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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
柯桥区夏履镇集镇环境卫生保洁、垃圾中转站管理及垃圾清运
项目 征求意见 公示
发布时间: 20 25 年 11 月 10 日
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 柯桥区夏履镇集镇环境卫生保洁、垃圾中转站管理及垃圾清运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采购要素公布如下 ,并征求意见。
_、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 202 5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4 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传真至 ******** 。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qq.com ;联系电话: 139******** 联系人: 蒋女士 。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本人签名,并注明评审专业、被录用专家库及联系方式。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_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拟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五、对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采购人将予以及时关注但不进行逐_回复,最终以正式发出的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为准。
柯桥区夏履镇人民政府
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 5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信息:
(公示)招标文件-柯桥区夏履镇集镇环境卫生保洁、垃圾中转站管理及垃圾清运项目.docx (4.9 M)
(公示)招标文件-柯桥区夏履镇集镇环境卫生保洁、垃圾中转站管理及垃圾清运项目.docx
柯桥区夏履镇集镇环境卫生保洁、垃圾中转站管理及垃圾清运项目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电子招投标)
招标编号:绍柯采[2025]号
| 采购单位: | 柯桥区夏履镇人民政府 |
| 采购代理机构: | 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监督单位: |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
| 二○二五年八月 | |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第四部分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柯桥区夏履镇集镇环境卫生保洁、垃圾中转站管理及垃圾清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月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绍柯采[2025]号
项目名称:柯桥区夏履镇集镇环境卫生保洁、垃圾中转站管理及垃圾清运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柯桥区夏履镇集镇环境卫生保洁、垃圾中转站管理及垃圾清运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
主要内容:①夏履镇集镇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清运及各小区大小企业垃圾清运和村级垃圾清运(清运企业垃圾为非工业垃圾),2只中转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含可烂垃圾集中收集点);②夏履镇集镇内道路保洁硬面为315700平方米,人行道面积40150平方米,东江游步道面积2153平方米,公厕30只(公厕做到无污洁、大便沟与小便沟无堆积,无污迹,每天盖好出污口)。具体内容供应商可自行实地踏看,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9点30分00秒
开标地点(网址):柯桥区夏履镇人民政府2号楼二楼会议室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和*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政策落实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更新)。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柯桥区夏履镇人民政府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夏履镇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薛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周国云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405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春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
质疑联系人:余工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财税大楼
传真:
联系人:王涛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天谷CA********。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前附表
| 序号 | 内 容 | |
| 1 | 投标人按照项目要求特许资格证明文件(如有):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规定或授权有关部门规定供应商或产品进入市场须先行取得相关认证或许可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认证或许可证明材料。未经认证、许可,或者虽经认证、许可但相关资质证书已经失效的投标人,不能推荐、确认为中标供应商。 | |
| 2 | 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开展所需的人员工资福利、劳保用品、机械工具、水电费、卫生用品、日常维修费、运输车辆、车辆维修养护、油料、人身意外保险、中转站日常水电费、房租费、车辆设备等日常维修费、附属工具、消毒消杀费、清运车辆的燃油费、工作油耗、汽配件修理费、抢修费、车辆保险费、年检年审费、风险基金包括垃圾清运作业所有流程的安全保障、利润、税金、车辆及人员的保险、季检、年检及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成本测算资料,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成本测算资料的,将被视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 |
| 3 | 资格审查方式:1.资格后审。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商务技术文件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 |
| 4 |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 |
| 5 | 转包:本项目不得转包。 | |
| 6 | 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 | |
| 7 | 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于“政采云”上提供电子投标文件。 | |
| 8 |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
| 9 | 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投标无效。 | |
| 10 | 方案讲解演示:☑A无方案讲解演示。□B有方案讲解演示:(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 分钟(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 |
| 11 | 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
| 12 | 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 ☐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B服务类。 |
| 13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标的: 柯桥区夏履镇集镇环境卫生保洁、垃圾中转站管理及垃圾清运项目 ,属于 其他未列明 行业; |
| 14 | 投标人信用信息事项 |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投标人开标当天的信用记录。 |
|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 ||
|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
| 15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总则。 | |
| 16 | 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 | |
| 17 | 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注:供应商CA相关操作可参考政采云平台*********** | |
| 18 | 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或者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联合体各方(供应商与分包供应商)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 | |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 | ||
| 19 | 履约保证金金额:无 | |
| 20 | 采购代理服务费: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
| 解释: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 ||
| 注: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质疑、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 | ||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3“投标人”“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监督单位”系指政府采购法定义监督管理部门。
2.5“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6“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3)。
2.7“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
2.8“★”系指实质性指标要求条款,“▲”系指主要性能指标要求条款。如任意一条打“★”的指标出现负偏离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如任意一条打“▲”的指标出现负偏离按评分标准作扣分处理。“☑”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3.2支持绿色发展
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3.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
3.2.3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单位应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按照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执行。
3.2.4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2.5根据《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使用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符合低排放要求并已向生态环境部门申领绿色编码,在进入作业现场前须如实向采购人登记报备绿色编码,未申领绿色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不得进入作业现场施工。
3.3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执行)
3.3.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3.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3.4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3.5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由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确定扣除比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3.6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由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确定扣除比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7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3.8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微企业。
3.4支持科技创新发展
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
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
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4.特别说明:
4.1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投标单位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4.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3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方式
1.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1.2如某一标项投标人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有关规定实施。
1.3本次招标设定限价,即招标公告中公布的各标项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各标项之间的预算金额不能互相调整)。
2.授权委托
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项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不需要参加现场投标和开标。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及参加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招标文件的修改
4.1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所有的招标答疑记录(澄清、修改)和发出的补充通知。
4.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并不仅限于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通知采购人,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前7日使采购人收到,采购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
4.3招标文件的修改
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修改文件,并需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加盖公章,逾期不确认的视同认可。
4.3.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5.参考品牌
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得要求推荐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
三、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形式及效力
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1.2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技术术语除外)。
1.3投标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4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1.5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5.1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
1.5.2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亦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
2.1资格文件:
2.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2.1.2联合协议(如果有);
2.1.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
2.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
2.1.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
2.2商务技术文件:
2.2.1投标函;
2.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2.3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2.4授权代表社保证明;
2.2.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2.6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说明表中,应对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如果供应商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视为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采购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
2.2.7廉政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8提供相关标段成功案例。应有需方名称及联系电话,提供最终用户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如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投标时提供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必须为投标分公司本身所具有,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不能作为该投标分公司的文件予以确认。);
2.2.9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10供应商应提供针对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
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和实施方案;详细阐述项目方案的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符合本项目对当前和未来发展的要求;以及对功能设计和实施计划的建议;
如果本项目涉及硬件设备采购,还需提供相关设备完整配置方案(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主要技术参数等),提供主要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如原厂技术说明、官网截图、产品彩页等),明确表示该项指标所涉及的软硬件是标准配置还是选择配置(所有技术指标表述均应采用中文,如当前公布的技术指标只有英文表述的,必须由供应商作出中文注释,否则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导致投标小组技术扣分直至认定为投标无效都将是供应商的责任)。
本项目如需采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或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须按格式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2.11针对本项目建设的详细实施计划。本项目详细工作实施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
2.2.12项目验收之前、验收之后的维护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维护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情况等。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完整准确地表述售后服务承诺(范围、标准及期限等)、供应商可能增加的服务承诺等。并明示服务承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承诺质保期内均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2.2.13供应商售后服务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要求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证明材料或售后服务承诺;
2.2.14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工作小组名单,每个专业人员的情况和人员数应该明确表示,明确各阶段投入人数,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安排的人员,须为公司的固定职员;每个参加项目人员的履历表应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主要内容包括学历、技术职称、工作特长、经验与业绩(包括从事相关项目的经验,对每一个项目有一个简要的描述,该人员参与的时间以及在项目中的责任),资质情况等。
2.2.15优惠条件: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设备价格、运输、保险、安装调试、付款条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惠;当优惠条件涉及“报价单”中的各项费用时,必须与最后报价相统一;(如有)
2.2.16备品备件清单(含随机自带的备品备件和质保期后供采购人选择的备品备件及配套零部件,明细备品备件及价格,且供货价格不高于成交价格;成交货物设备应提供易损部件的备件和整机备品);(如有)
2.2.17培训计划(如有);
2.2.18验收方案;
2.2.19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2.2.20未尽事宜请各投标单位按评分标准和相对应标项相关要求制作。
2.3报价文件:
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2.3.2投标报价明细表;
2.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投标报价
3.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等附表要求填写。
3.2报价为采购人可以合格使用产品的价格,包括货款、包装、运输、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及产品知识产权等一切费用。
3.3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3.4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指定外)。4.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4.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4.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4.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4.4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
4.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4.6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
5.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5.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5.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6.投标有效期
6.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6.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6.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四、开标和评标
1.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1.1投标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
1.2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
1.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4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5主持人宣布商务技术得分及无效(废)投标情形(如有),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名单及其商务技术得分。
1.6启封报价文件资料,主持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未宣读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报价文件资料进行评审,核准投标报价及计算价格分,汇总商务技术分、价格分,根据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8主持人公布评标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3.评标
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
3.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3.3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的数据电文必须进行电子签章。
3.4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采购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采购组织机构可协助评审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情形(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3.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3.6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
4.投标文件的初审鉴定
4.1资格性审查
4.1.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4.2符合性审查
4.2.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6.1评标委员会将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6.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可对其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但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3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评标委员会可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
6.4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投标人,并可对其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线上确认,但不允许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6.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6.6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6.7报价审核。对符合采购需求且通过商务技术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6.7.1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7.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7.3如需投标价格修正,按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投标价格进行修正。
6.8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后,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评标报告,并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7.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可要求投标人作澄清,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无效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8.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电子签章、签字或盖章的;
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
8.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8.4投标人未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书面承诺函的,或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8.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不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不符的;
8.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填写不全、错误、未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电子签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的;
8.7授权代表非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的(以社保证明为准,如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法定代表人及个体工商户除外;
8.8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投标人的电子签章或填写不全的;
8.9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8.10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对招标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
8.11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招标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
8.12《技术偏离说明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
8.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8.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8.1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8.16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中出现《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相关内容的;
8.17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8.18《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
8.1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8.2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
8.20.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8.20.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8.20.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8.20.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8.20.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8.21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8.2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8.2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2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8.2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8.2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21.6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
8.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
8.22.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8.22.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8.22.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22.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22.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8.22.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8.22.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8.23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8.24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8.2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
8.26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8.26.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8.26.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
8.26.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
8.26.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8.2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9.评标过程保密
9.1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和评审文件的,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9.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授予合同
1.中标条件
1.1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投标人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
1.3实施方案最合理并对采购人最为有利,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4投标人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系统及服务。
1.5采购人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绝对保证。
2.中标确认
2.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3采购人应在确认中标人前再次对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件材料进一步查验核实。
3.中标通知
3.1采购代理机构对中标结果在指定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2采购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向中标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下载并打印中标通知书。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供应商如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要求行为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3.3采购代理机构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4.履约保证金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0.5%,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
5.预付款
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7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
6.合同签订及备案
6.1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备案。
6.2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7.验收
7.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7.3采购人负责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8.售后服务考核
采购机构将联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履约的,有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情形,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商务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2.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3.供应商质疑
3.1质疑提出时效
3.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1.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1.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1.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1.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
3.2质疑函
3.2.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1。
4.供应商投诉
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
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一、服务清单及要求
1.1范围及要求:
主要包括:①夏履镇集镇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清运及各小区大小企业垃圾清运和村级垃圾清运(清运企业垃圾为非工业垃圾),2只中转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含可烂垃圾集中收集点);②夏履镇集镇内道路保洁硬面为315700平方米,人行道面积40150平方米,东江游步道面积2153平方米,公厕30只(公厕做到无污洁、大便沟与小便沟无堆积,无污迹,每天盖好出污口)。具体内容供应商可自行实地踏看。
主次道路:主路以夏履镇碑为起点至绿杨路.西南大通道,北至中墅村生态农庄边路,南至越王峥村入口节点止。
人行道和镇村交接区:所有人行道(含店铺门口),东江游步道,夏福路商铺背后小路和老街。
管理承包期限:一年(具体以采购人下达的服务指令时间为准)。
1.1.1保洁
保洁范围内的道路清扫。路缘带延伸出去2-3米范围也需进行清扫。沿路集镇所有支路(包括场地清扫)等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公厕清扫、沿路立面(包括墙面、杆线、候车亭、广告牌等)的非法张贴物清理,垃圾箱、果壳箱(若垃圾箱、果壳箱损坏由承包单位及时修复)定期清洗,路面(人行道)杂草清除等。
垃圾清运为集镇,工业园区,及涉及所有集镇道路两侧、镇域主要道路公交车站,垃圾桶(箱)、果壳箱内外等一切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人行道、道路不得漏扫、反扫。垃圾应归拢、归堆并清除彻底。垃圾不得扫入窨井,窨井沟眼无积泥(嵌石)。树圈无垃圾杂物,清扫范围内无垃圾包或成堆垃圾。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符合以下规定:
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痰迹污水其它
(片/1000㎡)(片/1000㎡)(个/1000㎡)(处/1000㎡)(㎡/1000㎡)(处/1000m2)
≤4≤4≤4≤4无无
但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数的50%。
施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扫和垃圾清运,主要道路:普扫必须在早上8∶30时以前结束;实行每天10小时循回保洁。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随时确保垃圾箱(桶)不满溢、垃圾箱(桶)周围无堆积垃圾,主路、支路、公共场地无建筑材料、竹木柴草等无堆积物,每天首次垃圾清运必须在早上8:00时以前结束。全镇范围内所有垃圾桶都要以桶换桶,不得混装。每天巡查集镇区域内路边及各村主要道路两侧零星堆积物并及时清理。
1.1.2保洁标准:
质量要求: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公厕保洁:
公厕内四壁、天花板、门窗、隔断板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墙面应光洁。
公厕内地面应光洁,无积水。
蹲(座)位应整洁,大便槽两侧无粪便污物,槽内无积粪,洁净见底。
小便槽(斗)应无水锈、尿垢、垃圾。
公厕内沟眼、管道保洁畅通,不堵塞。
公厕标志牌、洗手器具、冲水设备等附属设施应完好,无积灰、污物。
公厕外环境应整洁,外墙面无乱涂乱画,无乱堆杂物,园内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
蚊蝇孳生季节,应定期喷洒灭蚊蝇药物,公厕内蝇、蛆少见,基本无臭味。
倒粪斗无积垢、无堵塞,附近无污物。
管理室和工具间内物品堆放整齐,墙面及门窗清洁。
小便池内放置除臭球。
不得经营与公厕管理不相干的业务。
垃圾清运
垃圾清运费用包含在路面及人行道保洁费内,垃圾清运包括集镇、工业园区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产生的所有垃圾(不含工业垃圾)。
垃圾清运点的垃圾,应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换桶车无积垢,无吊挂垃圾。
车辆外貌整洁、车体无污垢、灰垢,性能良好,无残缺、破损,标志清晰,垃圾桶破损、标志损坏需及时修复。
机动车车辆必须坚持经常性维修、保养、保证车况正常。
机动车车辆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的规定期限接受检查,交纳各种规费,未按规定或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准继续行驶。
装运垃圾应以有效车容为限,不得超量、超高运输。
各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在指定中转站集中处理,不得焚烧,不得乱倒、乱卸。
应确保垃圾清运车为本项目使用,每天到位,如遇特殊情况须提前告知甲方,否则可视为违约。
其他要求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后,应先对保洁区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清扫,待甲方验收,直至甲方认可,费用包含在道路保洁的投标报价中。
道路清扫保洁范围内的所有垃圾清运;中标者负责运输到指定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
各种清洁工具由中标单位自行配备配足,工具堆放点、固定的管理场所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水电费、保险费等由中标单位负责,涉及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后7天(日历天)内,保证车辆、驾驶员、人员全部到岗。
公厕出现水电等情况向环卫站汇报并及时派人维修好。
承包期内,不被新闻媒体曝光,在检查中不出现不合格现象,不被上级领导点名批评。
承包期内的各种人员伤亡、赔偿事故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保洁人员及各车辆的各种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负责购买和支付。涉及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中标人须服从个项突击性任务和指令,如遇各类检查、评比及重大活动等,听从甲方单位统一安排和调度,保洁公司应无条件地服从甲方安排,及时增配人员,按时保持地完成各项突击任务。
各路段清扫人员安排须满足保洁要求,作业人员应穿戴统一的安全服装,遵守交通、市容、卫生等有关规定。日常巡查管理有专业人员负责,日常保洁人员(包括保洁巡查人员、道路清扫、捡垃圾、公厕保洁人员、运输人员)。人员在满足最少要求外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待中标后七天内提交保洁人员安排表,由甲方审核,如甲方不满意,须重新提交,直至甲方同意。人员配备表作为保洁合同的组成部分。具体各路段清扫人员在承包合同中明确。
保洁人员数量和设备要求,清扫保洁员(含公厕)共不少于32人,保洁人员年龄必须小于70周岁,本项目在项目实施中涉及到的所有车辆均由中标单位提供,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后15天内至少配备以下车辆:
1辆中型餐厨垃圾清运车(需装GPS定位系统,IE监控系统)。2辆压缩车(需装GPS定位系统),1辆晒水车,1辆扫地车,1辆12桶以上换桶车,1辆吸粪(污)车、1辆洗扫一体车、1辆小型垃圾压缩车、1辆扫路机、10辆(6-8)桶垃圾驳运车、3辆小型冲洗车、1辆小型收运车辆。
中标人须分别与每个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协议和安全协议购买相关保险,并由其直属亲属签字作为担保人。
1.1.3垃圾清运
1)夏履镇垃圾中转站管理及垃圾清运和村级垃圾清运。夏履镇集镇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清运及各小区大小企业垃圾清运,2只中转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含可烂垃圾集中收集点),不可处置垃圾清运等。村级垃圾清运有9个村和1个社区,合计不少于12人,新民村和夏履桥村卫生保洁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垃圾清运由村自行承担;集镇垃圾清运和村级垃圾清运需各配备1名负责人,每辆车需配备一名驾驶员,驾驶员不得兼任。所有垃圾桶(包括村里的)每天冲洗不得少于2次,每个中转站须每天不少于1人值守。
2)中标单位每天需安排符合业主要求所需的清扫人员负责垃圾房、垃圾箱周边卫生常态化保洁工作,每次清运后垃圾房(箱)地面必须及时冲洗干净。
3)乙方在垃圾车辆清运途中保证质量,不得有垃圾掉落现象。
4)本次项目所需车辆必须专车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5)如由于中标单位未及时按照要求对集镇区域进行垃圾收集清运清扫等原因导致区级及上级部门、领导环境卫生检查扣分,累计超过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各垃圾分类投放点由中标单位负责日常的管理清洁,涉及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7)装运垃圾应以有效车容为限,不得超量、超高运输。垃圾运载必须密闭化,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物撒、拖挂和污水滴漏现象。垃圾车辆外貌整洁、性能良好、无残缺、破损、每周对清扫、清运车辆至少清洗一次。
8)清运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并交纳各种规费,保险,不符合要求规范的人员一律不准驾驶各类清运车。
9)每天中转站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中标单位清运至绍兴市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涉及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10)垃圾清运电瓶车涉及到的驾驶员工资、车辆保险、维修、电费等均由中标单位服务,中转站的水、电费及电器维修费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11)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中标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定点定位收集,驾驶员由中标单位负责,涉及到的人员费用等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12)集镇及村路边的所有不可处置的垃圾均由中标单位负责清理。垃圾桶清洗每天不少于2次。
不可处置垃圾清运
1)所需车辆需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年检、定期保养等有关规定,驾驶员需持证上岗。车辆、人员的相关保险齐全。
2)不可处置垃圾由镇环卫站负责安排调度,中标单位须做到及时清运,并清运至指定的地点,任何偷倒乱倒行为均与镇政府无关,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自负,并且镇政府不结算相应清运费。
中转站管理
1)每个中转站(及配套可烂垃圾集中收集点)值班员不得少于1名。
2)要经常打扫冲洗中转站及配套可烂垃圾集中收集点并保持整洁,做到日产日清。
3)夏履镇各村和各企(事)业单位运至垃圾中转站的所有垃圾必须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接收和处理夏履镇域外的垃圾。清运前要做好可烂垃圾的分拣,并将分拣后的可烂垃圾集中用专用垃圾桶堆放于配套的“集中收集点”。
4)中转站机器设备无论大小毛病一律由中标单位负责修理好(保修期内的且系设备质量问题的由厂家负责),须确保中转站的正常运转,应坚持经常性地对中转站的设备进行保养、维修(日常保养维修费用由保洁公司负责,涉及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涉及到的水电费均由中标单位负责,涉及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5)须做好中转站的日常环境卫生、消毒消杀工作,确保中转站墙体洁白,窗户明净。
6)做好中转站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中转站的财产安全无损。
企业工业垃圾
1)夏履镇域内工业企业需要乙方进行工业垃圾清运,乙方必须做好服务工作;
2)甲方协助乙方与工业企业进行对接,有需要的工业企业按照市场价向乙方支付工业垃圾运输费及处置费,运输费按160元/吨结算,处置费按50元/吨结算,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垃圾处置终端单位浮动调整,各工业企业也可与乙方友好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3)镇域范围内的工业垃圾清运所需车辆均由乙方自行配备,为方便吨数计量,乙方应配备可随清运车携带的称重装置;
4)甲方做好工业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乙方具体落实工业垃圾的清运,做到镇域范围、道路两侧无积存工业垃圾。
其他要求
1)各种清洁工具由中标单位自行配备配足,工具堆放点、固定的管理场所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水电费、保险费等由中标单位负责,涉及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2)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后7天(日历天)内,保证车辆、驾驶员、人员全部到岗并统一服装或背心上岗。
3)承包期内,不被新闻媒体曝光,在检查中不出现不合格现象,不被上级领导点名批评。
4)承包期内的各种人员伤亡、赔偿事故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工作人员及各车辆的各种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负责购买和支付。涉及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5)遇有重大活动和各种重要检查时,保洁公司应无条件地服从甲方安排,及时增减人员,按时保证完成各项突击任务。
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且应符合招标文件及甲方的相应要求。中标供应商对该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标文件中上报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未经甲方方许可,不得更换。中标供应商所招收的工作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身体健康,按月按时发放工作人员工资、不发生拖欠,同时为工作人员办理法律规定的相应保险(年龄不符合社保条件的购买商业保险)及福利,发放过节福利、高温费等各种补贴。
6)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中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车辆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行驶证,租凭的提供租凭合同,且租期必需至该项目结束为止)。满足以上条件方可签订合同。
7)本项目中标单位需配备以下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垃圾清运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保洁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保洁人员不少于32人;垃圾清运人员不少于12人,保洁巡查员(必须经甲方认可)1人,合计不少于48人。
二、商务要求
★2.1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2质量要求
优质服务并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标文所有条款要求。
★2.3数量调整
采购人保留合同履行中调整部分服务的权力,投标人应对服务类别明细报价,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合同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投标单价进行计算,追加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如遇本次招标没有涉及的服务时,由中标人提供申请,采购人确认后实施。
★2.4付款方式
2.4.1不付预付款。费用按月考核结算,按季支付。由环卫站于月初将上月的考核结算情况反馈给中标单位,第一个季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支付前一季度应付款的90%,以此类推;
2.4.2合同到期后且中转站、可烂垃圾集中堆放点等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并交付镇政府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2.4.3剩余10%在合同到期后一个季度内付清;
2.4.4涉及中小企业合同的,付款根据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注:中标单位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付清员工工资(劳动合同复印件需提供给甲方,如有人员调整须及时上报给甲方),如遇拖欠工资行为,经采购人提醒仍未进行整改,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2.5检查、考核:
2.5.1甲方将对乙方就上述规定和要求及《夏履镇环境卫生保洁及中转站管理考核标准分值表》结算承包款。每月不少于2次,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每一次考核满分为180分。考核成绩与当月的保洁费挂钩。
(1)每月考核平均分在160分以下的,按每扣1分,折扣为人民币300元的标准扣除当月部分承包款,依次类推。
(2)连续二个月考核低于120分及以下为警告线,除按分值扣款外,再一次性追加扣除承包款1000元,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12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区、市、省级有关部门检查时受到批评和通报的,每次扣除承包款5000元。
(4)在区对镇环境卫生检查考核中,若评为三星级镇街的,奖励3万元;若评为一星级镇街的,扣3万元。
(5)甲方在例行巡查中,发现保洁人员未穿戴安全标志服饰的,每发现1人扣100元/次,检查人员未到位的,缺1人扣100元/次。清运车辆数量未达到位,缺1辆扣500元/次。乙方未及时清运相关垃圾,发现每处每次扣100元。清扫工将垃圾扫入路域外(田坎、小沟等)以及保持路域外2米内无白色垃圾,发现每次每处扣100元。
(6)甲方发现乙方在垃圾车辆清运途中质量不保证,有垃圾掉落现象,按每次100元罚款。掉落后未及时清理的,按每次100元罚款,并在决算时对乙方予以扣除。
(7)项目所需车辆必须专车专用。如发现挪作他用,按每次500元罚款,并在决算时对乙方予以扣除。
(8)要确保在区级及以上部门或领导在环境卫生检查考核中不扣分。如因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垃圾收集清运等原因被扣分的,按每次1000元罚款。累计超过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5.2保洁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扣除部分当月承包款直至终止承包合同,并罚没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1)、在承包期内,保洁公司无充分理由终止承包合同或到岗人数少于规定,在抽检或例检过程中,每月累计超过3次人员未到位90%的情况出现。
(2)、保洁公司未经同意擅自转包或分包。
(3)、在新闻媒体或上级领导批评后又不积极整改的。
(4)、连续三个月考核得分内低于120分。
(5)、县级及以上部门检查受到批评或通报,累计二次以上(含二次)的。
(6)、个人或单位投诉属实又未及时整改的。
(7)、遇有重大活动和各种重要检查时,保洁公司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2.5.3镇有环卫站负责检查卫生,如不能达到要求,专管员提出必须立即整改好,如不整改,镇另行安排人员清除,根据临时安排人员的数量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扣减费用。
2.5.4招标人组织对保洁质量进行检查、考核,该考核分数相加即为年度(每月)各中标人的考核得分。
2.5.5如发现中标人将所中标标段转包,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没保证金和风险抵押金。
★2.6结算原则
2.6.1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会纪要、中标人的中标报价等作为结算依据;
2.6.2中标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经招标人分级审批认可的工程量增减,在决算时按中标单价按实调整,实际结算价最终控制在400万(不含)内。
附件1:夏履镇环境卫生保洁管理考核标准分值表
考核日期考核类型考核标段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得分 | 备注 | |
| 一、路面清扫(84分) | 1 | 早上未按规定时间以前未完成普扫的,每起扣5分,全日制未完成普扫的,每起扣10分。 | 12 | ||
| 2 | 路面应保持整洁,如发现纸屑、薄膜、杂草等垃圾每起扣1-3分,路面人行道两旁如发现泥沙堆积包括路面及公共场地堆放柴草、建筑材料、竹木等每起扣3分。 | 12 | |||
| 3 | 路面边沟、下水口无垃圾、不堵塞,树穴、隔离护栏下、花台周围无垃圾。如发现每起扣1-3分;候车亭、电话亭地面等保持整洁,如发现纸屑、薄膜、杂草等垃圾每起扣2-4分。 | 10 | |||
| 4 | 绿化带上、绿地上如发现纸屑、薄膜等其他杂物每起扣1分。 | 6 | |||
| 5 | 沿路立面(包括墙面、候车亭、杆线等)的非法张贴物及时清除,如发现每处扣1-3分。 | 9 | |||
| 6 | 清扫垃圾勿随地乱倒,勿倒入沿街果壳箱如发现每起扣2分;发现焚烧每起不得分。 | 9 | |||
| 7 | 沿路果壳箱外观应保持整齐、清洁,如发现不洁每起扣1-3分;溢满如发现不清理每起扣1-3分;破损应及时反映。 | 8 | |||
| 8 | 作业人员需每日穿戴安全标志服装,如发现每次扣1分。每月核查保洁人员到位人数不少于一次,缺一人扣1分。 | 6 | |||
| 9 | 车辆停放应秩序化,如发现乱停放,每起扣1分。 | 6 | |||
| 10 | 作业人员需按时到岗到位,如发现缺岗每起扣1分。 | 6 | |||
| 二、垃圾清运(50分) | 1 | 垃圾均日产日清运,延迟一天每处扣5分。垃圾箱外垃圾成堆的,取消该项基本分。 | 18 | ||
| 2 | 垃圾运输密闭化运至中转站,发现撒、拖、挂和污水滴漏现象每次每处扣1-3分。 | 8 | |||
| 3 | 垃圾运载至中转站集中处理,不得乱倒、乱卸,不得焚烧。如发现每次每处扣3-5分。发现有焚烧垃圾后,未及时报告并灭火清运的,每次扣5分。 | 10 | |||
| 4 | 无投诉现象,每投诉一起扣2分,同一事件投诉2次以上扣4分。 | 8 | |||
| 5 | 装运垃圾不得超载、超高;车辆须证照齐全,车况正常。发现超载、超高每次扣2分;发现垃圾散落扣2-3分;车辆证照不全不得分。 | 6 | |||
| 三、公厕保洁 (26) | 1 | 四壁、天花板、门窗、隔断板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墙面应光洁地面应光洁,无积水。发现一处扣0.5-2分 | 5 | ||
| 2 | 蹲(座)位应整洁,大便槽两侧无粪便污物,槽内无积粪,洁净见底。小便槽(斗)应无水锈、尿垢、垃圾。发现一处扣0.5-2分 | 7 | |||
| 3 | 公厕内沟眼、管道保洁畅通,不堵塞。倒粪斗无积垢、无堵塞,附近无污物。发现一处扣1-2分公厕标志牌、洗手器具、冲水设备等附属设施应完好,无积灰、污物。发现一处扣1-2分 | 6 | |||
| 4 | 公厕外环境应整洁,外墙面无乱涂乱画,无乱堆杂物,园内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发现一处扣0.5-2分 | 5 | |||
| 5 | 蚊蝇孳生季节,应定期喷洒灭蚊蝇药物,公厕内蝇、蛆少见,基本无臭味。发生一次扣1分 | 3 | |||
| 四、其它(20分) | 1 | 不服从业主安排,未做好突击保洁任务的,每次扣3分。 | 10 | ||
| 2 | 服从主管部门安排和调度,未及时到位的扣2-6分。 | 6 | |||
| 3 | 居民群众来电来人反映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差,经查属实的,每次扣2分。 | 4 | |||
| 合计 | 180 |
考核人
考核奖惩方法
1、甲方将对乙方就上述规定和要求及《夏履镇环境卫生保洁及中转站管理考核标准分值表》结算承包款。每月不少于2次,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每一次考核满分为180分。考核成绩与当月的保洁费挂钩。
(1)每月考核平均分在160分以下的,按每扣1分,折扣为人民币300元的标准扣除当月部分承包款,依次类推。
(2)连续二个月考核低于120分及以下为警告线,除按分值扣款外,再一次性追加扣除承包款1000元,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12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区、市、省级有关部门检查时受到批评和通报的,每次扣除承包款5000元。
(4)在区对镇环境卫生检查考核中,若评为三星级镇街的,对乙方奖3万元;若评为一星级镇街的,对乙方扣3万元。
(5)甲方在例行巡查中,发现保洁人员未穿戴安全标志服饰的,每发现1人扣100元/次,检查人员未到位的,缺1人扣100元/次。清运车辆数量未达到位,缺1辆扣500元/次。乙方未及时清运相关垃圾,发现每处每次扣100元。清扫工将垃圾扫入路域外(田坎、小沟等)以及保持路域外2米内无白色垃圾,发现每次每处扣100元。
(6)甲方发现乙方在垃圾车辆清运途中质量不保证,有垃圾掉落现象,按每次100元罚款。掉落后未及时清理的,按每次100元罚款,并在决算时对乙方予以扣除。
(7)项目所需车辆必须专车专用。如发现挪作他用,按每次500元罚款,并在决算时对乙方予以扣除。
(8)要确保在区级及以上部门或领导在环境卫生检查考核中不扣分。如因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垃圾收集清运等原因被扣分的,按每次1000元罚款。累计超过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保洁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扣除部分当月承包款直至终止承包合同,并罚没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1)、在承包期内,保洁公司无充分理由终止承包合同或到岗人数少于规定,在抽检或例检过程中,每月累计超过3次人员未到位90%的情况出现。
(2)、保洁公司未经同意擅自转包或分包。
(3)、在新闻媒体或上级领导批评后又不积极整改的。
(4)、连续三个月考核得分内低于120分。
(5)、县级及以上部门检查受到批评或通报,累计二次以上(含二次)的。
(6)、个人或单位投诉属实又未及时整改的。
(7)、遇有重大活动和各种重要检查时,保洁公司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附件2:夏履镇集镇区域路面、人行道保洁面积表(单位:平方米)
| 序号 | 保洁路段 | 道路 | 人行道 | 备注 |
| 1 | 钱茅线(镇碑-莲增寨口桥) | 134000 | 0 | 10小时保洁 |
| 2 | 江夏线(中墅村-夏东农贸市场) | 28000 | 0 | 10小时保洁 |
| 3 | 夏进线(瑞丰银行-藏山岭隧道) | 44500 | 0 | 10小时保洁 |
| 4 | 西南通道(含曙光路) | 47500 | 10小时保洁 | |
| 5 | 环山公路(墅坞茅庵-南北坞村口) | 26400 | 10小时保洁 | |
| 6 | 明珠路 | 4900 | 10小时保洁 | |
| 7 | 兴工路 | 6000 | 10小时保洁 | |
| 8 | 金佰利园区(南北段、沿河段) | 3000 | 10小时保洁 | |
| 9 | 埠头路 | 9900 | 10小时保洁 | |
| 10 | 育才路(小桥头-中学) | 8000 | 10小时保洁 | |
| 11 | 绿杨路 | 3500 | 10小时保洁 | |
| 12 | 集镇段(包括夏履老街) | 15120 | 10小时保洁 | |
| 13 | 老农贸市场 | 2320 | 10小时保洁 | |
| 14 | 小商品市场周围及广场 | 1860 | 10小时保洁 | |
| 15 | 恒柏小区路面楼道卫生.绿叶锦园口(含小广告清理) | 4920 | 10小时保洁 | |
| 16 | 东江游步道 | 2153 | 10小时保洁 | |
| 17 | 夏禹公园 | 450 | 10小时保洁 | |
| 18 | 生态公园及越王公园 | 980 | 10小时保洁 | |
| 19 | 夏履桥村(包括造木桥头对面村庄卫生) | 8500 | 10小时保洁 | |
| 20 | 新民村 | 6000 | 10小时保洁 | |
| 合计 | 315700 | 42303 |
夏履公厕(新民村12个、夏履桥村14个,集镇4个)
第四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服务类)
第一部分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采购人)以(政府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或者成交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
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标的
1.2.1服务内容:;
1.2.2服务标准:;
1.2.3技术保障:;
1.2.4服务人员组成:;
1.2.5合同(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则:
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
1.2.5.2货物数量:;
1.2.5.3货物质量:;
1.3价款
本项目采用以下第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
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 总价 | ||
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
1.3.3其他计价方式:。
1.4履约保证金
乙方(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
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
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
1.5预付款
甲方(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
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6资金支付
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
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
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
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
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
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7.4.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
1.7.4.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
1.8违约责任
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9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将争议提交绍兴仲裁委员会柯桥分会仲裁。
2.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
甲方: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开户账号:
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
2.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技术规范
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知识产权
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
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质量保证
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延迟履行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合同变更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不可抗力
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合同中止、终止
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检验和验收
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6通知和送达
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8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19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0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 1.3.2 | |
| 1.4.2 | |
| 1.5.1 | |
| 1.5.2 | |
| 1.5.3 | |
| 1.6.2 | |
| 1.7.1 | |
| 1.7.2 | |
| 1.7.3 | |
| 1.7.4.1 | |
| 1.7.4.2 | |
| 1.7.4.3 | |
| 1.8.7 | |
| 1.9.1 | |
| 1.9.2 | |
| 2.3.2 | |
| 2.5 | |
| 2.11.3 | |
| 2.11.4 | |
| 2.15.1 | |
| 2.15.3 | |
| 2.19 |
第五部分评标方法及标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评分标准:共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分80分,价格分20分。评分依下述所列为评标打分依据,分值如下(计算分值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
2.1商务技术分(80分)
|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审细则 | 分值 |
| 1 | 管理体系 |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查询平台(***********)网上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未在有效期限内不得分。 | 3 |
| 2 | 企业业绩 | 供应商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承接过类似保洁项目的业绩的,有一个的得1 分,最高得2分。(同一项目续签的业绩不可重复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用户联系方式,不提供不得分,以签订的主合同为准。) | 2 |
| 3 | 企业荣誉 |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供应商获得过区(县)级、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环卫方面荣誉奖项的得1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环卫方面荣誉奖项的得2分。最高得2分。(本项荣誉不累加,只计一个最高荣誉))注:以证书落款或发文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荣誉证明或红头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2 |
| 4 | 项目团队 |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最多得2分。(人社/事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予以认可;若发证单位为其他单位的,另需提供发证单位在人社/事部门的备案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的:1、市级、区县级得1分;2、省级以上得2分,最高得2分。(本项荣誉不累加,只计一个最高荣誉)。注: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对应人员本公司近3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并加盖社保机构证明章或电子专用章。(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书、社保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最多得2分。(人社/事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予以认可;若发证单位为其他单位的,另需提供发证单位在人社/事部门的备案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具有给水排水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最多得2分注:项目团队人员同一人不重复计分,项目团队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对应人员本公司近3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并加盖社保机构证明章或电子专用章。(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书、社保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8 |
| 5 | 机械设备保障 | 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机械车辆配置情况:1.自有或已租赁总质量15.8吨及以上的高压冲洗车每1辆得1分,最高得1分;2.自有或已租赁总质量15.8吨及以上的洗扫一体车每1辆得1分,最高得1分;3.自有或已租赁总质量25吨及以上的垃圾压缩车每1辆得1分,最高得2分;4.自有或已租赁吸粪(污)车得1分;5.自有或已租赁密闭型易腐垃圾车(或垃圾压缩车)得1分;注: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复印件、购买发票复印件及设备用于本项目的书面承诺书(九、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车辆如是租赁的,另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年检过期的车辆不予认可,提供不齐全的,相应评分条款不得分;②自有车辆产权属于投标供应商(含分公司)的,方予以认可;车辆产权属于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均不予认可。 | 6 |
| 6 | 总体服务方案 | 1.环卫机械化作业管理方案(5分)根据本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配备方案内容中至少包含机械化设备配备清单、机械化设备作业方案:机械化清扫、洒水、清洗、机械化车辆排班、设备保养等内容。方案完善的、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3.1-5分,欠完善、欠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1-3分,不完善、不科学不合理、可操作性差的得1.1-2分,不提供不得分。2.道路人工保洁管理方案(5分)根据本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方案内容中至少包含项目组成员清单、人工作业方案:道路清扫、人行道冲洗、快速保洁、立面保洁、绿化带保洁、人员配备排班表等内容。方案完善的、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3.1-5分,欠完善、欠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1-3分,不完善、不科学不合理、可操作性差的得1.1-2分,不提供不得分。3.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管理方案(5分)根据本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方案内容中至少包含各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倾倒场地、处置的方案。方案完善的、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3.1-5分,欠完善、欠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1-3分,不完善、不科学不合理、可操作性差的得1.1-2分,不提供不得分。4、保洁创新方案(5分)根据本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提供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新型设备、创新型作业方法、或高于本项目基本要求配置机械等内容。方案完善的、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3.1-5分,欠完善、欠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1-3分,不完善、不科学不合理、可操作性差的得1.1-2分,不提供不得分。 | 20 |
| 7 | 安全管理 | 根据本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方案:1.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3.1-5分,欠完善、欠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1-3分,不完善、不科学不合理、可操作性差的得1.1-2分,不提供不得分。2.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完善、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3.1-5分,欠完善、欠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1-3分,不完善、不科学不合理、可操作性差的得1.1-2分,不提供不得分。 | 10 |
| 8 | 消毒杀菌方案 | 1、投标单位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对公交候车亭及沿路各垃圾箱制定消毒杀菌方案。根据方案完善、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2.1-3分;欠完善、欠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1-2分;不完善、不合理、可操作性差的得0.1-1分;不提供不得分。2、具有公共环境消毒杀菌服务证书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查询平台*********** | 5 |
| 9 | 应急措施 | 1.针对防汛抗台、防雪抗冻、重大活动和节假日、重大检查分别制定应急保障方案。方案完善、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3.1-5分;欠完善、欠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1-3分;不完善、不合理、可操作性差的得1.1-2分;不提供不得分。2.有重点的做好保洁区域,并有各项应急保障承诺书及安排应急保障专项经费,落实相关机械车辆。方案完善、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3.1-5分;欠完善、欠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1-3分;不完善、不合理、可操作性差的得1.1-2分;不提供不得分。 | 10 |
| 10 | 考核奖惩 | 有详细的工资福利待遇方案和考核奖惩制度。方案完善的、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5分;欠完善、欠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不完善、不科学不合理、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5 |
| 11 | 稳定员工队伍的措施 | 根据稳定员工队伍的措施的可行性等方面完善的、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4分,欠完善、欠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不完善、不科学不合理、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4 |
| 12 | 服务承诺 | 根据公司对诚信、质量、管理及服从采购人安排等的服务承诺。承诺合理,项目实际可操作性高的得5分(含),承诺相对合理,项目实际可操作性一般的3分(含),承诺不够合理,项目实际可操作性较差得1分(含),没有不得分。 | 5 |
(计算得分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评审委员会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商务技术分低于48分的,视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2.2价格分(20分)
2.2.1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2.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即: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
资格文件部分
目录
(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
(2)联合协议………………………………………………………………(页码)
(3)分包协议………………………………………………………………(页码)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
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为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资料,承诺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二、联合协议(如有)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
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
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目录
(1)投标函…………………………………………………………………………(页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
(3)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页码)
(4)授权代表社保证明……………………………………………………………(页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页码)
(6)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
(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
(8)主要业绩证明…………………………………………………………………(页码)
(9)承诺书………………………………………………………………………(页码)
(10)技术解决方案…………………………………………………………………(页码)
(11)组织实施方案…………………………………………………………………(页码)
(12)售后服务方案…………………………………………………………………(页码)
(13)供应商售后服务证明材料……………………………………………………(页码)
(14)项目小组人员名单………………………………………………………………(页码)
(15)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页码)
(16)备品备件及供选择的配套零部件清单…………………………………………(页码)
(17)培训计划…………………………………………………………………………(页码)
(18)验收方案…………………………………………………………………………(页码)
(19)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页码)
一、投标函
致:
根据贵方招标文件(填写招标编号:)的要求,正式授权(全权代表姓名、单位、职务)代表投标人(填写单位、地址)提交投标文件。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兹声明同意如下:
1.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3.本公司投标文件中填列的技术参数、配置、服务、数量等相关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保证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合法。同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4.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报价的约束。
5.本投标自开标之日(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a)至e)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填写姓名)系(填写投标人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填写单位全称)的(填写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填写身份证号码:)。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组织的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
单位:部门:职务:
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现授权委托(填写单位全称)的(填写姓名)为我方授权代表,(填写身份证号码:)。以我方的名义参加组织的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
单位:部门:职务:
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年月日
三、授权代表社保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格式自拟。
四、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投标人:
地址: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填写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年月日
六、商务技术偏离表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偏离说明 |
| 1 | |||
| 2 | |||
| ……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七、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
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
好处;
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八、主要业绩证明
附表:相关项目建设业绩一览表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简要描述 | 合同金额(万元) | 开竣工日期 | 项目地址与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 所在页码 |
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并注明页码。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九、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声明,为切实保障项目履约质量,保证项目实施进度,本公司已于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配备以下设备,拟用于(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中标后无故不予更换,并愿意接受社会各方监督。若本公司中标后未按承诺及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以下设备用于该项目或设备无法到位,愿意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承担招标人损失并依法接受处理。具体设备清单如下: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车牌号 | 备注 |
| (自购或租赁)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 |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十、技术解决方案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投标产品规格配置清单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投标品牌及型号 | 规格配置详细说明 | 数量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注:1.如果本项目涉及硬件设备采购,须在技术文件中提供此配置清单,提供主要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如官网截图、产品彩页、原厂技术说明等)。
2.本项目如需采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或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须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附: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十一、组织实施方案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附表: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以生效日算起)
| 工作日内容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 |
注:投标人可按上述时间表的格式自行编制切合实际的具体时间表。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十二、售后服务方案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附表A:售后服务机构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
|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性质 | 注册地址 | 服务技术人员数量 | 联系电话 |
注:关于项目涉及的所有售后服务机构均在本表注明,包括投标人本单位和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附表B:售后服务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
|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本项目中的职责 | 响应时间 | 到达现场时间 |
| 总协调人 | ||||||||||
| 售后人员 | ||||||||||
| … |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十三、投标人售后服务能力证明材料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要求编制)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十四、项目小组人员名单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附表A: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情况表
| 姓名 | 页码 | 截止投标时间近3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应列明细 | |
| 性别 | |||
| 年龄 | |||
| 职称 | |||
| 毕业时间 | |||
| 所学专业 | |||
| 学历 | |||
| 资质证书编号 | |||
| 其他资质情况 | |||
| 联系电话 |
注: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投标技术文件页码。
附表B:本项目的项目小组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页码) | 专业(页码) | 职称(页码) | 本项目中的职责 | 项目经历 | 参与本项目的到位情况 |
注:投标人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投标技术文件页码。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十五、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十六、备品备件及供选择的配套零部件清单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十七、培训计划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
附表:培训日程及费用
| 课程名称 | 提供的资料 | 持续时间 | 授课教师 | 培训对象 | 培训地点 | 课程费用 |
| 费用总计 |
注解:A课程清单按时间顺序排列,并提供以下详细资料:
1.课程概要
2.课程目的
3.教学方式
4.先决条件
5.教材目录
B按照附表A提供授课教师的简历
注: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投标技术文件页码。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十八、验收方案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十九、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报价文件部分
目录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
(2)投标报价明细表………………………………………………………………(页码)
(3)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页码)
(5)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格式自拟)………(页码)
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 一、清扫面积(包括道路、人行道) | ||||||
| 序号 | 项目 | 工作量 | 单价(元) | 一年小计(元) | 备注 | |
| 1 | 道路硬路面(包括集镇、夏履桥、新民村) | 315700M2 | ||||
| 2 | 人行道 | 40150M2 | ||||
| 3 | 东江游步道 | 2153M2 | ||||
| 4 | 公厕(包括集镇、夏履桥村、新民村) | 30只 | ||||
| 小计 | / | |||||
| 二、垃圾清运 | ||||||
| 序号 | 项目 | 工作量 | 一年单价(元) | 一年小计(元) | 备注 | |
| 1 | 村级生活垃圾清运费,不少于12人 | 1项 | 所有车辆均由中标公司提供 | |||
| 2 | 中转站清运费,不少于4人(其他点位-中转站-电厂) | 1项 | ||||
| 3 | 其他垃圾清运费 | 1项 | ||||
| 4 | 车辆维护折旧费 | 1项 | ||||
| 5 | 垃圾运输费(6000吨) | 1项 | ||||
| 6 | 小计 | / | ||||
| 三、垃圾中转站管理 | ||||||
| 1 | 垃圾中转站及相关可烂垃圾集中堆放点(中墅村、三莲车站两处)日常管理运行、可烂垃圾分拣等工作。(6人) | 1项 | 包括垃圾分类 | |||
| 四、其他 | ||||||
| 1 | 保洁巡查员 | 1人 | ||||
| 2 | 小计 | / | ||||
| 合计(一+二+三+四) | ||||||
| 一年总报价大写: | ||||||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注:
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
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
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投标报价四舍五入到元,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报价明细表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标项: | ||||||
| 序号 | 类别 | (元/月/人) | 项目人数 | 合计(元/年) | 备注 | |
| 1 | 人工费用 | 人员基本工资 | 48 | |||
| 五险 | 48 | |||||
| 意外险 | 48 | |||||
| 高温费 | 48 | |||||
| 过节费 | 48 | |||||
| 加班费 | 48 | |||||
| 2 | 机具费用(元/月) | / | ||||
| 3 | 工具耗材费(包括但不限于服装、工具、耗材等)(元/月) | / | ||||
| 4 | 管理费(元/月) | / | ||||
| 5 | 税金(元/月) | / | ★税金不得低于“(1+2+3+4)*6.6%” | |||
| (一年)投标报价: | 小写: | 大写: | ||||
注:
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如无对应内容,则填写:“无或/”。
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详见前附表)均计入报价。
3、投标(开标)一览表需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开标)一览表为准。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报价要求
| 序号 | 报价要求 |
| 1 | ★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要求本次供应商员工(含承诺增加的员工)基本工资最低不得低于绍兴市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10%(浙政办发[2009]190号)(最低月工资标准2260元/月绍政发〔2024〕3号))(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四项收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等)。本项目最低工资标准要求为每人每月2260*110%=2486元人民币;员工休息日加班按年度52天计取、法定节假日补贴最少按年度11天计取,要求分别按最低工资的2倍和3倍计算发放。日工资不得低于100元/天。 |
| 2 | ★节假日福利按年度不低于1900元计取,高温费按高温津贴标准发放,按每年4个月,每个月不少于300元计算。 |
| 3 | ★中标人须为全体员工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实现100%全覆盖。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每人每年不少于600元。 |
| 4 | ★供应商员工五险须按项目最低人员的数量报价,报价必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且不得低于绍兴市柯桥区最低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养老保险基数为4812,单位须缴纳的比例为16%,即769.92元;医疗保险(含生育)基数为4812,单位须缴纳的比例为8.6%,即413.83元;工伤保险基数为4812,单位须缴纳的比例为0.2%,即9.62元;失业保险基数为4812,单位须缴纳的比例为0.5%,即24.06元。 |
| 5 | ★机具费用包含保险、维修、油耗、作业水费、车辆折旧或租赁费等所有相关费用,明显不符实际的将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目前正常运作平均每月费用支出在2.5万以上,报价不得低于2.5万元/月)。 |
| 7 | ★税金不得低于明细表中“(1+2+3+4)*6.6%”。 |
| 8 | ★本表(一年)投标报价四舍五入到元,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 9 | ★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 |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6),否则不需要提供。]
附件
附件1: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2: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3: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说明。
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
日期:年月日
附:
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