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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金蓉佳苑小区消防改造工程消防查验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10032025CCS00037
项目名称: 金蓉佳苑小区消防改造工程消防查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金蓉佳苑小区消防改造工程消防查验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金蓉佳苑小区消防改造工程消防查验,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包 1,30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符合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单位和人员资格的公告》中的审查单位资格,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层)临汾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临汾市尧都区滨河办事处
地 址: 临汾市河汾一路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路科技街17号晟辉科创三层
联系方式: 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晓龙 郭源 王乾英 孙浩涵
电 话: 166********、********
附件信息:
金蓉佳苑小区消防改造工程消防查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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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蓉佳苑小区消防改造工程消防查验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1410032025CCS00037)
采购人:临汾市尧都区滨河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录
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7
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21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1
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24
第七部分合同草案(仅供参考)27
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30
第一部分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金蓉佳苑小区消防改造工程消防查验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0032025CCS00037
项目名称:金蓉佳苑小区消防改造工程消防查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蓉佳苑小区消防改造工程消防查验
数量:/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金蓉佳苑小区消防改造工程消防查验,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单位和人员资格的公告》中的审查单位资格,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层)临汾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汾市尧都区滨河办事处
地址:临汾市河汾一路三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路科技街17号晟辉科创三层
联系方式: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晓龙郭源王乾英孙浩涵
电话:166********、********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单位和人员资格的公告》中的审查单位资格,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 |
| 2 | 响应文件 | 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供应商上传一份经供应商单位CA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
| 3 |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 1、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见‘投标文件格式’)(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保证金缴纳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提供供应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文件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 4 |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 1、响应函 (见‘投标文件格式’);2、报价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3、供应商同类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见‘投标文件格式’);4、技术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情况(见‘投标文件格式’);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6、服务方案及服务保障措施承诺;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 |
| 5 | 保证金 |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汇款凭证、基本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若转账、汇款形式提交的按下列要求执行:保证金金额:3000元收款单位: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临汾分公司账 号:6********00034375开户银行:山西省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道口支行行 号:4********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递交)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账户全额退还)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企业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2.采用转账、汇款,应当明确收款账号,磋商文件中需附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电子回执单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退还方式及时间:按递交方式退还。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 天内向未中标的响应人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向中标人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3.如选择保函,保单保函获取成功的时间须为所投项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 注:请各投标单位尽量提前汇入保证金, 票据附言栏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
| 6 | 磋商小组构成 | 磋商小组人员数量3人。 |
| 7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 |
| 8 | 本项目预算金额 |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
| 9 | 现场勘查(或磋商前答疑会) | 本项目不集中举行答疑会或勘查现场。 |
| 10 | 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草案。 |
| 11 | 样品 | 本项目不需提供本项目需提供样品提供,样品要求详见本项目第四部分中的技术要求。 |
| 12 | 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发出。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如有磋商文件的澄清必须及时登录查看。 |
| 13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 | 供应商无需单独确认,“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查看情况。 |
| 14 | 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发出。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如有磋商文件的修改必须及时登录查看。 |
| 15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 | 供应商无需单独确认,“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下载情况。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16 | 响应文件的制作及签字盖章 | 1、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分级目录导入相关内容。(3)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扫描件”。(4)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方按规定签署后生效)。(5)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6)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的帮助文档。 |
| 17 | 响应文件的加密 | 电子响应文件要求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加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不接收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并提示供应商。 |
| 18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递交;递交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将不予接收该供应商的全部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
| 19 |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成完整的响应文件,并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 |
| 20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本次开标采用远程在线开标方式(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摄像头、音箱,电脑终端设备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Chrome 浏览器并安装CA数字证书驱动,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供应商必须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在线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必须准备好CA数字证书随时准备应答磋商小组发起的询标函、磋商响应函和多轮报价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应答,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询标函、磋商响应函和多轮报价函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应答,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 否 |
| 21 | 评审补救措施 |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启动纸质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应把磋商开启、评审结果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系统:(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因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3)其他无法正常进行电子开评审的。 |
| 22 | 其他事项 | 获取磋商文件后如对磋商文件中认为有不合理、不清楚以及有疑义并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开标规定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以便统一上网公告更正,如不提交书面材料视同完全同意磋商文件所有条款。 |
| 23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2.定义
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
2.2“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
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2.7“影印件”指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8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2.9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服务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服务。
3.合格的供应商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3.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5.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
3.5.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响应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
3.5.4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参加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报价供应商数量。若某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主要产品或金额较大的产品以加※号来确定,如果加※号产品的品牌完全相同,则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报价供应商数量。
4.竞争性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
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
5.1通知的告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及潜在磋商供应商。
5.2通知的获取
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成功后,查看获取相关通知。
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
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内容
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
第七部分合同草案;
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6.2代理机构磋商开始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截止时间为拆封响应文件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留存证据并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
6.3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4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6.5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
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7.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答疑。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已获取文件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7.4如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5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
7.6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要求。
三、响应文件
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响应文件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按各自内容分别以系统要求的格式加密上传。
9.2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要求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要求规定执行。
9.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审,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八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9.4响应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电汇),保证金(电汇)金额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5条。
9.5磋商报价
9.5.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9.5.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应提供货物/服务/工程(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需要计取的所有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
9.5.3供应商响应多包的,响应文件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9.5.4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工程等的费用。
9.5.5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货物/服务/工程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
9.5.6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定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9.5.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写备品、备件清单或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
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
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
12.响应文件的签署
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
12.3电子版响应文件应在签章位置使用山西CA进行电子签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3.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解密时间进行解密。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
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签到、密封核实
14.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递交响应文件的,报价无效。
14.2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4.3参加报价的报价人代表须进行电子签到。
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5.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磋商采购程序
16.成立磋商小组
16.1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6.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
16.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
17.响应文件的拆封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18.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18.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中的相关规定。
18.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18.3符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8.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在线提交、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补正,补正后如符合要求视为有效证件。
18.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A、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18.4规定原则调整确认,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报价无效。
18.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
18.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
18.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9.磋商
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9.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签到的顺序进行
19.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9.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9.5发生实质性变动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19.6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约定时间再次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
(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19.7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以PDF格式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开评标系统内进行提交。
19.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要求要电子格式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开评标系统内提出。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
20.最后报价
20.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进行记录。
20.2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在线填报,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按照磋商小组提供的报价格式单进行报价,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报价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并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21.综合评审
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1.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
22.推荐或确认成交供应商
22.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或直接确认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2.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23.评审复核
23.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23.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4.磋商保密
24.1采购人、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
24.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
25.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六、签订合同
27.签订合同
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7.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7.3本文件第四部分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7.4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代理机构进行合同备案。
七、服务费
28.服务费
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算后作为中标服务费。成交通知书领取前,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请磋商供应商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八、保密和披露
29.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0.披露
30.1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
30.2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31.询问
31.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进行质疑的,必须以线上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
31.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线上向采购人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
32.质疑
32.1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九部分相关范本提供的质疑函范本以线上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2.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提交。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内容包括: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32.3对磋商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磋商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代理机构进行答复。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2.4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E.质疑答复人名称;
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
十、报价人违规处罚
33.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报价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报价人恶意串通的;
(4)公开报价后报价人撤回其报价的;
(5)在磋商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
(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7)报价人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
十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一)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
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15%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7)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报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金蓉佳苑小区消防改造工程消防查验
二、项目编号:1410032025CCS00037
三、技术要求:
1、工程概况:金蓉佳苑高层住宅小区总面积为:66536.59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7107.2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49429.30平方米,停车数量为50辆。
2、消防查验主要工作内容:
(1)依据现场查验情况出具不合格意见;
(2)现场施工整改完毕后查验合格后出具查验报告;
四、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0天
服务地点:金蓉佳苑小区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五、服务要求:
1、金蓉佳苑小区消防改造工程(专项整治)消防查验提交成果
根据建设工程竣工情况,依照技术标准政策标准,完成建筑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消防查验,并在查验合格后出具《消防查验报告》。
2、技术标准
参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58号)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晋建消规字〔2024】83号)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指南(房屋建筑工程)》(晋建消字〔2023】54号)
5、《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分类处置措施X晋安办发〔2024】76号)
6、《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7.《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规程》(DB14/T2869-2023)
7、《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DB14/T2489-2022)9.《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通用要求》(DB14/T3437-2025)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 1 | 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齐全。 |
| 2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 4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 6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 7 | 保证金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提供磋商供应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 8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 |
| 9 | 本项目特定资质 | 符合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单位和人员资格的公告》中的审查单位资格,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 |
说明:
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
2.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
一、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符合性检查。
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 1 | 商务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 |
| 2 | 技术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服务要求”的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 |
| 3 | 投标文件的报价 |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3、不接受超出本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4、对投标报价是否存在恶意竞争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对照本文件响应人须知规定执行 |
说明:
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19.4条规定的原则。
二、无效磋商的情形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
三、成交标准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
第一部分:商务服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 |
| 一、商务部分 (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 |||
| 1 | 企业业绩 | 类似项目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投标人自身合同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签署的类似合同案例加3分,最高得分为15分。 | 15 |
第二部分:主观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个人认定)
| 序号 | 技术评审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项目整体服务方案 | 对(1)项目工作要求及安排(2)整体服务方案(3)服务进度保障措施进行(4)质量保障措施(5)安全保障措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每项内容各占6分,共30分。各项内容有针对性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30分,均未提供的不得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6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合理、不清晰或不具体的扣0.1-5.99分。 | 30 |
| 2 | 技术团队 | 1.在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基础上,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得1分,最高得4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项目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涵盖消防、电气、暖通、给排水等专业且具有相关资格证书,每多提供一个人员得2分;最高得6分。需提供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 | 10 |
| 3 | 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其解决措施 | 对(1)项目重点难点分析(2)解决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每项内容各占 5分,共 10分。各项内容有针对性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10分,均未提供的不得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合理、不清晰或不具体的扣 0.1-4.99分。 | 10 |
| 4 | 服务承诺 | 对(1)服务目标及响应(2)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每项内容各占 5 分,共 10 分。各项内容有针对性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10 分,均未提供的不得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 5 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合理、不清晰或不具体的扣 0.1-4.99 分。 | 10 |
| 5 | 应急方案 | 对本项目现场过程中(1)设备故障、人员集中等引发的问题(2)突发、意外事故等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每项内容各占 5 分,共 10 分。各项内容有针对性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10 分,均未提供的不得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 5 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合理、不清晰或不具体的扣 0.1-4.99 分。 | 10 |
第三部分:价格评审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 报价(满15分) | 评标基准价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 |
|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第七部分合同草案(仅供参考)
服务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项目名称:
一、合同概况
合同名称:
服务地点:
服务内容:
工作范围:
人员工作标准: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对乙方服务工作的内容、范围和标准,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考核,配合乙方全面做好本合同各项服务工作。
2)甲方可随时组织人员对乙方服务工作进行抽检。
3)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4)有告知本单位规章制度和有关服务工作的义务。
5)有对乙方不合格工作人员建议辞退的权利。
6)甲方任何人员没有权利安排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合同以外和具有危险性的工作。
7)如果在管护服务中产生的垃圾均由乙方清理和运输。
8)甲方有权利每个月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利与乙方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
9)乙方如不服从甲方的管理,甲方有权利提前解除采购合同。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合同规定工作范围及内容的全面组织实施工作,员工一律统一着装,定岗位,持证上岗。
2)乙方人员如发现设备故障和可疑人员应及时向甲方管理部门报告。
3)保证环境卫生质量,提供优质服务。
4)爱护甲方的设备设施,节约用水、用电。
5)负责对所属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管理以及员工的培训,如造成与甲方员工或乙方内部员工之间发生纠纷,给予处理。
6)按时收取服务费用。
7)文明礼貌优质服务,乙方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能大声喧哗,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乙方工作人员与他人发生口角、打骂事件。
8)乙方有义务服从甲方的管理。
9)乙方派往甲方服务人员与甲方没有任何人事关系,其工资待遇的给付属于乙方内部管理范围,与甲方无关。
三、报酬支付
甲方应付服务费,大写每月人民币,每月一个结帐周期,每月日前甲方以形式支付乙方上月服务费用。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工作中,如果损坏甲方的物品,应该按价赔偿。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支付乙方酬金,则逾期付款之日起,按应付款额每日承担乙方1%的滞纳金。
五、合同履行期限
此次项目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如一方欲变更或中途终止合同,需提前壹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15日内予以答复,任何一方不能按时答复,都要赔偿另一方壹月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2、合同期内甲方除支付乙方的每月报酬外,需要乙方承担其他的额外工作,要提前通知乙方负责人,并协商这项工作的费用。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申请仲裁。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因工作量的增大和物价和成本的提高,可双方协商适当增加服务费用,另外签定补充协议,和本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应。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和乙方各一份。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说明:本合同草案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
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正/副)本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资格证明文件
一、供应商代表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及保证金缴纳证明………………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九、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一、响应函………………………………………………………………………………
二、报价一览表…………………………………………………………………………
三、供应商同类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四、技术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情况……………………………………………………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六、服务方案及服务保障措施承诺………………………………………………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资格证明文件
一、供应商代表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或(长期)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单位)****: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不用此委托书。
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及保证金缴纳证明
三、供应商承诺函格式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响应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格式)
致:(采购人)
本响应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响应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月日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格式)
致:(采购人)
本响应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响应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月日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响应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
致:(采购人)
本响应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响应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月日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响应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格式)
致:(采购人)
本响应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响应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月日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人名称:
本公司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招标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九、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一、响应函格式
响应函
******(采购单位)****:
(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
人民币¥元(大写:元),
合同履行期限:。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
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5、按磋商文件要求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
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且没有任何异议。
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
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
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
E-mail: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无效
二、报价一览表格式
报价一览表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 供应商名称 | |
| 项目负责人 | |
| 报价 | 大写: 小写: |
| 合同履行期限 | |
| 备注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三、供应商同类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采购时间 | 金额 |
备注:本表后附合同协议书(至少包含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签字盖章、签约时间等内容)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四、技术服务规范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序号 | 名称 | 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规范、要求 | 偏离情况 | 备注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五、报价人基本情况表
| 供应商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传真 | 网址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 营业执照号 | 成立时间 | |||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金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备注 |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六、服务方案及服务保障措施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有)
附件1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件3
《联合投标协议书》
联合投标各方: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所:住所: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磋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磋商,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而对采购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采购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本协议提交采购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20年月日20年月日
联合体投标注意事项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临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书
各供应商:
为全面推进“政采智贷”业务扩面提质增效,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晋财购〔2021〕21号)要求,现将“政采智贷”有关政策告知如下:
“政采智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抵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
特别提醒:“政采智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智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