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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房屋建筑;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民营科技园公交站场_民营科技园公交站场施工总承包项目
标段(包)名称: 民营科技园公交站场施工总承包项目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MA9Y7HPJ3A-********-000003-7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民营科技园公交站场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4-44*开通会员可解锁*-967015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民营科技园公交站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民营科技园公交站场施工总承包项目 | ||
| 标段(包)名称 | 民营科技园公交站场施工总承包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科兴路北侧、草塘路西侧AB********地块。 |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科兴路北侧、草塘路西侧AB********地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500平方米,规划建设公交站房1处,总建筑面积约784.58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49.4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35.14平方米,绿地面积315.04平方米,公交车停车位20泊。建设内容包括公交站房、室外停车场及道路工程等。 具体项目规模及设计指标以最终确认的图纸为准。 | ||
| 招标内容 | 民营科技园公交站场施工总承包项目,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 ||
| 工期(交货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开工(具体以监理开工令或开工报告为准),至工程施工总承包任务完成且完成竣工验收,施工总工期:240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606.529989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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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要求对业绩无要求。 | |||
|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9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招标人 | 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884号南方智媒大厦27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公交集团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0号冠怡大厦7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柳工、陈工 | 联系电话 | 150********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具体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http://qyk.gzcc.gov.cn/login) | ||
附件:
$file-data-placeholder招标公告-民营科技园公交站场施工总承包项目.docx
招标文件发售稿-民营科技园公交站场施工总承包项目.docx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公布函.pdf
资金来源证明.pdf
招标申请函.pdf
招标人声明.pdf
招标人代表授权证明书.pdf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304-44*开通会员可解锁*-967015).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关于招标基础资料已完备的说明.pdf
招标公告-民营科技园公交站场施工总承包项目.pdf
合同模板.doc
民营科技园公交场项目001_2********.COS
民营科技园公交站场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公交集团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民营科技园公交站场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4-44*开通会员可解锁*-967015)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现对民营科技园公交站场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民营科技园公交站场施工总承包项目
项目代码:2304-44*开通会员可解锁*-967015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39********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884号南方智媒大厦27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公交集团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柳工、陈工联系电话:150********、18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0号冠怡大厦7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科兴路北侧、草塘路西侧AB********地块。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科兴路北侧、草塘路西侧AB********地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500平方米,规划建设公交站房1处,总建筑面积约784.58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49.4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35.14平方米,绿地面积315.04平方米,公交车停车位20泊。建设内容包括公交站房、室外停车场及道路工程等。
具体项目规模及设计指标以最终确认的图纸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民营科技园公交站场施工总承包项目,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2.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065,299.89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5年月日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年月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二),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招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大致相同格式有细微差别的投标文件格式,不得随意增加签字、加盖实物印章等内容,避免因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或细微的格式错误引起投标文件被废标,增加投标人负担,影响招标投标活动。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884号南方智媒大厦27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招标人应综合考虑节假日因素,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如遇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建议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备标期。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11.本项目投标时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有任职且在本项目开工前未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的。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广州公交集团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行业主管部门: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隶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5、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中标,本项目拟派专职安全员将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如专职安全在其他项目中已有任职的,本公司保证在开工前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6、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八、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十、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一、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十二、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三、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 1 | 技术负责人 | |||
| 2 | 安全负责人 | |||
| 3 | 造价负责人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 | ||||
| 备注: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土建工程师、机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装饰装修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
民营科技园公交站场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公交集团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2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2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9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20
(一)总则20
(二)招标文件2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2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9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31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33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33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37
(一)总则37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40
可选办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40
第三章合同条款57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58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81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106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107
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108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 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1 | 定义 | 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广州公交集团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 检测机构: / |
| 2 | 2.2 | 工程名称 | 民营科技园公交站场施工总承包项目 |
| 3 | 2.2 | 建设地点 |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科兴路北侧、草塘路西侧AB********地块 |
| 4 | 2.2 | 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 5 | 2.2 | 承包方式 | 本工程实行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总价包干,未提及的其他任何费用均不计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工程量按实结算。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有关资料,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工程性质、工程特点等要求,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深化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对本工程相关的协调及配合服务、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同时包括成品保护、垃圾外运(按广州市的相关规定进行清运)、清洗施工现场等全部内容,达到规范验收要求。完成后,负责编制竣工文件。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合同。 |
| 6 | 2.2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7 | 2.2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8 | 2.2 | 工期要求 | *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开工(具体以监理开工令或开工报告为准),至工程施工总承包任务完成且完成竣工验收,施工总工期:240日历天。 |
| 9 | 3.1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10 | 4.1 |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 11 | 资格审查方式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 |
| 12 | 13.1 |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 工程量清单计价。 |
| 13 | 15.1 | 投标有效期 |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
| 14 | 16.1 | 投标保证金 | 方式二:12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2、如采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等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时间及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时间及地点)。3、如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电子保函服务功能的通知》(***********) |
| 15 | 5 | 踏勘现场 |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
| 16 | 8 | 投标答疑 | 疑问提交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具体要求: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指引。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
| 17 | 20.1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 |
| 18 | 20.1 |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 (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标)1、开标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安排请投标人自行登陆“*********** 。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安排请投标人自行登陆“*********** |
| 19 | 26 | 开标评标办法 | 方式一:选取办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第一阶段得分(满分100分)=团队答辩得分20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80分。第二阶段得分(满分100分)=第一阶段的团队答辩得分(20分)+经济得分(100分)×权重(80%)。 |
| 20 | 29.1 | 履约担保 |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
| 21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6,065,299.89元。注: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为无效标。 | |
| 22 | 非竞争费用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321,858.53元,暂列金额为444,720.72 元,暂估价为 0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
| 23 | 保修期 |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 |
| 24 |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 |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在开标前从[0,100] 的整数中随机抽取。 | |
| 25 |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 | ①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家数在[3,9]中的)。②将第一阶段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前9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家数大于9家的)。注:本款适用于选择评标办法一至评标办法六。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家数应符合行政监管部门的要求。 | |
| 26 | 工程成本警戒价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 5,458,769.90 元(最高投标限价的90%)。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 |
| 27 | 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 | 第一阶段得分(满分100分)=团队答辩得分20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80分。 | |
| 28 | 评标委员会人数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
| 29 |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 | 本款不适用。 | |
| 30 |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一、办法二) | 本款不适用。 | |
| 31 | 经济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三、办法四) | 本款不适用。 | |
| 32 |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五、办法六) | 选取方法 二 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满分为100分)=第一阶段的团队答辩得分(20分)+经济得分(100分)×权重(80%)。”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得分相同的,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总得分与技术分均相同的,以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 | |
| 33 | 13.4、13.5.2 |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 按合同条款相关约定调整。 |
| 34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 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 |
| 35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的工程、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须经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 | |
| 36 | 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 | 1、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 37 | 内容:招标人对中标人参与“百千万工程”的具体要求说明与要求:☑具体要求在中标后按照投标承诺和招标人的要求执行。□具体要求:(由招标人填写) | ||
| 38 | 其它费用 | 1.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委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委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最终结算以招标人确定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费率下浮20%。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委费由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2.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具体收费标准投标人可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如有变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支付该笔费用,且前往交易中心办妥出具发票的手续,否则无法出具中标通知书,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的延误,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以下同。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下载查阅。
条款号:8.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现文: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条款号:8.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现文: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条款号:9.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条款号:11.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4)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0)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相关电子证书按规定需打印后手写本人签名的,应按照规定手写本人签名后再扫描提交。
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即已满足“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4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现文:11.2投标文件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需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的格式填写,具体格式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为准;电子投标管理软件编制的“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投标人采用电子投标管理软件编制“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时无法填写“项目编号”的可以不填写,没有填写“项目编号”也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按招标公告附件一的格式及内容提交);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四);
(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4)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扫描件;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0)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1.相关电子证书按规定需打印后手写本人签名的,应按照规定手写本人签名后再扫描提交。
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即已满足“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五《拟委任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汇总表》和格式六《项目负责人(或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填写)。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二);
11.2.5企业资信业绩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根据公司情况自行提供资料;
11.2.6《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八)。
11.2.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九);
11.2.8《投标函》(须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十)。
11.2.9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条款号:11.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经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3.2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其中包括如下:
(1)投标总价封面、扉页;
(2)总说明;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7)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9)综合单价分析表;
(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1)暂列金额明细表;
(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13)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14)计日工表;
(15)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16)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
(17)人工、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11.3.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4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现文: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经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3.2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等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自动生成)
11.3.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二的要求填写)。
11.3.4《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三的要求填写)。
11.3.5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条款号:12.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2.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现文:12.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条款号:12.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2.3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
现文:12.3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
条款号:13.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
现文: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
条款号:13.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现文:13.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包括有关于本项目招标的相关资料)及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费率、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条款号:13.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因应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措施项目费,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现文: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措施项目费总价包干。详见本项目施工合同相应条款。
条款号:13.5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
13.5.4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现文: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涉及不平衡项目以合同约定结算方式为准):
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
13.5.4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条款号:13.6.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
现文: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
条款号:13.9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9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本着实事求是、风险共担的原则,充分考虑施工合同履行期间人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价格因素的影响。对于各类钢筋、混凝土等主要材料以及人工、机械设备等,应结合合同工期、各价格因素对工程总造价的影响等,合理约定调价机制。调价机制应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内容包括调价范围(含材料、机械的具体名称、工种等)、价格变动时限、幅度以及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现文:13.9详见本项目施工合同相应条款。
条款号:17.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7.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现文:17.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条款号:18.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8.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现文:18.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条款号:18.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8.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现文:18.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条款号:19.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9.1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现文:19.1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条款号:19.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9.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现文:19.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条款号:19.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9.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现文:19.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条款号:19.5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9.5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分别开启技术标和经济标。
现文:19.5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启,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同时开启技术标和经济标。
条款号:21.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1.1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现文:21.1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条款号:27.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7.1招标人将在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现文:27.1招标人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条款号:27.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现文: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形式”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4.1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
注:①招标人应在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中提出本项目对关键技术、工艺、重点、难点,以及拟在本项目采用的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技术的具体要求,明确本项目采购绿色建材和对原材料、生产制造工艺的环保、节能、低碳的要求,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②鼓励招标人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8.招标答疑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3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8.4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9.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4)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0)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相关电子证书按规定需打印后手写本人签名的,应按照规定手写本人签名后再扫描提交。
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即已满足“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4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提供相应措施。
(2)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并针对本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重点、难点以及拟在本项目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编制,应突出重点,标准、规范中已有的内容无需赘述,一般篇幅不宜超过150页;对于技术特别复杂,施工工艺超出国家标准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篇幅要求可适当放宽,但不宜超过200页。超过部分不予评审。
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经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3.2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其中包括如下:
(1)投标总价封面、扉页;
(2)总说明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7)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9)综合单价分析表;
(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1)暂列金额明细表;
(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13)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14)计日工表;
(15)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16)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
(17)人工、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11.3.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4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需要投标人单位盖章的材料,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即可,不得将投标人未对电子文档加盖实物印章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12.3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
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3.投标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
13.2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招标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在实施后,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因应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措施项目费,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
13.5.4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13.6暂列金额、暂估价
13.6.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3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但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
13.6.5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13.6.6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报价中。招标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8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3.9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本着实事求是、风险共担的原则,充分考虑施工合同履行期间人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价格因素的影响。对于各类钢筋、混凝土等主要材料以及人工、机械设备等,应结合合同工期、各价格因素对工程总造价的影响等,合理约定调价机制。调价机制应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内容包括调价范围(含材料、机械的具体名称、工种等)、价格变动时限、幅度以及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影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6.1.1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1.2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应将纸质原件提交给招标人。
16.1.3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电子递交途径。
16.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16.3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
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16.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6.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拒绝时限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6.5.1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
16.5.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
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
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
注:16.5.3款由招标人二选一,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7.投标文件的签署
17.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18.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19.1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9.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19.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9.4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投诉。
19.5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分别开启技术标和经济标。
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述的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2.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修改或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22.3修改后再次递交的,按19点的规定执行。
22.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23.开标
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7.中标通知书
27.1招标人将在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7.2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
27.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
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2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8.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8.3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8.4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按规定开具发票。质量保证金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新开工项目可以采用过程结算。
29.履约担保
29.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29.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0.合同生效
30.1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31.其它费用
32.腐败与欺诈行为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32.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招标人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32.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32.3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的投标。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声明: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下载GZZB2018-3范本查阅。
条款号:36.3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36.3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如需抽取某一种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的,应在开标前抽取。首先对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若干种评标方法进行编号,再随机抽取某一编号,该编号所对应的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
条款号:36.5.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6.5.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如有项目负责人签到环节,应在项目负责人签到完成后,招标人再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现文:36.5.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条款号:36.5.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现文: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或不签字确认的,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条款号:评标办法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可选办法一(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可选办法二(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可选办法三(适合综合评分法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可选办法四(适合综合评分法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可选办法五(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可选办法八(适合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条款号:41.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1.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现文:41.1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主持;
条款号:41.2.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1.2.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现文:41.2.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条款号:42.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2.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方式二:评标委员会由技术评审组和经济评审组组成。其中:资格审查、技术评审由技术评标组负责,经济评审由经济评审组负责。
现文:42.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一。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条款号:42.3.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2.3.2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附表《详细审查评分表》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评出得分。
现文:42.3.2第一阶段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附表四《第一阶段详细审查评分表》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评出第一阶段详细审查得分。
条款号:42.3.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2.3.4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阶段得分=的公式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7项的规定,计算各投标人第一阶段得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两位小数),并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若投标人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编写第一阶段评审报告。(适用于进行了技术标评分的)
现文:42.3.4综合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阶段得分(满分100分)=团队答辩得分20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80分。”的公式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7项的规定,计算各投标人第一阶段得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两位小数),并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若投标人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
条款号:42.4.2.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2.4.2.1计算评标参考价
区间抽取法:
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或第一阶段入围得分,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Q高-Q低)/100*X+Q低
Q低:为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较高值;
Q高:最高投标限价
X:为等分点值,在开标前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
42.4.2.2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现文:42.4.2.1计算评标参考价
区间抽取法:
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第一阶段详细审查得分85分),达到或超过入围合格分数线且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入围合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Q高-Q低)/100*X+Q低
Q低:为达到或超过入围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较高值;如投标人均没有达到入围合格分数线的,则Q低为工程成本警示价。
Q高:最高投标限价
X:为等分点值,在开标前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
42.4.2.2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条款号:附表一:《资格审查表》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详见原范本附表一:《资格审查表》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现文:详见本招标文件附表一:《资格审查表》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附表四:《第一阶段详细审查评分表》。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一)总则
35.开标、评标及定标所依据的规则
35.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5.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5.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5.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03年第30号令);
35.5《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35.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35.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5.8《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粤发[2004]4号);
35.9《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
35.10《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3〕12号);
35.11《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财采〔2023〕8号);
35.12本项目招标文件。
36.开标
36.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
36.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解密、公布。
36.3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如需抽取某一种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的,应在开标前抽取。首先对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若干种评标方法进行编号,再随机抽取某一编号,该编号所对应的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
36.4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36.5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36.5.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内,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36.5.2备用光盘的读取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项的规定执行;
36.5.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36.5.4开标结束。
36.6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6.7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7.评标
3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37.2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标前,应了解评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附件1《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评标。
37.3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
37.3.1根据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37.3.2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7.3.3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7.3.4全体参与评标人员:
37.3.4.1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
37.3.4.2必须公正、不得循私;
37.3.4.3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37.3.4.4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37.3.4.5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37.3.4.6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37.4评标工作开始前,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包括招标项目的范围、性质、特殊性、需求目标和实施要点,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及标准等,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
37.5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38.投标文件的澄清
3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两人以上(含两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38.2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
38.3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8.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符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8.5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该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结果排序,其中标无效。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9.定标
39.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
39.2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9.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9.4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39.5重新评标的,评标信息(含业绩、奖项等)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仍参与评标,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注:以下八种评标办法所述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即投标截止当日广州市工程招标行业协会网站上公布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可选办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40.开标和评标程序:
40.1投标人递交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文件;
40.2技术标与经济标投标文件同时公开开标;
40.3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0.4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40.5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
40.6计算第一阶段得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编写第一阶段评审报告;
40.7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规定,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
40.8将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排序;
40.9按排序对经济标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含投标报价算术校核),直至评出所有中标候选人;
40.10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1.开标细则
41.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41.2细则
41.2.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41.2.2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
41.3按36.5.1的规定完成解密后,公布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1.3.1开标时,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d、投标保证金;e、项目经理(负责人)名称;f、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等主要内容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公布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41.4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41.5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42.评标细则
42.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方式二:评标委员会由技术评审组和经济评审组组成。其中:资格审查、技术评审由技术评标组负责,经济评审由经济评审组负责。
42.2投标人资格审查
42.2.1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评委发现资格审查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不得直接认定其不通过资格审查。
42.2.2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42.2.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加下一阶段的评标,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
42.2.4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
42.2.5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2.2.6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N+2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42.3第一阶段评审
42.3.1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被否决的投标人不参与下一阶段评审,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招标)。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42.3.2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附表《详细审查评分表》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评出得分。
42.3.4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阶段得分=的公式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7项的规定,计算各投标人第一阶段得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两位小数),并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若投标人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编写第一阶段评审报告。(适用于进行了技术标评分的)
42.3.5招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明确选择使用施工企业总排名或相应的施工专业承包排名计分。
42.4第二阶段评审
42.4.1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规定,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若在进入第二阶段的最后名次发生并列的,则所有并列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
42.4.2投标文件经济标的评分
42.4.2.1计算评标参考价
区间抽取法:
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或第一阶段入围得分,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Q高-Q低)/100*X+Q低
Q低:为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较高值;
Q高:最高投标限价
X:为等分点值,在开标前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
42.4.2.2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2.4.2.3评标委员会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项的规定确定排序。
42.4.3经济标的有效性审查:按照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依次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42.4.4经济标的算术校核。评标委员会对进行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42.4.4.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42.4.4.2经算术复核的投标人报价与其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
42.4.4.3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42.4.4.4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
42.4.4.5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42.4.4.6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少、单位比招标文件小或错误时,以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或单位为准,合价不变,修改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多或单位比招标文件大时,工程量、单位、综合单价及合价均不作修改;②分部分项项目对比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则该漏项费用视为已分配在其他项目中,不再修改;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价低者为准;④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缺省或不填时,由评委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修正;若同时缺省或不填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则该项按增项处理;⑤分部分项项目增项的,不予修改;⑥其它招标文件规定需要修改的,均以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改;
42.4.4.7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
42.4.4.8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
42.5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根据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排序,其余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3名投标人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结束。
42.6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步骤42.4确定的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推荐前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
42.7若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附件1
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本项目招标人:
本人就参与项目的评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人严格遵守评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评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自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同由此方式产生的签名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评标(审)材料及内容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在本项目评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一)接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授意本人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电话、短信、微信等;(二)私下接触本项目投标人;(三)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回避情形。
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透露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本人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
四、评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理解招标人将暂缓支付评审酬劳。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理工作,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的调查。如果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
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招标人不支付本项目评审酬劳、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标专家回避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的处理。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签名)
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 1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
| 2 |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 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 |
| 3 |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 | 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 |
| 4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扫描提交。) | |
| 5 |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
| 6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 | |
| 7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C3)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
| 8 |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公告要求 | 投标人声明 | |
| 9 | 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 | 网上投标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及投标人声明 | |
| 10 | 关于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 11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 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和人员信息 | |
| 12 |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 投标人声明 | |
| 13 |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备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3.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资格审查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不得直接认定其不通过资格审查。
附表二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 序号 | 投标人评审内容 | |||
| 1 |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中的投标总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
| 2 |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中的工程质量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
| 3 | 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 4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格式十)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 5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 6 | 无《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
| 7 |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
| 8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技术标评审中,响应性、承诺性内容不应作为评分因素,可在该表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须具备可操作性。
2.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3.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附表三
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 序号 | 投标人评审内容 | |||
| 1 |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 |||
| 2 |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
| 3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 |||
| 4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二、附件三)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 5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 6 | 无《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
| 7 | 无《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 |||
| 8 | 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报价与原投标报价相比存在1%或以上误差的 |
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评委签名:
附表四
第一阶段详细审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一、团队答辩(20分) | 1、管理团队陈述;2、评委针对其陈述内容及方案所提的相关问题 | 20 | 投标人委派本项目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为答辩人员进行现场答辩:1、管理团队陈述:答辩小组对本项目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的介绍,介绍时间不超过8分钟;介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方案要点、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施工安全、工期及质量管理,对本项目施工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和应对措施。2、评委针对其陈述内容及方案所提的相关问题:答辩小组就本项目接受评标委员会提问并进行回答。优:【20,13)对施工组织方案认识清晰,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深刻,人员、设备投入计划对工程进度有保障,对设计工作的配合方案合理可行,施工组织方案对工程质量、工期的保证合理可行;回答评委提问思路清晰、内容准确。良:【13,6)对施工组织方案认识较清晰,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到位,人员、设备投入计划对工程进度基本有保障,对设计工作的配合方案基本可行,施工组织方案对工程质量、工期的保证基本合理可行;回答评委提问思路比较清晰、内容基本准确。中:【6,0)对施工组织方案认识一般;或未能把握施工的重点、难点,或人员、设备投入计划对工程进度保障差;或对设计工作的配合方案可行性较差,施工组织方案对工程质量、工期的保证可行性较差;或回答评委提问思路不清晰、答非所问。差:0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中一名或均未参加答辩。 |
| 二、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不得互相兼任)(80分) | 项目负责人 | 15 |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5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7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注: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扫描件、投标截止前一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
| 6 | 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身份完成过合同金额为4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施工部分)业绩,每项得6分,最高得6分。注:(1)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名称、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项目业绩编号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2)业绩不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1)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竣工验收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2)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3)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施工合同或业主证明或竣工验收文件等)体现其在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否则不予计分;各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项目负责人的认定按①竣工验收文件、②业主证明、③施工合同的优先级顺序认定。 | ||
| 技术负责人 | 15 | 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或以上)技术职称,得15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注:需提供职称证书、投标截止前一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 |
| 安全负责人 | 22 | 1、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或以上)技术职称,得15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7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2、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得7分;本小项最高得7分。注:安全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需提供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投标截止前一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 |
| 造价负责人 | 22 | 1、具有造价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或以上)技术职称,得15分;具有造价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7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2、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得7分;本小项最高得7分。注:需提供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投标截止前一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 |
| 合计 | 100 | ||
备注:
1、【项目管理机构】: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投标单位社保证明不含投标人子公司,含分公司。以上人员岗位均不可相互兼任。
2、答辩:由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出场答辩,讲解投标方案、解答疑问,评标委员会专家根据答辩情况进行评审。讲解投标方案注意事项如下:
(1)讲解投标方案的人员要求:参与人员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讲解投标方案的顺序:所有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开标记录表上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答辩。
(3)讲解方案人员的要求:投标人在参加讲解时,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并展示讲解人员在本单位*开通会员可解锁*的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核对确认身份后再进行讲解。未能出示前述证明文件的单位不予参加讲解环节。
(4)讲解形式与要求:讲解环节在评标时进行,具体时间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进度而定;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方案讲解开始前通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到达讲解地点(讲解人员应预留出足够的时间,并保持通讯畅通),讲解人员先陈述,评委针对陈述内容及施工方案提问,由讲解人员进行解答。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为主辩人,负责陈述及解答问题。未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无需再参与方案讲解。
(5)讲解时长控制:每家投标人答辩总时长控制在10分钟内。
附表五(适用于区间抽取法)
经济标评分表
工程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报价PT(元) | ||||||||||||
|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 | ||||||||||||
| 评标参考价PC(元) | ||||||||||||
| 偏差((PT-PC)/PC)(%) | ||||||||||||
| 减分(A) | ||||||||||||
| 得分(I=100-A) | ||||||||||||
| 得分排名次序 | ||||||||||||
评委签名:
附表六
算术复核表
工程名称:投标人:单位:元
| 编号 | 算术校核项目 | 修正前投标报价A | 修正后投标报价B | 修正率r=|A-B|/A*100% | 经评审的最终投标报价 | 当B>A时,修正后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当B≤A时,R=0 |
| 1 | [单位工程1] | |||||
| 2 | [单位工程2] | |||||
| … | … | |||||
| … | … | |||||
| … | … | |||||
| n | [单位工程n] | |||||
| ∑ | 投标总报价 | ∑A=A1+A2+…An;∑B=B1+B2+…Bn |
修正原则: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
评委签名:日期:
算术复核表
工程名称:
|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投标报价(A) | 算数复核后投标报价(B) | 误差率(r=|A-B|/A*100%) |
评委签名:
第三章合同条款
注:按《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SF-2019-0204)执行,另册。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适用于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
| 工 程 名 称 | |
| 投标总报价(元) | |
| 其中:人工费(元) | |
|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 |
| 投标总工期 | |
| 工程质量标准 | |
| 保修期限 |
附件二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
一、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 投标人名称 | ||||
| 姓名 | 职务 | 所承担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本人签名栏 |
二、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 投标人名称 | ||||
| 姓名 | 职务 | 所承担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本人签名栏 |
注:参与编制投标文件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技术投标方案、编制各种专业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附件三
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本公司授权(身份证号:)负责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承诺以下事项:
1.被授权人清楚投标文件编制的具体情况,包括技术方案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投标文件的加密打包的理解;
2.在本项目开标至评标结束前,努力确保被授权人在项目评标所在地附近;
3.从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起二小时内,被授权人应如实地书面澄清。
如由于未遵守上述承诺内容之一导致无法进行澄清的,我公司认可和接受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审结论。
附件:《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1.投标文件报价编制方式:□自行编制的,编制的负责人:(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章,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委托编制的,受委托单位,编制的负责人:(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章,执业单位应与受委托单位一致)。
2.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情况
| 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 自有 □ 外包 □ 其他 □电脑类型电脑所属单位电脑所在地址(如××市××区(县) ××街(路)××号××大厦××房) |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第号
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单位:(盖章)年月日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单位:(盖章)年月日
………………………………………………………………………………
注:按提供的该表格格式填写,或使用从工商管理部门购买的表格填写。
授权委托证明书
()第号
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有效期限: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授权单位:(盖章)年月日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有效期限: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授权单位:(盖章)年月日
注:该格式供参考。附件五
拟委任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汇总表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附件六
技术负责人(或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 姓名 | 性别 | 技术职称 | ||||
| 身份证号 | 学历 | 所学专业 | ||||
| 社保号 | ||||||
| 从业简历 | ||||||
| 本人完成施工项目概况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指标 | 项目地址 | 起止时间 | 本人在工程项目所担任职务 | 完成项目的建筑业企业及资质等级 |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我知道隐瞒有关真实情况和填报虚假信息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以上关于我本人的基本信息及其业绩如有虚假,本人愿接受招标监管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并纳入个人诚信记录,除身份证号外,本人同意上述内容在评标后全部公开。
本人签字:
年月日
我公司承诺上述内容真实有效。我公司知道隐瞒有关真实情况和填报虚假信息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上述内容如有虚假,我公司愿接受招标监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并接受招标人将我公司永久进入黑名单,不参与招标人今后所有项目的投标。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本表后附社保证明、职称证(岗位证)、注册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七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信息表
(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施工部分)业绩)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八: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
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
(招标人):
我方承诺,如中标承建(项目名称),将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本工程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