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芸瓷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0万片铝基碳化硅基板及5000万片大尺寸高纯氧化铝基板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01
发布于
安徽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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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芸瓷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0万片铝基碳化硅基板及5000万片大尺寸高纯氧化铝基板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芸瓷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0万片铝基碳化硅基板及5000万片大尺寸高纯氧化铝基板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200万片铝基碳化硅基板及5000万片大尺寸高纯氧化铝基板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广德经济开发区三期

建设单位:安徽芸瓷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省经纬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芸瓷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0万片铝基碳化硅基板及5000万片大尺寸高纯氧化铝基板项目》*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了广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备案文件,备案号:2412-34*开通会员可解锁*-213266,建设内容中计划进行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200万片铝基碳化硅基板及2500万片大尺寸高纯氧化铝基板,二期建设2500万片大尺寸高纯氧化铝基板。

《200万片铝基碳化硅基板及5000万片大尺寸高纯氧化铝基板项目(一期)》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了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关于该项目的批复,批复文号(广环审[2026]16号)。

原项目仅针对200万片铝基碳化硅基板及2500万片大尺寸高纯氧化铝基板进行评价,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项目产品市场需求变大,拟不进行分期建设,项目计划一次性投入200万片铝基碳化硅基板及5000万片大尺寸高纯氧化铝基板项目建设。

建设进度:计划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设,拟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冷却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以及喷砂废水,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无量溪河。以上废水通过预处理后达到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纳管至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最终汇入无量溪河。喷砂循环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次氯酸钠脱色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喷砂生产线,损耗后定期补充,地面保洁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地面保洁,不外排。

(2)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

项目投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烧结废气中的颗粒物及热力型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以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相关规定;

项目产品主要为氧化铝基板及氧化锆基板,氧化铝陶瓷基板是以氧化铝为主要成分的陶瓷材料为基底,对厚膜电路元件及外贴元件形成一个支撑底座的片状材料,是电子工业中最常用的基板材料。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行业分类注释,氧化铝基板属于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中电子陶瓷材料。因此项目脱泡、流延、烧结废气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电子工业》(DB 34/ 4812.6-2024)表1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中电子专用材料限值要求;脱泡、流延、烧结废气中甲苯、异丙醇排放参照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电子工业》(DB 34/ 4812.6-2024)表2挥发性有机物特征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中电子专用材料限值要求;氨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限制要求。

②厂区内无组织废气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废气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电子工业》(DB 34/ 4812.6-2024)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③厂界内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限制要求。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 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代替 GB 12523—2011)中相关要求,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营运期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综合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要求;选址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建设内容及规模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低污染的原辅材料,工艺和设备先进;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项目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地削减,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质量要求,只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可行。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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