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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26 日9:30(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拍卖方山县宏康牧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使用权及合作经营权项目。现将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信息
本次拍卖标的均为三年期资产使用权、合作经营权,按现状公开竞价出让,不包含资产所有权,具体明细如下:
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主要内容简介 |
起拍价 (万元/年) |
保证金(万元) |
1 |
养殖一场三年租赁权 |
设计可饲养约5000头肉牛,包含牛棚33座、青储窖、时产10吨饲料加工厂及配套设施设备。 |
140 |
60 |
2 |
养殖二场三年租赁权 |
设计可饲养约3000头肉牛,包含牛棚14座、青储窖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 |
70 |
30 |
3 |
屠宰场三年合作经营权 |
年设计屠宰量3万头,配有全套屠宰生产线、冷库及附属设施。 |
137 |
60 |
4 |
食品加工车间三年合作经营权 |
建筑面积4805.58㎡,配套机器设备全新未投入使用。 |
30 |
20 |
特别说明:
1. 本次标的均为现状出让,标的无抵押、无查封、无现存权属争议。
2. 委托人“方山县宏康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为被执行人,标的资产未被司法查封,竞买人应知悉并自行评估因委托人债务问题可能引发的潜在风险。
3. 标的原有证照情况如下: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存在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情形,不可直接沿用作为经营依据,买受人须自行办理变更或重新备案。
•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状态正常,但买受人仍须根据自身经营主体办理相关变更或重新申领手续。
4. 经营期间产生的各类费用、整改成本、办证成本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 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 通用资格(所有竞买人均须满足)
主体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信用要求:竞买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风险承诺:竞买人须现场踏勘标的,书面签署《标的现状及风险完全知悉与不可撤销承诺书》,自愿认可标的全部现状、瑕疵及经营风险。该承诺书包含竞买人自愿放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调减违约金权利的条款。
(二) 专项资格(对应标的分别满足)
养殖一场、二场:具备 3年以上 畜牧养殖行业从业经验 , 可提供 近3年同类项目经营 合同、社保 缴纳记录 、从业证明、 对应 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 等有效佐证材料;
屠宰场:具备 3年以上 畜禽屠宰或食品加工相关从业经验 ,可 提供 近3年同类项目经营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 有效佐证材料;
食品加工车间:具备食品生产资质或 3年以上食品加工 相关从业经验 ,可 提供 近3年同类项目经营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 有效佐证材料;
三、 报名方式及保证金缴纳
1、报名及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 6 月 25 日17:00(保证金以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2、报名资料:竞买人须在截止时间前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 自报名前1个月内由‘ 信用 中国’官方渠道出具的完整信用 查询报告 (需包含竞买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 、 控股股东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 相关从业佐证材料、风险承诺书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3、 保证金账户:
户名:山西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20000012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东城支行
行号: 1*开通会员可解锁*
(汇款附言统一标注:宏康XX标的保证金)
4. 保证金规则:未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成交人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全款缴清、资产顺利交割、无任何违约情形后无息退还。
5、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逾期未签署的视为根本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 标的咨询与现场看样
1. 咨询、踏勘时间:2026年 6 月 15 日至2026年 6 月 25 日(每日9:00—17:00)。
2. 看样地点: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积翠乡赤红村(方山县宏康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3. 重要提示:拍卖资料仅供参考,标的面积、设备、现状、场地条件均以现场实物为准。竞买人必须自行踏勘、审慎研判经营条件、办证条件、环保要求及政策风险,一经报名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认可标的 已披露的全部 现状、 明示 瑕疵及 可通过现场踏勘发现的外观瑕疵 , 买受人 不 得基于前述瑕疵向委托方、拍卖人 提出异议、索赔或退费。 对于委托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隐瞒的标的固有重大隐性瑕疵,买受人可按本公告风险提示条款约定协商处理。
五、 拍卖方式、成交付款及交割规则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最终成交结果以中拍平台系统记录为准。
价款支付:买受人须在成交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足额付清全部成交价款,逾期未付清的视为违约。
交割方式:全款到账后,买受人凭成交凭证与委托方签订正式经营合同,办理资产清点、移交、交割手续。
税费承担:本次交易过程中,依法应由委托方和买受人各自承担的税费,由双方各自依法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办证费用、整改费用、经营投入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 经营管理约束及权责约定
经营期限自资产实际交割移交之日起计算,为期三年。
买受人经营期间须妥善管护场地、设备、设施,承担日常维修、养护、环保、安全主体责任,不得擅自转租、转借、转包、改扩建、改变场地用途。
买受人擅自转租、转借、转包标的资产、擅自改扩建、改变场地用途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买受人限期恢复原状,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买受人还应足额赔偿全部损失。
经营期满后,买受人须按 资产正常合理使用损耗后的 完好 状态 交还全部资产, 不得存在人为 损毁、 擅自 改造、 配件 缺失 等非正常损耗情形,移交时双方共同对照首次交割清单逐一核验,若存在前述非正常损耗情形 的, 买受人 须照价赔偿。
七、 风险提示(审慎阅读)
标的按现状交付。委托方及拍卖人不对设备性能、产能、环保达标、办证通过率、经营收益作任何承诺与保证。
原有证照不可直接沿用。标的原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存在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等瑕疵,《排污许可证》虽在有效期内,但买受人仍须根据自身经营主体依法办理相关变更或重新申领手续。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全部办证成本、整改成本、政策风险及经营风险。
风险自担。因买受人自身研判不足、经营管理不当、未达标整改、未按时办证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经营的,风险及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委托方未披露的标的固有重大隐性瑕疵导致无法正常经营的,买受人可依法依规协商处理。
法律责任独立承担。买受人经营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或因自身经营行为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给委托方造成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的,买受人须足额赔偿。
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付款、弃拍、拒签合同、违反经营承诺的,视为根本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买受人明确承诺,自愿放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违约金数额予以调减的权利。
八、 联系方式与监督渠道
拍卖人:山西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北西路65号
业务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此公告。
山西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 十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