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码头镇诗南村充电站建设项目
竞谈
发布时间:
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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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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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NANC********

受 南安市码头镇诗南村民委员会 委托, 万河建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 南安市码头镇诗南村充电站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 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南安市码头镇诗南村充电站建设项目

2.招标代理编号:WHCG********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

预算

最高

控制价

谈判保证金

1

1-1

南安市码头镇诗南村充电站建设项目

1(项)

*开通会员可解锁*

328249

33000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核对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他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详见第二章 第一节 《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5.2 特定条件:

包: 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 ( 响应 ) 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参加供应商,请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等相关资料。本 采购 项目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使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 采购文件 资料每套售价 3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 。

7.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 11 月 14 日 9 时 30 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enjoy5191.com )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7.2逾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采购,供应商须于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可对已投递的电子响应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响应文件信息为准。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

7.4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供应商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 3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7.5本项目为竞争性谈判项目,供应商须进行二次报价,供应商代表手机应随时保持畅通,注意接收报价信息,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8. 谈判保证金提交:

8.1.谈判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前汇到无效。

8.2.谈判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

8.3.谈判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编号(标准格式: 谈判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电子保险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申请。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 户名: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在线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2025 年 11 月 14 日 9 时 30 分,开启 地点: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供应商应在线参加开启。同时在 南安市码头镇人民政府食堂 2 楼会议室,组织现场开标会 。

10. 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 “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海丝码头”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并在“南安市码头镇人民政府”公告栏上张贴。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安市码头镇诗南村民委员会

地址: 南安市码头镇诗南村

电话: 138******** ,

联系人 : 吴先生。

代理机构:万河建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安市成功街鑫亿财富广场2号楼1605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法: 188********

交易中心名称 :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网 址 :***********

联系电话 :********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 址 :***********

联系电话 :********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体育街西辅路801号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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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码头镇诗南村充电站建设项目

南安市码头镇诗南村充电站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NANC********

招标代理编号:WHCG********

采购人:南安市码头镇诗南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万河建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

第1节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则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响应文件编制

四、竞争性谈判

五、合同授予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七、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I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受南安市码头镇诗南村民委员会委托,万河建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用竞争

性谈判方式组织南安市码头镇诗南村充电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南安市码头镇诗南村充电站建设项目

2.招标代理编号:WHCG********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预算 最高控制价 谈判保证金
1 1-1 南安市码头镇诗南村充电站建设项目 1(项) *开通会员可解锁* 328249 33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

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

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

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

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核对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

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

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

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

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

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他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的条件,详见第二章第一节《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第1页

5.2特定条件:

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

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参加供应商,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3日17时30分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等相

关资料。本采购项目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使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打开。采购文件资料每套售价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对平台操作有任何

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7.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

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7.2逾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采购,供应商须于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可对已投递的电子响应文

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

功的电子响应文件信息为准。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

规程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

7.4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供应商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

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7.5本项目为竞争性谈判项目,供应商须进行二次报价,供应商代表手机应

随时保持畅通,注意接收报价信息,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第2页

8.谈判保证金提交:

8.1.谈判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前汇到

无效。

8.2.谈判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

8.3.谈判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企

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编号(标准格式:谈判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

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形式(电子保险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

台在线申请。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在线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开启地点: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应在

线参加开启。同时在南安市码头镇人民政府食堂2楼会议室,组织现场开标会。

10.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海丝码头”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并在“南安市

码头镇人民政府”公告栏上张贴。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码头镇诗南村民委员会

地址:南安市码头镇诗南村

电话:138********,

第3页

联系人:吴先生。

代理机构:万河建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鑫亿财富广场2号楼1605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法:188********

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体育街西辅路801号7楼

第4页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

第1节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谈判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

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列内容
1 3.2.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按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第1页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
A10投标保证金 详见公告8.谈判保证金提交。查不合格。

第2页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根据闽财购(2024)6号规定,本项目中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均可提供承诺函,视同提供证明材料。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竞争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3-12)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
2 3.2.2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接受的合同包有:合同包1
3 9.1 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4 10.1 谈判保证金:详见公告8.谈判保证金提交。
5 10.3.1 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
6 11.1 响应文件的份数电子响应文件1份。投标、评标阶段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如中标再提供纸质响应文件4份;中标人提供的纸质响应文件需与投标时提供的电子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7 14.4 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
8 22.1 履约保证金:包号履约保证履约保证金说明金比例中标方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前,应向采购方缴纳中标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12%担保的方式),该履约保证金服务完成
(该履约保证金可通过转账或保函或并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无息退还。
9 23 一、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1)本项交易服务费:本采购项目交易服务费按以下收费标准向供应商收取。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交清。
成交金额 货物类
50万元以下部分 0.85%
注:交易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涉及评审专家费用的农村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收费不足3000元的按

第3页

3000元计取。
10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11 监督部门:南安市码头镇人民政府

表2

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于本项目。(1)将下列内容增列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若增列内容与谈判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③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谈判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④供应商应按照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谈判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⑤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谈判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竞争性谈判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1 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竞争性谈判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⑥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⑥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⑦谈判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提交谈判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⑧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线等待,并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谈判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参加谈判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谈判小组在谈判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谈判,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谈判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⑨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a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a2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a3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谈判保证金。

第5页

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

一、谈判小组

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

1.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以下简称“评委”)共3人组

成,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由采购人派出,评审专家3人。

1.3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谈判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

责:

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

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1.3.3评审的依据是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谈判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

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3.4谈判小组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

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

发布。

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

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谈判小组成员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

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

交供应商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

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谈判程序

第6页

2.1谈判程序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4条“谈

判程序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

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

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

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项目,则此文本框中用于填写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

内容,由采购人根据谈判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编制和明确规定)

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

供应商才能参加评定成交的最后价格排序和成交候选人推荐。

三、最低评审价法和成交候选人推荐

3.1谈判小组将采用最低评审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

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如果谈判项目有多个合同包,则按相应

合同包分别进行,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如下:

3.1.1根据财政部及福建省财政厅等有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执行价格评审优

惠政策,价格扣除规则如下:不适用价格扣除。

c.其他:无。

3.1.2合格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按照上文3.1.1款规定的价格扣除规则计

算后,得出的价格称为最后报价评审价。

3.1.3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

商中,按照最后报价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

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

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最后

第7页

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人。如果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相同的最低

评审价,则按照以下方式和顺序进行处理:

(1)谈判文件可以约定出现并列最低评审价情形时的优先顺序规则,具体

规则为:评标价相同时,由采购人公开随机抽取成交候选人。

(2)谈判文件未约定优先顺序规则时,则由谈判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从并

列最低评审价名单中自行选择确定优先顺序

(3)采购人代表放弃自行选择确定权利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

顺序。

四、评审报告

4.1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

4.2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

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

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

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五、其他规定

5.1其他规定

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5.1.2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谈判小组独立履行职责

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

行为记录。

5.1.2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谈判程序规

定、要求等内容:

无。

第8页

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谈判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及要求:

2.1“采购标的”指谈判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

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谈判文

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谈判采购活

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一章。

2.3“潜在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

目响应谈判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指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报名,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

商才可以是自然人。

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

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

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合格的供应商:

3.1一般规定

3.1.1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第9页

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

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2特别规定

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项。

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2项。

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

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响应谈判。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

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参与竞争性谈判费用:

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

竞争性谈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5.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第10页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

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

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

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

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

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

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

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

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

关注谈判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

三、响应文件编制

7.应标要求

7.1供应商可按照合同包号,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

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

时,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合

同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谈

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第11页

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

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

责。

7.4除非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

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

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

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

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7.6除非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

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定计量单位。

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

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谈判响应声明

(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

(3)资格证明文件

(4)谈判保证金凭证

(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7)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9.响应文件有效期:

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

期不得少于谈判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

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谈判保证

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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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谈判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有效期,有关

退还和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0.谈判保证金:

10.1供应商应在参加竞争性谈判之前按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

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

体的,则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负责提交谈判保证金,其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对联合

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0.2谈判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

谈判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

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0.3谈判保证金退还:

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

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

构组织谈判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

成谈判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

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

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

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5项。

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谈判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

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

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谈判的;

(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第13页

(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

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1.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

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谈

判须知前附表第6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

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

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

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

授权书”。

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

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

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

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

12.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

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

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

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

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

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本项目不适用】

12.2采购代理机构将于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截标

会议,参加截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截标

会议,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前来的,凭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前来

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属复

印件的必须加盖竞标人公章】,以证实其身份。【本项目不适用】

第14页

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

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补充、修

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

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

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

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不接受

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2.4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

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

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

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2.5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

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终止,

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四、竞争性谈判

13.评审和谈判基本准则

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谈判,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3.2谈判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谈判小组将

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和评定成交标准进行评审和

谈判,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14.谈判程序以及评定成交标准

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文件

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谈判。

第15页

14.2在进入谈判阶段之前,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

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

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谈判小组否决,按

无效处理,不进入谈判阶段,谈判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

应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加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

(3)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5)响应内容与谈判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

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谈判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

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

(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7)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谈判文件

规定的最高限价)。

14.2.2其他情形

包:1

谈判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

外部证据。

14.3谈判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

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

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谈判阶段。谈

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合格

第16页

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

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

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过程中对

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以书面

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谈判过程

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7项。

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

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

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

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

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4.6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

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4.7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

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

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

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

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

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

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可以做无

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

14.9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

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如果

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相同的最低评审价,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谈判须知

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

照的原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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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授予

15.授予合同的准则:

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谈判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

1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

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

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

证。

16.确定成交供应在商:

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

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

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评审价最低

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

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评审

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7.成交通知:

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

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

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

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

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签订合同:

18.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

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

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

第18页

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供应

商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8.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

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

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

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

的协议。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19.询问

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

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0.质疑

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20.1.1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

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

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

购活动的供应商。

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

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

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谈判的政府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

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

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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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

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

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

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

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

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

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

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谈判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

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

律依据进行说明。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

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

列规定进行处理:

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

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

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成立的原因和理由。

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

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

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

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

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1.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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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

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1.1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

事项的范围。

七、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履约保证金

22.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

订前,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

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

22.2谈判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故拖

延或者拒不提交、不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

订合同,该成交供应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其他新增内容: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

附表第9项。

第21页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项目名称:南安市码头镇诗南村充电站建设项目。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采购服务清单及技术指标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1 一体式直流充电桩(1)型号:RHDC-160KW-C/4(2)额定功率:160KW(3)枪数:4枪(4)输出电压:DC200-1000V(5)单枪最大输出电流:250A 2.000
2 一体式直流充电桩(1)型号:RHDC-80KW-R/2(2)额定功率:80KW(3)枪数:2枪(4)输出电压:DC200-1000V(5)单枪最大输出电流:251A 1.000
3 停车棚(1)100mm/100mm*2.0镀锌方管10支(2)40mm/60mm*2.0镀锌方管20支(3)0.426mm彩钢瓦 m2 81.000
4 配电箱(1)名称:开关柜(2)型号:160KW 2.000
5 配电箱(1)名称:开关柜(2)型号:80KW 1.000
6 电力电缆(1)规格:YJLV-3*185+1*95(2)名称:电力电缆 m 350.000
7 电力电缆(1)规格:YJV3*10(2)名称:电力电缆 m 80.000
8 压接端子及热缩套(1)规格:YLV-3*185+1*95(2)名称:压接端子及热缩套 18.000
9 双绞线缆双绞线:rvvp2 m 2040.000
10 电力电缆(1)规格:YJV2*10(2)名称:电力电缆 m 150.000
11 混凝土基础(1)混凝土强度等级:C20非泵送 m3 3.100
12 挖沟槽土方(1)土壤类别:三类土(2)挖土深度:1.5m以内 m 20.000
13 电缆沟400*400mm或橡胶线槽减速带 m 40.000
14 预埋铁件(1)材料品种:镀锌圆管限位器(2)材料规格:长500*宽150*高90(3)含基础和安装 t 0.280
15 接地母线(1)镀锌扁铁-40*4 m 40.000
16 接地极(1)角钢50*5 根/块 12.000
17 水泥混凝土(1)厚度:15Cm(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m2 91.250
18 标线(1)停车线 m 125.000
19 广告牌规格800*1200mm,材质:镀锌铁板Q235,厚度0.5mm 3.000
20 灭火器(1)(1)规格、型号:干粉灭火器,每套2只,每只4KG 具/组 8.000
21 网络服务器(1)8路双盘位双网口硬盘录像机(2)可接驳符合ONVIF、RTSP标准的众多主流厂商网络摄像机;(3)支持接入H.265、Smart265、H.264、Smart264视频编码码流;(4)解码性能强劲,支持12路1080P解码(开启SVC增强模式后,可提升至16路1080P解码);(5)支持800万像素高清网络视频的预览、存储与回放;(6)支持HDMI与VGA同/异源输出,HDMI支持4K清显示输出,VGA支持1080P高清显示输出;(7)自带2个SATA接口,支持满配10T硬盘;(8)支持NVR后智能分析,集成人/车智能移动侦测、人脸识别等多种算法,且可灵活切换,搭配普通IPC也可实现智能应用;(9)支持全通道智能移动侦测去误报(支持32路), 1.000
21 可过滤非人、非车移动侦测误报,大幅提升移动侦测报警准确性;(10)支持1路人脸抓拍能力,搭配普通IPC,可实现人脸抓拍;(11)支持2/4路人脸比对能力,可分析人脸抓拍图片,输出比对结果;(12)支持接入前端各类智能IPC,实现智能配置、智能应用展示;(13)针对人、车及事件类型,支持快速回放与智能检索功能,大幅提升录像回放和检索效率;(14)自带4/8/16个PoE网口,可为PoE摄像机直连供电,即插即用,快速出图;(15)支持IP设备集中管理,包括IP设备一键添加、参数配置、批量升级、导入/导出等;(16)支持萤石云服务,通过海康互联APP可实现手机远程预览/回放/配置;(17)支持通过萤石、Ehome2.0、ISUP以及GB28181协议接入平台;(18)主控单元 1.000
22 监控摄像设备(1)400W全彩枪式POE摄像机(2)快门:1s~1/100,000s(3)宽动态:120dB(4)光圈类型:固定光圈(5)补光灯类型:柔光灯(6)防补光过曝:支持(7)图像设置:旋转(走廊模式),镜像,饱和度,亮度,对比度,锐度,AGC,白平衡通过客户端或者浏览器可调(8)图像增强:背光补偿,强光抑制,3D数字降噪(9)日夜转换模式:白天,夜晚,自动,定时切换(10)音频:1个内置麦克风(11)防护:IP67 2.000
23 监控摄像设备(1)1.双光谱筒型摄像机。(2)2.支持测温防火、吸烟检测、温度异常报警、不支持周界功能、烟雾检测。(3)3.支持测温功能:支持普通测温,专家测温检测;可以画最多10个点,1条线,10个区域检测。(4)4.支持线性、直方图、自适应等热成像AGC模式,支持DDE、3DDNR。(5)5.支持太阳反光去误报等智能算法。(6)6.支持文字转语音设置检验:在IE浏览器下,具有文字转语音设置选项。(须提供国家市场监督 2.000
23 管理总局网站***********)(7)7.支持对监控画面中由目标发生镜面反射而产生的报警进行过滤。(须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8)8.支持通过IE浏览器开启或关闭畸变校正功能,开启后设备视场角应减小,开启畸变校正功能后,几何失真率应≤2%。(须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9)9.支持通过IE浏览器设置温度信息的字体大小、及点、线、区域的颜色。(须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10)10.外壳防护等级:IP67。 2.000
24 配电箱(1)名称:配电箱 1.000
25 立杆φ100mm,厚度1.00mm镀锌钢管立杆,高4米 4.000
26 交换机(1)名称:交换机8口千兆交换机 3.000
27 收发器(1)名称:光模块(2)类别:含光纤跳线 2.000

(二)充电桩主要规格参数

1、技术参数

项目 技术参数要求
技术参数 输出功率规格 160KW
交流输入电压 380VAC
频率范围(Hz) 50HZ±10%HZ
交流输入电流 DC200-1000V
单枪最大输出电流 250A
整机最大输出电流 8-250A

第25页

枪口数量 4枪
防护等级 IP54
安全保护 ≤65dB
枪线长度 5米
尺寸 730*650*1780mm

(三)技术性能及施工要求:

1、噪音水平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变压器本体声压级测定应小于68分贝。

2、当环境温度在40℃时,在AN行运方式下应满足带额定负荷长期运行,并

应在AF运行方式下,能满足急救过负荷的要求,短时过载能力可达150%。

3、产品散热性能好,机械强度高,不会因温度骤变,而在变压器运行寿命

期限内导致线圈表面龟裂。

4、高低压绕组线圈绝缘采用在真空状态下,环氧树脂带石英填料且带防火

阻燃填料或类似具有防火阻燃填料的环氧树脂混合料进行浇注。

5、变压器应带温控器及温度显示器,温控器应包括自动控制风扇(如带有

冷却风扇时)的功能,及温度报警和启动远方跳闸(温度超高)功能,温度显示

采用三相巡检和设置检测方式,而且温控器应带数字通讯接口,供变配电自动化

系统对变压器温度监测控制。

6、柜体正面及背面应留有单/双扇门,用以检修时充分接近柜内设备。

7、变压器能随时投入运行,在规范书运行环境条件下,变压器停止运行后

经绝缘测试合格后可不经干燥而直接投入,并允许在正常环境温度下,承受80%

的突加负载。

三、商务条件

包:1

1、交付地点:南安市码头镇诗南村。

2、交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3、交付条件: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要求如期履行合同。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2%。说明:中标人在与

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提交按合同金额2%计算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

第26页

证金可以采用转账或保函或担保的方式提交。如有扣罚,应在扣罚后5日内补齐。

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中标人完成服务工作,并经考核合格且办理完移交给

采购人的手续后15个日历天内无息退还未被扣除的金额。

5、是否邀请供应商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验收标准:根据本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1、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7%;2、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及技术问题,支付至合同价的3%。

8、供货要求

8.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约定的全新产品,其技

术指标、型号须符合相关要求。供货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产品说明书、保

修卡、质量保证书(若有)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

8.2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除招标文件中

的采购需求另有要求外,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应当参照财政部办公厅等联合

印发的《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

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包装应适用于远距

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

由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或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9、验收条款

9.1采购人最终用户负责货物清点和验收。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

成并且运行稳定后,采购人最终用户必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

第27页

物的品牌、外观、规格、数量、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运行状况及其他

进行验收,中标人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9.2对于特殊或需依据检测结果做出结论的项目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

测机构或部门参与验收。

9.3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9.4如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

的材料,采购人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9.5异议期:货物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对货物有异议的,中标人应

在2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否则视为中标人根本违约。

10、售后服务及保修承诺要求

10.1本项目须现场安装调试到位,并上门服务。

10.2本项目货物保修期一年(原厂三包优于的,按原厂家承诺),验收合

格之日起计算。

10.3质保期内提供电话支持、上门维修两种服务,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

的24小时内必须响应,保证问题在48小时内得到及时处理。逾期采购人有权另

请他人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无法排除故障的,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提

供同型号备用货物供采购人正常工作,保修费用由中标人负责(除非故障问题是

由用户操作不当造成)。

10.4包换:在质保期内同一缺陷经两次修理未能达到质量标准的,中标人

须提供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的产品,更换后的产品保修期从更换之

日起重新计算。

10.5质保期结束后,货物因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中标人进行有偿修复,

中标人只收取材料费。

10.6货物安装、调试:所有货物均由中标人负责安装、调试,采购人提供

必要协助。

11、违约责任

第28页

11.1中标人所交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同时,中标

人应向采购人赔偿该合同款总额30%的违约金,且涉及到的部分合同条款采购人

有权终止履行。

11.2中标人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日,应按该合同款总额3‟的标

准向采购人支付日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

标人除了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货款外,同时中标人还应向采购人偿付该合同款总

额30%的违约金。

11.3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中标人除了应向采购人赔

偿因合同终止导致的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偿付该合同款总额30%的违约金。

11.4因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均可由

采购人从未支付的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若有)中扣除。

12、知识产权

12.1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

劣品;中标人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

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

人无关,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2.2若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

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中标人成交资格将被取消;采购人还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并按本合同约定追究中标人相应的违约责任。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报价是指供应商根据本部分要求需要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总价格,

包括但不限于一切人工、设备材料、包装、运输装卸、保管、保险、搬运、吊装、

前期设计费、施工安装、调试、系统验收、成品保护等各项措施、检验试验(含

供电部门检验)、技术服务与技术培训、现场配合与管理、保修售后服务、税收、

以及相关规定须交纳的其它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费

用。

第29页

13.2、供应商可在分项报价表中按设备清单逐一报价详细列出各项明细报

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13.3、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

价。

13.4、各供应商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日后属政策性调整、各种材料市场价格的

浮动等因素造成的货物价格变动,上述价格变动不予调整。

13.5、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实际采购货物数量为准。

第30页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结合谈判文件第三章规定填列相应

内容。如果双方使用谈判文件第四章已有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均不得对规定

进行变更或调整;谈判文件第四章未作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

进行约定。

3.本章节所附的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为参考文本,如果因为项目实际特点

不能适用,则可由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阶段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第31页

参考文本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试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

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

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

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

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

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

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1(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

乙方2(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

他合同主体)(如有)

乙方3(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

他合同主体)(如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

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

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

要求如下:

第32页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

标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

___________________

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

___________________

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

___________________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

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

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数量:

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

来源框架协议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

第33页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

(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

分包主要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金额:

__________

国别: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第34页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

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否不涉及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__________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_______(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_____________

分期付款:_______(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

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_____________,其中涉及预付款的:

_______(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成本补偿:_______(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___________

绩效激励:_______(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_________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______日,完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

(2)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履约担保: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5页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

履约担保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履约担保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4)分期履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委托第三方验收

验收主体:_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__________%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__________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_______

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__________

(4)履约验收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

(5)履约验收的内容:_________(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

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

况)___________

(6)履约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

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第36页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的其他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均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详见本合同封面的签订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未填写(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未填写

住所:未填写

联系人:未填写

联系电话:未填写

通信地址:未填写

邮政编码:未填写

电子邮箱:未填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填写

第37页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

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

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

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

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

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

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

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

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

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

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

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

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

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

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

第38页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

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

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

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

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标的及金额

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

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

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

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

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

符合要求的货物。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

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

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

的,视为验收通过。

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

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

其他义务和责任。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39页

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

同有关的事务。

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

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

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

其他义务和责任。

6.合同履行

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

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

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

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

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

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

在合同价款中。

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

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

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

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第40页

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

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质量标准和保证

8.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

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

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

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

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

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8.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

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

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

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

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

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

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

响。

第41页

9.权利瑕疵担保

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知识产权保护

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

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

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

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保密义务

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

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

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

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合同价款支付

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

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

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

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3.履约保证金

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

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

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

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的权利。

第42页

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

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14.售后服务

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

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

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

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

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

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

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

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

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第43页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

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

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

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

行。

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

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

充协议。

16.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

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

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

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

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

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

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

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

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

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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