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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城九欢玺项目6#7#8#车库湿拌砂浆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任城九欢玺项目 。 2、招标人:山东九巨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名称)。 3、项目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兆丰雅苑南侧,西侧。 4、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39768平方米,结构类型为 / (如框架/钢结构等)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该部分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1、材料清单(可根据实际需求分标段): 本次招标湿拌砂浆约178m³,具体报名审核通过后详见工程量清单 。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如GB/T、JGJ等),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按甲方要求 完成供货。 4、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特殊材料需提供样品或现场考察。 (3)招标人如以九巨龙开发集团名下指定的房源以抵账的形式支付材料款,投标人应同意抵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资质证书;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3、财务状况良好,无违法记录; 4、近三年内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记录; 5、具有相关材料生产或销售资质。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采用线上招投标方式,凡在九巨龙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企业均可参与投标。 2、在线报名截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29 日 23 时 59分。 3、公示渠道:九巨龙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home.myyscm.com/jjl)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徐明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司地址: 济宁市任城区吴泰闸东路智慧大厦 六、重点提示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九巨龙公司采购门户发布。禁止未经明确授权和许可的任何网站、平台或个人复制、转发和传播,否则我司将依法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湿拌砂浆材料技术标准 一、质量执行标准 1、湿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TCBCA 007-2021) 2、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2010) 3、预拌砂浆(GBT25181-2019) 二、湿拌砂浆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砌筑、抹灰、地面、防水等湿拌砂浆的选用、施工与质量管理。 湿拌砂浆的生产与应用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湿拌砂浆应有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2.1分类、代号 2.1.1 按用途分为湿拌砌筑砂浆、湿拌抹灰砂浆、湿拌地面砂浆 和湿拌防水砂浆,其代号见表1。 表1 湿拌砂浆代号 品种 湿拌砌筑砂浆 湿拌抹灰砂浆 湿拌地面砂浆 湿拌防水砂浆 代号 WM WP WS WW 2.1.2按强度等级、抗渗等级、稠度、保塑时间的分类应符合表 2的规定。 表2 湿拌砂浆分类 项目 湿拌砌筑砂浆 湿拌抹灰砂浆 湿拌地面砂浆 湿拌防水砂浆 普通抹灰砂浆(G) 机械抹灰砂浆(S) 强度等级 M5、M7.5、M10、M15、 M20、M25、M30 M5、M7.5、M10、M15、M20 M15、M20、M25 M15、M20 抗渗等级 - - - P6、P8、P10 稠度(mm) 50、70、90 70、90、100 90、100 50 50、70、90 保塑时间(h) ≥6、≥8、≥12、≥24 ≥6、≥8、≥12、≥24 ≥4、≥6、≥8 ≥6、≥8、≥12、≥24 2.1.3根据放射性水平大小划分为A、B、C三类: (1) A类湿拌砂浆: 砂浆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和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IRa≤1.0和Ir≤1.3要求的为A类湿拌砂浆。A类湿拌砂浆产销与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2) B类湿拌砂浆:不满足A类湿拌砂浆放射性核素限量要求,但同时满足IRa≤1.3和Ir≤1.9要求的为B类湿拌砂浆。B类湿拌砂浆不可用于Ⅰ类民用建筑的内饰面,但可用于Ⅱ类民用建筑物、工业建筑内饰面及其他一切建筑物的外饰面; (3) C类湿拌砂浆:不满足A、B类湿拌砂浆放射性核素限量要求,但满足Ir≤2.8要求的为C类湿拌砂浆。C类湿拌砂浆只可用于建筑物的外饰面及室外其他用途。 2.2标记 2.2.1湿拌砂浆按下列顺序标记:湿拌砂浆代号、型号、强度等级、抗渗等级(有要求时)、稠度、保塑时间、标准号。 示例:湿拌普通抹灰砂浆的强度等级为M10,稠度为70mm,保塑时间为8h,其标记为: WP-G M10-70-8-T/CBCA 007—2021 2.3原材料 2.3.1一般规定 湿拌砂浆所用原材料不应对人体、生物及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 并应符合安全和环保相关标准的规定。 2.3.2原材料要求 (1)水泥宜采用通用硅酸盐水泥和砌筑水泥,且应符合GB 175和 GB/T 3183的规定。采用其他水泥时,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2)细骨料应符合GB/T14684中Ⅱ类中砂的规定或JGJ52的规定,天然砂的含泥量应小于5.0%,泥块含量应小于2.0%。细骨料最大粒径、颗粒级配应符合相应砂浆品种的要求。 (3)机制砂、淡化海砂、山砂和细砂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证明能满足相应砂浆品种的技术要求,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砂的氯离子含量应小于0.06%。 (5)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天然沸石粉、石灰石粉、硅灰应分别符合 GB/T 1596、GB/T 18046、JG/T 566、JGJ/T 318、GB/T 27690 的规定。 (6)采用其他品种掺合料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应通过试验验证。 (7)采用填料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或经过试验验证。 (8)外加剂应符合GB8076、JC/T 474等国家、行业现行标准的规定。 (9)外加剂的释放氨限量应符合GB18588的规定。 (10)砌筑砂浆增塑剂应符合JG/T164的规定。 (11)其他添加剂等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或经过试验验证。 (12)纤维材料应符合GB/T21120的规定。 (13)拌制砂浆用水应符合JGJ 63的规定。 2.4技术要求 2.4.1一般规定 (1)湿拌砂浆性能应符合GB/T25181的规定。 (2)湿拌砂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音、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 (3)湿拌砌筑砂浆的表观密度可根据合同双方约定或参考 JGJ/T 98及相关产品标准。 (4)湿拌砌筑砂浆的砌体力学性能应符合GB50003的规定。 2.4.2湿拌砂浆的技术要求 (1)湿拌砂浆稠度实测值与合同规定的稠度值之差应符合表 3的规定。 表 3 湿拌砂浆稠度允许偏差 项目 湿拌砌筑砂浆 湿拌抹灰砂浆 湿拌地面砂浆 湿拌防水砂浆 稠度(mm) 50、70、90 70、90、110 50 50、70、90 稠度允许 偏差范围(mm) 50 ±10 - ±10 ±10 70 ±10 ±10 - ±10 90 ±10 ±10 - ±10 110 - - 10~+5 - - (2)湿拌砌筑砂浆、湿拌抹灰砂浆、湿拌地面砂浆、湿拌防水砂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 4 湿拌砂浆的性能指标 项目 湿拌砌筑砂浆 湿拌抹灰砂浆 湿拌地面砂浆 湿拌防水砂浆 普通抹 灰砂浆 机械抹 灰砂浆 强度等级 M5、M7.5、M10、 M15、M20、M25、M30 M5、M7.5、M10、 M15、M20 M15、M20、M25 M15、M20 保水率(%) ≥88 ≥88 ≥95 ≥88 ≥88 泌水率(%) - - <40 - - 28d收缩率(%) - ≤0.20 - ≤0.15 14d拉伸粘结强度(MPa) - ≤M15:≥0.20;>M15:≥0.30 - ≤M15:≥0.20;>M15: ≥0.30 抗渗等级 - - - P6、P8、P10 抗冻性a 强度损失率(%) ≤25 质量损失率(%) ≤5 a 有抗冻性要求时,应进行抗冻性试验。 (3)使用机械喷涂工艺的抹灰砂浆除应符合表3表4中湿拌抹灰砂浆性能指标外,尚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 5 机械喷涂工艺的抹灰砂浆性能指标 项目 性能指标 入泵砂浆稠度(mm) 90~100 保水率(%) ≥95 保塑时间与机喷工艺周期之比 ≥1.5 (4)湿拌砂浆的标准养护抗压强度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 6 湿拌砂浆抗压强度 强度等级 M5 M7.5 M10 M15 M20 M25 M30 28d抗压强度(MPa) ≥5.0 ≥7.5 ≥10.0 ≥15.0 ≥20.0 ≥25.0 ≥30.0 2.4.5湿拌防水砂浆的抗渗压力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湿拌防水砂浆抗渗压力 抗渗等级 P6 P8 P10 28d抗渗压力(MPa) ≥0.6 ≥0.8 ≥1.0 2.5检验要求 2.5.1-般要求 2.5.1.1湿拌砂浆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交货检验和型式检验。 2.5.1.2湿拌砂浆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供方承担。 2.5.1.3交货检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供需双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对湿拌砂浆质量进行检验。湿拌砂浆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交货检验的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7d内通知供方。 2.5.1.4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 b)正常生产时,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 c)主要原材料、配合比或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停产六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f)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2.5.2检验项目 湿拌砂浆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三、订货与交货 3.1供需双方应签订订货合同。 3.2合同至少应包括:订货单位及联系人;订货单位及联系人;施工单位及联系人;工程名称;交货地点;供货时间;品种;型号;预定总量;价格;产品执行标准;交货验收等。 3.3运输、交货和储存 3.3.1湿拌砂浆运输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采用专用搅拌运输车运送; (2)湿拌砂浆在运输过程中,搅拌运输车应滚动罐体; (3)运输车在装料前,装料口应保持清洁,筒体内不应有积水、积浆及杂物,使砂浆运至储存地点后,不离析、不分层,组分不发生变化,并能保证施工所必须的稠度; (4)运输车应不积水、不漏浆,并保证卸料及输送畅通,严禁在运输和卸料过程中加水; (5)砂浆运至储存地点后,不离析、不分层,组分不发生变化,并能保证施工所必须的稠度; (6)运输车在运送过程中应避免洒漏。 3.3.2湿拌砂浆交货应满足以下要求: (1)供需双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地点交货,供需双方确认签收; (2)交货时,供方应随每一运输车向需方提供所运送湿拌砂浆的发货单。发货单应包括以下内容:合同编码;发货单编号;工程名称;施工部位;需方名称;供方名称;砂浆标记;技术要求;供货日期;运输车牌号;供货量;装料时间;进场时间;保塑时间; (3)产品交货时应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3.3.3湿拌砂浆的储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湿拌砂浆进场前应做好湿拌砂浆存放设施,存放设施应有防雨及遮阳措施,并应在显著位置标明砂浆的种类、强度等级,严禁混用; (2)湿拌砂浆存放期间,应采取措施对砂浆进行封闭处理,以免失水。如存放砂浆出现泌水现象,应在使用前拌和; (3)湿拌砂浆应在保塑时间内使用完毕; (4)湿拌砂浆在储存及使用过程中不得加水; (5)湿拌砂浆储存地点的环境温度宜为5℃~35℃。 2026 年 4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