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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苏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选取需求公告
(郴江路与青年大道(石榴湾大桥处)交叉口通行能力提升项目)
一、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已进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或湖南省中介服务超市。
2.要求投标人有固定经营场所,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拥有不少于3名熟悉招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并提供申请人为其办理的近6个月的网上可查询的社保证明;
3.投标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信用记录的结果截图为准;
4.投标人从未因违法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列入黑名单的;
5.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名称:郴州市苏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项目名称:郴江路与青年大道(石榴湾大桥处)交叉口通行能力提升项目
3、概算金额:1200万(具体金额以财评为准)
4、项目内容:石榴湾大桥东侧两边扩宽,青年大道西侧入口增加右转车道,路面修复工程,人行道修复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等工程。
三、代理工作内容
编制招标文件;负责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招标人质疑答复并将招投标资料汇总提交存档等。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按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标准50%计取。
五、其他要求
1、申请人自2026年 6月 15日至2026年 6 月 17 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将报名资料整理成册并加盖公章送至郴州市苏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16办公室。
2、各投标人只能选取“郴州市苏仙区五里牌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标改造项目(一期)、郴江路与青年大道(石榴湾大桥处)交叉口通行能力提升项目”中的任一项目进行报名,重复报名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选取方式
我单位将对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考评,通过集体决策择优遴选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七、联系人
联系人:贺之欧、唐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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