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延安电厂二期2x1000MW机组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21
发布于
陕西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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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2*开通会员可解锁*77

(陕西公司)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

组项目离相、共箱封闭母线

招标文件

招标人: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1

目 录

第一卷商务文件

.............................................................................................................................9

1.12 踏勘现场 ....................................................................................................................33

2

3

4

第二卷技术文件

...........................................................................................................................95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5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投标文件

.........................................................................................................................106

6

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供货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陕西公司)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离相、共

箱封闭母线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x1000MW 机组项目招标人为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最终用户为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2:

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离相、共箱封闭母线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77

2.2 建设地点:延安市富县羊泉吉子现

2.3 建设规模:2000MW

2.4 建设工期:项目计划 2028 年 8 月第一台机组投产,2028 年 10 月第二台

机组投产

2.5 设备名称:离相母线、共箱母线设备

2.6 数量:2 台套离相封母设备,2 台套共箱母线设备

2.7 技术规格:离相封闭母线:全连式离相封闭母线,自冷,额定电压

27kV,设计最高电压 31kV,额定电流:28000A/2500A/1000A/100A(主母线/高

厂变/励磁变及 PT/中性点)。

10kV 共箱封闭母线:铜导体共箱绝缘封闭母线、自然冷却,额定运行电压

10.5kV,设计最高电压 12kV,额定电流 3500A。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8 招标范围:采购 2 台套离相封母设备、2 台套共箱母线设备及其附属设

9

2.9 交货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

1000MW 机组项目建设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10 交货期:暂定 2027 年 12 月 30 日前交货完成,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方

通知为准。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

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

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 10 年(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7kV 及以上的离相封闭母线累计不少于 500 米(三相米)

以及 10kV 及以上的共箱封闭母线累计不少于 500 米(三相米)的供货业绩。投

10

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供货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

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

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

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

>>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

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

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

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5 月 06

日至

2026 年 05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11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5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吉子现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2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邮编:

100040

联系人:董鹏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 购 业 务 异 议 、 投 诉 路 径 : 登 录 大 唐 集 团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

购异议投诉栏

“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ec.com),

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ec.com),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

约束力。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银

河财智中心

A1 座

送达邮编:

100040

送达联系人:董鹏、单椿洋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

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

大额支付行号、

开户行等,

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

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

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

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招标人及

/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5.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

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5.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

,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5.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

内足额缴纳。6.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6.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6.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

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

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

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

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3 年 2022 年至 2024 年或 2023 年至 2025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10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www.cdt-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

,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6】

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协商未能解决,

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

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应】中绑定每

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

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

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

2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1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2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3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存在四项全部一致情形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4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5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6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以上示例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

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7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8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9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0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

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2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33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35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36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38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6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2.2.1

分值权重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39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构成

离相封闭母线

50%

10%

40%

技术评分标准中,离相封母、共箱母线设备得分各占

50%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 标 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和投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

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

4(含)

-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

2(含)-4 分;投

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

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得 25 分;

2000 万元≤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3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19 分;其余得

17 分。

2.2

发明专利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按

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

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同一个项目获奖以最高级别获奖得分

记入,不重复计分。

40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三

年均不盈利得

5 分。年度盈利指该会计年度的净利润>0,年

度不盈利指该会计年度的净利润≤

0。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

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1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离相封闭母线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2.5 分;偏差表中

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

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2 分,扣

至 1 分为止。

2

业绩

15

供货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0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5

分。(供货不小于 100 米(三相米)的业绩视为一

个有效业绩)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30

3.1

离相封闭母线技术参数

12

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8 分,每有一项优

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加 0.5 分,最高加至 12 分;

每有一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减 0.5 分,最低减至

4 分。

3.2

PT 柜的基本技术参数

7

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4 分,每有一项优

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加 0.5 分,最高加至 7 分;每

有一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减 0.5 分,最低减至 4

分。

3.3

避雷器柜的基本技术参数

7

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4 分,每有一项优

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加 0.5 分,最高加至 7 分;每

有一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减 0.5 分,最低减至 2

分。

3.4

发电机中性点接地装置的

基本技术参数:

4

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2 分,每有一项优

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加 0.5 分,最高加至 4 分;每

有一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减 0.5 分,最低减至 0

分。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20

42

共箱母线

4.1

结构要求

5

满足招标文件得 5 分,若有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内

容,每有一项扣 0.5 分,最低减至 2 分。

4.2

加工工艺

5

满足招标文件得 3 分,优于招标文件加 2 分。

4.3

离相封闭母线外壳材料

5

满足招标文件得 3 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加 2

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得减 2 分。

4.4

离相封闭母线导体材质

5

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材质、性能特点等进行排序,

最优者 5 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 0.5 分,最低 3 分。

5

产品认证情况、检测报告、

试验报告、相关计算书

5

满足招标文件得 5 分,若有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内

容,每有一项扣 0.5 分,最低减至 2 分

6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

用工具

15

6.1

供货范围

1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9 分,优于招标文件的多一

项加 0.5 分,最高得 10 分。

6.2

备品备件

3

满足投标文件要求得 2 分,多一项得 0.5 分,最高

3 分。

6.3

专用工具

2

满足投标文件要求得 1 分,多一项得 0.5 分,最高

2 分。

7

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情况

5

满足招标文件得 5 分,若有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内

容,每有一项扣 1 分,最低减至 2 分

8

其它

5

8.1

监造配合

1

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建造计划及安排,得 0-1 分。

8.2

培训及售后服务

2

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培训及售后服务内容,得 1-2

分。

8.3

供货及质量保证措施

2

按照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及质量保证措施,得 1-2

分。

合计

100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 标 响 应 程 度

5

1、 完 全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者 得 2.5 分 ;

偏 差 表 中 列 出 的 负 偏 差 ,则 每 存 在 一 条 技

43

术 负 偏 差 扣 0.25 分 ; 未 在 偏 差 表 中 列 出

的 , 则 每 存 在 一 条 扣 0.5 分 ; 扣 至 0 分 为

止 。

2、 完 全 响 应 技 术 部 分 评 标 因 素 统 计 表 填

写 要 求 得 2.5 分 ; 每 出 现 一 项 未 按 要 求 填

写 的 扣 0.25 分 , 扣 至 1 分 为 止 。

2

投 标 设 备 的 业 绩

15

供 货 业 绩: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资 格 要 求 的 业 绩数 量 得 10 分 , 每 增 加 1 个 供 货 大 于 等 于100 米 ( 三 相 米 ) 的 业 绩 得 1 分 , 最 高 不

超 过 15 分 。

3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及 性 能

指 标

35

3.1

额 定 电 流

7

按 照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技 术 参 数 优 劣 排 序 ,参数 最 优 为 7 分 ,每 降 低 一 个 名 次 扣 0.5 分 ,

最 低 4 分 。

3.2

额 定 雷 电 冲 击 耐 受 电

压 (峰 值 kV)

4

按 照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技 术 参 数 优 劣 排 序 ,参数 最 优 为 4 分 ,每 降 低 一 个 名 次 扣 0.5 分 ,

最 低 2 分 。

3.3

额 定 短 时 工 频 耐 受 电

压 (有 效 值 kV)

4

按 照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技 术 参 数 优 劣 排 序 ,参数 最 优 为 4 分 ,每 降 低 一 个 名 次 扣 0.5 分 ,

最 低 2 分 。

3.4

峰 值 耐 受 电 流 (kA)

4

按 照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技 术 参 数 优 劣 排 序 ,参数 最 优 为 4 分 ,每 降 低 一 个 名 次 扣 0.5 分 ,

最 低 2 分 。

3.5

2s 短 时 耐 受 电 流 (kA)

( 有 效 值 )

4

按 照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技 术 参 数 优 劣 排 序 ,参数 最 优 为 4 分 ,每 降 低 一 个 名 次 扣 0.5 分 ,

最 低 2 分 。

3.6

导 体 允 许 温 升

4

按 照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技 术 参 数 优 劣 排 序 ,参数 最 优 为 4 分 ,每 降 低 一 个 名 次 扣 0.5 分 ,

最 低 2 分 。

3.7

外 壳 允 许 温 升

4

按 照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技 术 参 数 优 劣 排 序 ,参数 最 优 为 4 分 ,每 降 低 一 个 名 次 扣 0.5 分 ,

最 低 2 分 。

3.8

绝 缘 子 爬 距

3

按 照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技 术 参 数 优 劣 排 序 ,参数 最 优 为 4 分 ,每 降 低 一 个 名 次 扣 0.5 分 ,

最 低 2 分 。

3.9

共 箱 母 线 的 损 耗

1

按 照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技 术 参 数 优 劣 排 序 ,参数 最 优 为 1 分 ,每 降 低 一 个 名 次 扣 0.5 分 ,

最 低 0 分 。

4

结 构 、 材 质 及 布 置

25

4.1

导 体 及 软 连 接 材 质

5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得 5 分 , 不 满 足 招 标

44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评分标准

文 件 要 求 不 得 分 。

4.2

外 壳 及 伸 缩 装 置 材 质

及 布 置 方 式

5

按 照 投 标 人 提 供 材 质 、布 置 方 式 等 进 行 排序 , 最 优 者 5 分 , 每 降 低 一 个 名 次 扣 0.5

分 , 最 低 3 分 。

4.3

母 线 绝 缘 子 的 布 置 方

4

按 照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材 质 、布 置 方 式 进 行 排序 , 最 优 者 4 分 , 每 降 低 一 个 名 次 扣 0.5

分 , 最 低 2 分 。

4.4

支 、 吊 架 安 装 方 式

2

按 照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材 质 、尺 寸 、安 装 方 式进 行 排 序 ,最 优 者 2 分 ,每 降 低 一 个 名 次

扣 0.5 分 , 最 低 0 分 。

4.5

防 护 等 级

5

按 照 投 标 人 防 护 等 级 防 护 等 级 进 行 排 序 ,最 优 者 5 分 , 每 降 低 一 个 名 次 扣 0.5 分 ,

最 低 3 分 。

4.6

封 闭 母 线 配 供 设 备

4

按 照 投 标 人 要 求 的 辅 助 设 施 及 配 供 设 备 、附 件 要 求 响 应 度 进 行 排 序 , 最 优 者 4 分 ,

每 降 低 一 个 名 次 扣 0.5 分 , 最 低 1 分 。

5

供 货 范 围 、 备 品 备 件

和 专 用 工 具

15

5.1

供 货 范 围

10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得 9 分 ,优 于 招 标 文 件

的 多 一 项 加 0.5 分 , 最 高 得 10 分 。

5.2

备 品 备 件

3

满 足 投 标 文 件 要 求 得 2 分 , 多 一 项 得 0.5

分 , 最 高 3 分 。

5.3

专 用 工 具

2

满 足 投 标 文 件 要 求 得 1 分 , 多 一 项 得 0.5

分 , 最 高 2 分 。

6

其 它

5

6.1

监 造 配 合

1

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建造计划及安排,得 0-1 分。

6.2

及 售 后 服 务

2

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培训及售后服务内容,得 1-2

分。

6.3

供 货 及 质 量 保 证 措 施

2

按照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及质量保证措施,得 1-2

分。

合 计

100

45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评标价

=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招标文件给定的暂估价(含税)合计金额-招

标文件给定的暂列金额

(含税)合计金额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46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7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及顺序对

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或在规

定的时间内未回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修正后的最终投标

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开标记录表(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不一致

的,以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为准。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分项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

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当分项报价的合价大于投标报价时,以投标报价为准,按比例调整相应子目

的单价或合价;签订合同时以投标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

合价。

当分项报价的合价小于投标报价时,以分项报价的合价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

5)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招标文件给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除

外),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办理结算时招标人不予支

付缺漏项的费用。

如果存在增项等超出招标范围的报价,评标价不予核减,投标报价核减,签

订合同时以核减后的投标报价为准。

6)暂估价、暂列金额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漏报、少

报或多报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修正投标报价。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48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9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51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52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53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54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行

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

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

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

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间,未经

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55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

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

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

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

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

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

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

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标志。

56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57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58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59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60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61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62

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63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64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5.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65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6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

,及其合法继承人。

1.1.13.1 工程: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施工现场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

约定所进行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

和买方根据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

位对卖方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

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

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

港澳台地区)

1.1.22“试运行”指本工程在投入商业运行前的连续试验运行。

1.1.23“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规定所

进行的试验。

1.1.24“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己达到了合同规定的保证

值后,买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25“投运”指本工程经试运行合格,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1.1.26“最终验收”是指质量保证期满并完成索赔后,买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

备的验收。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67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附件一合同协

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且卖方已向买方提交了符合合同第

10 条约定的、见索

即付的银行履约保函正本之日起,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

和联系方式进行。

买方联系人:

卖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编:

邮编: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

(或)义务。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

保权利。如果违反本条款,违约方应向合同相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20%的违约

金。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1 本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人民币元(大写: ),税率为%,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3.1.2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卖方不得

要求买方向其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3.1.3 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二,合同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

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

68

合、技术服务、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

费等及卖方提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由卖方负责运输,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厂外大件运输相关(含

方案编制)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无。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

合同执行中不另行支付。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付款比例:1:7.5:1:0.5(预付款:到货款:初步验收款:质保金/银行质

量保函)

。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

3.2.2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签订后,卖方提交不可撤销的银行履约保函和合同总价

10%的盖有卖方

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

同总价的

10%,计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合同设备的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卖方

应按照买方要求返还预付款,同时卖方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的【1.5】倍支付自预付款支付之日起至实际返还之

日的资金占用费。

3.2.3 合同价款的支付:按每台套设备分别付款。

3.2.3.1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 100%交付完毕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

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支付申请手续且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

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75%,计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合同设备的到货款。

1)设备监造签字的设备放行单(如存在设备监造);

2)由买方施工现场代表签字确认的合同设备(包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100%到货且已移交买方的到货设备清单和设备到货验收合格证明各一份;

3)对应该期付款金额的盖有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4)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0%)。

3.2.3.2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初步验收款支付

申请手续。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支付申请手续且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

69

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计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款。

1)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证书正本一份;

2)对应该期付款金额的盖有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3.2.3.3 质保金的支付:

初步验收完成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质保金支付申请手续。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支付申请手续且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

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计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合同设备的质保

金。

1)对应该期付款金额的盖有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2)不可撤销的 1 年期限的见索即付的银行质量保函,卖方提交的银行质量

保函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5%。

3.2.3.4 银行质量保函的回退:

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且符合买方验收要求,并无索赔或

索赔完成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退还银行质量保函申请手续,退还卖方质量保

函。在未取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前,卖方应在银行质量保函到期前一个月内

向买方提交延期后的银行质量保函。

1)由买方代表签署的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或结清款支付函。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6 付款的一般条件:

买方支付任何一笔合同价款的前提是,卖方已全面、适当履行了截至该付款

节点所应承担的全部合同义务,且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或可能导致违约的情形。

任何一笔价款的支付,均不视为买方对卖方已完成工作或所交付货物

/服务的最终

接受或认可,也不免除卖方应承担的任何质量保证责任、保修义务及其他合同责

任。如后续发现卖方工作或货物存在缺陷、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存在权利瑕疵,买

方有权中止后续付款,并要求卖方修复、更换、重做或从后续款项及履约保函、

质量保函中直接扣减、兑付相关费用。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

70

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

合同条款和(或)技术协议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

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

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

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

并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

和(或)技术协议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

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

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

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

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在收到意见和建议后的【

3】日内采取必

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

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

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双方应按本款约定履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

造质量进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

专用合同条款和(或)技术协议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

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

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买方监检人员

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

并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

和(或)技术协议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

71

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

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

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在收到意见和建议后的【

3】日内采取必

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

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

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

货前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

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

入许可等。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

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

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

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

异议。卖方应在收到异议后的【

3】日内采取必要措施消除,由此增加的费用和

(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

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

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

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由卖方负责包装,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不另行约定)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

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

72

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

,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

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

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

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

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

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

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

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

验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第(

2)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

的状态。安装、调试应按照下列第(

2)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

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

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

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

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

担责任。

6.2.2 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

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73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

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

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

超过三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支付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并承担合同设备的拆除、包装、

运输及相关费用。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

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买方有权选择:

(a) 接受合同设备,同时卖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进行价格折减;或 (b)

要求卖方自费在双方商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技术改造,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

性能考核指标。若卖方未能在期限内完成改造,买方仍有权解除合同。无论买方

选择何种方式,均不免除卖方因此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6.3.4

1)由于卖方责任,设备不能达到本条下述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

卖方承担违约金。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改善后仍未能达到国标要求的范围,买方

有权解除合同或拒绝验收此设备。

2)如果合同设备技术指标不满足附件三《技术协议书》要求但满足国家标

准或行业标准,经买方让步接受的,卖方承担的违约金金额及计算方式如下:

1)在设备投运一年内若出现因厂家焊接或密封问题造成封母内进水,每发现

一处考核合同款的

0.2%并在限定的时间内无偿修复问题部位;

2)质保期内若发现封母内绝缘子有裂纹或者其他损伤,考核合同款的 0.2%,

并无偿更换新的绝缘子;

3)配套供应的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中性点接地变等设备到达

现场后如果交接试验数据不合格并经招标方确认是设备质量问题,则招标方有权

要求投标方更换同类所有设备和重新更换设备厂家。

4)若因设备质量问题或者设计问题导致封闭母线进水或其他故障导致机组停

机或被迫停机,每发生一次考核合同总金额的

1%。

6.4 验收

74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完成

7 日内签署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验收日

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买卖双方应在考核结束后

30 日内签署初步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初步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

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

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6.4.3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

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签署初步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

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

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

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6.4.4 初步验收应在试运行后六个月内进行,由买方负责,卖方参加。

6.4.5 最终验收应在合同设备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进行,如果由于买方原因造

成的最终验收延误超过六个月,则此后

30 天内买方应签署本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

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

料及出入许可等。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

从买方的现场管理。因卖方未尽到安全义务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卖方应

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如因此导致买方承担责任的,买方有权向卖方追偿。

7.4 如果卖方的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因更换而产生的费

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

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75

8 质量保证期

8.1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从合同设备投运后并取得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

12 个月。

如果由于买方原因未能及时安装投运,则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在最后一

批合同设备到达交货地之日起

30 月。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卖方提出最终验收申请后,买方应在 30 日内向卖方出

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初步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

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30 日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初步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

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30 日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

方式

7×24 小时畅通。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到现场

处理,应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偏远地区可协商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 48 小

时)。卖方应在到达现场后开始计时,一般不影响机组运行的故障应在

72 小时内

解决,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重大故障应在

72 小时日内解决或提供明确的解决方案

及时间表并在

7 日内解决,每逾期 1 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0.02%的

违约金。

若卖方未按约定时间响应或解决问题,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

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差旅费及买方因此向第三方支

付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且买方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对于因卖方原因导

致的重复性故障,每次故障解决后,该故障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9.4 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

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

3】日

内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10.1 履约保证金为不可撤销的银行履约保函(见索即付),自卖方开具之日起生

76

,在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或最终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30 日后失效。如果卖

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

履约保证金。

10.2 银行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卖方提交的履约保函格式必须严

格符合本合同附件四的要求,为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由买方认可的

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保函有效期应覆盖至合同设备最终

验收合格之日。

10.3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买方有权不经仲裁或诉讼,直接全额兑付履约保

函,且不视为放弃追究卖方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

1)卖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2)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合同约定期限 30 日;

3)因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性能考核中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卖

方未在买方要求期限内提出有效解决方案;

4)卖方发生本合同第 15 条约定的任何买方可解除合同的情形。

履约保函金额不足以弥补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的,卖方应在买方通知后

15 日内予以补足。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

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

11.5 离相、共箱母线在规定的使用条件和负荷条件下,并按使用说明书进行

安装和维护,预期寿命应不小于

30 年。

11.7 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卖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所有备品备件的持

续供应。如卖方拟停止生产任何备品备件,必须至少提前

6 个月书面通知买方,

并同时向买方提供以下选择方案,由买方择一行使:

1)卖方按届时有效的产品目录价格(但不高于本次合同成交单价)向买方

出售足以满足合同设备剩余寿命期内预计需求的该备品备件;或以不高于同期市

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

备品备件。

2)卖方免费向买方提供该备品备件的全套设计图纸、技术规格、生产工艺

等足以使第三方进行制造的全部技术资料,并授予买方一项永久的、免费的、不

77

可撤销的许可,允许买方或其指定第三方为维护本合同设备之目的,使用该等技

术资料制造、使用、销售该备品备件。卖方保证该许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

权,如发生侵权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买方损失

11.9 关于质量保证的其他约定:

1)请认真阅读合同附件《技术规范书》,按要求提交所需资料,按规定时

间供货,如不按技术规范书要求进行,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给买方造成损失或设

备频繁故障无法使用的,将列入不合格供应商范围,具体按照大唐集团公司《供

应商管理办法》或《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及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2)设备性能不能满足或不能达到技术要求性能保证值,卖方必须采取一切

可能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更换、检修等)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考核指

标,期间产生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并在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期间按

11.9

9)条款考核,直至性能指标达到合同规定性能指标为止,因卖方原因性能指标

不达标导致买方不能达标排放而停机或者不能按期投产,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

卖方承担。

3)设备或部件安装使用后,在寿命期(1 年以上)内发生非质量问题的,

如因安装问题、系统调节等问题,卖方应在【

24】小时内提供相应的售后技术支

持服务。

4)设备或部件到货验收不合格,与技术规范要求的性能不一致的,如产品

出现贴牌、套牌、假冒伪劣产品的,卖方应按买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内进

行更换,如不能按期调换,需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影响

买方安装或消缺的,卖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

20%的的违约责任,并退回买方已经

支付的费用,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带来的损失的,不足部分由卖方另行赔偿。

另外按照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或《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及处理措施》

进行报送处理。

5)设备或部件安装使用后,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卖方应免费更换

产品,并负责由此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等相关费用,质保期从更换后日期重

新计算,卖方给买房造成损失的,买方有权扣除

10%的质保金外,质保金不足以

弥补由此带来的损失的,不足部分由卖方另行赔偿。按照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

管理办法》或《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及处理措施》进行报送处理。

6)因设备或部件的质量原因,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若卖方拒不配合问题处

78

理和赔偿的,买方将依法向卖方进行索赔,且向上级汇报,按照大唐集团公司《供

应商管理办法》或《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及处理措施》进行报送处理。

7)因卖方所供货物造成买方原设备寿命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由卖方负责免

费更换所供货物(备件)

,造成损失由卖方负责。

8)以上违约金买方有权在合同支付中扣除。达到大唐集团对公司供应商不

良行为的,按《供应商管理办法》或《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及处理措施》进行报

送处理。

9)如果合同设备技术指标不满足《技术协议书》要求但满足国家标准或行

业标准,经买方让步接受的,卖方承担的违约金金额及计算方式如下:

1)在设备投运一年内若出现因厂家焊接或密封问题造成封母内进水,每发现

一处考核合同款的

0.2%并在限定的时间内无偿修复问题部位;

2)质保期内若发现封母内绝缘子有裂纹或者其他损伤,考核合同款的 0.2%,

并无偿更换新的绝缘子;

3)配套供应的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中性点接地变等设备到达

现场后如果交接试验数据不合格并经招标方确认是设备质量问题,则招标方有权

要求投标方更换同类所有设备和重新更换设备厂家。

4)若因设备质量问题或者设计问题导致封闭母线进水或其他故障导致机组停

机或被迫停机,每发生一次考核合同总金额的

1%。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

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

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

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

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2.5 卖方为履行本合同而专门为买方创作或开发的所有技术成果,包括但不

限于针对本项目形成的设计图纸、计算书、模型、软件、数据库、技术方案、技

术接口、操作手册及技术改进等(以下简称“履约成果”),卖方保证该等履约成

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益权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或买方排产通知单要求的时间交付合同设备(包括

79

技术资料)的,每迟延一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合同设备价格

0.02%的违

约金。关键设备迟延交付超过

30 日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

合同

20%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20%。卖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

金后,仍须继续履行交货义务。若因卖方迟延交付导致买方工程项目整体工期延

误或产生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卖方还应

赔偿买方的全部损失,且该损失赔偿不受前述违约金总额上限的限制。

14.3 买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

付款违约金,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14.4 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技术服务的,买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

正,卖方拒不改正或经 3 次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

方支付合同总价 20%违约金。

14.5 因卖方原因导致买方向第三方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罚款、

赔偿金等)的,所有责任及费用均由卖方承担,若因此导致买方承担责任的,买

方有权向卖方追偿。

14.6 卖方因违约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的,买方有权从任一笔应付款项中扣除

相应金额的违约金。

14.7 若卖方违约,卖方除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须承担买方向卖

方主张权利而产生的律师代理费、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

费及其他与追究卖方责任有关的所有费用。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

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0 日;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

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

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80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

在未事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

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

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按对方要求提供担保的。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

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等,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

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

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

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

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收的全部税费应

由买方承担。

17.2 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的全部税费,以

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

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

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

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每一批设备交货前

3】日内提供给买方。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

协商解决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陕西省延安市富县。

19 审计与检查

买方及其上级集团公司、或国家审计、监察机关,有权在任何合理时间内,

81

对与本合同相关的卖方财务记录、成本资料、履约情况等进行审计和检查,以核

实合同价格的合理性及卖方履约的真实性、合规性。卖方应予以充分配合,提供

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如审计发现卖方存在虚报成本、价格不实或其他不当行

为,卖方应退还多收的款项,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本条款在合同

终止或履行完毕后持续有效。

20 项目的停建、缓建

20.1 项目发生停缓建或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暂停或取消的:

20.1.1 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暂停履行本合同。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无条件

立即暂停一切有关合同执行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防止损失的扩大。

20.1.2 买方行使此种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

合同款项,并有权索回已支付给卖方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20.1.3 如果项目确定取消,买方有权书面方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卖方收到

该通知后,应采取必要措施立即终止一切有关合同执行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减

少损失。

20.1.4 买方如因项目停缓建等原因迟延支付卖方合同价款,卖方不得追究买

方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20.1.5 卖方因发生停、缓建产生的损失只限于直接损失,不包括卖方的预期

收益。卖方在收到买方要求暂停履行本合同书面通知后

7 日内应向买方如实提供

卖方合同已经履行部分的情况、以及直接损失明细和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对于卖

方因暂停履行合同造成的直接损失买方不予赔偿。如卖方收到买方停、缓建通知

后继续推进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备料、加工制造、交付货物等造成自身损失

的扩大,对于损失扩大的部分,买方不予赔偿。

20.1.6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

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

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

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

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

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

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

部分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82

21 通知

21.1 一方根据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包括批准、证明、同意、确定

和请求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应由专人送交或通过快递、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由专人送交时,以对方签收之日为通知的收到日期;通过快递方式递送的,应以

对方签收快递之日为通知收到日期,且发送方应妥善保存通知交给快递服务公司

的留存单备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应以邮件到达对方邮箱之日为通知的收

到日期,且应注意妥善留存已发送邮件。

21.2 所有通知应按合同所述的地址发给对方,任何一方不得无理扣押或拖延。

如果一方通知了另外地址,则随后的通知应按新址发送。

83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大唐延电厂二

2×1000MW 机组项目离相、共箱封闭母线 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

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

协议;(

7)分项报价表;(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

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并修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

(买方执叄份,卖方执壹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

为准。。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以下无正文)

84

(本页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

买 方: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卖 方:

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吉子现镇

地 址:

邮 编:727506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箱:

邮 箱: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县支行

开户银行:

账 号:26*开通会员可解锁*18493

账 号:

税 号:91610628MA6YEYBP2Q

税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85

附件二:价格表

(一)报价总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随机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技术服务费

/

/

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运杂费

/

/

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合计(不含税)

¥:元(大写:元整)

合计(含税)

¥:元(大写:元整)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交货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建设现场指定地点。

86

(二)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离相封闭母线

1

主回路离相封闭母

线

27kV 全连

自冷离相式

三相

150

2

离相封闭母线分支回路

(1)

厂用变分支回路离相封闭母

线

27kV 全连

自冷离相式

三相

86

(2)

电压互感器、励磁变分支回路离相封

闭母线

27kV 全连

自冷离相式

三相

34

(3)

中性点回路封闭母

线

共箱封闭母

线

20

3

发电机出线母线箱

主出线及中性点出线箱

2

4

封闭母线与发电机连接结构

主出线及中

性点出线

2

5

封闭母线与主变连

接结构

2

6

封闭母线与厂变连

接结构

2

7

封闭母线与励磁变连接结构

2

8

封闭母线与电压互感器避雷器柜连接

结构

2

9

封闭母线与中性点接地变压器电阻柜连接结构

2

87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0

封闭母线伸缩节、密封结构

按需配置

11

电压互感

器柜

2

12

避雷器柜

2

13

发电机中性点接地变压器电

阻柜

2

14

微正压空气循环干

燥装置

2

15

发电机短路试验装

2

16

封母穿墙

装置

2

17

支撑结构

(支架、吊

架、母线

支持底座、

横梁、抱箍及紧固件、膨胀

螺栓等)

按需配置

18

铭牌、标识牌和警

示牌

按需配置

19

油漆

按需配置

20

接地线、

柜内照明、

加热器、各种支撑件、所有合同设备之间的电

缆和导线、电缆槽盒、

支架、钢构架、基础以及其他附属设

按需配置

21

离相封闭母线在线测温装置

2

88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22

离相封闭母线绝缘在线监测

装置

2

23

配件:导体和外壳的软、硬连接接头

(固定连

接双抱

)、镀锡

铜编织带

及其接头、

与设备相连处的全部活动套

(或橡

胶波纹

)、母线

外壳上的全部密封件、非导

磁标准件、

螺栓自锁止退铜螺母板、外壳上的检修孔和观察孔、封闭母线与氢冷发电机连接处的隔氢和

排氢装置、

与封闭母线导体连接用铜编织挠性连接装置。

按需配置

24

其他未列入的部件

按需配置

25

26

27

共箱封闭母线

1

10kV 共

箱封闭母

89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线及交直流励磁共箱母线本

1.1

10kV 共

箱母线

3500A)

厂用分支

回路

三相

200×2

1.2

10kV 共

箱母线

3500A)

备用分支

回路

三相

270

1.3

交流励磁共箱母线

三相

20×

2

1.4

直流励磁共箱母线

两相

20×

2

2

与设备连

接结构

2.1

10kV 共

箱母线与变压器连

接结构

6

2.2

10kV 共

箱母线与开关柜连

接结构

8

2.3

交流励磁母线与励磁变连接

结构

2

2.4

交流励磁母线与励磁柜连接

结构

2

2.5

直流励磁母线与发电机连接

结构

2

2.6

直流励磁母线与励磁柜连接

结构

2

3

软连接装置以及母线固定金具、绝缘

按需配置

90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子等

4

安装需要的托架、支架及吊

按需配置

5

穿墙结构

按需配置

6

外壳波纹节等伸缩

装置

按需配置

7

加热电源控制柜及

加热装置、

母线上的伴热带、引出接线盒等成套

装置

按需配置

8

铭牌、标识牌和警

示牌

按需配置

9

用于上述附件与控制柜和端子接线箱的全部应有的连接

电缆

按需配置

10

其他未列入的部件

按需配置

……

合计(不含税)

¥:元(大写:元整)

合计(含税)

¥:元(大写:元整)

(三)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

含税总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91

……

合计(不含税)

¥:元(大写:元整)

合计(含税)

¥:元(大写:元整)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四)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1

2

……

合计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五)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离相母

线支撑

绝缘子

6

2

共箱母

线支撑

绝缘子

6

3

高压熔

断器

10

……

合计(不含税)

¥:元(大写:元整)

合计(含税)

¥:元(大写:元整)

(六)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92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力矩扳

2

2

3

……

合计(不含税)

¥:元(大写:元整)

合计(含税)

¥:元(大写:元整)

(七)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备注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

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

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包含在货物总

价中

合计(不含税)

¥:元(大写:元整)

合计(含税)

¥:元(大写:元整)

(八)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

(如有)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合计(不含税)

¥:(大写:)

合计(含税)

¥:(大写:)

93

附件三:技术协议

详见《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离相、共箱封闭母线设备技

术协议》。

94

附件四:履约保证金格式

银行履约保函

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鉴于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与(卖方名称,

以下称“卖方”)于年月日签订的《采购合同》(合同编号:),我方愿意无条

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担保有效期自卖方开具之日起至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或最终验收款支付

函签署之日起

30 日后失效。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

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

无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

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月日

95

附件五: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96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97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98

第二卷

技术文件

第五章 供货要求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否决项一览表

招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序号

技术规范否决项条款

(加★号)

投标人须提供的相

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投标情况(须提供的相关证

明材料以附件方式单独响应)

1

备注:1. 投标文件应当对本表中(加★号)条款逐条单独作出响应,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证据、

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承诺函等,否则,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投标无效被否决。

2.招标文件其他章节与本表技术规范否决项内容有冲突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99

第一节 通用部分

离相封闭母线通用部分

100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离相母线及其附属设施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

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

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

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离相母线及其附属设施的技术参数、性能、

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

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

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

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

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

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

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

以专用部分为准。

1.1.8 本工程采用 KKS 标识系统。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

识必须有

KKS 编码。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 KKS 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

备及系统的

KKS 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

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

KKS 编码符号。KKS 编码采用 GB/T50549《电厂标识

101

系统编码标准》

。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人。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

有附件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

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

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

规范,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

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

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

和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

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

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GB/T8349 《金属封闭母线》

GB156

《标准电压》

GB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T8349

《金属封闭母线》

GB1207

《电压互感器》

GB11032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GB2706

《交流高压电器动热稳定试验方法》

GB/T11021 《电气绝缘的耐热性评定和分级》

GB/T763

《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

102

GB/T 11022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通用技术要求》

GB2900

《电工名词术语》

GB12193

《出口机械、电工、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191

《包装贮运标志》

GB3190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的化学成分》

GB/T13540

《高压开关设备抗地震性能试验》

JB1580

《铝制焊接容器技术条件》

JB2420

《户外防腐电工产品的涂漆》

JB/T9639 《封闭母线》

GB/T16927 《高电压试验技术》

GB5022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NB/T25036 《发电厂离相封闭母线技术要求》

ANSI/IEEEE37.23《金属封闭母线及离相母线中损耗计算导则》

GB50150 《电气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技术》

GB/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大唐集团制[2013]28 号《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2023 版)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重大反事故措施》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GB50260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 5014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

注:

1)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

用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

103

2)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

出了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

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3)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

或变化,招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

详见专用部分。

3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与试验

3.1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3.1.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3.1.1.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

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员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格式)。如

果此人员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员数,但招标方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

费用。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差旅费、饭费、住宿、办

公及通讯联络等均包括在合同报价内。

现场服务计划表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

员·天数

职称

人数

备注

1

指导安装

2

调试

3

性能试验

4

交货验收

3.1.1.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104

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

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5)投标方须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3.1.1.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

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2)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

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

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1

设备安装就位前的准备

工作

现场适当的清理;搭制必要的支撑物(如脚手架等);准备照明及焊接用

电源

2

设备调整就

各段母线在辅助支撑上就位;调整各

段母线位置,使符合要求

3

设备焊接

焊接面清理;焊材检查;试焊

外壳焊接前须仔细清理母线内

灰尘及其他污物

4

电气试验

测量绝缘电阻;工频耐压试验

5

设备柜就位

柜体就位;检查一次二次接线的正确

性;检查安全距离

6

母线与设备

按图纸要求将母线与设备连接起来 螺接前须仔细清理螺接面,涂以

105

的连接

导电膏,用力矩扳手按规定力矩

拧紧

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

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

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3.1.2 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为投标方提供

方便。

3.1.3 培训

3.1.3.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

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3.1.3.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方列出。

培训计划表

培训教师构成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天数

职称

人数

地点

备注

1

铝材焊接

2

设备调试

3

设备运行、维

3.1.3.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3.1.3.4 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

交通方便。

106

3.1.4 设计联络会

若招标方有要求,投标方应及时、义务地到招标方指定的地点进行配合。

3.2 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

3.2.1 概述

3.2.1.1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3.2.1.2 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

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3.2.2 工厂检验

3.2.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

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

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3.2.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

验。

3.2.2.3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设计标准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

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

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3.2.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2.3 设备监造

3.2.3.1 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

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技术规范书书规定的要求。

3.2.3.2 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

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并安排出一个大体的检验时间表,同时要提供进行检验(试

验)的制造厂所在地地址。有关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规定。

107

3.2.3.3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

DL/T 586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和 “中国大

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

,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2.3.4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

3.2.3.5 监造内容(具体内容招标方确定)

监造和检验的主要项目见下表:招标方可以对表中的项目增加或对监造方式调整,

投标方须接受。

监理方式

序号

零部件或

工序名称

监理内容

H

W

R

备注

1.质量证明文件

2.外观尺寸、质量检查

原材料及

外购件

3.附件的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1.材质检验

2.拉力强度取样试验

3.例行工频耐压试验

抽检 10%

支持绝缘

4.电性能试验

抽检 10%

1.焊接环境检查

2.剪板、坡口、酸洗、焊接检查

外壳

3.超声波探伤和 X 射线探伤报告

1.绝缘电阻测量

2.工频耐压试验

出厂试验

3.气密性试验

108

监理方式

序号

零部件或

工序名称

监理内容

H

W

R

备注

1.绝缘电阻测量

2.1min 工频干耐压试验

3.1min 工频湿耐压试验

4.雷电冲击耐受电压试验

5.温升试验

型式试验

6.动热稳定试验

1.包装前检查清洁度

包装

2.防潮、防御措施检查

3.2.3.6 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投标方为招标方提供以下方便:

1)提前 10 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监造项

目和方式由投标方、招标方监造代表、招标方三方协商确定;

2)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

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

有必要复印,投标方应提供方便。

3)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

招标方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

要求和知道,投标方均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

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3.2.4 试验内容

3.2.4.1 型式试验

1)绝缘电阻测量:实验方法和要求按 GB/T8349《金属封闭母线》的要求进行,试

验绝缘电阻值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

109

2)额定 1min 工频干耐受电压试验:按 GB/T16927.1、GB/T16927.2 的要求进行

试验,试验电压值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

3)额定 1min 工频湿耐受电压试验:按 GB/T16927.1、GB/T16927.2 的要求进行

试验,试验电压值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

4)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试验:按 GB/T16927.1、GB/T16927.2 的要求进行试

验,试验电压值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

5)温升试验:按 GB/T1763《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的要求,封闭

母线通以额定电流,待其温度稳定后,各部分温度和温升均不超过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

数值。

6)动热稳定试验:按国标 GB/T2706《交流高压电器动、热稳定实验方法》进行,

封闭母线应能承受规定的动、热稳定电流的作用。

7)淋水试验:按 GB/T8349 进行,结果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8)气体密封试验:按 GB/T8349 进行,结果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

9)外壳防护等级试验:按 GB4208 进行,结果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

3.2.4.2 出厂试验:

1)外形尺寸和外观质量的检查:按 GB/T8349 执行。

2)绝缘电阻测量:用不低于 2500 伏的兆欧表测量,持续时间为 1min,其值不小

100MΩ。

3)额定 1min 工频湿耐受电压试验:按 GB/T16927.1、GB/T16927.2 的要求进行

试验,试验电压值及结果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

4)气体密封试验:按 GB/T8349 进行,结果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

3.2.4.3 现场试验:

1)绝缘电阻测量:安装完毕后用不低于 2500 伏的兆欧表测量,持续时间为 1min,

110

其值不小于

50MΩ。

2)额定 1min 工频干耐受电压试验:按 GB/T16927.1、GB/T16927.2 的要求进行

试验,试验电压值应不小于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

75%。

3)淋水试验:按 GB/T8349 进行,结果符合标准。

4)气体密封试验:按 GB/T8349 进行,结果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

3.2.5 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3.2.5.1 监造代表有权亲自观察任何一项或全部试验,监造代表在场观察试验的进行

并不免除投标方对本合同承担责任。

3.2.5.2 投标方应向监造代表提供详细的质量监控点和技术资料。

3.2.5.3 投标方应提供监造和检验所需的物资、设施及其它条件。

3.2.6 性能验收试验

3.2.6.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技术规范书的

要求。测试单位为招标方指定的国家级测试单位。

3.2.6.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方现场。

3.2.6.3 性能试验的时间:见商务条款。

3.2.6.4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

方讨论后确定。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方要按招标方要求进行配合;如个别部套件试

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投标方提供。

3.2.6.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1) 绝缘电阻试验

(2) 1min 工频耐压试验

(3) 气密试验

111

(4) 温升试验

(5) 淋水试验

3.2.6.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本技术规范书性能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进行试验。

3.2.6.8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及考核

(1)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招投标双方均承认。

(2)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

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共箱母线通用部分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共箱封闭母线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

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

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

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本次招标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

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

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

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

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

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

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2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

以商务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以

专用部分为准。

1.1.8 本工程采用 KKS 标识系统。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

必须有

KKS 编码。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 KKS 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

及系统的

KKS 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

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

KKS 编码符号。KKS 编码采用 GB/T50549《电厂标识系

统编码标准》

。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人。

1.2 标准和规范

1.2.1 共箱封闭母线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安装,应符合现

行使用的国家关标准和原部颁标准。这些标准和规范至少包括: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T 156

标准电压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314

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

IP 代码)

GB/T 7251.6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 6 部分:母线干线系统(母

线槽)

GB 8287.1

标称电压高于

1000V 系统用户内和户外支柱绝缘子 第 1 部分:

瓷或玻璃绝缘子的试验

GB/T 8349

金属封闭母线

GB/T 13306

标牌

GB/T 16927.2

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 2 部分:测量系统

GB/T 20840

互感器

GB 50060

3~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4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113

GB 50260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T50549

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

DL/T 586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DL/T 5222

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

IEC 60034

旋转电机

IEC 60947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IEC 60044

仪表变压器

IEEE

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

NEMA

美国国家电气制造商协会

ASTM

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

ANSI

美国国家标准协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GB50260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 5014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

NB/T 25035

发电厂共箱封闭母线技术要求

注:

(1)共箱封闭母线附件及其它要求不限于所列标准,且按相应标准的有效版本

执行。

(2)投标人应执行本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如果

本技术规范有与上述规程、规范和标准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人应及时通告招标人进行

书面解决。

(3)从合同签订之日至投标人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

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人应遵守这些要求。且不论招标人知

道与否,投标人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人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

(4)合同签订后 3 个月,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

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

招标人确认。

(5)本工程采用统一的 KKS 编码标识系统。编码范围包括投标人所供系统、设备、

主要部件和构筑物等。投标人在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试运及项目管理等各个环节

使用 KKS 编码。

2. 通用技术要求

114

2.1 总则

2.1.1 共箱封闭母线在规定的工作条件和负载条件下运行,并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

和维护,预期寿命应不少于

30 年。

2.1.2 共箱封闭母线在正常运行时各部位温升限值应符合下表要求。短时发热不超过

200 摄氏度。

封闭母线的部件

最高允许温度 ℃

最高允许温升 K

导体

90

50

镀银

105

65

螺栓紧固的导体或外壳的接触面

不镀银

70

30

外壳

70

30

外壳支持结构

70

30

绝缘件

按 GB/T11021 由绝缘

材料种类确定

母线及支持绝缘子应能承受

125kA(峰值)的额定峰值耐受电流所产生机械应力的作

用而不产生变形和破坏。

2.1.2 共箱封闭母线须避免共振。

共箱封闭母线的接地可以通过外壳作为接地连接体,但必须保证外壳段间有可靠的电

气连接,使之成为电气上的整体。

共箱封闭母线外壳采用多点接地方式,外壳和支持结构的金属部分应可靠接地,接地

导线应有足够的截面,具有通过短路电流的能力。

当外壳通过短路电流时,离外壳接地点最远处的感应电压不应超过

24V。

接地导线应有足够的截面,以保证具有通过短路电流的能力。

外壳防护等级:户外部分

IP54 或以上,户内部分 IP54 。

115

户外共箱封闭母线的外壳应满足户外安装,采取密封措施,具有防雨、防腐、防尘等

要求。

母线外壳须设置便于安装、维护的检修孔,孔口的大小、形状、数量、位置以能对每

个支柱绝缘子、伸缩节等安装检修为原则。

共箱母线螺栓连接的导电接触面均须镀银。

接地:母线的每一长度单元的接地端子与母线外壳任一点裸露部分的电阻值不应大于

0.1Ω。

母线各组成单元均应有接地端子,接地端子应置于明显可见的部位。为确保电气通路,

各单元(段)间应用

2 根 6×30mm2 铜辫可靠连接,保证外壳的各段间有可靠的电气连

接,使之成为电气上的通路。

当外壳通过短路电流时,离外壳接地点最远处的感应电压,应不超过

24V。

投标人应在共箱母线适当位置提供必要数量的外壳接地端子,用于接地端子的螺栓采

用铜螺栓,其规格不应小于

M12×30 并焊接牢固,且接地端子处有明显标志。

投标人应提供接地铜导体将各台机组的共箱母线外壳分别连接到厂房接地网,接地铜

导体的截面不小于

300mm2。

2.1.3 共箱封闭母线导体的材质须采用 T2 牌号工业纯铜。导体上须采用不同颜色的热

缩套热缩。

2.2 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

2.2.1 共箱封闭母线结构

(1)共箱封闭母线的结构应满足安装、运行、检修、试验、维护方便,并能满足

母线设计布置要求。对于垂直段母线须采取防止母线因自重下滑的措施。

(2)共箱封闭母线外壳须采用铝合金,有足够的强度和钢度,保证悬吊安装或支

持安装均不变形。

(3)在母线布置最低点的适当位置,须设置排水(污)阀,以便定期排放。

116

(4)封闭母线导体相间和相对地以及带电体间空气净距应不小于 160mm。

(5)共箱封闭母线的连接

导体伸缩节须采用镀银铜编织线软连接或多片薄铜片伸缩节,在伸缩节处,其外壳

亦应设置波纹式伸缩节或橡胶伸缩套。导体伸缩节采用螺栓连接,其截面不小于导体截

面的 1.25 倍。导体和外壳伸缩节的设置、结构及相关参数,须经招标方设计单位认可。

1)导体的连接

各制造段间导体的连接采用螺栓连接,与设备的连接应便于拆装。

导体连接的紧固件须采用非磁性材料。

导体的连接接触面须镀银,镀银层厚度不小于 15um,与设备导体的接触电流密度

不应大于 0.1A/mm2。

采用螺栓连接的导体,其外壳相应部位须设观察窗。

2)外壳的连接

①外壳段间的连接采用法兰连接,与设备的连接应便于拆装。

考虑封闭母线的散热,母线导体外表面及外壳内表面,均应涂无光泽黑色漆,外壳

外表面涂无光泽,颜色由业主确定。在需要现场装配焊接的部位,离焊口端部 100 mm

范围内不涂漆。所有母线钢结构件均应涂漆或热镀锌处理。涂漆前应进行磷化或等效防

锈处理。

②共箱封闭母线的导体和外壳,涂漆应均匀,不得有明显锤痕、划伤或由于焊接变

形而产生的影响母线正常安装和运行的缺陷。

③共箱封闭母线穿墙处应增加隔离措施,采用类似穿墙套管的结构对厂房内外部分

彻底隔断并做好穿墙部位的防水防潮措施,将厂房内外空气彻底隔离,防止空气对流及

冷、热交换。或在穿墙位置附近区域加装加热板等伴热装置,加热板安装及电源电缆敷

设时要固定牢固,并保证与母线的绝缘距离满足要求。穿墙位置附近区域的母线应加装

热缩绝缘层。

117

④共箱封闭母线外壳须焊接牢固,焊线均匀美观,不能有明显的焊瘤、咬边、裂纹

和未经补焊的弧坑。母线外壳导电连接处的焊缝(环焊缝)总截而应不小于被焊导体总

截面的 1.25 倍。未焊透的长度不得超过焊缝长度的 10%,深度不得超过被焊金属的

5%。焊接应通过探伤检测。

⑤共箱封闭母线应考虑发电机、开关柜、变压器单独试验时与母线断开方便,断开

间隙距离≥300mm。

⑥共箱封闭母线外壳穿墙时,应设置防火隔板。防火隔板耐火等级应同隔墙或楼板。

隔板及金属构件由厂家提供,并提供设备安装说明书以便固定于墙上或楼板上。

⑦投标人应负责共箱封闭母线与发电机、变压器、开关柜、励磁设备等的连接配合,

组织与发电机、变压器、开关柜、励磁设备生产厂家协商确定。其导体及外壳连接件均

由投标人提供。

⑧母线的整体设计方案应提交招标方和招标方设计院审查。

⑨投标人须根据现场具体情况负责母线整体组装无误。

(6

)共箱母线外壳材质厚度最小应达到 5mm

(7)共箱封闭母线的结构应能补偿导体及外壳因温度变化和基础差异沉降造成

50mm 以内的不同沉降和位移。

(8)共箱封闭母线壳盖上应设置有完好的密封胶圈,已达到最佳密封效果

(9)共箱封闭母线内不能采用环氧玻璃布板材质的隔板,应为绝缘子支撑方式。

封闭母线与进线开关(或备用进线开关)处应保留隔板隔离方式,应采用 SMC 材质的隔

板,并在隔板安装位置对应的母线上增加热缩绝缘层;

(10)共箱母线导体连接处需设置绝缘套,以保证绝缘性。

2.3 供配的辅助设备要求

2.3.1 支持绝缘子

118

(1)母线安装支持件采用高压 DMC 绝缘子,其性能应符合标准国标的规定,以满足母线的

绝缘水平和动稳定要求。

(2)共箱母线支持绝缘子的跨距须考虑避开共振区。

(3)支持绝缘子爬电距离满足相应电压等级的要求。

3.3.2 防结露措施

(1)母线在穿墙部位,须设置穿墙密封连接装置,以防止因各区域之间的温差造成的结露

给母线安全运行带来的危害。

(2)须在共箱母线布置的最低点的适当位置设置排水(污)阀,以便排放冷凝积水。

3.3.3 共箱封闭母线停运时设有防潮加热措施。加热电源控制柜及加热装置、母线上的伴

热带等由投标方方供货,共箱母线内电伴热应固定牢靠设置专门用于固定电伴热的卡扣或者卡

槽,确保共箱母线运行时电伴热不接触到导体。

2.4 自控技术规范

2.4.1 投标人应成套提供满足机组安全自启停和经济运行所必须的,安装在共箱封闭母线

供货范围内的所有仪表和控制设备。

2.4.2 投标人配套供货的仪表和控制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和相应国际标准的市场

主流产品,不得提供国家已公布淘汰或将淘汰的产品。

2.4.3 删除

2.4.4 投标人供货范围内所有需通过 DCS 来实现的系统控制功能,必须分别提供中文和英

文版本(如有)的设计资料,图纸资料以中文为准,投标人应确保中文和英文版本资料的正确

性和一致性。

2.4.5 随共箱封闭母线提供的就地仪表和检测元件必须符合国际标准,且规格型号齐全,

测量元件的选择应符合控制系统的要求。所有的联锁保护不允许采用电接点型仪表。严禁使用

非标准测量元件。

2.4.6 共箱封闭母线二次接线端子箱布置及电缆敷设要求、接地端子位置及其他布置的特

殊要求需在设计联络会前向招标人提出。

119

2.4.7 共箱封闭母线本体上的测温装置的端子箱或就地仪表间的电缆应采用耐油、耐火、

屏蔽电缆。

2.4.8 共箱封闭母线的端子箱(如有)内的端子排应为阻燃、防潮型,并应有 20%的备用端

子,供用户使用;所有外部接线端子(包括备用端子)均应为线夹式。控制跳闸的接线端子之

间及与其它端子间均应留有一个空端子,或采用其他隔离措施,以免因短接而引起误跳闸。电

流互感器端子采用试验型端子(并预留 2 个端子作为冷却器负荷控制使用),电流互感器二次回

路芯线截面不小于 4mm2。

2.4.9 端子接线箱(如有)应设计合理,有可靠的防潮、防水措施。端子接线箱的安装高

度应便于在地面上进行就地操作和维护。

2.4.10 端子箱应有足够的接线端子以便连接控制、保护、报警信号和电流互感器二次引线

等的内部引线连接,接线端子采用铜质端子。所有外部接线端子包括备用端子均应为线夹式。

控制跳闸的接线端子之间及与其他端子间均应留有一个空端子,或采用其他隔离措施,以免因

短接而引起误跳闸。

2.4.11 端子接线箱内应有可开闭的照明设施,并应有适当容量的交流 220V 的加热器,以

防止柜内发生水汽凝结。端子接线箱内设电源插座(单相,10A,220V,AC)。

2.4.12 共箱封闭母线二次引出线应采取防锈、防老化等相应保护措施。

2.4.13 由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其间的连接电缆由投标人设计供货;至招标人设备间的电缆

由招标人负责设计供货

2.4.14 电压互感器

所有电压互感器都是单相的,每相具有一个原绕组和一个或多个副绕组。工作频率范围内

的精度应按规定予以保证。绕组应用环氧树脂绝缘,全真空的浸渍法进行密封。高压绕组所使

用的线径应不小于 0.3mm,原边接线端应有一个整体形成的套管以承受所规定的电压。

2.4.15 相邻近的电压互感器应设置现场端子箱,二次电缆必须采用铜芯耐火电缆,线径不

小于 4mm2,每个 PT 二次绕组必须采用独立电缆敷设,严禁多绕组共用电缆、共用中性点,双套

保护绕组电缆必须完全独立,满足双重化配置要求。仅 PT 二次绕组 A、B、C 三相可装设空开,

中性点、开口三角回路严谨装设任何空开、熔断器。不同绕组的回路必须分段设置端子排,计

120

量、测量、保护、开口三角之间必须加装绝缘隔离板,严禁不同回路共用端子排,每个端子只

能接入 1 根电缆芯。

2.4.16 电压互感器的副边应有保安接地点,接地方式应与招标人商定。

2.5 质量保证

(1)设备整体寿命不少于 30 年。

(2)在设备投运后一年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达现

场免费修理或更换。

(3)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共箱封闭母线大修服务能力、大修的工期、大修的费用

及大修用备品备件的供应等。

(4)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具体说明应急抢修的能力。

3.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3.1 备品备件

3.1.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1.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表。

3.1.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3.1.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

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3.1.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

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3.1.6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 15 日内提供专用部分所列备品备件以外

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3.1.7 备品备件应能与原设备互换,并有与原设备相同的材料和质量。备品备件应按要求

进行处理和包装,必须与设备的其它部件分开装箱,以防止在贮藏时变质,并应与设备一起发

货。箱上应有明显的标记,以便识别箱内所装的部件。电气线圈和其它精密的电气元件,必须

先装在带干燥剂的塑料袋中,或用其它有效的方法防潮然后装箱。

121

3.1.8 投标人应随主设备按合同文件的规定为设备提供规定的备品备件,并分项列出详细

价格,其总价计入设备总价内。

3.1.9 除了随主设备提供规定的备品备件外,投标人应提供他认为保证期内必须增加的推

荐的备品备件以及保证期满后 10 年运行所需的推荐的备品备件,并分项列出单价,不计入设备

总价内。招标人将根据需要另行订购全部或部分这种推荐的备品备件。

3.1.10 在全部合同设备验收后 5 年内,投标人应保证按合同价格向招标人提供全部所需的

备品备件。安装中用于替代损坏件的备品备件应另外补充供给,这些另外补充的备品备件费用

由承担损坏责任的一方承担。合同谈判时,招标人有权增减备品备件的品种和数量。

4.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概述

4.1.1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

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4.1.2 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

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4.2 工厂检验

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

验和试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

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4.2.3 投标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

投标人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人发生重大质量

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人。

4.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4.3 设备监造

4.3.1 监造依据

122

根据本合同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 DL/T 586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和大唐集团制

〔2013〕28 号“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4.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停工待检和任意抽检,即 R 点、W 点、H 点和 I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

成后,投标人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人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 份。

4.3.3 监造内容(具体内容招标人确定)可参考下表。

监理方式

序号

零部件或工序名称

监理内容

H

W

R

I

备注

主要材料化学成分分析报告

主要材料机械性能试验报告

无损探伤试验

焊缝检测

焊样检测

接头镀银检查

支持绝缘子检查、试验

焊缝的外表检查

整体油漆检查(表面处理)

隔项试验,如气密性试验等

共箱封闭母线及附属设备

其余部分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根据项目情况添加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I 点—现场复查、抽检,数量—检验数量

4.3.4 对投标人配合监造的要求

招标人为投标人提供以下方便:

(1)提前 10 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投标人,监造项目和方

式由投标人、招标人监造代表、招标人三方协商确定;

123

(2)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招标人有权通过投标人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

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复印,投

标人将为招标人提供便利。

(3)招标人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人

有权提出意见,投标人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人是否要求和知道,

投标人均主动及时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

在招标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擅自处理。

4.4 性能验收试验

4.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4.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一般为设备安装及使用地点。

4.4.3 性能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 168 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

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单台设备的试验需供双方协商确定。

4.4.4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人组织实施,投标人、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招标人委托经投标人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并编制试验报告。试验大纲由招标人提供,

与投标人、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讨论后确定。验收试验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如试验

在现场进行,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投

标人提供。

4.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1) 在共箱封闭母线制造过程中,招标人可随时派人到制造厂对设备的设计、制造和试验

予以监理,投标人应提供必需的方便。

(2) 共箱封闭母线及其附属设备应按相关规范及标准进行工厂试验和现场试验。

(3) 在共箱封闭母线进行出厂试验前 30 天,投标人应通知招标人,并向招标人提交试验程

序和大纲,以便招标人派代表参加共箱封闭母线出厂试验和检验。

4.4.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4.4.7 试验概述

1)所有试验应根据本技术规范和相应的 GB、DL、IEEE 和 IEC 标准进行试验。

124

2) 各设备技术条款所规定的试验项目和内容是投标人最低限度必须完成的,但并不排除投

标人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和有关制造厂标准进行其它必要的试验和检查。出厂试

验、型式试验由投标人进行,现场试验由投标人负责指导招标人完成,现场试验时间由招标人

决定。

3) 如果投标人认为原有的型式试验满足本文件规定的型式试验的要求,应提供所有型式试

验报告供招标人审查,型式试验报告的有效期为 5 年。如果审查不合格,招标人保留要求做某

些试验的权力,试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合同设备必须在做完所有试验项目并且合格后才能包装发运出厂。招标人或招标人的代

表可能参加所有试验或部分试验,投标人应在试验开始前 60d 提交一份完整的试验大纲和进度

表供招标人审查。试验大纲和进度表应包括试验项目、试验准备、试验方法、试验程序、每项

试验需要的设备和仪表、使用的试验表格等。

5)招标人对任何一项试验或见证试验的参加或放弃都不应解脱投标人充分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的责任。如果现场安装中发现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招标人有权拒收。

6) 所有现场试验应在投标人指导下,由招标人组织安装承包商或试验单位完成。

7) 投标人应对现场试验负责指导,所有现场试验都必须有招标人或招标人代表在场。各项

现场试验报告由安装承包商或试验单位编写,

投标人代表、

安装承包商(或试验单位)和招标人(或

招标人代表)均应在试验报告中签字认可。

8) 各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试验项目、试验目的、试验人员名单、测量仪表的检查和率定、

试验方法、试验程序、试验接线图、试验表格、计算实例、计算过程使用的各种曲线、全部测

量结果汇总、最终成果的修正和调整、测量给定和试验成果分析、误差说明以及对试验结果的

论证。

9) 出厂试验报告在试验结束后 10d 内提供。现场试验报告在试验结束后 30d 内提供。投标

人或试验单位应以试验报告或试验合格证书的形式提供 2 份合格的试验结果及相关的特性曲线,

其中 2 份正本和 2 份副本给招标人,2 份副本给工程设计单位。

10)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进行型式试验:

新产品试制时;

当产品的设计、工艺、材料有重大变动,足以引起产品性能发生明显变化时;

125

当电流有重大变化时;

当出厂试验结果与以前的型式试验结果有明显变化时。

4.4.8 共箱封闭母线的型式试验项目(不限于此)

外观尺寸和焊线质量检查

绝缘电阻试验

工频耐压试验

雷电冲击耐压试验

温升试验

动稳定试验

热稳定试验

淋水试验

外壳防护等级试验

4.4.9 出厂试验(不限于此)

封闭共箱母线

外观尺寸和焊线质量检查

绝缘电阻试验

耐压试验

附件和主要材料的试验(或提供试验报告)。

绝缘电阻测量

工频耐受电压

外形尺寸和外观质量的检查

介电强度试验

联锁及保护试验

126

4.4.10 现场试验(不限于此)

现场试验项目与方法见本规范及 GB/T 7251.6 等规范有关规定进行。现场试验项目如下:

(不限于此):

绝缘电阻测量;

额定 1min 工频干耐受电压试验。

导体直流电阻测量;

投标人应提供观场试验方法、试验步骤、试验内容。

投标人有责任解决观场试验中发生的技术问题,并在试验报告中签字。

4.4.11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用的仪器、表计和工具由性能验收试验方(第三方)负责提供。

一般仪器由国家法定单位标定,部分仪器现场标定。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

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人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人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4.12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投标人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招标人承担;

在投标人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于合同总价之中。

4.4.13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委托的测试单位编写,共同签章确认结论。若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人

主持并负责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招标人为主编写,投标人参加。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

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

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5.1.1 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

127

(1)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要派合格的现场服

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

要,投标人要追加人月数,但招标人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由投标人填写)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备注

(2)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

现场指导;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投标人须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

(3)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

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

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

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

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2)投标人提供胡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投标人填写)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128

3)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

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

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

(4)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投标人便。

5.1.2 培训

(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

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见格式)见下表。

培训教师构成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地点

备注

(3)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4)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5.1.3 设计联络会

若招标人有要求,投标人应及时、义务地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进行配合。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29

6.1 一般要求

6.1.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

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

程要求。

6.1.3 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在 90

天之内向招标人给出全部技术资料 8 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人确认。

6.1.4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

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6.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

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人也应及时免费

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6.1.6 招标人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6.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套 6 套,电子文本 2 套(可编辑),电子版图纸应为

autoCAD 格式,文本文件应为 Word/Excel2000 格式,并在交货前 1 个月供完。电子版图纸、资

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应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进行分类归档,并根据分类提供超链接方

式的索引文件。

6.1.8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6.1.9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加盖公章或签字,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

显的标识和标注。

6.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6.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可自行细化)

投标人应在其投标书中按下述要求提供足够详细和清晰的图纸和资料,这些图纸和资料应

简要地说明设备或材料的特性,同时对与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有差异或有偏差之处应详细说明(说

明填入技术规范偏差表)。包括但不限于此:

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设备附图,如共箱母线基本技术参数,外形尺寸,重量等,母线槽电

阻值,电抗值,不同功率因数下的电压降等基本参数,外形尺寸,重量等。

130

参数表格

共箱母线的结构特征,如:共箱母线的外形尺寸及导体尺寸。

共箱母线的安装方式,与发电机、开关柜、励磁系统设备和变压器的连接安装方式。

提供共箱母线的型式试验报告。

6.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可参考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图纸清单表,投标人可补

充。

投标人应提供型式,出厂试验报告(含外购件)及其有关资料(简称试验报告),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

技术参数总表(按性能保证表的格式及全部内容提交);

共箱母线外型尺寸图及走向布置图;

共箱母线支架布置图及其预埋件图;

共箱母线各种吊架、支架、托架的结构图;

共箱母线母线与发电机、高压开关柜、变压器、励磁系统设备等连接结构图;

共箱母线与变压器低压端连接结构图;

共箱母线各支撑段平、剖面图;

共箱母线导体及外壳的各型伸缩节结构图;

共箱母线各型弯头安装结构图;

共箱母线支柱绝缘子安装结构图;

共箱母线导体活动、固定式安装结构图;

共箱母线导体间隔垫、伴热系统安装结构图;

共箱母线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

有关的规程、规范和标准清单。

131

工程采用 KKS 编码系统。投标人应根据设计院提供的《KKS 编制原则》完成供货范设备及

附件的 KKS 编号并在铭牌上表示。

试验、检验项目清单,现场试验项目清单,现场试验设备仪器清单(注明名称、规格、数量、

准确级、所属试验项目等);

注:招标人在施工图设计中将共箱封闭母线布置图,基础设计图提供投标人确认。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图纸清单表

数量

编号

图纸和资料名称

提交时

(暂定)

类型

招标人

工程设计

单位

备注

1

投标人与其他设备投标人、承包商(包括安装承包商)以及投标人内部各设备制造商之间交换的资料复印件

2

计划表

2.1 联络会计划日程表

合同生

效后 15d

2.2 设备制造进度表

合同生

效后 15d

2.3 最新修改的设备制造进度表

2.4 工厂图纸和技术资料提交时间表

合同生

效后 15d

2.5 送审图纸提交时间表

合同生

效后 15d

2.6 试验大纲和试验计划

试验开

始前 60d

3

季进度报告和生产过程照片

每个阶

4

工厂图纸

132

4.1 送审图

透明底图

黑线或蓝线

4.2 正式图

Auto CAD 光盘

(U 盘)

4.3

文献、计算书、说明书、样本及其它文件

4.4 竣工图册

合同工作完成

5

说明书

5.1 安装指导书

设备装

运前 30d

5.2 运行维护说明书

设备装

运前 30d

5.3 光盘(U 盘)

6

遵循的标准

7

现场试验报告

试验结

束后 30d

8

型式试验报告

试验结

束后 60d

9

出厂试验报告

出厂试

验后 10d

6.2.3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6.2.4 施工、调试、试运、设备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

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33

提供设备安装、运行、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

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

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

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投标人须提供备品配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6.2.5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

认)。包括但不限于:

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等出厂报告。

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

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查、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密封

试验和性能试验等)。

随设备提交的资料((项目单位填写)套):

装箱清单和各元件清单(说明元件制造厂);

各元件(软连接、绝缘子、金具等)的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完整的满足合同设备安装、运行、检修和维护的说明书;

型式试验、出厂试验报告、元件的产品合格证。

7.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7.1 清洁

7.1.1 设备在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

7.1.2 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

7.2 油漆

134

7.2.1 投标人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被腐蚀。

7.2.2 设备外表面应喷涂一层胶浆防腐,油漆颜色为(由项目方填)色。

7.2.3 投标人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

7.3 标志

7.3.1 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

列内容: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额定运行参数、设备使用条件、设备净重、设备制造厂名

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等。

7.3.2 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 GB/T 13306《标牌》的

规定。

7.4 包装标志

7.4.1 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标明合同号、

主要设备名称的标签。

7.4.2 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尺寸;

长×宽×高。

7.5 装卸、运输与储存

7.5.1 投标人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

7.5.2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

7.5.3 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输方式的

规定。

7.6 涂漆和保护镀层

7.6.1 概述

全部设备内外表面均应在工厂清理干净,并涂以合适的保护层或采取其他合适的防护措施。

涂保护层应在合适的气候条件和充分干燥的表面上进行。当环境温度小于 7℃或

135

当金属表面的温度小于环境空气露点 3℃以上,不允许进行涂层。

在进行清理和上涂料期间,对不需要涂保护层的相邻表面应保证不受污染和损坏。

7.6.2 涂层工艺

所有暴露在大气中的铁类金属粗加工或精加工表面在运输之前应经溶剂清洗干净,并进行

防锈处理。

所有暴露在大气中的未加工金属表面,用喷砂清理到发亮,并刷 2 层防锈底漆(不得含铅),

每层漆膜厚度不小于 50×10-6m,而最后一道工厂防锈涂料完全干燥后,漆膜厚度不得小于 75×

10-6m,对受冷凝作用的表面应涂上合适的防结露涂层。

投标人的标准油漆也应适用于各种小的辅助设备,例如:小功率电动机、接触器、表计、

压力开关和类似的小型设备。

柜体及表计盘的内外表面均应进行磷化处理或其它方法进行处理,真正达到防锈的目的,

然后涂一层底漆、一层填料,最后涂上两层指定颜色的面漆。

所有设备的面漆颜色应由投标人提供色标,招标人选定。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防锈措施的完整说明,并提供补漆所需的漆。

136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37

离相母线部分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一般要求

1.1.1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离相封闭母线的供货范围,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

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通用

部分性能的要求。

1.1.2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应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

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

或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1.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套离相封闭母线所需。

1.1.4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

供货清单。

1.1.5 投标人分别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免费)、运行所需备品备件表(包括仪表和

控制设备),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包括设备或备件的名称、型号规格、

图号、数量、生产厂家等)

1.1.6 投标人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及外包件清单(包括设备或备件的名称、

型号规格、图号、数量、生产厂家等)

,投标人提供三家及以上厂家供需方选择。

1.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通用部分。

1.2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1.2.1 离相封闭母线的设备设计由投标方自行设计;

1.2.2 设备的整体布置由招标方设计院统筹布置,投标方配合;

1.2.3 与发电机主引出线连接接口:投标方负责接入到招标方发电机出口,负

责软连接的供货,负责发电机中性点变压器及连接母线的供货。

1.2.3 与主变压器低压侧出线连接接口:负责主变侧软连接及密封套的供货

1.2.4 与励磁变连接接口:负责励磁变高低压侧母线及连接件的供货,励磁变

138

压器高压侧封闭母线外壳用于各相别之间的安全接地连接应采用大截面金属板

1.2.5 与高压厂用变连接接口:负责至高压厂用变高压侧之间的母线及连接件

的供货。

1.2.6 离相封闭母线与变压器、励磁系统等接口处软连接螺栓和压板须采用铜

螺栓。

1.2.7 离相封闭母线应在最低点、与变压器连接处盆式绝缘子附近低点设置排

水(污)装置,并设计水管引接至地面附近人员可以操作的地方,便于及时排出封闭母线内凝露产生的积水。

1.2.8 离相封闭母线盆式绝缘子需采用大伞裙的绝缘子,凸面朝上。绝缘子材

质采用

DMC 材质。

1.2.9 在封闭母线进厂房的穿墙处应增加盆式绝缘子,使封闭母线在厂房内外

隔离成两个独立的空间,防止由于冷热空气交换形成凝露。

1.2.10 封闭母线外壳应有黄、绿、红样色的相色环,便于识别,具体相序设

计联络会时确定。

1.3 供货范围

1.3.127kV 离相封闭母线及配套的辅助设备

1.3.2 必备的备品备件及消耗品。

投标人应提供备品备件及消耗品清单。

招标人可在合同签订前增加或减少备品备件及消耗品的项目和数量,投标人不

应拒绝,并不得对相应项的投标报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1.3.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

投标人应提供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招标人可在合同签订前增加或减少专用工

器具的项目和数量,投标人不应拒绝,并不得对相应项的投标报价或其他的条款

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1.3.4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器

除上述规定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器外,为保证离相封闭母线的安全运行,

投标人认为还需推荐的所供设备在运行时必须配备的备品备件

(包括安装材料)、运

行维护设备、工器具和监测仪器等,应在其报价文件中列出,并单独分项报价,

以供招标人选择购买。

139

(具体供货范围及内容详见

“附表”,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

1.4 封闭母线在发电机出线箱处应最少有 2 处接地接地,便于后期接地,防止

涡流引起的中性点外壳在高温大负荷时温度偏高。

2. 项目概况

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x1000MW 机组项目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城南的吉子现

镇。建设规模为

2×1000MW 高效超超临界一次再热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脱

硫、脱硝,为外送新能源配套大型调峰电站。厂址区地貌属洛川黄土塬,塬面地

形平坦、开阔,相对高差小,地势西北高东南低,由西北向东南倾斜。

3. 专用技术要求

3.1 设计及运行条件

最高气温(℃)

37.5

最低气温(℃)

-23.0

最热月平均温度(℃)

22.5

多年平均温度(℃)

/

平均水汽压(hPa)

8.9

平均相对湿度(%)

61

多年平均降水量(mm)

596.7

最大冻土深度(m)

0.93

最大积雪深度(m)

0.25

设计风速(m/s)

五十年一遇 10m 高 10min 平均最大风速为

23.7m/s,其相应的风压为 0.35kN/m2,百

年一遇 10m 高 10min 平均最大风速为

25.3m/s,其相应的风压为 0.40kN/m2

基本雪压(kN/m2)

0.35

气象条件

基本风压(kN/m2)

五十年一遇 10m 高 10min 平均最大风速为

23.7m/s,其相应的风压为 0.35kN/m2,百

年一遇 10m 高 10min 平均最大风速为

25.3m/s,其相应的风压为 0.40kN/m2

依据

地面水平加速度(g)

0.075

耐地震能力

地震基本烈度

6 度,按 7 度设防

设防烈度

7 度

场地类别

Ⅱ类

场地类型

中硬土

地质条件

海拔高度(m)

1106.8

污秽等级

e

统一爬电比距

53.7mm/kV(最高相电压)

环境条件

安装地点

户外

140

高压(kV)

10

交流电源供电

电压

低压(V)

380

动力(V)

220

厂用电系统电

直流电源供电

电压

控制(V)

110

额定频率(Hz)

50

发电机出口最高运行电压(kV)

31

发电机出口短路电流水平(kA)

160

系统条件

主变高压侧系统短路电流水平

(kA)

63

额定容量(高压绕组/低压绕组)

1210 MVA

额定频率(Hz)

50

最高运行电压(kV)

800

额定电压(kV)(高压绕组/低压

绕组)

750

高压侧最高运行电压(kV)

800

联结组别标号

YN,d11

主变压器

型式

三相,双线圈铜绕组无励磁调压油浸式变

压器

额定容量(高压绕组/低压绕组)

88/55-55MVA

额定频率(Hz)

50

最高运行电压(kV)

31

额定电压(kV)(高压绕组/低压

绕组)

27±2×2.5%/10.5-10.5kV

短路阻抗

18.5%

联结组别标号

D,yn1,yn1

厂用变压器

型式

三相,铜绕组油浸式分裂绕组无励磁调压

变压器

额定容量(高压绕组/低压绕组)

3×3300 kVA

额定电压(kV)(高压绕组/低压

绕组)

27 / 1.02(或 1.13)kV(待定)

短路阻抗

8%

励磁变压器

联结组别标号

Y,d11

141

型式

单相,干式变压器

额定功率(MW)

1000

最大连续功率(MW)

1082.4

额定功率因数 CosΦn

0.9

额定电压(kV)

27

额定电流(A)

23759.3

最大连续输出功率定子电流(A)

/

额定频率(Hz)

50

发电机主要技

术参数

发电机中性点接地方式

经接地变压器高阻抗接地

3.2 离相封闭母线专用技术要求

3.2.1 离相封闭母线的基本技术参数

基本技术参数

主回路

厂用分支回

励磁及 PT 分

支回路

中性点分支

额定电压(kV)

27

27

27

27

最高电压(kV)

31

31

31

31

额定电流(A) (环境温度

50℃时)

28000

2500

1000

100

额定频率(Hz)

50

50

50

50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

值 kV)

185

185

185

185

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有

效值 kV)

湿式 80、干

式 100

湿式 80、干

式 100

湿式 80、干

式 100

湿式 80、干

式 100

动稳定电流(kA) (峰值)

400

800

800

400

4s 热稳定电流(kA) (有效

值)

160

315

315

160

泄漏比距≥(mm/kV)

(按最高工作相电压计)

55

55

55

55

外壳直径及厚度(mm)

导体形式及型号:

导体材质:

铝 1060

铝 1060

铝 1060

铜(T2 牌号工业纯铜,铜含

量不低于

99.9%)

142

基本技术参数

主回路

厂用分支回

励磁及 PT 分

支回路

中性点分支

外壳材质:

铝 1060

铝 1060

铝 1060

注:

1、上表中的额定绝缘水平数值适用于海拔 1000m 及以下设备;当海拔

高度超过

1000m 时,设备的外绝缘试验电压应按 GB 311.1 和 GB/T 16927.1 的有

关规定予以修正,并请投标方提供海拔修正后的外绝缘试验电压值。

2、周围环境温度高于 40℃时,参照 GB311.1 的要求,其绝缘在干燥状态下的试

验电压应取本标准表

1 规定的额定耐受电压值乘以温度校正因数。

3、投标方应根据当地环境条件、海拔高度等提供导体选择计算书。

3.2.2 删除

3.2.3 发电机电压配电装置柜技术参数

1)基本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人要求值

备注

1

型式

户内型、全封闭金属铠装、手车式

2

最高电压(kV)

31

3

额定电压(kV)

27

4

额定工作电压(kV)

27

5

额定频率(Hz)

50

6

额定电流(A)

1000

7

工频耐受电压值(1min,有效

值)(kV)

80

8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值(峰值)

(kV)

185

9

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的工频

耐受电压值(1min)(kV)

/

10

外绝缘统一爬电比距(高压电器元件外绝缘的爬电距离

与最高电压之比)mm/KV

53.7

11

导体相间净距(mm)

300

12

导体对地净距(mm)

300

2)电压互感器(PT)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1)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招标人要求值

备注

1

型式

单相、环氧树脂浇注

2

组数

3

143

序号

项目

招标人要求值

备注

3

最高电压(kV)

31

4

额定电压(kV)

27

5

额定工作电压(kV)

27

6

额定一次电压(kV)

27

7

额定二次电压(kV)

0.1

8

额定频率(Hz)

50

9

工作频率(Hz)

50

10

绝缘水平

10.1

1min 工频耐受电压(一次绕

组,有效值)(湿/干)(kV)

湿式 80、干式 100

10.2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一次绕组,

峰值)(kV)

185

10.3

对相互连接的各段间,段间绝

缘的额定工频耐受电压(kV)

80

10.4

1min 工频耐受电压(二次绕

组,有效值)(kV)

80

11

局部放电量(pC)

10

12

在功率因数为 0.8(滞后)

时,

二次绕组的额定负荷和准确

等级

见 2)配置要求

2)配置要求(精度等级为暂定,实际已施工图纸为准)

变比:

一组

kV

3

0.1

/

3

0.1

/

3

0.1

/

3

27

(全绝缘)

额定容量:

0.5 级:50 VA

3P/0.5 级:100 VA

3P 级:100 VA

变比:

一组

kV

3

0.1

/

3

0.1

/

3

0.1

/

3

27

(全绝缘)

额定容量: 0.2 级:10VA (只接计量)

144

3P/0.5 级:100VA

3P 级:100VA

变比:

kV

3

0.1

/

3

0.1

/

3

0.1

/

3

0.1

/

3

27

(全绝缘)

额定容量:

3P/0.5 级:50 VA

3P/0.5 级:50 VA

3P 级:100 VA

3P 级:100 VA

3)根据《GB/T 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7.5.3 要求电压互

感器回路不应装设熔断器,取消熔断器配置,只设置空开。

4)对发电机匝间保护专用电压互感器二次侧配置两组独立的开口三角二次绕

组,满足双重化配置要求。

3)避雷器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招标人要求值

备注

1

型式

无间隙金属氧化锌避雷器

2

数量

1 套

3

额定电压(kV)

34

4

持续运行电压(kV)

27

5

额定频率(Hz)

20

6

标称放电电流(kA)

5

7

陡波冲击电流残压(kV)

≤84.9

8

雷电冲击电流残压(5kA,

峰值)(kV)

≤75.8

9

操作冲击电流残压(kV)

≤60.6

10

直流 1mA 参考电压(A)

≥400A

11

额定绝缘水平

11.1 1min 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

(kV)

80

145

11.2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kV)

185

12

在 1.05 倍持续运行电压下的局部

放电量(pC)

投标方填写

13

统一爬电比距(mm/kV)

53.7

电压互感器避雷器柜(

PT 柜)按保定市新海电气有限公司,石家庄冀亿科技

有限公司,西安智睿电力或同等质量品牌报价,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由招标方

确定。

4)电压互感器用熔断器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招标人要求值

备注

1

型式

投标方填写

2

最高电压(kV)

31

3

额定电压(kV)

27

4

额定电流(A)

1

5

额定频率(Hz)

50

6

过电压倍数

投标方填写

7

额定绝缘水平

7.1

1min 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

(kV)

80

7.2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kV)

185

8

开断容量

8000 MVA

9

额定开断电流

投标方填写

10

熔断特性

熔断器 I-t 特性应与发电机

定子接地保护特性相配合,以

保证在电压互感器回路发生

接地短路时,熔断器先熔断。

熔断器选用平高电气、西电集团、

ABB 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3.2.4 发电机中性点接地变压器电阻柜技术参数

1)中性点电流互感器技术参数

中性点零序电流互感器暂定变比

10/5A ,准确级 5P40/0.2,具体参数以施工

图纸为准。

146

2)接地变压器技术参数(参数暂定,具体数值施工图阶段确定)

序号

项目

招标人要求值

备注

1

型式

干式、单相

2

额定容量(kVA)

100

暂定

3

额定工作电压(kV)

3.1

一次绕组

27

暂定

3.2

二次绕组

0.5

暂定

3.3

抽头

0.3

暂定

4

绝缘水平

4.1

1min 工频耐受电压(一次绕组,

有效值) (kV)

80

4.2

1min 工频耐受电压(二次绕组,

有效值)(kV)

投标方填写

4.3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一次绕组,

峰值)(kV)

185

5

绝缘等级

F

3)单极隔离开关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招标人要求值

备注

1

型式

单相

2

最高电压(kV)

31

3

额定电压(kV)

27

4

额定电流(A)

400

5

绝缘水平

5.1

1min 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

(kV)

80

5.2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kV)

185

4)电阻器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招标人要求值

备注

1

型式

投标方填写

2

最高电压(kV)

31

147

3

额定电压(kV)

27

4

额定电流(A)

投标方填写

5

额定电阻值(Ω)

0.5

6

电阻材料

不锈钢

二次侧电阻、抽头电阻等参数待发变组保护招标结束后,设计院与厂家沟通

后再确定,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封闭母线配套发电机中性点接地电阻柜按石家庄冀亿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天

威恒通电气有限公司、安徽泰隆电气有限公司、河北方大电气或同等质量品牌产

品报价,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由招标方确定。

3.2.5 微正压空气循环干燥装置及微正压装置

3.2.5.1 微正压空气循环干燥装置(投标方补充)

为保证封闭母线的空气纯净且干燥,离相封闭母线配置智能型微正压空气循

环干燥装置。该装置至少须具有为微正压模式、空气循环模式、循环微正压模式、

热风保养烘干模式等功能。

1)额定电压: AC 380/220V,三相四线制

2)额定功率:

3)封母内空气相对湿度:

4)额定输入空气压力: MPa

5)母线壳内空气压力: Pa

6)额定充气量:m3 /h(不小于 75m3 /h)

7)系统的空气泄漏率每小时不超过外壳内容积的 6%。

8)微正压空气循环干燥装置采用 PLC+触摸屏的控制方式;

9) 压缩空气处理:自带无油空压机备用,封母微正压空气循环干燥装置主气

源取自电厂仪用气,进入封闭母线的压缩空气应经除水、除油、除尘处理。其微

尘直径小于

0.001mm,油份含量低于 0.01ppm(百万分之 0.01),干燥后空气湿度

小于

25%RH,仪用气源压力暂定 0.7-0.8Mpa,最终以实际为准。

10)监测:微正压空气循环干燥装置设温度、湿度、压力监测和运行状态的信

息。

11)微正压空气循环干燥装置可按空气循环干燥模式运行,干燥空气由主回路

148

A、C 相进入,通过各回路末段连通管汇入 B 相后汇入空气循环干燥装置,经干燥

后再返回

A、C 相,形成闭式干燥循环。通过对母线内空气进行循环干燥,确保母

线内部空气相对湿度低于设定值。该干燥装置应设有两个加热再生干燥筒,一个

工作,一个再生,轮流转换,转换时间为

6~8 小时。每个回路末端均应设置汇流

管及流量调节装置,确保每个回路皆能达到干燥效果

;该装置应设有手动及自动运

行模式;

12)微正压空气循环干燥装置可按微正压模式运行,微正压系统需独立于空气

循环模式进行设计,并专门配置两个干燥筒,不和空气循环干燥共用干燥筒,确

保两种运行模式互不干扰、稳定工作,并定时自动切换,使其分别处于运行或再

生状态。

13)当母线内湿度达标,循环模式结束后,装置可按压力运行,当封闭母线内

的压力低于

300Pa 时,自动向封闭母线充气,当封闭母线内压力达到 2500Pa 时,

装置自动停止,自动维持封母内的压力,母线保持压力的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有

效的防止潮湿空气进入母线;

14)设备安装有触摸屏,方便现场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及参数设置,现场控制设备,方

便查看以往运行状态及运行数据

,更好的判断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15)买方为微正压空气循环干燥装置提供 1 路交流三相四线制 380/220V 电源,

装置所需其它电压等级的电源由卖方自行解决。封闭母线内所充的气体应经分子

筛过滤干燥后才能充气,且有压力调节装置。

16)设备柜体的防护等级应不小于 IP42。所有附属设备柜体外壳采用不小于

2.0mm 厚的冷轧钢板。装置控制箱的 PLC、接触器、空开、指示灯、按钮及继电

器采用

ABB、西门子、施耐德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微正压空气循环干燥装置按北京中电华科电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广维电气

有限公司、保定市华源电气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报价,最高

价计入总价,最终由招标方确定。

3.2.5.2 微正压空气循环干燥装置具备气源采集、处理、分配、循环、微正压维持

等整套功能。

3.2.6 离相封闭母线测温装置

提供封闭母线最高热点(封母与发电机出线、封母与发电机出口、封母与变

压器、封母与高厂变、封母与

PT 柜、封母与励磁变等连接处)的测温装置,并带

149

就地显示及远传。在线红外监测母线导体的温度,并提供

4-20mA 信号输出到远

方,并能在就地同步显示。

远方监测:在线检测装置设置遥测模拟量

(4~20mA)输出。

各位置测温包括:

1)发电机与封闭母线连接处导体温度(3 点);

2)主变低压侧与封闭母线连接处导体温度(3 点);

3)高厂变与封闭母线连接处导体温度(3 点);

4)PT 柜与封闭母线连接处导体温度(3 点);

5)励磁变与封闭母线连接处导体温度(3 点);

以上各位置温度监测的就地监测仪表、开关量和遥测模拟量输出信号按照监

测位置不同,分别设置在对应的控制箱内,控制箱厚度为

2mm,确保防尘、防水,

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5,控制箱上前部带防雨淋外沿。控制箱门要求安装合适

尺寸的观察窗,以及门锁,方便在不开门的情况下在外部能监视到温度显示。每

个控制箱要求外形尺寸不宜过大,外形一致,做工精细,并排安装方便,采用下

进线方式,端子排安装位置合适,接线方便。

离相封闭母线测温装置按北京中电

华科电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定飞思特电气有限公司、北京国人正方科技有限

公司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报价,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由招标方确定。在线监测

装置应该能和厂区其他在线监测通讯,具体配合在设计联络会时确定。

3.2.7 离相封闭母线绝缘在线监测装置

每套离相封母转接箱安装绝缘状态连续在线监测系统,能连续在线监测离相

封闭母线绝缘子的绝缘状态,评估绝缘寿命并向用户输出维护诊断需求报表。装

置应由局部放电传感器(每相一台)及连续监测单元组成。离相封闭母线绝缘在

线监测装置按广州昊致电气、上海合测、深圳科欧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报价,最

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由招标方确定。在线监测装置应该能和厂区其他在线监测通

讯,具体配合在设计联络会时确定。

3.3 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1)同类产品鉴定证书及鉴定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

三方外购时,投标厂商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投标方相应的例行检验

报告。

150

2)本投标产品预设方案和有关说明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投标人提供同类设备的型式和例行试验报告,

151

附表/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全厂供货 2 套,每套包含如下设备材料: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主回路离相封闭母线

27kV 全连自

冷离相式

三相

75

2

离相封闭母线分支回路

(1)

厂用变分支回路离相封

闭母线

27kV 全连自

冷离相式

三相

43

(2)

电压互感器、励磁变分支

回路离相封闭母线

27kV 全连自

冷离相式

三相

17

(3)

中性点回路封闭母线

共箱封闭母

线

10

3

发电机出线母线箱

主出线及中性点出线箱

1

4

封闭母线与发电机连接

结构

主出线及中

性点出线

1

5

封闭母线与主变连接结

1

6

封闭母线与厂变连接结

1

7

封闭母线与励磁变连接

结构

1

8

封闭母线与电压互感器

避雷器柜连接结构

1

9

封闭母线与中性点接地变压器电阻柜连接结构

1

10

封闭母线伸缩节、密封结

按需配置

152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1

电压互感器柜

1

12

避雷器柜

1

13

发电机中性点接地变压

器电阻柜

1

14

微正压空气循环干燥装

1

15

发电机短路试验装置

1

16

封母穿墙装置

1

17

支撑结构(支架、吊架、

母线支持底座、横梁、抱箍及紧固件、

膨胀螺栓等)

按需配置

18

铭牌、标识牌和警示牌

按需配置

19

油漆

按需配置

20

接地线、柜内照明、加热器、各种支撑件、所有合

同设备之间的电缆和导

线、电缆槽盒、支架、钢构架、基础以及其他附属

设备

按需配置

21

离相封闭母线在线测温

装置

1

22

离相封闭母线绝缘在线

监测装置

1

23

配件:导体和外壳的软、

硬连接接头

(固定连接双

抱瓦

)、镀锡铜编织带及其

接头、与设备相连处的全

部活动套管

(或橡胶波纹

)、母线外壳上的全部密

封件、非导磁标准件、螺栓自锁止退铜螺母板、外

按需配置

153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壳上的检修孔和观察孔、

封闭母线与氢冷发电机连接处的隔氢和排氢装

置、与封闭母线导体连接用铜编织挠性连接装置。

24

其他未列入的部件

按需配置

注:上表按单台机组开列,最终母线布置方案和封闭母线的订货长度以施工图为准,供方

应报出封闭母线单位长度单价,且不得由于母线长度变化而修改单价。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1

离相母线支撑绝缘子

6

2

高压熔断器

10

……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力矩扳手

2

……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54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55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特性和性能等于或优于下述所填写的性能指标。

下面填写的保证值,经招标人认可后,将作为合同设备性能保证有关条款的依据。

离相封闭母线的特性和性能是指安装完成后的离相封闭母线的特性和性能。

附表 C.1 离相封闭母线

投标人保证值

序号

项 目

单位

主回路

厂用变分

电压互感

器、励磁变

中性点回

156

支回路

分支回路

1

制造厂名称

2

型号

3

最高电压

kV

4

额定电压

kV

5

额定频率

Hz

6

额定电流

A

7

动稳定电流(kA) (峰值)

kA

8

4s 热稳定电流(kA) (有

效值)

kA

8.1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有效

值)

kA

9

额定短路持续时间

s

10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kA

11

额定绝缘水平

(1)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峰值)

kV

(2)

1min 干工频耐受电压(有

效值)

kV

(3)

1min 湿工频耐受电压(有

效值)

kV

12

导体截面尺寸

mm

13

导体接触面的电流密度

A/mm2

14

导体固定方式

15

绝缘子支持方式

16

最高允许温度

(1)

母线导体和可拆卸连接

(2)

外壳

(3)

母线导体接头

(4)

外壳支持结构

157

(5)

绝缘件

17

外壳铝材性能

(1)

型号及规格

(2)

制造厂/产地

(3)

材料纯度

%

(4)

电阻率

Ω

mm2

/m

(5)

拉力强度

N/mm2

(6)

最大允许应力

N/mm2

(7)

弹性模量

kN/mm2

18

导体尺寸

(1)

导体截面积

mm2

(2)

导体厚度

mm

(3)

厚度偏差

mm

(4)

导体外径

mm

(5)

导体内径

mm

(6)

外径偏差

mm

(7)

设计温度

19

导体铝材性能

(1)

型号及规格

(2)

制造厂/产地

(3)

材料纯度

%

(4)

电阻率

Ω

mm2

158

/m

(5)

拉力强度

N/mm2

(6)

最大允许应力

N/mm2

(7)

弹性模量

kN/mm2

(8)

导体接触面的电流密度

A/mm2

20

最高允许温度

(1)

母线导体和可拆连接片

(2)

外壳

(3)

母线导体接头

(4)

外壳支持结构

(5)

绝缘件

21

母线冷却方式

22

最高允许温升

(1)

导体

K

(2)

用螺栓连接的导体接触

K

(3)

外壳

K

(4)

外壳支持结构

K

(5)

绝缘件

K

23

外壳型式

24

与发电机、变压器连接、

高压厂用变处可拆卸脱

开间隙

mm

25

外壳损耗

kW/单

159

m

26

导体损耗

kW/单

m

27

外壳和导体三相总损耗

kW

28

额定工况下,支持绝缘子

的安全系数

29

额定工况下,母线的允许

使用应力

kg/mm2

30

正常运行工况下,外壳最

大感应电压

V

31

离相封闭母线参数

(1)

电容

uF/m

(2)

电阻

Ω/m

(3)

荷载

N/m

(4)

材质

(5)

外壳

32

尺寸

(1)

外壳外形(外径/壁厚)

mm

(2)

相对地安全净距

mm

(3)

相间距离

mm

(4)

最大供货长度、重量

mm、kg

33

防护等级

IP

34

使用寿命

35

与其他设备导体连接接

触面

(1)

镀银层厚度不小于

um

(2)

电流密度不大于

A/mm2

(3)

单位面积压力不大于

N/mm2

(4)

母线补偿装置温度补偿

位移量

mm

160

36

母线补偿装置(伸缩节)

个数

37

外壳补偿装置(伸缩节)

个数

38

母线及支持绝缘子承受

短路电流能力

kA

附表 C.2 电压互感器

序号

项 目

单位

投标人保证值

1

型号/制造厂名称

2

额定电压(有效值)

kV

3

最高运行电压(有效值)

kV

4

额定二次电压(第一副绕组)

kV

5

额定二次电压(第二副绕组)

kV

6

额定频率

Hz

7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有效值)

kA

8

额定短路持续时间

s

9

额定输出容量

VA

10

准确等级

11

变比误差

12

绝缘水平

(1)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全波)

kV

(2)

1min 工频耐受电压

kV

(3)

1min 感应耐受电压

kV

(4)

二次绕组1min 工频耐受电压

kV

(5)

段间绝缘(1min 工频耐受电压)

kV

13

局部放电水平

pc

14

磁密度

wb/m2

15

绝缘类型

附表 C.3 避雷器

161

序号

项 目

单位

投标人保证值

1

型号/制造厂名称

2

型式

3

额定电压(kV)

kV

4

持续运行电压(kV)

kV

5

额定频率(Hz)

Hz

6

标称放电电流(kA)

kA

7

陡波冲击电流残压(kV)

kV

8

雷电冲击电流残压(5kA,峰值)(kV)

kV

9

操作冲击电流残压(kV)

kV

10

直流 1mA 参考电压(A)

A

11

额定绝缘水平

(1)

1min 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

(kV)

kV

(2)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kV)

kV

13

避雷器在 1.05 倍持续运行电压下的局部放

电量不大于

pc

14

爬电比距

mm/kV

1

5

放电计数器型号

附表

C.4 发电机中性点接地变压器

序号

项 目

单位

投标人保证值

型式

额定容量(kVA)

kVA

162

额定工作电压(kV)

kV

3

.1

一次绕组

kV

3

.2

二次绕组

kV

3

.3

抽头

kV

绝缘水平

4

.1

1min 工频耐受电压(一次绕组,有效值)

(kV)

kV

4

.2

1min 工频耐受电压(二次绕组,有效值)

(kV)

kV

4

.3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一次绕组,峰值)(kV)

kV

163

5

绝缘等级

附表

C.5 单极隔离开关

序号

项 目

单位

投标人保证值

1

型式

2

最高电压(kV)

kV

3

额定电压(kV)

kV

4

额定电流(A)

A

5

绝缘水平

5.1

1min 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 (kV)

kV

5.2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kV)

kV

附表

C.6 电阻器

序号

项 目

单位

投标人保证值

164

1

型式

2

最高电压(kV)

kV

3

额定电压(kV)

kV

4

额定电流(A)

A

5

额定电阻值(Ω)

Ω

6

电阻材料

165

附表 C.7 熔断器

序号

项 目

单位

投标人保证值

1

型式

2

最高电压(kV)

kV

3

额定电压(kV)

kV

4

额定电流(A)

A

5

额定频率(Hz)

Hz

6

过电压倍数

7

额定绝缘水平

7.1

1min 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

(kV)

kV

7.2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kV)

kV

8

开断容量

MVA

9

额定开断电流

A

10

熔断特性

166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67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

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即

应列出

)。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标人应

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

名称

部件

产地

备注

168

技术附表 F:设备数字化三维模型及相关信息的要求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及附件的数字化资料。投标方提供的数

字化资料的范围、内容及格式具体满足以下要求:

1.数字化资料含义

数字化资料指可供各数字化设计系统(如:AVEVA PDMS、Bentley ABD/ORD/OPE

等)直接导入或参考使用的规范化的数据文件,包括数据表、数据库、三维模型

及其相关数据等。

2. 依据的标准、规程及规范

GB/T 50549-2010 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

GB/T 32575 发电工程数据移交

3.数字化资料总体要求

3.1 投标方提供的数字化资料应不低于 GB/T 32575《发电工程数据移交》中对

规划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安装、调试等数据来源的 “数据移交内容和要求”

3.2 设备、管线、阀门、仪表等应按照 GB/T 50549-201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

标准》或项目指定的编码标准编码并以电子表格方式提供编码清单。

3.3 提供 P&ID 制图采用的标准,以电子表格或 dwg 格式提供图例符号及其说

明。

3.4 提供所有纸质资料的同时提供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格式包括 doc/docx、

xls/xlsx、pdf、dwg 等格式,且应与对应版本的纸质资料完全一致。

3.5 应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提供设备/部件的通用及专用数据表,数据内容深度

不低于 GB/T 32575《发电工程数据移交》及技术协议要求。

3.6 三维模型及其数据的提交必须与设计配合资料同时提供,并保证所提供的

模型及数据与对应阶段提供的正式资料相一致,三维模型须按 1:1 比例创建,单

位为 mm,使其满足作为设计依据的要求。

3.7 提交的三维模型及其数据应有版次说明,包括:版本信息、更新/变化内

169

容说明等。

为了保证供应商模型与装置模型坐标轴的一致性,供应商模型设计时应将 Z

轴调整为朝上。

4 电气类数字化资料要求

4.1 数据表单

投标方应按照如下格式提供电气设备的数据表:

序号

属性名称

单位

属性值

属性说明

1

2

3

其中“属性名称”和“单位”由投标方根据供货范围给定,投标方应在 GB/T

32575《发电工程数据移交》及技术协议基础上根据工程需求描述供货范围内各设

备的属性,包括通用属性和专用属性,并按要求填写属性值。投标方应以电子表

格的形式把数据表提供给招标方。

设备通用属性数据表

序号

主类

子类

属性名

单位

属性值

属性说明

1

标识编码

2

名称

3

规范描述

4

编码

物资编码

5

分类

6

子类型

7

分类

用途

8

安装代码和名称

9

标识

安装

安装种类

170

序号

主类

子类

属性名

单位

属性值

属性说明

10

地理位置

11

安装位置

12

制造方

13

供应方

14

型号

15

产品编号

16

检验机构

17

检验证书

18

存储环境

19

厂家

维修周期

20

关联编码

21

关联图纸与文件

22

设计

设计

寿命

26

冗余

27

运行

工作方式

28

安装调试时间

29

监测周期

30

监测周期累计运行时间

31

时间

监测周期中指令次数

32

外部环境要求

33

应用

环境

内部环境要求

34

备注

附加信息

备注

4.2 三维模型

投标方应提交 dgn 及 STP/STEP 格式的三维模型,dgn 模型应能正常导入

Bentley OPE,STP/STEP 格式须保证能正常导入 PDMS12.0 各版本,dgn 与 STP/STEP

的内容须保持一致。三维模型的颜色应可由招标方调整或重新设定。

投标方提交的三维模型须保证模型与同阶段正式资料相一致,并提供正式资

料与三维模型一致性验证文件,如设备三维模型包含多个设计系统内容,应提交

171

经模型整合后的整体模型,模型之间相对位置关系正确、尺寸正确、接口规格及

定位正确,投标方提交的满足数字化设计的单个设备三维模型不应大于 20MB,若

大于 20MB 投标方须配合招标方将模型压缩至 20MB 以内,且模型格式须保证能正

常导入 PDMS12.0 各版本。

专用部分

共箱母线部分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

1.1.1 一般要求

(1)本附件规定了共箱母线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

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通用部分性

能的要求。

(2)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应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

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

或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3)共箱封闭母线连接和与变压器、励磁系统等接口处软连接螺栓和压板须

采用铜螺栓。

(4)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

供货清单。

(5)投标人分别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免费)、运行所需备品备件表(包括仪表

和控制设备),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包括设备或备件的名称、型号规格、

图号、数量、生产厂家等)

(6)投标人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及外包件清单(包括设备或备件的名称、

172

型号规格、图号、数量、生产厂家等)

,投标人提供三家及以上厂家供需方选择。

(7)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通用部分。

1.1.2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1)与发电机的连接

1)共箱母线与发电机出口成型绝缘母线(由主机厂提供)采用软连接装置连

接,连接位置在发电机风罩壁内的高压共箱母线内,所用软连接装置由共箱母线

投标人提供,具体连接布置图纸需交设计院审核。

2)共箱母线的外壳与发电机风罩的结合布置按穿墙方式设计,母线外壳端头

应用绝缘封板密封。

(2)与变压器低压侧的连接

共箱母线应采用带伸缩装置的终端箱与变压器本体低压侧套管升高座法兰连

接。投标人应负责和变压器制造厂协调,并满足变压器低压侧套管的结构、相间

距、端子尺寸的电气要求,以及制造允许范围内的误差要求。共箱母线与变压器

低压侧出线端子采用软连接装置连接,所用软连接装置由共箱母线投标人提供,

具体连接布置图纸需交设计院审核。

(3)与高压开关柜的连接

共箱母线的连接箱与高压开关柜的顶部升高座法兰连接。投标人应负责和高

压开关柜制造厂协调确定相序、母线连接箱的结构尺寸、端子尺寸,以及制造允

许误差范围和具体的供货界限,具体连接布置图纸需交设计院审核。

以上接口具体连接和分工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4)共箱母线与设备等的连接应采用镀锡铜编织导线挠性连接(软连接装

置)

。软连接装置的导体应采用挠性铜编织线,导体端子及铜编织线端子均应镀银;

各段间导体与导体螺栓连接面也应镀银。镀银层应均匀、无剥落,镀层厚度不小

于 15μm。所有接头载流能力及温升应满足规定。

1.1.3 必备的备品备件及消耗品。

173

投标人应提供备品备件及消耗品清单。

招标人可在合同签订前增加或减少备品备件及消耗品的项目和数量,投标人

不应拒绝,并不得对相应项的投标报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1.1.4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

投标人应提供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招标人可在合同签订前增加或减少专用

工器具的项目和数量,投标人不应拒绝,并不得对相应项的投标报价或其他的条

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除上述规定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器外,为保证共箱封闭母线的安全运

行,

投标人认为还需推荐的所供设备在运行时必须配备的备品备件(包括安装材料)、

运行维护设备、工器具和监测仪器等,应在其报价文件中列出,并单独分项报价,

以供招标人选择购买。投标人推荐的报价项目,经招标人选定后,即成为投标人

的工作内容。

(具体供货范围及内容详见 “附表”

,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

2. 项目概况

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x1000MW 机组项目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城南的吉子现镇。

建设规模为 2×1000MW 高效超超临界一次再热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脱硫、脱

硝,为外送新能源配套大型调峰电站。厂址区地貌属洛川黄土塬,塬面地形平坦、

开阔,相对高差小,地势西北高东南低,由西北向东南倾斜。

3. 专用技术要求

3.1 设计及运行条件

最高气温(℃)

37.5

最低气温(℃)

-23.0

最热月平均温度(℃)

22.5

多年平均温度(℃)

/

平均水汽压(hPa)

8.9

平均相对湿度(%)

61

多年平均降水量(mm)

596.7

最大冻土深度(m)

0.93

气象条件

最大积雪深度(m)

0.25

174

设计风速(m/s)

五十年一遇 10m 高 10min 平均最大风速为

23.7m/s,其相应的风压为 0.35kN/m2,百

年一遇 10m 高 10min 平均最大风速为

25.3m/s,其相应的风压为 0.40kN/m2

基本雪压(kN/m2)

0.35

基本风压(kN/m2)

五十年一遇 10m 高 10min 平均最大风速为

23.7m/s,其相应的风压为 0.35kN/m2,百

年一遇 10m 高 10min 平均最大风速为

25.3m/s,其相应的风压为 0.40kN/m2

依据

地面水平加速度(g)

0.075

耐地震能力

地震基本烈度

6 度,按 7 度设防

设防烈度

7 度

场地类别

Ⅱ类

场地类型

中硬土

地质条件

海拔高度(m)

1106.8

污秽等级

e

统一爬电比距

53.7mm/kV(最高相电压)

环境条件

安装地点

户外

高压(kV)

10

交流电源供电

电压

低压(V)

380

动力(V)

220

厂用电系统电

直流电源供电

电压

控制(V)

110

额定容量(高压绕组/低压绕组)

1210 MVA

额定频率(Hz)

50

最高运行电压(kV)

800

额定电压(kV)(高压绕组/低压

绕组)

750

高压侧最高运行电压(kV)

800

联结组别标号

YN,d11

主变压器

型式

三相,双线圈铜绕组无励磁调压油浸式变

压器

额定容量(高压绕组/低压绕组)

88/55-55MVA

额定频率(Hz)

50

最高运行电压(kV)

31

厂用变压器

额定电压(kV)(高压绕组/低压

绕组)

27±2×2.5%/10.5-10.5kV

175

短路阻抗

18.5%

联结组别标号

D,yn1,yn1

型式

三相,铜绕组油浸式分裂绕组无励磁调压

变压器

额定容量(高压绕组/低压绕组)

88/55-55MVA

额定频率(Hz)

50

最高运行电压(kV)

115

额定电压(kV)(高压绕组/低压

绕组)

115±8×1.25%/10.5-10.5kV

短路阻抗

18.5%

联结组别标号

YN,yn0-yn0

备用变压器

型式

三相,铜绕组油浸式分裂绕组有载调压变

压器

额定容量(高压绕组/低压绕组)

3×3300 kVA

额定电压(kV)(高压绕组/低压

绕组)

27 / 1.02(或 1.13)kV(待定)

短路阻抗

8%

联结组别标号

Y,d11

励磁变压器

型式

单相,干式变压器

额定功率(MW)

1000

最大连续功率(MW)

1082.4

额定功率因数 CosΦn

0.9

额定电压(kV)

27

额定电流(A)

23759.3

最大连续输出功率定子电流(A)

/

额定频率(Hz)

50

发电机主要技

术参数

发电机中性点接地方式

经接地变压器高阻抗接地

3.2 共箱封闭母线专用技术参数

3.2.1 10kV 共箱封闭母线基本技术参数

176

10kV 共箱封闭母线的基本技术参数

名称

参数

厂用回路

备用回路

额定电压(kV)

10

10

运行电压(kV)

10.5

10.5

最高工作电压(kV)

12

12

额定电流(A)(环境温度 40℃时)

3500

3500

相数

3

3

频率(Hz)

50

50

动稳定电流(峰值)(kA)

125

125

4s 热稳定电流(kA)

50

50

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kV)(有效值)

42

42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kV)(峰值)

75

75

2s 短时耐受电流(有效值)(kA)

50

50

母线运行最高温度(℃)

90

90

母线接头运行最高温度(℃)

105

105

冷却方式

自冷

自冷

外壳材料

铝合金

(1060)铝合金

(1060)

导体材质

铜(T2 牌号工业纯铜,铜含

量不低于

99.9%)

铜(T2 牌号工业纯铜,铜含

量不低于

99.9%)

导体规格

荷重(kg/m)

箱体尺寸(L×H) (mm)

注:1、上表中的额定绝缘水平数值适用于海拔

1000m 及以下设备;当海拔高度超过 1000m

时,设备的外绝缘试验电压应按

GB 311.1 和 GB/T 16927.1 的有关规定予以修正,并请供

方提供海拔修正后的外绝缘试验电压值。

2、周围环境温度高于 40℃时,绝缘试验电压按规范 GB/T 8349 进行修正。

3、供方应根据当地环境条件、海拔高度等提供导体选择计算书。

177

3.2.2

交流、直流励磁共箱封闭母线基本技术参数

名称

参数

交流励磁共箱母线

直流励磁共箱母线

额定电压(V)

AC3000

DC1000

运行电压(V)

/

额定电流(A)

≥6000

≥5500

(同时能承受 10121A,

20s)

相数

3

2

频率(Hz)

50

/

动稳定电流(峰值)(kA)

315

315

4s 热稳定电流(kA)

125

125

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kV)(有效值)

25

4.2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kV)(峰值)

40

8

母线运行最高温度(℃)

90

90

母线接头运行最高温度(℃)

105

105

冷却方式

自冷

自冷

外壳材料

导体材质

铜(T2 牌号工业纯铜,

铜含量不低于 99.9%)

铜(T2 牌号工业纯铜,

铜含量不低于 99.9%)

导体规格

荷重(kg/m)

箱体尺寸(L×H) (mm)

注:直流励磁共箱母线应具有承受 2 倍强励电流、励磁时间 20s 的短时过负荷能力。

温升表金属共箱封闭母线最热点的温度和温升的允许值

金属共箱封闭母线的部件

允许温度(℃)

允许温升(K)

导体

90

50

镀银

105

65

螺栓紧固的导体或外壳的

接触面

不镀

70

30

178

金属共箱封闭母线的部件

允许温度(℃)

允许温升(K)

母线接头

105

65

外壳

70

30

外壳支持结构

70

30

绝缘件

按 GB/T 11021 由绝缘材料种类确定

注:金属共箱封闭母线用螺栓紧固的导体或外壳的接触面不应用不同的金属或金属镀层构成。

温升应考虑当地海拔高度的影响,根据海拔进行修正。

上表中的允许温升按环境温度 40℃考虑,当环境温度高于 40℃时,应对允许温升进行相

应修改;环境温升=允许温度-环境温度。

3.3 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1)同类产品鉴定证书及鉴定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

第三方外购时,投标厂商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

报告。

(2)本投标产品预设方案和有关说明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投标人提供同类设备的型式和例行试验报告。

179

附表/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两台机组供货范围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10kV 共箱封闭

母线及交直流

励磁共箱母线

本体

1.1

10kV 共箱母线

(3500A)

厂用分支回路

三相

200

×2

1.2

10kV 共箱母线

(3500A)

备用分支回路

三相

270

1.3

交流励磁共箱

母线

三相

20×

2

1.4

直流励磁共箱

母线

两相

20×

2

2

与设备连接结

2.1

10kV 共箱母线

与变压器连接

结构

6

2.2

10kV 共箱母线

与开关柜连接

8

180

结构

2.3

交流励磁母线

与励磁变连接

结构

2

2.4

交流励磁母线

与励磁柜连接

结构

2

2.5

直流励磁母线

与发电机连接

结构

2

2.6

直流励磁母线

与励磁柜连接

结构

2

3

软连接装置以

及母线固定金

具、绝缘子等

按需

配置

4

安装需要的托

架、支架及吊架

按需

配置

5

穿墙结构、防潮

隔板/绝缘隔板

按需

配置

6

外壳波纹节等

伸缩装置

按需

配置

7

加热电源控制

柜及加热装置、

母线上的伴热

带、引出接线盒

等成套装置

按需

配置

181

8

铭牌、标识牌和

警示牌

按需

配置

9

用于上述附件

与控制柜和端

子接线箱的全

部应有的连接

电缆

按需

配置

10

其他未列入的

部件

按需

配置

最终母线布置方案、共箱母线的订货长度及附件的订货数量以施工图为准,卖方应报

出共箱母线单位长度单价,且不得由于母线及附件订货数量的变化而修改单价。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表 21 备品备件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共箱母线支持绝缘

6

2

3

4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专用工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182

仪表、控制设备和就地盘、箱、柜(按所属系统分类提供并列出清单见表 23)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4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83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84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kV 共箱封闭母线技术参数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标准参数值

投标方响应值

1

型号

投标方填写

投标方填写

2

型式

10kV 共箱封闭母线

投标方填写

3

规格

投标方填写

投标方填写

185

4

导体型号

投标方填写

投标方填写

5

导体材料

铜(T2 牌号工业纯铜,

铜含量不低于 99.9%)

投标方填写

6

外壳型号

投标方填写

投标方填写

7

外壳材料

铝合金(1060)

投标方填写

8

尺寸

投标方填写

8.1

导体断面尺寸

(宽×高) mm

投标方填写

投标方填写

8.2

外壳断面尺寸

(宽×高) mm

投标方填写

投标方填写

8.3

导体相间距离

mm

投标方填写

投标方填写

8.4

绝缘子支持距离

mm

投标方填写

投标方填写

9

重量

kg

投标方填写

投标方填写

10

运输尺寸(长×宽×高)

mm

投标方填写

投标方填写

11

运输重量

kg

投标方填写

投标方填写

12

外壳防护等级

IP54 及以上

投标方填写

13

额定电压

kV

10

投标方填写

14

额定电流

A

投标方填写

15

额定频率

Hz

50

投标方填写

16

额定额定峰值耐受电

kA

125

投标方填写

17

额定额定短时耐受电

kA

50

投标方填写

18

额定热稳定持续时间

S

4

投标方填写

19

额定绝缘水平

投标方填写

19.1 雷电冲击耐压(峰值)

kV

75

投标方填写

186

19.2

工频耐压值(1min,有

效值)

kV

42

投标方填写

20

母线螺栓接面电流密

A/mm

2

投标方填写

投标方填写

铜导体

详见正文描述

投标方填写

螺栓紧固

连接镀银

详见正文描述

投标方填写

21

温升

金属外壳

K

详见正文描述

投标方填写

22

共箱母线

的损耗

kW/

三相

投标方填写

187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88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

不满足即应列出)。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

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

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

宽×高

重量(t)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名

部件产

备注

  投标人须对所有投标设备(包括大件设备)运输方案(运输车辆型号及数量、运输路

线<包括始发站、经过车站或路局、到达车站、运输距离等>)做出详细说明

189

技术附表 F:设备数字化三维模型及相关信息的要求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及附件的数字化资料。投标方提供的数

字化资料的范围、内容及格式具体满足以下要求:

1.数字化资料含义

数 字 化 资 料 指 可 供 各 数 字 化 设 计 系 统 ( 如 : AVEVA PDMS 、 Bentley

ABD/ORD/OPE 等)直接导入或参考使用的规范化的数据文件,包括数据表、数据

库、三维模型及其相关数据等。

2. 依据的标准、规程及规范

GB/T 50549-2010 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

GB/T 32575 发电工程数据移交

3.数字化资料总体要求

3.1 投标方提供的数字化资料应不低于 GB/T 32575《发电工程数据移交》中

对规划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安装、调试等数据来源的 “数据移交内容和要

求”

3.2 设备、管线、阀门、仪表等应按照 GB/T 50549《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

或项目指定的编码标准编码并以电子表格方式提供编码清单。

3.3 提供 P&ID 制图采用的标准,以电子表格或 dwg 格式提供图例符号及其

说明。

3.4 提供所有纸质资料的同时提供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格式包括 doc/docx、

xls/xlsx、pdf、dwg 等格式,且应与对应版本的纸质资料完全一致。

3.5 应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提供设备/部件的通用及专用数据表,数据内容深

度不低于 GB/T 32575《发电工程数据移交》及技术协议要求。

3.6 三维模型及其数据的提交必须与设计配合资料同时提供,并保证所提供

的模型及数据与对应阶段提供的正式资料相一致,三维模型须按 1:1 比例创建,

单位为 mm,使其满足作为设计依据的要求。

190

3.7 提交的三维模型及其数据应有版次说明,包括:版本信息、更新/变化

内容说明等。

为了保证供应商模型与装置模型坐标轴的一致性,供应商模型设计时应将 Z

轴调整为朝上。

4 电气类数字化资料要求

4.1 数据表单

投标方应按照如下格式提供电气设备的数据表:

序号

属性名称

单位

属性值

属性说明

1

2

3

其中“属性名称”和“单位”由投标方根据供货范围给定,投标方应在 GB/T

32575《发电工程数据移交》及技术协议基础上根据工程需求描述供货范围内各

设备的属性,包括通用属性和专用属性,并按要求填写属性值。投标方应以电子

表格的形式把数据表提供给招标方。

设备通用属性数据表

序号

主类

子类

属性名

单位

属性值

属性说明

1

标识编码

2

名称

3

规范描述

4

编码

物资编码

5

分类

6

子类型

7

分类

用途

8

标识

安装

安装代码和名称

191

序号

主类

子类

属性名

单位

属性值

属性说明

9

安装种类

10

地理位置

11

安装位置

12

制造方

13

供应方

14

型号

15

产品编号

16

检验机构

17

检验证书

18

存储环境

19

厂家

维修周期

20

关联编码

21

关联图纸与文件

22

设计

设计

寿命

26

冗余

27

运行

工作方式

28

安装调试时间

29

监测周期

30

监测周期累计运

行时间

31

时间

监测周期中指令

次数

32

外部环境要求

33

应用

环境

内部环境要求

34

备注

附加信息

备注

4.2 三维模型

192

投标方应提交 dgn 及 STP/STEP 格式的三维模型,dgn 模型应能正常导入

Bentley OPE ,STP/STEP 格式须保证能正常导入 PDMS12.0 各版本,dgn 与

STP/STEP 的内容须保持一致。三维模型的颜色应可由招标方调整或重新设定。

投标方提交的三维模型须保证模型与同阶段正式资料相一致,并提供正式资

料与三维模型一致性验证文件,如设备三维模型包含多个设计系统内容,应提交

经模型整合后的整体模型,模型之间相对位置关系正确、尺寸正确、接口规格及

定位正确,投标方提交的满足数字化设计的单个设备三维模型不应大于 20MB,

若大于 20MB 投标方须配合招标方将模型压缩至 20MB 以内,且模型格式须保证能

正常导入 PDMS12.0 各版本。

设备三维模型只表示实际设备的外形及接口,不包含其内部结构。设备模型

的尺寸、定位、接口、检维修及运行空间等物理属性须与最终交付的真实设备一

致。

19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94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95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96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197

址: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198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月 日

199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200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

……

月 日

202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203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备注:受益人应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标,

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

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

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

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

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

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写

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不争

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本

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

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204

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205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206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207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208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209

(四)专利情况表

4.1 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10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

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11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请逐项说明:投标方案中采用哪些设备、材料或使用的技术是国产化产品,

哪些是进口产品,同时明确是否具备可替代性。

序号

名称

国产化/进口产品

是否可替代

1

2

……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212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

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

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的响应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

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

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元;

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13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14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215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216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217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218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219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220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221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

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

件位置(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2

离相封闭母线技术评审标准

2.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N}条技术负偏差。

2.2

业绩

具有{N}个有效业绩:{S}

2.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2.3.1

离相封闭母线技术参数

1.额定电压、额定电流:{S} 2.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kV):{S}3. 额定 1min 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 kV):{S}4. 峰值耐受电流(kA) 5. 2s 短时耐受电流(kA) (有效值):{S}6. 统一爬电比距≥(mm/kV),相间距:{S}7. 冷却方式:{S}8. 温升:{S}

222

2.3.2

PT 柜的基本技术参数

1.额定电压:{S} 2.电压比:{S} 3.额定输出容量:{S} 4.准确等级:{S}5.高压熔断器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S}6. 高压短路开断电流:{S}

2.3.3

避雷器柜的基本技术参数

1.额定电压:{S}2.标称放电电流:{S}3.标称放电电流下的残压:{S}4.操作冲击电流残压:{S}5. 2ms 方波通流容量 20 次:{S}

2.3.4

中性点接地装置的基本技术参数:

1.额定电压:{S}2.额定容量:{S}3.电压比:{S}4.高压绕组 1min 工频耐受电压:{S}5.高、低压绕组绝缘水平:{S}

2.4

结构特点及材质

2.4.1

结构要求

对结构进行简要描述:{S}

2.4.2

加工工艺

加工工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简要描述:{S}

2.4.3

离相封闭母线外壳材料

离相封闭母线外壳材质及优点:{S}

2.4.4

离相封闭母线导体材质

1.导体材质:{S}2.导体直径及厚度(mm):{S}

2.5

针对设备的认证情况、检测报告、试验报告、相关计算书进行简要描述:

针对设备的认证情况、检测报告、试验报告、相关计算书进行简要描述:{S}

2.6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223

2.6.1

供货范围

1.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S}2.招标文件要求之外提供的设备:{S}

2.6.2

备品备件

1.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S}2.招标文件要求之外提供的备品备件:{S}

2.6.3

专用工具

1.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S}2.招标文件要求之外提供的专用工具:{S}

2.7

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情况

1.针对附属系统配置方案的合理性及优点进行简要描述:{S}2.对所属设备及其优点进行简要描述:{S}

2.8

其它

2.8.1

监造配合

对监造计划、项目及有关安排进行描述:{S}

2.8.2

培训及售后服务

对培训及服务的计划、内容、人员、体系等进行简要描述:{S}

2.8.3

供货及质量保证措施

对供货及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简要描述:{S}

3

共箱母线技术评审标准

3.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N}条技术负偏差。

3.2

业绩

具有{N}个有效业绩:{S}

224

3.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3.3.1

额定电流

1.额定电流:{S}

3.3.2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kV)

1.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kV):{S}

3.3.3

额定 1min 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 kV)

1.额定 1min 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 kV):{S}

3.3.4

峰值耐受电流(kA)

1.峰值耐受电流(kA):{S}

3.3.5

2s 短时耐受电流(kA) (有效值)

1.2s 短时耐受电流(kA):{S}

3.3.6

导体允许温升

1.导体允许温升:{S}

3.3.7

外壳允许温升

1.外壳允许温升:{S}

3.3.8

绝缘子爬距

1.绝缘子爬距:{S}

3.3.9

封闭母线的损耗

1.封闭母线的损耗:{S}

3.4

结构、材质及布置

3.4.1

导体及软连接材质

对导体及软连接材质进行简要描述:{S}

225

3.4.2

外壳及伸缩装置材质及布置方式

外壳及伸缩装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简要描述:{S}

3.4.3

母线绝缘子的布置方式

母线绝缘子的布置方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简要描述:{S}

3.4.4

支、吊架安装方式

1.支、吊架材质进行简要描述:{S}2.支、吊架的尺寸进行简要描述:{S}3.支、吊架的安装方式进行简要描述:{S}

3.4.5

防护等级

1.防护等级:{S}

3.4.6

封闭母线配供设备

1.封闭母线配供设备进行简要描述:{S}

3.5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3.5.1

供货范围

1.简要描述:{S}

3.5.2

备品备件

1.简要描述:{S}

3.5.3

专用工具

1.简要描述:{S}

3.6

其它

3.6.1

监造配合

1.简要描述:{S}

3.6.2

及售后服务

1.简要描述:{S}

3.6.3

供货及质量保证措施

1.简要描述:{S}

226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成

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227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28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229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以多种货币报价需要进行评审的

,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

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

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随机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技术服务费

运杂费

合计

230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交货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建设现场指定地点。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姓名、签字)

231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两台机组)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离相封闭母线

1

主回路离相封闭母

线

27kV 全连

自冷离相

三相

150

2

离相封闭母线分支回路

(1)

厂用变分支回路离相封闭母

线

27kV 全连

自冷离相

三相

86

(2)

电压互感器、励磁变分支回路离相封

闭母线

27kV 全连

自冷离相

三相

34

(3)

中性点回路封闭母

线

共箱封闭

母线

20

3

发电机出线母线箱

主出线及中性点出

线箱

2

4

封闭母线与发电机连接结构

主出线及中性点出

线

2

5

封闭母线与主变连

接结构

2

6

封闭母线与厂变连

接结构

2

232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7

封闭母线与励磁变连接结构

2

8

封闭母线与电压互感器避雷器柜连接

结构

2

9

封闭母线与中性点接地变压器电阻柜连接结构

2

10

封闭母线伸缩节、密封结构

按需配置

11

电压互感

器柜

2

12

避雷器柜

2

13

发电机中性点接地变压器电

阻柜

2

14

微正压空气循环干

燥装置

2

15

发电机短路试验装

2

16

封母穿墙

装置

2

17

支撑结构(支架、吊架、母线支持底座、横梁、抱箍及紧固件、膨胀

按需配置

233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螺栓等)

18

铭牌、标识牌和警

示牌

按需配置

19

油漆

按需配置

20

接地线、柜内照明、加热器、各种支撑件、所有合同设备之间的电缆和导线、电缆槽盒、支架、钢构架、基础以及其他附属设

按需配置

21

离相封闭母线在线测温装置

2

22

离相封闭母线绝缘在线监测

装置

2

23

配件:导体和外壳的软、硬连接接头

(固定连

接双抱

)、镀锡

铜编织带及其接头、与设备相连处的全部活动套

(或橡

胶波纹

按需配置

234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母线

外壳上的全部密封件、非导磁标准件、螺栓自锁止退铜螺母板、外壳上的检修孔和观察孔、封闭母线与氢冷发电机连接处的隔氢和排氢装置、与封闭母线导体连接用铜编织挠性连接装置。

24

其他未列入的部件

按需配置

25

26

27

共箱封闭母线

1

10kV 共

箱封闭母线及交直流励磁共箱母线本

1.1

10kV 共

箱母线

3500A)

厂用分支

回路

三相

200

×2

235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2

10kV 共

箱母线

3500A)

备用分支

回路

三相

270

1.3

交流励磁共箱母线

三相

20×

2

1.4

直流励磁共箱母线

两相

20×

2

2

与设备连

接结构

2.1

10kV 共

箱母线与变压器连

接结构

6

2.2

10kV 共

箱母线与开关柜连

接结构

8

2.3

交流励磁母线与励磁变连接

结构

2

2.4

交流励磁母线与励磁柜连接

结构

2

2.5

直流励磁母线与发电机连接

结构

2

2.6

直流励磁母线与励磁柜连接

结构

2

3

软连接装置以及母

按需

配置

236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线固定金具、绝缘

子等

4

安装需要的托架、支架及吊

按需

配置

5

穿墙结构

按需

配置

6

外壳波纹节等伸缩

装置

按需

配置

7

加热电源控制柜及加热装置、母线上的伴热带、引出接线盒等成套

装置

按需

配置

8

铭牌、标识牌和警

示牌

按需

配置

9

用于上述附件与控制柜和端子接线箱的全部应有的连接

电缆

按需

配置

10

其他未列入的部件

按需

配置

……

合计(不含税)

¥:元(大写:元整)

合计(含税)

¥:元(大写:元整)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237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

含税总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合计(不含税)

¥:元(大写:元整)

合计(含税)

¥:元(大写:元整)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1

2

3

……

合计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离相母线支

撑绝缘子

6

238

2

高压熔断器

10

3

共箱母线支

持绝缘子

6

4

……

合计(不含税)

¥:元(大写:元整)

合计(含税)

¥:元(大写:元整)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力矩扳手

2

2

3

……

合计(不含税)

¥:元(大写:元整)

合计(含税)

¥:元(大写:元整)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含税总价

备注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

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

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包 含 在货 物 总价中

239

5

其它

合计(不含税)

¥:元(大写:元整)

合计(含税)

¥:元(大写:元整)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合计(不含税)

¥:(大写:)

合计(含税)

¥:(大写:)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