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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 | 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桥煤矿 | 保证金: | 0.0 |
| 代理机构: | 标书费: | 0.0 | |
| 文件下载时间: | - | 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0-2714:30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开通会员可解锁*-10-1900:00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开通会员可解锁*-10-2714:30 |
| 采购人联系人: | 汤* | 采购人电话: | ********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 监督部门: | 纪委监察科 | 监督电话: | ******** |
[询比价采购] 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桥煤矿********直读式测尘仪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HNEC-YMXQ250312001H001
信息提供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10-19
新桥煤矿 ********直读式测尘仪项目 采购公告
一、 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矿井 “ 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桥煤矿 ” (以下简称 “ 新桥煤矿 ” ),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采购范围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预计年用量 |
备注 |
| 1 |
直读式测尘仪 |
CCZ-1000 |
台 |
3 |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仅供参考,满足技术要求即可 |
1、本次采购所签订 协议 为 年度代储代销 协议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2、本次询比价采购只接受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未进行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采购在 “ 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 ” (***********)上进行,凡初次参加电子询比价采购的供应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上完成网上注册后方能参加。
3、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
(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 3)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 4)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 5)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采购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项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 6 )具备国内货物配送能力。
( 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询价的。
( 5)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7)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 9 )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通报批评或投诉。
( 1 0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 1 1 )被列入河南能源或本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5、其它要求
( 1)运输要求: 根据环保部门要求,送货车辆必须为新能源或国六及以上车辆,国五及以下车辆,不得入矿。 货到河南省永城市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桥煤矿。
( 2 )付款方式: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到货价(即送货到使用单位的交货价,含运费、装卸费及保险费等一切费用,货物运送至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产品使用人之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负担。 总价开具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 ),同时应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即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分期付款,接受银行电汇或承兑汇票),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能接受各种面额和期限的承兑汇票,有预付款或发货款的,视为无效报价。
( 3)技术要求:有报名意向的供应商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附件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方业务人员或技术人员进行沟通。如有任何偏离,在报名及报价时必须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 所供产品必须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不能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免费退换货,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 4 )到货时间: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电话或书面通知后,保证按要求到货;因供货不及时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 5 )质保: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货物质量给予保证, 设备及配件类、电缆、钢丝绳等大型材料类 质保期为产品投入使用之日(以采购人出库单日期为准) 一年(项目有技术规格书的质保期限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
( 6 )合同签订:本次采购拟签订协议 (详见公告第二大条第一小条) ,物料清单中的采购数量为估算数量(按上年度数据统计,仅供报价参考),采购数量以采购方实际需求为准(需求计划经上级部门批复);每批次订货不得因数量少而拒绝或延期供货。
( 7 )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必须对所有采购物资明细报价,不报价或只对部分物资报价,视为报价不合格,核价时,其报价不予考虑。所报价格为供货范围内含税到货价,指定品牌(生产厂家)或报名时上传相关证件的,报价要与之相符。报价包含产品出厂价格、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其他相关税费等;除采购文件明确约定的外,买受人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询价截止时间以前,可对报价进行修改,以最后一次提交的为准;询价截止时间以后,不允许对报价进行修改。 最总核价时报价以系统报价为准。
( 8 )税率:供应商报价时务必准确填写税率( 13% ),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3% 税率 ),我矿不接收其他种类发票。因供应商误报、漏报税率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9 )报名时间提醒:有意参加我矿本项目的单位,报名时间为自本项目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即本项目开标时间)前 3 小时止。其它时间报名的,我矿不保证能及时审核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影响自行承担。
( 10 )发票结算说明:因采购方财务要求合同、入库、发票信息一致,请供应商报价时仔细核对物料信息中拟采购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等信息,如影响发票开具请在对应备注栏中详细注明税务系统中信息,以免影响中标后开票结算工作。
( 11 ) 报名要求:报名时请上传营业执照、煤安证、防爆证、盖章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报名。
四 、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次实行网上询比价采购,内容以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报价文件。凡有意参加询比价报价者,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要求登陆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报名。
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在 “ 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 ” (***********)上发布询比价采购公告。
五、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但采购单位生产经营急需的除外)。
( 2)报价单位报价 均 严重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 3)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 超出 正常市场价格的。
( 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 5)询比价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 6)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议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 7)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3、开标方式:电子一步法。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六 :评标方式
( 1)本次采购评标时采取有记名投票法,评审得票数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 2)供应商在报名时 按照招标公告第三条第( 11)条上传资料即可 。
( 3)中标供应商自接到中标通知后, 无特殊情况, 30日内不签订合同(含技术协议),采购方有权根据采购公告条款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况在三年内或永久禁止参加我矿范围内任何采购活动。
( 4)供应商如对本次采购有异议,或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以向采购方供应部门负责人(电话:********)反映,也可直接向采购方纪检监察部门(0370-51955 16 )举报。
七 、其他事项
1 、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核顺序:制造商和代理商参与同一标段时,制造商优先;原则上一个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若出现同一制造商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的,制造商必须明确说明授权哪一家代理商,否则报名按时间先后顺序审核。不接受代理商或不需要厂家授权书的项目,本项要求无需理会。(线上供应商报名审核为供应商资格预审,供应商报名审核是否通过,以线下评委会审为准)。
2 、中标通知书 : 采购单位将在 “ 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 ” 公布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依据采购单位 中标 通知签订合同。
3 、 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联系人: 汤五旗 ********
联系地址:河南省永城市新桥乡新桥煤矿供应科
项目联系人: 张亚军 ********
技术联系人:游春林 183********
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桥煤矿
附件:商务和技术偏差表.doc
附件:新桥煤矿代储代销协议模板.xls
附件:直读式测尘仪技术规格书(CCZ-1000型).doc
附件:新桥煤矿直读式测尘仪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告.doc
| 序列 | 物资编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型号 | 采购数量 | 需求时间 | 生产厂家(品牌) | 备注 | 计量单位 |
| 1 | ********30000 | 直读式测尘仪 | CCZ-1000 | CCZ-1000 | 3.0 | *开通会员可解锁*-11-3000:00:00 | 台 |
价有限
新桥燃有
项目名称:
| 序号 | 采购要求(商务和技术条款) | 偏离情况 | 相关说明 |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同意按采购要求提供相应产品及服务,并承诺除了在《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明示的偏差外,满足采购文件其他全部条款和要求。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供应商如对本次采购要求(商务和技术)有任何偏离(含正、负偏离),必须在此表逐项填报说明;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者,取消中标资格。供应商存在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供应商如无任何偏离,此表中填写“无偏差”、签字盖章后上传即可。
| 代 储 代 销 协 议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出卖人: | \n\n | \n | \n | \n | \n | \n | \n | 合同编号: | \n\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签订地点:永城市 | \n\n | \n |
| 买受人: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桥煤矿 | \n\n | \n | \n | \n | \n | \n | \n | 签订时间:****年**月**日 | \n\n | \n |
|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买卖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以平等互利和诚信合作为原则,买卖双方友好协商,就下列物资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第一条 供货范围、数量、价格: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物资编码 | \n标的名称 | \n规格型号 | \n单位 | \n数量 | \n未税单价(元) | \n含税单价\n(**%,元) | \n含税金额(**%,元) | \n煤安证号 | \n交货时间 | \n备注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第二条 | \n质量标准:按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第三条 | \n产品质量承诺:出卖人应对提供货物质量给予保证,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法律责任,并全额赔偿买受人损失,质保期为产品投入使用之日(以买受人出库单日期为准)起一年。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第四条 | \n包装要求:出卖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根据货物特点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包装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第五条 | \n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无。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第六条 | \n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第七条 | \n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使用(以买受人出库单为准)时转移。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第八条 | \n交(提)货方式: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1) | \n出卖人根据买受人的需求,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将协议内物资,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仓库),由买受人负责保管,不收代储费。出卖人不得超范围供货,否则,造成的一切风险和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2) | \n货物运送至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受人之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交付给买受人之后,其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给出卖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予以赔偿。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3) | \n有保质期的物资,出卖人在物资交予买受人之时,有告知义务,否则,因保质期问题造成损失的,买受人不承担责任。买受人应在保质期到期前一个月通知出卖人提走未使用的物资,逾期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因买受人原因未通知或未及时通知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4) | \n协议内物资在使用之前(以买受人出库单日期为准)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在使用之后所有权属于买受人。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第九条 | \n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按买受人要求,出卖人将货物运送到买受人指定地点(仓库),货物运输有关的一切费用(含运杂费、保险费、装卸车费用等)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第十条 | \n检验标准、方法: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1) | \n按本协议第二条标准共同验收,双方在交货地点共同对货物外观质量、数量、规格、附带资料等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出卖人应立即免费调换。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2) | \n出卖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参与验收的,视为出卖人同意买受人的验收结论。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3) | \n检验合格的结果仅视为在外观、数量、规格型号上完好无缺失的证明及出卖人履行其义务的必要证据,检验合格相关文件、资料的签署不使买受人丧失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向出卖人索赔的权利,同时不解除出卖人对于货物质量缺陷或瑕疵负有的相应法律责任。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第十一条 | \n成套设备的安装及调试:无。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第十二条 | \n结算方式:出卖人应根据买受人仓库出库单,定期开具**%增值税发票,挂账后分期付款。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第十三条 | \n质量及售后服务:出卖人保证所供货物及其材料完全符合国家、行业、企业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和本协议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1) | \n约定生产厂家或品牌的,出卖人保证所供产品全部为本协议约定生产厂家或品牌产品,随货提供有效、真实的产品证件和相关资料。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2) | \n出卖人保证随时提供周到的售后服务,按照买受人要求无偿的给买受人进行产品知识培训和技术支持等服务,不得拖延。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第十四条 | \n本协议解除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解除协议):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1) | \n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2) | \n出卖人严重违约影响买受人生产的。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3) | \n出卖人提供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买受人提出仍不能改正的。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4) | \n出卖人提供的产品无法满足买受人要求,影响买受人生产的。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5) | \n买卖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的。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6) | \n协议期满,自行解除的。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第十五条 | \n违约责任: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1) | \n出卖人没有按照买卖双方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送到买受人指定地点(仓库),出卖人每推迟交货一天,买受人有权扣除当批次送货通知单总金额的10%作为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当批次送货通知单总金额的50%,同时出卖人还应赔偿买受人因出卖人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2) | \n对出卖人提供的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存在缺陷的产品或产品不能满足其性能要求,买受人有权要求退货或免费更换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索赔。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3) | \n如出卖人提供假冒、伪劣或翻新产品给买受人,一经发现,买受人有权给予出卖人所供假冒、伪劣或翻新产品对应协议价格5倍的违约金或一次性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取高适用),并有权退货和终止协议。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4) | \n因出卖人提供产品存在重大瑕疵或严重质量问题给买受人安全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5) | \n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收货,应当承担由此给出卖人造成的损失。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第十六条 | \n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第十七条 | \n其他约定事项: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1) | \n交货时,出卖人应提供货物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全套质量、资质证明文件,并根据需方要求提供产品所执行标准复印件,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负责赔偿。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2) | \n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长期未使用的代储物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货或更换本协议内其他物资,要求退、换货的代储物资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通知后7日内办理退换货手续,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否则,买受人有权清理出库,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3) | \n协议期满,买受人未使用或未使用完的代储物资,买卖双方在协议期满10日内办理清退手续,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逾期未办理,买受人有权清理出库,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4) | \n确因市场价格波动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买卖双方中一方需要调整本协议代储物资价格的,调整价格的一方必须提前20日向对方发出书面的“代储物资价格变更通知函”,并经对方书面同意、确认后,买卖双方签署补充协议,本协议代储物资按补充协议价格执行,如果对方不同意或买卖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本协议有关条款解除本协议。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5) | \n双方其他书面性文件,如技术澄清、技术协议、其他补充协议及在中原云商采购平台发布的采购公告、技术规格书等均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6) | \n其余问题,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第十八条 | \n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 起生效,合同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年3月15日止,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两份。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出 卖 人 | \n\n | \n | \n | \n | \n | 买 受 人 | \n\n | \n | \n | \n |
| 出卖人(章): | \n\n | \n | \n | \n | \n | 买受人(章):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桥煤矿 | \n\n | \n | \n | \n |
| 地址: | \n\n | \n | \n | \n | \n | 地址:永城市新桥乡 | \n\n | \n | \n | \n |
| 法人代表: | \n\n | \n | \n | \n | \n | 法人代表: | \n\n | \n | \n | \n |
| 委托代理人: | \n\n | \n | \n | \n | \n | 委托代理人: | \n\n | \n | \n | \n |
| 电话: | \n\n | \n | \n | \n | \n | 电话:0370—******** | \n\n | \n | \n | \n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n\n | \n | \n | \n | \n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3A | \n\n | \n | \n | \n |
| 开户银行: | \n\n | \n | \n | \n | \n | 开户银行:建行商丘永城支行 | \n\n | \n | \n | \n |
| 账号: | \n\n | \n | \n | \n | \n | 帐号:41********005224 | \n\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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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桥煤矿
直读式测尘仪
技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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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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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煤矿《直读式测尘仪》技术规格书
| 1 | 项目简介及使用地点 |
| 2 | 货物名称及供货范围 |
| 3 | 主要部件(或设备)配置要求 |
| 4 | 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检验检测所需资质文件 |
| 5 | 货物使用环境及范围 |
| 6 | 货物适用标准 |
| 7 | 技术参数 |
| 8 | 质量及验收要求 |
| 9 | 安装、调试要求 |
| 10 | 服务及质保要求 |
| 11 | 运输及包装要求 |
| 12 | 供应商须提供技术资料要求 |
| 13 | 其他 |
1.项目简介及使用地点
直读式测尘仪主要在煤矿井下使用,用于各作业地点粉尘浓度测定。
2.货物名称及供货范围
货物名称:直读式测尘仪
参考型号:CCZ-1000型
供货范围:成套设备及相应配件
3.主要部件(或设备)配置要求
直读式测尘仪测量范围为0~1000mg/m³,采用微处理技术,数据处理快,抗干扰能力强,稳定性好,测量准确度高。配有分级粉尘捕集器,能采集到呼吸性粉尘和总粉尘,其分离效能符合“BMRC”呼吸性粉尘分离效能国际标准曲线的要求。
4.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检验检测所需资质文件
(1)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煤安标志、使用说明书及相关材料;
(2)提供安标证书、防爆合格证书。
5.货物使用环境及范围
(1)工作温度:-10℃~40℃
(2)相对湿度:≤95%
(3)贮存温度:-40℃~55℃
(4)大气压:80kPa~116kPa;
(5)含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矿井下
6.货物适用标准
GB/T3836-2021《爆炸性环境》
GB/T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
JJG(煤炭)08-1996《矿用直读式粉尘浓度测量仪表》
MT/T163-2019《直读式粉尘浓度测量仪通用技术条件》
7.技术参数
(1)外观及结构要求
①仪器的显示窗应透光良好,数字字符清晰完好。
②测尘仪表面和粉尘分离装置不应有明显凹痕、划伤、裂隙、变形等缺陷;涂、镀层不应起泡、龟裂和脱落;金属零件不应有锈蚀和机械损伤;印制电路板应涂三防(防腐、防霉、防潮)漆。
③开关、按键的操作应灵活、可靠,零部件应紧固。
(2)电源及充电
①测定器充电应使用专用充电器,充电器应适用于220V交流电源(允许电网电压波动±10%),充电器应有充电指示显示和防止过充电保护功能。
②测尘仪应有电池电量显示、欠压提示和欠压自动关机功能。
③一次充电连续工作时间:≥2小时。
(3)标志
①测尘仪的外壳明显处应设有永久性“ExiIMb”“MA”标志和计量器具标志
②铭牌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内容采用激光雕刻,确保能够永久保存;铭牌锚固在设备外壳上,确保牢固。
(4)其它
①测量范围:0~1000mg/m3
②采样流量:1-15L/min可调
③采样流量误差:≤3%
④稳定性相对误差:≤3%
⑤测量误差:≤10%
⑥工作噪声:<75dB(A)
⑦采样时间:单次采样可在1-10min内调整;
⑧采样时间误差:≤1s
⑨防爆形式:矿用本质安全型
⑩防爆标志:ExibI
8.质量及验收要求
质量要求:
(1)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2)各部件材质和性能应能适应井下恶劣条件,要求耐磨损、寿命长;
(3)当设备发生因制造质量或资质认证方面问题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验收要求:
(1)验收小组按照相应的标准对直读式测尘仪进行逐台验收,主要是仪器能否正常使用,外观是否完好,能否达到技术指标要求。验收时,达不到技术标准相关要求,买方不予验收。
(2)凡经验收、井下使用确认为不合格品的,必须立即进行更换;新产品到货后,经验收仍不合格的,产品全部退货,由第二中标单位供货。
9.安装、调试要求
设备到货后,供应商派技术人员现场调试,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10.服务及质保要求
(1)供应商根据买受方要求负责技术培训,提供技术资料。
(2)仪器出现故障后,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矿进行故障处理。若维修人员无法排除测定器的故障时,厂方负责直接更换设备。
(3)从正确安装调试使用日期计算,提供不少于2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免收仪器维修费。
11.运输及包装要求
(1)接到送货通知后,供应商必须在7日内将直读式测尘仪送达矿方,运输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直读式测尘仪随行文件(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安标证书、防爆合格证复印件和装箱单)装入塑料袋密封后放入包装箱内;
(3)送货到矿的要求,必须确保完好无损,运输途中发生的设备变形、损坏等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12.供应商须提供技术资料要求
使用说明书中应包含直读式测尘仪的使用方法及校准、维护保养及充电事项等。
13.其他
(1)本技术规格书中提出的要求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规格书要求和国家、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本技术规格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如果供应商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格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对要求的意见和同条件下的差异”为标题在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技术联系人:游春林183********
新桥煤矿********直读式测尘仪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矿井“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桥煤矿”(以下简称“新桥煤矿”),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采购范围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预计年用量 | 备注 |
| 1 | 直读式测尘仪 | CCZ-1000 | 台 | 3 |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仅供参考,满足技术要求即可 |
1、本次采购所签订协议为年度代储代销协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2、本次询比价采购只接受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未进行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上进行,凡初次参加电子询比价采购的供应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上完成网上注册后方能参加。
3、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3)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5)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采购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项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6)具备国内货物配送能力。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询价的。
(5)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通报批评或投诉。
(10)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11)被列入河南能源或本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5、其它要求
(1)运输要求:根据环保部门要求,送货车辆必须为新能源或国六及以上车辆,国五及以下车辆,不得入矿。货到河南省永城市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桥煤矿。
(2)付款方式: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到货价(即送货到使用单位的交货价,含运费、装卸费及保险费等一切费用,货物运送至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产品使用人之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负担。总价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同时应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即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分期付款,接受银行电汇或承兑汇票),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能接受各种面额和期限的承兑汇票,有预付款或发货款的,视为无效报价。
(3)技术要求:有报名意向的供应商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附件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方业务人员或技术人员进行沟通。如有任何偏离,在报名及报价时必须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所供产品必须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不能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免费退换货,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到货时间: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电话或书面通知后,保证按要求到货;因供货不及时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5)质保: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货物质量给予保证,设备及配件类、电缆、钢丝绳等大型材料类质保期为产品投入使用之日(以采购人出库单日期为准)一年(项目有技术规格书的质保期限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6)合同签订:本次采购拟签订协议(详见公告第二大条第一小条),物料清单中的采购数量为估算数量(按上年度数据统计,仅供报价参考),采购数量以采购方实际需求为准(需求计划经上级部门批复);每批次订货不得因数量少而拒绝或延期供货。
(7)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必须对所有采购物资明细报价,不报价或只对部分物资报价,视为报价不合格,核价时,其报价不予考虑。所报价格为供货范围内含税到货价,指定品牌(生产厂家)或报名时上传相关证件的,报价要与之相符。报价包含产品出厂价格、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其他相关税费等;除采购文件明确约定的外,买受人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询价截止时间以前,可对报价进行修改,以最后一次提交的为准;询价截止时间以后,不允许对报价进行修改。最总核价时报价以系统报价为准。
(8)税率:供应商报价时务必准确填写税率(13%),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率),我矿不接收其他种类发票。因供应商误报、漏报税率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报名时间提醒:有意参加我矿本项目的单位,报名时间为自本项目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即本项目开标时间)前3小时止。其它时间报名的,我矿不保证能及时审核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影响自行承担。
(10)发票结算说明:因采购方财务要求合同、入库、发票信息一致,请供应商报价时仔细核对物料信息中拟采购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等信息,如影响发票开具请在对应备注栏中详细注明税务系统中信息,以免影响中标后开票结算工作。
(11)报名要求:报名时请上传营业执照、煤安证、防爆证、盖章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报名。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次实行网上询比价采购,内容以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报价文件。凡有意参加询比价报价者,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要求登陆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报名。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上发布询比价采购公告。
五、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但采购单位生产经营急需的除外)。
(2)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3)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正常市场价格的。
(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询比价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6)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议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7)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3、开标方式:电子一步法。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六:评标方式
(1)本次采购评标时采取有记名投票法,评审得票数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供应商在报名时按照招标公告第三条第(11)条上传资料即可。
(3)中标供应商自接到中标通知后,无特殊情况,30日内不签订合同(含技术协议),采购方有权根据采购公告条款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况在三年内或永久禁止参加我矿范围内任何采购活动。
(4)供应商如对本次采购有异议,或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以向采购方供应部门负责人(电话:********)反映,也可直接向采购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核顺序:制造商和代理商参与同一标段时,制造商优先;原则上一个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若出现同一制造商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的,制造商必须明确说明授权哪一家代理商,否则报名按时间先后顺序审核。不接受代理商或不需要厂家授权书的项目,本项要求无需理会。(线上供应商报名审核为供应商资格预审,供应商报名审核是否通过,以线下评委会审为准)。
2、中标通知书:采购单位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公布中标信息,中标单位依据采购单位中标通知签订合同。
3、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汤五旗********
联系地址:河南省永城市新桥乡新桥煤矿供应科
项目联系人:张亚军********
技术联系人:游春林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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