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1号锅炉邻仓供煤改造】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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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2*开通会员可解锁*12

安徽公司马鞍山当涂公司

1 号锅炉邻仓供

煤改造

招标文件

招标人

: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

2026 年 5 月

1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8.5 投诉 ............................................................................................................................42

3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4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5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

(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6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安徽公司马鞍山当涂公司 1 号锅炉邻仓供煤改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

1 号锅炉邻仓供煤改造招标人为马鞍山当涂发

电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

(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改费: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1 号锅炉邻仓供煤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12

2.2 建设地点: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

2.3 建设规模:660MW

2.4 建设工期: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所有设备运输至甲方指定位

置;

施工期:结合

1 号机组调停进行,停炉后 10 天内完成,具体停机时间待甲

方通知。

2.5 设备名称:1 号锅炉邻仓供煤改造

2.6 数 量: 1 套

2.7 技术规格: 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2.8 招标范围:对 1 号炉 B 原煤斗进行改造,新增出煤口通往 C 给煤机,

新增设备平台及支撑,包括(不限于)整个项目的设备供货、现场设备拆除及

安装、防腐保温施工等相关项目,上述工作所涉及的保温、脚手架拆装搭设作

业,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对其他设备等的保护,设施保护、标示、绿化(施

工场地的清理、绿化恢复)

、美化工程及降尘与环保、其他相关工作等,以及设

备运输、吊装、拆除、安装施工及检查、试运行、考核、最终交付外,还包

括:垃圾清运、文明生产等,以及为满足本项目所需的其它设备及材料安装施

工。

2.9 交货地点: 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仓库

9

2.10 交 货 期: 2 个月

2.11 其 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 2 项要求:

1)具有并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5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 600MW 及以上容量机组配套的已投运原煤仓

虾米曲线仓外仓分仓改造(至少包含设备供货和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

明本次招标运行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

包含:

1)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

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2)投运证明材料:用户证明或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

10

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用户证明须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的盖章

或签字。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

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

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

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

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

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

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5 月 12

日至

2026 年 05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1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6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标 人: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正圆大道 1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

邮编:

200063

联系人:魏含星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2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

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

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

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

件,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

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

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

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

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

送达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办公楼

5-6 层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送达邮编:200063

送达联系人:魏含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无☑有,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3 年(2023 年至 2025 年,若无 2025 年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则可提供

2022-2024 年的财

务报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后实际时间提供。

)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见招标公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款的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

,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

2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1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2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3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4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5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6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以上示例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

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7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8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9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0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1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

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2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33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34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35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36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38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39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形式评审标准、资格

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含税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

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含税投标报价相等时,业绩多者优先。业绩数量也

相同时,投标时间早者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40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

和技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

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

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

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

42

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

易损易耗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

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

调试、考核、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

施工场地内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

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

作出接受合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

装、调试服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

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

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

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

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

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

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

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

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

43

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

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

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

面形式进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

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

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44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

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

同设备的监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

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

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

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

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

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

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

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

(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

期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

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

款:

45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

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

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0%(需待整个项目验收后开始

启动支付流程):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

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0%(需待整个

项目验收后开始启动支付流程)。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

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0%(需待整个项

目验收后开始启动支付流程)。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

扣除该笔费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

时间内,卖方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0%(需待整个项目验

收后开始启动支付流程)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同结清款,

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

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6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

款约定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

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

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

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

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

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

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

并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

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

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

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

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

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

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

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

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

款约定履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

造质量进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

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7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

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

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

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

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

并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

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

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

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

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

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

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

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

货前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

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

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

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

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

异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8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

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

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

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

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

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

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

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

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

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

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

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

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

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

设备安装、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

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

同设备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

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

49

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

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

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

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

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

施工场地车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

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

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

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

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

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

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

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

验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

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

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

50

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

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

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

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

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

之前,应由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

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

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

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导致合同设备短

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

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

付前非买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

测机构对合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

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

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

的状态。安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

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

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

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

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

51

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

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

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

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

指标,则卖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

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

超过三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

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

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

指标,则卖方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

材料(如有)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

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完成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

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52

买卖双方应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

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

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

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

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

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

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

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

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

买方,

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

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

承担的保证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

卖方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

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

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

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

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

53

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

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

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

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

对相关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

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

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

卖方出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

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

因合同设备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

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

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

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

方式畅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

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

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

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

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54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

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

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

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

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

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

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

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

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

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

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

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

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

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

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

且能够满足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

束前正常运行及维修的需要,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

55

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

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

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

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

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

便买方持续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方

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

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

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

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

信息的资料,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

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

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

受到第三方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

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

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

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

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

56

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

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

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

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

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

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

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

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

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57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

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

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

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

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

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

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

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

2)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

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

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

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

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

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

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

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

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

58

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

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

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

在未事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

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

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

4)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

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

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

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

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

单》要求进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

解除合同,也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

张以下

5 项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

59

之日起三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

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

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

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

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

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

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

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

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

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5.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

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

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

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

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

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

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

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

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

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

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

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

60

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

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

律向买方征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

向卖方征收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

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

合同货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

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

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

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

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1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马鞍山当涂发的有限公司

1.1.2.3 卖方:XXXX

1.1.13.1 工程:1 号锅炉邻仓供煤改造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马鞍山当涂发的有限公司内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

约定所进行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

和买方根据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

位对卖方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

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

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

港澳台地区)。

······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

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填写生效条件)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

和联系方式进行。

买方联系人:

桑成宇

卖方联系人:

62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1163298757@qq.com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马鞍山当涂发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邮编:

243000

邮编: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

(或)义务。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

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

3.1.3 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

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

合、技术服务、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厂外大件运输相

关(含方案编制)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合同执行期间内,买方只提供施工必须的水电

气,其余所有产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

合同执行中不另行支付。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卖方按合同的交货进度及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设备运到交货地点,经

过买方(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开箱检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

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完成工程结算后,卖方提交工程价款申请单,经买方确认后,

按买方确认的金额开具 100 %增值税发票,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97 %,其余部分在

63

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

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

生产制造过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监检的

范围及方式,参照《物资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备监理见证项目设置,

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似设备,无类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需要

设备监理的不用设置。

4.1.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补充监造的范围、方式等详细内容。)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不另行

约定)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

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

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卖方应在包装箱

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

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

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

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

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

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

验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现目实际情况填写),合同设备的开

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

的状态。安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的下列

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

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在安装、调试过程

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

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

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

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

用电、用气等均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性能考核

在改造完成后,买方将组织第三方进行性能验收试验(费用包含在总合同价

格内,由卖方承担),以检验机组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如有任何缺陷,卖方无偿

负责补救工作,包括替换、增加或修改系统和设备,以使其达到规定的保证值。

补救工作完成后重新试验的费用依然由卖方负责。

在性能验收试验时,给煤机出力要能到 65t~70t/h,试验数据小于性能要求值,

且乙方没有能力解决,将按每低 1%,买方考核卖方 10000 元。

6.3.2 工期考核

卖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供货及施工,延迟 1 天扣除 1 万元,以此类推。如

65

因设备到货推迟或安装延期,机组不能按计划启动,扣除该合同总价的 5%。

6.3.3 质保考核

质保期内出现故障,例如皮带撕裂、严重泄漏等其他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故障,

扣除卖方所有质保金,卖方无条件进行解决。

6.3.4 其他考核

卖方未及时提供各阶段技术资料,每缺少一项每天考核 2000 元,提供的设备

资料与设备不符的每项考核 5000 元,现场施工期间考核按照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

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6.4 验收

6.4.1 如在性能验收试验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方应在性

能验收试验完成后

30 日内办理项目验收单。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

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填写),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从验收单办理后 12 个月。

8.2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

方式畅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

实际情况填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

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

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

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

生的全部费用。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卖方应就在施工

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

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66

10.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

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

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0.2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

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

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

写)。

11.5 给煤机在规定的使用条件和负荷条件下,并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和维

护,预期寿命应不小于

30 年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

际情况填写),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

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

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

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

便买方持续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方

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

产权。

11.9 关于质量保证的其他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

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

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

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

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4 违约责任

67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

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

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

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

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

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有下述情形之

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

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

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

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

在未事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

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

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68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

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

他情形(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

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

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

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经双方重新协商签字确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

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

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

律向买方征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

向卖方征收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

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

合同货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

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

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

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根据项目实

际情况填写)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

协商解决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人营业地)

6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

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

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

要求;(

7)分项报价表;(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

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并修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7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

方”)于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

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

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

内无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

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址:

邮政编码:

话:

年月日

71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72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

告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73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74

第二卷 技术文件

技术规范书编制说明

1.严禁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的机电设备。

7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7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77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虾米曲线仓外仓分仓设备、给煤机设备及平台、清堵助流装

置及控制系统等设备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本工程虾米曲线仓外仓分仓设备、给煤机

设备及平台、清堵助流装置及控制系统等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

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

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力。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

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

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

所有附件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

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

或规范,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

78

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

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24

《焊缝符号表示法》

GB/T 755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

GB/T 985.1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GB/T 985.2

《埋弧焊的推荐坡口》

GB/T 997

《旋转电机结构型式、安装型式及接线盒位置的分类(IM 代码)》

GB/T 1800-

1804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线性尺寸公差 ISO 代号体系》等

GB/T 1993

《旋转电机冷却方法》

GB/T 2970

《厚钢板超声检测方法》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 3323

《焊缝无损检测 射线检测》

GB/T 4942

《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IP 代码) 分级》

GB/T 5677

《铸件 射线照相检测》

GB/T 7233

《铸钢件 超声检测》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13306

《标牌》

GB 18613

《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20210

《单速三相笼型感应电动机起动性能》

79

GB/T 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 50660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DL/T 513

《电子称重式给煤机》

DL/T 586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DL/T 869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 5053

《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设计规程》

DL/T 5121

《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规范》

DL/T 5145

《火力发电厂制粉系统设计计算技术规定》

DL/T 5175

《火力发电厂热工开关量和模拟量控制系统设计规程》

DL/T 5240

《火力发电厂燃烧系统设计计算技术规程》

DL/T 5428

《火力发电厂热工保护系统设计规程》

DL/T 5437

《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

DL 5454

《火力发电厂职业卫生设计规程》

JB/ZQ 4000.3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

国能安全

[2023]22 号

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 版)》

中电联标准

[2012]16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注:

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

家标准。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

了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

变化,招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80

2. 通用技术要求

2.1 电气技术规范

2.1.1 对电动机的基本要求

1)每台电动机的设计和构造必须保证与它所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修要求一

致。承包商所提供的电动机应满足《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GB/T 755。交流电动机为异步电动机,电动机额定电压见专用部分。

2)采用变频器驱动的电动机,低压电动机要求选用变频电机。电动机须符合

《YVF2 系列(IP54)变频调速专用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 80~355)》JB/T 7118 的标准。给料机驱动电机采用变频调速,投标人应考虑变频装置产生的谐波分量对电动机的影响,如:出现额外温升、瞬变电压对绝缘的影响、噪音增加、转矩脉动现象等,应说明采取的相应措施,并承诺在额定运行工况下,使用变频装置后电动机能正常运行,不降容。变频器安装在投标人成套供货的就地变频柜内,变频柜应考虑加强通风,配散热装置,变频柜至变频电机之间要求采用变频专用连接材料;变频器输入、输出端要求加装电抗器滤波;变频柜散热风扇要有单独的电源控制;变频电机如自带电驱冷却风扇,冷却风扇的配电及控制由投标人负责。

3)当频率为额定值,且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0%时,或当电压为额定

值,且电源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3%时,或电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之和的绝对值在 10%内时,电动机应能连续满载运行。

4)电动机应采用三相异步电动机,额定电压为 380V,额定频率 50Hz。电动机

的设计符合被驱动设备的特定使用要求。当电动机运行在设计条件下时,电动机的铭牌出力应不小于拖动设备轴功率的 115%。在当前海拔和厂址环境空气温度以及环境空气相对湿度条件下,电动机应能额定运行,不发生电晕现象。

5)电动机在额定电压下的最大转矩与额定转矩之比不低于 1.6 倍。在额定电

压下,电动机起动过程中最低转矩的保证值应不低于 0.5 倍堵转转矩的保证值。

6)电动机有能力在冷态下起动不少于 2 次,每次的起动周期不小于 5 分钟,

热态起动不少于 1 次。当外部转动惯量与电机转动惯量和反扭矩相同时,设计的每台电机至少应能在较低温度和运行温度下每小时连续启动 2 次和 1 次。电动机的结构应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造成设备损坏。

7)电动机必须能在 80%的额定电压和额定功率下启动,并加速所启动的设

备,并能在 55%额定电压下自启动。

8)在设计环境温度下,电动机应能承受所有热应力和机械应力,并要求端电

压保持在额定值的 100%时,电动机能达到满意的运转性能。

81

9)在额定电压下,低压电动机启动电流倍数应不大于 6.5。电动机应能承受

满载运行时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失电而不受损坏,失电 0.5 秒内电动机转速不降低。电动机应能承受从正常工作电源快速切换和慢速切换到另一个电源时施加在电动机上的扭矩和电压引起的应力,当瞬间电压下降到额定电压和全反扭矩的 75%时,电机不会失去同步。

10)电动机应设有可拆卸的底盘,便于检修更换;电动机应有吊环或其它起吊

设施,方便检修起吊。

11)电动机应有 2 个接地端子,应在相反的两侧接地,一个接地装置设在电缆接线

盒下面。若采用螺栓连接,在金属垫片或是电动机的底座上,应有足够数量的螺栓保证连接牢固,直径不小于

12mm。

12)对于卧式电动机,出线盒的方位从轴伸端视之,动力回路接线盒位于机座

右侧。最终位置在设联会中确定。

13)电动机轴承选用 SKF 或 FAG(最终由招标人确认,轴承使用寿命应不低于

50000 小时)。电动机的运行寿命:不少于 30 年。

14)电动机采用 F 级绝缘,但按 B 级绝缘温升考核。户内电动机外壳防护等级不低

于 IP54,户外电动机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有酸碱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电动机应选用防腐型电动机,危险区域或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等地选用防爆型电机。户外电动机应加装钢制防雨罩。

15)电动机的轴承结构应是密封的,能隔绝污物和水,并不能使润滑剂进入线圈。

轴承冷却方式为自然风冷冷却方式。电动机的轴承具有加注润滑油脂的设备,并要求能在不拆卸电动机的情况下,把润滑油脂注入轴承箱。

16)轴承温度测量元件应采用双支型并应可靠安装。温度检测元件的引线应能与动

力线分开,引向单独的接线盒。

17)在离电动机外壳 1.5m、离运行平台 1.2m 高处的最大噪声水平不应超过

80dB(A)。投标人应提出预防振动的措施,以便维持电动机在允许的振动范围以内,振动的幅度不超过 GB 标准。

18)投标人所提供的电动机应满足《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GB/T 755 要求。电动

机选用高效节能电机产品,高压电动机效率不低于《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0254 的 2 级能效标准。低压电动机效率不低于《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8613 的 2 级能效标准。

2.1.2 对变频器的要求

1)交流电源参数(三相五线制)

额定电压

380V/220V

82

电压正常变化范围

+10%~-10%

电动机成组自起动时,母线电压

60% Un

高低压串联起动时,母线电压

55% Un

额定频率

50Hz

频率变化范围

+3%~-3%

380V 母线侧短路电流

50kA(有效值)

中性点

不接地系统

2)直流电源:直流动力 220V,直流控制 110V。

3)变频器的主要技术参数

输入整流桥

12 脉冲或更高

逆变器类型

电压源型

逆变器功率元件

IGBT 或 IGCT

辅助电源

380V AC 或 380/220V AC

控制方式

PWM 或 DTC

输出电压

正弦波

输出频率

0~50Hz

冷却方式

空气冷却或强制空气冷却

电隔离电源部分

满足要求的耗材

防护等级

IP54

4)变频器技术要求:

变频器(包括电抗器)在满载情况下的效率应大于98%以上,以减少设备的发热,

降低配电室的温度。

由于变频器受环境温度及海拔的影响,变频器在选型时要考虑到环境温度及海拔

高度对变频器降容的影响。变频器装有正弦加重脉宽调节的电压源变换器。

投标人提供的变频器整套装置应为矢量型(VC)控制方式、工业级产品。

变频器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变频器为合格产品。

83

b.变频器具有时间限制停电闭锁功能,即母线长时间停电后,恢复供电时,变频

器不应立即启动。

c.变频器的最终输出电流不小于电机的最大连续出力时的电流,并且由电机, 齿

轮箱, 电缆及滤波器导致的功率损失要考虑在内。变频器具有限流控制功能,可将最大电流限制在 1.0~1.1 倍额定值(包括启动及调速过程),即恒转矩控制。 电动机防冷凝加热器电源由变频控制柜提供。

d.变频器能在瞬时停电后自动启动,继续停电前的状态,满足电流要求。

e.变频器及电动机的短路、过负荷、欠压、过压等保护功能在变频器内部完成。

f.变频器对电网侧设备不应产生任何有害影响,如设备绝缘损坏、保护控制系统

误动等。

g.变频调速系统产生的谐波应满足《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GB/T 14549 的规

定。

h.设备供应商应提供合适的配件,以允许多台变频器并联于同一段母线上。

i.变频器控制系统应采用数字微处理器控制器。在变频器上有可操作界面,操作

界面应有触摸式键盘和 LCD/LED 显示及故障诊断显示功能。

j.变频器必须可以持续稳定运行,元器件布置便于日常检修和维护。

k.变频器寿命为 15 年以上,质保期为 1 年(调试验收合格,机组 168 小时后 12

个月),在质保期内对变频器出现的任何故障投标人免费予以修复(包括人工费、更换的元器件及差旅费等)。超出质保期,投标人负责设备故障确定,并协助进行故障处理。

l.低压变频器能够充分散热。在夏季环境温度较高情况下,温度小于 45℃。

m.在 20~100%的负载变化情况内变频器在不加任何功率因数补偿装置的情况下输

入侧功率因数不低于 0.98(基波)。

n.变频器散热风机故障可在不停运变频器或改变正常运行方式的情况下进行更

换,方便维护,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及更换。

o.变频器的保护配置能保证电机或是连接电机的电缆发生相间短路的情况下,能

有效保护电机及变频调速系统的安全。变频器并具有在外部输入侧、输出侧发生相间短路严重故障时不被破坏的保护措施。

p.变频调速系统的动力电源与控制电源均独立设置,因而可在不带电机的情况下

进行调试。

q.变频装置信号能送至 DCS 系统远距离操作,并可对其进行远程/本地控制的无扰

切换。

84

r.在输出频率调节范围内及各相负载对称的情况下,输出三相电压的不对称度不

超过 5%,输出电压波动不超过 4%。

s.变频调速系统控制具有就地监控和远方监控两种方式可选,远程/本地控制可实

现无扰切换。在就地监控方式下,通过变频装置上的按钮操作,可进行就地人工启动、停止变频器,可以调整转速、频率。

t.变频调速范围:0-100%,系统分辨率为 0.01Hz;过载能力 130%额定负载电流,

持续 1 分钟;150%额定负载电流,每 5 分钟内持续 1 分钟。

u.变频器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能在电子噪声,射频干扰及振动的环境中连续

运行,且不降低系统的性能。距变频器 1.5m 处以外使用大功率对讲机做电磁干扰和射频干扰试验,应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

v.变频器应谐波满足国家标准规定。不会对本体控制系统的就地控制柜,也不会

对电网产生污染。

w.变频调速系统满足项目要求,中间无需增加电抗器。

x.变频器柜的抗震级别应为 8 级以上。

y.对电网电压波动的适应能力,无论变频器在手动或自动控制时,在主电源、控

制电源短时(默认 5S)失电后,变频器仍保持失电前控制方式(不是运行方式),而不需要手动复位或调整。

z.变频装置能在下列环境湿度下正常工作:最大湿度不超过 95%(℃);相对湿度变

化率每小时不超过 5%,且不结露;运行环境温度-25℃~45℃,海拔 1000 米。

aa.变频器应确保电机在调速范围内的任何转速下,无需停车可直接启动变频调速

系统。使操作人员无须顾虑启动时电机的运行状态。实现电机即时的启动和停止控制。

ab.变频器可以提供完善的综合保护措施以保证变频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变频器对

电机有多种保护功能,进行变频改造后电机的安全性大大提高。变频器对电机至少具有以下保护功能:电机欠压保护、过电压、过载保护、瞬时断电、堵转保护、电动机过热保护、过流保护、短路保护、单相接地保护、缺相保护等。

过流保护。输出额定电流的 130% 1 分钟,150% 每 5 分钟 1 分钟,超过则保护。

短路保护。输出过流保护在输出额定电流的 300%,立即保护。

过压保护。检测每个功率模块的直流母线电压,如果超过设定的数值(额定电压

的 130%),则变频器定时限特性保护。此保护实际上包括了对电网电压正向波动的保护。

85

欠压保护:检测每个功率模块的直流母线电压,如果低于设定的数值(额定电压

65%),则变频器定时限特性保护。此保护实际上包括了对电网电压负向波动的保护。

过热保护。包括两重保护:在变频调速系统控制器内设置温度检测,当控制器温

度超过预先设置的值时,发报警信号;另外,在主要的发热元件一旦超过极限温度则保护。

缺相保护。系统设置有变频系统进线输入缺相保护、变频系统输出(电机)缺相

保护。

输出单相接地保护。输出三项不平衡度达到 30%,200 毫秒动作。

ac.变频器能输出故障和报警信号,并能接入 DCS 和电源开关跳闸或报警,保护输

出接点不小于 5A(DC110V)。。所有保护动作和故障均应在变频器中有故障发生时间、故障类型、故障部位等详细描述。开关量输出的内部接点全部为无源干接点,接点容量为交流 220V/5A;模拟量信号全部为 4~20mA,模拟量信号应设无源隔离器进行隔离。

ad.变频装置设有输入、输出的电压、电流、转速、有功、功率因数以及输出频率

等参数的数据显示。设备故障自诊断显示功能。

ae.投标人需提供变频柜二次接线图、元器件清单、连接材料清册;提供变频柜及

至电动机电缆和电缆敷设用的电缆桥架资料。

af.投标人应提供变频器调试软件、内部逻辑、定值、保护出口方式等资料。

5)低压变频器采用德国施耐德、瑞士 ABB、美国罗克韦尔(AB)或同等品牌系列

产品。变频器型号、规格的选取要根据负载(电机)额定功率放大一档选取。

6)变频器高低压穿越能力(执行《发电厂及变电站辅机变频器高低压穿越技术规

范》DL/T 1648)

变频器应具备高、低电压穿越能力。当外部故障或扰动引起的变频器进线电压跌

落幅值和持续时间在低电压穿越区内时(如下表所示),变频器应能够保障供电对象的安全运行。

电压跌落幅度

≥20%额定电压

≥60%额定电压

≥90%额定电压

低电压持续时间

≤0.5S

>0.5S,≤5S

>5S

当外部故障或扰动引起的变频器进线电压升高到不大于额定电压的 1.3倍,持续

时间不大于 0.5 秒(如下表所示),变频器应能够保障供电对象的安全运行。

电压升高幅度

130%额定电压

110%额定电压

86

高电压持续时间

≤0.5S

>0.5S

变频器及供电对象设备外部故障或扰动引起的暂态、动态或长时间电源进线电压

升高或降低到规定的高、低电压穿越区内时,变频器能够可靠供电,保障供电对象的安全运行。变频器制造厂应提供设备高、低电压穿越能力的技术手册、型式试验报告、参数整定报告及整定说明书等相关技术文件。

变频器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须依据《发电厂及变电站辅机变频器高低压穿越技

术规范》DL/T 1648规定配置专用的低电压穿越装置。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所采用的低电压穿越装置的工作原理和方案,选配的低电压穿越装置必须是经过电力公司认证和入网检测的产品,投标人应提供选配的低电压穿越装置的型式试验报告。低电压穿越装置最终方案需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实施;招标人有权提出修改建议(含工作原理的修改),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满足。

无论何种高、低电压穿越功能,必须通过电力公司各项性能试验,如未通过试

验,涉及的技术、设备等变更,一切由投标人负责。

7)变频器柜技术要求

变频器安置在一个控制柜内,柜内应包括连接功率和控制装置的用户接线端子,进

线电源开关、控制回路变压器、继电器、冷却风扇、恒温风机加热器及所有提供必要功能的设备。交货包括变频器及所有安装在控制柜内所需的设备。

变频柜应满足国家标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T 7251,柜体的防护

等级应按《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4208的规定标明,变频柜的防护等级不低于主设备的防护等级。电气设备的控制、继电保护设计应遵循有关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并应在说明书中列出所执行的有关标准。

a.变频柜的设计要考虑由功率损失引起的冷却和散热要求,气流不得被内置的装

置阻隔。在柜体的下部设进风口,变频器本体自带风机,变频器冷却冷却风机要求采用与变频器同一品牌产品。柜体的上部要另外安装风机(风机的风量要按照变频器发热量计算),出风口设法兰接口,以便于与排风装置的风道连接。空气出入口的设置必须满足散热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变频器柜内设备安装结构图,并说明对变频器冷切效果的合理性。

b.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的设备之间的连接材料由投标人负责设计和供货。变频柜至

电机之间连接材料选用变频专用铜芯连接材料。连接材料最小截面不小于 4mm2。截面按 1.6 倍额定电流选配。

c.变频柜材质应采用不小于 2.5mm 不锈钢(表面亚光处理),双层门结构,外层

门应设钢化玻璃窗,用于观察安装于内层门上的转换开关、按钮、指示灯的元器件状态。防护等级为 IP56。门上可以启动、停止变频器,可以调整频率。

d.变频柜内不能设置裸露的小母线,应采用具有足够截面的电缆经端子排连接。

87

e.变频柜内所有的指示灯均应采用发光二极管式。

f.变频柜的底部应用电缆进线板进行封闭。

g.变频柜的接线端子均采用 PHOENIX 端子,额定值为 1000V、10A。。

h.变频柜内用电设备、电源插座等均按“三相五线制”配置供货,例如控制柜内

“PE”母排与“N”母排独立设置,并与盘柜外壳绝缘。

i.变频柜内连接材料的颜色应符合 IEC 60446 的要求。

j.变频柜内层门应设置远方/就地装换开关、就地启、停按钮,变频器运行、停止

指示灯等。

k.变频柜外层门处设有不锈钢标示牌,标明控制柜名称及 KKS 编码。

l.柜内电气一次/二次元器件采用西门子、ABB、施耐德或同等档次产品,最终由

招标人确认。柜内电气一次元件应满足短路电流动热稳定的要求,其中,动稳定电流有效值为 105kA,热稳定电流为 50kA(1s)。指示灯颜色的布置应为左绿右红,红色为开按钮,绿色为停按钮。

m.变频柜应设置有电压、电流指示仪表,电气指示仪表选用优质数显仪表,电压

数显表采样回路应单独设置空开。投标人提供三家,由招标人最终确定。

n.变频器输出至电动机侧应设置断路器进行隔离,以便运行人员测量电机绝缘。

o.变频器与负载电动机为一拖一方式,每台变频器安装在独立变频器柜内。

p.变频器外柜门、内柜门采用优质门锁。变频柜就地靠墙落地安装。

控制系统配置图,端子排接线图、控制原理图、电气布置接线图、接地要求和电

源系统图等,并提供上述 Auto CAD 电子版图纸。

对接受 DCS 远方控制的现场设备启或停,其电气原理图要设计成能接受 DCS 发出

的启、停(开、关)两个开关量信号,而不是单点控制。如有特殊须征得招标人的许可。

2.2 热控技术规范

2.2.1 投标人配套供货的仪表及控制设备必须是经过国家鉴定的合格产品,不得选用

国家已公布淘汰或将淘汰的产品。

2.2.2 配供的检测仪表及控制设备应满足启动、停止、运行和事故处理过程的安全监

视、控制、调节、报警、联锁和保护的要求。用于保护的一次元件应冗余配置。

2.2.3 用于自动调节和设备跳闸的热控仪表及控制通道,均应从取样采取三重冗余,

实现三选二逻辑。对某些参数,不同点的测量值存在差异时,应采取多点测量方式。

88

2.2.4 投标人所供仪表、控制设备及相应附件的列项、数量和型式规范应完全满足本

技术规范书中各条款的要求;在招标、技术协议和详细设计阶段,若供方提供的设备

材料清册中不满足上述要求时,供方应负责补齐,没有价格因素。

2.2.5 在招标、技术协议和详细设计阶段,投标人商务报价中各仪表、控制设备、控

制系统及相应附件的分项列项及分项数量应与技术规范供货范围中设备清单一一对

应,并将完全满足技术规范中的各项功能要求,若有不一致或差异,应属于投标人责

任,由投标人负责补齐,没有价格因素。

2.2.6 配供的测控设备,其定位、安装方式、支承件、连接件,至本体取压装置的连接导管、阀门,至本体接线盒的连接导线等由投标人设计供货。

2.2.7 投标人需承担该项目设备的电缆敷设、破坏封堵的恢复;就地、电子间内接线,逻辑组态、DCS 画面等(接线需套线号管、电缆挂走向牌),若因该项目需要增加的测点较多,需要增加卡件,卡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3.1 备品备件

3.1.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1.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附表 A.2 备品备件表。

3.1.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3.1.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3.1.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3.1.6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 30 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2所列备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3.2 专用工具

3.2.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2.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附表 A.3 专用工具表中。

3.2.3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

89

3.2.4 所有专用工具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3.2.5 专用工具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概述

4.1.1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第五章的规定的要求。

4.1.2 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1 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试验、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第五章的规定。

4.2 工厂检验

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4.2.3 投标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第五章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人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人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人。

4.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4.3 设备监造

4.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 DL/T 586《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和《中国大

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4.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

投标人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人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份。

4.3.3 监造内容(具体内容招标人确定)

监造内容:

90

监造方式

监造部套

监造内容

H

W

R

I

数量

1

主要材料、外购件

成分和机械性能

100

2

电气设备

品牌要求

100

3

分仓煤斗

装配精度、接口尺

100

4

分仓给煤机整机

空载运行

100

5

分仓给煤机整机

装配精度

100

6

外购各阀门、振打装

动作试验

100

7

主要零部件

外形尺寸

100

8

分仓给煤机皮带

皮带调偏精度

100

9

分仓给煤机皮带称

给煤机皮带秤校验

100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I 点—现场复查、抽检

4.4 对投标人配合监造的要求

招标人为投标人提供以下方便:

91

4.4.1 提前 10 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投标人,监造项目和方式由投标人、招标人监造代表、招标人三方协商确定;

4.4.2 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招标人有权通过投标人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人将提投标人便。

4.4.3 招标人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人有权提出意见,投标人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人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人均主动及时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擅自处理。

4.5 性能验收试验

4.5.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4.5.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人现场。

4.5.3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具体试验时间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5.4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人组织实施,施工单位、性能验收试验单位参加。调试单位进行试验并编制试验报告。试验大纲由招标人提供,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人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人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5.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在性能验收试验时,给煤机出力要能到 65t~70t/h。

4.5.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4.5.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用的仪器、表计和工具由性能验收试验方负责提供。一般仪器由国家法定单位标定,部分仪器现场标定。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人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人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5.8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

4.5.9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4.5.9.1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性能验收试验实施单位编写,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4.5.9.2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92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技术服务

5.1.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格式)。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人要追加人·月·数,但招标人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现场服务计划表由投标人填写在附表 A.6 中。

5.1.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5.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5.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5.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5.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5.1.2.5 投标人须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

5.1.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5.1.3.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

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5.1.3.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1.3.3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1.3.4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

5.1.4 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投标人

便。

93

5.2 培训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

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5.2.1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填写在附表 A.5 中。

5.2.2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5.2.3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5.3 设计联络

若招标人有要求,投标人应及时、义务地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进行设计联络和设

计配合。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1.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

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6.1.3 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在 30 天之内向招标人给出全部技术资料 2 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人确认。

6.1.4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6.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投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人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6.1.6 招标人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6.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炉 12 套,电子文本 2 套(可编辑)。

6.1.8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6.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6.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可自行细化)

要求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满足评标所需图纸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94

1)虾米曲线仓外仓分仓设备设计图(包括分仓、分仓给煤机本体及出口煤闸门及

进、出口落煤管、平台等)

6.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和图纸(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

投标人应及时提供满足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各设计阶段的资料和图纸,投标人

提供的满足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资料和图纸为每台设备 3 套,电子文件每台设备 1 套。投标人在提供上述资料时必须印有“供初步设计用”或“施工图用”

。包括但不限于:

1) 虾米曲线仓外仓分仓设备及附属设备总图(包括分仓、分仓给煤机本体及出口

煤闸门及进、出口落煤管的外形尺寸、基础安装尺寸、与原煤仓、主给煤机等接口尺

寸、密封风等其它接口尺寸、出口煤闸门外形尺寸、电动机型号、规范、检修平台外

形及允许荷载、各设备及附件荷载及支吊等)

2)给煤机密封风参数(风量、风压等)要求;

3)给煤机维修空间图;

4)给煤机煤、风、消防蒸汽(若有)接口图;

5)给煤机的基础图,基础荷载图,基础埋件图;

6)给煤机维护使用说明书;

7)给煤机和其配套部件本体测点布置图;

8)给煤机和其配套部件本体测控设备安装图;

9)给煤机和其配套部件本体接线盒位置和其端子排出线图;

10)电控箱应提供下列图纸(包括技术数据)

:外形尺寸;正面、内部布置图;电

气原理图;

11)给煤机和其配套部件启动、停止、联锁、保护控制的下列图纸:逻辑框图;控

制箱端子接线图;电气原理接线图;电气安装接线图;

12)配供测控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和样本;

13)电源要求,连接材料清册和埋管图;

14)进、出口煤闸门和联锁要求;

15)详细的就地电控箱的说明书、控制原理框图及安装接线图。

6.2.3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95

6.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

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数据等。

3)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

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资料、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4)投标人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6.2.5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检验、验收时所遵循的标准、规范和规定等清单。

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

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

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7.1 包装

7.1.1 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

7.1.2 大型薄壁结构部件,出厂发运时,根据其结构的刚度及装卸要求,采取必要的包装加强措施,以保证部件不变形和损坏。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如受压部件、钢结构、护板等,在不影响运输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在厂内组装发运,以减少现场组装的工作量。

7.1.3 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除特殊部件外(如管件等),遵照国家标准,使用坚固的箱子包装并注明起吊点。并根据不同货物的特性和要求,采取措施,如对设备进行妥善的油漆或其他有效的防腐处理,以适应陆上运输条件和多次搬运装卸及长期露天堆放的需要,防止雨雪、受潮、生锈、腐蚀、受震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

7.1.4 投标人所供技术规范书妥善地包装,能承受运输和多次搬运,并防止潮气和雨水的侵蚀。每个技术规范书邮包装有详细目录清单。

7.1.5 为防止设备器材被窃或受腐蚀性物质、海水的损坏,如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不采用敞开的板条箱和类似包装。

96

7.1.6 为防止奥氏体钢受热面遭受盐雾腐蚀,受热面端口采用足够强度的带内塞的端盖封口。受热面待安装阶段不得露天堆放。

7.2 标志

7.2.1 设备标志

1)每台设备、附属设备有固定铭牌,铭牌不易损坏,标志醒目,整齐、美观。

2)重要部件根据图纸规定,在一定位置上用不褪色的油漆标注装配编号,使用材

料和检验合格的标志。

7.2.2 包装标志

投标人供给的设备(无论装在箱内或成捆的散件)的包装,都标明合同号,主要

设备名称,部件名称和组装图上的部件位置号的标签不得损坏或丢失,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还标明“备品备件”和“工具”的字样。

包装箱编号在投标人统一给定的编号方式下进行编号。包装箱连续编号,而且在

全部装运的过程中,装箱编号的顺序始终是连贯的,并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地;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

7.3 运输

7.3.1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超过国家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它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遵守有关运输单位的规定。

7.3.2 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发出 24 小时内,投标人应用传真或航空快信通知招标人。通知中指明设备名称、件数、件号、重量、合同号、货运单号、设备发出日期。

7.3.3 超重件,投标人在发货前不迟于 30 天应以传真通知招标人发货大概日期。

7.3.4 大部件情况表由投标人填写在附表 D 中。

7.4 保管

8.4.1 投标人提供所有设备、部件、材料等的保管方法的说明。

8.4.2 投标人所用的每种防腐剂的质量、预期寿命、型号一致,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各种防腐剂清除步骤的完整资料。

7.5 检验与验收

7.5.1 包装箱外有两份装箱单,以便于设备、技术资料、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的管理和保管。所有设备附有下列规范书:

97

1)装箱单,其上注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制造厂;装箱数量;附件、备件

名称及数量;装箱日期。

2)原制造厂的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含检验、试验报告)、图纸及安装

使用说明书。

3)装箱单在装箱发运前以快件邮寄给招标人两份供现场验货,一份随箱。

7.5.2 设备到达现场后,投标人与招标人按商定的开箱检验办法,对照装箱单逐件清点,进行检查和验收。

7.5.3 投标人扩散联营或外包生产的设备(部件)应写明生产厂家,投标人对厂家质量和交货进度负责。设备到达现场后,仍由投标人会同招标人进行检查和验收。

98

第二节 专用部分

99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

1.1.1 一般要求

1.1.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

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招标文

件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所描述的所有设备或部件的厂家或者品牌要求或品牌特有的

规格型号(如有),均可采用同等性能或类似厂家产品或品牌,并能完全配套满

足本项目中该设备或部件所有的技术参数要求及功能要求。

1.1.1.2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应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

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

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1.1.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炉所需。

1.1.1.4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

细供货清单。

1.1.1.5 投标人分别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免费)

、运行一年、三年所需备品备件

表(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

,并在投标书附表 A.2 中给出具体清单(包括设备或

备件的名称、型号规格、图号、数量、生产厂家等)

1.1.1.6 投标人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及外包件清单包括设备或备件的名称、

型号规格、图号、数量、生产厂家等,并在投标书附表 A.4 中给出,投标人提

供三家及以上厂家招标人选择。

1.1.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通用部分第 6 章节要求。

100

1.2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投标方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方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

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投标方的设计和

供货范围包括使所有虾米曲线仓外仓分仓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要求所必须的设备

和零部件。

1.3 供货范围清单

本项目为 1 号锅炉邻仓供煤改造项目,单路分仓设备(仓外虾米曲线防堵煤

斗本体 1 台、双向气动插板门 1 台、单向气动插板门 1 台、给煤机 1 台(包含给

煤机电机、清扫链电机、变频器)、助流装置、气源管路、新增给煤机平台及附

属设备)及 1 套完整的虾米曲线一体化防堵清堵煤斗(含 1 台煤斗本体、1 台双

向气动插板门、6 台气动助流装置、控制系统及控制箱等其他附件),含设计、

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同时投标针对本次改造,需配合招

标方完成 2 篇论文、1 篇专利的科技产出,论文及专利内容应提前经过招标方确

定后进行,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通过在 1 号炉原煤仓上适当位置开孔增加一个小煤仓,

并安装单向给煤设备,

将原煤仓的原煤输送至相邻给煤机出口,新增给煤机入口煤斗设上、中、下三组

助流装置,每组两个,给煤机出口落煤管设置上、下两组助流装置,每组一个,

原煤仓接口处安装两组助流装置,每组一个,共计十套助流装置。新增给煤机进

口为双向气动插板门,新增给煤机出口为单向双气缸密封插板门,新给煤机中的

燃煤经原给煤机下插板进入磨内。

供货清单见附表 A.1(投标人填写,序号不可更改、删除,内容不足在序

号最后自行顺延。)

1.4 交货进度

交货进度见附录 D(投标人填写)。

2. 项目概况

101

2.1 工程概况

此处按工程具体情况填写。

2.2 设计及运行条件

2.2.1 燃料特性

1)本期工程燃煤设计使用 (煤种及来源简单介绍)。设计和校核煤种的煤

质及灰成分分析见下表:

本工程煤质资料如下:

序号

项 目

符 号

单 位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1

校核煤种 2

1

Car

%

52.65

49.15

49.80

2

Har

%

3.40

3.39

3.16

3

Nar

%

0.92

0.85

0.63

4

Oar

%

6.17

7.80

5.76

5

Sar

%

0.32

0.40

0.65

6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

Vdaf

%

36.60

39.48

16.90

7

全水分

Mt

%

7.10

7.60

9.00

8

空气干燥基水分

Mad

%

1.27

1.29

1.29

9

灰份

Aar

%

29.44

30.81

31.00

10

可磨性系数

HGI

67

85

68

11

低位发热量

LHV

kJ/kg

20440

19240

19540

2.2.2 系统概况及相关设备

锅炉型式: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 1 号机组锅炉为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结合

Alstom-Power.inc.USA 公司超临界锅炉设计制造技术而生产的超临界变压运行

螺旋圈管直流炉,型号为 SG-2090/25.4-M975。采用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

102

四角切圆燃烧方式,为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架、全悬吊结构、露天布

置、π型燃煤锅炉。制粉系统配正压冷一次风机直吹式送粉系统。

2.2.3 给煤机

1)型式:电子称重式给煤机。

2)数量:每台磨煤机配 1 台,每台锅炉配 1 台。

3)★出力范围: 0~70 t/h。

4)给煤机安装地点:锅炉煤仓间 17 m平台。

2.2.4 服务设施

1)辅助机械设备冷却水采用闭式循环冷却水,水质为除盐水,辅机循环冷

却水的由间接空冷塔进行冷却,最高供水温度 38℃。设备承压能力不低于1.0MPa(g)。

2)防爆蒸汽汽源压力 0.3~0.5MPa.g,汽源温度 300~375℃,减温减压后

≤200℃。

3)厂用和仪表用压缩空气系统供气压力为 0.4~0.8MPa,最高温度为

50℃。

3. 专用技术要求

3.1 本次对 1 号锅炉实施虾米曲线仓外仓分仓精准配煤系统改造,主要技术路

线为:通过曲线防堵导流、精准计量以及多路分送,实现多原煤仓煤种的快速

切换供煤。

3.2 计划改造在原煤仓椎体上部外挂 1 套虾米曲线防堵小煤斗,依托其优化曲

面流道与渐变收缩结构,破坏煤流结拱、消除蓬堵,保障原煤连续稳定下料;

仓外虾米曲线防堵煤斗出口配置 1 套称重式给煤机,具备实时计量、煤量精调

功能,将原煤仓内原煤精准分流,送至现有给煤机出口上方,形成跨仓可调、

定点补给的输煤路径。

当机组运行需要两个原煤仓同步燃烧同一种煤质时,通过该系统对各仓煤量进

行均衡调配与精准掺配,实现单原煤仓煤流互通、煤质均匀一致,满足锅炉稳

定燃烧与精细化配煤运行要求。

103

3.3 仓外虾米曲线防堵煤斗,材质为耐磨抗拉不锈钢 CJ1L/BN1D2,厚度为 10±

0.5mm,其截面收缩变化应适应原煤颗粒体系流动特性,接口尺寸、接口角度等

结构参数应满足设计要求,所有焊接处均为坡口熔透焊接。安装时要求,焊缝

饱满杜绝漏焊现象,要求错口不超过 1mm,焊缝宽度在 3-4mm,按标准要求焊前

必须打好破口,杜绝氧化皮影响焊接工艺。

3.4 仓外虾米曲线防堵煤斗由多节不等高异形圆台拼接组合而成,上方与原煤

仓相接,下部与称重式给煤机相接。虾米曲线煤斗必须是一种线形优化后的新

型曲线煤斗,其截面收缩率变化为一条呈下降趋势的曲折线,可有效的降低堵

煤风险。

3.5 称重式给煤机的给煤量出力应达到 65~70t/h,壳体为碳钢材质。

3.6 给煤机整机计量精度保证值为 0.5 级。

3.7 输送系统应有容积计量功能,当电子称重系统故障时,可以转为容积计量

方式,并发出警报信号。

3.8 给煤机能实现连续均匀地给煤、称重准确可靠。并根据锅炉燃烧控制系统

的要求,无级、快速、准确调节给煤机出力,使实际给煤量与锅炉负荷相匹配

3.9 给煤机配置应与现场给煤机设备配置一致,具有良好的互换性。

3.10 仓外虾米曲线防堵煤斗容积至少满足 13±1m³;主煤仓下部虾米曲线防堵

煤斗容积至少满足 20m³及以上。

3.11 投标人必须委托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风力发电)

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对招标人现有原煤仓承重载荷、现有给煤机平台承重载荷

进行校对并出具盖章版报告。

3.12 仓外虾米曲线防堵煤斗每节截面收缩率应符合原煤颗粒流动特性,投标人

应在投标文件中详述仓外虾米曲线防堵煤斗设计原理以及截面收缩率的设计说

明。

104

3.13 仓外虾米曲线防堵煤斗各节外部焊缝处均需采取刚性围带补强,围带与煤

斗贴合紧致,上下角焊缝均为满焊,围带宽度不小于 100mm,厚度 10±0.5mm,

材质应与煤斗保持一致。

3.14 为保证招标人生产现场文明生产,整套装置所有连接部位不允许在设备长

时间运行中出现漏煤现象。

3.15 仓外虾米曲线防堵煤斗交货时,应分段供货并配置起吊支座,以方便起吊

安装。

3.16 仓外虾米曲线防堵煤斗上部与原煤仓接口处,加装助流装置,使原煤仓中

的原煤能够足量进入仓外虾米曲线防堵煤斗中。

3.17 在相邻给煤机出口上方适当位置加装原煤分流导流装置,起到分流及保护

给煤机皮带的作用,防止落煤冲击原给煤机皮带,确保开关灵活、瞬间切换。

3.18 新增给煤机系统平台由投标人负责设计、供货等。

3.19 控制系统,控制系统接入机组 DCS 系统,实现远方控制。新增加给煤机给

煤量控制,接入原有协调控制系统,优化原有给煤控制。

3.20 分仓振打助流装置

3.20.1 每台仓外虾米曲线防堵煤斗及落煤管区域配置 10 套分仓振打助流装置

,采取缸体驱动结构消除气锤反作用力的设计;振击频率必须设计任意可调,

激返速度可调、振击动量可调,组成一个清堵振打系统。

3.20.2 分仓振打助流装置应有良好的振打助流效果,料斗不易出现堵料现象。

3.20.3 每套分仓振打助流装置振打系统必须提供一套可靠的堵料信号采集装置

,要求能防水、防尘、防干扰,防冲击,且灵敏度高,能够及时采集并传输堵

煤信号。

3.20.4 堵煤信号采集装置的信号采集反馈时间需≤1s。

105

3.20.5 每台套分仓振打助流装置系统应设置一个就地电控箱,其外壳材质为厚

度 2mm 的喷塑钢板,电控箱采用双门整体全封闭形式,控制面板上配置有分仓

振打助流装置动作指示灯,并提供电气、控制系统原理接线图及塑封电气、控

制系统原理接线图(贴在电控柜内侧)。

3.20.6 分仓振打助流装置系统必须具备智能控制能力,能够实现自动控制和就

地手动控。

3.20.7 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分仓振打助流装置运行后不得损坏原煤仓

及设备,投标人须充分论证分仓振打助流装置运行对原煤斗的影响,不得存在

原煤仓变形、焊缝开焊、煤仓垮塌的风险。

3.21 气水分离及定时排放装置设计参数:尺寸:0.1m³,容积:<0.025m³,工

作压力:0.4~0.8MPa ,自动排水时间:具备每 30-45 分钟间隔排水一次的能

力。

3.22 气动插板门

3.22.1 主仓原煤仓下部与原给煤机入口连接处,安装 1 台双向气动插板门;每

台仓外分仓煤斗出口与新增给煤机入口连接处,安装 1 台双向气动插板门;每

台新增给煤机下部落煤管处安装 1 台单向气动插板门;本项目共需安装 3 台气

动插板门,要求门板材质与煤斗一致,插板厚度:16±0.5mm,额定推力≥3T。

3.22.2 要求气动插板门控制能灵活调节,且推力大、自身不堵煤、不藏煤、无

卡阻。动力能安全有效、定位传递,达到安全疏通效果。

3.22.3 插板门必须有防插板回位安全设置,开关位置指示支架必须加工专用槽

口。

3.22.4 增加的给煤机钢平台必须设计楼梯步道或者带护笼爬梯,材质均使用碳

钢并刷漆。

106

3.23 每台仓外虾米曲线防堵煤斗出口与给煤机入口之间连接采用插入式不锈钢

密封膨胀节,由波纹环、直管段组成;在插板门节与整体曲线节连接采用直接

式不锈钢密封膨胀节,材质为 304 不锈钢。满足膨胀、缓振需求。

3.24 每台仓外虾米曲线防堵煤斗出口端、给煤机内配置原煤整形装置,必须能

保证原煤下料顺畅。

3.25 对改造为分仓的原煤仓下部进行防堵改造,拆除原给煤机入口以上约 6500

±500mm 高度原煤仓,更换为虾米曲线一体化防堵清堵煤斗,保障原煤仓对给

煤机的原煤供应,满足运行需要。

3.26 控制要求

3.26.1 投标人负责控制设备系统的设计工作。

3.26.2 所配套供货的仪表及控制设备必须是经过国家鉴定的合格产品,不得选

用国家已公布淘汰或将淘汰的产品。

3.26.3 本项目配套的仪表及控制设备应满足启动、停止、运行和事故处理过程

的监视、控制、调节、报警、联锁、保护的要求。控制系统必须是可编程、可

更改的。

3.26.4 本项目配套控制箱内的电气控制元件应安全、可靠。投标人提供的所有

控制盘(柜)和就地接线盒(箱)内的接线端子,应选用不低于魏德米勒、菲

尼克斯或等同及以上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的开关、接触器、继电器、限位开关

、指示灯、按钮等应选用不低于施耐德、欧姆龙或等同及以上品牌,电磁阀应

选用 ASCO、FESTO、NUMANTICS 或等同及以上品牌。

3.26.5 具备可以方便维护人员分析给煤机故障的功能,便于系统的调试、维护

、消缺工作。

3.26.6 配套控制柜应是前开门,并能防潮、防尘、防支架的振动,柜内元器件

的安装方式应方便以后的维修更换。柜体结构需采用全密封喷塑冷轧钢结构设

107

计并考虑实际散热需求。乙方提供调试过程中所需的所有一次、二次电气元件

。对于特殊地方要求提高防腐标准。

3.27.每台分仓设备应能实现如下功能:

(1)配套的仪表及控制设备应满足系统启动、停止、运行和事故处理过程的控

制、调节、联锁和保护的要求。

(2)煤仓振打助流装置控制箱内提供 DCS 接口。

(3)能自动过滤气源,分离气水,能自动排出气源中的水分。

(4)能自动及时判断断煤或蓬煤情况,并自动启动分仓振打助流装置系统。

(5)能实现分仓振打助流装置的自动控制与就地手动控制,投标人应提供分仓

振打助流装置的工艺要求、控制要求、控制逻辑、I/O 清单,负责其调试工作

。能实现 DCS 启停控制功能,及运行、停止、报警提示等信号,并负责控制逻

辑的设计。

a、手动:即就地人工操控。作为人为操作、调试或检修用。

b、自动:当燃料输送系统断煤或给煤量明显减少时,能够自动启动,即信

号器自动输出启动信号,分仓振打助流装置装置自动进行振打,煤流恢复正常

时自动停止。

(6)每台分仓振打助流装置系统应能单独停电。

(7)每台分仓振打助流装置系统应配置有一个总的进气阀。

(8)分仓振打助流装置系统所用的机械元件、热控元件、电气元件应符合电力

行业相关标准。

(9)分仓振打助流装置系统所用的热控线路、电气线路应有镀锌钢管保护套或

桥架。

(10)气动插板门启闭与分仓振打助流装置联动,当分仓振打助流装置处于自

动模式下,气动插板门关闭时能关闭分仓振打助流装置。

108

(11)气动插板门应配备就地手动开关。

(12)原煤仓在适当高度加装仓外虾米曲线防堵煤斗,下部安装给煤机系统,

并在给煤机进出口位置安装气动插板门。

3.28 自给煤机控制柜取给煤机清扫电机电源,柜内通过配置继电器,转换开关

,按钮等设备,可选择自动/手动启动给煤机清扫电机,自动状态为跟随给煤机

电机同步启停。

3.29 给煤机变频器控制柜内变频器,断路器,接触器,继电器等元器件应为施

耐德,西门子,ABB,欧姆龙或等同及以上品牌。

3.30 招标人提供指令及反馈的 DCS 硬接线(非通讯)接入点(启动、停止、运

行、故障),DCS 组态画面由招标人完成。投标人负责完成电控柜与设备间接线

、设备内部的控制功能实现,负责布置、供货并安装,满足现场安装要求,电

控柜的指令及反馈电缆接线、对线等工作,电缆桥架盖板拆卸、回装,防火封

堵恢复、电缆通道施工、穿线管支架焊接、固定安装等所有相关工作。

3.31 油漆、包装、运输

3.31.1 新增煤斗设备、给煤机、给煤机钢平台油漆及现场刷漆均由投标人负责

,油漆颜色必须与招标人现有设备颜色一致。

3.31.2 本项目设备设计应适合于运输和安全要求,除不锈钢煤斗壳体外,其它

设备均用防损包装,并标上相应的设备名称标识。设备运输应符合安全要求,

以免在运输过程中变形和损坏,如到厂后发现设备损坏,招标人拒绝收货。

3.31.3 所有电控仪表设备必须进行防碰撞、防潮包装。

3.32 专题报告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阶段需要提供的专题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专题做为投标

文件的附件,专题报告的名称并应汇总成清单的形式。

1)

2)

109

……

110

附表/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不足的备件投标方补充)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仓外虾米曲线防堵料斗

1

2

双向气动插板门

1

3

双气缸自变轨密封插板门

1

4

分仓振打助流装置

10

5

给 煤 机 系 统 及 连 接 装 置

(含精准的称重系统)

1

6

给煤机分流导流装置

1

7

给煤机出口落料管

1

8

插板门气动控制柜

台套

1

9

密封减振波纹环

1

10

燃料整形装置

1

11

包箍及加强筋等辅材

1

12

助流装置管路、及设备之

间连接的必要辅材

1

13

控制系统及控制箱

1

14

虾米曲线一体化防堵清堵

煤斗

1

……

111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不足的备件投标方补

充)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助流装置密封组件

2

2

电子排水阀

2

3

给煤机承重托辊(含两

侧轴承座)

20

4

铰轴座

10

5

机铰轴

10

6

给煤机皮带

6

7

液压油缸扣押式胶管

20

……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附表 C.1 虾米仓外仓分仓设备技术数据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备注

1

仓外虾米曲线防堵煤斗

制造厂商

型式

型号

材料

接口直径(φ1/φ2)

mm

外形尺寸(φ1/φ2×L)

mm

数量

单台煤斗

112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备注

重量

kg

2

分仓振打助流装置

制造厂商

型号

主体材料

激振力

Kg·m/s

激振频率

压缩空气压力

MPa

压缩空气流量

Nm3

单台装置

气损率

%

气锤行程

mm

气锤数量

单台煤斗不低于6 台

耗电量

Kw

单台煤斗

控制柜数量

单台煤斗

3

双向气动插板门

制造厂商

型号

设计推力

T

气缸数量

单台插板门

设计压力

Mpa

开关时间

S

数量

单台煤斗

重量

kg

单台插板门

4

不锈钢密封减振波纹环

制造厂商

113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备注

型号

直径(上/下)

mm

膨胀量(上/下)

mm

密封性能

5

断煤信号采集装置

制造厂商

型号

信号采集反馈时间

s

6

煤流整形装置

制造厂商

型号

出料口尺寸

7

给煤机

制造厂商

规格型号

总功率

KW

电压等级

V

进出口尺寸

mm

总重量

T

8

主煤仓虾米曲线一体化防堵煤斗

制造厂商

型式

型号

材料

接口直径(φ1/φ2)

mm

外形尺寸(φ1/φ2×L)

mm

114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备注

数量

单台煤斗

重量

kg

助流装置数量

9

……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1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

即应列出)。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标人应

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

名称

部件

产地

备注

116

技术附表 F 附图和其他技术文件

11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18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19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0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121

月 日

122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月 日

123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124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月 日

125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26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备注:受益人应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

标,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

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

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

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

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

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

任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127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28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29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30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31

(四)专利情况表

4.1 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2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3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请逐项说明:投标方案中采用哪些设备、材料或使用的技术是国产化产品,

哪些是进口产品,同时明确是否具备可替代性。(注:设备、材料若全部国产化,

一般不涉及进口产品或技术的,可不添加此条要求)

序号

名称

国产化

/进口产品

是否可替代

1

2

……

134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

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

件位置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 响 应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

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

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

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

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

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35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

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

件位置

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

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

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36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37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8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39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40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41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42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43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44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

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投标设备的业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指标

3.1 给煤机出力调整范围: t/h;3.2 给煤机计量精度: %;3.3 给煤机控制精度: %;3.4 给煤机电耗: kW;3.5 电机使用寿命: h;3.6 减速机使用寿命: h;3.7 皮带使用寿命: h;3.8 托辊使用寿命: h;3.9 清扫链条使用寿命: h;3.10 噪音(距本体 1m 处): dB(A)。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结构特点及材

4.1 给煤机耐压等级: kPa.g;4.2 输煤结构特点:(简要描述);4.3 给煤机皮带:(简要描述);4.4 清扫装置特点:(简要描述);4.5 给煤机进出口管道和煤闸门材质及规格:

4.5.1 进口管道材质: ,规格: mm;4.5.2 出口管道材质: ,规格: mm;4.5.3 进口煤闸门材质: ,规格:

mm;

4.5.4 出口煤闸门材质: ,规格:

mm。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5

供货范

5.1 供货范围:(简要描述);5.2 备品备件:(简要描述);5.3 专用工具:(简要描述);5.4 分包及外购:(简要描述);5.5 供货保障措施:(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6

运维情

6.1 安装及检修条件: (简要描述);6.2 运行可靠性:(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7

其它

(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

7.1 监造配合:(简要描述);7.2 现场及售后服务:(简要描述);7.3 质量保证措施:(简要描述);7.4 验收:(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45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

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

后服

务、质量保证措施、

验收等)

146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47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48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49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若

有任何缺漏,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费用内。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

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增值税税率

%)

含税价格(万元)

备注

设备价格

含设备运输、吊装、拆除、安装施工、调试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随机备品备件

技术服务费

含税合计(万元)

运输方式: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交货地点:马鞍山当涂发电厂。

150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2.2.2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3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单价

总价

1

2

3

合计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