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上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PICU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06
发布于
云南玉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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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PICU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XZC2025-G1-00854-SZZX-0014

项目名称: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PICU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3000,830000,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床旁快速心梗检测仪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数量: 4 预算金额(元): 8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转运呼吸机、心肺复苏机、床旁呼吸机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数量: 11 预算金额(元): 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急救车、转运床、视频喉镜、骨科牵引床、无影灯、简易手术床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数量: 10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电子支气管内窥镜、医用电动病床、固定单臂吊塔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段(包) 1、2、3、4,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段(包)1、2、3、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段(包)1、2、3、4】 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进行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注:对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前进行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6: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线上获取

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开标地点: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琪街道上郭井16幢3号云南上资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 玉溪市红塔区星云路4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云南上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上郭井16幢3号(玉溪分公司)

联系方式: 1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苗艳

电 话: 159********

附件信息: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PICU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最终定稿)11.6.docx

278.9K

云南上咨

云南上资咨询有限公司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PICU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YNSZ*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人: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上资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草案)-30-

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37-

第五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80-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01-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PICU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PICU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NSZ*开通会员可解锁*(采购计划编号:********JH202502042)

3.预算金额:¥********.00元(其中:1包:1万元;2包:83万元。3包:50万元,4包:115.6万元)

4.最高限价:¥********.00元(其中:1包:0.3万元;2包:83万元。3包:50万元,4包:115.6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包件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单价(万元) 采购预算合价(万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1包 床旁快速心梗检测仪 1 0.3 0.3
2包 转运呼吸机 1 15 15
心肺复苏机 1 12 12
床旁呼吸机(核心产品) 2 28 56
3包 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核心产品) 1 35 35
急救车 2 0.5 1
转运床 2 2 4
视频喉镜 2 2 4
骨科牵引床 2 2 4
无影灯 1 1 1
简易手术床 1 1 1
4包 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核心产品) 1 80 80
电子支气管内窥镜 1 12 12
医用电动病床 4 3 12
固定单臂吊塔 4 2.9 11.60

注:①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②本项目共分4个包件,投标人可选择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响应,若对多个包进行响应,投标人应分包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

③投标人对包件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并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设备的投标报价单价和合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单价和合价,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7.交货地点: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法规政策,满足采购人验收要求。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

3.2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进行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注:对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

3.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前进行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②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注: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投标人请根据项目所在省份选择CA),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投标人已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的CA可直接使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窗口进行升级),无需重复办理。未完成注册和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咨询(紧急办理可拨:199********)。

4.本项目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

开标参与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2、若投标人为非法人机构的,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指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3、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按《供应商操

作指南》

(***********)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等相关操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解密时长为60分钟;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星云路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上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上郭井16幢3号(玉溪分公司)

联系方式:1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艳

电话:159********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名 称: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星云路4号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云南上资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上郭井16幢3号(玉溪分公司)联系方式:苗艳 159********
3 项目名称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PICU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4 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YNSZ*开通会员可解锁*(采购计划编号:********JH202502042)
5 采购内容 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6 最高限价 ¥********.00元(其中:1包:0.3万元;2包:83万元。3包:50万元,4包:115.6万元)
7 资金情况 已落实
8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9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0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11 交货地点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12 质保期 以“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中参数描述要求为准。
13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法规政策,满足采购人验收要求。
14 履约保证金 合同价的 10%,合同签订前一个工作日内支付医院。
15 包件划分 本项目共分4个包件,投标人可选择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响应,若对多个包进行响应,投标人应分包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
16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7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
18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0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1包:30.00元2包:5000.00元3包:5000.00元4包:10000.00元(必须一次性提交,不可多交、少交、多笔提交)二、保证金的提交形式: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保证金转账方式:按以下账户从供应商的基本账号转账或电汇缴纳,转账(或电汇)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及包号或项目编号及包号,以方便查收保证金是否到账。开户名称:云南上资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北苑支行账 号:25171********58联系人:苗艳联系电话:159********注意事项: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自行转账到采购人指定账户,请注意以下事项: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2.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3.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5.采购项目(标段)有投诉等特殊情况时,在特殊情况处理期间,暂缓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采用保证保险方式:投标人可将保证保险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1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22 投标文件的签署 电子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投标文件需要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注:在需要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23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开标参与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24 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方式、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开标现场解密。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
(2)投标文件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5 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 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系统网上远程解密。(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投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3)投标人若对本项目在线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束指令下达前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对本项目开标过程无任何异议。(4)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26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7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
28 中标服务费 (1)金额:¥9200.00元(其中:1包:92元;2包:3036元;3包:1840元;4包:4232元)(2)缴纳方式:可用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的付款方式。缴纳账户信息:账户名称:云南上资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大营街支行账号:53********000525(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中标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29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A.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次招标将对符合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B.招标文件所称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在评审中给予10%的扣除:①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②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③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附后);④投标人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为中小企业,但所提供的货物为大型企业制造的,即货物由大型企业生产且使用大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C.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标准划分,本项目具体划分标准如下:①本项目适用于工业中的(制造业)划分标准:“(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上述“企业名称(盖章)”指投标人。(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不属于的无需提供)(3)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人名称)单位的 (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①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②中标单位为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扶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2.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2.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2.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强制节能产品投标,投标人必须选报,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2.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阅、下载。 2.6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序号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认证机构名录
产品代码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 产品名称
1 A020101 计算机设备 A******** 台式计算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
A******** 便携式计算机
A********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2 A020106 输入输出设备 A******** 打印设备
A******** 显示设备
A******** 图形图像输入设备
3 A020202 投影仪
4 A020204 多功能一体机
5 A020519 A******** 离心泵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6 A020523 制冷空调设备 A******** 制冷压缩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A******** 空调机组
A********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A******** 其他制冷空调设备
7 A020601 电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
8 A020602 变压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9 A020609 镇流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10 A020618 生活用电器 A******** 电冰箱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A******** 空调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A******** 洗衣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A******** 热水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范围仅限于“热泵热水器”)
11 A020619 照明设备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12 A020910 电视设备 A********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
13 A020911 视频设备 A******** 视频监控设备
14 A031210 饮食炊事机械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鉴衡认证中心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5 A060805 便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16 A060806 水嘴
17 A060807 便器冲洗阀
18 A060810 淋浴器
2.7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序号 目录 认证机构名录
1 环境标志产品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天津华诚认证有限公司
30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货款,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一、总则

1.1采购方式

1.1.1本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1.1.2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1.2采购项目概况

1.2.1采购人、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来源情况:已落实,用于采购“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所列货物。

1.2.3本项目采购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本项目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5本项目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合格的投标人

1.3.1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1.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4保密

参加公开招标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语言文字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6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投标费用

1.7.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1.7.2中标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构成

2.1.1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草案)

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第五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1.2除2.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1.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

2.2.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内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进行提问,采购人统一解答后回复所有接收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2.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网上公示形式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变更时间以网上公示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变更公告。

2.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3.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字体要便于辨识。

3.1.2若有非中文版印刷的技术资料、资格证书等,投标人应提供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3.1.3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制单位。

3.2投标文件构成

3.2.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第六章所列的内容构成。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和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投标报价

3.3.1投标人必须就“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中的货物内容按照要求作完整唯一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采购预算单价或合价的的按无效标处理。

3.3.2投标人应依据项目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报价。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购置和安装、项目实施、运输、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各项税金及此次应向采购代理公司缴纳的中标服务费等费用。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设备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

3.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也不得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否则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执行。

3.3.4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4投标有效期

3.4.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4.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通知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3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5投标保证金

3.5.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

3.5.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6.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3.6.3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3.6.4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如因资料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5本项目所述的投标文件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应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人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并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注: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3.7投标文件的提交

3.7.1本项目投标将采用电子评审。

3.7.2投标人对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过程中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3.7.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

3.7.4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有关电子投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提交。

3.7.5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

四、开标

4.1开标

4.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

4.1.2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打开智能开标系统,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4)各投标人核对开标记录表中各项数据;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开标端发起对本次开标过程是否有异议询问后,不确认或不及时提出异议,视为对本次开标过程无异议。

(5)代理机构确认开标会议结束。

4.1.3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开标会议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资格审查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评标。第五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的第一款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均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各款所列材料在开标后不得澄清、后补。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交资格审查报告。

六、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6.1.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6.1.3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

6.1.4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6.1.5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规定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6.1.6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2评标工作

6.2.1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评标方法

本项目的具体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

6.2.3评标工作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五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6.2.4评标过程的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3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6.3.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6.4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扫描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审结果。

6.4.1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且采购人不能承担的;

(3)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

(4)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或投标文件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标注“★”号条款的实质性要求。

6.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4.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七、中标和合同

7.1中标人的确定

7.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7.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7.2中标结果公告

7.2.1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中标结果,并将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7.2.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7.2.3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7.2.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7.3中标通知书

7.3.1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7.3.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投标人解释未中标的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

7.4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7.4.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7.4.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7.4.4特殊情形处理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八、其他事项

8.1询问、质疑、投诉

8.1.1询问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或者书面形式提出。

(2)如采用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询问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提出询问的,询问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提交由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8.1.2质疑

8.1.2.1提出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指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文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将不再受理。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注:质疑期限:

①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早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

②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③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④事实依据;

⑤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实行实名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注:《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投标人提出质疑时,被质疑人应配合质疑处理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需要对举证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质询,其投标文件可公开的内容须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核实。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5)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7)询问、质疑的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8)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第一章通讯联系人、电话及地址。

(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注:详细内容可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8.1.2.2质疑处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①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②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1.3投诉

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2纪律要求

8.2.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2.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中标投标人的推荐情况、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开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会议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五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8.2.4对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开、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候选中标投标人的推荐情况以及开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开、评标活动中,与开、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开、评标工作正常进行。

8.3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草案)

(本合同书为参考格式,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具体以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协商签订的为准。)

政府采购合同

(电子交易项目使用)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系统编号)

(自编号,如有)

甲方:

乙方: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投标人公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话:

签订日期:

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云南上资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的“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PICU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双方履行投标文件及文件澄清、修订、变更、确认函、承诺函等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同意按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

本合同涉及金额全部为人民币。

第一条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PICU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第二条货物清单(价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2
3
以上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备注:
说明:1.供货清单价目表详见本合同附件。2.售后服务承诺详见本合同附件。3.加盖骑缝章。

第三条项目标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见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

第四条合同金额

合同总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合同总额包括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

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天数为日历日。

第五条付款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货款,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乙方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六条交付时间、地点

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

设备场地:甲方负责准备符合设备安装的场地,乙方予以设计指导。

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天。

第七条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要求以及培训验收报告。

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交付验收标准:乙方指派具有相关合法资质的专业人员,并提供性能符合规定的设备、工具,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负责货到现场的安装调试。所有设备应参照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标准和参数进行验收,本合同没有约定此标准的,按照招投标文件的标准,甲乙双方综合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在设备商检前,甲方不得自行拆装、调试或使用。

货物为全新合格产品,整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包装标准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有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合格证、必备品、配件、工具、报关单等)必须齐全。

货物运至甲方后,甲方只对货物进行数量和外包装的初步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验收申请,甲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设备进行验收及精度校核。

为确保甲方能够进行日常操作及维护保养,设备安装验收后,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学习培训,承担相关费用:

A.

B.

第八条制作与交付

1.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的前提下,将货物制作与交付至最佳状态且双方均认为满意。

2.配置清单(供货价目清单)详见本合同附件。

第九条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详见附件——售后服务承诺书)

1.整及所有附件(含第三方产品)质保年。

2.终身维护。质保期内维修保养次数次/年。质保期外,根据维修服务标注条款进行维修服务。响应时间小时,小时内有专业人员到达现场维修。

3……

第十条双方权利义务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设备配置清单、厂家或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书等资料内容。

3.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设备期间(有配套软件的包括软件产品)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全部权利的起诉。若出现,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严加保密,在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数据、资料等内容向任何人披露或为其自身利益而使用。在本合同到期或终止后,甲乙双方仍须履行该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乙方交付的设备、货物或提供的服务,甲方只有在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才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若无上述原因,甲方无权拒收;若甲方因非上述原因拒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8%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乙方延迟履行合同,逾期交付货物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格的10%。但因设备场地不符合安装要求的,乙方延期交货,则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如甲乙双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第四款约定履行保密义务,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本合同总价8%的违约金。因泄密引发的纠纷、事故及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第十二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甲方在验收后90天内如对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收到书面异议七天内予以答复。解决方案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

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货物损毁,所提出的异议乙方有权不予接受。

第十三条通知与送达

1.甲方通信地址及联系人:

2.乙方通信地址及联系人: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开户银行及账号等资料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延误履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同意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对货物质量的检查鉴定,由甲乙双方协议认定的第三方相关检测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提出异议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被异议方承担。

第十六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3.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购销廉洁协议、配置清单、售后服务承诺书、授权委托书、补充协议及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

4.出现投标文件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情况时,以本合同为准。

5.本合同签约地点:。

6.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

第十七条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配置清单(供货价目清单)

3.售后服务承诺书

4.

5.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一、采购需求

(1)采购清单

包件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单价(万元) 采购预算合价(万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1 床旁快速心梗检测仪 1 0.3 0.3
2包 转运呼吸机 1 15 15
心肺复苏机 1 12 12
床旁呼吸机(核心产品) 2 28 56
3包 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核心产品) 1 35 35
急救车 2 0.5 1
转运床 2 2 4
视频喉镜 2 2 4
骨科牵引床 2 2 4
无影灯 1 1 1
简易手术床 1 1 1
4包 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核心产品) 1 80 80
电子支气管内窥镜 1 12 12
医用电动病床 4 3 12
固定单臂吊塔 4 2.9 11.60

(2)产品技术参数要求

1包
床旁快速心梗检测仪 ▲1.检测方法学:化学发光法;2.全血检测(含过虑模块);▲3.多联检,一个试剂卡可以同时检测1-6个检测项目;▲4.试剂为单人份包装,内含所有耗材(包括定标品和质控品);▲5.心梗三项(cTnI、BNP、D-Dimer)全血上检测,≤15分钟发报告;6.可开展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降钙素原(PCT)、白介素 6(IL-6)、肌钙蛋白 I(cTnI)、N末端脑钠肽前体(NT-proBNP)、脑利钠肽(BNP)、肌红蛋白(MYO)、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D-二聚体(D-Dimer)等;7.定标要求:单人份试剂每次检测含自动内定标;8.仪器无液路,无废液排出;9.仪器宽度≤50cm;10.质保期:≥3年11.不需要接入HIS系统▲12.使用年限:≥5年(提供说明书或铭牌证明材料)★13.4.投标单位需填报以下耗材价格,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招标文件限价。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若中标,后续采购人采购设备耗材过程中,所报价格不超过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所报价格。
附属产品及耗材名称 规格 限价(元/人份)
1 肌钙蛋白I(CTNI) 10人份/盒 30
2 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 10人份/盒 17.5
3 肌红蛋白(Myo) 10人份/盒 13
4 降钙素原(PCT) 10人份/盒 45
5 脑利钠肽前体N末端肽(NT-proBNP) 10人份/盒 45
6 D二聚体(DD) 10人份/盒 12
2包
转运呼吸机 一、基本特征1.1适用于为成人、小儿和婴幼儿提供正压通气辅助及呼吸支持;1.2电动电控呼吸机(内置涡轮驱动产生空气气源),峰值流速≥260 L/min;▲1.3支持双管路通气。1.4本机具有≥7英寸TFT电容触摸屏,并可切换白天或夜晚显示模式;1.5呼吸机整机重量≤6kg;1.6内置1块锂电池,工作时长≥320分钟,可选双电池,工作时长≥640分钟;1.7本机能够在主机屏幕显示当前的耗氧量、氧气预估可用剩余时间;▲1.8内置呼气安全阀组件,能高温高压蒸汽消毒(134℃)二、通气模式和功能▲2.1标配通气模式:具有压力及容量控制通气下的辅助控制通气和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V-A/C、P-A/C、V-SIMV、P-SIMV)、CPAP/PSV、双水平气道正压通气(DuoVent)、心肺复苏模式(CPRV)等;2.2标配无创通气模式:P-A/C、P-SIMV、CPAP/PSV、DuoVent 、PSV-S/T或NIV-S2.3可选高级模式:压力调节容量控制和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PRVC、PRVC-SIMV)、自适应通气模式(如ASV/AMV)、气道压力释放通气(APRV)以及容量支持通气(VS)模式等;2.4可选成比例通气模式;2.5高流量氧疗功能,可以调节氧疗流速(2-80L/min)和氧浓度;2.6具有插管补偿功能。2.7具有智能同步技术:根据病人的肺特性,能够调节吸气触发、压力上升时间和呼气触发参数。2.8具有动态肺视图界面,以图形形式实时显示肺动力学参数;2.9可选低流速P-V工具,帮助择定最佳PEEP值;2.10具有脱机辅助监测功能,可选脱机功能看板,可自定义脱机指征,一键启动SBT,脱机失败时自动退出,安全规范实施脱机流程;2.11可选配SpO2监测,提供SpO2和PR监测值,提供脉搏波,可实时监测ROX指数及趋势回顾,动态关注氧疗效果;可选牵张指数Stress Index;可选肺过度膨胀系数C20/C监测功能;三、设置参数3.1潮气量:范围不低于20ml-4000ml;3.2呼吸频率:范围不低于1-100次/min;3.3吸气时间:范围不低于0.10 s~12.0s;3.4呼末正压:范围不低于0-50cmH2O;▲3.5压力支持:范围不低于0-90cmH2O;▲3.6 吸气压力:范围不低于1-90cmH2O;3.7 呼气触发灵敏度:Auto,1-85%;▲3.8 最大容辅/弹性阻力:范围不低于10-100cmH2O/L;▲3.9 最大流辅/粘性阻力:范围不低于2-30cmH2O/L/s;3.10触发灵敏度:流速触发关闭状态下 0.5/min~20l/min压力触发:-20cmH2O~-0.5cmH2O;3.11氧浓度:21-100%;▲3.12 PAV/PPS/PPV分钟通气量百分比:25-100%;3.13 PAV/PPS/PPV最高压:范围不低于6-40cmH2O;3.14 PAV/PPS/PPV最大潮气量:范围不低于200-3500ml;四、监测参数4.1压力监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项:PEEP、气道峰压、平台压、平均压、驱动压、机械能等监测;4.2 具有驱动压监测功能,范围不低于:0-120cmH2O;4.3具有机械能监测功能,范围不低于:0-100J/min;4.4每分钟呼出通气量:总的分钟通气量、自主呼吸的分钟通气量、泄漏的分钟通气量等的监测;4.5潮气量的监测:吸入潮气量、呼出潮气量、自主呼出潮气量等的监测;4.6呼吸频率监测:总的呼吸频率、自主呼吸频率、机控呼吸频率等的监测;4.7波形显示:压力/时间、流速/时间、容量/时间等;五、其他功能5.1具有数据存储功能,可存储监测参数趋势图、表、事件日志、环图等;5.2呼吸机提供锁屏以及截图功能,可导出保存U盘;5.3能够和同一品牌模块化监护仪连接。5.4质保期:≥3年5.5不需要接入his系统▲5.6使用年限:≥ 8 年(提供说明书或铭牌证明材料)
心肺复苏机 1、适用范围:用于对成年心脏骤停患者进行胸外心脏按压。适用于院前、院内以及患者转运过程中使用。2、主要技术参数1.电动电控型心肺复苏机,无需气源即可实现心脏按压▲2.整机重量(含电池及背板)小于10kg▲3.采用背板加双侧支臂式按压结构。4.设备连接完毕后仅1步操作即可实现按压,开机后1步启动按压▲5.启动按压后,按压头接触到患者完成自动定位功能,无需人工定位6.按压头采用负压吸盘设计。▲7.电容触摸屏,屏幕尺寸>3英寸,自动调节亮度功能8.按压深度:范围不低于30~60mm可调,按压频率:范围不低于100~120次/分钟9.按压通气模式: 30:2 、连续按压和15:210.按压/释放比:按压/释放比为50%(即1:1)▲11.按压低点停留功能。12.标配ETCO2功能,监测CPR 质量13.插拔式可充电锂离子电池,可连续工作60分钟以上,具有电量显示灯▲14.电量报警:具有电池电量低报警功能。▲15.急救事件回顾:可回顾按压时间、暂停时间以及CCF值。16.具有手臂固定带和移位稳定带,手臂可与按压装置固定连接。▲17.与呼吸机联动功能:可通过蓝牙实现与呼吸机联动,实现按压与通气同步18.设备兼容性:背板采用塑料纤维材质,可透X光19.配有便携式背包。20.产品通过EN 1789救护车标准认证21.整机防护等级:≥IP43;电池防护等级:≥IP44▲22.联网功能:可选配4G、5G模块等。23.质保期:≥3年▲24.使用年限:≥ 8年(提供说明书或铭牌证明材料)25.不需要接入HIS系统
床旁呼吸机(核心产品) 一、概述:1适用于成人、儿童患者通气的重症呼吸机▲1.2内置涡轮供气(涡轮与主机一体化,非外接涡轮模块),不需要使用空压机或中心供空气,涡轮质保不低于八年。1.3通气功能全面,可进行无创-有创-高流量通气。1.4能根据不同的通气方式进行报警设置。二、通气模式基本通气模式:2.1间歇指令正压通气 VC-CMV2.2辅助间歇指令正压通气 VC-AC2.3同步间歇指令通气 VC-SIMV2.4同步间歇指令通气+压力支持 VC-SIMV+PS2.5持续气道正压+压力支持SPN-CPAP PS 2.6压力限制通气。2.7 BIPAP或者Bivent-双水平气道正压通气模式▲2.8容量模式下,全程允许患者自主呼吸。2.9无创通气NIV 三、技术指标3.1潮气量:范围不低于50-2000ml3.2呼吸频率:范围不低于10-120bmp3.3吸气时间:范围不低于0.2-10s▲3.4最大吸气流速≥240L/min;▲3.5最大吸气压力:≥95mbar(若可兼顾使用中央供气或涡轮供气,均需满足);3.6呼气末正压/叹息PEEP:范围不低于0-50mbar3.7压力支持Psupp:范围不低于0-50mbar3.8吸入氧浓度:21-100%3.9吸气触发灵敏度(流量触发):范围不低于1-15L/min3.10吸气终止灵敏度:范围不低于5-75%PIF(吸气峰流速)3.11窒息通气报警:范围不低于15-60s3.12具备待机预设功能。▲3.13无创通气压控模式下,自动泄露补偿>200L/min。四、监测项目4.1一体化彩色触摸显示控制屏。4.2屏幕所有显示内容可自定义设置。▲4.3呼出端使用热阻丝流量传感器或超声流量传感器(非压差式流量传感器),每台设备传感器配置数量≥5个。▲4.4流量传感器故障的情况下,呼吸机可以继续通气,同时报警提示传感器故障。4.5监测参数包括但不低于以下几项:吸入潮气量,呼出潮气量,自主呼吸潮气量,总呼吸频率,自主呼吸频率,流量,机械分钟通气量,自主分钟通气量,分钟泄漏气量,气道峰压,平台压,平台时间,平均压,呼气末正压PEEP,吸气时间,吸呼比,泄露百分比;4.6同屏显示波形:至少包括压力、流量、容量与时间的波形。5、报警项目三级声光报警系统,具有人机对话功能,能够提供中文报警文字信息,气源报警,气道压力报警,呼吸频率报警,吸入潮气量过高报警,分钟通气量报警,窒息报警,吸入氧浓度报警,管道脱落/泄漏报警,机器故障报警等。六、操作系统能提供中文界面,具有中央旋钮操作七、特殊功能7.1标配一体化雾化功能,气动(潮气量有保证)7.2智能吸痰功能:脱管吸痰时不送气,无报警,吸痰前提供纯氧≥3分钟,允许吸痰≥2分钟,吸痰后提供纯氧≥2分钟 7.3波形冻结功能,屏幕锁定功能,待机功能、7.4开机自动测定管路泄漏,顺应性并给予补偿,八、其他8.1质保期:≥3年▲8.2使用年限:≥8年(提供说明书或铭牌证明材料)8.3不需要接入HIS系统9、配置要求重复使用配件:呼出阀、流量传感器、呼吸回路等≥2套
3包
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核心产品) 一.基本性能要求▲1.≥15寸彩色LED触摸屏,屏幕可旋转与折叠,具备中文操作界面。2.能完成多种治疗模式,包括CVVH、CVVHD、CVVHDF以及在枸橼酸抗凝模式下的CVVHD、CVVHDF、MPS等治疗模式 ▲3. ≥7泵设计(含肝素泵),其中标配枸橼酸泵及钙泵,支持一体化枸橼酸抗凝功能。▲4.采用重力测量方式,具备≥4个电子秤,每个电子秤最大承重>10KG。▲5.天平采用清洁区和污染区分开的上下布局形式,避免交叉感染▲6.标配并内置置换液、透析液双加温器 范围35-39℃,7.具备4个可活动的万向轮,万向轮配备2级锁系统。▲8.耗材开放式设计,一体式管路,滤器与管路拆分式设计。▲9.操作系统具备患者关爱模式。10.具备电击防护程度 CF级别。11. 标配后备电池:停电后能维持体外循环≥15分钟。二.治疗设定参数要求:1.血液流量:10-500ml/min±10%2.置换液流量:范围不低于10-80ml/min,可调节3.透析液流量:范围不低于10-80ml/min,可调节4.滤过液流量:范围不低于0-180ml/min,可调节5.抗凝剂设置:解析度±0.1ml;连续注射流速范围: 0.5~25ml/h,推注量范围: 0.1~5ml/h,推注流速:≥30ml/min三. 压力监测参数要求1. 精确度为读数的±10%2. 动脉压力:范围不低于-300-+300mmHg3. 静脉压力:范围不低于-100-+500mmHg4. 滤器前压力:范围不低于-50-+750mmHg四. 安全报警监测系统要求:具备空气监测安全、漏血监测安全、压力限值监测安全、液体平衡监测安全、过高的跨膜压监测预估及滤器中凝血监测预估等报警系统; 漏血检测器:光学检测,在最大滤过液流量时,≤0.5ml/min血漏(HCT=32%)五. 漏血检测器:光学检测,在最大滤过液流量时,≤0.5ml/min血漏(HCT=32%)六.质保期≥3年▲七、使用年限:≥8年(提供说明书或铭牌证明材料)八.不需要接入his系统★九.投标单位需填报以下耗材价格,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招标文件限价。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若中标,后续采购人采购设备耗材过程中,所报价格不超过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所报价格。
序号 附属产品及耗材名称 规格 限价(元)
1 连续性血液净化管路 1480
2 连续性血液净化管路 1980
3 空心纤维血液透析滤过器 351
4 空心纤维血液透析滤过器 587
急救车 产品规格:850(L)*520(W)*950(H)MM)(±20mm)(参考尺寸)产品描述:1. 车体由耐冲击的工程塑料ABS和塑钢材质拼装组成。柱子为防撞钢塑柱。2. 车体内装有五层抽屉,2个小号抽屉(抽屉尺寸≥65MM),2个中号抽屉(抽屉尺寸≥140MM),1只大号抽屉(抽屉尺寸≥205MM)。内置分割片,可自由分隔存放不同的药品和物品,抽屉可拆卸清洗消毒,抽拉轻松并有中控锁定装置(也可以做成一次性锁)。3. 配有304不锈钢护栏,配有隐含式副工作台(工作台尺寸≥380*395*24MM)。4. 超静音脚轮,对角刹车。5. 带有可移动的显示器工作台,带有外接电源。6. 带有不锈钢可伸缩输液架,四爪钩设计,方便快速输液,带有心肺复苏板,氧气瓶托架,针头处理器,杂物箱,中控锁。7. 配件还有两个垃圾桶,区分不同的垃圾。8.质保期:≥2年9.使用年限:≥5年(提供说明书或铭牌证明材料)
转运床 1、产品规格1.1规格:1940×730×(550-850)mm(±10mm)(参考尺寸)2、产品功能2.1背板升降范围:0~70°(±5°)。2.2整体升降范围:0~300 mm±(5 mm)。3、技术参数3.1 推床全长≥1940mm,全宽≤730mm,床面板距离地面高度最低位≤550mm,最高位≥850mm。3.2 床面采用全新聚丙烯(PP)一次性吹塑成型,床面整体厚度≥45mm,床面二端带推拉扶手方便整车移动,床面腿段带挡凸台,床面带安全带二条固定病人3.3 护栏采用全新聚丙烯(PP)一次性吹塑成型,壁厚≥4mm,护栏升起后距床面高度≥310mm、护栏与床面间隙≤35mm。3.4 背板升降采用气动弹簧控制,能在0~70°升降范围内无级操作。(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3.5 推床框架采用30×50×1.5mm/Q195焊管,配输液架插座4个。3.6 床架整体升降系统采用三角板(冷轧板冲压成型)平行四边形结构和双向过摇打滑丝杆装置,高低升降行程≥340mm,且摇手启动力≤50N。(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3.7床整体金属采用电泳加静电粉末喷涂双重涂层技术。3.8 下架罩采用ABS树脂一次性吸塑成型,中间凹陷深度≥45mm防止物品滑落,下罩壁厚≥5mm。3.9床体装备独立的中心第五轮,第五轮直径≥125mm可拆卸更换,推床两侧都安装中心第五轮控制踏板。3.10推床配置四只中控脚轮,脚轮直径≥150mm,单只动载载重≥125Kg,静载载重≥200 Kg。推床安装中控制踏板,一键操作解锁或锁定。3.11喷涂粉末环保、抗菌。床整体金属漆膜附着力应不低于1级,漆膜冲击强度在高度≥500mm冲击后漆膜无剥落、裂纹、皱纹;进行≥168小时盐雾试验后,不低于GB/T 6464-2002标准的外观评级RA≥9级。(提供漆膜附着力、漆膜冲击强度、盐雾实验第三方检测报告)4、配置4.1 不锈钢插式输液杆1根。4.2 氧气瓶架 1个。4.3 安全带 2付。4.4 床垫1张。4.5质保期:≥3年▲4.6使用年限:≥6 年(提供说明书或铭牌证明材料)
视频喉镜 一、显示主机▲1.显示主机可无缝兼容喉镜手柄、硬管手柄、软管手柄。2 屏幕:采用>3.0寸广角高亮显示屏。3 显示主机与手柄连接方式:采用航空金属接头,可一键带电插拔,无需旋转。▲4 电池:内置≥2500mAh高容量锂电池,具备电量管理功能,充电时间≤90分钟,工作时间≥240分钟。5:数据输出方式:可通过USB传输内存数据,实现双屏显示。6:可一键拍照、录像、录音,可录制有声视频,并在主机上直接阅读、回放。▲7:内置操作使用教学视频。8:具有户外/户内环境模式。9:显示器能上下0º~130º转动,左右0º~270º转动。10:支持高容量记忆TF卡,最大容量≥32GB。二:叶片手柄1:采用数字电子成像技术,像素≥30万。▲2:同一手柄可满足婴幼儿、小儿、成人、特殊体型患者的插管需求。3:手柄滑竿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可承重≥90KG拉力。▲4:手柄前端配备智能温控模组,可通过温度控制实现开机即时防雾功能。5:照明采用1个LED灯,亮度≥1000LUX。6:一次性喉镜片及可重复使用窥视叶片均作磨砂防反光处理。▲7:最小开口度≤13mm。8:具备耐磨、防跌落、防泼洒性能。9:手柄可采用低温等离子,环氧乙烷等消毒灭菌方式。10:可以升级配置无线传输功能模块,能够连接屏幕显示器。 三.其他1.▲使用年限:≥6年(提供说明书或铭牌证明材料)2.质保期:≥3年四.视频喉镜(配窥视手柄)配置清单1.主机:1台,窥视叶片手柄:1把,窥视叶片:4套,电源适配器:1个,数据线:1根。★五、投标单位需填报以下耗材价格,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招标文件限价。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若中标,后续采购人采购设备耗材过程中,所报价格不超过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所报价格。
序号 附属产品及耗材名称 规格 限价
1 可重复使用可视喉镜窥视片 SS/S/M/L 114元/片
骨科牵引床 1.产品规格1.1规格:2265×1010×500mm(±10mm)1.2床面长宽规格:1940×830mm(±5mm)2.产品功能2.1升降范围:背板0~70°(±5°), 腿板0~450(±5°)分腿升降,小腿板调节高度档位数≥6级。3.技术参数3.1安全工作载荷>130kg;最大静载荷≥400kg。3.2床框主架边管采用碳钢≥30×70×1.0mm矩管,床头管碳钢≥40×60×1.2mm矩管, 床脚立柱碳钢≥50×50×1.2mm矩管;3.3床面板采用≥0.8mm碳钢冷轧板整体模压成型,厚度为≥33mm,床面均布≥88个透气孔,各段床面设置≥8条加强防滑筋条。3.4背板与升降结构分离式,方便清洁消毒;脚段床面设置U型防滑件。3.5病床升降系统丝杆采用双向过摇打滑丝杆装置,配防尘罩,摇手上移印功能标识。3.6背段升降结构采用双臂水平滑动转轴,双支撑臂卸力结构,分散背部承重力,减小非均布载荷时的背板变形量。3.7折叠护栏有效防护长度应≥1430mm,防护状态时距床面高度应≥385mm,铝型材厚度≥1.5mm,立柱≥6根,自锁开关采用ADC12铝合金型材压铸制造,护栏上方紧固件带胶盖密封保护,护栏外侧配有防撞条;3.8龙门式牵引架,立柱插轴;横梁连接结构采用卡扣式,直角扣为铝合金型材压铸制造,多齿卡夹,具有防滑放松动。3.9牵引器械:要求不低于拉手2个,固定滑轮4个,可调滑轮2个,挂钩2个,牵引直角扣14个等。4.配置要求:双钩引流袋挂钩2个;杂物架1个;床垫1张。
无影灯 一、产品用途: 手术无影灯适用于医疗单位手术室中的各种手术照明需要。二、结构性能手术无影灯为全封闭流线型单灯体构架。三、技术参数3.1 内容:灯头直径≥500mm。3.2: 中心照度:范围不低于80klx~120klx3.3 光斑直径(d10):≥120mm3.4 光柱深度:≥800mm3.5 色温:4500±500K3.6 温升:≤10℃。3.7 显色指数:≥923.8 主副灯切换:自动3.9 亮度调节:十档连续调节。3.10 灯泡功率:≤150W3.11 最大幅照度(Ee):≤500w/m23.12 最低安装高度:≤2800mm3.13 旋转臂绕固定座旋转、平衡臂绕旋转臂旋转、支架绕平衡臂旋转:≥360°3.14 纬向支架转动:顺时针≥140°,逆时针≥140°;灯头绕纬向支架转动:以灯头下表面平行于地面且光线向下为基准,顺时针≥100°,逆时针≥100°;平衡臂上下运动:向上≥40° 向下≥40°。四、技术性能▲采用CAD/CAM技术造就的整体反射光学系统,照明深度达800mm以上;运用色温补偿技术,使显色性得到提升,更适合于脑外科、胸外科等大型复杂手术的照明。▲微电脑数字控制,具有十段亮度选择,并有记忆功能和电压负反馈控制,使宽电压工作稳定,市电AC220±10%V范围内,灯头电压变化范围±1%,抗干扰能力强。▲具有后备灯泡自动切换功能, 在手柄面板上,有主、副灯失效指示,提醒手术后及时更换。▲设置软启动装置,采用卤钨灯泡,可维持1000小时以上正常工作。▲调焦系统结构精巧;脱卸式手柄外套,可作灭菌处理。▲配置平衡臂悬挂系统,六组万向关节联动。360°全方位设计。▲顶置(底板)电源系统。五、配置要求:▲灯头1件、平衡臂组1件、光源系统 1只、灭菌柄 1只、灯泡 24V/150W 2只6、其他1.质保期:≥3年2.使用年限:≥6年(提供说明书或铭牌证明材料)
简易手术床 一、适用范围供医院进行手术时使用。二、技术参数2.1 台面长度:2020(±20)mm。2.2 台面宽度:500(±20)mm。2.3 台面高度(电动):最低650(±20)---最高950(±20)mm(电动)。2.4 床面前后倾角度(电动):前倾≥15°、后倾≥20°。2.5床面左右倾角度(电动):左倾≥20°、右倾≥20°。2.6 背板折转角度:上折≥90°、下折≥15°(气弹簧)。2.7 腿板折转角度(手动):上折≥15°、下折≥90°轴式可展开180°可拆卸。2.8头板:上折≥30° 头板下折>90。2.9 额定承重:≥180kg。2.10 腰桥升降行程:≥120mm(±10mm)。
4包
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核心产品) 一、设备用途说明:临床超声诊断检查,包括心脏,腹部、血管、神经、浅表组织和小器官、介入、肌骨、FAST、产科、儿科等检查模式。设备为国产机型,所配软件为该机型的最新版本。二、主要规格及系统概述:2.1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包括:▲2.1.1 >15英寸高清晰度彩色液晶全触摸屏显示器,支持全触摸操控,无物理按键设计。2.1.2显示屏分辨率:≥1920 × 10802.1.3Windows 10版本及以上操作系统2.1.4数字化二维灰阶成像单元2.1.5数字化彩色及能量多普勒单元2.1.6数字化频谱多普勒显示和分析单元2.1.7全数字式波束形成器 2.1.8空间复合成像技术2.1.9智能化超清成像、超清斑点噪声抑制技术(可分多级调节)▲2.1.10穿刺针增强显影技术(穿刺针增益可以单独调节,穿刺针声束角度≥8级可调,可适用于所有线阵探头和成人凸阵探头)2.1.11一键自动优化功能2.1.11.1二维图像自动优化2.1.11.2多普勒图像自动优化2.1.12组织谐波成像功能2.1.13原始数据处理能力(可对已存储的图像进行增益、动态范围、多普勒基线、多普勒角度、扫描速度、自动优化等调节以及测量和分析)2.1.14实时直线解剖M型:实时或回放图像上M型扫描线360度任意旋转调节,对传统M型扫描进行角度纠正,提高测量准确性和效率。可用于二维、彩色血流及组织多普勒模式。2.1.15彩色M型模式,支持解剖M型2.1.16凸型扩展技术,可支持所有线阵探头,通过扩展角度,增强观察视野显示▲2.1.17虚拟心尖显示技术▲2.1.18高级临床应用:休克诊疗工具包2.1.18.1自动VTI测量2.1.18.1.1通过一键取样框即可自动识别并追踪主动脉瓣下方左室流出道区域▲2.1.18.1.2取样框颜色提示图像切面获取质量,不同颜色区分优异、良好、不正确2.1.18.1.3取样门自动进行追踪最佳取样位置2.1.18.1.4自动记录描记左室流出道频谱2.1.18.1.5自动快速测量VTI(速度时间积分)、SV(每搏量)、CO(心输出量)2.1.18.1.6无需冻结图像,即可实时动态监测VTI(速度时间积分)、SV(每搏量)、CO(心输出量)2.1.18.2自动IVC测量2.1.18.2.1通过一键取样线自动识别并追踪下腔静脉IVC2.1.18.2.2取样线始终与下腔静脉IVC管壁垂直▲2.1.18.2.3取样线颜色提示图像切面获取质量,不同颜色区分优异、良好、不正确2.1.18.2.4自动记录不同呼吸周期下腔静脉IVC管径变化,快速获取IVC最大径,最小径,CI变异率2.1.18.2.5支持机械通气模式下,一键自动测量DI扩张指数2.1.18.2.6每个呼吸循环周期实时自动显示2.1.18.3自动B线测量2.1.18.3.1通过一键自动识别并标记肺部超声B线2.1.18.3.2通过冻结图像,自动找到B线数量出现最多的一帧图像并进行计数2.1.18.3.3根据B线数量得出评分▲2.1.18.3.4通过取样框颜色提示图像切面获取质量,不同颜色区分优异、良好、不正确2.1.18.4VTI趋势图2.1.18.4.1可快速查看VTI变化趋势,准确预测患者容量反应性2.1.18.4.2可自动记录最近4个不同时间的VTI测量数据2.1.18.4.3可显示VTI,变化百分比,时间等数据2.1.18.5肺部超声检查工具2.1.18.5.1将肺部超声检查各个部位以解剖图示形式显示2.1.18.5.2使用肺部超声检查工具按预定顺序或自定义顺序依次扫描肺部不同的区域,随时查看及评估2.1.18.5.3可显示肺部≥8个区域2.1.18.5.4可显示每个区域的评分和整个检查的总评分,评估肺部疾病严重程度2.1.18.6快速创伤超声评估工具2.1.18.6.1将eFAST检查流程各个标准切面以解剖图示形式显示2.1.18.6.2使用eFAST工具按预定顺序或自定义顺序依次扫描不同的区域2.1.18.6.3通过创伤患者是否存在游离液体,同时提供易于记录的标记工具,快速进行查看及评价2.1.18.6.4可显示eFAST检查的8个区域2.1.18.7肾积水评估工具2.1.18.7.1将泌尿系统以解剖图形式显示,包括双肾及膀胱2.1.18.7.2使用评估工具按照预置顺序或自定义顺序依次扫描不同的区域2.1.18.7.3可以记录患者双肾肾脏集合系统扩张程度(分为轻度、中度、重度扩张),膀胱内的异常情况等,快速进行评估、标记。▲2.1.18.8实时射血分数自动测量2.1.18.8.1一键实时进行射血分数(EF)测量,无需连接心电导联2.1.18.8.2自动描迹左心室内膜边界,实现实时连续测量射血分数,并提供ESV及EDV值▲2.1.18.8.3智能描迹线可提示切面标准程度及左心室描迹准确性,不同颜色区分优异、良好、不正确2.1.19简易放大模式,隐藏侧边栏,同时使图像显示区域增大≥18%▲2.1.20智能追踪技术2.1.20.1实时扫查快速重现存储图像全部扫描参数2.1.21实时宽景成像技术▲2.1.22主机一体化探头接口:≥3个2.1.23超声系统最大探查深度≥36CM▲2.1.24全触摸屏操作(包括增益调节,功能选择,彩色取样框调节等)2.1.25自动环境亮光感应调节▲2.1.26无缝密闭式电源按键,防止液体渗入▲2.1.27屏幕清洁模式,可擦拭消毒,防止误操作▲2.1.28可拆卸锂电池(断电条件下扫查时间≥2小时)▲2.1.29关机后剩余电量可视,分别使用绿色,黄色,红色提示电量充足、电量尚可和需要连接电源充电的状态2.1.30所配软件为新版本2.2测量和分析:(B型、M型、AMM型、彩色模式、能量多普勒模式、连续多普勒模式、频谱多普勒模式、组织多普勒模式等)2.2.1一般测量2.2.1.1妇产科测量(包括孕期、预产期、胎重的分析及显示,胎儿生长曲线(单幅和多幅同时显示)、多数据对比图、子宫卵巢和卵泡的测量和计算以及全面的可编辑的报告功能)2.2.1.2产科测量包(包括多胎测量菜单)2.2.1.3多普勒血流测量与分析2.2.1.4实时多普勒自动包络、测量和计算2.2.1.5心脏功能测量以及各瓣膜功能的测量、分析及报告2.2.1.6外周血管测量与分析2.2.1.7泌尿科测量与分析▲2.2.1.8肺部超声评分2.2.2显示模式2.2.2.1全屏模式(二维图像显示界面更大)2.2.2.2分屏模式(可左右分屏,上下分屏)2.3一体化图像存储与(电影)回放重现及病案管理单元2.3.1 超声图像静态、动态存储回放重现2.3.2一体化病案管理单元包括病人资料、报告、图像等的存储、修改、检索和打印等2.3.3USB3.0接口≥4个,支持快速闪存卡,快速存储屏幕上的图像2.4图像管理与记录装置:2.4.1超声图像存档与病案管理系统2.4.2动态图像、静态图像以PC通用格式直接存储,无需特殊软件即能在普通 PC 机上直接观看图像2.4.3内置固态硬盘≥128GB2.4.4可以存储和回放动态及静态图像2.5连通性:2.5.1医学数字图像和通信DICOM3.0版接口部件三、技术参数及要求:3.1系统通用功能:3.1.1监 视 器:>15英寸高清晰度彩色液晶全触摸屏显示器,支持全触摸操控3.1.2主机重量<7Kg3.1.3开机时间≤75s,休眠模式启动时间≤7s3.1.4要求搭配台车3.1.4.1 独立台车重量≤25Kg3.1.4.2 台车可升降3.2探头规格3.2.1频率:宽频带或变频探头3.2.2类型:至少支持凸阵,微凸阵,线阵,超高频线阵,相控阵,腔内,经食道探头3.2.3电子凸阵:超声频率 1.4-5.7 MHz▲3.2.4电子凸阵探头具备穿刺针显影功能▲3.2.5 电子相控阵:超声频率1.1-4.7MHz,最大角度120°▲3.2.6 电子线阵:超声频率3.4-12.6MHz,探头具有≥4个按钮操控,可自定义功能3.2.7穿刺导向:可显示穿刺引导线3.3二维灰阶显像主要参数:3.3.1热指数:TIC、TIS、TIB3.3.2线密度≥3级可调▲3.3.3回放重现:电影回放时间≥180秒3.3.4预设条件:多达≥20种预设,针对不同的检查部位,预置最佳化图像的检查条件, 减少操作时的调节。3.3.5TGC:≥8档3.3.6凸阵探头最大视野,18cm深度时帧频≥105帧3.3.7相控阵探头90度角,18cm深度时帧频≥60帧3.5彩色多普勒模式3.5.1取样框偏转角度±20度3.6频谱多普勒3.6.1方式:脉冲波多普勒 PWD 高脉冲重复频率 HPFF 连续波多普勒 CWD 组织多普勒速度成像 TDI/TVD3.6.2最大测量速度: PWD:血流速度≥870 cm/s CWD: 血流速度≥1310 cm/s3.6.3最小测量速度: PWD:血流速度:≤3.0 cm/s CWD: 血流速度:≤ 5.0 cm/s3.6.4取样宽度及位置范围:宽度1mm至16mm;分级3.7空间分辨力:符合GB10152-2009国家标准。四、配置要求:★1.电子相控阵探头1把,电子凸阵探头1把,电子线阵探头1把2.电子凸阵探头:电子凸阵探头具备穿刺针显影功能3.电子线阵探头:探头具有≥4个按钮操控,可自定义功能。五、其他▲1、使用年限:≥8年(提供说明书或铭牌证明材料)2、质保期:≥3年3、不需要接入HIS系统
电子支气管内窥镜 1.操作手柄(含插入管):1.1适用范围:适用于气管、支气管及肺的观察、诊断、摄影或辅助治疗。▲1.2 成像原理:电子成像技术,先端头内含LED发光二极管,产品不含导像、导光纤维。1.3 含有LED发光光源,光束角≤120°、波长范围380-780nm、功耗≤95mW。▲1.4 软镜插入管外径≤5.2mm,工作管道内径≥2.8mm。1.5 插入部有效长度≥610mm,自带有刻度标识,有利于操作者辨别诊治时的插入长度。1.6视场角≥120°。1.7 景深:范围不低于3-100mm。1.8 插入管软管前端弯曲角度:向上弯曲≥180°,向下弯曲≥130°,双向弯曲≥310°,配合前端更小弯曲半径,精准诊疗。1.9 弯角手轮上应有操作方向U、D标记,角度把手调节至D处时,弯曲部向下弯曲,角度把手调节至U处时,弯曲部向上弯曲。1.10 操作手柄具备左右旋转关节和转轴定位点刻度标识,可带动插入软管部先端左右旋转,向左≥120°,向右≥120°。1.11 吸引阀座一体式防脱设计,解决吸引按钮易脱落的临床风险,无需专机专用耗材。▲1.12 操作手柄具有至少3个具备独立电子功能的按键。1.13 操作手柄上按键可控制大小屏切换功能;1.14 操作手柄上按键可控制拍照录像功能,可在图像冻结或录像的同时进行拍照;1.15 操作手柄上按键可控制图像冻结和解冻功能。1.16 内镜镜头具备防雾功能,无需预热即可观察。1.17 连接方式:采用与同类进口产品相同的立体式航空插座技术连接。1.18 具备手柄连接座结构。1.19 操作部防水等级:≥IPX7。配备防水盖,可进行全浸泡消毒。1.20 消毒灭菌无需 ETO 帽、NT 阀,无需更换配件。1.21 能通过 5.5 号及以上气管导管。2.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2.1具备独立的图像处理器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组成部分不含内镜)。2.2 显示屏:TFT-LCD,液晶玻璃。2.3 触摸屏:电容式触摸屏。2.4 高清视频信号输出分辨率:≥1280×800。2.5显示功能:自带显示屏>10英寸,开机时间≤5秒,能实现图像实时显示,▲2.6通过操作部功能按键即可实现:图像放大缩小,图像冻结,拍照,录像功能(无需触摸屏幕,避免术后消毒问题)。▲2.7 能够同时连接两条内窥镜,具备2路信号输入接口及双镜切换物理按键,切换实时视频输入信号。2.8 存储功能:配备有外置存储卡,可以存储图片及视频,内存≥64G,可兼容≥128G。2.9 视频及照片回放:本机上可实时回放视频及照片。2.10 白平衡功能:具有白平衡功能,可一键恢复白平衡出厂值,具有开机记忆色彩功能。2.11预览、隐藏功能:具有可实时观察、记录与回放功能,且可一键隐藏所有按键功能。2.12调节图像输出比例功能:在外接显示器时,可向外接显示器输出16:9、4:3以及16:10三种显示比例的图像。2.13具有≥3种输出图像形状可选。2.14亮度调节功能:≥4级亮度调节,可调节配套使用的电子内窥镜上的LED灯的亮度(非仅调节显示屏幕亮度)。▲2.15 关灯功能:可控制搭配使用的内窥镜关闭LED灯。2.16 色彩参数设置:可进行色彩参数调节,包括对比度、饱和度及亮度等。2.17 色彩还原性≥4级。2.18具有用户访问控制功能。2.19 视频转接线:搭配指定型号内镜时可选配180度可旋转的视频转接线,调整视频线方向,配合更多诊疗操作。2.20 视频输出接口:有BNC视频输出接口和DVI视频输出接口,可与医用显示器或工作站连接并输出图像显示。2.21 录像显示及电量提示功能:具有摄录时间长短提示功能与循环摄录功能及电量智能检测指示标示(用于显示充电电量或适配器连接充电提示)。2.22产品兼容性:可兼容其他品牌电子支气管内窥镜和电子鼻咽喉镜。3.供电方式:(1)电池供电:具有内置可充电电池,一次充满电的内部电源连续工作时间≥4小时。(2)交流电供电:可通过接入DC适配器连接交流电使用,可通过适配器实现24小时连续工作。4产品维护服务:软件终身免费升级。5.▲使用年限:≥ 5 年(提供使用说明书或铭牌证明材料)6.质保期:≥ 3年7.不需要接入his系统
医用电动病床 1.规格:全长2190mm(±20mm);全宽1020mm(±20mm),床板宽850mm(±20mm)2 功能:2.1 背部升降范围不低于0-70°2.2 膝部升降范围不低于0-30°2.3 高低升降范围不低于470-800mm(床板到地面的高度)范围范围不低于330mm。2.4 整体倾斜范围不低于0-12°2.5 具备背膝联动,一键式心脏椅位功能、一键复位功能、电动CPR功能和一键急停功能。▲2.6具备腹部自延位减压:调整病床体位时,自动向床头回退(最大回退≥11cm),床面在骨盆区自动延展。(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2.7 病床床头两侧均具有手动CPR开关,满足紧急抢救。▲3.床头尾板:床头尾板符合YY9706.252-2021电动病床的专用标准。采用内置不锈钢管快速拔插的方式与床框连接,可快速拆卸安装。(提供产品材质鉴定报告和证明抑菌的CMA或CNAS的专项检测报告证明材料)3.1分别配置两个≥80*350mm弧形扶手。3.2表面采用皮革纹设计,增加抓握力。3.3床头板宽≥895mm、高≥485mm,上端边缘厚≥40mm、下端边缘厚≥50mm,净重≥3050g; 床尾板宽≥895mm、高≥485mm,上端边缘厚≥40mm,下端边缘厚≥50mm,净重≥3050g;内置钢管加固结构,采用金属插杆式固定,插杆直径≥20mm、长度≥175mm,牢固结实(提供检测报告)▲4.护栏:护栏设计符合YY9706.252-2021电动病床的专用标准,四片分体式全包围护栏,护栏上缘与床面板距离≥400mm,护栏间距≤60mm全包围形式。头侧护栏安装于床架,可随床体同时运动。4.1采用HDPE材质,表面光洁、无缝隙,抗冲击、耐热、耐低温、耐化学药品。(提供产品材质鉴定报告证明抑菌的CMA或CNAS的专项检测报告证明材料)4.2护栏前后左右和向上方向可承受≥50kg拉力,向下可承受≥75kg的压力(提供具有CMA或CNAS的专项检测报告证明材料)▲4.3前后护栏均设置液体角度显示器,具有30°体位颜色示意,可清晰显示背部床板升起30 度或以上角度及床体倾斜角度,有效防止呼吸机相关性炎症(VAP)。4.4前护栏内外侧均具有嵌入式控制按键。4.5采用人性化设计,分别配置≥80*350mm弧形扶手。▲4.6全包围设计,背部护栏≥965mm,腿部护栏≥875mm,。▲5.床面板:采用≥3mmABS注塑面板,可拆卸式设计,方便消毒和清洗,具有≥30个椭圆形透气孔,透气孔尺寸≥140*40mm,床面板两侧及脚部具备防滑挡,防止床垫侧滑▲6 电气系统:采用进口品牌电机系统,具有电磁兼容性(EMC),电箱具备自动断电、过载保护功能,耐用;产品防护等级IPX4,符合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标准要求。6.1背部床板升降电机设有快放功能。6.2电机可配置霍尔信号,实现数字化显示床体角度7控制器:数量≥5个,配备患者操作面板≥2个、护士操作面板≥3个。 ▲7.1 内外侧均配置操控按键,方便护士和患者进行体位调节,具备电源开关按钮,可开启或锁定控制面板。侧护栏外侧按键带自锁功能,设备在电源键开启状态后按锁定按钮,护栏按键进入自锁状态。▲7.2 护士控制面板可悬挂于床尾板,配置≥20个操作按键,可实现所有体位的调节和设定,具备单独功能锁定功能。8 床板两侧,各设置≥4个束缚装置,可用于约束特殊病患。9 床板两侧,各设置引流袋挂钩≥2个。10采用≥5英寸双面中控脚轮,轮面采用TPR耐磨材料,脚轮骨架采用航空铝材一次压铸成型,内置全封闭自润滑轴承,专业品质,静音耐磨,质地坚硬且轻盈10.1刹车踏板位于床尾两侧,方便踩踏,一脚制动,双边着地稳固牢靠11.床体下方配有夜灯。12.配置电池。13.病床四角设有≥Φ100mm 防撞轮,橡胶材质,经久耐用▲14.表面涂装采用涂层技术,表面静电喷塑材料具有完美的外观和极强的耐化学腐蚀性和电绝缘性,喷塑材料无毒、防霉;涂层表面光洁亮丽,不脱落,不生锈、防静电。(提供涂层耐磨性、附着力、耐冲击、硬度检测报告)14.1.涂层表面光洁亮丽,具有抗菌性,黄金葡萄球菌、大肠埃希氏菌抗菌率≥99.9,白色念球菌抗菌率≥96;(提供涂层抗菌检测报告)14.2.病床床框及底框加厚用材,加厚的矩形钢管≥30×50×2mm,床体采用先进的防锈工艺,金属管材达到内外防锈。15.质保期:≥3年▲16.使用年限:≥6年
固定单臂吊塔 ▲1、吊塔主体所采用的材料材质为高强度6063铝合金型材。(需提供型材检验报告复印件)2、吊塔横臂及功能箱体采用一次性挤压成型工艺,密封性设计,表面需高温粉体喷塑处理。3、 吊塔旋转角度:≥340 度,且具有良好的限位系统。▲4、吊塔采用滚针轴承于旋转轴,轴承在300KG的负载下可连续旋转 8万次以上。(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5、吊塔电源为单相220V 电源,要求有专用的电源接地线、相线、中线三线供给,电源插座容量为单相220V/10A。6、吊塔专用地线端子必须单独独立接地。电源地线与接地端子不能共享。▲7、吊塔电路、气路回路均须为单独回路,互不串联,设置有独立带漏电功能断路器。▲8、吊塔气体接口通过插拔试验,插拔次数大于8万次不影响使用,各种气体插座均为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9、气体插座内置内六角带气维修阀,可以在面板上直接更换维修,同时面板上的其他气体终端可正常使用。▲10、所有气管为原装医用气体管路,符合医疗气体用低压软管部件标准。直径≥12mm,壁厚≥3mm。11、配有阻尼刹车系统,刹车方式阻尼加动平衡。12、固定单臂:旋转半径≥900mm;基座长度≥1000mm。▲13、单臂组工作净载重量≥350Kg,最大安全承重为标称工作净载重量的≥4倍。(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14、仪器平台为高强度铝合金材质一体成型,表面防腐防锈处理。单个平台承重量≥80Kg,单个抽屉承重量≥35Kg。(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15、电源接口、网络接口、电话接口需采用标准模块化安装设计,可调换位置。16、配置要求:仪器平台2个,吸合抽屉1个,输液架1个、网篮1个、网络接口2个,电源插座10个,接地端子2个,气体终端规格及数量根据具体需要配置。17、质保期:≥3年

注:1.本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中如出现引用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投标单位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同时填写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

1、服务要求

★1.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注:I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备案凭证,Ⅱ类和Ⅲ类医疗器械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对不在国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2.设备故障报修后,2小时内到现场,12小时内有专业人员到达现场维修,维修期间可提供备品供科室使用

3.质保期内开机率≥95%,巡检保养次数≥4次/年,维修保养及校准均需按科室要求提供规范纸质报告;

4.培训:拥有完善的系统培训方案,提供专业的人员上门培训,现场培训直至使用科室会使用,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调试、使用、普通维修维护及保养等;

5.配备受过专业培训的售后服务人员。

6.设备生产日期到到货日期≤6个月。(投标人自行承诺)

★7.投1包、3包的投标单位需填报以下耗材价格,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招标文件限价。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若中标,后续采购人采购设备耗材过程中,所报价格不超过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所报价格。

1包:

床旁快速心梗检测仪

附属产品及耗材名称 规格 限价(元/人份)
1 肌钙蛋白I(CTNI) 10人份/盒 30
2 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 10人份/盒 17.5
3 肌红蛋白(Myo) 10人份/盒 13
4 降钙素原(PCT) 10人份/盒 45
5 脑利钠肽前体N末端肽(NT-proBNP) 10人份/盒 45
6 D二聚体(DD) 10人份/盒 12

3包:

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

序号 附属产品及耗材名称 规格 限价(元)
1 连续性血液净化管路 1480
2 连续性血液净化管路 1980
3 空心纤维血液透析滤过器 351
4 空心纤维血液透析滤过器 587

视频喉镜

序号 附属产品及耗材名称 规格 限价
1 可重复使用可视喉镜窥视片 SS/S/M/L 114元/片

注:耗材所报价格不参与本项目价格评审。

第五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前附表

条款号 审 查 内 容 审 查 标 准
资格审查 投标人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审查投标文件中的声明/承诺函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 审查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进行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注:对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 审查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前进行查询,查询记录为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资格审查标准对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上述评审标准,投标人须全部满足,否则为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符合性评审和投标报价评审。
符合性审查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且采购人不能承担的;(3)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4)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或投标文件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8)不满足招标文件标注“★”号条款的实质性要求。
上符合性评审内容评审对应为“是”或“否”;评审结论对应为“不通过”或“通过”。若有一项评审内容为“是”则评审结果为“不通过”。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分值构成(满分100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值由投标报价部分、技术和商务部分组成,总分值100分。投标报价部分F1:满分30分技术和商务部分F2:满分70分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
1包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F1 投标报价部分评分标准(满分30分) 投标报价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指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报价)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①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②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评审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若投标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条中(1)、(2)、(3)相关规定的,其投标报价给以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评审价格=投标报价*90% ③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 1位,第2位自行舍去。
F2 技术和商务评分标准(70分) 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评审(满分4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和技术支持资料,对照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进行评审。所投产品指标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得满分46分。(1)标注“▲”号技术参数(满分25分)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标注“▲”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共计5条,1条标注星号(“▲”)参数为5分,每出现1条标注星号(“▲”)的重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5分;超过3条以上(含3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得0分。(2)非“▲”号技术参数(满分21分)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非“▲”号技术参数为一般技术参数,共计7条,1条一般技术参数为3分,每出现1条一般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3分;超过3条以上(含3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得0分。注:①每一条技术参数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中有要求的按要求提供,无要求的自行提供),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参数负偏离。证明材料应制作索引目录并框图标识,方便评委查找。不制作索引目录或编排混乱导致评委漏查的,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②证明材料可以为产品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或印刷宣传彩页或设备铭牌等。证明材料应当字迹清晰可见,否则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交货期(满分10分) 在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的基础上,每提前2天加1分;提前1天加0.5分;满分10分。
项目供货方案(满分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1)供货方案;(2)进度安排(包括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各项工作);(3)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及保障承诺;(4)供货保证措施及惩处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①供货方案完善具体、合理可行,针对性强,有对应切实可行的供货保证措施及惩处措施,完全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得满分8分;②以上“(1)、(2)、(3)、(4)”四项内容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③以上任意一项内容每有一处描述缺陷的扣0.5分;以上内容涉及到的描述缺陷是指:内容无针对性,不全面、不清晰、无可行性,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或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不适用于本项目、内容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注:②③条款不重复扣分,扣完为止。
售后服务方案(满分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1)质保期内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维修政策承诺情况、维修服务响应时限、巡检维护周期、巡检计划内容、问题诊断及故障排除、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的配备情况、培训方案(提供音视频频资料或纸质培训资料);(2)质保期外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维修政策承诺情况、维修服务响应时限、巡检维护周期、巡检计划内容、问题诊断及故障排除、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的配备情况);(3)相对应的惩处措施。①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完整、表述清晰、有针对性、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得满分6分;②以上“(1)、(2)、(3)”三项内容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③以上任意一项内容每有一处描述缺陷的扣1分,以上内容涉及到的描述缺陷是指:内容无针对性,不全面、不清晰、无可行性,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或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不适用于本项目、内容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注:②③条款不重复扣分,扣完为止。
2包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F1 投标报价部分评分标准(满分30分) 投标报价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指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报价)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①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②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评审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若投标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条中(1)、(2)、(3)相关规定的,其投标报价给以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评审价格=投标报价*90% ③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 1位,第2位自行舍去。
F2 技术和商务评分标准(70分) 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评审(满分47.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和技术支持资料,对照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进行评审。所投产品指标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得满分47.5分。一、核心产品(1)标注“▲”号技术参数(满分8分)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核心产品,标注“▲”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共计8条,1条标注星号(“▲”)参数为1分,每出现1条标注星号(“▲”)的重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1分;超过3条以上(含3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得0分。(2)非“▲”号技术参数(满分9.9分)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核心产品,非“▲”号技术参数为一般技术参数,共计33条,1条一般技术参数为0.3分,每出现1条一般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0.3分;超过10条以上(含10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得0分。二、非核心产品(1)标注“▲”号技术参数(满分19分)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非核心产品,标注“▲”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共计19条,1条标注星号(“▲”)参数为1分,每出现1条标注星号(“▲”)的重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2)非“▲”号技术参数(满分10.6分)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非核心产品,非“▲”号技术参数为一般技术参数,共计53条,1条一般技术参数为0.2分,每出现1条一般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0.2分;扣完为止。注:①每一条技术参数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中有要求的按要求提供,无要求的自行提供),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参数负偏离。证明材料应制作索引目录并框图标识,方便评委查找。不制作索引目录或编排混乱导致评委漏查的,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②证明材料可以为产品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或印刷宣传彩页或设备铭牌等。证明材料应当字迹清晰可见,否则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交货期(满分10分) 在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的基础上,每提前2天加1分;提前1天加0.5分;满分10分。
项目供货方案(满分6.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1)供货方案;(2)进度安排(包括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各项工作);(3)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及保障承诺;供货保证措施及惩处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①供货方案完善具体、合理可行,针对性强,有对应切实可行的供货保证措施及惩处措施,完全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得满分6.5分;②以上“(1)、(2)、(3)、(4)”四项内容,缺少“(1)、(2)、(3)”任意一项扣1.5分,缺少“(4)”扣2分。③以上任意一项内容每有一处描述缺陷的扣0.5分;以上内容涉及到的描述缺陷是指:内容无针对性,不全面、不清晰、无可行性,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或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不适用于本项目、内容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注:②③条款不重复扣分,扣完为止。
售后服务方案(满分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1)质保期内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维修政策承诺情况、维修服务响应时限、巡检维护周期、巡检计划内容、问题诊断及故障排除、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的配备情况、培训方案(提供音视频频资料或纸质培训资料);(2)质保期外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维修政策承诺情况、维修服务响应时限、巡检维护周期、巡检计划内容、问题诊断及故障排除、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的配备情况);(3)相对应的惩处措施。①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完整、表述清晰、有针对性、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得满分6分;②以上“(1)、(2)、(3)”三项内容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③以上任意一项内容每有一处描述缺陷的扣1分,以上内容涉及到的描述缺陷是指:内容无针对性,不全面、不清晰、无可行性,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或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不适用于本项目、内容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注:②③条款不重复扣分,扣完为止。
3包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F1 投标报价部分评分标准(满分30分) 投标报价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指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报价)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①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②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评审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若投标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条中(1)、(2)、(3)相关规定的,其投标报价给以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评审价格=投标报价*90% ③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 1位,第2位自行舍去。
F2 技术和商务评分标准(70分) 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评审(满分46.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和技术支持资料,对照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进行评审。所投产品指标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得满分46.5分。一、核心产品(1)标注“▲”号技术参数(满分8分)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核心产品,标注“▲”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共计8条,1条标注星号(“▲”)参数为1分,每出现1条标注星号(“▲”)的重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1分;超过3条以上(含3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得0分。(2)非“▲”号技术参数(满分5.1分)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核心产品,非“▲”号技术参数为一般技术参数,共计17条,1条一般技术参数为0.3分,每出现1条一般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0.3分;超过5条以上(含5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得0分。二、非核心产品(1)标注“▲”号技术参数(满分16分)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非核心产品,标注“▲”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共计16条,1条标注星号(“▲”)参数为1分,每出现1条标注星号(“▲”)的重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2)非“▲”号技术参数(满分17.4分)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非核心产品,非“▲”号技术参数为一般技术参数,共计87条,1条一般技术参数为0.2分,每出现1条一般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0.2分;扣完为止。注:①每一条技术参数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中有要求的按要求提供,无要求的自行提供),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参数负偏离。证明材料应制作索引目录并框图标识,方便评委查找。不制作索引目录或编排混乱导致评委漏查的,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②证明材料可以为产品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或印刷宣传彩页或设备铭牌等。证明材料应当字迹清晰可见,否则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交货期(满分10分) 在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的基础上,每提前2天加1分;提前1天加0.5分;满分10分。
项目供货方案(满分7.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1)供货方案;(2)进度安排(包括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各项工作);(3)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及保障承诺;(4)供货保证措施及惩处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①供货方案完善具体、合理可行,针对性强,有对应切实可行的供货保证措施及惩处措施,完全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得满分7.5分;②以上“(1)、(2)、(3)、(4)”四项内容,缺少“(1)、(2)、(3)”任意一项扣2分,缺少“(4)”扣1.5分。③以上任意一项内容每有一处描述缺陷的扣0.5分;以上内容涉及到的描述缺陷是指:内容无针对性,不全面、不清晰、无可行性,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或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不适用于本项目、内容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注:②③条款不重复扣分,扣完为止。
售后服务方案(满分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1)质保期内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维修政策承诺情况、维修服务响应时限、巡检维护周期、巡检计划内容、问题诊断及故障排除、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的配备情况、培训方案(提供音视频频资料或纸质培训资料);(2)质保期外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维修政策承诺情况、维修服务响应时限、巡检维护周期、巡检计划内容、问题诊断及故障排除、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的配备情况);(3)相对应的惩处措施。①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完整、表述清晰、有针对性、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得满分6分;②以上“(1)、(2)、(3)”三项内容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③以上任意一项内容每有一处描述缺陷的扣1分,以上内容涉及到的描述缺陷是指:内容无针对性,不全面、不清晰、无可行性,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或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不适用于本项目、内容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注:②③条款不重复扣分,扣完为止。
4包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F1 投标报价部分评分标准(满分30分) 投标报价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指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报价)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①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②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评审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若投标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条中(1)、(2)、(3)相关规定的,其投标报价给以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评审价格=投标报价*90% ③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 1位,第2位自行舍去。
F2 技术和商务评分标准(70分) 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评审(满分49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和技术支持资料,对照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进行评审。所投产品指标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得满49分。一、核心产品(1)标注“▲”号技术参数(满分8.8分)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核心产品,标注“▲”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共计22条,1条标注星号(“▲”)参数为0.4分,每出现1条标注星号(“▲”)的重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0.4分;超过5条以上(含5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得0分。(2)非“▲”号技术参数(满分21.4分)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核心产品,非“▲”号技术参数为一般技术参数,共计107条,1条一般技术参数为0.2分,每出现1条一般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0.2分;超过15条以上(含15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得0分。二、非核心产品(1)标注“▲”号技术参数(满分11.2分)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非核心产品,标注“▲”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共计28条,1条标注星号(“▲”)参数为0.4分,每出现1条标注星号(“▲”)的重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0.4分;扣完为止。(2)非“▲”号技术参数(满分7.6分)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非核心产品,非“▲”号技术参数为一般技术参数,共计76条,1条一般技术参数为0.1分,每出现1条一般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0.1分;扣完为止。注:①每一条技术参数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中有要求的按要求提供,无要求的自行提供),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参数负偏离。证明材料应制作索引目录并框图标识,方便评委查找。不制作索引目录或编排混乱导致评委漏查的,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②证明材料可以为产品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或印刷宣传彩页或设备铭牌等。证明材料应当字迹清晰可见,否则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交货期(满分10分) 在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的基础上,每提前2天加1分;提前1天加0.5分;满分10分。
项目供货方案(满分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1)供货方案;(2)进度安排(包括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各项工作);(3)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及保障承诺;(4)供货保证措施及惩处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①供货方案完善具体、合理可行,针对性强,有对应切实可行的供货保证措施及惩处措施,完全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得满分3分;②以上“(1)、(2)、(3)、(4)”四项内容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25分;③以上任意一项内容每有一处描述缺陷的扣0.25分;以上内容涉及到的描述缺陷是指:内容无针对性,不全面、不清晰、无可行性,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或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不适用于本项目、内容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注:②③条款不重复扣分,扣完为止。
售后服务方案(满分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1)质保期内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维修政策承诺情况、维修服务响应时限、巡检维护周期、巡检计划内容、问题诊断及故障排除、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的配备情况、培训方案(提供音视频频资料或纸质培训资料);(2)质保期外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维修政策承诺情况、维修服务响应时限、巡检维护周期、巡检计划内容、问题诊断及故障排除、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的配备情况);(3)相对应的惩处措施。①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完整、表述清晰、有针对性、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得满分6分;②以上“(1)、(2)、(3)”三项内容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③以上任意一项内容每有一处描述缺陷的扣1分,以上内容涉及到的描述缺陷是指:内容无针对性,不全面、不清晰、无可行性,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或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不适用于本项目、内容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注:②③条款不重复扣分,扣完为止。

评标方法及标准

1.评标方法

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若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3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3.1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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