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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中鼎美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蜂窝陶瓷载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蜂窝陶瓷载体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中鼎美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荣一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伴随着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汽车尾气净化器的国产化进程也在逐步进行并且不可逆转,公司产品为汽车尾气净化用蜂窝陶瓷载体,为满足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提高的市场需求,公司拟通过建设“蜂窝陶瓷载体技改项目”对现有生产线重新梳理并升级改造,主要技改内容包括:①结合最新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优化产品性能,调整产品产能分配,梳理全厂原辅料、设备及工艺;②新增模具生产中心;③优化废气收集与处理措施。技改完成后项目维持年产蜂窝陶瓷载体300万升总产能不变,产品方案调整为年产微粒捕集器载体100万升/年、催化剂载体200万升/年。
建设内容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一)废气
窑炉工序:对现有1#窑炉、2#窑炉配套的焚烧炉(TA001)设施进行技术改造,通过更换漏风管道、更换燃烧系统喷嘴、人工温控改为自动化温控、末端设置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作为备用设施等确保现有焚烧炉(TA001)尾气达标排放。经处理后的低温排胶废气及高温烧结废气一并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3#窑炉低温排胶废气经焚烧炉(TA002)焚烧后部分回抽至窑炉热量利用,部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1),高温烧结废气直接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2)。4#窑炉低温排胶废气经焚烧炉(TA003)焚烧后部分回抽至窑炉热量利用,部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高温烧结烟气直接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5#窑炉(研发用)低温排胶废气经焚烧炉(TA004)焚烧后部分回抽至窑炉热量利用,部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高温烧结烟气直接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6#窑炉低温排胶废气经焚烧炉(TA005)焚烧后部分回抽至窑炉热量利用,部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高温烧结烟气直接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 7#窑炉低温排胶废气经焚烧炉(TA006)焚烧后部分回抽至窑炉热量利用,部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1);高温烧结烟气直接通过窑炉自带的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2)。
其他工序:称量配料工序粉尘经配料间封闭+整体抽风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TA007-1),并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7);筛分粉尘、球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07-2)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7);混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08)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8);素胚切锯粉尘经密闭罩负压收集,反吹平台经三面围挡+底部抽风收集,收集的粉尘一并进入布袋除尘器(TA009)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9);切割打磨粉尘经密闭罩收集、人工打磨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以上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10)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0);微粒捕集器载体成型工序微波炉进出口设置集气罩,同时设备设置集气管道整体抽风收集有机废气,收集的有机废气经除湿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TA011)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1)。
(二)废水
采取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纯水处理系统排污水、冷却水系统排污水一并进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无量溪河。
(三)噪声
建设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等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废
建设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经过以上对固废综合利用以及处理处置措施后,固体废物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得到有效利用及处理处置,对外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较小。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