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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44601
预算金额:********.0000
采购品目: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郑嘉莹
项目负责人:吴晓青
项目概况
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开发(2025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ZC-********
项目名称: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开发(2025年)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37,3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开发(2025年)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4,037,3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开发(2025年)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37,300.00 | -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为签订合同之日起48个自然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或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开发(2025年)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开发(2025年)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广东省水文局
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3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四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工
电话: ********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开发(2025年)项目招标文件(2025110401).zip
采购代理合同.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44601
采购项目编号:HMZC-********
项目名称: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开发(2025年)项目
采购人:广东省水文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水文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开发(2025年)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开发(2025年)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44601
采购项目编号:HMZC-********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37,3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开发(2025年)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037,3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开发(2025年)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48个自然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或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开发(2025年)项目):本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开发(2025年)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水文局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3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四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
开标评标服务专线:********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备注:
1.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回答并完全满足或优于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标处理。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2.行业属性: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开发(2025年)项目。
1.2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的重要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京津冀等北方地区防洪排涝抗灾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要求,水利部在2013-2015年实施的洪水风险图编制项目及近年来成果应用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数字孪生水利建设和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要求,2024和2025年相继开展洪水风险图编制工作。其中:省级重点地区洪水风险图编制建设任务和技术要求中明确提出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的应用系统建设需求,要求结合防汛减灾新要求和数字孪生等新技术发展,推动洪水风险图编制从“静态预设”向“动静结合”扩展提升,新增动态洪水风险图功能,提升重点地区洪水风险实时分析能力。
因此,结合我省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通过本项目建设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融合洪水风险图编制成果,实现对洪水风险的动态推演和可视化展示,进一步支撑全省水旱灾害风险研判和决策辅助。
1.3采购人
广东省水文局。
1.4服务地点
广东省水文局指定地点。
1.5项目目标
聚焦提升洪水风险图编制成果管理和应用水平,通过建设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整合气象、水文多源数据资料和洪水风险图编制成果,实现对洪水风险实时推演和动态展示,支撑重点区域洪水风险“预警—研判—调度—反馈”全流程在线处理,显著提升洪涝灾害风险研判和决策辅助能力。
本项目属于2025年度全国重点地区洪水风险图编制(广东省)的标段之一。
1.6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1.基础设施服务。本项服务为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和网络专线租用服务,包括省政务云提供的IaaS、PaaS、软件、备份、基础安全服务、增值安全服务,以及200Mbps专线链路租用。
2.软件开发服务。本项服务为定制软件开发服务,即建设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系统包含洪水风险图编制成果管理模块、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模块、洪水风险图动态展示模块、系统集成与接口服务模块等模块。
3.系统业务运营服务。本项服务为数据处理服务,包括洪水风险图成果整合处理、洪水风险图模型挂接测试等内容。
4.第三方服务。
1.7项目期限
为签订合同之日起48个自然月,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2.项目现状及问题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国重点地区洪水风险图编制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建设洪水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集成已有洪水风险图成果,实现洪水风险图成果管理、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所在流域洪水特性和算力,最大程度耦合相关编制单元成果,构建流域、区域整体洪水风险实时分析模型,集成至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由于省水文局尚未建设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因此通过本项目建设应落实水利部相关工作要求,并系统化解决系统开发、成果集成、业务应用等相关问题及需求。
3.服务内容
3.1基础设施服务
基础设施服务允许分包。
3.1.1公共基础设施服务
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建设需要租用公共基础设施服务,用于系统功能模块的部署、数据的存储等,服务内容包括基于政务云服务提供的国产化计算资源、存储资源、数据库服务、软件服务、数据备份服务等公共基础设施服务。云资源服务期12个月,自交付验收之日起算。
表1云资源需求表
| 序号 | 一级服务 | 二级服务 | 三级服务 | 服务配置 | 总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IaaS | 计算 | ARM架构虚拟机 | 定制化虚拟机服务(vCPU/单位) | 160 | vCPU | 12个月服务期 |
| 定制化虚拟机服务(2G内存/单位) | 192 | 2GB | |||||
| 块存储服务 | 高IO云硬盘(适用于主流的高性能、高可靠应用场景),单盘最大IOPS为2500单盘最大吞吐量为150MB/s | 26 | 100GB | ||||
| 虚拟主机和裸金属服务可选GPU显卡 | NVIDIA-TeslaV100图形加速卡-显存容量16GBHBM2;显存容量16GBHBM2;显存位宽4096-bit;带宽900Gbps | 8 | 块 | ||||
| 2 | PaaS | 数据库 | 事务型数据库 | 2核/单位 | 8 | 2核 | 12个月服务期 |
| 4G内存/单位 | 16 | 4GB | |||||
| 100G存储/单位 | 5 | 100GB | |||||
| 3 | 软件 | 服务器操作系统 | 服务器操作系统 | 服务器操作系统 | 4 | 套 | 12个月服务期 |
| 数据库系统 | 数据库系统 | 数据库管理系统(选配主备组件) | 1 | 套 | |||
| 4 | 备份 | 数据备份 | 本地(同城)备份服务 | 备份服务。提供云平台主机承载的应用文件、数据库,以及云主机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服务,预防系统故障或数据丢失风险 | 3 | TB | 12个月服务期 |
| 5 | 基础安全服务 | 密钥管理服务 | 密钥管理服务 | 根据密码接入规范和标准管理协议,为政务信息系统提供密钥生成、存储、更新、备份、恢复及归档等密钥全生命周期管理 | 1 | 租户 | 12个月服务期 |
| 密码计算服务 | 加解密服务 | 为政务信息系统提供应用级数据加解密、杂凑等密码运算服务,实现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和不可否认性保护 | 1 | 虚机 | |||
| 安全网关服务 | SSLVPN安全网关服务 | 基于SSL/TLS协议,提供通信数据机密性/保密性和完整性保护功能,构建安全传输通道,原则上只提供运维用户提供安全接入服务 | 3 | 用户 | |||
| 6 | 增值安全服务 | 证书管理服务 | 服务器证书服务 | 采用国家认可的权威第三方CA机构证书,提供国密证书签发和管理服务,应用于政务信息系统之间标识真实身份 | 1 | 个 | 12个月服务期 |
| 个人证书服务 | 采用国家认可的权威第三方CA机构证书,提供国密证书签发和管理服务,应用于政务信息系统之间标识真实身份 | 3 | 个 | ||||
| 智能密码钥匙服务 | 为政务信息系统提供密码运算、密钥管理功能的终端密码设备,应至少支持USB、SD、Dock、Lighting、Bluetooth、NFC、音码、WiFi、ISO7816、ISO14443等一种或多种接口 | 3 | 个 |
3.1.2网络专线租用服务
中标供应商应租用1条省水文局至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的专线链路,带宽200Mbps,租赁期3年,自交付验收之日起算,为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实时调用省水文局已建水文模型提供基础网络条件。
提供网络专线租用服务的供应商要求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许可证复印件或承诺函)
3.2软件开发服务
软件开发服务为主体建设任务,不允许分包。
3.2.1定制软件开发服务
通过建设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整合气象、水文多源数据资料和洪水风险图编制成果,实现对洪水风险实时推演和动态展示,构建“分钟级计算、秒级展示、一键式决策”的闭环能力,实现形成重点区域洪水风险“预警—研判—调度—反馈”全流程在线处理,显著提升洪涝灾害风险研判和决策辅助能力。
3.2.1.1洪水风险图编制成果管理模块
洪水风险图编制成果管理模块以“粤政图+水利一张图”为底图底座,集成影像、地形、行政区划及全要素水利工程矢量数据,动态挂载洪水风险图全部专题成果(淹没水深、历时、到达时间、避洪转移、人口/耕地/重点单位/经济损失等),实现“一屏统览、要素联动”。同时提供基础资料、模型、图件、报告四类成果的集中汇交、版本管理与在线检索,做到“底图统一、成果可视、资料可查、更新可追溯”。
洪水风险图编制成果管理模块应包含电子地图基础功能集成、洪水风险图专题图、洪水风险图汇交成果3个子模块。具体为:
1.电子地图基础功能集成。电子地图基础功能集成是通过调用粤政图影像、地形、交通、行政区与水利一张图流域、河流、堤防、水库等全要素矢量图层,形成统一底图底座,支持秒级叠加与联动,为洪水风险图提供现势、高精度的空间数据底板。
2.洪水风险图专题图。基于洪水风险图的编制成果,对洪水分析方案结果以图表和地图相结合的形式动态展示,集成水深、历时、到达时间、避洪转移等专题图层,支持多情景对比与计算方案信息查询。
3.洪水风险图汇交成果。集中管理基础资料、模型、图件、报告四类成果,提供版本追溯、预览、下载等功能。包括:
(1)洪水风险图编制基础资料管理:集中管理各编制区域汇交整编后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水文与洪水资料、防洪排涝(水)工程及构筑物资料、洪水调度方案及工程调度规则、土地利用数据、社会经济和避洪转移资料。
(2)洪水风险图编制模型成果管理:集中管理各编制区域汇交采用的洪水风险分析模型(包括洪水分析模型、洪水影响分析与损失评估模型、避洪转移分析模型)的元数据信息、模型实例(引擎)与配套数据。
(3)洪水风险图编制图件成果管理:集中管理洪水风险图图件类成果,包括矢量电子地图、图件成果、风险图应用业务相关数据3类。
3.2.1.2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模块
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模块以“数据-模型-计算-结果”全链路闭环为核心,实时接入水文、水库、降雨等多源数据,统一管理一维、二维及耦合水动力模型接口,支持在线率定、校正与一键测试;用户通过可视化任务配置即可启停实时模拟,平台自动调度GPU/CPU资源并监控进度。模拟完成后,系统秒级输出最大水深、流速、淹没范围及影响评估,自动生成摘要与过程包,确保洪水风险推演“分钟级响应、秒级可视、快速决策”。
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模块应包含数据集成、洪水预报方案管理、洪水分析模型管理、实时模拟分析、计算资源调度、模拟结果后处理和模拟结果管理7个子模块。具体为:
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模块是系统的核心计算模块,具体通过集成水动力学模型、实时数据同化和高性能计算技术,实现洪水演进过程的动态模拟与情景推演。针对不同的洪水编制对象,选择洪水风险编制对象的拓扑关系和模型,结合洪水风险分析方案的特点,设置方案的初始场,各水利对象的边界条件,以及模型的参数,加载模型依赖的基础数据后,系统根据拓扑关系,自动分解为多层次计算任务,并根据当前计算资源使用情况,自动分配到空闲服务器中实现模型并行计算,计算任务完成后,以图表的方式展示洪水分析结果,包括水库不同时序入库流量、出库流量、水位信息,以及断面不同时序水位和流量情况。
3.2.1.3洪水风险图动态展示模块
洪水风险图动态展示模块以粤政图和水利一张图为底图底座,集成基础地理信息,实现对洪水风险分析成果的动态可视化展示。通过分级色带渲染洪水淹没水深、流速、历时及到达时间等专题信息,支持时间轴播放淹没演进过程,并允许交互式查询任意位置的水深过程线或网格属性;同时动态叠加淹没面积、耕地影响、重点单位受灾情况、人口分布及经济损失等统计信息,生成综合影响卡片。集中管理洪水风险图矢量电子地图、图件成果及风险应用业务数据,提供版本追溯、预览与下载功能,并基于水利一张图平台发布标准化图层服务,支撑成果共享与跨系统调用。
洪水风险图动态展示模块应包含洪水分析结果动态展示、水库预报调度动态展示、自定义溃口影响动态展示、洪水淹没影响动态展示和避险转移路线动态展示5个子模块。具体为:
1.洪水分析结果动态展示:对洪水分析方案结果以图表和地图相结合的形式动态展示,通过不同颜色展示洪水淹没范围水深,以及最大流速、淹没历时、淹没范围等动态展示信息,并提供交互式查询界面,查询淹没范围内任意点的水位、流量信息,辅助用户全面了解洪水分析结果。
2.水库预报调度动态展示:水库预报调度是预报成果耦合组成,在河流水系预报的基础上增加水库预报调度的交互功能。基于已有水库预报调度模型,通过此功能进行水库预报调度交互,通过全面汇集大中型水库的洪水预报方案清单,挂接河道-断面拓扑,人工定义时间、降雨、初始状态三类实时输入,联动水位-流量曲线与纳雨能力库;在线率定后,系统提供峰前整合、左右移、锐化、坦化及水位流量转换等六项智能校正,管控输出洪峰位置、量级、过程线误差。水库预报调度功能支持横向拓展,此功能应预留模块或接口支持接入芦苞水闸、西南水闸的分洪调度模型,本功能集约使用西南水闸、芦苞水闸已有分洪调度模型。目前水利部、水利厅正组织开展数字孪生潖江蓄滞洪区建设,此功能应预留模块或接口支持潖蓄分洪调度功能接入集成。
3.自定义溃口影响动态展示:自定义溃口实时推演主要用于分析目标场景存在溃坝/溃堤可能时,基于水动力学方法以及各类经验算法模拟计算可能的溃坝/溃堤流量过程,进而为一、二维模型提供边界条件,模拟计算溃坝/溃堤情况下可能产生的淹没影响。通过系统界面自定义溃口的位置、宽度等参数,调用一维和二维水动力学模型进行耦合计算,模拟洪水在区域内的演进过程,包括水深变化、淹没历时和洪水到达时间。
4.洪水淹没影响动态展示:对洪水影响分析模型结果以图表和地图相结合的形式动态展示,提供交互式查询界面,查询展示洪水影响分析结果,包括洪水淹没面积、耕地面积、受灾人口、影响主要交通线路、受影响主要单位等。对洪水分析模型结果以图表和地图相结合的形式动态展示,提供交互式查询界面,查询展示洪水导致的各项经济损失评估计算结果。
5.避险转移路线动态展示:避洪转移分析模型结果以图表和地图相结合的形式动态展示,提供交互式查询界面,查询展示洪水风险分析方案对应的避洪单元、就地/转移安置人口、安置点、转移路线等避洪转移信息。
3.2.1.4系统集成与接口服务模块
▲系统集成与接口服务模块主要实现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与外部平台的深度整合,包括对接省级水利综合门户平台的用户体系和权限体系、集成省级水利专业模型中心、接入省级水利大数据平台的各类数据接口,为模型计算提供实时数据支撑;同时预留与水利部系统的对接能力,确保洪水风险图成果的跨层级共享与应用协同。
系统集成与接口服务模块包含省级水利综合门户平台集成、省级水利专业模型中心集成和省级水利大数据平台集成3个子模块。具体为:
1.省级水利综合门户平台集成:对接广东智慧水利工程(一期)项目统一用户中心、统一权限中心,实现用户体系和用户权限的对接集成。
2.省级水利专业模型中心集成: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与省级水利专业模型中心建立实时对接服务接口,实现一维水动力模型、二维水动力模型、洪水影响与损失评估模型、避洪转移分析模型的注册与挂接。
3.省级水利大数据平台集成:包括但不限于降雨量数据接口、测站基本信息接口、降雨预报数据接口、测站水位数据接口、重点水利工程基础信息等接口的对接集成。
3.3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系统业务运营服务为主体建设任务,不允许分包。
3.3.1数据处理运营服务
3.3.1.1风险图成果洪水整合处理
▲围绕“统一底图、统一成果、统一服务”目标,整合我省2013-2025年、2020年洪水风险图编制成果的图件、资料、报告;协同2024-2025年洪水风险图编制单位完成资料、模型、图件、报告的集成,标准化入库防洪保护区、防洪城市、中小型水库、大江大河与中小河流、蓄滞洪区等编制区域的洪水风险图成果,并在水利一张图上发布成洪水淹没成果图,为洪水研判、调度决策、避险转移提供基础支撑。技术说明如下:
1.成果类成果整合:将洪水风险图成图类成果入库洪水风险图专题库作为业务数据管理,支持在洪水风险图编制成果管理模块进行管理维护,以及将shp格式图层文件入库至水利大数据平台地理空间数据库作为水利一张图图层服务的数据基础。在正式汇交提供的成图类成果基础上,执行矢量电子地图、图件成果、风险图应用业务相关数据3类成图类成果的收集、检查、分类、排序、导入、测试。
2.成图类成果图层发布:基于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应用需求和水利一张图服务管理要求,数据在利用前需进行统一处理,并形成特有的数据处理应用标准。具体处理过程包括数据脱密、数据清晰、空间数据检查、空间属性关联。
3.模型类成果整合:基于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模块整合一维水利动力模型、二维水动力模型、洪水影响分析与损失评估模型、避洪转移分析模型4类洪水风险分析模型,以及其元数据信息、模型引擎(程序文件)与配套数据。
3.3.1.2洪水风险图模型挂接测试
▲基于2024-2025年洪水风险图编制模型类成果整合工作的基础,由投标人按照《洪水风险图编制和专项评估技术要求》负责洪水风险图模型挂接测试,开展包括各编制区域涉及的一维水动力模型、二维水动力模型、一维二维水动力模型耦合模型、洪水影响与损失评估模型、避险转移模型的挂接测试,并融合雨水情监测预报和工程调度运行信息,驱动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具体包括模型部署、数据测试、运行测试、结果检查环节。投标人应协同2024-2025年洪水风险图编制单位,由编制单位负责模型成果的业务适配要求。
3.4第三方服务
第三方服务允许分包。
3.4.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根据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相关标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进行网络安全定级、备案、测评、整改与监督检查等工作并形成安全测评报告。
负责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必须具有《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须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中“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服务认证获证机构名录”可查阅)。
3.4.2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
根据《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商用密码应用工作指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进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并出具《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
负责实施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必须名列国家密码管理局网站,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49号)公布的关于《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
3.4.3验收测评服务
在系统验收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进行验收前的第三方测评及符合性检查服务等工作,保证各项指标符合合同、需求规格说明书等设计标准和建设规范。
负责实施验收测评服务必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或中国计量认证(CMA)证书。
4.服务要求
4.1非功能性要求
4.1.1可靠性要求
系统投入运行后,要求7x24小时不间断运行状态,数据传输渠道畅通,数据服务稳定高效,具体包括:
1.平均修复时间(MTTR)≤2小时
2.平均失效前时间(MTTF)≥4320小时
4.1.2可维护性要求
要求系统维护方便、快捷,应充分考虑建设和运行环境状况、使用人员情况等实际因素,为系统的故障检修提供简便、易用的维护方法和措施,以减少故障恢复时间和难度,降低维护成本,提高系统的应用性能。具体需求指标为:系统整体瘫痪情况,2个小时内能够解决;系统无法运行某些功能或功能受到限制,2个小时内能够解决;系统出现轻微故障(基本功能正常),4个小时内能够解决。维护人员需要现场解决。
4.1.3可扩展性要求
要充分考虑系统访问量、数据处理量、模型计算密度等日益增加情况,软件并发处理能力应支持算力、算据、算法扩展,应支持负载分担,可按需扩展云主机资源的弹性部署。要充分考虑新业务发展的需要,软件功能支持定制化开发方式进行扩展。
4.1.4易用性要求
平台的主要使用人群为省防办、水利厅及水文工作人员,要考虑各级用户的操作习惯,最大限度保证平台的易用性。
4.1.5资源最大化利用要求
在算力资源、存储资源和网络资源未达到瓶颈的情况下,软件应能充分利用基础设施资源,保证主要接口服务的TPS(每秒处理事务数)可以达到系统设计指标要求,要满足政数局对服务器资源的负荷考核要求和内存考核要求等。
4.1.6并发用户访问要求
在没有明文特殊约定情况下,在同一时刻内,所有软件应支持不少于100个用户登录系统并进行业务操作,且所有登录用户操作请求完成时间平均≤3秒,普通页面请求响应不超过3秒,跨年历史数据最大不超过10秒。各个软件模块可按业务需求提出更高并发访问能力要求。
4.1.7安全可靠要求
系统应满足在安全可靠的技术和软硬件产品下开发、运行的要求,应在建设前期就落实在安可环境下的开发运行环境,及早发现、解决问题,尤其是目前水动力学分析计算服务所使用的主流GPU海量并行计算架构需进一步在安可环境下调试,保障运行高效、稳定。
4.2安全要求
投标人需配合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商用密码测评、验收前符合性审查等工作。项目交付验收前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商用密码测评服务未完成的,承建方须补充提供承诺函,承诺配合完成整改直至取得测评单位出具的测评报告。
4.2.1等级保护要求
根据《GB/T22240-202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和水利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有关要求,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的网络安全保护级别按政务云要求定级。
4.2.2商密应用要求
本项目需按照《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商用密码应用工作指引》要求,编制商用密码应用建设方案,并委托通过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认定的测评机构进行方案测评,出具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方案测评报告)。系统建设期,应严格按照商用密码应用建设方案开展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的密码应用建设,并能够通过采购人委托的测评机构进行应用测评,满足出具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系统密评报告)要求。
4.2.3网络安全要求
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部署于省政务云,在系统建设过程中,需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针对系统安全、应用安全以及数据安全进行相应处理,综合采用政务云安全防护能力以确保系统整体安全可靠。同时按照数据存储及传输的安全性要求,构建从数据访问、数据传输、数据存储到数据销毁各环节的云端数据安全框架,保证云平台数据的安全性。在系统建设完成后的交付运行期(运维期),遵守有关的系统安全运维管理规定,确保系统在运维阶段安全稳定。
4.3管理要求
4.3.1项目进度要求
本项目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之后进入3个月试运行期,试运行期结束组织项目交付验收,交付验收后进入3年的免费维护期。
4.3.2服务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如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负责人不能按采购文件要求胜任相关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必须在两周内调整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能胜任相关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并到位开展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职称或信息化类职称/资格证书,具备信息化项目实施经验等。
(2)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职称或信息化类职称/资格证书等,具备信息化项目实施经验等。
(3)信息安全负责人:具有水利类职称或信息化类职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或软件类资格证书、信息安全工程师等,具备信息化项目实施经验等。
(4)团队成员:具有水利类(水文与水资源类、水工建筑类、水利技术管理类、水利水电信息及自动化类等)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或软件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投标人应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有效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事业法人的相关人员应提供该单位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4.3.3系统培训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涉及到的相关系统方面的培训,包括对采购人和系统使用人员的培训,有关的培训课程,培训应该在系统上线前进行。
(2)投标人需安排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并提供电子版培训资料。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培训课程以及时间表。
(3)对于所有培训,投标人应派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验的辅导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应是中文,否则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翻译。
(4)培训费用(含场地费、教材费、讲课费等培训组织相关费用)计入总价。要求开展不少于1次线下培训,人数不少于30人,培训时长不少于8课时,并根据需要开展线上系统使用的业务知识培训。
4.3.4文档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在项目完成时,将本项目所有文档、资料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所有文件要求用中文书写或有完整的中文注释。验收后,投标人按国家、省以及采购人档案管理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装订成册的纸质文档至少5套,电子文档1套。
4.4免费运维期要求
(1)自项目交付验收之日起,中标供应商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提供为期3年的免费运维期服务,全方位保障软件的稳定运行与高效维护,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的漏洞与故障隐患,确保软件性能始终处于优良状态。运维期服务响应可通过现场、远程等方式提供,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2)运维期内,中标供应商为建设单位提供7x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保障用户在使用工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能及时获得专业响应与高效解决。
(3)运维期内,当系统出现故障时,技术人员应在接到报障后2个小时内到现场处理系统出现的故障,及时做出故障原因报告并提出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5.验收要求
5.1交付验收要求
交付验收的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已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等内容。
(2)满足省级政务信息化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水利厅政务信息化项目实施细则》等文档管理要求,提交验收文档资料。
(3)采购人邀请专家组织成立验收小组,依据相关采购文件、合同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若交付验收不合格,投标人应在15天内对采购人及专家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整改,完成后重新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
5.2最终验收要求
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满足采购文件和合同提出的全部要求,符合采购人实际使用需要。最终验收的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内所有建设内容均已正式上线试运行,并完成所有系统业务运营工作。
(2)已按照省级政务信息化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水利厅政务信息化项目实施细则》等文档管理要求,提交最终验收文档资料。
(3)采购人邀请专家组织成立验收小组,依据相关采购文件、合同等,对项目进行验收,形成最终验收报告,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6.付款方式
具体支付计划如下:
第一笔款:项目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支付申请及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后10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50%。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如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则履约保证金按5%收取,如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将在合同期满后15日内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第二笔款:中标供应商提交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等系统设计文档并经采购人确认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支付申请及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完整请款资料后10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向中标供应商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当年度进度款实际支付金额以当年财政下达可安排本项目金额为准。
第三笔款:项目通过交付验收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支付申请及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完整请款材料后10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20%。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即视为采购人依约履行付款义务。如因政府财政部门审查、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及预算下达导致支付延期,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自动顺延,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中标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迟延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也不得以资金付款期限已过为由向采购人索赔或要求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7.演示
演示要求:演示顺序随机抽取,演示顺序抽取集中时间预计为: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一个小时(具体以开标现场代理机构人员通知为准),集中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四层。投标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抽取演示顺序,如未按规定抽取演示顺序的,将视为投标人放弃演示。每个投标人限在15分钟内完成演示。投标人自备手提计算机等其他相关演示设备,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投影仪。
演示点内容:
(1)演示洪水风险图成果展示功能,要求:①方案成果展示:支持用户查看洪水风险图编制区域列表,选中某个方案,动态展示洪水淹没过程,并支持在地图查看河道纵断面的水位流量过程、淹没面的淹没过程、溃口的流量过程;②洪水影响信息查看:支持查看洪水淹没面积、影响受灾人口信息,并可切换至不同时间节点,查看目标时间节点的生产总值和人口影响情况;支持查看预设的避险转移路线清单,点击任一路线,在电子地图中以动态播放形式展示转移路线的完整路径。(2)演示方案定制计算功能,要求:①边界条件修改:用户进入目标方案详情页面,支持调整河道断面的水位、流量等边界参数,并支持在电子地图中选取溃口位置,录入溃口名称、溃口总宽、溃决模式等信息,完成溃口数据配置与添加操作;②演示计算及展示:修改边界条件与添加溃口信息后,点击启动方案计算,计算过程中可实时直观显示方案计算进度,计算完成后支持查看完整计算结果,包括洪水淹没影响信息、河道断面等数据。(3)演示洪水风险研判功能,要求:①演示风险范围划定:支持通过鼠标自由定义洪水风险研判的区域,并自动提取和展示目标区域的洪水淹没面积、受影响人口数量信息;②演示历史结果查询:支持在历史研判记录列表中,通过输入风险研判记录名称进行模糊检索,找到目标记录后可点击查看详情,包括原始划定的风险范围及提取的风险信息。(4)演示洪水风险推演功能,要求:①配置洪水风险图模型边界条件,支持选择实时预报数据作为数据来源;支持查看各个断面的水文预报调度成果,具体包括预报降雨、预报水位、预报流量的统计和过程信息;②基于水文预报调度成果,计算展示断面的水位或流量过程线作为模型的边界输入,并支持整列赋值、倍比缩放、同增同减、最大值变换4种方式修改边界数据。
采购包1(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开发(2025年)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为签订合同之日起48个自然月。 |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由采购人指定。 |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50%,项目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支付申请及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后10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50%。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如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则履约保证金按5%收取,如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将在合同期满后15日内予以全额无息退还。2期:支付比例30%,中标供应商提交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等系统设计文档并经采购人确认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支付申请及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完整请款资料后10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向中标供应商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当年度进度款实际支付金额以当年财政下达可安排本项目金额为准。3期:支付比例20%,支付比例20%,项目通过交付验收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支付申请及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完整请款材料后10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20%。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即视为采购人依约履行付款义务。如因政府财政部门审查、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及预算下达导致支付延期,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自动顺延,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中标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迟延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也不得以资金付款期限已过为由向采购人索赔或要求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 验收要求 | 1期:中标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申请验收,采购人收到中标人验收申请后,应及时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详细要求如下: 1.交付验收要求 交付验收的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已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等内容。 (2)满足省级政务信息化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水利厅政务信息化项目实施细则》等文档管理要求,提交交付验收文档资料。 (3)采购人邀请专家组织成立验收小组,依据相关采购文件、合同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若交付验收不合格,投标人应在15天内对采购人及专家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整改,完成后重新向采购人提出交付验收申请。 2.最终验收要求 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满足采购文件和合同提出的全部要求,符合采购人实际使用需要。最终验收的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内所有建设内容均已正式上线试运行,并完成所有系统业务运营工作。 (2)已按照省级政务信息化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水利厅政务信息化项目实施细则》等文档管理要求,提交最终验收文档资料。 (3)采购人邀请专家组织成立验收小组,依据相关采购文件、合同等,对项目进行验收,形成最终验收报告,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
| 履约保证金 | 交纳比例:10%缴费渠道:电子保函(保险)说明:本项目需要收取10%履约保证金,说明: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或其他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如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则履约保证金按5%收取。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应自提供之日起至本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保函等形式的,保函有效期满时合同尚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需要整改的,中标供应商应在有效期满前十日向采购人提交新的保函。如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将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一旦发生以下问题,采购人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1)因中标供应商违约导致工作缺失,采购人书面通知2次后仍不整改。(2)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放弃履行合同,或因中标供应商原因使合同终止。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 其他 | 合同分包,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将合同服务内容中的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分包比例不超过20%。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与中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 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开发(2025年)项目 | 项 | 1.00 | 4,037,300.00 | 4,037,3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开发(2025年)项目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采购需求内容 |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水文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 1 | 采购包情况 |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
| 2 | 开标方式 | 远程电子开标 |
| 3 | 评标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
| 4 | 评标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 |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 7 | 现场踏勘 | 否 |
| 8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 9 | 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
| 10 | 投标文件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 |
| 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 | 采购包1:3家 |
| 12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采购包1:1家 |
| 13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
| 14 |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 | 无:- |
| 15 |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 16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标准计算后下浮18%收取代理服务费。 |
| 17 |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 18 | 其他 | |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吴工
电话:********
传真:/
邮箱:********@126.com(一并提供可编制的文档)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四层
邮编:510507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
电话:********
邮编:510030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开发(2025年)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开发(2025年)项目):
|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 | 10% | 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开发(2025年)项目):
|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投标时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或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 8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9 | 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开发(2025年)项目):
|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是唯一的且不高于最高限价。 |
| 2 | 投标函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函。 |
| 3 | 报价合理性 |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 4 | 澄清、说明、补正 | 评标期间,投标人已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等文件,且未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90天。 |
| 6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 | 投标文件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且已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名。 |
| 7 | 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 | 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 |
| 8 | 未发现招标文件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 未发现招标文件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采购包1(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开发(2025年)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35.0分技术部分55.0分报价得分10.0分 | ||
| 技术部分 | 系统演示 (16.0分) | (1)演示洪水风险图成果展示功能,要求:①方案成果展示:支持用户查看洪水风险图编制区域列表,选中某个方案,动态展示洪水淹没过程,并支持在地图查看河道纵断面的水位流量过程、淹没面的淹没过程、溃口的流量过程;②洪水影响信息查看:支持查看洪水淹没面积、影响受灾人口信息,并可切换至不同时间节点,查看目标时间节点的生产总值和人口影响情况;支持查看预设的避险转移路线清单,点击任一路线,在电子地图中以动态播放形式展示转移路线的完整路径;每能成功演示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 (2)演示方案定制计算功能,要求:①边界条件修改:用户进入目标方案详情页面,支持调整河道断面的水位、流量等边界参数,并支持在电子地图中选取溃口位置,录入溃口名称、溃口总宽、溃决模式等信息,完成溃口数据配置与添加操作;②演示计算及展示:修改边界条件与添加溃口信息后,点击启动方案计算,计算过程中可实时直观显示方案计算进度,计算完成后支持查看完整计算结果,包括洪水淹没影响信息、河道断面等数据;每能成功演示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 (3)演示洪水风险研判功能,要求:①演示风险范围划定:支持通过鼠标自由定义洪水风险研判的区域,并自动提取和展示目标区域的洪水淹没面积、受影响人口数量信息;②演示历史结果查询:支持在历史研判记录列表中,通过输入风险研判记录名称进行模糊检索,找到目标记录后可点击查看详情,包括原始划定的风险范围及提取的风险信息;每能成功演示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 (4)演示洪水风险推演功能,要求:①配置洪水风险图模型边界条件,支持选择实时预报数据作为数据来源;支持查看各个断面的水文预报调度成果,具体包括预报降雨、预报水位、预报流量的统计和过程信息;②基于水文预报调度成果,计算展示断面的水位或流量过程线作为模型的边界输入,并支持整列赋值、倍比缩放、同增同减、最大值变换4种方式修改边界数据;每能成功演示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 备注:采用系统方式进行功能演示,PPT及录屏演示无效。 | |
| 对项目概况的理解和分析 (5.0分) | 投标人须提供对项目背景、现状、目标、范围的理解和分析。1、对项目概况理解准确、清晰、深入,对项目目标、建设现状有深入的理解,对本项目重点难点问题的把握以及相应解决方案或建议非常清晰的,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2、对项目概况理解较准确、较清晰,较深入,对项目目标、建设现状有一般的理解,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把握以及相应解决方案或建议比较清晰的,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3、对项目概况理解一般准确,一般清晰,一般深入,对项目目标、建设现状的理解不是很全面,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把握以及相应解决方案或建议不是很清晰的,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无相关描述的得0分。 | ||
| 对项目需求的理解和分析 (5.0分) | 投标人须从本项目建设的角度详尽阐述项目需求,包括业务需求、用户角色、基础设施需求、公共支撑能力需求、功能需求、非功能性需求、安全需求等。1、对上述需求都能深入理解、分析透彻,能突出本项目特点要求的,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2、对上述建设需求理解较好、分析较为准确,能满足同类项目要求的,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3、对上述建设需求理解一般、分析较为准确,能部分满足同类项目要求的,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其它或无响应内容,得0分。 | ||
| 对系统架构和技术路线的分析 (8.0分) | 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系统架构设计和技术路线,系统架构设计包括总体架构、业务架构、应用架构、数据架构、网络架构等,以及系统整合与业务协同、技术实施路线的相关设计说明。1、严格遵循广东智慧水利工程(一期)项目总体技术架构,充分考虑与数字孪生平台的数据及模型集成,全部符合上述要求、内容完整、设计详细、表述清晰、科学合理,能突出本项目特点的,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8分。 2、响应内容部分符合上述要求,内容比较完整、详细、表述清晰、比较合理,能满足同类项目要求的,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 3、响应内容部分符合上述要求,内容基本完整、详细、表述基本清晰、合理,能部分满足同类项目要求的,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4、其它或无响应内容,得0分。 | ||
| 软件开发服务方案 (8.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软件开发设计方案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审,方案内容须包含洪水风险图编制成果管理模块、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模块、洪水风险图动态展示模块、系统集成与接口服务模块的详细功能设计。1、内容全部符合上述要求、内容完整、功能设计详细、表述清晰、科学合理且具有相关界面设计截图,能突出本项目特点的,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8分; 2、响应内容部分符合上述要求,内容比较完整、功能设计较详细、表述清晰、比较合理,能满足同类项目要求的,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 3、响应内容部分符合上述要求,内容基本完整、功能设计一般、表述基本清晰、合理,能部分满足同类项目要求的,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4、其它或无响应内容,得0分。 | ||
| 系统业务运营服务方案 (6.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系统业务运营服务方案进行评审。1、洪水风险图成果整合处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洪水风险图成果整合处理方案内容的全面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审,表述清晰、合理的,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3分,表述基本清晰、合理的,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表述不清晰或无响应内容的,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2、洪水风险图模型挂接测试: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洪水风险图模型挂接测试方案内容的全面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审,表述清晰、合理的,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3分,表述基本清晰、合理的,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表述不清晰或无响应内容的,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
| 项目管理方案 (3.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方案中的重难点分析准确,项目任务分解计划安排合理,进度计划详尽,人员和进度安排全面,建立的质量管理措施得体、可执行性强,软件开发实施过程的描述完整、清晰、可控并符合相关软件工程标准等方面进行评价。响应内容完整、详细、表述清晰、科学合理,能突出本项目特点的,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3分;响应内容比较完整、详细、表述清晰、比较合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表述不清晰或无响应内容,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
| 系统测试方案 (2.0分) | 系统测试方案合理可行,测试方法得当,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2分;系统测试方案、测试方法一般,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系统测试方案不清晰或无响应内容,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
| 培训服务方案 (2.0分) | 培训方案(包含培训计划及培训师资力量配备等)叙述详尽,培训计划合理、措施得当,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2分;培训方案叙述较详尽,培训计划较合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培训方案不清晰或无响应内容,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
| 商务部分 | 综合能力 (6.0分) | 提供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备注:①提供相关在有效期的证书复印件,证书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②投标人由于成立时间不足导致不能办理相应认证证书的,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成立时间不足,不能办理认证”的书面证明材料,按已经获得计分。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
| 同类相关项目业绩 (8.0分) | 承担过以下相关项目业绩:投标人近5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信息系统开发类、系统运营类项目,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1分,每类项目业绩最高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 备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期限、合同金额、双方盖章等)。 | ||
| 项目负责人 (4.0分) | 提供具有“水利类职称”或“信息化类职称/资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1位,其中正高级工程师得2分,副高级工程师得1分;每一类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备注:(1)信息化类职称包括:数据类、网络安全类、信息通信类、人工智能类、水利水电信息及自动化类;信息化类资格证书包括: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2)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得个人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与其他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 ||
| 技术负责人 (3.0分) | 提供具有“信息化类职称/资格证书”的技术负责人1位,其中正高级工程师得2分,副高级工程师得1分;具有咨询工程师证书(专业包含:电子、信息工程),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备注:(1)信息化类职称包括:数据类、网络安全类、信息通信类、人工智能类、水利水电信息及自动化类;信息化类资格证书包括: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2)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得个人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技术负责人与其他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 ||
| 信息安全负责人 (2.0分) | 提供具有“信息化类职称/资格证书”的信息安全负责人1位,其中副高级及以上工程师得1分;具有信息安全工程师或网络工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备注:(1)信息化类职称包括:数据类、网络安全类、信息通信类、人工智能类、水利水电信息及自动化类;信息化类资格证书包括: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2)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得个人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信息安全负责人与其他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 ||
| 入本项目其它成员 (9.0分) | 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信息安全负责人之外,对于计划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成员:(1)提供具有水文与水资源类、水工建筑类、水利技术管理类、水利水电信息及自动化类专业职称证书的成员,副高级及以上工程师得1分,工程师得0.5分,每个专业最高得1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2)提供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颁发的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高级类证书,每提供一人得1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3)提供具有软件设计师或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的成员,每提供1人得0.5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4)提供具有信息安全工程师或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证书的成员,每提供1人得0.5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备注: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高级类证书包括: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②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得个人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
| 技术能力 (3.0分) | 供由国家版权局登记的软著证书:包含“山洪灾害”或“水旱灾害”或“洪水风险图”类等与本项目相关信息管理系统(或平台)的软著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备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名次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名次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
合同书
| 项目名称 | : | 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开发(2025)年项目 |
| 委托方(甲方) | : | 广东省水文局 |
| 受托方(乙方) | : | |
| 签订日期 | : | 年 月 |
| 签订地点 | : | 省 市 区 |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印制的项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省各有关单位可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提供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含软件开发服务、基础设施服务、运维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第一章总则
1.相关术语的定义和解释
1.1.定义
1.1.1.本项目:省水文局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开发(2025年)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1.1.2.委托方/甲方:本项目采购人。
1.1.3.受托方/乙方: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1.1.4.咨询、监理单位:受甲方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第三方咨询、监理的单位。
1.1.5.测试、测评单位:受甲方或乙方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第三方测试、安全等保测评等服务的单位。
1.1.6.省各有关单位: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主要包括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组成部门、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省政府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其他机构、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他。
1.1.7.适用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政府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或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等。除非另有特别约定或文意另有所指,本合同中提及的“法律”均包括适用法律的全部定义内容。
1.1.8.法律变更:指在生效日后颁布、修订、废止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导致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发生实质性变化。
1.1.9.批准:指为了使乙方能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乙方必须从甲方或省各有关单位依法获得的为乙方的建设、运营、运维所需要的任何许可、同意、授权等。
1.1.10.生效日:指本合同甲乙双方盖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如依照适用法律需要履行审批程序的,则在有权部门审批后生效。
1.1.11.服务实施:指乙方根据本合同开展服务实施准备、执行、收尾等为实现服务交付开展的工作。
1.1.12.服务交付: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交交付验收申请,经甲方组织验收后确认服务交付的过程。
1.1.13.服务运行:指自服务交付验收完成时起至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时止,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服务。
1.1.14.交付验收:指对服务提供方拟交付使用的软件系统或基础设施进行验收。
1.1.15.阶段性服务确认:指服务提供方按项目合同要求,完成某一时间段服务,对服务成果进行确认,适用于基础设施服务项目、运维服务项目。
1.1.16.最终验收:对项目整体服务的验收。
1.1.17.服务正式上线:指乙方提供的服务经交付验收合格后,甲方确认服务正式上线,作为服务上线运行的标志。
1.1.18.服务期限:指本项目周期、期限。
1.1.19.粤复用:是指广东数字政府应用超市,汇聚各级政府部门数字政府应用、服务商产品、组件等资源,以“快速、可靠、低成本”为原则,推动“一地创新,各地复用”,实现数字政府建设模式变革。
1.1.20.复用推广:是指在“粤复用”平台上架的应用、产品和组件等资源在全省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进行复用推广。
1.1.21.其他在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无。
1.2.解释
1.2.1.“工作日”是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的工作日,凡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日均指工作日,未指明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1.2.2.所指的日、月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和年,其中一年以三百六十五日计,一个月以三十日计。
1.2.3.“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由于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使该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该方应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但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
1.2.4.“元”是指人民币元。
1.2.5.条款或附件:指本合同的条款或附件。
1.2.6.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以上”、“以下”、“以内”或“内”均含本数,“超过”、“以外”不含本数。
2.声明和保证
2.1.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2.1.1.在本合同生效日前已获得了签订本合同所必需的授权,有权签署本合同。
2.1.2.甲方应保证对向乙方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材料、信息或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或适宜性负责;甲方对向乙方提供的其他材料、信息或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或适宜性,未作出任何保证。
2.1.3.如果甲方的保证被证明在做出时存在不实或不能兑现,对乙方依本合同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各附件也随之自动终止。
2.2.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2.2.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法人资格及履约能力。
2.2.2.乙方为签署本合同已经依据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完成所有必要的公司内部行为,其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2.3.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服务内容前,已达到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包括符合国家、广东省相关标准规范或行业标准规范。
2.2.4.如果乙方的保证被证明在做出时存在不实或不能兑现,对甲方依本合同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损失的权利。本合同各附件也随之自动终止。
第二章合同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
3.1.权利
3.1.1.甲方有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乙方提供的本项目的服务进行监管的权利。
3.1.2.甲方有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乙方的建设、运维、管理、安全、质量、服务状况进行定期评估考核的权利。
3.1.3.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损失。
3.1.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的权利。
3.1.5.法律、法规授予甲方的其他权利。
3.2.义务
3.2.1.依据乙方的书面申请,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协助乙方及时获得本项目需要的合理、合法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成立项目协调小组或安排专人负责配合乙方开展服务,协调乙方与相关单位的工作关系,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运营维护以及提供本项目所需水、电、服务场地、信息和数据等相关事宜;对委托给乙方运维的政务信息系统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取得合法授权(如有)。
3.2.2.甲方应依照合同要求向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所必需的信息、数据、资料,并负责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设备、工作场地、后勤设施等。如因甲方未能按时提供工作条件或技术资料,或甲方未及时协调需其他相关方配合的资源,经甲乙方双方协商可顺延服务工作的完成期限。
3.2.3.甲方应在项目小组指派一名甲方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对乙方服务进行协调、监督,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甲方汇报,与乙方项目负责人沟通,并负责本合同项下服务和/或可交付成果物的验收组织工作。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将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和原因通知乙方。
3.2.4.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对乙方提交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成果进行书面确认。
3.2.5.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3.2.6.及时审核并确认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进度报告等。
3.2.7.若甲方在其他合同中为本项目指定监理单位,甲方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及时通知乙方。
3.2.8.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4.乙方
4.1.权利
4.1.1.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金额的权利。
4.1.2.如果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约的,则乙方有权和甲方就有关事宜进行沟通,如经甲方确认确属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且乙方已为避免此种情形采取必要的措施,则甲方出具相应的书面文件,确认不得以此作为对乙方考核不达标的依据,并不得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1.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服务内容中的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乙方应当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1.4.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4.2.义务
4.2.1.按照本合同约定(包括进度、质量、安全标准)完成本项目。
4.2.2.接受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对本项目的监管、评估考核等。
4.2.3.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解决,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各方的损失扩大。
4.2.4.如政府审计部门或政府审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需对涉及本合同的事项进行审计时,乙方应按照政府审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支持、协助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开展工作。
4.2.5.乙方应加强项目相关人员管理。向甲方书面提交本合同项目具体的人力资源计划及岗位职责手册(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目的管理、开发、运营、运维等服务人员的名单、岗位责任、组织架构等),如有变化乙方应及时更新,核心骨干人员(一般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变化须应提前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甲方认为乙方派出的人员不足以按期保质完成服务任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更换,更换人员须经过甲方面试同意。如仍不能符合项目服务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责令停止服务并整改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制度规章以及服务过程有关资料,乙方应书面报甲方备案,并接受甲方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应加强对驻场人员管理,遵守甲方工作管理要求,接受工作指导和统一安排。
4.2.6.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没有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正当权益。如有第三方指控甲方接受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了该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乙方应自费就上述指控为甲方辩护或进行妥善处理,并承担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等)。如乙方不为甲方辩护或不进行妥善处理,甲方可自行处理,对于甲方与第三方达成的和解协议或法院、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由甲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及甲方自行处理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差旅费等),乙方同意全部承担,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减相应金额或另行向乙方进行追偿。
4.2.7.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的股东拟转让股权的,乙方应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向甲方报备。
4.2.8.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或者按照本合同约定需要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与项目相关的数据迁移、资料移交等工作。
4.2.9.若甲方在其他合同中为本项目指定咨询、监理单位,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咨询、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完成相关配合工作。
4.2.10.若甲方在其他合同中为本项目指定第三方验收测评机构,测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规模(功能点评估)、功能、性能、安全性、可靠性、易用性、维护性、可移植性等,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4.2.11.乙方应对其履行本合同所雇佣、安排的全部人员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由于乙方或乙方人员原因在甲方办公场所内及其毗邻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若造成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
4.2.12.乙方须依据系统工程要求开展工作,按甲方要求提交系统工程设计书和系统工程验收报告,指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并按甲方要求接受相关的系统工程能力考核。
4.2.13.涉及定制软件开发的服务内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交付源代码。
4.2.14.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移交系统超级管理员和其他重要权限。
4.2.15.乙方按甲方要求,配合完成本项目关联系统的数据资产、数字化资产建档建卡,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登记、资产清查盘点、建立并完善资产信息卡等工作。具体建档建卡要素和格式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4〕1号)、《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GB/T14885-2022)等国家和广东省相关政策,以及甲方内控制度的要求。乙方需保证其交付工作即数据资产信息的齐全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4.2.16.乙方须按甲方制定的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开展服务,无条件接受甲方对项目质量管理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甲方提出的项目需重点解决问题清单提供解决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问题予以解决,确保项目服务质量;根据甲方提出的项目管理制度清单,编制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过程;根据采甲方提出服务团队岗位职责清单,制定岗位职责手册,定岗定人,确保各核心岗位均指派能胜任的专人提供服务。
4.2.17.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除甲方在采购文件明确允许以分包形式履行,且乙方在投标环节已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服务内容外,乙方不得将合同服务内容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2.18.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服务内容、地点及期限
5.服务内容
本项目包括服务内容,包括:
(1)基础设施服务。本项服务为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和网络专线租用服务,包括省政务云提供的IaaS、PaaS、软件、备份、基础安全服务、增值安全服务,以及200Mbps专线链路租用;云资源服务期12个月,自交付验收之日起算;200Mbps专线链路租赁期3年,自交付验收之日起算。
(2)软件开发服务。本项服务为定制软件开发服务,即建设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系统包含洪水风险图编制成果管理模块、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模块、洪水风险图动态展示模块、系统集成与接口服务模块等模块;
(3)系统业务运营服务。本项服务为数据处理服务,包括洪水风险图成果整合处理、洪水风险图模型挂接测试等内容;
(4)第三方服务。本项服务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验收测评服务。
其他详细内容见附件。
6.服务地点
由甲方指定。
7.服务期限
本项目委托服务期限,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
(1)以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交付验收,交付验收后提供3年运维服务。
(2)以甲方确认的服务启动报审备案时间为服务起始时间,服务期为_\_个月。
(3)以合同签订之日为服务起始时间,服务期为\个月。
(4)服务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5)以交付验收完成之日起算,交付验收后提供\年运维服务。
(6)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交付验收,交付验收后提供\年租赁服务。
第四章服务实施和验收
8.项目安全防护
8.1.本项目服务实施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若因乙方原因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8.2.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测评公司对乙方提供的信息系统进行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乙方应予以配合,确保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等保级的要求。
8.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调整本项目所涉及系统功能,或实施与其他业务系统对接等工作。
9.项目进度保障
9.1.乙方提交启动实施报审备案的同时向甲方提交一份本项目详细的《服务实施方案》(含《项目进度计划》、《里程碑计划》)供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应严格按照《服务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进度要求进行交付,实际交付验收合格时间以甲方出具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
9.2.项目进度计划可以按照月/周/日不同层级来进行细化。月度进度计划需要细化各个里程碑节点完成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和时间计划。周计划与日计划是月进度计划的具体工作实现。
9.3.乙方应严格按照《服务实施方案》所规定的进度计划,选取提交定期报告(选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并于每月第日前向甲方提交《月度进度计划报告》,详细说明如下事项:
(1)当月项目目标计划;
(2)当月里程碑事件完成情况;
(3)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包含与进度计划的差异、原因分析及正在采取的纠正措施;
(4)统计分析,包含当月计划完成的服务事项及整体完成比例、预计本月完成的建设情况及预计建设时间等。
(5)进度变更(必须甲乙双方书面确认)。
每周第日前向甲方提交《周进度计划报告》,详细说明如下事项:
(1)本周项目目标计划;
(2)本周里程碑事件完成情况;
(3)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包含与进度计划的差异、原因分析及正在采取的纠正措施;
(4)统计分析,包含当周计划完成的服务事项及整体完成比例、预计本周完成的建设情况及预计建设时间等;
9.4.交付延误
如果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政策调整、甲方需求变化、技术更新等客观原因导致交付时间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进度要求,按照有利于项目成功的原则,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就变更背景、变更依据、相应的变更控制措施以及变更影响评估提出进度变更申请,提交甲方审批后执行变更。
9.5.乙方发出上述通知并不能免除其在本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如果乙方提出或实施的补救措施不能解决逾期的延误,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甲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以达到进度计划的要求,但甲方可根据迟延的客观原因及乙方的书面申请而给予乙方一定的宽限期限。
10.项目免费运维期
10.1.自项目交付验收之日起,乙方洪水风险图实时推演与动态展示系统提供为期3年的免费运维期服务,全方位保障软件的稳定运行与高效维护,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的漏洞与故障隐患,确保软件性能始终处于优良状态。运维期服务响应可通过现场、远程等方式提供,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2.运维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7x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保障用户在使用工具过程中遇到的遇到的问题能及时获得专业响应与高效解决。
10.3.运维期内,当系统出现故障时,乙方技术人员应在接到报障后2个小时内到现场处理系统出现的故障,及时做出故障原因报告并提出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如乙方未能完成上述约定的运维期义务,甲方可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1.项目管理要求
11.1.甲方为服务项目业主方,用户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甲方指定,用户方有参与对乙方相关服务管理、评价的权利。乙方应及时响应甲方和用户方的服务要求。
11.2.甲方有权随时自己或委托监理单位检查乙方的服务是否符合本合同的要求。
(1)若发现任何部分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指出不符合规定之处。
(2)若乙方对甲方根据上述第(1)款所发出的通知有异议,则须于接到甲方通知后的七日内将其异议及理由书面告知甲方,否则应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报甲方批准后对服务进行整改。甲方与乙方须尽合理努力以求解决此项事宜。若该问题在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十四日内不能得到解决,则依据争议解决程序就该事宜进行解决。
11.3.甲方是否监督、检验本项目均不能减免乙方在本合同下的任何义务、责任。
11.4.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满足如下服务项目系统培训要求:
(1)乙方应提供项目所涉及到的相关系统方面的培训,包括对甲方和系统使用人员的培训,有关的培训课程,培训应该在系统上线前进行;
(2)乙方需安排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并提供电子版培训资料、培训课程以及时间表;
(3)对于所有培训,乙方应派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验的辅导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应是中文,否则乙方应提供相应的翻译;
(4)培训费用(含场地费、教材费、讲课费等培训组织相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乙方应开展不少于1次线下培训,人数不少于30人,培训时长不少于8课时,并根据需要开展线上系统使用的业务知识培训。
12.项目文档管理要求
乙方应在项目完成时,将本项目所有文档、资料汇集成册交付给甲方,所有文件要求用中文书写或有完整的中文注释。验收后,乙方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档案管理要求,向甲方提供装订成册的纸质文档至少2套,电子文档1套。
13.服务验收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申请验收,甲方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应及时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详细要求如下:
13.1.交付验收要求
交付验收的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已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等内容。
(2)满足省级政务信息化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水利厅政务信息化项目实施细则》等文档管理要求,提交交付验收文档资料。
(3)甲方邀请专家组织成立验收小组,依据相关采购文件、合同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若交付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15天内对甲方及专家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整改,完成后重新向甲方提出交付验收申请。
13.2.最终验收要求
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满足采购文件和本合同提出的全部要求,符合甲方实际使用需要。最终验收的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内所有建设内容均已正式上线试运行,并完成所有系统业务运营工作。
(2)已按照省级政务信息化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水利厅政务信息化项目实施细则》等文档管理要求,提交最终验收文档资料。
(3)甲方邀请专家组织成立验收小组,依据相关采购文件、合同等,对项目进行验收,形成最终验收报告,专家验收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章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14.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整(¥元),本合同总金额为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后所适用的含税总价格。
15.付款方式
15.1.费用付款方式
15.1.1.合同总价款由甲方按中标价人民币元整(¥元),具体支付计划如下:
(1)第一笔款:项目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及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后10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人民币元整(¥元)。(2)第二笔款:乙方提交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等系统设计文档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提交支付申请及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完整请款材料后10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向乙方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即人民币元整(¥元),当年度进度款实际支付金额以当年财政下达可安排本项目金额为准。(3)第三笔款:项目通过交付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提交支付申请及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完整请款材料后10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即人民币元整(¥元)。
15.1.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
15.1.3.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上述任一所需文件,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应履行义务的期限不予顺延。
15.1.4.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即视为甲方依约履行付款义务。如因政府财政部门审查、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及预算下达导致支付延期,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自动顺延,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迟延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也不得以资金付款期限已过为由向甲方索赔或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15.2.履约保证金
15.2.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应以履约保函或其他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元整(¥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如乙方为中小企业,则履约保证金按5%收取。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将在合同期满后15日内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15.2.2.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应自提供之日起至本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保函等形式的,保函有效期满时合同尚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需要整改的,中标供应商应在有效期满前十日向采购人提交新的保函。
15.2.3.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将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15.2.4.一旦发生以下问题,甲方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因乙方违约导致工作缺失,甲方书面通知2次后仍不整改。(2)乙方在合同期内放弃履行合同,或因乙方原因使合同终止。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15.4.其他
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外,甲方无需对乙方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在实际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则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内容所对应的价款由甲方直接从上述约定的合同金额中扣除。
第六章不可抗力
16.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控制且经合理努力仍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导致其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现象;征收征用等政府行为;以及甲乙双方不能合理预见和控制的任何其他客观情形。
19.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
19.1.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损失。双方应协商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给各方带来的损失。
19.2.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发生的合同金额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
19.3.当不可抗力事件阻止一方履行其义务的时间持续九十日以上时,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者终止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一百八十日之内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给予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