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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和田县重点村公共照明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和田县重点村公共照明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TXZFCGGS(2025FS)17-1号
项目名称: 和田县重点村公共照明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县重点村公共照明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为罕艾日克镇羌阿依玛克村、玉如什开村、祥和村、塔斯米其村、铁木尔其村、巴什托奴村6个重点村采购安装公共照明设备1200个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投入使用;(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 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4 库[2019]18 号 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 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 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 标项 1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 凭证,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3)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 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 欠税证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 罚期内的);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8)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或电子保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 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 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 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 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或下载“新疆政务通 ”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 疆 CA 服务热线 95763。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450 号) 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财政 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 通知》(财库〔2019〕9 号)。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和田县罕艾日克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和田地区和田县罕艾日克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和田国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百和镇团结路98-4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丽萍
电 话: ********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和田县重点村公共照明建设项目.docx
251.0K
和田县重点村公共照明建设项目
公开采购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HTXZFCGGS(2025FS)17-1号
采购人:和田县罕艾日克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和田国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开采购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和田县重点村公共照明建设项目
招标单位:和田县罕艾日克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和田国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丽萍
联系电话:********
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百和镇团结路98-4号
目录
招标公告4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7
第二章投标须知13
第三章采购需求40
第四章合同条款(仅供参考)90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98
招标公告
和田县重点村公共照明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关 于 和田县重点村公共照明建设项目的 潜 在 供 应 商 应 在 新 疆 政 府 采 购 网 (***********)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XZFCGGS(2025FS)17-1号
项目名称:和田县重点村公共照明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元
最高限价(元):********元
标项:
标项名称:和田县重点村公共照明建设项目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罕艾日克镇羌阿依玛克村、玉如什开村、祥和村、塔斯米其村、铁木尔其村、巴什托奴村6个重点村采购安装公共照明设备1200个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投入使用;(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4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标项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3)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8)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或电子保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
五、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
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95763。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45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和田县罕艾日克镇人民政府
地址:和田县百和镇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和田国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百和镇团结路98-4号
项目联系人:王丽萍
联系方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和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人:张先生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 1 | 采购人 | 名 称:和田县罕艾日克镇人民政府地 址:和田县罕艾日克镇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和田国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丽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百和镇团结路98-4号 |
| 3 | 采购项目名称 | 和田县重点村公共照明建设项目 |
| 标项名称 | 和田县重点村公共照明建设项目 | |
| 4 | 采购内容 | 标项名称:和田县重点村公共照明建设项目数量:1 批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罕艾日克镇羌阿依玛克村、玉如什开村、祥和村、塔斯米其村、铁木尔其村、巴什托奴村6个重点村采购安装公共照明设备1200个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5 | 采购项目编号 | HTXZFCGGS(2025FS)17-1号 |
| 6 | 资金来源 | 衔接资金 |
| 7 | 采购预算额度 | 采购预算价:********元(此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 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敬请投标人注意! |
| 8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9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10 | 供货期及交货地点 |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投入使用;(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交货地点:最终按甲方指定地点验收、交货。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 11 | 质保期 | 8年 |
| 12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3 | 询问和质疑 | 联 系 人:王丽萍联系电话:********邮箱地址:********@qq.com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及评标结果的范围及时效限制。 |
| 14 |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的5个工作日内。 |
| 15 | 分包履约 | / |
| 16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询价文件的有效组成 部分。 |
| 17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1:00(北京时间) |
| 18 | 报价文件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19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0 元(大写: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可以 自主选择以电汇、保函或网银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县支行户名:和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帐号:3********5315注:(1)投标保证金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之前(北京时 间)缴入指定账户,各投标企业保证金缴纳只接受企业基本帐户足 额对公转帐,其他以私人名义或现金缴纳等存入、汇款方式均视为 无效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交保证金的投标商不得参加本次投 标(以到账时间为准)。(2)投标人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向保证人购买电子投标保函所支付的费用应从投标人的企业账户汇 出(个体工商户除外),保函办理成功后将保函放入投标文件中。未 按规定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投标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保函投保金额(元):30000.00 元(大写:叁万元整);保函承保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90日历天) |
| 20 |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 21 |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 方式 | 投标人应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时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到“政采云 ”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 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 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 |
| 22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 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以实际发生的为准);(3)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 证明;(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 “ 信用中国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 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 在处罚期内的);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被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 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8)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或电子保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是否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特定资格要求:无 |
| 23 |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 开标时间后 60 分钟内(*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 11:00-12:00 前)供 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 ”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 ”功能进行 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 12:00 前)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
| 24 | 考察现场 | 由供应商自行组织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 25 | 评标委员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或 5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业主代表 1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代理在开标前 48 小时内在政采云专家中随 机抽取此次评标专家。 |
| 26 | 开标时间 |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1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
| 27 | 代理服务费方式 | 1.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采用以下方式:标准:中标单位在领取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代理费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确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成交100万以下1.05%计取、100-500万按0.8%计取、500-1000万按0.63%计取、1000-5000万按0.41%计取。2、代理报酬支付方式:由中标人支付3、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4、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和田国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户行账号:877********170962 |
| 28 | 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 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 29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总价的 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服务、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服务完毕,则扣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赔付地点为项目所在地) |
| 30 |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参加本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注:投标人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 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工业。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
| 31 | 其他说明1 | 特别提醒:1、所有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本项目(标项)最高限价额度的视为无效报价(即作否决投标处理)。2、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处理。4、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5、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6、所有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在开标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不予受理。7、为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结果公示后投标企业需提供保证金汇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据并注明开户行行号、联系方式(加盖公司公章)交至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注:废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在后续项目再次招标时银行系统不做统计,投标企业及时办理退款)。8、本项目资格审查模块由招标代理组织进行。 |
| 32 | 其他说明2 | 1、招标文件中部分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标、投标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2、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招标人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招标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3、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5、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6、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料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 33 | 重要提示 | (1)中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若中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中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3)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4)中标供应商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5)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
| 34 | 其他方式采购 | 公开采购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规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采购;(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
| 35 | 质疑 |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及招标结果的范围及时效限制。 |
| 注: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 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 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应。 | ||
本表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第二章投标须知
1总则
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述的采购及服务。
2、合格的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
下措施进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4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标项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3)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8)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或电子保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特定资格要求:无。
3.投标费用
3.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凡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将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2、供应商被视为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4、定义
4.1“采购人”为和田县罕艾日克镇人民政府。
4.2“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与设备采购竞争的法人。4.3“招标机构”为和田国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4“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采购货物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5“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4.6“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运输、装卸、仓储、安装、调试、校准、培训、质保、技术协助和交付使用后免费维护期内应履行的义务及售后服务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4.7“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法人。4.8“买方”系指购买货物的单位。
4.9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供应货物中的相关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4.10“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并获得认证的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并获得认证的产品。
4.11“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4.12“响应”系指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4.13“标段/标项(包)”系指一个完整独立的投标项目。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招标的内容,招标投标程序及合同条款,包括:
5.1.1招标书;
5.1.2供应商须知;
5.1.3技术规格要求;
5.1.4合同条款;5.1.5特殊条款;附件:
(1)投标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一览表;
(4)技术规格偏离表;
(5)合同条款偏离表;
5.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招标机构将拒绝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响应性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以书面形式或传真、电报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通知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私下就设备采购的有关实质性的问题进行谈判。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以前,采购人都可能以《招标文件补充》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2《招标文件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等约束力。如果招标文件补充内容与在此招标文件补充发出之前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请供应商执行招标文件补充的相关内容,先前发出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
7.3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性文件时把《招标文件补充》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补充》中写明。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编写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服务和商务条件后,编制投标文件。
9、投标的语言
9.1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招标活动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他语言书写,供应商应将其译成中文。
9.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格式
10.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及投标报价说明完整地填写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数量及价格。
10.2如供应商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做详细的阐述而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又不能满足,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后另行添加表格或文字,对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做详细的阐述。但阐述的内容不能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应完整、表达清晰、准确。如果阐述的内容偏离了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报价部分: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明细表
商务部分:
4、投标单位简介,并附投标人资质证件等;
5、出具法人营业执照函(格式见附件);
6、联合体协议书(如是)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8、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9、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10、项目经理及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
11、投标单位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成立的公司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2、投标保证金打款凭证;
13、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14、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5、无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6、中小企业声明函;
17、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18、关于对本投标文件中资料真实性的承诺
1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技术部分:
20、对本次投标项目的技术方案(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21、服务承诺书
注: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建议根据招标文件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详细评审等内容一一关联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
2.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形式要求提供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2、投标报价:
12.1供应商应在投标的投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单价和总价要相符。(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相关工作范围内所在费用的总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询价报价。
12.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所投本项目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及相关监督部门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2.3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供应商可以根据自己经营许可内容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或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12.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12.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主要条款另有规定。
12.6投标报价作为此次评标的评定因素之一,同时也是中标后在本次项目中的收费标准,不得进行更改。
12.7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下列几项费用:
(1)招标文件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
(2)招标文件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运输、保险及其它附带服务的全部费用;
(3)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货物,其货物的投标价即交货价中,包括制造、组装该货物所使用的零部件及原材料已付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他税。
(4)综合单价必须包括货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运输保险、售后服务、培训及其它必需服务的报价。
12.8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8..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8.2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标准做出响应。
12.8.3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并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及性能特点的详细描述;
(2)货物主要部件的详细资料,包括检验报告等;
(3)一份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服务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业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供货来源信息。
12.8.4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的或仅仅复制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并与实际提供设备参数不符,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8.5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高质量产品,不能提供劣质三无产品(无厂址,无商标,无合格证)。
12.8.6产品资料和检测报告所反映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将作为验收产品实物的依据。
12.8.7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12.8.8投标人在阐述上述时应注意招标文件“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响应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采购方满意。
13、供应商应逐条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表明所提供的服务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4.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4.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签署、递交、准备和解密时间要求
15.1投标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时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15.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15.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5.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15.6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7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
15.8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15.9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1:00-12:0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2:00前)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保证金数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9条。
16.2投标保证金用于应对本次招标因供应商违规、违约而产生的风险。
16.3供应商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9条规定)按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规定的帐号,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招标机构将视为不响应投标予以拒绝。
16.4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汇款方式提交。
16.5在招标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16.6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16.6.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16.6.2中标人未按本章第29条规定签定合同;
16.6.3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16.7询价保证金的退还时间:
16.7.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准备和解密
17.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17.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7.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
(***********)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
17.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17.5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1:00-12:0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2:00前)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17.6因系统(非投标供应商行为)的原因,造成投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的,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与新疆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进行联系。
17.7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投标。
1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18.3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中规定)未能解密的,也将被视为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撤回。
19.投标无效的情形
19.1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五、开标
20、开标
20.1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届时请监督人和投标方代表参加并签到。
20.2本次采用不见面方式网上开标。
20.3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0.4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0.5开标时,投标报价以系统显示投标报价为准。
20.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0.7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过程中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本次开标及开标过程的全部事宜。
六、评标、定标
21、评标
21.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
21.1.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由招标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其法规规定的职责。
21.1.2评标委员会构成:参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5条
21.1.3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21.1.3.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21.1.3.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21.1.3.3向招标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1.1.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1.1.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1.1.4.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1.1.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21.1.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21.1.4.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1.1.4.6配合招标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1.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依次排序,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实施方案、价格、财务状况、信誉、服务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总分100分:其中商务技术部分占70分,投标报价部分占30分),最终合计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总和的算术平均值】,按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1.3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1.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1.5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有悖于招标规则的活动,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21.6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且此重大偏离在开标后不许修改。
21.7根据国家计委等七部委颁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以下为重大偏离:
(一)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主体与供应商不一致的,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
(二)投标文件没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三)投标文件记载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期限;
(四)商务条款有偏离情况的;
(五)投标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六)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七)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并按规定作废标处理。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22、对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确定
22.1开标后采购人将审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保证金提交、文件签署情况。在审查时,投标报价大写与数字有出入,以大写金额为准。若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2.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份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而没有重大偏离。
22.3采购人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
22.4采购人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22.5投标评审标准:
附表1、供应商资格审查
附表2、投标文件评审表
附表3、详细评审表
附表...1
资格审查表
| 序号 | 评审内容 | 供应商 | ||
| 是否合格 | 是否合格 | 是否合格 |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 |||
| 2 | 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 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 证,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 |||
| 3 | 投标人需提供 2024年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 |||
| 4 | 投标人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 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 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 证明; | |||
| 5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 |||
| 6 | 近三 年 拟 参 加 本 次 招 标 项 目 的 投 标 人 在 “ 信 用 中 国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 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 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 |||
| 7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 |||
| 8 | 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或电子保函; | |||
| 9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10 | 是否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通过上述资格性检查,可初步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 求。对于上述审查内容,投标人必须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 ||||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 ||||
附表...2
符合性审查表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 1 | 授权委托书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
| 2 | 投标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 4 | 报价唯一性 | 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
| 6 | 签署、盖章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 8 | ★号条款响应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
| 9 | 报价合理性 | 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 10 | 公平竞争 | 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
| 11 | 串通投标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 12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13 | 其他无效情形 | 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附表3、
详细评审表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内容 | |
| 报价得分(30分) | 0-30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 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响应情况 | 20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产品技术性能,所有产品和需求项要求的响应情况打分,全部响应得20分。投标人所投的产品不能响应或负偏离非标注“▲”的技术条款扣2分/项;不能响应或负偏离标注“▲”的技术条款扣4分/项。(注: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同时根据采购需求如实响应,是否偏离情况根据投标人产品技术白皮书、技术规格彩页、技术性能检测报告、实物照片等证明文件中的内容为准,无证明文件依据的视为负偏离。如虚假提供材料应标后果自负。) | |
| 项目实施方案 | 10 |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1)项目部各职能机构设置;(2)本项目施工的具体方法与流程;(3)施工环节的注意事项及施工现场管控措施;(4)施工组织管理体系;(5)针对本项目施工过程的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方案完整包含以上内容且满足本项目要求得10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其他: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项目方案,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 | |
| 质量保证措施 | 4 |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措施内容至少包含:(1)质量管理目标;(2)质量管理体系;(3)施工原材料质量保证措施;(4)工程施工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完整包含以上内容且满足本项目要求得4分,每缺一项扣1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扣0.5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其他: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项目方案,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 |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4 |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内容至少包含:(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2)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划分;(3)安全技术措施;(4)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方案完整包含以上内容且满足本项目要求得4分,每缺一项扣1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扣0.5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其他: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项目方案,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 | |
| 工程进度计划 | 3 |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1)工程进度计划时间安排及计划;(2)影响工程施工的因素分析及解决措施;(3)进度保障措施。方案完整包含以上内容且满足本项目要求得3分,每缺一项扣1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扣0.5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其他: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项目方案,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 | |
| 设施维护和安全管理方案 | 8 |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投标人需提供路灯设施维护方案和安全管理需包 含以下内容。(1)日常维护内容;(2)应急抢修内容;(3)灯具等设施清洗清理内容;(4)设施定期检测内容。以上内容完全符合项目要求且详细、合理可行、描述清晰、严谨且针对性强得8分,每缺少1项内容扣2分,每项内容有1处缺陷或内容存在不足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指:方案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或与相对应评分标准不符、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存在明显与本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前后矛盾或存在逻辑错误或表述错误或科学原理错误或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存在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
| 设计方案 | 5 | 对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当地特色文化元素提出的设计方案、效果图进行评审: 1.对当地特色文化有深入的了解,设计方案优美全面、详细合理;方案实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强的,得5分;2.对当地特色文化较为了解,设计方案美观、基本合理;方案实施的科学性、可行性一般,得3分; 3.对当地特色文化了解不充分,设计方案欠佳,缺乏合理性;方案实施的科学性、可行性较差,得2分; 4.没有配合当地特色文化进行设计,设计方案差;方案实施不具备科学性、可行性,得1分; 无提供或其他不得分。 | |
| 售后服务方案 | 6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响应时间②项目后期团队保障配置;③后期服务措施及后续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以上内容完全符合项目要求且详细、合理可行、描述清晰、严谨且针对性强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有一处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指:方案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或与相对应评分标准不符、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存在明显与本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前后矛盾或存在逻辑错误或表述错误或科学原理错误或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存在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
| 业绩得分 | 6 | 按以下标准累计计分:投标人提供(2022 年10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相关类似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本条最高得3分。(以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有效合同协议书为准,业绩材料必须清晰可见,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不提供不得分。2、根据以上完成的类似业绩及履约情况进行评分。提供一项业绩对应的客户评价,客户评价须为良好或以上(含同等意义的评价,如80分或以上、满意或以上等),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条最高得3分。注:提供加盖客户(即合同甲方)公章的评价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客户单位具体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不提供或专家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 |
| 项目管理团队 | 4 | 根据项目规模要求,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配备5人以上得3分,人员配备≥3人得2分,配备<3人不得分。(注:应提供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劳务合同或社保等) |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折扣,折扣的价格将作为评审价格。
(1)节能产品及环保产品价格折扣比例及方法
| 序号 | 项目 | 折扣比例及方法 |
| 1 | 节能产品 | 折扣金额=(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首次报价) ×3%×最后报价 |
| 2 | 环保产品 | 折扣金额=(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首次报价) ×3%×最后报价 |
| 3 | 证明材料说明 | 1 、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环保查询结果 |
说明:1.如有多种产品符合此项政策时,折扣价格为每种产品的折扣金额汇总。2.若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及环保产品,只进行一次价格折扣认定。
(2)中小企业价格折扣比例及方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13)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 号)执行);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二)价格扣除办法:①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的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 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①、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有权随时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加以澄清或答疑。
23.2投标人对要求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的签署。
23.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3.4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
23.5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对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或参数要求提出偏离意见或澄清将视同投标人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要求。
24、定标
24.1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和拒绝投标人中标,且无需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工作。
24.2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评标方法以最终合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确定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24.3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5、中标的标准
25.1资格审查文件完整无缺;
25.2已交纳投标保证金;
25.3报价合理,承诺条件优惠;
25.4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无重大偏离;
25.5有较强的技术力量,能提供完善的技术服务,有较好的行业业绩;
25.6其他;
25.7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有虚假或对招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在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
26、中标通知
26.1中标公示期:1个工作日。
26.2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定标结果,在投标有效期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26.3招标代理机构将定标结果及时通知未中标单位并退还投标保证金。无需解释落标原因。
27、拒绝某些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7.1招标人有权在定标之前拒绝任何有不正当行为或扰乱正常招标工作的投标人,由此对投标人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此无需做任何解释。
28、付款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招标书特别提示。
七、签定合同
29、签定合同
29.1招标人和中标人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及招、投标文件签定合同。
29.2中标合同不得转让。如中标后要进行劳务分包,需经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29.3招标人如遇中标人违约,可从侯选中标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并签定经济合同。
29.4合同的制订由招标人、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三方参加,为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均等,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合同制订过程中进行协调。
29.5合同一式肆份,需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招标人、中标人亦可自愿申请公证。
30、合同的组成
30.1下列文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30.1.1专用合同;
30.1.2合同条款;
30.1.3中标通知书;
30.1.4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
30.1.5招标文件;
30.1.6评标答疑记录。
31、履约保证金
31.1中标的投标人应按业主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31.2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供货的,则扣除履约保证金,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和田地区所有政府采购招
投标活动。
31.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成合同所有义务后凭乙方的收款收据在五天内退返乙方。
八、质疑及答复
32、质疑的提出
32.1本采购文件中所称质疑及答复,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采购方答复质疑的行为。
3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
32.2.1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3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或潜在报价方。可质疑的文件为采购公告以及采购文件(包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
32.4对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采购过程,即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中标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
32.5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质疑主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二)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
(三)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受理范围和本项目采购人的管辖权范围;
(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2.6提出质疑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即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提出的,要求采购方对其予以支持的主张。必要的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质疑人的质疑请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包括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32.7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质疑事项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否则不能作为认定该质疑事项成立的依据。
32.8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
(一)提出质疑的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质疑事项;
(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五)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32.9质疑函采用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2.10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3、质疑的审查和受理
33.1采购方在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符合质疑受理条件,对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
33.2对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分别按照下列不同情形予以处理:
(一)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出质疑。修改后质疑事项仍不具体、不明确或者最终递交质疑函的时间超过质疑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
(二)质疑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
(三)超过质疑法定期限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
(四)对不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
(五)质疑不属于本项目采购方管辖的,告知质疑人向有管辖权的采购人提出质疑;
(六)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
34、质疑的处理和答复
34.1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处理及答复质疑。
34.2采购方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在一定限期人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
34.3对于质疑事项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为了全面查清事实、取得充分的证据,采购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
34.4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
34.5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
34.6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
34.7采购方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处理质疑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组织专家评审、质疑人及被质疑人提交或补正材料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质疑处理期限内。
34.8采购方经调查、论证、核实,认定质疑不能成立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定质疑成立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但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但合格报价方仍不少于3家时,依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报价方,否则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4.9采购方将书面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人名称;
(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四)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
(五)质疑答复日期。
34.10质疑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将由采购方建议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四)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质疑函
致: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我公司对的项目(项目编号:)评审活动存在疑问,特提出质疑(详见下表)。
我公司和本人对此质疑函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处理和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名章):身份证号码:
固话:传真:
手机:
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名章):身份证号码:
固话:传真:
手机:
公司地址:邮编:
质疑人(公章)
年月日
质疑内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具体 内容 | 质疑事项: |
| 主要内容: | |
| 事实依据: | |
| 适应法规条款: | |
| 佐证材料: |
备注:
1、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在提交质疑函(无需填写授权委托人)的同时,还应提交加盖质疑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请持身份证原件用于核对。
2、授权本项目评审委托人办理质疑事务的,除提交质疑书、加盖质疑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由质疑人出具的明确载明授权委托的具体权限和事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一栏填写不下时,质疑人可另附页(A4),但附纸要求加盖质疑人公章。
4、与质疑事项有关的材料应与质疑函合并装订。
5、质疑函一式三份。
九、法律责任
35.法律责任
35.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招标人、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人、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35.2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转包给他人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特别提示
36、投标人应认真研读招标文件,充分考虑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后编制投标文件。
37、如招标文件中未提供的各类表格样式,投标人可另行设计表格样式,但力求内容完整,表达清晰、准确。
38、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9、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0、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
41、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42、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和田国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招标失败条件
4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5.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实际参与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
46.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47.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
十二、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服务费
(2)中标单位必须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向和田国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即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和田国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甲方签订合同的约定执行。
注: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和田国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章采购需求
1、有关说明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产品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属于国家强制性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进行响应,并提供有效的强制性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4)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和田县重点村公共照明建设项目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罕艾日克镇羌阿依玛克村、玉如什开村、祥和村、塔斯米其村、铁木尔其村、巴什托奴村6个重点村采购安装公共照明设备1200个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项目整体预算:********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元
资金来源:衔接资金。
三、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
采购项目一览表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 供货期 | 备注 |
| 和田县重点村公共照明建设项目 | 1200盏 | ********.2 | 自合同签订之日30天 | 招标清单详见附件 |
四、技术参数
| 序号 | 产品配置 | 建议参数 | 核心产品 |
| 1 | 灯杆 | 1.★高度8米2.材质Q235钢管,采用镀锌+喷塑防锈工艺3.▲口径方管,正方形口径≥120mm-≥120mm,全段不得低于120mm,底部配150mm*150mm*50mm的灯箱4.法兰300*300*T14MM,法兰孔距212*212*MM/20*355.镀锌喷户外氟碳漆6.灯杆样式要求:方杆类型7.▲≥2.5mm | √ |
| 2 | 灯杆支臂 | 1.普通直臂,厚度≥2mm,长度1.2m—1.5m(含灯头) | |
| 3 | LED灯具 | 2.LED光源,工作电压DC12V3.★功率≥100W4.光源光效不低于140LM/W5.直流驱动方式6.防护等级达IP65级 | √ |
| 4 | 太阳能板 | ▲1、单晶硅或多晶硅≥160W★2、太阳能板总面积≥1㎡ | √ |
| 5 | 控制器 | MPPT智能控制器 | |
| 6 | 锂电池 | 1.★磷酸铁锂电池,容量≥100AH2.12V供电系统,蓄电池组的标称电压必须为12V±0.5V(即实际电压范围11.5V-12.5V),禁止使用任何升压/降压电路转换输出电压。3.锂电池的平均使用寿命大于等于8年。4.锂电池要考虑防护措施。 | √ |
| 7 | 路灯配件辅料 | 1.地脚笼等配件、螺丝灯臂法兰2.★混凝土基础强度,常规土壤地质条件≥C20;腐蚀性土壤地质条件≥C303.▲混凝土基础不得低于600mm*600mm*1200mm4.混凝土基座预制成成品进行埋装或进行现场浇筑 | √ |
| 8 | 安装及其他 | ||
|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在地的文化进行充分调研,根据和田县罕艾日克镇文化元素自行设计包括且不限于灯杆造型、灯头、中国结(1.5米)、灯箱喷绘等,提供高清效果图,并在图中标明尺寸。★质保期:8年太阳能路灯照明时间:≥8小时(可调)灯箱/中国结悬挂高度:4.5米—6米 | |||
安装要求
1、项目费用包含安装,具体安装点位需中标企业在签订合同的10自然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并由采购人正式确定后进行安装,不可随意自行更改安装地点。
2、电池板的方位角面向正南偏西0-5度,电池板倾角50-55度。如有树木、建筑遮挡可适度调整。
3、灯臂安装应该与道路的中心线垂直。
4、灯杆、支架、电池板组件应该固定稳定可靠,整灯杆体不得歪斜。
6、安装要考虑充分的采光需求,不得有遮挡物,与周围电线和其它障碍物有安全距离。
运行维护要求
1、路灯系统供货和安装单位在疆内要有长期稳定可靠的售后服务点,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寿命期内能够提供每年至少1次巡检运维服务,可以及时更换和维修故障部件。
2、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卖方应对该项目设有专业维修人员和充足的备件库,负责对买方指定的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定期提供技术资料和技术支持。
3、投标人安装完毕后,需对安装路灯进行标识化,应具备项目类型、施工年限、责任(维护)企业等信息。
质保期
产品质保期需至少满足8年要求,8年内由于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或超标准老化,需无偿维护修理。
抽检
★所有太阳能路灯安装完毕后,由采购人指定10台(1%)已安装好,并正常运行的的太阳能路灯送至采购人指定的检测机构按招标文件参数要求及国家规范进行抽检,拆卸费用、运输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报价中需充分考虑该部分费用,并包含于投标总报价中,在分项报价中单列。抽检作为验收工作的一部分,如抽检不合格,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所有已安装的路灯,否则不予支付验收款,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五、商务要求
(1)供货要求:
1.1★货物为本次招标前原制造商制造的非淘汰类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在交货时,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溯查阅。应附关键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设备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供应商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设备的出厂测试报告。
1.2本次采购所采购商品的基本参数要求为最基本配置,如无特别说明,任何产品不得低于上述基本配置供货,并作为产品到货最终验收标准。
1.3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准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并附产品合格证书。
1.4投标人报价时所提供的货物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停产(不列入该厂家当时的产品系统),如果未能按原价提供更优质的货物,则按违约处理,赔偿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1.5★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设备或设备的任何一部分,都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的指控,如因此指控为采购人带来的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必须就此点提供书面承诺。
1.6投标人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因中标人所提供的未达到所承诺准确率产品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1.7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投标的货物需提供所供设备的维护保养方案,所投产品应易于维护,或免维护。
(2)★报价要求:报价应包括供货方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费用及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组装、调试并交付验收,除双方对推迟工期书面达成一致外,中标人要在规定的工期内完工。
(4)安装要求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设备安装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投标人应自行对安装环境进行现场踏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客观因素不满足为由拒不安装调试或延期交付,各投标供应商针对此项必须做出单独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未按承诺履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周围环境等客观因素对项目实施影响巨大,难以将具体情况描述到位,投标人可通过自行现场踏勘掌握本项目的客观资料,便于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和风险分析,也可以准确拟定投标价格标准。投标人因未进行现场踏勘影响投标报价、方案编制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除招标文件缺陷等原因外,因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供应商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投标报价或提出索赔等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书。
(5)培训要求:投标人要满足本节要求的培训服务。
(1)投标人要根据招标文件采购的设备及采用的相关技术,提出培训计划,并在征得使用方同意后实施。
(2)投标人要提供高水平的培训。培训应包括硬件、软件等。
(3)投标人派出的培训教员应至少具有三年的培训经验。所有的培训教员要用中文授课(如果讲师不会讲中文,投标人要提供中文翻译),除非有其他的协议规定。
(4)投标人要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各类设备、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是中文书写。
(5)培训工作须在验收之前完成。
(6)投标人必须提供但不限于以下培训要求:
培训内容:系统设备软硬件培训。包括各种常见的软硬件故障及特点、系统的工作原理及特点,相关的设备安装和维护及常见故障现象及诊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
用户单位培训: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优化培训。
特别强调:用户(项目单位)有权对投标人提出的培训项目内容进行选择。其他:培训开始时间与用户协商后安排实施。中标人应负责所有培训费用。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货物质量保证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正品(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所有设备按照厂家规定的产品包装,附使用说明、合格证、随机标准附件。所有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要求、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6.2★中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参数及投标文件中所响应的参数进行供货,在货物验收时,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并由相关企业出具验收意见作为参考,必要时将相关的第三方专业人员、机构或参与本次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鉴定费由中标人垫付,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针对本条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单独书面承诺书,否则投标无效。
6.3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为8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8年内,采购人所购设备各部件发生非人为故障,投标人应上门更换同种品牌不低于原规格型号的新部件,费用包含在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内。投标人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2)★采购人报修后,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投标人须在2小时内派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解决问题的设备,应提供不低于原档次的零部件给采购人代用,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函。
(3)★保修期间,非易损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更换同一档次零部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函。
6.4质保期满后
(1)质保期满后,投标人提供终身有偿上门维护服务。
(2)保证保修期以后对用户的零配件供应。保修期后设备维修配件更换只收取成本费用。
(3)主要零配件价格:在质保期后按同类产品的优惠价格提供。
★各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有可能给项目造成的影响,不得随意更换供货品牌或更换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员、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在项目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应在和田地区和田县设置常驻驻点,保证项目顺利开展,供应商针对此条需提供书面承诺。
采购方要求供应商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或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按上述要求设置服务场所并提供相关服务。
采购方要求供应商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或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按上述要求设置服务场所并提供相关服务。
采购方关于本项目服务履约过程中所需服务场所为项目所在地的情况说明:本项目工作时间紧任务量大,具有特定时间安全管理要求高的特点,管理安全责任重大。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投标方在项目所在地设置直属服务机构且有固定的服务人员,能够密切联系采购方,应对突发情况和后勤保障,更快更好地为采购方服务。
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的服务场所作为合同履约的要求需列入合同管理,合同需要依法公开。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未按要求签订合同履约,视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采购方可以依法主张有关权利。
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需要按照“关于服务场所所需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来佐证自己满足采购方要求服务场所的需求。各种服务场所的情形是否响应满足采购方的服务需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在评标会议期间对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认定。关于服务场所所需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17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规定,采购方要求投标文件提供证明材料为:
(1)供应商提供自有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服务地点为注册地,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地点为非注册地,一般需提供固定场所自有产权证复印件(可以只复印关键页)等;
(2)供应商提供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服务地点为注册地,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地点为非注册地一般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服务场所照片等;
(7)退换货要求
1、如发现中标人所交付的货物有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本项目的采购文件要求或不能满足投标文件有关承诺等情况,采购人有权提出退换货处理或按违约处理,由中标人负责对需退换货的产品做好相关记录,经中标人、采购人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退换货品的工作。
2、中标人须在确认当天完成所有的退换货工作,退换货工作包括货品的运输、搬运、堆放等,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本项目换货后的产品须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不得低于原货品的标准要求;中标人也可经采购人同意后,选择同档次或优于原货品的同类产品替换原货品。
4、★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完成,中标供应商必须承诺:本公司承诺在中标后所投入的人员为本公司人员,并与投标文件提供的人员一致,如服务期内采购人发现投入人员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视为提供虚假材料应标,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并将供应商虚假应标的相关问题报送监管部门,供应商针对此点提供书面承诺。
5、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各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7、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8、★采购人发现采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供应商针对此点提供书面承诺。
9、中标人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中标商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中标人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将取消其供货资格。此项下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①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②中标人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10、中标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中标人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1、中标人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中标人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
12、中标人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佩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13、★中标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8)违约责任
(1)中标人未能按时交付货物或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合同规定标准的,则向采购人支付货物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如发现中标人交付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不符合或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由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货物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质保期内,中标人无法按时为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或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售后服务承诺的,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货物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人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中标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
(9)★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合同总额10%的履约保证金。
(2)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财政支付部门申请预付中标人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
(3)设备到货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财政支付部门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4)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财政支付部门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5)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付款的同时,应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有效发票。
(6)★本项目质保期为8年,履约期完成后设备正常运行,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履约完成后,由中标人提出申请,凭采购人出具的无质量及违约问题的证明及履约保证金收据,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以提供承诺函响应该条款,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成交供应商不能因此主张采购人违反合同约定,不能因此主张解除合同。(以提供承诺函响应该条款,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10)诚信履约
(1)评标委员会认为此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方的投标文件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对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简称“有效报价提示一”)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方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方的报价,此情形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市场竞争的现场情况来认为此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方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方对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简称“有效报价提示二”)
投标方可以有预见地参照“有效报价提示一”情形的要求,投标文件预先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预先准备好书面说明和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此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而要求投标方作出书面说明或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方能够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如果投标方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1)其他要求
1)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中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2)采购人与中标人在投标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3)项目结案要求:项目结束后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台账、项目决算表、项目总结报告等相关数据资料。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如果中标供应商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中标合同,或经核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从而影响公平、公正及影响中标合同执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该其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确定排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或依法重新招标。
★如果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无法签订合同,采购人将依法重新招标或更改采购形式,对受影响的响应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项目名称
采购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码:项目编码
【2025年】
甲方(需方):和田县罕艾日克镇人民政府
乙方(供方):
项目名称
甲方(需方):和田县罕艾日克镇人民政府
乙方(供方):
合同编码:项目编码
采购方式:与招标文件一致
资金来源:与招标文件一致
采购方作为本合同的需方,中标人是本合同的供方,按合同相关条款履行其义务。双方宗旨是严
格履行合同。根据《中华人民民典范》、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有关条款为基础,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报价一览表:
中标单位响应的招标文件的详细报价
合同价款:中标价元整(大写)。
合同总金额包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
2、交(提)货方式、时间
甲方向乙方出具供货通知函之日起,于(中标单位响应的供货天数)天内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供
货,并完成所采购全部产品的安装调试及使用单位初验工作。
3、付款方式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清单上的设备组件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甲方向乙
方支付合同总价的80%设备款,乙方将货物安装完毕、验收完成并向甲方提供验收合格证明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7%设备款(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没有向甲方要求支付第一笔70%货物款,
乙方将所货物安装调试及质量验收完成并向甲方提供验收合格证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97%设备款),剩余的3%设备款(剩余的3%设备款,需大于财务审计报告总金额的3%设备款,如剩余的设备款未达到财务审计报告总金额的3%设备款,甲方预留财务审计报告总金额的3%设备款或乙方向甲方支付不到财务审计报告总金额的3%设备款部分)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如没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剩余的设备款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尾款(无息)。(2)所有货物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合格证明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如乙方交付的货物未通过验收或货物质量不能达到甲方招标质量要求的,甲方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3)如甲方因发生资金相关手续原因没能按照以上方式与乙方达成协议后,甲方采用其他付款方式向乙方进行付款。
4、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原件;
(2)合同原件;
(3)使用单位交接(初验)单原件;
(4)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书或验收单(支付第二笔时需提交);
(5)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的发票原件(包含票据号、金额及数量的统计表);
(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招标文件
要求一致。)
6、验收
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负责验收的代表人员必须按规定,将验收交接单上的事项对照本合同填
好验收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乙方供货、调试、安装完毕之后并投入正常使用之前,必须3个工作日内,邀请甲方进行验收。部分设备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必须5个工作日内,自行跟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联系并邀请甲方、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进行质量检测、设备质量验收。如已供的设备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质量验收或质量验收不合格,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在验收通过后,由乙方收集验收、签收、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有关质量、数量的文件资料,共计4套。(若原件数量不足可提供彩印件加盖公章)
7、质量保证
合同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按乙方的投标文件约定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运行
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响应时间、故障排除均为投标文件约定执行。
8、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
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9、违约责任
(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足额交货(因甲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
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
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中标价额的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中标价的10%,超过10%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此合同,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甲方有权向有关单位申请处理乙方。
如果乙方未能按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内足额交货的(因甲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
1天,按迟交货中标价额的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甲方有权向有关单位申请处理乙方。
若乙方不能交货的(因甲方原因或者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
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金额的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甲方有权向有关单位申请处理乙方。
10、违约终止合同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守约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或经
守约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违约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书面解约通知,提前解除本合同。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方未能如约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11、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
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人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
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重大传染病问题、政府行为、法律规定、其适用的变化、国家规定节假日前后导致的物流停运(乙方务必书面申请延迟交货并书面申请写清楚延迟供货日期)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2、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在和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质保期、范围、保修条件及方式
设备质保期为中标单位响应的售后服务年数年,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限之内出现任
何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维修。如出现非质量问题或者因人为原因、不可抗力等导致的问题,维修的材料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可指示具体签收货物的学校代为支付),乙方提供免费维修。免费保修期到后维修收取材料费,只收服务费(服务费具体签收货物的学校与供应商协商并自行承担)。
14、其他约定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
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和田县罕艾日克镇人民政府乙方:
单位地址:和田县百和镇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委托代理人:
科室主任:联系电话:
经办人:银行账号:
电话:开户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 正本 |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目录
投标企业自行拟定
1、投标书
采购人::
我们收到你们的招标文件,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
1、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运输和相关服务。报价¥:人民币元(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大写:。明细见投标报价表。
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义务和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
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
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认为你们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的权力。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6、我们愿按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7、我们愿意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承付中标服务费。
8、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9、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元的投标保证金。
10、其它说明。
11、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供应商:(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
地址:电话:
电报挂号:传真:
邮政编码:联系人:
年月日
2、开标一览表
| 供应商名称 | |
| 项目名称 | |
|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 小写: |
| 大写: | |
| 供货期 | |
| 质量标准 | |
| 供货地点 | |
| 售后期 | |
| 备注 |
注:1.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本项目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供应商:(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3、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 序 号 | 货物或设 备名称 | 规格及技 术参数 | 品 牌 | 型 号 | 生产 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小计 (元) | 备注 |
| 总合计 | ||||||||||
(此表可延长)
供应商:(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4、投标方的资格声明
招标人::
关于贵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招标文件,本投标方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资格文件中和所要求的说明是真实和准确无误的。
本投标方对可能要求的进一步的资格资料表示理解和同意,并同意按贵方的要求提供任何有关资料。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传真:电话:
5、投标单位简介
投标人自行编制
6、出具法人营业执照函
招标人::
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该执照已经年检,真实有效。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附:投标单位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日期:年月日
注:如法人开标需严格按照以上格式开标时出示此表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
(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被委托人)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标项名称)项目招标文件采购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和签署一切文件,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注:如委托人开标需严格按照以上格式开标时出示此表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保函(如是保函,还需提供由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凭证复印件);
10、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如有);
11、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12、投标人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13、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专业 | 经验年限 | 担任职务 | 承担工作内容 | 居住详细地址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备注:1、请提交相应资料。2、以上人员须提供拟投入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不满足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日期:
15、近三年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合同金额 | 项目单位联 系人及电话 | 备 注 |
附:*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遮挡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16、技术、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条款 | 说明 |
| 1 | ||||
| 2 | ||||
| … |
说明:
1.投标人必须对应采购需求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商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人响应描述:投标人按响应货物或服务实际数据填写,否则视为未响应。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任何一项不响应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4.偏离情况说明:投标人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填写“正偏离”“完全响应”或“负偏离”。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6
17、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在公开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18、无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人,清楚知晓我公司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
二、我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
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投标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单位名称: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19、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若响应文件中无上述文件,则在评审
时不考虑对该小、微企业的相关优惠。)
20、监狱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
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以下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或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监狱企业承接的服务),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1)□(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联合体一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分包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2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扶持政策说明: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
2、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注: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22、节能、环保产品证明(如有)
致:采购人名称:
现附上(节能、环保产品产品目录)证明文件(可在网站名称网站进行查询)复印件,该证件真实有效。
注: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清单目录”并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并能在投标人提供的网站上查询到相关内容(未提供查询网站,或在其提供的查询网站上查询不到相关内容的,将不予认可),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投标人(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23、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统一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诺等)均真实有效,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包括开评审、中标公示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包括验收过程)发现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产品)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供了不真实的投标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罚没保证金等决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4、关于对本投标文件中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关于对本投标文件中资料真实性的承诺
至:(项目、包段名称)评标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项目、包段名称)的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在(项目、包段名称)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真实性作如下承诺:
我公司将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编制本投标文件时,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正确,并对提供的所有资料(资格、业绩、其他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
对提供的全部资料中存在不真实(伪造或租借等虚假资料)情形,将无条件接受任何处罚,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有效的联系方式:(手机号)
年月日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将内容填写完整,未提供此承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26、技术方案
(投标企业根据采购需求和评分标准表自行拟定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施工方案
2、质量保证措施
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工程进度计划
5、设施维护和安全管理方案
6、售后服务方案
7、设计方案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7、服务承诺书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评分标准,给出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表所示: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500万元-20000万元 | |
| 小型 | 50万元-500万元 | |
| 微型 | 50万元以下 | |
|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从业人员 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一40000万元 | |
| 小型 | 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 300万元一2000万元 | |
| 微型 |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 |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营业收入6000万元一80000万元,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一80000 万元 | |
| 小型 | 营业收入 300万元一6000万元,且资产总额 300万一5000万元 | |
| 微型 | 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万元以下 |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从业人员20人一200人,且营业收入 5000万元一40000万元 | |
| 小型 | 从业人员5人一20人,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一5000万元 | |
| 微型 | 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万元以下 |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从业人员 5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一20000万元 | |
| 小型 | 从业人员10人一50人,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一500万元 | |
| 微型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 | |
| 交通运输业 (不含铁路运输业) |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从业人员 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 3000万元一30000万元 | |
| 小型 | 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 200万元一3000万元 | |
| 微型 |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万元以下 |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从业人员100人一200人,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一30000万元 | |
| 小型 | 从业人员2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一1000万元 | |
| 微型 |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 |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从业人员 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一30000万元 | |
| 小型 | 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一2000万元 | |
| 微型 |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 |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一10000万元 | |
| 小型 | 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一2000万元 | |
| 微型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 |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从业人员100— 300人,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一10000万元 | |
| 小型 | 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一2000万元 | |
| 微型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 | |
| 信息传输业 (包括电信、互联网 和相关服务) |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从业人员100人一2000人,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一10000万元 | |
| 小型 | 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一1000万元 | |
| 微型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从业人员100— 300人,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一10000万元 | |
| 小型 | 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 50万元一1000万元 | |
| 微型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 |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200000万元,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一10000万元 | |
| 小型 | 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且资产总额 2000万元一5000 万元 | |
| 微型 | 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从业人员 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一5000万元 | |
| 小型 | 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一1000万元 | |
| 微型 |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 中型 | 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资产总额 8000万元一120000万元 | |
| 小型 | 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资产总额 100万元一8000万元 | |
| 微型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万元以下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从业人员100— 300人 | |
| 小型 | 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 | |
| 微型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