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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澜沧县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PEZC2025-C3-01439-PEBD-0026
项目名称: 澜沧县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澜沧县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澜沧江短须鱼芒中华刀鲇叉尾鲇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一是设置砖混界碑(规格为3m×2.6m)4道,安装地点:国道214线赛罕桥、东主村至南岭乡黑河桥、老思澜公路迁迈桥和老思澜公路琅珰桥;二是铝合金加反光膜警示标志牌(规格为1.2m×2.4m×3.0m)6块;三是宣传单20000份、宣传册1000册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不能在在建(待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信誉要求:市场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责令停业阶段。 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声明: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声明。 独立情况:投标单位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及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控股情况: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借用或租赁:投标单位不得以借用或租赁的方式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6: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线上获取
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澜沧县佛房河边2-18号普洱百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为支持中小企业扩大市场份额。依据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决定该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如出现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 2、开标方式:采用远程开标方式 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汇信CA:******** 云南CA:******** 云南壹证通:******** 福建CA:******** 3.1 办理 CA 数字证书,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CA管理。使用操作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 注册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云南省供应商注册入驻与配置。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CA管理—给当前账号绑定CA—选择对应CA—下载驱动—客户端&驱动下载。下载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网址 (***********)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相关驱动及客户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在获取采购文件详情页面,在意向标段(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3.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 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账号密码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3.8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 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勐朗镇温泉路1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普洱百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澜沧县佛房河边2-18号
联系方式: 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媛
电 话: 135********
附件信息:
定发-竞争性磋商文件--BD-2025-C68 澜沧县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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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BD-2025-C68 澜沧县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项目.pdf
362.3K
澜沧县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BD-2025-C68
采购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普洱百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
第三章评审方法....................23
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31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7
第六章采购需求75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澜沧县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D-2025-C68
政采云平台项目编号:PEZC2025-C3-01439-PEBD-0026
采购计划编号:********JH202501305
2.项目名称:澜沧县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万元
5.最高限价:20万元
6.采购需求:
澜沧江短须鱼芒中华刀鲇叉尾鲇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一是设置砖混界碑(规格为3m×2.6m)4道,安装地点:国道214线赛罕桥、东主村至南岭乡黑河桥、老思澜公路迁迈桥和老思澜公路琅珰桥;二是铝合金加反光膜警示标志牌(规格为1.2m×2.4m×3.0m)6块;三是宣传单20000份、宣传册1000册等。
7、项目实施地点:澜沧江干流和黑河水域,涉及糯扎渡镇、谦六乡、南岭乡、勐朗镇、竹塘乡、富邦乡等6个乡(镇),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实施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9.质量要求:(1)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宣传册:设计制作需有创意性元素,能正确展现采购方宣传主题,并能达到采购方设计制作要求;对宣传内容进行严肃的编辑、整理、组合、校对,并能达到采购方的宣传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注:注:1、近一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公司章程即可。
2、以上2-4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部分)个体经营者提供承诺书即可。
(二)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不能在在建(待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4、信誉要求:市场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责令停业阶段;
5、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声明;
6、投标单位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及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8、投标单位不得以借用或租赁的方式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2家,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6:00时~23:59时;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
3.方式:(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并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交;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开启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普洱百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澜沧县佛房河边2-18号);
3、CA证书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开启时,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能按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需要在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项目,否则后果自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为支持中小企业扩大市场份额。依据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决定该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如出现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
2、开标方式:采用远程开标方式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汇信CA:********
云南CA:********
云南壹证通:********
福建CA:********
3.1办理CA数字证书,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CA管理。使用操作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云南省供应商注册入驻与配置。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CA管理—给当前账号绑定CA—选择对应CA—下载驱动—客户端&驱动下载。下载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网址(***********)
3.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相关驱动及客户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在获取采购文件详情页面,在意向标段(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3.8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勐朗镇温泉路1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普洱百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澜沧县佛房河边2-18号
联系方式:********/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媛
电话:********/135********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名称 | 内 容 |
| 1.2 | 采购人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 1.3 | 采购代理机构 | 普洱百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1.4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澜沧县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项目项目编号:BD-2025-C68政采云平台项目编号:PEZC2025-C3-01439-PEBD-0026 |
| 2.1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20.0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投标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 |
| 3.1 | 采购内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
| 3.2 | 合同履行期限及项目实施地点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实施地点:澜沧江干流和黑河水域,涉及糯扎渡镇、谦六乡、南岭乡、勐朗镇、竹塘乡、富邦乡等6个乡(镇),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实施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 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磋商公告 |
| 4.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 4.3 |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 4.4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 接受 |
| 6.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 7.1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组织 |
| 11.1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时间 |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
| 11.2 | 磋商文件询问联系方式 | 询问联系人:何媛电话:********/135******** |
| 11.4 |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 |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 11.5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后,应在收到澄清、修改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修改。 |
| 11.6 |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
| 13.1 | 语言文字 |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
| 14.1 | 计量单位 | 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
| 15.1.13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17.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 |
| 18.1 | 磋商保证金 | 不要求。 |
| 19.3 | 响应文件份数 | 按“政采云”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壹份。 |
| 20.1 | 报价 | 本项目采用二次报价的方式,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的一、二次报价均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
| 20.4 | 备品备件 | 包含在报价中 |
| 21.1 | 响应文件的密封 | 供应商应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 |
| 22.2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提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提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提交。 |
| 22.3 |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 24.5 | 磋商小组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 24.7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28.1 | 履约保证金 | 签订合同时双方商定,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 29.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参考《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等规定收取。2、经与采购人协商,由成交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注:请供应商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此项费用。 |
| 31.5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一、响应文件的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证书按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二、磋商顺序:以“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的编号顺序依次进行。三、通过实质性评审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及最终报价,因供应商自身操作不当或自用设备原因造成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视同放弃磋商资格、退出磋商。四、以下情况视为供应商同意撤回已上传系统的响应文件或其响应文件无效:(1)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供应商未上传响应文件;(2)因供应商原因上传的响应文件在开启文件时无法解密;(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 |
| 31.6 | 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2本项目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采云平台项目编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预算金额
2.1预算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采购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及项目实施地点
3.1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合同履行期限及项目实施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4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6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费用承担
5.1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6、现场考察
6.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现场考察的,供应商自行现场考察。
6.2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
6.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考察项目区现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7、磋商前答疑会
7.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磋商前答疑会。
8、质疑
8.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8.2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8.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8.5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8.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8.8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9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
接收质疑函的部门:普洱百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澜沧县佛房河边2-18号;
联系人:何媛;联系电话:********/135********。
9、投诉
9.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方法
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采购需求
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澄清、修改
11.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1.2磋商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1.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1.5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后,应在收到澄清、修改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修改。
11.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采购需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7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采购需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不得对涉及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
三、响应文件
12、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六章《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12.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3、语言文字
13.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14、计量单位
14.1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响应文件的组成
15.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
15.1.1磋商报价一览表
15.1.2磋商申请函
15.1.3磋商报价汇总表
15.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5.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5.1.6供应商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书
15.1.7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5.1.8技术规格偏离表
15.1.9交货方案及交货保障措施
15.1.10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
15.1.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15.2供应商同时参加多个标段(若分标段时)的,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单独成册。
▲16、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
16.1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7、响应文件有效期
17.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7.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及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18、磋商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18.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18.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9、响应文件的编制
19.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签章处进行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要求的签字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逐一签名(亦可手写签字后扫描导入响应文件或电子签章,单位公章及手写签字与电子签章具有同等效力)。
19.2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19.3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4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包括复印件/扫描件)、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0、报价和报价货币
20.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
20.2磋商小组按照“政采云”平台的顺序,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根据达成一致的磋商结果,供应商作出承诺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必须对所参加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完整唯一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0.3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竞争性报价,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
20.4备品备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5报价包含货物价格(含标准附件,如有)、专用工具费(如有)、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技术服务费及税费等全部费用。
20.6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对磋商函进行回复并同时上传最终报价文件。最终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若已递交的最终报价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补充和修正,但不得改变响应文件中实质性内容。
20.7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20.8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
四、提交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供应商应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加密。
21.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1.3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响应文件的提交
21.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22.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3.2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应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五、磋商
24、磋商
2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解密响应文件。
24.2响应文件的解密
24.2.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证书按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
24.2.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24.2.3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无效响应。
24.2.4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
24.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4.4若出现24.3中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24.5评审机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及名单在磋商结束之前保密,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公告中公布。
24.6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审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磋商现场,对磋商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
24.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
24.8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
24.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参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成交结果
25、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5.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5.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5.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
26.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签订合同
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服务内容、采购需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27.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和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7.3除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另行商定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分包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7.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7.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6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8、履约保证金
28.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8.2签订合同后,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采购人将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七、其他事项
29、采购代理服务费
29.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30、磋商文件编制依据
30.1本磋商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编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1关于中小企业:
31.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1.1.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1.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1.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1.1.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1.1.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1.1.7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1.1.8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的规定,属于下列情形的,不应判别为中小(微)企业: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但所提供的货物为大型企业制造的,即货物由大型企业生产且使用大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二)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31.1.9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1.1.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1.2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
31.2.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31.2.2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其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31.2.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1.2.4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1.2.5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31.3关于监狱企业:
31.3.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31.3.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1.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1.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1.4.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1.4.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1.4.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1.5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方法
评审方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 审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 |
| 2.1.1 | 资格审查标准 | 1.基本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 | (一)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1、近一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公司章程即可。2、以上2-4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部分)个体经营者提供承诺书即可。 |
| 2.基本资格要求: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 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个体经营者提供承诺书) | ||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联合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进行相关比例说明。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 ||
| 4.特定资质:营业执照 |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双方共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 5.特定资质:企业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 6.特定资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不能在在建(待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 7.特定资质:信誉要求 | 市场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
| 8.特定资质: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声明 | 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
| 9.特定资质:独立情况 | 投标单位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及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
| 10.特定资质:控股情况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
| 11.特定资质:借用或租赁 | 投标单位不得以借用或租赁的方式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
| 12.其他:联合体投标 | 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 ||
| 2.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7.1项规定 |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8.1项规定 | ||
| 响应文件 | 符合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格式中有签字盖章要求处,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 ||
| 磋商报价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未出现缺项、漏项,对所投标包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磋商报价;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并加盖公章; |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 | ||
| 其它实质性要求 |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标注▲条款内容 | ||
| 2.2 |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 1)评审得分计算公式 |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满分100分供应商的评审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报价评分、技术部分评分、商务部分评分3项评审因素的汇总得分。 |
| 2)评审因素权重 | 报价评分F1;满分30分。商务部分评分F2:20分。技术部分评分F3:满分50分。 | ||
| 3)报价评分F1(满分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30*(磋商基准价/供应商最终报价) | ||
| 4)商务部分评分F2(满分20分) | 1、项目团队组织机构(满分10分)第一档次: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完善,针对性强,且响应采购文件,有科学严谨的管理程序,主要人员的专业配置合理齐全的,得7-10分;第二档次: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完善,有针对性,有管理程序,主要人员的专业配置基本合理的,得4-6分;第三档次:项目组织机构体系不完善,管理程序不清晰,主要人员的专业配置有疏漏的,得1-3分;第四档次:未提供的,得0分。 | ||
| 2、后续服务(满分10分)第一档次:针对本项目作出的后续服务完善,条件好,后续服务承诺能够对应后续服务,切合实际,有健全的应急保障措施和响应机制,后续服务响应迅速,能够高效的解决后续问题,得8-10分;第二档次:针对本项目作出了完整的后续服务条件及承诺,满足本项目要求,响应时间快,能够按时解决后续可能遇到的问题,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得6-7分;第三档次:针对本项目作出了后续服务条件及承诺,响应时间及解决后续可能遇到问题时间在正常范围内,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有培训计划但不够具体,得3-5分;第四档次:后续服务条件及承诺存在遗漏,响应时间及解决售后问题时间长,服务技术能力难以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2分;第五档次:无后续服务的,得0分。 | |||
| 5)技术部分评分F3(满分50分) | 1、实施方案(满分25分)包括但不限于界碑施工技术方案、警示标志牌、宣传单、宣传册等的制作方案。第一档次: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内容全面、完整、层次清晰、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9-25分;第二档次: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内容全面、完整、方案一般,基本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18分;第三档次: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内容不全面,方案一般,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9分;第四档次:没有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内容的,得0分。 | ||
| 2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10分)包括但不限于界碑、警示标志牌、宣传单、宣传册。第一档次:质量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完善的,得7-10分;第二档次:质量承诺基本满足磋商文件且有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善的,得4-6分;第三档次:质量承诺一般,违约责任承诺句够具体,质量保证措施不够完善的,得1-3;第四档次:对质量无承诺或质量承诺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得0分。 | |||
| 3、进度计划保障措施(满分10分)包括但不限于界碑施工进度、警示标志牌、宣传单、宣传册。第一档次:进度计划全面详细、合理,符合实际,对完成本项目有详细、合理的时间计划、进度安排的,针对进度计划制定的保证措施有力,能够很好的满足项目需求,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7-10分。第二档次:进度计划合理,符合实际,有较为合理的时间安排,进度计划的,针对进度计划制定的保证措施一般,有违约责任承诺但力度不够的,得4-6分。第三档次:进度计划一般,时间安排和进度计划都较为合理,针对进度计划制定的保证措施一般,违约责任承诺一般,得1-3分。第四档次:无进度、无针对进度计划制定的保证措施,无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0分。 | |||
| 4、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满分5分)第一档次:设施设备配备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5分。第二档次:设施设备配备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第三档次:未提供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的,得0分。 | |||
1、评审原则及方法
1.1评审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该供应商不得再继续参加磋商。
1.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实质性评审、详细评审
2.1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方法前附表》2.1实质性评审标准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资格,未通过实质性评审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2磋商小组各成员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最终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
评审得分=F1+F2+……+Fn
F1、F2……Fn分别为每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3、磋商及最终报价
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服务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
3.3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进行。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
3.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终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磋商保证金按规定的时间予以退还。
4、评审及统分原则
4.1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4.2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
4.3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4评委打分时,不得采用插入法。
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及确定成交供应商
5.1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只推荐2名】,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和最终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若还有相同,由磋商小组记名投票决定。
说明: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是指磋商开始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有三家以上,磋商过程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只有两家的情况下,磋商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5.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6、竞争性磋商的保密性
6.1评审结束后,至确定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6.2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磋商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方面向参与磋商的有关人员施加任何影响,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本合同仅供参考,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项目编号: |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云南省政府采购
(委托采购)(样本)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云南省财政厅制
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话:
乙方(供应商单位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丙方(鉴证方单位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合同签订地:甲方住所地
(甲方)的(项目名称)。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本合同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货物”: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基于其已中标的投标文件而应向甲方提供的符合招标要求规格及功能的(货物名称)及其全部备品备件,它还应包括由乙方送交给甲方的所有的必须文件和与使用及测试有关的应进行的任何规定的服务。
1.2“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义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伴随服务,比如送货上门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3“合同价款”系指根据中标的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即货物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实施、检验、配合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材料等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
1.4“甲方”系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接受服务的单位。
1.5“乙方”系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单位。
1.6“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及第三方的遭受各种损失及损害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除双方最终签署的合同文本(下称“合同文本”)外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文本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文本
(2)中标通知书
(3)磋商文件
(4)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5)中标人在询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
(6)本合同附件
二、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
1、名称:
2、数量:
3、单价:
(详细清单可见附件)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天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预付款;到货经检验100%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并且退还履约保证金;其余合同总额的%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待年质量保证期满后天内一次付清。
四、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乙方于签订合同后天交付货物;
2、项目实施地点:
3、交货方式: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完成实施,经验收合格视为交付。
五、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所述的标准。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如在磋商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六、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侵权,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技术资料及保密要求
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乙方交付货物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产品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说明书,产品权威部门检测报告等文件。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须范围。
八、验收
1、到货验收:货物到达项目实施地点后,甲方和乙方在日内共同开箱检验货物的规格、质量和数量等状况;货物需要安装、调试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实施后日内,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2、如发现货物的外观、规格、数量等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有权解除合同。
3、货物在验收后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但不限于潜在的缺陷、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要求乙方改进并赔偿损失。
九、质保期、质保金及售后服务
1、质保期:本合同项下产品质保期为。
2、质保金: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保金为元。
3、售后服务:乙方应按公开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询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十、违约责任
1、未按期交付货物的违约责任
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1.2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合同金额的%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完成达10天(含1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逾期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上述违约金可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甲方住所地。
十二、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进行解释。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其他:
甲方:乙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注:此范本仅为普通格式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双方可根据最终达成的中标内容进行调整、修改、补充,正式合同以采购双方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此范本格式进行签订为准。
注:示范文本,最终以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澜沧县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项目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政采云平台项目编号:
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供应商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及编制内容,自行编辑目录,并每页连续标注页码。
格式1
磋商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政采云平台项目编号:
| 供应商名称 | |
| 磋商报价(元) | 小写: 大写: |
| 合同履行期限 | |
| 项目实施地点 | |
| 质量要求 | |
| 备 注 | |
注:本表中“磋商报价”应与格式2“磋商申请函”中“首次报价”金额一致。
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章)格式2
磋商申请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采云平台项目编号:)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磋商,并提交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我方首次报价为:。
2、我方已详细审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我方完全理解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并承担对磋商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
3、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提交日期起遵循本项目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第17.1条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磋商文件中关于没收磋商保证金的规定。
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6、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质量责任。
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8、(其他补充说明)。
我单位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章)
格式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如非中国国籍应提供护照)扫描件
| 身份证正面(国徽面) | 身份证背面(人像面) |
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日期: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格式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政采云平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以本单位名义参加。代理人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如非中国国籍应提供护照)扫描件
| 身份证正面(国徽面) | 身份证背面(人像面) |
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联系方式:
日期: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格式5
供应商信息表
| 公司/其他组织名称 | |||||
| 公司/其他组织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公司/其他组织性质 | 公司/其他组织类型 |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金 | ||||
| 注册日期 | 开户银行 | ||||
| 开户基本账号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 固话 | |||||
| 联系传真 | 联系邮箱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说明:1、公司/其他组织性质栏填写“国有、集体、私营、三资、个体、其它”,公司/其他组织类型栏填写“工程、货物(制造商、代理商)、服务”;
2、供应商须随本表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等效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年月日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分别提供本表及附上述相关资料。
格式6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政治面貌 | ||||||||
| 职务 | 学历 | 健康状况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 类似项目服务情况(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不是必填项) | |||||||||||
| 服务单位 | 承担工作 | 内容及规模 | 服务期 | 其他 | 备注 | ||||||
说明:
1.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
2.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不是必填项)。
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年月日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格式7
拟派往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配备情况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若有) | 技术职称(若有) | 在本项目中承担的职务(若有) |
注:本表需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年月日
格式8
财务状况表
1.开户银行情况
| 开户银行 | 名称: | |
| 地址: | ||
| 电话: | 联系人及职务: | |
| 传真: | 电传: | |
2.近年的资产负债情况
| 财务状况(单位:元) | 年 度 | ||
| 1.总资产 | |||
| 2.流动资产 | |||
| 3.总负债 | |||
| 4.流动负债 | |||
| 5.税前利润 | |||
| 6.税后利润 | |||
附:财务状况的时间要求为2022-2024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注:近一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公司章程即可。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格式9
资格审查标准
1.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有关资料。
2.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
3.供应商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格式9-1基本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格式9-2基本资格要求: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个体经营者提供承诺书)
格式9-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提交)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注:(1)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书面声明;(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4)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提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提交)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格式9-4特定资质:营业执照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格式9-5特定资质:企业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格式9-6特定资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不能在在建(待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格式9-7特定资质: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市场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责令停业阶段。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提供承诺书)
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格式9-8特定资质: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声明
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声明。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提供承诺书)
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格式9-9特定资质:独立情况
投标单位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及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格式9-10特定资质:控股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格式9-11特定资质:借用或租赁
投标单位不得以借用或租赁的方式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格式9-12其他: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整体预留份额,比例为100%。联合体确保所有成员均为中小企业,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
年月日
格式10
技术规格偏离表
供应商应按实际技术参数,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政采云平台项目编号:
|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 响应文件的技术内容 | 偏离 | 备注 |
| 1 | 砖混界碑(规格为3m×2.6m)4道 | |||
| 2 | 铝合金加反光膜警示标志牌(规格为1.2m×2.4m×3.0m)6块 | |||
| 3 | 宣传单20000份、宣传册1000册 | |||
| … |
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表格填写说明:
1、表格中“响应文件的技术内容”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请勿复制、粘贴采购需求。若由于供应商的疏忽大意或未能完整、如实填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表格中“偏离”部分,供应商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响应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区别的均按“正偏离”或“负偏离”填写,并在备注栏中写明技术指标。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章)
格式11技术、商务评审部分
(请供应商根据评标方法中打分部分进行编制,以能够得到最高分;格式自拟)
格式12
相关承诺书
1、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招标人全称)
本企业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现作如下承诺:
(投标单位全称)自年月日至今无因投标单位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竞争性磋商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竞争性磋商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企业成立至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若(投标单位全称)有谎报、漏报,一经查实,我公司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和处罚决定。
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拟派人员不更换承诺
(招标人名称):
若我方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我单位现对拟派往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做如下承诺:
1、拟派往项目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如有虚报,一经查实导致竞争性磋商申请被拒绝的一切责任自行承担。
2、中标后,拟派人项目组成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进行更换。如需更换必须经过招标人书面同意,未经招标人同意私自更换项目组成人员的,每次更换罚款以合同中约定的为准,罚款金额在服务费中扣除。
3、本项目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工作安排,并保证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配备人员随叫随到,全心全意服务本项目,直至本项目完成。
4、若因拟派成员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提出对成员进行调整的,则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调整。
特此承诺。
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投标单位承诺书
本企业参与项目的投标单位,现作如下承诺:
1、我公司参与此次竞争性磋商活动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不与其他投标单位串通磋商、围标,依法、依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
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不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进行磋商。
4、不与采购人或个代理机构串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不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
6、不扰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办公活动正常秩序。
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8、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
如出现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甘愿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事实成立的,本投标单位不再要求退还竞争性磋商时所提交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并承担相关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格式13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最终报价
说明:
1.供应商“最终报价表”无需装入首次响应文件。
2.供应商与磋商小组磋商后,在“政采云”平台对磋商函进行回复并同时上传“最终报价表”。
3.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预填写的最终报价。待磋商小组发出线上开启最终报价通知时,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最终报价,将填写完成的“最终报价表”(含最终报价表、最终报价明细表)签字、盖章后上传。
4.未按要求上传“最终报价表”的供应商,视为放弃磋商资格、退出磋商。
最终报价格式:
(一)最终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政采云平台项目编号:
| 供应商名称 | |
| 最终报价(元) | 小写: 大写: |
| 合同履行期限 | |
| 项目实施地点 | |
| 质量要求 | |
| 备 注 | |
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年月日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章)
第6章采购需求
澜沧江短须鱼芒中华刀鲇叉尾鲇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一是设置砖混界碑(规格为3m×2.6m)4道,安装地点:国道214线赛罕桥、东主村至南岭乡黑河桥、老思澜公路迁迈桥和老思澜公路琅珰桥;二是铝合金加反光膜警示标志牌(规格为1.2m×2.4m×3.0m)6块;三是宣传单20000份、宣传册1000册等。
澜沧县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国家级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澜沧县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
护区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D-2025-C68
政采云平台项目编号:PEZC2025-C3-01439-PEBD-0026
采购计划编号:********JH202501305
2.项目名称:澜沧县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国家级水
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万元
5.最高限价:20万元
6.采购需求:
澜沧江短须鱼芒中华刀鲇叉尾鲇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监管能力建设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一是设置砖混界碑(规格为3m×2.6m)4道,安装地点:
国道214线赛罕桥、东主村至南岭乡黑河桥、老思澜公路迁迈桥和老思澜公路琅
珰桥:二是铝合金加反光膜警示标志牌(规格为1.2m×2.4m×3.0m)6块;三是
宣传单20000份、宣传册1000册等。
7、项目实施地点:澜沧江于流和黑河水域,涉及糯扎渡镇、谦六乡、南岭
乡、勐朗镇、竹塘乡、富邦乡等6个乡(镇),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实施地点,
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9.质量要求:(1)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
格。
(2)宣传册:设计制作需有创意性元素,能正确展现采购方宣传主题,并
能达到采购方设计制作要求;对宣传内容进行严肃的编辑、整理、组合、校对,
并能达到采购方的宣传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
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注:1、近一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公司章程即可。
2、以上2-4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部分)个
体经营者提供承诺书即可。
(二)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未被“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
须具备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或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
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
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不能在在建(待建)工程
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4、信誉要求:市场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
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责令停业阶段;
5、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
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声明;
6、投标单位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
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及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
任何关联。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8、投标单位不得以借用或租赁的方式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2家,并满足以下
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
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
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
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
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
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
行认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6:00时~23:59时;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
3.方式:(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
CA申领链接***********
台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
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
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
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
级后方可使用)。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
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并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
化采购流程要求。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
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交: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
“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截
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投标客户
端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开启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普洱百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澜沧县佛房河边2-18号);
3、CA证书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开启时,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
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时限为
30分钟),未能按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需要在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
大厅参与本次项目,否则后果自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为支持中小企业扩大市场份额。依据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决定该项目免收
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如出现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
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
2、开标方式:采用远程开标方式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省级政府
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
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汇信CA:********
云南CA:********
云南壹证通:********
福建CA:********
3.1办理CA数字证书,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操作指南一入驻与配置-CA管理。使用操作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一入驻与
配置一云南省供应商注册入驻与配置。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
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一我
的工作台-CA管理一给当前账号绑定CA一选择对应CA一下载驱动一客户端&驱动
下载。下载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网址
(***********
8fbb.0.0.6389de80d15111ee8160d911f316cf0d)
3.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相关驱动及
客户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在获取采购文
件详情页面,在意向标段(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
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
件。
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
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
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
员。
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
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
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3.8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或媒
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澜沧拉祜族县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利朗镇温泉路12号
联系方式:0879-7222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普洱百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澜沧县佛房河边2-18号
联系方式:********/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媛
电话:********/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