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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欣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套汽车玻璃升降器滑轨、150万套天窗系统配件、40万套三角窗配件及200万件密封条零部件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欣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套汽车玻璃升降器滑轨、150万套天窗系统配件、40万套三角窗配件及200万件密封条零部件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安徽欣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套汽车玻璃升降器滑轨、150万套天窗系统配件、40万套三角窗配件及200万件密封条零部件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西区德兴路26号
建设单位:安徽欣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合肥清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安徽欣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等。为满足市场需求和自身发展需要,安徽欣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0万元在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西区德兴路26号建设年产120万套汽车玻璃升降器滑轨、150万套天窗系统配件、40万套三角窗配件及200万件密封条零部件一期项目,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占地面积约10449m2。
项目已取得广德市发展改革委的备案,项目代码为:2410-34*开通会员可解锁*-326540。。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采用预处理(除氟+混凝沉淀)+生化处理(调节池+A2/O生化+沉淀池)的工艺处理,处理后一同纳管至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从严执行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无接管标准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2)废气
本项目挤出、熔接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六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标准,氨、氯化氢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5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电泳废气、电泳固化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六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六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9标准,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3)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经过以上对固废综合利用以及处理处置措施后,固体废物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得到有效利用及处理处置,对外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较小。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有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意见函、项目投资协议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