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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采购需求公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珠海市第一看守所2026-2027年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公告标题: 珠海市第一看守所珠海市第一看守所2026-2027年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一看守所2026-2027年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品目名称:C******** 其他服务
二、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事项
1.采购人: 珠海市第一看守所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景晖路3号第一看守所内
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泽康、李文琴
联系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西路38号林海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 ********、********、********
六、附件
1.采购需求公告附件.doc
2.采购需求公告附件.docx
珠海市第一看守所
*开通会员可解锁*
1.采购需求公告附件.doc
2.采购需求公告附件.docx
珠海市第一看守所2026-2027年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4个采购包,分别为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需求:
一、项目说明:
由本采购包1、采购包2中标人为珠海市第一看守所*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肉蛋类、禽类、豆制类、牛奶类、海鲜类、蔬果类、粮油副料类等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832平台采购份额除外);采购包1中标人提供其中单数月份配送服务,采购包2中标人提供其中双数月份配送服务,中标人应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期分批、保质保量配送,具体配送数目以采购人通知的为准。结算价=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中标折扣率-违约扣款(如有)。
二、质量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中标人对其供货产品的品质负责,中标人提供的每种食品、农副产品应符合该种食品、农副产品的现行最新国家强制性标准,各种食品、农副产品均在保质期限内且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并应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1)蔬果类:新鲜、无腐烂;种植蔬果的生产地块须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具备良好的生态环境、远离工矿企业、公路、机场、车站等;灌溉水源须符合国家相关水质标准;适量施用优质化肥,农药残留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若不符合,愿意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2)肉类:由合法肉联厂提供,须具备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书,来自非疫区,由合法屠宰场所完成屠宰,外观、色泽及气味均正常的新鲜健康肉品;不得提供或混有次鲜、变质、急宰、病死动物肉品或掺假、注水肉品。
(3)预加工类:须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鲜活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饮用水,按符合卫生要求的流程及工序加工,使用食品用包装材料和容器进行包装,并详细标注名称、生产地址、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及贮存方法等信息。
(4)食用油类:符合国家关于该级别食用油的质量标准,不得混有低级别的食用油或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一级,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按需提供批次。
(5)调味品类:符合采购人及国家、行业的品质要求及标准。
(6)冻品类:符合现行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7)鲜活水产品: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禁止来自疫区或受污染的海、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水产品。
(8)蛋类需新鲜、蛋黄完整、非人造。
(9)豆制品来源于正规厂商。
(10)其他类,符合采购人及国家、行业的品质要求及标准。
(11)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
2.供应要求:
(1)蔬菜供应的品种安排:①主菜品种由供求双方根据季节协商安排,确保每周供应不少于5个品种;②配菜品种按采购人需求供应;③部分菜品如采购人需中标人进行预处理(例如去皮、分解等),中标人应当给予必要的配合。
(2)肉类及其他食品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供应。
3.留样观察样品要求:中标人每次配送时须对蔬果类、肉类、冻品类、鲜活水产品进行随机抽取小样留存。
三、价格确定及调整要求:
1.食材市场价格以珠海市为农市场或柠溪市场同种货物售价为参考,上述市场无同种货物参考价的以双方共同认可的其他第三方市场价做参考,采用对拟购买的主要商品进行市场价格调查方式确定基准价(促销价不作为调查对象)。
2.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将食材价格上报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的第一个月内,采购人组织价格市场调查并审核后确定基准价格(即结算价计算公式中的“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以下称为基准价格)。
3.价格调整:
(1)签订合同后每满三个月,由采购人组织价格市场调查,根据基准价格与市场价格对比的涨跌幅调整一次。
(2)市场价格高于基准价格,涨幅≤5%的,不调整;5%<涨幅≤10%,价格上调5%;10%<涨幅≤15%,价格上调10%;15%<涨幅≤20%,价格上调15%;涨幅>20%,价格上调20%;
(3)市场价格低于合同价格的,跌幅≤5%的,不调整;跌幅>5%,调整为市场价格。
四、包装及配送要求:
1.包装要求:中标人对食品、农副产品的包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及《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相关规定,按照食品、农副产品特性使用适当的包装方式(冷鲜制品须冷藏、冷冻或采用其他保鲜方式),确保食品、农副产品新鲜无变质的运抵采购人指定交付地点。若采购人对食品、农副产品包装的有特殊需求,则以采购人每次通知为准。
2.包装破损:中标人应保证食品、农副产品安全无损地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包装物由中标人提供并承担包装费用,包装物不回收。若食品、农副产品包装存在任何破损或食品、农副产品出现任何毁损、丢失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食品、农副产品,中标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立即进行更换、退货或补足数量,因此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首次供应时,应提供中标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复印件予采购人存档。每次供应时应提供盖有中标人公章的货物清单。
4.中标人服务月份应每月就所供应主要食材(以采购人确认为准)向采购人提供一次第三方权威机构(中标人具备检测资质的可自检)当月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5.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载具运输,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6.送货时间:采购人在每日17时前,将第二天采购计划通知中标人,若发生计划不及时或不准确或有疏漏等情况,中标人有义务提醒采购人修正计划单。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计划,每日上午6点半前将当日所应供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看守所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送货时间,将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看守所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看守所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7.中标人应保证食品、农副产品安全无损地交付采购人,若食品、农副产品运至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定收货人或代理人签收前保质期不符合要求或发生毁损或灭失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按照采购人要求立即对损毁或丢失的食品、农副产品更换、退货或补足数量,因此产生的运输费、装卸费等相关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食品、农副产品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定收货人或代理人签收后食品、农副产品所有权及食品、农副产品的毁损灭失等风险转移至采购人,食品、农副产品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不影响采购人按协议约定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五、物资验收:
1.验收标准:货物数量及资料齐全并符合质量要求、包装完好、无异味。
2.验收方式:由珠海市第一看守所纪检监察小组成员,按标准验收。
3.验收期限:中标人每次完成送货采购人现场检查验收,特殊情况最晚不超过每次完成送货后2天内,需要抽检送样的在检测后验收。
4.验收费用:合同期内,采购人将对货物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查(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接到投诉调查而送检、双方对质量有争议有争议而送检等),若检测合格,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若检测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且重新送货检测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对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责成中标人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罚款2万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等处理;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或中标人收到三次(含)以上违规通知函的,采购人有权利解除合同。
六、对中标人的管理要求:
(一)中标人及其相关人员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看守所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有转包、分包、虚报供货量等行为的;
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看守所供货的;
5.有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6.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看守所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7.有故意提供假冒伪劣货物行为的;
8.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看守所内发生监管安全事故的;
9.为看守所在押人员私传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信件、口信等违反看守所管理规定的;
10.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中标人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看守所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解除合同外,中标人还需赔偿看守所救治经费及误工损失。
(三)由于看守所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看守所出入监门和物品携带等各项规定。
(四)中标人应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擅自变更供应产品,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
(五)看守所按合同对商品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六)中标人须按中标人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七)食品溯源要求: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来源应当是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采购人将确定该包组下一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2.合同履约期内,如出现配送服务异常情况,包括质量异常、服务异常、送货迟到或不按采购人合理的供货要求(双方共同确认的供货目录内的产品要求)提供配送服务,第一次采购人提出口头警告,第二次采购人向中标人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视情况暂停1-2月供货资格,第三次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当天货款20%。不符合要求超过三次的,采购人可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若因中标人食品安全等问题,导致严重影响的,采购人具有一票否决权,当即取消该中标人供货资格。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购买一份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保障保险,保险的保额不低于600万,中标人承诺高于此金额的按中标人承诺执行。
4.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在项目预算中预留不少于30%的份额,用于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即“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具体采购产品类别、数量及采购时间等由采购人决定并通过“832平台”采购。如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展过程中珠海市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相关规定的,按珠海市规定执行。因预算追加签订的补充协议按上述规定执行。“832平台”采购结算价=平台公示单价×实际采购量。),服务期内中标人实际业务量以采购人发起的采购需求为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需考量各项相关因素,在服务期内若因相关政策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解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说明:本项目要求未尽事宜,中标人须无条件按照采购人的合理要求执行。
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需求:
一、项目说明:
由本采购包3、采购包4中标人为珠海市第一看守*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大米采购及配送服务(832平台采购份额除外);采购包3中标人提供其中单数月份配送服务,采购包4中标人提供其中双数月份配送服务,中标人应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期分批、保质保量配送,具体配送数目以采购人通知的为准。结算价=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中标折扣率-违约扣款(如有)。
二、质量及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大米品种要求:籼米一级。
3.大米质量标准:不低于《大米》(GB1354-2018)一级籼米的要求,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主要标准详见下表。大米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 序号 | 项目 | 质量指标 | |
| 1 | 加工精度 | 背沟有皮,粒面皮层残留不超过五分一的占80%以上 | |
| 2 | 碎米 | 总量/%≤ | 5.0 |
| 3 | 其中小碎米/% ≤ | 0.2 | |
| 4 | 不完善粒/%≤ | 3.0 | |
| 5 | 杂质最大限量 | 总量/%≤ | 0.25 |
| 6 | 糠粉/%≤ | 0.15 | |
| 7 | 矿物质/%≤ | 0.02 | |
| 8 | 带壳稗粒/(粒/kg) ≤ | 3 | |
| 9 | 稻谷粒/(粒/kg)≤ | 4 | |
| 10 | 水分/%≤ | 14.5 | |
| 11 | 黄粒米/%≤ | 1.0 | |
| 12 | 互混/%≤ | 5.0 | |
| 13 | 色泽、气味 | 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 |
| 14 | 黄曲霉毒素/B1 μ g/kg≤ | 10 | |
| 15 | 铅/mg/kg≤ | 0.2 | |
| 16 | 镉/mg/kg≤ | 0.2 | |
| 17 | 汞/mg/kg≤ | 0.02 | |
| 18 | 无机砷/mg/kg≤ | 0.15 | |
| 19 | 马拉硫磷/mg/kg≤ | 0.1 | |
| 20 | 六六六/mg/kg≤ | 0.05 | |
| 21 | 滴滴涕/mg/kg≤ | 0.05 | |
3.中标人所供大米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食品来源要确保无污染,有保质期、生产厂家、SC标志,若不符合,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次供货前必须提供该大米所有检测项目的《质量检测报告》。
4.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三、价格确定及调整要求:
1.食材市场价格以珠海市为农市场或柠溪市场同种货物售价为参考,上述市场无同种货物参考价的以双方共同认可的其他第三方市场价做参考,采用对拟购买的主要商品进行市场价格调查方式确定基准价(促销价不作为调查对象)。
2.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将食材价格上报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的第一个月内,采购人组织价格市场调查并审核后确定基准价格(即结算价计算公式中的“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以下称为基准价格)。
3.价格调整:
(1)签订合同后每满三个月,由采购人组织价格市场调查,根据基准价格与市场价格对比的涨跌幅调整一次。
(2)市场价格高于基准价格,涨幅≤5%的,不调整;5%<涨幅≤10%,价格上调5%;10%<涨幅≤15%,价格上调10%;15%<涨幅≤20%,价格上调15%;涨幅>20%,价格上调20%;
(3)市场价格低于合同价格的,跌幅≤5%的,不调整;跌幅>5%,调整为市场价格。
四、包装及配送要求:
1.包装要求:每包25公斤或50公斤,包装应符合《粮食销售包装》(GB/T17109-2018)要求,包装材料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及《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相关规定。
2.包装破损:中标人应保证大米包装安全无损地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时,若产品包装存在任何破损或产品出现任何毁损、丢失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中标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立即进行更换、退货或补足数量,因此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首次供应时,应提供中标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予采购人存档。
4.产品票证要求:
| 产品资质名称 | 验收索证要求 |
|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 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每三个月一次 |
| 《出厂检验报告》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 |
| 《货物清单》 | 盖中标人公章,随货同行 |
5.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载具运输,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6.送货时间:按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清单分批供货,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看守所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送货时间,将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看守所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看守所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7.中标人应保证大米安全无损地交付采购人,若大米运至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定收货人或代理人签收前保质期不符合要求或发生毁损或灭失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按照采购人要求立即对损毁或丢失的大米更换、退货或补足数量,因此产生的运输费、装卸费等相关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大米运至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定收货人或代理人签收后大米所有权及大米的毁损灭失等风险转移至采购人,大米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不影响采购人按协议约定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五、物资验收:
1.验收标准:货物数量及资料齐全并符合质量要求、包装完好、无异味。
2.验收方式:由珠海市第一看守所纪检监察小组成员按《公安监管场所大米采购验收工作指引(试行)》验收。
3.验收期限:中标人每次完成送货采购人现场检查验收,特殊情况最晚不超过每次完成送货后2天内,需要抽检送样的在检测后验收。
4.验收费用:合同期内,采购人将对货物质量不定期抽查(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接到投诉调查而送检、双方对质量有争议有争议而送检等),若检测合格,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若检测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且重新送货检测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对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责成供货商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罚款5千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等处理;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或中标人收到三次(含)以上违规通知函的,采购人有权利解除合同。
六、对中标人的管理要求:
(一)中标人及其相关人员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看守所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有转包、分包、虚报供货量等行为的;
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看守所供货的;
5.有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6.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看守所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7.有故意提供假冒伪劣货物行为的;
8.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看守所内发生监管安全事故的;
9.为看守所在押人员私传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信件、口信等违反看守所管理规定的;
10.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中标人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看守所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解除合同外,中标人还需赔偿看守所救治经费及误工损失。
(三)由于看守所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看守所出入监门和物品携带等各项规定。
(四)中标人应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擅自变更供应产品,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
(五)看守所按合同对商品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六)中标人须按中标人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七)食品溯源要求: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来源应当是自有基地、正规商超或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大米供应,所有大米的来源必须清晰。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采购人将确定该包组下一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2.合同履约期内,如出现配送服务异常情况,包括质量异常、服务异常、送货迟到或不按采购人合理的供货要求(双方共同确认的供货目录内的产品要求)提供配送服务,第一次采购人提出口头警告,第二次采购人向中标人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视情况暂停1-2月供货资格,第三次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当天货款20%。不符合要求超过三次的,采购人可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若因中标人食品安全等问题,导致严重影响的,采购人具有一票否决权,当即取消该中标人供货资格。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购买一份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保障保险,保险的保额不低于200万,中标人承诺高于此金额的按中标人承诺执行。
4.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在项目预算中预留不少于30%的份额,用于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即“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具体采购产品类别、数量及采购时间等由采购人决定并通过“832平台”采购。如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展过程中珠海市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相关规定的,按珠海市规定执行。因预算追加签订的补充协议按上述规定执行。“832平台”采购结算价=平台公示单价×实际采购量。),服务期内中标人实际业务量以采购人发起的采购需求为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需考量各项相关因素,在服务期内若因相关政策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解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说明:本项目要求未尽事宜,中标人须无条件按照采购人的合理要求执行。
一、接受需求调查的市场主体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 企业划型 | 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单位属于(划型行业:批发业):□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 |||
| 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的资质证书(如有) | ||||
| 其他 | (可补充体现本单位相关技术能力水平的材料:如技术优势特点、服务管理水平等) | |||
(注: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表格增加内容)
二、采购需求反馈意见
| 调查项 | 实际情况、对《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等 | |||||
| 采购标的所在产业发展情况 | 1.采购标的所在行业的发展历程及行业现状。2.完成采购标的合同可能涉及的企业资质、人员资质。3.采购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 |||||
| 采购标的的市场供给情况 | 1.采购标的所在行业的市场竞争程度(仅限国内市场)。2.采购标的价格水平和价格构成。3.市场上潜在供应商的大概数量。3.本单位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优势。4.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情况。 | |||||
| 本单位近5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业绩情况 | 合同履行时间 | 采购人 | 合同项目名称 | 合同主要标的内容 | 预算价 | 中标价/合同价 |
| 项目需求的建议 | 本单位针对本项目项目需求的建议: | |||||
| 其他 | ||||||
注:请根据实际情况、按表格中要求填写各项内容。本单位可在“建议”处提出本单位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意见或建议;若无任何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对应项处填写“无”。
(接受需求调查的市场主体名称)
(盖章)
年月日
说明:
潜在供应商请将本表及附件资料扫描件按顺序整合成一个word文件及PDF文件(其中PDF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qq.com或原件邮寄至: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西路38号林海大厦二楼黄泽康收,电话********、********、********,邮编:519000。
珠海市第一看守所2026-2027年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4个采购包,分别为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需求:
一、项目说明:
由本采购包1、采购包2中标人为珠海市第一看守所*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肉蛋类、禽类、豆制类、牛奶类、海鲜类、蔬果类、粮油副料类等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832平台采购份额除外);采购包1中标人提供其中单数月份配送服务,采购包2中标人提供其中双数月份配送服务,中标人应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期分批、保质保量配送,具体配送数目以采购人通知的为准。结算价=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中标折扣率-违约扣款(如有)。
二、质量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中标人对其供货产品的品质负责,中标人提供的每种食品、农副产品应符合该种食品、农副产品的现行最新国家强制性标准,各种食品、农副产品均在保质期限内且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并应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1)蔬果类:新鲜、无腐烂;种植蔬果的生产地块须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具备良好的生态环境、远离工矿企业、公路、机场、车站等;灌溉水源须符合国家相关水质标准;适量施用优质化肥,农药残留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若不符合,愿意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2)肉类:由合法肉联厂提供,须具备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书,来自非疫区,由合法屠宰场所完成屠宰,外观、色泽及气味均正常的新鲜健康肉品;不得提供或混有次鲜、变质、急宰、病死动物肉品或掺假、注水肉品。
(3)预加工类:须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鲜活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饮用水,按符合卫生要求的流程及工序加工,使用食品用包装材料和容器进行包装,并详细标注名称、生产地址、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及贮存方法等信息。
(4)食用油类:符合国家关于该级别食用油的质量标准,不得混有低级别的食用油或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一级,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按需提供批次。
(5)调味品类:符合采购人及国家、行业的品质要求及标准。
(6)冻品类:符合现行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7)鲜活水产品: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禁止来自疫区或受污染的海、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水产品。
(8)蛋类需新鲜、蛋黄完整、非人造。
(9)豆制品来源于正规厂商。
(10)其他类,符合采购人及国家、行业的品质要求及标准。
(11)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
2.供应要求:
(1)蔬菜供应的品种安排:①主菜品种由供求双方根据季节协商安排,确保每周供应不少于5个品种;②配菜品种按采购人需求供应;③部分菜品如采购人需中标人进行预处理(例如去皮、分解等),中标人应当给予必要的配合。
(2)肉类及其他食品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供应。
3.留样观察样品要求:中标人每次配送时须对蔬果类、肉类、冻品类、鲜活水产品进行随机抽取小样留存。
三、价格确定及调整要求:
1.食材市场价格以珠海市为农市场或柠溪市场同种货物售价为参考,上述市场无同种货物参考价的以双方共同认可的其他第三方市场价做参考,采用对拟购买的主要商品进行市场价格调查方式确定基准价(促销价不作为调查对象)。
2.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将食材价格上报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的第一个月内,采购人组织价格市场调查并审核后确定基准价格(即结算价计算公式中的“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以下称为基准价格)。
3.价格调整:
(1)签订合同后每满三个月,由采购人组织价格市场调查,根据基准价格与市场价格对比的涨跌幅调整一次。
(2)市场价格高于基准价格,涨幅≤5%的,不调整;5%<涨幅≤10%,价格上调5%;10%<涨幅≤15%,价格上调10%;15%<涨幅≤20%,价格上调15%;涨幅>20%,价格上调20%;
(3)市场价格低于合同价格的,跌幅≤5%的,不调整;跌幅>5%,调整为市场价格。
四、包装及配送要求:
1.包装要求:中标人对食品、农副产品的包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及《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相关规定,按照食品、农副产品特性使用适当的包装方式(冷鲜制品须冷藏、冷冻或采用其他保鲜方式),确保食品、农副产品新鲜无变质的运抵采购人指定交付地点。若采购人对食品、农副产品包装的有特殊需求,则以采购人每次通知为准。
2.包装破损:中标人应保证食品、农副产品安全无损地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包装物由中标人提供并承担包装费用,包装物不回收。若食品、农副产品包装存在任何破损或食品、农副产品出现任何毁损、丢失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食品、农副产品,中标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立即进行更换、退货或补足数量,因此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首次供应时,应提供中标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复印件予采购人存档。每次供应时应提供盖有中标人公章的货物清单。
4.中标人服务月份应每月就所供应主要食材(以采购人确认为准)向采购人提供一次第三方权威机构(中标人具备检测资质的可自检)当月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5.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载具运输,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6.送货时间:采购人在每日17时前,将第二天采购计划通知中标人,若发生计划不及时或不准确或有疏漏等情况,中标人有义务提醒采购人修正计划单。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计划,每日上午6点半前将当日所应供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看守所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送货时间,将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看守所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看守所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7.中标人应保证食品、农副产品安全无损地交付采购人,若食品、农副产品运至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定收货人或代理人签收前保质期不符合要求或发生毁损或灭失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按照采购人要求立即对损毁或丢失的食品、农副产品更换、退货或补足数量,因此产生的运输费、装卸费等相关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食品、农副产品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定收货人或代理人签收后食品、农副产品所有权及食品、农副产品的毁损灭失等风险转移至采购人,食品、农副产品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不影响采购人按协议约定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五、物资验收:
1.验收标准:货物数量及资料齐全并符合质量要求、包装完好、无异味。
2.验收方式:由珠海市第一看守所纪检监察小组成员,按标准验收。
3.验收期限:中标人每次完成送货采购人现场检查验收,特殊情况最晚不超过每次完成送货后2天内,需要抽检送样的在检测后验收。
4.验收费用:合同期内,采购人将对货物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查(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接到投诉调查而送检、双方对质量有争议有争议而送检等),若检测合格,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若检测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且重新送货检测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对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责成中标人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罚款2万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等处理;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或中标人收到三次(含)以上违规通知函的,采购人有权利解除合同。
六、对中标人的管理要求:
(一)中标人及其相关人员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看守所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有转包、分包、虚报供货量等行为的;
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看守所供货的;
5.有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6.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看守所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7.有故意提供假冒伪劣货物行为的;
8.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看守所内发生监管安全事故的;
9.为看守所在押人员私传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信件、口信等违反看守所管理规定的;
10.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中标人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看守所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解除合同外,中标人还需赔偿看守所救治经费及误工损失。
(三)由于看守所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看守所出入监门和物品携带等各项规定。
(四)中标人应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擅自变更供应产品,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
(五)看守所按合同对商品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六)中标人须按中标人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七)食品溯源要求: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来源应当是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采购人将确定该包组下一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2.合同履约期内,如出现配送服务异常情况,包括质量异常、服务异常、送货迟到或不按采购人合理的供货要求(双方共同确认的供货目录内的产品要求)提供配送服务,第一次采购人提出口头警告,第二次采购人向中标人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视情况暂停1-2月供货资格,第三次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当天货款20%。不符合要求超过三次的,采购人可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若因中标人食品安全等问题,导致严重影响的,采购人具有一票否决权,当即取消该中标人供货资格。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购买一份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保障保险,保险的保额不低于600万,中标人承诺高于此金额的按中标人承诺执行。
4.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在项目预算中预留不少于30%的份额,用于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即“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具体采购产品类别、数量及采购时间等由采购人决定并通过“832平台”采购。如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展过程中珠海市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相关规定的,按珠海市规定执行。因预算追加签订的补充协议按上述规定执行。“832平台”采购结算价=平台公示单价×实际采购量。),服务期内中标人实际业务量以采购人发起的采购需求为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需考量各项相关因素,在服务期内若因相关政策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解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说明:本项目要求未尽事宜,中标人须无条件按照采购人的合理要求执行。
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需求:
一、项目说明:
由本采购包3、采购包4中标人为珠海市第一看守*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大米采购及配送服务(832平台采购份额除外);采购包3中标人提供其中单数月份配送服务,采购包4中标人提供其中双数月份配送服务,中标人应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期分批、保质保量配送,具体配送数目以采购人通知的为准。结算价=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中标折扣率-违约扣款(如有)。
二、质量及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大米品种要求:籼米一级。
3.大米质量标准:不低于《大米》(GB1354-2018)一级籼米的要求,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主要标准详见下表。大米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 序号 | 项目 | 质量指标 | |
| 1 | 加工精度 | 背沟有皮,粒面皮层残留不超过五分一的占80%以上 | |
| 2 | 碎米 | 总量/%≤ | 5.0 |
| 3 | 其中小碎米/% ≤ | 0.2 | |
| 4 | 不完善粒/%≤ | 3.0 | |
| 5 | 杂质最大限量 | 总量/%≤ | 0.25 |
| 6 | 糠粉/%≤ | 0.15 | |
| 7 | 矿物质/%≤ | 0.02 | |
| 8 | 带壳稗粒/(粒/kg) ≤ | 3 | |
| 9 | 稻谷粒/(粒/kg)≤ | 4 | |
| 10 | 水分/%≤ | 14.5 | |
| 11 | 黄粒米/%≤ | 1.0 | |
| 12 | 互混/%≤ | 5.0 | |
| 13 | 色泽、气味 | 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 |
| 14 | 黄曲霉毒素/B1 μ g/kg≤ | 10 | |
| 15 | 铅/mg/kg≤ | 0.2 | |
| 16 | 镉/mg/kg≤ | 0.2 | |
| 17 | 汞/mg/kg≤ | 0.02 | |
| 18 | 无机砷/mg/kg≤ | 0.15 | |
| 19 | 马拉硫磷/mg/kg≤ | 0.1 | |
| 20 | 六六六/mg/kg≤ | 0.05 | |
| 21 | 滴滴涕/mg/kg≤ | 0.05 | |
3.中标人所供大米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食品来源要确保无污染,有保质期、生产厂家、SC标志,若不符合,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次供货前必须提供该大米所有检测项目的《质量检测报告》。
4.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三、价格确定及调整要求:
1.食材市场价格以珠海市为农市场或柠溪市场同种货物售价为参考,上述市场无同种货物参考价的以双方共同认可的其他第三方市场价做参考,采用对拟购买的主要商品进行市场价格调查方式确定基准价(促销价不作为调查对象)。
2.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将食材价格上报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的第一个月内,采购人组织价格市场调查并审核后确定基准价格(即结算价计算公式中的“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以下称为基准价格)。
3.价格调整:
(1)签订合同后每满三个月,由采购人组织价格市场调查,根据基准价格与市场价格对比的涨跌幅调整一次。
(2)市场价格高于基准价格,涨幅≤5%的,不调整;5%<涨幅≤10%,价格上调5%;10%<涨幅≤15%,价格上调10%;15%<涨幅≤20%,价格上调15%;涨幅>20%,价格上调20%;
(3)市场价格低于合同价格的,跌幅≤5%的,不调整;跌幅>5%,调整为市场价格。
四、包装及配送要求:
1.包装要求:每包25公斤或50公斤,包装应符合《粮食销售包装》(GB/T17109-2018)要求,包装材料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及《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相关规定。
2.包装破损:中标人应保证大米包装安全无损地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时,若产品包装存在任何破损或产品出现任何毁损、丢失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中标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立即进行更换、退货或补足数量,因此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首次供应时,应提供中标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予采购人存档。
4.产品票证要求:
| 产品资质名称 | 验收索证要求 |
|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 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每三个月一次 |
| 《出厂检验报告》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 |
| 《货物清单》 | 盖中标人公章,随货同行 |
5.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载具运输,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6.送货时间:按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清单分批供货,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看守所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送货时间,将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看守所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看守所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7.中标人应保证大米安全无损地交付采购人,若大米运至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定收货人或代理人签收前保质期不符合要求或发生毁损或灭失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按照采购人要求立即对损毁或丢失的大米更换、退货或补足数量,因此产生的运输费、装卸费等相关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大米运至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定收货人或代理人签收后大米所有权及大米的毁损灭失等风险转移至采购人,大米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不影响采购人按协议约定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五、物资验收:
1.验收标准:货物数量及资料齐全并符合质量要求、包装完好、无异味。
2.验收方式:由珠海市第一看守所纪检监察小组成员按《公安监管场所大米采购验收工作指引(试行)》验收。
3.验收期限:中标人每次完成送货采购人现场检查验收,特殊情况最晚不超过每次完成送货后2天内,需要抽检送样的在检测后验收。
4.验收费用:合同期内,采购人将对货物质量不定期抽查(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接到投诉调查而送检、双方对质量有争议有争议而送检等),若检测合格,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若检测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且重新送货检测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对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责成供货商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罚款5千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等处理;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或中标人收到三次(含)以上违规通知函的,采购人有权利解除合同。
六、对中标人的管理要求:
(一)中标人及其相关人员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看守所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有转包、分包、虚报供货量等行为的;
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看守所供货的;
5.有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6.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看守所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7.有故意提供假冒伪劣货物行为的;
8.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看守所内发生监管安全事故的;
9.为看守所在押人员私传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信件、口信等违反看守所管理规定的;
10.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中标人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看守所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解除合同外,中标人还需赔偿看守所救治经费及误工损失。
(三)由于看守所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看守所出入监门和物品携带等各项规定。
(四)中标人应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擅自变更供应产品,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
(五)看守所按合同对商品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六)中标人须按中标人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七)食品溯源要求: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来源应当是自有基地、正规商超或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大米供应,所有大米的来源必须清晰。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采购人将确定该包组下一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2.合同履约期内,如出现配送服务异常情况,包括质量异常、服务异常、送货迟到或不按采购人合理的供货要求(双方共同确认的供货目录内的产品要求)提供配送服务,第一次采购人提出口头警告,第二次采购人向中标人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视情况暂停1-2月供货资格,第三次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当天货款20%。不符合要求超过三次的,采购人可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若因中标人食品安全等问题,导致严重影响的,采购人具有一票否决权,当即取消该中标人供货资格。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购买一份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保障保险,保险的保额不低于200万,中标人承诺高于此金额的按中标人承诺执行。
4.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在项目预算中预留不少于30%的份额,用于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即“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具体采购产品类别、数量及采购时间等由采购人决定并通过“832平台”采购。如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展过程中珠海市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相关规定的,按珠海市规定执行。因预算追加签订的补充协议按上述规定执行。“832平台”采购结算价=平台公示单价×实际采购量。),服务期内中标人实际业务量以采购人发起的采购需求为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需考量各项相关因素,在服务期内若因相关政策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解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说明:本项目要求未尽事宜,中标人须无条件按照采购人的合理要求执行。
一、接受需求调查的市场主体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 企业划型 | 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单位属于(划型行业:批发业):□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 |||
| 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的资质证书(如有) | ||||
| 其他 | (可补充体现本单位相关技术能力水平的材料:如技术优势特点、服务管理水平等) | |||
(注: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表格增加内容)
二、采购需求反馈意见
| 调查项 | 实际情况、对《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等 | |||||
| 采购标的所在产业发展情况 | 1.采购标的所在行业的发展历程及行业现状。2.完成采购标的合同可能涉及的企业资质、人员资质。3.采购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 |||||
| 采购标的的市场供给情况 | 1.采购标的所在行业的市场竞争程度(仅限国内市场)。2.采购标的价格水平和价格构成。3.市场上潜在供应商的大概数量。3.本单位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优势。4.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情况。 | |||||
| 本单位近5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业绩情况 | 合同履行时间 | 采购人 | 合同项目名称 | 合同主要标的内容 | 预算价 | 中标价/合同价 |
| 项目需求的建议 | 本单位针对本项目项目需求的建议: | |||||
| 其他 | ||||||
注:请根据实际情况、按表格中要求填写各项内容。本单位可在“建议”处提出本单位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意见或建议;若无任何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对应项处填写“无”。
(接受需求调查的市场主体名称)
(盖章)
年月日
说明:
潜在供应商请将本表及附件资料扫描件按顺序整合成一个word文件及PDF文件(其中PDF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qq.com或原件邮寄至: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西路38号林海大厦二楼黄泽康收,电话********、********、********,邮编:51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