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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青原区]江西企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吉安市青原区行政审批局青原区工人文化宫(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赣企恒政采字〔2025〕32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江西企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吉安市青原区行政审批局青原区工人文化宫(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赣企恒政采字〔2025〕32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青原区工人文化宫(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企恒政采字〔2025〕32号
项目名称:青原区工人文化宫(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吉购2025F000110367 | 青原区工人文化宫(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物业服务项目 | 1 | 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其他法律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④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注: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响应人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①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4、不见面开标参与采购活动特别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响应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授权委托人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需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参与响应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响应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磋商小组的询标等信息,并在“询标窗口”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响应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询标窗口”(回复样式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2)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各响应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因响应人未签到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响应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4)响应文件解锁时间:在采购人宣布开始解锁后,所有响应单位在15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企业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响应文件退回,视为无效响应。 (5)响应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6)因磋商过程中需要二次报价,各供应商应做好评审前准备,安装好相应程序及软件,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摄像头、麦克风及网络等状况良好,二次报价时间为20分钟,20分钟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7)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8)响应企业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磋商文件正文中有关上述内容描述若不一致,以磋商公告要求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吉安市青原区行政审批局
地址: 吉安市青原区行政审批局(正气路6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西企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吉安市吉州区长冈南路29号二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曾女士
电话: ********
采购公告.pdf 项目基本情况及总体要求.docx
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总体要求
1.吉安市青原区工人文化宫(政务服务中心)大楼概况
1.1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10829㎡,建筑占地面积4765.8㎡,总建筑面积36784.19㎡,采用“5+2”建筑模式,即地上五层、地下两层,其中停车位450个;
1.2项目功能:各楼层分别为政务服务中心5558.59㎡、工人文化宫9457.6㎡(其中:职工服务中心1851.26㎡、教育中心5157.86㎡、文化中心1067.43㎡、健康中心1381.05㎡)、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3486.6㎡、妇女儿童活动中心1742.9㎡、团委青少年活动中心1097.78㎡。
1.3吉安市青原区工人文化宫(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物业服务内容:指定公共区域内卫生保洁、保安、会务、机电(不含大型维修和设备更新)、绿化、消防、空调清洗等。
1.4吉安市青原区工人文化宫(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物业服务人员投入:拟投入人员不少于37人,其中项目经理人1人,维修主管1人,拟派环境负责人1人,拟派保安负责人1人,会务人员5人,安保人员14人,工程人员3人(其中需包含暖通维修人员1人),保洁11人。以上人员须具备有效健康证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三甲医院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史证明,在中标后将证明材料原件提供至采购人处核查并存档。
注:以上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改后也需提供以上证明。
2.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2.1卫生保洁服务内容及要求
2.1.1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身体健康,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不适宜从事保洁工作的身体生理缺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配备保洁人员11人,其中保洁主管1人;保洁人员进行8小时制的日常保洁工作(节假日不间断服务),定期对大楼大厅、门庭、玻璃、设施等,进行专业清洁、机械抛光,并随时处理较难清洁的卫生死角。在响应文件须提出单独的声明函。政务服务大厅每天至少安排3人进行随时保洁,确保政务服务大厅干净整洁。成交服务商应负责清洁服务所需的所有工具和用品,包括拖把、毛巾、刀片、不锈钢油、洗衣粉、去味丸和其他清洁器械的采购,并注意随时更换以保证清洁效果。
2.1.2清洁服务范围:大楼内大厅、公共会议室、走廊、公共卫生间、楼梯、电梯、更衣室、公共门窗、玻璃幕墙、停车场等公共区域。
2.1.3清洁服务要求:楼层的地面及墙壁清洁无积尘、污垢、杂物及垃圾;电梯、楼梯、座椅、消防设施、公共会议室等清洁无积尘、污垢及垃圾、周边干净无杂物、垃圾、落叶等;对地下停车场的清洗频次、时间、线路进行管控,最大限度提升设备及员工产能,每日清洁、定期精开荒,清洁地库死角,对有油污的地面进行特殊处理,及时清倒垃圾,将垃圾放在指定地点,清洁中若发现客户车门、车窗、车灯未关的情况,及时告知前台,通过前台通知客户。
2.1.4质量评审细则及验收标准:
日检:服务场所地面无滞留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污垢;
周检:门窗、电梯、楼梯、座椅、设施、设备等,目视、手拭无灰尘、无污渍污垢、无蜘蛛网等。
2.1.5在清洁用水资源的管理方面,供应商应承诺采取如下措施:
(1)教育员工节约用水,树立环保意识;
(2)不适用已破损的水管进行用水作业;
(3)如发现水管破损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2.1.6公共洗手间每天至少清扫两次并拖抹一次,随时保洁。同时,保洁员要勤于巡查,发现零星垃圾应及时清扫,确保公共场所不积存垃圾,不留污垢,清洁明亮。
2.1.7垃圾箱、果皮箱的清扫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垃圾桶每周至少清洗2次,保证清洁无异味。
2.1.8临时任务:供应商应承诺按质按量完成采购人要求的临时任务,需要加班的应安排加班。
2.2保安秩序服务
吉安市青原区工人文化宫(政务服务中心)大楼需配备安保人员至少14人,其中队长1名。按三班两运转值勤;要求24小时有人值守、巡查,做好外来进出人员登记,协助做好信访维稳和车辆停放,及时报告治安隐患等,文明值勤。政府重大会议及活动期间,做好安保工作,并配合公安执法工作。
2.2.1物业公司管理
成交服务商应当自签订保安服务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采购人所在地、派出所备案。
备案资料包括:
①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②法人资格证明
③保安服务合同;
④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保安员花名册及保安员资格、职业等级证明文件及保安员政审材料;
⑤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各项预案制度。
2.2.2保安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身体健康。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不适宜从事保安工作的身体生理缺陷。
(2)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
2.2.3保安员的形象与礼仪
(1)保安人员身高要求白班秩序岗175CM以上,晚班168CM以上。保安员在执勤期间,应当按规定着装全国统一的保安服装,穿深色皮鞋,服装不得混穿,执行勤务期间应佩戴保安标识,亮证上岗,腰扎武装带,并按要求携带防卫装具。
(2)保安在工作中应举止端庄,注重礼节礼貌、文明用语,熟练使用:“您好,请问您找谁,请您出示证件,请登记等规范执勤语言。”接待访客时应方法得体,有礼有节。
2.2.4突发情况应急处理
(1)发生突发事件时保安必须坚守岗位,在第一时间向采购人及公安机关报告,并做好应急准备。
(2)发生突发事件时保安在保证出入口安全的前提下,要到现场判明情况,协助采购人处理,必要时报警。
2.2.5服务人员的调整
(1)采购人有权对保安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实施考核评价,对不能适应岗位要求、不能完成规定工作任务的保安服务人员,如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成交服务商应予以更换。
(2)成交服务商提供的上岗相关服务人员以响应文件为准,若需个别调整,应不低于响应文件所报的人员标准,并报告采购人。
2.2.6采购人为成交服务商免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如属服务人员故意损坏、恶意使用或丢失的需全额赔偿。办公场所所用的电话、水电等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2.2.7日常服务工作须配备的相关设施要求,成交服务商所需的全部工作装备和消耗材料均由成交服务商负责提供。
2.2.8其他
(1)成交服务商不得将承包的保安服务转包他人。
(2)成交服务商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聘用和管理保安人员。保安人员日常服务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安全保卫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及其它工伤事故,由成交服务商自行负责处理,与采购人无关。
(3)因成交服务商管理不善,造成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直接责任人赔偿,若直接责任人因故无法赔偿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服务商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讼法律。
(4)发生偷盗现象,保安服务人员未履行职责予以及时发现和阻止,造成损失的,由成交服务商承担相关费用。
2.3会议室服务
2.3.1会务服务标准:根据会议类型,启动提前预约机制,组织隐性会议服务,严格信息保密机制。建立分级接待服务体系;根据客户的不同要求,分为一级接待、二级接待、三级接待及特殊VIP接待。不同的接待级别设置不同的人员服务,不同的会议用具,不同的市场,不同的服务应需而变,满足不同标准接待的需求。成交服务商须安排至少5位会务人员专门负责对公共会议室的茶水服务(在响应文件中列明)。
2.3.2人员要求:性别不限(女性,身高165cm以上;男性,身高175cm以上),年龄40周岁以内,形象气质较好,中专及以上学历,懂公务礼仪,服务意识强。
2.3.3工作要求:负责会议茶水及检查照明是否正常,灯具是否全部完好,有损坏的及时上报维修。会议前提前检查音响设备是否完好,话筒音量调节适中,并检查无线网络是否正常使用。投影设施提前检查是否完好,会议开始前由通讯连接电脑,全部调试到位。彻底清扫会议室卫生,会议桌干净无手印和水渍,椅子无灰尘和毛发,桌子抽屉无杂物无灰尘。会议室死角卫生清洁到位,窗台无灰尘,墙角处无蜘蛛网,墙面干净无灰尘。会议室内网线及投影电源线摆放整齐,不杂乱避免绊倒客人。会议室外卫生间干净无异味,并摆放卫生间指示牌。会议室外环境卫生有专人清洁保持,地面明亮无脚印,痰桶干净,加强巡视随时清理。根据主办单位要求做好会场布置。临时会议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安排。
2.4设备维修维护
物业公司应安排3名工程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大楼设施和设备的操作、运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主要包含:消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梯系统、配电系统、空调系统、音响设备系统、供水系统及公共照明及室内室外照明等;本项目物业范围内的临时维修,单次维修200元以内的由成交服务商自行承担,单次超过200元以上的,一年累计100000元以内的均由成交服务商承担。(备注:建筑本体维修、大型土木工程类维修、楼体渗水及办公室内二次装修设施设备除外。)
2.5空调清洗
成交服务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具体要求,在合同期限内,对整个大楼内的空调,每年认真安排并执行一次全面的空调清洗工作,确保空调设备的清洁与正常运行。
2.6其他说明事项
(1)物业管理用房:采购人提供物管办公用房1间供成交服务商使用,办公用品由成交服务商自备。该办公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由成交方免费使用,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给成交服务商,合同终止后立即交回采购人。
(2)成交方员工宿舍及食堂:成交方所需员工宿舍、食堂、活动室等用房由成交方自行解决,甲方给予积极协助。
(3)公用水电费:公用水电费由进驻单位分摊承担(包括卫生间、空调、清洁卫生、生活等各类用水,消防、水泵、照明、其它机电设备等各类用电)。
(4)物业管理账务的公开:成交方必须每半年向采购人就吉安市青原区工人文化宫(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项目收支情况报告一次账目。物业管理费开支范围必须符合管理服务费用构成。
(5)免费质量保质期内的设备设施维修费用由成交服务商承担。
(6)物业服务期间所产生的垃圾由成交服务商送达垃圾中转站。
(7)配套设施设备的说明:吉安市青原区工人文化宫(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区域内各类门牌、各类标识、指示牌、标线、垃圾桶(箱)等均由采购人负责安装。除以上设施设备外,成交方在响应文件中为管理需要新添置的设施设备视为由成交方投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服务中心现有情况并进行报价,一旦中标,成交价即为合同价,成交服务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增加服务费用,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须单独提供声明。
2.7绿化服务
2.7.1园林、草地内无纸屑、垃圾等杂物;
2.7.2园林、盆景无杂草;
2.7.3乔木修剪及时,无残枝枯叶,无凌乱枝条;
2.7.4园林乔木、盆景等养护,无病虫害,无秃尾,无斑迹;
2.7.5管理区域内日常租摆的绿化物摆放得体、美观,进行常规的保养,及时修剪更换。
2.7.6养护工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劣迹,有上岗资格证书或5年以上养护工经历,年龄在25-55岁之间,穿戴整齐,统一着装;
2.7.7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健全;
2.7.8所有花卉养护用具用品、着装等自备。
2.7.9园林绿化养护范围须包括整栋大楼及院内所有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养护。
2.8考核细则及要求
(一)供应商有以下行为,采购人有权提出终止合同的履行,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1)有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的行为,导致采购人声誉受损的行为。
(2)因供应商员工失职而出现重大人员伤亡责任事故的。
(3)以公司名义,利用采购人提供的管理、服务用房和其它资源,利用工作之便,擅自开展商业经营或营利活动的行为。
(4)利用采购人的声誉,招摇撞骗,致采购人利益受损。
(5)未经采购人同意,利用采购人声誉,擅自在各种媒体上做广告。
(6)因供应商楼宇值班人员失职、渎职,使采购人财产严重受损的行为。
(7)故意损毁采购人公共设施、设备等行为。
(8)和采购人发生争执,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行为。
(9)对采购人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完成,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
(10)因管理、服务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11)对采购人安排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拖沓推诿,不能及时完成,致采购人利益或声誉严重受损的行为。
(12)供应商工作人员酒后上岗造成矛盾纠纷或事端,给采购人声誉或经济带来重大损失的行为。
(13)其他严重违反合同中的协议条款的行为。
(二)供应商在物业服务实施过程中,如有以下行为的,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处罚,每次每项罚款500元。
(1)不服从采购人监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
(2)因工作失误,同一事项,被投诉超过二次(含二次)以上。
(3)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拾到遗失物品不及时上交到有关部门或归还失主,私自侵吞被查实者。
(4)各公共场所的垃圾没有及时清理,造成堆积,影响恶劣。
(5)工作中不按规定节水节电,水电浪费严重的行为。
(6)因供应商工作失误造成事故,导致投诉行为。
(7)员工无故旷工的行为;虽经批假但未能安排人员顶岗的行为。
(8)安保人员在值班期间脱岗、睡觉的行为。
(9)因员工失职、渎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行为。
(10)供应商工作人员酒后上岗造成矛盾纠纷或事端的行为。
(三)供应商在物业服务实施过程中,如有以下行为的,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处罚,每次每项罚款200元。
(1)供应商工作人员酒后上岗的行为。
(2)保安门岗、楼栋管理员不按规定对来客和公共财物进出进行登记,不按规定对责任区进行巡查。
(3)保安人员未及时做好车辆停放秩序管理或交通疏导工作,致使各类车辆乱停乱放、致使交通堵塞的行为。
(4)楼内各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损坏,未及时报修和修缮从而影响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的行为。
(5)未能及时做好户外公共设施维修和报修的。
(6)未报采购人同意私自接水接电的。
(7)不能及时完成有要求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的管理、保洁工作。
(8)不服从采购人相关工作安排的行为。
(四)供应商在物业服务实施过程中,如有以下行为的,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处罚,每次每项罚款100元。
(1)员工上岗迟到、早退者;员工上岗不挂牌、不按要求着装。
(2)门窗玻璃未抹洗干净等。
(3)地面、楼梯有污迹、痰迹、积水和纸屑、塑料袋等垃圾。
(4)楼宇值班人员未做好值班记录。
(5)贴有瓷砖的墙裙未抹洗干净,有灰尘、污迹等。
(6)楼梯扶手有灰尘、污迹,未清洗干净。
(7)墙面、天花板未清理干净,有蛛网、吊灰、霉迹的。
(8)室外道路未清扫干净,有杂草、淤泥、砖石、枯枝落叶,纸屑、塑料袋、果皮果壳等垃圾的。
(9)室内外公共垃圾桶,垃圾箱有灰尘、污迹,未抹洗的;内有垃圾,烟头未及时清理;周围地面有杂物污渍的。
(10)卫生间未做好消杀工作,有蚊蝇、有异味,有粪便未及时冲洗,有污水。
(11)卫生间洗手池有污迹,台面有污水、污迹。
(12)楼外、楼顶明沟渠内、下水道口有堵塞,未清理的。
(13)墙面开关板未清洗,有灰尘、污渍。
(14)楼栋大门未抹洗,有污迹、手印等。
(15)建筑物内外有乱写、乱划、乱粘贴,有残标未及时清理。
(16)公共场所照明灯、橱窗未抹洗,有灰尘、蛛网的。
(17)水电抢修超过30分钟未派人员到抢修现场的。
(18)楼梯间、走廊、厕所路灯、开关、插座等未及时更换维修的。
(19)其他有违反合同条款和达不到供应商所提供的物业服务实施方案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的。
(五)考核细则及日常评分
依据《江西省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指导标准》对承包方服务进行考核评分,每月根据考核意见,考核分在95分(含)以上为合格,发放全额物业管理费;考核分在95-90(含)分,扣除当月物业管理费的10%;考核分在90-85(含)分,扣除当月物业管理费的15%;考核分在85-80(含)分,扣除当月物业管理费的20%;80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扣除当月物业管理费。在合同期内成交服务商有两次考核不合格者认定其未达到预定目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 项目 | 考核内容 | 计分 | 扣分 | 得分 |
| 服务态度20分 |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制度,员工必须培训后上岗(经劳动部门或专业协会或成交供应商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未按要求扣1分/项。 | 5 | ||
| 2、面带微笑、语言规范,统一着装、佩证上岗,穿戴整洁。未按要求扣0.5分/次。 | 5 | |||
| 3、上班不抽烟。未按要求扣1分/次。 | 5 | |||
| 4、工作认真、记录完整。未按要求扣0.5分/次。 | 5 | |||
| 服务管理20分 | 1、每日上午和下午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全面巡逻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日)各服务区域清洁;除草、施肥与浇水、防病治虫、防寒、整形与修剪、补栽补种等,并形成工作记录。未按要求扣0.5分/次。 | 10 | ||
| 2、制定应急预案、岗位责任制。未按要求扣0.5分/项。 | 5 | |||
| 3、配合采购人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及时关闭不必要开启的照明灯、空调及水龙头。未按要求扣1分/次。 | 5 | |||
| 投诉处理15分 | 1、接到投诉,15分钟以内赶到现场,30分钟以内处理,最迟不超过24小时,要有工作记录。未按要求扣1分/次。 | 5 | ||
| 2、各科室(处)提出意见建议,当天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公司管理人员汇报,合理解决科室问题并向科室反馈,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次。 | 5 | |||
| 3、按规定回访,对回访情况要有工作记录,每月不少于2次。未按要求扣1分/次。 | 5 | |||
| 工作质量45分 | 1、平均每日一次主动与甲方主管人员进行工作衔接协调,主动汇报工作,听取建议,并形成工作记录。未按要求扣1分/次。 | 5 | ||
| 2、平均每周不少于1次甲方组织抽查或检查,主要保洁区域的卫生状况(含清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成交供应商,提出整改意见,保洁区域的卫生没有达标的0.5分/次,未按要求清运垃圾的扣0.5分/次,未按要求应急清运服务的扣1分/次,未按其它规定工作要求的扣0.5分/次。未按要求施肥与浇水、防病治虫、防寒、整形与修剪、补栽补种的扣1分/次。 | 30 | |||
| 3、在甲方合理提出要求更换保洁、安保、清运垃圾人员或绿化养护人员或现场管理人员在两周内不落实。未按要求扣1分/次。 | 10 |
2.9其他说明
2.9.1提供的服务均应符合现行国内和行业相关标准。
2.9.2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或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人员、质量事故,或因成交企业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等责任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2.9.3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或服务的过程中,如采购人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服务的面积等有变化,按实际量计量,单价按成交单价计算(采购内容中规定服务内容不予增减);当采购人有特殊、临时服务需求时,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并为采购人提供临时的服务。
二、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1.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2.付款方式: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月支付,采购人与成交服务商双方交接完相关手续后,成交服务商在次月15日之前递交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实际发生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减去管理目标考核应扣金额和因管理不善、失职、渎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每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成交金额/12个月。
3.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
4.验收要求:
4.1成交服务商在验收之前应提供本项目验收方案并由采购方审核并确认。
4.2项目在提交阶段性报告和最终成果报告后,采购人组织进行项目阶段性验收和最终验收。
4.3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招标文件规定、合同约定等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成交服务商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项目验收要求及处罚标准,合同另行约定。
4.4成交服务商须在验收之前提供完整的资料。
4.5成交服务商所提供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服务商承担。
4.6如果成交服务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服务,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服务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成交服务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系统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或赔偿要求,成交服务商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
6.成交服务商在项目实施或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人员、服务质量事故,或因成交服务商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等责任事故均由成交服务商承担,聘请的服务人员因劳务纠纷或工伤事故的费用由成交单位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7.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1)成交服务商按照采购人划定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管理目标成立相关机构,制定相应工作流程、工作制度、监督考核办法,合理安排人员,科学管理,严格要求,达标运行,定期开展培训工作。采购人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沟通、整改,规范运行。
(2)双方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切实履行协议内容。
(3)成交服务商人员着工装上岗,标志明显,特殊岗位等要持证上岗。工作人员要求素质高、形象好、耐心、细致、机智、敬业,如因人员疏于职守发生被盗、财产损失等情况,由成交服务商承担相应责任并照价赔偿。各项工作应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要点,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标准、检查标准。
8.所有前期培训、税金等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总价中,请在报价时予以考虑。
9.供应商应加强安全教育,在服务过程中,若服务人员出现任何安全问题或因服务人员造成的任何安全问题,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合理性要求进行相应服务。采购人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供应商服务情况,若存在一般性问题,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若存在严重问题,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予以赔偿或提前终止合同。
11.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若发现较为重大的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不得隐瞒或虚报情况。
12.响应文件中未明确或未作要求但又与完成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工作内容或其他事宜均包含在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内容中,供应商须无条件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未完成物业管理范围内工作的任何费用。
13.如采购人在实施本项目的过程中对采购需求等发生变动时,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执行。
14.按照吉安市,关于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采购人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核查成交候选人响应文件中,所有相关的佐证材料真实性,包括但不限于业绩、人员证书等。
15.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采购人联系。
※以上技术参数(项目基本情况及总体要求、商务要求),不允许负偏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