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2025年村级财务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0-31
发布于
新疆阿克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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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城县2025年村级财务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拜城县2025年村级财务审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cx-jzxcs-2025-086

项目名称: 拜城县2025年村级财务审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拜城县2025年村级财务审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对全县157个行政村2021年至2025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4年末账面数据为基准,对近5年内固定资产展开清查盘点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对近5年账面应收、应付款项进行深入清查审核,针对财务审计、资产盘点以及应收应付款项清查梳理等工作,分别形成专业、详尽的审计报告。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全部审计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5:30至19: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 2、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采购人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供应商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供应商每天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拜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拜城县解放路49号农林大厦9楼911室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皓天凌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阿克苏市朝阳街银基王朝4号写字楼11楼

联系方式: 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雍梅

电 话: 186********

附件信息:

定稿 竞争性磋商文件(拜城县2025年村级财务审计项目)1028.pdf

636.0K

拜城县2025年村级财务审计项目

项目编号:bcx-jzxcs-2025-086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拜城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皓天凌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月

服务采购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拜城县2025年村级财务审计项目

采购人(公章):拜城县农业农村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3********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新疆皓天凌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雍梅

电话:186********

联系地址:阿克苏市朝阳街银基王朝4号写字楼11楼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竞争性磋商文件

目录

第一章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

2.合格的供应商

3.保密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

5.踏勘现场

6.询问

7.偏离

8.履约担保

9.采购代理服务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磋商文件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2.响应报价

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响应文件的递交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保证金

18.开标、磋商、成交

19.质疑

20.投诉

21.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第三章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3.商务条件

第四章评审办法

1.相关要求

2.评分标准

3.评审方法

4.评审标准

5.评审程序

第五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签订合同

2.追加合同金额

3.货物质量与验收

4.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拜城县2025年村级财务审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

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1: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x-jzxcs-2025-086

项目名称:拜城县2025年村级财务审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拜城县2025年村级财务审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对全县157个行政村2021年至2025年的财务收支情

况进行详细审查,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4年末账面数据为基准,对近5

年内固定资产展开清查盘点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对近5年账面应收、应付

款项进行深入清查审核,针对财务审计、资产盘点以及应收应付款项清查

梳理等工作,分别形成专业、详尽的审计报告。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全部审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10点00分

至14点00分,下午15点30分至19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

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

2、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

政公署网上发布,采购人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出

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供应商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供应商每天

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

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

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

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

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

(***********)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

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

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

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

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

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

助查询,网址为:***********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

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

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

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

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

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拜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阿克苏市拜城县农林大厦

联系方式: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皓天凌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阿克苏市朝阳街银基王朝4号写字楼11楼

联系方式: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雍梅

电话:186********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名称:拜城县农业农村局地址:阿克苏市拜城县农林大厦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53********电子邮箱:********@qq.com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新疆皓天凌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阿克苏市朝阳街银基王朝4号写字楼11楼联系人:雍梅电话:186********电子邮箱:120689436qq.com
3 项目名称 拜城县2025年村级财务审计项目
4 项目编号 bcx-jzxcs-2025-086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服务内容: 对全县157个行政村2021年至2025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4年末账面数据为基准,对近5年内固定资产展开清查盘点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对近5年账面应收、应付款项进行深入清查审核,针对财务审计、资产盘点以及应收应付款项清查梳理等工作,分别形成专业、详尽的审计报告。
7 最高限价 ********元
8 服务质量 合格
9 服务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全部审计。
10 服务地点 拜城县
1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是□否(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1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说明:投标人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1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3 报价有效期 自报价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14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地点:
15 履约担保 不需要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6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由采购人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须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15000元整。中标服务费账户信息:开户名称:新疆皓天凌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52********290259行号:4********
17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补充文件
18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之日17点前
19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 从补充文件发布时间开始48小时内
20 质疑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要求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还应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代理人必须要有授权委托书。4.质疑函的递交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5.超出法定质疑期、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的质疑将被拒绝。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开标前阶段:质疑时限: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对采购文件提
20 质疑 出质疑。质疑内容:采购文件合法性、采购文件合法性,供应商仅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开评标阶段:质疑时限:①开标现场异议:对开标程序(如唱标内容、投标文件密封或解密情况)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当场提出,代理机构当场答复并记录;②评审过程质疑:对评审专家组成、评审标准执行等问题,应在知道或应知权益受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评审过程的质疑需提供具体事实依据,开标结束后再对开标事项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质疑内容:开标程序、评审过程。(3)采购结果阶段:质疑时限:供应商应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中标(成交)结果合法性、信息披露完整性。质疑事项需与采购结果直接相关,且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新事项除外)。7.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若有),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8.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接收部门:新疆皓天凌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雍梅联系电话:186********
21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
22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允许。要求: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报价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报价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报价方案。
23 响应报价的范围 含税全包价,包括审计服务费、现场审计差旅费、资料打印装订费、专家咨询费(如有)、验收等一切费用(即交钥匙工程)。
24 响应报价的次数 本项目共进行2轮报价(注:响应文件内的报价为首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25 进口产品投标 不允许允许,产品名目清单:
26 样品 不需要需要,样品要求如下:1.样品:采购文件中带“※”标注的货物为供应商开标时应提供的样品。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3.送样截止时间:20年月日时分,4.送样送达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拒绝接收。5.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摆放样品并做好展示,样品不能有供应商的标识及品牌,样品将进行统一编号。6.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电源线等),届时未能演示的,后果自负。7.宣布评审结果前,供应商不得将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对样品进行整理、装箱或者移动样品的,供应商必须书面提出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移动样品。磋商小组已经确定供应商响应无效或者废标的,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可
26 样品 以进行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但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其他供应商的样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宣布评审结果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成交供应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
27 保证金的交纳 本项目不做要求
28 响应文件编制 一、电子文件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2.响应文件分技术文件、商务文件。3.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不得缺少或者留空,响应文件不得加行。4.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二、纸质文件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所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至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用于项目归档,费用自理。1.份数: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叁份;电子版:U盘4份2.纸质投标文件须使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打印生成,所有内容须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3.采用死页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9 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 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加盖其个人印章,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印章。
29 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 2.被授权代表人签章的,响应文件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30 响应文件加密、上传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31 供应商签到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完成签到,(本项目解密时长为:30分钟,签名时长为:10分钟)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签到或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为同一个CA。
32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30分。
33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30分。地点:拜城县政务服务中心。
34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评审专家3人。
35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36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是,每包确定一个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在相关媒介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6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个数:3
37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除供应商需收回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营业执照、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外,其他文件概不退还。
38.1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38.2 供应商电子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本次采购活动不要求供应商到场递交响应文件,仅需在政采云平台递交已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win7+64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mac或者linux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投标人应按当地交易中心要求递交场地费,在进入评标环节前完成缴费,若不缴纳场地费,则不予进入评标环节。
38.3 定义 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相关网站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8.5 多包成交规则 分包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可以选择/个包报价,但只能成交/个包。供应商可依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多个包报价。若所投
38.5 多包成交规则 多个包的报价排位均第一,由供应商自行选择其中个包成交;其他包参与报价排序,排序第一也不成交,成交顺延排序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38.5 弃标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弃标将面临行政处罚。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如供应商确实存在不可抗力因素,其中自然灾害这部分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情况,战争、政策调整取消采购任务除外。
38.6 监督 本次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当地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管部门:拜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com
38.7 成交通知书的送达方式 书面送达或电子版扫描发送至邮件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注: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表述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供应商须知正文

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4《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1.5《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1.6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合格的供应商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保密

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

4.1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

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

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4.2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

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4.3时间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4.4报价有效期

4.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

分均保持有效。

4.4.2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

并作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响应文件

有效期的,其响应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4.5参与采购活动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5.踏勘现场

5.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

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

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

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

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

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询问

6.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询问及答复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7.偏离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

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8.履约担保

8.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

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成交合同金额

的10%。

8.2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应当

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9.采购代理服务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磋商文件

10.1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1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以及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

件。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采购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办法

第五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

分。

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确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

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11.2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2.响应报价

12.1响应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供应商应对所投包中的货物进行报价,对每一包货物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

12.3响应报价的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2.5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

表签署。

12.6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对各响应

文件进行比较。

12.7开启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

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

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

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书面确认。

12.8唱价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报价进行唱价。

12.9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

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12.10采购人不接受未经中国海关报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货物报价。

12.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

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3.1响应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3.2响应文件编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响应文件签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供应商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

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3.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

况。

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响应文件的递交

15.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5.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

15.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5.3.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15.3.3递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的;被授权代表未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的。

15.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均不退还。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

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在磋商文

件没有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销其响应文件。

17.保证金

17.1保证金的交纳

17.1.1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和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1.2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17.1.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

力。

17.2保证金的退还

17.2.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

金。

17.2.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在采购合同签订并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17.3保证金的不予退还

17.3.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报价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

(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

(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5)经磋商小组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者其它违法行为的;

(6)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履约

保证金的;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17.3.2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国库。

19.质疑

19.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

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9.2质疑书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9.2.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19.2.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

19.2.3提出质疑的日期。

19.3质疑书应当署名,一式叁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生效。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

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9.4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

回复。

19.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以书

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9.6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20.投诉

20.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第20号令)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

〔2007〕1号)文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

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

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20.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20.2.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0.2.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0.2.3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20号令)规

定;

20.2.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20.2.5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

20.2.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20.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

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20.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0.4.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0.4.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

20.4.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20.4.4提起投诉的日期。

20.5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20.6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

外,还应当向同级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

具体权限和事项。

20.7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监管部门不予受理。

18.开标、磋商、成交

18.1.开标程序

18.1.1宣布开标纪律;

18.1.2宣布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8.1.3公布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及签到顺序;

18.1.4供应商相互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18.1.5开启响应文件,按照签到顺序公布供应商名称、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18.1.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

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8.1.7开标结束。

18.2.开标

18.2.1开标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

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18.2.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

18.2.3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标。

唱标人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报价方案和响应

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不得拒绝任何符合要求的响应报价。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

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8.2.4开标和唱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

者被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

18.2.5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采购人代

表、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

18.3磋商小组

18.3.1磋商小组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由依

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

以及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只限一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

总数的三分之二。

18.3.2评审专家的抽取

18.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磋商小

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18.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18.3.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18.3.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

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18.3.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采购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

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

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

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

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18.3.6磋商小组的职责:

18.3.6.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

做出评价;

18.3.6.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18.3.6.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

交供应商;

18.3.6.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18.3.6.5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

18.3.7磋商小组的义务:

18.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18.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18.3.7.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18.3.7.4发现供应商在招报价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

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18.3.7.5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

责任;

18.3.7.6编写评审报告;

18.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18.3.7.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18.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18.3.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8.3.8.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18.3.8.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18.3.8.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

18.3.8.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政府采购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

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18.3.8.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18.4评审程序

18.4.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18.4.2组织推荐磋商小组组长;

18.4.3资格性审查;

18.4.4符合性审查;

18.4.5技术评审;

18.4.6澄清有关问题;

18.4.7磋商

18.4.8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18.4.9编写评审报告;

18.4.10宣布评审。

18.5评审

18.5.1资格性审查

18.5.1.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

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18.5.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

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

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

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响应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

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

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

无效。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18.5.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

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8.5.3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

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分别与供应商共同对其商务部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

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后,提交磋商

小组审核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

或者响应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签字确认后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供应

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磋商小组做出的不合格或无效裁定。

18.5.4技术评审

18.5.4.1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审查报价供应商所投货物和服务的规格、质量、数量

及服务要求等技术要求和参数,并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的

符合性审查。

18.5.4.2对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响应文件技术或指标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应根据

采购文件以及各响应文件情况,在确保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按同等或

者略高于采购文件标准确定统一磋商技术指标(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磋商现

场形成书面技术要求并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该标准是评审报告的组成部分,

磋商技术指标经所有参与磋商供应商书面承诺后方可进行磋商。

18.5.4.3对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响应报价(含单项报价)超出市场价格但总

价不高于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以及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磋商小组应根据本次采购预算

金额、市场价格以及供应商响应报价,在确保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磋

商小组必须集体讨论确定磋商标底和报价轮次,该标底必须低于本次开标报价的最低报

价并低于市场价格。标底和磋商轮次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用单独信封密封方

可进行磋商。磋商轮次应告知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但标底必须保密。

18.6澄清有关问题

18.6.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供

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6.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

应实质性条款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

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18.6.3磋商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

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18.7磋商

18.7.1磋商前,磋商小组应核实供应商对统一磋商技术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

业标准)等是否全部承诺或者确认。

18.7.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

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8.7.3磋商实行多轮报价,原则上第三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超过三轮报价的由磋商

小组现场集体决定,但最后一轮报价前必须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以最后一轮

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确

定为无效报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予以废标。

特殊情况及处置:(1)采购范围变化且总价不超过预算价的;(2)采购货物的市

场价格明显降价的;(3)报价明细中个别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且无明确报价依据的;

(4)最后一轮报价中最低报价相同的。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有权予以废标

或者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后继续报价。

18.8成交

18.8.1本项目评审办法为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

文件,按照本章第2.3、2.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

先;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18.8.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上

述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确定排序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

18.8.3采购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

要并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确定,由磋商小组按照上述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各供应商排列顺

序,依照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出具评审报告,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

性响应要求且最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8.8.4按照有关规定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的须顺延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的,或者采购人推荐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的,其原响

应报价不得超过原成交供应商响应报价与保证金之和,报经监督部门核准后可以确定排

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否则应予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18.8.5磋商结果应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8.8.6优先成交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必须给予优先成交:

18.8.6.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

属小型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和服务报价,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在

满足采购需求且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其最终报价再给予10%的价格扣除后价格最

低或与最低价相同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

价格扣除。

18.8.6.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报价供应商所投产品

为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的,须提供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满足采购需求且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其最

终报价中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价格再给予10%的价格扣除后价格最低或与最低价相同

的。

以上两项政策价格扣除不超过10%。

18.9成交结果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

18.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

成交通知书,并在相关媒介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采购文件随成交

结果同时公告。

18.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或者发布成交结果公

告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

偿责任。

18.9.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8.10响应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18.10.1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

18.10.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

18.10.3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

18.10.4对允许偏离的非实质性条款,偏离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

18.10.5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采购

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18.10.6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的;

18.10.7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

18.10.8报价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18.10.9报价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

18.10.10磋商小组2/3及以上成员认定报价方案技术含量低、偏离范围超出允许幅

度、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18.10.11磋商小组判定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

18.10.12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响应文件的;

18.10.13代理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

18.10.14采购文件第三章第1条规定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未提

供、提供不齐全或者复印件未装订于响应文件中的;

18.10.15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以为复印件的,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18.10.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对响应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由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磋商小组做出的决定。

18.11废标

18.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8.11.1.1在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8.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8.11.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18.1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8.11.1.5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8.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8.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8.12.1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

18.12.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

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

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

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采购文件和所有响应文

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18.12.1.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督人员

提出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

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

18.12.2记名投票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8.12.3延期开标

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监督部门审

批,经批准后按规定提前告知所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开标。

18.13违法违规情形

18.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18.13.1.1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13.1.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

18.13.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

18.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

价;

18.13.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8.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违法违

规认定意见并作响应无效处理:

18.13.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8.13.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18.13.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8.13.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8.13.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8.13.2.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8.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

18.13.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18.13.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

18.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响应报价;

18.13.3.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18.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

18.13.3.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首先由磋商小组作出认定,对认定

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供应商,按无效报价处理,再进入正常评审程序。

18.14违规处理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阿克苏

市政府采购活动:

18.14.1提供虚假报价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18.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8.14.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1.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

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采购要求

一、项目目标

(一)全面审查财务状况。对全县157个行政村2021年至2025年的财务收支情况

进行详细审查,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精准揭示财务收支中存在的

各类问题,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供有力依据。

(二)清查资产并完善平台数据。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4年末账面数据为基准,

对近5年内固定资产展开清查盘点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对近5年账面应收、应付款项进

行深入清查审核,切实摸清农村集体资产的真实家底,为农村集体资产的科学管理和有

效运营提供数据支撑。

(三)出具专业审计报告。针对财务审计、资产盘点以及应收应付款项清查梳理等

工作,分别形成专业、详尽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应涵盖审计发现的问题、问题产生的

原因分析、处理建议等,为后续的整改工作提供明确指导。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审计方式。全县统一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第三方,

办理规范采购手续,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工作。

(二)审计范围。全县157个村*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村级财务活动进行全

面审计,完整体现村干部在该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三、项目内容

(一)财务收支审计

一是收入审计。核查村级各项收入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财政补助收入、经营收入、

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等,确保收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重点审查是否

存在隐瞒、截留、挪用收入的现象,以及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杜绝体外循环等违规

行为。

二是支出审计。对村级各项支出进行细致审核,涵盖人员经费支出、办公经费支出、

公益事业支出、项目建设支出等。严格审查支出的合理性、合规性,是否符合相关财务

制度和审批程序,是否存在虚报冒领、铺张浪费、违规列支等问题。特别关注大额支出

和专项资金支出的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实地盘点,审计人员对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4年末账面数据,对固定资产进行

逐一实地盘点,详细记录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时间、使用状况等信息。

对于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查明原因并及时进行账务调整。

(三)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

审计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账物账薄是否相符,村集体“三资”方面的重大事项是否按法定程序集体讨论决定,承

包或租赁者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承包费审计期间或租金,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集体

资产和资源的损失浪费。

(四)村级债权、债务情况

查清债权、债务增减变化及拖欠占用情况,摸清账外债权、债务情况。重点审计

有无借款举债用于违背政策规定的非生产性支出,是否新增村级债务,有无存在盲目举

债情况,有无将集体资金擅自借给个人、企业和外单位,有无擅自为个人、企业和外单

位提供担保或抵押等。

(五)村级民主决策情况

落实“四议两公开”情况,审计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是否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集体班

子会议讨论决定,有无“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存在,财务人员是否固定。

(六)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村干部是否违反规定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乱发奖金、补助和实物等情况,

有无挥霍浪费问题。离任时,村干部是否按规定办理了相关移交手续。

(七)审计报告编制

一是报告内容。审计报告应包含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依据、审计方法、审计

发现的问题及相关证据、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处理建议等内容。报告语言应简洁明了、

客观公正,问题阐述应准确清晰、有理有据,处理建议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报告格式。严格按照审计行业规范和相关要求,统一审计报告格式,确保报告

的规范性和专业性。报告应经过审计组组长审核、审计部门负责人复核,确保报告质量。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17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确保项目资金有稳定可靠的保

障,以支持项目的顺利开展。该资金主要用于全县157个行政村2021-2025年村干部任

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

五、项目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一是确定审计机构。通过政府采购等规范程序,选定具备丰富经验和专业资质的审

计机构,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专业性。明确审计机构的工作范围、职责和要求,签订

详细的服务合同。

二是收集资料。收集各村2021年至2025年的财务报表、会计凭证、账簿、合同协

议、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为审计工作提供充分的数据支持。同时,收集与村级财务管

理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文件等,作为审计依据。

三是制定审计计划。根据项目目标和范围,结合收集到的资料,制定详细的审计计

划,明确审计的重点内容、方法步骤、人员分工和时间进度安排。组织审计人员进行培

训,使其熟悉审计工作要求和流程。

(二)实施阶段

一是财务收支审计。审计人员按照审计计划,对各村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通过查阅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核对账目数据,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询问等方式,查

找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详细记录和证据收集工作。

二是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同步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审计人员深入各村实地

盘点固定资产,将盘点结果与账面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对盘盈、盘亏资产进行核实处理。

三是应收、应付款项清查梳理。对近10年的账面应收、应付款项进行逐一清查梳

理,与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账目核对,分析款项的性质和形成原因,提出处理建议。

(三)报告阶段

一是撰写审计报告。审计人员根据审计实施阶段发现的问题和收集的证据,撰写审

计报告初稿。报告初稿应经审计组内部讨论,反复修改完善,确保报告内容准确、客观、

公正。

二是审核与征求意见。将审计报告初稿提交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征

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审计报告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审计

人员对反馈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必要时进行补充审计和修改报告。

三是出具正式报告。根据审核和征求意见情况,对审计报告进行最终定稿,出具正

式的审计报告,并报送相关部门和单位。

六、项目预期成果

(一)审计报告。为全县157个村分别出具详细、准确的财务审计报告,全面反映

各村2021年至2025年的财务状况、存在的问题,为村级财务管理和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依据。

(二)资产清查报告。形成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和应收、应付款项清查梳理的专项审

计报告,清晰呈现农村集体资产的真实状况,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提供有力支撑。

招标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如下: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

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允许负偏离。

3、★商务条款

3.1服务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全部审计。

3.2服务地点

拜城县

3.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待项目开始后,支付合同价的50%,作为预付款;

2.按照项目进展的80%情况,支付合同价的30%;

3.完成验收,所有档案归档后,支付合同尾款20%。

3.4服务成果验收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审核。研究

成果经甲方审查确定无修改,即认定为通过验收。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

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第四章评审办法

1.相关要求

1.1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磋商小组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2“同类项目”是指供应商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服务,并

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参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以相同或者类同部分的合同金额为准。

1.3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评分标准

2.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因素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总分
分值比重 10分 90分 100分

2.2初步评审表

资格审查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扫描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料或书面声明(格式可自拟)。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企业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如依法免税,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成立
2.2.1 时间不足三个月的企业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期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供应商无需要提供截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响应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②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③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未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对以上三点需要作出承诺(承诺函需签章)。
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承接 1.《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冲声明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3.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注:以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不得随意删减格式内容。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
备注:如果资格评审中有一项不满足审查标准的,采购人将认定该投标人不通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符合性审查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2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文件的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签署 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签章要求;2、其他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材料和落款处需要签章的应为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效文件,样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编制;。
投标文件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的的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且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承诺函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单位所有证件、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查询记录等,需做出所提供材料均为真实有效、未提供虚假材料的承诺函(或声明函)(须加盖公章)。
实质性响应条款 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商务技术条款的要求,全部响应且无负偏离。
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2、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无效投标得其他情形。
备注:如果资格评审中有一项不满足审查标准的,采购人将认定该投标人不通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3商务部分

条款号 评审标准
2.3.1 报价得分(1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需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的价格不再进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4技术部分

条款号 评审标准
2.4.1 企业业绩(4分) 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如包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或类似审计服务内容)的得1分,满分为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经磋商小组认定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业绩合同模糊难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4.3 人员配备(13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含以上)的得3分,不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不全不得分;(证明材料:需提供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高级职称(含以上)证书、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退休人员需提高退休证及返聘证明)2、项目负责人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没有得0分,本项最高得3分。备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经磋商小组认定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业绩合同模糊难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针对本项目组建不少于10人的项目团队(其中高级或注册会计师2名,中级会计师7名,助理会计师1名),在满足项目要求基础上每增加一个高级或注册会计师得2分,最多得4分;每增加一个中级会计师得1分,最多的3分;本项最高得7分;
备注(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身份证、职业证书/职称证书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提供不全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2.4.4 项目背景及现状分析(10分) 对项目理解和服务方案进行评审:①项目背景、②现状分析、③服务要求、④服务内容、⑤总体目标等,以上内容每项得2分,满分10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扣2分,每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注:1.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2.4.5 审计实施方案(27分) 针对本项目的总体认知及理解提供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项目整体实施方案②审计内容及审计方法;③审计工作步骤;④针对本项目重点及难点分析;⑤风险控制措施;⑥审计质量控制措施;⑦审计计划安排及进度控制措施;⑧特殊情况及争议问题处理⑨审计廉政管理措施。以上内容每项得3分,满分27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扣3分,每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注:1.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2.4.6 质量管理制度方案(15分) 项目实施各阶段服务的重点、特点,以及采购人需注意的有关事项,内容包括不限于:①人员管理制度(包含:项目人员岗位职责划分、业务操作规范、项目人员考核办法及考核内容);②项目管理制度(复核制度、审核回避制度、质量控制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③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④保密制度;⑤廉洁管理制度。以上内容每项得3分,满分15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扣3分,每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注:1.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2.4.7 应急管理措施方案(9分) 内容包括:①应急预案合理,②应急组织与实施方案可行,③应急管理措施方案内容完整。以上内容每项得3分,满分9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扣2分,每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注:1.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2.4.8 进度保证措施(6分) 内容包括:①按时间进度计划的工作安排及阶段性成果;②进度保障措施;以上内容每项得3分,满分6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扣3分,每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2.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注:1.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2.4.9 售后服务方案(6分) 针对本项目的后续服务计划或方案,①后续服务机构的设置及后续服务队伍人员配备情况②后期服务响应时间及后期配合、答疑等承诺;以上内容每项得3分,满分6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扣3分,每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2.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注:1.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2.5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的要求: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1)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执行;(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4)本项目不做价格扣除。

说明:

(1)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

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以上评标标准中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未装订

在响应文件中的不得分。

(3)投标单位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以商务部分加分最多的一家

投标单位的加分为商务部分的加分。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

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

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

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

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评审方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为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

按照本章第2.3、2.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

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4.评审标准

4.1初步评审标准

4.1.1资格性审查: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1.2符合性审查: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4.2.1分值构成: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2.2评审基准价的确定:即满足采购要求且最终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

4.2.3报价的得分计算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值×100。

4.2.4发包人有权接受或拒绝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偏离、保留。发包人不接受

供应商在开标后提出的优惠条件。

4.2.5评分标准:详见评审附表。

5.评审程序

5.1初步评审

5.1.1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

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

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5.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报价函中报价与采购清单汇总价不一致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4)提供虚假资料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5)供应商在开标时资格审查时递交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件原件,其内容应与

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其中委托代理人均为同一人,不一致作废标处理。

(6)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7)供应商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9)一个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分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

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报价有效的。

5.1.3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

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5.2详细评审

磋商小组分别进行技术评审、商务评审和信用与业绩评审,在技术组评委技术评分

表提交后,在进行商务评分汇总。

报价部分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供应商进行三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为响应

文件内报价,第二轮报价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单独磋商后报价,第三轮报价所有供应商

同时报价。以最后一轮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磋商小组推荐报价最低的三名供

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由采购人确定一名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5.2.1磋商小组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计算出综合评

分得分,供应商的总得分等于评委评分的算术和的平均值。

(1)按本章规定的评审项目及内容对技术因素部分计算出得分∑1;

(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项目及内容对商务因素部分计算出∑2;

5.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按“四舍五入”;

5.2.3供应商得分:∑1+∑2

5.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3.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

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

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

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3.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5.4评审结果

5.4.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评审办法前附表的约定计算供应

商最终得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

5.4.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第五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签订合同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

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

质性修改。

1.2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4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标、答疑情况进行修改

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

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协议。

1.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

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1.4有关法规或者招标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

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招标文

件相关规定执行。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

合同的,采购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但应符合相关规定;

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1.5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

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2.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条款的前提下并且在签订合同后1年内,经采购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中标

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否

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

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3.服务成果质量与验收

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

标文件、书面承诺提供服务。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

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成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4.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住所地:

乙方(中标人):

住所地:

乙方于年月日参加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名称

及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包及包名称)中

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

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

技术标准:

……

第二条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

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

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

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第三条服务交付

1、交付日期:

2、交付地点:

……

第四条交付验收

1、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

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2、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文件

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3、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

……

第五条所有权归属

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

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

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20%的违

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

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包装、装运及运输

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坏均

由乙方负责。

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

……

第七条款项支付

1、服务成果交付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

2、属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

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款项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3、付款方式

(可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也可以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具体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应约定首付、各分期支付的时间、条件及支付资金的比率;采用

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应约定支付的时间;甲方根据采购服务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预留质

保金)。

……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元作为本合同

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

失。

3、履约保证金在服务交付验收合格月无质量问题后,填写《政府采购项目履

约保证金退付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和资金往来收款收据交监督部门后20个工

作日内退还。

……

第九条售后服务及承诺

1、服务成果质量保证期限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在质量保证期内,

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且赔偿甲方的损失。

2、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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