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城区路灯照明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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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15
发布于
河南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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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卫辉市城区路灯照明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1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对城区市政管辖范围内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的62条道路及47个路口的4611盏灯具,80块电表及配电箱等城区路灯照明系统进行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服务; 2.2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0年。 2.3 项目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00元/年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赵小伟 河南经贸技师学院 高级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刘跃庆 河南银苑电子有限公司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边疆 新乡市行政服务中心 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马瑞 新乡瑞呈工程管理公司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郭润丙 新乡电大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请各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子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子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卫辉市城市管理局(卫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地址:卫辉市比干大道中段
联系人:宋璐明
联系方式:134********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卫辉市财政局
地址:卫辉市比干大道中段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号瀚海璞丽中心A座1107号
联系人:申洋洋
联系方式:176********

卫辉市城区路灯照明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项目招标文件.pdf

论证意见表3.pdf

专家签到表.pdf

论证意见表1.pdf

论证意见表2.pdf

论证意见表4.pdf

论证意见表5.pdf

采购人代表签到表.pdf

监督人代表签到表.pdf

卫辉市城区路灯照明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及

能源托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卫交采2025ZB号

采购人:卫辉市卫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零二五年十月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评标办法

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第五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

六、技术服务大纲

七、服务承诺

八、信誉承诺书

九、反商业贿赂承诺函

十、新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十一、卫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第1页共78页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卫辉市城区路灯照明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卫辉市城区路灯照明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卫交采2025ZB号;

2、项目名称:卫辉市城区路灯照明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年;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卫辉招标采购-2025- 卫辉市城区路灯照明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项目 ********.00 ********.00元/年 ********.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对城区市政管辖范围内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的62条道路及47

个路口的4611盏灯具,80块电表及配电箱等城区路灯照明系统进行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

服务。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3)服务期限:10年(托管期及电费缴纳自中标人完成建设内容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服务地点:卫辉市辖区内;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合同履行期限:10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第1页共78页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

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壹级或机电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施工期内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出具施工期无在建

承诺书;

(4)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

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只需提

供信誉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日8:3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日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

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

指南)。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

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

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第2页共78页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

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

予受理。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

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智能开标大厅,

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

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

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右上角操作指南的《新乡不见面操作手册》。

3、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1: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信用代码: 1141********76
地址: 新乡市卫辉市汲水镇阳光华府门面房 电话: ********
信用代码: ********MB********G
地址: 卫辉市比干大道与劳动路交叉口东南20米 电话: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卫辉市卫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地址:卫辉市财政局联系人:魏潇
联系方式: 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号瀚海璞丽中心A座1107号

联系人:申洋洋

联系方式: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洋洋

电话:176********

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3页共78页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卫辉市城区路灯照明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项目
2 采购人 名称:卫辉市卫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地址:卫辉市财政局联系人:魏潇联系方式:185********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号瀚海璞丽中心A座1107号联系人:申洋洋联系方式:176********
4 采购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00元/年;注:1、投标人应以(元/年)进行投标报价;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对城区市政管辖范围内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的62条道路及47个路口的4611盏灯具,80块电表及配电箱等城区路灯照明系统进行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服务。(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3)服务期限:10年(托管期及电费缴纳自中标人完成建设内容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4)标段划分:1个标段;(5)服务地点:卫辉市辖区内。
8 合同履行期限 10年
9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壹级或机电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施工期内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出具施工期无在建承诺书;(4)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只需提供信誉承诺书)。
10 联合体投标
11 投标保证金 免收
12 现场勘察 不组织
13 投标有效期 90天(日历日)从开标之日起计算,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4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变更公告方式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并发布在本次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体上,投标人应实时关注并及时下载。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份数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格式),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
15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份数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3)投标人必须使用企业CA密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6 签章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1)所有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人的CA印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都须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CA印章。
17 电子投标文件U盘密封要求
18 履约保证金
19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20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CA密匙完成解密)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代表2名,相关专业的评审专家5人,共7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监督单位的监督下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3 结果公告期限 1个工作日
24 付款方式 采购人根据合同签订的托管范围,按季度付款,付款时间:下个季度结算上季度的服务费用。
25 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现金或转帐;代理服务费金额:32000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6 特别提示 1、因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供应商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26 特别提示 2、本次公开招标项目实行电子开标、电子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xxTF格式)及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xTF格式)。3、招标公告同为本次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CA数字证书应保证在开标当日有效且能正常使用。
27 投标(响应)文件编制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购文件及招标公告中的项目编号和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产生的项目编号(分包编号)均为有效编号,在评审时应均予认可。
28 有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内容 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财购【2020】10号)要求,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渠道和方式可以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或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获取。
29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的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2.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3.根据国家有关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如涉及以下13类信息安全产品的,报价供应商均应投报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13类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入侵检测系统、网络脆弱性扫描、安全审计、网站恢复等。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5.为了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投标报价=小微企业报价×(1-20%)。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涉及中小企业的行业划型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小微企业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小微企业扶持政策。6.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
29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20%)。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仅给予一次价格的扣除。8.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投标报价=监狱企业报价×(1-20%)本项目在评审中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0 其他说明 本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本文件未尽事宜,参照现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等执行。

第8页共78页

(一)总则

1.本次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

1.1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定义:

2.1“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投标人”指符合本文件规定并接受的投标投标人。

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财库[2013]189号)。

2.5“中标人”指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被最终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6“法定代表人”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

的法定代表人;如为个体经营者参加投标的,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者。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l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

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壹级或机电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施工期内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出具施工期无在建

承诺书;

(4)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

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只需提

供信誉承诺书)。

3.4投标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无效。

4.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5.现场勘察

无。

第9页共78页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评标办法

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第五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交

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会导致投标被拒。投标

人请仔细检查所下载的招标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表述不明确等问题。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

人提出,以便澄清。

7.2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提疑和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采

购人予以澄清,应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会员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以

不署名的形式提出。

7.3采购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在网上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招标文

件的澄清答疑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将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其它招

标公告发布媒体向所有投标人公示,但不指明来源。

7.4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任何时候,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

件的方式进行澄清、修改、变更,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等内容在相关媒体发布前须报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备案,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其它招标公告发

布媒体发布。该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

力。

7.5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修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新乡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变更公告”栏或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登录”入口进入电子交

易系统随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公告等内容。投标

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答疑、修

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其风险概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6如果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

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7招标文件的约束力: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对本招标文

第10页共78页

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均无异议。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投标人提交的全部及任何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

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等,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

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必须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译文为准,必要时采购代

理机构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

8.3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8.4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5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

六、技术服务大纲

七、服务承诺

八、信誉承诺书

九、反商业贿赂承诺函

十、新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十一、卫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投标文件的编制

10.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但不

得更改投标文件格式,否则后果自担。

10.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标准和要求、质量要求、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

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0.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

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

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11页共78页

10.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编制。为方便评审,投标文件应当有

目录且有相对应的页码,以方便评标委员会评审使用的索引。投标文件中各项表格不能为空项

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否则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税金。投标人应按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

写,投标函附录后附按照每年服务费用填写投标报价明细表。

1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1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人工成本、材料费、设备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费等

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

12.4投标报价为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12.5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预算

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1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本项目最低投标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4.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4.1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14.2投标人的服务承诺书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标准做出响应。

1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5.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

被视为无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

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

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

16.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与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一致,不一致时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若因系统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使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应采用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开评标。

16.3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前附表。

16.4电报、电传和传真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

17.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

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商

务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说明或无偏离,格式自拟。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

第12页共78页

商务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商务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

项,评委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8.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9.1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19.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及密封和

标记。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网上投标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

“上传成功”的确认,未按要求加密和CA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不予受理。

20.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0.4响应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与平台技术服务电话

联系,联系电话:********。

20.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

21.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上传投标文件的;

21.3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或和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

注: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

构收到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少于三家(不含三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

有权宣布本次采购失败。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2.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

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最后

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22.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五)开标

23.开标

23.1代理采购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大会,采购人及有关工作人员

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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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

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

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

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

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智能开标大厅”

右上角操作指南的《新乡不见面操作手册》。

(六)评标步骤和要求

24.资格审查

24.1开标后,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资格

证明等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4.2采购人应对进行资格审查的,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填写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4.3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4.4采购人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25.组建评标委员会

2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2名,相关专业的评审专家5人,共7人组成。评标工作将在

依法产生的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

件的要求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

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

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25.2.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5.2.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5.2.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5.2.4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5.2.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5.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5.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5.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

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

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协商评

分,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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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3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但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

核后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

素评分不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出现上述除外情形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25.3.4对评标情况、评标过程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25.3.5编写评标报告。

25.3.6评标委员会要在采购项目采购失败时,出具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

意见,要协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答复质疑或处理投诉事项;

25.3.7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

答复导致中标或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

26.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26.1符合性审查:

26.1.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

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6.1.2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26.1.3以上符合性审查中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即为无效文件。

26.2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负

偏离)或保留。

26.3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投标人所投标的范围、质量和履行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

件的要求,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

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

视为重大负偏离或非实质上响应,包括但不限于:

26.3.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进行企业电子签章或个人电子签章的;

26.3.2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6.3.3投标货物数量、履行期限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

26.3.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26.3.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

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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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投标文件或开标(报价)一览表的;

(7)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评标系统雷同性分析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

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相同的。

26.3.6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26.3.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6.3.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6.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

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6.5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26.5.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

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

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

本为准。

26.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将通过系统发出澄清内容,

对于没有作出实质响应或应有证件未附进投标文件中的一律做无效标处理,不进行澄清说明。

27.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7.3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在规定时间内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7.4并非每个投标人都将被要求做出澄清和答复。

28.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

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程序和评标办法”。

29.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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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在收

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确定中标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

标结果将在中标人确定后,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

30.评标过程保密

30.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

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

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0.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

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31.1对招标文件作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3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1.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

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

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七)签订合同

32.中标通知

32.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向中标人发

放。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

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2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质疑(澄清)均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33.履约保证金

34.签订合同

34.1确定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

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当天协助采购人完成合同备案。

34.2中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的,中标人将承担一切责任,

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4.3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

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34.4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须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的人民政府采

购监督部门的批准,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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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34.5投标人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对采购项目转标段、分标段,亦不得将合同全部

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八)处罚、询问和质疑

36、询问和质疑

36.1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6.2若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6.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36.4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

段的事项,投标人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投标人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

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

36.4.1质疑函应提供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

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36.4.2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36.5投标人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投标人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

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

36.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

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

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

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

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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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质疑书提交方式。投标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以书面或邮递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

关证明材料。提交质疑书时,投标人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

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6.8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

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6.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

事项,采购人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6.10依法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

3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

七条规定的条件: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

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

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九)保密和披露

38.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依法向有关政府监督部门或有权参与评审

工作的有关人员披露。

39.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

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

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

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

担保密责任。

40.招标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十)免责条款

41.由于网络和电子化系统原因对招标(采购)活动造成的影响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将

不承担任何责任。

42.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

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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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代理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其他

43.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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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

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

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查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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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评标办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按照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试行)》新财购〔2021〕13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2.1.2 符合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文件签章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签章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投标报价,且不能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采购需求 符合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授权委托书 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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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100分) 报价部分:10分技术部分:38分综合部分:52分
2.2.2(1) 报价部分10分 投标报价1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终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2(2) 技术部分38分 产品技术指标17分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性能指标(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其他技术资料)进行评审,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性能及产品功能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基本分17分。若所投产品与招标文件技术性能指标要求有负偏离,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标注★号为重要技术指标要求,如有负偏离,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
改造技术方案8分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改造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光源更换设计方案;2.单灯控制器、集中控制器设计方案;3.智慧平台网络搭建、远程控制改造方案;4.道路实勘及照度模拟图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审,以上方案内容完整、合理的得8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2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不满足要求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注:缺陷或不满足是指不适用于本项目、表述前后不一致或内容矛盾语句有歧义、仅有框架或标题内容简单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存在无关的事项、凭空编造、存在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节能改造方案10分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节能改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节电方案;2.节能减排分析;3.节能保证措施;4.节能模拟分析及节电率承诺;5.产品质量稳定性。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审,以上方案内容完整、合理的得1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2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不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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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注:缺陷或不满足是指不适用于本项目、表述前后不一致或内容矛盾语句有歧义、仅有框架或标题内容简单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存在无关的事项、凭空编造、存在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服务承诺3分 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基础上,承诺提供实质性优惠服务或其他延伸性服务。第一档,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满足招标文件基础上,提供详细、切合实际的实质性优惠服务或其他延伸性服务承诺的,得3分;第二档,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在满足招标文件基础上,提供比较合理的实质性优惠服务或其他延伸性服务承诺的,得2分;第三档,投标人提出的优惠服务或其他延伸性服务描述不够切实,但有此项承诺的,得1分;第四档,没有提供此项的不得分。
2.2.2(3) 综合部分52分 企业业绩6分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路灯能源管理或能源托管或通过路灯节能服务相关的,每提供1份得1.5分,最多得6分。注: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合同书扫描件方为有效业绩,缺项者或未提供者不得分。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3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信息技术工程专业)的得3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信息技术工程专业)的得1分。注:拟派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项目管理人员配置15分 1、拟派项目组成员: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或市政工程专业)、质量员1人(设备安装或市政工程专业)、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注:提供各岗位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证件或证书,人员配置齐全不缺项者得5分,缺项者不得分。2、拟派项目组成员配置:同时具备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和高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人员,每具备一名得2分,最高得10分;注:同一人员具有多项证书的,不可兼任,不重复累计得分。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和高处特种作业证书须由国家认可的部门颁发。拟派人员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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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管理方案12分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运维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维护计划和维护范围;2.管养重难点;3.安全文明施工方案;4.亮灯率、节电率方案;5.针对大面积灭灯的措施方案;6.针对偷电漏电设施损坏方面制定的可视化监管和维护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审,以上方案内容完整、合理的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2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不满足要求的扣分,直至该项分值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注:缺陷或不满足是指不适用于本项目、表述前后不一致或内容矛盾语句有歧义、仅有框架或标题内容简单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存在无关的事项、凭空编造、存在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售后服务方案8分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服务保证;2.质量保证期内、外服务体系措施;3.排除故障能力;4、解决问题时间及提供备品、备件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审,以上方案内容完整、合理的得8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2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不满足要求的扣分,直至该项分值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注:缺陷或不满足是指不适用于本项目、表述前后不一致或内容矛盾语句有歧义、仅有框架或标题内容简单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存在无关的事项、凭空编造、存在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应急保障预案8分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应急保障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遇到恶劣天气的保障;2.交通事故破坏事件;3.危害路灯设施运行突发事件;4.节假日、重大活动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事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审,以上方案内容完整、合理的得8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2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不满足要求的扣分,直至该项分值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注:缺陷或不满足是指不适用于本项目、表述前后不一致或内容矛盾语句有歧义、仅有框架或标题内容简单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存在无关的事项、凭空编造、存在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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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

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

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技术部分得分

高的优先。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章人没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没有被授权

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的;

(4)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服务标准和资格文件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和产品成本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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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递交的投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解密的投标文件。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

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

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条款内容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最终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

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

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

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

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

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

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

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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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为响应国家《“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全面提升城区路灯照明管

理水平,切实改善居民夜间出行环境,保障居民夜间出行安全,现对卫辉市城区路灯照明系统

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项目进行社会化服务招投标采购。

(一)本项目托管服务内容:

本项目拟对城区市政管辖范围内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的62条道路及47个路口的4611盏灯

具,80块电表及配电箱等城区路灯照明系统进行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服务。本项目托管

服务范围包含四个部分:1、路灯改造,加装单灯控制器及照明集中控制器;2、路灯智慧管理

平台的建设及管理;3、路灯照明系统维护;4、电费运营服务。

1、服务期内对城区全部4611盏路灯进行更换,加装4611套单灯控制器和80套集中控制器。

为应对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路灯线路断电,在城区内低洼区域、重点区

域更换LED储能(应急)路灯,LED储能(应急)路灯总数量不超过100盏。

2、路灯智慧管理平台的建设及管理:建设路灯智慧管理平台,将托管范围内所有路灯均

接入路灯联网管理平台,对灯具进行数据化、可视化,达到智能化管控、数字化运维、节能降

耗、安全管理等目的。

3、路灯照明系统维护:包含对城区托管范围内路灯、配电柜、电缆及相关配套设施的维

护,保证路灯照明系统的正常运行。

4、服务期内的电费运营服务。

(二)本项目服务期期限

1、本项目建设期90天,自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计算,完成路灯改造、

安装单灯控制器及集中控制器、路灯智慧管理平台的建设及调试等工作,并保证全部路灯照明

系统正常运行。

2、本项目托管期十年,托管期及电费缴纳自中标人完成建设内容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服务目标

1、提升照明质量。将卫辉市路灯路灯亮灯率由66%提升至98%,照明质量满足城市道路照

明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切实改善居民夜间出行环境,保障居民夜间出行安全,降低群众投诉

率。

2、实现智慧化管控。将多系统、多方式管理的路灯(包括普通路灯、中杆灯等)整合到

统一平台,集中智能管控。通过本项目智慧化改造后,可以根据服务和管理需要,实现对单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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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精确开关、调光、状态查询、故障定位、资产管理和数据记录,达到“资产管理精细化、工

作流程标准化、应急处理智能化、决策判断科学化”,提升卫辉市路灯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

3、实现节能降耗。本项目采用了“智能改造”综合解决方案,通过平台的智慧精细管理,

实现节能目标。

三、服务具体内容

(一)产品技术指标

1、LED灯具技术指标

1.1灯具的安全、产品认证、稳定性及环境适应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LED灯具的防护等级应≥IP65;

1.1.2LED灯具50000小时的光通维持率应≥70%;

1.1.3LED灯具能在环境温度-40~45℃、湿度10%~90%R.H.范围内可靠的工作;

1.1.4LED灯具灯体表面采用防腐蚀、抗UV的户外粉末喷涂处理,涂层附着力强,具有

耐气候性能,防腐等级达到要求。

1.2所投灯具的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灯体和散热器采用高强度的铝合金或压铸铝材质;

1.2.2灯具所有紧固件采用304及以上不锈钢材质。

1.3灯具的光学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3.1为了保障散热分散均匀性,LED光源采用标准可拆卸模组,不可采用多芯片集成大

功率COB封装方式;

1.3.2LED芯片采用高光效LED芯片,并采用低热阻、低应力、耐高温、抗高压的封装

及高折射率、抗劣化的封装材料,保证功率型LED工作的稳定性、可靠性及高效性;

1.3.3整灯灯具光效应≥160Lm/W;

1.3.4灯具的色温采用4000K±300K;

1.3.5显色指数Ra≥70,以确保照明舒适性及显色效果;

1.3.6LED透镜采用一体化设计,采用光学透镜,灯具需通过3000小时及以上紫外老化

试验,试验后光通维持率≥92%;

1.3.7应根据道路横断面及路灯布置情况,设计符合道路照明规范的配光,配光技术参数

满足CJJ45-201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要求。

1.4灯具的电气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4.1LED灯具的驱动电源需通过CCC认证;

1.4.2控制装置采用恒流驱动电源,该恒流电路应保证LED击穿短路等异常情况下能安

全运行,并且电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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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驱动电源采用宽电压输入范围:AC100-240Vac能够满功率正常工作,保证寿命及

亮度不受电压波动影响;

1.4.4灯具功率因素≥0.95;

1.4.5灯具绝缘等级为:ClassI;

1.4.6驱动电源的防护等级≥IP67;

1.4.7驱动电源通讯方式:多种隔离调光控制可选:0-10V,PWM;

1.4.8驱动电源具有控制电路异常、过温、短路、过压等保护措施。

2、LED储能应急路灯技术指标

2.1LED储能应急路灯能实现智能调光、告警上报、漏电报警、电参数测量、实时数据采

集,电池温度采集,具有市电输入过压保护、欠压保护,可设置市电使用优先或者储能电池使

用优先,并且在某一供电失效时可实现智能切换。

2.2LED储能应急路灯应由LED光源、驱控器、储能电池、通信单元及其他辅助源构成,且

LED光源、储能电池、通信单元及其他辅助源设备均应通过一体化集成的驱控器实现供电。

2.3应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全新磷酸铁锂电池,不能采用回收电池、不应采用钴酸锂、

三元锂及其他含钴元素的锂离子蓄电池。

2.4储能电池安全性能须满足GB40165-2021《固定式电子设备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

全技术规范》。

★2.5、投标产品需由LED灯具制造商生产,且同时具备LED储能(应急)路灯认证证

书和对应的型式试验报告.

2.6通信单元需采用4GCat.1无线通信方式,相关协议需与招标方控制平台兼容

★2.7灯具制造商生产的LED储能应急路灯须符合IESLM79-19、GB/T9468-2008测

试标准,且同时满足以下技术参数要求:色温3985K±275K、显色指数≥70、功率因数≥0.95、

色容差<6,整灯光效≥190lm/w。

★2.8储能电池安全性能须依据GB40165-2021测试标准,完成测试用充放电程序、安

全工作参数、耐久性、温度循环、振动、加速度冲击、跌落、电池组系统功能性安全要求(过

压充电控制、过流充电控制、欠压放电控制、过载控制、短路控制、反向充电、过热控制、静

电放电)等试验。

★2.9灯具制造商生产的LED储能应急路灯按照GB/T33721-2017测试标准,通过在扫频

范围在5-30Hz,加速度为3g,分别在X、Y、Z3个方向固定频率各振动10万次,测试后灯具外

壳无损坏、部件无松动、灯具能正常启动得2分,没有不得分。

2.10灯具制造商生产的LED储能应急路灯按照GB7000.1-2015、GB7000.203-2013测试

标准,试验后灯具防护等级≥IP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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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标注“★”项的,须提供相对应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且指

标合格方为有效。

3、单灯控制器技术指标

3.1单灯控制器功能指标

3.1.1受控开关灯:支持1-3路(灯头)的开关控制,具有受控开关灯的功能,能根据

控制中心或云平台发送的命令开关灯;

★3.1.2监测功能:支持1-3路(灯头)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

的实时监测;

3.1.3指示功能:具有电源/运行、通信和开关量输出的工作状态指示的功能;

3.1.4通信方式:控制器需兼容PLC电力载波、ZigBee、LoRa、NB-IoT、低速4GCat.1

通信,能与单灯集中器(照明集控器、路灯基站)、控制中心或云平台进行双向通信;

3.1.5自动校时:具有根据控制中心发送的校时命令校正时间的功能;

★3.1.6主动报警:具有对路灯异常开关灯、电压/电流超限、灯具故障、电容故障、灯

杆漏电主动报警的功能;

3.1.7调光控制:支持1-3路(灯头)0-10V/PWM输出调光控制,能根据控制中心发送

的调光命令对LED路灯进行无级调光控制;

3.1.8具备远程升级功能。

3.2单灯控制器性能参数

3.2.1工作电压:全球通用电压,85~300VAC,47~63Hz;

3.2.2时钟精度:24h时钟误差≤1s;

3.2.3环境温度:-40~+80℃;

3.2.4相对湿度:10~100%(+23℃);

3.2.5大气压:86~106kPa;

3.2.6外壳材质:铝合金,内部灌胶;

★3.2.7防护等级:IP68;

3.2.8功耗:有功功耗≤3W;视在功耗≤5VA;

3.2.9MTBF:≥50000小时(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3.2.10电压电流监测误差≤0.5%;数据查询响应时间<5s;

3.2.11报警信息主动上报时间<5s;

3.2.12电磁兼容:静电放电抗扰度:4级,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4级,电快速瞬变

脉冲群抗扰度:4级,浪涌(冲击)抗扰度:4级,工频磁场抗扰度:4级;

注:标注“★”项的,须提供相对应的国家级或者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证明

材料,且指标合格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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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照明集中集控器技术指标

4.1照明集中控制器功能指标

★4.1.1需采用模块化设计,回路测控路数及其它功能可灵活配置,可按照实际需求任意

组合、扩展;

4.1.2照明控制器具有自主开关功能,在与控制中心/云端通信中断时,能自主独立运行,

按经纬度、定时或设定的七天、默认计划自主开关灯;

4.1.3照明控制器具有受控开关的功能,能根据控制中心/云端发送的开关灯命令开关灯

的功能;

4.1.4照明控制器具手动开关功的功能,根据面板设置按位(回路)开关灯;

★4.1.5照明控制器具有场景控制功能,支持6种开灯模式和6个开关灯时段,可任意

设定半夜灯、全夜灯和时段灯的开灯模式和时间,按需实现分组、分时的场景控制;

★4.1.6照明控制器具有总路监测(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的实时

监测)、可扩展回路监测(回路的电流或功率)、漏电监测(线路漏电流)的功能,可扩展16*3

回路的电流/功率监测,可扩展18根电缆的漏电监测;

4.1.7照明控制器支持GPRS/CDMA/EVDO/4G/NB-IoT等公网通信方式,与控制中心/云端

进行双向通信;具有RS-232和RS-485接口,可与数字电表、单灯集中器、电缆断线报警器

等外部设备进行通信,实现远程抄表、单灯管理、电缆断线报警、节电遥调等;

★4.1.8照明控制器监测功能要求:具有监测总路和回路的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

功率、功率因数等参数;支持16x3回路的电流和功率监测;至少支持16根电缆的漏电监测;

4.1.9照明控制器开关量I/O要求:具有开关量输入/输出功能,支持24路开关量输入

和24路开关量输出;

4.1.10照明控制器故障报警功能要求:采用主动式报警,产生报警时能主动上报到监控

中心并发送至维修人员手机,能将路灯在运行中出现的电压缺相、供电停电、开关量输入变化、

异常开灯、异常关灯、电缆漏电等报警;

4.1.11照明控制器开关灯日志:具有开关日志功能,可记录最近10条开关量动作时间

和变化状态;

4.1.12自动校时:照明控制器具有根据控制中心/云端发送的校时命令校正时间的功能;

4.1.13照明控制器支持能耗和亮灯时长的统计和软件的无线远程升级;

4.1.14照明控制器具有显示屏显示功能要求:能显示日期时间、当天开/关灯时间、当前

工作模式、工作温度、设备的通信方式、传输协议、I/0状态、实时电量、单灯工况等。

4.2照明集中控制器性能参数

4.2.1示值最大允许误差: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素测量最大允许误差均不应超过±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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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响应时间要求:受控开关、数据查询、报警信息主动上报<3.0S;

4.2.3远程控制和数据查询的响应时间、故障信息主动报警时间≤5s;

4.2.4时钟误差:当终端脱离控制中心/云端运行时,每小时时钟误差≤0.10S;

4.2.5额定功耗:≤2.0W;

4.2.6通信接口:L-BUS、RS-232、RS-485各1路;

4.2.7电源适应性:85~300V、47Hz~63Hz;

4.2.8环境适应性:‐40℃~+80℃;

4.2.9电磁兼容:静电放电抗扰度:4级,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4级,电快速瞬变脉

冲群抗扰度:4级,浪涌(冲击)抗扰度:4级,工频磁场抗扰度:4级。

注:标注“★”项的,须提供相对应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且指

标合格方为有效。

5、路灯智慧管理平台技术指标

5.1总体需求

本项目是统筹卫辉市城区内所辖范围内公共照明设施进行智慧信息化建设,通过搭建户外

照明监控平台,打通城市照明运行数据及业务融合,将动态实时、全面透彻的城市照明运行数

据进行汇聚分析,实现对照明设施“点、线、面”的实时监控管理,实现统一智能控制、运行

状态动态监测、实时故障报警等功能。

平台应采用B/S架构+分布式微服务架构进行设计开发,涵盖集中控制、单灯控制、设备管

理、漏电保护及手机APP远程监控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可以将整个市的照明设施纳入统一的监

控平台内。

平台需具备灵活性与可扩展性,能够轻松应对业务需求的动态变化。通过后台的便捷部署

与升级机制,它能够实时跟进并实现最新的业务需求,确保平台始终保持在行业技术的前沿,

满足不断演进的应用场景。

平台需具备强大的兼容性,需将已建设的设备全面整合接入,实现无缝集成与管理,确保

城市路灯照明处于运行状态。

平台的展示页面与操作界面需采用了当前主流的设计风格,精心打造以确保操作易用性和

用户交互体验。

本项目所需使用的服务器主机,可由业主方自主选择本地配置服务器或租用云服务器(含

使用期间等保服务),无论是本地配置或租用云服务器,均应保证硬件为当前主流配置,保证

运行流畅、使用无卡顿。

5.2平台功能参数

平台主页面地图应支持百度、高德、谷歌等多种地图切换展示,支持地图拖动、放大、缩

放等操作,可自定义地图初始化中心点位置、初始化显示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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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主页面地图应支持2D/3D地图展示,地图上可显示当前设备运行状态,并且对不同状

态的设备用不同颜色图标展示。

应支持在线/离线显示及管理功能,且可根据地图缩放比例显示不同的图标和运行状态。

平台主页面应支持模糊搜索可以通过设备名称、灯杆编号进行搜索,并根据点击区域、路

段不同进行定位展示。

支持不同类型设备可分图层展示,设备图标显示/隐藏可设置,设置后立即生效。

设备运行数据统计应展示路灯亮灯率、在线率展示、光敏照度曲线值等。

应显示开关灯时间、当日执行开关灯策略、系统运行模式切换、快捷开关开关灯等。

平台主页面应提供区域开关控制,路段开关控制,站点开关控制等操作选项。

平台应具备手动控制、自动控制两种平台运行方式:1)手动控制方式下,系统不主动下发

开关灯命令,用户可进行手动开关灯等操作;2)自动控制方式下,系统会根据控制策略配置自

动进行开关灯命令下发操作,并且会主动纠正各控制器设备的开关灯状态及时间,此时用户不

能手动下发开关灯命令。

应支持按照定时、经纬度和光照度开/关灯,且开/关灯方式可作用于本日、本旬、本月或

全年。并支持在标准开/关灯时间基础上结合实时光照度进行提前开灯或延后关灯

应具备控制策略配置,可以提供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临时策略配置功能。并可以根

据实际需求进行自定义增加控制策略并可对全年每日的控制策略进行设置。

应支持各种故障的声光、语音、短信报警及手机APP消息推送,可以对指定故障故障进行

屏蔽,并可以推送系统事件。

平台在自动控制状态下应支持每一个小时就自动下发时间校准命令及当前平台计划开关

灯时间,确认设备在通信失联的情况下能够按照内置开关灯时间进行自主开关灯。

平台应通过查询功能实时或周期性获取设备的运行参数信息,包括总路电压、总路电流、

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等。

应支持设置巡检分组、巡检时段、巡检周期等参数,进行自动巡检。

平台提供应支持设备运行数据的实时、历史数据展示功能的可视化展示页面、可提供多种

展示模式。

设备应支持按位或按模式进行开关灯模式调节。

平台应支持记录每个用户的控制操作记录,便于遇到异常问题时,及时追踪。

平台应具备用户权限管理的可视化界面,用户可在人员管理、角色管理页面进行账号创建、

账号编辑、账号添加、账号删除、修改密码、设置角色、等操作,进行角色创建,角色编辑,

角色添加,角色删除,权限设置,权限创建,权限描述,权限编辑,权限删除操作,用户登录

操作信息等的记录和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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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应具备设备管理的可视化界面,用户可在设备管理页面进行设备添加、编辑、删除等

操作。

系统支持可以保存用户一年操作历史记录,能够追溯操作失误事件。

平台应支持对设备进行远程管理,通过下发参数来调整设备的工作状态。

支持普通用户、高级用户、管理员及根管理等多级权限。

★应具备较强的可扩展性,方便于其他平台对接。

四、路灯照明系统维护服务要求

1、维护范围

改造后能源托管范围内的照明路灯、变压器、配电箱、线缆、灯具以及照明附属设备的日

常维护和日常检修,不包含设备如变压器、配电箱的集中大修及更换。

具体如下:

(1)备品备件:十年托管期内承担改造范围内所有设备,包含光源、调光电源及控制系统

的维护,并提供维护所需的备品备件。

(2)日常服务:路灯设施引发的舆情、投诉处理、日常巡查、应急维修维护以及智能监控

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含服务、人工、专用车辆仪器工具使用、劳保和安全用品使用等。由

中标人配合招标人处理由第三方造成的设备设施恢复。

(3)新增路灯移交:托管期内,新增路灯移交须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移交后由中标方进

行改造,并纳入智慧照明平台统一进行精细化道路照明管理,并相应的据实增加托管费用。

(4)新增非路灯设施:托管范围内配电箱及电表如有增加非路灯设施用电,用电方须与

中标方双方应当对增加的设备予以书面确认,并单独挂表计量,新增挂表费用、电费等相关费

用由用电方支付。

2、具体维护要求

路灯设施日常运行及维护,中标人需做好维护台账,每个月月初上报上一月度给招标人。

主要对本项目涉及节能改造安装的道路LED灯具设备及原有LED灯、路灯杆、电缆线路、配

电柜等所有照明设备日常故障维修服务统一由中标人负责实施。具体如下:

1)负责灯杆、灯具、杆内穿线等器材破损修复及保洁。

2)负责光源电器损坏更换。

3)负责电缆、电线及管材被破坏更换,人为破坏的,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4)故障抢修和及时应对服务范围内的投诉处理。

5)负责智慧路灯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收集路灯运行情况;承担照明系统相关的路灯架

空线、地下电缆及管材的维护;发现跳闸,应主动及时抢修维护,需在48小时内修复。

6)如遇电力线路、道路等改造需要路灯线路、控制系统改造、灯杆拆迁或移位时,投标

人应积极配合协调、组织实施,因改造而产生的工程费用由改造招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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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更换器材要求:服务期间所更换的一切材料必须采用原设计规格及招标人审核通过的

主材料产品修复,中标人可建议采用质量优于原产品档次的替代产品进行修复,但须通过招标

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8)合同执行期间,项目财产因遭车辆撞毁,理赔费用归中标人所有,若出现逃逸案件,

现场修复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不再单独计取;若遇台风、风暴、地震、洪水、火灾等不可抗力

原因而毁损、灭失的,财产损失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人可在财产毁损,灭失时委托中标人修

复,修复费用按实结算,最终金额以财政审核价为准。

3、托管期内其他要求

亮灯率及故障响应处理时间等未尽事项需满足《卫辉市城市路灯照明考核管理办法》相关

要求。

五、电费运营服务

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涉及路灯照明系统改造后十年的电费运营服务。托管期及电费缴纳自中

标人完成建设内容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路灯照明开关灯策略需满足《卫辉市城市路灯照明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本项目基准电费单价为0.72元/度,托管期内如果电费单价涨跌幅5%以内不做调整,涨跌

幅超过5%(含5%)次年度据实调整,调整的时间为一年核算一次。改造前后用电量以日均亮灯

时间为11小时,年亮灯时长4015小时计算。

附件1:卫辉市城区路灯清单;卫辉市城区中杆灯清单

附件2:卫辉市城市路灯照明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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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卫辉市城区路灯清单

序号 道路名称 灯杆数量(杆) 灯杆形式 灯具数量(盏) 光源 主道光源功率(W) 主道数量(盏) 辅灯功率 辅道数量(盏)
1 卫州路 16 花灯 160 LED 200 16 30 144
25 单臂 25 LED 200 25
16 双臂 32 LED 200 16 120 16
24 单臂 24 LED 200 24
10 单臂 10 LED 200 10
2 太公路 54 双臂 108 LED 200 54 150 54
13 双臂 26 LED 200 13 120 13
37 双臂 74 LED 200 37 120 37
3 健康路 18 单臂 18 LED 200 18
6 单臂 6 LED 200 6
29 双臂 58 LED 200 29 60 29
4 单臂 4 LED 200 4
13 双臂 26 LED 200 13 60 13
19 双臂 38 LED 200 19 60 19
12 双臂 24 LED 200 12 60 12
4 和平路 35 双臂 70 LED 200 35 100 35
54 双臂 108 钠灯 400 54 250 54
5 友谊路 11 双臂 22 LED 200 11 100 11
17 双臂 34 LED 200 17 100 17
12 双臂 24 LED 200 12 100 12
12 双臂 24 LED 200 12 100 12
30 双臂 60 LED 200 30 100 30
21 双臂 42 LED 200 21 100 21
6 卫南路 13 单臂 13 LED 200 13
7 击磬路 23 双臂 46 LED 200 23 100 23
20 双臂 40 LED 200 20 100 20
21 双臂 42 LED 200 21 100 21
8 比干大道 20 花灯 200 LED 200 20 60 180
167 单臂 167 LED 200 167
30 单臂 30 LED 200 30
45 单臂 45 LED 200 45
29 单臂 29 LED 200 29
48 单臂 48 LED 200 48
30 单臂 30 LED 200 30
23 双臂 46 LED 200 23 100 23
14 双臂 28 LED 200 14 100 14
7 单臂 7 LED 200 7
13 双臂 26 LED 200 13 100 13
25 双臂 50 LED 200 25 100 25
26 双臂 52 LED 200 26 100 26
9 建设路 32 单臂 64 LED 200 64
31 单臂 62 LED 200 62
4 双臂 8 LED 200 4 100 4
18 单臂 18 LED 200 18
25 单臂 25 LED 200 25
26 单臂 26 LED 200 26
16 单臂 16 LED 200 16
10 单臂 10 LED 200 10
22 双臂 44 LED 200 22 120 22
10 学院西路 20 双臂 40 钠灯 400 20 250 20
14 双臂 28 钠灯 400 14 250 14
12 单臂 12 LED 200 12

第38页共78页

47 单臂 47 LED 200 47
11 大同路 10 单臂 10 LED 160 10
12 翟阳线 26 双臂 52 LED 200 26 80 26
41 双臂 82 LED 200 41 80 41
48 双臂 96 LED 200 48 80 48
12 双臂 24 LED 200 12 80 12
8 单臂 8 LED 200 8
13 行政路 18 双臂 36 LED 200 18 60 18
22 双臂 44 LED 200 22 60 22
5 单臂 5 LED 200 5
8 双臂 16 LED 200 8 60 8
5 单臂 5 LED 200 5
15 双臂 30 LED 200 15 60 15
2 单臂 2 LED 200 2
14 下园 33 单臂 33 LED 200 33
15 道西街 19 单臂 19 LED 200 19
16 南连北街 16 双臂 32 LED 200 16 80 16
17 翔宇大道 6 双臂 12 LED 200 6 100 6
34 单臂 34 LED 200 34
18 人民路 20 单臂 20 LED 200 20
27 单臂 27 LED 200 27
37 单臂 37 LED 200 37
26 单臂 26 LED 200 26
13 单臂 13 LED 200 13
7 单臂 7 LED 200 7
19 古楼街 13 单臂 13 LED 160 13
20 比干西路 28 单臂 28 LED 200 28
21 贡院街 7 单臂 7 LED 160 7
22 下街 6 单臂 6 LED 180 6
23 纺织路 28 单臂 28 LED灯 50 28
24 广电路 11 双臂 22 节能灯 30 11 30 11
25 振中路 9 单臂 9 LED 180 9
6 双臂 12 LED 180 6 100 6
26 南北马市街 13 单臂 13 LED 180 13
27 向阳街 13 单臂 13 LED 50 13
28 德南德北街 10 单臂 10 LED 180 10
29 西门南街 单臂 LED 180
30 辛庄街 12 单臂 12 LED 180 12
31 文苑小区 单臂 LED 180
32 工会路 单臂 LED 180
33 孟姜女河道 8 单臂 8 LED 90 8
8 单臂 8 LED 90 8
15 单臂 15 LED 90 15
34 振兴路东路 14 双臂 28 LED 160 14 80 14
35 振兴路中路 10 双臂 20 LED 160 10 150 10
36 振兴路西路 10 双臂 20 LED 160 10 150 10
37 环湖路 29 双臂 58 LED 180 29 80 29
38 滨湖路 21 双臂 42 LED 180 21 80 21
39 胜利路 3 双臂 6 LED 180 3 180 3
40 河园路 42 单臂 42 LED 180 42
41 太行路 42 单臂 42 LED 180 42
42 县前街 14 单臂 14 LED 90 14
43 劳动路 10 双臂 20 LED 180 10 150 10
44 南枣园 11 单臂 11 LED 180 11
45 西外环路 15 双臂 30 高压钠灯 400 15 250 15
46 丰湖路 12 单臂 12 LED 200 12 80
47 翟阳线南段 46 双臂 92 LED 200 46 80 46
48 胜利路 22 双臂 44 LED 200 22 150 22
49 学院西路 22 双臂 44 LED 200 22 150 22
50 卫州路 45 双臂 90 LED 200 45 150 45
51 劳动路东 57 双臂 114 LED 200 57 150 57
52 劳动路西 33 双臂 66 LED 200 33 150 33
53 朝阳小区北侧 6 双臂 6 LED 200 6
54 李良屯片区 45 单臂 45 LED 200 45
55 健康家园侧路 单臂 LED 200
56 沿淀大街 单臂 LED 200
57 西后街片区 35 单臂 35 LED 200 35
58 健康南路 9 单臂 9 LED 200 9
59 朝阳花园西侧胡同 4 单臂 4 LED 200 4
60 朝阳小区东侧桥 12 单臂 12 LED 200 12
61 轴承场家属院北侧 13 单臂 13 LED 200 13
62 卫辉市人民医院南家属楼南侧 单臂 LED 200
中杆灯 145 466 200
总计 3305 4611

第41页共78页

卫辉市城区中杆灯清单

序号 路口 灯杆数(基) 单杆灯头数(个) 灯头数(个) 原始光源 单灯功率(W)
1 翟阳线-行政路 5 15 LED 200
2 翟阳线-卫州路 8 24 LED 200
3 翟阳线-劳动路 6 18 LED 200
4 翟阳线-太公路 12 LED 200
5 翟阳线-振中路 LED 200
6 翟阳线-和平路 12 LED 200
7 翟阳线-振兴路 LED 200
8 翟阳线-溪湖路 12 LED 200
9 翟阳线-溪湖路东侧路 LED 200
10 翟阳线-新濮路(101省道) 12 LED 200
11 丰湖路-环湖路 LED 200
12 丰湖路-新濮路(101省道) LED 200
13 比干大道-卫辉公墓南 12 LED 200
14 比干大道-太行路 LED 200
15 比干大道-河园路 LED 200
16 比干大道-杜记红绿灯 LED 200
17 比干大道-健康路 12 LED 200
18 比干大道-建设路 12 LED 200
19 比干大道-卫州路 12 LED 200
20 比干大道-劳动路 12 LED 200
21 比干大道-太公路 5 15 LED 200
22 比干大道-和平路 3 9 LED 200
23 比干大道-新濮路(101省道)(中杆) 3 9 LED 200
24 比干大道-新濮路(102省道)(高杆) 20 20 LED 100
25 健康路-翔宇大道 2 2 高压钠灯 400
26 健康路-学院西路 LED 200
27 健康路-人民路 LED 200
28 道西街-眺行街(高杆) 1 16 16 LED 200
29 建设路-南连北街 1 3 LED 200
30 建设路-学院西路 12 LED 200
31 建设路-人民路 12 LED 200
32 行政路-南连北街 LED 200
33 行政路-胜利路 LED 200
34 行政路-学院西路 LED 200
35 行政路-友谊路 LED 200
36 卫州路-胜利路 LED 200
37 卫州路-学院西路 LED 200
38 卫州路-友谊路 LED 200
39 卫州路-人民路 12 LED 200
40 卫州路-击磐路 LED 200
41 劳动路-友谊路 LED 200
42 劳动路-人民路 LED 200
43 太公路-人民路 12 LED 200
44 太公路-击磐路 12 LED 200
45 101省道 6 18 LED 200
46 宝塔路—卫河 12 LED 200
47 公园 4 8 LED 200
总计 145 466 91600

第43页共78页

附件2:

卫辉市城市路灯照明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加强我市路灯照明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提高照明服务质量,保障市民夜间出行安全,

提升城市形象,实现节能环保目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如《城市道路照明设

计标准》CJJ45、《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等)及本市城市管理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由政府投资建设或管理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广场、公

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的功能性路灯照明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统一标准,公开透明。

2、科学规范:遵循国家和行业标准,采用合理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3、注重实效:以提升照明质量、保障安全运行、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为核心目

标。

4、奖优罚劣:考核结果与责任单位绩效、托管费用支付等挂钩。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四条考核主体

由卫辉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市政设施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市路灯照明考核工作。

第五条被考核对象

承担本市城市路灯照明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职责的运维服务企业。

第六条考核周期

1、季度抽检: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考核,随即抽取部分路段照明综合考核。

2、年度考核:根据工作需要、市民投诉、重大活动保障要求等,参照城市照明考核细则

等标准,综合评分。

第三章考核内容与指标

第七条考核内容

主要围绕以下方面进行考核:

(一)亮灯率与设施完好率

1、主干道亮灯率:达到98%以上(含)。

2、次干道、支路亮灯率:达到96%以上(含)。

第44页共78页

3、设施完好率:灯杆、灯具、灯臂、基础、检查井、配电箱(柜)、变压器、电缆等设

施无严重锈蚀、变形、破损、缺失,运行正常。重点考核主要部件(如灯具、光源电器、杆体

基础)的完好情况。

(二)照明质量达标率

1、照度/亮度达标率:按照道路等级和区域功能,抽查检测路面平均照度(亮度)、均匀

度等指标,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中的相关要求。即:

级别 道路类型 路面亮度 路面照度 眩光限制阈值增量TI(%)最大初始值 环境比SR最小值
平均亮度L(cd/m²)维持值 总均匀度U最小值 纵向均匀度UL最小值 平均照度Eh(lx)维持值 均匀度Ue最小值
I 快速路、主干路 1.50/2.00 0.4 0.7 20/30 0.4 10 0.5
次干路 1.00/1.50 0.4 0.5 15/20 0.4 10 0.5
支路 0.50/0.75 0.4 8/10 0.3 15
交会区类型 路面平均照度Ehav(lx),维持值 照度均匀度Ug 眩光限制
主干路与主干路交会 30/50 0.4 在驾驶员观看灯具的方位角上,灯具在90°和80°高度角方向上的光强分别不得超过10cd/10001m和30cd/1000lm
主干路与次干路交会
主干路与支路交会
次干路与次干路交会 20/30
次干路与支路交会
支路与支路交会 15/20

2、眩光控制:灯具安装角度合理,无明显眩光影响行车和行人安全。

3、光源色温一致性:同一条道路或区域,光源色温应基本一致。

(三)运行维护管理

1、巡查制度与记录:建立并落实日常巡查、夜间巡查、专项巡查制度,巡查记录规范、

完整、真实。

2、故障报修与响应:

建立24小时值班和故障报修受理渠道(电话、平台等)。

第45页共78页

响应及时性:接到报修后,响应时间(如到达现场时间)符合规定(如:主干道30分钟内,

其他道路60分钟内)。

修复及时性:一般故障修复时限(如:小修12小时内,中修24小时内,大修按计划),重

大故障(如大面积灭灯、线路故障)应急抢修时限(72小时内)。

3、计划性维护: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月度维护保养计划(如清洁灯具、紧固螺栓、检

查线路、预防性试验等),记录齐全。

4、安全运行:

漏电保护装置完好有效,接地系统符合规范,接地电阻合格。

无带电裸露、私拉乱接等严重安全隐患。

安全操作规程健全,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5、备品备件管理:常用备品备件储备充足,管理规范。

6、资料档案管理:设施台账(数量、型号、位置、投运时间等)、图纸资料、维护记录、

故障记录、检测报告、合同文件等档案齐全、管理规范且更新及时。

(四)智能化与节能管理

1、智能控制系统应用:对具备条件的区域,智能控制系统(如单灯控制)的覆盖率、在

线率、使用效率。

2、节能措施落实:采用LED等高效光源、节能电器,根据季节、天气、经纬度调节开关灯

时间,避免无效照明,考核年度综合节电率。

3、能耗监测与分析:建立能耗监测系统或台账,定期分析能耗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服务与投诉处理

1、市民投诉处理:投诉渠道畅通(12345热线、城管热线等),投诉受理率100%,按时办

结率≥95%,群众满意率≥95%。

2、重大活动保障:重大节日、活动期间保障方案周密,为了营造氛围或保障安全,可能

会提前或延长路灯开关时间。

(六)卫辉市路灯开关灯控制策略细则

1、影响开关灯时间的主要因素

①自然光照条件(最主要因素):

开灯时间:通常设定在日落前后,环境光照度下降到一定程度(如低于某个勒克斯值)时

自动或手动开启。

关灯时间:通常设定在日出前后,环境光照度上升到一定程度时关闭。

季节变化:由于不同季节日落和日出时间差异很大,开关灯时间会随着季节动态调整。例

如,冬季开灯早、关灯晚;夏季开灯晚、关灯早。

第46页共78页

②天气状况:遇到阴天、雾天、雨雪天等能见度低时,即使尚未到常规开灯时间,也可能

提前开启路灯,或在常规关灯时间后延迟关闭,以确保交通安全。

③区域功能差异:

城市主干道、交通枢纽、商业中心:人流车流密集,开灯早、关灯晚,部分路段可彻夜长

明或采用“半夜灯”模式(后半夜关闭部分光源)。

次干道、支路:开关灯时间会根据交通流量和居民需求设定,比主干道稍晚开、稍早关。

居民区、小巷:为节能和减少光污染,关灯时间相对较早,开灯时间较晚,可采用感应控

制(声控、光控、时控结合)。

公园、广场:根据开放时间和市民活动需求设定,关灯时间晚于道路。

④节能要求:管理部门会尽量精确地根据实际需要设定开关灯时间,避免“长明灯”,降

低能耗。推广使用智能控制系统(如经纬度时控、光控、远程监控)是实现精细化管理的重要

手段。

2、开关灯控制策略制定原则及目标

原则:因地而异、因时而变、智能管理

目标:平衡交通安全、治安需求与节能降耗。

3、新乡地域日出、日落,开灯、关灯时间(北京时间)

新乡市位于中国河南省北部(北纬35°左右),属于东八区。日出日落时间随季节变化明

显,主要受地球公转和太阳直射点移动影响。以下是基于天文计算和气象观测的常见参考值(

实际日期因年份、具体位置和大气折射略有差异):

夏季(6-8月,以夏至前后为例):

日出约5:005:20,日落约19:30-19:50;

开灯:19:3019:50,关灯:5:005:20。

特点:日出极早,日落很晚,白昼时间最长(可达14小时以上)。

冬季(12-2月,以冬至前后为例):

日出约7:207:40,日落约17:10-17:30;

开灯:17:1017:30,关灯:7:20-7:40。

特点:日出很晚,日落极早,白昼时间最短(不足10小时)

春季(3-5月,以4月为例):

日出约6:006:20,日落约18:3018:50;

开灯:18:3018:50,关灯:6:006:20。

秋季(9-11月,以10月为例):

日出约6:206:40,日落约17:5018:10;

开灯:17:50-18:10,关灯:6:20-6:40。

第47页共78页

第四章考核方式与程序

第八条考核方式

1、资料审查:查阅维护记录、巡查记录、故障记录、维修工单、计划总结、检测报告、

能耗数据、档案资料等。

2、现场检查:

夜间检查:重点检查亮灯率、照明质量(目测或仪器检测)、眩光控制、整体照明效果。

日间检查:重点检查设施完好性、安全状况、环境卫生、维护作业规范性、资料真实性核

查。

抽查范围覆盖不同区域、不同等级道路,具有代表性。

3、系统平台监测:利用路灯智能监控管理系统数据,核查亮灯率、单灯状态、开关灯时

间执行情况、能耗数据等。

4、公众评议:通过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方式,收集市民对路灯照明服务的满意度。

5、投诉处理核查:对受理的市民投诉进行抽样回访,核查处理情况及满意度。

第九条考核程序

1、制定计划:提前制定考核计划,明确时间、内容、方式、参与人员等。

2、下发通知:提前通知被考核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3、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组按计划开展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数据采集、公众评议等工作。

4、问题反馈:现场或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进行初步反馈。

5、评分汇总:根据考核细则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汇总形成考核初评结果。

6、结果通报:向被考核单位通报考核结果(初评),听取申述意见。

7、复核确认:对申述意见进行复核,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8、正式公布:以书面形式正式公布考核结果,将结果报送卫辉市城市管理局和卫辉市财

政局,卫辉市财政局依据考核结果予以拨付资金。

第五章评分标准与等级

第十条评分标准

制定详细的《城市路灯照明考核评分细则表》(作为附件),明确各项考核指标的具体评

分标准、权重、扣分项、加分项等。评分应量化为主,定性为辅。

第十一条考核等级

根据最终考核得分,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优秀(A):得分≥90分,且核心指标(如主干道亮灯率、安全运行)无重大缺失。

良好(B):80分≤得分<90分。

合格(C):70分≤得分<80分。

第48页共78页

可行性论证意见表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 卫辉市城市管理局(卫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项目名称 卫辉市城区路灯照明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项目
项目简介 本项目拟对城区市政管辖范围内主、次于道及背街小巷的62条道路及47个路口的4611盏灯具,80块电表及配电箱等城区路灯照明系统进行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服务。
专家论证意见:本项监场标子亿,无此轮4生,圳Y2、级过过。
专家签字 引话
备注

专家论证签到表

项目名称:卫辉市城区路灯照明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项目

论证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30(北京时间)

采购人:卫辉市城市管理局(卫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论证地点:卫辉市城市管理局(卫辉市城市综合执法

局)会议室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名称 职称 联系电话 备注
1 到庄 2的的配价 言2 138********
2 已强 新湍呈工和管的 言2 139********
3 廊网丙 新乡也大 158********
4 迪骆 的络行已小服务中心 2规临 1883)39951
5 达伟。 可南经资招学院 高级 135********

可行性论证意见表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 卫辉市城市管理局(卫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项目名称 卫辉市城区路灯照明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项目
项目简介 本项目拟对城区市政管辖范围内主、次于道及背街小巷的62条道路及47个路口的4611盏灯具,80块电表及配电箱等城区路灯照明系统进行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服务。
专家论证意见:年的审模,认名本起游建商如无以有究新年能商1规,论比区进”
专家签字 7
备注

可行性论证意见表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 卫辉市城市管理局(卫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项目名称 卫辉市城区路灯照明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项目
项目简介 本项目拟对城区市政管辖范围内主、次于道及背街小巷的62条道路及47个路口的4611盏灯具,80块电表及配电箱等城区路灯照明系统进行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服务。
专家论证意见本5目管合实际作事要,参理星合理。招标件无排,元区4。论记通日
专家签字
备注

可行性论证意见表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 卫辉市城市管理局(卫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项目名称 卫辉市城区路灯照明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项目
项目简介 本项目拟对城区市政管辖范围内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的62条道路及47个路口的4611盏灯具,80块电表及配电箱等城区路灯照明系统进行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服务。
专家论证意见 本项目采果求符令和人工作要求,没里理工制他性。分为法及格里合理,无破视性,向性内字。论记之过
专家签字 已屌
备注

可行性论证意见表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 卫辉市城市管理局(卫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项目名称 卫辉市城区路灯照明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项目
项目简介 本项目拟对城区市政管辖范围内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的62条道路及47个路口的4611盏灯具,80块电表及配电箱等城区路灯照明系统进行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服务。
专家论证意见:经论证,本项目采购需求符合采购人要求,无显倾向性,排作他条款,论证通。
专家签字 达小伟
备注

采购人代表签到表

项目名称:卫辉市城区路灯照明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项目论证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30(北京时间)

论证地点:卫辉市城市管理局(卫辉市城市综合执法

采购人:卫辉市城市管理局(卫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局)会议室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名称 职称 联系电话 备注
1 染玻明 好市城市管理局 134********
2
3

监督人代表签到表

项目名称:卫辉市城区路灯照明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项目论证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30(北京时间)

论证地点:卫辉市城市管理局(卫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卫辉市城市管理局(卫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会议室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名称 职称 联系电话 备注
1 胡主星 卫辉市城市管理局 184********
2 郭志华 卫光市市政设施务务中心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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