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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工作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邯郸冀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交通窗口
邮 编:056046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 1 |
磁县环美塑料颗粒厂回收塑料加工项目 |
磁县环美塑料颗粒厂 |
邯郸市康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邯郸冀南新区高臾镇西玉曹村西 |
项目占地114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48.9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及附属办公用房,购置设备破碎机、清洗机、甩干机等,通过回收塑料-破碎-清洗-甩干-成品工艺流程,项目建成后年加工处理回收塑料35000吨,其中加工农用地膜5000吨、塑料托盘8000吨、塑料桶10000吨、电器外壳12000吨。 |
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 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和保护措施 1.废气。①本项目卸料、堆场废气(G1)、拆包投料粉尘(G2)、恶臭气体(G3)为无组织废气:建设单位采取厂房密闭和洒水抑尘、沉淀池加盖处理、定期喷酒除臭剂,并加强周围绿化等措施;废气能够保证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臭气浓度≤20无量纲)。 2.废水。本项目生产车间喷洒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破碎、清洗、甩干废水进入三级废水沉淀池,经过自然沉降后,加药沉淀分离,底部污泥通过污泥泵抽入压滤机进行压滤脱水,压滤出水返回沉淀池不外排,沉淀池上清液部分回用于破碎-清洗工序,部分用于车间喷洒抑尘,部分用于车辆清洗。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进入沉淀池,上清液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厂内设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水量少且水质简单,就地泼洒抑尘。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项目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处理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0dB(A)。 4.固废。①一般固体废物:分拣杂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沉淀污泥集中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送固废填埋场;②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③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