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宝泰拍卖有限公司:宿迁市宿城区项里街道十番市政车辆停保场房产及场地拍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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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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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有关单位委托,宿迁宝泰拍卖有限公司将对宿迁市宿城区项里街道十番市政车辆停保场房产及场地依法进行公开拍租,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名称

宿迁市宿城区项里街道十番市政车辆停保场房产及场地

租赁面积

房产总建筑面积5280.1㎡,场地15837㎡,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租赁期限

5年

租赁用途

物流运输、仓储物流

起拍价

109.84万元/年

增价幅度

人民币1000元及其整数倍

竞拍保证金

50万元

其他说明

日前以成交价计算实际天数缴纳(具体为:成交价÷365天×当年实际天数),从第三个租赁年度起,后续每一个租赁年度的年度租金,均以前一租赁年度的核定年租金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固定3%比例逐年上调。

二、拍租时间及地点

1.拍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

2.拍租地点:中拍平台(网络竞价),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三、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其他组织机构、个人工商户及自然人报名;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相应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具有2年仓储物流配载经验;

3.提供委托方认可的现场踏勘证明。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意向承租方成交后次年须提供与仓储物流相关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个,提供限额以上批发业2个,企业需满足注册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后,其中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前利润表营业收入须超2000万元;

6.意向承租方成交后维保车间仅限于内部车辆维保,车辆维保要符合环保部门的相关环保要求。

7.拍租成交后,不允许二次整体转租。

8.库房1、库房2屋顶及光伏设备,不属于本次拍租范围内,承租方无权使用。承租方在使用期间须无条件配合光伏设备进场安装。

9.承租方签订合同后须协调配合出租方完成一座200㎡左右的“十番市政停保场司机驿站、党建之家”等公共服务用房。

10.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注:以上按附件要求提供承诺函。

四、竞拍报名及勘查现场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止。

2.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中拍平台网上报名,同时线下至宿迁宝泰拍卖有限公司,提交报名资料,并缴纳竞拍保证金50万元及300元报名服务费,逾期未完成上述事项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具备竞拍资格。

竞拍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宿迁宝泰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支行;

账号:32*开通会员可解锁*002553。

竞拍保证金应从承租方企业基本账户转入竞拍保证金专用账户(其他途径转入无效),竞拍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意向承租方提前办理。

3.报名时意向承租方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承租申请及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7)保证金缴纳证明(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截图);

(8)现场踏勘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本公司对标的物进行展示,并接受相关咨询及勘察服务。标的所在位置:江苏省宿迁市。

5.竞拍报名及现场勘查联系:王女士(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拍租成交相关事项履行

1.拍租成交后,成交人应履行以下事项:

①拍租成交当日,至本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②拍租成交7日内,缴清成交价款及拍租佣金(拍卖佣金=成交价款×3%),并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成交人逾期未完成上述事项的,视为悔拍,其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拍卖人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拍租成交后,成交人还需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收费标准详见中拍平台首页之《收费规则》)。

六、租金支付方式

拍租成交后,成交人支付租金的方式为一年一付。首年度租金应于拍租成交之日起3日内向宿迁市盛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一次性付清,次年租金应于上一年度租赁期满前30日内向宿迁市盛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一次性付清,直至租赁合同期满为止,成交人逾期未完成租金缴纳的,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收回标的重新组织拍租。

七、竞拍保证金退付

1.拍租成交后,成交人的竞拍保证金中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余下部分冲抵成交价款;未成交的承租方的保证金,在其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于拍租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无故不参加竞价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出租方或交易机构的;

(2)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3)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非法获取出租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6)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7)承租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价款、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8)在拍租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出租活动正常进行的;

(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拍卖公司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承租方还需另行赔偿。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次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以意向承租方实地察看为准。出租方及拍卖公司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出租方及拍卖公司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拍。

2.意向承租方一旦完成报名,即视为承租方已现场踏勘并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及租赁要求等,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与后果。后期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出租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3.标的交付后,成交人可对标的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但不得改变其主体承重结构,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租赁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成交人对标的房屋所做装修改造部分无需复原,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不承担成交人对标的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任何费用。

4.租赁期内,成交人负责标的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标的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成交人负责标的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并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标的房屋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人负责赔偿。

6.租赁期内,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标的房屋或委托方内部决策不得对外出租而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以天计算,多退少补,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

7.标的资产以现状对外出租,在竞价成交后,出租方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8.成交人应于租赁期限届满或租赁合同终止后3日内将标的房屋完整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要求。若成交人逾期未完成交付,委托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换门锁、强制进入等方式)收回标的房屋。标的房屋内如有遗留物品,均视为成交人自愿放弃的遗弃物,委托方有权自行处置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因成交人前述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人独立承担。

9.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本场拍租会之《竞拍协议》、《竞拍须知》、《租赁合同》和拍卖师在竞价网络平台现场发布的信息为准。

九、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宇广场一区D栋102室

宿迁宝泰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致:[出租方名称]

本意向承租方(以下简称“我方”)就参与宿迁市宿城区项里街道十番市政车辆停保场房产及场地拍租事宜,郑重作出如下承诺,自愿接受出租方及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核查,若违反以下任何一项承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

一、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非法集资、违规筹资等违法违规情形,能够按照招租要求及后续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相关款项。

二、我方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约记录、无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未因违法经营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三、我方承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主体资格,能够独立签订、履行本次招租所涉合同,不存在需要第三方授权或无法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情形。

四、我方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参与本次招租的全部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及本次招租公告中明确禁止参与招租的任何情形。

五、若我方成功成交,将在成交次年按照要求完成相关企业引进工作:提供1家与仓储物流相关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及2家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前述企业注册时间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后,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前的利润表中显示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我方确保所提供企业信息真实有效,符合相关统计口径及监管要求,并配合出租方完成核查工作。

六、若我方成功成交,维保车间仅用于内部车辆维保使用,绝不擅自改变用途;车辆维保过程严格遵守环保部门的相关环保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不产生违规排污等环境问题。

七、若我方成功成交,将严格遵守“不得二次整体转租”的约定,绝不擅自将本次拍租所涉标的物整体转租给第三方,如需部分分租,须事先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八、我方已明确知晓库房1、库房2的屋顶及光伏设备不属于本次拍租范围,我方无权使用该部分设施;在租赁期间,若需对光伏设备进行进场安装、检修等工作,我方将无条件予以配合,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不设置任何障碍。

九、若我方成功成交并签订合同后,将积极协调相关资源,全力配合出租方完成约200㎡的“十番市政停保场司机驿站、党建之家”等公共服务用房的建设、装修或配套工作,确保按照出租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事项。

十、我方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招租公告中已提及的其他需意向承租方承诺的全部事项,全面履行招租公告及后续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接受出租方依据公告及合同作出的监管、考核及处理决定。

本承诺函自我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次招租所涉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

意向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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