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就“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及配套技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0-31
发布于
山东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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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及配套技术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及配套技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H-60

泰安市公共资源项目编号:SJ-SHZC-251017-03

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及配套技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万元

采购需求: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及配套技术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之日起45日历日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其制造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证、注册证等齐全有效证件,其代理商除上述条件外应具备《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等齐全有效证件。

若投标产品涉及压力容器器具(设备),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须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GC2级及以上)。

4. 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上下载磋商文件。

3 、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办理咨询电话:********。

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售价:0元。

四、递交响应文件

1.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2.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若因供应商操作导致的响应文件在25分钟(含第二轮解密时间)之内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 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王经理,联系方式:********。

2. 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审计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

地 址:泰安市龙潭路24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君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苗圃小区北门沿街天外上璟G2楼526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

电 子 邮 件:********@163.com

磋商文件-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及配套技术采购项目(2).docx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及配套技术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2025-H-60

采购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君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

2.1总则5

2.2磋商文件10

2.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13

2.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5

2.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15

2.6唱价、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16

2.7纪律和监督24

2.8质疑与投诉24

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7

3.1相关要求27

3.2评审过程27

3.3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29

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32

4.1签订合同32

4.2追加合同金额32

4.3质量与验收32

4.4合同主要条款33

第五章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40

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41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47

7.1报价部分48

7.2商务部分58

7.3技术部分75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及配套技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H-60

泰安市公共资源项目编号:SJ-SHZC-251017-03

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及配套技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万元

采购需求: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及配套技术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之日起45日历日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其制造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证、注册证等齐全有效证件,其代理商除上述条件外应具备《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等齐全有效证件。

若投标产品涉及压力容器器具(设备),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须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GC2级及以上)。

4.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上下载磋商文件。

3、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办理咨询电话:********。

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四、递交响应文件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2.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若因供应商操作导致的响应文件在25分钟(含第二轮解密时间)之内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王经理,联系方式:********。

2.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审计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

地址:泰安市龙潭路24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君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苗圃小区北门沿街天外上璟G2楼526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1总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指磋商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2.1.1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人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
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君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及配套技术采购项目
4 项目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项目”
5 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30万元首轮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高于预算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6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其制造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证、注册证等齐全有效证件,其代理商除上述条件外应具备《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等齐全有效证件。若投标产品涉及压力容器器具(设备),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须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GC2级及以上)。4.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开标时,供应商须将以下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上传并制作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注:上传材料中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上传时,只需要上传word格式加盖电子公章即可)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报价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2、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其制造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证、注册证等齐全有效证件,其代理商除上述条件外应具备《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等齐全有效证件;投标产品非医疗器械的,其制造商、代理商应具备国家、行业规范资质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齐全有效证件;若投标产品涉及压力容器器具(设备),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须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GC2级及以上)。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6.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报表);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注:(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若公示期间认定证明材料为虚假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计入不良行为纪录。(2)开标时,供应商如有评标办法中涉及到加分项的证明资料,应按照评标办法要求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相应加分项不予加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因网上报名,前期不再线下报名登记;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时供应商所提供的证件不符合资格要求的责任自负。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0 提出磋商文件答疑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00分前。
11 磋商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30分。
12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 自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
13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4 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
1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
17 响应文件装订 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本项目开标时无需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注:待成交后提供)
18 响应文件份数 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网上开评标:1、供应商须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2、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3、电子响应文件应包含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且内容一致。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评标现场专家无法查证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内容,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评审结束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须制作三份纸质响应文件副本,内容与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单位留存备案(同时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备查)。
19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截止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20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
21 磋商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22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构成:3人,由采购人依法组建,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23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24 报价轮次 本次磋商共2轮报价(含首轮公开唱价)。
25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
26 成交供应商确定 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
27 付款方式 货到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国家认可的全额发票后,甲方付总款的90%,无任何质量问题和争议纠纷的,剩余款项10%,甲方于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法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无息付清;如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且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提供的发票低于约定税率的,甲方付款金额相应调减。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8 招标代理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的60%,由中标人支付。
29 电子标制作要求 1、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的下载响应文件制作软件。2、使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下载并使用最新的磋商文件或者答疑澄清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政府采购业务操作手册-供应商。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并进行盖章。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须确认 CA 数字证书未到期,若CA数字证书即将到期,必须续期后再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开标时电子响应文件可能会解密失败。
30 其他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类、竞争性谈判类、单一来源项目网上“多轮报价”功能,请各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进行网上“多轮报价”操作,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下载查看。1、通过线上参与多轮报价,请随时通过“交易平台”登录系统查看开启多轮报价的时间,防止报价截止时间已过,无法参与报价;2、领取磋商文件完善领取信息填写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请填写参与投标项目实际人员手机号,便于招标代理联系沟通;3、报价单位为“元”,请仔细填写报价,一经签章提交,无法修改;4、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在生成响应文件填写标书确认信息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由于投标单位自己填写错误导致废标,投标单位自行承担;(重要说明,务必核对准确)5、安装新版的 CA 数字证书驱动、浏览器环境一定按照要求进行设置(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常见问题/下载中心)获取对应操作手册。
31 标的物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2.1.2当事人

2.1.2.1采购人:系指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

2.1.2.2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1.2.3磋商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2.1.2.4成交供应商:系指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1.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君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3招标依据及原则

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1.3.3《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2.1.3.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1.3.5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

2.1.4供应商的相关要求

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4.2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报价。

2.1.4.4磋商文件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带“★”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内容如有一项不满足,则为投标无效。

2.1.4.5磋商文件中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

2.1.4.6供应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1.4.7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2.1.5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2.1.7踏勘现场

2.1.7.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2.1.7.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2.1.7.3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2.1.8答疑

2.1.8.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系统—我的项目—提问”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63.com)。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

2.1.8.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磋商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

2.1.9偏离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否则其报价无效。

2.1.10其他条款

2.1.10.1供应商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1.10.2不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2.1.10.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2磋商文件

2.2.1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2.2.1.1竞争性磋商公告;

2.2.1.2供应商须知;

(1)总则;

(2)磋商文件;

(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

(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

(6)唱价、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

(7)纪律和监督;

(8)质疑与投诉;

2.2.1.3评审办法;

2.2.1.4合同条款和格式;

2.2.1.5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2.2.1.6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2.2.1.7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后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2.2.1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三日内,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磋商文件指定邮箱(********@163.com),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所有条款。

2.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或者修改问题的来源。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是在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对磋商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已构成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磋商或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2.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后,方可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并经公告的为准。

2.2.2.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2.2.2.5供应商自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打印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

2.2.2.5.1澄清修改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进行公告,并发送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的“澄清文件下载”模块。完成网上领取文件操作的供应商须时刻注意系统提醒,开标前务必每日都要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会员登录”,进入交易平台点击“澄清文件下载”模块,点击“全部”、“未领取”按钮查阅接收澄清修改的书面通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目查阅接收,如有异议,按规定在澄清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等规定的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完全同意澄清修改文件内容。

2.2.2.5.2澄清修改文件通过公告通知和交易平台“澄清修改下载”模块通知后,不再另行通知,各供应商完成网上领取文件后务必按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交易平台和网站查阅接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接收澄清修改,造成的报价偏差自行负责。

2.2.3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

2.2.3.1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日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2.3.2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或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采购人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以给予供应商充足的时间编制响应文件。

2.2.3.3发出的磋商文件(包括答疑、澄清以及修改)与网上发布的不一致的,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为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采购代理机构承担。

2.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

2.3.1报价

2.3.1.1含税全包价,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货物的(包括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耗材、专用工具等)设计、生产、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采编、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合理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

2.3.1.2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中的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2.3.1.3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2.3.1.42.3.1.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否则报价无效。

2.3.1.5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报价无效。

2.3.1.6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格要求填写,否则其报价无效。

2.3.1.7唱价时,响应文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2.3.1.8供应商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响应文件中有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无效。

2.3.2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

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处,签字的不得由他人代签。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3.3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其报价无效。

2.3.4响应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

2.3.4.1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2.3.4.2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即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3.4.3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

2.3.5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响应文件按照以下要求、格式统一编制:

2.3.5.1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的下载响应文件制作软件。

2.3.5.2使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下载并使用最新的采购文件或者答疑澄清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政府采购业务操作手册-供应商。

2.3.5.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并进行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后果自负。

2.3.5.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须确认CA数字证书未到期,若CA数字证书即将到期,必须续期后再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开标时电子响应文件可能会解密失败。

2.3.5.5评审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制作三份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与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完全一致(同时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备查)。

2.3.6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实质性响应,保证其所提交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否则报价无效。

2.3.6.1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每册均由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2.3.6.2报价部分

(1)首轮报价一览表;

(2)首轮报价明细表;

(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2.3.6.3商务部分

(1)诚信承诺书;

(2)报价函;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件、易损件明细表;

(5)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

(6)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7)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8)财务状况;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0)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1)商务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

2.3.6.4技术部分

2.3.6.4.1技术部分的组成

(1)货物清单;

(2)技术偏离表;

(3)技术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

2.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2.4.1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制作要求提供相应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其中的字体、印章要清晰,否则其报价无效。

2.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

2.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5.1.1供应商应通过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2.5.1.2供应商可对现场工作人员的资格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进行监督。

2.5.4唱价时间

唱价时间:同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唱价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唱价。

2.5.5唱价地点

唱价地点:同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唱价、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

2.6.1唱价程序

第一项:公布供应商,查看供应商名单。

第二项:供应商解密。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电子文件或者解锁失败者,按无效投标处理。

第三项:宣读解锁成功的供应商。

第四项:采购人(采购代理)解密。

第五项:公布开标结果。

第六项:询问各供应商是否对开标过程有异议,有异议者通过语音提问给主持人,主持人回答。

第七项:开标会议结束!

2.6.2唱价

2.6.2.1唱价在磋商文件确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唱价会议。

供应商少于三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退回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6.2.2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价。

(1)唱价顺序: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

(2)唱价内容:唱价人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标包、报价等《首轮报价一览表》中的主要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内容未被唱出的,应在唱价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6.2.3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

(2)违反磋商纪律的。

2.6.2.4唱价: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唱价和记录,唱价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

2.6.3磋商小组

2.6.3.1磋商小组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一名法律专家。

2.6.3.2磋商小组成员的抽取

(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专家库中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专家或干预专家的抽取工作。

(2)参加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2.6.3.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2.6.3.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磋商文件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6.3.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磋商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2.6.3.6磋商小组的职责:

(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6.3.7磋商小组的义务: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等评审规则,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要求以及供应商的技术实现能力、商务服务水平和履约能力等,作出客观公正、明确有效的评审意见,不得有引导性、倾向性、歧视性和排他性言行;

(2)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3)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4)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5)参加和接受各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培训,主动学习和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政策;

(6)发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具有行贿受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予以提醒和劝告;

(7)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质疑,配合各级有关部门处理投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项;

(8)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国家秘密;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2.6.3.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其他相关规定。

2.6.4评审程序

(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2)推荐磋商小组组长;

(3)资格性审查;

(4)符合性审查;

(5)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

(6)澄清有关问题(如需要);

(7)磋商(如需要);

(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9)编写评审报告。

2.6.5评审

2.6.5.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6.5.2若两家及以上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排列。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报价资格,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6.5.4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2.6.6澄清

2.6.6.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6.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或超出磋商文件允许的偏离范围、幅度及项数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磋商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2.6.7定标

2.6.7.1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2.6.7.2第一成交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一成交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重新组织招标。

2.6.8成交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

2.6.8.1推荐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采购人同时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2.6.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6.9报价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格式表格制作、装订、签署、盖章;

(4)未按照磋商文件中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

(5)响应文件中要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价格进行调整的;

(6)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7)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扫描件未按磋商文件约定提交;

(8)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

(9)投标有效期、交货期、质保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10)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1)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带“★”号的条款或指标,或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允许出现负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

(12)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3)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技术文件;

(14)对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整体复制粘贴经磋商小组认定与所报产品不符;

(15)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6)磋商小组认定投标方案技术含量低、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7)评审期间,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18)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19)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20)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

(21)解密CA锁失败的或者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CA锁的;

(22)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

对报价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

2.6.10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控制价;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5)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废标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作出决定。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

2.6.11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2.6.11.1评审活动终止

(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磋商小组成员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前期参加评审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回避。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应终止评审:

①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

②发生磋商小组名单泄密、评审信息泄露;

③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

④发现磋商小组或者成员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

出现上述情形的,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6.11.2磋商小组中途更换成员

(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中途更换:

①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审过程中退出评审活动;

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

(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

2.6.11.3记名投票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2.6.12违法违规情形

2.6.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

(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

(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6.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6.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

(1)采购人在唱价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

(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报价;

(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

(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2.6.12.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6.13违规处理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泰安市政府采购活动: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

(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

(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短信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

(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2.7纪律和监督

2.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2.7.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7.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2.8质疑与投诉

2.8.1质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8.1.1质疑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2.8.1.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8.1.3接收质疑的方式: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直接送达。

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2.8.1.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2.8.1.5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2.8.2投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有关部门投诉。

2.8.2.1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有关部门投诉处理。

2.8.2.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

2.8.2.3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2.8.2.4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8.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3.1相关要求

3.1.1“同类项目”是指供应商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同类型同品牌的货物,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可以是供应商,或是供应商所报产品的生产厂家或是供应商所报产品其他代理商,以相同或者类同部分的合同金额为准。

3.1.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当供应商未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文件评审中的响应情况得0分。

3.2评审过程

3.2.1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的商务文件中的资格等进行审查,并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3.2.2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供货期、报价有效期、响应文件盖章签字、响应文件格式等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

3.2.3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

3.2.3.1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相关参数,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评审。

3.2.3.2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报价、业绩等,记录相关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

3.2.3.3磋商小组针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

3.2.3.4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3.2.4磋商

3.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机会。磋商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磋商供应商的顺序。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2.4.2磋商文件应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2.4.3磋商实行2轮报价法,第2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的公开唱价为第一轮报价(即首轮报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确定其为无效报价。

若因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且不退出竞争,或者未能成功提交最终报价,磋商小组将开启线上澄清环节。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技术文件由磋商小组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

3.2.4.4评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业绩、技术和商务得分进行最后的复核(所有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2.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2.6第一成交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一成交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重新采购。

3.3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3.3.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因素 价格部分 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 政策加分 总分值
分值 40 40 16 4 100

3.3.2价格部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4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40%×100,高于预算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3.3.3技术部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 产品技术响应 20 根据供应商所投产品对磋商文件技术参数和功能进行评价,完全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得满分20分,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备注: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彩页、检测报告或白皮书等证明材料,技术偏离表中注明证明材料的页码,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可视为负偏离。
设备性能 5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证明资料的完整性、全面性、权威性进行评审,足以证明功能的满足情况得5分,每存在一处瑕疵、不完善、不全面之处扣1分,扣完为止。
实施方案 15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整体计划安排;②货源组织及包装运输方案;③人员配置及分工,④应急预案;⑤时间进度安排)进行综合评审。满分15分,任意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每存在一处瑕疵、不完善、不全面之处扣1分,扣完为止。

3.3.4商务部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业绩 4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的所投类似产品的采购合同,每一份合同得2分,最高得4分。备注:1. 须将合同扫描上传并制作于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2.提供虚假材料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人员配备 4 制氧系统里涉及压力容器,项目人员须具有管理和操作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和“压力容器操作证R1证书”(如产品制造商,需提供本单位人员的证书,如代理商可提供本单位人员的证书或提供产品制造商人员的证书及近三个月社保交纳证明)得4分,只提供一种证书的得2分,没有的计0分。
培训方案 4 对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分,提供技术培训,培训方案完整具体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承诺能够保证操作人员熟练使用得4分,每有一处不完善、不详细、不具体之处扣1分,扣完为止。
售后服务 4 根据采购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对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响应时间及时和技术力量足以支撑项目要求等方面综合评价,满分4分。每有一处不完善、不详细、不具体之处扣1分,扣完为止。

3.3.5政策加分(给予优采、强采加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总分 单项分
政策加分 优采强采 4 报价部分加分2分 提供的货物品牌、型号必须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加分计算方法是:报价部分加分=40×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技术部分加分=40×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注:①须提供最新发布“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相应页面的扫描件制作在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②须将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列出明细。
技术评分加分2分

3.4政策加分

3.4.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3.4.2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3.4.3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给予10%的价格扣除。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

4.1签订合同

4.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1.2签订的合同以磋商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1.3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4.1.4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4.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4.2追加合同金额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4.3质量与验收

4.3.1磋商文件中的货物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制造。货到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验收。如对货物质量有争议,采购人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4.3.2货物制造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并提供货物合格证书。

4.3.3货物包装按照国标、部标以及有关标准执行。

4.4合同格式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甲方)所需(货物名称)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合同文件

1、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最终报价、澄清或承诺

(5)附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设备名称与数量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金额、交货地点等。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名称 注册证名称 注册证号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产地及品牌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
合计(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合同金额

1、根据上述文件要求,设备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含税价,税率为%,若税率调减,则甲方付款时相应调减合同金额;若税率调高,合同金额不变),大写:,合同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时应当以大写为准。

2、合同金额为完税价(包含但不限于包装费、运费、保险费、调试费、维修保养费、接口费等,包括使之能够正常运行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费用。

三、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所需的设备及相关附件由乙方提供,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及相关附件应当是*开通会员可解锁*份以后生产的合格新品(完税单、报关单、装箱单、商检证明、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料齐全),并免费提供全面安装工具、产品全性能检测报告、中文使用说明书及相关资料(属国家强检范围之内的产品,乙方同时应提供《计量检定证书》)。

2、乙方应当保证设备及相关附件产品权属清晰、合法所得,未设置抵押等他项权,保证设备及相关附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甲方需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质量瑕疵、有产权纠纷的产品,对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的产品甲方有权在质保期内采取退、换货,并拒绝付款等措施。因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规定或不符合双方约定的产品所造成的第三方损失、甲方损失、医疗侵权等纠纷、行政处罚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与损失,甲方若因此担责,有权全额向乙方追偿。

3、设备及相关附件产品技术指标及配置详见附件。

4、乙方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遵守,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就高不就低的标准执行。

5、设备整机质保期为年,乙方在不晚于设备及相关附件交付时提供生产厂家出具年期限的质保和包修证明,自设备及附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

6、乙方全面负责设备及相关附件的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免费为甲方在医院培训工程师2名,直到操作人员熟练掌握为止。

7、乙方承诺提供的设备产品及相关附件,以及在使用过程中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外观设计、著作权等)的情形;如有第三方为此提出索赔时乙方应进行答复处理,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8、质保期满后,甲方有权选择该设备是否继续由乙方维护、维修、保养或质保。

四、付款方式

1、货到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国家认可的全额发票后,甲方付总款的9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无任何质量问题和争议纠纷的,剩余款项1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甲方于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法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无息付清;如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且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提供的发票低于约定税率的,甲方付款金额相应调减。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税务或政府其他部门变更本合同所涉发票的规定,则乙方应提供符合新规定的发票。因乙方提供的发票未能达到税务或政府其他部门要求致使甲方被要求补缴税款、罚款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五、交货安装验收

1、交货与安装时间:甲方发出成交通知之日起日历日,乙方负责承担运费、装卸、仓储、保险、人工等费用。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验收,特种设备除甲方验收外,应以相关监管部门检验合格为准,由乙方负责申报并承担费用,甲方给予协助。

4、风险负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方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甲方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包装或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拒收的,风险和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乙方交付设备后不进行安装调试3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自行安装或委托第三方安装,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安装调试费用。甲方验收不合格的有权退、换货,自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3日内由乙方完成退换,若乙方超期未退换,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发货、运输途中、到交货地点、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等出现的一切事故或纠纷,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安全、人身、财产损失及意外事件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服务

1、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不得解除和无效变更。如甲方因国家计划改变或设计变更确需解除或变更合同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2、乙方负责设备安装,设备安装后,乙方安装工程师为甲方提供现场培训。设备验收合格使用5-8周后,乙方派应用工程师定期、免费提供技术巩固支持,解决疑难问题。如甲方操作人员变动,应对新操作人员免费培训,而且这一约定没有时间限制。

3、设备及附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质保期年,终身维护。质保期内,发生质量等问题由乙方免费三包(一个月内无条件包退、三个月内无条件包换、质保期内免费包维修和保养);质保期内,如因设备及附件出现两次重大故障,乙方承诺无条件免费更换同型号新设备及附件,如出现故障若3个工作日不能修复正常使用的,乙方应提供同型号备用机;因退换维修保养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退换情形的,自退换后甲方验收之日重新计算质保期,有维修等情形的,质保期期限做相应顺延。

4、质保期后,如甲方选择乙方维修保养,乙方应提供终生保修服务,乙方只收取零配件的成本费,并不定期为甲方免费巡检。

5、设备发生故障,乙方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答复,保修工程师在24小时内到达医院。乙方应做到及时维修机器,以保证医院正常工作。

6、乙方免费开放数据接口,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使用情况及设备运行数据。乙方应当主动配合接入甲方指定系统,合同金额已包含所有与医院集成平台或其它系统的接口对接费用,乙方在项目实施后再与其它后续项目进行接口对接时,乙方承诺接口费用(包括维修养护)单方面永久免费,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如甲方信息中心需要,乙方免费提供所有对接所需接口的说明、规范。

7、乙方保证安装调试人员具有相应能力和资质,与乙方建立合法用工关系,由乙方承担安装调试区域内安全管理责任,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人身损害责任。

七、保密义务

1、乙方基于招投标以及签订履行本合同等所获取的甲方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商企信息、网络数据、数据、公民个人信息以及不适宜公开的其他信息,乙方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进行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并妥善保管(如需乙方保管或在第三方储存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相关设备产生的数据资产,归甲方所有,不得私自变卖或它用。

2、乙方对上述信息、数据等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除甲方、相关方事先书面同意,或者法律强制性规定外,乙方不得自用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或公开信息、数据等,不得非法收集、保存、使用、加工、传输,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甲方利益的行为。

3、乙方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其雇员、工作人员、代理商、合作伙伴等遵守本条款承担保密义务,如违反本条款致使甲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4、双方均同意甲方不再因此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八、最惠待遇

乙方在此承诺,在同等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种类、数量、交货方式、交货期限及其它与交易相关之事宜)将以最优惠之价格及条件提供甲方本合同项下产品。乙方在同等情况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之货物价格、利益或条件等比提供给甲方更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依此更优之货物价格、利益或条件等提供货物或退还差价。

九、双方特殊约定

无。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如逾期交货或逾期安装调试,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或逾期安装调试10日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即支付甲方本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中及相关文件承诺的服务条款履行服务,每违反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承诺保证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支付甲方本合同总金额的30%违约金,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各种损失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间接损失、可期待利益、罚款、因诉讼等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或担保费、交通费、律师费、邮寄费、评估费、鉴定费、通讯费等费用。

4、乙方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5、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地震等,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产生的违约金、甲方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罚款等,甲方有权直接在付款前预先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主张。

7、如由于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当赔偿甲方。

8、甲方逾期付款的,经乙方催付仍未支付的,按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

1、本合同底部甲、乙双方的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和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送达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外一方。否则,寄送到本合同约定的地址或电子送达短信发送至该电话号码即为送达,不论退回、拒收。

2、甲方指定(电话号码:)为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通知等。乙方指定电话号码:)为联系人,负责接收甲方的通知、决定等,甲方的通知、决定等联系人收到视为乙方收到。

3、本合同订立是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乙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甲方责任、与乙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且甲方已按照乙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乙方是在充分理解、自愿接受的前提下签署合同。

4、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代理公司一份。

甲方(盖章):泰安市中心医院乙方(盖章):

(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

地址:泰安市龙潭路24号地址: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设备技术指标及清单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制造商(产地) 主要技术指标
配置清单
序号 货号 名称 产地 数量 备注

第五章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5.1交货期

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之日起45日历日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2交货地点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验收

5.3.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5.3.2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5.4质量保证期

5.4.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3年内包含所有耗材,其中分子筛保用≥10年),在质量保修期内运行发生故障,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修理并更换有坏损的部件。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5.4.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成交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成交人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5.4.3在质量保修期内成交单位负责免费修理并更换有缺陷的部件。

5.4.4由于成交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用户的财产损失或使用安全问题,由成交单位负责。

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6.1项目概况:

6.1.1本章内容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

6.1.2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报价,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磋商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货物的(包括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耗材、专用工具等)设计、生产、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采编、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合理利润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6.1.3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供应商供货时须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详细技术资料和检测报告等。

6.1.4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

当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以及货物备品备件的互换性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不一致时,应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为准。

6.1.5中标后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及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原件。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中标后须提供制造商授权或合法代理商授权书(授权可追溯)。

6.2技术标准和要求

1、PSA变压吸附医用制氧系统,数量1套;

①氧气产量:单机组制氧量≥47m3/h;

②氧气纯度:≥93%±3%(富氧空气标准),水分≤0.07g/m3,二氧化碳≤0.01%(V/V),一氧化碳含量符合GB8986要求,固体物质粒径≤1μm,固体物质含量≤0.05mg/m3,氧气无异味;

2、制氧主机、数量:1台(核心产品)

①分子筛保用≥10年。

②采用PSA变压吸附技术(双塔循环)制造医用氧气,供临床使用。应提供制氧系统产品变压吸附(PSA)法空气提纯控制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单机最大制氧量47m³/hr,产氧浓度≥93%±3%(V/V),空气进气压力≥6barg,氧气输出压力:45-65psig(可调,无需配置增压机及后平衡罐即可满足),氧气露点温度低于或等于:-70℃,以上技术参数必须提供原厂技术参数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采用PLC电脑控制,对所有运行参数进行控制处理,并能在远程监控计算机上显示运行状态和远程操作,控制面板显示进气压力、循环压力、氧气输出压。

⑤提供制氧主机分子筛吸附器生产厂家在国内获得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以往项目办理的分子筛吸附器《压力容器使用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高效螺杆空压机、数量:1台

①采用最新技术及工艺制造的最新一代产品,原厂在国内有办事处和配件仓库;

②要具有全电脑数字智能控制功能,在大屏幕液晶控制面板上可直接调整数据;

③能自动检测并记录故障,压力、温度、露点、故障数据显示和调整,自动检测易损件工作状态并能自动报警;

④压缩方式:高效螺杆压缩,气体压力≥0.8Mpa,并能自动控制;

⑤噪音≤68dB;

⑥单台排气量要≥14m³/min,满足新购制氧机需求;

⑦内置空气进气过滤器,油过滤器,高效油分离器,具有油水、气水、油气分离功能,除尘率≥99%(粒径3μm);

4、冷冻干燥机、数量:1台

①压缩泵(冷媒型):采用R407C环保制冷剂;

②冷干方式:双级冷冻干燥;最大工作压力:10bar;

③处理气量要≥17m³/min,与制氧主机、空压机匹配;

④采用微电脑控制装置,功率≤3.7KW,对所有运行参数进行控制处理,带电子式自动排水器;

5、高效除菌过滤器、数量:1台

①采用304不锈钢,最大工作压力≥10bar;

②过滤精度:除去氧气中埃米级微粒,配置阻塞指示器,能及时提醒更换失效滤芯;

③处理气量:满足制氧机最大出气量要求;

④管路及阀门等配件及配套设施:管路及阀门等材料符合国家安全监察标准,规格尺寸依据所配置的设备及医院用氧要求,304#无缝不锈钢或精铜;

⑤管路及阀门等配件及配套设施:管路及阀门等材料符合国家安全监察标准,规格尺寸依据所配置的设备及医院用氧要求,304#无缝不锈钢或精铜;

6、三级精密过滤器、数量:1套

1处理量≥18m³/min;

2通用预过滤器:出气含尘量≤1μm;出气含油量≤1ppm;

3高效除油过滤器:出气含尘量≤0.01μm,出气含油量≤0.01ppm;

4高效精密过滤器:出气含尘量≤0.01μm,出气含油量≤0.003ppm;最大工作压力≤1.0Mpa;滤芯工作温度≤66℃。

7、智能化电气控制配电柜、数量:1台

①具有电压、电流与电量计量表,具备远传功能;

②采用PLC控制,对制氧系统进行现场自动化控制,并对现场运行数据进行采集,具有断电、缺相、反相等保护功能,出现故障时提供声光报警,具有远程数据输出接口,方便远程数据传输。

③产品通过电磁兼容检测,提供《电磁兼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配套监测系统、数量:1套。

1.设备名称:智能化远程监控系统(含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管理软件)。

2.数量:1套。

3.主要功能:用户可在中央控制室通过监控计算机控制系统的启动和停止,实时监测系统关键运行数据(氧气输出纯度、氧气输出压力、氧气瞬时和累计流量、氧气的CO含量、氧气的露点温度、空压机的实时工作压力、空气储罐的实时压力及水分监测、氧气储罐的实时压力等等)。

4.智能化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4.1用户可在中央控制室通过监控计算机控制制氧系统的启动和停止。

4.2可实时监控和存储制氧系统的以下运行参数

(1)空气储罐的实时压力,当数据在非正常范围内则即时驱动报警。

(2)氧气储罐的实时压力,当数据在非正常范围内则即时驱动报警。

(3)氧气输出纯度,当数据在非正常范围内则即时驱动报警。

(4)氧气输出压力,当数据在非正常范围内则即时驱动报警。

(5)氧气瞬时流量,当数据在非正常范围内则即时驱动报警。

(6)总电源相序,当相序不正常时即时报警及故障处理。

(7)空气罐水份监测,当空气罐有凝结水立即驱动报警。

(8)制氧系统内管路的气体流动情况。

(9)空压机运行状态,包括停机、待机、空载运行、加载运行四种状态。

(10)制氧主机运行状态,包括停机、待机、加载产气三种状态。

(11)冷干机运行状态,包括停机、运行两种状态。

(12)空压机、冷干机、制氧机、增压机等主要设备运行累计时间。

(13)自动检测和记录空压机、冷干机、制氧机、增压机的故障。

4.3强大的历史数据保存机制:

(1)根据不同类型的数据采用不同的保存机制,准确记录数据的变化,利于院方的数据统计和分析。

(2)高效数据压缩机制,减少历史数据库的容量,高效数据访问机制,彻底解决系统运行久变慢或者“死机”现象。

4.4能够生成空气压力、氧气压力、氧气纯度、氧气流量等参数的实时曲线和历史曲线,并可以在线修改数据采样间隔和时间长度,便于分析和统计系统的运行状况。

4.5当系统发生异常情况时,监视器和报警器将发出报警信号,当发生重大故障时执行紧急停机保护。

4.6预留云端服务器接口,可将系统数据上传云端服务器实现多用户、跨平台、数据分析与共享。

▲4.7硬件:主机(配置优于或等于CPU:I32120,845主板,4G,500G)、液晶屏显示屏,配专用操作台。

4.8软件:现场智能化监控软件与远程数据传输软件。

4.9用户用IE浏览器通过互联网访问远程监控系统监控系统,浏览设备运行状态,查看各项参数(需提供类似项目访问IE浏览器截图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0投标产品应提供已安装客户智能化远程监控系统的操作画面,包括:监控主画面、数据报表菜单画面、运行参数画面、制氧机参数画面、空压机参数画面、冷干机参数画面。

4.11需提供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管理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2配有短信报警系统(不含电话卡):当系统报警发生时,记录报警发生时间、内容、状态等,出现重大故障或运行参数出现异常时,以手机短信方式将报警信息通知院方相关人员及售后技术人员;且有权限的用户可通过短信方式远程授权开机或停机,并接收到报警短信系统的手机来电警示,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通过电磁兼容检测,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电磁兼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①制氧机房设置在第二住院部8层(原制氧机房);

②对制氧机房所有设备进行重新布局改造,含对旧设备拆除和新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和培训;

③拆除一台HG-O-100制氧机,拆除一台阿特拉斯75KW空压机在原位置安装新制氧机及空压机,新制氧机组与原有4台制氧机并联运行;

④氧气输出管道与原制氧机管道对接,保证该制氧系统与原有制氧系统的并联运行;

⑤新设备要求能够与旧设备一起实现在24小时值班室内通过电脑远程监控及控制设备启停功能。

⑥配套组件及辅材:医气管路系统(制氧机系统内部连接管及电源线):制氧系统组件之间的连接管道采用脱脂铜管,管道采用焊接方式连接。

10、其他技术要求

①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符合或优于YY1468-2016《用于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的氧气浓缩器供气系统》标准要求。

②制氧系统开机30min,其氧气纯度应达到规范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省级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对制氧系统进行注册检验的《检验报告》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整套系统能自动化控制,以实现系统高效节能。需提供制氧系统产品高效节能控制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整套系统能实现远程启停、运行状态监测管控需求等功能,需提供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监控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⑤输出氧气的理化指标必须符合或优于WS1-XG-008-2012富氧空气(93%氧)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理化指标如下:

1.氧气应无气味;

2.氧浓度:≥93%±3%(V/V);

3.水分:≤0.0015%(ml/ml);

4.二氧化碳含量:≤0.03%(ml/ml);

5.一氧化碳含量:≤0.0005%(ml/ml);

6.气态酸性物质和碱性物质含量符合WS1-XG-008-2012中的规定;

7.其他气态氧化物含量符合WS1-XG-008-2012中的规定;

8.二氧化硫不超过0.0001%(ml/ml);

9.氮氧化物不超过0.0002%(ml/ml);

10.含油不超过0.1mg/m³。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7.1报价文件

报价部分目录

1、首轮报价一览表(见附件1);

2、首轮报价明细表(见附件2);

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格式自拟)。

附件1:

首轮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总报价 小写: (元),大写:
交货(安装)期
质保期
对磋商文件认同程度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

附件2:

首轮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注册证名称 注册证号 品牌 规格型号 产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2
3
4
5
6
7
8
总 价 (元)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

易损件清单

项目名称:金额:元

序号 易损件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单价 原产地 备注

注:投标单位必须填报此表。该易损易耗件包含配件、零件等。供应商承诺保修期内免费更换维修易损易耗件。保修期外,甲方购置易损易耗件不高于此表价格。《易损件清单》为评标的重要依据,请认真、全面填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

配置清单

序号 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计

备注: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

节能产品清单一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单位:元

强制节能产品报价明细(如有时)
编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所投产品制造商 节字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价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3
强制节能产品总价
占总报价的比例 %(未标明不加分)

附注:

1、强制节能产品是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加★号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清单但未按要求填报的,报价无效。

2、为便于认定产品是否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表后须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以及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定。

3、采购中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时必须按要求填写本表,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定。

4、需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涉及,可不附。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

节能产品清单二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单位:元

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报价明细(如有时)
编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所投产品制造商 节字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价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3
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产品总价
占总报价的比例 %(未标明不加分)

附注:

1、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是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不加★号的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品目清单但未按要求填报的,报价无效。

2、为便于认定产品是否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表后须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以及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定。

3、采购中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时必须按要求填写本表,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定。

4、需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涉及,可不附。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

环境标志产品清单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单位:元

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明细(如有时)
编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所投产品制造商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价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3
环境标志产品总价
占总报价的比例 %(未标明不加分)

附注:

1、环境标志产品是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内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但未按要求填报的,报价无效。

2、为便于认定产品是否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表后须附国家

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以及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定。

3、采购中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时必须按要求填写本表,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定。

4、需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涉及,可不附。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

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备注: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

7.2商务文件

商务部分目录

1、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2、报价函(见附件4);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

4、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6);

5、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7);

6、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见附件8);

7、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9);

8、财务状况(见附件10);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见附件11);

10、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见附件12);

11、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附件3:

诚信承诺书

(采购人):

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自愿参加本次磋商,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等及其他参与招标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采购秩序。

四、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招标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泰安市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

附件4:

报价函

(采购人):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采购,为此,我方就本次报价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关系。

5、响应文件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日历日。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报价、磋商、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委托期限:。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自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性别:年龄:

部门:职务: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如授权代表参加开标,须将经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附有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扫描件(大小控制100KB左右)制作在电子响应文件中。

附件6:

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

项目名称:

姓 名 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编号 劳动合同编号 备注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

附件7:

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万元) 附件页码 招标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

注:后附合同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

附件8:

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 磋商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供应商的承诺或者说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

附件9: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如非中小微企业可不提供该证明。如供应商提供的该声明函与事实不符,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注:如非监狱企业可不提供该证明。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①如非监狱企业可不提供该证明。

②如供应商提供的该声明函与事实不符,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①如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提供该证明。

②如供应商提供的该声明函与事实不符,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

附件10:

财务状况

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规定,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不用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备注: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

附件11: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按照此格式提供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

特此承诺。

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

供应商全称:(盖公司公章)

年月日

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后附的相关材料。

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2、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主要是指参加采购活动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备注: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

附件1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山东君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在参加本次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我公司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报价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成交资格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

商务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

(1)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扫描件;

(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其制造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证、注册证等齐全有效证件,其代理商除上述条件外应具备《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等齐全有效证件。

若投标产品涉及压力容器器具(设备),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须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GC2级及以上)。

(3)供应商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评标办法要求的相关材料;

(6)磋商文件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

备注: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

7.3技术文件

技术部分目录

1、货物清单(见附件13);

2、技术偏离表(见附件14);

3、技术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

附件13:

货物清单

项目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产地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1
2
3
4
5

注:后附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扫描件:说明书、原厂印制的产品彩页图片、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如有请提供);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

附件14:

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 所投设备具体指标参数 响应文件所在页码 偏离情况 备注
1
2
3
4
5
6
7
8

注:供应商应根据所报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谈判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

技术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

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技术文件打分明细制作。

备注: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

附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投标告知书

为保证开评标程序的顺利进行,特向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做出以下告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格式表格制作、装订、签署、盖章(供应商应在标有供应商名称及要求加盖法人章的地方盖章或签字);

(8)未按照磋商文件中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9)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10)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未按磋商文件约定提交;

(11)投标有效期、交货期、质保期、服务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12)标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处未签字或盖章;

(13)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带“★”号的条款或指标,或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允许出现负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

(14)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5)评审期间,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16)属于串通投标情形,例如:a.投标单位报价呈现规律性;b.同一人员出现在两家不同单位的标书中;c.存在磋商文件混装情况,即甲公司相关材料封装至乙公司文件中;d.响应文件的IP地址一致或响应文件制作特征码一致;e.响应文件异常一致;f.投标单位之间存在交叉持股关联关系等。

(1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

供应商廉洁承诺;

我单位承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及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做到合法依规投标,不以任何理由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如违反法律法规、院方各项规定以及磋商文件各项规定弄虚作假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出现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与其他投标单位之间存在交叉持股关联关系、标书文件制作特征码或标书上传IP一致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情形),被发现或被投诉,经查证属实,即视为投标无效,由磋商小组作无效投标处理,造成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同时应赔偿因此对院方造成的损失。情况严重者院方可追究我单位经济与法律责任。同时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一律进入“黑名单”,并自愿承诺在五年内不直接或间接参与院方招投标活动。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询标功能

操作说明

目录

一、系统前期准备87

1.安装谷歌浏览器87

2.下载安装CA驱动87

3.安装IE设置小助手87

二、操作说明:89

4.系统入口:89

5.登陆系统:89

6.专家发起(专家评标系统)89

7.投标单位收到通知91

8.投标单位在线质询操作(视频及桌面共享)91

系统前期准备

1.安装谷歌浏览器

注意:不见面询标功能通过视频会议插件实现,视频会议插件只支持谷歌浏览器。因此请供应商参加不见面询标时务必保证电脑安装谷歌浏览器,否则无法顺利参与不见面询标。

谷歌浏览器地址:***********

leChrome苏页Google开发的器功·支持·

件广告二道

Chrome,不一样的浏览器体验

下Ovom

一国

把电脑上的360安全卫士、金山、2345、腾讯管家、防火墙等安全软件关闭,防止插件启动时上述软件阻止。

2.下载安装CA驱动

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下载中心】进行下载:【点击跳转】

1下载中心20224-0t
W交清单排工具200105-06202--24设量文件等五牛标用程交件的通和
300-a0-2市交平白手机APP-投标人
投交件制件下和安装350-
山东省条CA动下及安明3000m
04-01山东省CA认平自站*开通会员可解锁*南设

3.安装IE设置小助手

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下载中心】进行下载:【点击跳转】

1、解压缩下载的压缩包文件

连y

2、双击解压后得到的文件,鼠标右击“以管理员身份运行”

打开(0)

(E)

FTP

管理员身份运行(A)

EontwithNotepad+

享CH

P00Nortoninternetsecuri

TortoiseSVN

漆加到压文件(A)

添力到“IE设置小助手r

压缩井E-mail

压缩到IE设置小助手rar并E-mail

3、出现下图界面后按任意键继续

Cwindowssystem32cmd.exe×

在使用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时,WindowsXP以上操作系统 < div="">

2/8/8.1、Uista)

需要调用相吴插件,,因此需要对IE浏览器可信站点安全权限进行重新设置以保障正常使用。

建议您,暂时36日安全卫士、杀毒软件等

修改的清单如下:

L1].启用Activex控件自动提示

2].启用下载已签名的ActiueX1

3].启角卞载果蓥名的Actiuex控件

4].启用运行Actiuex控件和插件

5].启用对没有标记为安全的ActiueX控件送刀始化和脚本运行

6].启用仅充许未经批准的域在未经提示的情况下使用ActiueX

71.启角充许Scriptlet

8].启用活动脚本

9].启用Jaua小程序脚本

[10].启用对标记为可安全全执行脚本的ActiueX控件执行脚本

[11].启用通过域访问数据

[12].启用充许对剪贴板进行编程访问

[13].启用持续使用月户数据

[141.启用跨域浏览子框架

[15].启用二进制脚本与行为

[16].启用允许网站窗口通过脚本获得信息

[17].启用允许状态栏通过脚本更新

确认阅读完上述提示并操作后,按任意键执行脚本安装

请按任意链继续

微软拼音简捷半

4、操作成功后按任意键

CwindowsSystem32\cmd.exeX

点允许拖放数据

元威。

九成

信站点启用二进制脚本与行为

九完成

功完成

开hs

元6

信站点允许网站窗口通过脚本获得信息

点启用actiuex控件自动提示

站点启用允许状态栏通过脚本更新

乍成功完成

成功完成

59.285.47和***********

功完成

浏容器完成配置。请重新启动浏览器即可正常使用。按任意键退出。成功完成。

请按任意键绌

微拼普简捷

操作说明: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询标功能基于“泰安市公共资源见面询标系统”实现询标通知和启动视频会议、在线询标功能,请投标单位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询标系统进行操作。

4.系统入口:

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交易栏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入口进入。

电子化交易

ELECTRONICTRANSACTION

主体信息注册 电子交易平台 不见面开标大厅 齐鲁云采泰安分站
信用信息平台 电子监管平台 资信业绩公示系统 电子管理平台

5.登陆系统:

投标单位通过CA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扫码以“供应商”身份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泰安不见面开标大厅

烦通使用

量安不见面开标大厅

C用卢名量录

入晋不业量

登录

备注:CA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鲁证通)必须在交易平台激活绑定单位。

l点击查看ca数字证书安装激活说明

l点击查看移动数字证书(鲁证通)办理及操作说明

6.专家发起(专家评标系统)

为了投标单位了解全过程,此步骤介绍专家如何发起不见面询标(投标单位了解,无需过度关注)

l专家组长在询标视频会议客户端点击“开始询标”按钮

Fpnine新点选程机音交流系统:评委

p

平委组长-组长交

出金级

l打开询标单位选择页面,挑选对应单位,点击“开始询标”

Epaihe新点远程视频音频交流系统评委端

量控原
1

开始标

l点击“确认”按钮,发起询标

消息提示

是否对“泰安企业四”发起询标?

取消确认

l“确认”之后,系统显示成功发起

已成功发起,请等待投标人进入会议室!

7.投标单位收到通知

l需要参与质询的投标单位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收到专家发起“质询”通知

提醒X

存在需要处理的质询,请点击快捷菜单下的质询处理进行处理!

记录

确定

l不见面开标大厅右上方“快捷菜单”,选择“质询处理”

泰安不见面开标大厅标段名称:国泰试泰安不见面升级全流程市政清羊********

所u

09:59:13*开通会员可解锁*标投编号:SJ-GC-********-01-01

参数抽取标书解密韦导入标

8.投标单位在线质询操作(视频及桌面共享)

l选择“质询处理”后,系统打开谷歌浏览器,选择“高级”按钮

wa

mdAM进口E1

您的连接不是私密连接

击者可会从12.250.05您的信(如、讯内成用卡

),工详

TFIMOR

如量您0m高的安全保护,

369升排

l选择“高级”后,点击“继续前往******”

您的连接不是私密连接

攻击者可能会试图从112,250.105.55窃取您的信息(例如:密码、通讯内容或信用卡信

息),了解详情

NET:ERRCERTAUTHORTYINWALID

9如果您想获得Chrome最高级别的安全保护,请开启增强型保

隐藏详情返回安全连接

此服务器无法证明它是112.250.105.55;您计算机的操作系统不信任其安全证书。出现此

问颗的原因可能是配置有误或您的连接被拦截了,

维续的往112.250.105.55(不安全)

l打开在线质询系统页面,出现一下页面,请耐心等待(5左右),系统自动登录

新点远程视频音频交流系统投标人端

Epoine新点

新点远程视频音频交流系统

账号登录标证通

登录

l自动进入后,会提示“暂无标段信息”页面,等待5s左右

询标项目列表(

暂无标段信息

l自动弹出消息提醒,点击“接收”按钮,开始在线质询

消息提示

收到来自“国泰测试泰安不见面升级全

流程市政清单********”的询标,是否

接收?

取消接收

Cama53d3:5大化

国泰测试泰安不见面升级全流程市政清单********项目询标答疑中

设国

7200

l桌面分享,点击“桌面分享”按钮,可以与专家共享自己电脑桌面

Q

静音停止视频屏幕共享设置

l分享模式按需选择,点击“分享”按钮即可

选择要分享仕么

112.250.105.55:9443想分享您屏幕上的内容

Chrome标签页窗口整个屏幕

分享取消

l专家即可看到其共享桌面

Eaint新点远程视频音频交流系统评委端

主体信息注 电子化交易ELECTR电子交易平台自不见面开标大厅 齐鲁云采泰安分站
信用信意平台 电子监管平资业公示系 电子管理平台
欢迎点击与问卷调业 一站式发布
建设工程政府采购西中中工集限公公量子门 土地矿校国有产权 村集体产权水交租
20 20 山医省安第二中学1号屋量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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