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湖南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水运政府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5
发布于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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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湖南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水运政府侧)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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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 的湖南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水运政府侧)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水运政府侧)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4128号

3、委托代理编号:3********-2759

4、采购项目预算:35,394,3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30%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19,508,600 湖南省电子航道图“一张图”及航道养护尺度动态服务专项工程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1 19,645,100
包2 15,625,600 湖南省湘江数字航道示范工程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1 15,749,2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投标人需具备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包含海洋测绘 或工程测量,且 同时具备 地图编制 ) 。

包2:

无。

备注:

1.发布公开招标文件的网站: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均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2.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中进入"办事大厅"-"场地预约"再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进行"填写信息"“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以上方式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注意:( 1)“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页的下载中心模块(***********)”有投标人的注册以及操作流程说明、制作工具软件等相应操作手册。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 ********,QQ:484765148。

( 2)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均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办理。

(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事宜,须办理至少以下数字证书:1、办理投标单位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2、法人代表数字证书。3、被授权委托人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有关业务流程或电话咨询:********、********。

3.本项目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规定的获取截止时间前 , 在 ***********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提交

3、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4、开标地点:现场开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线上开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 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邓远超

2、电话:********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

(2)地 址:长沙市五一大道982号

(3)联系人:邓远超

(4)邮 编:/

(5)电 话:********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3)联系人:陈紫璇、李敏凯、杨邵芳、邹晓瑞、粟智超

(4)邮 编:410004

(5)电 话:********

(6)电子邮箱:/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联系人: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3)电 话:********

(4)电子邮箱:/

附件下载:

招标正文(发售稿).doc

采购需求及招标附件.docx

省本级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标)

服务类(综合评分法、最低价法)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水运政府侧)

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4128号

采购代理编号:ZFCG-2025-1668

采购人: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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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6

第二章投标须知9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9

第二节投标须知12

一、总则12

二、招标文件13

三、投标文件14

四、投标17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18

六、中标信息公布20

七、询问与质疑20

八、合同签订21

九、政府采购政策21

十、其他规定22

第三章资格审查24

1.资格审查主体24

2.资格审查24

3.资格审查结果24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5

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5

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27

1.评标方法27

2.评标程序27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7

4.投标文件的澄清27

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27

6.推荐中标候选人28

7.复核28

8.编写评标报告28

9.停止评标28

10.无效投标和废标28

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29

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0

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1

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33

第五章采购需求51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51

第二节技术要求52

第三节商务要求(包一、包二)54

包一:55

1.1.项目管理要求55

1.1.1.中标人职责55

1.1.2.管理要求56

1.1.3进度管理要求57

1.1.4设计管理要求57

1.1.4质量管理要求57

1.1.5安全文明管理要求57

1.1.6应急预案管理要求58

2.2项目实施要求58

2.2.1到货验收阶段58

2.2.2软件部署阶段58

2.2.3安装、调试阶段58

2.2.4项目文档管理59

2.3项目验收要求60

2.3.1交工验收60

2.3.2系统试运行61

2.3.3竣工验收61

2.4第三方测评要求61

2.4.1测评依据62

2.4.2测评内容62

2.5培训要求63

2.5.1培训对象及内容63

2.5.2培训计划要求64

2.5.3培训内容要求64

2.6售后及运行维护要求64

2.7技术支持66

2.7.1系统运行维护服务66

2.7.2系统升级服务66

2.7.3系统安全漏洞修补服务66

2.7.4软件客户化服务67

2.7.5服务内容要求67

2.8应急处理要求67

2.9安全保密67

包二:68

1.2.项目管理要求68

1.2.1.中标人职责68

1.2.2.管理要求68

1.2.3.进度管理要求69

1.2.4.设计管理要求69

1.2.5.质量管理要求70

1.2.6.安全文明管理要求70

1.2.7.网络安全要求70

1.2.8.数据安全要求71

1.2.9.信创要求73

1.2.10.应急预案管理要求73

1.3.项目实施要求73

1.3.1.到货验收阶段73

1.3.2.软件部署阶段73

1.3.3.安装、调试阶段74

1.4.项目验收要求75

1.4.1.交工验收75

1.4.2.系统试运行76

1.4.3.竣工验收76

1.5.第三方测评要求77

1.5.1.测评依据77

1.5.2.测评内容77

1.6.培训要求79

1.6.1.培训对象及内容79

1.6.2.培训计划要求79

1.6.3.培训内容要求80

1.7.售后及运行维护要求80

1.8.技术支持81

1.8.1.系统运行维护服务81

1.8.2.系统升级服务81

1.8.3.系统安全漏洞修补服务82

1.8.4.软件客户化服务82

1.8.5.服务内容要求82

1.9.应急处理要求83

1.10.安全保密83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84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96

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98

二、电子开标一览表99

三、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100

四、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101

(一)附件1授权委托书102

(二)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03

(三)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104

(四)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106

(五)附件4联合体协议107

附件4联合体协议107

(六)附件5投标保证金108

五、商务文件封面111

六、投标函112

七、开标一览表113

八、分项报价明细表114

九、商务要求响应115

十、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116

十一、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117

十二、商务偏离表118

十三、政策优惠证明材料119

(一)12-1中小企业声明函120

(二)1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单位)121

(三)12-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适用于监狱企业)122

十四、12-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123

12-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123

十五、12-5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124

12-5附表:本项目所投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124

十六、投标人业绩125

十七、团队实力1126

十八、团队实力2127

十九、综合实力128

二十、技术文件封面129

二十一、货物说明一览表130

二十二、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131

二十三、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二)132

二十四、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133

二十五、技术偏离表134

二十六、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35

二十七、项目实施方案136

二十八、对本项目的理解137

二十九、技术方案1138

三十、技术方案2139

三十一、技术方案3140

三十二、技术方案4141

三十三、技术方案5142

三十四、功能演示143

第一章投标邀请

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的湖南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水运政府侧)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水运政府侧)

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4128号

3、采购代理编号:ZFCG-2025-1668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序号 包名称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最高限 价(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1 湖南省电子航道图“一张图”及航道养护尺度动态服务专项工程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项 ********.00 ********.00 136500.00
2 湖南省湘江数字航道示范工程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项 ********.00 ********.00 123600.00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包01为投标人需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包含海洋测绘或工程测量,且同时具备地图编制)。;包02为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

四、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8:00:00.0)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59:00.0)截止。

2.发布招标文件的网站: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均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3.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中进入"办事大厅"-"场地预约"再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进行"填写信息"“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以上方式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注意(1)、“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页的下载中心模块(***********)”有投标人的注册以及操作流程说明、制作工具软件等相应操作手册。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

(2):湖南政府采购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均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办理。)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事宜,须办理至少以下数字证书:1、办理投标单位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2、法人代表数字证书。3、被授权委托人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有关业务流程或电话咨询:****************。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0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发布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指定的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政府采购公告如有不一致的,以在指定的网站发布的为准。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

(2)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982号

(3)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4)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金典商务楼12层

(3)联系人:陈紫璇、李敏凯、杨邵芳、邹晓瑞、粟智超

(4)邮编:410011

(5)电话:********

九、其它补充事宜

1、保证金

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否

(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投标保证金账号:

(3)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九峰支行

(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长沙湘府路支行

银行账号:36825********1

财务部联系人、电话

财务部联系人:熊女士

财务电话:********

3、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第二章投标须知

1.1.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1.1款 采购项目 湖南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水运政府侧)
第1.2款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2.1款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2.2款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2.3款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3.1款 投标人资格条件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3.2款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接受/□(/)包接受☑不接受
第5.1款 电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5.2款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说明事项:/
二、招标文件
第7.4款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条款偏离项数之和>10项(每包)项将导致无效投标。
第9.1款 招标公告指定媒体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
三、投标文件
第13.2款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第1包:采购预算:********.00元,最高限价:********.00元。第2包: 采购预算:********.00元,最高限价:********.00元。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第13.8款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第14.1款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基本资格证明资料:1、按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第七章《资格审查表》的审查项目对应提供。2、本项目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中第一部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非“企业”性质的,可不勾选企业规模。……
第14.1(3)款 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特定资格证明材料: 1、按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第七章《资格审查表》的审查项目对应提供。2、/... ...
第16.1款 投标有效期 90日(日历日),如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第17.1款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是否收取保证金:否(不收取保证金的项目需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收取保证金: 包01为0元;包02为0元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第18.1款 分包 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四、投标
第20.2款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第23.2.3款 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限及方式 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如因特殊情况按第二章第二节35条处理)
六、中标信息公布
第27.2款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投标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技术得分相同的,按价格分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所有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第28.3款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部门:招标事业二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金典商务楼12层
七、合同签订
第30.1款 履约担保 ☑需要。中标后需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履约担保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时间和不予退还情形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不需要
九、其他规定
第34.1款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不超过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35.1款 其他规定 1、本项目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规定,由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因本项目为电子模板,固化部分无法修改,故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涉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主体的规定均以此处为准。2、投标人可同时参加2个包的投标,但同一单位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须按所投包号分别编制投标文件,且只允许按包号顺序(包1至包2)取得一个包的中标资格。若某投标人取得包1的中标资格,包2评分结果仍排第一,则不参与包2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包2由评分结果排名第二名的中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投标人如投标多个包,并出现多个包均为中标人的情况下,则自动中标包1,包2自动放弃。

1.2.第二节投标须知

1.2.1.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

2.定义

2.1采购人系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接受委托、代理采购项目、依法成立中介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5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参与各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签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

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1.2.2.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资格审查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8.询问

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

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

9.4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

1.2.3.三、投标文件

10.投标语言

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1.计量单位

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

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

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

附件1授权委托书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

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

附件4联合体协议

附件5投标保证金

第二部分商务文件

四、商务文件封面

五、投标函

六、开标一览表

七、分项报价明细表

八、商务要求响应

九、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

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

十一、商务偏离表

十二、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包含:

12-1中小企业声明函

1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2-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12-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

12-5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

第三部分技术部分

十三、技术文件封面

十四、货物说明一览表

十五、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二)

十六、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

十七、技术偏离表

十八、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九、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2.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

13.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1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等相关内容。

13.6投标总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13.7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接受备选方案时除外。)

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章。

15.投标服务及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服务及其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

15.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17.投标保证金

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7.3.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

17.3.2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请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址:***********

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

(三)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

(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8.分包

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19.电子投标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9.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制作需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软件。

19.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投标人的编制、格式、上传位置等失误所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3投标人应注意压缩电子文件,上传的有关扫描件的大小和清晰度、格式等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复印件,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所导致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使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进行签章。

19.6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4.四、投标

20.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

2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0.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

20.3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由于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

2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

22.串通投标行为

2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签章;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5.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23.开标

23.1投标人可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

23.2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23.2.1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网上开标系统;

23.2.2开标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上公布上传文件的投标人信息;

23.2.3投标人根据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

23.2.4唱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线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所有有效投标人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

23.2.5开标结果系统自动默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公布信息有疑义,以及认为代理机构或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提出询问或者申请回避。

23.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规定及时处理。

23.7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

(1)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

(2)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

(3)解密锁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

(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5)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

23.4如因网上开标系统出现系统故障,导致开标解密无法完成的,由采购代理机构酌情延长解密时间。

24.资格审查

24.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

24.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

25.评标委员会

25.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5.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5.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6.评标

26.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2.6.六、中标信息公布

27.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

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7.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7.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2.7.七、询问与质疑

28.投标人询问及质疑

28.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8.2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8.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

28.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1.2.8.八、合同签订

29.签订合同

29.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9.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9.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9.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0.履约担保

30.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0.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0.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或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2.9.九、政府采购政策

32.政府采购政策

32.1优先采购: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32.2强制采购: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32.3价格评审优惠:

32.3价格评审优惠:

32.3.1.1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3.1.2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2.3.1.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有货物采购时按承接的服务企业享受中小企业政策优惠。

32.3.1.4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分包的①以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②对于联合体或者大中型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扣除优惠政策。

32.3.1.5价格扣除比列或者价格分加分比列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32.3.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2.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

(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

32.5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2.1款、第32.2款、第32.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中小企业:按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允许分包或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

(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32.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

1.2.10.十、其他规定

33.招标不足三家处理

33.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33.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34.招标代理服务费

34.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35.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35.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影响到招投标活动无法继续开展时,按交易中心应急预案措施执行: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网络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6)电力中断等其他特殊情况。

35.2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交易中心确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选择采取如下措施,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1)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文件解密时间,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继续实施;

(2)项目作延期开标,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开标活动;

(3)对已在评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

36.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第三章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主体

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

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2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

(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盖章的;

(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3信用记录。

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还应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2.3.2、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信用网(***********)和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

2.3.3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

2.3.4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3.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资格审查结果

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2.1.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1.3款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第4.2款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按本章正文规定修正
第5.2项 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提示:也可另行规定)投标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技术得分相同的,按价格分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所有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第5.3(1)项 价格评审优惠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价格评审优惠 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①小微企业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10%。②给予联合体或允许分包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扣除是指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价格扣除。注: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享受分包价格扣除的,还需提供分包协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投标人如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生产的产品,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10%。
第5.3(2)项 优先采购 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价格/%。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并提供“节能产品”品目清单提供品目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复印件或相应证书;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价格/%。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并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并提供品目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复印件或相应证书;
第5.3(3)项 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 1、投标人投标产品同时具备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投标人可选择其一,也可均填报。对三者均填报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三者只能选择其一,选择优惠范围最多的优惠政策进行评审。 2、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享受。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第6.1款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投标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技术得分相同的,按价格分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所有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第10款 无效投标的规定 投标文件中除前章节条款所述情况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规定的实质性内容。
废标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

1.评标方法

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2.评标程序

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

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单位电子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电子签名,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至交易平台。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5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5.2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

(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3)计算方法: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计算。

6.推荐中标候选人

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7.复核

7.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7.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8.编写评标报告

8.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电子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8.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8.3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本节7.2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9.停止评标

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0.无效投标和废标

10.1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

(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

(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符合性审查

1.1评标委员会应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投标无效

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盖章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1.1

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1.综合评分法

1.1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

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

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3(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

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

3.投标报价评价

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报价权重分

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

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

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

5.评标总得分

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

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

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

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

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
适用范围 湖南省电子航道图“一张图”及航道养护尺度动态服务专项工程项目
评审因素及权值
评审因素 权值范围
技术部分 0.5
商务部分 0.4
价格部分 0.1
综合评分表
评审因素 计分因素 分值 计分标准
技术部分(F1) 项目实施方案 20 针对本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总体实施思路;②定制软件开发方案;③集成方案;④系统测试及试运行方案;⑤团队及人员安排;⑥进度计划安排;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及保密控制;⑧运维及售后服务(维保人员安排、响应时间、维保内容等);⑨培训方案(培训大纲、培训方式、培训效果评估等);⑩验收方案。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强,符合本项目建设实际的计20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2分,内容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备注:(1)有缺漏项是指未提供对应内容;(2)有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逻辑混乱、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方案中项目名称或其他项目信息与需求不符、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表述错误等。
对本项目的理解 20 投标人提供对本项目的理解,包括但不限于:一、结合长江水系干支联动工作要求与实践经验,分析湖南省电子航道图“一张图”建设发展方向与重点(4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对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智慧港口与智慧航道建设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结合湖南省一张图建设工作,分析梳理本项目对湖南省智慧水运建设工作的支撑作用。②应列举不少于2个长江水系代表性通航支流实施电子航道图一张图工作成效,并结合湖南省实际需求提炼可以借鉴参考的经验做法。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把握全面,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计4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2分,内容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二、阐述对湖南省水运交通数字化转型、内河电子航道图、航道管理养护系统现状及趋势的理解(4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分析湖南省内河电子航道图生产制作、服务发布的现状的基础上,提出构建全要素、全链条电子航道图生产平台的重点任务、实施路径、保障措施等工作思路。②分析湖南省智慧航道管理养护运行标准体系工作现状的基础上,提出智慧航道管理养护运行标准体系的重点任务、实施路径、保障措施等建设思路。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把握全面,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计4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2分,内容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三、结合湖南省内河航道管养工作实际,分析梳理湖南省、市、县三级航道管理机构的航道管养工作现状与痛点(4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基于湖南省各级航道管理机构应用已建信息化系统的现状,分析信息化系统应用存在的问题。②应围绕促进湖南省智慧航道系统规范化应用,提出建立相应业务制度的工作思路。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把握全面,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计4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2分,内容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四、结合湖南实际,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附件阐述对湖南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的理解(8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北斗导航应用服务。②业务协同机制创新。结合应用场景创新,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调联动管理机制,创新推出交通出行管控和服务措施并有效实行,配套制修订相关法规、管理制度。③战略新兴产业支撑情况;数字底座建设情况。④行业引领及推广。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把握全面,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计8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2分,内容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备注:(1)有缺漏项是指未提供对应内容;(2)有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逻辑混乱、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方案中项目名称或其他项目信息与需求不符、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表述错误等。
技术方案1 30 投标人提供项目总体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一、电子航道图“一张图”服务系统技术方案(15分)①提出基于电子航道“一张图”面向湖南航运公共信息服务应用,实现航道要素动静态信息资源整合,以“一张图”的方式向航行船舶等提供伴随式航运信息服务技术路径和实施方案。②提出湖南干支、长江水系电子航道图“一张图”衔接技术路径和实施方案。③提出详细的航道要素分类编码方案,并对于航标、水深、桥梁等关键信息提出精准表达实现途径(包含硬件、软件、生产环境与案例)。④围绕成图精度与数据现势性,分析湖南省电子航道图制作关键技术和难点,提高测绘精度的具体措施。⑤提出通过手机移动终端、智能船载终端等信息触达媒介协同融合服务技术路径和实施方案,恶劣气象服务触达率达到90%的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把握全面,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计15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3分,内容有缺陷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二、航道智能管养系统技术方案(15分)①提出湖南航道养护计划尺度管理技术路径和实施方案。②针对航道智能管养系统建设内容,提出技术总体设计方案、功能设计方案、集成方案等。③提出根据示范通道航道水下地形、水位遥测遥报航标遥测遥控等信息,实现航道尺度动态管理、及时发布等技术路径和实施方案。④提出根据示范通道航道水文、航道维护等历史及动态数据实现航道综合分析、演变趋势研判和预测预警,为航道运行状态提前预判、精准维护提供支撑的技术路径和实施方案。⑤提出关于航道养护尺度动态服务其他要求的技术路径和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把握全面,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计15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3分,内容有缺陷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 备注:(1)有缺漏项是指未提供对应内容;(2)有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逻辑混乱、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方案中项目名称或其他项目信息与需求不符、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表述错误等。
技术方案2 25 三、应用支撑平台(5分)提出湘江长沙枢纽至濠河口数字孪生航道建设的技术路径和实施方案:①包括基于多元数据分析与梳理;数据融合与标准。②航道动态感知与分析处理以及业务应用的可视化和数据化支撑。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把握全面,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计5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2.5分,内容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四、数据处理与数据库设计(10分)①针对电子航道图数据采集、预处理、生产制作、保密处理、审查等技术环节,阐述详细技术设计、作业流程、技术特色与保障能力。②对数据资源规划提出完整解决方案,包括数据采集、数据治理、数据分析、数据交换等内容。③对本项目建设内容提出完整数据库架构设计方案,包括基础数据库、应用数据库、电子航道图空间信息库等。④提出湖南电子航道图服务数据、航道养护计划尺度、实际尺度、桥梁净空尺度等信息实现部级汇聚,与国家平台有效对接的技术路径和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把握全面,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计10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2.5分,内容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五、体制机制建设(10分)根据电子航道制作、运行管理、干支联动及管养运行体系等标准规范编制经验,结合湖南省水运建设特征,提出湖南省内河电子航道图制作规范、湖南电子航道图运行管理规范、长江干线航道与洞庭湖水系干支联动规范、湖南智慧航道管理养护运行标准体系、航道运行管理机制研究的编写思路与内容提纲。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把握全面,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计10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2分,内容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备注:(1)有缺漏项是指未提供对应内容;(2)有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逻辑混乱、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方案中项目名称或其他项目信息与需求不符、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表述错误等。
功能演示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功能演示视频进行评审,本次演示为视频播放方式(视频采用MP4等常见格式,并提供播放器(支持windows 10操作系统),演示限时5分钟之内,针对本项目开发的DEMO演示或以往类似项目功能演示均可,演示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详细要求请见附件技术规格书):①航道图生产制作功能操作(数据预处理和多人协同处理模块;元数据管理和物标数据管理模块)。②航道智能管养功能操作(航道动态监测管理子系统、航道运行调度管理子系统、航道运行维护管理子系统)。以上系统流程完整、设计清晰合理、操作简便可行的计5分,缺漏项的,每项扣1分,有缺陷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功能演示视频或录制总时长超时的不计分。备注:(1)有缺漏项是指未提供对应内容;(2)有缺陷是指内容简单、未贴合采购需求、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本项目、内容前后矛盾、逻辑混乱、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表述错误等。
商务部分(F2) 投标人业绩 40 1、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信息化软件开发类似项目业绩(开发内容包含电子地图制作),每个计8分,最高计24分。2、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地理信息测绘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计8分,最高计16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建设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和甲方给乙方的任意金额的服务费支付凭证。联合体业绩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各参与方均予以认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者资料不齐全不计分。
团队实力1 30 1.拟派项目经理(7分):1.1具备信息化类正高职称的计4分;具备国家软考类高级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或系统分析师或网络规划设计师或系统规划与管理师)的每个计2分,具备信息化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计2分,本项最多计4分;1.2拟派项目经理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过1个信息化软件开发类似项目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计1分,最高计3分。2.拟派技术负责人(7分):2.1具备信息化类正高职称的计4分;具备国家软考类高级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或系统分析师或网络规划设计师或系统规划与管理师)或信息化类高级工程师的每个计2分,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证的计2分,本项最多计4分;2.2拟派技术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过1个信息化软件开发类似项目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计1分,最高计3分。3.需求组(8分)3.1需求组负责人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具备国家软考类高级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或系统分析师或网络规划设计师或系统规划与管理师)的计2分;本项最高计2分。3.2需求组成员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每个计1分,最多计1分;具备国家软考类高级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或系统分析师或网络规划设计师或系统规划与管理师)或信息化类高级工程师的,每个计2分,最多计2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计3分。3.3需求组成员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软考类中级及以上证书(网络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软件评测师、软件设计师)的,每个计1分,最多计3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计3分。4.测绘组(8分)4.1测绘组负责人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证的的计2分;本项最高计2分。4.2测绘组其他成员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证的,每个计2分,最高计2分,具备测绘专业工程师的每个计1分,最高计4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计6分。注:1.同一人不重复计分,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和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至10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派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2.业绩以合同甲方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和甲方给乙方的任意金额的服务费支付凭证;联合体业绩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和合同,合同未体现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姓名的还须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资料不齐全不计分。
团队实力2 20 5.团队成员(20分)5.1开发组负责人、测试组负责人、数据安全组负责人具备信息化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国家软考类高级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或系统分析师或网络规划设计师或系统规划与管理师)的每个计2分,本项最高计6分;5.2团队其他成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分项负责人)具备信息化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国家软考类高级证书的,每个计2分,最高计6分;具备信息化类工程师职称或国家软考类中级及以上证书(网络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软件评测师、软件设计师)的,每个计1分,最高计4分;具备注册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的,每个计2分,最高计4分,本项最高计14分。注:1.同一人不重复计分,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和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至10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派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2.业绩以合同甲方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和甲方给乙方的任意金额的服务费支付凭证;联合体业绩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和合同,合同未体现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姓名的还须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资料不齐全不计分。
综合实力 10 1.投标人具备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具备1项计2分,最多计4分。注:上述所有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价格部分(F3) 投标报价 100 1、投标报价调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本项目的具体扣除比例详见第二章。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综合评分法
适用范围 湖南省湘江数字航道示范工程项目
评审因素及权值
评审因素 权值范围
技术部分 0.5
商务部分 0.4
价格部分 0.1
综合评分表
评审因素 计分因素 分值 计分标准
技术部分(F1) 项目实施方案 20 针对本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总体实施思路;②定制软件开发方案;③集成方案;④系统测试及试运行方案;⑤团队及人员安排;⑥进度计划安排;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及保密控制;⑧运维及售后服务(维保人员安排、响应时间、维保内容等);⑨培训方案(培训大纲、培训方式、培训效果评估等);⑩验收方案。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强,符合本项目建设实际的计20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2分,内容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备注:(1)有缺漏项是指未提供对应内容;(2)有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逻辑混乱、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方案中项目名称或其他项目信息与需求不符、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表述错误等。
对本项目的理解1 9 一、结合国家及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一平台”建设要求与实践经验,分析湖南省水运信息化系统建设现状与痛点(3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结合湖南省水运信息化系统建设情况,分析信息化系统应用存在的问题。​②对照国家及省交通运输厅“一平台”建设总体要求,提出依托智慧水运综合监管平台进行系统整合及业务重构的工作思路。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把握全面,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计3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1.5分,内容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二、结合水上智能安全监管设施设备建设情况,阐述对重点水域智能监管业务现状及趋势的理解(3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分析融合物联网感知技术、智能分析与多源数据整合的现状的基础上,提出覆盖重点水域的智能监管体系建设目标,实现对船舶航行异常行为的实时精准识别与动态预警的重点任务、实施路径、保障措施等建设思路。②分析湖南省水运对重点水域船舶违规行为监管工作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实现“监测-预警-处置-分析”闭环管理的重点任务、实施路径、保障措施等建设思路。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把握全面,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计3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1.5分,内容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三、结合湖南省水上基础设施安全增效工作实际,分析梳理航道运行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智能调度工作现状与痛点(3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结合湖南省航道外场感知设施建设现状,分析航道运行监测预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②围绕水上应急指挥调度的信息化管理需求,提出建立配套业务制度的工作思路。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把握全面,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计3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1.5分,内容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备注:(1)有缺漏项是指未提供对应内容;(2)有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逻辑混乱、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方案中项目名称或其他项目信息与需求不符、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表述错误等。
对本项目的理解2 11 四、结合本工程实施内容,分析相关工程边界思路,防范因边界模糊引发的重复建设、功能断层风险(3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与湖南省电子航道图“一张图”及航道养护尺度动态服务专项工程及湖南省交通运输行业数字底座与数据运营示范工程的工程边界。②与在建航道项目智慧航道工程的建设边界。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把握全面,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计3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1.5分,内容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五、结合湖南省水运数据现状,阐述对水运数据工程的理解(3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结合湖南水运业务数据需求,提出水运数据分中心的建设思路。​②结合湖南省水运数据现状,提出高质量数据治理重点任务、实施路径、保障措施等建设思路。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把握全面,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计3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1.5分,内容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六、结合湖南实际,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附件阐述对湖南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的理解(5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北斗导航应用服务。②业务协同机制创新。结合应用场景创新,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调联动管理机制,创新推出交通出行管控和服务措施并有效实行,配套制修订相关法规、管理制度。③战略新兴产业支撑情况。④数字底座建设情况。⑤行业引领及推广。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把握全面,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计5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1分,内容有缺陷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备注:(1)有缺漏项是指未提供对应内容;(2)有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逻辑混乱、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方案中项目名称或其他项目信息与需求不符、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表述错误等。
技术方案1 22 投标人针对以下关键技术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平台系统整合(5分):提供水运各信息化系统与智慧水运平台的整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各业务系统现状分析。②系统整合方案。③统一门户方案(各业务应用系统整合至智慧水运平台统一门户的方案)。④数据对接方案(根据各业务系统数据资源现状提出符合各类数据源对接方案)。⑤系统整合原型设计。思路清晰、方案可行、符合业务实际需求的计5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1分,内容有缺陷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二、平台业务域划分(5分):提供智慧水运平台业务域重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各业务域架构设计。②功能复用方案(根据智慧水运平台功能现状提出针对四大业务域的功能复用设计)。③用户角色权限管理(以本省交通运输厅用户组织架构为基础,结合本省水运组织架构和业务情况,设计合理可行的用户角色权限管理结构)。④业务域原型设计。⑤流程设计(长期停泊船核査处置流程、渡口要素审核流程、异常船舶处置流程、航道养护流程、应急指挥流程)。思路清晰、方案可行、符合业务实际需求的计5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1分,内容有缺陷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三、重点水域(12分):提供重点水域船舶碰撞预警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现状分析。②功能复用设计。③预警技术路径。④数据融合。⑤违章船舶处置流程。⑥验证数据材料。思路清晰、方案可行、有测试验证数据的计12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2分,内容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备注:(1)有缺漏项是指未提供对应内容;(2)有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逻辑混乱、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方案中项目名称或其他项目信息与需求不符、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表述错误等。
技术方案2 33 四、应急指挥(10分):投标人详细描述水路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实现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提出航道水位陡涨陡落实时监测、综合分析评估,实现影响航道畅通、恶劣气象等突发涉航事件智能预警的技术路径和实施方案。②提出应急预案自动匹配、控制策略和调度指令生成,实现专业力量、应急船舶等应急资源动态监测和管理,提供突发事件影响分析、趋势研判及智能指挥调度等的技术路径和实施方案。③提出上下游联动、干支联动应急处置,实现与交通、应急、生态环境等相关方联动的技术路径和实施方案。④提出应急处置全流程记录、应急处置效果综合评价等的技术路径和实施方案。⑤提出水路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平均时间缩短30%的技术路径和实施方案。方案完整详实、表述清晰、针对性强、符合湖南水上应急指挥实际的计10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2分,内容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五、数据工程(15分):(一)数据治理,以湖南水运数据为基础,对①船舶数据(登记、营运、检验等)、②船员数据、③渡口数据、④港口数据(泊位、岸电设施)等等进行清洗,提出数据资源规划的完整解决方案。(二)进行数据挖掘、分析,分别形成湖南省①渡运业务分析报告;②水路客运(重点节假日)业务分析报告;③水路货运业务分析报告;④船舶生命周期追溯分析报告;⑤船员生命周期追溯分析报告;⑥船闸业务分析报告。数据分析流程清晰、报告结构合理、业务参考性强的计15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1.5分,内容有缺陷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六、体制机制建设(8分):结合湖南省水运建设特征,提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共治工作指南、湖南省水运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指南、应急指挥调度技术指南、湖南省船闸运营服务工作指南的编写思路与内容提纲。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把握全面,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计8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2分,内容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备注:(1)有缺漏项是指未提供对应内容;(2)有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逻辑混乱、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方案中项目名称或其他项目信息与需求不符、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表述错误等。
功能演示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功能演示视频进行评审,本次演示为视频播放方式(视频采用MP4等常见格式,并提供播放器(支持windows 10操作系统),演示限时5分钟之内,针对本项目开发的DEMO演示或以往类似项目功能演示均可,演示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详细要求请见附件技术规格书):①重点水域船舶智能监管模块(重点水域船舶AIS智能识别、重点水域安全风险预警、重点水域智能决策分析)。②应急指挥调度模块(应急资源动态监测及管理、应急处置全流程)。以上系统流程完整、设计清晰合理、操作简便可行的计5分,缺漏项的,每项扣1分,有缺陷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功能演示视频或录制总时长超时的不计分。备注:(1)有缺漏项是指未提供对应内容;(2)有缺陷是指内容简单、未贴合采购需求、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本项目、内容前后矛盾、逻辑混乱、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表述错误等。
商务部分(F2) 投标人业绩 40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信息化软件开发类似项目业绩(开发内容包含运行监测或安全管理或指挥调度)的,每个计8分,最高计40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建设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和甲方给乙方的任意金额的服务费支付凭证。联合体业绩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各参与方均予以认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者资料不齐全不计分。
团队实力 50 1.拟派项目经理(8分):1.1具备信息化类正高职称的计5分;具备国家软考类高级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或系统分析师或网络规划设计师或系统规划与管理师)的每个计2.5分,具备信息化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计2.5分,本项最多计5分;1.2拟派项目经理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过1个信息化软件开发类似项目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业绩的计1分,最高计3分。2.拟派技术负责人(8分):2.1具备信息化类正高职称的计5分;具备国家软考类高级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或系统分析师或网络规划设计师或系统规划与管理师)的每个计2.5分,具备信息化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计2.5分,本项最多计5分;2.2拟派技术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过1个信息化软件开发类似项目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业绩的计1分,最高计3分。3.需求组(9分)3.1需求组负责人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国家软考类高级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或系统分析师或网络规划设计师或系统规划与管理师)的,计3分,本项最高计3分。3.2需求组成员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个计1分,最多计1分;具备信息化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国家软考类高级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或系统分析师或网络规划设计师或系统规划与管理师)的每个计3分,最多计3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计4分。3.3需求组成员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软考类中级及以上证书(网络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软件评测师、软件设计师)的,每个计1分,最多计2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计2分。4.团队成员(25分)4.1开发组负责人、测试组负责人、数据安全组负责人具备信息化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国家软考类高级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或系统分析师或网络规划设计师或系统规划与管理师)的每个计3分,本项最高计9分;4.2团队其他成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分项负责人)具备信息化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国家软考类高级证书的,每个计3分,最高计6分;具备信息化类工程师职称或国家软考类中级及以上证书(网络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软件评测师、软件设计师)的,每个计1分,最高计6分;具备注册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的,每个计2分,最高计4分,本项最高计16分。注:1.同一人不重复计分,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和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至10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派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2.业绩以合同甲方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和合同甲方给乙方的任意金额的服务费支付凭证;联合体业绩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和合同,合同未体现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姓名的还须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资料不齐全不计分。
综合实力 10 1.投标人具备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具备1项计2分,最多计4分。注:上述所有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价格部分(F3) 投标报价 100 1、投标报价调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本项目的具体扣除比例详见第二章。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3.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

包号 包名称 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 配套货物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数量 服务要求 备注
时间 地点
包1 湖南省电子航道图“一张图”及航道养护尺度动态服务专项工程项目 湖南省电子航道图“一张图”及航道养护尺度动态服务专项工程项目 1项 详见第三节商务要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
包2 湖南省湘江数字航道示范工程项目 湖南省湘江数字航道示范工程项目 1项 详见第三节商务要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

第二节技术要求

一、项目建设背景

(一)项目概况

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财建〔2024〕9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办规划〔2024〕28号)有关要求,水路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主要在536公里航道开展数字化建设,重点围绕智慧扩容、安全增效、产业融合开展应用场景建设,根据工作进度要求,中心拟实施湖南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水运政府侧)采购。

(二)采购目标

实现通航高效化、安全常态化、管理精细化和服务便捷化,促进水运管理与服务业务流程再造,探索内河水运商业新模式,为率先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增长极、成为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接续区提供有力支撑。

2、服务要求

(1)主要工作内容

包一:湖南省电子航道图“一张图”及航道养护尺度动态服务专项工程项目

建设内容包括:

1.建设电子航道图“一张图”服务、航道智能管养两个业务系统。电子航道图“一张图”服务系统包括电子航道图生产制作和服务等功能;航道智能管养系统包括航道动态监测管理、航道运行调度管理、航道运行维护管理、航道辅助决策分析等功能。

2.建设2套地理信息系统服务器端软件、10套地理信息系统桌面端软件、1套报表管理组件、2套数据库软件、2套中间件、1套数据治理软件,湘江长沙枢纽至濠河口32公里数字孪生航道。

3.对航道通航要素、空间数据、航道运行历史数据治理入库,衡阳蒸水河口至长沙枢纽段289公里电子航道图测量和生产制作、检查。

4.部署在数字底座租用的省政务云系统,计算和存储资源、网络、网络安全等资源依托数字底座工程建设,电子航道图生产系统所需的计算存储资源由永衡航道一期工程建设。

5.编制湖南省内河电子航道图制作规范、湖南电子航道图运行管理规范、长江干线航道与洞庭湖水系干支联动规范、湖南智慧航道管理养护运行标准体系、航道运行管理机制研究。

包二:湖南省湘江数字航道示范工程项目

建设内容包括:

1.建设航道运行监测预警、重点水域智能监管、应急指挥智能调度3个应用模块。

2.从架构升级、微服务改造、信创改造、统一门户、平台功能升级等五个方面,实现对智慧水运综合监管平台的全面升级改造。

3.建设桥区水域视频监控智能分析模块、会议音频转写系统、智能化在线学习模块等专用支撑模块,整合电子航道图模块、终端通信服务平台、融合通信平台、工作流管理平台、短信平台等通用支撑模块。

4.对示范通道536公里航道运行数据进行清洗和分析;建设基础数据库、感知数据库、业务数据库、主题数据库、共享交换数据库,新建电子证照基础信息库(子库),完成水运数据库升级;完成水运其他数据库的数据治理工作。

5.制定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共治工作指南、湖南省水运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指南、应急指挥调度技术指南、湖南省船闸运营服务工作指南等4个水路数字化转型升级体制机制方案。

(二)技术规范

满足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

(三)项目实施具体要求

包一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包一技术规格书。

包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包二技术规格书。

建议各包技术方案页数不超过600页。

第三节商务要求(包一、包二)

(一)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涵盖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对拟提供的服务所需的测量费、设备、软件、数据采集、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功能测试费、售后服务、税费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部件必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合同金额以最终结算审核为准。

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需求全面考虑报价因素,投标报价是履行本项目合同的最终价格,因报价估计不足或市场价格波动,一律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均不承担价差补偿。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2个包的投标,但同一单位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须按所投包号分别编制投标文件,且只允许按包号顺序(包1至包2)取得一个包的中标资格。若某投标人取得包1的中标资格,包2评分结果仍排第一,则不参与包2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包2由评分结果排名第二名的中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投标人如投标多个包,并出现多个包均为中标人的情况下,则自动中标包1,包2自动放弃。

(2)服务期限

包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航道测绘工作、3月31日前完成电子航道图制图工作以及长江干支联动工作。

包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履约担保

采购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金额的10%、期限覆盖服务期限的履约保函(保函形式: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保险公司开具的见索即付的保证保险)。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签订的付款方式支付采购合同金额并退还履约保函。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人可依据合同条款从履约保函中扣除相应金额。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40日内甲方凭乙方出具的履约保函(时间覆盖服务期)和相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合同款,作为预付款。

2、乙方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提交项目中期成果,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4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的合同款。

3、乙方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经项目初验合格后,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4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20%的合同款。

4、项目完成结算审核后,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40日内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0%。

5、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运维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尾款,合同金额以最终结算审核为准。

(五)现场服务要求

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办公场地周围租赁办公和管理用房供人员现场办公,场所距离采购人所在地车程应在20分钟以内,有单独会议室,中标人现场服务人员所需用品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六)其他商务要求

包一:

1.1.1.项目管理要求

1.1.1.1.1.1.中标人职责

中标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本项目详细设计、实施、试运行、验收、质量保证期等各阶段协调配合等工作。

(2)负责按照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详细设计,并按初步设计明确与其他相关系统的技术界面和分工界面。

(3)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供应用系统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4)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的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提前10个工作日,向招标人提出软硬件安装部署要求,中标人安排将软硬件部署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6)负责完成应用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和维护工作。

(7)积极配合项目监理的工作,接受监理方的监督检查。

(8)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质量保证期内全面负责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9)在项目实施中各个阶段,中标人项目实施期间须提供所有必需的有关资料、设备和人员,以保证分工交界点上与其他施工单位配合,并确保其负责的工作按正确的程序实施。

(10)免费提供本项目开发过程中完成的与其他系统集成、数据对接的软件接口、协议及代码。

(11)协助招标人、监理单位完成设备到货验收,并负责安装、调试、保管和维护工作。

(12)按规定及时申报所需相关资料。

(13)负责组织培训、试运行、系统检测,向招标人移交项目全部资料。

(14)配合完成交通部开展的绩效评估工作。

(15)配合完成厅本级数据中心、企业侧数据中台的数据对接和航运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对接。

1.1.1.2.2.2.管理要求

1.1.2.1机构设置要求

1.1.2.1.1中标人应为本项目专门组建项目团队,配备足够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应具有丰富的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少于10年(含本数)的工作经验,并具备相关技术资格证书,在项目验收结束前必须在现场进行工作。

(2)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并具备相关技术资格证书,在项目验收结束前必须在招标人指定的现场进行工作。

(3)项目团队人员应不少于15人,均为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少于3年(含本数)的工作经验。项目团队须配备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网络、数据、信息安全等专业人员。

(4)项目团队管理职务应设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分项负责人。

(5)为保证项目进度工期,项目团队派至现场应有不少于5名现场服务人员。团队人员应均为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

1.1.2.1.2项目团队成员发生变更的,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出申请,经招标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更换。招标人有权提出更换项目经理的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重新选派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项目经理到场工作。

1.1.2.1.3项目启动建设后投标人实际所派项目团队的组成和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报人员一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换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项目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若因人员离职等原因确需更换团队成员,投标人应提前报知招标人并经招标人同意。项目团队人员应保持稳定,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确因离职等不可抗力原因不得不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应事先征得招标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将拟更换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招标人,拟更换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历应不低于原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更换主要团队人员的,应取得招标人的同意,并向招标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格、经验等资料,继任人员的资质、资历应不低于原团队人员。其他人员若需更换,更换人数不得超过其他人员总数的50%,已更换的人员不得再次提出换人申请。

随意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项目团队人员如因特殊原因必须更换的,未经招标人批准的,应按违约行为进行追责,扣除投标人的违约金: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每换一人次按100000元的标准作为投标人违约金,其他人员每换一人次按30000元的标准作为投标人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招标人可在本项目范围内通报或报由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或视情况没收投标人的全部履约担保。

当招标人发现现场服务人员不按合同要求履行职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不称职人员,直至招标人满意为止。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更换的人员不受上述限制。

项目团队成员发生变更的,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出申请,经招标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更换。招标人有权提出更换项目经理的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重新选派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项目经理到场工作。

1.1.3进度管理要求

项目交工验收前,中标人完成所有软件的安装、调试、配置、移交等工作,并完成相关的系统培训工作,完成项目验收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

1.1.4设计管理要求

中标人应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相关资料、初步设计文件为基础,组织需求调研工作,完成需求分析、需求规格书、概要设计和详细设计,对详细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对设计内容、性能指标及技术接口进行把关,接受监理单位及原设计单位的监督和审查,按照有关规定完成需求规格书和详细设计文件的审批工作(如有需要),并报招标人审核、备案。如需对详细设计进行变更时,中标人针对变更内容进行修订后,报本项目监理单位、初步设计单位及招标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负责编制设计策略、程序和工作方法以确保各项目详细设计达到招标要求,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根据招标文件和初步设计文件,确定基础设计标准、项目和工程设计基础、工艺和公用工程要求等;

确认用于项目设计、采购及实施的标准规范;

建立并遵守所有项目审批程序,编制审批工作所需的审批程序;

做好详细设计的协调工作,确保整个一体化项目设计的一致性;

协调所有详细设计文件的保管和递交工作;

审查所有的关键设计文档,并检查其他文档,审查设计是否符合工艺技术要求;

协调完成设计手册、操作手册和供货商信息分类、竣工记录等的编制工作

确保设计文档的移交,并确保招标人能进入和使用按照电子数据管理系统格式的设计文档,编制并协调项目总体计划。

1.1.4质量管理要求

中标人应以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为基础,根据GB/T24001-2016、GB/T45001-2020的要求和规范,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确定项目的质量目标,建立一体化的管理体系,编制质量管理手册,确保项目质量。

系统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和合同的项目质量要求。

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全套技术资料,包括应用系统框架图、业务逻辑和流程图、数据字典、软件接口等相关资料。

1.1.5安全文明管理要求

中标人应指定安全文明生产的责任人,并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编制安全文明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安全顺利实施。

中标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证项目实施期间安全(包括中标人和其他人员安全、设备及现场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中标人必须按国家的有关法规及时通知招标人人员和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并按《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中标人应对因违反安全规程造成的责任事故承担责任,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1.1.6应急预案管理要求

中标人须编制针对本项目实施的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的处置方式合理准确。

2.2项目实施要求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须基于招标人业务服务需求及现有基础架构情况,综合考虑现有业务需求以及满足未来扩容的前提下,提供最佳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应包括实施进度计划、项目人员组织计划、实施规划、设备配置参数表、测试方案、调优方案、验收计划等。实施过程中方案如有变更,应报招标人同意后实施。

2.2.1到货验收阶段

货物到货后,由招标人、中标人和监理单位共同验货。设备到货验收时发现任何损坏、数量不全或产品不符等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解决。招标人有拒收的权利并保留索赔权利。按合同要求对全部软硬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进行验收。

2.2.2软件部署阶段

合同签订后1月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定制软件部分的需求分析报告、详细设计报告。

由招标人、中标人和监理单位共同对部署的软件进行验证。验证时发现任何数量不全或不符等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解决。招标人有拒收的权利并保留索赔权利。

2.2.3安装、调试阶段

(1)中标人负责系统安装、调试及业务割接,在此过程中应尽量降低对现有业务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有项目管理组织、项目管理计划、项目进度计划等方案,确保工程实施质量。中标人应完成设备的供电系统接入工作。对于在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单位提出的补充技术要求和个性化的要求,中标人应全力配合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调试完成后,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应按照项目技术要求,在规定的环境下,实现正常运行,并达到项目要求的所有功能、性能和产品技术规格。若调试过程中出现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标书和合同要求的货物将进行退货处理,同时招标人保留索赔权利。

(2)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产品及安装、测试所需的材料、专用的工具仪表等。

(3)测试要求

1投标人应该对软件的测试提供详细的测试方案及测试文档,最后由双方共同确定可以实际指导测试的方案,投标人的测试应采用双方共同认可的测试手段和预先制订的测试方法及测试范围,所有在测试中发现的问题均由投标人负责解决。

2由投标人、招标人共同提出运行验收测试的详细方案及主要指标,经各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

2.2.4项目文档管理

(1)中标人应对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可能产生的各种文档作一一描述,包括文档名称、内容、提交招标人的时间和方式等。在实施过程中须分阶段、按计划及时向招标人提供文档。投标人在中标后,应负责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招标人,并作出向招标人进行技术转移的方案和策略。

(2)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技术资料应能满足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运营及维护有关的全套文件。所有的文件资料必须采用中文书写,编号、日期清楚。

(3)第三供货方的文件资料应完整齐全。

(4)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本工程的全部技术文档,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调研与需求分析报告、概要设计文档、详细设计文档;

安装计划(包括运输、交货、安装地点测试、配线结构等);

其它技术资料(全套随机资料,包括数据模型说明文件、数据库字典、设备说明书、硬件工作原理等。竣工设备开通后,如发生软件升级及设备升级、扩展等有关情况,中标人应向招标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用户操作手册(安装、操作、维护、故障排除等);

系统安装、管理和维护手册;

技术参考手册(包括配置图、系统配置信息等内容);

技术支持手册(包括技术支持联系人、技术支持方式、故障处理流程、故障申报表等内容);

系统应急方案;

项目管理和工程实施方案;

阶段计划及阶段总结;

实施总结及报告;

测试计划、测试方案、测试报告;

验收文件(验收资料、验收数据、竣工文档、竣工图纸等);

变更文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情况,包括项目计划、项目内容变更以及为此举行的会议情况等进行记录,并提供变更文档。);

培训文档(培训计划、师资人员安排、教材及教学内容情况、培训效果评估等文档);

招标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文档。

(5)以上技术文档应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编制。

(6)中标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应与提供的产品版本相一致。

(7)中标人应提供本项目软件定制开发部分的全部源代码(含注释)。

(8)招标人有权复制中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作为维护管理使用。

(9)所有的文件资料(随机资料除外)应提供除纸质外的磁介质或光盘等介质。中标人在验收前向招标人提供上述技术文档纸质文档6套、电子文档3套。

(10)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通过档案验收。

5.2.5综合支撑能力响应时间要求

在系统建设和责任维护期间,投标人能现场跟踪服务,承诺能不超过1小时响应,不超过4小时到达现场,4小时内解决问题。

2.3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交工验收由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完毕并投入运行后提出申请,经监理单位批准并经业务部门批准后,呈报招标人组织完成。

竣工验收在交工验收合格试运行三个月后,按照相关主管部门项目竣工验收流程及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2.3.1交工验收

(1)交工验收是在所有应用系统及系统软硬件安装联调后,形成完整的系统,系统测试已完成并符合招标人的所有要求时,由招标人代表按验收程序进行现场测试其功能及性能。测试结果经招标人审核通过视为交工验收合格。交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运行期。

(2)在现场验收测试开始之前,中标人应按照相关验收规范向招标人提供验收测试计划,最终测试计划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

(3)中标人与招标人共同按照验收测试计划进行现场验收测试。

(4)交工验收必要条件:

产品全部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已经提交工程实施规划并通过项目管理方的评审;

工程内容全部完成并可以开通使用;

已经提交完整的与安装调试记录及相关工程文件;

已经提交测试计划与测试报告。

通过全部第三方软件测试,并取得测试报告;

通过档案验收。

(5)工程交工验收后,签署系统交工验收文件。

2.3.2系统试运行

(1)系统交工验收合格后,进入系统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的运行。试运行期间如果出现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重大故障或功能缺陷,中标人应立即进行修复,试运行期从修复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中标人应详细说明其试运行保障计划。

(2)试运行期间要求做好系统运行情况记录。

(3)中标人负责解决系统试运行期间出现的各种故障。在试运行期间,出现非最终用户因素导致的系统故障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更换或修复,所发生费用由中标人负担。试运行合格后,可进行系统竣工验收。

(4)在试运行期间,系统出现问题时,中标人应指定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免费进行维修。

(5)系统试运行合格后,中标人提交试运行报告和系统验收申请,就试运行阶段所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归纳,报招标人。扼要说明申请系统验收的准备情况和系统所具备的验收条件。中标人在提交系统验收申请报告时,必须按合同的有关规定,交付相关的技术文件。

2.3.3竣工验收

试运行期顺利结束,系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招标人的要求时,中标人向招标人申请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由招标人按照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中标人应承诺接受并积极配合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进行的竣工验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参加竣工验收会。中标人提供过的竣工文件应至少包括项目基础资料(含图纸)、施工方案、配置指导说明、用户使用说明书、技术变更资料、会议纪要、洽商记录、产品资料等,以及主管部门竣工验收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竣工验收必要条件:

(1)试运行结束;

(2)已经提交项目竣工文件;

(3)已经完成投标人应在建设期完成的所有服务内容。

文件验收与系统竣工验收同时进行,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验收。

如系统有些部分不能通过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中标人应及时修正并向招标人详细说明原因;修复后,招标人代表将决定哪些部分进行重新验收。

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文件需经合同双方代表签字;中标人应提供招标人一份完整的测试报告。验收应符合相关部门信息化验收要求。

2.4第三方测评要求

本工程应用系统开发完成,招标人将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测评机构对系统进行第三方评测,主要内容包括:软件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测评、代码审计、标准符合性检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投标人须配合第三方测评机构完成测评,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全部测试和测评。

电子航道图发布系统需满足等保二级要求。

2.4.1测评依据

测评所依据的文档包含中标人提供的《需求规格说明书》、《用户手册》、《维护手册》和设计文件等相关文档。

此外,还包括信息化项目的通用标准,包括功能测试标准、缺陷标准、易用性标准等。

对于项目的易用性标准,由测试方提出易用性问题修改的建议,由中标人对测试方提交的问题进行确认。

2.4.2测评内容

(1)功能测试

业务流程测试:验证软件是否按照预定的业务流程正确执行,确保业务流程的连贯性和正确性;

界面测试:评估软件的用户界面是否友好、易用,并符合用户的使用习惯;

数据测试:验证软件是否能正确处理各种数据,包括数据的输入、输出、存储和传输。

(2)性能测试

负载测试:通过模拟多用户并发访问,检测系统在不同负载下的性能表现;

压力测试:模拟极端情况下的系统负载,以检测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响应时间测试:评估系统对用户请求的响应速度,确保满足用户期望。

(3)安全测评

漏洞扫描:检查软件是否存在已知的安全漏洞,以防范潜在的安全风险;

权限测试:验证软件的权限设置是否合理,确保用户只能访问其权限范围内的功能和数据;

数据加密测试:检查软件是否对数据进行加密处理,以保护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4)代码审计

安全漏洞检测:对源代码进行静态、动态分析,检查潜在的安全漏洞;

密码、会话和权限管理:验证密码的存储和加密是否安全,是否符合最佳的安全实践,检查会话管理是否存在潜在的安全问题,评估权限控制是否完善,防止未授权访问和操作;

输入验证:测试系统是否能够正确处理各种输入;

代码质量评估:评估代码的结构、规范性、可读性和可维护性;

(5)标准符合性检测

功能符合性:确认软件系统的各项功能是否按照相关标准或用户需求实现;

性能符合性:在不同负载下测试软件系统的性能表现,确保软件系统的性能符合相关标准或用户需求;

安全性符合性:验证软件系统对各种恶意攻击和威胁的防护能力,确保用户数据和系统的安全;

兼容性符合性:测试软件系统在不同硬件、操作系统和浏览器环境下的兼容性;

接口符合性:验证接口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或协议,确保软件系统能够正确地与外部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和通信;

文档符合性:验证软件系统的用户手册、技术文档等是否完整、准确,并符合相关标准或规范。

(6)信息安全风险评估

身份验证和访问控制:评估身份验证机制和访问控制机制;

网络安全:评估网络架构和拓扑结构,评估入侵检测和防火墙等安全设备效果;

应用程序安全:评估应用程序安全性,检查应用程序的访问控制策略;

数据安全:评估数据保护措施,检查数据的存储和传输过程是否安全。

(7)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所建系统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发现不符合相应保护要求的内容投标人应及时整改,最终应通过网络安全等保二级及以上(按定级要求)测评。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安全物理环境:人员威胁、环境威胁;

2安全通信网络:评估网络架构合理性,确保数据传输安全性,验证系统引导程序、系统程序等的可信性;

3安全区域边界:边界防护、访问控制、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安全审计、可性验证;

4安全计算环境:身份鉴别、访问控制;

5安全管理中心:系统管理、审计管理、安全管理、集中管控。

2.5培训要求

(1)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对本工程开发的应用系统和软硬件设备提供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保修期内为使用人提供不少于5次的用户培训,培训人员总计为不少于120人次。

(2)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

(3)中标人须提供与本工程一致的、最新的培训教材,并保证每个学员有一套完整教材。

2.5.1培训对象及内容

中标人应制订建设方人员的培训计划和内容。因中标人的原因导致培训不能按期完成或未达到预期培训目标,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重新进行培训,所有费用应由中标人承担。对于一般工作人员,应能灵活操作、使用本系统,对于系统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能够达到独立操作、分析、判断解决系统一般性问题。各项培训的内容和目的如下:

(1)技术培训

技术人员需要对整个系统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以便能够自主完成对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并在需要的时候,可以在系统的标准体系框架下,开发新的系统模块,丰富系统的功能。技术培训面向负责系统运行维护的相关技术人员,重点是产品平台的管理、数据库管理、网管软件使用及系统日常维护工作。

(2)管理培训

在系统的管理工作中,技术管理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还需要对系统进行日常的配置管理和定制管理。

(3)使用培训

面向系统的全体使用者提供使用培训,由于系统使用涉及的部门众多、人员众多,业务繁重,针对为这类人员的具体情况,可以提供若干期“大课”的形式,配合培训教材,使其初步掌握系统的使用方法,在具体的工作中,为其解决具体的操作问题。

2.5.2培训计划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交具体培训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但不限于:

(1)培训的目标;

(2)培训的内容;

(3)培训的地点;

(4)培训课时;

(5)使用的培训设施;

(6)培训的材料和文件。

2.5.3培训内容要求

中标人应在技术建议书中提出详细的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以确保招标人的相关人员能管理、操作、维护本系统、以及系统正常运行和相关业务的顺利发展。中标人应对招标人操作、维护、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培训,使招标人维护管理人员能独立胜任业务操作和管理、故障处理、日常测试和维护等工作。培训内容应包括本工程中全部软、硬件设备的技术原理、操作使用、维护管理和应用开发,实际的上机操作等练习。中标人负责提供培训教材和实际的培训、操作环境。培训材料应在培训实施前1个月提交给招标人确认。所有培训用材料应易拷贝,音像制品应能拷贝复制。中标人应对各系统内的招标人指定分包商进行的培训进行组织协调。免费运维期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原厂培训。

2.6售后及运行维护要求

投标人应响应以下售后及运行维护要求,并根据本项目的具体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1)★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软件系统及相关硬件质量保证期(以下简称“质保期”)为3年,其间设备更换、部件维修、系统维护、漏洞修复、软件升级均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须提供原厂服务。所有含存储介质备件需要购买介质不返还服务,故障备件由最终用户保留。在软件系统3年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重要航段航道数据更新工作,并提供电子航道图制图技术支持和指导。

(2)★在试运行期及质量保证期内,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的、具有三年以上服务维护经验的、具有与本项目类似条件和复杂程度工程经验的、对应技术的服务工程师现场负责项目的运维保障;重要节日和重大任务保障期间,根据招标人要求,须增派相关人员提供全天24小时驻场技术服务。

(3)在免费质保期内,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中所提供的软件免费升级,免费维护,投标人所提供外购软件的技术支持和售后范围均由投标人协调原厂商负责。软件应给予长期的技术支持;升级后的软件应提供同样的技术支持;在系统软件升级时,投标人应派技术人员到场指导。

1.1软件版本升级、打补丁、调测Bug、性能调优等。

1.2热线电话支持,提供灵活、多样的通信手段,提供7*24小时的响应服务,主责工程师手机要保证24小时服务。

1.3系统档案管理,整理归档系统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

1.4定期服务例会,阶段性总结与考核,确定下阶段服务计划以及重大问题探讨。

1.5现场支持,维护和排障过程技术指导。

1.6系统安全评估分析,规范化操作,强化安全措施。

1.7系统优化服务,评估系统性能,系统优化调整。

1.8配置调整服务,包括逻辑卷、表空间、备份策略等的调整。

(4)投标人应长期提供优良的技术支持,确保所有系统质保期内的服务,售后服务工作需要建立长效机制,以满足招标人对系统使用要求。

(5)★中标后,投标人须在长沙市常设专业服务保障队伍。投标人应说明在项目建设地点当地的技术支持方案和保障措施。

(6)对于系统出现的故障,投标人需进行故障定位,确认是否是由其提供的软硬件本身造成的;在解决问题时,投标人应提供导致有关问题的原由及解决问题时所要采取的措施。

(7)★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质保期内,要求提供7×24小时实时技术支持。一般性问题响应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问题解决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系统严重问题(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响应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问题解决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8)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1.1.1.1.1应用系统和数据库日常维护、巡检;

1.1.1.1.1.2重大故障或特殊故障的紧急远端或现场抢修;

1.1.1.1.1.3其他必须的技术服务(例如软件的版本升级);

1.1.1.1.1.4维保期内所有因系统故障维修而导致系统停止运行的时间应从其维保期内扣除。

2.7技术支持

技术支持服务方案内容要求至少包括技术支持服务承诺、技术支持原则、技术支持服务对象分析、明确技术支持方式和内容、技术支持措施、技术支持人员安排等。

2.7.1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2.7.1.1应用软件部署、安装、调试及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的调试调优,相关软硬件部署、安装、调试调优等工作由中标人负责组织原厂进行安装调试服务。

2.7.1.2为保证系统的有序运行,投标人应提供系统操作与维护的详细建议,同时提供成熟有效的维护管理机制。

(1)投标人应在系统安装调试后,向招标人提供详细的日常维护计划,以及定期维护测试计划。

(2)投标人应在系统现场测试验收前,向招标人提供系统的应急计划,用以指导用户在系统崩溃时保证业务的正常开展。

(3)投标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招标人完成远期业务应用所需的修改和补充,投标人应依照过去的工作及工程实践经验,提供规范或合同中没有提到的,但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所有劳力、软件、工具、设备等。

2.7.2系统升级服务

投标人应提供产品版本升级管理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在版本管理方面,应将所有现有版本进一步更新的信息和二周以内准备推出的新系统版本的信息通知招标人,并在接到招标人请求起一个月内提供并安装更新版本;

(2)应说明合同产品三年内可能正式推出的版本;

(3)应说明支持以前版本的政策,例如:厂商发布新版本后,原有老版本的用户若未做出相应升级或在做出相应升级之前,厂商和投标人是否会继续提供对老版本的支持服务;

(4)任何新版本升级和安装费用支出应被视作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5)说明升级实现方式。

2.7.3系统安全漏洞修补服务

定期对系统安全进行检查,如发现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投标人应免费进行修补或提出其他有效可行的解决方案。如投标人所供软件存在漏洞,在修补后,投标人应保证系统能够正常使用。如无法对漏洞进行修补或修补后无法保证系统正常使用,投标人应作出书面说明并承担由此漏洞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

除提供上述技术服务外,投标人还须提供以下形式的技术服务:

(1)电话咨询;

(2)在线技术支持;

(3)远程在线诊断和故障排除;

(4)售后服务。

2.7.4软件客户化服务

软件客户化服务,主要是指当用户的某些实际业务操作、业务需求与软件系统所提供的标准功能不相符,或用户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某些界面有额外需求,或其它类似需求时,软件供应商或实施商应能够根据客户的需求对软件系统进行适当的修改或调整,使软件系统能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要。服务范围主要指项目功能需求范围之内,对于用户提出的不涉及系统结构性的功能变化要求,投标人应给予支持。

2.7.5服务内容要求

售后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售后运维与技术支持:为招标人提供售后服务阶段基本的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

软件升级更新服务:在遇到投标人所供相关产品版本更新,定制应用软件功能变更或相关软硬件系统软件升级时,投标人须提供软件升级更新服务,并保证系统在升级之后新功能可以正常、有效的发挥作用,同时保证原有功能不受升级的影响。

需求收集与服务评价:要求现场服务人员需随时收集用户的潜在需求与建议,为今后的软件更版、改进收集素材。

以往问题落实与汇总:就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并向招标人进行必要的说明和咨询服务。

2.8应急处理要求

对公共突发事件或出现的重大故障,中标人须制定并执行《应急预案》和《故障紧急处理措施手册》,确保系统持续工作。

2.9安全保密

中标人应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手段保障系统的安全性,并保证信息的保密,中标人必须根据国家相关要求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电子航道图生产制作系统需满足等保三级要求,电子航道图发布系统需满足等保二级要求。

包二:

1.2.2.项目管理要求

1.2.2.3.3.3.中标人职责

中标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本项目详细设计、实施、试运行、验收、质量保证期等各阶段协调配合等工作。

(2)负责按照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详细设计,并按初步设计明确与其他相关系统的技术界面和分工界面。

(3)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供应用系统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4)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的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提前10个工作日,向招标人提出软硬件安装部署要求,中标人安排将软硬件部署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6)负责完成应用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和维护工作。

(7)积极配合项目监理的工作,接受监理方的监督检查。

(8)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质量保证期内全面负责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9)在项目实施中各个阶段,中标人项目实施期间须提供所有必需的有关资料、设备和人员,以保证分工交界点上与其他施工单位配合,并确保其负责的工作按正确的程序实施。

(10)免费提供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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