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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大砂沟、小沟防洪治理工程(三期) 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大砂沟、小沟防洪治理工程 ( 三期 ) 施工(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城关区大砂沟、小沟防洪治理工程 ( 三期 ) 已由兰州市城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兰州市城关区大砂沟、小沟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兰城发改审【 202 2 】 81 号文件及兰州市城关区水务局关于《兰州市城关区大砂沟、小沟防洪治理工程 ( 三期 ) 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城水行审发【 2025 】 4 号文件批准建设,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城关区河洪水系服务工作站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单位:兰州市城关区河洪水系服务工作站
2 、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关区大砂沟、小沟防洪治理工程 ( 三期 ) 施工(二次)
3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大砂沟现状洪道内,治理段沟道长 6910 米,起始点为北龙口铁路桥 , 结束点为入黄口。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 新建钢筋砼护岸 265 米,新建长流水槽 4770 米,新建防冲齿墙 14 座共计 354.5 米,新建联锁式护坡砖护坡 4813.6 平方米,河道清障疏浚 54562 立方米,现状钢筋砼护岸修复、养护 16000 平方米,砌石护坡勾缝 7500 平方米。
4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大砂沟现状洪道内,治理段沟道长 6910 米,起始点为北龙口铁路桥 , 结束点为入黄口。
5 、资金来源:争取中央、省、市预算内资金、专项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6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7 、总投资概算: 2523.8 万元
8 、计划总工期: 183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0 月 15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0 4 月 15 日
9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10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 ( 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 ;
6 、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须配备齐全,至少须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质检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施工员 1 人、材料员 1 人、造价员 1 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同时须提供 202 5 年 01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7 、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8 、根据兰政办发【 2016 】 200 号文件有关规定,投标人须出具 “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 投标人近三年( 202 2 年 0 9 月 01 日至今 ) 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10、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2年-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 (***********)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严禁工程分包转包,严禁监理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之间存在隶属、连带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承诺书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13、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没有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并将承诺书编入投标文件中;
1 4 、投标人中标后需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平台》录入要求填报的完整信息(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 5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起止时间: 2025 年 09 月 12 日至 2025 年 09 月 17 日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 “我要投标”按钮( *********** )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2 、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tsf 一份 .mtsf 格式一份 .czr 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开启);
备注: ①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水利工程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②关于原件的说明:投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照投标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3 、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兰州市城关区河洪水系服务工作站
联系人:田乐
联系电话: 136********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 127 号元富大厦 18 层
4 、接收投诉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兰州市城关区水务局
联系人:丁芳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 127 号元富大厦 18 层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城关区河洪水系服务工作站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 127 号元富大厦 18 层
联系人:田乐
联系电话: 136********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 818号普合领寓5楼
联系人:孙承荣
电 话: 177********
监督单位:兰州市城关区水务局
2025 年 0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