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温宿县****控制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温宿县****控制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WSFS-2025-136
项目名称: 温宿县****控制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温宿县****控制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一批****控制设备(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9)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5:30至19: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温宿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6、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温宿县公安局
地 址: 温宿县新城街389号
联系方式: 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百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府九路2号多浪祥云会所2楼203室
联系方式: 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星奇
电 话: 176********
附件信息:
温宿县指挥调度控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244.9K
温宿县****控制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WSFS-2025-136
招标人:温宿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百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温宿县****控制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人(公章):温宿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刘婷
电话:155********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新疆百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王星奇
电话:176********
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府九路2号多浪祥云会所2楼203室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
第三章合同条款34
第四章采购需求39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53
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温宿县****控制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FS-2025-136
项目名称:温宿县****控制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采购一批****控制设备(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9)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温宿县人民政府网发布。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6、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宿县公安局
地址:温宿县新城街389号
联系方式: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百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府九路2号多浪祥云会所2楼203室
联系方式: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星奇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温宿县****控制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SFS-2025-13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招标人:温宿县公安局地址:温宿县新城街389号联系人:刘婷 电话:155********@continue@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百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府九路2号多浪祥云会所2楼203室联系人:王星奇 电话:17********3招标内容:采购一批****控制设备(详见采购需求)最高限价:********.00元(大写:贰佰叁拾捌万玖仟贰佰伍拾元整)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按照实际签订合同时约定。质量标准:合格,必须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标准。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5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9)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二)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三)具有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如若免税,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文件)和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凭证(需有被授权委托人的社保缴纳凭证,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四)近一年(2024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要求: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需提供相对应截图)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执行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约定。7投标文件有效期:60 天8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点30分(北京时间)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10开标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10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 需要使用CA 锁,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并生成 JMBS 格式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 、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 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 )下载专区,下 载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 、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 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 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JMBS 格式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 、评标结束后,各投标单位须在5天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 招标代理处(所产生的的费用投标单位自理)。纸质版投标文件可通过加密电子版 投标文件打印生成,应当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1 、份数要求:正本壹份、副 本叁份,电子标肆份(U 盘)。2、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装订成一册,投标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死页胶粘本。】12付款方式:按照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执行。付款方式:按照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执行。13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1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评标专家共5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评标专家共5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15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 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 人16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17中标公示及中标公告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温宿县人民政府网中标公示及中标公告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温宿县人民政府网18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答疑、澄清、修改、补充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答疑、澄清、修改、补充文件1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0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1)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网页截图(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核查投标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等黑名单的 将拒绝其投标。(以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1)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网页截图(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核查投标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等黑名单的 将拒绝其投标。(以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1 | 1.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2)其他。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3.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 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 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目 录清单、证书等),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 |
| 22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 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二)价格扣除办法: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 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 |
| 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 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 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 (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 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 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 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 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 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 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四)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 |
| 23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查询相关业务。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担保需求的,可查询相关业务。 |
| 24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25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根据“财政部 87 号令《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六十条之 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 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 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 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提前准好上述审查资料以备评标委员会审查,提供书 面说明的有效时间为 30 分钟,逾期提供或者未提供的,评标委员会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 26 |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1、综合说明2、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 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 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 购正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 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3、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投标人应尽早领取招标文件,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或质疑,须在开标 7 日前由澄清或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 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 澄清或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澄清函应说明需要澄清的内容,质疑函除 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澄清或质 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 时,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还须提供 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 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 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项目名称)澄清或质疑使用 ”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
|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 3 天前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 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 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递交质疑的投标 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 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 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同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4、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人于 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拟中标结果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质疑函须有法定 代表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 书面证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 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 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项目名称) ”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招标人应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 函的投标人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以书面 形式通知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 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5、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五) 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六)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6、其他澄清或质疑函递交地点:新疆百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76******** |
注:采购文件中若有和前附表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一、总则
1.合格的供应商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有承担本次招标采购项目货物及其服务能力的及符合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有效的营业执照;
1.3供应商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文件内需提供书面声
明。
1.5为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及技术参数应真实有效,投标文件内提供书面诚信投标承诺书。
1.6为保证本次招标活动公平竞争,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内必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7不符合以上条款规定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2.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百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2“供应商、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或服务承接者。
2.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货物或服务、机械、材料、备品、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2.4“服务”系指按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
和交付使用后保修期内应履行的义务及售后服务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2.5“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或服务的经济实体。本次招标指中标人。
2.6“买方”系指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单位,即为本次招标的采购人。
2.7“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2.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
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2.9“语言文字”招标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
附有中文注释。
2.10“签章”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2.11“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其他要求
3.1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招标投标有关的费用,而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3.2采购进口产品
3.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招标采购活动。
3.2.2本章第4.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招标。
3.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3.3.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评审时进行价格优惠);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产品优惠累加优惠。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3.3.2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优惠。
3.3.3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包括:
4.1.1招标公告
4.1.2投标人须知
4.1.3合同条款及格式
4.1.4采购需求
4.1.5投标文件格式
4.1.6其他资料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
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招标人如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延长开标时间
招标人视采购具体情况如需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编写
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提出的货物技术规范、服务和商务条款后的基础上制作投标文件。
8.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8.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活动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
的,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
8.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构成
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四)、报价一览表
(五)、报价明细表
(六)、技术规格偏离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技术文件
(九)、其他材料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二)、监狱企业申明函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锁,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并生成JMBS格式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
平台。
9.2投标人在投标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其投标按未满足招标文
件实质性要求处理。
10.投标书格式
10.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数量及价
格。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报价明细表》中的项目,标明拟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
11.2本标针对每种货物只接受一个报价,不接受备选方案,但不拒绝优惠声明。
11.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有关货物价值及其包含的服务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
11.3.1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功能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油漆、包装、保险、利税、管理、运杂、安装调试、人员差旅、住宿、培训等费用。
11.3.2招标文件中特别要求的零件、备品备件等费用。
11.3.3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运输及培训等费用。
12.投标货币
12.1本次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13.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一旦其投标被接受则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格证明类文件。
14.证明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投标人应逐条阅读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条款要求,指出自己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将不能响应之处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合同条款偏离表”中一一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确认或接受招标
文件的全部或相应部分的要求。
14.3证明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
容:
14.3.1有关的产品样本、手册、图纸和资料;
14.3.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如荣获国优、部优、省优荣誉证书等其他资料);
1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5.1投标文件从实际开标之日起60天内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单位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并经投标方确认。
15.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6.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标记要求、签署及份数
16.1投标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或打印。
16.2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6.3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或者关键字迹潦草、关键内容表达不清、或者未按要求填写、或者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按重大偏离处理。
16.4为了保证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企业加盖
公章。
16.5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6投标人可根据投标货物或服务的具体需要自行编制其它文件纳入投标书中。
16.7投标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死页胶粘本,不允许活页形式装订(非胶粘方式装订的投标书一律视同活页装订),活页方式装订视为投标无效。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7.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7.3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由投标人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明确的银行、帐号等信息,于开标前缴纳。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
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7.4投标保证金应以前附表要求的方式提交。
17.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17.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予以
退还。
17.7发生以下情况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能被没收:
17.7.1未按28条规定签定合同;
17.7.2未按第31条有关缴纳中标服务费的规定;
17.7.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的。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响应文件递交的格式
18.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JMBS格式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
云平台”拒收。
18.2未按本须知要求投递响应文件,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
19.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
19.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到规
定的地点。
19.2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0.1投标人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销应按新疆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进行修改或撤销。
20.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允许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
20.3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
五、开标
21.开标
21.1除非采购代理机构另外书面通知,本标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21.2开标时,招标人、监督部门、公证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对开标会议到场监督。
21.3开标时,投标单位完成在线解密后,由工作人员开始唱标。
21.4唱标完毕后,如果投标人对所唱内容有异议,应当场立即提出。经现场监标人员确认,认为有必要重新唱标的,由唱标员重新唱标。
21.5所有唱标均记录在案,并经监标人员或公证人员的签字,作为各投标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1.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1.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六、评标和定标
22.评标原则
22.1本标的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2.2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评标,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优先推荐节能、环保产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投标人符合规定,获得相应政府采
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3不徇私情,不明招暗定。
22.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
22.5评标人员不得私自泄露评标内容,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公正、公平的
任何活动。
22.6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3.评标方法
23.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本行业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23.2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不以任何外部证据作为其评标的依据或标准。
23.3评标过程将严格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评标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3.4在评标的整个过程中,投标人所进行的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者被取消中标资格。
23.5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
23.5.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23.5.2详细评审分为经济报价部分和技术标评审两个部分。
23.6初步评审
A.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
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B.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判定其内容是否真实可靠,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最基本的实质性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偏离。重大偏离系指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和规格等内容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形成了重大的不一致,而这种不一致可能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纠正或承认这些偏离将会对该投标人和其它投标人合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与招标文件
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具体评审内容系指:
23.6.1
23.6.2
装订;
23.6.323.6.423.6.523.6.623.6.723.6.823.6.9
23.6.10
23.6.11
有瑕疵;
23.6.12
23.6.13
投标人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关于对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规定;
投标文件组成是否完整,主要内容是否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签字盖章的;
投标代表授权书是否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投标文件针对每一种货物是否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
投标报价是否超过最高限价;
是否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对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和标准的要求;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供货期是否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范围等是否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是否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3.7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进行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投标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
则如下:
23.7.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3.7.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3.7.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23.7.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3.7.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需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3.7.6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7.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7.8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定为实质上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23.7.9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
23.8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将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23.8.1详细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将采用综合评估法中的打分法,以投标文件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为依据,独立地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
分。
23.8.2评标委员会将对下述评审因素进行量化,并根据评委会每个成员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理解进行打分。经济报价权重占30%,技术标权重占70%。投标人两部分的分值
相加,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初步评审标准
| 评分因素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审意见 | ||
| 是 | 否 |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 ||||
| 具有良好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近一年(2024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具有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如若免税,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文件)和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凭证(需有被授权委托人的社保缴纳凭证,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 |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 其它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 ||||
| 符合性检查 | 投标文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文件中签名签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报价是否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最高限价; | |||||
|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 投标供货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 投标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 无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 |||||
| 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
| 注:以上检查内容必须全部符合检查标准,否则为无效标 | |||||
经济报价评分标准
| 经济报价K1(30%) | 经济报价得分计算:(1)对于经济报价的评分,按以下方法进行: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 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 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2)在价格评审中,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 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评标时有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将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说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情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给予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 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不具备企业属性的供应商,如民办非企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不适用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 |
| 注:经济报价、商务技术标权重取值范围:K1=30%,K2=70%且 K1+K2=1 |
详细评分标准
|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 1 | 配置及性能指标 | 0-30分 | 投标产品完全满足采购清单规格与参数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 30 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1 分,扣完为止。注:投标人在响应技术条款时,应严格执行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如果投标人不提供证明资料,将视为负偏离。证明材料出现与技术规格响应不一致时,或无法体现投标人技术规格响应的情况时,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以认可,视为负偏离。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虚假应标,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其投标将予以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2 | 项目实施方案 | 0-16分 |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投标人应编制针对采购需求的实施方案,包括:①项目进度计划: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方案完整、各环节衔接紧密能完全贴切本次项目采购需求的得2分,虽有提供内容但逻辑不完整的每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②供货保证措施和进度计划: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计划完整、完全贴切本次项目采购需求的得2分,虽有提供计划但计划不完整的每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③质量保证措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措施完整、合理且清楚的得2分,虽有提供措施但措施不完整的每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④安全性措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措施完整、合理且清楚的得2分,虽有提供措施但措施不完整的每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⑤人员安排和保障措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安排合理且清楚合理的得2分,虽有提供措施但措施不完整的每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⑥项目实施计划: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计划完整、合理且清楚的得2分,虽有提供计划但计划不完整的每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⑦培训计划: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计划完整、完全贴切本次项目采购需求的得2分,虽有提供计划但计划不完整的每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⑧验收组织及资料整理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完全贴切本次项目采购需求的得2分,虽有提供计划但计划不完整的每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3 | 售后服务方案 | 0-12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出完整、有效的设备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设备验收方案及保证措施②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③投标人售后服务组织架构和成员介绍④投标人具体的服务流程说明⑤投标人本地化售后服务仓储情况说明⑥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工程师服务资质及证书等内容。上述方案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12分。方案中每存在一处不足或不完整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4 | 产品性能 | 0-6分 | 应提供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介绍,包括但不限于:①必须保证设备运行的稳定性②设备结构设置应合理完善③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有明显优势、设备自动化程度高、操作便利等。上述技术资料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每存在一处不足或不完整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5 | 应急预案 | 0-3分 | 综合考虑投标人的项目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针对遇突发安全事件、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法、建立完善的预防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对潜在危险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等情况进行评审。满分得3分,虽有提供内容但逻辑不完整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6 | 业绩 | 0-3分 | 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无业绩证明材料不得分。注: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扫描件);提供不全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23.8.3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个投标人的经济报价和技术标的打分合计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计算公式为:总评标得分=F1+F2
其中:F1、F2分别为经济报价、技术标得分
23.8.4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3.8.5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前一名至前三名投标人将成为中标候选人。
23.8.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有权随时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加以澄清或答疑。
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4.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4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5.中标人的确定
25.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5.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5.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负责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有权推荐一家或一至三家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或者拒绝所有的投标人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无义务向投标人做出有关对评标的任何解释工作。
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6.中标通知
26.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6.2对于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予以退还,但对其承担保密责任。
27.拒绝某些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的任何时候拒绝任何有不正当行为或扰乱正常招标工作的投标人,由此对相关投标人造成的
损失不负责任。
七、授予合同
28.签订合同
28.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定经济合同。合同的签订一般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进行,但采购人事先约定的情况除外。
28.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未按规定履约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且不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8.3中标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如需对合同的非主体部分进行转让或分包,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需经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28.4如中标人未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组织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
28.5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保函,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条件执行。
29.合同的组成
29.1下列文件均为经济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9.1.1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澄清文件;
29.1.2中标的投标文件及其他附件;
29.1.3经确认的答疑记录;
29.1.4中标通知书。
八、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30.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约定的内容对“货物需求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局部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改变,对增减的数量按同类型中标产品价结算货款。
九、其他事项
31.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企业必须有商务、技术人员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商务、技术问题进行答疑。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3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第三章合同条款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货物类)
第一部分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
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
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成交通知书;
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货物
1.2.1货物名称:;
1.2.2数量:;
1.2.3质量:。
1.3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 总价 | ||
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
1.4.2发票开具方式:。
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交付期限:;
1.5.2交付地点:;
1.5.3交付方式:。
1.6违约责任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服务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交付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
诉。
1.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第4章采购需求
清单另附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四)、报价一览表
(五)、报价明细表
(六)、技术规格偏离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技术文件
(九)、其他材料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二)、监狱企业申明函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我们收到你们(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
⒈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货物及其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元(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人民币,详见报价明细表。
⒉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⒊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为开标后60天。
⒋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⒌我们认为你们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的权力。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⒍我们愿按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⒎我方愿意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承付中标服务费。
⒏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9.综合说明:
(1)材料的详细服务内容、要求、标准和服务期限。
(2)安装计划、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
(3)技术服务。
(4)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
(5)其它。
10.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联系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四)、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 投标总报价 | 小写:大写: |
| 报价单位 | 元 |
| 供货期限 | |
| 质量标准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备注: | |
说明:1、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2、本项目总报价为货物价款、雇员费、风险费、税金、利润等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供应商名称(签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五)、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采购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位 | 规格与参数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质保期限 | 备注 |
| ... | |||||||||
| 总价 | 小写:元 (大写:) | ||||||||
| 运杂及保险费(含卸货) | |||||||||
| 第三方检测费(如有) | |||||||||
| 其他相关费用 | |||||||||
| 合计总价(应与报价一览表投标总报价相一致) | 小写:元 (大写:) |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注:
1.投标人可根据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清单的内容自行增删表格。
2.明细表合计总价应与报价一览表投标总报价相一致;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
3.▲不提供报价明细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采购的货物所涉及的产品标准、规范,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如是国外相应标准应征得采购人认可。
5.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所提出的产品及技术参数、数量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货物的适应性,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货物前来报价。希望投标人以精良的货物、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自身的竞争实力。
(六)、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编号:
| 序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情况 | 备注 |
备注:投标人应完整准确列明参数及偏离情况。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七)、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 传 真 | 网 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 营业执照号 | 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
| 开户银行 | 其他人员 | ||||||||
| 账号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材料的复印件。
(八)、技术文件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编制详细的方案,格式自拟)
(九)、其他材料
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社保、完税证明、审计报告等其他材料)
格式自拟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
目编号:)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
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
三、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的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的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新财购〔2022〕22号)文件规定,明确说明企业类型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得用中小微企业简单概括,否则后果自负。
3.本次采购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大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服务或产品(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服务或产品(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服务或产品)。
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投标人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
(十二)、监狱企业申明函
监狱企业申明函
【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间想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 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 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