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荣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万荣县2025年粮油(小麦)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申报
发布时间:
2026-01-13
发布于
山西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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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第二批)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函〔2025〕95号)以及《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山西省粮油生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函〔2025〕98号)文件精神,在我县实施2025年粮油(小麦)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结合我县实际,现发布公告如下,请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申报。

  一、实施主体条件

  1、应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主体以及积极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的主体。

  2、种植规模为2025年种植冬小麦面积不低于300亩的规模经营主体,种植面积要相对集中连片,包含自有或流转的耕种土地,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

  3、种植主体积极应用先进的增产技术,一般主体单产水平较全县平均单产提升10%以上,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的主体单产达到当地平均产量水平。

  4、实施主体不得与承担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积极借鉴“赛马争先”机制,坚持结果导向,采用择优竞争的方式确定奖补对象。

  5、因农业项目实施不力被有关部门通报、约谈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律不得申报。

  二、奖补方式

  1、奖补标准:原则上每亩奖补标准不高于50元,单个主体奖补资金不高于50万元。

  2、奖补方式:项目实施完成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关键技术措施到位情况、测产结果等情况,确定奖补对象和资金,并通过多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进行奖补。

  三、申报资料

  1、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土地承包流转明细及合同原件、复印件(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合同原件主体自行带回)。

  3、万荣县2025年粮油(小麦)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四、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后推荐申报。

  申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过期不候。

  申报地点:万荣县农业农村局种植种业股(311室)

  联系人:多 鑫 *开通会员可解锁* 冯晓云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2025年万荣县粮油(小麦)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xlsx

万荣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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