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迪迈斯机械有限公司《年产700万件锌铝合金压延产品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受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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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通会员可解锁*263982/202510-00022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安徽迪迈斯机械有限公司《年产700万件锌铝合金压延产品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受理公示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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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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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废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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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迪迈斯机械有限公司《年产700万件锌铝合金压延产品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受理公示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03 来源: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字号:[ 默认 大 超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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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0 月 27 日,我局受理了安徽迪迈斯机械有限公司《年产 700 万件锌铝合金压延产品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请相关公众在 5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反馈我局。
联系科室:环评科
电话: 0566-50326 33 ,传真: ********
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中心城 2号楼4层池州市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 24280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 安徽迪迈斯机械有限公司《年产 700 万件锌铝合金压延产品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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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产700万件锌铝合金压延产品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docx【5.67 MB】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送审稿)
项目名称:年产700万件锌铝合金压延产品项目(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安徽迪迈斯机械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700万件锌铝合金压延产品项目(一期) |
| 项目代码 |
2307-34*开通会员可解锁*-415770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尚明召 |
联系方式 |
177********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 2 号车间 |
| 地理坐标 |
(东经117度55分34.504秒,北纬30度42分5.176秒) |
|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
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311金属结构制造C3392有色金属铸造 |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
三十三、汽车制造业 3671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67、三十、金属制品业 3366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3168 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339 |
| 建设性质 |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
青发改〔2023〕308号 |
| 总投资(万元) |
5200 |
环保投资(万元) |
61.5 |
| 环保投资占比(%) |
1.183 |
施工工期 |
12个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是 |
用地面积(m2) |
3892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 专项评价类别 |
设置原则 |
本项目情况 |
设置与否 |
| 大气 |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有机废气和氨,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本项目厂界500m范围内无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
否 |
| 地表水 |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
本项目过砂工序粉尘处理废水经设备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压铸循环冷却水经厂区污水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至木镇镇污水处理厂。 |
否 |
| 环境风险 |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
根据原辅材料存储量核算,本项目部分涉及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Q值总和为0.3098<1,则不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
否 |
| 生态 |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
本项目取水是由园区进行供应,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不涉及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 |
否 |
| 海洋 |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
不涉及 |
否 |
|
| 规划情况 |
规划名称:《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
无 |
| 规划符合性分析 |
1、与《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符合性分析①规划范围与面积本次规划地区位于木镇镇区西南侧,区块东至木瓜山路,南至新G318国道,西至木镇镇界,北至G330国道。总规划用地面积约250.96公顷,其中规划工矿用地全部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用地规模203.3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81.01%。②规划目标以标准化、品牌化、高端化机电装备产业集群为基础,打造为:“产业”与“环境”转型发展的样板区、“生产”与“生活”融合发展的示范区、“绿色”与“低碳”创新发展的实践区。③产业定位作为青阳经济开发区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发展镁合金精深加工项目、智能装备制造、精密制造、关键配件、精密零件、高端元器件、非金属材料循环经济。④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项目北侧、南侧为工业园区厂房,西侧为安徽振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东侧为园区道路,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详见附图2,属于规划的工业用地,用地与《规划》相符。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项目行业类别为C3392有色金属铸造、C3311金属结构制造、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可知,本项目不在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之列,可视为允许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备案,备案文件号为:青发改〔2023〕308号。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产业规划要求。本项目本项目 青阳经济开发区木镇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图 规划范围2 12.38公顷 图例 规划范围2 镇域范围线 总规划范围15.38公顷 250.96公顷城镇开发边界线 规划范围线 规划范围 223.2公顷 中购 图1-1 本项目在《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位置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C3392有色金属铸造、C3311金属结构制造、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视为“允许类”项目,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本次工程的工艺、设备和产品不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目录中。项目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备案文件,备案号为2307-34*开通会员可解锁*-415770,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选址符合性分析①选址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北侧、南侧为工业园区厂房,西侧为安徽振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东侧为园区道路,项目周边无对项目构成不利的制约因素,且对周边敏感目标的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②用地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根据《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布局规划图可知,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规划要求,详见下图: 青阳经济开发区木镇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布局图 图例 O城镇住宅用地 科研用地 O工业用地 1001O公路用地 O城镇道路用地 交通场站用地 1001O 1001 O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1001供电用地 公园绿地 ********O1001 O防护绿地 1001规划范围 1001 1001 1001 1001 本项目本项目图1-2 项目与《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布局相对位置图③建设条件可行性分析项目建设区域附近的市政供水、排水、供电管网等基础设施齐全满足建设所需的外部条件。从建设条件可行性分析本项目选址合理。④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本项目租赁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北侧、南侧均为标准化厂房,西侧为安徽振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东侧为园区道路,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该地块地形平坦开阔,交通便利,无不良地质情况。本项目评价区域内无需特殊保护的濒危动植物,评价区域无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本项目属于C3392有色金属铸造、C3311金属结构制造和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投入运行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周围环境具有相容性。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合理可行。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池州市“三线一单”成果相符性分析本次评价结合池州市“三线一单”成果,开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分区管控、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及资源利用上线及自然资源开发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1。表1-1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 内容 |
《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池州市“三线一单”文本》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 生态保护红线 |
基于安徽省政府发布的《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皖政秘〔2018〕120号),与2017年池州市行政区划(扣除铜陵市飞地铜山镇),池州市生态保护红线更新划定面积为2810.64平方公里(不含铜陵市飞地铜山镇生态红线),占池州市国土面积的33.60%。池州市生态保护红线空间格局呈现为东部山区集中连片多,南北两翼分散的特点,其主要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持。 |
本项目租赁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对比《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可知,本项目不涉及“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见附图2),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
符合 |
| 环境质量底线 |
水环境 |
水环境管控分区包括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控制区。其中重点管控区要求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池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重点管控区实施管控;依据池州市相关开发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对开发区实施管控;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等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水污染物实施“等量替代”。 |
项目位于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见附图3)。区域雨水和污水受纳水体为长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厂区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循环冷却水,直接通过厂内污水总排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送至木镇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已建的化粪池处理后达标后通过厂内污水总排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送至木镇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基本不会产生影响,满足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要求。 |
符合 |
| 大气环境 |
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包括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其中重点管控区要求如下: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池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池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要求,严格目标实施计划,加强环境监管,促进生态环境质量好转。 |
项目位于大气其他区域(见附图4)。根据《2024年青阳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青阳县属于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区,项目采取严格的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熔融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扒渣废气通过熔炉上方加装集气罩,负压抽风收集,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压铸产生的颗粒物(油雾)和有机废气通过设备上方加装集气罩收集后,先通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去除大部分颗粒物(油雾)再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处理后的废气与熔融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扒渣废气合并排放;过砂粉尘经过砂机自带水幕除尘器,设备通过喷水系统在砂料入口处形成水幕,当含尘空气通过时,粉尘颗粒与水幕接触,被水吸附并随水流走进行除尘,除尘后的废气通过引风机引至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砂室产生的喷砂粉尘经喷砂机自带的风机全部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管道至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粉尘通过抛丸机自带的风机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管道至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由于本项目铝灰、铝渣在危废间暂存堆放产生氨气量较少,通过对危废库负压抽风收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符合 |
| 土壤环境 |
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分区包括优先保护区、土壤环境风险重点防控区和一般防控区。其中重点管控区要求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皖政〔2016〕116号)、《安徽省“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
项目位于农用地优先管控区(见附图5)。根据《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布局规划图可知,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未占用农用地。本项目厂房、环保设施占地采取地面硬化、分区防渗措施、收集措施,对周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
符合 |
| 资源利用上线 |
煤炭资源利用上线 |
煤炭资源利用管控分区含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其中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为重点管控区,其余为一般管控区。关于重点管控区要求如下:根据池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工作的通知》(池大气办〔2017〕10号)规定,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转运、存放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集中供热锅炉除外);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集中供热锅炉除外)应当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底前改用天然气(蒸汽)、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
项目不属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重点管控区(见附图6)。本项目主要能源为天然气和清洁能源电能,不涉及高污染燃料使用。 |
符合 |
| 水资源利用上线 |
水资源管控分区包括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根据“三线一单”成果,池州市水资源管控分区皆为一般管控区。管控要求如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安徽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方案》《池州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方案》等要求。 |
项目位于水资源一般管控区(见附图7)。本项目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供水能力满足项目新鲜水使用需求;此外,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行业项目,全厂用水量远低于区域水资源利用上线。 |
符合 |
| 土地资源利用上线 |
土地资源管控区划分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根据“三线一单”成果,池州市土地资源共划分4个管控区,其中重点管控区1个,一般管控区3个。土地资源分区管控要求如下:落实《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关于落实“十三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安徽省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等要求。 |
项目位于土地资源管控其他区域(见附图8)。根据《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布局规划图可知,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用地要求。 |
符合 |
|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311金属结构制造、C3392有色金属铸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以及《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可知,本项目不属于其中规定的禁止或许可准入类项目。 |
符合 |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 KS 一全省综合管控单元数量统计 放大缩小全图测距|测面切换清除 104- 优先保护单元 293—风 重点管控单元 697 一般管控单元l 全省综合管控单元面积统计(km²) 44512.7648 优先保护单元 72985.3693重点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 21683.7656 各市综合管控单元数量统计 蚌埠市124 淮南市117 滁州市993 安庆市90 合肥市74 毫州市74 宣城市71 黄山市65 六安市61 马鞍山市59图例 阜阳市55 芜湖市52环境管控单元 宿州市47 优先重点一般 铜陵市40 池州市36 淮北市30 ********1120140纬度:30.685703经度:117.939778 (2)与《安徽“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管控单元编号为ZH34172320007,为重点管控单元7;见下图,具体管控单元要求分析见下表。本项目本项目图1-3 本项目与安徽“三线一单”相对位置图表1-2 项目所在地管控要求一览表
|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
环境管控单元分类 |
管控类别 |
管控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符合性 |
| ZH34172320007 |
重点管控单元7 |
空间布局约束 |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现有水域面积不得减少。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2落实磷石膏综合利用途径,综合利用不畅的可利用现有磷石膏库堆存,不得新建、扩建磷石膏库(暂存场除外)。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特殊要求:3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鼓励推动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4引导石化、化工、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提高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电镀等行业集聚水平。5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鼓励推动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6新建、扩建磷化工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的化工园区或具有化工定位的产业园区内,所在化工园区或产业园区应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磷化工建设项目应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7持续开展涉水“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严把能耗、环保等标准,促使一批达不到标准或淘汰类产能的企业,依法依规关停退出。8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9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10国家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属于安徽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规划范围内,不属于城市建成区。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311金属结构制造、C3392有色金属铸造,属于低能耗项目,距离长江干线直线距离约22.36km,项目采取了清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综合评价清洁生产水平为国内先进。 |
符合 |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区域水污染物削减/替代要求: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2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对焦化、 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电镀、制革、石油开采、造纸、印染、 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3建设项目所在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总磷超标的,实施总磷排放量2倍或以上削减替代。所在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总磷达标的,实施总磷排放量等量或以上削减替代。替代量应来源于项目同一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上游拟实施关停、升级改造的工业企业,不得来源于农业源、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已列入流域环境质量改善计划的工业企业。相应的减排措施应确保在项目投产前完成。现有源提标改造:4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对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5实施技术、工艺、设备等生态化、循环化改造,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6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7开展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排查和污染治理,全面推行工业集聚区企业废水量、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1实行厂网一体化建设,推行厂网一体化管理。深入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快推进城市老旧小区和管网空白区污水管网建设,实施城市、县城市政污水管网更新修复。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现有源提标改造:2持续推进乡镇污水主管网、到户支管网建设和破损、混接管网整治,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进水浓度,强化专业化运维,提高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性。3加快推进城市老旧小区和管网空白区污水管网建设,实施城市、县城市政污水管网更新修复。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率。 |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生产废水中循环冷却水,直接通过厂内污水总排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送至木镇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已建的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厂内污水总排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送至木镇镇污水处理厂。 |
符合 |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建设并举,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推动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工作。坚持集中式和分散式相结合,有序推进皖北平原连片风电项目建设,稳妥推进皖西南地区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鼓励分散式风电商业模式创新。大力推进风光储一体化建设。加快建设一批抽水蓄能电站,打造千万千瓦级绿色储能基地。多元高效利用生物质能,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新建和供热改造,合理规划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统筹布局生物燃料乙醇项目,适度发展先进生物质液体燃料。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5%以上。2推动煤电行业实施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加快供热管网建设,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到2025年,火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295克标煤/千瓦时,散煤基本清零。3实施“煤改气”和“以电代煤”。在陶瓷、玻璃、铸造等行业积极推进天然气替代煤气化工程,有序实施燃煤设施煤改气。结合区域和行业用能特点,积极推进工业生产、建筑供暖供冷、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居民生活五大领域实施“以电代煤”,着力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4推动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充分利用荒山荒坡、采煤沉陷区等未利用空间,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加快工业园区、公共建筑、居民住宅等屋顶光伏建设,有序推动国家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因地制宜推进“光伏+”项目。5积极开发风电资源,在皖北平原、皖西南地区建设集中连片风电,持续推进就近接入、就地消纳的分散式风电建设。6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政府公务用车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替代1禁燃区内禁止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逐步实现无煤化。2在禁燃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能或者其他清洁能源。3到2025年,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减煤目标任务。其中,电力行业煤炭消费控制目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非电力行业煤炭消费降低5%以上。到2025年,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减煤目标任务。其中,电力行业煤炭消费控制目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非电力行业煤炭消费降低5%以上。到202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力争下降14.5%。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1按照省政府下达给区域各市的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执行。地下水开采要求:2按照省级清单中地下水开采要求执行。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3按照省政府下达给区域各市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执行。禁燃区要求:4按照省级清单中禁燃区要求执行。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5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按照省政府下达给区域各市的要求执行。 |
本项目生产过程使用能源为天然气和电源等清洁能源,不涉及煤气。 |
符合 |
综上,本项目建设不会触及生态红线,满足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3、与皖发[2021]19号文相关内容的符合性分析*开通会员可解锁*,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表1-3 本项目与皖发[2021]19号相符性分析
| 序号 |
皖发[2021]19号文件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 1 |
提升“禁新建”行动 |
严禁1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已批未开工的项目,依法停止建设,支持重新选址。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严格进行检查评估,不符合岸线规划和环保、安全要求的。 |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内,距离长江干线直线距离约22.36km,不属于长江岸线1公里范围。 |
相符 |
| 严控5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重污染项目。长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全面落实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实施严格的化工项目市场准入制度,除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以及质量升级、结构调整的改扩建项目外,严控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严禁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合规化工园区内,严禁新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新建和扩建化工项目。 |
本项目选址距离长江干线直线距离约22.36km,不属于长江岸线5公里范围,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311金属结构制造、C3392有色金属铸造,不属于“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 |
相符 |
| 严管15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严把各类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把主要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建设没有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项目。 |
企业按照要求实施备案、环评、安评、能评等并联审批,落实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节约要求。并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总量申请。 |
相符 |
| 2 |
提升“减存量”行动 |
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措施,实行“一季一策”“一城一策”,推动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加强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监管,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实现超低排放。开展工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大规模城市建设地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加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深化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理措施。继续抓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2025年年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内,本项目熔融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扒渣废气通过熔炉上方加装集气罩,负压抽风收集,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压铸产生的颗粒物(油雾)和有机废气通过设备上方加装集气罩收集后,先通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去除大部分颗粒物(油雾)再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处理后的废气与熔融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扒渣废气合并排放;过砂粉尘经过砂机自带水幕除尘器,设备通过喷水系统在砂料入口处形成水幕,当含尘空气通过时,粉尘颗粒与水幕接触,被水吸附并随水流走进行除尘,除尘后的废气通过引风机引至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砂室产生的喷砂粉尘经喷砂机自带的风机全部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管道至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粉尘通过抛丸机自带的风机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管道至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由于本项目铝灰、铝渣在危废间暂存堆放产生氨气量较少,通过对危废库负压抽风收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下料切割废气通过机器运行过程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
相符 |
| 3 |
提升“关污源”行动 |
管住船舶港口污染;管住入河排污口;管住城镇污水垃圾;管住农村面源污染;管住固体废物污染。 |
项目租赁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内,生活污水依托已建化粪池处理,达到木镇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本项目外排生产废水中循环冷却水为洁净下水,可直接由厂区污水管网总排口排入木镇镇污水处理厂;雨水通过厂区已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
相符 |
| 4 |
提升“进园区”行动 |
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在建化工项目,应当搬迁的全部依法依规搬入合规园区。长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的在建重化工项目,难以整改达标必须搬迁的,全部依法依规搬入合规园区。长江干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新建工业项目(资源开采及配套加工项目除外)原则上全部进园区,其中化工项目进化工园区或主导产业为化工的开发区。 |
本项目距离长江干线直线距离约22.36km,位于《意见》中“三道防线”在5公里范围之外。本项目不属于化工等污染重污染企业,且该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 |
相符 |
| 5 |
提升“纳统管”行动 |
园区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全部纳入统一污水管网,实行统一处理、不留死角。企业工业废水在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之前,必须经过预处理且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管网全部建成运行。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化工企业“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确保化工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
项目租赁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项目建成投产后,生活污水依托已建化粪池处理,达到木镇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本项目外排生产废水中循环冷却水为洁净下水,可直接由厂区污水管网总排口排入木镇镇污水处理厂;雨水通过厂区已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
相符 |
综上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要求。4、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文相符性分析表1-4 本项目与〔2019〕53号文相符性分析
| 序号 |
环大气〔2019〕53号文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 1、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 |
本项目含VOCs原辅材料及产品均贮存于密闭容器内;本项目压铸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再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
符合 |
| 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
本项目压铸脱模剂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负压抽风收集,再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集气罩风速为0.4m/s,符合行业要求。 |
符合 |
| 2、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 |
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 |
本项目压铸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再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吸附法为可行性技术。 |
符合 |
5、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的相符性分析表1-5 本项目与环大气〔2017〕121号文相符性分析
| 序号 |
环大气〔2017〕121号文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 三、治理重点 |
(一)重点地区。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成渝、武汉及其周边、辽宁中部、陕西关中、长株潭等区域,涉及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16个省(市)。 |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属于重点地区。 |
符合 |
| 四、主要任务(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
1.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各地要全面开展涉VOCs排放的“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列入淘汰类的,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列入搬迁改造、升级改造类的,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的原则,制定改造提升方案,落实时间表和责任人;对“散乱污”企业集群,要制定总体整改方案,统一标准要求,并向社会公开,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 |
本项目产生VOCs废气收集后有组织排放,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
符合 |
| 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
本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311金属结构制造、C3392有色金属铸造,不属于化工项目,且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 |
符合 |
6、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相符性分析表1-6 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性分析
| 序号 |
长江保护法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 第二条 |
本法所称长江流域,是指由长江干流、支流和湖泊形成的集水区域所涉及的青海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区、云南省、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上海市,以及甘肃省、陕西省、河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浙江省、福建省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 |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属于长江流域。 |
符合 |
| 第二十一条 |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水污染防治要求,确定长江流域各省级行政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长江流域水质超标的水功能区,应当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 |
项目租赁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项目建成投产后,生活污水依托已建化粪池处理,达到木镇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本项目外排生产废水中循环冷却水为洁净下水,可直接由厂区污水管网总排口排入木镇镇污水处理厂;雨水通过厂区已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
符合 |
| 第二十二条 |
长江流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应当与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禁止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长江中上游转移。 |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不属于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 |
符合 |
| 第二十六条 |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
本项目距离长江直线距离为22.36km,不属于尾矿库项目。 |
符合 |
| 第六十一条 |
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地块,以自然恢复为主,按照规定有计划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的永久基本农田,依法有序退出并予以补划。 |
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 |
符合 |
7、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相符性分析表1-7 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相符性分析
| 序号 |
负面清单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 第二条 |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
本项目在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不涉及风景名胜区。 |
符合 |
| 第三条 |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
本项目在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 |
符合 |
| 第六条 |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 |
本项目在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本项目外排生产废水中循环冷却水为洁净下水,可直接由厂区污水管网总排口排入木镇镇污水处理厂。 |
符合 |
| 第八条 |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
本项目在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项目行业类别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311金属结构制造和C3392有色金属铸造,不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项目。 |
符合 |
| 第九条 |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
本项目在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311金属结构制造、C3392有色金属铸造,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
符合 |
| 第十条 |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311金属结构制造、C3392有色金属铸造,不属于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
符合 |
| 第十一条 |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能耗高排放项目。 |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311金属结构制造、C3392有色金属铸造,不属于落后产能、高能耗高排放项目。 |
符合 |
8、与《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通装〔2023〕40号相符性分析表1-8 本项目与《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通装〔2023〕40号相符性分析
| 序号 |
指导意见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 (一)推进行业规范发展 |
1.推进产业结构优化。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依法依规淘汰工艺装备落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生产安全无保障的落后产能。鼓励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加大淘汰落后力度。铸造企业不得采用无芯工频感应电炉、无磁轭(≥0.25吨)铝壳中频感应电炉、水玻璃熔模精密铸造氯化铵硬化模壳、铝合金六氯乙烷精炼等淘汰类工艺和装备。加快存量项目升级改造,推进企业合理选择低污染、低能耗、经济高效的先进工艺技术,提升行业竞争能力。强化铸造和锻压与装备制造业协同布局,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入园集聚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协同配套能力,构建布局合理、错位互补、供需联动、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 |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311金属结构制造、C3392有色金属铸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或者禁止类项目。本项目熔炉为燃气炉和电炉,不属于淘汰工艺和设备。 |
符合 |
| (二)加快行业绿色发展 |
1.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推进绿色方式贯穿铸造和锻压生产全流程,开发绿色原辅材料、推广绿色工艺、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园区,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做好节能监察执法、节能诊断服务工作,深入挖掘节能潜力。鼓励企业采用高效节能熔炼、热处理等设备,提高余热利用水平。推广短流程铸造,鼓励铸造行业冲天炉(10吨/小时及以下)改为电炉。 |
本项目熔炉均为燃气炉和电炉,不涉及冲天炉。 |
符合 |
| 2.提升环保治理水平。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严格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并按排污许可证规定落实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要求。综合考虑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使用、无组织排放控制、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果等,建设一批达到重污染天气应对绩效分级A级水平的环保标杆企业,带动行业环保水平提升。铸造企业严格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及地方排放标准,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限期完成设施升级改造,不具备改造条件及改造后仍不能达标的,依法依规进行淘汰。鼓励铸造用生铁企业参照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开展有组织、无组织和清洁运输超低排放改造,支持行业协会公示进展情况。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后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严格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并按排污许可证规定落实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要求。生产废气严格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及地方排放标准,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
符合 |
9、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1292—2023)相符性分析表1-9 本项目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1292—2023)相符性分析
| 序号 |
工艺生产过程控制措施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 (一)设备或工艺预防技术 |
湿式机械加工技术:该技术使用湿式机械加工代替部分铸件清理工序,可避免清理工序的颗粒物产生,一般用于铝合金、镁合金等铸件清理工序。 |
本项目CNC加工及钻孔加工等机械工序采用切削液湿式加工技术,产生的废切削液定期更换,交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理。 |
符合 |
| (二)浇注工序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
浇注工序宜在密闭(封闭)空间内操作,或安装集气罩,废气应排至除尘设施、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涉恶臭气体排放的,应设有恶臭气体收集处理系统,恶臭排放应符合 GB 14554的规定。 |
本项目拟在压铸机上方加装集气罩,负压收集压铸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的废气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符合 |
| (三)污染治理技术 |
颗粒物治理技术:①旋风除尘技术该技术可去除重质颗粒物或浓度较高的颗粒物,对轻质及微细颗粒物处理效果不佳,需与袋式除尘技术或滤筒除尘技术等配合使用,适用于金属熔炼(化)、落砂、清理、砂处理、砂再生等工序废气颗粒物的预处理。②袋式除尘技术该技术应用于铸造生产时过滤风速一般在0.7m/min~1.5m/min之间,系统阻力通常低于1500Pa,除尘效率通常可达99%以上,适用于铸造工业企业各工序废气颗粒物的治理,使用该技术应符合HJ 2020的相关要求,应用在涉爆粉尘时应符合防爆的相关规定。③滤筒除尘技术该技术应用于铸造生产时过滤风速一般在0.6m/min~1.2m/min之间,系统阻力通常低于1000Pa,除尘效率通常可达99%以上,适用于铸造各工序废气颗粒物的治理,应用在涉爆粉尘时应符合防爆的相关规定。④湿式除尘技术该技术适合于捕集1μm~10μm颗粒物,适用于铝合金、镁合金铸件的清理工序、砂型(芯)烘干工序,以及扣件、刹车盘等产尘量较低的小型铸件浇注工序。该技术对细小颗粒物的去除效果不佳。 |
本项目熔融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扒渣废气通过熔炉上方加装集气罩,负压抽风收集,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过砂粉尘经过砂机自带水幕除尘器,设备通过喷水系统在砂料入口处形成水幕,当含尘空气通过时,粉尘颗粒与水幕接触,被水吸附并随水流走进行除尘;喷砂室产生的喷砂粉尘经喷砂机自带的风机全部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抛丸粉尘通过抛丸机自带的风机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 |
符合 |
| VOCs 治理技术:吸附技术:利用吸附剂(活性炭、分子筛等)吸附废气中的VOCs,使之与废气分离的方法技术,简称吸附技术,主要包括固定床吸附技术、移动床吸附技术、流化床吸附技术、旋转式吸附技术。铸造工业企业常用的吸附技术为固定床吸附技术和旋转式吸附技术。 |
本项目压铸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压铸机上方加装集气罩收集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
|
| |
油雾治理技术:①机械过滤技术该技术利用离心力或金属丝网滤芯、纤维滤芯、多层过滤毡等作为过滤材料,使油雾从废气中分离。机械过滤装置过滤风速通常低于0.5m/s、系统阻力通常低于1200Pa,油雾去除效率一般可达90%以上,用于压力铸造(压铸)工艺脱模剂喷涂产生的含油雾废气治理。②静电净化技术该技术使油雾废气在电场力的作用下,荷电后的油雾颗粒沉积在与其极性相反的收集板上,最终依靠重力实现油雾与空气的分离。静电净化装置电场电压通常为10kV~15kV、气体流速通常低于1.2m/s、系统阻力通常低于400Pa,油雾去除效率一般可达90%以上,适用于压力铸造(压铸)工艺脱模剂喷涂产生的含油雾废气的治理。 |
本项目压铸脱模产生的颗粒物(油雾)通过压铸机上方加装集气罩收集后,先通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去除大部分颗粒物(油雾)。 |
符合 |
10、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 [2019] 56号文)相符性分析表1-10 本项目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 [2019] 56号文)相符性分析
| 序号 |
工艺生产过程控制措施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重点区域严格控制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原则上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园区现有企业统一建设的清洁煤制气中心除外)。 |
对照《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图,本项目位于规划范围中的工业用地,本项目铝合金熔炉使用的燃料为园区统一供应的天然气,不涉及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
符合 |
| (二)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 |
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重点区域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玻璃行业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加大煤气发生炉淘汰力度。2020年年底前,重点区域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工业园区,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加快淘汰燃煤工业炉窑。重点区域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加快推动铸造(10吨/小时及以下)、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为电炉。 |
对照《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图,本项目位于规划范围中,属于工业园区。 |
符合 |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①项目背景安徽迪迈斯机械有限公司于2022年成立,租赁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木镇镇工业园空置厂房进行项目生产,主要从事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建设单位拟投资5200万元对厂房进行年产700万件锌铝合金压延产品项目生产,项目备案时间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备案文号青发改〔2023〕308号。备案建设内容为: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固定投资5200万元,租赁木镇工业园厂房6000平方米,配置铝合金压铸生产线8条(配套8台微型铝合金熔解炉容量总计为4吨)、锌合金压铸生产线2条(自带2台微型锌合金熔解炉容量总计为0.3吨),并购置钻攻中心、立式加工中心、气动冲床、钻工中心、CNC工作台等生产设备,配套电气、消防、环保等辅助工程。二期购买木镇建设规模及内容工业园工业用地15亩,建设生产厂房8000平方米、综合办公楼900平方米、仓储用房1100平方米,配置铝合金压铸生产线2条(配套2台微型铝合金熔解炉容量总计为1.3吨)、锌合金压铸生产线2条(自带2台微型锌合金熔解炉容量总计为0.2吨),并购置钻攻中心、立式加工中心、气动冲床、抛丸机等相关生产设备,配套绿化、给排水、消防等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700万件锌铝合金压延产品的能力。本项目二期项目另行选址,另行环境影响评价,本次评价仅为一期项目,即年产500万件锌铝合金压延产品。②行业判定本项目的主产品为铝合金支架、锌合金支架以及锌合金套管,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项目铝合金支架、锌合金支架以及锌合金套管生产属于C3311金属结构制造和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该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对照表如下表所示:表2-1 项目行业判定表
| 产品类别 |
分类 |
| 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
| / |
/ |
总类 |
大类 |
中类 |
小类 |
| 产品 |
锌合金支架、锌合金套管、铝合金支架 |
C 制造业 |
33 金属制品业 |
331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
3311金属结构制造 |
| 339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3392有色金属铸造 |
| 36 汽车制造业 |
367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
| 产品 |
/ |
三十、金属制品业 33 |
/ |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 |
| 铝合金支架、锌合金支架、锌合金套管 |
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 |
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
/ |
本项目电镀工序委外,厂区内不涉及电镀工序,不使用涂料,项目仅涉及熔融、铸造、机加工等工序,为报告表 |
| 铝合金支架、锌合金支架、锌合金套管 |
黑色金属铸造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有色金属铸造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 |
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 |
/ |
本项目铝合金、锌合金产品产量为1908吨,不足10万吨,涉及熔融、铸造、机加工等工序,为报告表。 |
| / |
三十三、汽车制造业 36 |
/ |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 |
| 铝合金支架、锌合金支架、锌合金套管 |
汽车整车制造(仅组装的除外);汽车用发动机制造(仅组装的除外);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 |
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
/ |
本项目产品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不使用溶剂型涂料,项目仅涉及熔融、铸造、机加工等工序,为报告表。 |
综上,本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安徽迪迈斯机械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公司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③排污许可管理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表2-2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2019 版)对照表
| 序号 |
行业类别 |
重点管理 |
简化管理 |
登记管理 |
| 二十八、金属制品业 33 |
| 80 |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金属工具制造332,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333,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334,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335,搪瓷制品制造337,金属制日用品制造33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除黑色金属铸造3391、有色金属铸造3392)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 82 |
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339 |
黑色金属铸造3391(使用冲天炉的),有色金属铸造 3392(生产铅基及铅青铜铸件的) |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黑色金属铸造3391、有色金属铸造3392 |
/ |
| 三十一、汽车制造业 36 |
| 85 |
汽车整车制造361,汽车用发动机制造362,改装汽车制造363,低速汽车制造364,电车制造365,汽车车身、挂车制造36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 |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汽车整车制造361,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10吨及以上溶剂型涂料或者胶粘剂(含稀释剂、固化剂、清洗溶剂)的汽车用发动机制造362、改装汽车制造363、低速汽车制造364、电车制造365、汽车车身、挂车制造36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 |
其他* |
本项目熔炼、保温、压铸工序参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二十八、金属制品业 33,根据上表,本项目涉及除生产铅基及铅青铜铸件以外的有色金属铸造,属于简化管理;本项目产品为汽车零部件,参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三十一、汽车制造业 36,根据上表,属于其他为登记管理。从严考虑,故本项目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为简化管理。2、地理位置本项目租赁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空置厂房,公司中心坐标为东经117.932383°,北纬30.692597°,项目北侧、南侧均为标准化厂房,西侧为安徽振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东侧为园区道路。500m范围内无敏感点,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敏感目标保护示意图详见附图9。3、产品方案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产品方案见表2-3。表2-3 产品主要方案
| 产品 |
规格kg/件 |
产量 |
用途 |
| 万件/a |
t/a |
| 805922内三角支架(铝合金) |
0.540 |
140 |
756 |
汽车配件 |
| 805154内三角支架(铝合金) |
0.380 |
60 |
228 |
| 805928内三角支架(铝合金) |
0.496 |
100 |
496 |
| 805985内三角支架(铝合金) |
0.420 |
50 |
210 |
| ******** 锌合金套管 |
0.048 |
100 |
48 |
| 805424内三角支架(锌合金) |
0.339 |
50 |
170 |
| 合计 |
/ |
500 |
1908 |
4、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本项目为租赁厂房,单层结构,占地面积3892平方米,厂房高度在12m,项目总体工程内容组成见表2-4。表2-4 项目主要工程(一期)内容组成一览表
| 工程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与规模 |
备注 |
| 主体工程 |
厂房(单层厂房,高度为12m,占地面积3892m2) |
熔融、压铸区 |
位于厂房西北侧和西南侧,占地约630m2,布设8台套铝合金熔炉和压铸机,2台套锌合金熔炉和压铸机。 |
新建 |
| 下料切割车间 |
位于厂房南侧,占地约100m2,布设2台锯床、3台切边机,去除压铸后铸件表面多余料渣。 |
新建 |
| 过砂车间,去毛刺区 |
位于厂房东北侧,占地约120m2,布设1台过砂机以及人工去毛刺工位。 |
新建 |
| 喷砂、研磨、抛丸车间 |
位于下料车间东侧,占地约70m2,布设1台喷砂机、1台研磨机、2台抛丸机。 |
新建 |
| 机加工车间 |
位于喷砂、研磨、抛丸车间东侧,占地约160m2,布设10台多轴钻孔攻牙机、6台单轴钻孔攻牙机、4台CNC机床、2台立式加工中心。 |
新建 |
| 全检车间 |
位于厂房东北侧,占地约140m2,人工对工件进行外观检验。 |
新建 |
| 包装区 |
位于厂房南侧,占地约120m2,人工对工件进行打包装箱。 |
新建 |
| 修模区 |
位于模具放置区东侧,占地20m2,主要用于更换模具的零部件。 |
新建 |
| 辅助工程 |
仓库办公室 |
位于厂区东北侧,占地面积70m2。 |
新建 |
| 压铸办公室 |
位于压铸区东侧,占地面积20m2 |
新建 |
| 循环水系统 |
拟布置1台循环冷却塔,循环冷却塔的循环水能力约为100m3/h,用于压铸过程中液压油的冷却。 |
新建 |
| 公用工程 |
供水系统 |
由园区给水管网供给。 |
依托市政管网 |
| 供电系统 |
由园区供电电网接应。 |
| 储运工程 |
原料库 |
拟布置在厂房西北侧,用于存储合金锭、脱模剂、切削液等原辅料,占地面积约80m2。 |
新建 |
| 模具放置区 |
位于厂房西南侧,占地约120m2,放置模具。 |
| 压铸物料周转区 |
位于过砂车间南侧,占地约120m2。 |
| 半成品区 |
位于压铸物料周转区东侧,占地约70m2。 |
| 包材放置区 |
位于半成品区东侧,占地约70m2。 |
| 成品库 |
位于包材放置区东侧,占地约424m2。 |
| 环保工程 |
废水治理 |
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已建的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厂内污水总排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送至木镇镇污水处理厂;循环冷却水,直接通过厂内污水总排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送至木镇镇污水处理厂。 |
/ |
| 废气治理 |
1、熔融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扒渣废气通过熔炉上方加装集气罩,负压抽风收集,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2、压铸产生的颗粒物(油雾)和有机废气通过压铸机上方加装集气罩收集后,先通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去除颗粒物(油雾)再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处理后的废气与熔融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扒渣废气合并排放;3、锯床下料切割废气比重较大,较容易沉降,故该工序粉尘主要通过加强车间通风、自然沉降,机器运行过程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4.过砂粉尘经过砂机自带水幕除尘器除尘后,废气通过引风机引至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5、喷砂室产生的喷砂粉尘经喷砂机自带的风机全部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管道至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6、抛丸粉尘通过抛丸机自带的风机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管道至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7、本项目铝灰、铝渣在危废间暂存产生的氨通过对危废库负压抽风收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新建 |
| 噪声治理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基座;机械噪声采用减振垫;空气动力性噪声采用阻抗复合消声器,同时对管道采用柔性连接和减振措施;墙体隔声等措施。 |
/ |
| 固废治理 |
设置生活垃圾桶若干,并委托园区环卫部门集中处置;一般固废库布置在厂房内北侧,占地面积为20m2,一般固废收集后进行综合利用。 |
新建 |
| 危废治理 |
危废库布置在厂房内西北侧,占地面积13m2,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新建 |
| 环境风险 |
地下水、土壤 |
压铸区、压铸区收集槽、原料库、机加工车间、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切削液回用槽采取防腐材质;其他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采取一般防渗;生活办公区采取简单防渗。 |
新建 |
5、主要仪器设备本项目主要设备详见表2-5。表2-5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型号 |
使用工序 |
备注 |
使用能源 |
| 1 |
熔化炉 |
1 |
CPR-300 |
熔化 |
/ |
天然气 |
| 2 |
熔化炉 |
6 |
CPR-500 |
熔化 |
/ |
| 3 |
熔化炉 |
1 |
CPR-800 |
熔化 |
/ |
| 4 |
锌合金熔炼压铸一体机 |
1 |
DCC 88C |
压铸 |
自带100KG熔化炉 |
电 |
| 5 |
锌合金熔炼压铸一体机 |
1 |
DCC 160 |
压铸 |
自带200KG熔化炉 |
| 6 |
铝合金压铸机 |
1 |
DM300HII |
压铸 |
/ |
电 |
| 7 |
铝合金压铸机 |
1 |
DCC280 |
压铸 |
/ |
电 |
| 8 |
铝合金压铸机 |
3 |
DM400HII |
压铸 |
/ |
电 |
| 9 |
铝合金压铸机 |
1 |
YYC 400B |
压铸 |
/ |
电 |
| 10 |
铝合金压铸机 |
1 |
DCC400 |
压铸 |
/ |
电 |
| 11 |
铝合金压铸机 |
1 |
YYC 500B |
压铸 |
/ |
电 |
| 12 |
锯床 |
2 |
S-360 |
下料工序 |
/ |
电 |
| 13 |
切边机 |
3 |
ZQ-15T |
下料工序 |
/ |
电 |
| 14 |
环保过砂机 |
1 |
/ |
过砂 |
湿式作业 |
电 |
| 15 |
锉刀 |
8 |
/ |
人工去毛刺 |
/ |
/ |
| 16 |
喷砂机 |
1 |
/ |
喷砂工序 |
自带布袋除尘设备 |
电 |
| 17 |
震动研磨机 |
1 |
/ |
研磨 |
/ |
电 |
| 18 |
抛丸机 |
2 |
YC-326P |
抛丸工序 |
自带布袋除尘设备 |
电 |
| 19 |
多轴钻孔攻牙机 |
10 |
GT2-223 |
机加工 |
/ |
电 |
| 20 |
单轴钻孔攻牙机 |
6 |
ZQ4116 |
机加工 |
/ |
电 |
| 21 |
CNC机床 |
4 |
T6 |
机加工 |
/ |
电 |
| 22 |
立式加工中心 |
2 |
VL8C |
机加工 |
/ |
电 |
| 23 |
空压机 |
1 |
KB-30A |
/ |
/ |
电 |
| 24 |
空压机 |
1 |
KB-20A |
/ |
/ |
电 |
| 25 |
空压机 |
1 |
KB-50A |
/ |
/ |
电 |
| 26 |
冷却水塔 |
1 |
BY-R-30T |
/ |
/ |
电 |
| 27 |
行车 |
1 |
10T |
/ |
/ |
电 |
| 28 |
储气罐 |
4 |
0.80MPA |
/ |
/ |
电 |
| 29 |
叉车 |
1 |
鑫吉祥 |
/ |
/ |
汽油 |
| 30 |
行车 |
1 |
8T |
/ |
/ |
电 |
| 合计 |
67 |
/ |
/ |
/ |
/ |
6、项目原辅料项目原辅材料及用量见表2-6。表2-6 项目主要原辅料及用量一览表
| 序号 |
原辅料名称 |
年用量(t/a) |
最大储存量(t) |
储存方式 |
物料状态 |
包装规格 |
备注 |
| 1 |
锌合金锭 |
250 |
20 |
堆放 |
固态 |
100kg/捆 |
不使用废锌合金 |
| 2 |
铝合金锭 |
1800 |
40 |
堆放 |
固态 |
100kg/捆 |
不使用废铝合金 |
| 3 |
脱模剂 |
8.886 |
1 |
桶装 |
液态 |
20kg/桶 |
压铸后脱模 |
| 4 |
润滑油 |
2 |
0.5 |
桶装 |
液态 |
25kg/桶 |
机械运行 |
| 5 |
切削液 |
4 |
0.25 |
桶装 |
液态 |
20kg/桶 |
CNC加工 |
| 6 |
颗粒油 |
5 |
0.25 |
桶装 |
固态 |
25kg/袋 |
冲头润滑 |
| 7 |
液压油 |
1 |
/ |
桶装 |
液态 |
25kg/桶 |
定期补充,即用即购 |
| 8 |
棕刚玉砂 |
1 |
0 |
袋装 |
固态 |
100kg/袋 |
/ |
| 9 |
铁丸(抛丸用) |
2 |
0 |
袋装 |
固态 |
100kg/袋 |
/ |
| 10 |
钢丸(研磨用) |
0.05 |
0 |
袋装 |
固态 |
100kg/袋 |
/ |
| 11 |
石子(研磨用) |
0.05 |
0 |
袋装 |
固态 |
100kg/袋 |
/ |
| 12 |
砂带 |
0.5 |
0 |
捆扎 |
固态 |
100条/捆 |
/ |
| 13 |
模具 |
若干 |
/ |
/ |
固态 |
/ |
由客户提供并回收 |
| 14 |
天然气 |
36.3万m3/a |
/ |
管道运输(厂房内管径30cm,管长共计45m) |
气态 |
/ |
/ |
| 15 |
纸箱 |
2 |
0.5 |
捆扎 |
固态 |
/ |
产品包装 |
| 16 |
水 |
1480.77 |
/ |
/ |
/ |
/ |
市政管网 |
| 17 |
电 |
432.96万kWh/a |
/ |
/ |
/ |
/ |
市政 |
项目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见下表。表2-7 项目辅料理化性质
| 序号 |
名称 |
理化性质 |
毒性 |
| 1 |
脱模剂 |
主要成分为改性硅油48.79%、表面活性剂(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油酸酯)7.31%、水43.9%。外观与性状:白色液体;无明显气味;溶于水;沸点:>100℃;闪点:>96℃;常温条件下稳定。 |
LD50:>24000mg/kg(大鼠经口)、25000mg/kg(小鼠经口) |
| 2 |
切削液 |
组成成分:油性化合物10%~11%,络合剂1%~2%,润滑剂2%~3%、助溶剂3%-5%,沉降剂2%-3%,防腐剂2%~4%,防锈剂1%~3%、甘油23%~28%、水46%-52%;外观与性状:浅色透明液体;比重:0.98-1.02(与水相对值);水中溶解度:以任意比互溶;5%水溶液pH:7.5-8.5;常温常压下稳定;冷却性能和清洗性能好,具有一定润滑性,作为机床操作时刀具、工件的冷却液。 |
/ |
| 3 |
颗粒油 |
组成成分:低密度聚乙烯52%,碳酸钙48%。外观与性状:黑色固体,无味;在正常的状态下产品是稳定的。 |
非易燃 |
| 4 |
润滑油 |
组成成分:由基础油和添加剂组成;外观与性状:淡黄色粘稠液体;闪点:120~340℃;水中溶解度:不溶;自燃温度:300~350℃;粘度:40℃;密度(g/cm3):0.85;在正常的状态下产品是稳定的;燃烧时产生CO、CO2等有毒有害气体。 |
可燃 |
| 5 |
液压油 |
组成成分:石蜡基基础油93.3~96.4%,高温抗氧剂1~2%,抗磨剂2~3%,防锈剂0.5~1.5%,清洁分散剂0.05~0.1%,破乳剂0.05~0.1%;外观与性状:无色至浅黄色透明液体;闪点:>200℃;水中溶解度:不溶;自燃温度:>300℃;粘度:40℃;密度(g/cm3):0.83±0.01(22);在正常的状态下产品是稳定的。 |
可燃 |
7、产能匹配性分析本项目熔铝合金配备8台熔炉,其中1台350kg、6台500kg、1台800kg;2台锌合金压铸机自带2台电炉,1台为100kg,1台为200kg。熔炉年工作300天,产能匹配性分析如下:表2-8 产品与熔融设备产能匹配性分析一览表
| 产品类别 |
熔炉型号/kg |
熔炉数量/台 |
单次熔融量/t |
单炉熔融时间/h |
每日工作(熔融)时间/h |
日熔融量t/d |
年熔融量t/a |
年需熔融量t/a |
| 铝合金锭 |
350 |
1 |
0.28 |
10 |
24 |
0.672 |
201.6 |
2390.4 |
1800 |
| 500 |
6 |
0.40 |
10 |
24 |
5.76 |
1728 |
| 800 |
1 |
0.64 |
10 |
24 |
1.536 |
460.8 |
| 锌合金锭 |
100 |
1 |
0.08 |
6 |
24 |
0.32 |
96 |
288 |
250 |
| 200 |
1 |
0.16 |
6 |
24 |
0.64 |
192 |
根据上表,本项目配备的熔炉可满足本项目产品年熔融量,产能匹配。8、脱模剂物料平衡企业根据生产经验提供数据,本项目生产1t铝合金制品约消耗脱模剂(原液)5kg,1t锌合金制品消耗脱模剂2.0kg,根据产品方案,本项目铝合金制品年产量1690t,锌合金制品218t,则脱模剂消耗量为8.886t/a。本项目脱模剂外购后需配水稀释,脱模剂与水的比例为1:99,则脱模剂配制年用水量为879.714t/a(2.932t/d),根据工艺流程,配置后的脱模剂用于钢模喷涂成膜,压铸机内部喷头喷涂时部分损耗,损耗量约为脱模剂配制液的0.1%,约0.8886t/a,成膜过程中,大部分的水分挥发,压铸过程中,高温使得其中水份蒸发,在压铸高温条件下改性硅油约70%分解成有机废气挥发,30%以颗粒物(油雾形式)挥发,表面活性剂(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油酸酯)高温下以有机废气形式全部挥发。物料平衡见下表:表2-9 脱模剂用量平衡表(t/a)
| 投入 |
产出 |
| 物料名称 |
数量 |
物料名称 |
数量t/a |
| 其中 |
脱模剂原液 |
改性硅油48.79% |
4.335 |
喷涂过程损耗 |
0.8886 |
| 表面活性剂(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油酸酯)7.31% |
0.6496 |
蒸发的水份 |
882.7318 |
| 水43.9 |
3.9014 |
以废气形式挥发 |
颗粒物(油雾) |
1.2992 |
| 小计 |
/ |
8.886 |
有机废气 |
3.6804 |
| 配置水 |
879.714 |
|
|
|
| 合计 |
888.6 |
合计 |
888.6 |
9、水平衡分析该项目不提供住宿,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脱模剂配制用水、切削液配制用水、压铸机循环冷却水、过砂除尘用水。(1)生活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生产时间为300天。根据《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DB34/T679-2019),厂区不设置食堂和住宿,用水定额为60L/人d,则职工用水量为1.8t/d(合540t/a),污水排放系数按0.85计,则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53t/d(合459t/a),生活污水经厂区已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厂内污水总排口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木镇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七星河。(2)脱模剂配制用水本项目压铸过程中会使用脱模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数据,脱模剂的年用量为8.886t/a,脱模剂与水的比例为1:99,则脱模剂配制年用水量为879.714t/a(2.932t/d),根据工艺流程,配置后的脱模剂用于钢模喷涂成膜,压铸机内部喷头喷涂时部分损耗,损耗量约为使用量的0.1%,成膜过程中,大部分的水分挥发,压铸过程中,高温使得剩余的水份蒸发。则本项目脱模剂配置用水879.714t/a(2.932t/d),喷涂损耗水量为0.8797t/a(2.932×10-3t/d),蒸发水份878.8343t/a(2.929068t/d)。(3)切削液配制用水本项目切削液配制用水分为定期更换后一次性添加切削液配制用水量和每日损耗切削液配制用水量两部分。①一次性添加切削液配制用水量根据企业提供数据,为满足设备正常运行,切削液单次投加量为1.1t,切削液和水的配制比例为1:9,即自来水的用量为9.9t/a(0.033t/d),配制后的切削液循环使用,每半年清理更换,该部分水作为危废,暂存危废库。②每日损耗切削液配制用水量CNC等机加工设备运行过程中,配制的切削液蒸发和残留在工件中每天的耗损量0.06t/d,需通过每日添加等量的切削液配置液。年添加量为18t,根据切削液和水的配制比例为1:9,推算出用水量为16.2t/a(0.054t/d)。(4)压铸机循环冷却水本项目压铸机循环冷却水用水分为定期更换后一次性添加用水量和每日损耗补充用水量两部分。①一次性添加用水量根据企业提供数据,本项目厂房外东北侧拟布置1台循环冷却塔,对压铸过程中液压油进行间接冷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冷却塔容积为10t,该设备循环水量为100m3/h,该循环冷却水每半年更换一次,一年更换2次,即自来水的单次投加量为20t/a(0.067t/d),每半年更换,更换的循环冷却水,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②每日损耗补充用水量冷却过程中水的蒸发损耗量为0.03t/d(9t/a),蒸发导致循环水量的损耗,通过新鲜水的添加来补充,则每天用水量为0.03t/d。(5)过砂除尘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过砂产生的粉尘采用过砂机配套的水幕处理器处理,过砂机配套的水槽规格为0.4t,本项目配备1台过砂机,该工序水槽损耗量为0.015t/d,清理的金属碎屑清渣后携带一部分水,水槽中沉淀的金属碎屑为3.252t/a,清渣后含水量约为45%,则损耗水量为1.4634t/a(0.0049t/d),均通过新鲜水的添加来补充,则每天用水量为0.0199m3/d,该工序工作时间按300天计,合计其年用水量为5.97t/a,过砂废气处理水循环使用,槽体定期清渣,不外排。图2-1 本项目水平衡图(m3/d)综上,本项目每日用水量为4.9359t/d,污水产生量1.597t/d,项目年工作日300天,则本项目年用水量共计1480.77t,污水年产生量479.0t。10、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有效生产300天,生产工序除熔融、压铸三班制(每班8小时),其他工序均采用一班制生产,仅白天生产,每班8小时,全年生产共计2400小时。11、厂区平面布置安徽迪迈斯机械有限公司年产700万件锌铝合金压延产品项目(一期)选址位于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项目占地约3892m2,厂区设1栋厂房3584m2,办公室辅助工程位于厂房东侧,占地232m2,危废库位于厂房西北角,占地13m2,厂区平面布置详见附图5。本项目北侧、南侧均为标准化厂房,东侧和西侧为园区道路。1、项目由来①项目背景安徽迪迈斯机械有限公司于2022年成立,租赁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木镇镇工业园空置厂房进行项目生产,主要从事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建设单位拟投资5200万元对厂房进行年产700万件锌铝合金压延产品项目生产,项目备案时间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备案文号青发改〔2023〕308号。备案建设内容为: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固定投资5200万元,租赁木镇工业园厂房6000平方米,配置铝合金压铸生产线8条(配套8台微型铝合金熔解炉容量总计为4吨)、锌合金压铸生产线2条(自带2台微型锌合金熔解炉容量总计为0.3吨),并购置钻攻中心、立式加工中心、气动冲床、钻工中心、CNC工作台等生产设备,配套电气、消防、环保等辅助工程。二期购买木镇建设规模及内容工业园工业用地15亩,建设生产厂房8000平方米、综合办公楼900平方米、仓储用房1100平方米,配置铝合金压铸生产线2条(配套2台微型铝合金熔解炉容量总计为1.3吨)、锌合金压铸生产线2条(自带2台微型锌合金熔解炉容量总计为0.2吨),并购置钻攻中心、立式加工中心、气动冲床、抛丸机等相关生产设备,配套绿化、给排水、消防等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700万件锌铝合金压延产品的能力。本项目二期项目另行选址,另行环境影响评价,本次评价仅为一期项目,即年产500万件锌铝合金压延产品。②行业判定本项目的主产品为铝合金支架、锌合金支架以及锌合金套管,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项目铝合金支架、锌合金支架以及锌合金套管生产属于C3311金属结构制造和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该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对照表如下表所示:表2-1 项目行业判定表
| 产品类别 |
分类 |
| 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
| / |
/ |
总类 |
大类 |
中类 |
小类 |
| 产品 |
锌合金支架、锌合金套管、铝合金支架 |
C 制造业 |
33 金属制品业 |
331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
3311金属结构制造 |
| 339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3392有色金属铸造 |
| 36 汽车制造业 |
367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
| 产品 |
/ |
三十、金属制品业 33 |
/ |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 |
| 铝合金支架、锌合金支架、锌合金套管 |
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 |
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
/ |
本项目电镀工序委外,厂区内不涉及电镀工序,不使用涂料,项目仅涉及熔融、铸造、机加工等工序,为报告表 |
| 铝合金支架、锌合金支架、锌合金套管 |
黑色金属铸造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有色金属铸造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 |
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 |
/ |
本项目铝合金、锌合金产品产量为1908吨,不足10万吨,涉及熔融、铸造、机加工等工序,为报告表。 |
| / |
三十三、汽车制造业 36 |
/ |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 |
| 铝合金支架、锌合金支架、锌合金套管 |
汽车整车制造(仅组装的除外);汽车用发动机制造(仅组装的除外);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 |
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
/ |
本项目产品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不使用溶剂型涂料,项目仅涉及熔融、铸造、机加工等工序,为报告表。 |
综上,本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安徽迪迈斯机械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公司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③排污许可管理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表2-2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2019 版)对照表
| 序号 |
行业类别 |
重点管理 |
简化管理 |
登记管理 |
| 二十八、金属制品业 33 |
| 80 |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金属工具制造332,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333,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334,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335,搪瓷制品制造337,金属制日用品制造33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除黑色金属铸造3391、有色金属铸造3392)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 82 |
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339 |
黑色金属铸造3391(使用冲天炉的),有色金属铸造 3392(生产铅基及铅青铜铸件的) |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黑色金属铸造3391、有色金属铸造3392 |
/ |
| 三十一、汽车制造业 36 |
| 85 |
汽车整车制造361,汽车用发动机制造362,改装汽车制造363,低速汽车制造364,电车制造365,汽车车身、挂车制造36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 |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汽车整车制造361,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10吨及以上溶剂型涂料或者胶粘剂(含稀释剂、固化剂、清洗溶剂)的汽车用发动机制造362、改装汽车制造363、低速汽车制造364、电车制造365、汽车车身、挂车制造36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 |
其他* |
本项目熔炼、保温、压铸工序参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二十八、金属制品业 33,根据上表,本项目涉及除生产铅基及铅青铜铸件以外的有色金属铸造,属于简化管理;本项目产品为汽车零部件,参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三十一、汽车制造业 36,根据上表,属于其他为登记管理。从严考虑,故本项目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为简化管理。2、地理位置本项目租赁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空置厂房,公司中心坐标为东经117.932383°,北纬30.692597°,项目北侧、南侧均为标准化厂房,西侧为安徽振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东侧为园区道路。500m范围内无敏感点,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敏感目标保护示意图详见附图9。3、产品方案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产品方案见表2-3。表2-3 产品主要方案
| 产品 |
规格kg/件 |
产量 |
用途 |
| 万件/a |
t/a |
| 805922内三角支架(铝合金) |
0.540 |
140 |
756 |
汽车配件 |
| 805154内三角支架(铝合金) |
0.380 |
60 |
228 |
| 805928内三角支架(铝合金) |
0.496 |
100 |
496 |
| 805985内三角支架(铝合金) |
0.420 |
50 |
210 |
| ******** 锌合金套管 |
0.048 |
100 |
48 |
| 805424内三角支架(锌合金) |
0.339 |
50 |
170 |
| 合计 |
/ |
500 |
1908 |
4、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本项目为租赁厂房,单层结构,占地面积3892平方米,厂房高度在12m,项目总体工程内容组成见表2-4。表2-4 项目主要工程(一期)内容组成一览表
| 工程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与规模 |
备注 |
| 主体工程 |
厂房(单层厂房,高度为12m,占地面积3892m2) |
熔融、压铸区 |
位于厂房西北侧和西南侧,占地约630m2,布设8台套铝合金熔炉和压铸机,2台套锌合金熔炉和压铸机。 |
新建 |
| 下料切割车间 |
位于厂房南侧,占地约100m2,布设2台锯床、3台切边机,去除压铸后铸件表面多余料渣。 |
新建 |
| 过砂车间,去毛刺区 |
位于厂房东北侧,占地约120m2,布设1台过砂机以及人工去毛刺工位。 |
新建 |
| 喷砂、研磨、抛丸车间 |
位于下料车间东侧,占地约70m2,布设1台喷砂机、1台研磨机、2台抛丸机。 |
新建 |
| 机加工车间 |
位于喷砂、研磨、抛丸车间东侧,占地约160m2,布设10台多轴钻孔攻牙机、6台单轴钻孔攻牙机、4台CNC机床、2台立式加工中心。 |
新建 |
| 全检车间 |
位于厂房东北侧,占地约140m2,人工对工件进行外观检验。 |
新建 |
| 包装区 |
位于厂房南侧,占地约120m2,人工对工件进行打包装箱。 |
新建 |
| 修模区 |
位于模具放置区东侧,占地20m2,主要用于更换模具的零部件。 |
新建 |
| 辅助工程 |
仓库办公室 |
位于厂区东北侧,占地面积70m2。 |
新建 |
| 压铸办公室 |
位于压铸区东侧,占地面积20m2 |
新建 |
| 循环水系统 |
拟布置1台循环冷却塔,循环冷却塔的循环水能力约为100m3/h,用于压铸过程中液压油的冷却。 |
新建 |
| 公用工程 |
供水系统 |
由园区给水管网供给。 |
依托市政管网 |
| 供电系统 |
由园区供电电网接应。 |
| 储运工程 |
原料库 |
拟布置在厂房西北侧,用于存储合金锭、脱模剂、切削液等原辅料,占地面积约80m2。 |
新建 |
| 模具放置区 |
位于厂房西南侧,占地约120m2,放置模具。 |
| 压铸物料周转区 |
位于过砂车间南侧,占地约120m2。 |
| 半成品区 |
位于压铸物料周转区东侧,占地约70m2。 |
| 包材放置区 |
位于半成品区东侧,占地约70m2。 |
| 成品库 |
位于包材放置区东侧,占地约424m2。 |
| 环保工程 |
废水治理 |
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已建的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厂内污水总排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送至木镇镇污水处理厂;循环冷却水,直接通过厂内污水总排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送至木镇镇污水处理厂。 |
/ |
| 废气治理 |
1、熔融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扒渣废气通过熔炉上方加装集气罩,负压抽风收集,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2、压铸产生的颗粒物(油雾)和有机废气通过压铸机上方加装集气罩收集后,先通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去除颗粒物(油雾)再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处理后的废气与熔融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扒渣废气合并排放;3、锯床下料切割废气比重较大,较容易沉降,故该工序粉尘主要通过加强车间通风、自然沉降,机器运行过程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4.过砂粉尘经过砂机自带水幕除尘器除尘后,废气通过引风机引至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5、喷砂室产生的喷砂粉尘经喷砂机自带的风机全部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管道至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6、抛丸粉尘通过抛丸机自带的风机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管道至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7、本项目铝灰、铝渣在危废间暂存产生的氨通过对危废库负压抽风收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新建 |
| 噪声治理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基座;机械噪声采用减振垫;空气动力性噪声采用阻抗复合消声器,同时对管道采用柔性连接和减振措施;墙体隔声等措施。 |
/ |
| 固废治理 |
设置生活垃圾桶若干,并委托园区环卫部门集中处置;一般固废库布置在厂房内北侧,占地面积为20m2,一般固废收集后进行综合利用。 |
新建 |
| 危废治理 |
危废库布置在厂房内西北侧,占地面积13m2,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新建 |
| 环境风险 |
地下水、土壤 |
压铸区、压铸区收集槽、原料库、机加工车间、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切削液回用槽采取防腐材质;其他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采取一般防渗;生活办公区采取简单防渗。 |
新建 |
5、主要仪器设备本项目主要设备详见表2-5。表2-5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型号 |
使用工序 |
备注 |
使用能源 |
| 1 |
熔化炉 |
1 |
CPR-300 |
熔化 |
/ |
天然气 |
| 2 |
熔化炉 |
6 |
CPR-500 |
熔化 |
/ |
| 3 |
熔化炉 |
1 |
CPR-800 |
熔化 |
/ |
| 4 |
锌合金熔炼压铸一体机 |
1 |
DCC 88C |
压铸 |
自带100KG熔化炉 |
电 |
| 5 |
锌合金熔炼压铸一体机 |
1 |
DCC 160 |
压铸 |
自带200KG熔化炉 |
| 6 |
铝合金压铸机 |
1 |
DM300HII |
压铸 |
/ |
电 |
| 7 |
铝合金压铸机 |
1 |
DCC280 |
压铸 |
/ |
电 |
| 8 |
铝合金压铸机 |
3 |
DM400HII |
压铸 |
/ |
电 |
| 9 |
铝合金压铸机 |
1 |
YYC 400B |
压铸 |
/ |
电 |
| 10 |
铝合金压铸机 |
1 |
DCC400 |
压铸 |
/ |
电 |
| 11 |
铝合金压铸机 |
1 |
YYC 500B |
压铸 |
/ |
电 |
| 12 |
锯床 |
2 |
S-360 |
下料工序 |
/ |
电 |
| 13 |
切边机 |
3 |
ZQ-15T |
下料工序 |
/ |
电 |
| 14 |
环保过砂机 |
1 |
/ |
过砂 |
湿式作业 |
电 |
| 15 |
锉刀 |
8 |
/ |
人工去毛刺 |
/ |
/ |
| 16 |
喷砂机 |
1 |
/ |
喷砂工序 |
自带布袋除尘设备 |
电 |
| 17 |
震动研磨机 |
1 |
/ |
研磨 |
/ |
电 |
| 18 |
抛丸机 |
2 |
YC-326P |
抛丸工序 |
自带布袋除尘设备 |
电 |
| 19 |
多轴钻孔攻牙机 |
10 |
GT2-223 |
机加工 |
/ |
电 |
| 20 |
单轴钻孔攻牙机 |
6 |
ZQ4116 |
机加工 |
/ |
电 |
| 21 |
CNC机床 |
4 |
T6 |
机加工 |
/ |
电 |
| 22 |
立式加工中心 |
2 |
VL8C |
机加工 |
/ |
电 |
| 23 |
空压机 |
1 |
KB-30A |
/ |
/ |
电 |
| 24 |
空压机 |
1 |
KB-20A |
/ |
/ |
电 |
| 25 |
空压机 |
1 |
KB-50A |
/ |
/ |
电 |
| 26 |
冷却水塔 |
1 |
BY-R-30T |
/ |
/ |
电 |
| 27 |
行车 |
1 |
10T |
/ |
/ |
电 |
| 28 |
储气罐 |
4 |
0.80MPA |
/ |
/ |
电 |
| 29 |
叉车 |
1 |
鑫吉祥 |
/ |
/ |
汽油 |
| 30 |
行车 |
1 |
8T |
/ |
/ |
电 |
| 合计 |
67 |
/ |
/ |
/ |
/ |
6、项目原辅料项目原辅材料及用量见表2-6。表2-6 项目主要原辅料及用量一览表
| 序号 |
原辅料名称 |
年用量(t/a) |
最大储存量(t) |
储存方式 |
物料状态 |
包装规格 |
备注 |
| 1 |
锌合金锭 |
250 |
20 |
堆放 |
固态 |
100kg/捆 |
不使用废锌合金 |
| 2 |
铝合金锭 |
1800 |
40 |
堆放 |
固态 |
100kg/捆 |
不使用废铝合金 |
| 3 |
脱模剂 |
8.886 |
1 |
桶装 |
液态 |
20kg/桶 |
压铸后脱模 |
| 4 |
润滑油 |
2 |
0.5 |
桶装 |
液态 |
25kg/桶 |
机械运行 |
| 5 |
切削液 |
4 |
0.25 |
桶装 |
液态 |
20kg/桶 |
CNC加工 |
| 6 |
颗粒油 |
5 |
0.25 |
桶装 |
固态 |
25kg/袋 |
冲头润滑 |
| 7 |
液压油 |
1 |
/ |
桶装 |
液态 |
25kg/桶 |
定期补充,即用即购 |
| 8 |
棕刚玉砂 |
1 |
0 |
袋装 |
固态 |
100kg/袋 |
/ |
| 9 |
铁丸(抛丸用) |
2 |
0 |
袋装 |
固态 |
100kg/袋 |
/ |
| 10 |
钢丸(研磨用) |
0.05 |
0 |
袋装 |
固态 |
100kg/袋 |
/ |
| 11 |
石子(研磨用) |
0.05 |
0 |
袋装 |
固态 |
100kg/袋 |
/ |
| 12 |
砂带 |
0.5 |
0 |
捆扎 |
固态 |
100条/捆 |
/ |
| 13 |
模具 |
若干 |
/ |
/ |
固态 |
/ |
由客户提供并回收 |
| 14 |
天然气 |
36.3万m3/a |
/ |
管道运输(厂房内管径30cm,管长共计45m) |
气态 |
/ |
/ |
| 15 |
纸箱 |
2 |
0.5 |
捆扎 |
固态 |
/ |
产品包装 |
| 16 |
水 |
1480.77 |
/ |
/ |
/ |
/ |
市政管网 |
| 17 |
电 |
432.96万kWh/a |
/ |
/ |
/ |
/ |
市政 |
项目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见下表。表2-7 项目辅料理化性质
| 序号 |
名称 |
理化性质 |
毒性 |
| 1 |
脱模剂 |
主要成分为改性硅油48.79%、表面活性剂(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油酸酯)7.31%、水43.9%。外观与性状:白色液体;无明显气味;溶于水;沸点:>100℃;闪点:>96℃;常温条件下稳定。 |
LD50:>24000mg/kg(大鼠经口)、25000mg/kg(小鼠经口) |
| 2 |
切削液 |
组成成分:油性化合物10%~11%,络合剂1%~2%,润滑剂2%~3%、助溶剂3%-5%,沉降剂2%-3%,防腐剂2%~4%,防锈剂1%~3%、甘油23%~28%、水46%-52%;外观与性状:浅色透明液体;比重:0.98-1.02(与水相对值);水中溶解度:以任意比互溶;5%水溶液pH:7.5-8.5;常温常压下稳定;冷却性能和清洗性能好,具有一定润滑性,作为机床操作时刀具、工件的冷却液。 |
/ |
| 3 |
颗粒油 |
组成成分:低密度聚乙烯52%,碳酸钙48%。外观与性状:黑色固体,无味;在正常的状态下产品是稳定的。 |
非易燃 |
| 4 |
润滑油 |
组成成分:由基础油和添加剂组成;外观与性状:淡黄色粘稠液体;闪点:120~340℃;水中溶解度:不溶;自燃温度:300~350℃;粘度:40℃;密度(g/cm3):0.85;在正常的状态下产品是稳定的;燃烧时产生CO、CO2等有毒有害气体。 |
可燃 |
| 5 |
液压油 |
组成成分:石蜡基基础油93.3~96.4%,高温抗氧剂1~2%,抗磨剂2~3%,防锈剂0.5~1.5%,清洁分散剂0.05~0.1%,破乳剂0.05~0.1%;外观与性状:无色至浅黄色透明液体;闪点:>200℃;水中溶解度:不溶;自燃温度:>300℃;粘度:40℃;密度(g/cm3):0.83±0.01(22);在正常的状态下产品是稳定的。 |
可燃 |
7、产能匹配性分析本项目熔铝合金配备8台熔炉,其中1台350kg、6台500kg、1台800kg;2台锌合金压铸机自带2台电炉,1台为100kg,1台为200kg。熔炉年工作300天,产能匹配性分析如下:表2-8 产品与熔融设备产能匹配性分析一览表
| 产品类别 |
熔炉型号/kg |
熔炉数量/台 |
单次熔融量/t |
单炉熔融时间/h |
每日工作(熔融)时间/h |
日熔融量t/d |
年熔融量t/a |
年需熔融量t/a |
| 铝合金锭 |
350 |
1 |
0.28 |
10 |
24 |
0.672 |
201.6 |
2390.4 |
1800 |
| 500 |
6 |
0.40 |
10 |
24 |
5.76 |
1728 |
| 800 |
1 |
0.64 |
10 |
24 |
1.536 |
460.8 |
| 锌合金锭 |
100 |
1 |
0.08 |
6 |
24 |
0.32 |
96 |
288 |
250 |
| 200 |
1 |
0.16 |
6 |
24 |
0.64 |
192 |
根据上表,本项目配备的熔炉可满足本项目产品年熔融量,产能匹配。8、脱模剂物料平衡企业根据生产经验提供数据,本项目生产1t铝合金制品约消耗脱模剂(原液)5kg,1t锌合金制品消耗脱模剂2.0kg,根据产品方案,本项目铝合金制品年产量1690t,锌合金制品218t,则脱模剂消耗量为8.886t/a。本项目脱模剂外购后需配水稀释,脱模剂与水的比例为1:99,则脱模剂配制年用水量为879.714t/a(2.932t/d),根据工艺流程,配置后的脱模剂用于钢模喷涂成膜,压铸机内部喷头喷涂时部分损耗,损耗量约为脱模剂配制液的0.1%,约0.8886t/a,成膜过程中,大部分的水分挥发,压铸过程中,高温使得其中水份蒸发,在压铸高温条件下改性硅油约70%分解成有机废气挥发,30%以颗粒物(油雾形式)挥发,表面活性剂(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油酸酯)高温下以有机废气形式全部挥发。物料平衡见下表:表2-9 脱模剂用量平衡表(t/a)
| 投入 |
产出 |
| 物料名称 |
数量 |
物料名称 |
数量t/a |
| 其中 |
脱模剂原液 |
改性硅油48.79% |
4.335 |
喷涂过程损耗 |
0.8886 |
| 表面活性剂(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油酸酯)7.31% |
0.6496 |
蒸发的水份 |
882.7318 |
| 水43.9 |
3.9014 |
以废气形式挥发 |
颗粒物(油雾) |
1.2992 |
| 小计 |
/ |
8.886 |
有机废气 |
3.6804 |
| 配置水 |
879.714 |
|
|
|
| 合计 |
888.6 |
合计 |
888.6 |
9、水平衡分析该项目不提供住宿,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脱模剂配制用水、切削液配制用水、压铸机循环冷却水、过砂除尘用水。(1)生活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生产时间为300天。根据《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DB34/T679-2019),厂区不设置食堂和住宿,用水定额为60L/人d,则职工用水量为1.8t/d(合540t/a),污水排放系数按0.85计,则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53t/d(合459t/a),生活污水经厂区已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厂内污水总排口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木镇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七星河。(2)脱模剂配制用水本项目压铸过程中会使用脱模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数据,脱模剂的年用量为8.886t/a,脱模剂与水的比例为1:99,则脱模剂配制年用水量为879.714t/a(2.932t/d),根据工艺流程,配置后的脱模剂用于钢模喷涂成膜,压铸机内部喷头喷涂时部分损耗,损耗量约为使用量的0.1%,成膜过程中,大部分的水分挥发,压铸过程中,高温使得剩余的水份蒸发。则本项目脱模剂配置用水879.714t/a(2.932t/d),喷涂损耗水量为0.8797t/a(2.932×10-3t/d),蒸发水份878.8343t/a(2.929068t/d)。(3)切削液配制用水本项目切削液配制用水分为定期更换后一次性添加切削液配制用水量和每日损耗切削液配制用水量两部分。①一次性添加切削液配制用水量根据企业提供数据,为满足设备正常运行,切削液单次投加量为1.1t,切削液和水的配制比例为1:9,即自来水的用量为9.9t/a(0.033t/d),配制后的切削液循环使用,每半年清理更换,该部分水作为危废,暂存危废库。②每日损耗切削液配制用水量CNC等机加工设备运行过程中,配制的切削液蒸发和残留在工件中每天的耗损量0.06t/d,需通过每日添加等量的切削液配置液。年添加量为18t,根据切削液和水的配制比例为1:9,推算出用水量为16.2t/a(0.054t/d)。(4)压铸机循环冷却水本项目压铸机循环冷却水用水分为定期更换后一次性添加用水量和每日损耗补充用水量两部分。①一次性添加用水量根据企业提供数据,本项目厂房外东北侧拟布置1台循环冷却塔,对压铸过程中液压油进行间接冷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冷却塔容积为10t,该设备循环水量为100m3/h,该循环冷却水每半年更换一次,一年更换2次,即自来水的单次投加量为20t/a(0.067t/d),每半年更换,更换的循环冷却水,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②每日损耗补充用水量冷却过程中水的蒸发损耗量为0.03t/d(9t/a),蒸发导致循环水量的损耗,通过新鲜水的添加来补充,则每天用水量为0.03t/d。(5)过砂除尘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过砂产生的粉尘采用过砂机配套的水幕处理器处理,过砂机配套的水槽规格为0.4t,本项目配备1台过砂机,该工序水槽损耗量为0.015t/d,清理的金属碎屑清渣后携带一部分水,水槽中沉淀的金属碎屑为3.252t/a,清渣后含水量约为45%,则损耗水量为1.4634t/a(0.0049t/d),均通过新鲜水的添加来补充,则每天用水量为0.0199m3/d,该工序工作时间按300天计,合计其年用水量为5.97t/a,过砂废气处理水循环使用,槽体定期清渣,不外排。图2-1 本项目水平衡图(m3/d)综上,本项目每日用水量为4.9359t/d,污水产生量1.597t/d,项目年工作日300天,则本项目年用水量共计1480.77t,污水年产生量479.0t。10、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有效生产300天,生产工序除熔融、压铸三班制(每班8小时),其他工序均采用一班制生产,仅白天生产,每班8小时,全年生产共计2400小时。11、厂区平面布置安徽迪迈斯机械有限公司年产700万件锌铝合金压延产品项目(一期)选址位于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项目占地约3892m2,厂区设1栋厂房3584m2,办公室辅助工程位于厂房东侧,占地232m2,危废库位于厂房西北角,占地13m2,厂区平面布置详见附图5。本项目北侧、南侧均为标准化厂房,东侧和西侧为园区道路。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2、工艺流程简述:生产工艺流程说明:G——废气、S——固废、N——噪声、W——废水图2-2 项目压铸生产工艺流程图及产污节点图工艺说明:1)熔化:将外购的锌合金锭和铝合金锭通过人工将合金锭分别投入相应熔化炉内,其中锌合金熔化炉使用电能,铝合金锭熔化炉使用天然气。天然气熔化炉从炉底通入天然气和空气混合气,燃烧加热升温。铝合金锭熔化温度一般为600-700℃使炉料熔化,锌合金熔化温度一般为400-450℃使炉料熔化,火焰直接接触物料,熔化过程中炉体敞开排气。根据两种合金锭的检测报告,铝合金锭熔化过程中会产生天然气燃烧废气G1(主要为颗粒物、SO2、NOX)和熔化烟尘G2(为颗粒物)、锌合金锭熔化过程中会产生熔化烟尘G3(为颗粒物),以及金属锭包装材料S1。2)人工扒渣:当炉料全部熔化后,熔液表面会形成一层由金属氧化物和其他非金属夹杂物所组成的熔渣。为了防止合金熔液夹渣,减少熔体吸气的机会,在进行下一步作业之前,必须将这层熔渣除掉,可有效加强熔体传热,提高升温速度。此过程称为“扒渣”。炉料全部熔化后,打开炉门,人工通过捞勺将熔液表面的熔渣捞出,扒渣工序产生熔渣S2和扒渣烟尘G4。3)压铸:本项目压铸的钢模由客户提供,在压铸前将配置好的脱模剂的水溶液喷淋在钢模内部,静置后钢膜内部表面形成一层致密的膜,使压铸后产品易于脱离钢模;再将炉中的高温液态铝合金/锌合金通过高压注入模具中,开模冷却,取件机取出放在传送带上冷却,形成客户所需规格的铸件。通过压铸机自带的风冷机,快速冷却模具与铸件,此过程使用的脱模剂会产生废气G5颗粒物(油雾)和有机废气,压铸使用的颗粒油包装袋S3、脱模剂废包装桶S4、以及未收集的脱模剂废气液滴S5以及机器运行噪声N。4)下料:脱模后的铸件附带渣包和料饼,为去除渣包和料饼,通常采用人工敲击、设备冲压或锯床切割等方式去除,得到产品雏形,此过程产生渣包和料饼等边料S6以及机器运行噪声N,锯床切割时产生切割金属粉尘G6。5)过砂、烘干:利用环保过砂机对初具雏形的产品进行过砂打磨,本过程产生的金属粉尘G7落入设备自身带的水幕处理器中,过程中水幕处理器的水槽中产生金属碎屑沉淀S7和废砂带,定期对水槽中的金属碎屑进行清渣回收,回收后外售综合利用,清渣后的水循环使用。6)人工去毛刺为去除机械零件上的毛刺,采用锉刀等辅助工具人工去除毛刺,此过程产生金属碎屑S8。根据客户需求不同,对去毛刺后的工件进行喷砂、震动研磨和抛丸等不同处理方式,具体如下:7)喷砂将1/3去毛刺后的工件送入喷砂机中进行喷砂处理。喷砂是采用压缩空气为动力,以形成高速喷射束将玻璃砂高速喷射到需要处理的工件表面,使工件外表面的外表或形状发生变化,由于磨料对工件表面的冲击和切削作用,使工件的表面获得一定的清洁度和不同的粗糙度,使工件表面的机械性能得到改善,因此提高了工件的抗疲劳性,增加了它和涂层之间的附着力,延长了涂膜的耐久性,也有利于涂料的流平和装饰。本工序主要产生喷砂粉尘G8、废砂S9以及收集的喷砂粉尘S10,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N。8)研磨将1/3去毛刺后的工件通过研磨机利用研磨介质(钢丸或石子)对半成品铸件进行研磨,工作原理:振动电机产生高频振动,通过弹簧支撑系统传递到研磨容器,使容器内的研磨介质和工件产生三维运动,通过摩擦和碰撞实现研磨,该过程主要产生金属碎屑和废研磨介质(钢丸或石子)S11以及机器运行噪声N。9)抛丸将1/3去毛刺后的工件通过抛丸机对半成品铸件进行抛丸,使得铸件其表面更为平整,抛丸设备自带收集装置、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过程中主要产生抛光粉尘G9、抛丸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和废抛丸钢砂S12以及机器运行噪声N。10)机加工(钻孔、CNC加工):根据市场对汽车零配件的需求,铸件经喷砂、研磨、抛丸等处理后进行后续的机加工,主要为钻孔和CNC加工,加工过程中使用到切削液,设备自带切削液过滤装置,可过滤截留加工过程切削液中的金属边角料,过滤后的切削液经加压泵回流至车床,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过滤后的金属边角料S13和废切削液S14、切削液包装桶S15以及机器运行噪声N。11)委外表面处理:机加工后的铸件表面处理委外加工,不在厂区加工。12)检验、包装:表面处理后的产品人工检验后进行包装后入成品库,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材S1。本项目压铸区需定期保洁,去除地面滴落的脱模剂,采用一次性抹布进行人工擦拭,不涉及水洗,一个月保洁一次,此过程产生固体废物含油抹布。表2-10 主要污染物分析一览表
| 类别 |
编号 |
污染源名称 |
产生工序 |
主要污染因子 |
| 废气 |
G1 |
天然气燃烧 |
燃烧废气 |
颗粒物、SO2、NOX |
| G2 |
熔融废气 |
铝合金锭熔融 |
颗粒物 |
| G3 |
锌合金锭熔融 |
颗粒物 |
| G4 |
人工扒渣废气 |
人工扒渣 |
颗粒物 |
| G5 |
压铸 |
压铸脱模 |
颗粒物(油雾)、非甲烷总烃 |
| G6 |
下料 |
切割 |
颗粒物 |
| G7 |
过砂废气 |
过砂 |
颗粒物 |
| G8 |
喷砂废气 |
喷砂 |
颗粒物 |
| G9 |
抛丸废气 |
抛丸 |
颗粒物 |
| G10 |
铝灰、铝渣堆放废气 |
铝灰、铝渣堆放 |
氨 |
| 废水 |
W1 |
压铸冷却 |
冷却循环水 |
COD、SS |
| W2 |
生活污水 |
职工生活 |
COD、BOD5、SS、NH3-N、TP |
| 噪声 |
/ |
机械噪声 |
生产设备 |
LAeq |
| 固废 |
S1 |
废包材 |
金属锭包装 |
一般固废 |
| S2 |
废炉渣 |
人工扒渣 |
危险废物 |
| S3 |
颗粒油包装袋 |
压铸 |
一般固废 |
| S4 |
脱模剂包装桶 |
压铸、脱模 |
危险废物 |
| S5 |
未收集的脱模剂废气液滴 |
压铸脱模 |
危险废物 |
| S6 |
渣包和料饼等边角料 |
下料 |
一般固废 |
| S7 |
金属碎屑沉淀物和废砂带 |
过砂 |
一般固废 |
| S8 |
金属碎屑(车间降尘,定期清扫) |
去毛刺 |
一般固废 |
| S9 |
废砂 |
喷砂 |
一般固废 |
| S10 |
布袋除尘器收集喷砂粉尘 |
一般固废 |
| S11 |
金属碎屑和废研磨介质(钢丸或石子) |
研磨 |
一般固废 |
| S12 |
布袋除尘器收集抛丸粉尘、废抛丸铁丸 |
抛丸 |
一般固废 |
| S13 |
过滤后的金属边角料 |
机加工 |
一般固废 |
| S14 |
废切削液 |
危险废物 |
| S1 |
切削液包装桶 |
危险废物 |
| S15 |
废包材 |
包装 |
一般固废 |
| S15 |
废活性炭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危险废物 |
| S16 |
废液压油包装桶 |
设备保养 |
危险废物 |
| S17 |
废润滑油及包装桶 |
设备维修保养 |
危险废物 |
| S18 |
锯床下料切割沉降金属粉尘 |
车间定期清扫 |
一般固废 |
| S19 |
布袋除尘器收集熔融粉尘 |
熔融废气处理 |
危险废物 |
| S20 |
静电除油烟沉渣 |
压铸颗粒物(油烟)处理 |
危险废物 |
| S21 |
车间保洁含油抹布 |
车间保洁 |
危险废物 |
| S22 |
生活垃圾 |
职工生活 |
一般固废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为空置厂房,不存在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租赁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为空置厂房。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如下: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达标区判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本次评价取基准年2024年。根据2024年青阳县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4年,青阳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共341天,优良率93.4%,较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1.1%。影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和臭氧。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7微克/立方米、17微克/立方米、54微克/立方米、29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八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38微克/立方米。PM10较去年同期相比保持不变,PM2.5较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7.4%。城区降水pH值年均值为7.34,全年未出现酸雨。城区空气降尘量为1.9吨/平方千米•月。项目所在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见下表。表3-1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一览表
| 污染物 |
年评价指标 |
2024年现状浓度 |
标准值 |
占标率(%) |
达标情况 |
| SO2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7μg/m3 |
60μg/m3 |
11.67 |
达标 |
| NO2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17μg/m3 |
40μg/m3 |
42.50 |
达标 |
| PM10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54μg/Nm3 |
70μg/m3 |
77.14 |
达标 |
| PM2.5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29μg/Nm3 |
35μg/m3 |
82.86 |
达标 |
| CO |
24小时平均质量浓度* |
1100μg/Nm3 |
4000μg/m3 |
27.50 |
达标 |
| O3 |
日最大8小时平均** |
138μg/Nm3 |
160μg/m3 |
86.25 |
达标 |
注:**为空气中一氧化碳日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空气中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O2、NO2、PM10、PM2.5、CO和O3,年均值均满足GB3095中的浓度限值要求,故青阳县2024年属于达标城市。(2)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废气特征因子为颗粒物(TSP)、非甲烷总烃(NMHC)、氨。项目特征因子非甲烷总烃和TSP引用《安徽省军盛钙塑制造有限公司军盛钙塑泡沫包装制品生产线节能改造及环保提升工程》数据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11月25日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引用数据可行性:引用《安徽省军盛钙塑制造有限公司军盛钙塑泡沫包装制品生产线节能改造及环保提升工程》数据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11月25日开展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距离本次项目厂区约4.222km,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和TSP。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型)》中“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本次项目引用数据符合“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要求,引用数据是可行的。表3-2 TSP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ug/m3(引用)
| 测点 |
监测因子 |
检测时段 |
浓度范围/ug/m3 |
标准限值/ug/m3 |
最大占标百分比 |
超标率 |
最大超标倍数 |
是否达标 |
| 河北村 |
TSP |
日均值 |
116~125 |
300 |
38.67~41.67 |
0 |
0 |
是 |
| 非甲烷总烃 |
小时平均 |
460~690 |
2000 |
23~34.5 |
0 |
0 |
是 |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中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限值要求;颗粒物(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项目本项目引用数据监测点位引用数据监测点位
目埠王家村中T
皮冲
桥头方
五房村
苏村
岛窠
军盛钙塑制造有限公司
马家圩
周藤高墩包
真学校
昌甫五里步
江家圩
潜龙山
木镇初级中学
长山村
南河圩马桥
42马桥
河边
鸟子窠三房楼屋
钱家草屋
邓家村
六房里庄屋村
G330
当地湖
余冲
叶村
杨冲
东冲李家
塔山王
迪迈斯
G318
a一
图3-1 监测点位与本项目所在位置关系图(非甲烷总烃、TSP监测点位)项目特征因子氨引用《现代机电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6月3日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引用数据可行性:引用《现代机电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数据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6月3日开展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距离本次项目厂区约474m,监测因子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型)》中“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本次项目引用数据符合“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要求,引用数据是可行的。表3-3 氨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ug/m3(引用)
| 测点 |
监测因子 |
检测时段 |
浓度范围/ug/m3 |
标准限值/ug/m3 |
最大占标百分比 |
超标率 |
最大超标倍数 |
是否达标 |
| 集聚区G1 |
氨 |
1 小时(一次)平均浓度监测结果 |
10~50 |
200 |
5~25 |
0 |
0 |
是 |
N
G3
SE
S
G1
大气
大气环境现状监测位点
G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中氨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表D.1中浓度限值。474m474m引用数据监测点位引用数据监测点位本项目本项目图3-2 监测点位与本项目所在位置关系图(氨监测点位)2、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3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数据,所在流域控制单元内国家、地方控制断面监测数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水环境质量数据或地表水达标情况的结论。本项目附近没有距离较近的地表水域,因此采用2024年青阳县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中的结论。根据《2024年青阳县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2024年1-12月对境内湖泊和河流地表水开展监测(境内主要河流——青通河、七星河、东河、九华河、陵阳河、牛桥水库的共十三个断面:牛桥水库、青通河牛桥断面、青通河青山断面、青通河大桥断面、青通河元桥断面、青通河河口断面、东河杨田断面、东河元桥断面、七星河南河330国道断面、七星河河口断面、九华河三元桥断面、九华河庙前断面、陵阳河陵阳断面)。水质监测4次,共检测24项指标,青通河河口断面水质年均值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其他断面水质年均值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水质优良,达标率为100%,满足地表水功能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较2023年没有明显变化。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存在,故无需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4、生态环境项目属于安徽省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园区内建设项目,且建设范围不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不开展生态环境影响现状调查。5、电磁辐射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影响6、地下水、土壤环境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无需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保护目标大气环境: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密集的区域等保护目标。声环境: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地下水环境: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生态环境: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运营过程中,熔融(含天然气燃烧)、扒渣、压铸工序中产生的颗粒物,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和NOx,压铸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均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排放限值;危废间暂存的铝灰和炉渣产生的氨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相关恶臭污染物排放速率;具体详见下表。表3-4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标准(mg/m3)
| 工序 |
污染物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
相应标准 |
| 天然气燃烧、熔融、扒渣、压铸 |
颗粒物 |
30 |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 |
| 天然气燃烧 |
二氧化硫 |
100 |
| 氮氧化物 |
400 |
| 压铸 |
NMHC |
100 |
| 危废间铝灰、铝渣堆放 |
氨 |
4.9kg/h |
排气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相关恶臭污染物排放速率。 |
注:根据《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3中对于基准氧含量的要求,冲天炉及燃气炉的大气污染物实测排放浓度,应换算为基准含氧量状态下的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并以此作为达标判定依据。鉴于本项目铝合金锭熔炉使用天然气产生的燃烧废气与熔融粉尘、扒渣废气、压铸废气合并排放,故从严要求,建议本项目DA001排气筒相应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后续验收及例行监测时应实测烟气含氧量,并计算相应的大气基准污染物排放浓度,以此判断该排气筒排放的污染因子浓度是否达标。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排放限值,具体标准限值详见下表:表3-5 厂区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mg/m3)
| 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限值含义 |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
相应标准 |
| 颗粒物 |
5 |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
GB39726-2020表A.1 |
| NMHC |
10 |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
| 30 |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
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相关排放限值。具体标准限值详见下表:表3-6 厂界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污染物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标准来源 |
| 监控点 |
浓度(mg/m3) |
| 颗粒物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1.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 氨 |
厂界 |
1.5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 |
2、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定期外排循环冷却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过的生活污水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废水执行木镇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木镇镇市政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A标准后排入七星河。具体标准值如下:表3-7 项目污水排放标准(mg/L)
| 污染物(mg/L) |
pH |
COD |
BOD5 |
SS |
NH3-N |
TP |
| 木镇镇污水处理站纳管标准 |
6~9 |
500 |
300 |
400 |
35 |
3 |
| 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6~9 |
500 |
300 |
400 |
- |
- |
| 本次环评执行标准 |
6~9 |
500 |
300 |
400 |
35 |
3 |
3、噪声排放标准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详见下表。表3-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 参照标准 |
昼间 |
夜间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 |
65 |
55 |
4、固体废弃物一般固废: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运营过程中,熔融(含天然气燃烧)、扒渣、压铸工序中产生的颗粒物,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和NOx,压铸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均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排放限值;危废间暂存的铝灰和炉渣产生的氨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相关恶臭污染物排放速率;具体详见下表。表3-4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标准(mg/m3)
| 工序 |
污染物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
相应标准 |
| 天然气燃烧、熔融、扒渣、压铸 |
颗粒物 |
30 |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 |
| 天然气燃烧 |
二氧化硫 |
100 |
| 氮氧化物 |
400 |
| 压铸 |
NMHC |
100 |
| 危废间铝灰、铝渣堆放 |
氨 |
4.9kg/h |
排气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相关恶臭污染物排放速率。 |
注:根据《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3中对于基准氧含量的要求,冲天炉及燃气炉的大气污染物实测排放浓度,应换算为基准含氧量状态下的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并以此作为达标判定依据。鉴于本项目铝合金锭熔炉使用天然气产生的燃烧废气与熔融粉尘、扒渣废气、压铸废气合并排放,故从严要求,建议本项目DA001排气筒相应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后续验收及例行监测时应实测烟气含氧量,并计算相应的大气基准污染物排放浓度,以此判断该排气筒排放的污染因子浓度是否达标。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排放限值,具体标准限值详见下表:表3-5 厂区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mg/m3)
| 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限值含义 |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
相应标准 |
| 颗粒物 |
5 |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
GB39726-2020表A.1 |
| NMHC |
10 |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
| 30 |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
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相关排放限值。具体标准限值详见下表:表3-6 厂界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污染物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标准来源 |
| 监控点 |
浓度(mg/m3) |
| 颗粒物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1.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 氨 |
厂界 |
1.5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 |
2、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定期外排循环冷却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过的生活污水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废水执行木镇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木镇镇市政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A标准后排入七星河。具体标准值如下:表3-7 项目污水排放标准(mg/L)
| 污染物(mg/L) |
pH |
COD |
BOD5 |
SS |
NH3-N |
TP |
| 木镇镇污水处理站纳管标准 |
6~9 |
500 |
300 |
400 |
35 |
3 |
| 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6~9 |
500 |
300 |
400 |
- |
- |
| 本次环评执行标准 |
6~9 |
500 |
300 |
400 |
35 |
3 |
3、噪声排放标准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详见下表。表3-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 参照标准 |
昼间 |
夜间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 |
65 |
55 |
4、固体废弃物一般固废: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总量控制指标1、总量控制原则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7〕19号),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取得的总量指标从两项增加为四项。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基础上增加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VOCs)。2.废水本项目化学需氧量(COD)纳管量为0.1248t/a、氨氮(NH3-N)纳管量为0.0105t/a,根据《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皖环发[2023]72 号)第五条·现阶段实施排污权交易的排污单位为全省列入排污许可重点和简化管理范围内有污染物许可排放量要求的排污单位。本项目熔炼、保温、压铸工序参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二十八、金属制品业 33,参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本项目涉及除生产铅基及铅青铜铸件以外的有色金属铸造,属于简化管理;本项目产品为汽车零部件,参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三十一、汽车制造业 36,属于其他为登记管理;本项目从严执行,故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为简化管理。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4.2.2.1条,对于水污染物,以排放口为单位确定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原则上不做要求;单独排入城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其他排污单位污水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排放口许可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不做要求,仅说明排放去向。对照表3排放口类型,本项目污水总排口为一般排放口,污水进入木镇镇污水处理厂,不需申请排放量,因此无需开展排污权交易,因此本项目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总量控制指标统一纳入木镇镇污水处理厂总量。3.废气根据《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现阶段实施排污权交易的废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在项目实际排污前,需购买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的排污权。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表2,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为一般排放口,其中对于大气污染物,一般排放口和无组织排放的许可排放量原则上不做要求。故本项目无需购买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污权,仅申请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VOCs、颗粒物排放总量。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VOCs、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0.0581t/a、0.5432t/a、0.295t/a、0.6486t/a。本环评建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SO2):0.0581t/a、氮氧化物(NOX):0.5432t/a、VOCs:0.295t/a、颗粒物:0.6486t/a。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租用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工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2号车间,厂房为单层结构,高12m的混凝土结构建筑物,且已完成建设,目前须在厂房内进行地面防渗施工、设备布置安装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施工。1、施工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的水量相对较少,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但如果不经处理随意排放,将对区域内的地表水体产生一定影响。建议施工单位依托现有厂房设施,生活污水就近排入木镇工业园污水管网,不外排。2、施工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新设备的安装产生的噪声。本评价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降低噪声影响:(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在午间(12:00~14:00)夜间(22:00~06:00)禁止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如果工程施工期在敏感区内,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在施工前三日内报当地城管部门备案。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2)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活动声源,可以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予以解决;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过程中对敏感点的影响将会明显减小,并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3、施工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装修期间固体废物。(1)施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主要是施工人员日常生活遗弃的废物,如纸张、塑料袋及食物残渣、果皮等。必须做好施工生活垃圾的单独收集、处置,防止乱丢乱放,任意倾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周边环境无明显污染影响。(2)装修期固体废物装修时将产生固体废物,包括废弃木板、涂料桶、废石料等,装修过程中对部分废弃材料应尽量做到有效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排放。在装修结束时应及时清运,统一运输,不得随意倾倒,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
|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1、废气1.1废气污染源强汇总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以VOCs计)、SO2、NOx以及少量氨。废气污染物排放源见下表。表4-1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表
| 污染工段 |
污染物 |
风量m3/h |
产生浓度mg/m3 |
产生速率kg/h |
产生量t/a |
收集情况 |
治理措施 |
设施名称 |
治理技术 |
是否为可行技术 |
收集效率% |
处理效率%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排放量t/a |
| 熔融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 |
28000 |
6.74207 |
0.188778 |
1.3592 |
集气罩收集 |
1套袋式除尘器 |
TA001 |
袋式除尘法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及《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推荐技术 |
80 |
95 |
0.337103 |
0.******** |
0.06796 |
| 无组织 |
/ |
/ |
0.047 |
0.340 |
/ |
0.047 |
0.340 |
| SO2 |
有组织 |
28000 |
0.288195 |
0.******** |
0.0581 |
/ |
80 |
/ |
0.288195 |
0.******** |
0.0581 |
| 无组织 |
/ |
/ |
0.002 |
0.0145 |
/ |
/ |
0.002 |
0.0145 |
| NOx |
有组织 |
28000 |
2.69444 |
0.075444 |
0.5432 |
/ |
80 |
/ |
2.69444 |
0.075444 |
0.5432 |
| 无组织 |
/ |
/ |
0.0189 |
0.1358 |
/ |
/ |
0.0189 |
0.1358 |
| 扒渣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 |
28000 |
3.624825 |
0.******** |
0.16564 |
袋式除尘法 |
80 |
95 |
0.181243 |
0.******** |
0.008282 |
| 无组织 |
/ |
/ |
0.0057 |
0.041 |
/ |
0.0057 |
0.041 |
| 压铸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 |
28600 |
5.047591 |
0.144361 |
1.0394 |
集气罩收集 |
静电式油烟净化器+两级活性炭吸附 |
TA002 |
袋式除尘法 |
80 |
90 |
0.504759 |
0.******** |
0.10394 |
| 无组织 |
/ |
/ |
0.0361 |
0.2598 |
/ |
0.0361 |
0.2598 |
| 非甲烷总烃 |
有组织 |
28600 |
14.301671 |
0.409028 |
2.945 |
TA003 |
吸附法 |
80 |
90 |
1.******** |
0.******** |
0.2945 |
| 无组织 |
/ |
/ |
0.1022 |
0.7361 |
/ |
0.1022 |
0.7361 |
| 下料粉尘 |
颗粒物 |
无组织 |
/ |
/ |
0.35 |
0.105 |
/ |
/ |
/ |
/ |
/ |
/ |
/ |
/ |
0.35 |
0.105 |
| 过砂粉尘 |
颗粒物 |
有组织 |
8000 |
169.******** |
1.355083 |
3.2522 |
引风机收集 |
湿式除尘 |
TA004 |
除尘法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推荐技术 |
75 |
90 |
16.93854 |
0.******** |
0.32522 |
| 无组织 |
/ |
/ |
0.452 |
1.084 |
/ |
0.452 |
1.084 |
| 喷砂粉尘 |
颗粒物 |
有组织 |
3000 |
198.825 |
0.596475 |
1.43154 |
密闭负压收集 |
1套袋式除尘器 |
TA005 |
除尘法 |
99 |
95 |
9.94125 |
0.******** |
0.071577 |
| 无组织 |
/ |
/ |
0.0060 |
0.01446 |
/ |
0.0060 |
0.01446 |
| 抛丸粉尘 |
颗粒物 |
有组织 |
3000 |
198.825 |
0.596475 |
1.43154 |
密闭负压收集 |
1套袋式除尘器 |
TA006 |
除尘法 |
99 |
95 |
9.94125 |
0.******** |
0.071577 |
| 无组织 |
/ |
/ |
0.006 |
0.01446 |
/ |
0.006 |
0.01446 |
| 铝灰、铝渣堆放 |
氨 |
有组织 |
27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上表废气排放浓度以集气罩设计风量计。表4-2 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表
| 排气筒 |
总处理风量m3/h |
年工作时间 |
污染物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排放量t/a |
高度m |
内径m |
烟气温度℃ |
坐标 |
标准浓度mg/m3 |
排放口类型 |
| DA001 |
56600 |
7200 |
颗粒物 |
0.442187 |
0.025028 |
0.1802 |
15 |
0.7 |
25 |
经度:117.********纬度:30.******** |
30 |
一般排放口 |
| SO2 |
0.******** |
0.008069 |
0.0581 |
100 |
| NOx |
1.332941 |
0.075444 |
0.5432 |
400 |
| 非甲烷总烃 |
0.******** |
0.040903 |
0.2945 |
100 |
| DA002 |
14000 |
2400 |
颗粒物 |
13.9405 |
0.1952 |
0.4684 |
15 |
0.5 |
25 |
经度:117.********纬度:30.******** |
30 |
一般排放口 |
| DA003 |
2700 |
7200 |
氨 |
/ |
/ |
/ |
15 |
0.3 |
25 |
经度:117.********纬度:30.******** |
1.4kg/h |
一般排放口 |
|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2废气污染物产生情况和防治措施根据工艺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合金熔融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扒渣烟尘废气、压铸脱模废气、下料切割废气、过砂废气、喷砂废气、抛丸废气以及危废库铝灰、铝渣堆放产生的废气,具体源强及收集处理措施如下:(1)合金熔融废气①产生源强本项目铝合金锭和锌合金锭熔融时会产生烟尘。铝合金锭熔融颗粒物排放量参考《排污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01铸造中熔炼(燃气炉):废气量为11883立方米/吨-产品,颗粒物为0.943千克/吨-产品(含天然气燃烧颗粒物)。本项目铝合金制品年产量为1690t。经核算熔炉工序产生的废气量为2008.23万m3/a(2789.20m3/h),烟尘总产生量为1.594t/a。根据企业提供数据,本熔炼炉熔炼年工作时间300d,每天工作24h,烟尘产生速率为0.221kg/h。锌合金锭熔融烟尘排放量参考《排污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机械行业系数手册》01铸造中的熔炼(感应电炉)。产污系数如下:废气量为7483立方米/吨-产品,颗粒物为0.479千克/吨-产品。本项目锌合金制品年产量为218t。经核算熔炉工序产生的废气量为163.13万m3/a(226.57m3/h),烟尘总产生量为0.105t/a。根据企业提供数据,本熔炼炉熔炼年工作时间300d,每天工作24h,烟尘产生速率为0.0146kg/h。综上,本项目合金锭熔融废气颗粒物产生量1.699t/a,产生速率为0.236kg/h。②收集方式和收集效率本项目通过在熔炉上方加装集气罩,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抽风收集,收集的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收集效率为80%,根据《排污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01铸造中的熔炼(燃气炉)末端治理技术中袋式除尘处理效率为95%。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06796t/a,排放浓度为3.132mg/m3(以废气量计)、0.337103mg/m3(以集气罩设计风量计);无组织排放量0.34t/a。③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技术可行性分析: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和《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机械行业系数手册》01铸造中的熔炼(感应电炉)以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292-2023),袋式除尘属于废气可行技术参考表中可行技术,因此本项目熔融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排放可行性分析:A.风量的确定:本项目熔融设备采用集气罩顶吸方式收集废气。风量按如下公式(参照《环境工程设计手册》)进行计算:Q=kPHVx式中:Q——风量m3/s,k——考虑沿高度速度分布不均的安全系数,通常取k=1.0,P——罩口敞开周长m,H——罩口距污染源的距离,Vx——控制速度m/s,本项目熔铝合金锭配备8台熔炉,熔炉尺寸均为1.3m×1.3m,集气罩尺寸均为1.3m×1.3m);2台锌合金压铸机自带2台电炉,1台为100kg,1台为200kg,熔炉尺寸为0.8m×0.8m,集气罩尺寸均为0.8m×0.8m,具体设计数据如下:表4-3 集气罩设计风量一览表熔炉型号kPHVx风量(m3/s)风量(m3/h)铝合金锭1.05.20.30.50.782808锌合金锭1.03.20.30.50.481728根据上表,本项目每台铝合金熔炉上方集气罩风量为2808m3/h,锌合金熔炉上方集气罩风量为1728m3/h,考虑风力损耗,本项目每台铝合金熔炉废气设计风量取3000m3/h,锌合金熔炉废气设计风量为2000m3/h;则熔融废气设计风机风量共计28000m3/h,收集效率约为80%。B.处理效率的确定:根据《排污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机械行业系数手册》01铸造中的熔炼(燃气炉)末端治理技术中袋式除尘处理效率为95%,则本项目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取95%。(2)天然气燃烧废气①产生源强由于《机械行业系数手册》“01铸造”行业系数表内无天然气工业炉窑产排污系数,因此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参考《机械行业系数手册》“14涂装”行业中天然气工业炉窑产污系数进行核算,详见下表。表4-4 天然气工业炉窑产污系数表工段名称产品名称原料名称工艺名称规模等级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涂装涂装件天然气天然气工业炉窑所有规模废气二氧化硫kg/立方米-原料0.000002S氮氧化物kg/立方米-原料0.00187本项目铝合金锭熔融的熔炼炉使用天然气,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熔炼炉型号为800kg、500kg、350kg三种。型号为800kg的熔炼炉每日天然气消耗量180m3,500kg的熔炼炉每日天然气消耗量150m3,350kg的熔炼炉每日天然气消耗量130m3,本项目购置型号800kg的熔炼炉1台,500kg熔炼炉6台,型号350kg熔炼炉1台,熔融工序年工作300d,24h/d,时长共计7200h/a。则天然气年使用量为36.3万m3。由于无法确定项目使用的天然气类别,根据《天然气》(GB17820-2018),总硫S按最不利二类气进行取值,取100,则天然气燃烧过程二氧化硫(根据《天然气》(GB17820-2018),总硫S取100)产生量为(0.000002×100)kg/m3×363000m3/a×10-3=0.0726t/a;氮氧化物产生量为0.00187kg/m3×363000m3/a×10-3=0.679t/a。根据上述,本项目熔炉天然气废气量为以铝合金熔融废气量计,SO2产生量为0.0726t/a,NOx产生量为0.679t/a。集气罩收集效率为80%,则天然气燃烧废气各污染物产生浓度为:SO21.004×10-3mg/m3(以废气量计)、0.288195mg/m3(以集气罩设计风量计),NOx9.4×10-3mg/m3(以废气量计)、2.69444mg/m3(以集气罩设计风量计)。②收集方式防治措施:本项目铝合金锭熔融使用的熔炉为火焰与铝合金锭直接接触加热熔融,熔融产生的颗粒物与天然气燃烧废气混合,无法分离,故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熔炉上方加装的集气罩与熔融废气合并收集处理并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收集效率为80%。根据《排污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机械行业系数手册》“14涂装”行业中天然气工业炉窑产生的SO2可直排;NOx通过前端加装低氮燃烧器。排放的废气中,SO2有组织排放量为0.0581t/a,排放浓度为0.288195mg/m3(以集气罩设计风量计);无组织排放量0.0145t/a;NOx有组织排放量为0.5432t/a,排放浓度为2.69444mg/m3(以集气罩设计风量计);无组织排放量0.1358t/a。(3)扒渣烟尘废气①产生源强本项目铝合金锭和锌合金锭熔融过程中需要人工进行扒渣,去除杂质,过程中会产生烟尘。本项目熔化铝合金锭1800t/a、锌合金锭250t/a,共计2050t/a,企业根据生产经验提供,炉渣产生量约为熔体的1%,扒渣烟尘量约为炉渣量的1%。则该项目扒渣烟尘产生量约为0.205t/a。每熔一炉扒渣时间约为0.2h,根据“第二章建设项目工程分析表2-9 产品与熔融设备产能匹配性分析”本项目扒渣时间共计1632h/a,扒渣烟尘产生速率为0.126kg/h。②收集方式和收集效率防治措施:本项目扒渣时扒渣烟尘与熔融烟尘混合,无法分离,故扒渣废气通过熔炉上方加装的集气罩与熔融废气合并收集处理并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收集效率为80%,参考《排污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01铸造中的熔炼(燃气炉)末端治理技术中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5%。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008282t/a;无组织排放量0.041t/a。(4)压铸、脱模废气本项目压铸、脱模废气主要为压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油雾)以及脱模剂中油性物质高温挥发的有机废气。①产生源强根据前文脱模剂物料平衡,本项目压铸工序使用脱模剂颗粒物(油雾形式)产生量1.2992t/a,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产生量3.6804t/a,压铸工序每天工作时间按照24h(7200h/a)计,则颗粒物(油雾)产生速率为0.1805kg/h、非甲烷总烃产生速率为0.5112kg/h。②收集方式和收集效率本项目通过在压铸机上方加装集气罩,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抽风收集,收集的废气先进入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去除其中的颗粒物(油烟)再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其中的有机废气,再与熔融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扒渣废气合并排放,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收集效率为80%,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通常在90%以上,本报告保守计算取90%,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处理效率为90%,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油烟)有组织排放量为0.10394t/a,无组织排放量0.2598t/a;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2945t/a,无组织排放量0.7361t/a。③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技术可行性分析:对照《铸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292-2023),油雾治理技术,静电净化可适用于压力铸造(压铸)工艺脱模剂喷涂产生的含油雾废气的治理,处理效率可达90%以上。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工作原理:油烟由风机吸入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其中部分较大的油雾滴、油污颗粒在均流板上由于机械碰撞、阻留而被捕集。当气流进入高压静电场时,在高压电场的作用下,油烟气体电离,油雾荷电,大部分得以降解炭化;少部分微小油粒在吸附电场的电场力及气流作用下向电场的正负极板运动被收集在极板上并在自身重力的作用下流到集油盘,经排油通道排出,余下的微米级油雾被电场降解成二氧化碳和水,最终排出洁净空气;同时在高压发生器的作用下,电场内空气产生臭氧,除去了烟气中大部分的气味。本项目压铸废气主要来源于压铸工序中脱模剂高温挥发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根据《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3-2013),吸附法可适用工业有机废气治理,故活性炭吸附法属于废气可行技术,因此本项目压铸废气中有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排放可行性分析:A.风量的确定:本项目压铸设备采用集气罩顶吸方式收集废气。风量按如下公式(参照《环境工程设计手册》)进行计算:Q=kPHVx式中:Q——风量m3/s,k——考虑沿高度速度分布不均的安全系数,通常取k=1.0,P——罩口敞开周长m,H——罩口距污染源的距离,Vx——控制速度m/s,本项目熔铝合金锭配备8台压铸机,其中1台500T、5台400T、1台300T、1台280T,压铸机尺寸分别为2.5m×2.8m、2.5m×1.3m、2.0m×1.1m、2.0m×1.1m;集气罩尺寸分别为2.5m×2.8m、2.5m×1.3m、2.0m×1.1m、2.0m×1.1m;2台锌合金压铸机尺寸为1.5m×1.2m,集气罩尺寸为1.5m×1.2m。则压铸机风量具体设计数据如下:表4-5 集气罩设计风量一览表压铸机型号kPHVx风量(m3/s)风量(m3/h)铝合金压铸机500T1.010.60.30.41.********.2400T1.07.60.30.40.********.2280T/300T1.06.20.30.40.********.4锌合金压铸机88T1.05.40.30.40.********.8根据上表,按型号500T、400T、280T/300T,铝合金压铸机上方集气罩风量分别为4579.2m3/h、3283.2m3/h、2678.4m3/h。考虑到风力损耗,按型号500T、400T、280T/300T,本项目每台铝合金压铸机废气设计风量取4600m3/h、3300m3/h、2700m3/h。每台锌合金压铸机设计风量为2400m3/h。则压铸废气设计风机风量共计28600m3/h,收集效率约为80%。B.处理效率的确定: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通常在90%以上,本报告保守计算取90%。根据《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吸附装置的净化率不得低于90%,本项目采取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保守取90%。④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参数本项目压铸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具体参数如下:a过滤面积《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2013)》中的相关要求,采用颗粒活性炭时,其碘值不宜低于800mg/g,气体流速宜低于0.6m/s。本评价气体流速取0.6m/s。则活性炭箱最低吸附过滤面积=处理风量÷3600÷风速。则压铸有机废气处理工艺活性炭箱截面积为=28600/3600/0.6=13.24m2。拟设计炭箱尺寸为5m×2.7m×0.6m。b活性炭箱一次装填量本项目颗粒活性炭密度约600kg/m3,压铸有机废气处理工艺活性炭箱一次活性炭装填量=体积×密度,一次装填量=8.10m3×600kg/m3=4860kg。c废活性炭产生量根据《现代涂装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陈治良主编),理论上活性炭吸附量为0.3gVOCs/g,活性炭吸附饱和率按90%,压铸废气处理工艺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有机废气量约为2.6499t,则所需活性炭量为2.6499÷0.3÷0.9=9.814t/a。d更换周期压铸有机废气处理工艺活性炭需要量为9814kg/a,活性炭箱一次装填量为4860kg,根据上述核算,本项目建议建设单位每半年更换一次。(5)下料切割废气①产生源强本项目脱模后的铸件附带渣包和料饼,为去除渣包和料饼,通常采用人工敲击、设备冲压或锯床切割等方式去除,得到产品雏形,当人工敲击和设备冲压无法去除渣包和料饼时,考虑锯床切割。其中约1%的脱模铸件需要进行切割方式下料。过程中产生的切割金属粉尘。粉尘排放量参考《排污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机械行业系数手册》04下料中的锯床切割,产污系数如下:废气量为4635立方米/吨-原料,颗粒物为5.30千克/吨-原料。本项目约1%(19.8t)的脱模铸件需切割下料。经核算切割下料工序产生的废气量为9.18万m3/a(316.67m3/h),烟尘总产生量为0.105t/a。根据企业提供数据,锯床切割年工作时间300d,每天工作1h,烟尘产生速率为0.35kg/h。②收集方式本项目切割下料过程产生的粉尘为金属粉尘,比重较大,较容易沉降,故该工序粉尘主要通过自然沉降,机器运行过程加强车间通风。(6)过砂废气①产生源强参照《排污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机械行业系数手册》06预处理中的喷砂工序产物系数,产污系数如下:废气量为8500立方米/吨-原料,颗粒物为2.19千克/吨-原料。本项目约1980t铸件需过砂处理。经核算过砂工序产生的废气量为1683万m3/a(7012.5m3/h),颗粒物总产生量为4.336t/a。根据企业提供数据,过砂年工作时间300d,每天工作8h,颗粒物产生速率为1.807kg/h。②收集方式和收集效率针对生产过程中过砂工序中产生的颗粒物。本项目过砂机自带水幕除尘器,设备通过喷水系统在砂料入口处形成水幕,当含尘空气通过时,粉尘颗粒与水幕接触,被水吸附并随水流走,从而从空气中分离出来,部分未被水幕捕捉的细小粉尘会进入过滤系统,通过多层过滤材料进一步去除。收集效率按75%计,水幕除尘器处理效率按90%计,处理后的废气通过除尘器后端加装引风机通过管道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引风机风量为8000m3/h,可满足本项目过砂废气产生量。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0.32522t/a,排放速率0.********kg/h,排放浓度19.323mg/m3(按废气量计)、16.93854mg/m3(以集气罩设计风量计),无组织排放量1.084t/a。捕捉粉尘的水经过沉淀后,循环使用,沉淀的金属碎屑约2.9268t,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③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风量的确定:参照《排污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机械行业系数手册》06预处理中的喷砂工序产物系数,产污系数如下:废气量为8500立方米/吨-原料,本项目约1980t铸件需过砂处理。经核算过砂工序产生的废气量为1683万m3/a(7012.5m3/h),考虑风量损耗,引风机风量定为8000m3/h。技术可行性分析:水幕除尘器的结构相对简单,占地面积小,操作和维护都非常方便。水幕除尘器能够有效去除气流中直径为0.1-20μm的液态或固态粒子,除尘效率高,能够处理高温和高湿度的气流,其工作原理是通过引风机的吸力使含尘气体通过水幕除尘器进行净化。本项目过砂机为环保型,已考虑过砂过程中工件产生的金属粉尘的处理,且本项目工件在过砂过程中与砂带接触,砂带以高转速对铸件表面加工,使得产生的粉尘温度较高,水幕除尘器处理该粉尘可行。(7)喷砂废气①产生源强人工对铸件表面去毛刺后,约1/3的铸件进行喷砂处理,喷砂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参照《排污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机械行业系数手册》06预处理中的喷砂工序产物系数,产污系数如下:废气量为8500立方米/吨-原料,颗粒物为2.19千克/吨-原料。本项目约660t铸件需喷砂处理。经核算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量为561万m3/a(2337.5m3/h),颗粒物总产生量为1.446t/a。根据企业提供数据,喷砂年工作时间300d,每天工作8h,颗粒物产生速率为0.603kg/h。②收集方式和收集效率本项目喷砂机自带袋式除尘器对喷砂粉尘进行处理,铸件在喷砂室进行喷砂处理,喷砂室产生的粉尘经喷砂机自带的风机(风机风量为3000m3/h)收集,收集效率按99%计,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排污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06预处理中的喷砂末端治理技术中袋式除尘处理效率为95%。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0.071577t/a,排放速率0.********kg/h,排放浓度12.749mg/m3(按废气量计)、9.94125mg/m3(以集气罩设计风量计),无组织排放量0.0145t/a。③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风量的确定:参照《排污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机械行业系数手册》06预处理中的喷砂工序产物系数,产污系数如下:废气量为8500立方米/吨-原料。本项目约660t铸件需喷砂处理。经核算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量为561万m3/a(2337.5m3/h),考虑风量损耗,引风机风量定为3000m3/h。技术可行性分析: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和《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机械行业系数手册》06预处理中的喷砂,袋式除尘属于废气可行技术参考表中可行技术,因此本项目喷砂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8)抛丸废气①产生源强本项目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参照《排污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机械行业系数手册》06预处理中的抛丸工序产物系数,产污系数如下:废气量为8500立方米/吨-原料,颗粒物为2.19千克/吨-原料。本项目约660t铸件需抛丸处理。经核算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量为561万m3/a(2337.5m3/h),颗粒物总产生量为1.446t/a。根据企业提供数据,抛丸年工作时间300d,每天工作8h,颗粒物产生速率为0.603kg/h。②收集方式和收集效率本项目抛丸机自带袋式除尘器对抛丸粉尘,铸件在抛丸室进行抛丸处理,抛丸产生的粉尘经抛丸机自带的风机收集(风机风量为3000m3/h),收集效率按99%计,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排污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06预处理中的抛丸末端治理技术中袋式除尘处理效率为95%。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0.071577t/a,排放速率0.********kg/h,排放浓度12.749mg/m3(按废气量计)、9.94125mg/m3(以集气罩设计风量计),无组织排放量0.0145t/a。③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参照《排污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机械行业系数手册》06预处理中的抛丸工序产物系数,产污系数如下:废气量为8500立方米/吨-原料。本项目约660t铸件需抛丸处理。经核算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量为561万m3/a(2337.5m3/h),考虑风量损耗,引风机风量定为3000m3/h。技术可行性分析: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和《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机械行业系数手册》06预处理中的抛丸,袋式除尘属于废气可行技术参考表中可行技术,因此本项目喷砂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9)危废库铝灰、铝渣堆放废气本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熔融粉尘以及人工清渣得到的炉渣作为危废,在危废库暂存时与水发生反应时容易产生氨气,由于本项目铝灰、铝渣产生量较少,危废转运周期短,在危废间暂存时间较短,氨气产生量较少,本报告对危废库铝灰、铝渣堆放产生氨气只做定性分析,不做定量计算,并对危废库的建设提出要求,危废库需保持干燥条件,以减少氨气的产生,对危废库产生的氨气通过对危废库负压抽风收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不做处理要求。表4-6 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污染源污染物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收集效率%处理效率%有组织无组织排放量t/a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浓度mg/m3以废气量计以风机风量计熔融颗粒物1.6990.********.067960.00953.1320.3370.34SO20.07260.010180/0.058080.00812.900.2900.0145NOx0.6790.094380/0.54320.075427.032.6930.1358扒渣颗粒物0.2050.********.********.005025/0.1790.041压铸颗粒物1.29920.180480900.103940.0145/0.5070.2598非甲烷总烃3.68040.511280900.29450.041/1.4340.7361下料切割颗粒物0.1050.35//////0.105过砂颗粒物4.3361.********.325220.135519.32316.9381.084喷砂颗粒物1.4460.********.********.029812.7499.9330.0716抛丸颗粒物1.4460.********.********.029812.7499.9330.0716(10)废气处理达标可行性分析①DA001排放口废气处理达标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合金锭熔融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扒渣废气通过熔炉上方加装集气罩,负压抽风收集,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压铸产生的颗粒物(油雾)和有机废气通过压铸机上方加装集气罩收集后,先通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去除大部分颗粒物(油雾)再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处理后的废气与熔融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扒渣废气合并排放。根据表4-1核算结果,上述废气合并排放前,合金锭熔融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337103mg/m3、天然气燃烧废气SO2排放浓度为0.28821mg/m3、NOx排放浓度为2.69444mg/m3;扒渣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181243mg/m3;压铸废气颗粒物(油雾)排放浓度为0.504759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mg/m3。根据表4-2上述废气合并排放后,DA001排放口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442187mg/m3、SO2排放浓度为0.********mg/m3、NOx排放浓度为1.332941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mg/m3。均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100mg/m3、氮氧化物400mg/m3、NMHC100mg/m3),因此废气处理措施可行,可达标排放。②DA002排放口废气处理达标可行性分析本项目过砂粉尘经过砂机自带水幕除尘器,设备通过喷水系统在砂料入口处形成水幕,当含尘空气通过时,粉尘颗粒与水幕接触,被水吸附并随水流走进行除尘,除尘后的废气通过引风机引至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砂室产生的喷砂粉尘经喷砂机自带的风机全部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管道至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粉尘通过抛丸机自带的风机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管道至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表4-1核算结果,上述废气合并排放前,过砂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6.93854mg/m3、喷砂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为9.94125mg/m3;抛丸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为9.94125mg/m3。根据表4-2,上述废气合并排放后,DA002排放口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3.9405mg/m3。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因此废气处理措施可行,可达标排放。1.3 无组织排放气体综合防治措施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未捕集的粉尘以及下料切割粉尘、过砂粉尘、喷砂粉尘和抛丸粉尘。建设单位拟采取如下措施,以减少无组织排放量与排放浓度:(1)合理布置车间,将产生无组织废气的产生源布置在远离厂界的地方,以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厂界周围环境的影响;(2)生产操作除必要的物流和人流进出外,尽量在封闭环境下进行,以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途径;(3)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以减少人为操作不当造成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以上措施,可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能够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1.4废气处理达标分析①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4-7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标准浓度/(mg/m3)核算排放浓度(mg/m3)核算排放速率(kg/h)核算年排放量(t/a)1DA001颗粒物300.********.025030.1802SO21000.********.********.0581NOx4001.********.********.5432非甲烷总烃1000.********.********.29452DA002颗粒物3013.94050.19520.4684有组织排放总计颗粒物0.6486SO20.0581NOx0.5432NMHC0.295②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4-8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排放口编号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年排放量/(t/a)标准名称浓度限值/(mg/m3)1合金锭熔融熔融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加强车间通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1.00.342天然气燃烧SO2/0.0145NOx/0.13583扒渣扒渣废气颗粒物1.00.0414压铸压铸废气颗粒物1.00.2598NMHC4.00.73615下料切割下料切割粉尘颗粒物1.00.1056过砂过砂粉尘颗粒物1.01.0847喷砂喷砂粉尘颗粒物1.00.07168抛丸抛丸粉尘颗粒物1.00.0716无组织排放统计无组织排放总计颗粒物1.973SO20.0145NOx0.1358NMHC0.7361③项目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4-9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污染物有组织年排放量/(t/a)无组织年排放量/(t/a)年排放量/(t/a)1颗粒物0.64861.9732.62162SO20.05810.01450.07263NOx0.54320.13580.6794NMHC0.2950.73611.0311非正常工况排放定义:其一、是指设备开、停车或者设备检修时污染物的排放;其二:是指设计的环保设施在达不到设计规定的指标运行时的污染物排放。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考虑废气处理系统异常,导致DA001、DA002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效率降低为0%,造成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示)、颗粒物、SO2和NOx,非正常排放。本项目非正常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结果见下表。表4-10 非正常工况分析一览表类型排放源污染物频次排放浓度mg/m3持续时间排放量kg/a措施废气处理系统异常排气筒DA001颗粒物1次/年6.2882h0.711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废气处理系统在正常工况下运行;为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要在非生产时间段对相关设施进行彻底检修,力争将非正常工况污染物排放量降低到最低限度,从而把非正常工况污染物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控制到最小。SO21次/年0.00812h0.0009NOx1次/年0.0752h0.0085NMHC1次/年7.2252h0.818排气筒DA002颗粒物1次/年182.02h5.0961.6 污染物监测计划熔炼烟气有组织污染物监测要求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中表6排污单位有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点位、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其他工序有组织污染物监测要求按《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HJ971-2018)表34零部件及配件生产排污单位生产单元废气污染源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一览表要求,本次报告建议制定如下废气监测计划。表4-11 废气监测要求一览表类别排放形式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执行标准废气有组织DA001排放口颗粒物1次/年参照《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排放限值SO21次/年NOx1次/年非甲烷总烃1次/季度DA002排放口颗粒物1次/年《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排放限值DA003排放口氨1次/年《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相关恶臭污染物排放速率无组织厂区颗粒物1次/年《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中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1次/年厂界颗粒物1次/年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氨1次/年《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废水污染物产生情况和防治措施2.1废水污染源强汇总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中生产用水主要为脱模剂配置用水、切削液配比用水、压铸循环用水以及过砂除尘用水,其中外排生产废水为压铸循环冷却水。(1)生活污水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生产时间为300天。根据《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DB34/T679-2019),厂区不设置食堂和住宿,用水定额为60L/人d,则职工用水量为1.8t/d(合540t/a),污水排放系数按0.85计,则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53t/d(合459t/a),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城镇生活源水污染物产生系数: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因子为COD、BOD5、SS、NH3-N、TP等,其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及浓度为:COD:0.156t/a(340mg/L)、BOD5:0.0918t/a(200mg/L)、NH3-N:0.015t/a(32.6mg/L)、SS:0.0918t/a(200mgL)、总磷:0.00196t/a(4.27mg/L)。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经木镇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最终排入七星河。(2)压铸机循环冷却水本项目在厂房外东北侧拟布置1台循环冷却塔,对压铸过程中液压油进行间接冷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冷却塔容积为10t,该设备循环水量为100m3/h,该循环冷却水每半年更换一次,一年更换2次,一次排放10m3,年排放量为20m3。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中主要是钙镁离子含量高,其主要污染物因子为COD、SS,其主要污染物浓度COD:0.003t/a(150mg/L)、SS:0.0014t/a(70mg/L),该部分废水为洁净下水,可直接由厂区污水管网总排口排入木镇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综上,项目污水产排情况见表4-12。表4-12 项目废水产排情况一览表类别污染物名称产生情况处理措施排放标准浓度(mg/L)产生量(t/a)生活污水(459m3/a)pH(无量纲)/6~9依托厂房已建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木镇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COD3400.156BOD52000.0918SS2000.0918NH3-N32.60.015TP4.270.00196循环冷却用水(20m3/a)pH(无量纲)/6~9COD1500.003/SS700.0014类别污染物名称排放情况排放标准浓度(mg/L)排放量(t/a)厂内污水总排口排放情况(479m3/a)pH(无量纲)/6~9满足木镇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COD260.540.1248BOD5153.320.07344SS134.240.0643NH3-N21.9210.0105TP2.4550.001172.2废水处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是员工的生活废水以及压铸循环用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自建的化粪池处理,达到木镇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压铸机循环冷却水用于压铸过程中液压油的冷却(间接冷却),属于洁净下水,直接通过厂内总排污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根据上表核算,本项目污水排口排放浓度满足木镇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2.3 纳管可行性分析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中循环冷却水,直接排入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木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的化粪池处理后由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经木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最终排入七星河。(1)处理能力分析处理规模:木镇污水处理厂位于木镇镇城西侧,木镇镇区下游,总设计规模为1000m3/d,总占地面积394m2。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底进水运行,配套建设污水管网总长度约22km,同步建设完成投入运行。现状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絮凝反应+石英砂过滤处理工艺,实现尾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尾水外排七星河。目前,木镇污水处理厂现状处理能力为180m3/d,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水,全厂日排水量最大为1.60m3/d,满足木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会对其处理能力造成冲击,在其处理范围内,因此,本项目污水接管可行。(2)处理工艺分析处理工艺:工艺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站+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絮凝反应+石英砂过滤处理+次氯酸钠消毒工艺,由污水管网收集来的污水首先流入污水厂的粗格栅井内,经粗格栅去除大的漂浮物后,进入提升泵站。污水经提升后进入水解酸化池,将不溶性有机物水解为可溶性有机物,将难生物降解的大分子物质转化为易生物降解的小分子有机物质。再流入生化池段的核心工序,即接触氧化,污水与生物膜相接触,在生物膜上微生物的作用下,可使污水得到净化。氧化池出水后流入二沉池,在二沉池内泥水分离,回流污泥提升至生化池前端水解酸化池,剩余污泥提升至污泥储罐。二沉池上清液出水水流至絮凝反应池,加入PA絮凝剂进行沉淀分离,去除污水中SS和TP。滤池出水经泵提升入消毒池进行次氯酸钠消毒,消毒后达标排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均流入污泥浓缩脱水间,经机械浓缩、脱水后形成含水率不大于80%的泥饼外运并处置。工艺流程图如下图所示:格石次水接絮英装一果发鲜二第砂福玩发过钠开化化实落地池池毒站回流污泥外运污上清液回流余厅泥污定期外运瓷健图4-1 木镇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图(3)出水水质分析木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水水质要求为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NH3-N≤35mg/L。本项目废水排放可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生活废水排口和生产废水排口均可达到排放限值后汇入园区污水管网(达到木镇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经市政污水管网流入木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七星河。因此,从环境角度及技术可行性等方法分析,本项目废水处理是可行的。2.4环境监测计划综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中表8排污单位废水污染源监测点位、监测指标最低监测频次的要求,本次报告建议制定如下废水监测计划。表4-13 本项目废水环境监测计划监测内容监测点监测项目监测频率监测方式执行标准废水厂内综合污水总排口DW001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一次/年委托有资质单位监测木镇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3、各项目噪声产生情况和防治措施3.1噪声源强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是机械生产设备以及空压机等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在50-70dB(A)之间,噪声特征以连续性噪声为主,间歇性噪声为辅,噪声污染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如表4-14,4-15。表4-14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源强)声源名称型号声源源强/dB(A)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运行时段XYZ循环冷却塔/75消声、基础减振6241.1昼、夜空压机1/85消声、基础减振28240.8昼间空压机2/85消声、基础减振30240.6昼间空压机3/85消声、基础减振32240.3昼间风机1/85消声、基础减振35240.3昼、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