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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远控龙门吊大车定位优化项目 】文件预公示
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拟对 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远控龙门吊大车定位优化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招标信息进行预公示(公示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一、招标编号
DXCTZB-FW-2025-054
二、本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方式。
三、项目概况
1. 招标范围:对大榭集司码头场地( 27 块)低架滑触线反射板位置,加装连续二维码带,作为自动化龙门吊大车定位的视觉识别基准载体。
2. 服务地点: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3. 项目工期:45个自然日,具体实施时间由招标人书面指定。
4. 技术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5. 最高限价:人民币 38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并拥有投标产品一切合法手续的证明文件,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整体设计、开发、调试、培训,最终验收合格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所提供的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港口大型起重机自动化改造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业绩清单以及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字盖章页、能反映服务内容的合同内容)、验收证明(或发票)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允许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 *********** )进入阳光工程 -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 “ 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 “ 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 下载。
2. 网上报名时间 : 2025 年 月 日 至 2025 年 月 日 23 时 59 分 。
3. 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六、投标保证金
1. 金额: 人民币 5000 元 。
2. 投标人应于 2025 年 月 日 16 时 00 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 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 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月 日 9 时 00 分 。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 2025 年 月 日 9 时 00 分 ),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项目将于 2025 年 月 日 9 时 00 分 在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 309 评标室(宁波大榭开发区 D 港区)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 “ 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 工具端 — 进入项目 — 开标 — 远程开标模块,点击 “ 确认开标结果 ” 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胡东杰 电话:********
技术联系人:唐工 电话:********
投诉受理人:周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系人:陆琼琼、吴婧、赵奇锋、王文超、叶梦霞、张敏恒、曹晓琪、张俊娟
电话:********
异议联系人:张建国
电话:********
异议信息反馈邮箱:********@126.com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
CA咨询热线:********
附件信息下载
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远控龙门吊大车定位优化项目暂定稿
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远控龙门吊大车定位优化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DXCTZB-FW-2025-054
招标人: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招标需求4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0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1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26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5
1.第一章招标公告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远控龙门吊大车定位优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1.一、招标编号
DXCTZB-FW-2025-054
1.2.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1.3.三、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对大榭集司码头场地(27块)低架滑触线反射板位置,加装连续二维码带,作为自动化龙门吊大车定位的视觉识别基准载体。
2.服务地点: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3.项目工期:45个自然日,具体实施时间由招标人书面指定。
4.技术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5.最高限价:人民币3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并拥有投标产品一切合法手续的证明文件,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整体设计、开发、调试、培训,最终验收合格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所提供的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港口大型起重机自动化改造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业绩清单以及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字盖章页、能反映服务内容的合同内容)、验收证明(或发票)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允许分包。
1.4.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23时59分。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1.5.六、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5000元。
2.投标人应于2025年月日16时00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1.6.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5年月日9时0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1.7.八、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项目将于2025年月日9时00分在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309评标室(宁波大榭开发区D港区)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1.8.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胡东杰电话:********
技术联系人:唐工电话:********
投诉受理人:周老师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系人:陆琼琼、吴婧、赵奇锋、王文超、叶梦霞、张敏恒、曹晓琪、张俊娟
电话:********
异议联系人:张建国
电话:********
电子邮件:********@126.com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
CA咨询热线:********
2.第二章招标需求
招标编号:ZJHG-FW-2025-
招标人: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 | 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远控龙门吊大车定位优化项目 |
2、商务要求
| 质保期 | 最终验收合格后至少2年。 |
| 实施工期及地点 | 实施工期:45个自然日,具体实施时间由招标人书面指定交付地点: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 ★付款方式 | 1、买卖双方的全部往来结算方式,均凭正式发票或收据通过银行进行结算。方式可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不采取现金结算。2、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收到合同总额的全额增值税(增值税13%)专用发票、验收报告和验收资料后60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3、10%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60天内付清。 |
| 合同签订 | 本项目最终合同由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与成交单位直接签订。 |
3、技术需求
A、项目背景或概述
随着集装箱码头自动化升级进程加快,自动化龙门吊作为场地作业核心设备,其大车运行的精准定位直接影响作业效率、堆箱精度及设备安全。
本项目旨在为大榭集司码头场地低架滑触线反射板位置,加装连续二维码带,作为自动化龙门吊大车定位的视觉识别基准载体。通过高精度连续二维码阵列,实现自动化龙门吊大车实时、动态、毫米级定位,满足自动化码头24小时连续作业对定位稳定性、抗干扰性及耐久性的需求,保障场地龙门吊自动化作业流程连续性。
B、技术内容
(一)项目内容
1、完成码头场地低架滑触线反射板区域连续二维码带的设计、制作与安装,覆盖自动化龙门吊大车场地运行全行程(具体长度以码头实际场地规划为准,暂按单条滑触线对应二维码板长度275米设计)。
2、协助码头完成二维码带与自动化龙门吊大车视觉定位系统的联调测试,确保定位精度满足作业要求。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工包料、设计、材料采购、拆装、调试等全流程服务。
(二)安装示意
1、滑触线反射板的二维码带安装示意图
| 1G | 2G | 3G | 4G |
| 1H | 2H | 3H | 4H |
| 1J | 2J | 3J | 4J |
| 1K | 2K | 3K | 4K |
| 1L | 2L | 3L | 4L |
| 1M | 2M | 3M | 4M |
| 1N | 2N | 3N | 4N |
附图1
66ZLONLOLCGZLONLOSLONLO
5语口
采公口H号
台箱
口口
附图2
2、二维码带技术要求
长度与拼接:二维码带长度可延伸至最长∞km,支持拼接。
耐磨性与防护设计:基材选用不锈钢等耐老化耐腐蚀材质,表面雅光处理,二维码UV喷墨印刷(颜色为黑色,参考附图2),具备耐磨、防腐、防晒、防刮擦特性,无气泡、划痕、漏印等缺陷。
使用环境条件:
温度:-20℃~+50℃。
湿度:90%;在温差变化较大时,可能出现轻微变形。
适用场景:适用于自动化或半自动化堆场、场桥对大车的高精度定位需求(安装于滑触线反射板沿线上)。
二维码编制规则应支持码头现有远控龙门吊大车定位相机识别,二维码编制规则应公开共享。
3、安装要求
(1)安装位置:与低架滑触线反射板平行布置,二维码板中心线与自动化龙门吊大车视觉相机镜头中心线偏差≤±5mm,安装高度(地面至二维码板中心线)为2.25m(可根据码头实际滑触线高度调整)。
(2)拼接要求:单块二维码板长度为1m(可按需调整),拼接处间隙≤0.5mm,高低差≤0.3mm,拼接缝与二维码阵列错位布置(避免接缝穿过单个二维码),全行程二维码阵列连续无断点
(三)项目组成
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二维码带27块场地,合计约7165米1G-1J、1M-1N,2G-2J、2M-2N、3G-3J、3M-3N、4G-4J、4M-4N、5G-5N共27块场地。1#场地滑线长约223米,2、3、4、5#场地滑线长约275米,合计长度约7165米。(具体现场确认)2安装费用3功能调试,协助码头完成自动化龙门吊大车视觉定位系统的联调测试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二维码带27块场地,合计约7165米1G-1J、1M-1N,2G-2J、2M-2N、3G-3J、3M-3N、4G-4J、4M-4N、5G-5N共27块场地。1#场地滑线长约223米,2、3、4、5#场地滑线长约275米,合计长度约7165米。(具体现场确认)2安装费用3功能调试,协助码头完成自动化龙门吊大车视觉定位系统的联调测试
(四)整体工期的限定
项目工期45个自然日,具体实施时间由招标人书面指定,承揽项目经项目招标人验收合格后视为完工。
(五)注意事项或相关提醒
1、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码头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码头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施工区域需设置警示标识,划定安全距离,必要时安排专人值守,避免与码头作业车辆、人员交叉作业。
3、二维码板安装过程中,避免碰撞、划伤表面,防止基材变形或油墨脱落;安装后需检查固定强度,确保无松动、晃动现象。
4、厂家应提供识别滑触线反射板二维码带的必要技术支持。
C、质保与售后
质保周期:整套二维码板系统的质保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在质保期内,因材料质量、制造工艺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涂层剥落、严重磨损、基材锈蚀/腐蚀、码制无法识别等情况,供货方须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
D、验收标准或试车标准
投标人应提供项目验收大纲供项目招标人审阅,项目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验收大纲进行相应的增加、修订,验收大纲应包含以下内容:
1、外观验收:检查二维码板表面无划痕、气泡、漏印,边缘圆角处理符合要求;基材、支架材质需提供材质检测报告,与本规格书一致。
2、安装固定验收:固定无松动,全行程无明显凸起或凹陷、拼接处无翘起;接缝间隙≤0.5mm,高低差≤0.3mm;
3、性能检验(现场试车):远控自动化龙门吊通过不同速度沿二维码板全行程运行,记录不少于20组数据,定位精度应达到±30mm以内;24小时作业测试,无定位失效、偏差超标的情况。
E、现场施工安装要求
投标人需根据现场情况,合理安排实施进度,并预先提交实施进度表供项目招标人确认。实施中所需设施、设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如有需项目招标人提供帮助解决事宜,须在投标文件上注明,并与项目招标人协商后确定。投标人应对进场实施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办理相关证件。在现场实施期间,严格遵守项目招标人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签订同项目招标人的安全合同,服从现场监管人员的管理。
3.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 序号 | 内容、要求 | ||||||||||||||||||||||||||||||||
| 1 | 项目名称: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场地滑线连续二维码带安装项目。 | ||||||||||||||||||||||||||||||||
| ★2 | 投标报价及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最高限价:人民币3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
| ★3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 | ||||||||||||||||||||||||||||||||
| 4 | 答疑与澄清: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时,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在规定信息发布网站上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要求收受人进行确认澄清和修改已收悉,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内告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要求回执确认。 | ||||||||||||||||||||||||||||||||
| 5 | 投标文件组成:价格标、商务技术标、资审文件。 | ||||||||||||||||||||||||||||||||
| 6 | 投标截止时间、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 ||||||||||||||||||||||||||||||||
| 7 | 开标时间、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 ||||||||||||||||||||||||||||||||
| 8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 | ||||||||||||||||||||||||||||||||
| 9 |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不少于3日。 | ||||||||||||||||||||||||||||||||
| 10 | 投标保证金退还: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最迟在签署合同后5日内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
| 11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
| 12 | 采购资金来源:自筹。 | ||||||||||||||||||||||||||||||||
| ★13 | 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 | ||||||||||||||||||||||||||||||||
| ★14 |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形式,需对上线交易项目收取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8〕68号)的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础,向中标单位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附表: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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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收费标准×投标浮动系数70%,按中标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采购服务期在1年以上且按每年报价的项目,采购服务费按多年的中标金额计取),最高限额为4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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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
3.1.一、总则
3.1.1.(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场地滑线连续二维码带安装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合格的投标货物或服务:
1.1.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
若响应货物或服务是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
招标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响应货物是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为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在中国海关完税的可合法销售的货物。
1.2.国家规定有标准及规范的,响应货物或服务应按有效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应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
1.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3.1.2.(二)定义
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单位。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货物、设备、保险、税金、基础数据、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
7.带“★”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1.3.(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3.1.4.(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1.5.(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3.1.6.(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允许分包。
3.1.8.(八)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三倍赔偿招标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4.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3.1.9.(九)异议和投诉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2.异议应当在浙江海港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提出,投诉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2.二、招标文件
3.2.1.(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5.合同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3.2.2.(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2.3.(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时,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规定信息发布网站上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要求收受人经确认澄清和修改已收悉,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日内告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要求回执确认。
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书面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日期。
3.没有提出异议且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
3.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3.1.(一)投标文件目录:未提供格式部分由投标人自拟
投标文件分为价格标、商务技术标、资审文件三部分。
第一部分:价格标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标
★(1)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2)技术响应表(对技术需求中提出的技术参数进行响应,格式见附件);
(3)项目方案总体编制;
(4)商务技术标评审所涉及的其他资料(若有,格式自拟);
(5)投标人需要特别说明的其他文件(若有,格式自拟)。
第三部分:资审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4)同类项目业绩表(格式见附件);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7)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情况说明或资质证书。
注:以上投标资料所要求为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相关资料进行原件核实,若有虚假,则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3.3.2.(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例如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3.3.3.(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报价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设备、服务费、人工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总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3.4.(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均应保持有效。
3.3.5.(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形式:电汇;
3.最迟在签署合同后5日内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3.3.6.(六)投标文件的签署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及上传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供价格标、商务技术标、资审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章、被授权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写全称。
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3.7.(七)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3.3.8.(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6)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网卡MAC地址(如有)、硬盘(含移动存储介质)序列号(0ptane_0000、0100_0000_0000_0000序列号除外)、互联网接入IP地址相同。
(7)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4.四、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止,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4.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按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无效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本项目剩余有效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投标仍然具有竞争性的,对有效投标进行评审;如认为没有竞争性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3.5.五、开标
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3.6.六、评标
3.6.1.(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
3.6.2.(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若有)。
3.6.3.(三)评标程序
3.6.3.1.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6.4.(四)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6.5.(五)评标过程的监控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7.七、定标
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
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3.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将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发出《中标通知书》。
3.8.八、合同授予
1.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同时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招标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4.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4.1.一、总则
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远控龙门吊大车定位优化项目采取公开招标形式选择投标人。为保证招标“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4.2.二、评标组织
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技术及经济方面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
4.3.三、评标程序
1.初步审查
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附:资格审查表
| 序号 | 资格要求 | 审查内容 | 符合性(符合/不符合)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并拥有投标产品一切合法手续的证明文件,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整体设计、开发、调试、培训,最终验收合格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 (1)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承诺书。 | |
| 2 |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所提供的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港口大型起重机自动化改造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业绩清单以及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字盖章页、能反映服务内容的合同内容)、验收证明(或发票)并加盖公章。 | 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字盖章页、能反映服务内容的合同内容)、验收证明(或发票)。 | |
| 3 |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 | |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承诺书。 | |
| 5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允许分包。 | / | |
| 审查结论(合格/不合格) | |||
初步评审表
| 序号 | 符合性要求 | 审查内容 | 符合性(符合/不符合) |
| 1 |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提交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 | 查看平台标书投递信息。 | |
| 2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通过资格审查。 | |
| 3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查看平台标书投递信息;提供投标保证金付款证明。 | |
| 4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 | (1)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2)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 5 | 投标有效期充足,不少于招标文件要求; | 提供“投标函”。 | |
| 6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未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况; | 若评标委员会提出疑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澄清。 | |
| 7 | 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带★项实质性条款均完全响应;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8 | 投标文件中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9 | 投标报价:采用投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投标文件中未出现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人案或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报价合理,未发现存在不平衡报价的情况;投标报价中未出现缺项、漏项;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控制价; | 提供“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 | |
| 10 | 未发现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网卡MAC地址(如有)、硬盘(含移动存储介质)序列号、互联网接入IP地址相同的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审查结论(合格/不合格) | |||
2.详细评审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分值由商务技术得分和报价得分组成。其中商务技术得分满分25分;报价得分满分75分。评标标准详见评分标准。
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价格、技术、商务内容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
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价格”和“商务技术”两个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评委评分参照本部分附表:评分标准表。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评委评分采用记名方式,取算术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
评审过程中,若本项目仅剩余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经评审,评委一致认为仍具有竞争性,继续评审。如有招标文件未规定的情况出现,则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3.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或盖章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价格调整的原则
(1)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
(2)投标人报价如有漏项,则须将其他投标人报价中该项价格的最高价加入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调整后的投标总价作为评标价格。但在签订合同时,调整部分的价格不计入合同总价,投标人必须免费提供漏项项目。
(3)如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了招标范围之外的内容,则投标价格不予调整。但在签订合同时,超出部分设备及相应价格应予以剔除。
(4)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上述调整原则,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5)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的评标价,按照相应的价格评分方式评分。
5.澄清问题
评标委员会可以线上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有关澄清的要求和回复均应以线上形式提交,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必须有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汇总纳入评标报告。
6.中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高低排定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则投标价低者优先;如投标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决定。
7.中标结果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公示3日。
中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履行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4、评分标准
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
满分100分,综合评分包括商务资信、技术和价格评分。
商务资信、技术部分、价格部分评分,评标因素及标准详见附表。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说明 | |
| 商务、技术部分25分 | 企业综合实力 | 1.5 | 根据投标人的企业规模、资信、财务营业收入等做横向综合比较,进行评分:优1.5分,良1分,一般0.5分,差0.2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未提供的酌情评分。 |
| 资质证书 | 1.5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0.5分,投标文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项目实施方案 | 10 | 针对投标人提供的二维码带技术参数与安装方案,评估项目技术指标是否满足自动化作业要求、是否响应需求,由评委横向比较进行综合评议:优(7-10],良(3-7],一般[0-3]。 | |
| 项目实施计划 | 4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计划、组织结构,风险分析及有效应对措施、测试计划和方案,项目进度计划、工期等,由评委横向比较进行综合评议:优(2-4],良(1-2],一般[0-1]。 | |
| 团队人员配置 | 3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现场实施人员的配置、素质及港口设备自动化改造项目的管理经验及提供相关证书等,进行综合评议:优(2-3],良(1-2],一般[0-1]。 | |
| 实施工期 | 2 | 实施工期45天不得分,工期每缩短2天得0.5分,不足2天的不计分,此项满分2分。投标文件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售后服务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响应情况,提供系统的后续服务、更新升级等切实可行的服务保障,由评委横向比较,进行综合评议:优(2-3]、良(1-2]、差[0-1]。 | |
| 价格部分75分 | 投标报价 | 75分 | 评标基准价及价格分计算:①投标人为五家及以下,A=评标基准价=经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0.97;②投标人为五家以上,A=评标基准价=经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0.97。B=各有效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计算价格分方法如下: (1)评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的得75分;(2)B≥A,投标人报价得分=75-60×(B-A)/A;(3)B |
注:1、上述评分表中“(”不含本数,“[”、“]”包含本数。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目录前增加索引页,针对评标办法中的每一个评分项目,注明投标文件内相应的页码,以方便检索。
5.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以实际签订为准)
项目承揽合同
远控龙门吊大车定位优化项目
二级编号:DXCTH4-〔2025〕号
甲方(定作方):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乙方(承揽方):
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述
(一)项目名称:远控龙门吊大车定位优化项目。
(二)项目地点: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内,即宁波市大榭开发区D港区。
(三)项目内容:对大榭集司码头场地(27块)低架滑触线反射板位置,加装连续二维码带,作为自动化龙门吊大车定位的视觉识别基准载体。
(四)项目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详见附件六《技术规格书》。
(五)承揽形式:包工包料,即乙方负责备妥承揽所需材料、工具、设备等并自行安排相关作业人员。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材料、工具、设备等符合相关国家及行业质量要求并对其提供给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及其安排的作业人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的侵权损害以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六)项目付款金额:本次业务项目含税总价为元(不含税总价为元),税率%,项目费用详见附件五《报价明细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动致税率调整的,则保持税前价格不变,对税率及结算金额进行调整,项目实施时,若有超出本合同约定范围的项目、操作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明确列出具体内容及费用,经甲方签字许可后,乙方方可实施。未经甲方确认,擅自变更业务范围产生的全部费用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最终费用按实际验收情况支付。
(七)项目期限:本次项目期限为45个自然日,自开工之日起起算,开工时间由甲方书面指定,承揽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视为完工。乙方须严格执行进度计划要求,非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期限延期,每延期一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含税)0.3‰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因上述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还应额外支付合同总价款(含税)30%的违约金。
(八)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开工或停工达3日及以上,且经甲方催促后24小时仍不开工或复工的,或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包、分包的,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税后)30%的违约金,已支付的费用应予以退还,乙方需承担违反本条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本款违约金与第一条(七)所述违约金分别计算收取)。
(九)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税后)3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仍不能补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就该不足部分,乙方仍须补足。
(十)本合同项下乙方在进行承揽活动时应遵守甲方相关作业及安全制度,配合甲方的各项监督、检查措施。乙方应保证其承揽活动合法、安全并能满足甲方要求。如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的,甲方可责令乙方立即进行改正。如乙方未及时改正至本合同约定条件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还应额外支付总价款(税后)30%的违约金。
(十一)乙方承担因其任何违反本合同及附件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请第三方代为操作的费用,任何第三方因乙方承揽活动向甲方提出的索赔或罚款,以及甲方向乙方或第三方向甲方索赔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函费、鉴定费等。
(十二)本合同项下的“日”均指“自然日”。
(十三)其他:因本项目所产生的任何违约金及损失,甲方有权在任一承揽费用支付时予以直接扣除。
二、结算方式和期限
(一)本项目结算采用下述第1款方式:
1.项目完成、验收合格(以双方签署项目验收报告为准)且收到乙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支付90%项目款,剩余10%项目款在质保期满且无任何遗留问题后无息支付。
2.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以双方签署项目验收报告为准)且收到乙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支付100%项目款。
3.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以双方签署项目验收报告为准)且收到乙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合同总价10%的银行质量保函后60日内支付100%项目款。
(二)甲方应按约付款,因甲方单方原因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付款一日,应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税后)0.3‰的逾期违约金。
三、项目质量、验收及质保期
(一)乙方必须按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严格执行,接受甲方监督,不得擅自更改工艺及图纸,如有不符之处,应立即返工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项目期限不顺延。
(二)验收:每台设备大修完成后通知甲方现场验收,所有设备大修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项目验收报告。乙方须负责项目过程中及完成时项目现场的清洁工作。
(三)质保期:每台设备的质保期为该台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双方签署项目验收报告后24个月。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且质保期从甲方通知质量问题时中止,维修或更换完毕后继续计算质保期,维修和/或更换时间不计算在质保期内。经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乙方仍未及时履行维修和/或更换义务的,须支付每日500元的违约金,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迟延超过5日的,甲方有权自行委托其他第三方进行维修和/或更换,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甲方遭受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保密
(一)乙方及其参与项目承揽工作的有关人员应对本合同及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甲方商业秘密、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商业秘密、文件资料和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2.不得将上述商业秘密、文件资料和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
3.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
(二)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至相关商业秘密、文件资料或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此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止。
(三)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合规条款
乙方承诺遵守以下合规条款:
(一)反商业贿赂:不得为获得不正当利益或商业机会进行商业贿赂,不对甲方及其员工和员工的家庭成员行贿或输送不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物品及就业机会等,同时禁止给予甲方员工及其家庭成员不合适的商业礼仪或馈赠,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贵重物品、高价值文化礼品、旅游、考察、高规格接待等。
(二)制裁与出口管制的合规承诺:
1.定义
(1)制裁机构是指发布和/或执行制裁和出口管制相关法律、法规、指令或命令的相关政府机构或国际组织。
(2)制裁是指制裁机构根据适用的制裁和出口管制法律、规定、指令和命令对指定的国家或地区、受限制方和交通运输工具等实施的惩罚性或限制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资产,禁止和限制出口、银行交易、融资、入境,实施禁运和行政或刑事处罚等。
(3)受限制方是指被制裁机构明确指定受经济制裁或出口管制法律、法规、指令或命令限制的个人、法人和组织,该等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国综合清单(UNConsolidatedList)、美国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的特别指定国民清单(SDNList)或有关综合清单、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的实体清单(EntityList)、欧盟关于自然人、团体和实体的综合清单(EUConsolidatedList)等。
2.保证及声明
(1)乙方保证并声明:其目前未被任何制裁机构指定为受限制方,且未因违反制裁或出口管制法律而接受调查或者身处行政、司法程序。
(2)乙方保证并声明:其遵守相关的制裁和出口管制法律,其拥有制裁和出口管制的合规政策和程序。
(3)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不得违反且不会导致甲方违反美国、欧盟等国家或地区的第三方司法管辖区以及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关于制裁和出口管制的有关法律、法规、指令、命令。
(4)乙方同意从相关制裁机构处获取所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货物、技术和服务的出口许可证、特许及其他授权。
(5)乙方同意如果其知晓自身即将被指定为受限制方或者其正面临制裁机构的执法活动,在相关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立即通知甲方。
3.赔偿
如果乙方的行为或不作为导致甲方被制裁机构处罚、罚款或施以其他惩罚性措施,乙方应作出全额赔偿并使甲方免受损害。
4.放弃被通知权
甲方有权按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应相关制裁机构或有管辖权的法院的要求,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有关资料,无需事先取得乙方的同意。
5.不可抗力
如果未来本合同的履行根据相关的制裁或者出口管制法律、法规、指令或命令变得非法或不可能,不属于不可抗力事项。如果未来发生该等事项,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本着诚信原则协商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对于不履行此合同的替代方案,该等方案包括善意努力获取必要的许可证、特许或豁免。
(三)配合甲方的合规检查和审计:理解并接受甲方对商业合作伙伴的合规管理要求,同意配合合规检查与审计,并不得隐瞒任何可能对甲方利益造成影响的信息。
(四)严格约束乙方员工及乙方的代理人或代理机构:承诺严格要求乙方的员工遵守合规承诺条款,若乙方员工及乙方的代理人或代理机构违反相关承诺即视为乙方违反。
(五)责任承担:如果乙方违反前述合规承诺条款,甲方将有权立即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给其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不可抗力
(一)如果本合同的其中一方因受疫情、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内骚乱或其它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履约时间应该被相应地延长,而且对于因延时而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都不承担责任。
(二)受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用快递方式将有关部门签发的书面证明作为证据送达另一方,否则视为不可抗力未曾发生。
(三)双方确定,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乙方在项目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安全规程操作,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作业并遵守现场所在地甲方的安全规定,防止事故发生,如由于乙方原因发生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乙方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为了维护甲方、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廉洁风险,增强双方廉洁意识、责任意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签订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廉洁协议》。
(三)甲方现场作业用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余因本项目开展所需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如下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内容:
附件一:廉洁协议
附件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附件三:港口设施保安协议
附件四:合规承诺函(商业合作伙伴)
附件五:技术规格书
附件六:价格明细表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通知
(一)根据本合同要求一方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皆采用邮递、电子邮件或传真进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发出通知的一方之代表签署。通过邮递、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的任何通知在下列情况下被视为已妥为送达:
1.通过邮递发送的,发件人交付邮递公司之时。
2.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的,发送人收到传真确认报告或电子邮件接收确认报告之时。
(二)就本条而言,甲乙双方的邮递地址、电子邮件和传真号码如下:
| 甲方 | 乙方 | ||
| 地址: | 地址: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传真: | 传真: | ||
| 收件人: | 收件人: |
九、适用法律与法律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以下为本合同签署栏)
| 甲 方(盖章): | 乙 方(盖章): |
| 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
廉洁协议
二级编号:DXCTH4-〔2025〕号
合同名称:项目承揽合同
甲方: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维护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供应商、承包商等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廉洁风险,增强双方廉洁意识、责任意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级廉洁从业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1、双方职责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
2.双方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对方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相关规章制度。
1、双方廉洁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工作人员应保持与乙方正常的工作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不得要求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境内境外旅游或留学等提供方便。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暗示亲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作有关的经济活动。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
(6)不得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廉洁规定的要求。
1.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通过正规途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及第三方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及中介机构就有关工作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3)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消费娱乐场所。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
(5)不得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境外旅游或留学等提供方便;不得安排甲方工作人员的子女或其他亲属到本单位工作,双方有业务之前已经安排的,则不得因双方业务关系而特别提升职务或提高待遇。
(6)甲方工作人员明示或暗示乙方给予贿赂或报酬的,乙方必须予以拒绝并上报甲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将情况通报甲方。
举报电话:********;举报邮箱:********@nbdxct.com;举报地址: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号楼3楼招标办。
2、违约责任
1.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违反上述协议者,视情况予以批评、通报、警告直至开除,并视情况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
2.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违反上述协议,按乙方制度进行调查,并由乙方按其制度进行处理;同时甲方可视情况无条件解除合同。
3、附则
1.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合同完成时止。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签字:
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
签字:
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住所地:宁波大榭开发区D港区
联系人: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
住所地:
联系人: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项目承揽合同》(编号:DXCTH4-〔2025〕号)(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在甲方港区开展远控龙门吊大车定位优化项目业务,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主合同等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资质及其机械设备
1.1乙方具备与开展远控龙门吊大车定位优化项目业务相适应的经营资质。
1.2乙方开展业务的各类机械设备安全性能(制动、灯光、喇叭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具有有效牌证,并已检验合格,且按规定缴纳了相应的保险。相应证书资料原件由甲方查验后提供复印件给甲方备案。
1.3乙方开展业务的机械操作人员具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有效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4乙方人员在操作机械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章制度作业,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作业。
1.5乙方的机器设备达到报废年限以及故障多发、无法正常作业或安全使用的,应及时更换并书面通知给甲方备案。
1.6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必须按国家安全标准配置相关的安全设施设备或器材,所配置使用的设备设施或器材(含消防设施、用电设施、设备安全防护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保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1.7乙方要指派品行优良、培训合格的人员开展业务,对所指派的非本市户口从业人员必须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居住证),如需到外轮或港区限定区域作业的必须办理登轮证或限定区域通行证。如国家海关、边检或其他国家机关对该类作业有特殊要求,乙方和/或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应符合这些要求,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1甲方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港口作业实务特征,将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
2.2乙方已知悉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乙方有与其业务相匹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具有资质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3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及其资质证书复印件报甲方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2.4乙方及其员工在甲方场所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5乙方内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关键岗位有紧急应对措施,责任到人,并组织演练。
三、入场前管理
3.1乙方已与其进入甲方场地工作的员工建立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并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投保人身伤害险及必要的商业保险。上述保险已足以使乙方具备承担相应事故赔偿责任的能力。
3.2入场前,乙方已经通过各种方式熟悉、了解了甲方工作场所的特殊性、复杂性、危险性,且乙方也已经以书面形式将前述事项告知其员工。
3.3入场前,乙方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对其所有进入甲方场地的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并为员工配备安全帽、反光背心等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4乙方应按甲方有关规定做好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参加甲方的进港安全培训,教育其员工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建立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新进员工应及时向甲方主管部门报备,未经“三级安全教育”、进港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员工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四、入场后管理
4.1甲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有权合理安排、调整乙方的工作进度。
4.2乙方不符合港区生产安全要求、不服从管理,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甲方有权暂停其作业,并根据主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3乙方全面负责其员工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其员工按照法律规定及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安全生产。
4.4主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及业务水平。若乙方未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甲方可代为组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5乙方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甲方要求参加甲方的生产调度会,根据生产计划安排和作业货种特点、工艺要求、作业环境、道路状况及气候变化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对其员工的工前会安全布置,并做好工前会记录。乙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落实“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原则,及时指正生产过程中所属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4.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按照主合同及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作业,有权对乙方员工的违约、违规行为提出指正,并根据主合同约定和附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甲方生产调度和安全主管部门。
六、双方约定每年定期召开由双方安全、生产等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座谈会,共同分析港区安全生产状况和本协议执行情况,并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持续改进意见。会议时间由双方约定。
七、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乙方应当自行负责处理,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事故发生后,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并按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上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如果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由甲方先行承担经济责任的,乙方应赔偿或承担甲方所遭受或承担的全部经济损失或责任。
八、乙方对其所开展的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甲方先行承担责任的,有权事后向乙方追偿。
九、对于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协议当事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也可以由第三方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本约定如与法律规定的专门管辖或专属管辖相冲突的,应服从法律的规定。
十、对于本协议中未受争议问题影响的其他条款,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仍应按约定履行。
十一、本协议及附表所述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按主合同约定执行。主合同没有约定的,则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的索赔或罚款,第三方向甲方或甲方向乙方索赔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函费等。
十二、乙方如将主合同约定业务部分或全部委托给第三方的,须向甲方提供授权第三方的证明书或合同,并与第三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向甲方备案。第三方须履行甲乙双方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提供相关备案材料。如第三方聘请其他公司人员或机械设备开展业务的,第三方须与相关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向甲方备案。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期限与主合同一致。
附件:事故、违章、隐患等考核标准
(以下为本协议的签署栏)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事故、违章、隐患等考核标准
1、事故
| 事故等级 | 事故名称 | 损失标准 | 乙方承担的违约金 |
| 一般一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工亡事故 | A ≤2 |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
| 损失金额 | 100≤B<1000 | ||
| 火灾事故 | 50<B<1000 | ||
| 一般二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重伤事故 | A ≤9 | |
| 损失金额 | 30≤B<100 | ||
| 火灾事故 | 30<B≤50 | ||
| 一般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轻伤事故 | 1≤A | 全部责任:31000-40000元/起主要责任:25000-30000元/起同等责任:16000-25000元/起次要责任:10000-16000元/起 |
| 损失金额 | 10≤B<30 | ||
| 一般四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轻微伤 | 1≤A | 全部责任:8000-11000元/起主要责任:6000-8000元/起同等责任:5000-7000元/起次要责任:3000-5000元/起 |
| 损失金额 | 5≤B<10 | ||
| 一般五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损失金额 | 0.5≤B<5 | 全部责任:5000-6500元/起主要责任:3500-5000元/起同等责任:2500-4000元/起次要责任:2000-2500元/起 |
| 一般六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损失金额 | B<0.5 | 全部责任:3500-5000元/起主要责任:2500-4000元/起同等责任:2000-3000元/起次要责任:1000-2000元/起 |
备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结合港区生产实际,将“一般事故”分为六个等级:“一般一级、一般二级、一般三级、一般四级、一般五级、一般六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身伤害人数用A表示,单位为人/次;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用B表示,单位为万元/次。
2、违章、隐患
| 考核等级 | 安全管理考核内容 | 处罚标准 |
| 一般处罚情形 | 考核内容参照甲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办法》附件1《大榭集司安全管理考核清单》 | 200-500元/项 |
| 严重处罚情形 | 600-1000元/项 | |
| 特别严重处罚情形 | 1200-2000元/项 | |
| 其它 | 200-2000元/项 |
备注:如果重复出现同类隐患,则每次按前一次的2倍进行考核;同类隐患,如果出现四次,则暂停乙方进港作业资格,重新参加甲方组织的进港安全教育培训。
3.其他事项
(1)乙方未按约定,擅自安排不符合上岗作业条件的人参与作业的,如未参加“三级”安全教育的员工、未取得规定的操作资格的人员、童工、超龄员工等,甲方按每次每人1000元进行考核。
(2)乙方员工未遵照国家、公司相关规定,履行汇报流程,继而引发治安调解事件,如斗殴、盗窃等,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责任方所属公司考核:
1由国家执法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的,给予责任方所属公司考核:全部责任的,按每次10000元至30000元考核,主要责任的,每次5000元至10000元考核,次要责任的,1000元至5000元考核。
2由甲方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的,给予责任方所属公司考核:全部责任的,按每次5000元元至20000元考核,主要责任的,每次3000元至10000元考核,次要责任的,1000元至5000元考核。
3乙方员工不按照正常流程申诉问题,而采用吵、闹行为并影响甲方正常工作或生产的,每次考核乙方500元至1000元。
(3)甲方发现乙方有偷盗公司财物现象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每次给予5000元至50000元处罚。甲方有权视情况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需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附件三:
港口设施保安协议
(派遣单位或业务承揽单位)
甲方: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确保港区生产的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要求,明确甲、乙双方在港口设施作业期间的保安工作管理责任,确保甲方港口设施的安全,杜绝保安事件的发生,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甲方要对乙方派遣到港口作业的人员进行港口设施保安知识培训,使其具有较高的安保意识、安保能力,明确自身的保安职责和逃生知识等。
2、甲方要及时告知乙方目前港口设施保安等级及相应的保安措施,对有关信息及时向乙方通报,便于乙方人员做好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确保乙方在岗作业人员的安全。
3、甲方要对乙方履行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乙方沟通或进行培训指导,确保乙方在港人员认真履行港口设施保安职责。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单位作业人员和车辆进出甲方单位,必须事先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必须服从甲方单位的保安管理,自觉接受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严禁携带违禁物品入港。
2、乙方所需带入港区的物资须在门卫登记,需要出港区的物资须出示相关单位出具的出门证后方可出港区,否则视为违反甲方相关规定,由甲方落实处理。
3、乙方管理人员对派遣到港口作业的员工进行港口设施保安知识培训,使其明确安保信息报告程序和应对各种事件的程序。
4、乙方单位的人员变动,要及时向甲方单位备案,以让甲方及时掌握乙方单位的人员信息。
5、乙方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教育员工在港作业时,要注意观察和发现可疑人员、可疑车辆、可疑货物和可疑事件等,并及时向甲方港口设施保安员报告。
6、乙方人员要自觉保护用于港口设施保安的各种设备设施,发现有损坏的地方要立即向甲方报告。
7.在港口设施遭受到恐怖事件袭击时,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要立即组织做好人员撤离工作,确保员工生命安全。
8.乙方人员在确保生命安全的情况下,要积极参与甲方的反恐怖、反破坏和控制偷渡、走私等行动。
9.乙方遵守《安全生产法》、《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若违反港口设施保安履约规定,由甲方予以处理。
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终止业务(服务)合同之日。
甲方: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乙方:
签名:签名: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附件四:
合规承诺函(商业合作伙伴)
为配合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合规管理要求,规范本公司市场交易行为,促进公平、公正交易,本公司特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理解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需求,在合作范围内遵守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对第三方的合规管理要求。
2.本公司具有合同订立的主体资格,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履约能力,能够有效履行合同义务。
3.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决不从事并抵制任何不廉洁行为,严格履行以下合规义务:
(1)本公司员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商业贿赂行为的禁止性规定,坚决抵制商业贿赂;
(2)本公司员工不得给予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或个人任何不正当馈赠;
(3)本公司员工不得接受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或个人的任何不正当馈赠;
(4)本公司员工不得参加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及有关单位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考察等活动;
(5)本公司员工不得做出其他可能影响廉洁商业的行为。
4.本公司坚持诚信商业行为,依法依约保守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
5.本公司严守缔约精神,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不擅自变更、中止以及不履行合同,发生履约突发事件时将及时通知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6.本公司同意在合同目的范围内配合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合规检查,不得隐瞒可能造成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利益受损的信息。
7.本公司承诺对本承诺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公司及员工未遵守承诺事项,本公司承诺自愿赔偿由此给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或按相关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有权终止相关合同。
本承诺函一式两份,经承诺人盖章后生效,由承诺人和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各保留一份。
承诺人(盖章):
年月日
附件五:
技术规格书
附件六:
报价明细表
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
5.4.1.投标文件目录:未提供格式部分由投标人自拟
5.4.1.(一)投标文件目录:未提供格式部分由投标人自拟
投标文件分为价格标、商务技术标、资审文件三部分。
第一部分:价格标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标
评分索引表
★(1)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2)技术响应表(对技术需求中提出的技术参数进行响应,格式见附件);
(3)项目方案总体编制;
(4)商务技术标评审所涉及的其他资料(若有,格式自拟);
(5)投标人需要特别说明的其他文件(若有,格式自拟)。
第三部分:资审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4)同类项目业绩表(格式见附件);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7)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情况说明或资质证书。
注:以上投标资料所要求为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相关资料进行原件核实,若有虚假,则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一部分:价格标
1.投标函
投标函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我方递交投标文件价格标1份、资信标1份、商务技术标1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2.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小写):元。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4.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5.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60日历天。
6.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7.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8.投标人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遵守所有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
9.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邮编:
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2.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价(元) | 备注 |
| 1 | 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远控龙门吊大车定位优化项目 | 大写: 元小写:¥ 元 |
注:
1、投标价格已包括但不仅限于设计、供货、相关人工工资、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售后服务、企业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投标价格包含13%增值税。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调整增值税率,则合同价款按不含税价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其余不随市场价格变动作调整,除非买方要求的配置等发生改变。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3.报价明细表
报价明细表
单位: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品牌型号 | 综合单价(元) | 小计(元) |
| 1 | 二维码带 | 27块场地,合计约7165 | 米 | |||
| 2 | 安装费用 | 1 | 项 | |||
| 3 | 功能调试,协助码头完成自动化龙门吊大车视觉定位系统的联调测试 | 1 | 项 | |||
| ... | ... | ... | ... | |||
| 合计 | 元 | |||||
注:本表的合计需与开标一览表总价及投标函总投标价一致。
投标人盖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标
评分索引表
| 序号 | 评分标准说明 | 页码 |
1.商务响应表
商务响应表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 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的承诺和说明 | 偏离情况 |
| …… | |||
注:主要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的“商务要求”内容逐条响应,并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如未注明,招标人则视投标人完全接受和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2.技术响应表
技术响应表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 条款号 | 名称 | 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 投标人的承诺和说明 | 偏离情况 |
注: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进行响应,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如未注明,招标人则视投标人完全接受和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3.业绩
同类项目业绩表
| 项目名称(主要实施内容) | 采购方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价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注:提供以上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4.项目方案总体编制(格式自拟);
5.商务技术标评审所涉及的其他资料(若有,格式自拟);
6.投标人需要特别说明的其他文件(若有,格式自拟)。
第三部分:资审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人: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职务:职务:
被授权人手机号码: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 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注:1、如果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如果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仅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一)我单位: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承诺遵守以下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我单位非联合体投标。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4.同类项目业绩表
同类项目业绩表
| 项目名称(主要实施内容) | 采购方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价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注:提供以上业绩清单以及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字盖章页、能反映服务内容的合同内容)、验收证明(或发票)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
| 经营范围 | |||||||||
| 财务状况 | 1、2022年-2024年的资产负债情况:(1)固定资产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2)流动资产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2、投标人2022年到2024年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损益表。(1)营业收入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2)营业利润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3)利润总额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4)净利润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 ||||||||
| 备注 | |||||||||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7.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情况说明或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