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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师范学院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太原师范学院安保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99002025CGK03355
项目名称: 太原师范学院安保服务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采购包1 数量: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安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包 1,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投标人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市保安公司须具有太原市公安局颁发的《外省市保安服务公司登记备案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开标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太原市迎泽区物产大厦16层第一会议室物产大厦16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太原师范学院
地 址: 榆次区大学街319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经国际工程咨询(山西)有限公司
地 址: 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6号物产大厦16层
联系方式: 183********
3.采购代理机 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 郭靖、崔杰、徐磊、柴晓静、梁萍
电 话: 183********
附件信息:
太原师范学院安保服务-招标文件********.doc
526.3K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太原师范学院安保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太原师范学院 | ||
| 行政区域 | 山西省 | 公告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03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 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 ||
| 开标地点 |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太原市迎泽区物产大厦16层第一会议室物产大厦16层 | ||
| 预算金额 | ¥531.548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郭靖、崔杰、徐磊、柴晓静、梁萍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3******** | ||
| 采购单位 | 太原师范学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榆次区大学街319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经国际工程咨询(山西)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6号物产大厦16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3******** | ||
太原师范学院安保服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1499002025CGK03355
招标人:太原师范学院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工程咨询(山西)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4
第三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0
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41
第五部分合同条款45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8
第七部分相关附件85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太原师范学院安保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99002025CGK03355
项目名称:太原师范学院安保服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采购包1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安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1,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投标人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市保安公司须具有太原市公安局颁发的《外省市保安服务公司登记备案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6号物产大厦16层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七、凡对本次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原师范学院
地址: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大学街31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经国际工程咨询(山西)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6号物产大厦16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靖、崔杰、徐磊、柴晓静、梁萍
电话:183********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00元。最高限价:********.00元。 |
| 2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否 |
| 3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 | 否 |
| 4 | 投标人具备的资格证明文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6、廉洁自律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8、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9、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注:资格证明文件中标“★”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补正。10、评审小组成员将在评审会议开始后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或违规处罚情况,截止时间为开启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等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记录与招标文件一并保存。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对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此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投标人提供)。 |
| 5 | 投标文件份数及解密时间 | 投标人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递交(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线上加密递交1份;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即为解密开始时间,解密时长30分钟。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开启地点:线上开启。 |
| 6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元(伍万元)(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以转账或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从基本帐户转出。(4)采用保函形式:保函应当是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收款单位:中经国际工程咨询(山西)有限公司帐 号:********304129129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营业部用途或备注写明项目名称(可简写)+保证金注:未按前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 7 | 商务技术文件 | 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内容及顺序提交商务技术部分文件 :商务技术部分★(1)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2)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5)商务条款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6)服务响应及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企业简介(8)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已完成同类项目案例合同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9)项目服务团队(10)服务方案(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12)政策性要求文件;注:未对以上文件中标“★”的要求作出实质上响应的,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
| 8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所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6、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大、中型企业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的价格折扣。(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小微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1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8、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3)监狱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对标的总价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对于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对监狱企业的标的总价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9、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投标人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2)投标人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10、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注:1.格式见第六部分。2.如不涉及上述内容,投标人无须提供相关文件。 |
| 9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
| 10 | 评标小组成员构成 | 评标小组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
| 11 | 确定中标人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
| 12 | 现场勘查 | 不组织 |
| 13 | 标前答疑 | 不召开 |
| 14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15 | 代理服务费及支付 |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收取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80%收取。 |
| 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 ||
电子投标须知附表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投标文件编制 | 1.1投标人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1.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投标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 |
| 2 |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 2.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30 分钟2.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使用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投标人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 |
| 3 | 其他 | 3.1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3.2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3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 |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即:太原师范学院。
2.2采购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中经国际工程咨询(山西)有限公司”。
2.3潜在投标人:指具备本项目资格条件,有能力向采购人提供符合本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规定并按期提供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货物:指投标人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6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如按要求提供服务、信息资料、组织相关培训及本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7招标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依据,对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8投标文件: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条件、要求及规定编制的文件,是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评审依据。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应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投标人。
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3.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3.4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3.5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
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参加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合格的服务
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4.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内容
7.1.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
第五部分合同条款;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相关附件。
7.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规范、格式和事项要求等内容。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任何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发布补充/变更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组织所有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或召开标前会。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8.4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函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9.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
9.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9.3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将被拒绝。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和资料)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0.2除另有特殊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0.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11.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11.1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
本次投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商务技术要求中加“★”指标、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等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1.2投标文件其他要求
11.2.1编排要求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
11.2.2格式要求
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已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自拟。
11.2.3投标文件的份数、加密
11.2.3.1投标文件的份数
本次投标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3.2投标文件加密
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
12、投标报价
12.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内容、验收、税金、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任何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12.2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12.3投标人要按投标内容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
12.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5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13.2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银行、支票、汇票、本票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13.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交纳的,须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递交,投标保证金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视为未提交。
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5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
13.6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人如果按本须知相关条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1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4.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4.2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4.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4.4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4.6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评审小组有权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1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5.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采购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13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6.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6.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16.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或加盖个人电子CA章、加盖投标人电子CA章,否则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16.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电子CA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章)。
16.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7.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在“政采云系统”完成上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解密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解密
18.1采购代理机构在解密开始时间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
18.2由于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未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18.3解密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将无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解密时间。
18.4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
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9.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
19.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
19.3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
五、开标
20、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20.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
20.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提前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0.3开标程序:
(1)到开标时间后,工作人员及各投标人使用账号、密码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进入开标项目;
(2)工作人员下达开始解密命令并设置解密时长;
(3)投标人在解密时间内使用CA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4)投标人代在开标记录上确认开标结果;
(5)开标结束。
20.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并记录。
20.5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其影音资料作为招标档案一并存档。
20.6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2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21.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1.2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21.3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要求予以回避。
21.4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22、投标资格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3、投标的澄清
23.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1.1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3.1.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3.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3.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5、评审复核
25.1评标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形、采用政策性因素进行价格扣除的报价等进行复核。
25.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外,分项评分超出评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评标小组一致认定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25.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小组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或出现25.2中所述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
26、确定中标人
26.1评标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6.2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
26.3评审结束后评标小组应编制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评标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标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标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标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标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标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6.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7、评标过程保密
2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27.2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8、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9、采购项目废标、终止与处理
29.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2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29.3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
终止招标的,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七、签订合同
30、中标通知
30.1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的中标确认函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0.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1、中标服务费
31.1中标服务费用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
31.2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将中标服务费用一次性付清。
32、签订合同
32.1中标人应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2.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32.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10%)。
32.4违反32.1条、32.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保密和披露
33、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投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4、披露
34.1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4.2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或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或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或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35、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5.1招标程序受本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上级主管部门严格的监督,为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供应商有权就本招标项目事宜按以下要求提出询问或质疑。
35.2供应商对本招标文件、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中的“项目质疑管理”程序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35.3供应商在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
35.4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5.4.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5.4.2对评审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5.4.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5.5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5.6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5.7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35.7.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5.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若分包);
3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5.7.4事实依据;
35.7.5必要的法律依据;
35.7.6提出质疑的日期。
35.8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应如实填写“项目质疑管理”程序“质疑列表”中有关质疑事项的全部内容,并按系统要求的文件格式上传必要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图片(材料应为简体中文);在线质疑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
3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的“项目质疑管理”程序中的“受理内容”处标明“退回补正”,并说明“原因”:
35.9.1质疑未按35.7、35.8的要求提出的;
35.9.2质疑未按35.6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35.9.3其它不符合要求的质疑情形。
35.10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予受理:
35.10.1潜在投标人未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进行质疑的;
35.10.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重复提出的质疑;
35.10.3未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针对招标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
35.10.4超过35.4、35.5规定质疑期发出的质疑。
35.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中的“项目质疑管理”程序在线作出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中的“项目质疑管理”程序在线做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5.12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
35.13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质疑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投标人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5.1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35.14.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招标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
35.14.2对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5.15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5.16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经国际工程咨询(山西)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6号物产大厦16层
电话:********
十、违约处罚
3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十一、其它
3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2.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须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政策性要求格式)。
(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
3.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竞标货物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2)供应商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需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政策性要求格式)。
4.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涉及计算机产品或硬件产品内预装软件的,供应商须填写《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见政策性要求格式)。
5.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竞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
6.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竞标的要求:
(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政策性要求格式)。
(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竞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政策性要求格式)。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7.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竞标的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政策性要求格式)。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或服务,享受竞标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政策性要求格式)。
8.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
(1)供应商竞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竞标产品价格折扣。
(2)供应商竞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如实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格式见政策性要求格式)。
9.涉及监狱企业参加竞标的要求:
(1)监狱企业参加投竞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竞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政策性要求格式)。
(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竞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竞标标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0.项目若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
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注:如果有新调整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通知公布,在此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新的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38.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 序号 | 类型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2 | 财务报告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3 | 基本资质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4 | 基本资质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5 | 基本资质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6 | 采购政策 | 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 | 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
| 7 | 特定资质 | 投标人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市保安公司须具有太原市公安局颁发的《外省市保安服务公司登记备案证明》 | 审查“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注:若所提供材料无效或复印件不清晰,导致无法确认,响应无效。 |
| 8 | 基本资质 | 投标保证金 | 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转账凭证复印件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证明,并加盖公章。 |
说明: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二、符合性审查要求
| 序号 | 类型 | 要求 | 要求说明 |
| 1 | 商务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以上证明书须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内容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否则,响应无效。 |
| 2 | 商务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明书须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内容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否则,响应无效。若投标人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 |
| 3 | 商务 | 投标函 | 提供《投标函》投标函须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内容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否则,响应无效。 |
| 4 | 报价 | 开标一览表 | 提供《报价一览表》以上材料须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内容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无漏项、无缺项、无可选择或可调整报价。否则,响应无效。 |
| 5 | 商务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以上材料须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内容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真实、无漏项、无缺项。否则,响应无效。 |
| 6 | 技术 | 服务响应及偏离表 | 提供《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以上材料须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内容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真实、无漏项、无缺项。否则,响应无效。 |
| 7 | 商务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说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三、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如涉及)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2、本文件采购产品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
4、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小于10%的,每有一项得0.1分;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为10%-35%的,每有一项得0.5分;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为35%以上的,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实行优先采购政策内容,最多加3分(如为采购货物、工程类项目,该项评分项在评分标准中体现)。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6、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依照晋财购[2022]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中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大、中型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15%的价格折扣。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8、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要求
(1)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
(3)监狱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对标的总价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对于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对监狱企业的标的总价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9、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
(1)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10、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
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四、评分细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按照评分细则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
其中:(1)报价15分
(2)商务24分
(3)技术61分
| 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权重 | 打分方法 |
| 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 | 15分 | 客观分 |
| 商务 | 1.投标人业绩(15分)类似项目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投标人自身合同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每有一个合同案例得3分,最高得15分。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投标人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的乙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缺一不可。 | 15分 | 客观分 |
| 商务 | 2.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类似项目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投标人自身合同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项目负责人信息所在页作为证明。每有一个合同案例得3分,最高得6分。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投标人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的乙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缺一不可。 | 6分 | 客观分 |
| 商务 | 投标人信誉(3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3分。 | 3分 | 客观分 |
| 技术 | 1.人员配备(7分)配备的7名专业安保保安骨干(队长1名、班长6名)中,除具备保安人员基本要求外,每有一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退役军人且具有2年以上的保安员工作经验; 2、是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凭,熟悉保安服务相关业务内法律法规,且具有2年以上的保安员工作经验; 3、具有5年以上的保安员工作经验,并经保安行业认可的保安培训机构专业培训,且取得相应证书。 每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7分,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 7分 | 客观分 |
| 技术 | 2.拟投入装备及服装的配备(6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投入装备及服装的配备,至少包含:①安保硬件设备、设施;②人员服装、人员安全装备配备。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的扣3分,每项中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及工作的理解片面主观、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各项配备简单敷衍)扣1.5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得分。 | 6分 | 主观分 |
| 技术 | 3.项目组织实施机构(6分)根据投标人编制的项目组织实施机构进行评审,至少包含:①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②人员配备情况及岗位职责。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的扣3分,每项中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及工作的理解片面主观、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人员配备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无法解决问题、各项保障措施简单片面)扣1.5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得分。 | 6分 | 主观分 |
| 技术 | 4.安保整体服务措施及方案(18分)根据投标人编制的安保整体服务措施及方案进行评审,至少包含:①针对本学院安保实际制定工作方案;②执勤布岗分布计划;③执勤及巡逻方案、绩效考核、安保工作资料的记录、汇编及移交等各项管理方案;④人员奖惩措施及人员录用及考核淘汰机制;⑤安全事故处理流程及处理方法;⑥临时保安服务方案。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的扣3分,每项中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及工作的理解片面主观、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各项保障措施简单敷衍)扣1.5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得分。 | 18分 | 主观分 |
| 技术 | 5.演习及培训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编制的演习及培训方案进行评审,方案至少包含:①演习计划及方案;②培训内容(言行规范、仪表仪容、公众形象、沟通协调、服务意识、日常管理制度等)。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的扣3 分,每项中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及工作的理解片面主观、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各项保障措施简单敷衍)扣1.5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得分。 | 6分 | 主观分 |
| 技术 | 6.安保服务应急预案(12分)根据投标人编制的的安保服务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至少包含:①安保应急方案;②反恐防暴预案;③自然灾害应急处理预案;④大型活动应急处置方案;⑤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措施;⑥防疫应急预案。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的扣2分,每项中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及工作的理解片面主观、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各项保障措施简单敷衍)扣1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得分。 | 12分 | 主观分 |
| 技术 | 7.安保服务整体解决方案(6分)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度,方案内容包含:①组织架构图、岗位工作标准、现场质量控制体系、服务质量标准;②内控制度:包含保密制度、自查制度、监督机制、问责机制、档案管理制度(包含档案保管措施及档案的归档、移交、备案登记、保存和销毁);以上3项内容完整、不存在瑕疵,得6分;每缺一项扣3分,存在瑕疵的一项扣1.5分,扣完为止。 (本项所指“瑕疵”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实施、现有技术条件下无法实现等任意一种情形) | 6分 | 主观分 |
五、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正文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包括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2.评标程序
2.1符合性审查
2.1.1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2.1.2审查内容详见评标方法和标准前附表,有一项不符合,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投标无效。
2.1.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2.1.4审核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下述原则处理: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无效。
2.2详细评审
2.2.1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进行评审,具体按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
2.2.2每一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商务、技术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综合得分为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的汇总得分。
2.2.3所有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恶意低价竞争。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3.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共同签字。
2.3.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评审复核
2.4.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⑴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⑵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⑶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⑷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2.4.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评标结果
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结果,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如授权评标委员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推荐结果确定。
3.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3.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4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校园人防力量,确保校园安全,对太原师范学院安保服务进行招标。
二、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太原师范学院
3、付款方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中标人切实履行合同约定,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于20日前支付中标人上月服务费用。
4、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2)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5%的履约保证金。
(3)提交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4)中标供应商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中标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
三、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必须对拟配备项目负责人及安保人员做出承诺。
保证项目负责人、主要安保人员按照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及主要安保人员配备情况表的人员到岗,后期履约严格按照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执行,如未遵守,将接受违约处罚。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全面负责保安服务的质量管理。
2、投标人必须对拟投入安保服务人员的相关要求做出郑重声明。
参与本项目拟投入安保服务人员,全部经过身份审查,没有来历不明人员和违法犯罪人员;保证所有人员身体健康,能够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保证所有人员在上岗前全部进行体检,并向招标人提供岗前体检证明,体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依法为派驻学校保安人员按期足额缴纳保险,如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失业保险、工伤险等;保证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规范规定要求开展服务工作,提高保安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在服务期限内,对出现的所有安全问题均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3、投标人需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所有内容、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相关内容等”真实有效,若存在造假,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4、本项目安保服务人员69人。
5、本项目安保服务人员年龄在18周岁—55周岁;
四、非实质性要求
1、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实填写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2)提供其与供应商存在缴纳社保关系(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有效证明;
(3)提供截止之日前三年内项目负责人同类型主要业绩的证明材料。
2、对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
(1)提供拟投入主要安保人员的基本情况:如实填写《拟投入主要安保人员配备情况表》;
(2)提供拟投入主要安保人员的劳务合同或社保证明扫描件;
3、对拟配备安保服务人员的要求:
提供拟配备安保服务人员素质结构情况,如实填写《拟配备安保服务人员素质结构表》。
4、提交物业安保服务人员招收、招聘来源情况及人员稳定性保障措施。
5、设备要求:
安保服务中日常消耗品的配置情况:如实填写《本项目日常消耗材料明细表》。
6、提供近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以提供的供应商自身合同为准,要求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及项目验收证明材料(或结算凭证)扫描件作为证明。
7、提供有效的质量服务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扫描件。
五、服务要求
投标人根据自身专业的理解和认识,紧密结合本项目实际编制下列服务方案:
1、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项目管理机构及其工作方法与流程,项目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岗位制度等),以及公司对于项目的考核及奖惩办法;
2、本项目特点、重点和难点的工作方案
3、安保服务的应急预案:
(1)提供紧急事件(火灾、地震、其他不可抗力等)应急措施及预案;
(2)提供突发事件(防暴恐、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等)的应急措施及预案;
4、投标人需按合同要求准时进驻,并对甲方配备的设备、设施清点并接收
5、安保服务流程
6、安保服务人员培训管理计划
六、验收标准
根据是否履行保安服务合同,不缺岗、不缺人、不脱岗,做好保卫处日常工作和特殊工作时期如防疫等工作的安排部署,完全执行学校的工作要求。
七、技术要求
| 序号 | 服务类型 | 服务内容及标准 |
| 1 | 校园大门门岗安保服务 | 1、安保范围 学校门卫管理,校园日常巡查,车辆管理,人员排查,出入登记,隐患排查,应急快反,大型活动安保等2、安保标准 全天24小时值守,按合同要求统一服装,在18周岁--55周岁男性,具备正常履职能力,能胜任工作岗位,身体健康,做好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工作认真,用语文明,做好大门及校门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对进出校园车辆及人员的询问、盘查和登记。 |
| 2 | 校区内巡逻保安安保服务 | 1、安保范围 学校门卫管理,校园日常巡查,车辆管理,人员排查,出入登记,隐患排查,应急快反,大型活动安保等2、安保标准 全天24小时值守,按合同要求统一服装,男性在18周岁--55周岁,具备正常履职能力,能胜任工作岗位,身体健康,做好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工作认真,用语文明,做好校园巡逻,车辆疏导,应急快反,抢险救灾,夜间巡逻,清理校园摆摊设点,违法钓鱼,聚众闹事,交通违法,消防巡查。 |
| 3 | 公共教学楼管门卫安保服务 | 1、安保范围 学校门卫管理,校园日常巡查,车辆管理,人员排查,出入登记,隐患排查,应急快反,大型活动安保等2、安保标准 全天24小时值守,按合同要求统一服装,男性在18周岁--55周岁,女性在18周岁--50周岁,具备正常履职能力,能胜任工作岗位,身体健康,做好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工作认真,用语文明,楼内设施设备检查,隐患排查,进出楼宇人员盘查,消防巡查,清理进入楼内的违法乱纪人员,私自占用公共教学资源,私自办班和各类商业推销人员,做好早晨开门,夜间清楼、锁门等工作。 |
| 4 | 办公楼楼管门卫安保服务 | 1、安保范围 学校门卫管理,校园日常巡查,车辆管理,人员排查,出入登记,隐患排查,应急快反,大型活动安保等2、安保标准全天24小时值守,按合同要求统一服装,男性在18周岁--55周岁,女性在18周岁--50周岁,具备正常履职能力,能胜任工作岗位,身体健康,做好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工作认真,用语文明,楼内设施设备检查,隐患排查,进出楼宇人员盘查,消防巡查,做好早晨开门,夜间巡查、锁门等工作。 |
| 5 | 各类大型活动临时性勤务服务 | 1、安保范围 学校门卫管理,校园日常巡查,车辆管理,人员排查,出入登记,隐患排查,应急快反,大型活动安保等2、安保标准 活动前场地、四周的清理,活动中配合甲方保卫处做好活动秩序维护,活动结束后散场秩序,人员疏导,做到保障到位、工作认真,响应及时。 |
| 6 | 突发事件安保服务 | 1、安保范围 学校门卫管理,校园日常巡查,车辆管理,人员排查,出入登记,隐患排查,应急快反,大型活动安保等2、安保标准 及时响应,快速反应对抢险救灾,聚众闹事,交通违法等突发事件进行护卫和处理。 |
第五部分合同条款
需方:
供方:
供方在年月日由组织的(招标编号)的(项目名称),通过发布公告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中中标。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二、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XXXX元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合同执行价包括设备的运输、安装等总体费用。
三、履约保证金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五、服务期限
1、服务期:。
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六、需方责任
1、负责为供方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2、组织验收,并及时为供方办理付款手续。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七、供方责任
1.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和费用预算,报送委托人审定。
2.保证从事本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如需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受托人,对委托人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受托人应作出相应调整。
3.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对管理服务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但应得到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管理服务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4.受托方在从事本项目全部设备、人员等全部由受托方自己提供。
5.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交保安服务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委托人移交房屋、物料、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移交确认书。
6.受托人提供委托方认可的该项目详细的人员配置表。
7.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受托人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八、违约责任
九、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需方两份,其中一份由杏花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备案保管,一份由政部门备案保管;供方一份,其它相关部门一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供方(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注:最终合同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小组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格式自拟)
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资格条件,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基本信息如下:
| 单位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营业期限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注册资金 | ||
| 基本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 企业划型标准 | £大型企业 £中心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
| 是否外商投资企业 | ¨是 ¨否 | ||
|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 | ¨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不涉及 | ||
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条件,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的合法有效的“财务状况报告相关证明材料”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
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资格条件,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经查证,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的信用信息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也为0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也为0记录。
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7.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8.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函
致:采购人
(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身份证号码)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我方愿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的有效期日历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合同履约期限为。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我方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并将所有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完成上传。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服务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投标文件开启后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报价。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提供相应服务。
1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
E-mail: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2.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人民币/元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 合同履约期限 | |
| 服务地点 | |
| 备注 |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加盖公章):
附: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
1.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内容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被拒绝;
2.若投标人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
5.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名称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 |
说明:“偏离情况”一栏,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6.服务响应及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 序号 | 名称 | 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 |
说明:“偏离情况”一栏,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7.投标人企业简介
(格式自拟)
8.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已完成同类项目案例合同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人 | 合同价 | 签订合同日期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 |
注:每个业绩表后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并标明序号。
9.项目服务团队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证书名称 | 专业 | 备注 |
注:1.附相关人员证件
2.本表不够填写可按照此格式自行添加;
10.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12.政策性要求文件
(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
(1)强制节能产品(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称 |
注:
1.如采购项目(或者:包)所投产品中包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采购项目(或者:包)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可不提供此表。
(2)非强制节能产品(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称 |
注:
1.如采购项目(或者:包)所投产品中包含非强制节能产品的,需如实填写,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2.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采购项目(或者:包)所投产品中不涉及非强制节能产品,可不提供此表。
(3)环境标志产品(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注册商标 | 产品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称 |
注:
1.如采购项目(或者:包)所投产品中包含环境标志产品的,需如实填写,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2.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采购项目(或者:包)所投产品中不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可不提供此表。
(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正版软件承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现郑重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内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投报的软件为正版软件。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三)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证明材料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明细表
|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注册商标 | 产品型号 | 合格证号或许可证号 | 认证机构名称 |
注:
所投产品属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须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依据GB4225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检测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对此前已经获得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扫描件或影印件。
(四)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加盖公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此项内容作为资格条件,应在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上传。
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如未提供,不予认可。
(六)监狱企业声明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注: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此项内容作为资格条件,应在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上传。
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如未提供,不予认可。
(七)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
联合各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参加本项目投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方一致决定,以(联合体一方名称)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报价内容而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投标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本协议提交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20年月日20年月日
附件: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证明文
(八)创新产品(或者:服务)证明材料
(1)创新产品(或者:服务)(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创新产品(或者:服务)明细表
| 包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制造商 | 备注 |
注:
1.如采购项目(或者:包)所投产品中包含创新产品(或者:服务)的,需如实填写,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2.如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或未提供的,不予认可。
3.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采购项目(或者:包)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创新产品(或者:服务),可不提供此表。
(九)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
我单位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现郑重承诺所供货物包装符合国家《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包装标准,且满足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情形,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场所。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第七部分相关附件
附件1: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2: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