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工业园区污水收集设施建设项目(区块一(太西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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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09
发布于
宁夏石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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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平罗工业园区污水收集设施建设项目(区块一 (太西园)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污水收集设施建设项目(区块一 (太西园)) 已由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关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污水收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 2025〕209号 )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 来源为自治区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及县财政配套 ,招标人为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 中安和项目管理代理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太沙路(三二支沟一玉皇阁大道):新建dn315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2432m、dn400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674m、dn315 拉管1247m、dn400 拉管42m;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3座,乔木挖除及恢复786棵,配套其他附属工程等。玉皇阁大道(福泉南路一亲水大道):新建dn315钢带增 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1780m、dn315拉管430m,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2座,乔木挖除及恢复721棵,配套其他附属工程等。

2.2建设地点:宁夏平罗工业园区 区块一 (太西园)。

2.3计划工期: 2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本 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

2.5标段划分:共 划分为一 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11 月 09 日 00时00分至202 5 年 11 月 14 日 23 时 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 电子版招标文件 。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 5 年 12 月 1 日 09 时 00 分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平罗县

邮编: 753400

联系人:马占平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 A座5楼501室

邮编: 750000

联系人: 王宁

电话: 157********

8.监督单位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

202 5 年 11 月 09 日

[A64********42001001]宁夏平罗工业园区污水收集设施建设项目(区块一(太西园)).NXZ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公告.pdf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污水收集设施建设项目(区块一(太西

园)))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招标人形象,自愿作出如下承

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2.全面履行招标人应尽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行业监管及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

社会公众的监督。

3.依法履行审批、核准程序,严格按照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

展招标工作。

4.依法设置资格条件和评标标准,不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对投标人

实行差别化或歧视待遇。

5.依法处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质疑和异议,及时作出针对性、实质性答复,在未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6.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选派合格的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不随意更换招标人代表,不非法干预、影

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7.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向中标人

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与中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污水收集设施建设项目(区块一(太西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平罗工业园区污水收集设施建设项目(区块一(太西园))已由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污水收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

计的批复》(平审管批字〔2025〕20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及县财政配套,招标

人为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太沙路(三二支沟一玉皇阁大道):新建dn315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2432m、dn400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674m、dn315拉管124

7m、dn400拉管42m;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3座,乔木挖除及恢复786棵,配套其他附属工程等。玉皇阁大道(福泉南路一亲水大道):新建dn315钢带增强聚乙烯

(PE)螺旋波纹管1780m、dn315拉管430m,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2座,乔木挖除及恢复721棵,配套其他附属工程等。

2.2建设地点: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区块一(太西园)。

2.3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

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平罗县

邮编:753400

联系人:马占平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501室

邮编:750000

联系人:王宁

电话:157********

8.监督单位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污水收集设施建设项目(区块一(太西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平罗工业园区污水收集设施建设项目(区块一(太西园))已由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污水收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

计的批复》(平审管批字〔2025〕20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及县财政配套,招标

人为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太沙路(三二支沟一玉皇阁大道):新建dn315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2432m、dn400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674m、dn315拉管124

7m、dn400拉管42m;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3座,乔木挖除及恢复786棵,配套其他附属工程等。玉皇阁大道(福泉南路一亲水大道):新建dn315钢带增强聚乙烯

(PE)螺旋波纹管1780m、dn315拉管430m,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2座,乔木挖除及恢复721棵,配套其他附属工程等。

2.2建设地点: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区块一(太西园)。

2.3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

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平罗县

邮编:753400

联系人:马占平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501室

邮编:750000

联系人:王宁

电话:157********

8.监督单位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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