别设置排放管接至围堰内地漏处,高压排水经排污扩容器

后应冷却至

40℃以下。

3.3 专用技术要求

3.3.1 设备布置

两台机组低温架均布置在

4 号给水泵间 0m 层,高温架均布置在 4 号给水泵间 8m 层。

3.3.2 系统联锁控制要求

3.3.2.1 水汽取样及监测系统应能实现样水的连续监测分析,包括测量值、温度和流

量信息等,其监测结果应能显示热力系统中水汽循环在相关部位的水化学状况。同时,相

关水汽取样监测数据将作为化学加药系统的控制信号。

3.3.2.2 水汽取样及监测系统应设置样水超温、超压,样水、冷却水断流的声光报警,

并能自动切断样水的联锁保护措施。

3.3.2.3 水汽取样及监测系统可显示测量参数和历史数据,实时显示传感器、变送器

等仪表状态。

3.3.2.4 每台仪表的流量、温度及测量值信号由仪表传输,仪表信号除模拟信号外,

应同时提供数字总线通信。

3.3.2.5 水汽取样及监测系统应能实现数据自动采集及存储功能。

a)数据采集应能满足热力系统水化学控制,实现数据测量精度、准确度的统计要求,

并能及时对数据的有效性进行判断,对异常数据进行标注或报警;

142

b)数据存储应设定合理的记录频率及存储时间。日常监控数据不需要长期储存,维

修数据应存储直至保修期满。

3.3.3 系统出力及性能保证

装置设置的取样点、浮子流量计、配置仪表及取样点的温度、压力参数见下表(取

样点温度压力为参考数据,最终根据热力系统的数据确定,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数据变化因

素):

取样点参数

配置仪表

序号

取样点名称

压力

MPa

温度℃

SC/CC/DCC pH

O2

Na SiO2 M

1

凝结水泵出口

3.2

46

CC

2

凝结水精处理加药后

3.2

46

SC

3

低压省煤器入口

3.95

182.2

CC

4

中压省煤器入口

7.58

182.2

SC、CC

5

高压省煤器入口

19.66

182.2

SC、CC

6

低压汽包炉水

0.82

179.4

CC

7

中压汽包炉水

4.15

257.2

SC、CC

8

高压汽包炉水

18.8

361.1

SC、CC

9

低压饱和蒸汽

0.82

179.4

CC

10

中压饱和蒸汽

4.15

257.2

CC

11

高压饱和蒸汽

18.8

361.1

CC

12

低压过热蒸汽

0.82

326.7

CC

13

中压过热蒸汽

4.15

362.8

CC

143

取样点参数

配置仪表

序号

取样点名称

压力

MPa

温度℃

SC/CC/DCC pH

O2

Na SiO2 M

14

高压过热蒸汽

18.8

610

DCC

15

再热器入口和出口蒸汽

4.15

398.9/

610

CC

16

闭冷水泵出水母管

0.65

46

SC

注:(

1)CC-带有 H 离子交换柱的电导率表;O2-溶氧表;pH-pH 表;SiO2-硅表;Na-

钠度计;

SC-电导率表;DCC-脱气电导表;M 表示人工取样;

2)给水配备的 pH 表选择比电导率计算型;硅表选择多通道仪表,其中两台机组

的中压过热蒸汽、高压过热蒸汽共用一台四通道硅表,布置在

#4 机低温架仪表盘;两台

机组的中压汽包炉水、高压汽包炉水共用一台四通道硅表,布置在

#3 机低温架仪表盘;

高压饱和蒸汽、中压过热蒸汽、高压过热蒸汽共用一台钠表(两台机组各

1 台)。

3)发电机内冷水 pH 及电导率仪表由发电机厂配套供货,仪表信号送至水汽取样

监控系统。

4)上表为单台机组仪表配置,本工程共两台机组。

两台机组取样点分析仪的配置及功能:

SC 表 12 块、CC 表 26 块、DCC 表 2 块、pH

12 块、氧表 4 块、钠表 2 块、硅表 2 块。本期主机配两套水汽取样装置。

序号

名称

取样点

合计

备注

1.

电导率表

6×2

12

2.

阳电导率表

13×2

26

3.

脱气电导表

1×2

2

4.

pH 表

6×2

12

2×2 台计算型 pH 表

5.

氧表

2×2

4

144

序号

名称

取样点

合计

备注

6.

钠表

1×2

2

单台机组共用

1 台钠表(多

路电磁阀切换)

7.

硅表

1×2

2

2 台四通道

3.3.4 取样装置管道及阀门的最大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应满足机组相应取样点的最

大压力和最高温度要求。

3.3.5 其他要求

1)招标人对三维数字化电厂的设计要求:

要求投标人在提供三维模型时应当满足部署智慧电厂时所需要的适当的技术广度与深度,

所提供的模型及图纸深度应满足《发电工程数据移交》

GB/T 32575-2016)要求和本项目智慧

化电厂数字化孪生及全厂可视化、全厂工程管理一体化平台等二次开发系统的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三维模型及技术资料必须满足本工程下列模块建设的需要,并无条件配合

其他供货厂家完成相关工作。

数字化电厂移交与服务:

智慧电厂包括数字化电厂移交与服务子系统,该系统部署要求投标人和相关设备厂商应

配合提供完整的技术图纸资料和完善的

PDMS 三维模型。

数字化电厂移交是构建数字化电厂的数据基础,通过部署数字化移交平台,将电厂在设

计与建造期间形成的数据信息与三维模型进行整合,建立完整的信息化处理系统,该系统具有

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可互访性,并能够以三维可视化的方式进行直观的展示。

数字化电厂移交范围:

1)设计阶段各专业的设计图纸、设计资料以及三维模型。

2)施工阶段的施工进度、施工管理文档、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各项工程的质

量检验记录、各项工程的验收记录、材料试验记录。

3)相关厂家设备资料。

通过以上资料的数字化移交,为电厂后期进行数字化电厂应用开发提供基础性条件。

提交的三维模型文件要求:

145

1)投标人应提供两种模型文件:设计用的设备模型文件,智慧电厂用的设备模型文件。

2)设计用的设备模型文件为 PDMS 格式,或能够为 PDMS 识别读入的其他格式。

2)招标人对进口范围的要求:

系统中的关键设备及部件宜选用进口产品,如:高压阀、背压阀、降温减压阀等。

3.4 技术性能指标

3.4.1 性能保证值:

3.4.1.1 在保证点的参数不产生负偏差,若产生正偏差不超过 1%

3.4.1.2 水汽取样装置具有良好的抗汽蚀性能。

3.4.1.3 噪音≤85dB(A)

3.4.1.4 恒温装置无故障运行时间大于 18000 小时;主要部件使用寿命:30 年

3.4.1.5 大修周期 6 年

3.4.2 质量保证

3.4.2.1 设备整体寿命不少于 30 年。

3.4.2.2 在设备投运后一年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

达现场免费修理或更换。

3.4.2.3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大修服务能力、大修的工期、大修的费用及大修用

备品备件的供应等。

3.4.2.4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具体说明应急抢修的能力。

3.5 主要设备规范

投标人提供的数据与资料作为正式的文件,包含在本规范中,以表明投标人提供的所有

设备的保证性能、预期性能、连接特性,结构特点。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以及它与招标方规定的

所有性能要求的适合性,均由投标人负完全责任。

3.5.1 水汽取样装置性能数据表(投标人填写)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46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高温高压架

2

外形尺寸:

(长×宽×高)

mm

运行重量

kg

冷却水流量

t/h

冷却水水压

MPa

2

低温仪表取样装置

2

外形尺寸:

(长×宽×高)

mm

运行荷重

kg

电源电压

电源功率

冷却水流量

t/h

冷却水水压

MPa

3

高压阀

公称直径(

mm)

公称压力(

MPa)

最高耐压

MPa

最高耐温(℃)

最高耐温下工作压力

MPa

密封试验压力(

MPa)

147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连接方式

数量

4

中压阀

公称直径(

mm)

公称压力(

MPa)

最高耐压

MPa

最高耐温(℃)

最高耐温下工作压力

MPa

密封试验压力(

MPa)

连接方式

数量

5

冷却水系统阀门

公称直径(

mm)

公称压力(

MPa)

最高耐压

MPa

最高耐温(℃)

最高耐温下工作压力

MPa

148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密封试验压力(

MPa)

连接方式

数量

6

手工取样阀门

公称直径(

mm)

公称压力(

MPa)

最高耐压

MPa

最高耐温(℃)

最高耐温下工作压力

MPa

密封试验压力(

MPa)

连接方式

数量

7

工业电导率仪(阳柱后)

量程范围

s/cm

确 度

± %

定 性

± %

自动温度补偿

149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输出信号

mA

输出负载

Ω

报警触点容量

报警设定精度

样品水温度

供电电源

消耗功率

VA

外形尺寸

8

工业酸度计

数量

型号

量程范围

分辩率

准确度

响应时间

min

稳定性:示值漂移

PH/24

小时

自动补偿温度范围

电极型式及材料

消耗功率

kw

9

工业酸度计(

SC 计算型)

150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数量

型号

量程范围

分辩率

准确度

响应时间

min

稳定性:示值漂移

PH/24

小时

自动补偿温度范围

电极型式及材料

消耗功率

kw

10 溶氧分析仪

数量

型号

量程范围

ppb

分辨率

ppb

准确度

响应时间

稳定性

%

自动补偿温度范围

输出信号

报警触点容量

151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报警设定精度

样品水温度

样品水流量

ml/min

样品水压力

供电电源

消耗功率

VA

外形尺寸

11 硅酸根分析仪

数量

型号

量程范围

ppbSiO2

通道数量

准确度

ppb

响应时间

min

稳定性

%

自动补偿温度范围

输出信号

报警设定精度

样品水温度

样品水流量

ml/min

样品水压力

供电电源

152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消耗功率

VA

外形尺寸

12 钠表

数量

型号

量程范围

ppb

准确度

ppb

响应时间

min

稳定性

pNa / 2h

自动补偿温度范围

输出信号

报警触点容量

报警设定精度

样品水温度

样品水流量

ml/min

样品水压力

供电电源

消耗功率

VA

外形尺寸

13 工业电导率仪

数量

型号

153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量程范围

s/cm

准确度

%

稳定性

%

自动补偿温度范围

输出信号

报警触点容量

报警设定精度

样品水温度

样品水流量

ml/min

样品水压力

供电电源

消耗功率

VA

外形尺寸

14 脱气电导率仪

量程范围

s/cm

确 度

± %

定 性

± %

自动温度补偿

输出信号

mA

输出负载

Ω

报警触点容量

154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报警设定精度

样品水温度

供电电源

消耗功率

VA

外形尺寸

15 离子交换柱

公称通径

DN

树脂型号及体积

工作温度

连接方式

/套

16 恒温装置

恒温方式

恒温点数

样水流量

ml/min

样水温度

(进口/出口)

样水进口压力

MPa

155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制冷量

大卡

/小

正常使用条件下能保证寿命

装置连续无故障工作时间

h

压缩机型号及生产厂家

KW

/套

17 冷却器(单、双盘管)

型号

热交换面积(㎡)

样品最高压力(

MPa)

样品最高温度(℃)

样品最大流量(

ml/min)

样品接口管径

冷却水管管径

冷却器材质

连接方式

数量

18 返冲洗高温高压过滤器

型号

156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公称压力

最高耐温

样品水流量

过滤精度

材质

连接方式

数量

19 水样过滤器

型号

公称压力

最高耐温

样品水流量

过滤精度

材质

连接方式

数量

20 数显温控开关

数量

/套

型号

输出

生产商

21 流量计

157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数量

/套

型号

输出

生产商

22 高温样水管

材质

规格

23 低温样水管

材质

规格

24 冷却水管

材质

规格

25 排水管

材质

规格

26 样水回收装置

回收水箱

回收水泵

3.5.2 水汽品质报警

158

报警

序号

取样点名称

测量仪表

上限

下限

报警

方式

备注

1

凝结水泵出口

声光

2

凝结水精处理加药后

声光

3

高压省煤器入口

声光

4

中压省煤器入口

声光

5

低压汽包炉水

声光

6

中压汽包炉水

声光

7

高压汽包炉水

声光

8

低压饱和蒸汽

声光

9

中压饱和蒸汽

声光

10

高压饱和蒸汽

声光

11

低压过热蒸汽

声光

12

中压过热蒸汽

声光

13

高压过热蒸汽

声光

14

再热器入口蒸汽

声光

15

闭冷水泵出水母管

声光

3.5.3 取样架保护报警

报警

报警

序号

取样点名称

测量仪表

上限

下限

方式

备注

1

样品水超温

2

样品水压力超限

159

3

冷却水超温

4

(以下由投标人填写)

3.6 电气设备专用要求

3.6.1 对电动机的基本要求

1)本工程功率为 200kW 以下电动机电压等级为 380V。所提供的电动机应满足 GB/T

755-2019《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电动机应选用高效节能型产品,电动机能效指标应符合

GB 18613《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要求,能效等级不低于 1 级。不属于 GB 18613

适用范围的电动机,若有相应专用能效国家标准,应满足对应国家能效标准中最高能效等

级要求;无专用能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应采用高效节能型,其效率指标不应低于

IEC

6*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准规定的 IE3 及以上能效等级,并提供有效的效率检测或型式试验证明文件。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低效电机。

如部分电机不能满足,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差异并说明原因。

2)在现场和规定的环境中完全符合规范地运行条件下,电动机的设计应能保证其使用

寿命不低于

20年。

3)电动机品牌最终由招标方确认。

3.6.1.1 主要技术要求

1)除特殊要求外,室内防护等级为IP54,户外电动机的防护等级为IP56。水下电动机

的防护等级应不小于

IP68。有酸碱等腐蚀性气体的厂所电动机应选用防腐型电动机,有爆炸危

险的场所等地选用防爆型电机。

2)电动机的设计符合被驱动设备的特定使用要求。当运行在设计条件下时,除特殊要

求外,电动机的铭牌额定出力应不小于拖动设备轴功率的

115%,如电动机在起动时大于B级温

升,应提高与轴功率的配合系数。

3)电动机能在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10%内,或频率变化为额定频率的±5%内,或

电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之和的绝对值在

10%内时连续满载运行。直流电动机能在电压变

化为额定电压的±

10%内连续满载运行。

4)低压电动机直接起动时,当电源电压降低到额定电压的55%时,电动机应能实现自

启动。电动机应能承受电源切换过程中失电而不受损坏,且电动机在切换前是满载运行。

5)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应达到与满足其应用要求的良好性能与经济设计一致的最低电

流值。

380V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在额定电压条件下,功率≤75kW 且直接起动的起动电流不

160

超过额定电流的

7.5倍;功率>75kW 且直接起动的起动电流不超过额定电流的7.0倍、采

用星三角起动或软起动的起动电流不超过额定电流的

6.5倍;采用变频起动时,起动电流

不超过额定电流的

1.5 倍。

6)电动机具有F级绝缘,但其温升不得超过B级绝缘规定的温升值。电动机的连接导线

与绕组的绝缘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

7)电动机的结构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造成设备损坏。

8)电动机的振动幅度不超过标准所规定的数值。

9)电动机的最高噪音水平应符合所列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距外壳1米远处,电动机的平

均声压级不得大于

85dB(A声级)。

10)多相电动机的端子处应有与电动机铭牌所示旋转方向一致的相序标牌,并由一个箭

头标志指示出电动机的旋转方向。

11)除特殊应用外,卧式电动机采用底脚安装方式,立式电动机采用底座安装方式。

12)每台电动机装有起吊环、起吊钩或其它便于安全起吊电动机的装置。

13)所有户外电动机应加装钢制防雨罩。

14)每台电动机装设有电动机机座接地的装置,两个接地装置应位于电动机完全相反的

两侧,且位于电机对角

180°位置。对于立式电动机,一个接地装置位于电源电缆穿线盒的下

方,另一个接地装置位于与第一个接地装置相差

180度的位置。

15)电动机在冷态下起动应不少于2次,每次的起动循环周期不大于5分钟;热态起动应

不少于

1次。如果起动时间不超过2~3秒,电动机能够多次起动。

16)每台电动机上装有一个符合所列标准的要求的耐腐蚀铭牌。

3.6.1.2 电动机的接线要求

电动机的出线端子盒按功能分别独立装设。电缆接线盒安装位置须便于电缆接引,端子盒

容积须满足设备安装要求。电动机主接线盒能接入载流量为

2倍电动机额定电流的动力电缆。

所有引线要求带有标记和识别符号。

3.6.2 对随设备配套的就地控制箱的要求

就地控制箱

(柜)要求(设备配套有具体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3.6.2.1 一般要求:

161

1)投标人提供的控制箱(盘、柜)应满足 GB/T 725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

备》、

GB/T7353《工业自动化仪表盘、台、柜、箱》。

2)投标人根据本工程图纸选有代表性的暗装箱、明装箱、配电柜生产样品,完后通知

招标人验收通过后,方可安装。

3)特殊工艺要求的设备配套盘箱柜应按照相应标准配置为防爆、防酸等类型产品。

4)控制箱要求采用一拖一控制,电气设备一次元件应满足短路电流动热稳定的要求,

就地箱

(柜)内电气设备一次元件应满足短路电流动热稳定的要求,其中,动稳定电流有效值为

50kA,热稳定电流为 20kA(1s)。

3.6.2.2 就地控制柜(箱)结构要求

1)就地控制柜(箱)、照明箱、检修箱箱体应采用不锈钢材质,钢板厚度不小于

2.5mm。当在有爆炸危险环境中使用时,箱体应具有与该环境相匹配的防爆等级, 并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和《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

2)就地柜(箱)防护等级室内为 IP54,户外为 IP56。

3)所有铜排(包括主母线、分支母线和接地母线)的材质要求具有高导电率和良好的

延展性,以避免折弯时产生裂痕。所有铜排(包括主母线、分支母线和接地母线)采用含铜率

99.9%铜排,具有高导电率和良好的延展性。所有铜排本体镀锡,所有螺栓固定的主母线和

分支母线接头镀银。所有铜排(包括主母线、分支母线和接地母线)裸露部分均应热塑套管,

防止发生短路故障。

4)低温、室外或潮湿区域的控制箱(柜)内配有加热器及温控器,根据设定温度或凝

露点自动起停加热器。控制箱内部如有发热设备,应加装换热及通风过滤装置。控制箱柜电源

负荷进出线电缆采用下进下出方式,箱接头连接。

5)盘柜及控制箱应为金属封闭型全焊接结构,并由特殊选择的精加工的光滑的钢板构

成,具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有一个平整的表面,应提供足够的刚度以防止振动和摇晃。

6)设备内端子板及元件安装横梁(或板)镀锌;控制箱内部的支柱和框架数目根据需

要而定,要保证有一个刚性结构,避免由于仪器的重量而产生挠曲。

7)设备内应设有接零铜排母线及接地铜排母线,设备内需要接地的设备及所有金属部

分应采用导线经端子接至接地铜排母线上。对外电缆联线均应通过端子排引接。

8)就地控制箱锁采用锌合金锁体,具体型号及样式设计联络会中确定

162

9)控制箱铭牌内容由投标人与招标人共同确定,控制柜(箱)规格、铭牌型式、大小

等技术联络会中确定。

3.6.2.3 就地控制柜电气接线要求:

1)控制柜(箱)内接线满足《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安装及验收规范》GB/T50976-2014

相关要求。柜内各元件空间布置要合理,便于人员检修维护,如进、出线缆大,而塑壳断路器、

空开端子小,应设母排将端子外引。

2)设备内导线应为聚乙烯阻燃线,绝缘电压至少为 600V。电线(缆)两端应根据接线

图打上永久性标志。导线应无损伤,导线的端头如采用压紧型针插式连接件,则连接紧密、完

好。提供走线槽,以便于固定端子排的接线。

4)屏内导线截面:电流回路不应小于 4mm²;其它回路不应小于 1.5mm²。绝缘电压水

平均不应低于

600V。测量和控制电缆最小导体截面为 1.5 mm²。控制回路最小截面为 2.5mm

²。进入微机设备的电缆应采用对绞屏蔽电缆。

5)一根仪用互感器的电缆应只传输一相或一个三相的电压或电流值。如果同一个电压

信号用于不同的需要(如保护、测量、计量)应装设分离的小型断路器。互感器电压必须用独

立的电缆传输。

6)电流、电压回路必须有公共屏蔽线。最大电压降不应超过 2%。仪用互感器电缆均

为铜芯。

7)设备内母线及电气一次配线应标明相别的颜色,A、B、C 相分别为黄、绿、红色。

8)所有端子均应能满足截面不小于 6mm²电缆接线的要求,所有端子均应具有隔板、

编号。每个端子只允许接一根导线。

9)设备内铜排必须加装绝缘护套。

10)就地控制箱内除了接线必须使用的端子排以外,还留有端子总数 20%的空端子排,

以供现场可能的接线修改使用。

11)就地控制箱至少应装有:

①开-按钮;

②关-按钮;

③运行指示灯;

④故障灯;

163

⑤就地

/远方转换开关。

控制箱按钮配置防人员误触碰的防护罩,箱体与箱门设置软连接接地线并做好标识。

3.6.2.4 电气设备内元器件选型要求

1)设备内电气元器件配置应符合标书图纸的要求,设备内元器件(空气开关、断路器、

交流接触器、热继电器、按钮、转换开关、指示灯、插座等)必须具有国家

3C 认证。

2)设备内电气元器件(框架断路器、塑壳断路器、微型断路器、交流接触器、热继电

器、按钮、转换开关、指示灯等)全部选用符合附表

A.7 要求产品;小继电器选用符合附表

A.7 要求产品。

3)设备内一次及二次端子排选用符合附表 A.7 要求品牌产品。

3.6.2.5 设计供货接口

1)招标方仅提供 AC380V/220V 电源至设备就地控制箱,其余设备的变配电及控制系

统电源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供货设备涉及的电缆及敷设设计由投标人负责,并提供相应的槽

盒、埋管等敷设的设计图纸和安装材料。

2)成套设备的进线电源电缆由招标方设计提供,投标人和招标方分界点在成套设备电

源进线接线端子处。连接投标人供货范围内设备之间(电缆两端均是供方供货的设备)的所有

电缆,包括动力电缆、信号电缆、控制电缆,由投标人设计并供货。电动机内部接线与外部电

缆进行连接的连接器应由投标人负责提供。

下表格式提供(空格部分填写,非常重要)

序号

始端

设备

编号

始端设

备名称

终端设

备编号

终端设备名

备用

版本

电缆编

电缆

型号

电缆规格

(芯数

*

截面)

1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2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

3)全厂电缆选用铜芯,不允许有中间接头。中压动力电缆采用 ZC-YJV-6/6 型,低压

动 力 电 缆 采 用

ZC-YJV-0.6/1 型 , 控 制 电 缆 采 用 ZC-KYJVP-0.45/0.75kV , 计 算 机 电 缆

ZC-DJYJPYP-0.3/0.5 型,变频电缆选用 ZC-BPYJVP-0.6/1 型。

164

4)成套供货的设备电缆桥架采用热镀锌钢制桥架,保护管采用热镀锌钢管,电缆敷设

镀锌钢管与设备间采用金塑软管。

5)投标人成套动力控制箱或控制柜中所供电动机为 I 类电机或电机容量大于 45kW 时,

应提供

4~20mA 电流信号。所有电动机提供 3 付接触器常开常闭触点。

3.6.3 配套电缆桥架的要求

主厂房内电缆通道采用电缆桥架为主,部分辅以电缆沟型式。其他辅助车间采用电缆架空

桥架或电缆沟道方式敷设。厂区主电缆通道以架空电缆桥架走厂区综合管架的方式为主,电缆

沟、直埋为辅。电缆沟应有排水设施。电缆桥架、托盘及盖板采用热镀锌钢材料;电缆桥架立

柱、托臂和电缆沟支架等采用热浸锌钢。

有腐蚀性物质的场所应采用铝合金材质桥架和槽盒。

电缆桥架采用托架或托盘,桥架连接处加装跨接线。施工完成后的电缆桥架焊点应进行防

腐、防锈蚀处理。最下层电缆桥架采用托盘式,其他层采用梯级式,

顶层桥架加盖板。

3.7 仪控设备专用要求

3.7.1 投标方配套供应的仪表及控制设备范围及选型根据《附表 A.7 设备分包品牌要求》

执行,须由招标方认可,以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设备选型由招标方确认且不发生合同费用变

更问题。这些仪表和控制设备应安全、可靠、与全厂热控设备选型相一致,并与招标方对系统

的整体设计方案相协调。

3.7.2 投标方应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出仪表和控制设备的供货范围及工作范围,并由招标

方确认。

3.7.4 本工程水汽取样系统的监视在机组公用 DCS 控制系统中完成,以实现化学分析仪表

测量数据自动采集、

LCD 测量数据和曲线显示、报警、记录、报表打印、统计分析、历史数

据查询、数据诊断及建议等功能并为主厂房加药系统提供必要的信号和联锁控制,不设取样间

就地控制室,供方应负责配合并参与机组公用

DCS 控制系统厂家对水汽取样分析的软件安装、

调试,保证实现上述功能。

3.7.5 投标方应按完全响应全自动无人值班控制要求来提供水汽集中取样系统所需的低温

架(包括化学仪表盘、人工取样槽、电气盘)

、所有就地控制设备、测量仪表及阀门导管等安

装附件。

投标方配套供应的在线和就地检测仪表及控制设备的配置应能满足对工艺系统有效监

视、测量要求,其范围及选型须由招标方认可,这些仪表和控制设备应安全、可靠、与全厂热

控设备选型相一致,并与招标方对系统的整体设计方案相协调。

165

投标方应提供用以完成系统测量、控制、联锁保护等功能所需的所有资料,包括控制逻辑

图、

I/O 清单和画面资料、各类设定值等。提供的资料应能满足招标方在水汽取样和加药控制

系统中直接进行编程、组态、参数设置的要求。

3.7.6 投标方应提供一整套水汽取样分析的软件(如针对异常水质工况,能给运行提供诊

断报告及建议处理办法)安装在招标方机组公用

DCS 控制系统中。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的报价中,

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

承担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3.7.7 投标方提供的汽水分析装置除实现就地监控外,还应留有水汽取样和加药控制系统

对外部关联

DCS 控制系统硬接线信号接口。招标方关联控制系统在投标方就地仪表柜的端子

排上,投标方完成取样装置范围内的所有的仪表和信号接线,以满足招标方可利用水汽取样和

加药控制系统与关联

DCS 控制系统的 I/O 信号直接对本系统各被控对象进行监视和控制。

3.7.8 投标方应采用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元件和设备组件,热电阻采用 Pt100(双支);热

电偶采用

K 分度(双支);模拟量信号为 4~20mA DC(电隔离);开关量为无源干接点,接

点形式为

SPDT,接点容量为 220V AC,5A、220V DC,3A。就地显示的压力表、温度计,

其刻度盘直径至少应为

150mm。就地显示的压力表、温度计均应是防振型。

3.7.9 投标方就地仪表柜所需电源由招标方提供。投标方的就地仪表柜应可接受招标方提

供的电源。投标方在响应文件中应提出系统内每个用电对象所需的电源等级、容量。水汽取样

分析装置所需其它规格的电源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序号

负荷

名称

容量

(kW

)

电流

(A)

电压

(V)

负荷数量

每台

/只/面

负荷的电源回路数

是否为

/有成

套动力控制柜

备注

1

水汽取样装置

380/220V

三相四线电

2

1

2

样水回收装置

380/220V

三相四线电

2

1

3

其它负荷由投标方填

3.7.10 就地温度计和流量计分别采用不锈钢双金属温度计和不锈钢浮子流量计,其中双金

属温度计应选用抽芯式万向型。远传温度计采用智能数字监控仪。

166

3.7.11 高温架工业水进水母管上应设置流量计,冷却水断流能将信号送至 DCS,并进行声

光报警。

3.7.12 高温高压取样点的所有仪表应设超温超压保护。

3.7.13 每个取样点的样水应设置样水断流保护装置。

3.7.14 每台炉低温架应设置供电的配电柜,并有自动空气开关。每一仪表应装设分路开关

并应设有自动保护装置,并留有

10%数量的备用电源回路。所有电控柜采用 S30408 不锈钢,

厚度不低于

2.0mm,防护等级为 IP56。

3.7.15 投标方提供的仪表应保证介质测量值和读数的准确度。仪表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7.16 有上、下限控制指标的测点应配置有上、下报警功能的仪表,其报警精度为测量范

围的。

3.7.17 所有显示仪表应为前置壁挂式仪表。

3.7.18 所有仪表管路是不锈钢的,除仪表和阀门接头外,所有管路是焊接的,当选用仪表

的接头是英制时,均采用公

/英制转换接头。

3.7.19 在线和就地检测仪表的配置应能满足对工艺系统有效监视、测量要求,并经招标方

审查确认后生效。

3.7.20 系统装设的所有在线仪表及控制设备(控制元器件)应具备在两个电厂两年以上运

行业绩,不得选用没有运行实践的仪表和元器件。

3.7.21 所有控制仪表及设备应具有最高的可用性、稳定性、耐腐蚀性、可操性和可维护性,

应满足功能要求。

3.7.22 水汽取样装置应具备如下功能(不限于此):

1)经降温减压后的样品温度、压力过高及闭式除盐冷却水断流保护装置;

2)应提供除盐冷却水进口压力、流量、温度及除盐冷却水出口温度、压力测量信号;

3)应提供恒温槽内冷却水温度测量信号;

4)样品水应经降压稳流处理;

5)设置仪表及人工取样样水恒温系统;

6)设装置停运后,应有在线表计测量电极的各路样水保持措施,以保护仪表;

3.7.23 信号交换(不限于此)

167

取样及分析系统应至少将如下信号接至机柜端子,由招标方接至

DCS 系统:

(1) 所有的分析仪表测量输出 4~20mA 信号;

(2) 取样及分析系统中所有的压力、温度、流量等测量信号;

(3) 取样及分析系统中所有的压力、温度、流量等报警信号。

3.7.24 仪表及控制设备选型原则:

为尽可能做到辅机配供的仪表及控制设备与全厂热控设备选型相一致,

投标方配供的仪表

及控制设备暂按第五章分包与外购部件产品报价,以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设备选型由招标方

确认且不发生合同费用变更问题。

3.7.25 仪表控制设备供货范围:

投标方应按完全响应自动无人值班控制要求来提供水汽取样分析装置所需的动力柜

(如需

要)

、就地控制柜(箱)

、所有测量仪表、传感器、变送器、过程开关、就地控制柜至就地设备

间电缆、仪表阀门及安装附件等。

3.8 项目单位特殊要求

考核条款

3.8.1 质保期内,高压阀门发生泄漏或损坏事故,投标人无偿更换,并罚款总合同额的

1%;

3.8.2 质保期内,冷却样水经恒温处理后,样品恒温达不到本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无偿

更换处理降温及恒温系统配置,并罚款总合同额的

1%;

3.8.3 质保期内,其他因设备质量问题导致化学仪表无法正常取样,投标人无偿更换处理,

并罚款总合同额的

1%;

3.8.4 投标人所选用的设备材质、品牌必须与本技术规范要求的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

必须无条件更换,使之符合招标方的要求;同时,投标人需要支付违约金

5 万元,且承担由此

带来的间接经济损失。

3.8.5 如果非因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未能按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招标人有

权按下列比例向投标人收取迟交货物违约金:

迟交

1 一 4 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设备合同价格的 0.5%;迟交 5 一 8 周,每周违约

金金额为迟交设备合同价格的

1%;迟交 9 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设备合同价格的

1.5%;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该套合同设备总

168

价的

10%。如果投标人延迟交货造成的招标人的损失超过违约金限额的,对于超过部分,仍

由投标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投标人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有重大影响的

设备迟交超过

3 个月时,招标人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招标人因此终止合同的,投标人应

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直接或者间接损失。

3.8.6 如果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付技术资料导致合同设备安装受到延误时,每

迟交一周,投标人应就每种或每个图号向招标人支付

1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技术资料迟交的

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8.7 如果由于投标人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和/或错误,或者由于投标人的设备存在的性

能、质量等问题,造成合同设备安装进度延误,或者造成合同设备的调试、试运行延误的,每

延误工期一周投标人将向招标人支付每套合同设备价格

0.5%的违约金,每套合同设备此部分

违约金最多不应超过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

5%。在投标人支付前述违约金的同时,如果因为投

标人导致的延误造成招标人的其他损失的,投标人须赔偿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2 节 化学加药系统要求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要求规定了合同化学加药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

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1.2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

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

/或数目不

足,投标人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本期工程所需的热力系统化学加药设备。

1.1.4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

单。

1.1.5 投标人应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给出具体清单。备件及专用工具

单独装箱。

1.1.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出电厂三年运行和第一次大修所需的备品备件(推荐

备品备件)的具体清单及其单价,供招标方选购。

169

1.1.7 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1.1.8 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所描述的所有设备或部件的厂家或者品牌要求,均可采用同

等性能或类似厂家产品或品牌,并能完全配套满足本项目中该设备或部件所有的技术参数

要求及功能要求。

1.1.9 严禁采购《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的机电设备。

1.2 供货范围

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应满足招标方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

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

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人应补充供货。

1.2.1 供货范围

投标人提供热力系统化学加药装置范围内的所有设备、仪表(包括测量元件、一次

仪表、分析仪表、仪表阀门、仪表管路和接线盒及就地控制柜)

、电源柜、电磁阀箱、电

气设备、气动(电动)执行机构、阀门、管道、支吊架和其他附件、所有装置性材料、备

品备件、专用工具、保温、油漆、消耗品及相关服务等。

1.2.2 供货范围包括(不限于此):

1)化学加药本体及有关配套设施。其中包括(至少但不限于):浓氨水储存及输送装

置、加氨装置、加

NaOH 装置等。

2)投标人应提供设备所有接口的法兰、反法兰及连接件。

3)投标人应提供热工仪表及所有电控箱

4)投标人应提供电/气动阀门驱动装置(如果有,要求采用一体化结构)

5)投标人应提供附属检修设备或装置、检修专用工具(如果有)

6)投标人范围内的保温由投标人设计供货,并供应全部金属构件(含保温防护用铝板)

和保温部件

7)辅助设施

8)上述各个系统内部及系统之间的管道、阀门及支吊架等附件

9)测量控制仪表、仪表管、阀门和附件、就地箱(柜)、电磁阀箱,接线盒等。

170

10)就地动力控制柜、控制箱、变频器及柜、事故按钮、电缆(动缆、控缆)、检修

箱、电伴热等。

11)现场安装的电磁阀箱(包括过滤器及附件),电磁阀采用进口。隔离继电器选用

进口产品。

12)包括水处理系统内所有的仪表阀门、电缆、导线、电缆桥架、电线保护管、钢

管、安装钢材等。

13)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14)其它(投标人补充)

1.2.3 进口设备范围

系统中的关键设备及部件宜选用进口产品,如:加药计量泵、稳压器、安全阀、逆

止阀、联络门和加药装置出口的高压阀门、加氧装置相关设备阀门等。

1.2.4 供货界限

工艺:加药车间界区

/厂房外墙中心线外 1 米之内的全部工艺系统设备、室内外管道、

保温、油漆、伴热及其它装置性材料;装置性材料包括各种附件、支吊架、螺栓、螺母、

垫片、保温、材料等。

电气:就地动力控制柜、控制箱、变频器及柜、事故按钮、电缆(动缆、控缆)

、检

修箱、电伴热等。

控制:就地接线盒、仪表架或就地控制柜(箱)的端子排处。

1.2.5 投标人根据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完成以下表格

1.2.5.1 供货范围一览表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浓氨水贮存及输送系

1

1.1

浓氨水卸药泵(氟塑料

磁力泵)

Q=5m

³/h

P=0.20MPa

1

171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2 浓氨水贮存罐

Ø1400 V=2.0m3

S30408

1

1.3

浓氨水输送泵(液压隔

膜泵)

Q=50L/h

P=0.35MPa

2

1.4 磁翻板液位计(防爆型)

1

1.5 校验柱

1

1.6 止回阀

1.7 球阀

1.8 衬胶隔膜阀

1.9 真空破坏阀

1

1.10 压力释放阀

1

1.11 缓冲器

1

1.12 压力表

1.13 压力表隔离阀

1.14 Y 型过滤器

1.15 控制柜

1.16 管道及联接件

1.17 机架平台扶梯等

1.18 油漆附件

1.19 氨雾吸收器

1

2

给水、凝结水、闭冷水

自动加氨装置

1

172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2.1 氨溶液箱

V=1.0m3, 1000,

S30408

2

2.2 溶液箱搅拌器

2

2.3 磁翻板液位计

2

2.4

给水加氨计量泵

(液压隔膜泵)

Q=25L/h,P=1.6MPa

N=0.37kW

变频调节

3

2.5

凝结水加氨计量泵

(液压隔膜泵)

Q=30L/h,P=4.0MPa

N=0.55kW

变频调节

3

2.6

闭式水加氨计量泵

(液压隔膜泵)

Q=10L/h,P=1.0MPa

N=0.37kW

变频调节

2

2.7 安全阀

2.8 稳压器

2.9 Y 型过滤器

2.10 阀门

2.11 管件、管道及附件

2.12 压力表

2.13 变频器

2.14 就地控制柜

2.15 平台、底座、扶梯

173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2.16 检验柱

2.17 氨雾吸收器

1

2.18 安全洗眼淋浴器

2

2.19 氨气泄漏检测报警器

1

3

高、中压汽包炉水加

NaOH 装置

1

3.1 NaOH 溶液箱

V=1.0m3, 1000,

S30408

2

3.2 溶液箱搅拌器

2

3.3 磁翻板液位计

2

3.4

高压汽包

NaOH 计量

Q=30L/h,

P=20.0MPa

3

3.5

中压汽包

NaOH 计量

Q=15L/h,P=6.0MPa 台

3

3.6 安全阀

3.7 稳压器

3.8 Y 型过滤器

3.9 阀门

3.10 管件、管道及附件

3.11 压力表

3.12 就地控制柜

3.13 平台、底座、扶梯

174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3.14 检验柱

4 阀门及管道等

4.1 电动调节阀

……

4.2 气动阀门

……

4.3 手动阀门

……

4.4 逆止阀

……

4.5 安全阀

……

4.6 沟道闸板阀

……

4.7 管道管件支吊架

……

4.8 保温

……

4.9 油漆

……

4.10 其它

1.2.5.2 建议备品备件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生产厂家

备注

1

计量泵密封圈

2

计量泵隔膜

3

按钮

175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生产厂家

备注

4

指示灯

5

止回阀

6

计量泵进出口阀座

7

翻板液位计变送器

8

变频器

9

电导率表电极

10

电磁阀及线圈

11

空气开关

12

接触器

13

热继电器

14

压力表

0-25MPa

随主设备

15

压力表

0-16MPa

随主设备

16

压力表

0-10MPa

随主设备

17

压力传感器

0-25MPa

随主设备

18

手动截止阀

/

随主设备

19

其他

1.2.5.3 专用工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生产厂家

备注

1

铜质扳手

1

2

1.2.5.4 进口件清单(不限于下列项目)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176

1.2.5.5 推荐三年备品备件清单(两台机组)

序号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生产厂家

备注

177

1.3 交货进度

见第一卷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概况

见第

1 节。

3. 专用技术要求

3.1 设计条件

见第

1 节。

3.2 系统相关配置

3.2.1 凝结水泵的配置情况:

凝泵运行方式为:定速

/变频运行,凝结水量由调节阀/变频调节控

凝泵关闭点扬程为

3.54MPa(g)

凝结水温度:

32.2 ℃

单台凝泵其他参数见下表:

项目

额定运行工况点

最大运行工况点

泵出口流量

t/h

673.93

686.10

泵出口压力

MPa(g)

3.17

3.17

3.2.2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参数

3.2.2.1 每台机组需处理的凝结水量

178

额定:

700 m3/h

最大:

~750 m3/h

3.2.2.2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凝结水入口压力

额定:

2.53 MPa

最大:

4.0 MPa

3.2.2.3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凝结水入口温度

额定:

29 ℃

最大:

50 ℃

3.2.3 闭式冷却水系统设计参数

流量

(单机): ~940 m3/h

压力:

0.65 MPa

3.2.4 化学药品(招标方提供)

氨水:

浓 度:25-28%分析纯

状 态:液体

包 装:槽罐车

NaOH:

浓 度:31%

状 态:液体

包 装:槽罐车

179

3.2.5 配药浓度

药品

配药浓度

药品

配药浓度

氨水溶液

2%

NaOH 溶液

0.5~1%

3.3 专用技术要求

3.3.1 给水、凝结水、闭式冷却水加氨处理系统

给水、凝结水加氨采用自动加药方式,给水加氨根据给水流量和水汽取样系统给水比电导

信号自动控制加药量;凝结水加氨根据凝结水流量信号或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出口母管加药点后

的比电导率信号自动控制加药量。闭式冷却水加氨量及加药间隔视水质情况手动调节。

2 台机组设 1 套组合式加氨装置,为机电控一体化装置。每套加氨装置至少包括 2 台氨溶

液箱、

3 台凝结水加氨计量泵(2 用 1 备)、3 台给水加氨计量泵(2 用 1 备)、2 台闭式冷却

水水加氨计量泵(互为备用),

1 套自动配氨系统及相应的电气、控制设备。单台溶液箱容积

至少满足

8 小时加药量。

给水加氨点设在高、中压给水泵入口母管上,凝结水加氨点设在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出水母

管上,闭式冷却水加氨点设在闭冷水泵出口

3.3.2 浓氨水储存及输送系统

3.3.2.1 浓氨水卸药泵

设置浓氨水卸药泵

1 台(投标人负责提供泵本体及配套附件和管道、阀门等所有设施),

用于将氨水槽罐车运来氨水卸至浓氨水贮罐中。采用磁力泵(无泄漏防爆泵),防爆级别不低

于Ⅱ

AT1(参考《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

3.3.2.2 浓氨水贮存罐

180

1)设置浓氨水贮存罐 1 台,本体材质为 S30408,焊接采用氩弧焊,焊缝全焊透,主要焊

缝进行无损检测。制造完成后进行水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内壁彻底清洁,无任何焊渣、油污

等杂质。

2)贮存罐应设置进/出药液、排污、冲洗水、排气、备用口、磁翻板液位计等接口,磁翻

板液位计(带

4~20mA 远传表头)由投标人供货,并提供磁翻板液位计检修隔离阀。

3)贮存罐设置磁翻板液位计、压力表及就地温度计,均采用防爆型。

4)每台贮存罐排污管上设两个串联手动衬胶隔膜阀。浓氨水贮罐应保证能顺利排空溶液箱

内的溶液和底部积污。

5)罐体采用密封设计,上部设压力释放阀和真空破坏阀,压力释放阀排气接入废液池。

6)贮存罐应设供检修用的平台及爬梯,栏杆应将贮存罐上部人孔及管口包围在里面。

7)投标人提供 2 台安全淋浴器(带洗眼装置),采用 S31603 材质,1 台布置在氨加药间

内,

1 台布置在浓氨水储罐区附近。

8)卸药泵、贮存罐、输送泵室外露天布置。

9)氨水贮罐设置液面覆盖球。

10)设氨雾吸收器(水吸收式),氨雾吸收器材质为 UPVC,带有防倒吸止回阀。氨水贮罐

排气口以管道接至氨雾吸收器底部。

3.3.2.3 浓氨水输送泵

设置氨水输送泵

2 台,采用液压隔膜泵,根据母管压力设置安全泄压阀,用于将贮罐中的

浓氨水输送至主厂房内氨加药装置的计量箱内。技术要求:

1)两台浓氨水输送泵应同浓氨水卸药泵以撬装式供货,以浓氨水卸药泵、输送泵、控制箱

为主体,将装置内的阀门、仪表和连接管道按合理的工艺流程组装在公用底座上,形成独立完

整的浓氨水输送撬装式装置。所供装置应结构紧凑,布局合理,管道走向及排列简洁大方,设

备、管道、阀门和操作平台布置应充分考虑到方便现场运行操作和检修维护的需要。

2) 浓氨水输送装置系统内连接管道、法兰、三通、弯头等连接件全部采用 S30408 材料,

所有不锈钢件的外表面均应精细抛光处理,公共底座平台应采用表面喷涂环氧树脂防锈的碳钢

板整体覆盖密封,以防止药液和杂物等积聚其中。

181

3)装置的各个部分的零部件的材料和工艺水准及可靠性应保持在同一水准。系统所有部件

材料的选择应与所输送药液相适应,应不为药液所腐蚀或对输送药液质量产生影响,系统不得

采用任何铜及铜合金材质的零部件。

4)输送泵的参数选定不得使泵运行于泵的最小允许流量与最大允许流量范围之外,并应使

泵在正常工况运行时具有较佳的设备性能。计量泵的出口应提供安全泄放阀及泄放管路,以防

止泵闭压受损。

5)输送泵出口管应设稳压器,以保证输送压力和流量的稳定。

6)两台计量泵一用一备,不同时运行。

7)输送泵采用无泄漏防爆泵,防爆级别不低于ⅡAT1(参考《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

规范》

GB 50058-2014)。输送装置内仪表选用防爆型。

8) 浓氨水贮存系统的所有管道、阀门、支架全部由投标人负责设计及供货,包括但不限

于氨水卸药泵进液管、氨水卸药泵至浓氨水储存罐间管道、浓氨水贮存罐与氨水输送泵间管道、

浓氨水储存罐排污

/溢流/排气等管道,氨水输送泵出口管道由投标人接至设备外 1 米后由招标

人接走。系统内所有管道原则上均采用

S30408 以上材质,管道所需的支架材料属于投标人范

围。系统内阀门以手动衬胶隔膜阀为主,每只浓氨水贮存罐进液、排污均设置串联双手动阀。

3.3.3 高、中压汽包炉水加 NaOH 处理系统

高、中压汽包炉水加

NaOH 采用自动加药方式,根据高、中压炉水电导率和 pH 信号自动

控制加药量。

2 台机组设 1 套组合式加 NaOH 装置,为机电控一体化装置。每套加 NaOH 装置至少包括 2

NaOH 溶液箱、3 台高压汽包 NaOH 加药计量泵(2 用 1 备)、3 台中压汽包 NaOH 加药计

量泵(

2 用 1 备),1 套相应的电气、控制设备。

高、中压汽包炉水加

NaOH 加药点分别设在高、中压汽包给水母管上。

3.3.4 各加药点运行参数

项目

压力

(MPa)

温度

(℃)

备注

182

凝结水精处理出口母管

3.2

46

高、中压汽包给水泵入口母管

3.95/1.18

182.2

闭冷水泵出口母管

0.65

46

高压汽包给水母管

18.8

361.1

中压汽包给水母管

4.15

257.2

应保证所供装置外表美观和经久耐用性,并具有优良的防蚀性能。溶液箱和装置系统内连

接管道、法兰、三通、弯头等连接件全部采用不锈钢材料,所有不锈钢件的外表面均应精细抛

光处理,公共底座平台应采用不锈钢板整体覆盖密封,以防止药液和杂物等积聚其中。

加药系统管系连接及阀门选择应能保证下列控制功能:各加药能在控制室软手操打开稀释

进水阀,当溶液箱液位高液位时自动关闭进水阀,进水后,自动打开进液阀和搅拌器,并定时

关闭进液阀和搅拌器。溶液箱出液口设自动门,能在控制室软手操或自动投运备用态(已配好

药)的溶液箱并同时解列已用完药的溶液箱。

所有电动门采用合资品牌优质电动球阀,实现自动配药、加药和自动切换溶液箱。

氨进液管插入至溶液箱底部,并具有溶液箱排气口防止泄放的措施。箱顶配进气

/排气双

止回阀,氨雾密封带呼吸管路,排气口由投标人接至室外。

各加药装置排污管由投标人接至就近地沟。

加氨溶液箱需配供相应的电导率表(直插式)

,以方便配药和准确控制配液浓度。

3.3.5 设备布置

本期工程加氨系统采用整体组合式装置,所有加药装置固定在同一组架上,布置于

#3 余热

锅炉給水泵间

0m 层的加药间内。加药间内设水冲洗措施,并设有机械通风及氨事故喷淋等相

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183

本期加氨采用

20%浓氨水,设置一套浓氨水储存输送装置,设于精处理酸碱罐区域,采用

不锈钢管道将浓氨水输送至零米加药间的氨溶液箱。

加药装置布置详见招标附图。

3.3.6 系统控制方式

3.3.6.1 凝结水加氨自动:由凝结水电导率和流量信号送出的 4~20mA 模拟信号与加氨泵

联锁实现。

3.3.6.2 给水加氨自动:由给水电导率、pH 和流量信号送出的 4~20mA 模拟信号与加氨泵

联锁实现。

3.3.6.3 高、中压炉水加 NaOH:由给水电导率、pH 和流量信号送出的 4~20mA 模拟信号

与加

NaOH 泵联锁实现。

3.3.6.4 闭式冷却水加氨:人工变频调节。

3.3.6.5 每套氨和 NaOH 加药装置实现各加药计量泵间的任意切换。

3.3.7 系统出力及性能保证

3.3.7.1 浓氨水卸药及贮存设备

1)氨水卸药泵(含配套管路、阀门等安装材料)

a)氨水卸药泵(无泄漏防爆泵)

型号:

实际为准

型式:磁力泵

数量:

1 台

出力:

5m³/h

扬程:

0.20MPa

材料:

泵体:铸钢

184

过流件:氟塑料

制造商及产地:

带防干转保护器

b)管道及阀门

2)浓氨水贮罐

型式:立式

数量:

1 台

有效容积:

V=2.0m3

设备直径:

mm(以设备外形图确认为准)

设备高度:

mm(以设备外形图确认为准)

本体材质:

S30408

本体壁厚(桶体

/封头):__4__/__4_mm

设备荷重:

a)空载荷重:

kg

b)充液荷重:

kg

工作压力:常压(瞬时微真空运行)

水压试验压力:

MPa

工作温度:

26

制造商及产地:

设备本体外部主要装置

a)人孔:

数量:

1

材质:

S30408

185

直径:

DN600

设备本体接口(以系统图为准):

a) 进液口: DN 50 PN 10

b) 出液口: DN 50 PN 10

c) 排污口: DN 50 PN 10

d) 排气口:DN 25

PN 10

e) 侧装液位计接口:DN 20 PN10(上、下各一只)

f) 冲洗接口:DN 25

PN 10

g) 备用口:DN 50

PN 10

配设备本体爬梯及顶部平台、护栏

进液口配套安装距罐底

150mm 的进液管

出液口设防止液面覆盖球进入的阻拦网

排污口设防止液面覆盖球进入的阻拦网

附件:

液位计:磁翻板液位计(防爆型)

氨雾吸收器

:

a)设备直径:=800mm

b)数量:1 台

c)本体材质:UPVC,水吸收式

d)设备配带氨雾进口、排大气口、排污口及真空破坏阀门。

3)浓氨水输送装置(含氨水输送泵)

a)装置组架

数量:

1 套

186

外形尺寸:

×宽×高

装置净重:

kg

底盘材质:碳钢喷涂环氧树脂

底座顶面覆盖:防腐花纹钢板

b)浓氨水输送泵(无泄漏防爆泵)

型号:

实际为准

型式:液压隔膜泵

数量:

2 台

出力:

50L/h

扬程:

MPa

材料:

泵体:铸钢

过流件:

S31608

隔膜:

PTFE

隔膜更换年限:

1

泵流量调节方式:泵冲程调节

制造商及产地:

4)电控柜

a)数量:

1 台

b)外形尺寸:

×宽×高

c)提供的总电源电压:380V

d)使用电源频率:50Hz

e)装置总消耗功率: 实际为准 kW

187

f)柜面材质: 碳钢

g)漆色:

待定

3.3.7.2 给水、凝结水、闭式冷却水加氨装置(共 1 套,以下为一套配置要求)

式:集装式

本期配置:

2 箱 8 泵

1) 带电动搅拌氨溶液箱

式:立式

量:2 台

单台有效容积:

≥1.0 m3

质:S30408

厚:≥4mm

拌 器:轴和叶轮的材质为 S30408

件:磁翻板液位计(具有高、低、低低液位报警功能),远传信号采用独立

变送器(耐腐),远传

4~20mA DC 信号。

2) 给水加氨计量泵

式:液压隔膜泵

号:

量:3 台

质:泵头 S31608 不锈钢

量:20 L/h

最大输出压力:

MPa

188

求:加氨计量泵有变频调速装置,调节范围为流量的 0~100

,精度 1

, 且可手动调节。变频调速装置接受 4~20mA DC 的控制信号,输出 4~20mA DC 的位置

反馈信号(自带电源)和干接点运行、故障信号。

3) 凝结水加氨计量泵

式:液压隔膜泵

号:

量:3 台

质:泵头 S31608 不锈钢

量:40L/h

最大输出压力:

MPa

求:加氨计量泵有变频调速装置,调节范围为流量的 0~100

,精度 1

, 且可手动调节。变频调速装置接受 4~20mA DC 的控制信号,输出 4~20mA DC 的位置

反馈信号(自带电源)和干接点已运行、已停止、设备故障信号。

4) 闭式冷却水加氨计量泵

式:液压隔膜泵

号:

量:2 台

质:泵头 S31608 不锈钢

量:5~10L/h

最大输出压力:

MPa

求:加氨计量泵有变频调速装置,调节范围为流量的 0~100

,精度 1

, 且可手动调节。变频调速装置接受 4~20mA DC 的控制信号,输出 4~20mA DC 的位置

反馈信号(自带电源)和干接点已运行、已停止、设备故障信号。

189

5) 附 件:整套装置包括泵的底座、内部管道等,并配备溶液箱、计量泵的进出口阀门、

逆止阀、安全阀、稳压器、管道过滤器

(每台计量泵入口装 1 个)、氨气吸收装置、一次测量仪

表等。缓冲罐、安全阀等与泵一起配套进口。

6) 配药方式:实现自动配药,氨加药单元通过装在溶液箱远传液位计和电导率信号来实现

自动配药。加药装置具有自动和手动补水功能,补水自动阀门采用电动阀。

3.3.7.3 高、中压汽包炉水加 NaOH 装置(共 1 套,以下一套配置要求)

式:集装式

本期

配置:2 箱 6 泵

1) 带电动搅拌溶液箱

式:立式

量:2 台

单台有效容积:

≥1.0 m3

质:S30408

厚:≥4mm

拌 器:轴和叶轮的材质为 S30408

件:磁翻板液位计(具有高、低、低低液位报警功能),远传信号采用独立

液位变送器(耐腐),远传

4~20mA DC 信号。

2) 高压汽包 NaOH 计量泵

式:液压隔膜泵

号:

量:3 台

质:泵头 S31608 不锈钢

190

量:30 L/h

最大输出压力:

MPa

生产厂家:

3) 中压汽包 NaOH 计量泵

式:液压隔膜泵

号:

量:3 台

质:泵头 S31608 不锈钢

量:15 L/h

最大输出压力:

MPa

4) 附 件:整套装置包括底座、内部管道等,并配备溶液箱、计量泵的进出口阀门、逆

止阀、安全阀、稳压器、管道过滤器

(每台溶液箱出口装 1 个)、一次测量仪表、仪表阀、仪表

安装管等。缓冲罐、安全阀等与泵一起配套进口。

3.4 技术性能指标

技术性能指标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性能参数要求

备注

采购范围

1

浓氨水储存及输送装置

2

给水、凝结水、闭冷水加氨

装置

3

高、中压汽包炉水加

NaOH 套

191

装置

主要设计参数

1

浓氨水卸药泵流量

m³/h

2

浓氨水卸药泵扬程

MPa

3

浓氨水贮存罐容积

4

浓氨水输送泵流量

L/h

5

浓氨水输送泵扬程

MPa

6

氨溶液箱容积

m3

7

给水加氨计量泵流量

L/h

8

给水加氨计量泵扬程

MPa

9

凝结水加氨计量泵流量

L/h

10

凝结水加氨计量泵扬程

MPa

11

闭式水加氨计量泵流量

L/h

12

闭式水加氨计量泵扬程

MPa

13

NaOH 溶液箱容积

m3

14

高压汽包

NaOH 计量泵流

L/h

15

高压汽包

NaOH 计量泵扬

MPa

16

中压汽包

NaOH 计量泵流

L/h

192

17

中压汽包

NaOH 计量泵扬

MPa

重要性能保证

1

计量泵的最大允许流量

L/h

2

计量泵无损害的最小连续

运行流量

L/h

3

计量泵流量调节范围

%

4

计量泵流量调节精度

%

5

离开设备外表面

1.0 米距离

处噪声

dB

6

设备整体寿命

7

主要部件使用寿命

8

大修周期

进口设备

1

……

其它性能保证值见通用部分技术要求。

3.5 主要设备规范

投标人提供的数据与资料作为正式的文件,包含在本规范中,以表明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

备的保证性能、预期性能、连接特性,结构特点。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以及它与招标方规定的所

有性能要求的适合性,均由投标人负完全责任。

193

3.5.1 给水、凝结水、闭冷水加氨装置(2 台机共用 1 套)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

数量

生产厂

1

装置数量

1

1) 长×宽×高

mm

2) 装置净重

kg

3) 运行荷重

kg

4) 加药调节方式

5) 装置耗电量

kWh

6) 除盐水进水管规格(外径×壁厚)

mm

7) 装置出药管数量

8) 装置出药管规格(外径×壁厚)

mm

9) 装置排污管数量

10) 装置排污管规格(外径×壁厚)

mm

2

氨溶液箱数量

2

1) 材质

2) 有效容积

m3

2.0

3) 搅拌器型式

4) 搅拌器电机功率

kW

5) 液位计型式

194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

数量

生产厂

3

氨加药泵(凝结水)流量

/压力/

数量

4

氨加药泵(给水)流量

/压力/数

5

氨加药泵(闭冷水)流量

/压力/

数量

1) 通流部分材质

2) 设备制造商

3) 最大流量

L/h

4) 最大出口压力

MPa

5) 缓冲器数量

6) 泵电机功率

kW

7) 泵流量调节方式

6

Y 型过滤器数量

1) 材质

2) 规格

3) 滤网孔径

3.5.2 高、中压汽包炉水加 NaOH 装置(2 台机共用 1 套)

195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

数量

生产厂

1

装置数量

1) 长×宽×高

mm

2) 装置净重

kg

3) 运行荷重

kg

4) 加药调节方式

5) 装置耗电量

kWh

6) 除盐水进水管规格(外径×壁厚)

mm

7) 装置出药管数量

8) 装置出药管规格(外径×壁厚)

mm

9) 装置排污管数量

10) 装置排污管规格(外径×壁厚)

mm

2

溶液箱数量

2

1) 材质

2) 有效容积

m3

1.0

3) 搅拌器型式

4) 搅拌器电机功率

kW

5) 液位计型式

3

NaOH 加药泵(高压汽包)流量

/压力/数量

196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

数量

生产厂

4

NaOH 加药泵(中压汽包)流量

/压力/数量

1) 通流部分材质

2) 设备制造商

3) 最大流量

L/h

4) 最大出口压力

MPa

5) 缓冲器数量

6) 泵电机功率

kW

7) 泵流量调节方式

5

Y 型过滤器数量

1) 材质

2) 规格

3) 滤网孔径

3.5.3 浓氨水贮存输送系统(2 台机共用 1 套)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浓氨水卸药泵

1

2

浓氨水贮存罐

1

3

浓氨水输送泵

2

197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4

电控柜

1

5

管道、阀门等附件

1

6

氨气泄漏检测报警器

3.6 电气设备专用要求

配套电缆桥架的要求

主厂房内电缆通道采用电缆桥架为主,部分辅以电缆沟型式。其他辅助车间采用电缆架空

桥架或电缆沟道方式敷设。厂区主电缆通道以架空电缆桥架走厂区综合管架的方式为主,电缆

沟、直埋为辅。电缆沟应有排水设施。电缆桥架、托盘及盖板采用热镀锌钢材料;电缆桥架立

柱、托臂和电缆沟支架等采用热浸锌钢。

有腐蚀性物质的场所应采用铝合金材质桥架和槽盒。

电缆桥架采用托架或托盘,桥架连接处加装跨接线。施工完成后的电缆桥架焊点应进行防

腐、防锈蚀处理。最下层电缆桥架采用托盘式,其他层采用梯级式,

顶层桥架加盖板。

3.7 仪控设备专用要求

见第

1 节 3.7 仪控设备专用要求

3.8 项目单位特殊要求

考核条款

3.8.1 质保期内,整个加氨、加氢氧化钠系统高、低压部分以及浓氨水贮存输送系统发生泄

漏或损坏事故,无偿处理,并罚款合同额的

0.5%。

198

3.8.2 加氨、加氢氧化钠自动加药控制不能稳定正常投入,不能达到《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

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GB/T 12145)《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余热锅炉水汽质量控制标准》

DL/T 1924-2018)控制目标的,需无偿处理,每一项指标不符合罚款总合同额的 0.5%。

199

附表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随投标文件提交本章要求的文件资料,并按下列格式填写,按下列的

先后顺序装订,单独成册。投标人可根据需要增加内容,但必须附在最后。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本清单仅列出主要部件或者主要的分系统,投标人根据供货设备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本表格

格式补齐,不允许更改表格格式,不允许删除表格所列的内容及所选品牌。如有差异可在备注

栏标注,如有增加项,可在表格相应栏目下进行补充,并在备注栏中标注

“增加”字样。投标人

所选配件均应采用国内外知名产品。

投标人最终的供货范围以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对于投标人在供货项目、设备数量、性能、功

能上的要求为准。

水汽取样系统供货范围清单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参数

材质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

厂家

备注

设备部分

1

高温高压架

2

低温仪表取样装置

3

阀门

4

离子交换柱

5

恒温装置

6

冷却器

7

管道及安装材料

...

投标人细化清单

200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参数

材质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

厂家

备注

电控仪表部分

1

化学仪表

2

电控设备

...

投标人细化清单

化学加药系统供货范围清单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浓氨水贮存及输送系统

1

1.1 浓氨水卸药泵(磁力泵)

Q=5m

³/h

P=0.20MPa

1

1.2 浓氨水贮存罐

V=2.0m3

S30408

1

1.3

浓氨水输送泵(液压隔膜

泵)

Q=50L/h

P=0.35MPa

2

1.4 磁翻板液位计(防爆型)

1

1.5 校验柱

1

1.6 止回阀

1.7 球阀

201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8 衬胶隔膜阀

1.9 真空破坏阀

1

1.10 压力释放阀

1

1.11 缓冲器

1

1.12 压力表

1.13 压力表隔离阀

1.14 Y 型过滤器

1.15 控制柜

1.16 管道及联接件

1.17 机架平台扶梯等

1.18 油漆附件

2

给水、凝结水、闭冷水自

动加氨装置

1

2.1 氨溶液箱

V=1.0m3,S30408 台

2

2.2 溶液箱搅拌器

2

2.3 磁翻板液位计

2

2.4

给水加氨计量泵

(液压隔膜泵)

Q=20L/h,

P=1.6MPa

变频调节

3

202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2.5

凝结水加氨计量泵

(液压隔膜泵)

Q=40L/h,

P=4.0MPa

变频调节

3

2.6

闭式水加氨计量泵

(液压隔膜泵)

Q=5~10L/h,

P=1.0MPa

手动调节

2

2.7 安全阀

2.8 稳压器

2.9 Y 型过滤器

2.10 阀门

2.11 管件、管道及附件

2.12 压力表

2.13 变频器

2.14 就地控制柜

2.15 平台、底座、扶梯

2.16 检验柱

2.17 氨雾吸收器

1

2.18 安全洗眼淋浴器

2

3

高、中压汽包炉水加

NaOH 装置

1

203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3.1 NaOH 溶液箱

V=1.0m3,S30408 台

2

3.2 溶液箱搅拌器

2

3.3 磁翻板液位计

2

3.4 高压汽包 NaOH 计量泵

Q=30L/h,

P=20.0MPa

3

3.5 中压汽包 NaOH 计量泵

Q=15L/h,

P=6.0MPa

3

3.6 安全阀

3.7 稳压器

3.8 Y 型过滤器

3.9 阀门

3.10 管件、管道及附件

3.11 压力表

3.12 就地控制柜

3.13 平台、底座、扶梯

3.14 检验柱

4 阀门及管道等

4.1 电动调节阀

……

4.2 气动阀门

204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

4.3 手动阀门

……

4.4 逆止阀

……

4.5 安全阀

……

4.6 沟道闸板阀

……

4.7 管道管件支吊架

……

4.8 保温

……

4.9 油漆

……

4.10 其它

5 电控仪表部分

化学仪表

电控设备

投标人细化清单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由招标人填写)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205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附表

A.4 进口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

/日数

地点

(国内/国外)

备注

206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附表

A.7 设备分包品牌要求

同等、同档次品牌即为设备(部件)的质量和运行稳定性在一致水平的品牌。如招标方

/最终用

户要求

A、B、C 或同档次品牌,投标人提供 A、B、C、D 品牌,投标人应对 D 进行同档次说明。

投标人应明确相应品牌,若非短名单品牌,须自证选用品牌质量、性能及功能为同等及以上,并提

供自证材料。

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所描述的所有设备或部件的厂家或者品牌要求,均可采用同等性能或类似厂

家产品或品牌,并能完全配套满足本项目中该设备或部件所有的技术参数要求及功能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生产商名称

备注

热工部分

1

化学分析仪表

SWAN、HACH、Mettler Toledo 或同等质量品牌

2

空气开关、交流接触器、

热继电器、端子排电气

元器件

ABB、西门子、施耐德或同等质量品牌

3

动力、控制电缆

中天、亨通、万马或同等质量品牌

4

仪表阀

Safelok、Sabre-DUBLOK、SWAGELOK 或同等

及以上质量品牌

207

序号

设备名称

生产商名称

备注

5

温度表、压力表、测温

元件

宁波奥崎、川仪、上自仪或同等质量品牌

6

变送器

ABB(上海)、西门子(大连)、横河 EJA-E系列(重庆)或同等质量品牌

7

磁翻板液位计

深圳宏安磁能、吉林隆华、上海雄风或同等质量品牌

8

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

ROTORK(苏州)、EMG(北京)、AUMA(苏州)

或同等质量品牌

9

电磁阀

FESTO(济南)、诺冠 GEORGIN(上海)、SMC(中国)

或同等质量品牌

工艺部分

1

压缩机(恒温装置内)

比泽尔、三菱、日立或同等及以上质量品牌产品

水汽取样系统

2

水 汽 取 样 装 置 高 温 高

压阀门、中、低压取样

阀门

Parker、Swagelok、Safelok 或同等及以上质量品牌产品

水汽取样系统

3

高压减压阀、背压阀、

温度关断阀

Parker、Swagelok、Safelok 或同等及以上质量品牌产品

水汽取样系统

4

磁力泵

麦帕姆 Magpom、盖米科蒂 gemmecotti、胜达因 Sundyne

或同等及以上质量品牌产品

化学加药系统

5

液压隔膜泵

米顿罗、格兰富、ProMinent

或同等及以上

质量品牌产品

化学加药系统

6

阀门

纽威、中核苏阀、德特森

或同等及以上质

量品牌产品

化学加药系统

电气部分

1

变频器

ABB、西门子、施耐德

或同等质量品牌

2

电动机

上海电气、佳木斯、湘潭电机或同等质量品牌

208

序号

设备名称

生产商名称

备注

3

电缆

宝胜电缆、远东电缆、上上电缆或同等质量品牌

4

空气开关、交流接触器、

热继电器、端子排电气

元器件

ABB、西门子、施耐德或同等质量品牌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209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附表

C.1 水汽取样系统设备技术数据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填写

备注

1

高温高压架

外形尺寸:

(长×宽×高)

mm

运行重量

kg

冷却水流量

t/h

冷却水水压

Mpa

2

低温仪表取样装置

外形尺寸:

(长×宽×高)

mm

运行荷重

kg

电源电压

电源功率

冷却水流量

t/h

冷却水水压

Mpa

3

高压阀

公称直径(

mm)

公称压力(

MPa)

最高耐压

MPa

最高耐温(℃)

最高耐温下工作压力

MPa

密封试验压力(

MPa)

210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填写

备注

连接方式

数量

4

中压阀

公称直径(

mm)

公称压力(

MPa)

最高耐压

MPa

最高耐温(℃)

最高耐温下工作压力

MPa

密封试验压力(

MPa)

连接方式

数量

5

冷却水系统阀门

公称直径(

mm)

公称压力(

MPa)

最高耐压

MPa

最高耐温(℃)

最高耐温下工作压力

MPa

密封试验压力(

MPa)

连接方式

211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填写

备注

数量

6

手工取样阀门

公称直径(

mm)

公称压力(

MPa)

最高耐压

MPa

最高耐温(℃)

最高耐温下工作压力

MPa

密封试验压力(

MPa)

连接方式

数量

7

工业电导率仪(阳柱后)

量程范围

s/cm

确 度

± %

定 性

± %

自动温度补偿

输出信号

mA

输出负载

Ω

报警触点容量

报警设定精度

样品水温度

供电电源

212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填写

备注

消耗功率

VA

外形尺寸

8

工业酸度计

数量

型号

量程范围

分辩率

准确度

响应时间

min

稳定性:示值漂移

PH/24 小时

自动补偿温度范围

电极型式及材料

消耗功率

kw

9

溶氧分析仪

数量

型号

量程范围

ppb

分辩率

ppb

准确度

响应时间

稳定性

%

自动补偿温度范围

输出信号

213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填写

备注

报警触点容量

报警设定精度

样品水温度

样品水流量

ml/min

样品水压力

供电电源

消耗功率

VA

外形尺寸

10

硅酸根分析仪

数量

型号

量程范围

ppbSiO2

通道数量

准确度

ppb

响应时间

min

稳定性

%

自动补偿温度范围

输出信号

报警设定精度

样品水温度

样品水流量

ml/min

样品水压力

供电电源

消耗功率

VA

外形尺寸

214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填写

备注

11

钠表

数量

型号

量程范围

ppb

准确度

ppb

响应时间

min

稳定性

pNa / 2h

自动补偿温度范围

输出信号

报警触点容量

报警设定精度

样品水温度

样品水流量

ml/min

样品水压力

供电电源

消耗功率

VA

外形尺寸

12

工业电导率仪

数量

型号

量程范围

s/cm

准确度

%

稳定性

%

自动补偿温度范围

输出信号

215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填写

备注

报警触点容量

报警设定精度

样品水温度

样品水流量

ml/min

样品水压力

供电电源

消耗功率

VA

外形尺寸

13

脱气电导率仪

量程范围

s/cm

确 度

± %

定 性

± %

自动温度补偿

输出信号

mA

输出负载

Ω

报警触点容量

报警设定精度

样品水温度

供电电源

消耗功率

VA

外形尺寸

14

离子交换柱

216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填写

备注

公称通径

DN

树脂型号及体积

工作温度

连接方式

/套

15

恒温装置

恒温方式

恒温点数

样水流量

ml/min

样水温度

(进口/出口)

样水进口压力

MPa

制冷量

大卡

/小时

正常使用条件下能保证

寿命期

装置连续无故障工作时

h

压缩机型号及生产厂家

KW

/套

16

冷却器(单、双盘管)

型号

217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填写

备注

热交换面积(㎡)

样品最高压力(

MPa)

样品最高温度(℃)

样品最大流量(

ml/min)

样品接口管径

冷却水管管径

冷却器材质

连接方式

数量

17

返冲洗高温高压过滤器

型号

公称压力

最高耐温

样品水流量

过滤精度

材质

连接方式

数量

18

水样过滤器

型号

公称压力

最高耐温

样品水流量

过滤精度

材质

218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填写

备注

连接方式

数量

19

数显温控开关

数量

/套

型号

输出

生产商

20

流量计

数量

/套

型号

输出

生产商

21

高温样水管

材质

规格

22

低温样水管

材质

规格

23

冷却水管

材质

规格

24

排水管

材质

规格

219

附表

C.2 化学加药设备技术数据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填写

备注

1

给水、凝结水、闭冷水加

氨装置(

2 台机共用 1 套)

装置数量

×宽×高

mm

装置净重

kg

运行荷重

kg

加药调节方式

装置耗电量

kWh

除盐水进水管规格

(外径×

壁厚

)

mm

装置出药管数量

装置出药管规格

(外径×壁

)

mm

装置排污管数量

装置排污管规格

(外径×壁

)

mm

氨溶液箱数量

材质

有效容积

m3

搅拌器型式

搅拌器电机功率

kW

液位计型式

电导率

220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填写

备注

氨加药泵(一)流量

/压力

/数量

氨加药泵(二)流量

/压力

/数量

氨加药泵(三)流量

/压力

/数量

通流部分材质

设备制造商

最大流量

L/h

最大出口压力

MPa

缓冲器数量

泵电机功率

kW

泵流量调节方式

Y 型过滤器数量

材质

规格

滤网孔径

安全淋浴器

氨气泄漏检测报警器

排水泵

2

氨水储存系统

氨水贮存罐

卸氨水泵

氨水输送泵

3

高、中压汽包炉水加NaOH 装置

221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填写

备注

装置数量

×宽×高

装置净重

运行荷重

加药调节方式

装置耗电量

除盐水进水管规格

(外径×

壁厚

)

装置出药管数量

装置出药管规格

(外径×壁

)

装置排污管数量

装置排污管规格

(外径×壁

)

溶液箱数量

材质

有效容积

搅拌器型式

搅拌器电机功率

液位计型式

NaOH 加药泵(高压汽包)流量

/压力/数量

NaOH 加药泵(中压汽包)流量

/压力/数量

通流部分材质

设备制造商

222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填写

备注

最大流量

最大出口压力

缓冲器数量

泵电机功率

泵流量调节方式

Y 型过滤器数量

材质

规格

滤网孔径

4

各类管道

不锈钢管

: 满足系统需要

t

UPVC 管:满足系统需要

t

5

保温

保温材料

保护板材料

6

油漆

油漆材料

投标人可细化补充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223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m,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即应列出)。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

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

(m)

×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

名称

部件

产地

备注

224

技术附表

F 技术条款偏差表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投标人必须填写本

表,如无偏差,则在此表中填写

“无”。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任何未完全响应技术规范的条款,均应列入技术偏差表,否则将视为完全响应。

技术附录 G 清洁、油漆、包装、标志、运输和保管的特殊要求

技术附录 H 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和附图

附件

1: #3 机水汽集中取样系统图

附件

2 :#4 机水汽集中取样系统图

附件

3:热力汽水集中取样设备平面布置图

附件

4:凝结水、给水及炉水加药处理系统图

附件

5:热力加药设备平面布置图

22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226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27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228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229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23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月 日

23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23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33

……

月 日

234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235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标,

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

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天日历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

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

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

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

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写

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不争

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本

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

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236

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237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238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239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240

(三)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41

(四)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

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42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243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

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

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的响应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

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

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元;

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44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45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246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247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248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249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250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251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252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

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

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

件位置

1

投标文件质量及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技术偏差表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

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3.1 自动控制性能

1.连续取样及在线分析: 描述

2.异常诊断及报警: 描述

3.远程监控:描述

4.其他: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各组件性能保证措施

1.仪表设置: 描述

2.阀门设置: 描述

3.恒温装置设置: 描述

4.自动隔离保护装置:描述

5.其他: 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3

主要设备及泵制造材质及使用寿命

1.主要设备制造材质:1) 2)

2.泵制造材质:1) 2)

3.使用寿命:1) 2)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4

管道和阀门管径及材质

1.管道管径及材质:1) 2)

2.阀门管径及材质:1) 2)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配置情况

4.1

系统整体配置方案

系统配置:

1.高温高压架: 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53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

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

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

件位置

2.低温仪表屏: 描述

3.恒温装置:描述

4.配套阀门、管道: 描述

5.其它: 描述

4.2

自动阀门及仪表配置方案

配置方案:

1.调节阀门: 描述

2.检测仪表: 描述

3.控制设备: 描述

4.其它: 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5

供货范围、进口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以及供货保障措施

5.1 供货清单

供货范围包含部分为:

1.

2.

3.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5.2 进口清单

进口范围包含部分为:

1.

2.

3.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5.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1.备品备件:

2.专用工具:

5.4 供货保障措施

1.供货期: (天)

2.保障措施: 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6

技术资料交付进度

1.技术资料: (套)

2.交付进度: (天)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54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

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

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

件位置

7

其它(包括现场及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针对现场及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55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成

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256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57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258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

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随机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技术服务费

运杂费

合计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259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260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261

合计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262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合计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