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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市属单位安检防护类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市属单位安检防护类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XSJ-2025(ZC)-247
项目名称: 市属单位安检防护类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市属单位安检防护类装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按甲方指定时间、地点交付合格产品、完成验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特警处
地 址: 乌鲁木齐市
联系方式: 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5楼
联系方式: 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金龙
电 话: 131********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市属单位安检防护类装备采购项目.docx
184.5K
C
新世纪
NEWCENTURY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市属单位安检防护类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盖章):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特警特战支队
联系人:宣聪
电话:188********
—————————————————————————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金龙
电话:131********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兴街20号凤凰大厦五楼
目录
招标公告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7
1.总则7
2.招标文件8
3.投标文件10
4.投标11
5.开标12
6.评标13
7.定标及合同授予13
8.纪律和监督14
第二章评标办法16
评审办法前附表16
1.评标方法20
2.评审标准20
3.评标程序20
第三章合同25
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1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43
一、投标函45
二、投标价格明细表46
三、技术条款偏离表47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48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9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0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证明材料51
八、投标人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59
九、售后服务承诺书60
十、技术方案61
十一、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61
第六章补充条款62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市属单位安检防护类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SJ-2025(ZC)-247
项目名称:市属单位安检防护类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市属单位安检防护类装备采购项目
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按甲方指定时间、地点交付合格产品、完成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特警特战支队
地址:乌鲁木齐市
联系方式: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兴街20号凤凰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金龙
电话:13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项号 | 编列内容 | |
| 1 | 项目名称 | 市属单位安检防护类装备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XJXSJ-2025(ZC)-247 | |
| 采购人 |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特警特战支队 | |
| 采购代理机构 |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 |
| 项目地点 | 乌鲁木齐市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 采购预算金额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 |
| 是否单一产品 | 否,核心产品为:搜爆服 | |
| 供货周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按甲方指定时间、地点交付合格产品、完成验收。 | |
| 供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质保期 | 三年。 | |
| 2 | 采购范围 | 市属单位安检防护类装备采购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关于采购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 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4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定标方法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 |
| 5 | 投标人最低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 6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
| 7 | 招标文件费 | 0元 |
| 8 | 投标保证金 | 8800.00元整(详见第一章3.4.2条) |
| 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 10 | 招标答疑 | 提出询问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递交至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否则采购人不作任何解释。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质疑函范本编写)提出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宋金龙;联系方式:********。注:1、投标人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投标人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疑问,视为对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合同文本等所有内容无异议。 |
| 11 | 投标文件 |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4、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规则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 |
| 12 | 投标文件递交 |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 |
| 13 | 开标 |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 |
| 14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90日历日 |
| 15 | 公告发布媒体 | 新疆政府采购网 |
| 16 | 履约保证金 | / |
| 17 | 中小企业政策说明 | 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
| 18 | 是否允许分包 | ☑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要求: / |
| 19 | 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 | ☑不允许□允许 |
| 20 | 样品 | 1、数量要求:便携式灭火器一个、停车安检示意牌一个、担架一个、护照机(带人脸识别)一个、搜爆服一个、便携式安检门一个、手持式金属探测仪一个。2、包装要求:所有样品需用不透明纸箱/袋密封,并在密封包装外注明供应商名称及XXX项目样品。若外包装有细微破损,但不会泄露所递交样品,其样品有效。若外包装破损,样品完全泄露,则视为未按要求递交。3、递交要求:现场送达或邮寄等均可,造成样品外包装及样品损坏,有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若未按规定提供样品,则相应评审部分不得分。注:为避免泄露投标人信息及样品完好,建议于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现场递交。若因快递时效等问题导致未按时递交,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风险。 |
| 2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格为基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
| 22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供货、验收,待甲方确认后支付全部货款(最终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 23 | 说明 | 1、本表内容如与后文内容不一致处,以本表为准。 |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采购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采购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是否单一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9供货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0供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1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采购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采购方式和资格审查方式
1.3.1采购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评审办法及定标方法
1.4.1评审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定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投标人最低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费用承担
1.7.1招标文件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作任何补偿。采购代理咨询费由中标人支付。
1.8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现场踏勘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有关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招标答疑
1.10.1投标人若有询问或质疑,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11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投标文件递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开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公告发布媒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中小企业政策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9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0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1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22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
(5)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补充条款。
(9)根据本章第2.4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最低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获取招标文件。
2.3招标文件的澄清
2.3.1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失或附件不全,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向采购人提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4招标文件的修改
2.4.1招标文件的修改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4.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4.3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2.4.4当采购人发放的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文件、修改文件、补充文件前后不一致,发生矛盾情况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4.5如果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相互矛盾,或任何文件中呈现明显的或不符合逻辑等的错误,或在文件编写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打印错误等,投标人应将需要澄清的内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提出。根据合同条款中的相关约定,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能发现并对有关歧义、矛盾或错误提出澄清请求,而在中标后发现并提出,中标人将必须接受由采购人依据合同有关条款而做出的书面澄清。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投标价格明细表
(3)、技术条款偏离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投标人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8)、投标人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
(9)、售后服务承诺书
(10)、技术方案
(11)、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3.2投标价格
3.2.1投标价格应包括投标人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中标)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中标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采购人将视为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中。
3.2.2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不得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3.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65********5F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新民西街支行
账号:3********0595
3.4.3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4.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4.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5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采购范围、技术与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5.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须使用相应的制作工具软件。
3.5.4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投标人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印章。
3.5.5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投标
4.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3投标文件的递交
4.3.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2采购人事先约定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4.3.3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对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
(2)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3)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
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4.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再重新上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上传的投标文件撤销或修改。
4.5投标文件格式
4.5.1投标文件格式见第五章。
4.5.2投标人应使用本招标文件后面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填补,如果本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编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可登录政采云平台***********
5.2开标程序
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
(2)唱标
(3)投标人确认
(4)开标结束
5.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方法、评标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7.定标及合同授予
7.1定标方法
7.1.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方法、评标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1.2采购人从中标候选人中确定出中标人的原则: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名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2中标结果公告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7.3履约保证金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7.3.2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中标人损失。
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纪律和监督
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标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标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二章评标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 序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详细评审部分70分2.投标报价30分 |
| 2 | 资格审查 | 详见《资格审查标准》 |
| 3 | 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 | 详见《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 |
| 4 | 投标品牌统计 | 详见《投标品牌统计》及本节第3.5款 |
| 5 | 详细评审 | 详见《详细评审标准》及本节第3.6款 |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1.投标报价的确定投标报价是指经评审的且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价格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3.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4.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
《资格审查标准》
| 序号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提供下列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2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为中小企业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
| 3 | 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记录为准。 |
| 备注: 如果资格评审中有一项不满足审查标准的,采购人将认定该投标人不通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 ||
《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
| 序号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 1 | 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 / |
| 2 | 投标价格明细表必须完整填写。 | / |
| 3 | 售后服务承诺必须提供。 | / |
| 4 | 投标价格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采购预算金额且投标单价不超过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里单价限价。 | / |
| 5 | 合同履约期限和质保期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 6 | 投标保证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 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汇款凭证或支票或汇票或保函或保证金收据等的扫描件。 |
| 7 |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 / |
| 备注: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中有一项不满足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不通过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 ||
《投标品牌统计》
| 序号 | 统计内容 |
| 1 | 投标人所报品牌(核心产品为:搜爆服) |
| 备注:如招标文件前附表中约定了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则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 |
《详细评审标准》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审标准 |
| 1 | 近三年类似业绩 | 5 | 投标人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完成的类似业绩,一项计1分,最多计5项(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 |
| 2 | 技术指标 | 18 | 产品性能技术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无偏离得18分,每有一项“★”参数负偏离或缺漏项扣2分;每有一项一般参数负偏离或缺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3 | 质量保证方案 | 8 | 质量保证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质量检测措施、②管理措施;2部分要素。所有要素齐全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8分,每缺一个要素扣4分,每个要素里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该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任意一项) |
| 4 | 供货方案 | 16 | 供货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供货计划安排、②供货组织安排、③调配、运输、配送措施、④应急保障方案;4部分要素。所有要素齐全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6分,每缺一个要素扣4分,每个要素里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该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任意一项) |
| 5 | 售后服务方案 | 15 | 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售后响应时间保障措施、②调换措施、③产品回访制度;3部分要素。所有要素齐全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5分,每缺一个要素扣5分,每个要素里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该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任意一项) |
| 6 | 样品实物 | 8 | 1、外观检查(3分):对样品进行外观检查,查看是否有损坏、变形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评审,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2、功能测试(3分):对样品进行功能测试,确保其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并正常运行,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3、符合性验证(2分):验证样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或合同中的技术要求、规格参数等,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注:如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本项不得分。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节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标中各评委若发生意见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
2.评审标准
2.1资格审查: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资格审查标准》。
2.2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
2.3投标品牌: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投标品牌统计》及本节第3.5款。
2.4详细评审:
2.4.1详细评审: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详细评审标准》及本节第3.6款。
2.4.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资格审查
(3)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
(4)投标品牌统计
(5)详细评审
(6)澄清、说明或补正
(7)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3.2评标准备
3.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当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3.2.2.1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与评标委员会其它成员具有同等的评标权力。
3.2.2.2评标委员会主任除履行自己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标的职责外,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学习招标文件;
(2)汇总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问题;
(3)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质询并对投标人的答复进行评审;
(4)对出现较大争议的事项进行书面记录;
(5)组织收回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和评标记录以及其它资料,并查验评标记录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6)组织对评标结论进行复核确认;
(7)组织编写评标报告。
3.2.3熟悉文件资料
3.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当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技术标准和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
3.2.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
(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等招标文件补充;
(2)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
(3)开标会记录;
(4)评标表格;
(5)其它信息和数据。
3.3资格审查
采购人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一项未通过审查标准,采购人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否决其投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4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
3.4.1评标委员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有一项未通过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否决其投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4.2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条款是指对本招标项目产生了重大影响的重大偏差,而且纠正此类偏差将会对响应本次招标的其它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4.3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疏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和不完整不会对其它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可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予以补正。
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5投标品牌统计
3.5.1.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报核心产品品牌统计计算投标人家数。
3.5.2如招标文件前附表中约定了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则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3.6详细评审
3.6.1.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且投标品牌不少于3个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3.6.2澄清、说明和补正
3.6.2.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技术响应偏离、投标价格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价格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
3.6.2.2澄清、说明和补正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3评标委员会针对需要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通知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书面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6.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3评委评分:评委按照《详细评审标准》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等于全部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6.4算术错误修正:投标价格有算术错误或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价格进行修正:
(1)电子交易平台中报价与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2)投标函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或不接受的,其投标无效。
3.6.5投标报价评分:对投标报价进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计算方法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6.6汇总评分结果,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6.7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投标人总得分排序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3.6.7.1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3.6.7.2总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靠前;
3.6.7.3总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同品牌投标人,由采购人确定排序顺序;
3.6.7.4总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不同品牌投标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顺序。
3.7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3.7.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排序第一的投标人将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排序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它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确定出规定数量的的中标候选人。
3.7.2当通过了资格审查、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后,投标品牌少于3个时,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7.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8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3.8.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3.8.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3.8.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3.8.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更换的评委进行评标。
3.8.3在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第三章合同
注:本合同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为准。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签订时间:2025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购置)项目编号:项目的公开招标的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货物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等
1.1货物清单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增值税单价(元) | 含增值税单价(元) | 含增值税总价(元) | 生产厂家 | 备注 |
| 增值税 | 增值税税率 % ,增值税税额 元。 | |||||||
| 含增值税合同总价 | (大写): 元(小写):¥ | |||||||
1.2本合同总价包含由乙方工厂至甲方交货地点的运杂费、随机配件及工具费、包装费、装车费、资料费、培训费、整机安装费、调试费、报验取证费、税金、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1.3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之标准,执行现行的强制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
二、合同金额
2.1本合同金额为(含增值税)元(大写:人民币)。其中,不含增值税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增值税税率为%,增值税元(大写:人民币)。若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调整,不含增值税单价不变,具体税金以变更后的税率计算。
2.2本项目合同金额为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服务的总价包干价(包含税费、运输、包装、安装、调试、培训等全部费用)。
三、技术资料
3.1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提供执行项目必要的支持。
3.2乙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产权担保
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转包或分包
6.1本合同范围的产品,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6.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6.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七、质保期
7.1质保期个月。(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八、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8.1交货期:。
8.2交货方式:。
8.3交货地点:。
九、货款支付
9.1货款支付方式、时间及条件:。
9.2.甲方必须将合同货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该账户为乙方唯一合法收款账户,甲方向本合同9.3条明确标注的账户以外的非乙方公账户或乙方员工个人账户转账的,不得视为乙方收取货款证明,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负。
9.3.乙方银行账户基本信息:
开户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行号:
十.税费
10.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1.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11.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产品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1.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若运用通讯工具不能解决问题,须在48小时之内到达现场予以解决或提供备用机更换。
11.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1.5上述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个月,因甲方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身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11.6乙方向甲方提供3年内不少次现场技术服务。
11.7乙方提供设备自带软件终身升级服务。
十二、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2.1乙方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2.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2.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安装现场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准备验收货物。
12.4货物在竣工验收合格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2.5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由乙方安装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交付。
12.6为方便甲、乙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及时沟通情况,甲、乙双方各自指定如下联系人作为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常规联系人:
甲方联系人:【电话:】
乙方联系人:【XXX电话:邮箱:】
十三、调试和验收
13.1甲方对乙方每个工程进度时间段需安装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安装调试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初验通过,初步验收不合格的验收不通过。
13.2乙方安装货物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并根据投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
13.3乙方负责设备到货地点的安装调试,乙方安装完毕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经甲方确认培训合格后,视为验收合格。培训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3.4验收时甲乙双方及相关单位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做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13.5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之日后,甲乙双方自行协商验收时间。
13.6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安装调试/质量验收合格:
(1)甲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限/验收期内,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的;
(2)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后继续使用、擅自拆卸或处理设备的;
(3)因保管不善等属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设备质量问题。
十四、违约责任
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4.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货款结清为止。
14.3乙方逾期交付产品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4.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4.5乙方逾期交付违约金与解除合同违约金一并收取。
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免责。
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5.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六、诉讼
16.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7.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7.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7.3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招标文件、乙方报价函、响应文件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
(2)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
(3)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4)乙方需按本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文件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履行义务。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副本三份,由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甲 方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 乙 方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开户银行:账 号:税 号: |
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采购清单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价限价 | 合计 |
| 1 | 便携式灭火器 | 20个 | 300元 | 6000元 |
| 2 | 停车安检示意牌 | 10个 | 1200元 | 12000元 |
| 3 | 担架 | 10个 | 500元 | 5000元 |
| 4 | 护照机(带人脸识别) | 2台 | 20000元 | 40000元 |
| 5 | 搜爆服 | 3套 | 208000元 | 624000元 |
| 6 | 便携式安检门 | 8个 | 25000元 | 200000元 |
| 7 | 手持式金属探测仪 | 20部 | 120元 | 2400元 |
| 合计 |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 |||
2、技术要求
(一)产品名称:便携式灭火器
1、数量:20个
2.执行标准:XF86-2009;
3.外观质量:外表面均色泽均匀,无明显流痕、龟裂、气泡、划痕和碰伤等缺陷。电镀件表面均无气泡、明显划痕和碰伤等缺陷。标志均端正、平服、不缺边少字,无明显皱褶和气泡等缺陷;
4.灭火级别:8B;
5.有效喷射时间:≥15s;
6.有效喷射距离:≥2.5m;
7.喷射滞后时间:≤1S;
8.保险装置的解脱力:≤20N。
9.重量:≤500g
10、灭火器具有国家规定的消防产品检测报告和3C认证书资料,产品使用说明书、应用手册等有关资料。
(二)产品名称:停车安检示意牌
产品主要应用于公安交警,事故现场,治安卡点,酒驾检查,大型会议节点以及各种突发事故现场。分为限速牌、LED显示牌和导向牌及支架组成。
1、数量:10个
2.外形尺寸:
收拢:835*596*85mm±5mm(长*宽*高)平放
展开:835*455*1368mm±5mm(长*宽*高)直立地面
导向牌尺寸:661*415*2.5mm±5mm(长*宽*厚)
限速牌尺寸:392*2.4mm±5mm(直径*厚度)
3.标志牌文字内容可选
警察临检、接受检查、交通管制、前方事故、禁止超车、谨慎驾驶
靠边停车、依次通过、〈〈〈〈〈-向左边箭头、〉〉〉〉〉-向右边箭头。
限速标志牌文字内容:20、40、60、80、停、——(横杠)各1个
(标志牌文字内容可根据客户要求定制,)
4.预警牌反光夜视距离:≥250米;
5.预警屏防水防尘设计,文字内容通过U盘电脑更改或手机WIFA连接更改,可存储信息100-200条;
6.预警屏一次充满电可持续工作8-10个小时,警示内容夜间250米可见;
7.产品整体重量:15KG±3kg。
产品特点:
外框采用高强度不锈钢材料,不易变形老化,牢固耐用;
导向牌材料选用加厚铝板和国标反光膜粘贴,警示效果好,(根据甲方要求,定制导向牌不少于5个);
导向牌为单独个体,可自由翻转、快捷拆卸,;
组合多样化,满足预警要求;
产品放置稳固,冲孔防风设计;
采用超强反光膜,预警导向内容清晰,来车时速120公里/小时行车状态中可视距离可达250米;
产品组合方便,小巧轻便,可轻松放入巡逻车、勘察车尾箱,可快速布设和收拢,满足快速预警使用要求。
(三)产品名称:担架
1、数量:10个
2、基本功能:担架需具备坚固、轻便、可快速展开与折叠的功能。3、折叠设计:担架主体结构应采用可折叠设计,折叠后体积应显著减小,便于在警用车辆后备箱中存放和携带。4、承载能力:担架在展开状态下,静态承载重量应不小于150公斤,且无明显变形或结构损坏。5、手提把手:担架两侧应设有不少于4对(即8个)坚固耐用的手提把手,方便至少4名人员同时抬运。把手设计应符合人体工学,握持舒适。6、固定带:担架应标配至少2条可用于固定伤员的安全带或束缚带,材质应坚固,插扣应操作简便、锁止可靠。7、防滑表面:担架承重面应具有防滑设计或纹理,防止伤员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滑动。8、离地高度:担架展开后,主体承重面距地面应有适当高度,避免在抬运过程中触地。
9、骨架材料:担架主骨架应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如6061或7075系列)或具有同等以上强度的复合材料,确保轻量化与高强度。10、承重面材料:承重面宜采用高强度牛津布、PVC涂覆布或具有同等性能的复合材料,要求耐磨、防水、易清洁、抗撕裂。11、连接件:所有铰链、插销等连接件应坚固耐用,操作灵活,无卡滞现象,能承受反复折叠与展开。12、边角处理:担架所有边角应进行圆滑处理,无毛刺、锐角,防止对伤员或操作人员造成划伤。
13、展开尺寸:担架展开后,总长度应不小于2000毫米,宽度应不小于500毫米。14、折叠后尺寸:担架折叠后,最大外形尺寸应不大于1000毫米x500毫米x150毫米(长×宽×高)。15、重量:整架重量应不大于8公斤,以兼顾强度与便携性。16、颜色与标识:担架主体应为警蓝色。可在明显位置预留或印制“警察”或“POLICE”字样的区域。
17、产品应符合国家关于医疗器械或应急救援装备的相关标准。18、供应商需提供国家级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四)产品名称:护照机(带人脸识别)
1、数量:2台
★能够连接公安网传输采集信息。
1、工作环境
1.电源
使用外部标准电源适配器,电源适配器规格:
输入AC100~240V50-60Hz0.8A
输出DC12V2A
2.操作环境
湿度:20%到95%(相对湿度下无凝结)
温度:-30º至60ºC工作;-40º至70ºC存储
3.操作系统
可兼容Windows®XP,Windows®7,Windows®8,Windows®10,Windows®11,Linux®以及Android系统
2、部件及接口
1.通讯接口
支持(包括但不限于)PC/SC,兼容USB2.0、USB3.0接口;支持USB接口扩展,可在设备上连接其他USB设备;
2.独立电源开关
设备具有独立电源开关,在设备上可直接控制电源
3.指示灯
有四种不同功能指示灯,含电源指示灯、就绪指示灯、错误指示灯以及警告指示灯,支持指示灯工作状态自定义;
4.蜂鸣器
内置蜂鸣器,可自定义蜂鸣器的鸣叫频率和声音大小
5.USB接口
支持USB热插拔功能
6.屏幕
8英寸分辨率≥1280x800
7.摄像头
传感器CMOS≥200万像素,105dB(宽动态),可视角度≥90°(水平),135°(垂直)
8.人脸识别
人脸检测时间≤100ms,人脸检测准确率≥99.7%,人脸比对时间≤240ms,人脸比对准确度≥99.5%
9.人像裁切
裁切后的图像人脸和人头区域完整,非相片区域在图像中所占比重较小照片无光斑遮挡。
3、结构尺寸
1.外观尺寸≤234*195*216mm
裸机重量≤1.65kg
2.设备结构设计
符合人体工学,前端为≥15°坡面引导槽设计;
4、光学性能
1.分辨率
传感器CMOS≥500万像素(1944*2592)
分辨率≥500DPI
2.识别时间
识别MRZ≤0.5秒,MRZ+VIZ≤1.7秒,MRZ+VIZ+RFID≤4秒
5、射频读写性能
识别读取速率:MRZ码识别时间≤2秒,电子护照自适应调整读取速率848kbps
6、光学功能
1.图像采集
全页式护照图像采集,采集区域≤129*88mm
2.光学识读
OCR支持ICAO9303标准护照等旅行证件的图像采集与信息识别
支持二代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信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澳门身份证、香港身份证、金马证、APEC商务旅行卡、边民证、海员证、驾驶证、行驶证、军官证、士兵证等多种身份证件图像采集与信息识别
条码识别:支持识读1D条形码,Code128,Code39,EAN-13等
支持识读2D条码,PDF417,QR,DataMatrix™等
拍照识别速度≤1秒
3.签证OCR识别
支持识别中国旧版签证,以及新版的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
4.多语种识别
支持泰文、韩文、缅甸、俄文识别;
也支持中文繁体识别;
支持蒙文、藏文、哈萨克文、阿拉伯文等少数民族文字识别;
5.安全特征检测
支持IRB900Ink、BAC、紫光迟钝、紫光纤维、复印件判别、头像比对:
支持版面头像和芯片头像比对、MRZ比对:
支持OCRMRZ与RFIDMRZ比对等多重安全特征防伪;(提供佐证图片截图)
6.光源
支持可见光(白光)、红外、紫外识别;
防眩光保证证件色彩不失真,并去除防伪膜和反光的影响
7.信息采集
1)自动采集可见光(白光)、红外光、和紫外光资料页全幅图像,能通过特殊方式对拍摄原图进行处理,可以有效去除护照防伪膜和反光造成的影响,使图像及色彩更接近原证件;
2)应支持可视区域的光学字符识别,利用可见光、红外光等进行光学字符识别,并可支持中文字符识别;
7、软件功能
1.自动分类识别
支持证件种类自动分类识别,支持证件图像旋转处理识别
2.自动触发
支持证件自动感应触发识别证件
3.图像旋转
具备证件图像自动旋转纠正功能;
卡式证件可在识读窗口任意位置触发读取,机读码页歪斜或颠倒均不影响读取结果。图像采集后经过旋转纠正后都是正方向显示。(提供佐证图片截图及客户盖章的证明文件)
4.图像保存
支持可见光(白光)、红外光、紫外光光源下采集图像;
并对采集图像数据进行PKCS7签名,并进行签名验证;
可输出BMP、PNG或JPEG等多种图片格式,并保存至系统指定目录,目录可配置。(提供运行界面截图作为佐证材料)
5.回调模式功能
启用回调模式后,当采集到图像、获取到证件信息后会即时同步到软件上;未启用回调模式时,软件会在完成识别读卡后再显示图像和识别结果。(提供佐证图片截图)
6.自动化功能
支持证件自动感应触发证件识读和证件类型自动分类等功能,可自动检测证件到位,支持卡式证件自动翻转、矫正、自动分类识别等功能。
7.证件拿出
该功能用于是否检测证件移出,启用证件拿出后,如果证件移出后,Demo将清空显示并切换到默认界面。不启动该设置,证件移除后,Demo显示上一次识别采集到的证件图像和识别结果。
8.拒识功能
启用拒识后,如果识别到的结果与该证件应有的结果出入较大时,该结果将不会输出。
9.人像裁切
可对护照等证件上的人像照片进行自动裁切,裁切后的图像人脸和人头区域完整,非相片区域在图像中所占比重较小,照片无光斑遮挡。(提供佐证图片截图)
10.机读区阅读
可识读所有符合ICAO标准的证件和中国签发的非ICAO标准证件,解析机读码(提供佐证图片截图)
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电子回乡证,电子台胞证,身份证等等小证件,都可以在拍照区域内,可以任意触发识别;
11.多种识读模式
采支持MRZ识别,VIZ识别,RFID读卡自定义;
支持多个国家护照的VIZ区域识别:中国、英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瑞士、乌克兰、新西兰、西班牙、土耳其、越南、意大利、等多个国家护照VIZ识别;
12.编程语言
支持C#,C/C++,Java,Delphi,VisualBasic6.0,VB.NET
13.软件开发包
提供windows系统的软件开发包供二次开发调用,以Dll\WebSocket形式提供;
提供Linux系统的软件开发包;
提供安卓(Android)系统的软件开发包;
14.浏览器
WebSocket支持任意浏览器,也支持国产化的浏览器;
8、中国身份证和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读取能力
1.支持身份信息协议支持
设备通过GA467-2013居民身份证安全控制模块接口技术规范
设备通过TC/OP(XZ)1B-127-2014《居民身份证阅读/指纹采集外延产品检测大纲》
2.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信息读取
支持读取第二代中国居民身份证和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芯片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照片、住址信息、签发机关、出生日期、有效起始日期、有效期截止日期等
9、射频功能
1.芯片读写
支持ICAO9303标准的国际旅行证件读卡,包括电子护照等证件,读卡时间小于3秒;
支持ISO14443TypeA/B类型卡片读卡,
支持电子护照基本访问控制(BAC、PACE),
支持电子护照主动认证(AA),验证证件芯片真实性;
支持护照放歪的情况下,仍然能读电子芯片;
支持护照MRZ未拍全的情况,仍然能读电子芯片;
2.因公证件
支持新版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因公港澳通行证等因公证件芯片识读
10、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
硬件3年保修,软件(如伪假证件识别库)1年更新服务。
(五)产品名称:搜爆服
1、数量:3套
2、产品功能要求:
(1)主要用于搜索爆炸物品和排除低当量爆炸物品。重量轻、活动灵便、穿着舒适,提供全身保护,适合于搜索爆炸物品,特别是大范围内的搜爆行动。
(2)搜爆服采用轻量级模块化防护设计,头盔&防护面罩;分体式袖子;夹克;防弹背心;股骨沟防护;分体式裤子;胸部防护板;便携式背包构成。(提供图片佐证)
(3)采用高科技材料,重点部位防护严密,等级高。
(4)可以抵御简易爆炸物产生的超压,碎片,高热带来的伤害。
(5)配有可独立拆卸防护板,具有快脱型设计,并提供高规格的碎片防护。
(6)防护板采用钢、聚碳酸酯和高分子聚乙烯材料复合材料。
(7)具有轻巧,灵活,模块化等特点,并为用户提供360°全方位保护。
(8)具有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手臂,腿,腰部的活动范围大,头部可自由环顾四周。
(9)搜爆服防护材料采用凯夫拉和复合材料,提供高等级防护同时具有良好的柔韧性,便于战术动作,具有与身体良好的贴合度,对超压有良好的衰减保护。
★(10)防护面罩:双层防护材料设计,加倍防护,加长型,能够在深入胸部防护板,提供更大面积的防护。
★(11)分体式袖子、夹克、防弹背心、胸部防护板,采用分体单独设计,应对突发情况,可根据需求自主搭配穿着。
★(12)防弹背心可根据需要单独使用。
★(13)大腿小腿分体式裤子,侧面拉链具有快脱功能,紧急情况下实现快速分离。(提供图片佐证)
★(14)肘部,膝盖等活动部位增强层,抵抗高摩擦增加耐用性。(提供图片佐证)
★(15)肩部位置设计有对讲机加载位置。(提供图片佐证)
★(16)腰部位置可挂载工具,钩子或者手枪等。
★(17)袖子和裤子设计有快速释放拉链,急救时能够快速进行静脉注射救护等。(提供图片佐证)
★(18)膝盖、小腿前部V50速度表≥515米/秒。(以检测报告为准)
(19)肩部,臀部,后背,颈肩内侧V50速度≥600米/秒。(以检测报告为准)
(20)手臂,大腿前上部V50速度≥450米/秒。(以检测报告为准)
(21)骨盆后部,大腿后部V50速度≥250米/秒。(以检测报告为准)
★(22)头盔V50速度≥637米/秒。(以检测报告为准)
★(23)胸腹部防护板V50速度≥725米/秒。(以检测报告为准)
★(24)骨盆前部护板V50速度≥565米/秒。(以检测报告为准)
(25)需提供服装和头盔的V50检测报告复印件。
(六)产品名称:便携式安检门
1、数量:8个
2、产品功能要求:
★(1)符合标准:应符合“GB15210-2018《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2)尺寸:
①通道尺寸:≥2000(高)mmx790(宽)mmx550(深)mm;
②折叠尺寸:≤910mmx600mmx700mm;
(3)基本探测功能:金属门应能对达到或超过限定量的金属进行报警,不应出现漏报警。
★(4)电源适应性:设备应使用交流电源供电,并配有内置磷酸铁锂直流备用电池。(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5)门板互换安装功能:安检门6块门板采用ABS塑料材质,门体安装应采用可插拔式搭扣结构,安装时门板应可在任意区位互换组装,门头应可任意改变方向。安装应在5分钟内完成,安装完成后应可设置为3区、5区、15区进行探测。
★(6)设置及显示功能:安检门应具有权限分级功能,应配置蓝牙设备,应能通过按键或手机APP进行工作参数设置。APP应能自动搜索并连接附近安检门,应可查看并设置工作参数,应能图形化分区显示报警信息。安检门液晶屏应能实时显示电池电量、报警音量、通过人数、报警人数等工作参数。安检门应内置30个应用场景,应有2个预设场景可供用户设置工作参数,应可显示至少300级灵敏度以供选择。每块门板前后应都有LED报警指示灯,报警时四面都应有报警提示。(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7)人数统计功能:安检门应配有6对红外探测器,应具有通过人数双向分类统计功能,应能将某个方向设置为加或减进行统计。
★(8)联动功能:安检门应配有配置RJ45网口、串口,系统报警时,安检门应能输出一路控制信号给闸机、门禁等外围设备,实现联动控制。(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9)抗相互干扰:并排安置多台安检门时,各安检门均应能正常工作,安检门紧贴X光机或大金属时,安检门应能正常工作,通道中间位置应可正常探测一元硬币。(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10)自学习功能:安检门应有自学习功能,在自学习模式下当用小金属作为标准测试物通过后,设备自动调节探测灵敏度,后续携带金属量大于该测试物设备才报警,如金属量小于该测试物则不报警。(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11)设备重量:安检门净重应小于37公斤,运输重量(含包装箱及配件)应小于52公斤。(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12)工作电流:工作时安检门最大工作电流应小于1A,最大功耗应小于12W。
★(13)磁感应强度:<15μT(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14)报警声音:>89dB(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15)以上技术参数带“★”标识项为关键性技术要求,必须提供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报告复印件(中标后,提供原件查验)。
(七)产品名称:手持式金属探测仪
1、数量:20部
2、产品功能要求:
★(1)符合标准:应符合“GB12899-2018《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通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2)尺寸应≤360mm*85mm*45mm。
★(3)重量应≤270g(不含电池)。(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4)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T4208-2017中IP31。
★(5)供电电源:应采用常见型号的电池供电,要求采用2节5号电池,并应具有欠压提示功能。(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6)基本探测功能:探测器应能对达到或者超过限定量的金属进行报警,不应出现漏报警。
(7)辐射磁感应强度:探测器发出的辐射磁场,其磁感应强度在其表面任一点都应小于等于8μT。
★(8)探测灵敏度:按GB12899-2018中表1规定的测试无及对应探测距离进行测试,不应出现漏报警。T1测试物:5.5cm;T2测试物:6.0cm;T3测试物:9.5cm,符合A级。(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9)运动速度:按GB12899-2018中表2规定的测试无及对应探测距离进行测试,不应出现漏报警。符合A级。
(10)报警声音:距探测器0.8m处的最大报警声强≥87dB(A),报警声应与提示其它信息的声音有区别。
★(11)工作温度:高温试验:室外型:+60℃±2℃、2h试验期间功能应正常;低温试验:室外型:-30℃±3℃、2h试验期间功能应正常;(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12)自由跌落标准:跌落高度2m,6个面分别朝下,每面2次。
(13)抗互相干扰:多台探测器相隔间距0.6m同时使用时,各探测器均应能正常工作。
(14)抗周围金属物影响试验:探测器距离大金属物大于等于0.5m运动时,不应产生报警信号;靠近大金属物体的探测器,在离开大金属物体以后1min内应能自动恢复其探测性能。
(15)休眠功能检查:设备应具有休眠功能,当设备在开机状态下超过2分钟不使用时,应进入休眠状态;在休眠状态下10分钟内有金属靠近时,设备会自动唤醒;在休眠状态下超过10分钟没有金属靠近时,设备应自动关机。
(16)金属含量提示功能检查:探测的到金属时,金属含量越大,设备的声、光、振动越强。
★(17)探测板材质:探测器的线圈探测面板应采用PCB板敷铜制作。(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18)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探测模式:探测器应具有3种探测模式:
1)在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混合探测模式下:对半片不锈钢剃须刀片、金银首饰、铝(37mm*10mm*0.5mm)和铜(37mm*10mm*0.5mm)进行测试应均可报警。(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2)在黑色金属探测模式下:对半片不锈钢剃须刀片测试应报警,对有色金属金银首饰、铝(37mm*10mm*0.5mm)、铜(37mm*10mm*0.5mm)进行测试应不报警。(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3)在有色金属探测模式下:对金银首饰、铝(37mm*10mm*0.5mm)和铜(37mm*10mm*0.5mm),测试应可报警。在高灵敏度状态下,距离探测物铝(37mm*10mm*0.5mm)和铜(37mm*10mm*0.5mm)65mm应可报警,对黑色金属样品不锈钢剃须刀片测试应不报警。(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19)回形针探测能力:以回形针为探测物,探测器以接近1m/s的速度在测试平面上方0.5m处沿Z轴向下运动,直至接触到测试平面,然后以同样的速度迅速提起回到初试位置。从距Z轴0.5m处开始,沿着Y轴平行的方向从探测器一侧穿过Z轴到另一侧距Z轴0.5m处,不出现漏报警或误报警。(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以上技术参数带“★”标识项为关键性技术要求,必须提供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报告复印件(中标后,提供原件查验)。
三、商务要求
1、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按甲方指定时间、地点交付合格产品、完成验收。
2、质保期:三年。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供货、验收,待甲方确认后支付全部货款(最终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6、验收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技术资料应与标书技术文件一致。
7、验收方对货物质量有异议的,有权邀请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质量复检,相关检测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8、验收方也可以在收到货物后15日内向投标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经核实确属投标方责任的,验收方有权退货。
9、售后服务
(1)质保期内:质保期内实行“三包”服务,如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需联系生产厂家负责修复、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提供以上承诺以及相关流程的书面方案。
(2)供应商需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发生紧急故障时市区内承诺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配合协助处理。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示例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目录
(1)、投标函
(2)、投标价格明细表
(3)、技术条款偏离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投标人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8)、投标人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
(9)、售后服务承诺书
(10)、技术方案
(11)、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注: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并在目录中标明每项内容的起始页码。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充分研究贵方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投标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供货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按甲方指定时间、地点交付合格产品、完成验收。
2、我方在此承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任何一种情形。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规定履行合同责任义务。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约期限内供货,并确保我方提供货物的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以及相关服务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4、质保期:年,自采购人及相关部门总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我方责任致使不能验收,此质保期相应顺延。
5、本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我方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7、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如我方中标,我方自愿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咨询费,并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采购合同原件一份用于采购资料备案工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价格明细表
单位:元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牌 | 制造商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 | ||||||||
| 合计 | ||||||||
注:
1、标的名称和数量应按照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内容填写。
2、投标价格应包括投标人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中标)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中标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采购人将视为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中。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三、技术条款偏离表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注:投标人应根据其提供的货物,对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要求,有差异的,则在此表中列明实际响应的内容提要并加以说明,以便查对。本表包括所有的技术响应及差异。无差异说明表示完全响应。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注:投标人商务条款有差异的,则在此表中列明实际响应的内容提要并加以说明,以便查对。无差异说明表示完全响应。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拟派我单位(姓名)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就(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性别:年龄:
单位:部门: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申明。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成立时间 | 企业性质 | ||
| 营业执照号 | 注册资金 | ||
| 法定代表人 | 电 话 | ||
| 联 系 人 | 电 话 | ||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
| 职工概况 | |||
| 经营范围 | |||
| 关联单位(如有) | 注:此处关联单位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7.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一、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二、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四、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五、如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7.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一、财务状况报告(满足下述一条要求即可):
要求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度,包括“四表-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如有))或银行出具的资信/金证明。
要求2、2025年度成立的投标人无需提供。
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内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指各种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扣(收)税凭证以及其他完税证明)。
2.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2.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注:
3.1、如因有关主管部门政策调整,部分证明材料有所增减,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3.2、如投标人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反馈的证明材料与本文中要求不一致时,以当地要求为准,但须投标人提供文字说明。
7.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郑重承诺:
我单位具备履行(项目名称)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7.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前三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为期限)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贵方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备注:
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以自成立以来的时间计取。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7.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如有时)。
2、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时)。
附件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三、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八、投标人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人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合同内容 | 合同价格 | 签约日期 | 备注 |
九、售后服务承诺书
格式和内容自行拟定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技术方案
格式和内容自行拟定
十一、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六章补充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