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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四牌楼维修工程的采购公告
| 项目概况 大同四牌楼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02992025BCS00381 项目名称: 大同四牌楼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677084.4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大同四牌楼维修工程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大同四牌楼维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60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山西三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魏都大道78号富临宝城A座14层1405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同市文物安全监测中心(大同市城墙保护中心) 地 址: 大同市平城区兴国寺街82号 联系方式: 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西三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大同市魏都大道78号富临宝城A座14层1405号 联系方式: 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150******** 附件信息: 大同四牌楼维修工程 磋商文件.doc 2.7M |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prec.sxzwfw.gov.cn/jyxxzczb/********.jhtml
大同四牌楼维修工程
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大同四牌楼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1402992025BCS00381
采购人:大同市文物安全监测中心(大同市城墙保护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三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录
第一部分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磋商
六、签订合同
七、保密和披露
八、询问和质疑
九、违约处罚
第三部分磋商标准和磋商方法
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
第五部分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同四牌楼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1.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2992025BCS00381
项目名称:大同四牌楼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最高限价:677084.41元;
采购需求:大同四牌楼维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建设地点:大同四牌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处罚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
1.3.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请于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北京时间),凭CA数字证书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获取磋商文件,此为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不具备投标资格。
1.4.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30分(北京时间)
2.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凭CA数字证书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1.5.五、开启
1.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大同市魏都大道78号富临宝城A座14层1405号
1.6.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7.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1.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同市文物安全监测中心(大同市城墙保护中心)
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兴国寺街82号
联系方式:赵女士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三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同市魏都大道78号富临宝城A座14层1405号
联系方式:李工、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50********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采购人 | 大同市文物安全监测中心(大同市城墙保护中心) |
| 2 | 代理机构 | 山西三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3 | 项目名称 | 大同四牌楼维修工程 |
| 4 | 项目编号 | 1402992025BCS00381 |
| 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6 | 预算金额 |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最高限价:677084.41元; |
| 7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8 | 供应商应具备特殊的资格要求 | 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 |
| 9 |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 否 |
| 10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11 |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见‘响应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见‘响应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响应文件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见‘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响应文件格式’);6.有效的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及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8.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9.按照“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规定”(若无要求可不提供)(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 12 | 纸质响应文件 | 无须提供 |
| 13 | 磋商开启 | 1.如供应商参与现场开标时须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笔记本电脑。2.供应商需在开标开启时,在开标开启现场,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按顺序轮至解密投标文件时未出现的但在解密时长30分钟内到场的,其可待剩余供应商完成解密投标文件后解密其投标文件;当所有在场供应商完成解密且在解密时长30分钟内仍未到场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2)供应商未携带CA数字证书或携带了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的;(4)供应商携带的CA数字证书已损坏的。备注:此大项为各供应商提供现场协助,如供应商无需协助可选择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
| 14 |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 商务部分:*1.响应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4.供应商近三年同类型业绩合同及证明材料5.供应商企业简况(格式自拟);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技术部分:1.*报价一览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2.*标价工程量清单 (格式自拟);3.总体施工方案(格式自拟);4.保障措施(格式自拟);5.计划安排(格式自拟);6.项目班子配备情况(格式自拟);7.应急处理方案及处理措施(格式自拟);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格式自拟)。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
| 15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中的数字硬盘录像机、监视电视墙(拼接显示器)、监视器、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要求。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上述要求(如涉及的话),均应作出响应。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工程项目为4%。(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按15%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按6%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 |
| 16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与建筑业 |
| 17 |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 | 人民币(大写):柒仟元整 ¥:7000元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网上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须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到账。收款单位:山西三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清远西街支行帐 号:88688********59563行 号: 3*开通会员可解锁*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转账或支票倒送交纳时,须在汇款/转帐凭单用途栏中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可简写)。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 18 | 响应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 |
| 19 | 评审小组构成 | 评审小组由 3人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2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
| 20 | 现场踏勘(或磋商前答疑会) |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磋商前答疑会) |
| 21 |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 þ 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 由评审小组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采购人确定 |
| 22 | 备注 | 投标供应商自行配置电脑进行线上开标解密、二轮报价、询标等其他线上操作流程。 |
| 23 | 代理费 | 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 |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最高投标限价:677084.41元;报价高于此金额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定义
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
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
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2.4“工程量清单”指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5“招标工程量清单”指采购人依据国家磋商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磋商文件发布的磋商供应商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响应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磋商供应商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7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机构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
3.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3.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磋商响应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内容
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磋商标准和磋商方法;
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
第五部分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提出。
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在山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及财政部指定网站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6.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6.5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答疑会。如果召开答疑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6.6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磋商现场对磋商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三、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商务部分和服务部分。
资格证明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
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6项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服务部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条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内容”(若有)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8.3电子响应文件
(1)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
(2)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要求采用原件扫描件。
8.4纸质响应文件
无须提供。
8.5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须在磋商开始前提交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1%作为保证金。
(2)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为:柒仟元整¥:7000元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网上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并在凭单备注栏中写明项目编号或采购项目名称(可简写)。转账的保证金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汇入采购代理机构以下账号,以便账户查询。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代理机构人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收款单位:山西三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清远西街支行
帐号:88688********59563
行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
(4)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5)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
8.5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9.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9.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9.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4报价一览表为在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1.3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附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1.4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1.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11.6因响应文件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2.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
供应商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并线上递交。
12.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文件提前开封等任何责任。
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将响应文件加密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在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部分,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4.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
14.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
五、磋商程序和要求
15.组建磋商小组
15.1评审小组由3人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
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16.响应文件审查
16.1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须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2)服务方案、响应承诺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4)未出具信用记录查询的;
(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6.2对审核中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处理原则
16.2.1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16.2.2调整后的数据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响应将被拒绝。
17.磋商
17.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审查合格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7.2磋商文件的变动
17.2.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7.2.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7.2.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7.3响应文件的澄清
17.3.1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磋商小组专家共同签字。
17.3.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供应商。
17.4最后报价的确定
17.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7.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7.4.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8.评审
18.1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8.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18.3具体磋商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标准和磋商办法”。
19.重新评审
19.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20.确定成交(候选)人
20.1磋商小组按照综合评分法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名,由评审小组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并确定。
21.采购活动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2.磋商过程保密
22.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4.成交通知
24.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成交服务费
在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之内协商。
主要依照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第857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
|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 ********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磋商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5000-1000)×0.35%=14万元(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25.1本次磋商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由采购人进行支付。
25.2采购代理服务费只收支票(须倒送)、电汇。
26.签订合同
26.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6.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七、保密和披露
27.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8.披露
28.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8.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8、询问和质疑
29.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9.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9.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9.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9.4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9.5质疑应当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9.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磋商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9.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9.9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29.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违约处罚
30.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磋商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
(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第三部分磋商标准和磋商方法
本次磋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诚实信用和择优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一、磋商标准
磋商小组在磋商时,依据响应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供应商及响应服务进行综合评价。
1.资格性审查
1.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2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2.符合性审查
2.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审小组认定的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将导致投标无效。
2.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审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16.1条规定的原则。
2.3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
3.政策性要求审核内容及标准
3.1审核内容:评审小组遵循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1条规定的原则,审核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2评审标准
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价格扣除,工程为4%,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磋商方法
1.1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综合评分方式进行。
1.2第一轮磋商
1.3组建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1.4响应文件审查
1.4.1评审工作开始后,磋商小组依据审查(核)标准对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1.4.2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在“专家磋商笔录”中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
1.4.3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审核的各响应文件进行线上审核,在审核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技术磋商要点和商务磋商要点。
1.5第二轮报价(最后报价)
1.5.1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项目实质性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的最后报价。
1.5.2各供应商以技术、商务磋商后的线上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即最后报价;
1.5.3最后报价采用线上方式做出,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统一报出;
1.5.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6报价的澄清
最后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报价情况向磋商小组通报。磋商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线上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1.7综合评分
1.7.1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业绩、服务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结果,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1.7.2磋商小组按照综合评分法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名,甲方依照法定程序依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1.7.3分值构成:
技术部分60分;
商务部分10分;
响应报价30分。具体评价因素见下表:
评分标准及方法
|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得分 |
| 一、商务部分(10分) (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 10分 |
| 1.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及证明资料(6分)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为准或中标通知书为考核依据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6分。 | 6分 |
| 2.项目经理业绩供应商提供项目经理近三年完成承担过的同类型工程的书面材料,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4分。(以最终签订合同(协议书)为准) | 4分 |
| 二、技术部分(60分) | 60分 |
| 1.总体施工方案(30分)施工总体方案;(1)关键部位施工方案;(2)机械进出场方案;(3)雨季施工方案;(4)降排水方案;(5)夜间施工方案;(6)材料进出场及二次搬运方案;(7)安全文明施工方案;(8)生活性和生产性临时设施方案;(9)环境保护及环境检测方案;(10)新技术应用方案。备注: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定:每提供一项内容全面且完全满足需求得3分,内容缺失或提供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0分,不提供不得分。 | |
| 2、保障措施(12)(1)质量保障措施;(2)安全保障措施;(3)环保保障措施;(4)消防保障措施;(5)降噪保障措施;(6)文明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定:每提供一项内容全面且完全满足需求得2分,内容缺失或提供内容有缺 陷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 | |
| 3、计划安排(6分)(1)拟投入劳动力计划安排;(2)拟投入机械设备计划安排;(3)工期进度计划安排。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定:每提供一项内容全面且完全满足需求得2分,内容缺失或提供内容有缺 陷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 | |
| 4、项目班子配备情况(6分)(1)项目班子配备情况;(2)各岗位人员职责分工。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定:每提供一项 内容全面且完全满足需求得3分,内容缺失或提供内容有缺 陷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 | |
| 5、应急处理方案及处理措施(6分)( 1)应急处理方案 ; (2)应急处理措施。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定:每提供一项内容全面且完全满足需求得3分,内容缺失或提供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 | |
| 三、价格分(30分值)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 30分 |
第4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一、商务要求
1、项目名称:大同四牌楼维修工程
2、合同履行期限:60天;
3、施工地点:大同四牌楼;
4、质量要求:按照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施工,达到国家及行业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二、技术要求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标段:大同四牌楼维
工程名称:大同四牌楼维修工程修工程第1页共1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
| 整个项目 | ||||||||
| 1 | ******** | 方柱 | 戗柱更换1.材质:菠萝格2.戗柱拆换3.支顶柱(每根柱子支顶柱2根)4.钢丝绳拉结(暂估费用5.起重机(每根柱子一5000元)个台班) | 根 | 8 | |||
| 2 | ******** | 方柱 | 戗柱墩接1.材质:菠萝格3.支顶柱(每根柱子支2.戗柱墩接顶柱2根)4.钢丝绳拉结(暂估费5.起重机(每根柱子一用10000元)个台班) | 根 | 20 | |||
| 3 | 02B002 | 鼓处打胶封护 | 所有卯榫、柱1.所有卯榫、柱鼓处打胶封护。暂估40000元 | 项 | 1 | |||
| 4 | 020903002|001 | 1.作一布五灰地仗下架构件油漆2.颜料光油3道、罩光油|2道 | m2 | 126 | ||||
| 5 | ******** | 上架构件油漆 | 1.砍除旧地仗2.新作一布五灰地仗3.颜料光油3道、罩光油2道 | m2 | 48.16 | |||
| 6 | ******** | 下架构件油漆 | 1.砍除旧地仗2.新作一布五灰地仗3.颜料光油3道、罩光油2道 | m2 | 309.04 | |||
| 措施项目 | ||||||||
| 7 | ******** | 满堂脚手架 | 1.垂直高度为7500,需提前搭设拆除、安装脚手藥 | m2 | 89.6 | |||
| 本页小计 | ||||||||
| 合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标段:大同四牌楼维
工程名称:大同四牌楼维修工程修工程第1页共2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 1 | ********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术措施项目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 | |||||
| 2 | ******** | 临时设施费 | 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术措施项目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 | |||||
| 3 | ******** | 环境保护费 | 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未措施项目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 | |||||
| 4 | ********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未措施项目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 | |||||
| 5 | ******** | 材料二次搬运费 | 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术措施项目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 | |||||
| 6 | ********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未措施项目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 | |||||
| 7 | 02B001 | 工程定位复测、清理费工程点交、场地 | 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术措施项目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 |
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
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
或计算方法。
表-11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标段:大同四牌楼维
工程名称:大同四牌楼维修工程修工程第2页共2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 8 | 02B002 | 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费 | 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术措施项目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 | |||||
| 9 | 02B003 | 检测试验费 | 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术措施项目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 | |||||
| 10 | 02B004 | 措施费常态化疫情防控 | 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未措施项目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 | |||||
| 合计 | ||||||||
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
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
或计算方法。
表-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标段:大同四牌楼维
工程名称:大同四牌楼维修工程第1页共1页修工程第1页共1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 1 | 暂列金额 | 140000| | 明细详见表-12-1 | |
| 2 | 暂估价 | |||
| 2.1 | 材料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2 |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 3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 合计 |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表-12
暂列金额明细表
标段:大同四牌楼维
工程名称:大同四牌楼维修工程修工程第1页共1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 1 | 140000| | |||
| 合计 | 140000 |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一12-1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工程名称:大同四牌楼维修工程标段:大同四牌楼维修工程第1页共1页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暂估(元) | 确认(元) | 差额±(元) | 备注 | ||||
| 暂估 | 确认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
| 1 | 钢丝绳临时拉结 | 项 | 1 | 5000 | 5000 | ||||||
| 2 | 钢丝绳临时拉结 | 项 | 1 | 10000 | 10000 | ||||||
| 3 | 胶封护所有卯榫、柱鼓处打 | 项 | 1 | 40000 | 40000 | ||||||
| 4 | 原木菠萝格 | m3 | 14.9411 | 9000 | 134469.9 | ||||||
| 5 | 颜料光油各色 | kg | 14.159 | 70 | 991.13 | ||||||
| 6 | 颜料光油各色 | kg | 127.9018 | 70 | 8953.13 | ||||||
| 7 | 醇酸漆稀释剂 | kg | 4.7854 | 12.5 | 59.82 | ||||||
| 8 | 醇酸漆稀释剂 | kg | 0.5298 | 12.5 | 6.62 | ||||||
| 9 | 生桐油 | kg | 120.8 | 35 | 4228 | ||||||
| 10 | 光油 | kg | 213.576 | 65 | 13882.44 | ||||||
| 11 | 灰油 | kg | 654.0232 | 53 | 34663.23 | ||||||
| 12 | 光油 | kg | 0.4816 | 65 | 31.3 | ||||||
| 13 | 油漆溶剂油(松香水) | kg | 0.1165 | 5.13 | 0.6 | ||||||
| 14 | 血料 | kg | 3.3712 | 5 | 16.86 | ||||||
| 15 | 血料 | kg | 2775.0672 | 5 | 13875.34 | ||||||
| 16 | 面粉 | kg | 115.6341 | 2.5 | 289.09 | ||||||
| 17 | 锯材菠萝格 | m3 | 0.3828 | 9500 | 3636.6 | ||||||
| 合计 |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
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表—12-2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标段:大同四牌楼维
工程名称:大同四牌楼维修工程修工程第1页共1页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暂估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差额±(元) | 备注 |
| 1 | ||||||
| 合计 | 0 |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一12-3
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标段:大同四牌楼维
工程名称:大同四牌楼维修工程修工程第1页共1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 1 | 税金(扣除不列入计税范围的工程设备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费项市场价直接费-不取费项市场价主材费-不取费项市场价设备费 | |||
| 合计 | |||||
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
第五部分合同原则
(仅供参考)
发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注册地址: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注册地址:
发包人为建设(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报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形式
本合同采用合同形式。
六、签约合同价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小写)¥: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暂列金额:元(其中计日工金额元)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七、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名:;职称:;
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八、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
1、本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工程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一式五份,发包人三分,承包人一份,代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约地点:
注:在不改变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定。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资格、商务、服务)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
二〇二五年月日
资格证明文件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
代理机构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我公司承诺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代理机构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2
供应商:(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代理机构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3
4
供应商:(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代理机构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5
6
供应商:(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代理机构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6.有效的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副本(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7.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8.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公章)
日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公章):
日期:
6.8.1
9.按照“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规定”(若无要求可不提供)(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响应函
:(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内(有效期见报价须知前附表)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报价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磋商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联系电话: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后附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电子签章:
供应商代表印刷体姓名、电子签章:
供应商全称、供应商电子章:
后附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4.供应商近三年同类型业绩合同及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供应商企业简况(格式自拟);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格式自拟)。
1.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货币:人民币/元
| 项目名称 | |
| 总价 | 人民币: (大写) (小写) |
| 合同履行期限 | |
| 项目经理及证书编号 | |
| 备 注 |
供应商(电子章):
供应商代表(电子签章):
日期:
2.*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自拟);
3.总体施工方案(格式自拟);
4.保障措施(格式自拟);
5.计划安排(格式自拟);
6.项目班子配备情况(格式自拟);
7.应急处理方案及处理措施(格式自拟);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