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新村水厂斗槽清泥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0-26
发布于
天津滨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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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计划需求部门/分公司:

备注:

结算货币:人民币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8:58:27.0

响应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00.0

联系方式:公开

联系人:刘旭文

联系电话:********

公告:

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新村水厂斗槽清泥工程项目(二次) 招标 公告

1.采购条件

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新村水厂斗槽清泥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金额11.3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地点为新村水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该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公告,于10月20日开标,因实质性响应投标人不足三家,故发布二次公告。

2.采购范围

2.1本次采购需服务单位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

2.2采购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3.2投标单位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3投标单位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为本单位职工,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3.4附件2★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投标人必须满足相关要求。

3.5投标单位须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待了解施工方案后,方可参与投标。

3.6投标单位须为天津水务集团“津水云采”平台入库合格供应商且已通过平台 CA 认证。

3.7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采购人以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可参考其他供应商报价、历史采购价和近期市场价格等。对于异常低价可能导致影响履约的报价,可要求报价人进行澄清,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或保证履约的,采购人有权否决该报价,报价人失去成为中标供应商资格,采购人将确定得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当无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时,采购人将终止本次采购活动,重新组织采购。

4. 投标保证金

该项目须投标单位在报名时缴纳投标保证金2200元,请投标单位线上报名后来我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收据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若评标时投标文件中未附我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则视为投标无效。发布中标公示后未中标单位退回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退回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天津塘沽福建路60号 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天津和平路支行

账号:12********001294

电话:********

采用电汇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是由投标单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电汇时应备注所投标段名称(如名称太长字数受限制可简写,须体现关键字)及用途(投标保证金)。收款人须收到收款银行回单确认到账后方可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款银行在工作时间收到汇款后一般将于下一个工作日向收款单位出具银行回单确认到账),请各投标人妥善安排电汇时间。

投标人须在开具保证金收据时必须携带本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联行号等信息)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汇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联系电话)。

5 .投标文件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5.1投标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5.2 报价明细/报价单(格式自拟,须明确税率、税金、含税报价及非含税报价)

5.3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复印件。

5.4具有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为本单位职工、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加以承诺,及社会保险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证明投标公司为其缴纳投标当月或投标前2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

5.5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点对点应答表(见附件3)

5.6廉政保证书(格式见附件)

5.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5.9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5.10环境保护承诺(格式见附件)

5.11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供应商自拟)

5.12投标单位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报名期间最新的信用信息报告。

5.13我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扫描件

5.14现场踏勘回执函

5.15如投标人不能开具相应的税率,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 报名、踏勘及开标时间

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现场踏勘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30(现场踏勘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报价,踏勘时携带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

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前通过天津水务集团“津水云采”平台报名竞标,并将逐页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以压缩包(.zip或.pdf)格式上传至平台,同时于开标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成册(胶装)、标注页码后,逐页加盖公章后递送至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招采管理部。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福建路60号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招标联系人:刘工

电话:********

采购文件

3.招标附件模板********.docx

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新村水厂斗槽清泥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pdf

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新村水厂斗槽清泥工程项目(二次)招标文件.pdf

详细信息

# 产品目录 送货地点 物料名称 数量 单位 交付时间 物料描述 备注
1 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1 市政公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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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投标报价函

致:(招标人名称)

根据你方招标项目标书编号为的项目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含税总价合计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不含税总价合计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税金合计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并按上述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要求承包上述项目的设备及配套服务,并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1、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我方做出的各项承诺的有效期到履行完毕终止。

2、我方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员;

(3)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前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在经营生产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提供询价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4、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招标人签订合同,保证严格履行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监督和检查。

5、我方保证遵守询价文件的规定。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9、我方承诺并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0、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保证承诺:

(1)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不与其它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

(4)不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不拒绝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

11、我公司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当招标人确定我公司为中标投标人,而由于我公司原因不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我公司自愿承担由此给招标人所造成的经济赔偿。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年月日

附件4

投标单位廉政保证书

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为了积极配合贵公司进行的项目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廉政规定,特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贵单位有关廉政建设制度。

2.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保证不会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不将主体、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包括贴牌生产、转包等)。

5.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员或者评标成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6.不向贵单位涉及招标的部门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电脑等。

7.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贵单位举报。

8.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若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和贵单位有关规定,我方自愿永久放弃参与贵单位的所有业务往来,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0.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我单位愿意就上述廉政保证接受贵公司的监督检查,如我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保证规定的,按管理权限,接受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赔偿,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一定期限内不得进入建设市场的处罚。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本投标单位廉政保证书放入投标文件中)

附件5

投标人承诺书

本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项目编号:)(☑工程□物资□服务)投标活动,不组织、不参与本项目的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二、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投标活动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四、投标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均为本企业人员,并提供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五、投标保证金由本单位工商注册地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并存入行政监督部门指定的银行保证金专用账户;

六、承诺将无条件承担本企业由于投标保证金退票、保证金未按时到帐、非本企业基本帐户缴纳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

七、不通过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

八、不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由其他单位加盖印章和由其他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字;

九、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约定在不同的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中标;

十、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就投标价格达成协议;

十一、不出现与其他投标人私下确定中标人后参加投标,约定内定中标人后以高价中标,在中标后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经济补偿等行为;

十二、不通过挂靠其他企业方式,一家企业以多家企业的名义去参加同一标的投标;

十三、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

十四、不出租、出借、转让本企业人员的居民身份证,不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不购买、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不冒用他人印章或代替他人签字;

十五、不扰乱天津市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

十六、不在招标、投标以及开标后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不以任何不正当理由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十七、如有投诉,将向招标人或行政监督部门提交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的投诉书(如为授权委托人签字,附有效授权委托书),阐明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并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十八、一旦中标,项目负责人将完成从开工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在此期间不再兼投其他项目,非建设单位要求不进行更换;

十九、一旦中标,保证项目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时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致,人证相符,非建设单位要求不进行更换。

本表所列内容及上述承诺事项均为本企业真实意见表达,愿承担一切责任。如有任何弄虚作假以及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清出天津市建筑市场等有关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由于本企业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及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项目重新招标的,在重新招标时不再参加该项目投标,并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如为授权委托人签字,需附投标人有效授权委托书)

年月日

注:以上承诺内容不完整或表述错误的,其投标将有可能被拒绝。

附件6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招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居民身份证号: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7

授权委托书

(招标人名称):

兹委托(被委托人姓名、职务)(居民身份证号:)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签署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书末尾所示,特此证明。

后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8

环境保护承诺

我方承诺通过以下行动,保护环境,提高环境绩效:

1、遵守国家、地方、行业、产品以及贵公司的各类相关环保法规、标准、要求;

2、减少固体、液体、气体各类污染物排放,不超标、违规排放污染物;

3、在工作过程中减少噪声排放,不超标、违规排放噪声;

4、减少资源消耗,节约用水,不超限额使用资源,不浪费水;

5、减少能源消耗,节约用电,不超限额使用能源,不浪费能源;

6、保护生态环境,避免对生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7、在使用原辅材料时,考虑环保、健康的要求,不使用有毒有害的原辅材料;

8、考虑产品寿命结束或者作业结束后的废弃物,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9、减少空间、土地的消耗。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地址:

电话:

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新村水厂斗槽清泥工程项目(二

次)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新村水厂斗槽清泥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金额

11.3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地点为新村水厂,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该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公告,于10月20日

开标,因实质性响应投标人不足三家,故发布二次公告。

2.采购范围

2.1本次采购需服务单位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

2.2采购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

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3.2投标单位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在有效期内。

3.3投标单位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

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为本单位职工,具备5年

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3.4附件2★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投标人必须满足相关要求。

3.5投标单位须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待了解施工方案后,方可参与投标。

3.6投标单位须为天津水务集团“津水云采”平台入库合格供应商且已通过平台CA

认证。

3.7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

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3.8采购人以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可参考其他供应商报价、历史采购价和近期市场价格等。对于异常低价可能导致

影响履约的报价,可要求报价人进行澄清,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或保证履约的,采购人

有权否决该报价,报价人失去成为中标供应商资格,采购人将确定得分排名第二的供应

商为中标供应商。当无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时,采购人将终止本次采购活

动,重新组织采购。

4.投标保证金

该项目须投标单位在报名时缴纳投标保证金2200元,请投标单位线上报名后来我公

司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收据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若评标时投标文件中未附我公司

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则视为投标无效。发布中标公示后未中标单位退回投标保证金,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退回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天津塘沽福建路60号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天津和平路支行

账号:12********001294

电话:********

采用电汇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是由投标单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电汇时

应备注所投标段名称(如名称太长字数受限制可简写,须体现关键字)及用途(投标保

证金)。收款人须收到收款银行回单确认到账后方可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款银行在

工作时间收到汇款后一般将于下一个工作日向收款单位出具银行回单确认到账),请各

投标人妥善安排电汇时间。

投标人须在开具保证金收据时必须携带本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

信息(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联行号等信息)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

汇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联系

电话)。

5.投标文件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5.1投标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5.2报价明细/报价单(格式自拟,须明确税率、税金、含税报价及非含税报价)

5.3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复印

件。

5.4具有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有投

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为本单位职工、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

作年限(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加以承诺,及社会保险中心出具的“社会

保险缴费证明”证明投标公司为其缴纳投标当月或投标前2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

5.5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点对点应答表(见附件3)

5.6廉政保证书(格式见附件)

5.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5.9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5.10环境保护承诺(格式见附件)

5.11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供应商自拟)

5.12投标单位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

下载报名期间最新的信用信息报告。

5.13我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扫描件

5.14现场踏勘回执函

5.15如投标人不能开具相应的税率,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报名、踏勘及开标时间

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现场踏勘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30(现场踏勘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报价,踏勘

时携带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

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前通过天津水务集团“津水云采”平台报名竞标,

并将逐页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以压缩包(.zip或.pdf)格式上传至平台,同时于开标前

将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成册(胶装)、标注页码后,逐页加盖公章后递送至天津塘沽中

法供水有限公司招采管理部。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福建路60号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招标联系人:刘工

电话:********

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关于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况的告知书

为规范招标采购活动,进一步防范投标人串标、围标风险,保护招标人的

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

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二、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三、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

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

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四、电子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涉嫌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对于电子采购项目,投标人上传至天津水务集团“津水云采”电子招投

标平台或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的电子文件作者或最后保存者为同一人(同

一用户名、同一IP地址)的,投标人涉嫌相互串通投标,依据前述判定方法

进行核实和检查。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并取消其参与相应采购项目的资格。若项目中标人涉嫌串通投标,招标人有

权暂停已在合同执行中的项目,并取消该项目的执行。

特此通知。

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关于管理体系方针的告知书

为了承担社会责任,提升竞争力,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塘沽中法供水”)推动实施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能源及合规

管理体系,通过贯彻标准,建立健全一体化管理体系,深入实施予以保持和

持续改进,塘沽中法供水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能源、合规管理体

系运行良好,取得了较好业绩。

塘沽中法供水的管理方针和内涵是:

一、质量方针

确保供水水质达标,保证管网正常运行,应对风险提质增效,永恒追求

顾客满意

二、环境方针

遵规守法,预防污染,节能降耗,持续改进

三、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遵纪守法,科学管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四、能源方针

我们相信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是每个员工共同的责任。我们致力于水厂

设施和水处理工艺过程综合性的能源管理。为此,我们将:

(1)通过建立并实施基于ISO50001的能源管理体系,系统地持续改进

公司的能源绩效。

(2)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应遵守的与能源使用、消耗和效率有

关的要求。

(3)提供制定和评审能源目标、指标的框架,定期评审,需要时更新。

(4)支持采用高能效产品和服务,以及改进能源绩效的设计。

(5)不断改进饮用水处理过程中的能源效率,降低能耗,减少温室气体

排放。

(6)与其他业务单元、集团其他成员以及合作伙伴分享最佳的节能技术。

(7)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能源管理,营造节能企业文化。

(8)关注并鼓励可再生能源的使用。

五、合规方针

公司将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变化因素,秉持“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人

人有责、强化监督”的合规方针,持续改进合规管理体系。

希望贵公司知悉,并和我司共同为实现上述方针努力,实现共赢。

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新村水厂斗槽清泥工程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

1.项目名称: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新村水厂斗槽清泥工程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BH-ZF-G-2025-0042

2.招标单位: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3.采购范围:

3.1本次采购需服务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

3.2采购明细:详见附件1

4.招标控制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4.1报价方式:本次招标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具体详见附件1。

4.2税率要求:本工程应缴税额为增值税税率9%。具体计算方式投标单位报价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号)》及《天津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津住建建市函〔2019〕42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4.3承包方式:包工半包料。

4.4投标人所报价格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一定

范围内的风险的费用(中标后签订合同内税率、税金与投标文件所报税率、税金一致)。

5.工程质量标准(见附件2)

6.质保期及付款方式

6.1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后1年。

6.2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双方结算完成后60日内,招标人向

中标人支付至结算金额97%;项目工程一年质保期届满后,无质量问题10日内,招标人支付中标人结算金

额3%,不计利息。若因承建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我司损失的,我司在结算施工费用时保留扣除上述损失的

权利。

7.投标保证金

该项目须投标单位在报名时缴纳投标保证金2200元,请投标单位线上报名后来我公司缴纳投标保证

金,并将收据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若评标时投标文件中未附我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则视

为投标无效。发布中标公示后未中标单位退回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退回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天津塘沽福建路60号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天津和平路支行

账号:12********001294

电话:********

采用电汇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是由投标单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电汇时应备注所投标段

名称(如名称太长字数受限制可简写,须体现关键字)及用途(投标保证金)。收款人须收到收款银

行回单确认到账后方可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款银行在工作时间收到汇款后一般将于下一个工作日

向收款单位出具银行回单确认到账),请各投标人妥善安排电汇时间。

投标人须在开具保证金收据时必须携带本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

账号开户行、联行号等信息)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汇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

章)、授权委托书(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联系电话)。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8.1技术标评分办法(满分60分)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依据 分值
1 项目的综合说明及施工方案 从施工工期是否满足施工要求,是否有充足的劳动力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投入,施工方案与应急处置方案等方面做比较。项目说明及施工方案完整、可行,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18-25分;项目说明及施工方案完整,但描述简单、可行性较差,满足部分招标文件要求,得9-17分;项目说明及施工方案不完整、可行性差,不满足部分招标文件要求,得1-8分;无施工方案:0分。 25分
2 施工过程控制 从施工过程中各工序的协调、施工安全保证、现场文明施工、环保施工等相关措施进行比较。施工过程控制完整、可行,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16-20分;施工过程控制完整,但描述简单、可行性较差,满足部分招标文件要求,得9-15分;施工过程控制不完整、可行性差,不满足部分招标文件要求,得1-8分;无施工过程控制:0分。 20分
3 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从工程交验后的服务、保修措施及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的完整性、可行性做比较。质量保证中包含以上全部内容描述全面清楚、可行性强,得11-15分;质量保证中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但描述简单、可行性较差,得6-10分;质量保证中包含以上部分内容描述简单或可行性差,得1-5分;无质量保证:0分。 15分

8.2商务标评分办法(满分40分)

序号 项目内容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1 合计报价 项目整体报价合理,具有科学性、先进性。 40 评标基准价=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40分;当投标人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在40分的基础上减1分,减完为止;当投标人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在40分的基础上减0.5分,减完为止;中间值采用插值法保留两位小数。

9.投标人资格要求

9.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9.2投标单位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9.3投标单位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

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为本单位职工,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投标人提供

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9.4附件2★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投标人必须满足相关要求。

9.5投标单位须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待了解施工方案后,方可参与投标。

9.6投标单位须为天津水务集团“津水云采”平台入库合格供应商且已通过平台CA认证。

9.7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8采购人以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可参考其他供

应商报价、历史采购价和近期市场价格等。对于异常低价可能导致影响履约的报价,可要求报价人进行澄

清,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或保证履约的,采购人有权否决该报价,报价人失去成为中标供应商资格,采购

人将确定得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当无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时,采购人将终止

本次采购活动,重新组织采购。

10.投标文件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0.1投标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10.2报价明细/报价单(格式自拟,须明确税率、税金、含税报价及非含税报价)

10.3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复印件。

10.4具有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

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为本单位职工、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

理经历)加以承诺,及社会保险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证明投标公司为其缴纳投标当月或投标

前2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

10.5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点对点应答表(见附件3)

10.6廉政保证书(格式见附件)

10.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0.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10.9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0.10环境保护承诺(格式见附件)

10.11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供应商自拟)

10.12投标单位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下载报名期间最新的

信用信息报告。)

10.13我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扫描件

10.14现场踏勘回执函

10.15如投标人不能开具相应的税率,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1.报名、踏勘及开标时间

报名/招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现场踏勘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30(现场踏勘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报价,踏勘时携带本单位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

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前通过天津水务集团“津水云采”平台报名竞标,并将逐页加盖公章的

投标文件以压缩包(.zip或.pdf)格式上传至平台,同时于开标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成册(胶装)、标

注页码后,逐页加盖公章后递送至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招采管理部。

12.注意事项

报价人需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评审时发现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

一的,应作废标处理。

12.1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未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水务集团津水云

采平台(***********),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盖章原件提交至开标地点;未按规定的

格式编制内容的,或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包括但不限于未填写项目编号、项目类型选择错误、项目名称不

全)、错漏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注:投标文件中的公章、印鉴和签字不允许是复印件);

12.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

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12.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或总价金额与所报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

12.4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和加盖公章的;

12.5投标人仍在停止参加投标处罚的处罚期内;

12.6不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2.7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设有标底明显低于标底,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的;

12.8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2.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内容的;

12.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1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2.12投标文件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至招标人及上传津水云采平台的;

12.13开标当天在企查查、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息渠道对投标人股权关系、失信

惩戒、涉诉情况等进行检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12.14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同一IP地址的。

12.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福建路60号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招标联系人:刘工

电话:********

附件1

新村水厂斗槽清泥项目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 单位 工程量 备注
1 挖沉泥坑 70*22*1m,2*2*1.5m m3 1546
铺土工防渗膜 m2 1544
2 人工平整场地 m2 300
3 汽车式起重机 25t 台班 转运排泥船
4 载重汽车 5t 台班 转运排泥船
5 成套配电箱安装(落地式,铁质) 1000mm*600mm*200mm (主材租赁)
6 潜水泵,设备质量0.05t以内 100WQ65-15-4 (主材租赁)
7 金属软管(皮龙)法兰连接 DN100 90 金属软管甲供
8 金属软管(透明钢丝塑料管)法兰连接 DN100 90 金属软管甲供
9 浮桶安装 27 浮桶甲供
10 铜芯电力电缆敷设,电缆截面35mm2以内 3*16+2*10 200 电缆甲供
11 铜芯电力电缆敷设,电缆截面10mm2以内 3*6+2*4 100 (主材租赁)
12 清淤泥(操作设备) 50m*40m*2m m3 4000 预计工期16天
13 渣浆泵安装(清淤泥) 100ZJQ-100-20-15 设备甲供
14 搅拌器安装(清淤泥) 设备甲供
15 起挖地被植物 密度20株/m2以内 m2 800
16 自卸汽车 4t 台班 11 甲供及租赁主材运输,植被及甲方堆放杂物运输,其中渣浆泵2台班,搅拌器及潜水泵1台班,软管1台班,浮桶4台班,植被等3台班。
17 剔凿护坡混凝土水泥面 m2 280
18 坡道抹混凝土水泥面 C25 m2 280
19 排泥船除锈,金属表面,轻锈 m2 24
20 排泥船除锈,防锈漆,第一遍 m2 24
21 排泥船除锈,防锈漆,第二遍 m2 24

附件2:

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

及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2、本工程中应遵照执行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都指最新版本。如果构成

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的任何内容与现行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之间出现矛盾

不一致之处,承包方应书面请求甲方或监理予以澄清,除非甲方或监理有特别的

指示,承包方均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及其规范执行。

★3、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参考《水库清淤技术规范》(SL/T845-2025)

★①清淤深度、清淤面积应符合甲方要求;

★②淤泥运输、堆放应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

★③余水排放应符合GB8978的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系统应符合GB/T

31962的要求。

★4、验收材料:

★①清淤区域测量成果图,清淤平面范围、断面开挖宽度和控制底高程应符

合甲方设计要求;

★②余水成分检测报告;

★③清淤施工记录及影像资料,每日施工要进行施工记录

★④淤泥处理与余水处理记录;

★⑤所使用材料需提供材料的合格证。

附件3: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点对点应答表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附件2“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中标注“★”逐条应答并按

要求填写下表。

序号 要求条款 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偏离说明
1
2
3
4
....

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投标人在《技术标准及要求点对点应答表》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

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4:合同模板(此合同仅作参考,最终以实际签订为准)

合同编号:

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简称甲方)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新村水厂斗槽清泥工程

1.2工程地点:新村水厂

1.3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4承包范围:新村水厂斗槽清泥工程

1.5承包方式:包工半包料

1.6合同价款:本工程造价元(固定总价)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其中不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元。增值税税金为人民币元,税率

为%。

第二条工程期限

2.1开工日期以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60日历天内竣工(不含自现场施工完成后撤场,至

满足竣工验收条件之间的时间,即仅指现场施工所用的时间)。

第三条工期延误与工期罚则

3.1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开工日期的提前五天,向

甲方书面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书面答复乙方。甲方

同意延期要求或三天内不予书面答复,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理由不充足,甲方

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应保

证在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按质按量完成全部工程,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2暂停施工。因甲方单方原因或因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工

程质量标准、未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等乙方原因,甲方代表可以书面形式指

示乙方暂停工程某一部分或全部的施工。暂停施工期间,乙方应负责妥善照管工

程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费用由造成暂停施工的责任方承担。

因乙方上述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甲方有权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承担由此

增加的费用,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延误的工期的违约责任,且乙方在收到甲方

整改通知后7天内未完成整改并复工的,视为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除上述乙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外,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甲方向乙方发

出复工通知,乙方应按照复工通知的要求复工。乙方无故拖延或拒绝复工的,乙

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延误的工期的违约责任。乙方在

收到甲方复工通知后7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3工期延期。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工期

相应顺延。

3.3.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3.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

小时。

3.3.3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沙等需处理时。

3.3.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供应材料。

3.3.5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

戒严、暴动、战争等以及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

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

证明。

不可抗力风险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恢复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工期给予顺延。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

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

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责任

4.1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清理场地,修复现场干道,保证运输畅通。

4.2将施工所需水、电源、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双方商定地点,

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3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4.4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并

承担有关费用。

4.5针对发现的施工质量及安全隐患,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整改,并监督乙方

完成整改。涉及的费用及工程延期的,按照本合同3.2条款约定处理。

4.6按乙方通知对隐蔽工程到场监督、查验后,对不合格内容向乙方提交整

改通知,待乙方整改后复验,直至合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造成施工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乙方责任

5.1按双方约定日期,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统计报表和工

程事故报告,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计划。

5.2乙方应在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与甲方,甲方应在2

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5.3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5.4已竣工工程在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

品保护,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系乙方责任由乙方负责

修复,系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5.5乙方应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

护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5.6乙方应严格执行我市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

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5.7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如果因乙方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

工工资,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违

约责任,甲方可扣除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罚金。同时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

支付条例》要求,乙方应设立资金监管账户,尽到监管义务。并承担行政主管

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以工程总价款的50%作为农民工工资专

项款项)。

5.8乙方应为其雇佣的人员依法办理工伤及意外伤害等保险,为其施工设备

等办理财产保险。

甲方为本工程办理的保险仅作为乙方投保保险的补充,如果因甲方办理的保

险种类未能包含全部理赔范围时乙方不得就此提出赔偿等要求;若乙方委托甲方

购买相应保险,则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5.9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应严格遵守。

5.10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因乙方原因

造成漏报调增的项目,由乙方自行承担;漏报调减的项目,发现后双倍扣款。

5.11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合同约定以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安全、质量、

进度、环保、消防等相关要求和规定引起的罚款(含对甲方的罚款)、违约责

任、甲方损失(包括甲方向业主承担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12乙方应保证具备完成本合同项下工程所必须的各项资质,并应自行完成

本合同项下工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价款支付与调整

6.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

本合同项下工程款总价:人民币元,大写元(含税)。

6.2工程款按照以下进度进行支付: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交竣

工结算申请,双方结算完成后60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结算金额97%;项

目工程一年质保期满,招标人支付中标人结算金额3%,不计利息。若因承建方施

工质量问题造成我司损失的,我司在结算施工费用时保留扣除上述损失的权利。

每次甲方履行工程款支付手续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

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不视为甲方违约。开具的发票,应当符合税

务部门相关要求。

6.3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但发

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双方协商调整,并签订补充协议。

6.3.1甲方书面同意的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减。

6.3.2双方约定签署的其它增减或调整事项。

6.4乙方不得以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涨价为由,主张工程价款调整,更不得

停工,否则应当根据本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如乙方以上述主张为由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施工的,甲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工

程委托第三人施工或者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受到业主

的处罚及工期延误造成的机械设备租赁费的增加、窝工费等;如甲方委托第三人

施工的,发生的费用及违约金由乙方承担;如甲方解除合同的,按照本合同关于

违约责任的规定处理。

6.5法律法规变化导致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费用增加由乙方承担,已包

含在合同价款中,费用不做调整。

6.6甲方有权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并有权将相关索赔金额从

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第七条材料设备供应

7.1乙供材料、设备包括潜水泵、配电箱、100米3*6+2*4电缆;甲供材料、

设备包括渣浆泵、搅拌器、浮桶、金属软管、200米3*16+2*10电缆。乙方所提

供材料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应提供所供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及材质证书,

并对其质量负责。

7.2供应材料设备进场后,乙方应派人共同清点验收,并负责材料设备吊装、

装卸、搬运、仓储、场内转移,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保管费用已包含在签约

合同价内。若发生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7.3乙供材料、设备品种、数量、规格与清单不符时,由乙方重新采购并补

齐数量。

7.4材料设备进场前,甲方应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设备进行验收,乙方应承

担因材料和设备缺陷可能引起的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

7.5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

7.6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采购前,在价格、质量方面应取得甲

方同意签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与验收

8.1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及天津市颁布的施工、安装、验收规范、专业技术

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对

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乙方应按规范要求承担返修工作及费用。如甲方要求优良工

程,其增加费用双方商定纳入补充条款。

8.2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可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

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乙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

不纠正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暂停对乙方的付款,并另行雇佣第三

方实施,因此发生的费用直接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无须通知乙方或征得乙

方同意,扣除金额为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额。

8.3隐蔽工程验收。对于隐蔽工程,乙方在做好质量自检、自评的基础上,

在隐蔽施工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监理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

序施工。未经检查验收而由乙方擅自施工或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任何情况下,

乙方都有义务将该隐蔽部位全部或部分剥露,以便重新检查其质量,然后再修复,

损失费由乙方自理。

8.4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双方根据国家、地方工程竣工有关规定进行验

收。

8.5乙方在工程验收前5天将验收报告送达甲方。甲方在收到报告后5天

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经甲方验收不符

合合同规定要求,甲方有权按质量验收不合格予以违约处罚。乙方需继续按甲方

要求进行施工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返修的全部费用。

8.6已竣工未验收工程,交工前由乙方保管。

8.7乙方应在验收期间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完整竣工资料。

第九条设计变更

9.1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变更指令后,方可实施变更。未经许可,乙方不得

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

各项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2乙方收到甲方下达的变更指令后,认为不能执行的,应在收到变更指令

后24小时内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报甲方审核。逾期报送甲方不予审核,乙方

应按照甲方指令施工,延期施工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9.3乙方在此确认,甲方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组织需要,对乙方的

承包内容在不超出原定范围内进行调整,乙方予以认可,并同意自行调节机械设

备料具及人员等,承诺不因此向甲方进行任何经济费用索赔等。

9.4变更估价标准按合同签订时适用的甲方企业定额(如有)约定,结合乙

方投标报价调整。

第十条竣工结算

10.1已完工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具备结算条件后,甲方应在/天内(不含

争议解决时间)审核完毕,并签署审核意见。双方无争议时,甲方按约定向乙方

支付工程结算款。如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报请有关部门调解。

10.2结算计价标准按合同签订时适用的甲方企业定额(如有)约定为准。

第十一条工程保修

11.1质保金。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按工程结算金额的3%预留质

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

11.2质保项目及质保期限:本工程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之日起1

年。

11.3质保期间,因施工质量问题,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

后按甲方要求的服务标准时限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和人员修

理,且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费用及由此产生的连带损失赔偿费用,甲方在保修金

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11.4紧急情况处理: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还是在质保期内,如果工程或其

任何部分发生事故、故障或其它事件,甲方认为有必要出于工程安全目的进行任

何补救或其他紧急措施,而乙方无能力或不愿立即进行这类工作时,甲方有权在

认为必要时雇佣其他人员去从事该项工作并由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2.1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①向天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13.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委派人员)

13.2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有关人员名单)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及合同附件

14.1有关协议条款及补充约定:

14.1.1安全协议相关条款;

14.1.2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或乙方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的工程量,甲方不

予计量,乙方费用自付、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

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5.2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

款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上限不超过迟延部分工程款的30%。

15.3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迟延竣工超过30日,甲

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尚未支付的工程款甲方不需支付,且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

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含合同解除或工程延期等导致的甲方需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

补偿等)。

15.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的,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

进行彻底返工修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如经过一次返修仍不能达标的,甲方可自行聘请第三方采取补救措施,费用自未

付工程款中自动扣除,待付工程款不足以支付前述费用的乙方应就不足部分向甲

方赔偿。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16.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

16.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

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6.3本合同项下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以下内容无正文)

合同签订时间:202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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