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石庄镇东板桥路局部管网修复工程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0-31
发布于
江苏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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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石庄镇东板桥路局部管网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如皋市石庄镇东板桥路局部管网修复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 如皋市石庄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石庄镇

2.1.2建设规模:如皋市石庄镇东板桥路局部管网修复工程,沿河北路北侧改造,具体内容包括:挖除现状破损的雨污水管道,原位重新敷设,管道实施后,对人行道路面原样恢复;重建雨水管道约80m,重建污水管道约80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31.37397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

2.1.5质 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 : 如皋市石庄镇东板桥路局部管网修复工程,沿河北路北侧改造,具体内容包括:挖除现状破损的雨污水管道,原位重新敷设,管道实施后,对人行道路面原样恢复;重建雨水管道约 80m,重建污水管道约80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级 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 贰级 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 5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 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 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8 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 8 .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 8 .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 8 .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 9 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 14 时 00分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如皋专区”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27 日 14 时 00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如皋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 -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如皋市石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如皋市石庄镇

联 系 人:单浩然

电 话: 159********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如皋市碧霞路 299号水绘园商业广场5号8室

联 系 人: 张培

电 话: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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