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茶花路区块排涝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A3307230810007386002001]
发布时间:
2025-11-07
发布于
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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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茶花路区块排涝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A33********86002001]

<span id="litPositio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茶花路区块排涝工程

项目代码:

2508-33*开通会员可解锁*-281456

标段(包)名称:

茶花路区块排涝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86002001

招标人:

名称:武义县金投产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39****4201

电话:152****8037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23:00:00

公示结束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23:59:59

来源平台: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分中心

接收时间:

(预公示)茶花路区块排涝工程11.07.pdf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ggzy.zj.gov.cn/jyxxgk/002001/002001011/********/ffd0d922-d2de-41cc-bd1d-c07f9fe12c49.html

茶花路区块排涝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武义县金投产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备案单位:武义县水务局(盖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

第六章图纸(招标图纸)

第三卷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卷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茶花路区块排涝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

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

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武义县金投产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

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建安工程费约8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湖塘沿溪

治理河长642m,新建左库护岸643.93m,右岸护岸607.92m,合计新建护岸1.25km。新建

下河合附10处,新建堰坝1座,新建排水管11处,新建3根灌溉引水管合计963m。

2.2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及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

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具体见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电子版招标资料

【含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供潜在投标单位进行网上自行免费下载。

进行网上自行下载的潜在投标单位,请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

易综合系统(网址:***********)

自行下载,下载成功的即可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电子版招标资料下载时

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网上下载有疑问,请咨询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

中心电话:********或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电话:

152********。

4.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

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刊登在原公告发布网站上,请投标人时刻

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

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

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

合系统(网址:***********)上传加密电子

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9时30

分止,逾期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5.3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请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为确保使用效果建议选择谷歌浏览器

提早确认是否可以登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监督部门及投诉受理联系方式
武义县水务局/电话: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武义县金投产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义县熟溪街道温泉南路100号 地址: 武义县数字贸易港3幢10楼
联系人: 傅美娈 联系人: 徐彬皓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郑宏凯
电话: 139******** 电话: 182********
邮箱: / 邮箱: ********@qq.com

2025年月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参与投标施工资质的任意一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5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业绩。□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业绩或2项(前述业绩指标的80%)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4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5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其他
1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若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2 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5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应为不同的人员担任。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

建设市场信息”应用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

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

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

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

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项须

同时提供〕。

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

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为准,业绩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

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

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

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

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

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

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

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造价、水利工程规划与设计、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武义县金投产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熟溪街道温泉南路100号联系人:傅美娈电话:139********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义国际数字贸易港3幢10楼联系人:徐彬皓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郑宏凯电话:182********
1.1.4 项目名称 茶花路区块排涝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武义县茶花路
1.1.6 现场管理机构 /
1.1.7 设计人 武义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1.1.8 监理人 待定
1.1.9 代建机构 /
1.2.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具体见施工图所示范围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总工期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月日
1.3.2 计划工期 节点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1.3.3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1.9.1 踏勘现场 组织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召开不召开
1.10.3 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月**日9时30分
1.11 分包 允许,工程分包内容要求:/工程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工程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不允许
1.12 偏离 允许偏离的内容、范围和幅度: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不允许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形式:登录至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提交疑问,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人以便及时收悉。
2.2.2 招标人发出澄清的形式 招标文件的澄清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随时刊登在原公告发布网站上。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原公告发布网站,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发出修改通知的形式 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网站发出修改通知,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9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万元。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8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二、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1.以银行转账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账号、开户行信息获取方式: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银行转账”获取缴纳订单,选择订单中的一个子账号,线下完成转账递交;投标人在转账时请按照“缴纳订单”中的信息填写收款账号、
3.4.1 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信息。注:(1)缴款子账号根据不同项目(标段)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项目(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要求单笔付款,并且与“缴纳订单”中的金额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咨询电话:********2.数字保函缴纳: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数字保函”按钮跳转至数字保函平台并按系统提示完成购买。注:(1)投标人应当以基本账户购买数字保函;(2)数字保函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逾期视作无效;(3)投标人不按流程操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记录数字保函信息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注:开标时,评标委员会仅核对工程保函的保函额度、项目名称与保函开具对象(受益人)的单位名称,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投标人、担保人负责。
3.4.4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的。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
3.4.4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5.其他:中标人不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年份要求 具体见招标公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之外,其余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由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或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并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投标人可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如本单位没有造价人员的,允许外聘,外聘的还需在商务标中附造价师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咨询服务合同的复制件,咨询服务合同的内容格式自拟。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页数不超过页;3.□其他要求:
3.7.4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
4.2.2 递交(上传)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
4.2.5 投标文件拒收的情形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5.其他:。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武义县城武阳中路2号建行大楼14楼开标室)(3)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开标期间,各交易主体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各交易主体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 开标程序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
5.2 开标程序 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申请加入本项目的开标直播群(钉钉直播群号),在线公布开标录像、各投标人各标书评审得分及询标(注:在公布评审得分或询标过程中,如遇投标人无在线回复的,3分钟后视为默认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也可在群中提出质疑,但质疑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启群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开标全程录像由交易中心录制保存备查。★注:参与此次投标的授权代表需全程参加此次直播开标会议,如无故不参加者,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投标文件评审顺序:依次按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资信评审、商务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进行。商务标评标基准价X值应当在商务标符合性评审完成后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抽取。2.由代理公司(或软件公司)在系统中发起解密,投标单位自行解密。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间后,应根据系统提示在30分钟倒计时内解密,超过时间未完成解密而无法进入评标环节的视为投标无效。如遇解密问题,及时联系代理机构或软件公司。□公证机构☑代理工作人员将现场宣布解密情况。3.由代理公司(或软件公司)在系统中进行智能检测是否存在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文件制作机器码(指硬盘号、MAC地址和CPU号)相同;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采用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上情形的,经评标委员会核实后否决其投标文件。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的评标程序对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代理在钉钉群中对每个评审环节结果进行现场宣布。5.宣布开标结束。注:1.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结果公布后3分钟内在钉钉直播群中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3分钟内在钉钉直播群中提出,但质疑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以上环节均由行业监管部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代表共同监督见证下进行。
5.3 特殊情况处置 1.特殊情况的处置(一)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应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二)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2.开标特别说明(一)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二)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三)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5.3 特殊情况处置 (四)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五)其他:/。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5人及以上单数。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方式:招标人代表1人,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选技术、经济专家4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在保证评标委员会实际参与评标的成员符合5人及以上单数的前提下,如出现1位库选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评标委员会自动取消1名招标人代表;2位库选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不再补抽,由其余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6.3 评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综合评估法□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评分基准价的确定:□方法1;□方法2;□方法3;□方法4;□方法5;□方法6;□其他:☑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评分基准价的确定:☑方法1;□方法2;□方法3;□方法4;□方法5;□方法6;□方法7;□其他: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3.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1.当参与项目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所有投标人;2.当有效投标人仅有3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3.当有效投标人有4-5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4.当有效投标人达6家及以上,由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5.列入中标候选人后,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6.4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6.4 媒介 公示期限:公示3日历天。如公示截止日为法定节假日的,将顺延至法定节假后的第1个工作日。注:项目有业绩要求的(如有)应公示中标候选人业绩。
7.1.1 中标人确定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拟中标人是否是否评定分离是否
7.1.7 定标委员会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 1.定标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2.定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会议室(武义县城武阳中路2号建行大楼13楼)。
考察、质询 是否组织考察□是☑否是否组织质询□是☑否考察、质询小组由/人组成。
定标现场面试 是否定标现场面试□是☑否面试人员/。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2)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
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 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定标方法 ☑票决法:□集体议事法:□随机定标法:□其他定标办法:/。
7.3.1 履约担保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担保、银行保函、保险三种形式,各单位可自主选择,其他相关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格(扣除预留金后)的2.00%(四舍五入取整数千元);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的相关约定:按金华市相关文件执行。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历天内须向合同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在完工验收合格后10日历天内全额返还;(期内不计息)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上述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他施工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5)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若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之一不是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位信息与投标单位不一致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9)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制作码、检测码)或造价锁号相同的。(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7)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或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或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8)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出现控股、管理关系的。
9.5 异议及投诉 1、异议(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二)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钉钉直播群中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3日历天内做出书面答复;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四)对招标文件、开标结果和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均应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投诉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
9.5 异议及投诉 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在知道之日起10日历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关于金华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异议和投诉受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内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时限内。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前款所提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招标人发起的投诉除外)。若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公布如下:武义县水务局电话:********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
10 其他内容
10.1 类似项目 具体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10.2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1.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询标时,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10.3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 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省外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提供省外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的页面截图或网页打印件;3、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4、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6、“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建造师信息查询页面(最终的完整信息页面)复制件【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为职称证书的除外)】,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建造师执业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10.3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 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文)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暂不受有效期限制,但已年满65周岁的不得参加投标;持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有效期按注册建造师颁发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持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有效期按注册建造师颁发部门有关规定执行];7、拟派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B类证书;8、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职称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为准,其它无效);9、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效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10、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有效的C类证书;11、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页面截图或公示网页打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1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的身份证复制件;13、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14、无行贿犯罪及不良行为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的承诺书;15、施工企业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16、投标承诺书;17、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18、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提供2025年月、2025年月、2025年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最近连续3个月),否则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二、评审打分资料:1、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公布的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以上一、二条涉及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注册建造师证书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第6条处理)。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说明: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退休返聘协议。
10.4 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 中标后,中标人另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与投标时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5份(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及工程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的形式)原件(如有)。
10.5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元。(其中预留金为***元,安全生产措施费***元,暂估价***元),超过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10.6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公示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公示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本条第2项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须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10.6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2)原项目负责人有备案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原件的复制件。
11 需要补充的内容
11.1 原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原件的复制件
11.2 行贿犯罪查询 1、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浙发改明电〔2018〕13号文的指示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不再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招标人在定标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2、招标人在若发现投标人或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1.3 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 在定标前,招标人若发现中标候选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存在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在建合同工程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
11.4 不良行为档案记录 1、若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武义县水务局发现其投标人或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或者限制投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招标人在决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或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或者限制投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1.5 取消中标资格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天内若没有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含民工支付担保),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1.6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7 电子招标投标 具体见金华市县一体电子招投标新系统的说明
11.8 交易服务费 招标人、中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按时向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交纳有关费用。
11.9 金华市县一体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说明 本项目采用金华市县一体电子招投标新系统,使用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金华通用1.0.12版本号),投标人可通过账号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附件区下载工具。网址如下:***********)编制完成后缀名为“.JhZbs”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并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该文件内含工程量清单。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后缀名为“.JhZbs”的电子版本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必须使用金华通用1.0.12版本号投标工具编制后缀名为“.JhTbs”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必须将软件生成的投标文件(后缀名“.JhTbs”、后缀名“.JhBfTbs”)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应注意以下几点:⑴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相应的投标工具(资料下载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编制并上传,后缀名为“.JhTbs”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必须要上传,后缀名“.JhBfTbs”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作为备份标书使用,自行选择上传或者不上传,若后缀名为“.JhTbs”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可以启用后缀名“.JhBfTbs”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⑵由招标代理发起标书解密后各投标人应30分钟内完成标书的解密。建议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早确认CA锁是否能登
11.9 金华市县一体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说明 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进行签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若不能登录,及时联系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人员********、********,QQ请咨询:800181896、525284449;⑶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出现无法打开等异常情况,导致投标文件电子版无法导入时,按无效标处理在使用招投标工具及上传招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服务电话:********转7转1(8:30-20:30),********转3加区号(20:30以后),QQ请咨询:********。其他内容:(1)潜在投标人可在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中浏览招标文件。如已注册账号且办理过浙江CA证书和电子签章,在县交易平台均可直接绑定使用,无需另行付费(咨询电话:********),可通过账号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下载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刊登在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的公告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下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否决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1.10 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11.11 本前附表内容如有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前后描述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

见》(浙政发【202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9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款和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

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

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

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1.10.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

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2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

录至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上提交疑问,要求招标人对招

标文件予以澄清。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人以便及时收悉。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随时刊

登在原公告发布网站上,请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

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时间前随时刊登在原公告发布网站上,请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补遗文件并

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责任。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资格标:具体组成详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二)技术标:具体组成详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三)商务标:具体组成详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四)资信标:具体组成详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5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5章

“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

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

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

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

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

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不是通过投标人的基

本账户缴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

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

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或者弄虚作假投标,经查情况属实的。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等材料原件的复制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应附流动资金来源证明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

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有)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规定的业绩

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制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

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如有)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

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的复制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如有)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3.5.5项规

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本项目不适用)

投标人可以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

时,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金华通用1.0.12版本号投标工

具”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

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

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

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中标后的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的封面(或

扉页)、投标函及其他招标文件中明示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

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本项目不适用)

4.2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上传)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

(上传)的投标文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入钉钉直播群观看。

5.2开标程序

5.2.1具体开标程序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1。

5.2.2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

后当场宣布为废标: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总价);

(3)因投标人大写书写错误导致唱标人无法正常宣读其投标报价的;

5.2.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

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

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5.2.4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钉钉直播群中提出

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提出异议,

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在钉钉直播群中提出,但

质疑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

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

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

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定标前,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的证书、业绩

(如有)、诚信等进行核查。

7.1.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

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

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7.1.3招标人在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及法定代表人和其

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

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

7.1.4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

7.1.5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查询中标候选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以https://rcpu.cwun.org-失信黑名单查询为准”),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

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

行为记录。

7.1.6投标人资格条件若有要求的,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

代表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的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记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

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zjbid.fzggw.zj.gov.cn-信用档

案-失信黑名单),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

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

7.1.7出现本章第7.1.2项-第7.1.6项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可以按照

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

重新招标。

7.1.8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查询中标候选人资质动态核查处于“合格”状态(根据

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核查),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

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核查结果“不合格”

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7.2(A)不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

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

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

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7.2(B)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

7.2.1考察与质询(本项目不适用)

7.2.1.1按《关于转发实施《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

引(试行)》通知招标人可以视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在定标会

议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

7.2.1.2考察(质询)组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质询)。了解

中标候选人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履约能力、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对中标候

选人近三年在武或在金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到位情况进行调查,若存在管理团队不到

位、挂靠、转包等现象情况的,在考察(质询)报告中注明,作为定标重要依据。

7.2.1.3考察(质询)报告在考察(质询)组全部成员签署意见后,提交定标委员会

定标。

7.2.1.4考察(质询)组成员构成参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

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文件

执行。

7.2.2定标方式

7.2.2.1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7.2.2.2定标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确定方

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2.3定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

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2.2.3定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

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2.2.4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3定标原则:

(1)定标应遵循机会平等、权责对等、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2)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独立

行使投票权;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应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7.2.4定标程序:

(1)定标会开始,招标人代表宣读定标委员会组建情况及组长、成员名单、宣读定

标纪律、并由定标委员会签订廉政责任书。

(2)由招标人代表和监督人员确认定标资料(包括考察质询报告、评标报告、工程

评分表)的完整情况。

(3)招标人代表或考察(质询)组成员向定标委员会报告项目开评标情况、投标人情

况(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履约能力、拟派项目团队管理能力和水平等)、项目负责人

情况等情况。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代表进行提问,所有提问和答

复均在定标现场进行。

(4)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查阅。

(5)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

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

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6)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结果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7)定标结束。

7.2.6评标公示、定标结果

7.2.6.1评标或定标结果未被质疑、投诉的,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向拟中标人发放

中标通知书,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布中标结果。

7.2.6.2评标结果被质疑或投诉,使中标候选人失去中标候选资格的,按以下原

则处理:

所有中标候选人失去中标候选资格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剩余中标候选人为两家时,中标候选人不另行替补,可按程序进入定标。

剩余中标候选人为一家时,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2.6.3定标结果被质疑或投诉,使中标人失去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重新确定

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或重新组织定标。

7.2.7定标报告

(1)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

员签字。

(2)定标报告应包括内容: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定标程序;定标结果;定标

委员会名单。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

知书。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

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

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

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

标保证金予以没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赔偿双

倍的投标保证金。

7.5.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其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

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有效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

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5)中标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6)出现本须知第7.1.7项情形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

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取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

(1)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

(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

(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

9.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不是本单位人员。

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其签订;

(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

(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

份的文件。

9.2.3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2家及2家以上投标人硬件信息(主硬盘信息、预算软件锁)相同的;

(11)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投标单位的标书出现相同错误在五处(含)以上的;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2.4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2.5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有串标嫌疑的投标文件送有关部门进行后续调查,

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其按无效标处理的结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

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

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提出书面异议和投诉。投诉受理

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其他内容

10.1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队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询标,或拟作出否决

投决定标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另行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及其他内容。

10.5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招标人的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6需要补充的内容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7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需要补充的内容

需要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

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

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件二: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

作如下澄清:

1.……

2.……

……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于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件二与附件

三内容合并发出。

附件三: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

作如下修改:

1.……

2.……

……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件四: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 工期 项目负责人 企业信用等级 开标备注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开标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月日

注: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对本开标记录表进行适当修改。

附件五:

中标通知书

编号:

(中标单位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

段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并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个月(或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技术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副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详细地址)与我方签

订施工合同协议书,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7.3条规定向我方提交

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六:

中标结果通知书

编号: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

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

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