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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市政;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榄核镇现代农文旅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榄核镇现代农文旅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MA9Y7HPJ3A-********-100001-6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榄核镇现代农文旅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8-44*开通会员可解锁*-489919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榄核镇现代农文旅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榄核镇现代农文旅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名称 | 榄核镇现代农文旅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子沙村水上运动项目、甘岗村鳗鱼基地项目、甘岗村利泰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大生村现代渔业项目园区周边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拟在子沙村水上运动项目、甘岗鳗鱼基地项目、利泰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大生村现代渔业项目园区内和周边修建道路、路灯、排灌渠整治及部分必须设施,项目总投资约2701.62万元。 | ||
| 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配合编制竣工图、初步设计概算审查配合服务、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及项目相关报批报建等工作。 2工程施工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安装、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临时设施、包工期、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分部分项工程和单项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包干。总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竣工图编制、包保修等),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交通疏解、土建、设备安装施工、外水外电配套建设施工、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3 其他: 1)概预算造价文件编制:包括概算、预算文件编制,设计方案比选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2)派出专人负责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如有)。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等。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总工期210日历天 节点工期要求: (1)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承包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 (2)施工工期:180个日历天。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对本工程中的关键节点工期进行适当提前调整,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关键节点工期的调整,不得延误,并不得要求另行增加费用,相关赶工措施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4)本工程的合同工期包括因承包人的设计未能达到发包人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而需要修改或重新设计所涉及的额外工程期限,承包人被视为已对上述审批时间作出考虑和预留。 (5)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合同工程工期(包括关键节点工期和竣工日期)进行适当调整。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140.0721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2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及投标截止时间近1个月(须含*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开通会员可解锁*)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资格审查未作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00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招标人 |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5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郑工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软件园高普路1023号5122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钟振棠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 联系电话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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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详情见操作手册 (点击下载) ,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点击下载 )
招标文件(挂网).pdf
招标文件(挂网).doc
招标控制价公布函.pdf
榄核镇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范本).pdf
招标公告(挂网).pdf
设计任务书挂网.doc
可行性研究报告.pdf
招标公告(挂网).doc
榄核镇现代农文旅产业基础设施配套
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代建单位:广州南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榄核镇现代农文旅产业基础设施配套
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代建单位:广州南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
第二卷
第五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另册)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其他资料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5号联系人:郑工电话:********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软件园高普路1023号5122室联系人:谭工联系电话:******** |
| 1.1.4 | 项目名称 | 榄核镇现代农文旅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1.1.5 | 建设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财政资金。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总工期210日历天节点工期要求:(1)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承包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2)施工工期:180个日历天。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对本工程中的关键节点工期进行适当提前调整,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关键节点工期的调整,不得延误,并不得要求另行增加费用,相关赶工措施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4)本工程的合同工期包括因承包人的设计未能达到发包人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而需要修改或重新设计所涉及的额外工程期限,承包人被视为已对上述审批时间作出考虑和预留。(5)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合同工程工期(包括关键节点工期和竣工日期)进行适当调整。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3.3 | 质量标准 |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1.5 |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投标)补偿 | ■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 |
| 1.9.1 | 踏勘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方式:网上答疑。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8日前。3.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投标人登录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供应商)”->“我的投标”->“招标答疑提问”查询项目并提问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具体操作方法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指南和操作指引进行操作。 |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
| 1.11.1 |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 无。 |
| 1.11.2 |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 □不允许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1.2 |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 ■允许,允许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进行分包,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同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答疑纪要的时间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时视为投标人收到。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详见招标公告 |
| 3.2.4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报价由工程设计费、建安费报价组成。①工程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以招标文件给定的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基础,本项目竣工图编制费不单独计取,其报价由投标人在设计费报价中综合考虑,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报价及下浮率,下浮率=[1-(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工程设计费控制价)]×100%,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工程设计费报价不得高于工程设计费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②建安费:以招标文件给出的建安费招标控制价为基础,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的施工图设计方案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报价及下浮率,建安费投标报价=建安费控制价×(1-下浮率),下浮率以百分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2.4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建安费报价不得高于建安费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④本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经审定的预算金额不超过发布的建安费控制价。因规划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项目投资额发生重大调整时,应按程序报批。⑤合同价修正原则。以总承包合同中相关规定为准。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确定中标人并发放中标通知书为止。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单位章的页面必须盖单位章,规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的页面必须签字。签字必须由本人在规定页面手写签名或签章后扫描上传。 |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1.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套。2.提交投标文件U盘及保密信封(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U盘(1套),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1套投标文件U盘(备用)包括“资格审查文件、设计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施工部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1个U盘、“设计方案部分投标文件”1个U盘、“设计方案部分投标文件”保密信封1个。刻录好的投标文件U盘分别密封在不透明的密封袋并按10.2.2的要求作标记。3.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一式4份(一正三副)全套纸质投标文件。 |
| 4.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4.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备用U盘(保密信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内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备用U盘。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备用U盘(保密信封)。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具体时间地点可以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
| 4.1 | 工程(建安工程费)成本警戒价 | 工程(建安工程费)成本警戒价为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的90%(即人民币********.50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建安工程费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是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开始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地点:广州公共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具体时间地点可以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标。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7.3.1 | 修改 | 评标公示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人应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否则中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须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确认。 |
| 7.4.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以合同约定为准。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款的10%。(若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的,按《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执行。) |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9.1 | 保修期 |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
| 9.2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招标人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9.3 |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 | 按《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
| 9.4 | 承包方式 | 承包方式:包设计、包施工(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结算方式具体按合同条款规定。 |
| 10 | 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0.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有关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10.2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10.2.1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10.2.2投标文件U盘及保密信封标记及密封。(1)“资格审查文件设计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施工部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应分别在密封袋上写明:a.招标人名称;b.“[项目名称][资格审查文件、设计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施工部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字样;c.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设计方案部分投标文件”应仅在密封袋上写明a.招标人名称;b.“[项目名称][设计方案部分投标文件/保密信封]”字样。(3)递交的投标文件U盘(备用)不得加密。备用U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 | 电子招标投标 | 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U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U盘及保密信封(备用)。但应自行承担不提交投标文件U盘及保密信封(备用)的风险。10.2.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U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U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U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U盘,并按U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0.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10.4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11 | 补充 | 1.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临水、临电费用由中标单位综合考虑解决,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额外支付;2.安全文明施工:中标人需按照粤建管[2007]39号文的规定、广州市建委穗建筑[1999]175号文及《建筑施工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 | 补充 | 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穗建质〔2016〕1085号文及《关于印发南沙区既有施工围蔽进一步提升改造实施标准图集的通知》(穗南建【2015】86号)的有关规定、《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安办(2020)107号)、《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安办〔2021〕64号)、《南沙区涉燃气管道保护第三方施工管理工作指引》、《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南住建(2020)2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南住建(2020)247号)、《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工信函〔2021〕186号)、《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标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工作,否则由招标人另行委托队伍施工,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3.中标人的临设布置方案需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中标人的交通疏解方案需经招标人委托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如中标人实际的实施方案造价超出审核方案造价,则按审核方案造价进行结算。4.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通报。5.施工实名制:本工程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规定,实施建筑施工实名制。6.工人工资分账管理:本项目按照《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及南沙区相关规定实行工人工资分账管理。(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7.环境管理目标:中标人需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关于完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围蔽管理提升实施技术要求和标准图集的通知》(穗建质〔2016〕108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南沙区建设工程施工围蔽管理要求的通知》(穗南建〔2016〕291号)、《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8〕2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23号)、《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等文件以及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工作,否则由招标人另行委托队伍施工,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8.职业健康安全文明目标: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9.中标人(主办方或联合体各方)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出具履约保函,如中标人无法及时提供履约保函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原中标人将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的招标投标活动十二个月。 | ||
| 12 | 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 | 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招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且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本招标项目不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注:(1)符合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执行该政策;不符合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不得执行该政策。(2)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3)□若本招标项目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应附联合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对该内容进行明确。☑若本招标项目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当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承诺小微企业总份额占到中标金额30%以上的,应附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对该内容进行明确。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投标报价得分)时,投标单位(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为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投标报价得分);对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总份额占到中标金额30%以上)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投标报价得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投标报价得分)。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2 | 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 | 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①本招标项目施工部分属于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②本招标项目设计部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分优惠。(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函。(4)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招标人对中标人参与“百千万工程”的具体要求 | □具体要求在中标后按照投标承诺和招标人的要求执行。☑具体要求:按不少于中标价的6%用于“百千万工程”,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计,招标人不再另行计算及支付。具体实施要求和时间按招标人的要求执行。 |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投标)补偿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人在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5.3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该部分费用由投
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1.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2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
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的。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进行网上答疑。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网上发布形
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按发包人规定执行。
1.11.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
(5)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另册);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
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
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投标人登录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供应商)”
->“我的投标”->“招标答疑提问”查询项目并提问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具体操作方法按照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指南和操作指引进行操作。
2.2.2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
在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交易业务/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开发布。
2.2.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2.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
招标答疑纪要。
2.2.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
要为准。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
的澄清或修改。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
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
准。
2.3.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
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
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设计方案部分投标文件、设计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施工部分
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四部分组成。
3.1.2资格审查文件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单位及年月日;加盖投标人公章;
(2)目录;
(3)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
(4)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
(5)资质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
(6)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
(7)拟投入设计负责人的相关资料;
(8)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料;
(9)拟投入施工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资料;
(10)拟投入专职安全人员的相关资料;
(11)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
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2)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1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1.3设计商务投标文件
设计商务投标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设计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单位及年月日;加盖投标人公章;
(2)目录;
(3)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
(4)设计投标书;
(5)设计企业基本情况表(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
(6)参考设计商务评分表的相关评审内容,提供对应的资料;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3.1.4设计方案部分投标文件
设计方案部分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暗标”形式,文本文件中不得出现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
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电子文件中,文字部分使用MicrosoftWord格式、设
计图形文件使用AutoCAD格式、图片文件使用JPG格式,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及加密处理。
设计方案部分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页数不宜超过200页,包括封面及目录页):
(1)目录;
(2)概况;
(3)设计方案(参考设计方案部分评分表要提供);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设计方案部分投标文件保密信封:内附A3(约297mm×420mm)规格制作的表现图1张,表现图加
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主办方盖章即可]。表现图内容应与投标设计方案一致(并注
明表现图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或图号),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
3.1.5施工部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
施工部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施工部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单位及年月日;加盖投
标人公章;
(2)(目录;
(3)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报价书;
(5)《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分包意向协议》(如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
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
(6)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
(7)参考施工商务评分表的相关评审内容,提供对应的资料;
(8)施工技术文件参考施工组织方案部分评分表的相关评审内容,提供对应的资料;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3.2投标报价
3.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4项所规定的方式。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
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投标有效期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
效。
3.4投标保证金
3.4.1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
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其中,设计投标书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单
位章的页面必须盖单位章,规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签字的页面必
须签字。签字必须由本人在规定页面手写签名或签章后扫描上传。
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声明由联
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
的“投标人”、“声明企业”“投标单位”“单位名称”等处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
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
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7.4投标文件份数: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
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
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3.7.4项的要求加盖电
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
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4.3.5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
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
现场的投标人、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及交易中心代表见证下公开开启,并视同该投标人
认可开标结果。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
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
名称、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
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3)开标结束。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解
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
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
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当具备国家
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
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标。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1.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
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中标通知
7.3.1评标公示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人应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否则中标
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须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确认。
7.3.2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
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
认。
7.4履约担保
7.4.1(1)中标人(主办方或联合体各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中标人(主办
方或联合体各方)应以中标人(主办方或联合体各方)名义用银行履约保函方式提交经招标人认可
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或经招标人同意的金融机构保函、保证保险等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
中标价的10%,是不可撤销的保函。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未征得招
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上述履约保证金
作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之一。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
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
督部门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
10.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有关电子投标
的帮助文件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服务指南》系统帮助》。
10.2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
10.2.1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10.2.2投标文件U盘及保密(备用)信封标记及密封。
(1)“资格审查文件、设计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施工部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应分别在密封袋
上写明:a.招标人名称;b.“[项目名称][资格审查文件、设计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施工部分商务技
术投标文件]”字样;c.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设计方案部分投标文件”应仅在密封袋上写明a.招标人名称;b.“[项目名称][设计方
案部分投标文件/保密信封]”字样。
(3)递交的投标文件U盘(备用)不得加密。备用U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
文件U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
的U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U盘及保密信封(备用)。但应自行承担不提交投标文件U盘
及保密信封(备用)的风险。
10.2.3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
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U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
的评审以U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U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
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U盘,并按U盘内容进行评审。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0.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
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解密
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10.4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
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附表: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有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 | 项目负责人(投标登记时) | 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 | 专职安全员(投标登记时) | 专职安全员(投标文件) | 投标总报价(元) | 设计部分报价(元) | 施工部分(建安费)报价(元)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备注 |
招标代理:,招标人:
附件
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本项目招标人:
本人就参与,项目的评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人严格遵守评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评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自
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同由此方式产生的签名
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评标(审)材料及内容
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在本项目评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一)
接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授意本人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电话、短信、微信
等;(二)私下接触本项目投标人;(三)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
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回避情形。
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
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透露本项目评标委员
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
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
本人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
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
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
四、评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理解招标人将暂缓支
付评审酬劳。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理工作,
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的调查。如果本人存
在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
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在
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招标人不支付本项目评审酬劳、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标专家回避
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的处理。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签名)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资格审查 | 附表1《资格审查表》 | |
| 2.1.2 | 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 附表2《设计方案部分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附表4《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及权重 | 总得分=设计部分得分(权重30%)+施工部分得分(权重70%)其中:设计部分得分:设计部分得分=设计商务部分得分(权重30%)+设计方案部分得分(权重70%)。施工部分得分:[施工商务部分得分(权重36%)+施工组织方案得分(权重64%)](权重20%)+建安工程费报价得分(权重80%)。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2 | 投标文件评审 | 设计方案部分评审 | 附表3《设计方案部分评分表》 |
| 设计商务部分评审 | 附表5《设计商务部分评分表》 | ||
| 施工部分评审 | 附表6《施工商务部分评分表》、附表7《施工组织方案部分评分表》、附表8《投标报价部分评分表》 | ||
| 2.2.3 | 投标基准价计算 | 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若位于[90%,100%]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价大于或等于五个,则在位于[90%,100%]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若位于[90%,100%]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价少于五个,直接取区间中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若没有投标价位于[90%,100%]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则评标参考价=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90%。 | |
| 2.2.4 | 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
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及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资格审查文件评审
3.1.1资格审查采用电子化审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
3.1.2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1《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
格审查不合格,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
一致时,应先公开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并记录及由评标委员会、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签字确认,以
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
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3.1.3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3.1.4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
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
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
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2详细评审
3.2.1设计方案部分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2中情形的,
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标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
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未通过
有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2.2设计方案部分投标文件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设计方案部分评分表》对通过有效
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设计方案部分评分。评标委员会评出的各投标人设计方案部分得分,设计方
案部分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分别为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部分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
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2.3设计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施工部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
种列于本办法附表4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标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
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
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未通过有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2.4设计商务部分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设计商务部分评分表》、对通过有效性审查
的投标文件进行设计商务部分评分。评标委员会评出的各投标人设计商务部分得分、设计商务部分
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分别为各投标人的设计商务部分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
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2.5施工商务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施工商务部分评分表》、《施工组织方
案部分评分表》对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施工部分评分。评标委员会评出的各投标人施工
商务部分得分、施工技术部分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分别为各投标人的施工商务部分得分、施工技术部
分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2.6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部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部分评分表》的标准,对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建安工程
费报价评分。
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若位于[90%,100%]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区间的投标价大于或等于五个,则在位于[90%,100%]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价中,去
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若位于[90%,100%]建安工程
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价少于五个,直接取区间中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若没
有投标价位于[90%,100%]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则评标参考价=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90%。
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
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根据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实施投标报
价评审优惠政策(如有),得出的投标报价得分乘以对应的权重作为最终投标报价得分,精确到小
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2.7计算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1条的规定,计算投标人综合得
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3推荐中标候选人
3.3.1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总分相同的,
以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较低的排前;总分与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设计部分得
分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
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施工组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先后,在招标文件有
效的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投标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
报告。
3.3.2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
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3.3.3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
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3.3.4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
败,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中超过两人(含两人)
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
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3.4.2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
人有约束力。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
员会相应评审的依据。
3.4.3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4.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相应评审将按照有效性审
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
的投标。
4.评标表格
见后附表。
附表1
资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
|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投标单位 |
| 1. | 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
| 2.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 营业执照。 | |
| 3. | 投标人具有招标公告第八条第3点所要求的资质。 | 相应资质证书。 | |
| 4.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5.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的资格。 | 相应人员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 | |
| 6.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资格。 | 相应人员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 | |
| 7.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 | 相应人员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 | |
| 8.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人员的资格。 | 相应人员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 | |
| 9. |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 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登记的企业和人员信息 | |
| 10. |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否决其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 格式按招标公告附件一 | |
| 11. | 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 | |
| 12. | 联合体投标的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组成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格式按招标公告附件二 |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
备注:
1.本表中出现一个不符合的,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不通过”,即该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本表中评审项目全部为符合,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通过”,即该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日期:
附表2
设计方案部分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 方案编号审查项目 | |||||
| 1 | 发现投标人在技术方案内出现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报价等记认符号。 | |||||
| 2 | 发现明显抄袭行为。 | |||||
| 3 | 发现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 | |||||
| 4 | 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是/否) |
注:1.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有效的记“○”无效的记“×”,全部审查项目均为有效的,结论为“通过”,否则
为“不通过”。
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日期:
附表3
设计方案部分评分表
| 评审项目 | 满分分数 | 评分说明 |
|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 | 15 | 设计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全面,设计总说明书文字表达清楚、思路清晰、重点和难点突出、图纸及文卷质量高。优:得[15,13)分,良:得[13,10)分,中:得[10,8)分,差:得[8,0)分,不提供不得分。 |
| 设计方案大纲 | 70 | 1、投标人阐述对项目场地及建设条件的了解程度,对项目的定位的理解和分析。并提供项目区位、上位规划、周边概况、场地现状、项目背景、历史和人文的内容。对改造现状、主要构筑物摸查充分,对现状不足之处有较深入的分析。优:得[10,8)分,良:得[8,5)分,中:得[5,2)分,差:得[2,0)分,不提供不得分。 |
| 2、投标人阐述对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功能定位合理,改造总体方案思路清晰,并提供景观设计策略图、景观总体设计分析图、规划构架分析图、功能布局分析图、景观设计亮点分析图。优:得[10,8)分,良:得[8,5)分,中:得[5,2)分,差:得[2,0)分,不提供不得分。 | ||
| 3、投标人阐述对本项目的方案宜达到初步设计深度。优:得[20,15)分,良:得[15,10)分,中:得[10,5)分,差:得[5,0)分,不提供不得分。 | ||
| 4、投标人阐述对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契合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对项目的功能定位、改造要求和实施效果等有较深入的理解,达到较好的设计深度。优:得[10,8)分,良:得[8,5)分,中:得[5,2)分,差:得[2,0)分,不提供不得分。 | ||
| 5、投标人阐述对本项目建设的重点、难点分析透彻,对项目现状和主要改造构筑物、管线情况资料掌握准确,有合理的保护措施。对项目范围内重要节点改造可能存在的问题分析透彻,并提出有针对性、合理且可行的解决措施。优:得[10,8)分,良:得[8,5)分,中:得[5,2)分,差:得[2,0)分,不提供不得分。 | ||
| 6、投标人阐述对本项目的工期进度计划、提供技术支持度、跟踪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的计划和实施承诺。优:得[10,8)分,良:得[8,5)分,中:得[5,2)分,差:得[2,0)分,不提供不得分。 | ||
| 投资控制 | 15 | 1、符合设计标准、规范,造价合理、指标准确,达到相应的深度要求。工程造价估算不突破规定的控制要求。超过限额设计不得分。优:得[15,13)分,良:得[13,10)分,中:得[10,8)分,差:得[8,0)分,不提供不得分。 |
| 合计得分 | 100 |
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4
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 序号 | 审查项目 | 投标单位 | |||
| 1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解密; | ||||
| 2 | 投标文件的封面没有加盖投标单位的法定印章的; | ||||
| 3 |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 | ||||
| 4 | 存在互相雷同或明显抄袭行为的。 | ||||
| 5 | 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工期的; | ||||
| 6 | 《设计投标书》、《投标报价书》中包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偏差,并且投标人拒绝书面撤回偏差的; | ||||
| 7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的; | ||||
| 8 |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总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 ||||
| 9 | 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或设计费投标报价高于设计费招标控制价的,或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高于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的; | ||||
| 10 | 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的(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又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的); | ||||
| 11 | 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
| 12 | 存在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不通过) | ||||
注:1.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有效的记“○”无效的记“×”,全部审查项目均为有效的,结论为“通过”,否则
为“不通过”。
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日期:
附表5:
设计商务部分评分表
| 评审项目 | 满分分数 | 评分说明 |
| 企业类似业绩 | 15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承接过项目建安费(或工程费用)≥1300万元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每项得5分,最多得15分。注: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市政工程的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O或PPP项目业绩,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计分。需提供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合同关键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安费(或工程费用)以合同为准(若合同中没有注明的应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资料)。 |
| 设计投入人员经历 | 65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投入人员:1.拟派设计负责人:(1)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高工)技术职称的,得8分;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副高)技术职称的,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的,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3)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参与设计的项目获省级或以上奖项的,每项得6分;获市奖项的,每项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18分。以上合计最多得31分。2.拟派各专业负责人(除项目负责人外)(1)道路专业负责人具备市政路桥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副高)或以上技术职称得3分,具备市政路桥设计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得1分;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得3分,此项最高得6分;(2)风景园林专业负责人具备风景园林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副高)或以上技术职称得4分,具备风景园林设计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得2分,此项最高得4分;(3)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建筑电气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副高)或以上技术职称得3分,具备建筑电气设计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得1分;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得3分,此项最高得6分;(4)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建筑结构专业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副高)或以上技术职称得3分,具备建筑结构专业设计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得1分;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3分,此项最高得6分。(5)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建筑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副高)或以上技术职称得3分,具备建筑设计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得1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3分,此项最高得6分;(6)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给水排水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副高)或以上技术职称得3分,具备给水排水设计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得1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得3分,此项最高得6分;以上合计最多得34分。注:①须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扫描件,专业以职称证、注册证书上的为准。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1个月(须含*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开通会员可解锁*)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同类证书就高不就低只计算一次得分,无或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分。②国家级获奖是指由住建部颁发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类的勘察设计奖项(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省级、市级获奖是指由省级、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市级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类勘察设计奖。③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 企业资信 | 20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0分,缺一个扣10分,扣完为止。本小项最多得20分。注: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详细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 |
| 合计得分 | 100 |
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6
施工商务部分评分表
| 评审项目 | 满分分数 | 评分说明 |
| 企业业绩 | 30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完成过13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每项得10分,最高得30分。不提供不得分。注:①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施工部分,含EPC-O、PPP等模式);②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合同主要页、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③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载明的金额为准,合同未载明合同金额的,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等相关能够证明项目合同金额的证明材料(联合体中标项目,以其所承担的施工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中无法体现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村料)。 |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24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截止至2024年度(含2024年度)获得税务部门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情况:①连续5年或以上获得“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12分;②连续3(含)—4(含)年获得“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7分;③连续2年获得“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4分;④不符合以上情况的,不得分。注:①须提供税务部门官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页)或税务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②被评价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且关联公司(含上级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及管理关系)的评价结果不予认可。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得12分,少一项扣4分,扣完为止,没有的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详细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 |
| 本项目投入人员 | 8 |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得8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须提供职称证、身份证及投标截止时间近1个月(须含*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开通会员可解锁*)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无或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8 | 拟投入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得8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须提供职称证、身份证及投标截止时间近1个月(须含*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开通会员可解锁*)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无或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 10 | 拟投入安全负责人:1.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2.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4分,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身份证及投标截止时间近1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开通会员可解锁*)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无或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注册安全工程师还需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 |
| 10 | 拟投入造价负责人:1.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2.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4分,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身份证及投标截止时间近1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开通会员可解锁*)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还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公共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网上截图,无或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
| 10 | 拟投入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0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身份证及投标截止时间近1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开通会员可解锁*)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 |
| 合计得分 | 100 |
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7:
施工组织方案部分评分表
| 评审项目 | 满分分数 | 评分说明 |
| 项目管理班子答辩 | 60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就本工程内容从以下方面进行陈述:1、对参与投标项目的了解情况;2、项目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3、对工程质量、工程总工期的全面掌控,保证工程保质量保工期完工。解答:评委针对其陈述内容及投标文件所提的相关问题。横向比较各投标人的答辩情况:优:掌握项目情况认识清晰,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深刻、有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合理可行;回答评委提问思路清晰、内容准确。优得[60,40)分。良:掌握项目情况认识比较清晰,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比较深刻、有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比较合理可行;回答评委提问思路比较清晰、内容比较准确。良得[40,20)分。中:掌握项目情况认识基本清晰,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基本深刻、有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基本合理可行;回答评委提问思路基本清晰、内容基本准确。中得[20,10)分。差:掌握项目情况认识一般,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一般、有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一般;回答评委提问思路一般清晰、内容准确一般。差得[10,0)分。注:①、答辩时长:控制在15分钟内。②、答辩人员到场要求:投标单位的答辩人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答辩。并在评标当天到达指定地点(具体地点以招标代理通知为准)签到等候。由参与答辩的人员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确认身份后签到。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的投标人不予参加答辩环节。③、答辩顺序:按投标人现场签到的先后顺序。④、答辩开始时间:评标委员会在完成资格审查及有效性审查后可开始答辩,具体答辩开始时间以评标委员会通知为准。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无需再参与答辩。⑤、答辩形式与要求:答辩人员按要求进入答辩区域,答辩人员先陈述,评委可针对陈述内容提问,由答辩人员进行解答。⑥投标人未参与答辩的不得分。 |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与可行性 | 20 | 对项目的施工方案安排合理(包括分项工程次序,安排施工时间,安排劳力等),技术措施合理、科学与可行。优:得[20,15)分,良:得[15,10)分,中:得[10,5)分,差:得[5,0)分,不提供不得分。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20 | 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措施落实得好。从材料选用及进场质量验收、施工工艺及施工组织管理等方面提出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确保实现工程质量目标。优:得[20,15)分,良:得[15,10)分,中:得[10,5)分,差:得[5,0)分,不提供不得分。 |
| 合计得分 | 100 |
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8:
投标报价部分评分表
| 投标单位名称 | |||||||
| 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PT(元) | |||||||
| 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A值) | |||||||
| 评标参考价(PC) | |||||||
| 偏差((PT-PC)/PC)(%) | |||||||
| 减分(B) | |||||||
| 投标报价得分(I=100-B) | |||||||
| 优惠政策 | |||||||
| 投标报价得分(含优惠政策) | |||||||
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
第二卷
榄核镇现代农文旅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代建单位:广州南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目录
第一卷1
第一章招标公告(另册)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0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47
第二卷48
第五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另册)49
第三卷50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1
第七章其他资料72
2.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5号联系人:郑工电话:********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软件园高普路1023号5122室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 |
| 1.1.4 | 项目名称 | 榄核镇现代农文旅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1.1.5 | 建设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财政资金。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总工期210日历天节点工期要求:(1)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承包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2)施工工期:180个日历天。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对本工程中的关键节点工期进行适当提前调整,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关键节点工期的调整,不得延误,并不得要求另行增加费用,相关赶工措施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4)本工程的合同工期包括因承包人的设计未能达到发包人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而需要修改或重新设计所涉及的额外工程期限,承包人被视为已对上述审批时间作出考虑和预留。(5)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合同工程工期(包括关键节点工期和竣工日期)进行适当调整。 |
| 1.3.3 | 质量标准 |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1.5 |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投标)补偿 | ■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 |
| 1.9.1 | 踏勘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方式:网上答疑。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8日前。3.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投标人登录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供应商)”->“我的投标”->“招标答疑提问”查询项目并提问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具体操作方法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指南和操作指引进行操作。 |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
| 1.11.1 |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 无。 |
| 1.11.2 |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 □不允许■允许,允许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进行分包,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同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答疑纪要的时间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时视为投标人收到。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详见招标公告 |
| 3.2.4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报价由工程设计费、建安费报价组成。①工程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以招标文件给定的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基础,本项目竣工图编制费不单独计取,其报价由投标人在设计费报价中综合考虑,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报价及下浮率,下浮率=[1-(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工程设计费控制价)]×100%,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工程设计费报价不得高于工程设计费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②建安费:以招标文件给出的建安费招标控制价为基础,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的施工图设计方案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报价及下浮率,建安费投标报价=建安费控制价×(1-下浮率),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建安费报价不得高于建安费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④本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经审定的预算金额不超过发布的建安费控制价。因规划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项目投资额发生重大调整时,应按程序报批。⑤合同价修正原则。以总承包合同中相关规定为准。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确定中标人并发放中标通知书为止。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单位章的页面必须盖单位章,规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的页面必须签字。签字必须由本人在规定页面手写签名或签章后扫描上传。 |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1.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套。2.提交投标文件U盘及保密信封(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U盘(1套),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1套投标文件U盘(备用)包括 “资格审查文件、设计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施工部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1个U盘、“设计方案部分投标文件”1个U盘、“设计方案部分投标文件”保密信封1个。刻录好的投标文件U盘分别密封在不透明的密封袋并按10.2.2的要求作标记。3.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一式4份(一正三副)全套纸质投标文件。 |
| 4.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备用U盘(保密信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内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备用U盘。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备用U盘(保密信封)。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具体时间地点可以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
| 工程(建安工程费)成本警戒价 | 工程(建安工程费)成本警戒价为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的90%(即人民币********.50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建安工程费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是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开始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具体时间地点可以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标。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7.3.1 | 修改 | 评标公示后,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人应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否则中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须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确认。 |
| 7.4.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以合同约定为准。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款的10%。(若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的,按《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执行。) |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9.1 | 保修期 |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
| 9.2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招标人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
| 9.3 |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 | 按《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
| 9.4 | 承包方式 | 承包方式:包设计、包施工(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结算方式具体按合同条款规定。 |
| 10 | 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0.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有关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10.2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10.2.1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10.2.2投标文件U盘及保密信封标记及密封。(1)“资格审查文件设计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施工部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应分别在密封袋上写明:a.招标人名称;b.“[项目名称][资格审查文件、设计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施工部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字样;c.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设计方案部分投标文件”应仅在密封袋上写明a.招标人名称;b.“[项目名称][设计方案部分投标文件/保密信封]”字样。(3)递交的投标文件U盘(备用)不得加密。备用U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U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U盘及保密信封(备用)。但应自行承担不提交投标文件U盘及保密信封(备用)的风险。10.2.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U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U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U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U盘,并按U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0.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10.4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11 | 补充 | 1.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临水、临电费用由中标单位综合考虑解决,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额外支付;2.安全文明施工:中标人需按照粤建管[2007]39号文的规定、广州市建委穗建筑[1999]175号文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穗建质〔2016〕1085号文及《关于印发南沙区既有施工围蔽进一步提升改造实施标准图集的通知》(穗南建【2015】86号)的有关规定、《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安办(2020)107 号)、《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安办〔2021〕64 号)、《南沙区涉燃气管道保护第三方施工管理工作指引》、《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南住建(2020)2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南住建(2020)247号)、《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工信函〔2021〕186 号)、《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标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工作,否则由招标人另行委托队伍施工,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3.中标人的临设布置方案需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中标人的交通疏解方案需经招标人委托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如中标人实际的实施方案造价超出审核方案造价,则按审核方案造价进行结算。4.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通报。5.施工实名制:本工程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 18 号)规定,实施建筑施工实名制。6.工人工资分账管理:本项目按照《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 细则》(穗建规字〔2020〕37 号)及南沙区相关规定实行工人工资分账管理。(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7.环境管理目标:中标人需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关于完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围蔽管理提升实施技术要求和标准图集的通知》(穗建质〔2016〕108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南沙区建设工程施工围蔽管理要求的通知》(穗南建〔2016〕291号)、《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8〕2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23号)、《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等文件以及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工作,否则由招标人另行委托队伍施工,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8.职业健康安全文明目标: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9.中标人(主办方或联合体各方)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出具履约保函,如中标人无法及时提供履约保函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原中标人将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的招标投标活动十二个月。 |
| 12 | 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 | 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招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且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本招标项目不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注:(1)符合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执行该政策;不符合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不得执行该政策。(2)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3)□若本招标项目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应附联合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对该内容进行明确。☑若本招标项目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当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承诺小微企业总份额占到中标金额30%以上的,应附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对该内容进行明确。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投标报价得分)时,投标单位(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为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投标报价得分);对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总份额占到中标金额30%以上)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投标报价得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投标报价得分)。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①本招标项目施工部分属于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②本招标项目设计部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分优惠。(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函。(4)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招标人对中标人参与“百千万工程”的具体要求 | □具体要求在中标后按照投标承诺和招标人的要求执行。☑具体要求:按不少于中标价的6%用于“百千万工程”,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计,招标人不再另行计算及支付。具体实施要求和时间按招标人的要求执行。 | |
2.2.1.总则
2.2.1.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3.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4.1.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2.2.5.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投标)补偿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人在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5.3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该部分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2.2.6.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7.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2.2.8.1.8计量单位
1.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2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2.2.9.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2.10.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的。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进行网上答疑。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网上发布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1.1.11分包
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按发包人规定执行。
1.11.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2.2.12.1.12偏离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招标文件
2.3.1.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
(5)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另册);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3.2.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投标人登录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供应商)”->“我的投标”->“招标答疑提问”查询项目并提问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具体操作方法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指南和操作指引进行操作。
2.2.2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在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交易业务/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开发布。
2.2.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2.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2.2.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2.3.3.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2.3.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2.4.3.投标文件
2.4.1.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设计方案部分投标文件、设计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施工部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四部分组成。
3.1.2资格审查文件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单位及年月日;加盖投标人公章;
(2)目录;
(3)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
(5)资质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
(6)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
(7)拟投入设计负责人的相关资料;
(8)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料;
(9)拟投入施工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资料;
(10)拟投入专职安全人员的相关资料;
(11)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2)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1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1.3设计商务投标文件
设计商务投标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设计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单位及年月日;加盖投标人公章;
(2)目录;
(3)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设计投标书;
(5)设计企业基本情况表(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
(6)参考设计商务评分表的相关评审内容,提供对应的资料;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3.1.4设计方案部分投标文件
设计方案部分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暗标”形式,文本文件中不得出现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电子文件中,文字部分使用MicrosoftWord格式、设计图形文件使用AutoCAD格式、图片文件使用JPG格式,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及加密处理。设计方案部分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页数不宜超过200页,包括封面及目录页):
(1)目录;
(2)概况;
(3)设计方案(参考设计方案部分评分表要提供);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设计方案部分投标文件保密信封:内附A3(约297mm×420mm)规格制作的表现图1张,表现图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主办方盖章即可]。表现图内容应与投标设计方案一致(并注明表现图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或图号),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
3.1.5施工部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
施工部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施工部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单位及年月日;加盖投标人公章;
(2)(目录;
(3)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报价书;
(5)《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分包意向协议》(如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
(6)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
(7)参考施工商务评分表的相关评审内容,提供对应的资料;
(8)施工技术文件参考施工组织方案部分评分表的相关评审内容,提供对应的资料;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2.4.2.3.2投标报价
3.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4项所规定的方式。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3.3.3投标有效期
3.3.1投标有效期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2.4.4.3.4投标保证金
3.4.1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4.5.3.5资格审查资料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2.4.6.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2.4.7.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设计投标书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单位章的页面必须盖单位章,规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签字的页面必须签字。签字必须由本人在规定页面手写签名或签章后扫描上传。
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声明由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联合体主办方盖章,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投标单位”“单位名称”等处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7.4投标文件份数: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2.5.4.投标
2.5.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2.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5.3.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3.7.4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4.3.5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2.6.5.开标
2.6.1.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的投标人、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及交易中心代表见证下公开开启,并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2.6.2.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3)开标结束。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6.3.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7.6.评标
2.7.1.6.1评标委员会
6.1.1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标。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2.7.2.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7.3.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8.7.合同授予
2.8.1.7.1定标方式
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1.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8.2.7.2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2.8.3.7.3中标通知
7.3.1评标公示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人应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否则中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须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确认。
7.3.2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
2.8.4.7.4履约担保
7.4.1(1)中标人(主办方或联合体各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中标人(主办方或联合体各方)应以中标人(主办方或联合体各方)名义用银行履约保函方式提交经招标人认可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或经招标人同意的金融机构保函、保证保险等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是不可撤销的保函。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上述履约保证金作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之一。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2.8.5.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2.9.8.纪律和监督
2.9.1.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9.2.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2.9.3.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2.9.4.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2.9.5.8.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10.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1.10.电子招标投标
10.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有关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
10.2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
10.2.1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10.2.2投标文件U盘及保密(备用)信封标记及密封。
(1)“资格审查文件、设计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施工部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应分别在密封袋上写明:a.招标人名称;b.“[项目名称][资格审查文件、设计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施工部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字样;c.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设计方案部分投标文件”应仅在密封袋上写明a.招标人名称;b.“[项目名称][设计方案部分投标文件/保密信封]”字样。
(3)递交的投标文件U盘(备用)不得加密。备用U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U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U盘及保密信封(备用)。但应自行承担不提交投标文件U盘及保密信封(备用)的风险。
10.2.3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U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U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U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U盘,并按U盘内容进行评审。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0.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10.4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11.1.附表: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有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 | 项目负责人(投标登记时) | 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 | 专职安全员(投标登记时) | 专职安全员(投标文件) | 投标总报价(元) | 设计部分报价(元) | 施工部分(建安费)报价(元)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备注 |
招标代理:招标人:
附件
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本项目招标人:
本人就参与项目的评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人严格遵守评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评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自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同由此方式产生的签名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评标(审)材料及内容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在本项目评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一)接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授意本人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电话、短信、微信等;(二)私下接触本项目投标人;(三)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回避情形。
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透露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本人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
四、评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理解招标人将暂缓支付评审酬劳。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理工作,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的调查。如果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
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招标人不支付本项目评审酬劳、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标专家回避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的处理。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声明人:(签名)
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1.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资格审查 | 附表1《资格审查表》 | |
| 2.1.2 | 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 附表2《设计方案部分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附表4《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及权重 | 总得分=设计部分得分(权重30%)+施工部分得分(权重70%)其中:设计部分得分:设计部分得分=设计商务部分得分(权重30%)+设计方案部分得分(权重70%)。施工部分得分:[施工商务部分得分(权重36%)+施工组织方案得分(权重64%)](权重20%)+建安工程费报价得分(权重80%)。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2 | 投标文件评审 | 设计方案部分评审 | 附表3《设计方案部分评分表》 |
| 设计商务部分评审 | 附表5《设计商务部分评分表》 | ||
| 施工部分评审 | 附表6《施工商务部分评分表 》、附表7《施工组织方案部分评分表》、附表8《投标报价部分评分表》 | ||
| 2.2.3 | 投标基准价计算 | 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若位于[90%,100%]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价大于或等于五个,则在位于[90%,100%]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若位于[90%,100%]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价少于五个,直接取区间中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若没有投标价位于[90%,100%]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则评标参考价=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90%。 | |
| 2.2.4 | 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
4.2.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4.3.2.评审标准
4.3.1.2.1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3.2.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及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4.3.评标程序
4.4.1.3.1资格审查文件评审
3.1.1资格审查采用电子化审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
3.1.2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1《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先公开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并记录及由评标委员会、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签字确认,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3.1.3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3.1.4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
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4.2.3.2详细评审
3.2.1设计方案部分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2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标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未通过有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2.2设计方案部分投标文件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设计方案部分评分表》对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设计方案部分评分。评标委员会评出的各投标人设计方案部分得分,设计方案部分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分别为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部分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2.3设计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施工部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4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