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海洋物联网组网通信实训室更新升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0-26
发布于
山东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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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海洋物联网组网通信实训室更新升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海洋物联网组网通信实训室更新升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洋物联网组网通信实训室更新升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SDGP37********2002209

采购项目名称: 海洋物联网组网通信实训室更新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元,其中:第 一 包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元,其中:第 一 包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元。

采购需求: 海洋物联网组网通信实训室更新升级,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

开标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青岛市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6号开标室(307室)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

3. 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钱塘江路36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舞阳路7号9号楼3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司马维祖【zkgs_qdsima】

联系方式: ********

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发 布 人: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20:38

注意事项

供应商参加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系统使用指南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海洋物联网组网通信实训室更新升级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 青岛市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21: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1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开标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青岛市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6号开标室(307室)
预算金额 ¥60.1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司马维祖【zkgs_qdsima】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钱塘江路3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舞阳路7号9号楼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1 1包采购需求.pdf

(2023-3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范本)

青岛市政府采购

海洋物联网组网通信实,

训室更新升级项目第1包

采购人: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SDGP37********2002209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第四章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2.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3.商务条件

第五章评标办法

1.相关要求

2.评分标准

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

第六章投标人须知

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

2.合格的投标人2.合格的投标人

3.保密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

5.踏勘现场

6.询问及答复

7.偏离

8.履约保证金(若要求)

9.采购代理服务费

10.招标文件.................................................................................................................................................28,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2.投标报价

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5.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7.质疑

18.投诉18.投诉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第七章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

1.开标程序

2.开标

3.评标委员会

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

5.资格审查

6.评标

7.澄清有关问题

9.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

10.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

11.废标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3.违法违规情形

14.违规处理

第八章纪律要求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范本

1.签订合同1.签订合同

2.追加合同金额

3.货物质量与验收

4.合同范本格式

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洋物联网组网通信实训室更新升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

系统(***********)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

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2002209

项目名称:海洋物联网组网通信实训室更新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其,

中:第一包*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其中:第一包*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采购需求:海洋物联网组网通信实训室更新升级,详见招标文件第四,

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

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

购网(***********)、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

岛(***********)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

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

服务系统(***********)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

电子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青岛市民中心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三楼6号开标室(3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ngdao.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

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

3.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钱塘江路36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舞阳路7号9号楼3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司马维祖【zkgs_qdsima】

电话:********。

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

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项目采购公告

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2 采购代理机构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海洋物联网组网通信实训室更新升级项目
4 分包及中标规定 本项目不分包。
5 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
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
7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8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
9 履约保证金 □不需要√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10%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
10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采购人支付√中标人支付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通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支付方式:转账或电汇等。□无需支付
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投标人已收到。
13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14 招标文件的质疑 招标公告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1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
16 投标报价的范围 含税全包价,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运输、包装、安装、调试、验收等全部费用。
17 投标报价的次数 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18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 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和第三章。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19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及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0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优惠标准 本项目无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21 确定核心产品 □属于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属于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其中感应耦合数据传输仪(教学版)为核心产品。
22 进口产品投标 √不允许□允许
23 样品 √不需要□需要
24 投标(响应)编制(含保存、签章、修改、撤回、上传等操作) 投标人使用【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中标
24 投标(响应)编制(含保存、签章、修改、撤回、上传等操作) 示的“公章”“印章”处,分别签单位公章、个人印章。操作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首页>下载中心>系统使用指南>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说明(投标人端)”。特别提示:1、制作投标文件时,单项绑定pdf(word)文件时无需再电子签章,单项绑定的pdf(word)文件不再作为投标内容上传。2、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系统自动合成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个pdf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上述三个pdf投标文件上进行电子签章,并上传。(单项绑定的pdf(word)不再上传)回文件,视为放弃参与投标,如需再次投标需要重3、若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撤新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需修改投标(响应)文件,则需先撤销上传,再撤销签章,再作修改,修改后需再次生成并签章投标(响应)文件,签章完成后,可点击【预览待评审文件】,对已完成签章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再次上传此次修改后的投标(响应)文件。例如:供应商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后需修改报价明细表内容,则需先撤销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再应)文件,签章完成后,可点击【预览待评审文件】,撤销签章,修改完成后,再次生成并签章投标(响对已完成签章的投标(响应)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再次上传此次修改后的投标(响应)文件。
25 制作完成后的投标(响应)预览 投标人对投标(响应)完成签章后,可点击【预览待评审文件】,对已完成签章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26 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时,系统通过投标人当前使用的CA数字证书自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投标人可以下载保存。
26 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上传投标文件后,项目开标前,对CA证书进行过任何变更,原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将因密钥不匹配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开标,请务必重新上传投标文件。CA证书变更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锁信息修改、新增CA锁关联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CA证书更新(含证书到期后的延期操作)、CACA锁)。CA锁补办(包括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重新办理由此产生的投标失败及全部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未重新上传的,投标文件将无法参与解密开标,担,请务必高度重视!
27 投标人签到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若到现场开标,应携带上传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及可登录互联网的电脑设备以确保网上开标。开标注意事项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首页>下载中心>系统使用指南>电子投标开标注意事项”1.投标人在线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未在线签到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
28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29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
30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3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评标委员会确定1名中标人
32 中标公告 中标结果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告中,同时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进行公告。
33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33.1 书面形式的定义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1 数据电文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及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
33.2 相关评标标准认可要求 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及相关附件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示(上传后将无法删除),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只能通过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
33.3 电子签名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
33.4 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不允许□允许
33.5 监督和管理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的管理。
33.6 关注 潜在供应商须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否则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33.7 优惠率的解释 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的,优惠率是指在采购文件约定的基准价基础上进行下浮的比例。例如供应商填入0.2(20%优惠率)则优惠后的报价=(1-0.2)×基准价。
33.8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1.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及相关附件,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法通过系统选取的,可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附PDF文件即可,招标文件前后有要求不一致的,以此为准。3.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和质疑的,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提出,并告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4.关于本项目的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招标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青岛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公示。投标人有
33.8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义务自行查阅或于开标前向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有随时终止风险。

第三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提供形式 备注 必须提交
1 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 电子文档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
2 声明函 电子文档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声明函
3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电子文档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4 中小企业声明函 电子文档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所有的货物均应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资格证明文件备注:,

开标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

第四章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

标准、规范,中标人供货时应当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等。

1.3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

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

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

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所投产品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应有检测,

报告等详细资料。

1.4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采购人确需招标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在招投标活动开,

始前,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件规定办,

理审核手续,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后,方可招标采购进口产品,否则采购人不得招标采购,

进口产品,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

品)。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进口产品时不得拒绝国产相同质量产品的制造商或,

代理商参与投标。

2.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详见附录1。

采购明细详细内容附件: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改造建设实训室面积约97.68㎡,现有双人位学生桌20张,传感网应用开发,

套件18套。实训室建设完成须满足当前教学需求。建设内容如下:,

(1)采购感应耦合数据传输仪(教学版)20套;

(2)采购声学通信机OEM板卡(教学版)10套;

(3)采购北斗3代短报文通信机(含通信卡)11套;

(4)采购浮标系统(含供电系统、锚系、数据采集器)1套;

(5)采购水声通信机2台、感应耦合传输仪主机1个、感应耦合温度传感器2个、

温深传感器1个;

(6)桌面实验水箱20个;

(7)教室文化墙设计制作1组。

2.2设备清单及参数

序号 品名 配置参数 数量
1 浮标系统 主体 (1)直径0.5~1.5米;(2)主浮体采用eva材质;(3)框架采用304不锈钢。 1
浮标供电系统 (1)太阳能、蓄电池等供电系统;(2)支持连续阴雨15天续航;(3)支持充放电保护。
浮标锚系 (1)直径10mm包塑钢缆,不超过200米。具体长度根据人工湖布放环境;(2)锚系:不大于50kg水泥锚,具体重量根据人工湖布放环境。
浮标数据采集器 (1)供电电压:9~17V;(2)工作温度:-20℃~+65℃;(3)测量参数:气象参数:(2路风速、2路风向、气温、相对湿度、雨量、气压、能见度等);水文参数:(波高、波向、波周期、海流流速、流向);表层水质:(水温、电导率、盐度、浊度、叶绿素、溶解氧、pH);其他参数:(观测时间、水警、门警、锚灯、GPS、方位等);(4)数据传输:持北斗卫星、CDMA/GPRS网络;(5)数据接收率:≥90%;(6)数据存储:配备≥32GB数据存储卡,数据存储时间不低于3年;★(7)操作系统:rt_thread国产实时操作系统;(9)数据库:免费mysql数据库;(8)岸站软件:基于vue开源框架,跨平台架构;(10)防水等级:IP65;(11)待机功耗:≤90mA;(12)采集间隔:10分钟、半小时、1小时、3小时可调;(13)人机交互:触摸屏人机交互;★(14)系统级联:支持多台数据采集器通过CAN总线级联;★(15)接口类型:RS232不小于12个,模拟量接口不小于2个,脉冲量接口不小于2个。
2 感应耦合传输仪主机 (1)感应耦合通信距离≥1000米;(2)感应耦合通信速率≥1200bps;(3)待机功耗:小于200uW;★(4)耦合接收功耗:小于3mW; 1
(5)耦合发送功耗:小于10mW;(6)通信接口:RS232;(7)供电方式:内部电池供电,一节5号电池;(8)电池使用寿命:在10分钟1次采样频率下,不小于1年;(9)防水等级:IP68;(10)耐压深度:水下≥1000米。
3 感应耦合温度传感器 (1)感应耦合通信距离≥1000米;(2)感应耦合通信速率≥1200bps;(3)温度测量范围:-2~35℃;(4)温度测量精度:0.005℃;(5)感应耦合数据传输距离:(6)供电方式:1节内部5号电池供电;≥1000米;★(7)功耗:待机功耗小于200uW;测量功耗小于10mW;(8)电池使用寿命:在10分钟1次采样频率下,不小于1年。 2
4 温深传感器 (1)温度测量范围:-2~35℃;(2)温度测量精度:0.005℃;(3)深度测量范围:0~1000米;(4)深度测量精度:0.1%FS;(5)防水等级:IP68;(6)耐压深度:水下≥1000米;(7)供电方式:外部供电;(8)通信接口:RS232或者RS485。 1
5 北斗通信机 (1)北斗3代短报文;(2)支持单向卡和双向卡;(3)通信接口:RS232;(4)供电电压:12~24VDC;(5)默认提供单向卡,并协助甲方提供双向卡。 11
6 水声通信机 (1)供电电压:18~24VDC;★(2)通信速率:140~2400bps(可配置);(3)通信频段:9~14kHz;(4)外部通信接口:RS-232串口,波特率2400~9600bps可调;(5)接收功耗:≤0.85W(@24V);(6)休眠功耗:≤10mW(@24V);(7)发射功耗:10W平均,20W峰值;(8)耐压深度:≥50米;(9)通信距离:≥200米(静止状态);(10)休眠唤醒:可设置自动休眠时间;可通过声学和串口唤醒,唤醒时间小于0.5秒;(11)声学数据存储:支持TF卡数据记录,最大容量不低于32GB; 2
6 水声通信机 (12)声学数据播放:支持WAV格式音频文件播放;(13)寻址功能:支持不少于200个设备地址,用户可自定义设置;(14)远程管理:远程测距、远程读取姿态、远程读取电压;(15)参数配置与查询:可查看和设置本地及远程设备的通信速率、发射功率和设备地址等参数。(16)波形生成:可调正弦波信号输出;(17)教学实验支持:提供MATLAB示例代码,用于声学数据的WAV文件生成与解析,实现水声通信实验与教学演示。 2
7 ●感应耦合数据传输仪(教学版) (1)感应耦合通信距离≥1000米;(2)感应耦合通信速率≥1200bps;(3)待机功耗:小于200uW;★(4)耦合接收功耗:小于3mW;(5)耦合发送功耗:小于10mW;(6)通信接口:RS232;(7)供电方式:内部电池供电,一节5号电池;(8)电池使用寿命:在10分钟1次采样频率下,不小于1年。 20
8 声学通信机OEM板卡(教学版) (1)供电方式:12V;(2)声学通信中心频率35KHz;(3)水下通信距离:大于50米;(4)外部接口:RS232或者RS485;(5)接收功耗:≤1W;(6)发射功耗:≤5W。 10
9 实验水箱 (1)材质:亚克力;(2)内径:398*142*130mm;(3)外径:407*150*130mm。 20
10 教室文化墙设计制作(具体内容中标后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1)尺寸:5.3m*1.6m,厚度17mm;(2)材质:亚克力PVC板,水晶一体板封边。 1

2.3技术服务要求

项目交付后,3年内中标人需要派工程师到校进行不低于7次/年的设备培训和技术

指导(培训指导时间不低于2小时/次),工程师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共同完成海洋

物联网组网通信教学资源开发以及新质新形态教材研发等,质保期内中标人须协助采购,

人共同完成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1项,申报市级及以上纵向课题1项。

采购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

技术要求 采购人允许离幅度 备注

3.商务条件

3.1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2交货地点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院内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额的10%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收

到履约保证金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全部设备安装完成进

行初验收,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65%。自验收合格后全部设备

运行无问题且二次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5%。质保期满并通过最终验收后,退还项目履约

保证金。如遇采购人寒暑假,付款时间顺延。

3.4验收

3.4.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

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

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3.4.2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

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7日后,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

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3.5质量保证期

3.5.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

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3.5.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

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

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果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

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

行索赔的权利。

3.6售后服务

3.6.1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

3.6.2中标人在接招标人通知1小时做出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维修

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

3.6.3中标人免费为招标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

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3.7其它相关要求

3.7.1投标人须提供全系统硬件的集成实施服务,包含实训室系统环境搭建,以及

与之相对应的软件、硬件配置工作,并提供完整的集成实施方案规划和培训方案。

3.7.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人须提供本次项目所有硬件设备正常工作所需要

的相关线缆及配件。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提供经市场监,

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电子文档。

带“●”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系指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

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的产品。

带“#”标注的,为重要技术条款(指规格参数中序号前标注的)。

未标注“★”或“#”的,为一般技术条款。

第五章评标办法

1.相关要求

1.1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2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1.3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

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须提供本单位的服务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本招标,

文件小型、微型企业的相关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

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

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1.3.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

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

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3.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3.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

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1.3.5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4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4.2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1.4.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

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5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1.6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应

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分数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投标报价 30 评标基准价C=所有有效标书投标报价(或最终价格)中的最低投标报价。最终报价:1、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的产品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最终报价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比30%以上的,给予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最终报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满分
质保期 2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期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1分,满分2分(以商务响应表中的质保期为准)。
企业业绩 4 投标人或所投核心产品生产商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的类似项目业绩(须包含本项目核心产品),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合同电子扫描件,否则不
予得分。
技术部分(汇总规则:取去掉0个最高分、0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响应情况 基本分 19 所投产品完全响应采购需求的得19分。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条款,未响应的其无效投标;
负偏离 0 (1)标注“#”号的为重要条款,本项基本分14分。每有一条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2)无标识的为一般条款,基本分5分,5条以内每有一条负偏离扣1分,负偏离超过5条的本项得0分。(3)投标人需在其投标文件中作出明确的响应性说明(包括可能存在的正、负偏离情况),未提供的不得分。
售后服务服务保障 8 务保障进行综合评分,评审要素包括:①售本项基础分为8分,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服后服务机构;②售后服务安排;③售后响应速度;④服务措施;以上每项满分2分,存在一般缺陷的每项方案得1分(一般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表述简略、内容有缺失,但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陷的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陷是指方案编制无依据、与采购项目和采购需求无关,无法保证项目实施)。
应急处理措施 4 施进行综合评分,评审要素包括:①应急情本项基础分为4分,根据投标人应急处理措形分析;②应急处理方案;以上每项满分2分,存在一般缺陷的每项方案得1分(一般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表述简略、内容有缺失,但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陷的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陷是指方案编制无依据、与采购项目和采购需求无关,无法保证项目实施)。
实施方案 12 本项基础分为12分,根据投标人项目实施计划进行综合评分,评审要素包括:①整体实施方案;②各节点工作安排;③进度保障方案;④项目难点分析;以上每项满分3分,存在一般缺陷的每项方案得1分(一般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表述简略、内容有缺失,但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陷的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陷是指方案编制无依据、与采购项目和采购需求无关,无法保证项目实施)。
培训计划和应用技术支持 12 本项基础分为12分,根据投标人培训计划和应用技术支持进行综合评分,评审要素包括:①培训方案;②培训内容;③教学资源开发方案;④专利及课题申报方案;以上每项满
分3分,存在一般缺陷的每项方案得1分(一般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表述简略、内容有缺失,但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陷的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陷是指方案编制无依据、与采购项目和采购需求无关,无法保证项目实施)。
供货组织方案、技术保证措施 9 本项基础分为9分,根据投标人供货组织方案、技术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评审要素包括:①供货组织;②安装和调试;③验收方案以上每项满分3分,存在一般缺陷的每项方案得1分(一般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表述简略、内容有缺失,但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陷的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陷是指方案编制无依据、与采购项目和采购需求无关,无法保证项目实施)。

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

3.1说明:

3.1.1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

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享受政府

采购优先政策:

3.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

定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加

分或价格折扣(详见评分标准)。

3.3.3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电子文档

第六章投标人须知

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5《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1.6《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1.6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合格的投标人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

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2.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2.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2.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

责任;

2.4.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

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2.5除采购人拟采购进口产品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外,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

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2.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7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

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

2.8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公开招标的资格。

3.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

4.1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

注释。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

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4.2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

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4.3时间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

分均为北京时间。

4.4投标有效期

4.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

持有效。

4.4.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

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

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4.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5.踏勘现场

5.1踏勘现场: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

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

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

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询问及答复

6.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询问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的公告页面在线提交。

6.3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的公告页面查看。

7.偏离

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

离范围和幅度。

8.履约保证金(若要求)

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

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采购人

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可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收取比例。

8.2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

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采购代理服务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招标文件

10.1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以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

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4)采购需求;

(5)评标办法;

(6)投标人须知;

(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

(8)纪律和监督;

(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0)投标文件格式;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

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投标人确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11.2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

11.3资格审查部分

11.3.1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

11.3.2声明函;

11.3.3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11.3.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

11.3.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注:具体以【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目录为准),

11.4商务部分

11.4.1投标函;

11.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授权);

11.4.4投标报价:

(1)报价一览表。是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投标报价(即投标报价总计金额)为各

个分项报价金额之和。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小计名称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费用名称、金额对

应,投标人认为《分项报价明细表》有漏项的,可以增加分项报价。

(3)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

明细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

11.4.5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若有);

11.4.6商务响应表;

11.4.7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

11.4.8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

11.4.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11.4.10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

11.4.11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11.4.12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若有)。

11.5技术部分

11.5.1货物清单(包括产品彩页);

11.5.2技术响应表;

11.5.3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

11.5.4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11.5.5产品专业保障;

11.5.6实施方案;

11.5.7售后服务方案;

11.5.8技术人员配置及能力;

11.5.9应急保障措施;

11.5.10培训方案;

11.5.11招标文件技术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1.5.12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报价的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投标人应对所投包中的货物进行报价,对每一包货物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

12.3投标报价的次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2.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

12.6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

件进行比较。

12.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

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2.8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

12.9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

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12.10采购人不接受未经中国海关报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货物报价。

12.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3.1投标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3.2投标文件编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投标文件签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投标人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

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3.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1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上传的投标

文件。

1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

充、修改或者撤销其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6.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后,通过【青岛市公共

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上传回执通知。上传时间以上,

传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

收。

16.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

不退还。

17.质疑

17.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

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依法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17.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7.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7.4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

受理。

17.5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

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

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

盖公章。

17.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通过系统以电

子文档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8.投诉

18.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

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

管部门提起投诉。投标人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

18.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18.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18.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8.5代理人提出投诉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

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

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

盖公章。

18.6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

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

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七章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

1.开标程序

1.1宣布开标纪律;

1.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3查看在线签到家数,少于三家开标会结束;不少于三家开标会继续进行;

1.4投标人根据要求在限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开始解密。

1.5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确认;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1.6开标结束。

2.开标

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规定时间内签到。

2.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投标人线上确认。

2.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

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5在评审结束前,投标单位请保持在线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状态。评标过程中,如果评标

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单位需要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专家

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提交有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澄清,系统不接受超时的澄清。

2.6各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将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告知。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

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

业领域评审专家的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在职工作人员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与政府采

购项目评审活动。

3.2评审专家的抽取

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

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

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3.3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身存在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及相关活动,与自己有

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3.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

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3.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

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

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

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6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3.6.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3.6.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6.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3.6.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3.6.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7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7.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

3.7.4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

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3.7.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7.6编写评标报告;

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3.7.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3.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8.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8.2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

3.8.3自身与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

3.8.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

或者刑事处罚的;

3.9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

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

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

意见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

件一并存档。

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

4.1资格审查

4.2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4.3组织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

4.4符合性审查;

4.5技术和商务评审;

4.6澄清有关问题;

4.7比较与评价;

4.8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9编写评标报告。

5.资格审查

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

的资格要求。未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属于不合格投标人。

5.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

府采购网(***********)、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

(***********)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

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

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投,

标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3在资格性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见附件1)

审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

5.4在资格性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出不合格的

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说明。

6.评标

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6.1.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

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6.1.2宣布评标纪律;

6.1.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6.1.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6.1.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1.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6.1.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

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6.1.8核对评标结果,有以下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

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6.1.8.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6.1.8.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6.1.8.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6.1.8.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6.1.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

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6.1.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

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6.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附录。

在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

并出具投标无效说明。

6.3技术和商务评审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

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包括政府采购政策执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6.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

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6.3.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

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

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6.3.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系指采

购人确定的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

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

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6.3.5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系指采购

人确定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

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

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7.澄清有关问题

7.1如果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评标委员会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起,

澄清】功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需通过电子

交易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提交有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澄清;系统不接受超时

的澄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

7.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

性条款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

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7.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通过【发起报价说明】功能,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

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报价说明】功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对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定标

8.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

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

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

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8.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

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8.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8.5对于分包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多包投标但限制中标包数的,中标人的选择按

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分包及中标规定”确定。

8.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

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评标报告。

8.7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

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

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8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9.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

9.1评标结束后,不再现场宣布评标结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后

立即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

子服务系统和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招标文件随中标结,

果同时公告;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标通

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9.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

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0.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

10.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0.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

10.3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

10.4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发生偏离的;

10.5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招标文件另有

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10.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0.7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

10.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章的;

10.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10若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使用的电脑存在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

及以上相同的;

10.11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或提交不齐全的;

10.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

11.废标

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1.1.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

投标人不足3家的;

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1.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1.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2.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

12.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

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

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

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

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

意见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

件一并存档。

12.2记名投票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3.违法违规情形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3.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3.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13.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3.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

意见并作投标无效处理:

13.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3.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3.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3.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3.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13.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13.3.4采购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13.3.6采购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

级财政部门。

14.违规处理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视情节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青岛

市政府采购活动:

14.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的;

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14.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4.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14.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4.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14.8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14.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纪律要求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

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

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法律规定允许澄清或说明的

情形除外;

(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

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范本

1.签订合同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

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作实质性修改。

1.2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4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标、答疑情况进行修改

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

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协议。

1.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

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1.4有关法规或者招标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

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招标文,

件相关规定执行。

1.5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岛市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并同步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1.7甲方支持乙方按照《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

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青财采〔2019〕20号)规定享受信用融资政策。如,

乙方按照文件规定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甲方承诺无条

件允许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收款账号变更为相应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账号,为信用融资,

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便利。变更账号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备案锁定。

1.8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

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

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9当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

同的,采购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但应符合相关规定;

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2.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

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

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

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3.货物质量与验收

3.1招标文件中的货物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制造。货到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验收,

(以《项目验收报告单》为准)。如对货物质量有争议,采购人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

部门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并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

任。

3.2货物制造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并提供货物合格证书。

3.3货物的表面涂漆颜色: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商定。

3.4货物包装按照国标、部标以及有关标准执行。

4.合同范本格式

本合同□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签订地:,

甲方(采购人):,

住所地:

乙方(中标人):

住所地:

乙方于20年月日参加了(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

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包及包名称)中标人,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条货物条款,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单价 数量 小计
合计

注:如上述表格不适用相关货物的,具体品牌、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

保期等可用附件形式列明,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

第二条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货物及与之配

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

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

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第三条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货物原产地:

2.货物的质量要求:

……

3.货物的技术标准:

……

第四条交货,

1.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

……

第五条包装、装运及运输

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货物有任何损

坏均由乙方负责。

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

3.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

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对乙方提出的具体包装要求:

……

第六条货款支付

1.货物运到交货地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2.甲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支付资金,并不得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

3、付款方式

3.1预付款金额:%签约合同价,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

5个工作日内支付。

……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作为本合同的履约

保证金。允许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

失。

3.履约保证金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填写《青岛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

保证金退付表》、《青岛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和资金往来收款收据交监督部门审核

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

……

第八条售后服务及承诺

1.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

2.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

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

待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甲方。

3.供货及服务范围:乙方负责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免费培训、售后服务。

……

第九条验收

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

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

索赔要求。

2.开箱检查设备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乙方应及时更换。

3.依据合同设备清单,对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质保书等必备

附件进行检查。

4.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

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实质性验收时间为甲方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

工作日内。(验收建议有明显不当的除外)。

5.对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特种设备,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

测机构参与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履约验收报告,

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

6.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

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

体要求的,对乙方所提供包装的履约验收要求(必要时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

测报告):

……

第十条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者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

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

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

使用。

……

第十一条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

第十二条乙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

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保证其全部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及系统进行保修、

维护等服务。

3.保证其所供货物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

承担。

……,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无故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守约方

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5‰的滞纳金。逾

期交货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

乙方应按照第1款的规定赔偿甲方违约金。

3.乙方所供货物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以

及甲方收货后,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向,

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损失的,甲方有权

要求其赔偿。

4.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

决,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单位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

除相关费用,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5.双方违背其他合同条款,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

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

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

第十五条保密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

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

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

地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

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最后一

方签字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

第十八条本合同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

3.乙方投标文件;

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材料);

……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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