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阳光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广德阳光口腔医院项目》 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02
发布于
安徽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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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阳光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广德阳光口腔医院项目》

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德阳光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广德阳光口腔医院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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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广德阳光口腔医院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祠山街道清溪社区规划地块

建设单位:广德阳光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省经纬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广德阳光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通过新建门诊、住院等用房,置牙椅20张,病床150张,引进国内外口腔医疗设备,建设广德阳光口腔医院项目。

(1)废水

项目运营期污水经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广德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无量溪河。

(2)噪声

建设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辅助设备等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生产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收集后委外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经过以上对固废综合利用以及处理处置措施后,固体废物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得到有效利用及处理处置,对外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较小。

有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意见函、项目投资协议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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