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荣县2025年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3
发布于
山西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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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万荣县2025年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08222025AGK00205

项目名称: 万荣县2025年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项目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万荣县2025年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2㎡棉帐篷250顶,20㎡棉帐篷50顶。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包 1,供货期:7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本项目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

开标地点: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龙磐水郡小区2栋2单元1601室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办理供应商入驻。 2、本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 1980号文件) 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 534号文件计算。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万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 万荣县东大街17号

联系方式: 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西崇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龙磐水郡小区2栋2单元402室

联系方式: ********

3.采购代理机 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 穆女士

电 话: ********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万荣县2025年应急救灾物资储项目.pdf

957.1K

万荣县2025年应急救灾物资

储备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人:万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崇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部分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采购公告

万荣县2025年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项目

采购公告

万荣县2025年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陆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

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

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8222025AGK00205

2.项目名称:万荣县2025年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总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

5.项目需求:本项目共采购2种帐篷,具体内容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采购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计量单位 备注
1 12㎡棉帐篷 250 2500 625000 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2 20㎡棉帐篷 50 3500 175000 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注: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

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6.供货期:7日历天

7.质保期:1年

8.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

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

午12: 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交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龙磐水郡2栋2单元1601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本项目

投标的供应商须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办理供应商入驻。

2、本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

述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

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

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万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万荣县东大街17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崇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龙磐水郡小区2栋2单元4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女士

电话:********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采购人 采购人:万荣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万荣县东大街17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9********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西崇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龙磐水郡小区2栋2单元402室联系人:穆女士联系方式:********邮箱:********@163.com
项目名称 万荣县2025年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项目
采购内容 详见本文件第四部分
供货期 7日历天
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标准
质保期 1年
采购预算价 见采购公告
踏勘现场 不组织
标前会 不召开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元。2.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3.投标保证金形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电汇、银行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4.开户行:山西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圣惠路分理处
投标保证金 户名:山西崇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652122********150行号:4********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5.电汇形式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银行手续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采用非电汇形式缴纳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18:00前将银行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山西崇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项目编号。邮箱:********@163.com7.投标人须及时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8.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缴纳保证金,否则其保证金视为无效。9.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中标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违反承诺函的相关内容及条款的;(4)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6)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7)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8)在开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9)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8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龙磐水郡2栋2单元1601室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人数共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投标文件编制 1.投标人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2.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投标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4.网上递交: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中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进行签章的位置,必须电子签章或签字,确保报价文件合法有效。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使用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投标人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
资格审查要求 1、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证明;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3、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见附件);9、投标保证金凭证;10、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11、中小企业声明函;12、资格审查人员开标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查询结果存在问题的将留存证据并对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此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供应商提供)注:(1)以上材料扫描件均要求原件的扫描且清晰可见,因投标人
资格审查要求 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清晰致使评审专家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行政审批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样品 不提供
补充内容
1、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项费用。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算。3)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现金、电汇方式,一次性支付12000元。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内的产品(应同时在采购公告中注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否是,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内的: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分、价格分。
特别注意事项 1.特别注意事项:1.1、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1.2、投标人如果需要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自行解决所需网络;2.其他事项:2.1、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2.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3、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2.4、投标人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投标人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2.5、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电子招投标及其他业务支持:95763。2.6、开标时间起采购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投标人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评标”模块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2.7、投标人需自行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货物”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

2.2“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

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技术援助和合同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3“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投标人”指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

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3)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3.3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将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

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对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

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投标。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

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的构成

5.1采购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参数及要求等。投标

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6.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本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有疑

问,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

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6.2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

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并且采用书面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

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采购文

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之日15日前发出,为此需要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3日前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

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

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6.5采购人不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

6.6采购人不召开标前会。

三、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

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

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

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

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

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及其他资料

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

文件。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

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部分)。

8.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商务部分: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开标一览表;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企业简况;

近3年年完成同类项目情况表。

(2)技术部分

项目实施方案及承诺;

投标货物的详细描述;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格式);

服务方案。

(3)其它资料

诚信投标承诺书;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8.4投标保证金:详见须知前附表

8.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8.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

理。

8.4.3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8.5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

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

于各项货物的制造、运输、堆放、交验、保险和相关服务等所有费用。

(2)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3)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

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4)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

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采购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培训等其他形式

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5)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9.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做出

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9.2投标人照搬照抄采购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

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

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

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9.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

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

内容。

9.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

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査的要求。

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

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

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投标文件电子版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要求所附相关证书证件及相资

信等均为原件扫描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

11.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

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

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

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

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

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

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投标文件

12.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网上递交: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上传

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

逾期递交或未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亦不再接

收。

13.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4.2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

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

封送达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

1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开标

15.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是否达到三个;

(2)开启解密,投标单位远程解密;

(3)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交货期或服务期)、

最高限价及其它内容,并记录在案;

(4)招标人代表在电子线上开标记录上确认;

(5)开标结束。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本项目资格审查资料如下:

条款 评审因素
资格评审标准 1、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证明;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
3、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见附件)
9、投标保证金凭证
10、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评标程序、要求

16.评标程序

16.1组建评标委员会

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

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

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16.2初步评审

16.3投标文件的澄清

16.4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采购

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评标

标准和评标方法”。

16.5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2名中标候选人。

17.评标过程保密

17.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査、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

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18.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

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

述情形,采购人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

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19.采购项目废标

19.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导致

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19.2采购项目废标后,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七、签订合同

20.中标通知

20.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

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0.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1.签订合同

21.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不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1.2中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

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

议或声明。

21.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

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21.4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

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

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1.5违反21.1条、21.2条、21.4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保密和披露

22.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

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3.披露

23.1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

披露。

23.2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査、审査、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

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

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

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

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24.询问和质疑

24.1投标人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4.1.1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

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4.1.2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满

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4.1.3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4.1.4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

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4.1.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4.1.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

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

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4.1.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

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24.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递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

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

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4.1.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

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

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4.1.10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24.1.1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

管部门投诉。

十、违约处罚

2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

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人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签约;

(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

照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等因素对投标人及投标货物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并按

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

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随机抽取确定。

二.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1.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核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基本要求:

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内容进行

审核。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名称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供货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 质保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 交货地点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
8 投标价格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低于(含等于)本次招标预算金额

1.2审核时,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采购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

离。

(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项目实施计划可行性较差、交货时间、质

量等明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

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

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C、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D、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E、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报价的;

F、报价高于相应包的招标金额的;

G、未对本包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的;

H、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I、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

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

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数据等情况,没有明显的重大漏洞,并且补

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

的有效性。

1.3审核中,对明显的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

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合价,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

错误的,应以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

准。

(3)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

绝。

2.投标文件的澄清

2.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

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

2.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

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

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

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

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

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3.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分值:价格30分、

技术部分60分、商务部分10分。

评定内容及标准 满分
一、商务部分(10分) 10分
1、业绩(10分)投标人近三年(2022.11-2025.11)完成的同类型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注:同类型业绩认定: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项目。投标人业绩认定以提供同一项目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金额页、货物明细页、签字盖章页)为准。响应文件中必须附复印件,其他现场出示的证明无效。 10
二、技术部分(60分) 60分
1.供货方案供货方案应包含供货时间(至少包含时间节点明确,时间应符合采购人要求)、货物的供应及运输(至少包含运输环节计划,与供货时间相匹配)、易损部件包装(保证易损部位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的措施)以上3项共计12分,每有一项缺失的扣4分,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与本项目采购标的无关、存在不适用于本项目的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只有简单标题或内容、无实质内容。)扣2分,扣完为止。 12分
2.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保证措施(包含进货渠道、管理措施、产品质检措施)、质量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合格证)、使用说明(至少包含使用说明)、产品功能描述(包含但不限于描述及操作方法)以及产品配置清单一览表(货物规格型号描述详细)以上4项共计20分,每有一项缺失的扣5分,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与本项目采购标的无关、存在不适用于本项目的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只有简单标题或内容、无实质内容。)扣2分,扣完为止。 20分

万荣县2025年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项目采购文件

3.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措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内容、售后响应能力、售后服务质量)、售后服务人员数量配备和分工(应包含但不限于姓名、职务、岗位职责、人员证件)、产品维护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整体维护方案及易损部位维护方案明确、详细)以上3项共计15分,每有一项缺失的扣5分,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与本项目采购标的无关、存在不适用于本项目的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只有简单标题或内容、无实质内容。)扣2分,扣完为止。 15分
4.应急方案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响应方案中应包含响应时间、紧急供货、紧急调换货、响应人员配置等以上4项共计8分,每有一项缺失的扣2分,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与本项目采购标的无关、存在不适用于本项目的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只有简单标题或内容、无实质内容。)扣0.5分,扣完为止。 8分
5.技术指标满足情况(5分)评审小组根据招标文件中货物的技术指标要求与响应文件中货物的技术指标进行对比后打分;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得5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得分及扣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认定。注:中标产品交付标准必须以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为准,如有虚假应标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 5分

万荣县2025年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项目采购文件

三、价格分(30分) 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30%×100(保留两位小数)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0分

投标人向采购人的所有承诺要严肃可行、如发生投标人某承诺条款不能履行,采购人在

下次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对该条款的任何承诺将被视为无效承诺,记零分。

注:1、以上记分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

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

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报价相对较低的投标企

业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

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

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

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技术部分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汇总投标人的价格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即为投标人的总得分。

4.评标结果

4.1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

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商务部分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

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

选人为中标人。

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5.中标价的确定

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

万荣县2025年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项目采购文件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万荣县2025年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项目采购文件

一、项目名称:万荣县2025年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项目

二、供货期:7日历天

三、质保期:1年

四、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支付方式:抽检合格并供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六、验收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七、参数要求:

12平米棉帐篷

1.面积:12m²,实际尺寸3700mm×3200mm(长×宽),偏差+20~0mm

2.高度:侧墙高1750mm(+20~0mm),脊顶高2670mm(+20~0mm)

3.门窗:1个门洞(≥1700mm×600mm),4个窗口(单个≥0.36m²),配40孔/cm²防蚊纱网;

一端设烟囱口,门上带风斗

4.篷布:天蓝色600DPVC涂层牛津布,≥450g/m²,静水压≥50kPa,经向断裂强力≥

1600N、纬向≥1300N

5.棉内胆:300g/m²涤纶针刺毡,热阻≥0.45m²·K/W

6.框架:插接式结构,立杆/地杆为Φ25mm×1.2mmQ215焊接钢管,连接件为Φ28mm×

1.0mm钢管,喷塑漆膜≥35μm

7.地铺布:双面PVC涂层布(≥400g/m²),起墙高150mm,配锦丝搭扣固定

8.阻燃性:损毁长度≤150mm,续燃/阴燃时间≤15s,不引燃脱脂棉

9.结构强度:8级风荷载30min稳定,80mm积雪荷载无变形

10.防雨性:30min喷淋无渗水,缝制部位PU胶条贴膜密封

11.耐腐蚀性:金属件经96h盐雾试验无锈斑

12.工艺:针距9-11针/30mm,无断线、跳线,表面无褶皱、破损

13.标志:①帐篷篷顶以醒目字体标示“万荣救灾”字样;

②帐篷侧墙右下角标示帐篷名称、规格、供应商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监

制单位等;

③在帐篷前山墙左侧上方适当位置;在帐篷两侧墙窗口居中位置放国旗插袋

各1个;

④在帐篷前山墙右侧上方适当位置放居住信息卡插袋;

⑤每顶帐篷包装袋上应标示帐篷名称、规格、包装尺寸、重量、生产商或者供

万荣县2025年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项目采购文件

应商名称、生产日期;帐篷须分包包装的,还应在每个包装袋上标明“共X包第X包”

字样,并标明“篷体”“框架”“保温内胆”等信息。

14.具体材料规格、质量要求及理化性能应符合GB/T44010-2024救灾帐篷通用技术要

求。

15.验收抽检依据GB/T44010-2024救灾帐篷通用技术要求。

20平米棉帐篷

1.面积:20m²,实际尺寸5920mm(+40~0mm)×3380mm(+30~0mm)

2.高度:侧墙高1750mm(+20~0mm),脊顶高2780mm(+20~0mm)

3.门窗:1个门洞(≥1700mm×600mm),4个窗口(单个≥0.36m²);配40孔/cm²防蚊纱网。

4.篷布:天蓝色600DPVC涂层牛津布,≥450g/m²,静水压≥50kPa,经向断裂强力≥

1600N、纬向≥1300N

5.棉内胆:300g/m²涤纶针刺毡,双面包覆绗缝(间距100-150mm),热阻≥0.45m²·K/W

6.框架:插接式结构,立杆/地杆为Φ25mm×1.2mmQ215焊接钢管,连接件为Φ28mm×

1.0mm钢管,喷塑漆膜≥35μm

7.地铺布:双面PVC涂层布(≥400g/m²),起墙高≥150mm,通过锦丝搭扣与篷体密封连接

8.阻燃性:损毁长度≤150mm,续燃/阴燃时间≤15s,无引燃脱脂棉现象

9.结构强度:8级风荷载30min稳定,80mm积雪荷载无变形

10.防雨密封性:30min喷淋无渗水,缝制部位经PU胶条热封处理

11.耐腐蚀性:金属件经96h盐雾试验无锈斑、不起泡

12.工艺:拼接采用双针包覆缝(线宽7±1mm),针距9-11针/30mm,无断线、跳线,起止

针重缝≥10mm

13.标志:①帐篷篷顶以醒目字体标示“万荣救灾”字样;

②帐篷侧墙右下角标示帐篷名称、规格、供应商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监

制单位等;

③在帐篷前山墙左侧上方适当位置;在帐篷两侧墙窗口居中位置放国旗插袋

各1个;

④在帐篷前山墙右侧上方适当位置放居住信息卡插袋;

⑤每顶帐篷包装袋上应标示帐篷名称、规格、包装尺寸、重量、生产商或者

供应商名称、生产日期;帐篷须分包包装的,还应在每个包装袋上标明“共X包第X包”

字样,并标明“篷体”“框架”“保温内胆”等信息。

万荣县2025年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项目采购文件

14.具体材料规格、质量要求及理化性能应符合GB/T44010-2024救灾帐篷通用技术要

求。

15.验收抽检依据GB/T44010-2024救灾帐篷通用技术要求。

万荣县2025年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项目采购文件

第五部分合同原则

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

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试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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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

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

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

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

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

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

体情况添加信息项。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

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1(全称):,(供应商)

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

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

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

品牌:,规格型号: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

标的名称: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

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

否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

(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

(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

分包主要内容: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

国别:品牌:规格型号:

否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

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否不涉及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

大写: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

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

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

(2)履约地点: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担保期限:
(4)分期履行要求: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4.合同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

验收主体: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4)履约验收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

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

(6)履约验收标准: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

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供应商)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拥有者性别
住所 住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

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

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

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

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

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

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

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

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

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

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

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

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标的及金额

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

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

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

施工作。

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

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

利。

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

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

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6.合同履行

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

的,应当同时履行。

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

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

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

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

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

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

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

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质量标准和保证

8.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

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

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

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

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8.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

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

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

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

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

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

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

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权利瑕疵担保

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知识产权保护

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

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

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保密义务

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

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

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

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合同价款支付

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

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

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中约定。

13.履约保证金

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

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

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

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14.售后服务

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

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

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

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

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

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

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

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

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

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

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6.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

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

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

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

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

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

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

同。

16.3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

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合同分包

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

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8.不可抗力

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

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

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

持续时间的证据。

19.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

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

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

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

当继续履行。

20.政府采购政策

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

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

担相应的责任。

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

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

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

同的组成部分。

21.法律适用

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通知

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

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

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

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第1.2(6)项 联合体具体要求
第二节第1.2(7)项 其他术语解释
第二节第4.4款 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
第二节第4.6款 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第5.4款 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第6.1款 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
第二节第7.1款 包装特殊要求
指定现场
第二节第7.2款 运输特殊要求
第二节第7.3款 保险要求
第二节第8.2(1)项 质量保证期
第二节第8.2(3)项 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
第二节第11.1款 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第二节第12.2款 合同价款支付时间
第二节第13.2款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第二节第13.3款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
第二节第14.1(3)项 运行监督、维修期限
第二节第14.1(5)项 货物回收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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