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0-25
发布于
青海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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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民和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佳荣竞磋(货物)2025-127

项目名称: 民和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民和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4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 购置一批医疗器械, 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6.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部分(有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多功能监护仪除外)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40%,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证明材料。

7.其他资质条件: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备案凭证或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具备有效的医疗器 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备案凭证或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楼106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线上CA: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

3.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评审,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政采云平台。

4.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单位名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中医院

地 址: 民和县川口镇双拥路1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青海佳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楼10609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喇女士

电 话: ********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民和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0.24.doc

582.4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民和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中医院
行政区域 青海省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9:5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楼10609室
预算金额 ¥180.9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喇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中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中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佳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楼106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佳荣竞磋(货物)2025-127

民和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R

佳荣管理

liarongMana

采购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中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佳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青海西宁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4

一、项目基本情况4

二、各包申请人的资格要求:5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5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5

五、公告期限6

六、其他补充事宜6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1

一、说明11

二、磋商文件说明11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12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15

五、磋商过程16

六、资格审查程序16

七、磋商程序及方法17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24

九、磋商活动终止25

十、授予合同26

十一、其他27

23、串标情形27

第四部分28

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样式28

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2

目录(上册)44

格式1、磋商函45

格式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6

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7

格式4、磋商供应商承诺函48

格式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49

格式6、资格证明材料50

格式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51

格式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52

格式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53

格式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54

格式11、磋商保证金证明55

格式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56

磋商响应文件目录(下册)57

格式13、评分对照表58

格式14、响应报价表59

格式15、分项报价表60

格式16、技术规格响应表61

格式17:磋商产品相关资料62

格式18、磋商供应商的业绩证明材料63

(12.1)从业人员声明函65

(1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6

格式19、磋商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67

格式20、磋商最终报价表68

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69

一、磋商要求69

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70

项目概况

关于民和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前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佳荣竞磋(货物)2025-127

项目名称:民和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80.98

最高限价(万元):180.98

标项名称:民和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万元):180.98

数量:41台(详见第六部分技术参数)

简要规格描述:购置一批医疗器械,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各包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

R

佳荣管理

liarongMana

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6.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部分(有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多功能监护仪除外)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40%,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证明材料。

7.其他资质条件: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备案凭证或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备案凭证或注册证。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楼10609室(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线上CA: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

3.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评审,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政采云平台。

4.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单位名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中医院

地址:民和县川口镇双拥路16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青海佳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楼1060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喇女士

电话:********

青海佳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佳荣竞磋(货物)2025-127
采购项目名称 民和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中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青海佳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180.98万元
项目个数 不分包
采购要求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1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

R

佳荣管理

liarongMana

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6.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部分(有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多功能监护仪除外)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40%,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证明材料。7.其他资质条件: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备案凭证或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备案凭证或注册证

R

佳荣管理

liarongMana

R

佳荣管理

liarongMana

R

佳荣管理

liarongMana

1 磋商保证金 各磋商响应人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大写):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1)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须注明此次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可简写)收款单位:青海佳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西大街支行银行账号:759********6837(2)不接受个人名义或现金形式递交的保证金,供应商应该单独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单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如以转账形式汇出的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支付,磋商响应文件中须附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供应商须自行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1 磋商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响应人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
1 磋商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1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上传
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北京时间)
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北京时间)
1 提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楼10609室(政采云平台)
1 答疑澄清方式 线上答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要求进行澄清,视同放弃答疑。
1 代理服务费收取 收取对象:成交人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账户名:青海佳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西大街支行账号:759********6837成交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全部金额。
2 合同签订有效期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2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两份原件备案。
2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90日历日
2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 免费质保期 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1.1.1、说明

1、磋商内容及要求

本次采购依据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采购方式、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2.1.1本次磋商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2.2合格的磋商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1.1.2、磋商文件说明

4、磋商文件的构成

4.1.1磋商文件包括:

(1)磋商邀请;

(2)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磋商供应商须知;

(4)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样式;

(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7)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2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磋商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5、磋商文件的质疑

5.1.1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活动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将答复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磋商供应商。

5.2.2参与采购活动的磋商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磋商人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3.3质疑时效期间的计算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磋商程序各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2.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上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3.3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同时在发布本次磋商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1.1.3、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

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7.2.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磋商供应商负责。

8、磋商报价及币种

8.1磋商报价为磋商总价。磋商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8.2磋商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8.3磋商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8.4磋商报价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8.5磋商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8.6磋商币种为人民币。

9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9.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10、磋商保证金

10.1磋商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作为磋商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供。缴纳的磋商保证金用于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使本次磋商活动受到损失的抵项;

10.2磋商人须在磋商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汇出,磋商响应文件中须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

磋商保证金金额:

(大写):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

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须注明此次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可简写)

账户名:青海佳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西大街支行

账号:759********6837

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

(1)不接受个人名义或现金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磋商供应商应该单独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支付,磋商响应文件中须附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2)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

(3)磋商保证金退还日期: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成交单位的成交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磋商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磋商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4)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磋商保证金。

10.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未到达现场并且没有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要撤其磋商的;

(2)成交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未按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未说明,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磋商有效期

本次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90个日历日。

12、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12.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磋商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商供应商承诺书;

(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6)资格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

(11)磋商保证金证明;(包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12.2磋商响应文件(下册);

(13)评分对照表

(14)响应报价表;

(15)分项报价表;

(16)技术规格响应表;

(17)磋商产品相关资料;

(18)磋商供应商的业绩证明材料;

(19)磋商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20)磋商最终报价表。

注:磋商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1.1.4、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

13、磋商响应文件

13.1本次采购采用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磋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文件(本项目解密限时30分钟),因供应商输入密码错误、未能按时完成解密、其《数据文件》填写、盖章不规范等原因导致系统无法解析或上传的响应文件损坏无法正常打开的,将会被视为无效投标。

1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时间

14.1磋商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14.2磋商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未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或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

15、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上传的磋商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内容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1.5、磋商过程

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供应商应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2.磋商时,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单位、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

4.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磋商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1.6、资格审查程序

资格审查:

1.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供应商数量不满足相关规定的,不得评审。

3.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3)未按第12.1(1-12)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4)未按第9款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

(5)资格性审查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6)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1.1.7、磋商程序及方法

16、磋商小组

17.16.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单位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

(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2)技术复杂;

(3)社会影响较大。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17.16.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

17.16.3.评标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标。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7.1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17.16.5.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1)宣布评标纪律;

(2)公布磋商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3)组织磋商小组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4)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5)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磋商文件;

(6)维护评标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7)核对评标结果,有19.3规定情形的,要求磋商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8)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由采购人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9)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7.16.6.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审查、评价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磋商人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17.16.7.评审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

17、磋商程序

17.1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磋商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符合性审查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未按第12.2(13-16)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3)磋商响应文件中含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交货期、质保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7)磋商报价超过预算控制额度或最高投标限价的或出现17.3的情形;

17.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4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磋商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磋商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7.5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磋商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7.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17.5规定经磋商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7.7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17.8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7.9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磋商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磋商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磋商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磋商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磋商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磋商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18、评审办法

18.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磋商报价、技术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

18.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8.2.1节能环保

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

18.2.2中小企业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注:关于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相关规定。

(2)适用范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a.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b.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c.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需提供资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出台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属监狱企业的,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18.3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18.4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8.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8.6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或推荐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18.7比较与评价:经磋商小组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后,由确定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按最后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18.8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磋商报价(30分) 在所有的有效磋商报价中,以最低磋商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最终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属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 技术水平(54分) (1)技术参数(24分):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4分;每有一项负偏离一项扣3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投标时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或证明技术参数响应的相关资料或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或相关认证等为依据。(2)节能和环保(2分):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得1分,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为准。(3)项目实施方案(1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有科学、具体的项目管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①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②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实施计划③人员配置情况④岗位责任制度⑤突发事件应急制度;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2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满分10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4)供货及配送方案(10分):投标人依据本项目特点,制作并完成项目实施周期的进度计划与保障措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完善的供货计划②完善的运输计划及运输配置③完善的供货保证措施④协调组织措施⑤安全保证方案及应急措施;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2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满分10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5)质量保证措施(8分):质量保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①产品质量控制制度②产品可追溯性控制③产品运行操作控制④定期回访及设备检查等;以上内容需针对本项目需求拟订方案,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2分,每项有细微偏差扣0.5分,满分8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
3 履约能力(6分) 业绩情况:提供近3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业绩应包含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6分;未提供不得分;
4 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10分) 根据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承诺;②售后人员配备;③售后服务点设置;④售后服务能力保障措施;⑤售后服务内容并含售后人员和联系方式;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2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0.5分,满分10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
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行业政策,或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

18.9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1.1.8、确定成交供应商

19、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20.19.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人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20.19.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预成交候选磋商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0.19.3.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磋商响应人对以上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0、成交通知

21.2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人;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1.20.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21.20.3.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磋商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21.20.4.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1.20.5.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1.20.6.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成交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1.20.7.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21.20.8.《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成交磋商供应商具有同等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磋商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1.9、磋商活动终止

21、终止情形

21.1.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

(1)符合磋商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活动正常推进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额度,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1.1.10、授予合同

22、签订合同

22.1采购单位与成交磋商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并备案;

22.2成交磋商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依评标排序重新确定成交磋商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2.3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2.4磋商文件、成交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2.5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合同编》。

22.6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磋商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磋商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22.7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及时向成交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人违反采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22.8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单位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2.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

1.1.11、其他

23、串标情形

1.磋商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磋商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磋商人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磋商人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磋商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磋商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磋商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磋商人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磋商人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磋商响应文件封面

第四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样式

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书

采购项目名称:民和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佳荣竞磋(货物)2025-127

采购合同编号:QHJR-2025-127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购单位(甲方):(盖章)

成交磋商供应商(乙方):(盖章)

采购日期:

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民和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佳荣竞磋(货物)2025-127)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如有);

3.成交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5.成交通知书;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

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

3.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3.2.交货地点: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中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3.免费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乙方提供不符合磋商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如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

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

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即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完成供货且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0%即人民币元;履约保证金带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后且无质量问题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以转账方式支付。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其他约定;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1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3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自然灾害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

八、知识产权:

九、其他约定:

十、合同争议解决

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可自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合同通用条款》

注: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服务承诺、质量、履约方式等必须与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在不违反原采购方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合同范本共同协商完善补充修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人(签字):法人或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采购代理机构:

负责人或经办人:

合同备案日期:年月日

合同通用条款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

1.3.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

1.4.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

1.5.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6.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1.7.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1.8.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9.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10.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

1.1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1.12.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

2.技术规格要求

2.1.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磋商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2.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

2.3.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合同范围

3.1.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

3.2.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

3.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免费质保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免费质保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

4.合同文件和资料

4.1.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

4.2.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

5.知识产权

5.1.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5.2.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5.3.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

5.4.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5.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

6.保密

6.1.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2.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

6.2.21.1.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

6.2.22.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

6.2.23.3.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

6.3.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7.质量保证

7.1.1货物质量保证

7.1.11.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7.1.12.2.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免费质保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

7.1.13.3.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免费质保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7.1.14.4.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7.1.15.5.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免费质保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

7.2.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

7.2.21.1.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

7.2.22.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8.包装要求

8.1.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8.2.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

8.3.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

8.4.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包号。

8.5.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9.价格

9.1.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免费质保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9.2.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9.3.3检验费用

9.3.31.1.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

9.3.32.2.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9.3.33.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

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时间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

交货期:合同约定

交货时间: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

11.检验和验收

11.1.1开箱验收

11.1.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

11.1.12.2.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1.1.13.3.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

11.2.2检验验收

11.2.21.1.1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

11.2.22.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

11.2.23.3.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

11.2.24.4.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

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11.3.3使用过程检验

11.3.35.5.5在合同规定的免费质保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11.3.36.6.6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

12.付款条件

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书”中具体规定。

13.索赔

13.1.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免费质保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3.2.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3.2.21.1.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3.2.22.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3.2.23.3.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

13.3.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

14.迟延交货

14.1.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4.3.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

16.不可抗力

16.1.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6.2.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6.3.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7.税费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8.合同争议的解决

18.1.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

18.2.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9.违约解除合同

19.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19.1.11.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19.1.12.2.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9.1.13.3.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

19.2.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破产终止合同

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转让和分包

21.1.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1.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2.合同修改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

23.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4.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5.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

合同附件

1、成交通知书

2、最终报价表

3、相关售后服务承诺

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格式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编制相应页码,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

磋商响应文件

(上册)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磋商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上册)

(1)磋商函……………………………………………………………所在页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

(4)磋商供应商承诺书………………………………………………所在页码

(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

(6)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所在页码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所在页码

(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

(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所在页码

(11)磋商保证金证明………………………………………………所在页码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格式1、磋商函

磋商函

致:青海佳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关于(采购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

2.磋商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

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磋商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格式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青海佳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性别:年龄: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磋商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青海佳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磋商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期限必须满足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职务:

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磋商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格式4、磋商供应商承诺函

磋商供应商承诺函

致:青海佳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磋商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保修,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4、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磋商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格式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青海佳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做出承诺:

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

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

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认真履行成交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

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

本承诺是采购项目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磋商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格式6、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

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

(2)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

(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按照磋商文件第2.2款(1)中第<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

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

2、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免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或企业零申报均认可)

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等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新农合或者相应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

3、新成立的供应商无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资信证

明或验资报告。

格式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供应商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和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格式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青海佳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竞磋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磋商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格式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

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格式11、磋商保证金证明

磋商保证金证明

致:青海佳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为:)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基本户转账方式汇入规定账户。

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磋商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格式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以下3个声明提供其中1个即可)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12.1)从业人员声明函

从业人员声明函

致:青海佳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号)、《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523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

制造(生产)企业名称:(公章)

制造(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1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致:青海佳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

企业名称:(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

磋商响应文件

(下册)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磋商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磋商响应文件目录(下册)

(12)评分对照表………………………………………………………所在页码

(13)响应报价表……………………………………………………所在页码

(14)分项报价表………………………………………………………所在页码

(15)技术规格响应表…………………………………………………所在页码

(16)磋商产品相关资料………………………………………………所在页码

(17)磋商供应商的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18)磋商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

(19)磋商最终报价表…………………………………………………所在页码

格式12、评分对照表

评分对照表

序号 磋商文件评分标准 磋商响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应页码

格式13、磋商首次报价表

磋商首次报价表

磋商供应商: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保证金缴纳方式 交货期 免费质保期
备注:

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

2、“磋商报价”为磋商总价。磋商报价包括:产品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3、“交货时间”是指产品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或方式。

4、磋商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投标无效。

磋商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格式14、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磋商供应商: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及单位 单价 合计 备注
1
2
3
4
磋商总价 大写:小写:

注:1.本表应依照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二)技术参数要求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磋商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磋商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格式15、技术规格响应表

技术规格响应表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 偏离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及配置 数量 名称 技术参数及配置 数量
1
2

注:1、本表应按照每包采购一览表中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

2、“磋商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磋商文件中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或证明技术参数响应的相关资料或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或相关认证等资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评标环节发现该项与磋商文件中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或证明技术参数响应的相关资料或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或相关认证等为依据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与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不一致的,按评分标准执行;直接复制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磋商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应以磋商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磋商要求,对超出或不满足磋商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按评分标准执行。

4、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产品实际情况填写,不得照抄、复制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5、磋商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对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将报送采购监管部门查处。

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格式16:磋商产品相关资料

磋商产品相关资料

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投标时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或证明技术参数响应的相关资料或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或相关认证等为依据;

磋商供应商的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格式18、磋商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磋商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磋商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磋商中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但不作为评标依据。如没有说明事项,此项可忽略。(格式可自定)

格式19、磋商最终报价表

磋商最终报价表

磋商供应商:

项目名称 最初报价(元) 最终报价(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交货期 免费质保期
小写:大写: 小写:大写:
备注

注:1、此表不需制作于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人事先须盖章、签字。在磋商期间,由磋商小组确定合格的磋商响应人后在政采云平台线上上传。

2、若在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需要投标人进行二轮、三轮报价时,线上通知各响应人;

磋商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分项报价表

磋商供应商: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及单位 单价 合计 备注
1
2
3
4
磋商总价 大写:小写:

注:1.本表应依照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二)项目基本情况及技术参数要求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磋商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磋商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磋商要求

1.磋商说明

1.1.磋商供应商可以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磋商,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磋商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磋商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磋商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

1.3.交货时间、地点:按采购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并安装交付使用。

2.报价说明

本次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磋商最高限价,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投标无效。

3.商务要求

3.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3.2.交货地点: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中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文本样式”中“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四、付款方式”的规定。

3.4.免费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技术参数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参数 数量(台) 所属行业 面向/不面向中小企业
1 血液灌流机 一、技术参数 1.适用管路:内径为ф8mm和ф6mm的标准泵管2.血泵流量调节范围:9mL~450mL/min(ф8mm);6mL~300mL/min(ф6mm)3.泵预置量:最大可达99999mL,血泵连续运转达8小时以上,累计量自动清零。4.血泵精度:通过单片机动态反馈和实时补偿控制,能够将血液流量精度控制在±10%范围内,达到人工心肺机用滚压式血泵的标准5.肝素泵流量调节范围:0~10mL/h6.肝素泵流量精度:标称范围内误差±0.2mL/h或读数±5%7.动脉压:压力显示/报警范围:-20kPa~+38kPa,显示精度±1kPa,报警误差±2kPa;监测范围:-150mmHg~+285mmHg8.静脉压:报警限设置范围:-18kPa~+40kPa,报警误差±2kPa,当报警下限设置低于+1.3kPa,设备运行时“工作指示”灯闪烁,以表明设备处于超安全极限运行状态。9.血液保温器加热范围:36~41℃,显示精度±0.1℃。 二、安全监测参数 1. 气泡报警:静脉回血管内发现气泡,血泵自动停转,阻流夹阻断,伴声光和文字提示。2. 液位报警:静脉壶内血液面低于传感器位置,血泵自动停转,阻流夹阻断,伴有声光报警和文字提示3. 压力报警:管路内动(灌流器前压)、静脉压力超过报警上下限设置范围,血泵自动停转,伴有声光报警和文字提示4. 结束报警:含系统时间(治疗时间)到、肝素时间到、泵预置量到三项结束报警提示5. 泵盖报警:打开泵盖,血泵自动停转并有报警声音提示6. 肝素推注完报警:注射器内肝素推注到底,肝素泵自动停止,伴有声光报警和文字提示。7. 肝素阻塞报警:管路扭曲或阻塞致无法推注肝素,肝素泵自动停止,伴有声光和文字提示8. 环境温度低报警:环境温度低于20℃时,启动血泵,加热器自动启动,伴有短暂声光报警9. 机内温度高报警:设有机内高温报警功能,能够避免因散热不畅导致电子元件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危害,有利于延长产品使用寿命,当机内温度超过45℃时,有报警声音和报警文字提示10.加热器超温报警:采用先进的加热方式和模糊控制模式,保证加热温度始终处于恒温状态,安全可靠,当加热介质温度超过41℃时,加热自动停止,伴有声光报警和文字提示。11. 电源供电中断报警:当工作中出现供电中断,有报警声音提示 1台 工业 面向
2 有创呼吸机(核心产品) 1.适用于成人、小儿2.电动电控呼吸机,采用便携式设计。3.吸气安全阀组件可拆卸,并能高温高压蒸汽消毒。4.具备开机自检,可进行系统顺应性补偿并检测系统泄漏量,检查系统管道阻力,测试流量传感器、呼气阀和安全阀等部件,具有图形化和文字提指示功能。5.可通过病人类型及身高或理想体重进行参数快速设置,并可计算理想体重输送的潮气量。6.具备智能吸痰功能,吸痰前后能自动增氧,自动识别吸痰并具备计时功能。7.常规模式:容量控制通气下的辅助控制通气A/C和同步间歇指令通气SIMV、压力控制通气下的辅助控制通气A/C和同步间歇指令通气SIMV、持续气道正压通气和压力支持CPAP/PSV、窒息通气模式及SIGH叹息模式。8.高级模式:双相气道正压通气,自动适应性压力调整调节容量控制通气及其压力调节容量控制同步间歇指令通气SIMV、压力释放通气APRV9.其他功能:具备手动呼吸、吸气保持、呼气保持、同步雾化、纯氧灌注、智能吸痰、内源性PEEP、口腔闭合压P0.1和最大吸气负压NIF的测定。10.具备自动气管插管阻力补偿功能,插管孔径和补偿百分比可设,使插管末端的压力与呼吸机压力设置值一致。11.具备低流速P-V工具,帮助确定最佳PEEP设置值。12.设置参数要求13.吸气压力: 5-80 cmH2O14.吸/呼比:1:10-4:115.呼吸频率:1-100次/min16.呼气末正压PEEP:0-4550 cmH2O17.潮气量:20ml-2000ml18.SIMV频率:1-60次/min19.最大峰值流速:≥210L/min20.氧浓度:21-100%21.吸气时间:0.21-10s 22.监测参数要求23.气道压力参数:呼气末正压PEEP、气道峰压、平台压、平均压。24.分钟通气量参数:总的分钟呼出通气量、自主呼吸分钟呼出通气量、泄漏的分钟通气量、气体泄漏百分比。25.潮气量参数:吸入潮气量、呼出潮气量、单位理想体重输送的潮气量。26.呼吸频率参数:总的呼吸频率、自主呼吸频率、机控呼吸频率。27.氧浓度参数:吸入氧浓度。28.肺力学参数:吸气阻力、呼气阻力、静态顺应性、动态顺应性、呼气时间常数。 29.屏幕波形显示:压力/时间、流速/时间、容量/时间,CO2/时间。最多可同屏显示4道波形可同屏显示。30.具备压力/容量、容量/流速、流速/压力环3种呼吸环监测最多可同屏显示2种环图。31.呼吸波形及呼吸环可冻结,呼吸环可存储、对比。支持波形、环图、监测值同屏显示。32.趋势记录:提供72小时的全部监测参数的趋势图、表分析。33.强大的自动漏气补偿功能。最大漏气补偿流速:65 L/min(成人) , 45 L/min (儿童)34.触摸屏≥12寸,分辨率≥1280*80035.支持信息互联:能够和监护仪、中央监护系统互联,满足科室信息化需求 2台 工业 不面向
3 无创呼吸机 1、适用于对成人和小儿患者进行通气辅助及呼吸支持,可用于有创通气。2、采用≥15英寸电容触摸屏,分辨率≥1920*10803、主机采用涡轮供气方式,最大峰流速≥280L/min。4、通气模式: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模式CPAP、自主通气模式S、时控通气模式T、自主/时控通气模式ST、压力控制/辅助通气模式P-A/C、备用通气模式,标配容量支持通气模式VAPS5、标配高流速氧疗功能;流速和氧浓度可设,氧疗最大流速≥80L/min,并具有氧疗计时功能,标配湿化器。6、具有压力释放功能、延时升压和增氧功能。7、具备自动漏气补偿功能,最大漏气补偿120L/min。8、屏幕显示:多至5道波形同屏显示,支持短趋势、波形、监测值同屏显示,可同时监测病人泄漏量和呼吸机总泄漏量。。9、具备截屏U盘导出功能。10、主要设置参数10.1持续气道正压CPAP:4-30 cmH2O10.2吸气正压IPAP:4-50 cmH2O10.3支持压力:4-50 cmH2O10.4呼气压力EPAP:4-30 cmH2O10.5潮气量:50ml—2500ml10.6呼吸频率:1-60次/min10.7吸气时间:0.2—5s10.8氧浓度:21%—100%可调,调节精度1%10.9压力上升时间:1-6档可调10.10延时升压时间:OFF,1-60min11、监测参数11.1气道压力监测:气道峰压、呼气末正压等参数监测;11.2潮气量监测:潮气量、分钟通气量、分钟泄漏量等参数监测;11.3呼吸频率监测:呼吸频率、病人触发百分比监测;11.4氧浓度监测:具备氧浓度监测功能;11.5提供病人泄漏量和呼吸机总泄漏量实时监测;12、报警参数12.1具有智能逻辑判断及报警链管理,报警可采用图形化和文字指引进行故障提示12.2分级报警和声光报警12.3气道压力:过高/过低报警12.4分钟通气量:过高/过低报警12.5潮气量:过高/过低报警12.6呼吸频率:过高/过低报警12.7吸入氧浓度:过高/过低报警12.8电源、气源中断报警12.9电池电量低报警13、支持信息互联:能够和监护仪、中央监护系统互联,满足科室信息化需求 1台 工业 不面向
4 血气分析仪 1.可检测项目:pH、pO2、pCO2、Na+、K+、Ca++、Cl-、Glu、Lac、Hct等≥10项检测参数,HCO3-act、BE、AnGap、sO2(est)、pO2(A-a)等≥20项计算参数,可灵活选择不同测量参数组合。2.消耗品:除一体化试剂盒(内含电极、定标液、废液袋等)外无其他消耗品,不用额外换电极及电极膜或电极卡。3.试剂上机有效期≥20天4.定标:可单点、两点定标,仪器自动定标,可自行设定定标时间间隔和频率,可随时进行手动定标。5.检测速度:报告时间≤60s/T6.试剂运输及保存要求:常温保存7.样本类型:动脉血、静脉血、毛细管血等抗凝全血,无需对血样进行预处理8.电源:内置独立电源,紧急停电时不会影响检测9.屏幕尺寸>10英寸,重量<10kg10.多种规格试剂,25人份、60人份、200人份等最少5种规格可自由选择11.试剂种类≥10×5种12.进样方式:自动吸入进样13.最小样品量不超过150ul,且该样本量体积可测全参数。14.可灵活配置测量参数,满足不同需求15.免费接入LIS/HIS等数据管理系统。16.仪器具有自诊断功能 1台 工业 面向
5 医用冰毯降温仪(亚低温治疗仪) 1.操作面板:贴膜式按键操作屏,简单直观2.制冷方式:高效的全无氟压缩机制冷系统。3.加热方式:氮化硅加热系统。4.语音和声光智能报警功能4.1系统故障报警4.2水温超温报警4.3传感器脱落或损坏报警,4.4缺水报警4.5 除尘报警5. 四路输出,四路升温或四路降温,双侧四路可通过水循环同时工作,也可分开独立使用。6. 断电、漏电保护功能,断电后通电自动恢复原设定的程序运行;7.全电脑自动控制,自动计时,控温精确,运行数据随时查询。8. 控温方式:机控/体控,双重测温,可任意选择。9.控温毯和帽采用TPU(热塑性聚氨酯)材料,具有耐低温及耐臭氧性能,使用寿命更长久,蜂窝状设计,水循环更通畅。表面柔软,可任意折叠、卷曲、清洗、消毒,并配有同规格毯罩,易拆洗,美观、舒适。10.控温毯和帽温度范围:1-40℃ , 步进值:0.1℃ 无需设定档位,任意值可调11.体温温度范围:28-40℃ , 步进值:0.1℃ ,无需设定档位,任意值可调12.水温范围:-5-40℃ ,≧24个档位可调13.控温精度:±0.1℃ 14.空载降温速度:≥3℃/分,空载降温速度:≥2℃/分,15.噪音:≤45db16.整机功耗:≤680VA17.可选配内置式传感器开启式硬帽18.配置要求主机、控温帽2个,控温毯2条 1台 工业 面向
6 多功能监护仪 监护仪结构:1.模块化插件式床边监护仪,主机、显示屏和插件槽一体化设计,主机插槽数≥4个.2.≥12英寸彩色触摸屏,高分辨率达1280*800像素,8通道显示,显示屏亮度自动调节监测参数:3.基本功能模块支持心电,呼吸,心率,无创血压,二氧化碳模块,有创呼吸模块,picco模块,血氧饱和度,脉搏,双通道体温,连续血流动力学监测(包括IBP、CO、颅内压监测)4.支持3/5导心电监测 5.支持房颤心律失常分析功能,标配支持≥27种实时心律失常分析6.支持≥4通道心电进行多导心电分析7.提供ST段分析功能,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支持在专门的窗口中分组显示心脏前壁,下壁和侧壁的ST实时片段和参考片段 8.支持RR呼吸率测量,测量范围:0~200rpm9.具有QT/QTc实时连续测量功能,提供QT,QTc和ΔQTc参数值的显示10.无创血压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11.无创血压提供手动、自动间隔、连续、序列四种测量模式12.提供辅助静脉穿刺功能13.NIBP 成人病人类型收缩压测量:25~290mmHg14.血氧监测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15.提供灌注指数(PI)的监测 16.支持PiCCO监测模块或者单机,采用Pulsion PiCCO技术股动脉和中心静脉常规穿刺实现微创CCO等血液动力学监测参数,并提供蛛网图,直观观察病人的变化情况17.标配EtCO2监测模块,采用旁流技术系统功能:18.具有图形化报警指示功能,看报警信息更容易19.标配具备血液动力学,药物计算,氧合计算,通气计算和肾功能计算功能20.支持≥120小时趋势表和趋势图回顾21.支持≥1000条事件回顾。每条报警事件至少能够存储32秒三道相关波形,以及报警触发时所有测量参数值22.具备≥40小时全息波形的存储与回顾功能23.支持≥120小时ST波形片段的存储与回顾24.患者离开科室,监护仪状态由接收患者到解除患者后,患者数据不删除,支持在监护仪回顾历史病人数据25.工作模式提供:监护模式、待机模式、体外循环模式模式,夜间模式、隐私模式、演示模式 3台 工业 不面向
7 可视喉镜(麻醉喉镜) 1、结构组成 1.1 麻醉视频喉镜由显示器、手柄、支撑杆(包含摄像头和光源)和一次性喉镜片组成。一次性喉镜片为本公司已注册产品。 1.2 手柄和支撑杆的连接方式为挂钩式,连接牢固,插拔自如。 2、整机性能 2.1 主机采用铝合金材料,既轻便又保证其强度,握持舒适,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 2.2 主机具备复位功能,按键隐藏式设计,既美观又防止误操作。 2.3 具备一键拍照摄像功能且按键位于手柄正上方,拇指轻松触及,方便操作。 2.4 配备十种一次性喉镜片、七种重复性使用金属窥视片及三种规格硬镜杆,镜片材质为医用高分子材料,窥视片和硬镜杆为医用 316 不锈钢材质,镜片前端有特殊防雾功能。 2.5 存储容量:最大可存储 64G 3、显示系统 3.1 ≥ 3 寸高清广角显示屏。 3.2 屏幕可前后左右四向旋转,前后旋转角度:≥130º,左右旋转角度:≥250º 3.3 显示分辨率:≥720×4803.4 具备数据输出接口:数据传输和充电 4、摄像系统 4.1 照度≥1700lux 4.2 鉴别率≥3.91p/mm 4.3 观察视角≥75° 4.4 景深:10~100mm 5、充电系统 5.1 充电器输入:AC220V±10%,50/60Hz 5.2 充电输入:5V,1000mA 5.3 电池容量≥2600mA 5.4 充电时间≤3h 5.5 电池放电时间≥5h 6、窥视片6.1 可根据临床需要选配≥ 7 种窥视片和 ≥3 种硬镜杆规格。00#-Z(早产儿):长度 71mm;0#(新生儿):长度 70mm;1#(儿童):长度 86mm;2#(成人小号):长度 104mm;3#(成人中号):长度 125mm;4#(成人大号):长度 137mm;5#(困难气道成人中号):长度 135mm;H39(成人):外径 3.9mm;H45(成人):外径 4.5mm;H50(成人): 外径 5.0mm。 7、一次性喉镜片 7.1 机器配 10 种喉镜片:N 新生儿、S 儿童、SLOT-N 新生儿卡槽、SLOT-S 儿童卡槽式 、M 成人小号、L 成人、XL 成人大号、SLOT-M 成人小号卡槽、SLOT-L 成人卡槽、SLOT-XL 成人大号卡槽 7.2 一次性喉镜片长度:N(62mm)、S(80mm)、SLOT-N(60mm)、SLOT-S(78mm)、M(106mm)、L(112mm)、XL(120mm)、SLOT-M(104mm)、SLOT-L(110mm)、SLOT-XL(118mm) 允差±5% 8、配置要求8.1 包装盒一只 8.2 主机一套 8.3 成人和儿童支撑杆各一只 8.4 充电器、数据线一套 8.5 说明书、合格证、操作指南、保修卡各一份 2台 工业 面向
8 微量泵 一、设备功能:1.双通道一体机:A.B通道操作屏幕及按键上下相互独立;2.液晶触摸屏和按键两种操作模式;3.侧面提手,便于转运;4.双通道轻松实现中继输液;5.具有药库定制功能;6.输液日志轻松查询,支持联网无限下载;7.自动识别2~50/60ml多规格注射器,满足更多可以用药需求;8.同屏可显示:当前时间、注射器规格、注射器品牌、注射流速、注射预置量、注射累积量、剩余时间、剩余注射量、并显示实时动态压力检测;9.阻塞消除:注射管路出现阻塞后,采用步进电机反转的方法来释放阻塞后管路中压力;10.插拔式锂电池。11.具有日/夜间设定模式;12.声,光,色三重报警,报警等级直观区分;13.STM32芯片:双CPU,安全度高;14.智能化,信息化,可连入中央输注监控系统,护理系统,智慧重症临床信息系统,可与医院HIS系统连接;二、技术参数:1.预置范围:0.00-9999.99ml,最小步进数0.01ml2.注射速度:2mL注射器:0.01-100mL/h;5mL注射器:0.01-150mL/h;10mL注射器:0.01-400mL/h;20mL注射器:0.01-600mL/h;30mL注射器:0.01-1000mL/h;50/60mL注射器:0.01-2100mL/h;上述均以0.01mL/h步进。3.注射精度:±2%4.具有快推和丸剂功能:2mL注射器:1~100mL/h;5mL注射器:1~150mL/h;10mL注射器:1~400mL/h;20mL注射器:1~600mL/h;30mL注射器:1~1000mL/h;50/60mL注射器:1~2100mL/h;以上均以1mL/h步进。5.注射模式:≥八种,速度+预置量模式,速度+时间模式,预置量+时间模式,速度模式,药库模式,体重模式,中继模式,梯度模式6.KVO速率:注射速度≥10ml/h,KVO速率3ml/h注射速度≥1ml/h且<10ml/h,KVO速率1ml/h注射速度<1ml/h,KVO速率=设定的速率7.报警功能:规格错误报警、推柄错误报警、阻塞报警、输注完成报警、电池耗尽报警、电池/网电同时断开报警、电机故障、通讯故障、内电通讯故障、暂停超时报警、内部电池欠压报警、接近完成报警8.阻塞报警值:最高130kPa±30kPa,最低26kPa±20kPa,9档连续可调9.电源:适配器:A.C.输入100V—240V 50/60HZ;D.C.输出15V/2A;设备电源输入:D.C.15V10.功耗及电池:功耗:<75VA;电池:标称电压11.1V;支持设备正常使用4小时以上11.安全等级:II类,CF型设备;IP防护等级:IP2412.尺寸:≤278mm×146mm×150mm(长×宽×高) 12台 工业 面向
9 输液泵 一、性能参数1.高清触摸屏≥4寸;2.输液流速从0.01mL/h到最高流速2000mL/h连续可调,能广泛满足不同输液场合对流速的要求3.多重检测,安全防错; 4.快推/丸剂功能,支持手动、自动双模式;5.输液模式≥10种,少量参数输入,自动计算结果,可应用于更多场景;6.18种报警功能;声光报警,档位可调;7.双压力传感器监测,可同时监测病人端输液管路、滴壶及其上端的压力变化,最大程度保障输液安全;8.采用超声检测技术,单气泡和累积气泡量分别计算报警;9.在线滴定功能,运行中可修改流速;10.机械止液夹,瞬间止液防止自流;11.日志储存可达1万条以上;12.KVO自定义,完成输液后,自动将流速调整到 KVO 流速; 13.暂时消除报警声和定时恢复报警声功能; 14.内置大容量电池,可直接显示电池剩余与可使用时间; 15.外置电源适配器,避免安全隐患; 16.支持HL7通信协议,通过有线/无线网络接收医嘱,多端多屏融合,信息传递更迅捷; 17.药库模式升级,内置 DERS 功能,对药物剂量上下限自动检查,避免用药错误;18.三重剂量失速检测,十大输液安全保障措施,保证输液安全;19.数据互联,同屏显示输注治疗和体征监护数据;20.支持配置多通道输注工作站;二、技术参数1.外形尺寸 :≤220mm×135mm×75mm (长x宽x高)2.重量:≤1.30Kg3.屏幕:高清液晶屏≥4寸4.分类:Ⅱ类CF型;IP24等级5.电源:网电电源:~100V-240V,50/60Hz;内部电池:可充电锂电池6.功率:55VA7.最高流速:2000(mL/h)8.输液流速设定范围:0.01-2000mL/h,以0.01mL/h步进9.输液量预置范围:0.01~9999.99mL,以0.01mL步进10.输液精度:±4.8%,±2%(MDK输液器)11.排气流速:流速1mL/h~2000mL/h,以1mL/h步进12.丸剂流速/总量:流速1mL/h~2000mL/h,以1mL/h步进,总量0.1mL-100mL连续可调,以0.01mL步进。13.KVO流速:定速KVO:流速0.1mL/h~5mL/h,以0.01mL/h步进;当输注流速大于用户自定义KVO流速时,以用户自定义KVO流速运行。当输注流速小于用户自定义KVO流速时,KVO流速=输注流速。变速KVO:流速0.1mL/h~5mL/h,以0.01mL/h步进;当输注流速>10mL/h,以用户自定义的流速>10mL/h的KVO流速运行。当1mL/h<输注流速≤10mL/h,以用户自定义的1mL/h<流速≤10mL/h的KVO流速运行。当输注流速≤1mL/h,以用户自定义的流速≤1mL/h的KVO流速运行。当输注流速<用户自定义的KVO流速运行时,KVO流速=输注流速。14.时间设定范围:00:00:00~99:59:59,以00:00:01步进15.阻塞压力值:分三档,最低档为40 kPa±20kPa,最高档为120 kPa±20kPa;16.设备产生的最大输液压力:≥140kPa17.阻塞报警触发时间及产生丸剂量:最小流速(1mL/h):阻塞报警压力为最低档位时报警时间小于1h;阻塞报警压力为最高档位时报警时间小于3h30min。中速(25mL/h):阻塞报警压力为最低档位时报警时间小于1min30s,阻塞所产生的丸剂量<0.3mL;阻塞报警压力为最高档位时报警时间小于2min30s,阻塞所产生的丸剂量不超过0.7mL。(使用哈娜好输液器在泵出口端1米处制造阻塞点)18.气泡灵敏度:最小可检测5μL气泡并报警,8档可调19.输液器品牌:推荐5种品牌输液器,默认品牌为哈娜好、洁瑞、康德莱、康进、新华,可自定义品牌10种。20.输液模式数量:十种输液模式,速度模式,药物库模式,体重模式,滴速模式,梯度模式,序列模式,首剂量模式,间歇模式,中继模式,微量模式;21.报警模式:十八种报警模式,泵门未关闭报警、管路安装错误报警、输注阻塞报警、管路上端阻塞报警、输注完成报警、管路有气泡报警、电池耗尽报警、电池&网电同时断开报警、电机故障、通信故障、电池故障、进入KVO报警、KVO结束报警、待机结束报警、无外部电源报警、遗忘操作报警、电池电量低报警、输注即将完成报警;22.气泡检测报警:能检测最小5ul的气泡,并有八个档位可调;23.电池工作时间:电池充满后,中速下可连续运行≥6小时24.信息传输:支持WIFI、HL7、有线25.可恢复的报警声消除后自动恢复时间:2min±10s26.遗忘操作报警时间:1 min ~ 60 min ± 10s 12台 工业 面向
10 洗胃机 1、提供相关“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产品外观及性能要求:1)采用无油膜式泵,具有压力可调控制系统;2)机器无堵塞卡死现象,具有进出胃液量平衡功能;3)中文液晶显示洗胃压力和洗胃次数;4)洗胃次数可以任意设置,进出胃压力可以任意调节。5)适合医疗单位抢救服毒、食物中毒患者手术前洗胃。6)具备一键洗胃与一键强吸模式。7)具有定期自动开机保养功能。8)独立接口,药污分离,避免交叉感染。3、技术要求进出胃液量:冲液量(进胃)≤350ml/次, 吸液量(出胃)≤450ml/次洗胃压力:0-50KPa洗胃频次:≤20S输入功率:150VA 噪音:≤55dB强吸液瓶:2000ml4、基本要求胃管 1根 硅胶管 3根 过渡接头 1个进液沉头 1个 排水沉头 1个 熔丝管 2个污物药液桶 2只 强吸液瓶 1只 车 架 1台 2台 工业 面向
11 床旁心肌酶检测仪(荧光免疫定量分析仪) 1、检测方法:荧光免疫层析法2、样本类型:一卡可检测全血、血浆、血清样本3、检测项目:可检测hs-cTnI、NT-proBNP、IL-6、β-HCG等标志物,可自动识别检测项目4、检测通量:可搭配6通道孵育器,测速达150T/h5、仪器尺寸:长、宽、高≤300 mm6、仪器重量:≤4kg7、检测时间:hs-cTnI检测时间≤8min,CRP、SAA检测时间≤2min8、加样操作:直接加样,无需预处理9、包装规格:试剂采用单人份独立包装10、标准曲线:IC卡定标11、绘制质控图:可根据质控结果自动绘制质控图12、操作界面:触摸屏全中文用户界面,操作简单,显示屏与仪器一体化设计,无需额外配备电脑13、连接系统:免费接入医院HIS、LIS系统14、报告打印:自带热敏打印机,也可提供电脑版报告系统,打印正规A5报告。 1台 工业 面向
12 多功能心肺复苏机(心肺复苏机) 1、驱动方式:气动气控。无需市电或电池供电驱动、控制,同时满足在医院和救护车上使用。2、按压频率范围100-120次/分钟。3、按压深度范围3.8~5.2cm。4、按压舒张比:50%:50%(即1:1)。5、输入气动源压力:0.34±0.04 Mpa。6、输入气动源流量:120 L/min~150L/min。7、按压方式:3D按压,垂直按压胸腔的同时,通过绷带挤压胸腔,与胸腔的按压受力面大于500cm²。(提供至少一篇SCI论文文献证明)8、按压自适应性:胸廓按压能够自动识别并适应病人胸廓尺寸,始终确保有效的按压深度。9、无挡板设计:巧妙的设计,让复苏病人的身体背身板成为按压支撑板。10、小巧便携:主机重量<2.5Kg,方便急救现场携带,在复杂的移动医疗环境中使用。11、设备重心低于16cm,应避免主机倾斜而砸伤患者的风险。12、复苏有效性:在复苏过程中,达到良好的灌注效果,符合平均CPP>20mmHg。 1台 工业 面向
13 干扰电治疗仪 性能参数:1、单路三维干涉波输出≥6个电极,可三维、二维输出相互转换,可治疗≥6个部位,通过交叉干涉和特殊波形调制后输出,增强对感觉、运动神经的刺激;2、配备特制吸附式电极,以脉冲式吸附方式进行治疗,负压吸引压80~300mmHg连续可调,每次可增加或减小10mmHg。3、≥三种不同吸引模式,连续模式吸引压恒定不变,脉冲模式吸引压发生节律性变化,自动模式吸引速度随机变化。4、吸引压智能调节,治疗停止后自动降低,便于取下电极。1min后自动变为OFF,20s后又变为上次治疗所设定吸引压值。电源突然中断时,吸引压自动卸去压力,压力≤10mmHg。5、吸水海绵湿式电极;6、顶板具备自动加热功能,能对海绵电极进行加温加热;7、顶板加热双重温度保护:超温保护装置使顶盘温度维持在45℃±5℃的热稳定状态;当顶盘温度升至55℃±5℃之间时,立即切断加热电源,停止加热。8、输出波形(治疗波形)为正弦波、正弦调制波;9、输出频率(基频)为2kHz、3kHz、4kHz、5kHz可调节,针对不同深度的组织进行治疗;10、干涉波差频频率1~120Hz范围可调;11、在500Ω额定负载下,输出的电流有效值不大于50mA,有效预防电灼伤,保障患者安全。12、≥五种干涉模式可调节:IFC、IFCW、PMC、PMC2、程序,覆盖绝大部分中频电疗模式,其中包括传统干扰电模式、动态干扰电模式、立体动态干扰电模式、调制中频电疗模式、音频电疗模式等,内置默认参数,快速开启治疗;13、向量六档可调,电流强度在此周期内不断发生节律性的动态变化,14、≥四种扫引时间可调节;15、≥六种调制度可调节:0、25%、50%、75%、100%、巴斯特,16、≥五种治疗模式,低、中、高、广域、低高;17、一键飞梭式强度调节旋钮,具备自动锁定功能以及手动解锁功能,避免使用中误操作;18、当治疗结束时,输出强度具备自动归零,并进行声音提示;19、吸附电极共有黄、绿两种颜色,以方便区分电极并减少电极线缠绕,且负压吸引电极,方便安置移除,便于操作;20、治疗过程中吸附电极脱落报警且输出归零, 防止击伤患者及无效治疗;多重安全保护:过电流保护、过电压保护、断路保护、顶板加热双重温度保护 1台 工业 面向
14 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一、技术参数1.发散状气压弹道式冲击波2.适用于肩周炎、肩钙化性肌腱炎、肱骨外上髁炎、肩峰下疼痛综合征、股骨大转子疼痛综合征、髌骨尖综合征、胫骨结节骨软骨炎、胫骨内侧应力综合征、跟腱炎、足底筋膜炎、肌筋膜炎、非特异性腰背疼痛的辅助治疗3.压力范围1-5.5bar,治疗时连续可调,步进0.1bar;4.冲击碰撞频率0.5-25Hz可调,1Hz内步进0.1Hz,1Hz以上步进1Hz;5.冲击次数0-9900可调节,步进100次;6.高清触摸屏≥10寸,方便操作;7.主机具有双通道输出接口;8.空气压缩机采用外置减震式全封闭油性空气压缩机,压缩机与主机分体式设计减少空压机对主机的性能干扰;9.具有软启动功能,压力可以从1bar逐渐递增到设置值;10.具有独立推车并带有理线杆;11.具有人体部位图;12.具有内置推荐方案,也可以新增治疗处方;13.具有VAS疼痛评估系统,可记录病程中疼痛变化;14.具有单次冲击模式,便于压力调节和定位;15.可以提供标准治疗枪、高能治疗枪、按摩手柄可选,治疗头可更换。其中标准治疗枪可配置5种治疗头,高能治疗枪可配置4种治疗头;16.整机寿命10年。 1台 工业 面向
总计: 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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