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政采云]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中小型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中小型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QXJ(GK)*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名称: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中小型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中小型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为各院区中小型医疗设备及其使用附件提供整体维保服务,同时为我院医疗设备提供全方位运维管理服务,同时建立健全设备共享管理中心、质量控制中心的建设,提供一支专业的运营、管理、维修维保团队参与协助、指导、管理我院医疗设备,以全国优异的管理模式及管理方法指导我院设备运行维护,并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要求制定计划方案并落实执行。(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服务期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需具有医疗器械安装、维修、保养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 喀什市迎宾大道120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乾行健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喀什市明宇广场办公楼 B 座22层2216室
联系方式: 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瑞
电 话: 176********
附件信息: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中小型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doc
1016.7K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中小型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QXJ(GK)*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朱宝平
联系电话:********
代理公司:新疆乾行健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瑞
联系电话:176********
发出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
一总则3
二招标文件4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5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7
五开标及评标8
六确定中标12
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23
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24
1、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一)25
2、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25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文件格式二)26
4、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凭证;26
5、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27
6、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未满12个月的新公司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27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网(***********)”网站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28
8、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三)28
9、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四)29
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文件格式五)29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六)31
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35
1、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八)36
2、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九)37
3、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十一)38
服务需求偏离表39
4、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40
5、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其它技术文件40
第三章招标公告42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6
第五章采购需求及项目要求49
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88
资格性审查表93
商务符合性审查表96
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105
第一册
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1.1.一总则
1.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3.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
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或给予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的任何有价值物品或服务。一经发现,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2.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3.3.投标费用
无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1.2.二招标文件
1.2.1.5.招标文件构成
5.1招标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
第一册
第1章投标人须知
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册
第3章招标公告
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5章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三册
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
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2.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1.2.3.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1.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
8.2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2.9.投标文件构成
9.1投标人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新疆政府采购网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响应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9.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3.3.11.投标报价
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主体投标标的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11.3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4.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2.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
(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
12.4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
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
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2.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2.6.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12.6.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12.6.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
12.7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1.3.5.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按规定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4.2投标文件需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电子签章。
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1.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为方便评审及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响应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4.2.16.投标截止
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
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4.3.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17.2上传投标文件以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随时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电子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1.5.五开标及评标
1.5.1.18.开标
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18.2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当前标项投标人不足3家的,系统将自动废标。
18.3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长为30分钟,投标人应使用与加密时使用的同一把CA锁进行解密操作,如出现非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无法解密,由采购代理机构使用备用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
18.4组织评审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的形式选定评审委员会主任,并宣读评标会纪律,对评标委员会进行通讯工具管制及宣读相关法律法规。
18.5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开启报价文件并由投标人代表在线CA签字确认,报价确认时段限制为30分钟,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报价评审及政策价格认定。
18.6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18.7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8.8电子开标的相关注意事项:
18.8.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18.8.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18.8.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8.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18.8.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18.8.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
18.8.7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18.8.8政采云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法:投标人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1.5.2.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凭证;
(4)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5)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未满12个月的新公司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网(***********)”网站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9)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证。
2.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医疗器械安装、维修、保养证书。
注: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审。“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的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请各投标人注意!
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采购人代表1名,政采云随机抽取专家4名)
1.5.3.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5.4.21.投标偏离
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
1.5.5.22.投标无效
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
(4)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5)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5.6.23.比较与评价
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注: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价格部分20分,商务技术部分80分。
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
1.5.7.24.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5.8.25.保密原则
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6.六确定中标
1.6.1.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除第28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
1.6.2.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1.6.3.28.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6.4.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
29.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3招标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查看项目结果内容)
1.6.5.30.签订合同
30.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具体时间与采购人商议)
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6.6.31.履约保证金
31.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
31.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中标人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2)。
31.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6.7.32.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1.6.8.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33.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33.2.2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33.2.3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6.9.34.廉洁自律规定
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34.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投标人可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信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
1.6.10.35.人员回避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1.6.11.36.质疑与接收
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6.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6.4、质疑的提出:一次提出全部质疑
36.5本采购文件中所称质疑及答复,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采购方答复质疑的行为。
36.6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6.7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或潜在报价方。可质疑的文件为采购公告以及采购文件(包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
36.8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采购过程,即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成交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开启、评审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
36.9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质疑主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二)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
(三)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受理范围和本项目采购人的管辖权范围;
(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40.提出质疑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即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提出的,要求采购方对其予以支持的主张。必要的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质疑人的质疑请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包括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40.1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质疑事项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否则不能作为认定该质疑事项成立的依据。
40.2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
(一)提出质疑的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质疑事项;
(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五)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采用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0.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40.4、质疑的审查和受理
1采购方在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符合质疑受理条件,对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
40.5对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分别按照下列不同情形予以处理:
(一)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出质疑。修改后质疑事项仍不具体、不明确或者最终递交质疑函的时间超过质疑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
(二)质疑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
(三)超过质疑法定期限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
(四)对不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
(五)质疑不属于本项目采购方管辖的,告知质疑人向有管辖权的采购人提出质疑;
(六)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
40.6、质疑的处理和答复
40.7采购方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在一定限期人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
40.8对于质疑事项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为了全面查清事实、取得充分的证据,采购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
40.9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
41.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
41.1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
41.2采购方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处理质疑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组织专家评审、质疑人及被质疑人提交或补正材料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质疑处理期限内。
41.3采购方经调查、论证、核实,认定质疑不能成立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定质疑成立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但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但合格报价方仍不少于3家时,依法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报价方,否则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1.4采购方将书面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人名称;
(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四)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
(五)质疑答复日期。
41.5质疑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将由采购方建议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
质疑投标人: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6.12.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中标后开具)
致:(买方名称)
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服务名称)(以下简称服务)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服务(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名:
公章:
1.6.13.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投标人)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投标人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人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
如果投标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投标人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 [正本/副本]XX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XXXX 投 标 文 件投标单位: (公章)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日 期: |
1.7.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凭证;
5、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6、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未满12个月的新公司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网(***********)”网站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0、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证;
11、投标人需具有医疗器械安装、维修、保养证书。
1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8.1、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一)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单位:元包号:
| 服务名称 | 投标报价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注:1、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
2、投标人报价时包含税费、人工工资等一切与本次项目相关的费用。
3、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
2、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文件格式二)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
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人像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人像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国徽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国徽面)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4、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凭证;
5、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注:“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的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请各投标人注意!
6、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未满12个月的新公司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说明: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未满十二个月的新公司可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网(***********)”网站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8、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三)
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9、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四)
我单位针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承诺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文件格式五)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11、投标人需具有医疗器械安装、维修、保养证书。
注:提供的证书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六)
本公司(企业名称)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名称)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投标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投标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注:1、标的名称请填写项目名称。
2、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投标企业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可不提交。
附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表所示: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500万元-20000万元 | |||
| 小型 | 50万元-500万元 | |||
| 微型 | 50万元以下 | |||
|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40000万元 | |||
| 小型 | 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300万元一2000万元 | |||
| 微型 |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 |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营业收入6000万元一80000万元,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一80000万元 | |||
| 小型 | 营业收入300万元一6000万元,且资产总额300万一5000万元 | |||
| 微型 | 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 |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从业人员20人一200人,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一40000万元 | |||
| 小型 | 从业人员5人一2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5000万元 | |||
| 微型 | 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 |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从业人员5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一20000万元 | |||
| 小型 | 从业人员10人一5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500万元 | |||
| 微型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 |||
| 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一30000万元 | |||
| 小型 | 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200万元一3000万元 | |||
| 微型 |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 |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从业人员100人一2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30000万元 | |||
| 小型 | 从业人员2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 | |||
| 微型 |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30000万元 | |||
| 小型 | 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 | |||
| 微型 |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10000万元 | |||
| 小型 | 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 | |||
| 微型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从业人员100—3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10000万元 | |||
| 小型 | 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 | |||
| 微型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 |||
| 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从业人员100人一20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10000万元 | |||
| 小型 | 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 | |||
| 微型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从业人员100—3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10000万元 | |||
| 小型 | 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50万元一1000万元 | |||
| 微型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 |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200000万元,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一10000万元 | |||
| 小型 | 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一5000万元 | |||
| 微型 | 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5000万元 | |||
| 小型 | 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一1000万元 | |||
| 微型 |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 中型 | 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一120000万元 | |||
| 小型 | 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资产总额100万元一8000万元 | |||
| 微型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 中型 | 从业人员100—300人 | |||
| 小型 | 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 | |||
| 微型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 | |||
第2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八)
2、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九)
3、商务条款偏离表、服务需求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4、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
5、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其它技术文件
1.9.1、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八)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地址)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后续流程,并以形式出具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或货物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
(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根据规定,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7)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
(8)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投标人名称(盖章):
联系地址:传真: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账号:
投标人银行行号:
日期:年月日
2、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九)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单位:元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注:
1.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
2.以开展“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中小型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的费用为总报价,报价的总报价是唯一的,无须分项报价
1.10.3、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 | 说明 |
注:采购需求及项目要求内容中带有“▲”标记的采购需求为不可负偏离项,如出现负偏离,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服务需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的服务需求条款 | 投标文件的服务需求条款 | 偏离 | 说明 |
注:采购需求及项目要求内容中带有“▲”标记的采购需求为不可负偏离项,如出现负偏离,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1.11.4、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内容自拟)
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1.12.5、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其它技术文件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中小型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QXJ(GK)*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二册
2.第三章招标公告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中小型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中小型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J(GK)*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中小型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陆佰伍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00元(陆佰伍拾万元整)
采购需求:
为各院区中小型医疗设备及其使用附件提供整体维保服务,同时为我院医疗设备提供全方位运维管理服务,同时建立健全设备共享管理中心、质量控制中心的建设,提供一支专业的运营、管理、维修维保团队参与协助、指导、管理我院医疗设备,以全国优异的管理模式及管理方法指导我院设备运行维护,并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要求制定计划方案并落实执行。(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凭证;
(4)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5)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未满12个月的新公司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网(***********)”网站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9)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医疗器械安装、维修、保养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6:00,下午16:00至23:59(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页面,在“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项目,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投标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线上开标大厅(供应商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进入“项目采购-我的项目-右边选择对应项目进入开标大厅“或者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迎宾大道120号
联系人:朱宝平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乾行健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明宇广场办公楼B座22层2216室
联系人:董瑞
联系电话:176********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 条款号 | 内 容 |
| 1.1 | 采购单位: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迎宾大道120号联 系 人:朱宝平 联系电话:******** |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新疆乾行健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喀什市明宇广场办公楼 B 座22层2216室联系人:董瑞 联系电话:176******** |
| 1.3.4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凭证;(4)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5)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未满12个月的新公司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7)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网(***********)”网站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9)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证;注:“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的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请各投标人注意!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医疗器械安装、维修、保养证书。 |
| 1.3.5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是、否)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2)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虛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
| 1.4.8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是、否) |
| 2.2 | 项目预算金额:********.00元(陆佰伍拾万元整)最高限价:********.00元(陆佰伍拾万元整) |
| 12 | 保证金形式:R保函 R电汇 R支票 R对公转账(本项目允许的其他形式) 保证金数额:130000.00元(壹拾叁万元整)(按照各分包控制金额2%以内的整数计算)保证金收款户名:新疆乾行健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疏附支行账 号: 65********001745 联系人:董瑞 联系电话:176********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间)其它信息:打款时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项号,投标保证金转入新疆乾行健招标有限公司账户,投标人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证做到投标文件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如未及时打款,后果自负)。保证金退还方式:(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全部原账户退回。(2)成交投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把合同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法规注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
| 13.1 | 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内。 |
| 14.1 |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中标候选单位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提交四份(一正三副)纸质版《投标文件》给代理机构存档。 特别提示:中标候选单位提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文字内容与开标时电子投标书应完全一致。 |
| 16.1 | 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18.1 | 投标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线上开标大厅(供应商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进入“项目采购-我的项目-右边选择对应项目进入开标大厅“或者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进入开标大厅。) |
| 23.2 | 评标方法:评定的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
| 27 |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数量: 3 本项目采取兼投兼中原则,如投标人同时投 2个标段,可同时中标 2个标段。 |
| 27 | 采购单位是否委托评标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否 (是、否) |
| 31.1 |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10%保证金形式:R保函 R电汇 R支票 R对公转账提交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5工作日内。(退款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
| 32 | 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为参考,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下浮20%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对公转账。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支付形式:对公转账;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
| 33.1 |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是(是、否) |
| 1.《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第5章采购需求及项目要求
一、总体说明: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维护维修服务,也可以委托有条件和能力的维修服务机构进行医疗器械维护维修,或者自行对在用医疗器械进行维护维修”。
随着《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明确了第三方售后服务公司在承担医院设备维修保养工作时的合法地位。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整体分为一院四区、一科研院整体运维格局包括中心院区、广州新城分院、疏附院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以及东城院区(妇儿救治中心)、广东科学技术研究院。中标方对该项目不仅是为各院区中小型医疗设备及其使用附件提供整体维保服务,同时需中标方为我院医疗设备提供全方位运维管理服务,同时建立健全设备共享管理中心、质量控制中心的建设,提供一支专业的运营、管理、维修维保团队参与协助、指导、管理我院医疗设备,以全国优异的管理模式及管理方法指导我院设备运行维护,并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要求制定计划方案并落实执行。(维修保养包含但不限于易损件、配件、设备使用相应消耗耗材等,我院对医疗设备界定具有最终解释及认定的权利。)
本次服务将对我院所有医疗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新购置、在保期、过保期、买保期等设备)以及其他设备(电视机、挂式和立式空调、各类冰箱、室内氧气和负压管道维修)。保修期外的设备,提供全面的维护保养管理服务。并严格按照以下项目要求执行:对于保修期内及已购买原厂保修期的设备,须配合我院工程师监管并督促各维保厂家进行维修、保养等服务。在服务合同有效期内,若新购置设备或设备保修期届满,中标方将接替按照以下项目要求执行:负责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质控等相关工作,设备效益分析。
二、项目要求
1、对我院四院区、一科研院医疗设备相关资产进行实物盘点,配合院方在信息化系统中建立基础数据库(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名称、单价、品牌、型号、序列号、注册证、采购日期、中标方、维修、维护、配件价格、保养记录)并在设备表面张贴固定资产编码,设备运行状态卡。(提供承诺函)
2、配合院方工作需求,对全院医疗设备进行周期性复盘,包括设备的建档、操作使用、效益分析、计量、维保、报废等方面做出相关规定,使医疗设备管理工作有详细标准,实时记录设备上述活动轨迹,大数据收集分析管理,确保医院医疗设备良好运行,及时更新基础数据库(与医院系统连接所需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提供承诺函)
3、需具有医疗器械安装、维修、保养证书。
4、需具有医疗设备管理服务相关软件自主知识产权或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证明材料)
5、血液透析、超声、生命急救类等设备,工程师需具有与厂家培训资质证书或相关专业医疗机构、协会培训证书。(提供证明材料)
6.投标人中标后向保险公司购买不低于500万元保额的公众责任险或提供100万元风险保障备,作为由于维修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障。(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端口维修维护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提供承诺函)
三、商务需求
1、人员标准
(1)中专及以上学历。
(2)3年以上驻场维修经验。
(3)较好的沟通能力、良好的服务意识、积极的工作态度。
(4)严格遵守医院和中标方的各项制度及流程。
▲2、人员配置总人数≥16人,维修工程师人数≥14人,具备设备维修、保养资质证书。需配置专业运维指导人员开展工作并指导我科室相关管理模式。各院区需派驻工程师全年7*24小时驻场。由中标单位提供驻派人员工资绩效费用,同时在服务期间内驻派人员所发生的一切伤亡及财产损失都由中标单位承担,与我院无关。派驻人员需按照我院及医学装备科规章制度执行,并服从本科室安排。
3、项目负责人(兼驻场工程师):需具有≥3年高级维修类证书,拥有三年及以上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医疗设备维修管理经验。
4、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师:(提供本单位驻场工程师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本公司社保缴纳明细)
1.≥3名具备电工证;
2.≥3名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证;
3.≥2名具备特种设备作业证书:R1≥1、R3≥1
4.≥1名具备焊工证;
5.≥1名具备质量控制证书;
6.≥2名具备内窥镜维修资质的工程师;
7.≥1名具备制冷与空调作业资质的工程师;
8.≥2名具备超声设备维修资质的工程师;
9.≥2名具备血液透析设备维修资质的工程师;
注:(可一人具有多个证书、中标方提供证书人员须为本次项目驻场维修人员)
5、中标单位需提供经国家权威计量机构检测合格的专业医疗设备质控设备:生命体征模拟仪、除颤分析仪、电气安全分析仪、婴儿培养箱分析仪、血透机电导率分析仪、气流分析仪(配麻醉模块)、电刀分析仪、紫外辐射照度计、生物安全柜质量检测仪、浮标式氧气吸入器检定装置等,无偿用于我院开展设备质量控制工作,期间质控设备的维修、质检都由中标方承担。(提供证明材料)(投标方中标后提供质控设备校准证书扫描件,服务到期后由中标方收回)
6、以上配置的人员,须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务合同。
7、人员信息:建立完善的人员信息,离职或者新进人员及时更新信息。(注:更换或者新进人员须具备相关证书,由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入职,同时保证在15自然日内更换完成(提供书面承诺函))
8、多院区管理:各院区驻派一名工程师,负责本院区维修等其他工作,建立纸质版及电子版档案。
9、设立指纹打卡,管理人员有权调取数据查看打卡记录。
10、人员考核:首先按照我科室制度,每年对我院工程师及维保人员总体以笔试形式考核。对使用人员考核。并有相关记录。
11、项目执行细节等相关问题,由中标单位中标后与医学装备科协商制定。
12、项目执行周期
服务期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若存或发生以下情况,采购方可无条件解约:
①若遇我院重大项目变动;
②国家相关要求变更;
③其他不可抗因素影响;
④若未达到服务要求,我院将出具评估服务报告,对以上服务项目进行解约。
1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30%,完成当年维保后支付70%或以合同约定为准。
14、项目验收:
①当年维保到期后组织验收,验收应在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参加下进行。
②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的规定、标准进行。相关人员依据国家、行业规范、标准、规程名录以及《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未按照文件要求维保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四、服务需求:
预算金额:650万元
(一)、医疗设备巡检
1、根据相关法规及我院内控制度要求建立巡检保养规程及相关制度,根据设备属性制定相关维护保养规程。同时按照重点科室制定巡检计划,并通知相关科室,在不影响科室运转情况下进行。(手术室、ICU、CCU、急诊、门诊、普通病房)巡检后有记录存档。
2、巡检保养周期:设备维修人员每季度定期对全院在用医疗设备进行全面巡检保养。维修人员每周对重点科室(部门)(急诊科、手术室、重症医学科、产房、血液净化、新生儿等)进行科室(部门)巡检,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3、维修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到眼见、耳听、鼻闻、手摸。对所有医疗设备的运行环境(防静电、防尘、防潮、防蚀、防霉等问题),水电气路进行巡查,对设备的运行情况、磨损程度进行检查校验,及时发现潜在问题,提出改进维护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维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提高维修质量,缩短维修时间。
4、医疗设备保管人员或操作人员对医疗设备基本状况进行常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反馈。维修人员立即响应。
5、医疗设备按分类对各类设备保养,对使用程度设置保养周期,一般大型仪器图像质量检测应包括三个阶段:日常检查、周巡检、月检查。设备维修保养标准必须遵循国家标准和设备维修手册。
6、特种设备巡检要求:
高压氧舱、压力容器、灭菌器等特种设备,须每日核查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泄压装置有效性,每月测试紧急切断系统及报警功能。严格遵循《特种设备安全法》,巡检时重点检查高温/高压密封件老化、管道腐蚀及气体泄漏风险。建立应急故障处置预案,每半年开展操作人员安全演练。
(二)、医疗设备设施保养
中标方根据我院设备属性及使用频率制定分级保养计划按照日常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并有详细保养记录。相关记录需科室签字确认后,电子版及时上传至信息化系统(原则是当日办结)
1、日常保养:由仪器保养人负责,进行机器表面污渍的清洁、机械部分的紧固和润滑;紧固易松动的螺丝和零件,检查运转是否正常,零部件是否完整。设备使用人员交接班时,做好设备检查和交接工作。
2、一级保养:由仪器保养人按计划进行,主要是内部清洁,检查有无异常情况(如声音、湿度、指示灯等),局部检查和调整,清除机器内部灰尘,清洁电路板脚的氧化层,相关电位器的清洁以及光学医疗设备光路灰尘的清洁。
3、二级保养,属预防性修理,由仪器保养人会同维修人员共同进行,对设备的主体部分或主要组件进行检查,调整精度,必要时更换已达到磨损限度的机械易损部件,抽样检查一些性能变差的电子元器件(电位器、电容、电阻等),提前更换。
(三)、故障处理
制定相关维修保养制度、计量、质控,设备故障及时处理,设备故障15分钟以内响应,各院区提供全年7*24小时服务机制,并且夜间每个院区不低于一人值班。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完好率须保持在100%,其他各类设备正常运行开机率均在95%以上。超期一天维保顺延两天。具备组织各类培训的能力,如设备操作使用培训、使用人员安全培训、日常保养培训、建立相应电子版档案等。
(四)、备件库
▲1.在项目发生地设置配件库,库房内常备各类基础配件及易损件、设备消耗材料,对于临床所需但配件库未备货的配件,需在3个工作日内配送到位;进口设备配件由原厂提供并出具原厂证明材料。所有配件须为正规原厂全新配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我院各科室相关设备的易损件、配件、设备使用相应消耗耗材等,对于无法现场解决的故障需提供备用机。所有使用配件、易损件、设备消耗材料都由中标方承担费用及更换,我院将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备件清单季度提交医院医学装备科检查(同时提供相应价格依据录入维修管理系统以便后期参考)(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更换备件耗材件:按照设备使用说明定期更换设备备件耗材件。
3.本项目需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设备备件耗材:
| 设备名称 | 备件耗材 |
| 监护仪类 | 导联线、血氧探头、袖带、有创血压延长线、电源线、纽扣电池等 |
| 心电图机类 | 心电导联线、电源线、纽扣电池、心电图纸等 |
| 母婴类 | 胎心探头、宫缩探头、黄疸紫外线灯管、电源线等 |
| 负压吸引类 | 瓶子、瓶盖、电源线等 |
| 注射泵类 | 整机备件、电源线等 |
| 低温治疗仪 | 整机备件、温度探头、冰毯、电源线等 |
| 呼叫系统 | 呼叫分机、呼叫器主机等 |
| 设备带 | 氧气终端、负压终端、开关插座、灯管等 |
| 空气消毒机 | 紫外线灯管、电源线、纽扣电池、后防尘网、初中效过滤器、碳板、灯架等 |
| 麻醉机及麻醉监护 | 整机备件、导联线、血氧探头、袖带、有创血压延长线、电源线等 |
| 呼吸机 | 空气过滤网、电源线、氧电池、流量传感器、空压机、呼气盒、重复使用的呼吸管路、蓄电池等 |
| 腹腔镜系统 | 整机备件、电源线、电极线等 |
| 除颤仪 | 心电导联线、电源线、除颤仪纸等 |
| 超声刀 | 电源线等 |
| 无影灯 | 灯泡等 |
| 手术显微镜 | 整机备件、电源线等 |
| 激光治疗仪类 | 整机备件、电源线等 |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电源线等 |
| 水处理 | 保养耗材等 |
| 血凝仪 | 电源线等 |
| 电解质分析仪 | 电源线等 |
| 空气波治疗仪 | 腿套、手套、电源线等 |
| 消毒类 | 密封圈、电源线等 |
| 血透机 | 电源线、维修配件等 |
| 内窥镜系统 | 整机备件、电源线、内镜清洗刷等 |
| 内窥镜冷光源机 | 整机备件、电源线等 |
| 内镜清洗台 | 水枪、气/水软管(胶管)、螺纹胶管等 |
| 床和轮椅 | 护栏、床档、摇把、轮子、插床式输液架等 |
| 空调冰箱 | 备件、压缩机、氟利昂、铜管等 |
| 电视机 | 整机备件、电源线等 |
| 产科设备 | 胎心监护和心电图机打印纸等 |
(五)、新设备安装
1、配合院内工程师及厂家进行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并扫描所有资料上传档案管理系统。
2、根据总体设备运行情况(每季度)做出运行分析提交医学装备科作为参考。保修期内提供管理及相应技术服务。我院将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六)、设备报废
1、协助院方严格执行报废流程,并提交设备主管部门批复。
2、配合设备主管部门的要求存放在固定的场所。
(七)、应急事件、突发事件
1、在服务地区常驻工程技术人员,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响应,服务工程师即时到达服务现场,(服务时间:7*24小时)并对故障类型进行分类记录。接到科室医疗设备故障报告后,在15分钟内携带工具到达故障所在科室进行处理。
2、服务工程师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协助临床医务人员做好病人安全的相关补救措施,并尽快对设备进行故障的初步分析检查,了解故障发生的原因、性质、范围、严重程度。
3、针对故障仪器设备,对立即可修复的,服务工程师现场修复使用。
4、对不能立即修复的设备应调用相应的备用机或其他替代方法;不易搬动的设备,维修人员应挂上“故障暂停使用”的禁用标识,并立即联系原厂工程师前来处理,同时逐级向上汇报。
5、针对高值医疗设备和其他特殊设备,建立紧急故障应急机制和紧急事故处理小组,对设备故障的处理过程全程跟进,并及时向设备使用科室和设备主管部门沟通反馈。
6、发生各类应急保障,配合医学装备科做好保障期间设备协调,建立设备档案。
7、节假日期间值班保障,制定24小时值班表,安排工程师值班,值班表定期上报医学设备科,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接到电话15分钟内到达现场。
(八)、预防性检查操作保养规程的建立
(1)根据设备盘点及建档的数据,按照设备类别制定设备操作、维护保养规程文件,包含设备标准操作流程、使用注意事项、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设定及参考标准和部分设备质量控制内容。
(2)制定科室设备巡检计划,明确计划制定、实施人员及具体
实施的时间节点。制定计划,预先知会设备主管部门和设备使用科室,确定设备巡检实施的具体时间,确保在不影响临床科室工作的状况下有效实施。
(3)设备分级保养规程及计划的制定,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明确设备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具体内容以及相关责任人,对于呼吸机、除颤仪等急救类设备要制定独立的巡查保养计划,计划制定后交由设备主管部门审核并备案。
(4)针对国家有关部门在医院等级评审方面关于设备操作保养的要求,全力协助设备主管部门达到相关评审条件。
(5)参照国家法律规定和行业标准相关要求,结合医院的实际需求,制定完善的设备操作保养规程文件后,提交医院设备主管部门审核并备案,并录入设备管理系统。
巡检实施
(1)根据已制定的设备巡检计划,安排专项的服务工程师,在设备现场完成设备巡检点的检测并记录。
(2)与设备操作使用人员了解巡检周期中设备的使用状态,对异常点进行记录;巡检结束后将巡检报告提交给主管人员。
(3)主管人员根据提交的报告文件,对发现的所有异常点进行核实与判定,制定异常点解决方案并由相应的工程师专项跟进处理。
(4)定期整理设备巡检报告,存档备案,录入设备管理系统。
(5)以月为单位向医学装备科及设备所属科室汇报巡查计划实施结果。
月底前对项目内设备按实际情况确认并向设备主管部门提交下个月的《设备巡查计划表》。
技术服务工程师按《设备巡查计划表》定期对相关科室设备实施巡查。
实施巡查要提前一周与目标科室设备负责人沟通确认具体执行时间,如果时间上有冲突,以沟通后确认的时间为准,并报备当天主班。
当天具体实施巡查前要知会目标科室设备负责人,确认巡查对接人,通过手持巡查终端进行设备巡查,并做好《巡查状况报告表》的登记;科室设备巡查实施结束后向目标科室设备负责人就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异常点做简单说明并对近期仪器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有效沟通,最后在登记好的《巡查状况报告表》《设备巡查信息汇总表》上签字确认。
(6)设备巡查完毕,技术服务工程师需对巡查现场进行清场,将已巡查设备归回原处(仓库或暂存柜),并做好相关记录。清洁工作台面、容器、工具、工具柜和仪器设备。清理废弃物。
(7)设备巡查数据及文档整理
手持巡查终端中导出本次巡查结果数据后汇总到巡查工作主管处。目标科室设备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巡查状况报告表》、《设备巡查信息汇总表》汇总到巡查工作主管处。
(8)同时每季度按照PDCA质量管理模式提出设备用法、保养、维护等相关整改措施及意见,提交医学装备科审核、参考。
▲(九)、设备共享调配:配合我院要求进行设备调配工作。(提供承诺函)
1、全年7*24小时期间发生应急事件,驻院工程师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配合医院设备共享中心管理员。
2、跨院区设备调动以及协助科室搬迁
3、通过使用率,和科室老师沟通标记出可共享调配设备。
(十)、维保期间,由设备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维保方承担相应费用。
(十一)、驻场工程师需配合我院进行不良事件上报、质量控制等相关工作。
(十二)、设备管理软件
▲1、维保期间中标单位提供《设备管理软件》由我院使用,同时按照我院需求增加或开发相应功能模块,并且与院内智能化管理软件对接,对接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合同到期后,软件可以继续使用及整体数据导出,同时做到四院区、一科研院可实时监控及数据录入维护。(提供承诺函)
2.全院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维护管理服务包括:设备运行日常管理、质量控制管理、设备应用培训服务、配件备件供应服务、维护维修服务、设备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数据分析汇总、成本效益分析(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协助等级医院迎评迎检、协助计量管理等服务等相关工作。
3.提供一套设备管理软件系统,并负责该系统的安装与维护。
4.软件系统终身免费升级,本项目涉及的软、硬件维保期满后院方继续使用,中标单位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5.合同期内,医院要求实现的软件功能及接口所产生的费用均含在此次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影像系统等。
6.服务器配置的数据存储及计算资源需满足此套系统自合同签订日起5年以内的存储要求,设备管理系统的局域网由中标方根据院方组网规则及医疗设备详情进行设计并组建,不再收取任何费用。(提供承诺函)
7、设备共享调配中心建设要求:调配中心建设包括展示大厅建设、调配中心仓库建设、质控中心建设,需分区明确,软件端搭建信息化平台,集成设备调度、数据分析功能;集中管理可调配的低使用率设备,确保设备处于可借调状态,利用现有设备资源,实现科室间的设备共享,通过调配中心和科室间设备借调,实现设备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提高设备使用率。(软件方面按照我院需求增加或开发相应功能模块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提供可以查询全国往年医疗设备中标信息查询软件,软件5年使用权限,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8、中标单位需提供服务热线及驻场工程师电话。
9、中标单位须提供设备管理系统(投标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著作权),为医院提供医疗设备从采购到报废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系统。
10、开放端口与医院现有管理系统兼容、对接,实现资源共享,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医疗设备管理系统软件具备功能个性化定制等二次开发能力,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开发时间按医院要求执行,如未达到按照违约处理。(提供承诺函)
11、设备管理系统与HIS、金蝶、LIS、PACS等端口接口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内,至少具备如下功能(如未具备以下功能,按我院要求进行开发,不再收取任何费用。(提供承诺函)):
(1)采购管理:提供采购管理、采购文档、验收管理、并提供系统截图。
(2)设备管理:提供设备管理、公用设备、设备转科、设备外调、设备报废、设备分类、设备盘点、标签打印、位置管理等,并提供设备管理及系统截图。
(3)维修管理:提供维修工单(待分配、维修中、待验收、已完成、已取消)、故障维修,并提供系统截图。
(4)质控管理:质控中心制定标准化流程,实时监测设备性能及使用数据,建立质控档案,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及第三方质量审核,确保全流程可追溯、合规高效。提供质控保养计划(巡检、PM、计量)、质控工单、报告模板、不良事件、培训管理,并提供系统截图。
(5)效益分析:通过结合医院现有财务系统、HIS、PACS,从多个维度对设备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行分析,包括单机效益、科室效益、全院效益、设备分析(设备检查次数、PACS设备列表、HIS收费总览、可收费设备、设备目标考核、设备效益分析等报表)。
(6)数据报表:从设备、维修、质控三个方面生成整体报表,
包括设备(设备统计、设备折旧汇总、大型设备分布、新增设备统计、
报废设备统计)、维修(维修概览、维修统计、满意度统计、工作量统计)、质控(质控概况、工作量统计),并提供系统截图。
(7)知识库管理:提供以关键字形式进行检索,以列表形式展示内容,搜索内容包含设备基础信息,操作手册,保养手册,技术资料,常见故障与处理等。
(8)供应商管理:提供供应商管理、计量机构管理、证照管理、合同管理、品牌管理、计量检定机构、放射检测机构压力容器检测机构等,并提供系统截图。
(9)三甲评审标准、要点记录,针对每条要点可记录负责人、相关文件(支持文件夹和文件上传)、落实情况及问题汇总、改进措施及计划、完成情况,配合医院实现等级医院的评审工作。
(10)生命支持类设备量化管理方案的合理性。
(11)维护、维修等直到设备报废,整个过程要求电子版进行存档。
(12)验收要求录入设备的图像,设备的基本信息和设备的技术参数及附属设备配置清单。
(13)使用现代化软件系统二维码全程管理。
(14)根据业务需要后期增设新模块,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5)详细软件功能要求如下:
| 客户端 | 一级功能模块 | 二级功能模块 | 功能描述 |
| PC | 设备管理 | 1、设备管理 | 包含所有设备、应急设备、计量设备、维保设备、大型设备、生命支持类设备、投放设备、设备补全、设备纠错、报废设备、使用记录等功能 |
| 2、公用设备 | 包含公用设备借调申请、借调归还、借调查询、归还查询 | ||
| 3、设备转科 | 包含转科申请、转科查询 | ||
| 4、设备外调 | 包含外调申请、外调查询 | ||
| 5、设备报废 | 包含设备报废的批量导出、查询、新增报废、撤销报废等功能 | ||
| 6、设备分类 | 包含设备分类的导入导出、新增分类、修改删除 | ||
| 7、设备盘点 | 包含设备盘点的新增、编辑、删除、下载盘点报告 | ||
| 8、标签打印 | 包含设备编码、设备品牌、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所属科室等信息。 | ||
| 维修管理 | 1、维修工单 | 包含待分配、维修中、待验收、已完成、已取消维修工单的管理。 | |
| 2、故障维护 | 包含故障类型管理、故障问题的新增与删除等功能。 | ||
| 质控管理 | 1、质控保养计划 | 包含质控保养计划的日常维护、巡检、PM、计量、质控等功能。 | |
| 2、不良事件 | 包含不良事件的查询、导出、新增等功能。 | ||
| 效益分析(需对接HIS、PACS系统、财务系统) | 1、单机效益 | 包含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所属科室、收入、支出、等信息。效益分析设备的台账,形成对应设备的季度报告、年度报告。(根据医院具体需求) | |
| 2、科室效益 | 包含所属科室、费用、收入、收益等信息。通过成本核算(如人力、设备、药品支出)与产出(如诊疗收入)的对比,评估资源利用效率 | ||
| 3、设备分析 | 包含设备检查次数、PACS设备列表、HIS收费总览、可收费设备、设备目标考核、设备效益分析报表等。分类大型设备和中小型设备。 | ||
| 4、设备使用率 | 包含同类设备的收支对比、同类设备在各个科室的使用率、使用率趋势图(分天、月、季)等。 | ||
| 设备共享调配中心 | 设备共享调配中心 | 包括同类设备的收支对比、同类设备在各个科室的使用率、使用率趋势图(分天、月、季) | |
| 数据报表 | 1、设备 | 包含设备统计、设备折旧汇总、大型设备分布、新增设备统计、报废设备统计等。 | |
| 2、维修 | 包含维修概览、维修统计、满意度统计、工作量统计等。 | ||
| 3、质控 | 包含质控概况、工作量统计等。 |
(十三)、中标单位未经我院书面同意,不得将项目实施情况及我院有关信息、数据内容进行外泄,违者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
维保设备清单: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设备(本项目不包含一院四区制氧机运维服务和一院四区层流净化运维服务)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3D工作站 | 22 | |
| 2 | 3M生温仪 | 1 | |
| 3 | Halos基因数据分析一体机 | 1 | |
| 4 | Q开关ND:YAG激光治疗机 | 1 | |
| 5 | TDP治疗仪 | 60 | |
| 6 | 激光治疗机 | 6 | |
| 7 | 半自动免疫印迹仪 | 1 | |
| 8 | 膀胱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 | 2 | |
| 9 | 膀胱压力容量评定系统 | 1 | |
| 10 | 包埋机 | 3 | |
| 11 | 备管机 | 4 | |
| 12 | 鼻窦镜 | 1 | |
| 13 | 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 | 14 | |
| 14 | 便携式血气分析仪 | 1 | |
| 15 | 标准对数视力表 | 2 | |
| 16 | 标准对数视力灯箱 | 1 | |
| 17 | 冰冻血浆解冻箱 | 2 | |
| 18 | 病理切片机 | 1 | |
| 19 | 病理组织取材台 | 1 | |
| 20 | 各类推车 | 670 | |
| 21 | 病人监护仪 | 907 | |
| 22 | 不间断电源UPS | 4 | |
| 23 | 彩色超声多普勒诊断系统 | 47 | |
| 24 | 肠内营养泵 | 30 | |
| 25 | 超纯水设备 | 4 | |
| 26 | 超低温冷冻储存箱 | 6 | |
| 27 | 超声波体检机 | 1 | |
| 28 | 超声波婴儿身高体重测量仪 | 1 | |
| 29 | 超声波治疗仪 | 1 | |
| 30 | 超声刀系统 | 2 | |
| 31 | 超声高频集成手术设备 | 10 | |
| 32 | 超声高频外科集成手术设备 | 1 | |
| 33 | 超声高频外科集成系统主机发生器 | 1 | |
| 34 | 超声骨刀 | 1 | |
| 35 | 超声骨密度仪 | 1 | |
| 36 | 超声监视宫腔手术仪 | 1 | |
| 37 | 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 | 1 | |
| 38 | 超声内镜主机 | 2 | |
| 39 | 超声气压弹道碎石机 | 1 | |
| 40 | 超声清洗机 | 3 | |
| 41 | 超声乳化玻切一体机 | 1 | |
| 42 | 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手术设备 | 1 | |
| 43 | 超声扫描治疗仪 | 1 | |
| 44 | 超声引导系统 | 3 | |
| 45 | 臭氧妇科治疗仪 | 1 | |
| 46 | 除颤仪 | 53 | |
| 47 | 纯水机 | 8 | |
| 48 | 纯音测听室 | 1 | |
| 49 | 磁场刺激仪 | 2 | |
| 50 | 磁刺激仪 | 2 | |
| 51 | 磁振热治疗仪 | 1 | |
| 52 | 单壁机械麻醉塔 | 10 | |
| 53 | 单目弱视治疗仪 | 1 | |
| 54 | 单人单面垂直净化台 | 1 | |
| 55 | 等离子双极电刀电凝系统 | 1 | |
| 56 | 等离子双极电切电凝系统 | 1 | |
| 57 | 低温冲击镇痛仪 | 1 | |
| 58 | 电磁波治疗仪 | 47 | |
| 59 | 电磁治疗仪 | 1 | |
| 60 | 电刺激治疗仪 | 1 | |
| 61 | 电动气压止血仪 | 1 | |
| 62 | 电动升降台 | 1 | |
| 63 | 电动吸痰器 | 16 | |
| 64 | 电动吸引器 | 179 | |
| 65 | 电动洗胃机 | 3 | |
| 66 | 电化学发光全自动免疫分析系统 | 1 | |
| 67 | 电煎密闭煎药机 | 2 | |
| 68 | 电脑眼压计 | 1 | |
| 69 | 电脑验光仪 | 4 | |
| 70 | 电脑中频治疗仪 | 11 | |
| 71 | 电热恒温三用水箱 | 3 | |
| 72 | 电热恒温水槽 | 2 | |
| 73 | 电外科动力系统 | 1 | |
| 74 | 电子鼻咽镜 | 1 | |
| 75 | 电子肠镜 | 2 | |
| 76 | 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 | 1 | |
| 77 | 电子皮肤镜 | 1 | |
| 78 | 电子胃镜 | 1 | |
| 79 | 电子阴道镜 | 2 | |
| 80 | 电子阴道镜数字成像系统 | 1 | |
| 81 | 电子针疗仪 | 3 | |
| 82 | 电子支气管镜 | 1 | |
| 83 | 吊桥 | 15 | |
| 84 | 动脉生理检测仪 | 1 | |
| 85 | 动态心电血压记录仪 | 45 | |
| 86 | 动态血糖监测仪 | 2 | |
| 87 | 动态血压仪 | 1 | |
| 88 | 短波理疗仪 | 1 | |
| 89 | 多波段光谱治疗仪 | 3 | |
| 90 | 多导联心电分析系统 | 3 | |
| 91 | 多导睡眠记录仪 | 1 | |
| 92 | 多导睡眠监测仪 | 1 | |
| 93 | 多导睡眠脑电记录 | 1 | |
| 94 | 多道生理记录仪 | 3 | |
| 95 | 多功能电离子手术治疗机 | 3 | |
| 96 | 多功能粉碎机 | 2 | |
| 97 | 多功能牵引系统 | 1 | |
| 98 | 多功能神经康复诊疗系统 | 1 | |
| 99 | 多频振动治疗仪 | 1 | |
| 100 | 多普勒血流探测仪 | 1 | |
| 101 | 多通道输注工作站 | 114 | |
| 102 | 儿童发展评价系统 | 1 | |
| 103 | 耳鼻喉科综合治疗台 | 1 | |
| 104 | 耳鼻喉诊治综合治疗台 | 3 | |
| 105 | 耳鼻喉综合动力系统 | 1 | |
| 106 | 耳声发射仪 | 1 | |
| 107 | 放射性药物薄层扫描放射性核素扫描仪 | 1 | |
| 108 | 飞行时间质谱检测系统 | 1 | |
| 109 | 非接触式眼压计 | 5 | |
| 110 | 肺功能检测仪 | 1 | |
| 111 | 肺结核涂片监测设备 | 1 | |
| 112 | 分杯处理系统 | 5 | |
| 113 | 分光光度计 | 1 | |
| 114 | 分娩镇痛仪 | 1 | |
| 115 | 分子杂交仪 | 1 | |
| 116 | 粪便沉渣分析仪 | 1 | |
| 117 | 粪便沉渣检测仪 | 1 | |
| 118 | 封面压盖一体机 | 1 | |
| 119 | 封膜机 | 1 | |
| 120 | 复式墙拉力器 | 1 | |
| 121 | 腹膜透析机 | 2 | |
| 122 | 腹腔镜_D | 1 | |
| 123 | 肝功能剪切波量化超声诊断仪 | 1 | |
| 124 | 干式恒温器 | 3 | |
| 125 | 干式激光成像仪 | 1 | |
| 126 | 干式生化分析仪 | 1 | |
| 127 | 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 | 2 | |
| 128 | 高倍镜检分析系统 | 1 | |
| 129 | 高精度数字式核辐射检测仪 | 1 | |
| 130 | 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 | 8 | |
| 131 | 高流量湿化氧疗仪 | 2 | |
| 132 | 高流量无创呼吸湿化治疗仪 | 7 | |
| 133 | 高频电刀 | 24 | |
| 134 | 高频电外科能量系统 | 1 | |
| 135 | 高频热合机 | 1 | |
| 136 | 高清腹腔镜系统 | 1 | |
| 137 | 高压注射系统 | 9 | 四个院区所有 |
| 138 | 功能牵引网架 | 2 | |
| 139 | 骨科牵引架 | 1 | |
| 140 | 关节持续被动活动仪 | 1 | |
| 141 | 关节锻炼运动器 | 1 | |
| 142 | 硅橡胶调拌机 | 1 | |
| 143 | 过氧化低温等离子体灭菌仪 | 3 | |
| 144 | 和合治疗仪 | 1 | |
| 145 | 核酸扩增检测分析仪 | 1 | |
| 146 | 核酸提取仪 | 1 | |
| 147 | 恒温控制器 | 3 | |
| 148 | 恒温箱 | 12 | |
| 149 | 红光治疗仪 | 1 | |
| 150 | 红外额温计 | 1 | |
| 151 | 红外辐照治疗装置 | 1 | |
| 152 | 红外偏振光治疗仪 | 2 | |
| 153 | 红外线治疗仪 | 2 | |
| 154 | 呼叫器 | 31 | 四个院区所有 |
| 155 | 呼吸机 | 297 | |
| 156 | 呼吸阻抗综合测量装置 | 1 | |
| 157 | 化学发光测定仪 | 2 | |
| 158 | 机械液压手术床 | 1 | |
| 159 | 肌电图仪 | 1 | |
| 160 | 肌兴奋治疗仪 | 3 | |
| 161 | 基因测序仪 | 2 | |
| 162 | 基因扩增仪 | 2 | |
| 163 | 激光泪道治疗仪 | 1 | |
| 164 | 激光眼科诊断仪 | 3 | |
| 165 | 急性透析和体外血液治疗机 | 15 | |
| 166 | 集中供液系统 | 1 | |
| 167 | 甲状腺功能测定仪 | 1 | |
| 168 | 减重步态训练器 | 1 | |
| 169 | 剪切波组织定量超声诊断仪 | 1 | |
| 170 | 角膜测厚仪 | 2 | |
| 171 | 角膜地形图系统 | 1 | |
| 172 | 角膜内皮细胞仪 | 1 | |
| 173 | 工作台 | 18 | |
| 174 | 结核耐药检测仪 | 1 | |
| 175 | 经颅磁刺激仪 | 2 | |
| 176 | 经颅磁脑病生理治疗仪 | 1 | |
| 177 | 经颅磁脑反射电疗仪 | 2 | |
| 178 | 精液分析仪 | 1 | |
| 179 | 精子质量分析仪 | 1 | |
| 180 | 颈腰椎治疗多功能牵引床 | 1 | |
| 181 | 痉挛肌低频治疗仪 | 3 | |
| 182 | 康复训练器 | 1 | |
| 183 | 康复治疗椅 | 1 | |
| 184 | 烤片机 | 1 | |
| 185 | 可调式磨砂板 | 1 | |
| 186 | 喉镜 | 6 | |
| 187 | 客观听觉测试平台 | 1 | |
| 188 |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 50 | |
| 189 | 口腔动力系统 | 1 | |
| 190 | 口腔综合治疗机 | 4 | |
| 191 | 扩增仪 | 1 | |
| 192 | 蜡块打号机 | 1 | |
| 193 | 蓝激光放大胃肠镜液晶监视屏 | 1 | |
| 194 | 冷冻切片机 | 1 | |
| 195 | 冷原子吸收测汞仪 | 1 | |
| 196 | 各类离心机 | 73 | |
| 197 | 立体动态干扰电治疗仪 | 1 | |
| 198 | 裂隙灯 | 1 | |
| 199 | 流式细胞仪 | 3 | |
| 200 | 轮转式切片机 | 1 | |
| 201 | 麻醉/脑电意识深度监测系统 | 2 | |
| 202 | 麻醉机 | 52 | |
| 203 | 酶标仪 | 3 | |
| 204 | 酶标仪洗板机 | 1 | |
| 205 | 酶联免疫一体机 | 1 | |
| 206 | 弥散肺功能仪 | 1 | |
| 207 | 免散瞳眼底照相机 | 2 | |
| 208 | 免疫荧光分析仪 | 1 | |
| 209 | 名睿科技纯水系统 | 1 | |
| 210 | 模块化生化免疫分析系统 | 2 | |
| 211 | 纳库仑呼气分析仪 | 1 | |
| 212 | 脑电放大盒 | 1 | |
| 213 | 脑电放大器 | 1 | |
| 214 | 脑电图机 | 1 | |
| 215 | 内镜储存柜 | 7 | |
| 216 | 内镜清洗设备 | 2 | |
| 217 | 内镜图像处理系统 | 4 | |
| 218 | 内镜用二氧化碳送气装置 | 1 | |
| 219 | 内窥镜冷光源 | 5 | |
| 220 | 内热针治疗仪 | 1 | |
| 221 | 尿动力学分析仪 | 1 | |
| 222 | 尿干化学分析仪 | 1 | |
| 223 | 尿液有形成分分析仪 | 1 | |
| 224 | 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蒸脸器) | 1 | |
| 225 | 平板振荡器 | 1 | |
| 226 | 平衡功能评估及训练系统 | 1 | |
| 227 | 气腹机 | 5 | |
| 228 | 气囊式体外反搏装置 | 1 | |
| 229 | 气相色谱仪 | 1 | |
| 230 | 气压弹道式体外压力波治疗仪 | 1 | |
| 231 | 强光与激光系统 | 1 | |
| 232 | 情景互动康复系统 | 1 | |
| 233 | 全心功能血流动力检测分析系统 | 1 | |
| 234 | 全自动采血管分析系统 | 1 | |
| 235 | 全自动打包机 | 1 | |
| 236 | 全自动蛋白分析仪 | 1 | |
| 237 | 全自动动态血沉分析仪 | 3 | |
| 238 | 全自动腹膜透析机 | 1 | |
| 239 | 全自动核酸分子杂交仪 | 3 | |
| 240 | 全自动核酸提纯及实时荧光PCR分析系统 | 1 | |
| 241 |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29 | |
| 242 | 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 | 5 | |
| 243 | 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 | 2 | |
| 244 |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 25 | |
| 245 | 全自动化学发光仪 | 2 | |
| 246 | 全自动间接免疫荧光操作/酶联免疫一体机 | 1 | |
| 247 | 全自动快速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 | 2 | |
| 248 | 全自动毛细管电泳仪 | 2 | |
| 249 | 全自动酶联免仪分析仪 | 1 | |
| 250 | 全自动酶免仪 | 1 | |
| 251 | 全自动免疫印记仪 | 1 | |
| 252 | 全自动免疫组化染色仪 | 2 | |
| 253 | 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 | 1 | |
| 254 |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 5 | |
| 255 | 全自动尿液有形成分分析仪 | 2 | |
| 256 |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 7 | |
| 257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10 | |
| 258 | 全自动生化免疫分析仪 | 4 | |
| 259 | 全自动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仪 | 1 | |
| 260 | 全自动视野仪 | 1 | |
| 261 | 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 | 2 | |
| 262 | 全自动推片染色机 | 1 | |
| 263 | 全自动脱水机 | 1 | |
| 264 |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系统 | 1 | |
| 265 |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 | 3 | |
| 266 | 全自动细菌/分枝杆菌培养监测系统 | 2 | |
| 267 | 全自动细菌分枝杆菌培养监测系统 | 1 | |
| 268 | 全自动细菌分枝杆菌培养监测仪 | 1 | |
| 269 | 全自动细菌培养监测系统 | 1 | |
| 270 | 全自动血沉分析仪 | 1 | |
| 271 | 全自动血气分析仪 | 2 | |
| 272 | 全自动血型分析仪 | 2 | |
| 273 | 全自动血型仪 | 1 | |
| 274 |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 1 | |
| 275 | 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 | 7 | |
| 276 | 全自动血液细胞形态分析仪 | 1 | |
| 277 | 全自动样本处理器 | 1 | |
| 278 | 全自动样本处理系统 | 2 | |
| 279 | 全自动样品处理系统 | 1 | |
| 280 | 全自动液基薄层细胞制片染色机 | 1 | |
| 281 | 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 | 12 | |
| 282 | 全自动智能蜡疗系统 | 2 | |
| 283 | 全自動血液凝固测定装置 | 1 | |
| 284 | 染色机 | 1 | |
| 285 | 热盖恒温混匀仪 | 1 | |
| 286 | 人体成分分析仪 | 3 | |
| 287 | 认知评估与训练系统 | 1 | |
| 288 | 上下肢运动康复训练机 | 2 | |
| 289 | 上肢关节康复器 | 1 | |
| 290 | 上肢综合康复训练系统 | 1 | |
| 291 | 设备带 | 55 | 四个院区所有 |
| 292 | 设备盆底功能评定与康复仪 | 1 | |
| 293 | 射频等离子体手术系统 | 1 | |
| 294 | 射频仪套装 | 1 | |
| 295 | 身体成分分析仪 | 1 | |
| 296 | 深层肌肉刺激仪 | 1 | |
| 297 | 深静脉博血栓预防系统 | 1 | |
| 298 | 深静脉搏血栓预防系统 | 1 | |
| 299 | 神经肌肉电刺激仪 | 3 | |
| 300 | 神经脉搏血栓预防系统 | 1 | |
| 301 | 升温仪 | 6 | |
| 302 | 生物安全柜 | 51 | |
| 303 | 生物刺激反馈仪 | 4 | |
| 304 | 生物电刺激反馈仪 | 1 | |
| 305 | 生物电反馈刺激治疗仪 | 2 | |
| 306 | 生物反馈神经功能重建治疗系统 | 1 | |
| 307 | 生物反馈神经功能重建治疗仪 | 1 | |
| 308 | 生物芯片识读仪 | 1 | |
| 309 | 生物组织摊烤片机 | 1 | |
| 310 | 失语症计算机评测治疗系统 | 1 | |
| 311 | 十二导同步心电分析系统 | 2 | |
| 312 | 石蜡包埋机 | 2 | |
| 313 |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 1 | |
| 314 | 实验室流水线进样 | 1 | |
| 315 | 实验室流水线移载模块 | 1 | |
| 316 | 试剂卡孵育器 | 1 | |
| 317 | 视觉电生理检查仪 | 1 | |
| 318 | 视力保健熏蒸仪 | 1 | |
| 319 | 视力筛查仪 | 1 | |
| 320 | 视野分析仪 | 1 | |
| 321 | 手持式尘埃粒子计数器 | 1 | |
| 322 | 手持式心电分析系统 | 4 | |
| 323 | 手功能综合训练桌 | 1 | |
| 324 | 手机维护保养系统 | 1 | |
| 325 | 手术动力系统 | 1 | |
| 326 | 手术室中央控制面板 | 4 | |
| 327 | 手术台 | 19 | |
| 328 | 手术无影灯 | 50 | |
| 329 | 手提高速电动封包机 | 1 | |
| 330 | 手指及腕关节训练器 | 1 | |
| 331 | 输液泵 | 142 | |
| 332 | 输液信息采集系统 | 33 | |
| 333 | 数控超声清洗器 | 1 | |
| 334 | 数控气压止血仪 | 1 | |
| 335 | 数控旋转混匀仪 | 1 | |
| 336 | 数码恒温解冻箱 | 1 | |
| 337 | 数显恒温水浴箱 | 2 | |
| 338 | 数显混匀器 | 1 | |
| 339 | 数字化脑电图仪 | 1 | |
| 340 | 数字脑电图仪 | 2 | |
| 341 | 数字一体化手术室 | 1 | |
| 342 | 数字作业智能系统 | 1 | |
| 343 | 双臂机械麻醉多功能塔 | 6 | |
| 344 | 双臂机械塔 | 1 | |
| 345 | 双极电凝器 | 2 | |
| 346 | 双盘四位袋装调配机 | 1 | |
| 347 | 四通道血栓弹力图仪 | 3 | |
| 348 | 摊烤片机 | 1 | |
| 349 | 瘫痪站立评估训练台 | 1 | |
| 350 | 碳13呼气检测仪 | 1 | |
| 351 | 碳光子治疗仪 | 1 | |
| 352 | 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 | 2 | |
| 353 | 糖尿病无创检测仪 | 1 | |
| 354 | 糖尿病足检测箱 | 1 | |
| 355 | 特定蛋白免疫分析仪 | 2 | |
| 356 | 特定蛋白质免疫仪器 | 4 | |
| 357 | 特定电磁波治疗器 | 3 | |
| 358 | 体外膈肌起搏器 | 1 | |
| 359 | 体外振动排痰机 | 27 | |
| 360 | 体重秤 | 76 | 四个院区所有 |
| 361 | 听力筛查仪 | 2 | |
| 362 | 同视机 | 1 | |
| 363 | 同视仪 | 1 | |
| 364 | 图像处理装置 | 7 | |
| 365 | 吞咽治疗仪 | 2 | |
| 366 | 外科能量平台 | 1 | |
| 367 | 腕关节回旋训练器 | 1 | |
| 368 | 微波消融治疗仪 | 1 | |
| 369 | 微波治疗仪 | 1 | |
| 370 | 微波综合治疗仪 | 1 | |
| 371 | 微生物鉴定和药敏分析仪 | 2 | |
| 372 | 唯公流式前处理 | 1 | |
| 373 | 维生素检测仪 | 1 | |
| 374 | 胃电图机 | 1 | |
| 375 | 胃动力治疗仪 | 2 | |
| 376 | 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 | 1 | |
| 377 | 无创血液动力学检测仪 | 1 | |
| 378 | 细胞DNA自动检测分析仪 | 1 | |
| 379 | 细胞分类技术器 | 1 | |
| 380 | 细菌内毒素检测仪 | 1 | |
| 381 | 下肢关节康复器 | 2 | |
| 382 | 下肢康复训练器 | 1 | |
| 383 | 纤维气管插管镜 | 1 | |
| 384 | 显微镜 | 74 | |
| 385 | 显微眼科手术系统 | 1 | |
| 386 | 线偏振光疼痛治疗仪 | 1 | |
| 387 | 消化动力检测仪 | 1 | |
| 388 | 心电放大器 | 2 | |
| 389 | 心电图机 | 114 | |
| 390 | 心脏电生理刺激仪 | 1 | |
| 391 | 新生儿黄疸治疗仪 | 1 | |
| 392 | 信息化管理通讯系统 | 2 | |
| 393 | 信息化呼叫管理系统 | 1 | |
| 394 | 虚拟情景互动训练系统 | 1 | |
| 395 | 旋磨介入治疗仪 | 1 | |
| 396 | 漩涡混合器 | 6 | |
| 397 | 漩涡振荡器 | 1 | |
| 398 | 血管内超声诊断系统 | 2 | |
| 399 | 血红蛋白测试系统 | 2 | |
| 400 | 血流变分析仪 | 2 | |
| 401 | 血流动力学分析仪 | 1 | |
| 402 | 血气分析仪 | 11 | |
| 403 | 血细胞分离机 | 2 | |
| 404 | 血小板恒温振荡保存箱 | 2 | |
| 405 | 血压计 | 1000 | |
| 406 | 血液分析流水线 | 1 | |
| 407 | 血液回收机 | 4 | |
| 408 | 血液加温仪 | 2 | |
| 409 | 血液净化机 | 6 | |
| 410 | 血液透析设备 | 65 | |
| 411 | 熏蒸仪 | 1 | |
| 412 | 训练用阶梯 | 1 | |
| 413 | 压力波治疗仪 | 9 | |
| 414 | 压平眼压计 | 1 | |
| 415 | 雾化器 | 7 | |
| 416 | 牙根管充填仪 | 1 | |
| 417 | 牙科电动抽吸机 | 1 | |
| 418 | 牙科电动抽吸器 | 2 | |
| 419 | 牙科种植机 | 1 | |
| 420 | 牙科综合治疗机 | 26 | |
| 421 | 亚低温治疗仪 | 10 | |
| 422 | 氩等离子体凝固器 | 1 | |
| 423 | 氩气刀系统 | 1 | |
| 424 | 眼底成像系统 | 1 | |
| 425 | 眼底照相机 | 1 | |
| 426 | 眼科A/B型超声诊断仪 | 1 | |
| 427 | 眼科超声乳化治疗仪 | 3 | |
| 428 | 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 | 2 | |
| 429 | 眼科激光光凝机 | 1 | |
| 430 | 眼科冷冻治疗仪 | 2 | |
| 431 | 眼科治疗仪 | 1 | |
| 432 | 眼前节测量评估系统 | 1 | |
| 433 | 药品阴凉箱 | 1 | |
| 434 | 液氮发生器 | 1 | |
| 435 | 液相色谱仪 | 1 | |
| 436 | 液压式踏步器 | 1 | |
| 437 | 一氧化氮治疗仪 | 1 | |
| 438 | 医疗用喷气气垫 | 9 | |
| 439 | 医学显示器 | 3 | 影像科所有 |
| 440 | 冰箱 | 20 | 医院四个院区所有 |
| 441 | 医用超声波清洗器 | 7 | |
| 442 | 医用臭氧治疗仪 | 1 | |
| 443 | 医用低温保存箱 | 6 | |
| 444 | 各类医用电动床 | 163 | |
| 445 | 医用电脑控温仪 | 6 | |
| 446 | 医用吊塔 | 213 | |
| 447 | 医用防褥疮床垫 | 33 | |
| 448 | 医用封口机 | 3 | |
| 449 | 医用干燥箱 | 12 | |
| 450 | 医用观片灯 | 12 | |
| 451 | 医用灌注泵 | 4 | |
| 452 | 医用空气压缩机 | 6 | |
| 453 | 医用控温仪 | 22 | |
| 454 | 医用冷藏设备 | 124 | |
| 455 | 医用手术刨削器 | 1 | |
| 456 | 医用物理升降温仪 | 1 | |
| 457 | 医用原位杂交仪 | 1 | |
| 458 | 医用真空负压机 | 2 | |
| 459 | 医用转运床 | 3 | |
| 460 | 医院护理对讲系统 | 2 | |
| 461 | 胰岛素泵 | 11 | |
| 462 | 移动灭菌站 | 1 | |
| 463 | 阴道分泌物分析仪 | 2 | |
| 464 | 阴茎硬度测量仪 | 1 | |
| 465 | 音频电疗机 | 16 | |
| 466 | 婴儿T-组合复苏器 | 1 | |
| 467 | 婴儿辐射保暖台 | 13 | |
| 468 | 各类培养箱 | 145 | |
| 469 | 婴儿洗浴智能控制系统 | 1 | |
| 470 | 荧光计 | 1 | |
| 471 | 荧光免疫定量分析仪-D | 1 | |
| 472 | 幽门螺杆菌检测仪 | 4 | |
| 473 | 载玻片激光打码机 | 1 | |
| 474 | 掌上B超 | 1 | |
| 475 | 真空吸液器 | 9 | |
| 476 | 真空压力吸气泵 | 1 | |
| 477 | 诊断听力计 | 1 | |
| 478 | 振荡器 | 2 | |
| 479 | 蒸发式冷风扇 | 2 | |
| 480 | 灭菌器 | 23 | |
| 481 | 蒸汽熏蒸机 | 5 | |
| 482 | 直接检眼镜 | 1 | |
| 483 | 直排式艾灸排烟机 | 6 | |
| 484 | 智能创伤负压综合治疗仪 | 1 | |
| 485 | 智能呼叫系统 | 14 | |
| 486 | 智能尿流率测定仪 | 1 | |
| 487 | 智能下肢反馈康复训练系统 | 1 | |
| 488 | 智能血糖仪 | 1 | |
| 489 | 智能有线呼叫系统 | 1 | |
| 490 | 中低频治疗仪 | 1 | |
| 491 | 中耳分析仪 | 2 | |
| 492 | 中频电疗仪 | 1 | |
| 493 | 中心监护系统 | 6 | 四个院区所有 |
| 494 | 中药汤剂包装机 | 2 | |
| 495 | 中药熏蒸机 | 6 | |
| 496 | 中药熏蒸仪 | 8 | |
| 497 | 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泵 | 5 | |
| 498 | 注射泵 | 558 | |
| 499 | 转轮式切片机 | 1 | |
| 500 | 病床 | 3400 | |
| 501 | 准分子激光系统 | 1 | |
| 502 | 准分子紫外光皮肤治疗仪 | 1 | |
| 503 | 姿势矫正镜 | 1 | |
| 504 | 医用消毒器 | 746 | |
| 505 | 自动粪便处理分析系统 | 1 | |
| 506 | 自动腹膜透析机 | 1 | |
| 507 | 自动酶标洗板机 | 1 | |
| 508 | 自动气压止血仪 | 4 | |
| 509 | 自动推注系统 | 1 | |
| 510 | 自动微生物培养系统 | 1 | |
| 511 | 自动细胞显微图像扫描系统 | 1 | |
| 512 | 自动血涂片制备仪 | 3 | |
| 513 | 自动组织脱水机 | 1 | |
| 514 | 综合验光仪 | 3 | |
| 515 | 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 | 1 | |
| 516 | 组合眼科激光治疗机 | 1 | |
| 517 | 组织包埋机 | 1 | |
| 518 | 电视机 | 1000 | 四个院区所有 |
| 519 | 立式挂式空调 | 300 | 四个院区所有 |
| 520 | 全自动药品分包机(JV-400SLD6) | 1 | 总院区 |
| 521 | 全自动药品分包机(JV-400SL6) | 1 | 总院区 |
| 522 | 全自动药品核对机(JV-VZ10) | 1 | 总院区 |
| 523 | 全自动药品注册机(ACRSII WRITER) | 1 | 总院区 |
| 524 | 全自动发药机 | 1 | (总院区) |
| 525 | 密闭三连体煎药机(YJ13/3B-G) | 4 | 四个院区所有 |
| 526 | 中药汤剂包装机(YB50-250) | 4 | 四个院区所有 |
备注:上述采购需求中带有“▲”的内容为不可负偏离项,如出现负偏离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五开标及评标”、“六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二、在线解密
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到系统将开启解密流程,请随时留意开标进度,确保正常签章。
三、会场纪律
开标期间,与会人员务必将所有通讯工具关闭,关闭后交现场监督人员集中保管,待散会后集中退还。
与会工作人员必须各司其职,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监督,杜绝徇私舞弊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按相关纪律规定进行处理。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六条执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所有与本次招标采购有关的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本次采购项目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与本次采购有关的资料以及授予合同的意见等。
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五、开标报价记录
开启已解密的投标人的报价,并【开启签字时段】,投标人对开标纪录进行在线签章确认。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指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按照本公开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表的要求,将资格证明材料在制作电子标书时对应上传。标书信息开启后,首先由采购人或监督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公布投标人的资格符合情况。资格审查未获通过的投标人,其商务技术文件不再进入评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七、评标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注: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价格部分20分,商务技术部分80分。
八、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审查内容详见符合性审查表,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九、技术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最终得出技术部分评分。
十、报价评审
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十一、结果汇总
在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必要合格条件的前提下,根据招标文件的评分办法,对最终报价得分与商务技术部分评分合计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二、澄清和答疑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十三、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5)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6)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7)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0)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所有投标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注:采购需求及项目要求内容中带有“▲”标记的采购需求为不可负偏离项,如出现负偏离,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十四、综合评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十五、推荐成交候选人
评审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十六、确定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即同意评审小组推荐意见。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投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招标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十七、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具体时间与采购人约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十八、退还保证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九、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
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虛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见第四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资格性审查表
| 评审内容 | 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 | ||||
| 1 | 2 | 3 | |||
| 1 | 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 ||||
| 2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
| 3 | 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凭证; | ||||
| 4 | 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 ||||
| 5 | 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未满12个月的新公司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 ||||
| 6 |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 7 |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 ||||
| 8 |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网(***********)”网站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 ||||
| 9 | 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证; | ||||
| 10 | 投标人需具有医疗器械安装、维修、保养证书。 | ||||
| 结论:(通过/不通过) | |||||
说明: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不符合,则结论为不符合,表示该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小组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资格审查小组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符合时,必须要写明原因。
投标文件最终符合与否,以所有资格审查小组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审。
商务符合性审查表
| 评审内容 | 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 | ||||
| 1 | 2 | 3 | … | ||
| 1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 | ||||
| 2 | 投标文件记载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期限; | ||||
| 3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4 | 投标报价未高于采购预算价; | ||||
| 5 | 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未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投标人是否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
| 6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 7 | 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服务期限、人员数量及证书需求、服务需求中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 ||||
| 8 | 未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 结论:(通过/不通过) | |||||
说明: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不符合,则结论为不符合,表示该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符合时,必须要写明原因。
投标文件最终符合与否,以所有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审。
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
2.0.0.1.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及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