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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东东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1283-2025-02554
预算金额:********.0000
采购品目: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东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张波
项目负责人:张波
项目概况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DHCG-063
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5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0 | -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供应商提供按格式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供应商提供按格式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按格式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按格式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按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填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时00分17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在线提交
五、开启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时00分17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在线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远程开标提醒:
(1)由云平台进行远程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2)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3)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4)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5)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资格条件承诺函》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6.根据《肇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肇财采购〔2023〕26号)的文件精神,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下载本公告附件《肇庆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在评价人处填写单位名称,且在第1项至第3项的评价指标填写评分,然后打印并在单位名称上加盖公章,扫描件放在响应文件最后一页,感谢配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
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天宁北路7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东东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肇庆市端州区星湖大道4段6号中源誉峰一期5号楼A-1101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波
电话: ********
广东东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磋商文件(2025103002).zip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采购项目采购委托代理协议.pdf
肇庆市政府采购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供应商评价1.2.3项并盖章,此表放在响应文件最后一页).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283-2025-02554
采购项目编号:2025-DHCG-063
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
采购人: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东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章磋商邀请
广东东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441283-2025-02554
采购项目编号:2025-DHCG-06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供应商提供按格式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供应商提供按格式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按格式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按格式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填写。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天宁北路7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东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星湖大道4段6号中源誉峰一期5号楼A-11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
开标评标服务专线:********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东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随着医改进程深化,医保支付政策持续调整,医院内部激励方向也需要转到以劳动价值为核心、统筹效率与公平、确保医院发展需要上来。同时对于医院的组织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要求也都在不断提升。
国务院办公厅〔2019〕4号《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52号《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卫体改发[2023]23号《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等一系列医改新政出台,要求医院建立科学的、精细的绩效评价和分配体系。
国办发〔2021〕18号《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更加注重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地见效,促进公立医院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目前医院现有的绩效分配制度,不能客观的衡量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和实际贡献,透明度不高,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可能存在工作责任归属不清,影响医疗品质的界定,影响医院的长远发展。
因此,我院将根据医院战略发展目标,搭建以医务人员的工作量、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含量的价值为基础的绩效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正确的医院激励导向和医务人员价值导向,促进医院健康良性发展。
二、招标内容及数量
2.1招标内容及数量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 一、医院绩效考核咨询服务 | ||
| 1 | 临床医生绩效评价方案设计 | 1 |
| 2 | 临床护理绩效评价方案设计 | 1 |
| 3 | 医技科室绩效评价方案设计 | 1 |
| 4 | 挂号收费、出住院处、药学、供应室等科室绩效评价方案设计 | 1 |
| 5 | 手术专项绩效评价方案设计 | 1 |
| 6 | 科室直接成本管控方案设计 | 1 |
| 7 | 核算单元嵌入关键考核指标方案设计 | 1 |
| 8 | 二次分配指导意见方案设计 | 1 |
| 9 | DIP绩效评价方案设计 | 1 |
| 二、医院绩效考核管理软件系统 | ||
| 1 | 基于RBRVS的医院绩效评价管理系统 | 1 |
2.2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50万元。
最高限价140万元,不可超过限价,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不以最低价中标。
2.3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30%作为首付款,
(二)完成项目启动会,开展调研工作并完成调研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格的40%作为二期款;
(三)临床及医技科室新绩效方案上线运行3个月,第3个月绩效工资发放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格的25%作为三期款;
(四)临床及医技科系新绩效工资发放之日起12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尾款。
免费售后服务1年。服务期满后按照合同额的10%每年收取服务费。
甲方按照付款进度向乙方支付,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对应金额的发票给甲方。
三、建设原则
1、符合政策规范性原则
所使用的绩效方案应当满足国家卫健委的“九项准则”要求,医务人员的绩效工资不能与收入挂钩,符合医保支付政策要求。
2、技术方法本地化原则
由于绩效管理高度个性化,投标方应当提供绩效管理咨询,将国际先进的医务人员劳动价值评价方法在本院进行本地化研究,使之适合本院的发展阶段。并能为未来发展建立基础绩效管理架构。需要咨询团队将RBRVS本土化,并依据医院的业务特点进行本地化。
3、服务产品领先性原则
绩效管理方案采用国际通行的医务人员劳动价值评价方法,在国内有成功的应用示范用户。配套软件具有先进的技术水平,有较高的性能,符合当今技术发展的方向。遵循业界规范,不依赖于某一个厂家的系统平台和操作系统之上。尽可能的延长系统的有效生命周期,保护用户在信息化方面的投入物有所值,并发挥投资的最大效益。
4、绩效方案实用性原则
绩效整体方案应当与医院发展的阶段、专业特点、科室分工相匹配,依据方案产生的绩效分配结果应当与医院实际情况相符合。
5、软件平台开放性原则
系统设计和建设需坚持开放性原则。软件开发平台采用先进的网络体系设计结构,兼容不同的软件、硬件平台系统,可以利用现有的设备资源,保护投资。
6、软件系统扩展性原则
系统建设过程中需遵循扩展性原则,系统必须提供标准的开发接口与用户现有或将来扩展的业务系统集成,特别要加强系统设计的前瞻性、预留系统扩充和扩展能力。
7、系统数据安全性原则
本项目涉及内部业务系统建设时应遵循安全性原则,系统必须提供基于利用严密的身份验证、访问控制、多层次的保密手段等措施,确保系统和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因此,系统必须能够提供有效的安全保密措施,确保整个系统的安全运行。
四、医院绩效咨询服务具体要求
4.1整体要求
本项目建设要求基于医院现有信息化系统,咨询服务需要使用国际通行的RBRVS(基于资源消耗为基础的价值尺度)量化标准,提供基于CPT-RBRVS的医生、护理、医技、药学人员定量考核方案。投标时可以提供基础方案,在实施时需要提供分类细化方案,并满足2025年广东省卫健委新收费代码与RBRVS对照关系。
建立以工作量评价为基础,以RBRVS、DIP为工作量评价工具,以医院战略目标(扩大服务量、提高效率、优化种结构和收入结构)为导向,统筹效率、质量、成本、科研教学的绩效评价和分配体系,兼顾关键业绩指标和直接成本管控体系,实现绩效分配的公平性,符合卫健委九项准则要求,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保证医院的公益性要求。
4.2临床医生、临床护理、医技科室绩效考核方案设计
依据RBRVS把全院医疗收费项目价格转换为绩效点数,作为衡量医师、护理、医技人员的工作量的基准。同时方案中应当体现服务量因素,把门诊人次、出院人次、手术人次、占床日数、检查化验人次等量化为绩效点数。实行临床、医技、护理等可执行RBRVS的核算单元分别进行绩效工资核算。医生绩效工资可按医疗组分配。对各护理单元有客观评价方案和方法,确定护理单元的之间的劳动差别。方案中应当设计体现医护分开后仍能保持医、护之间高效合作的方法,方法具有可操作性和公平性。方案中应当体现临床医生在研判分析检查、检验结果的劳动付出,但是不能以检查和检验项目的收入衡量医务人员的劳动付出。
各核算单元实行“院科(组)两级分配制度”,科室(医疗组)两级分配由科主任(医疗组长)、护士长负责,科(医疗组)内分配至个人,上交绩效管理部门核准,再由财务处发放到个人。
4.3挂号收费、出住院处、药学、供应室等科室绩效评价方案设计
对窗口和供应室等类型的科室,根据历史绩效水平和工作量,利用6-12个月的数据回归测算,测定每个工作项目(无医疗项目收费)的点数和点价格,并充分考虑与医护技科室的绩效工资水平差距,尊重历史绩效工资水平合理分配。
4.4手术专项绩效评价方案设计
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对手术进行单项绩效评价方案设计,利用历史数据和医院预期,针对不同科室类型,疾病复杂程度不同,服务人次数量等情况,进行基数测定,对手术难度和台次等多维度进行增量评价和激励。
4.5科室直接成本管控方案设计
所有核算单元以直接成本做为管理口径,绩效方案设计要把直接成本全部纳入绩效工资核算管理,包含房屋折旧、人力成本、设备折旧等直接固定成本,包含卫生材料、药品、办公用品、医辅部门发生的费用等直接变动成本。同时应把医院现有的物流系统区分为可收费和不可收费两部分卫生材料,在此基础上再区分为高值耗材与低值耗材两部分材料进行成本管控,达到精细化成本管理的目的。
4.6核算单元嵌入关键考核指标方案
对各核算单元的嵌入关键考核指标,提供指导意见。
可以为全院各类别科室设计基于KPI的关键业绩指标绩效考核方案,要求考核项符合“SMART”原则,考核负责人,考核周期,数据提供,考核标准,得分方法清晰准确。
4.7二次分配指导意见方案设计
提供二次分配指导意见方案。指导各核算单元在基于本方案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工作量、工作质量、贡献程度、岗位、风险、职称等因素制定符合本核算单元实际情况的二次分配方案,避免平均分配。各科室可通过软件系统把二次分配方案上传至绩效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后发放。
4.8DIP绩效方案设计
根据医保支付的特点,差异化设计门诊和住院的绩效方案。
绩效方案中要考虑提高医院CMI值的具体举措。
在医院医保DIP付费数据的基础上设计成本管控方案。
五、医院绩效考核管理软件系统
5.1技术规格
软件架构:采用SpringBoot,MyBatis,MVC分层开发,采用SpringBoot的声明式事务,前端框架为ExtJS4.3。
开发语言:软件开发语言为Java8。
数据库:可支持使用国内牌子的数据库;
Web应用服务器:可支持使用国内牌子服务期;
操作系统:可支持使用国内牌子操作系统。
5.2功能项目
| 一级功能 | 二级功能 | 功能描述 |
| 系统操作 | 登录 | 用户输入账户登录 |
| 退出 | 用户注销当前状态 | |
| 修改密码 | 用户修改自己的密码 | |
| 系统通知 | 其他用户或者软件自动发送消息给用户,用户可通过弹窗查看 | |
| 一次指引 | 可自定义的流程控制引擎,确保用户在绩效核算之前完成所有必要步骤,以图形方式指引用户完成绩效核算和操作 | |
| 绩效驾驶舱 | 全院绩效统计 | 为院级管理用户在登录首页展示医院整体的一次绩效趋势、二次绩效及趋势、各职类一次绩效分布、各职类二次分配水平等情况,包含数据卡片和分析图表 |
| 科室绩效统计 | 为科室管理用户在登录首页展示核算单元的一次分配绩效趋势、收入趋势及结构、绩效指标变化趋势,以及所属发放单元的二次绩效及趋势、二次分配绩效结构等情况,包含数据卡片和分析图表 | |
| 一次评价分配 | 一次评价计算 | 按照点数、规则、公式对医、护、技、药、行管、后勤等序列进行一次评价与分配 |
| 行管一次评价计算 | 按照各类考核系数、指标、公式单独对行管后勤等序列进行一次评价与分配 | |
| RVU点数维护 | 维护RBRVS项目的基准点数和科室特殊点数 | |
| 核算模型管理 | 设置医、护、技、药、行管、后勤等序列每个核算单元的绩效公式、规则 | |
| 手工数据管理 | 绩效计算所需要的部分特殊数据,支持进行手工填写 | |
| 手工数据审核 | 对录入的手工数据进行审核 | |
| 二次评价分配 | 科室分配项目 | 科室可自行设置绩效二次分配的名目 |
| 科室绩效发布 | 医院管理部门对科室公布一次评价结果,科室在此基础上进行二次分配 | |
| 发放单元绩效调剂 | 科室之间按二次分配项目进行绩效总量调拨 | |
| 科室绩效分配 | 科室按照设置的二次分配项目自行发放绩效,并填报 | |
| 科室分配审核 | 管理部门对科室二次分配结果进行审核 | |
| 医院分配项目 | 医院层面直接发放到个人的绩效项目可在此设置 | |
| 医院绩效分配 | 按照医院分配项目,由医院层面直接录入发放金额,并且计税 | |
| 医院计发审核 | 对医院发放项目及金额进行审核 | |
| 专项绩效评价 | 专项绩效查询 | 查询各项专项绩效的结果,并进行归档 |
| 专项绩效管理 | 管理各项专项绩效,包括新增、数据配置 | |
| 参数维护 | 维护核算专项绩效的各项参数 | |
| 成本数据 | 成本科目维护 | 设置成本科目字典 |
| 成本数据管理 | 成本数据录入、导入、导出 | |
| 成本数据审核 | 对成本数据审核或驳回 | |
| 指标管理 | 指标管理 | KPI指标模板的维护、指标分配到科室 |
| 目标值管理 | 维护不同核算单元的指标的目标值 | |
| 指标录入 | 打分科室为各个核算单元进行打分 | |
| 得分计算 | 对打分结果进行审核,并且计算出总分 | |
| 得分查询 | 科室查询各自KPI的目标值、考核值以及对应得分 | |
| 人事信息 | 员工信息管理 | 全院员工个人信息的维护,可设置其对应HIS工号等 |
| 员工月查询 | 按月归档员工信息的查询 | |
| 岗位字典 | 设置院内岗位字典,以及对应积分 | |
| 职称字典 | 设置院内职称字典,以及对应积分 | |
| 行政职务字典 | 设置院内行政职务字典,以及对应积分 | |
| 护理能级字典 | 设置院内护理能级字典,以及对应积分 | |
| 个人职类字典 | 设置院内职类序列字典,以及对应积分 | |
| 学历字典 | 设置院内学历字典,以及对应积分 | |
| 年龄工龄字典 | 设置年龄和工龄字典,以及对应积分 | |
| 组织架构管理 | 核算单元管理 | 绩效核算单元的设置,并建立绩效核算单元与HIS科室的映射关系 |
| 发放单元管理 | 在核算单元上层设置发放单元,并建立发放单元与绩效核算单元的从属关系 | |
| 科室管理 | 按照院内科室级别设置,创建科室字典,并建立科室与绩效核算单元的映射关系 | |
| 医疗组管理 | 设置全部医疗组,并建立医疗组和科室、绩效核算单元的映射关系 | |
| 成本科室管理 | 设置医院原有财务或成本的组织结构,并建立与绩效核算单元的映射关系 | |
| 排班管理 | 节假日维护 | 定义院内的工作日和节假日日历 |
| 夜班排班人数管理 | 设置各类夜班在不同科室的值班人数,用于软件自动控制二次分配的夜班费额度 | |
| 数据汇总分析 | 表格数据分析 | 可对所有后台表格设置查询条件,并进行检索。支持数据导出 |
| 数据采集情况 | 监控数据采集的执行情况 | |
| 表格数据维护 | 依照条件查询某些表格数据,并可直接对数据进行编辑和修改 | |
| 基础数据归档 | 将指定的基础数据表格按月封存归档 | |
| 点数明细查询 | 管理部门查询各科室奖金规则的收费明细项,并支持明细数据下载功能 | |
| 运营管理 | 数据分析的相关模块,可打开标准报表系统,或者执行各种系统级别的任务 | |
| 绩效文档管理 | 管理员和普通用户上传、下载、管理和绩效相关的文档;管理员可下发公共文件或制度 | |
| 科室自助查询 | 个人绩效查询 | 员工自助查询二次分配至个人的绩效结果及明细,了解自身绩效薪酬构成和来源,并可签名确认或反馈异议 |
| 科室绩效查询 | 科室管理用户针对科室工作量绩效进行自助查询,可以通过可视化图表了解或分析绩效的计算过程,绩效指标的变化趋势,并可进一步下钻分析成本构成明细、科室优势工作量项目等 | |
| 科室后台明细 | 可以配置查询模板并一键调用,通过不同的条件组合,查询或汇总统计科室及个人的费用、工作量点数、项目数量等信息,类似于Excel的透视图 | |
| 通用工具 | 消息管理 | 对指定用户发送通知或消息 |
| 客户服务 | 联通互联网时可向软件提供商在线发起报修工单或问题答疑 | |
| 权限控制 | 用户管理 | 维护用户信息,如已部署一体化运营平台则由平台统一管理用户 |
| 权限管理 | 维护权限信息 | |
| 角色管理 | 维护角色信息 | |
| 菜单管理 | 维护菜单信息 | |
| 用户科室访问权限 | 设置用户可在不同模块访问不同核算单元 |
5.3软件特性
(1)数据采集:为保证现有资源的合理利用,软件应支持从现有医院信息系统和现有医院平台自动进行数据收集,采集范围可以包括HIS系统、LIS系统、PAC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手术麻醉系统、成本核算系统、人事管理系统、排班考勤系统等。在院方的数据集成平台无法提供满足绩效所需数据和所需数据规模的情况下,可以采用面向数据库底层的数据采集方案。
(2)数据补录:应保证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数据口径应尽可能完整,数据来源应尽可能丰富,应覆盖临床、管理的方方面面。就目前医院信息化建设情况而言,部分必备的数据需要通过手工补录的方式,记录到绩效软件当中。《集成绩效评价软件》必须支持对此类数据的补录和扩展应用,而无需再做过多的定制化开发。
(3)数据上传:《集成绩效评价软件》各模块应当具备数据录入和上传两种方式,以适应医院现有的数据处理习惯。为此,除常规的将数据输入到《集成绩效评价软件》外,还应当具备接收符合模板要求的Excel电子文档,以降低各科室在数据处理的学习成本。
(4)分配规则引擎:作为面向全院医生、护理、医技、管理不同职能领域的全面集成绩效评价软件,绩效的评价与分配的方法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为使一套软件满足不同的方案,而不必自定义新模块,集成绩效评价软件必须采用规则引擎进行绩效分配公式的定义。规则引擎支持用户随时修改规则、参数,且不需反复进行定制软件开发。
(5)点数规则引擎:本次绩效管理方案特点是以RBRVS的本地化方案为理论依据,计算各临床科室的工作量。点数规则引擎能将点数与规则结合,支持用户通过界面配置来完成项目点数的归属确认。通过多种条件的组合,能够实现较为复杂的逻辑。要求投标软件,必须至少具有按照医生科室、病人科室、员工、职称、费别、项目、员工身份、节假日工作、门诊住院工作等条件进行规则制定的能力。
(6)规则复用:为简化操作配置流程,可将职能和内涵相似的科室进行一致的处理。通过规则的快速复制或引用,能够尽快将项目落地,提高项目交付能力和后续维护质量。
(7)指标编辑器:关键业绩指标作为绩效考核与评价的重要维度之一,应当可扩展、可调整、可定义。指标结果的计算逻辑必须由公式编辑器来定义,公式编辑器应当支持按录入值进行梯度计算、按录入值完成率进行梯度计算、按区间进行计算得分等模式。指标支持不同的考核周期(月、季度、半年、年度),指标编辑器支持引入外部变量来作为指标的动态目标值。
(8)指标考核关系:为满足当前院内关键业绩指标评价模式,《集成绩效评价软件》必须支持科室之间一对一考核、一对多考核、多对一考核。
(9)指标考核模式:用户仅需要录入指标的原始值,由指标公式自行计算考核得分。每个指标的目标值支持固定目标、同期目标和浮动目标,支持按照不同考核周期调整浮动目标(月度、季度、半年、年度)。
(10)指标考核实现:为满足医院信息化建设与发展,指标考核的方式必须包括自动采集汇总、自动引用上一周期、电脑端手工上报和数据导入等方式,多种方式相结合,以满足不同岗位的评分人员在不同环境下能够对关键业绩指标进行打分。
(11)人员属性管理:本模块应当支持全院医、护、技、行管、工勤等各岗位职工的人员属性维护,至少应包括工号、姓名、在职状态、入职离职时间、个人职类、绩效发放职类、所属科室、职称、护理能级、行政职务、岗位、是否计算个税,以及可扩展的身份属性定义。
(12)员工主索引:软件应当支持人力资源系统、HIS系统等,在员工编码不同的情况下,仍然能够进行同一人员的匹配和关联,以确保绩效评价过程中员工身份的统一。
(13)人员系数管理:为满足基于年资的二次分配方案,针对不同职位、岗位、职称等必须能够设置相应系数,系数可应用于人员二次分配自动计算。
(14)人员归档管理:为保证每月绩效数据的稳定,人员信息必须可按月进行归档和封账,在重新测算历史绩效时候,不得因人员变动而影响数据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15)成本管理:绩效所需成本项目,必须支持自动采集、手工录入和批量导入的方式。支持任意多层级的成本项目。不同的成本项目在进入绩效分配运算时,应当考虑支持不同的计提比例,通过计提比例的调整确保成本因素在绩效比例中占比合理。
(16)预提待摊:不同科室的成本项目因周期性波动,其数值变动较大。在软件中必须支持对个别月的成本进行预提待摊的处理,以消除波动性给科室带来的绩效巨大振幅,保证科室业务的正常运转。
(17)RBRVS点数维护:全院收费项目必须通过本《集成绩效评价软件》和RBRVS的本土化点数结果进行一一对应,对应后的结果可在规则引擎中直接被应用而无需特殊处理。RBRVS的本土化点数可由程序统一进行升级,程序应当主动发现未被赋点数的收费项目,并由升级文件对未配点数的收费项目进行点数赋值。
(18)点数维护安全机制:通过《集成绩效评价软件》进行的任何一次点数修改,都应能够通过软件回滚,确保点数维护过程中的数据安全和可追溯。
(19)基于CPT-RBRVS的个性化升级:软件应该满足新增项目的RBRVS项目对应和升级,不同临床分工的科室应可享有个性化的RBRVS点数。对新技术新业务的点数,在个别科室可个性化调整,促使新业务新技术的良性开展。
(20)手术单项:结合历史数据梳理手术科室的基础手术工作量,对于超过基础手术工作量的部分进行单项奖励。对超过的比例、超额的奖励都可通过软件动态调节,无需进行代码修改。
(21)科室绩效发布流程:为灵活应对医院绩效管理部门奖金发放审核的流程管理要求,《集成绩效评价软件》应以配置形式实现一次分配奖金的审核、封账、发布事件的流程组合,且可针对不同节点设置不同权限。
(22)个人绩效上报:为支持科室自行评价考核科内人员的绩效并进行发放,《集成绩效评价软件》必须包括本模块,支持科室将发放结果以手工填报、Excel上传等方式反馈到绩效管理部门。发放方式支持跨科室发放,允许核算单元负责人将部分绩效奖励给为本单元带来贡献的他科人员。
(23)绩效调剂:为支持部分大科室主任对其所管辖科室进行绩效的调节与再分配,《集成绩效评价软件》必须包含科室之间总绩效横向调拨的功能,以满足大科主任的管理要求。
(24)医、护、技、行管不同类别的二次分配方案:《集成绩效评价软件》出支持个人绩效上报外,还必须支持复杂的科室分配方式,通过软件采集到的个人数据(手术、管床、排班、门诊、特殊治疗项目、自定义项目等)结合科室手工核准上报的项目,从年资、工作量、奖惩三个角度,自动对个人绩效进行评价和发放。
(25)规则明细分析:通过软件能够精准定位到每一条收费项目所匹配的规则,以及规则核算主体,便于医院发现是否有工作量的分配被遗漏。
(26)绩效发放分析:对每月绩效进行科室、职能类别进行同比环比等数据分析,进行点数、收入、利润等的对比分析。
(27)权限控制:权限控制可精确到具体科室、具体按钮,确保权限控制有足够细的粒度。
(28)角色分组:用户可按照角色将权限进行打包,角色之间可进行权限叠加。
(29)日志分析:对用户的每一项操作都有详细的日志记录,每一次数据变化都可通过日志分析模块进行查询。
(30)安全级别设置:软件应支持以配置形式实现医院的密码复杂度要求。
六、售后服务要求
1、系统管理员培训
系统试运行期间,中标人负责为院方免费培训1-2名系统维护人员,通过培训,使维护人员能熟练规范的进行操作,对一般故障能进行处理和日常维护。
2、远程电话咨询支持
免费提供全天24小时的电话支持服务,解答院方在系统使用、维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3、远程在线诊断和故障排除
供应商能为采购方提供远程维护,对于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工程师经采购方授权通过电话线、宽带网等方式远程登录到院方网络系统进行在线接入处理。
4、应急响应机制
免费质保期内,如遇紧急故障工作人员在得到通知后2小时内提供在线支持,如不能远程解决,投标人工作人员48小时内必须到达医院并设法排除故障。
七、项目实施要求
实施周期:10个月
供应商应提供绩效咨询服务和软件系统的实施方案,以及实施组织、管理办法和应急方案等。
本次报价只含本项目所涉及的HIS接口费用,不含其他第三方系统的接口开发费用以及配套的服务器、操作系统和数据库。
采购包1(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 |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合同为准)。 |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一)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采购人支付乙方合同总价 30 %作为首付款;2期:支付比例40%,(二)完成项目启动会,开展调研工作并完成调研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格的40%作为二期款;3期:支付比例25%,(三)临床及医技科室新绩效方案上线运行3个月,第3个月绩效工资发放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格的25%作为三期款;4期:支付比例5%,(四)临床及医技科系新绩效工资发放之日起12个月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 5%作为尾款。免费售后服务1年。 服务期满后按照合同额的10%每年收取服务费。 采购人按照付款进度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对应金额的发票给采购人。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 验收要求 | 1期:1.咨询服务具备验收条件:当成交供应商根据咨询服务方式和咨询服务计划实施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咨询服务和培训工作后,应将约定的各模块项下的服务产出物交付给采购人,届时具备验收条件。 2.软件系统具备验收条件:当采购人签署上线确认书或采购人发放第一个月绩效工资时即说明软件具备验收条件。 3.咨询服务以及软件系统验收合格标准:当成交供应商根据绩效咨询方案在软件上线后计算出采购人最近2个月的绩效工资,且通过硬拷贝或电子文件存档的方式将其中1个月的绩效工资报表交付给采购人时视为成交供应商已达到验收标准。 4.验收确认: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发出书面验收申请启动验收流程,采购人应在接到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验收工作,并在验收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出具书面验收确认书。如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递交的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没有组织验收的,成交供应商将向采购人发出第二次书面验收申请。如成交供应商发送第二次书面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采购人仍然不组织验收的或采购人验收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修改意见或未出具书面验收确认书的,视作验收已通过(合格)。 5.项目周期内,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应优先以核心业务部门工作量绩效上线为主,在绩效方案中嵌入KPI指标的相关工作可以在核心业务部门工作量绩效方案实施后逐步补充完善。因此,当采购人核心业务部门的工作量绩效方案实施完成时,亦可作为具备验收条件。 6.当采购人已同意项目验收,但尚余一些问题需要成交供应商处理和完善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处理解决,余留问题不影响采购人履行付款义务。 7.验收未通过的情形 (1)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致使验收未通过,成交供应商应协调资源在合理时间内解决,成交供应商可在问题解决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申请项目验收。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能验收的情况所导致发生的额外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如因采购人原因致使验收未通过,采购人应在合理时间内解决,问题解决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通知成交供应商进行项目验收,无需成交供应商再次提出验收申请。因采购人原因未能验收的情况所导致发生的额外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如因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解决。 |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 其他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 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 | 项 | 1.00 | 1,500,000.00 | 1,50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东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
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 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 1 | 采购包情况 |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
| 2 | 开启方式 | 远程电子开标 |
| 3 | 评审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
| 4 | 评审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 |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 7 | 现场踏勘 | 否 |
| 8 | 响应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 9 | 响应保证金 | 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 |
| 10 |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 | 采购包1:3家 |
| 11 | 成交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1家 |
| 12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 |
| 13 |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 | 无:- |
| 14 | 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 15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项目采购代理合同约定收取。 |
| 16 |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 17 | 响应文件要求 | 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 |
| 18 | 其他 | |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 |
三、说明
1.总则
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
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
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现场踏勘(如有)
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
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五、响应要求
1.响应登记
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响应文件的制作
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
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
(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响应文件的提交
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
(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响应保证金
6.1响应保证金的缴纳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东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东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东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东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启时广东东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响应保函、响应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启或评审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
(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响应有效期
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
1.响应文件的开启
1.1开启程序
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1.2异议
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成交
3.1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
传真:/
邮箱:********@163.com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星湖大道4段6号中源誉峰一期5号楼A-1101室
邮编:52604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肇庆市高要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102号
电话:********
邮编:526100
传真:********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评审
一、评审要求
1.评审方法
采购包1(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2.评审原则
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3.磋商小组
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东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东东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
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8.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9.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
|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
|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供应商提供按格式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供应商提供按格式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按格式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供按格式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按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填写。 |
| 8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
|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2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3 | 签署、盖章 | 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署、盖章。 |
| 4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 |
| 5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首轮报价)必须是固定的且没有超出最高限价(或下浮率);超出最高限价(或下浮率)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如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 6 | “★”号条款 | 满足磋商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如有)。 |
| 7 | 其他无效情况 | 没有磋商文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况。 |
2.响应文件澄清
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磋商
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最后报价
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5.详细评审
采购包1(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30.0分技术部分60.0分报价得分10.0分 | ||
| 技术部分 | 整体系统设计方案 (20.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整体系统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需求分析②整体设计方案③系统整体架构④系统功能描述(含截图)⑤系统数据管理分析展示)进行评审,本项最高得20分: 1、每包含上述内容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无不得分; 2、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进行评审:(1)方案细致,针对本项目,利于项目售后服务,整体内容完全满足且优于用户需求,得10分;(2)方案完整,内容列明,保障项目正常售后服务,整体内容满足用户需求,得6分;(3)方案描述概略,与本项目欠缺关联,内容部分符合用户需求,得2分;(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 咨询方案设计 (20.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咨询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①临床医生、临床护理、医技、辅助类科室绩效方案设计②手术专项绩效评价方案设计③科室直接成本管控方案设计④科室二次分配指导意见⑤关键考核指标方案设计)进行评审,本项最高得20分: 1、每包含上述内容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无不得分; 2、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进行评审:(1)方案细致,针对本项目,利于项目售后服务,整体内容完全满足且优于用户需求,得10分;(2)方案完整,内容列明,保障项目正常售后服务,整体内容满足用户需求,得6分;(3)方案描述概略,与本项目欠缺关联,内容部分符合用户需求,得2分;(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 项目实施及培训方案 (10.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及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实施计划安排②工作程序和步骤③工期保障措施④系统管理培训、系统运行维护培训)进行评审,本项最高得10分: 1、每包含上述内容一项得0.5分,最高得2分,无不得分; 2、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进行评审:方案细致,针对本项目,利于项目售后服务,整体内容完全满足且优于用户需求,得8分;方案完整,内容列明,保障项目正常售后服务,整体内容满足用户需求,得5分;方案描述概略,与本项目欠缺关联,内容部分符合用户需求,得2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 售后服务 (10.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能力②应急方案③服务保障措施)进行评审,本项最高得10分: 1、每包含上述内容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无不得分; 2、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进行评审:方案细致,针对本项目,利于项目售后服务,整体内容完全满足且优于用户需求,得7分;方案完整,内容列明,保障项目正常售后服务,整体内容满足用户需求,得4分;方案描述概略,与本项目欠缺关联,内容部分符合用户需求,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 商务部分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10.0分) | 1、项目团队项目经理实力要求: (1)提供医学或者药学或者公卫或者护理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得1分; (2)有在医院任职经验,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得1分; (3)提供同类项目实施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一个项目经验证明得1分,满分2分。实施经验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 1)合同复印件 2)医院盖章的验收报告或满意度评价证明 3)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网站截图 2、项目团队实施人员实力要求: (1)提供医学或者药学或者公卫或者护理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一人得1分,满分3分; (2)提供数学或者统计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一人得1分,满分3分; (3)以上实施人员需同时提供同类项目实施经验证明,必须明确采用RBRVS作为评价工具,否则视为无效。 实施经验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 1)合同复印件 2)医院盖章的验收报告或满意度评价证明 3)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网站截图 | |
| 同类项目实施经验 (10.0分) | 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实施经验证明,提供1家客户实施经验的得2分,满分10分。 提供合同及项目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意,合同内容必须明确采用RBRVS作为评价工具,否则视为无效。提供客户科室负责人姓名及电话,现场可能电话确认,是否实施,是否验收,验收造假,取消投标资格。) 【分公司、分支机构业绩不纳入评审】 | ||
| 供应商实力 (10.0分) | 1、提供RBRVS绩效软件系统著作权证书以及中国软件行业协会认定的软件产品证书或软件测试报告得1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在有限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1项得0.6分,满分3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认证范围都包含有“医疗管理软件研发”加1分 3、提供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得1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投标公司人员在医院管理类核心期刊发表的与医院绩效管理或RBRVS相关的文献证明。5份及以上得3分,否则不得分。 要求署名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5、提供CMMI3等级认证证书得1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提供有效期内的ITSS信息技术符合性证书得1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
6.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谈判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谈判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
(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合同文本
广东省政府采购
合同书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联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定义条款
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是指如下含义:
1.1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是指“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医院绩效管理方案中的咨询服务”,具体包括乙方为甲方提供包括绩效考评方案设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设计、绩效管理疑难问题及重点问题的应对策略、绩效管理培训及指导。依据不同的评价工具与方法,对临床科室、医技科室、挂号收费(包括出住院处)、药学部、供应室等部门实施工作量评价和激励方案。
1.2软件著作权及相关专利
1.2.1软件系统是指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中的集成绩效评价软件,许可软件包括许可程序及许可资料。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许可软件仅包括许可程序目标代码及用户手册等用户文档,不包括许可程序源代码以及程序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文档。许可程序是指许可软件包装内的磁盘或光盘上含有的计算机运行程序及与该程序有关的其他磁盘或光盘文件,具体以许可软件包装内的装箱清单为准。许可程序不包括使用该程序所必须的第三方程序如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等。许可资料是指包括用户手册在内的与许可程序有关的文字、图表等印刷品资料及资料性磁盘或光盘文件。
1.2.2本合同项下的许可专利是指名称为“一种查询结果确定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的发明创造,专利类型为发明专利。
1.3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是指当本合同约定交付范围内的项目上线使用后出现问题时,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或无偿服务,让甲方采购的咨询服务项目维持正常运行。
软件系统售后服务是指维护软件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包括bug修正和小版本的升级等。
1.4工作日
工作日是指国家公布的工作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周六、周日的休息日。
1.5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是指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其所有附件和补充文档,所有方案、文件、信息、数据、技术规格、技术资料、商业资料以及其他由甲、乙方各自专有的且提供给对方并明确标有“保密”字样的信息,包括由甲方、乙方于本合同之前或之后签订的其他合同中规定为“保密信息”的所有信息。
1.6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是指甲方购买乙方咨询服务所需要向甲方支付的全部咨询服务费用和购买软件费用的总和。价格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
1.7使用客户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
1.8正式上线日期
正式上线日期是指当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绩效奖金咨询服务以及绩效分配软件达到上线要求,在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确定的正式使用日期,一般在项目《上线确认书》中会明确记载。如遇项目中不涉及《上线确认书》的,以甲方发放第一个月绩效工资的首日为上线日。
1.9验收合格
验收合格是指乙方咨询服务及软件系统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后,依据合同约定方式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在一定时间内验收并向乙方出具验收确认书或满足一定条件触发自动验收。
1.10医院信息系统
医院信息系统主要包括HIS、PACS、LIS、手麻、体检、财务、工资、物流、固定资产、病案、电子病历、平台等系统。
1.11HIS系统(HospitalInformationSystem)
HIS系统是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核心组成部分,主要利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对医院及其所属各部门的人流、物流、财流进行综合管理,为医院的整体运行提供全面的自动化管理及各种服务的信息系统。
2、甲方向乙方购买如下绩效管理咨询服务内容和软件系统:
| 序号 | 内容 | 是否购买 |
| 1、 | 绩效管理咨询服务内容 | |
| 1.1 | √ | |
| 1.2 | √ | |
| 1.3 | √ | |
| 1.4 | √ | |
| 2、 | 软件系统 | |
| 2.1 | 绩效评价软件 | √ |
| 软件功能 | √ | |
3、合同总价
基于甲方购买乙方的绩效管理咨询服务内容和软件系统,合同总价:¥0,000,000.00(大写元整),具体价格清单详见附件一。
4、付款方式及进度
4.1付款方式
甲方以支票或银行电汇/转账方式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合同款项。
4.2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首付款,即人民币¥000,000.00(大写:元整);
(二)完成项目启动会,开展调研工作并完成调研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二期款,即人民币¥000,000.00(大写:元整)。
自临床及医技科室新绩效方案上线运行3个月且第3个月绩效工资发放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格的25%作为三期款,即人民币000,000.00(大写:元整)。
(四)自正式上线运行满12个月且第12个月绩效工资发放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尾款,即人民币000,000.00(大写:元整)。
4.3甲方应按照付款进度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乙方应在每次付款前向甲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4鉴于甲方实际情况和绩效咨询服务本身变动性极强等特点,当医、护、技、药序列新绩效方案上线运行时,如出现非乙方原因且基于某特殊科室或某特殊核算单元的原因导致新绩效方案全部或部分暂时不能上线运行的,不影响本合同的付款进度与验收,乙方承诺待甲方条件成熟再为其提供咨询服务直至该特殊科室或特殊核算单元新绩效方案正常运行。
5、咨询服务及软件的交付
5.1咨询服务交付
5.1.1乙方以收到首付款作为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的标志。乙方在确认收到首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派出咨询顾问并开始提供咨询服务。
5.1.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范围和内容要求,在收到首付款之日起8—10个月内将有关咨询服务的内容以文档的方式交付给甲方。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服务产出物主要是:关于甲方的绩效管理的调研报告以及甲方业务部门工作量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以《XX医院的绩效管理调研报告》《XX医院业务部门工作量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命名的书面文件。
5.1.3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1.4工期延期免责
如因甲方原因、第三方原因及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项目关键节点工作不能完成以致项目延期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包括:
甲方的核算单元未能在项目计划要求的时间节点前以书面形式确定的;
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有效准确数据和资料。新绩效测算数据涉及工作量、成本、财务、人力等方面,甲方需组织相关科室或者第三方公司通过视图接口的方式提供,在时间节点前未按要求格式正确提供的;
甲方未能及时协调安排各类关键节点会议的;
甲方的决策影响项目进程的:如乙方根据合同要求已完成上线前全部准备工作,但因甲方上线计划决策延误导致后续培训工作无法进行的;如甲方更换院领导,新领导层对绩效改革意见不统一的;如甲方因新旧绩效方案的差异对乙方调整意见迟而未决的;
甲方院区搬迁、启用新大楼、开设新院区的;
甲方对原医院信息系统全部或部分进行升级或更换的;
甲方在本合同基础上又提出增加接口需求的;
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提供HIS系统接口的,即接口非乙方负责的情况下,所提供接口的周期长或者提供的数据质量差导致反复更改的;
甲方未依据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相应款项的,如逾期付款时间超过60日、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或甲方无力支付进入破产清算的或经第三人申请被法院裁定进行破产清算程序等原因导致项目暂停的;
(8)其他情形。因发生不可预知的其他事由,如物价改革、不可抗力事件、疫情等。
5.2软件系统交付
5.2.1软件系统交付:乙方部署绩效软件系统,包括基础软件及单项绩效软件,将软件系统安装到甲方指定的服务器上并能够正常运行。
5.2.2交付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3方案调整
5.3.1在项目正式上线一年内,如甲方认为方案需完善或变动并提出书面需求的,在合理范围内乙方可协助甲方完成两次绩效考核方案调整(部分科系重新测算,而非某个核算单元),调整范围仅限于本合同所约定的交付内容。但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到诸如:(1)物价改革,价表变动超过20%;(2)超过上线后20%的核算单元的变更(新增、拆分以及合并);(3)搬迁、启用新大楼、开设新院区;(4)HIS系统升级或更换;(5)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情况,会导致乙方重新收集数据、搭建模板以及大幅度调整参数,该等情形不属于本条第一款所述的合理范围内的方案调整,甲方同意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应就此签署书面确认文件。
5.3.2数据测算:如在项目正式上线一年内调整相关方案(详见第5.3.1条)的,乙方可向甲方免费提供两次绩效考核数据测算(部分科系重新测算,而非某个核算单元)支持,如甲方需要第三次及以上次数的数据测算的,乙方可提供付费数据测算服务,具体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应就此签署书面确认文件。
5.4咨询服务以及软件系统的验收
5.4.1咨询服务具备验收条件:当乙方根据咨询服务方式和咨询服务计划实施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咨询服务和培训工作后,会将第5.1.2条所约定的各模块项下的服务产出物交付给甲方,届时具备验收条件。
5.4.2软件系统具备验收条件:当甲方签署上线确认书或甲方发放第一个月绩效工资时即说明软件具备验收条件。
5.4.3咨询服务以及软件系统验收合格标准:当乙方根据绩效咨询方案在软件上线后计算出甲方最近2个月的绩效工资,且通过硬拷贝或电子文件存档的方式将其中1个月的绩效工资报表交付给甲方时视为乙方已达到验收标准。
5.4.4验收确认: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验收申请启动验收流程,甲方应在接到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验收工作,并在验收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书面验收确认书。如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没有组织验收的,乙方将向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验收申请。如乙方发送第二次书面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甲方仍然不组织验收的或甲方验收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修改意见或未出具书面验收确认书的,视作验收已通过(合格)。
5.4.5项目周期内,甲方同意乙方应优先以核心业务部门工作量绩效上线为主,在绩效方案中嵌入KPI指标的相关工作可以在核心业务部门工作量绩效方案实施后逐步补充完善。因此,当甲方核心业务部门的工作量绩效方案实施完成时,亦可作为具备验收条件。
5.4.6当甲方已同意项目验收,但尚余一些问题需要乙方处理和完善的,乙方应及时处理解决,余留问题不影响甲方履行付款义务。
5.4.7验收未通过的情形
(1)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验收未通过,乙方应协调资源在合理时间内解决,乙方可在问题解决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申请项目验收。因乙方原因未能验收的情况所导致发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验收未通过,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解决,问题解决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通知乙方进行项目验收,无需乙方再次提出验收申请。因甲方原因未能验收的情况所导致发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3)如因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1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成立由医院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咨询服务项目对接小组,并明确指定院级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在咨询服务过程中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6.1.2甲方需要配备项目实施中必要的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数据,协助乙方开展调研、咨询服务及培训等相关工作。
6.1.3甲方应督促相关人员遵循乙方的时间要求和文档质量要求以完成资料准备工作,甲方应当确保提供数据的准确性。时间以及文档要求应按乙方进场后双方确定的项目计划为依据。
6.1.4甲方有义务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乙方提供的集中培训,并负责提供培训所需要的场地和其他条件。
6.1.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适宜的工作场地和现场实施环境,如具备硬件网络环境等必需条件。甲方应负责向乙方提供其所需系统的数据库视图作为软件接口,视图类型和格式由乙方提供。甲方承担供应商要求的接口费用并负责与接口供应商协调各项工作,因接口问题造成的项目质量出现问题或项目延期的,乙方不承担延期责任。
6.1.6甲方有责任提供数据的异地备份环境,如因甲方未提供异地备份环境所造成的数据丢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1.7甲方有责任对咨询服务实施过程进行配合和监督,并积极组织验收。
6.1.8因本项目咨询服务产出物中涉及乙方技术/商业资料,甲方及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介质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传播、编辑或展示或用于其它用途。
6.1.9甲方购买乙方其他服务和系统时乙方应给予最优惠价格。
6.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2.1乙方有义务将咨询服务过程中涉及本项目产出物文档移交甲方。
6.2.2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对甲方进行业务调研、业务培训工作。
6.2.3乙方有义务指导甲方相关人员进行资料准备和整理工作。
6.2.4乙方有责任按项目计划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6.2.5乙方确保项目中甲方数据的安全与保密性。
6.2.6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开具合格、有效、真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2.7乙方有义务在项目实施期内,就因甲方数据收集问题造成的误差,免费提供两次整体测算。如因误差造成多次反复测算以致项目延期的,乙方不承担延期责任,甲方同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再行商议。
6.2.8乙方因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完成现场交付,乙方有权通过远程交付形式完成,该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所有权归属
7.1乙方的软件系统为乙方自行研发,不会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7.2甲方所购买该软件系统的版权归属乙方所有,甲方拥有该版本软件系统的无限期使用权。
7.3基于乙方的软件系统涉及乙方的专利发明,因此在符合本合同的前提下,针对第1.2.2条规定的许可专利,乙方(许可方)授予甲方(被许可方)一项以普通实施许可方式作出的专利实施许可。其中,普通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在约定许可实施许可专利的范围内,许可被许可方实施该许可专利,并且保留自行实施或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许可专利的权利。
具体许可实施行为:甲方根据本合同取得的专利实施许可而开展的具体实施行为仅指甲方基于使用乙方相关软件系统而使用许可专利方法;许可实施区域:乙方为甲方部署绩效软件的安装地。许可实施期限:与甲方所采购乙方软件系统的使用期相同。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授予关于许可专利的任何分许可。
乙方就专利权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截至本合同签署日,乙方作为许可方拥有许可和披露许可专利的完整权利。许可专利不附带将会影响或限制本合同项下的许可方许可的任何权利负担,且不存在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将影响或限制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许可。许可方并未收到有关任何主张、起诉、诉讼或法律程序的通知或威胁,并未知晓或有理由知晓任何信息,将会:(a)导致许可专利的任何权利要求无效或不可执行;或(b)导致许可专利中的任何专利申请的任何权利要求未能被授予或与其目前申请的范围相比受到严重限制或局限;或(c)导致被许可方根据本合同对许可专利的实施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本合同签署后,若第三方针对许可专利的实施提出任何侵权控诉,许可方应当协助被许可方参与应诉和协助抗辩,尽量帮助许可专利技术实施不受影响。所导致的民事责任承担,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但被许可方违背本合同约定方式实施导致的侵权除外。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许可方将已收到的专利管理部门或法院发出的体现许可专利法律状态变化或可能发生变化的文书(包括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口头审理通知书、专利申请审查意见通知书、视为撤回通知书、驳回通知书等)信息及时告知被许可方。
7.4本项目咨询服务的产出物文档以及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7.5除非法律允许或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使用本软件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删除本软件及其副本上关于著作权的信息;
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软件的源代码;
对乙方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等;
(4)对本软件或者本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终端内存中的数据、软件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以及本软件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数据,进行复制、修改、增加、删除、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乙方经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软件和相关系统;
(5)通过修改或伪造软件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6)通过非乙方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登录或使用乙方软件及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
(7)自行或者授权他人、第三方软件对本软件及其组件、模块、数据进行干扰;
(8)其他未经乙方明示授权的行为。
8、售后服务支持
8.1售后维护支持方式:
以远程在线服务为主、必要时现场支持为辅。
8.1.1在线应答
(1)电话在线服务
对于上述需提供售后维护的服务内容,乙方指定技术人员通过电话进行技术支持,协助和指导甲方的技术人员确定故障原因,共同找出解决办法予以解决。
(2)即时通讯网络系统服务
甲方通过钉钉或微信等网络工具要求乙方提供售后服务时,乙方应相应地通过钉钉、微信等网络工具为甲方提供即时在线沟通等相关售后服务。
(3)邮件在线服务
当电话在线服务、钉钉或微信等网络工具不足以解决问题或故障情况比较复杂时,甲方可以通过邮件将问题描述、截图、备份压缩后数据库和环境包等资料通过邮件发送给乙方项目经理邮箱,必要时可发送至售后部门邮箱,乙方服务人员应及时响应反馈,进行问题的分析、排查、还原环境等,并反馈给甲方的相关人员,为甲方解决相应问题或故障。
8.1.2远程协助
当通过电话、钉钉或微信、邮件支持不足以解决问题或故障情况比较复杂时,乙方服务人员将在甲方技术人员的协助下,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登录进入甲方的软件客户端。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售后人员登录甲方软件客户端,以便查询相关数据,找出问题解决办法。
乙方售后人员需远程协助连接甲方医院信息系统时,应提前向计算机信息管理科报备,且应满足信息系统安全等保三级要求。乙方在连接甲方医院内部系统前,须向甲方信息部门或业务部门等管理人员申请,甲方批准后方可接入,因甲方批准程序造成问题解决不及时的,由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不利后果或损失。
8.1.3客户回访
乙方人员对甲方绩效方案运行中常见问题进行沟通,并对服务质量和效率进行回访,以回访记录函或满意度调查的方式进行确认。
8.1.4现场技术支持
如乙方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无法解决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时起2小时内做出明确的响应。经甲方联系人员与乙方项目经理确定需至项目现场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之时48小时内,乙方应当安排乙方的现场服务人员到达甲方现场,甲、乙双方共同解决相关问题或故障。
8.2售后服务内容
8.2.1日常问题处理
日常问题处理内容主要针对软件登录异常、项目点数、规则或公式调整及绩效数据异常等。(由于绩效管理软件系统的数据来源于第三方系统或医院手工录入(导入),因此造成数据异常的原因是多样性的。例如,绩效管理软件系统所在的服务器硬件、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第三方系统的接口出现问题以及绩效管理软件系统本身BUG等,均会造成数据不能正常存储和传输;运行过程中也会有项目点数、规则和公式的调整等,乙方需针对性进行处理。)
8.2.2方案局部调整:详见本合同第5.3条的约定。
8.2.3绩效软件运行维护
绩效软件运行维护是指保证绩效软件现有功能正常运行等常规工作,小版本的升级以及软件BUG修复等。该维护乙方以远程维护为主要手段,乙方技术人员将在甲方技术人员的协助下,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进入甲方的软件客户端,分析故障或进行小版本升级。
乙方在售后期保证绩效软件现有功能正常运行等常规工作,包括免费软件升级和人工保修维护软件系统服务,小版本(BUG修正、功能优化等)系统软件免费功能性升级。
8.3售后服务期限及售后服务费
8.3.1本项目相关的免费维保服务期限为12个月,自正式上线运行之日起计算,乙方在该期限内将向甲方提供免费售后服务支持。
8.3.2售后服务费:每年的售后服务为合同总价的10%,服务的内容及方式与免费维保服务期内保持一致,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售后服务合同。如甲方未按期支付售后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停止售后服务。
9、违约责任
9.1甲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向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上线的;
(2)甲方未按验收条款约定履行验收义务的,包括逾期、拒绝验收的;
(3)甲方逾期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的;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调整实施计划而延误实施周期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完成的;
(5)甲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的;
(6)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的。
9.2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向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服务产出物的;
(2)乙方未向甲方提供需要准备的基本信息格式致使甲方无法按期完成信息准备的;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
(4)乙方未对终端用户的专业数据、运作方式保密,造成甲方损失的;
(5)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拖延履行维护、升级义务的;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的。
9.3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
10、合同的变更
10.1以维护和兼顾双方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适时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合同的某些部分。
10.2一方提出部分变更合同条款的,可以同对方进行协商,双方就变更内容包括可能产生的付费价格变化、合作方式变化、服务内容变化等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的合同,变更条款并按照变更后的条款约定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后不能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的,双方均有义务按照原合同条款约定履行合同。
11、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
11.2由于本协议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与之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其他事项
12.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或者补充协议之间约定不一致的,以时间在后的约定为准。
12.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可抗力及相关法律程序和后果,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以外,还包括医院开办新院区、更换与绩效相关的信息系统、政策导致的医疗收费项目名称或价格内涵变更。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
12.3本合同之效力优于双方于本合同生效前关于本项目的所有口头或书面文件、意向书、备忘录等。对本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文件。
12.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廉洁协议书
甲方: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
乙方: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环境,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经营秩序,防止采购活动中不正之风的发生,甲、乙双方特签订廉洁协议书,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财物,不得要求乙方代支任何费用开支。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暗示或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财物、提成、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等好处。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坚决予以拒绝,并有责任如实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三、乙方不得暗中给予甲方财物,不得以提成、赠送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宴请、娱乐及提供国内或境外学术活动等手段,影响甲方选择权。
四、乙方人员洽谈业务,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科室或办公室联系商谈,不得借故到甲方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费。
五、甲方工作人员如违反以上条款的,甲方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廉政制度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六、乙方如违反以上条款,经核实后,甲方给予乙方警告,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将乙方列入“非诚信交易黑名单”,并在单位内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乙方对甲方的招标代理资格2年;涉嫌违法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七、本协议书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附件,与采购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人:
日期:2025年月日日期:2025年月日
廉洁诚信承诺书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
为保障公平、公开、公正开展,推进廉洁诚信建设,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在参与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高要医院)“项目”时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廉洁、诚信的原则,恪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不从事并抵制不廉洁、不诚信行为。
二、严格杜绝以下行为:
(一)给予或以借用等名义向高要医院有关工作人员、中介服务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它评审人员提供财物或其它财产性权利;
(二)向高要医院有关工作人员、中介服务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它评审人员提供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向高要医院有关工作人员、中介服务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它评审人员赠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支付、报销应由高要医院有关工作人员、中介服务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它评审人员负担的费用、票据;
(五)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资质证明、资信证明、财务证明等材料;或进行虚假承诺、夸大产品或服务性能和质量等指标;泄露高要医院商业资料;或与其他单位相互勾结、串通,用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竞争者,干扰公平竞争;
(六)其他影响采购活动依法、公正开展及损害高要医院经济利益、形象和声誉的不廉洁、不诚信行为。
三、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单位自愿接受高要医院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公司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供应商资格、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并赔偿高要医院的全部损失。任何第三方因我单位违反以上承诺而向高要医院索赔或主张权利的,所有责任及后果均由我单位独自承担。
四、如高要医院有关工作人员、中介服务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它评审人员发生不廉洁、不诚信行为,我单位有义务及时向高要医院监督检查部门举报或投诉。
五、本廉洁诚信承诺书为我单位应答此次工程项目正式文件的附件,经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我单位公章后生效。
高要医院监督检查部门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2号高要区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
承诺单位:(盖章)
2025年月日
无串通响应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在参加本次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采购活动中,无以下围标、串标行为: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七)不同供应商的董事、监事、高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组谈判项目响应;
(八)法律法规界定的其他围标串标行为。
如有发现我公司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我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响应人名称(盖章):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
日期:年月日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查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6.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1283-2025-02554
采购项目编号:2025-DHCG-063
所响应采购包:第包
(供应商名称)
年月日
响应文件目录
一、响应承诺函
二、首轮报价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响应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承诺函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二、监狱企业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十五、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
十九、各类证明材料
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二十四、附件
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
格式一:
响应承诺函
致:广东东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2025-DHCG-063],我方愿参与响应。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
(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磋商文件提供全部标的的磋商总价详见《首轮报价表》。
(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启日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回响应或成交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磋商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
(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磋商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十一)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二)供应商未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1)对于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采购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对于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项目:即未成为本项目除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中标商(或成交商);
(3)对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声明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四)如我方成交,将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包括需要年审、继续教育等完成后才能执业的行政许可、人员证书等情形),如果有效期未能覆盖项目(包组)合同履行期的,将提前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六)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磋商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七)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格式二:
首轮报价表
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首轮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名称: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响应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 1 |
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名称:
采购包:
|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 1 |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 1 |
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 序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发商) | 制造商企业类型 | 节能产品 | 环境标志产品 | 认证证书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 |
注:
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格式五:
(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格式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响应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响应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东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2025-DH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