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新一轮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铁铺镇)市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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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5
发布于
广东潮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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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房屋建筑;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2021年度新一轮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铁铺镇)市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 2021年度新一轮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铁铺镇)市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施工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4451********-********-471763-4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06-44*开通会员可解锁*-336095
投资项目名称 2021年度新一轮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铁铺镇)市级示范村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2021年度新一轮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铁铺镇)市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 2021年度新一轮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铁铺镇)市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大坑村、东山前村、桂林村、山后村、石板村、梅州板村、仙岩村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2800万元,缺额部分由铁铺镇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为63412平方米,主要范围完成7个行政村,包括大坑村、东山前村、桂林村、山后村、石板村、梅州板村、仙岩村村容村貌提升、基础设施完善等。
招标内容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工程内容,具体以区财政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交货期) 395个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17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有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需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须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2022年以来在该系统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经营异常已移出的除外);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没有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场查询)。4.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5.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确认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系统操作详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投标系统使用指南-投标人(2025版)》,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留意系统中的公告、项目答疑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9: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3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30 开标地点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 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镇道7号
招标人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铭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汕头市海湾一城时代花园16幢3701号房之二
招标代理联系人 佃工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潮州市湘桥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招标人: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铭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定稿)2021年度新一轮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铁铺镇)市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pdf

招标公告.pdf

2021年度新一轮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铁铺镇)

市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

(电子招投标)

招标人: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铭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06-44*开通会员可解锁*-336095
投资项目名称 2021年度新一轮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铁铺镇)市级示范村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2021年度新一轮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铁铺镇)市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 2021年度新一轮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铁铺镇)市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大坑村、东山前村、桂林村、山后村、石板村、梅州板村、仙岩村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2800万元,缺额部分由铁铺镇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为63412平方米,主要范围完成7个行政村,包括大坑村、东山前村、桂林村、山后村、石板村、梅州板村、仙岩村村容村貌提升、基础设施完善等。
招标内容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工程内容,具体以区财政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交货期) 395个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17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有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需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须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2022年以来在该系统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经营异常已移出的除外);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场查询)。4.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5.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确认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系统操作详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投标系统使用指南-投标人(2025版)》,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留意系统中的公告、项目答疑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3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 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30 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30 开标地点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 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镇道7号
招标人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铭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汕头市海湾一城时代花园16幢3701号房之二
招标代理联系人 佃工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潮州市湘桥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人民政府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镇道7号联系人:刘工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铭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汕头市海湾一城时代花园16幢3701号房之二联系人:佃工电话:********
1.1.4 招标项目名称 2021年度新一轮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铁铺镇)市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施工
1.1.5 建设地点 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大坑村、东山前村、桂林村、山后村、石板村、梅州板村、仙岩村
1.2.1 资金来源 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2800万元,缺额部分由铁铺镇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工程内容,具体以区财政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3.2 计划工期 395个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等级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1 偏离 ☑不允许□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澄清(答疑)、修改、补充通知等。
2.1 其他材料 澄清(答疑)、修改、补充通知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详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详情页。形式:投标人可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入项目提疑界面匿名提交。
2.2.2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详情页。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投标人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自行查看。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如有修改,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澄清内容发布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投标人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自行查看。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3.2.3 最高投标限价 ********.17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88元,专业工程暂估价26987.97元)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及专业工程暂估价为非竞争性费用投标人不得改变其金额大小,否则将认定为无效标。所有无效标都作废标处理。3.为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竞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异常低于其他投标人,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投标人提交澄清文件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注: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递交的澄清文件及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判断,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存在低于成本且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现象。投标人拒绝澄清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存在低于成本且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或转账或信用承诺书等形式。1.采用电子保函或保险形式的,可根据《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投标系统使用指南-投标人(2025版)》。2.采用转账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直接转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操作方式可根据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上的最新通知执行。银行汇款单(应在用途或附言栏
3.4.1 投标保证金 填上项目名称)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由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未中标人。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的5日内,由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中标人。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3.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可以采用信用承诺书代替保证金的形式,采用信用承诺书形式的,需根据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操作成功。投标人对信用承诺书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投标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信用承诺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万元。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中凡要求盖章、签字(或盖章)的,应按提供格式要求盖章、签字(或盖章)。
3.6.4 投标文件份数 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系统上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派人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另外提供三套纸质版投标文件。中标人应确保纸质投标文件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3.6.5 装订要求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详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投标系统使用指南-投标人(2025版)》。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短信通知各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并解密,打印开标记录表;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
5.2 开标程序 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3)招标人代表、监督员、记录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4)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全部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并标明顺序。
7.2.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公示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限:3日
7.4.1 履约担保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函或履约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2.履约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前提交。3.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10%4.采用转账形式的: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不计利息退还中标人。5.采用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函或履约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的: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将相关保函原件退还中标人。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本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均指项目经理。9.2本项目拒绝单位和个人挂靠投标,一经发现,将依法取消投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9.3本工程项目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合同,即综合单价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通过工程验收、包移交、包结算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等。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按工程量清单、现场实际情况,以中标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9.4本工程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计价依据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说明。9.5缺陷责任期:12个月。9.6投标报价文件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格式及签字盖章要求进行编制(其中“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复核人需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签字并盖执业章,编制人需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或二级注册造价师签字并盖执业章(其中造价工程师可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或委托造价咨询单位人员,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需附该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委托协议书)。复核人与编制人不得为同一人。本次投标无需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待中标人在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前,向招标人无偿提供。
10 电子招标投标 □否☑是,具体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人制
10 电子招标投标 作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投标系统使用指南-投标人(2025版),投标时须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系统上提交投标文件。评标时以评标系统上的投标文件为准进行评审。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

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

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

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以网上答疑形式进行澄清。

1.11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

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公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查看。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

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查看。

2.3.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

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诚信投标承诺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

(6)资格审查资料

(7)商务部分得分证明材料

(8)技术文件

(9)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资料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

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

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文件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格式及签字盖章要

求进行编制(其中“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复核人需由注册造价工程

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签字并盖执业章,编制人需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或二级注

册造价师签字并盖执业章(其中造价工程师可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或委托造价咨询单位人员,委托造价咨

询单位出具的需附该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委托协议书)。本次投标无需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

待中标人在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前,向招标人无偿提供。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

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

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

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

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2022年以来在该系统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经

营异常已移出的除外);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场查询);

5.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

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确认书》;

7.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承诺。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

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

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投标文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5投标文件的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不适用)

4.1.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

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

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

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

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不适用)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短信通知各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并解密,打印开标记录表;各投标人需在网

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

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3)招标人代表、监督员、记录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4)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

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

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7.2.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2.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

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通知

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

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

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

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

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

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

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3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按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

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按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版本执行。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已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规定。
其他 不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商务部分:30分技术部分:40分投标报价:30分
2.2.2(1) 商务部分(30分) 企业业绩(12分)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承接过建安费≥8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业绩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12分。注:本项最高得12分。若为以联合体承接的业绩,须为施工方。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或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若无法体现联合体中的施工方,可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需体现金额,否则不得分。
项目获奖(6分)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承接过的工程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工程类奖项的:1.省级或以上奖项,每个得1.5分;3.市级奖项,每个得1分。注:本项最高得6分。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得分计算一次,不累计计
分。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企业技术(3分)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获得过政府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类奖项:1.省级或以上奖项,每个得1.5分;2.市级奖项,每个得1分。注:本项最高得3分。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得分计算一次,不累计计分。科学技术类奖项包括: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奖等。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人员配备(6分) 1.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3分。2.拟派的质量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3分。注:本项最高得6分。人员岗位不得兼任。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及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体系认证(3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本项最高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证书状态“有效”的网站截图,否则不得分。
2.2.2(2) 技术部分(40分) 施工技术方案(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方案进行评审:1.施工总体安排科学且合理,施工技术方案表述清晰且可行,措施具体有效的,得10分;2.施工总体合理,施工技术方案可行,措施有效的,得7分;3.施工总体基本合理,施工技术方案基本可行,措施基本有效的,得4分;4.施工总体安排不合理,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得1分;5.未提供不得分。
质量、安全管理保证措施(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安全管理保证措施进行评审:1.质量、安全管理保证措施齐全、科学且合理的,得10分;2.质量、安全管理保证措施齐全且合理的,得7分;3.质量、安全管理保证措施基本齐全的,得4分;4.质量、安全管理保证措施不完善的,得1分;5.未提供不得分。
施工进度计划(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评审:1.施工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关键线路清晰,计划编制科学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科学合理的,得10分;2.施工进度计划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关键线路清晰,计划编制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的,得7分;3.施工进度计划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关键线路基本清晰,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合理的,得4分;4.施工进度计划未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关键线路不清晰,计划编制不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不合理的,得1分;5.未提供不得分。
环境保护管理措施(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进行评审:1.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全面、合理、可靠的,得5分;2.环境保护管理措施较全面、合理、可靠的,得3分;3.环境保护管理措施较不全面、不合理、不可靠的,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
机械设备投入计划(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机械设备投入计划进行评审:1.投入计划能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的满足施工需要的,得5分;2.投入计划能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3分;3.投入计划未能与进度计划呼应,无法满足施工需要的,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
2.2.2(3) 投标报价(30分)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30分) 1.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如果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不含5家)时,则计算评标基准价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2.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30-偏差率×100×0.3。注:计算过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说明:

1.评分如岀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上传到系统的整套电子投标文件和分散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可釆用互补的方式进行评审。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

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

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

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如岀现两家或多家投标人IP(或MAC)相同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相同IP(或MAC)的投

标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

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

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

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

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

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

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

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2017—0201)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

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1年度新一轮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铁铺镇)市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施工及有

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21年度新一轮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铁铺镇)市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施工

2.工程地点: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大坑村、东山前村、桂林村、山后村、石板村、梅州板村、仙岩村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湘发改投审〔2022〕23号

4.工程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63412平方米,主要范围完成7个行政村,包括大坑村、东山前村、桂

林村、山后村、石板村、梅州板村、仙岩村村容村貌提升、基础设施完善等。

5.工程承包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工程内容,具体以区财政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

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等级。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人民币(大写),(¥元);

(2)专业工程暂估价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

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

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

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

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十三、合同份数 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书。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设计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工程和设备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永久占地包括:

1.1.3.10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

范、规程、规范性文件等。

1.4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国家有关的施工规范、规程、标准;当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

采用国内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当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时,采用所在地的地方标准、规范。所有

标准、规范由承包人自备。如施工期间国家或地方标准、规范发生变动,承包人应无条件按新标准、规范

执行。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5)招标文件及书面答疑材料;(6)本合同专用条款;(7)工程预算书;(8)本合同

通用条款;(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0)施工图纸;(11)本合同的附件。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

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1.7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

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交通运输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1.10.3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费用和安全由承包人承担。

1.11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

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签约

合同价中。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

2.4.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提供施工所需的用水、电力、通讯等接驳条件

(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发包人提供场地给承包人用于临设及材料加工等;向承包人提供正常

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3)由发包人联系有关部门到场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

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必须协助。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保函或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图纸。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份。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发包人的要求。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施工人员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

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关于进一步

规范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的通知》(潮人社通[2021]27号)执行,在合同履行期间,

国家、省、市及行业对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工作提出最新要求的,按最新的文件要求执行。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受承包人委托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4天。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罚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天。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罚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罚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

3.3承包人人员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起7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置、各

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人次处罚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撤换发包人认定的不合格人员,承包人必须立即执行。如果发包人的撤换通知下达5天

后,承包人仍拒不执行,则视为该部门负责人空缺,承包人需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承担因

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人次处罚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

(2)质量管理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人次处罚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

(3)安全管理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人次处罚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人次处罚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

补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在施工现

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4天。

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承包人未按要求履行合同及配合发包人开展相关工作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提醒函,

承包人必须在书面提醒函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2)承包人限期内未完成整改,或再次未按要求履行合同及配合发包人开展相关工作时,发包人有权

向承包人发出第二次书面提醒函,并约谈承包人法人代表,承包人必须在书面提醒函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整

改。

(3)承包人限期内未完成整改,或第三次未按要求履行合同及配合发包人开展相关工作时,发包人有

权向承包人发出第三次书面提醒函,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将项目经理列入“黑名单”,并更换项目经理,承

包人必须在书面提醒函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4)承包人限期内未完成更换项目经理,或更换的项目经理超过两次时,则承包人法人代表应在24

小时内驻场督办工作,直至工作得到发包人的认可。若一个月内工作仍无法得到委托人认可,发包人有权

向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并提请将承包人列入省级或以上“黑名单”。

3.5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

3.7履约担保

3.7.1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3.7.2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转账或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函或履约保证保险合同

(或保险单)、中标价的10%、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前提交。

3.7.3采用转账形式的: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不计利息退还中标人。采用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

函或履约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的: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将相关保函原件退还中标人。

4.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约定执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约定执行。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

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

4.2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2)

(3)

5.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目标零安全事故。

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6.1.5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6.1.6关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已提交履约担保,签订施工合同并

全面开工。安全、文明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发包人审核合格,并按审批方案实施后支付绿色施工

安全防护措施费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其余部分随工程进度款相同比例支付。

7.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设计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签订合同后7天内。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3天。

7.2施工进度计划

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3天。

7.3开工

7.3.1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

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天内。

7.5工期延误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项目无法按期完工验

收,则每逾期一天,承包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为每日按照工程总价款的万分之3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达到60天,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并且承包人应当立即退场,施工现场的

所有物品、机械、设备、工程物料均由发包人任意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5%。

7.6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日降雨量大于100mm的雨日连续超过3天;

(2)风速大于32.7m/s的12级以上台风灾害;

(3)日气温超过38℃的高温连续超过3天;

(4)日气温低于-3℃的严寒连续超过3天;

(5)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7.9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8.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4.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工程所需各种材料、设备等按图纸要求由承包人自

行采购和付款。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或材料化验单,并向监理单位报验合

格后方准使用。有关规定检测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检测资料应保存。

8.6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9.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参照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市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

的通知潮府规〔2023〕24号文;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或由监理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的合同工

程任何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或施工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设计图纸的修改;工程量清单的错、漏

从而引起合同条件的改变或工程量的增减变化均属于工程变更。所有工程变更必须征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

确认后,才可以实施。承包人不得直接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确需进行设计变更的,承包人向监理工

程师和发包人提出,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意后,由发包人向设计单位提出进行设计变更。

10.4变更估价

10.4.1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施工期间发生的修改变更部分(以设计修改变更文件和现场签证为准),竣工后

根据竣工图纸及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本项目执行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粤建市[2019]6号)及相配套的《广东省通用

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2018》等,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进行编制。主要材料价格参照潮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项目

2025年第2季度建设工程人工、主要材料预结算参考价格和周边地区部分建筑材料参考价,采用工程量清

单计价形式进行编制。

需调整的工程量的单价按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有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对应套算;分项工程量清

单综合单价缺项者,应按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考虑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按清单指引套用定额消耗量进行

编制缺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经财政部门、发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确认档次后按投标人投标报价时

汇总表中考虑的各项计价规费及税金因素套算;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缺项且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无相应

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的,套用施工同期信息价后再乘以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比率计算出调整增减造

价。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暂估价

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

第2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或分包

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

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

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原则上不能超过清单中

暂估价金额。计价方式合同结算计价方式。

10.8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1.价格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2预付款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已签订合同并具备施工条件,按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合同工期超过一年,

以年度工程计划金额)的15%(若项目债权资金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到位,可付至30%)。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进度款中一次性扣回,或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达到预付款相应比例额度后,在

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分期抵扣预付款。每期抵扣预付款不低于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金额的50%,并在工程进度

款累计支付达到合同价的80%(包括预付款)前抵扣完全部预付款。在工程建设过程,发包人有权根据资金到

位情况,可提前抵扣预付款或调整预付款的抵扣比例,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

12.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计量

12.3.1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

范》(GB50857-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

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

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规定。

12.3.2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为单位。

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a.计量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及措施项目(不

含变更项目,变更项目按补充协议另行约定);b.计量的依据:实际完成工程必须符合经批准的施工图纸采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c.计量的程序与时效: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工

程师或第三方咨询单位)在7天时间内进行审核、测量、现场查验,工程师在核实后,应在7天时间内向

承包商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期中支付证书)。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

量:/。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为单位。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截至本次付款周期已完成工作对应的金额。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按完成工程量(经业主单位及监理确认)的80%扣除预付款后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交工)验收

合格并经结算定案后的14日内付至结算定案价97%,工程款结算定案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

满之日起14日内不计利息付清。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48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13.2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工期延误进行处罚违约金,每天按合同价款的万

分之二处罚违约金,最高处罚违约金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

13.3工程试车

13.3.1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13.3.3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竣工退场

13.6.1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

14.竣工结算

14.1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资料送审时间不能超过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

一个月。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承包合同书、施工设计图、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书、工程施工过程

资料、建筑材料设备合格证书、其他影像资料、变更资料(如有)、竣工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等。

竣工结算的计价依据及办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东省建设

工程计价依据(2018)》(粤建市[2019]6号)、《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房屋建

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

合定额(2018)》等定额及“潮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设计服务中心”公布的文件等相关规定,材料价格按《潮

州市2025年第2季度信息价(除税价)》计算,缺项材料参考周边地区材料信息价或市场参考价。

14.2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结算审核定案完成15日内。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14.4最终结清

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1式7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验收后6个月。

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

15.3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

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

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工程款结算定案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4保修

15.4.1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保修期限按建设工程治理管理条例执行。

15.4.3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在保修期内承包人须在1小时内响应发包人的保修

需求,4小时内到达发包人指定地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复。如无法完成,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施工

单位进行修复,维修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

16.违约

16.1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

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

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7)其他:/。

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

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承包人违约

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承包人不得转包。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并令其立即退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工期误期的每天处罚违约金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最高处罚违约金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

(2)违约造成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在处罚的基础上,提请主管部门通报;

(3)由发包人委托监理单位和造价咨询单位测算违约情形对发包人造成损失;

(4)因承包人违约,导致发包人为解决纠纷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诉讼

担保费、保全费及保函保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个)均由承包人承担。

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工期延误超过60天。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上级机关政策、规定调整,可

能引起本项目需要分期或延期建设等,造成本项目造价发生变化。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保险

18.1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18.3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在工程施工期间为其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按

照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等保险,购买保险相关凭证应在办理完成后交发包方备案。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

18.7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20.争议解决

20.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

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I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06-44*开通会员可解锁*-336095
投资项目名称 2021年度新一轮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铁铺镇)市级示范村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2021年度新一轮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铁铺镇)市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 2021年度新一轮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铁铺镇)市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大坑村、东山前村、桂林村、山后村、石板村、梅州板村、仙岩村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2800万元,缺额部分由铁铺镇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为63412平方米,主要范围完成7个行政村,包括大坑村、东山前村、桂林村、山后村、石板村、梅州板村、仙岩村村容村貌提升、基础设施完善等。
招标内容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工程内容,具体以区财政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交货期) 395个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17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有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需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须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2022年以来在该系统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经营异常已移出的除外):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场查询)。

1

4.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5.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平台网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确认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系统操作详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投标系统使用指南一投标人(2025版)》,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留意系统中的公告、项目答疑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日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月日9: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日9:3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 53

2

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开标时间 2025年月9日9:30 开标地点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 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镇道7号
招标人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铭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汕头市海湾一城时代花园16幢3701号房之二
招标代理联系人 佃工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潮州市湘桥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招标人: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东铭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或权委托术:

2025年Ⅱ月14开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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