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哈一热厂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13
发布于
黑龙江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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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WEME-202604LJHYR-W003

(黑龙江公司)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1X660MW 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公铁两

用车

招标文件

标 人: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1

录............................................................................................................................................................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9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10

1 招标条件 .............................................................................................................................................10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7 联系方式 .............................................................................................................................................13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3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27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1.5 费用承担 .....................................................................................................................................291.6 保密 .............................................................................................................................................311.7 语言文字 .....................................................................................................................................321.8 计量单位 .....................................................................................................................................321.9 投标预备会 .................................................................................................................................321.10 分包 ...........................................................................................................................................321.11 响应和偏差 ...............................................................................................................................32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3.2 投标报价 .....................................................................................................................................353.3 投标有效期 .................................................................................................................................353.4 投标保证金 .................................................................................................................................36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3.6 备选投标方案 .............................................................................................................................37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8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5.2 开标程序 .....................................................................................................................................395.3 开标异议 .....................................................................................................................................39

2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 .................................................................................................................................396.2 评标原则 .....................................................................................................................................39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7.2 评标结果异议 .............................................................................................................................40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7.4 定标 .............................................................................................................................................407.5 中标通知 .....................................................................................................................................407.6 履约保证金 .................................................................................................................................40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 .........................................................................................................................................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41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41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42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3.2 详细评审 .....................................................................................................................................50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价格机制优选法】

.............................................................................................................................52

1 评标办法 .............................................................................................................................................582 评审标准 .............................................................................................................................................58

2.1 初步评审标准 .............................................................................................................................58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58

3 评审程序 .............................................................................................................................................58

3.1 初步评审 .....................................................................................................................................583.2 详细评审 .....................................................................................................................................59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93.4 评标结果 .....................................................................................................................................6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1

1 评标办法 .............................................................................................................................................622 评审标准 .............................................................................................................................................62

2.1 初步评审标准 .............................................................................................................................62

3 评审程序 .............................................................................................................................................62

3.1 初步评审 .....................................................................................................................................633.2 详细评审 .....................................................................................................................................63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633.4 评标结果 .....................................................................................................................................6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1 一般约定 .............................................................................................................................................65

3

2 合同范围 .............................................................................................................................................67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7 技术服务 .............................................................................................................................................748 质量保证期 .........................................................................................................................................749 质保期服务 .........................................................................................................................................7510 履约保证金 .......................................................................................................................................7511 保证 ...................................................................................................................................................7512 知识产权 ...........................................................................................................................................7613 保密 ...................................................................................................................................................7614 违约责任 ...........................................................................................................................................77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16 不可抗力 ...........................................................................................................................................7917 税费与保险 .......................................................................................................................................8018 争议的解决 .......................................................................................................................................80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83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7 技术服务 .............................................................................................................................................868 质量保证期 .........................................................................................................................................879 质保期服务 .........................................................................................................................................8710 履约保证金 .......................................................................................................................................8711 保证 ...................................................................................................................................................8712 知识产权 ...........................................................................................................................................8814 违约责任 ...........................................................................................................................................88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16 不可抗力 ...........................................................................................................................................8917 税费与保险 .......................................................................................................................................8918 争议的解决 .......................................................................................................................................89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96

1. 总则 ....................................................................................................................................................972. 通用技术要求 ....................................................................................................................................98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98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2. 项目概况 ..........................................................................................................................................101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

/附图 ..................................................................................................................................................102

4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5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黑龙江公司)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1X660MW 超超临界热

电联产项目公铁两用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1X660MW 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公铁两用车招

标人为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热电厂,最终用户为大唐黑龙江发电

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热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20%,其余由银行贷

款解决。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1X660MW 超超临

界热电联产项目公铁两用车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4LJHYR-W003。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建国村大唐黑龙江发电有

限公司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2.3 建设规模:660MW。

2.4 建设工期:2025 年项目开工建设(具体以集团开工批复为准),2027

年投产。

2.5 设备名称:公铁两用车。

2.6 数 量:1 台。

2.7 技术规格:牵引重量 3300 吨。

2.8 招标范围:1 台牵引重量 3300 吨公铁两用车。

2.9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建国村大唐哈尔滨第一热

电厂

660MW 热电联产项目施工现场。

2.10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 2 个月。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7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台牵引重量 3000 吨及以上公铁两用车的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

明材料须至少包含:

1)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

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2)投运证明材料:用户证明/验收证明/

使用证明

/回访记录/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用户证明须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

的盖章)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

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

8

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

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

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

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

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3 月 24

日至

2026 年 04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4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本项目开标采用远程视频方式,供应商以会议号登录方式进

9

入会议(登录时请修改用户名,入会后保持麦克关闭,不允许使用共享功能,以

免影响开标演示),腾讯视频会议号:

212-167-773,会议密码:258123,(腾讯

会议软件下载地址:

https://meeting.tencent.com/)(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标 人: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建国村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乐岛路

96 号

编:

110166

系 人:窦绮睿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子 邮 件:douqirui@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3

10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

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12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36410 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乐岛路

96 号

送达邮编:

110166

送达联系人:窦绮睿

13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或 2023 年至 2025

年,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

,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19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0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1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2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3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4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5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6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7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28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9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投运证明等的复印

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

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0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31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33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34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签 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 存 在 禁 止 投 标 的 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质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的 业 绩 要 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36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及 技 术 服 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公铁两用车

50%

10%

40%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项目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和投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

4

(含)

-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

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

2

(含)

-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

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

0-2 分。

37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得 25 分;

2000 万元≤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3 分;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19 分;其余得

17 分。

2.2

发明专利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

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

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

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

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

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38

2.2.2(2)技术评分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

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

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20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0 分,

每增加

1 台有效业绩得 0.5 分,最高不超过

20 分。

3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及 性 能指标

25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最小铁路通过半径:发动机排放标准:制动充风时间:防掉道措施:驱动轮胎使用寿命: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设备的技术性能、主要参数指标的相关证明文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0 分。

其中每项指标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加

2 分,

最高加

5 分。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20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材质选择、结构特点、设备配置方案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15<得分≤20),良

档(

10<得分≤15),一般档(得分≤10)

5

供货范围

1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包及外购、供货保障措施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10<得分≤15),良档(5<得分≤10),

一般档(得分≤

5)

6

运维情况

7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安装及检修条件、运行和维护要求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5<得分≤7),良档(3<得分

5),一般档(得分≤3)

7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8

根据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进行评审,按优、一般分档,优档(

5<得分≤8),一般档(得分≤5)

合计

100

39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40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1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42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 标 委 员 会 完 成 评 标 后 , 应 当 向 招 标 人 提 交 书 面 评 标 报 告 。

43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价格机制优选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

术因素评分和价格评分乘以分值权重加权得出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的高低进

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者为优先;评标价也相同时,以技术评审

得分较高为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44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

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

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45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47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48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49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50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对于“四新首台套”设备,必要时应委托科研总院或有资质

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设备的监造和性能验收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监造的范围、方式

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

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

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

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51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52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53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54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55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56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57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58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59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60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5.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61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XXXX

1.1.2.3 卖方:XXXX

1.1.13.1 工程:XXXX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XXXX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或签

章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进行。

买方联系人:

卖 方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联 系 地 址 :

联 系 地 址 :

1.6 联合体

63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

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

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厂外大件运输相关(含方案

编制)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无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

中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比例:1:7:1:1。

3.2.2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日期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和相应经过财税

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

(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 1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给卖方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卖方应按照买方要

求返还预付款,同时应以买方支付预付款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支付预付

款占用期间的利息。

3.2.3 设备款的支付:按每台套设备分别付款。

3.2.3.1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进度款支付申请手续。买

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70%作为到货款。

1)设备监理签字的设备放行单(如存在设备监理)。

2)到货验收证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0%,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根据实际

到货及付款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分批开票。

64

4)其它单证(如有):无

3.2.3.2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

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10%作为初步验收款

1)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其它单证(如有):无。

3.2.3.4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有以下 2 种方式,原则上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

1)3.2.3.4 保函(保险)方式: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经招标人同意和确认的质量保证金

保函(保险)后,及时支付质量保证金的对应价款或剩余合同价款,质量保证金保函期限至合

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不设免赔额、免赔率。

2)3.2.3.4 现金方式: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

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

价款。

1)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其它单证(如有):无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监检的范围及方式,参照《物资

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备监理见证项目设置,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似设备,无类

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需要设备监理的不用设置。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不另行约定)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

,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

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

65

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负责将设备及相关附件运输到买方厂内指定地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

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卖方负责到厂前运输过程中所有协调工作,买方仅负责厂区内运输

协调工作。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

1)的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66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

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

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6 个

月)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67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

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68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69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

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70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

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

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

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71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

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

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

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

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话:

年月日

72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73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74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75

第二卷 技术文件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76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公铁两用车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

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

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公铁两用车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

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

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

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

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

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

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范

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

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

准。

1.1.8 三维设计要求(如有)

投标人应进行三维建模,并提供三维模型及其相关数据属性,投标人应满足数字化设计的要求。

1)建模范围

2)建模内容

3)建模深度

4)模型及相关数据移交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

77

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则投标

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

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

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公铁两用牵引车设计、制造、安装、验收应遵照下列标准和规范:

T/CMIF 154-2021 导轮式公铁牵引车

GB 146.1 标准轨距铁路限界 第 1 部分:机车车辆限界

GB 146.2 标准轨距铁路限界 第 2 部分:建筑限界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3315—2006 内燃机车制成后投入使用前的试验方法

GB/T3367.1 内燃机车词汇 第 1 部分:基本词汇

GB/T9286—1998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13306 标牌

GB14762 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有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Ⅵ阶段)

GB20891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GB/T26948.1 工业车辆驾驶员约束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案 第 1 部分:腰部安全带

GB/T 27544 工业车辆一电气要求

TB/T 1580 新造机车车辆焊接技术条件

1.2.6 铭牌和标记:车辆各铭牌完好清晰可见,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

1.2.7 计量单位和语言:辆;中文。

注:

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准。法

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经济合

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

78

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招标

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

2.1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减速机、液

压主要元件采用国产优质设备。

2.2 所有设备均应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平稳、持续运行,不应有过度的应

力、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它问题,招标人欢迎投标人提供优于本规范书要求的先进、

成熟、可靠的设备及部件。

2.3 外露的转动部件均应设置防护罩,且应便于拆卸。人员易于达到的运动部位应设置防护栏。

对需要维护的工作点应有足够的空间和立足点,必要时可设平台。当平台高度≥

1.0m 时,需要设不

低于

1200mm 栏杆和不低于 100mm 踢脚板,但不应妨碍维修工作。平台扶梯按照国标《固定式工

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最新版)及《火力发电厂钢制平台扶梯设计规定》(DLGJ158-

2001)设计制造。

2.4 液压系统及部件在组装前必需进行清洗,组装后应密封良好、无冲击和漏油现象。液压系统

的所有密封件均采用国际知名品牌优质产品。油箱温升一般不高于环境温度

30℃,且油箱油温不得

超过

60℃,一般控制在 30~50℃范围内。油箱上应配温度表,油箱制造材料采用不锈钢。投标阶

段投标人应提供成熟配套产品的业绩证明和详细样品、说明书供招标人选择,产品最终选型由招标

人确定,且不发生合同费用变更问题。

2.5 各转动部位均有相应的润滑设施。各转动件必须转动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润滑部分密封

良好,不得有油脂渗漏现象。轴承温升一般不得大于

40℃且轴承温度不得超过 70℃。各转动(轴承)

部位应设有智能

(自动)润滑系统的润滑点,其它分散润滑点设置方便注油措施。

2.6 使用的零件或组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使用的材料应是新型优质品,符合有关规范并满足当

地环境条件的要求。

2.7 设备工作制为重型工作制,设计寿命 30 年。

2.8 设备出厂之前,应在厂内进行转子的静平衡和动平衡试验,并满足 GB9239 的要求。

2.9 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部件应提供备用品,并能比较方便地拆卸、

更换和修理。所有重型部件均应设有便于安装和维修的起吊或搬运设施

(如吊耳、环形螺栓等)。

2.10 所用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均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且应是新的和优质的,并能

满足当地环境条件的要求。

2.11 主要承载钢结构采用合适的结构型式,所用材料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应符合 GB1591 的

规定。所用的材料在焊接前均进行喷丸处理,所有的施焊区域在焊接前均需经清洁处理。主要角焊

79

缝采用自动或半自动焊的方法完成,保证具有足够的熔深,钢板的对接焊应采用埋弧焊,保证焊透。

焊缝坡口和外形尺寸应符合

GB985,GB986 的规定。应按等强度的原则选用焊条,且在大批量使用

前进行工艺性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所有需解体运输的钢结构在发运前进行工厂预组装,且

用高强度螺栓连接。

2.12 设备及部件的噪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2.13 当电机功率在 37kW 及以上时,应配备液力偶合器。

2.14 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应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

合。招标人不接受带有试制性质的部件,国家淘汰和厂家换代的产品不得采用。

2.15 外购配套件,必须选用优质名牌、节能、先进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生产检验合格证。

对重要部件需取得招标人认可。对目前国内产品质量尚不过关的部件如变频装置、

PLC、控制元件

选用国际知名品牌产品。

2.16 各外露的转动部件均应设置防护罩,且应便于拆卸;人员易于达到的运动部位应设置防护

栏,但不应妨碍维修工作。

2.17 铸件应进行热处理以消除内应力。

2.18 露天工作或外露的电动机、电气元件、设备等均应设置防护,设置的防雨罩等应便于折卸。

户外安装的电动机应有防结露措施,所有外露的电气设备及元件在特定工作环境下均应考虑防水、

防雨、防尘、防潮等措施。

2.19 所有材料在焊接前应进行喷射或抛射处理,达到 sa2.5 级。所有施焊区域在焊前均须经清

洁处理。设备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等,应从内

外表面清除所有渣屑、铁皮油脂等。

2.20 设备外表面应喷涂一层胶浆防腐。钢结构在第一次涂层前应做预处理,采用喷射或抛射的

除锈方法,达到

sa2.5 级。表面必须涂两层底漆两层面漆,漆膜厚度不小于 240μm。在现场安装完

毕后

,由施工单位对施工后损坏漆面进行补漆,卖方须提供所需油漆量(需留有 10%裕量)。油漆应充

分考虑当地气候状况,选用国内较先进的漆种,油漆保证期为

3 年,漆种选用底漆采用 702 环氧富

锌底漆,中间漆采用厚浆型环氧中涂漆,面漆采用可覆涂聚氨酯漆。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3.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表。

3.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3.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

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3.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

80

品备件”

,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3.6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 15 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2 所列备品备

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3.7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8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

3.9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

3.10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3.11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

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概述

4.1.1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检验和

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4.1.2 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

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4.2 工厂检验

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

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

的组成部分。

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4.2.3 投标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

人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人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

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人。

4.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4.3 设备监造

4.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

DL/T 586-2008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和大唐集团制

2020〕224 号“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4.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停工待检、任意抽检,即

R 点、W 点、H 点、I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

后,投标人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人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 份。

4.3.3 监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招标人确定)

81

监造内容:

监理方式

序号

零部件或工序名称

监理内容

H

W

R

I

备注

123456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I 点—现场复查、抽检4.3.4 对投标人配合监造的要求招标人为投标人提供以下方便:

1)提前 10 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投标人,监造项目和方式由投标

人、招标人监造代表、招标人三方协商确定;

2)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招标人有权通过投标人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

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

,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人将提投标人

便。

3)招标人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人有权提

出意见,投标人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人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人均主

动及时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人不知

道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擅自处理。

4.4 性能验收试验

4.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4.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一般为设备安装及使用地点。

4.4.3 性能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 168 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标人

与投标人商定;单台设备的试验需供双方协商确定。

4.4.4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人组织实施,投标人、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参加。招标人

委托经投标人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并编制试验报告。试验大纲由招标人提供,与投标人、

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讨论后确定。验收试验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

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投标人提供。

4.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1)材料试验:材料应根据标准试验,提供买方非破坏性试验资料。

2)工厂试验

a. 主受力件的材料试验(包括机械性能、缺陷检查等);

b. 主受力结构的焊缝检查(100%的超声波检查及至少 10%的 X 射线抽检,对于超声波检查怀

82

疑的部位必须进行

X 射线检查);

c. 液压系统及元件应进行 1.5 倍设计压力的耐压试验;

d. 焊接受压的非压力容器应用压缩空气加肥皂沫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不应低于容器实际工

作压力的

1.5 倍;

e. 各阀门开闭动作的可靠性检查;

f. 各转动部件的振动检验;

g. 各密封件的密封性能检查;

h. 各主要机构应进行工厂组装试验;

i. 电气元器件的绝缘性能及可靠性试验;

j. 电动机机械、电气方面的性能验证;

k. 控制元件的可靠性检查;

l.进行转子的静平衡和动平衡试验,并满足 GB9239 的要求。

3)现场试验

a、买方在设备完全安装好后,进行性能验收试验,并按验收标准进行。

b、进行性能验收试验的时候,卖方应派人到现场帮助,解决试验暴露的缺陷。直到合格为止。

c、现场验收试验:包括各个机构调试和整机试验。

4)为顺利进行这些试验,卖方应分担下列准备事项:

a.在机组供货范围内的设备上,提供试验所需的全部测点,如试验取样、预埋型一次检测组件

以及一次检测组件安装所需的套管等,并在制造时埋设好。

b.对所使用的试验方法、测试仪器提出建议。

4.4.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4.4.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用的仪器、表计和工具由性能验收试验方(第三方)负责提供。一般仪

器由国家法定单位标定,部分仪器现场标定。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

设应由投标人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人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4.8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投标人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招标人承担;在

投标人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于合同总价之中。

4.4.9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1)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委托的测试单位编写,各方共同签章确认结论。性能验收试验由投标人

主持并负责进行。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

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2)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

83

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招标人应对合同设备在考核中应达到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进行规定,并可根据合同设备的实际

情况,规定可以接受的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招标人应对合同设备在考核中应达到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进行规定,并可根据合同设备的实际

情况,规定可以接受的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

5.1.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

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格式)

。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

要,投标人要追加人月数,但招标人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由投标人填写)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备注

5.1.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

场指导;

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5)投标人须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

5.1.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

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

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

,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

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

负全部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投标人填写)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84

3)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

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人现场服

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

5.1.4 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5.2 培训

5.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

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5.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见格式)。

培训教师构成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地点

备注

5.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5.2.4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5.3 设计联络会

若招标人有要求,投标人应及时、义务地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进行配合。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1 一般要求

6.1.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

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6.1.3 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在 15 天

之内向招标人给出全部技术资料

2 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人确认。

6.1.4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

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6.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人应

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人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

术资料。

6.1.6 招标人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6.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为 12 套,电子文本 2 套(可编辑),电子版图纸应为 AutoCAD2004

格式,文本文件应为

Office2003 格式,并在交货前 1 个月供完。电子版图纸、资料组织结构清晰、

85

逻辑性强,应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进行分类归档,并根据分类提供超链接方式的索引文件。

6.1.8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6.1.9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 项目名称 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

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6.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6.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可自行细化)

1)公铁两用车总设计说明

2)公铁两用车技术参数表

3)供货清单(包括测点名称、型号规范、数量和生产厂家)

6.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

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总设计说明、技术参数表、总装配图、设备基础图、电气控制接口资料及

其电子文本。提交给设计院和买方各

2 套,电子文件各 1 套。

6.2.3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

/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6.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

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

。包括但不限于:

1) 提供设备安装、运行、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

的零件图、计算资料)

3 )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

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设备检修、维护、运行手册中应能够快速查阅运行参数、设备说明书、操作、维护和安全程度。

手册应分成卷,每一卷包括封面的最大厚度为

50mm。每一卷的版式应一致,每一部分的系统、设

备等描述顺序也应一致。手册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设备概述,包括设备、系统说明、设备结构、功能说明、技术规范等。

设备启动、运行和停运的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设备联锁和保护功能说明。

设备安装、拆卸、维护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设备零、部件清单,包括名称、图号、规格、材质、制造厂家全称等。

设备易损件、消耗性材料清单,包括名称、规格、制造厂家全称等(标准件提供国标或行标型

号)

86

4)投标人须提供备品配件清单和。

6.2.5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包

括但不限于:

1)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等出厂报告。

2)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

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查、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

验和性能试验等)

6.3 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系统。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电厂标

识编码。投标人应按买方提供的电厂标识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电厂标识编

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

电厂标识编码符号。电厂标识编码采用

GB/T50549-202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最终细则由设

计院提供给投标人。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7.1 包装标志

7.1.1 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标明合同号、主要

设备名称的标签。

7.1.2 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

/净重;外形尺寸;长

×宽×高。

7.2 装卸、运输与储存

7.2.1 投标人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

7.2.2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

7.2.3 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输方式的规定。

87

第二节 专用部分

88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

1.1 设备及配置清单:1 台牵引总质量≥3300 吨级内燃型公铁两用牵引车,按国家或

行业规定进行配置。

1.2 随机备件、易损件、非标件、工具及质量证明文书、技术资料清单(齐全)。

2.3 每车配 2 套中文版操作手册(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以及车辆检验所需的所有材

料。

1.4 配件手册:中文版带图零件手册一份(包含电子版)。

1.5 随车工具一套(世达 64 件套)。

1.6 供货清单(投标方填写)

对于并没有包括在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及部件,以及供货范围内的数量不足部分,若是在

规范书中有明确要求的,或是对设备整体性能和安全运行是有必要的,投标人仍应无偿提供。

内燃型公铁两用牵引车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4

5

...

1.7 交货进度合同签订,支付预付款后

2 个月公铁两用车送至招标方生产现场

设备交货进度表

序号

设备

/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重量

(t)

(注: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备品备件交货进度表

序号

设备

/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重量

(t)

89

(注: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专用工具交货表

序号

设备

/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重量

(t)

(注: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进口件交货表

序号

设备

/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重量

(t)

2. 项目概况

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发电装机容量为

2×300MW 热电联产机组,2010 年投产。为了

满足群力不断增长的供热需求,

2017 年建设 2 台 116MW 的热水炉,2018 年和 2019 年建

4 台 5 万千瓦电锅炉。2021 年和 2022 年建设 3 台 58MW 燃气调峰锅炉。企业的主营业

务是发电和供热,其他营业收入包括粉煤灰、石膏和热水的销售。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是

群力新区的主要热源厂,承担群力

2183 万平方米的供热任务,并为群力工业开发区提供工

业蒸汽。

本期工程,拟扩建

1 台 660MW 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热电联产机组。

2.1 设计及运行条件

2.1.1 水文气象条件

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位于哈尔滨市群力新区,距松花江南岸堤防约

2.0km。根据电厂

前期工程资料以及松花江哈尔滨段水面线成果,

大唐哈一热厂址百年一遇洪水位为

122.24m。

本工程厂址位于哈尔滨市,厂址所处地区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春季干旱少雨,

多大风;夏季炎热多雨,一年中的大部分降水集中在夏季;秋季天高气爽,较短暂;冬季漫

长,严寒干燥。

电厂厂址其他累年气象参数如下:

最大冻土深度

205cm(1981.3.28-4.5)(统计年限:1951 年~2022 年)

标准冻土深度

154.3cm(统计年限:1951 年~2022 年)

结冰初日

10 月 30 日

结冰终日

4 月 30 日

90

平均年结冰日数

210 天

平均雷暴日数

1.6cm

2.1.2 地质条件

本项目拟建工程场地所处地貌单元属松嫩平原松花“

U”型河谷,微地貌单元为高漫滩

及一级阶地,地貌单元类型为冲洪积平原,地貌成因为冲积、冲洪积,地形为平地,地面绝

对高程为

119.79m~123.01m。

拟建场地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

0.10g,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特征周期为 0.45s,设

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2.1.3 厂用电系统电压

交流电源供电电压:高压:

6kV,低压:380VAC,三相四线制(AC 220V 或其它电压等

级电源需自行解决)

直流电源供电电压:

220V(动力),110V(控制)。

2.1.4 设计煤种参数

本工程拟采用伊敏煤

40%与扎赉诺尔煤 60%的混煤作为设计煤质,伊敏煤作为校核煤

质。煤质资料如下表所示:

2.2-1 煤质资料表

分析项目

单位

设计煤质

校核煤质

全水分

Mt

%

29.3

38.9

(空气干燥基)水分

Mad

%

12.68

21.65

(收到基)灰分

Aar

%

16.82

8.89

(干燥基)挥发分

Vd

%

32.33

36.73

(收到基)碳

Car

%

41.11

38.38

(收到基)氢

Har

%

2.51

2.13

(收到基)氮

Nar

%

0.53

0.45

全硫

St,ar

%

0.10

0.09

收到基高位发热量

Qgr,ar

MJ/kg

16.10

14.44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ar

MJ/kg

14.91

13.11

哈氏可磨指数

HGI

-

72

100

2.2 陈家站部分

2.2.1 既有接轨站陈家站概况

哈 一 热 电 厂 专 用 线 在 陈 家 站 接 轨 。 陈 家 站 既 有 正 线

2 条、到发线 2 条(有效长

91

1050m);为热电厂交接煤炭设有交接线兼到发线 3 条(有效长 1050m),纳入陈家站管理;

为热电厂调车作业设牵出线

1 条(台账有效长 499m,实测 523m)。

陈家站既有现状平面示意如图

6.2-1 所示。

6.2-1 陈家站示意图

2.2.2 既有热电厂专用线概况

1)接轨站至厂区走行线概况

既有走行线采用

50kg/m、25m 标准轨,每公里铺设 1600 根Ⅱ型混凝土枕,道床为碎

石道砟,道床厚度

0.25m,路基顶宽 5.6m,最小曲线半径 400m,最大坡度 8‰。

2)电厂厂区线路概况

电厂厂区内设三条卸煤沟线,其中

1 道、 II 道有效长为 836m,3 道有效长为 834m,

4 道有效长 519m。厂内为平坡。

电厂站既有现状平面示意如图

6.2-2 所示。

6.2-2 电厂站既有现状平面示意图

92

由于煤炭运量大幅增加,取送车作业更加频繁,若仍旧采用调机进行重车对位,装卸车

时间将很难保证,加之电厂内蒙煤、褐煤混配要求,卸后煤炭无法及时转运情况时有发生,

难免造成列车积压。为保证调车作业时间,及时卸车,选用公铁两用车对位。为保证公铁两

用车上下铁路,于专用线尾部设置跨

4 线 20m 宽的平过道一处。

93

3. 专用技术要求

3.1 主要控制参数

车辆类型

公铁两用牵引车

动力形式

柴油

发动机品牌、功率

潍柴、全柴、玉柴或相当于品牌柴油发动机,功率≥

192kW

发动机排放标准

非道路国四

铁路牵引最大总重量

3300t(平直干燥线路)

铁路行驶速度

≥5km/h(重载) ≥15km/h (空载)

最小铁路通过半径

≤150m

外型尺寸(长*宽*高)

约 9500mm*2900mm*3350mm

轨距

1435 mm

车钩类型

13 号货车车钩

车钩中心距离

880mm±10mm

轴数及轴重

2 轴(四驱)/3 轴(六驱) 轴重≥13T

传动方式

液力传动

整车颜色

灰黄搭配

轨道导向方式

四轮导向

铁路防打滑装置形式

高压轨道除湿

车体结构

铰接式

制动形式

牵引轨道车辆时,通过空压机风路接通车列风管实现

列车车轮的闸瓦制动。

充风系统

螺杆式空压机,打气速度不低于 2.0m³/min 的使用

要求,可提供铁路、公路两种工况下所需的压缩空气

量,整列(铁路货车 33 辆)充满制动风≤3min。

行车轨道影像

海康威视 Hikvision、亚安 Yaan、天地伟业、通达电

气或相当于及以上品牌

温度调节系统

空调需独立供电,具备车辆主发动机熄火后独立为车

辆空调提供动力,确保驾驶室内温度夏季不大于

94

26℃,冬季温度不低于 18℃。

防掉道系统

至少两种以上的可靠防掉道措施,需详细说明技术方

案。

标准配置

监控系统、空调系统、清障系统、预热系统

轮胎

车辆采用高强度实心橡胶轮胎,轨面行走驱动模式。

3.2 主要技术要求

3.2.1 内燃型公铁两用牵引车由车体、驾驶室、液压系统、走行系统、控制系统、导向

装置、发动机、传动系统、制动系统、车钩系统、转向系统、电气系统、行车监控系统等部

分组成。

公铁两用牵引车车体为铰接结构,前、后桥均为驱动桥,通过前后桥的摆动实现牵引车

的转向。

3.2.2 车体

3.2.2.1 车架主体结构由优质钢板采用先进焊接工艺的焊接,具有足够的刚性和耐用性,

能承受各种扭力及冲击载荷。钢轮轮距合理,有效提高车辆稳定性。底盘为全焊接箱型结构,

以确保结构在大冲击、大扭矩工况下不发生变形。

3.2.2.2 公铁两用牵引车转向系统采用中间铰接转向,最大转角约为 29°,铁路通过半

径≥

200m,前后桥均为驱动桥,转向时铰接转向油缸处动作,两侧转向油缸动作相反,一

伸一缩,

前后车体发生摆动实现车辆转向。

3.2.2.3 公铁两用牵引车采用铰接式转向装置:通过铰接点连接车辆的前后部分,允许它

们相对彼此转动,从而实现转向。

3.2.3 驾驶室

3.2.3.1 驾驶室为全密封结构,采用优质板材造型焊接,结构合理、坚实、耐用,有足

够强的抗撞击和抗外力压迫能力。具备防尘、隔热、隔音功能。

3.2.3.2 公铁两用牵引车所有车窗玻璃均为钢化玻璃,并采用玻璃密封条芯条固定在驾

驶室钢结构墙板上,为保证车窗的密封性及牢固性,采用在密封条与钢结构墙板、密封条与

钢结构墙板之间涂打密封胶。密封条、芯条符合

HG/T 3088 规定。

3.2.3.3 前后挡风玻璃设有雨刮器,保证雨天行车安全。驾驶室外设有警示灯、警示气

笛。驾驶室内安装有后视镜、监控摄像头、仪表操作台、监控显示器、风扇、空调、暖风、

列车制动控制装置、液压系统操作手柄等能够满足作业需要的装置,并配备灭火器。

3.2.3.4 驾驶室内设有驾驶座椅 1 个,副座椅 1 个,驾驶座椅为高档航空座椅,符合人

机工程学原理,配备安全带,副座椅为普通减震座椅。驾驶室内操纵台能显示以下数据:车

辆牵引速度、总风缸压力、列车管压力、柴油机水温指示、柴油机机油压力指示、柴油箱油

量表、变速箱油温指示、控制系统(蓄电池)电压,同时要设置各种开关、按钮、指示灯等。

95

3.2.4 液压系统

3.2.4.1 采用全液压转向系统,操纵灵活轻便,工作可靠,故障率低,结构简单、紧凑,

安装布置方便,维修保养简单。转向系统由转向器、油泵、油缸、油箱、各类阀及管路等部

件组成。转向器具有液压随动作用,即方向盘转动一个角度,车辆出现一个相应成比例的转

向角度,方向盘停止转动,则车辆作等半径的圆周运动,若方向盘回到中间位置,则车辆恢

复到直线行驶状态。

3.2.4.2 前后车架中间铰接式转向,上下道方便快捷,上下道时间不超过 3min,车体重

量分布均衡,对铁路牵引具有更好的适应性,可实现双向牵引。配合车辆中间闭锁装置,具

有更好的弯道通过性。车辆导向装置配备有拉线开关,一是车辆配备的拉线开关可以在驾驶

室内实时显示导向装置下降距离,二是对导向装置的实时监控,使车辆的导向装置升降可以

实时监控。并且车辆的导向装置的控制扭子开关设置保护扭子开关保护罩,在控制导向装置

时,需掀开开关保护装置,进行控制导向装置。

3.2.5 发动机

采用四冲程、水冷、涡轮增压式、功率

≥192kW,额定功率 2100r/min 柴油发动机,

并配有预热装置,以适合寒冷季节使用,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非道路国四排放标准。

3.2.6 传动系统

采用液力变距器和变速箱,驱动桥为刚性重载桥,前后驱动桥结构形式、速比、静载荷、

动载荷及输入输出扭矩相同。

动力由发动机传至液力变矩器再至变速箱,变速箱向后传递至后驱动桥,向前传递至贯

通桥,贯通桥传递至前驱动桥,车桥为刚性重载桥,前后驱动桥结构形式、速比、静载荷、

动载荷及输入输出扭矩相同。

公铁两用牵引车采用液力传动形式,液力变矩器和变速箱为牵引车的主要传动部件。

变矩器将发动机的机械能转换为液能,并将液能还原为机械能,并能够自动调节输出扭矩和

转速,使牵引车可以根据道路状况和阻力大小,自动改变速度和牵引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

各种工况。以油为介质的变矩器取代了机械连接的主离合器,工作油可吸收和消除发动机本

身和外载时所带来的冲击振动及噪音,从而保护了柴油机和传动系统,提高了牵引车的使用

寿命。

驱动桥和贯通桥上均安装有差速锁,当车轮打滑空转时,就把差速器锁死,让整个车桥

结合成一个刚性的整体。差速锁控制开关安装在差速锁气缸盖上,下图为差速锁指示灯开关

安装简图,气缸盖进气口连接气路。控制开关初始安装时,在复位弹簧的作用下,活塞杆将

顶杆推入开关内部,开关动片与定片分离,触点断开,差速锁指示灯不亮。

遇不良路况差速锁开启时,打开仪表面板上的差速锁翘板开关,电磁阀通电打开,使压

缩空气进入到差速锁控制气缸,气压力推动活塞杆带动拨叉下移,使差速锁工作。此时开关

顶杆在内部弹簧力下复位,动片和定片触点接触,开关接通,驾驶员可以在控制面板上看到

96

差速锁指示灯亮起。

在雨天或者轨道不平的工况下打开差速锁,拨叉上的滑动结合套与差速器壳体上的固定

结合套相啮合,从而将差速器锁死,两端的半轴刚性结合在一起。可保证车辆不会出现单轮

打滑,造成过度磨损。

3.2.7 制动系统

制动系统由铁路和公路两套独立的系统组成,铁路、公路单机运行时,采用液压钳盘式

制动器,脚控制动;牵引轨道车辆时,使用列车气管作用于列车车轮的闸瓦制动。

3.2.7.1 单机制动是通过踏下刹车踏板,压力空气经总泵进入加力泵,加力泵把压力油

注入驱动桥后,通过钳盘式制动器实现车辆制动;松开刹车踏板,加力泵的压力空气经制动

阀排掉,加力泵的压力消失,车辆刹车缓解。钳盘式制动器共四件,分别位于车辆前驱动桥

与后驱动桥两端。

3.2.7.2 自动制动控制装置一般用于列车制动,有常用制动和紧急制动两个功能,可实

现列车的常用制动、紧急制动。常用制动通过控制控制阀手柄至相应位置,实现控制列车各

车辆制动机制动、保压和缓解。紧急制动是将紧急排气阀扳至紧急制动位,可使列车管直接

联通大气,使列车管压力迅速降低,触发列车各车辆制动机实施紧急制动。

常用制动状态下将减压阀输出压力调整至定压,此时,操作

QQ2 自动控制阀手柄至相

应作用位,可控制列车各车辆制动机制动、保压和缓解。当制动阀处于缓解位时,总风通过

过滤器、单向阀、减压阀、

QQ2 制动阀给均衡风缸充气,均衡风缸压力上升。均衡风缸与

作用阀预控口相通,控制总风通过作用阀给列车管充气,列车管压力跟随均衡风缸压力同步

上升,列车中每辆车上制动机缓解,最终全列车缓解;当

QQ2 制动阀置于制动位时,总风

向均衡风缸充气通路被切断,排大气的通路被打开,均衡风缸压力下降,作用阀预控压力下

降,列车管压力跟随均衡风缸压力同步下降,列车中每辆车上制动机实施制动,最终全列车

制动;当

QQ2 制动阀置于保压位时,总风向均衡风缸充气通路以及均衡风缸排大气的通路

均被切断,均衡风缸压力保持,列车管压力也保持,列车中每辆车上制动机压力保持。

紧急制动是将紧急排气阀扳至紧急制动位,可使列车管直接连通大气,使列车管压力迅

速降低,触发列车各车辆制动机实施紧急制动。

5.7.3 车体两侧加装一键紧急制动按钮,当出现意外情况时,车外人员能够通过触碰紧

急制动按钮实现发动机一键紧急熄火,保证车辆运行安全。

5.7.4 车辆配置两种及以上防掉道措施,并配置脱轨自动停车装置。

5.7.5 螺杆式空压机,空压机满足最大排气压力不低于 0.8MPa,打气速度不低于 2.0m³

/min 的使用要求,可提供铁路、公路两种工况下所需的压缩空气量,整列充满制动风≤

3min。

3.2.8 车钩系统

5.8.1 车辆前端与后端分别配置一个 13#货车货车专用车钩,用于货运列车的连挂,实

97

现牵引车的双向牵引,需提供车钩合格证、第三方探伤报告。

3.2.8.2 车钩托架采用专用车钩悬挂装置,保证牵引车车钩的左右摆角与上下活动角度,

增强了车钩的灵活性。车辆车钩配置缓冲功能,使车辆在进行连挂时,受到的冲击力更小,

车钩缓冲装置由车钩、缓冲弹簧、缓冲座等组成;缓冲器采用高强度压缩弹簧左右对称布置

在车钩两侧,在车辆挂钩及推、拉牵引时对车钩冲击力进行缓冲,保证车辆安全。

3.2.9 电气系统

设备各电气走线为不可见线,采用单线制,电压为

DC24V,各主要用电气均配有保险

片,实现过流保护。电线要有套管保护,走线合理,且外观美观。启动蓄电池采用超威、风

帆、骆驼或相当于及以上品牌产品,蓄电池容量不小于

200Ah。

3.2.10 照明系统

车体前后分别装有不少于两盏的照明灯,灯光优先采用

LED 灯,包括前后工作灯、照

明灯、警示灯及边灯等,满足夜间作业要求。驾驶室内部备有室内灯,满足操作人员夜间灯

光需求。

3.2.11 行车监控系统

车辆前后车钩、导向轮、驾驶室内安装有监控摄像头,可显示监控区域的工作状态并具

备存储功能。存储影像可以拷贝到

U 盘等存储元件内,在电脑、笔记本等影音播放设备上

播放。显示器可通过手持式遥控器实现监控画面的切换及单独显示。监控摄像头为国内知名

品牌的工业级摄像头,带有红外辅助成像功能能够满足夜间的使用要求。

3.2.12 公铁转换系统

公铁两用牵引车的公铁转换系统,分为钢轮导向装置和中间闭锁装置。钢轮直径为

500mm,与钢轨的轨内、轨侧接触面大,增加运行的稳定性和防掉道性能,提高安全性。

3.2.12.1 钢轮导向装置实现公铁两用牵引车沿轨道运行,不会出现脱轨的情况。

3.2.12.2 钢轮导向装置通过液压升降油缸实现导向轮的升降,完成公铁转换。液压升降

油缸安装有拉线式位移传感应器,实现导向轮的定位。

3.2.12.3 中间闭锁装置,在公铁两用牵引车完成上道操作后,转动方向盘当对正指示灯

亮起时,闭合中间闭锁板,完成公路到铁路的转换。

3.2.12.4 液压系统具备自锁功能,导向轮升降用液压油缸与中间闭锁用液压油缸安装有

双向液压锁,防止液压管路因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漏油、破裂等原因造成导向装置或中间闭锁

装置失效。

3.2.13 噪音控制

噪声要求符合

GB 16710-2010 的规定。设备驾驶室及发动机应采用有效的减震方式,

从噪音源上降低设备噪音。车辆驾驶室及发动机护罩应采用隔音棉进行处理,从传播途径上

降低设备噪音。

驾驶室的地板设计采用直接吸音减震垫铺装,由

ARMASOUND 吸声材和 VINAFLEX 隔

98

声毡复合而成。

3.2.14 涂装

喷漆采用嘉宝莉、巴德士、三棵树或相当于及以上品牌工程用油漆,经久耐用。外观涂

装光滑平整,无鼓泡、裂纹、皱褶、漏涂、剥落,各色漆相互不沾染,交界清晰,其中漆膜

厚度

80μm~120μm,漆膜附着力不低于 2 级。颜色主要为工程黄色,下段围裙为灰色,

车钩颜色为黑色。

3.2.15 铭牌和标记

铭牌提供包含制造厂及型号、厂商地址和制造日期等的铭牌,所有控制杆、指示灯、仪

表和开关等皆配有标识和标志,且用中文标明,符合

GB 20178-2006 的相关规定。

3.2.16 温度调节系统

公铁两用牵引车配置专用驾驶室内温度调节系统,由空调、暖风、驻车加热器等组成。

暖风的取暖功能是由发动机的冷却液流经暖风机的蒸发器释放热量实现,在发动机与蒸发器

相连的取水口和回水口上安装有两个暖水阀;驻车加热器为燃油空气加热器,燃烧介质为柴

油,具备车辆熄火后独立为车辆提供制热的能力。确保驾驶室内温度夏季不大于

26℃,冬

季温度不低于

18℃。车辆熄火后具备独立为温度调节系统供电的能力,确保温度调节系统

能够独立运行。

3.2.17 除湿系统

配备轨道除湿装置,保证在雨霜天气里驱动轮与钢轨间的粘度系数,进而降低雨霜天气

牵引力的影响,保证公铁两用牵引车牵引能力的稳定性。

3.2.18 清障系统

配备钢轨清障装置,由高强度、高耐磨性的材料制作,用于清理轨道面上散落物料或杂

物的清障装置且清障过程中不会对轨面造成损伤。

3.2.19 驱动轮胎

车辆采用高强度实心橡胶轮胎,耐摩擦、免维护、承载力大,在干燥钢轨面上正常使用

下,其设计寿命不应小于

1500h,可有限降低操作人员保养维护频次,确保车辆运行的稳定

和可靠性。

3.2.20 安全装置

车辆配置语音预警装置、前后及驾驶室顶部配备有红色警示灯、拉线和红外智能卡控装

置,避免人为误操作。

3.2.21 车辆生产周期为合同签订后 60 日完成供货,质保期为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

6. 4.设备交接验收和技术服务

4.1 设备交接验收

设备制造完成后,应先在工厂进行模拟测试,所模拟条件要符合现场条件及规格书的要

99

求,并且出具

3300 吨以上内燃型公铁两用牵引车的型式试验报告及国家重点牵引力实验室

检测报告。

4.1.1 投标方在现场进行设备调试和开通前,需向招标方报备征求同意。

4.1.2 如调试情况良好,设备可投入试运转,经确认设备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工

作由招标方组织进行,但投标方必须配合。

4.1.3 试运转时,本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所有功能将在现场逐项检查测试,以确认设备

的正常操作响应和故障报警情况。

4.1.4 设备交接后再经 1 个月试用,若系统全部质量指标(包括技术条件)符合要求,

方可作正式验收。

4.2 售后技术培训和服务

4.2.1 现场安装工作开始之前,中标方提供全套维修维护技术资料、系统设备安装技术

资料、说明书及手册、测试资料等。

4.2.2 投标人负责对招标方使用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不少于 5 天的技术培训。投标人应

对招标方人员的设备操作、日常管理、日常维护、设备检修提供良好的技术培训,使其能胜

任公铁两用车操作、调试、管理、维修以及熟练掌握设备的故障处理。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

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4.3 售后质量保证

6.3.1 中标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必须符合国家、部门、行业标准。产品

的收、发货标志符号应符合

GB/T6388 的有关规定。自设备安装完毕,由中标方负责出具合

格证书,中标方负责提供整体

12 个月的产品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保证。

4.3.2 产品质保期内免保质设备零部件费,售后服务保证期内免维修服务费,其间凡属

中标方责任的设备故障,一律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及配件供应;设备(产品)不良时,中标方

对客户进行

24 小时技术支持。用户报修通知时 30 分钟内响应,能够在 24 小时内修复(自

接到设备故障通知时起计算)。质保期后,中标应对设备实行终身服务并保证设备维修所需

配件成本价供应,质保期后产生的设备零部件费用不得高于中标时的报价。

100

附表/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

材质

备注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01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02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 号 和 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注:具体附表由各类型设备招标文件范本另行规定。

103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

不满足即应列出

)。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

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

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名称

部件产地

备注

10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05

(黑龙江公司)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1X660MW 超超临界热

电联产项目公铁两用车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06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07

一、投标函

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108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月 日

109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1X660MW 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公铁两用车招标项目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生

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追认。

委托期限:

至本项目投标有效期结束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110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111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黑龙江公司)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1X660MW 超超临界热电联产

项目公铁两用车

招标编号:

CWEME-202604LJHYR-W003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12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

标,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

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天日历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

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

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

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

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

任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113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14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18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务 部 分 的 响 应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

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

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22

(黑龙江公司)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1X660MW 超超临界热

电联产项目公铁两用车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23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24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4.本项目业绩要求的公铁两用车牵引力 3000 吨及以上,需在业绩证明材料中体现以上参

数,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认定。

5.本项目要求所提供业绩为已投运业绩,需提供业绩所对应投运证明材料,可以是用户证

/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用户证明须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

户的盖章,否则按无效业绩认定。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26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

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

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一)技术参数:

1.

2. 3.

(二)主要性能指标:

1.

2. 3.

最小铁路通过半径:发动机排放标准:制动充风时间:防掉道措施:驱动轮胎使用寿命: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一)结构特点:

1.

2. 3.

(二)材质: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5

供货范围

(一)供货范围:

1.

2. 3.

(二)备品备件:

1.

2. 3.

(三)专用工具:

1.

2. 3.

(四)分包及外购:

1.

2. 3.

(五)供货保障措施: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6

运维情况

(一)安装及检修条件

: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运行和维护要求

: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7

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情况

(一)附属系统配置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所属设备配置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8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针对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各个方面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32

(黑龙江公司)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1X660MW 超超临界热

电联产项目公铁两用车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33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34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

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公铁两用车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含税价

增值税税

%)

备注

设备价格

13

随机备品备件

13

专用工具

13

技术服务费

13

运杂费

13

合计

13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大修用备品备

件(如有)

13

仅供招标人参考,不计入投

标总价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135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中应列举所有设备部件并报价(包含国内分包与

外购部件和进口部件),同时在

1.2.2.1.1 和 1.2.2.1.2 中列明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

和进口部件的费用,不重复计算(即总报价为

1.2.2.1、1.2.2.2、1.2.2.3、1.2.2.4

之和)

1.2.2.1.1 其中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1.2 其中进口部件价格表

136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2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3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4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总价

137

(每人日)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合计

1.2.2.5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投标人名称:

_____ (盖单位

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 _月_ _ 日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