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及危险行为感知全链路智能一体化建设的采购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1-09
发布于
山西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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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实验室安全准入及危险行为感知全链路智能一体化建设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99002025CCS03409

项目名称: 实验室安全准入及危险行为感知全链路智能一体化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采购包1 数量: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实验室安全准入及危险行为感知全链路智能一体化建设,详见商务、技术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包 1,签订合同后15日内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6号物产大厦16层一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以成交金额为基数的70%计取,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北大学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学院路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西华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6号物产大厦16层

联系方式: 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继开

电 话: 135********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实验室安全准入及危险行为感知全链路智能一体化建设1105.doc

860.9K

实验室安全准入及危险行为感知全链路智能一体化建设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3409

采购单位:中北大学

代理机构:山西华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人 中北大学
项目名称 实验室安全准入及危险行为感知全链路智能一体化建设
编制人 程娜
审核人 张达
复审人 任继开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部分磋商公告4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3

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33

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45

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1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4

第一部分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实验室安全准入及危险行为感知全链路智能一体化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3409

项目名称:实验室安全准入及危险行为感知全链路智能一体化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7万元

最高限价:175.7万元

项目概况:针对学校高风险实验室安全管理需求,构建“智能准入+视频感知+一体化管理”技术体系。通过部署AI视频分析,实时识别危险行为与环境异常;与智能准入系统深度数据融合,通过软硬件协同实现资质审核、培训考核、准入控制全流程闭环管理;打造一体化管理中枢,形成“感知-预警-处置-追溯”全链路响应机制。为学校实验室安全监管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6号物产大厦1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北大学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华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6号物产大厦16层

联系方式: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继开

电话:135********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175.7万元最高限价:175.7 万元注:供应商的首轮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
2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3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
4 响应文件份数、密封要求及解密时长 1.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壹份;2.上传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解密时长:30分钟(解密截止时间内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5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人民币17000元整;账户名称:山西华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账号:485********974注意事项: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前,须将磋商保证金采用支票(或网银转账)、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支票提交的,由供应商开出(付款行为对公账户);采用网银转账的,由供应商通过对公账户网上银行转出;采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从供应商的对公账户银行开出;采用金融机构出具保函的,由从事金融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开出;采用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由银行或代办磋商保函的担保公司开出。须确保在响应文件开启之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2、未按前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3、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时,可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可简写)。
6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2.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并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涉及);
7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开标一览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5.商务技术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见‘响应文件格式’);7.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团队成员、验收阶段方案、培训方案);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开启后补正。
8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 磋商小组人数及构成 磋商小组人数: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财政厅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
10 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1 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商务、技术要求以及采购合同范本中相关内容。
12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磋商采用远程在线开标方式(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 浏览器、360极速浏览器】和CA数字证书驱动),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启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磋商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磋商时间。
13 相关政策要求 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更新《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如项目不涉及,可不提供。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6.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需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9.环保节能产品参加的项目: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10.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1.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注:本项目(包)如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本项第5-8项(如涉及)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6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响应无效。
14 现场勘查 不组织
15 标前答疑 不组织
16 本项目所属行业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于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
17 其他事项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认为有不合理、不清楚以及有疑义并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以便统一上网公告更正,如不提交书面材料视同完全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

电子响应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响应文件编制 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
2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2.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
3 其他 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采购方:指进行本次磋商活动的单位。

2.2代理机构:指在采购方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磋商活动,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

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向按期提供响应文件参加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2.5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的各种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7磋商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磋商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主要依据,对磋商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磋商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

3.供应商资格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服务的供应商。需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标。

若《磋商公告》接受联合体参加的:

(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磋商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5)下载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

(6)联合体参加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磋商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8)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3.4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

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参加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5关于分公司参加磋商

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合格的服务

4.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4.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5.磋商费用

5.1供应商应承担准备和参与磋商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磋商要求

6.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方案与技术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关内容必须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按要求实施,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

6.2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供应商前附表。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响应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7.通知

7.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8.解释权

8.1本次磋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8.2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

8.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二、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的内容

9.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

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9.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9.3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本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0.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0.3供应商澄清、询问时间及方式:任何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代理机构。

10.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

11.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1.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2.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服务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商务技术要求中加“★”指标、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12.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

12.2.1编排要求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

12.2.2格式要求

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

12.2.3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

12.2.3.1响应文件的份数

本次磋商须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3.2响应文件加密

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

12.3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应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前附表。

12.4磋商报价

12.4.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只要填报了一个确定数额,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标的及其实施、人员工资、勘查、资料、相关设备、验收、相关培训、保险、相关服务及相关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4.2供应商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认真填报“开标一览表”。

12.4.3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整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报价。

12.4.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方案的报价。

13.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1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本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3.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13.3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接受评审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3.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评审小组有权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

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4.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

14.2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之日起算。

14.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方可要求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

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5.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

15.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或加盖个人电子CA章、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

15.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电子CA章。

15.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及其他

16.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16.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详见前附表),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在“政采云系统”完成上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解密响应文件。

17.响应文件解密

17.1采购代理机构在解密开始时间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

17.2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投标无效。

17.3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解密时间。

17.4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

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8.1供应商在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

18.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

18.3在递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进行撤回。

5、开启

19.响应文件开启及其有关事项

19.1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主持磋商文件开启会议。磋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9.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9.3评审小组成员和参与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磋商会议开启活动。

19.4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

19.5开启过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9.6供应商未参加开启活动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六、磋商程序和要求

20.组建评审小组

20.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0.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20.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20.4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5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0.6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

20.7无法及时补足评审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磋商。原评审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

20.8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审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

21.评审

21.1评审小组成员首先对磋商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并签字确认。如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

21.2依据磋商文件中规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评审小组成员对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独立审查。

21.3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1.4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21.5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6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评审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21.7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评审小组成员认定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

21.8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1)未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和第7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及商务技术指标要求中带“★”商务技术要求作出实质上响应的;

(2)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4)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5)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9如果未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

21.10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需对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

21.11评审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与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进行磋商(询标)。

21.12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对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2.磋商(询标)

22.1评审小组成员与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磋商(询标)。

22.2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询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

22.3在磋商(询标)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询标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

22.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

(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询标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

(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

(3)未按评审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4)评审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内容的等情形。

23.最终报价

23.1报价原则

23.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第二次(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3.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

23.1.3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函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最终报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退出最终报价。

23.1.4提交的最终报价须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3.2报价审核

23.2.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对最终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

23.2.2对最终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2.3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磋商活动或终止磋商活动。

23.2.4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

23.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

(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

(2)未在最终报价函中加盖电子CA章的;

(3)未按最终报价函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报价函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

(4)评审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过程中,如评审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审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

24.综合评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

24.1综合评分原则

24.1.1评审小组各成员对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综合评分细则进行独立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得分。

24.1.2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评审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4.1.3各供应商的评分因素得分加其报价得分,为各供应商的最终综合得分。

24.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

24.2.1评审小组依据24.1.3各供应商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

24.2.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

24.2.3综合得分与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

24.2.4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在磋商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24.2.5如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应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24.2.4规定处理。

24.2.6评审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活动继续进行。

25.确定成交供应商

25.1本次磋商项目,授权评审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6.编写评审报告

26.1评审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和磋商情况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的具体方法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及响应文件解密情况;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各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和理由。

26.2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出具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7.评审复核

27.1评审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

27.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审小组一致认定畸高、畸低的情形外,代理机构或者采购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27.3采购方、代理机构发现评审小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

28.磋商过程保密

28.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及服务方案和其他信息。

28.2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方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

28.3磋商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

28.4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8.5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

29.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9.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30.磋商项目终止

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磋商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磋商公正、公平行为的;

(三)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磋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

30.2在磋商活动中因重大变故,磋商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通过发布终止项目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磋商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部门。

七、签订合同

3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

31.1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

(一)采购方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服务内容、服务要求;

(五)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31.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1.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1.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方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1.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可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磋商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磋商活动。

32.成交服务费

32.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以成交金额为基数的70%计取,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32.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

33.签订合同

33.1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技术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33.2采购方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相关承诺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及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3.3除磋商文件要求可以转包、分包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33.4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33.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代理机构备案。

八、保密和披露

34.1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磋商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

34.2参加磋商过程的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4.3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

34.4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磋商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35.1磋商程序受相关规定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5.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5.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

35.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提出质疑。

35.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5.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5.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3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5.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

3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5.7.4事实依据;

35.7.5必要的法律依据;

35.7.6提出质疑的日期。

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5.8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3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3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3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5.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35.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磋商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35.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35.8.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35.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35.9.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要求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启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35.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35.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5.10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5.11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35.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5.13采购方、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磋商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35.13.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磋商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

35.13.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规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

35.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十、违约处罚

36.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36.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36.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36.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36.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37.采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

(1)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磋商需求的;

(2)采购方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磋商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

38.评审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方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审小组成员有前款第1至5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39.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

(1)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磋商项目中参与磋商活动的,为所代理的磋商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咨询的;

(2)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的;

(3)违反规定确定磋商文件售价的;

(4)未按规定对磋商文件、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

(5)擅自终止磋商活动的;

(6)未按照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和组织评审的;

(7)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的;

(8)开启前泄露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磋商活动情况的;

(9)未妥善保存磋商采购文件的;

(10)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

十一、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

40.进口货物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40.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采购货物及软件服务,未特别标注“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投报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报价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40.2国家强制产品

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截图、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40.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40.4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详情参加国务院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41.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审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41.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

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41.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

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1.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1.4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

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磋商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

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

一、资格性审查要求

序号 类型 审查要求 说明
1 基本资质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2 基本资质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3 基本资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4 基本资质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5 基本资质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6 采购政策 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凭证进行审查 保证金金额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
7 采购政策 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各供应商在磋商截止当天的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 采购政策 对供应商提交的其他内容进行审查 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

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

二、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类型 要求 要求说明
1 商务资信 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证明文件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证明文件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
2 商务资信 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证明文件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证明文件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
3 商务资信 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函进行审查 磋商函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磋商函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
4 报价 对供应商提供的开标一览表进行审查 开标一览表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无漏项、无缺项、无可选择或可调整报价。开标一览表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响应无效。
5 技术 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技术偏离表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 商务技术偏离表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响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无空项、漏项。商务技术偏离表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商务、技术要求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负偏离响应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属重大技术负偏离的,或未提供偏离表的,响应均无效。

说明:

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

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1.进口货物评审标准

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2.国家强制产品评审标准

2.1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2.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2.3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更新《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

3.企业性质评审标准

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审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3.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3.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3联合体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否则,投标无效。

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否则,不予认可。

3.4.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4.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5环保节能产品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3.5.1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

3.5.2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

3.6创新产品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3.7本项目(包)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三、评分细则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报价、商务资信、技术以及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

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内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总分:100

报价分:30;计算公式=自动计算报价得分

序号 类型 评分标准 分值权重
1 报价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 (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注:供应商若为小微企业的,给予价格评审15%的价格优惠比例参与评审。 0~30

技术商务资信分:70

序号 类型 评分标准 分值权重 打分方法
1 商务资信 一、商务部分(15分)(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0~15 /
1.1 商务资信 合同执行能力、供应商业绩(15分)供应商业绩以提供近三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供应商承担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3分,最多得15分。注:合同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及项目验收证明材料(或结算凭证)的扫描件。 0~15 客观分
2 技术 技术部分 0~55 /
2.1 技术 售后服务方案(20)供应商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流程;②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③质保期外的售后服务;④售后服务人员安排;⑤售后响应时间及应急处理方案等内容;每提供一项内容得4分,如提供的每项内容有缺陷或不足扣2分,内容存在错误或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0分。 0~20 主观分
2.2 技术 实施方案(15)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实施方案,包括①项目组织方案②进度管理方案③质量保障方案④风险管控及安全保障措施⑤一体化建设交付方案等。每提供一项内容得3分,如提供的每项内容有缺陷或不足扣2分,内容存在错误或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5分。 0~15 主观分
2.3 技术 团队成员(10分)A.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的实施安排项目团队成员,至少包含:①组织实施机构配置;②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每提供一项内容得4分,如提供的每项内容有缺陷或不足扣2分,内容存在错误或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B.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售后服务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得2分,否则不得分; 0~10 主观分
2.4 技术 验收阶段方案(5分)供应商需提供下列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验收准备工作;②验收标准和依据;③验收流程;④配合验收的人员安排;⑤验收方案等内容;每提供一项内容得1分,如提供的每项内容有缺陷或不足扣0.5分,内容存在错误或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0~5 主观分
2.5 技术 培训方案(5分)供应商提供详细、完善的培训方案:①培训目标;②培训计划;③培训内容;④培训人员安排;⑤培训保障措施等内容。每提供一项内容得1分,如提供的每项内容有缺陷或不足扣0.5分,内容存在错误或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0~5 主观分

第5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一、商务要求
第1包:(一)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二)服务地点:中北大学(三)付款条件:(1)若在合同履行期限(即15个自然日)内乙方完成所有硬件设备部署,并与安全准入软件服务平台完成数据通信且正式上线运行,同时与采购人现有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完成数据交互。甲方按照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2)若在合同履行期限(即15个自然日)内甲方由于实验室搬迁未完全到位暂时不能完全满足硬件设备的安装条件,乙方应完成已安装的硬件设备与安全准入软件服务平台完成数据通信且正式上线运行,同时与现有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完成数据交互。。甲方按照乙方已安装的硬件设备总数的比例与乙方进行结算。并按照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对未安装的硬件设备,在三年的免费维护期内若甲方具备硬件设备安装条件,乙方应完成未安装的硬件设备的安装部署,同时完成与已安装的硬件设备、安全准入软件服务平台以及甲方已有的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的数据交互,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甲方正常使用后按照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未安装的硬件设备的金额。若在三年的免费维护期内若甲方不具备硬件设备安装条件,则未安装的硬件设备将不再安装,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在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甲方在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相应的合同金额支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本项目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应当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即 15 个自然日)内完成硬件设备部署,并与安全准入软件服务平台完成数据通信且正式上线运行,同时与采购人现有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完成数据交互。甲方按照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验收合格后的六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提交履约保证金按照甲方的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易。(五)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本项目中如涉及需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必须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其中,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
二、实质性要求
(一)本项目若涉及软件产品或服务的,需提供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二)本项目若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需提供承诺: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三)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
三、服务要求
一)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二)具备稳定的技术支持团队,具备开展项目实施和技术支持,现场技术支援的能力,提供技术团队人员配置情况的清单。(三)提供售后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故障应急响应速度、售后服务体系、服务响应机制)(四)★硬件三年的质保期(按照每个硬件设备的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和软件五年的免费运维和免费升级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五)供应商根据自身专业的理解和认识,紧密结合本项目实际编制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置及分工、安全保证措施、针对性的服务措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服务流程、创新实践措施或其他方案等)(六)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三年内若实验室根据学校规划进行房间搬迁,供应商须免费进行1次硬件设备的同步迁移并完成迁移后的数据通信测试,保障设备正常运转。(须提供承诺函)(七)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三年内若学校实验室需加装摄像头等硬件设备(数量超过本次采购的数量),学校可按照相关设备中标单价或不高于中标单价的价格向供应商进行相关设备的采购。供应商须免费为加装的设备提供安装及数据通信测试服务,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转。加装的设备若发生迁移,供应商须免费进行1次硬件设备的同步迁移并完成迁移后的数据通信测试,保障设备正常运转。(须提供承诺函)(八)自合同生效后15个自然日完成硬件部署及软件服务上线运行;硬件提供3年免费运维服务,3年免费升级服务。软件平台提供5年免费运维服务,5年免费升级服务。
四、验收标准
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承诺、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进行验收。验收中涉及相关费用的,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技术要求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所属行业
1 400万AI智能变焦网络摄像机 智能相机实现人脸检测、通用行为分析、支持并配置智能编码和AI编码,减少存储压力;结构轻便小巧,安装方便,性价比较高内置GPU芯片,支持深度学习算法,有效提升检测准确率支持人脸检测:支持跟踪,支持优选,支持抓拍,支持上报最优的人脸抓图,人脸曝光,支持人脸属性提取支持并实现区域入侵,物品遗留,物品搬移,徘徊检测,人员聚集等检测采用400万( 2688×1520 )@25fps像素CMOS图像传感器,低照度效果好,图像清晰度高★具有不小于1/1.8"靶面尺寸、支持自动变焦、焦距范围不低于:2.8~12 mm支持H.265编码,压缩比高,实现超低码流传输内置高效红外补光灯,红外监控距离不低于50米支持并实现走廊模式,宽动态,3D降噪,强光抑制,背光补偿,数字水印,适用不同监控环境支持ROI, H.264/H.265,智能编码,灵活编码、适用不同带宽和存储环境具有1个RJ45网络接口,2路音频输入,1路音频输出,3路报警输入,2路报警输出,1个RS485接口,1个DC12V输出接口。支持不低于512G Micro SD卡,不少于2个内置麦克风,不少于1个内置扬声器支持DC12V供电方式,支持PoE★支持IP67防护等级、支持IK10防暴等级、采用金属外壳 280 工业
2 16口二层云管PoE交换机 交换容量:不低于256Gbps;包转发率:不低于60Mpps;业务端口:具备不少于16个10/100/1000BASE-T电口(PoE)、2个10/100/1000BASE-T电口、2个1000BASE-X SFP端口;环网协议:STP、RSTP;VLAN功能:支持;链路聚合:支持;设备管理:WEB管理、APP管理;供电方式:100–240VAC,47–63Hz,Max 3A;PoE:Port 1-2≤90W,Port 3-16≤30W,总功率≤135W;散热方式:内置风扇散热; 12 工业
3 24口二层云管PoE交换机 交换容量:不低于256Gbps;包转发率:不低于60Mpps;业务端口:具备不少于24个10/100/1000BASE-T电口(PoE)、2个10/100/1000BASE-T电口、2个1000BASE-X SFP端口;环网协议:STP、RSTP;VLAN功能:支持;链路聚合:支持;设备管理:WEB管理、APP管理;供电方式:100–240VAC,47–63Hz,Max 7A;PoE:Port 1-2≤90W,Port 3-24≤30W,总功率≤240W;散热方式:内置风扇散热;安装方式:桌面式、机架式安装; 10 工业
4 8口三层千兆汇聚交换机 8个10/100/1000BASE-T电口,2个100M/1GBase-X光口;支持STP/RSTP/MSTP;支持ERPS、EAPS;支持GVRP;支持QinQ功能;支持Private VLAN;支持Voice vlan;含千兆光模块一对 18 工业
5 48口三层管理型交换机 具备不少于48个千兆SFP光口,其中2个千兆电口(Combo),4个万兆SFP+光口;交换容量:不低于672Gbps/6.72Tbps,包转发率:不低于144Mpps/207Mpps;支持VLAN:802.1Q VLAN、端口VLAN、QinQ、Voice VLAN、协议VLAN、MAC VLAN;支持链路聚合:静态、动态链路聚合;支持生成树STP/RSTP/MSTP,支持RRPP/ERPS;支持虚拟化堆叠技术;支持ACL、QoS、端口镜像;支持CLI、WEB、SSH、SNMP v1/v2c/v3等管理方式;提供双模块化电源槽位,标配双电源;1U高度,19英寸宽,支持桌面、机架式安装方式; 1 工业
6 ※实验室安全准入及危险行为感知一体化服务平台 一、基础应用管理中心1.统一权限下发:支持并实现手动进行权限的下发,也可以通过人事和场地管理自动梳理出建筑和硬件以及人员的关联关系,可视化完成权限下发。2.自定义下发场景:可视化配置计划模版,根据不同场景完成多样的权限手动下发。2、基础资源管理(1)组织管理:支持并实现基础信息的增删改查、导入、导出等功能;(2)设备管理:支持视频、门禁、出入口、对讲、报警、卡口、动环、物模型等设备增删改查、导入、导出、自动搜索等功能;(3)用户管理:支持并实现用户基础信息的增删改查、冻结、解冻、密码重置等功能;(4)角色管理:支持并实现角色基础信息的增删改查;角色关联权限,可配置角色的应用菜单、部门、逻辑组织以及系统资源操作权限;支持角色的复制能力;(5)部门管理:支持并实现部门信息增删改查、导入、导出等功能;(6)人员管理:支持并实现人员基础信息的增删改查、导入、导出、移动等功能;支持并实现人员信息的采集,包含:人脸、指纹、卡片等,人脸照片支持图片质量检测;(7)支持并实现卡片基础信息的增删改查、导入、导出等功能;支持并实现人员开卡、挂失、解挂、退卡、补卡、回收等功能;(8)支持标准开放平台,提供rest ful 等多维度接口实现第三方系统对接;(9)提供NTP校时服务能力,支持对服务间、服务器和设备间的统一校时;二、人员照片核验针对人员照片进行核验增加评分维度(如是否支持戴眼镜、最小眼间距配置、是否支持佩戴口罩等,确保人脸采集质量)三、数据对接模块依据中间库建设标准,方便快捷将人员、卡片、人脸、场地、信息等同步到平台。1、支持中间库同步组织、人员、卡片、人脸、场地2、支持openpai对组织、人员、卡片、人脸、人员类型增删改查四、企业微信对接模块提供了向第三方APP(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钉钉等)单点登录、消息推送的能力。 1、支持第三方APP信息配置: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钉钉的对接工作,配置appKey和secret后即可获取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钉钉的用户标识、信息等。 2、支持第三方APP登录绑定:支持自动登录方案,集成门户,用户只需首次登陆即可绑定微信号/企业微信号/钉钉与平台账号,后续访问可直接自动动登录。 3、支持并实现绑定操作接口:用于企业微信、微信公众号、钉钉用户与平台用户的绑定、解绑、更新等功能。五、安全巡检模块1、支持并实现管理系统中某个对象类型的检查项,支持编辑名称及关联巡检方法。2、支持并实现导入风险源或安全检查规范。包括责任体系、安全教育、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化学安全、生物安全、机电等安全类型。3、支持添加、修改、删除、查询巡检计划,可自定义巡检计划内容,包括:计划模板名称、巡检区域、巡检方式(自动巡检、远程巡检、现场巡检)、巡检项、问题处理流程(可选复核、整改和审核环节、单个或多个处理人)及巡检对象等4、支持展示所有巡查任务列表,并可以查看各任务详情5、支持查看任务所属巡检计划、所属区域、执行方式、任务类型(计划/临时任务)、任务包含的巡检对象数量、发现问题数、任务生成时间、任务状态(执行中/已完成/已过期)6、 支持按时间、巡检模板、巡检区域查询巡检任务统计,包括:问题分布情况、整改情况等六、人员搜索人员搜图:支持并实现以人脸图片搜索该已知人员目标在监控点下的抓拍记录支持并实现基于校内人员重点目标库的人员搜图支持并实现人员模糊检索,搜索条件包括:人脸特征或人体特征组成的关键词,自动分词识别出关键词进行人员或事件检索。支持检索结果处理:支持加入暂存架;支持详情处理包括查看或下载抓拍大图、回放录像、人员搜图。支持并实现图搜:上传现场拍照或监控抓图图片,可提取人脸、人体,支持调整相似度、时段和区域;支持选择多个小图组合搜索,并切换动线展示。支持详情查看后基于结果大图找到其它目标发起二次搜索。七、行为模型管理1模型获取:支持算法模型的远程获取和本地导入,适配不同网络环境要求2模型下发 a.支持可视化模型部署和进度展示;b.支持模型批量下发和批量升级,方便快速部署3.支持模型库管理,支持AI模型文件的添加、修改、删除和查看;支持本地或者远程方式获取模型文件;支持按照设备类型对模型文件进行区分,并显示模型关联的标签信息;支持通过规则配置,可智能检测事件4.运行模式:灵活的运行模式,支持边缘端任务分析和中心端任务分析,满足不同阶梯方案需求5.任务类别:a.边缘端分析支持实时视频流分析、定时轮巡分析、定时抓图分析;b.中心端分析支持抓图离线分析、视频流提交分析6.智能报警配置:支持分析任务配置灵活的参数,满足场景化的识别需求,如上报次数控制、识别条件控制等行为模型管理的功能需求均需实现。八、原有平台对接开发1、与现有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平台对接,同步准入人员信息,当准入考试未通过人员核验进入实验室时,系统可报警提醒。2、与原有平台单点登录对接,本次建设平台作为子级平台,在原平台登录后,进入实验室安全准入及危险行为感知一体化平台无需二次登录。九、监控管理应用中心1、实时预览:支持窗口分割、浏览/抓图、快速录像、轮巡、鱼眼模式、音频/对讲等功能3、云台控制:支持云台抢占、云台锁定;支持云台方向控制;4、录像回放:支持录像查询及显示、回放控制、录像下载、录像存储等功能;5、视频上墙:支持即时上墙;支持上墙轮巡计划;支持屏幕开关、电视墙任务;支持开窗,分割,清屏功能;支持鹰眼功能;支持上墙回显;支持开启所有屏幕通道轮巡;6、支持视频实时预览能力,实现预览窗口布局切换、预览画面自适应及全屏切换;7、支持录像计划管理能力,支持实时录像计划、录像回传计划;8、支持录像回放能力,支持多画面同步回放和异步回放切换、超高倍速回放、分段回放、录像下载、录像剪辑、录像标签、录像锁定、录像抓图;9、支持视频预览与图片实时监控模式切换能力,实现图片监控模式;10、支持图片查询回放能力,实现按监控点、时间段展示抓拍图片;11、支持图片自动播放能力,支持图片自动播放速度可设置;12、支持图片下载能力;13、支持监控摄像机、编码设备、存储设备、解码设备等物联设备在线状态、工作状态、硬盘状态、指标采集。14、支持监控点通道的在线状态、录制状态、录像完整性、录像保存天数指标检测。15、提供视频运维报表统计能力,包含区域综合排名统计、录像完整性统计、录像存储达标统计、在线状态统计、离线时长统计报表。16、包含不少于300路视频监控设备接入授权监控管理应用中心的功能需求均需实现。十、事件管理应用中心支持物联感知事件接入,如视频事件、门禁事件、测温事件、消防事件、入侵报警事件,支持AI事件接入支持对各类事件进行标准化处理,事件信息包含事件类型、事件等级、事件发生区域、事件图片、事件源等,支持业务属性扩展支持组合事件与事件在时空维度的关联关系,组合局部的事件成整体的事件,如指定时间段、指定资源、指定区域、指定发生频率、指定发生关系等等支持事件信息可视化展示,包括事件基础信息、事件联动信息、事件位置信息,完成事件研判支持事件发生时支持弹窗、浮窗、声音提醒支持事件业务闭环处置,支持事件转换为工单,并针对工单处理流程进行业务闭环支持事件联动:根据事件管理预设联动处置措施,如联动抓图、联动预览、联动门禁、联动语音播报、联动上墙等,辅助用户提升事件处理效率支持事件趋势统计:按时间维度对事件发生数量进行统计,并提供同环比数据,为园区事件管理效果评估提供数据支持事件分布统计:根据时间维度统计园区内某一段时间的事件发生区域、事件类型、事件细分对应的事件总数支持事件处理效率统计:对事件处理过程中各环节的耗时进行统计,根据时间维度统计园区内某一段时间的事件类型、事件数量、告警确认平均耗时、事件工单签收平均耗时、事件工单处理平均耗时、事件平均处理总时长等应用工单管理中心内置报事报修、设备资产维护、安全隐患、投诉建议场景分类配置:支持工单场景下的服务模块细分,支持流程参与人配置允许工单类型、服务模块的区域调度管理员和区域处理人的配置支持从申请、派发、签收、处理、验收/评价,实现流程闭环支持展示已产生的工单总数,可分为新建数量、完成数量、作废数量支持展示每天的工单总数变化趋势,可选择更多展示工单子类的数量详情事件管理应用中心的功能需求均需实现。 1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 视频存储管理服务终端 ★内置不少于360TB存储容量,支持RAID,采用ASTA企业级硬盘,支持全局热备盘、支持硬盘热插拔内置不少于1个eSATA接口,2个USB2.0接口,2个USB3.0接口设备内置不少于1个COM接口、1个VGA接口,1个HDMI设备提供不少于3个2.5G数据网口,1个2.5G管理口整机电源:不高于600W,1+1冗余电源可对视图片、视频进行混合直存,无须存储设备和图片设备的参与,平台设备宕机时,存储业务正常接入带宽不小于900Mbps,单设备配置≥64位多核处理器1个,内置不少于8GB内存,内存支持扩展到≥64GB,内置256GBSSD固态硬盘内置1+1冗余电源,实现录像存储过程中加入特殊字段,防止录像被篡改或伪造,以保证录像的原始性及完整性。可对录像的某个时间点添加标签,并可进行查询、回放、下载支持远程实现每一块硬盘指示灯的单独点亮操作,可定位磁盘位置在UI界面实时显示磁盘体检状态,对异常状态磁盘,可查看处理建议信息。支持实现多级运维管理,多渠道报警机制防止报警信息遗漏支持实现实验室视频画面的接入存储,并通过磁盘RAID保障视频存储完整性与可靠性。 2 工业
8 边缘计算服务终端 内置1个HDMI视频接口,内置不少于2块8TAI硬盘,用于报警图片存储设备支持不少于4个10M/100M/1000Mbps网口;2个USB2.0接口、4个USB3.0接口,1个RS232,2个RS485(半双工),1路3.5mm输入,1路3.5mm输出,8路IO输入,4路IO输出输入带宽不少于1280Mbps,支持256路H.264、H.265格式高清码流接入支持配置H265、H264编码前端自适应接入,可接符合ONVIF、RTSP标准及众多主流厂商的网络摄像机设备内置不少于24颗GPU ★支持实现实时视频分析:对通道中的视频流进行实时智能分析。 轮巡视频分析:对多个通道中的视频流轮流进行智能分析。 定时抓图分析:对通道中的视频流进行定时抓图并对抓取的图片进行智能分析。 离线图片分析:对从设备界面上传的图片或从平台下发的离线图片/URL链接进行智能分析。 报警图片分析:对前端IPC的抓拍图片进行二次智能分析。 中心流式任务:在业务平台上对下发的取流地址任务进行展示和操作。★当平台接收到支持AI算法摄像机给出的报警后,平台会将报警结果发送给具备大模型算法的设备进行二次分析;并将二次分析结果上报给平台。★引擎状态界面可显示引擎工作温度, 可查看引擎配置及利用率。支持实现烟雾火点检测分析支持实现人员倒地、聚集、快速移动、剧烈运动动作检测分析支持实现接入普通摄像机,支持实现对设定的检测区域内,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帽进行自动侦测,同时检测出佩戴安全帽的颜色(红色、蓝色、黄色、橙色、白色)并根据设定条件触发报警联动。可设置最多16个多边形检测区域,通过客户端可以接受报警消息,查看报警图片,并回放关联录像。支持实现安全帽关联人脸报警,关联人脸库后,可对未佩戴或佩戴安全帽的人员进行人脸比对接入普通IPC,支持工服注册,可上传需要检测的工服图片到工服库,包含红色工服、白色工服、蓝色工服、工地工服等,最大支持20000个工服,对目标工服进行识别,并根据设定条件触发报警联动;可设置最多16个多边形检测区域接入普通摄像机,支持实现在预览画面中展示智能信息,支持实现实时展示目标对象,目标属性,目标置信度,目标ID,目标位置框信息,并且智能信息能够紧跟目标移动;预览画面中展示智能信息颜色可配置(常规时绿色,报警时变成红色),字体大小可配置支持实现导入视觉大模型进行分析,支持视频分析、图片分析、图片二次分析过滤支持实现对前端摄像机的视频进行分析,实现人员倒地、工服、剧烈运动、烟雾火点事件识别,支持自定义事件算法导入后使用。 2 工业
9 人员数据管理服务终端 具有2个HDMI接口、2个DP接口、2个V-DP接口、1个VGA接口、4个RJ452.5Gbps网络接口、2个USB2.0接口、4个USB3.0接口、1个RS232接口、1个RS485接口(可接入RS485键盘)、1个eSata接口、1+1冗余电源、1+1冗余风扇;具有1路音频输入接口、1路音频输出接口、16路报警输入接口、8路报警输出接口,可内置16块SATA接口硬盘支持实现对人体、车辆、非机动车、物品、动物等类型的检索支持实现将搜索内容添加到历史记录,历史检索词条保持最近10条,通过直接点击该高频热词或历史记录可直接进行重复检索支持实现64个人脸库,库容50万张人脸图片;支持实现路人库,库容30万张人脸抓拍图片人脸图片建模成功率不低于99.99%★人员签到任务支持实现签到墙和分组签到两种方式,支持以任务方式配置,最大支持创建32个签到任务;支持人员签到信息进度查询,支持查询签到任务的人员签到状态,支持统计总人数、已签到人数、未签到人数★支持实现人员档案聚合,一人一档功能,可将陌生人自动归入到档案库,并统计和展示每个陌生人出现的次数,多次出现的陌生人,设备自动选取一张评分最高的人脸图片作为人员档案封面支持实现将预览监视画面和回放画面进行视频冻结,通过手动和自动的方式框选目标,将所选目标与数据库中的历史目标抓拍数据进行比对检索。检索结果可根据相似度或抓拍时间进行排序展示输入带宽:不低于512Mbps输出带宽:不低于512Mbps接入能力:不低于128路H.264、H.265格式高清码流接入解码能力:支持不少于32×1080P图片流建模:不低于128路图片流抓拍记录存储硬盘空间不少于48TB支持实现对前端摄像机抓拍结果进行人员比对分析,支持人员图片建模功能 1 工业
10 实验室数据运营服务中心 实验室管理应用终端尺寸:2U机架式服务器机箱CPU:配置1颗 C86架构处理器,核数≥16核,线程数≥32,频率≥2.8GHz,内存:配置不低于64G DDR5,不少于4根内存插槽硬盘:配置不少于2块1.2T SAS盘。支持不少于12块3.5寸/2.5寸的SAS/SATA机械硬盘或固态硬盘,同时按需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机械硬盘或固态硬盘。PCIE扩展:支持4个PCIe 4.0扩展插槽网口:2个千兆电口,其他接口:不少于1个千兆RJ-45管理接口,2个VGA接口,5个USB接口,电源:不高于600W,支持1+1冗余管理基础应用,包括工作台、场地管理、人员管理、基础告警处置、图上监控功能。1、工作台:默认预置了实验室门户,面向不同的使用者。2、场地管理:面向学校实验室场景提供校区、楼栋、楼层3、人员管理:基于教职工、非编人员、学生提供不同的组织,支持快速开通账户功能。4、基础告警处置:支持告警弹窗确认及告警查询功能5、图上监控功能:各类资源图上展示及控制操作,在地图上可展示各类资源点的地理位置,通过接收资源点报警事件,实现报警信息可视 1 工业
11 系统集成及辅料辅材 网络机柜、网线、光纤、电源线、设备安装、走线施工、设备调试。设备安装调试所需的辅料辅材须充分满足不少于90间实验室的实际安装需求。同时须保证完成设备调试的配套材料满足实际需求。 1 工业

说明:

1.非单一产品货物类项目应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货物名称前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所有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2.技术参数前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主要技术指标(符合性审查内容),未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一般性技术指标(评审考量内容)。

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

中北大学

服务采购合同

(说明:本模板中红色字体仅为提示,填写完毕后删除。)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3409(非政采项目填写“非政采”)

项目名称:

包号:

注意:1、合同由供应商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骑缝章后,由学校具体采购单位经费负责人签字后,送到中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

2、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约定先缴纳履约保证金。

中北大学服务采购合同

甲方:中北大学

乙方:

合同编号:(说明:投标编号+包号,例子:ZBDXGZC2015010401,此括号内容填写后删除)

乙方在年月日由(采购代理公司名称,此括号内容填写后删除)组织的采购项目中的第包中标(成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时间和服务范围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服务范围:

2.服务具体内容和标准

服务具体内容:

服务标准及要求:

二、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

1.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2.服务费用:人民币(大写):

(小写):

3.服务费用说明:该费用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所产生的劳务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差旅费、维护费、升级费、税费等所有的费用。乙方不得就本合同的履行向甲方主张任何其他的费用。

4.服务费用的支付:

(1)若在合同履行期限(即15个自然日)内乙方完成所有硬件设备部署,并与安全准入软件服务平台完成数据通信且正式上线运行,同时与采购人现有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完成数据交互。甲方按照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

若在合同履行期限(即15个自然日)内甲方由于实验室搬迁未完全到位暂时不能完全满足硬件设备的安装条件,乙方应完成已安装的硬件设备与安全准入软件服务平台完成数据通信且正式上线运行,同时与现有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完成数据交互。甲方按照乙方已安装的硬件设备总数的比例与乙方进行结算。并按照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

对未安装的硬件设备,在三年的免费维护期内若甲方具备硬件设备安装条件,乙方应完成未安装的硬件设备的安装部署,同时完成与已安装的硬件设备、安全准入软件服务平台以及甲方已有的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的数据交互,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甲方正常使用后按照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未安装的硬件设备的金额。若在三年的免费维护期内若甲方不具备硬件设备安装条件,则未安装的硬件设备将不再安装,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在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甲方在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相应的合同金额支付给乙方。

三、履约保证金:

四、售后服务承诺

乙方就本次交付的服务的售后服务向甲方做出如下承诺:

五、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2.验收方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3.验收内容: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合同的约定、乙方的售后服务承诺进行验收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指派为本项目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进行沟通对接工作、办理验收和付款等手续和其他事宜。

2.甲方负责提供工作场地以及其他必要的便利条件,协助乙方履行合同。

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甲方所有。

3.乙方完成服务内容后,甲方依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组织验收工作并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内进行整改;仍不能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对本合同的履行情况有监督、检查、督促的权利。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性建议,乙方应予以执行,以保证甲方订立本合同目的的实现。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指派为本项目联系人,与甲方进行沟通对接工作、协调合同履行的各项事宜。

2.乙方保证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和资质,提供的服务和完成的工作成果符合采购文件、中标文件、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性法律法规或者行业规范的要求,满足甲方的实际需求。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第三方或者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若甲方被追责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乙方工作人员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乙方对其工作人员依法承担责任。

4.无论合同关系是否终止,乙方知悉的属于甲方未公开的信息以及甲方人员及学生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自己使用。同时乙方应当对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和知悉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数据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泄露给他人。

5.乙方承诺:乙方提交的所有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成果所使用的素材)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及合法权益,乙方保证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和工作成果。若因此导致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诉讼成本等。

6.若本合同的履行涉及到需要乙方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的,有关本合同产生工作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也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自己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或者泄露给他人。

7.乙方保证服务内容完全符合采购需求和相关服务标准;保证所用软件是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正版软件;保证所用的资源是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允许的使用、通过正规渠道取得的、非盗用的资源。

8.乙方保证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合同约定和乙方的承诺,对所提供的硬件和软件服务与甲方现有的设备、软件、系统等进行免费对接,并在约定的免费期限内提供免费维护、升级等服务。

9.本合同的履行涉及到甲方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的,乙方也应按照甲方规章制度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

10.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有关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1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软件享有合法的权利,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乙方对其出售的货物、软件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者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利。

12.乙方确保提供的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办理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装卸、保险、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金额中。

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并完成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乙方的交付义务即完成,交付之前的风险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逾期交付货物和提供服务的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和提供服务,应按服务费用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未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费用中予以抵扣。

乙方逾期提供服务影响甲方订立合同的目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服务费用的10%承担违约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2.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每迟延一日的服务费用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影响甲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或者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转包或者分包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服务费用的10%承担违约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及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3种方式解决:

1.提交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向太原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3.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和份数

1.合同经过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采购文件;2.投标(或响应)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乙方所作的其他承诺。

(以下无正文,系签署页)

甲方(章):中北大学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项目负责人(签字):电话:

开户银行:

电话:银行行号:

账号:

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并按“政采云系统”中规定的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审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判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要求提交。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3409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格式自拟

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

(采购人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单位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3409)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

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为维护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单位/个人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

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磋商截止日前12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日前12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近12个月内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缴税凭证,具有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

4.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7.承诺本单位/本人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相关网站上公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

2.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并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涉及)

商务、技术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3409,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

注:

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被拒绝;

2.若授权委托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

3.磋商函格式

磋商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本项目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4.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7.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8.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报价。

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响应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并保证供货质量。

13.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采购合同范本》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4.我方将严格遵守本项目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接受采购人的处罚,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采购人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6)在磋商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正常履行职责的;

(7)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8)成交后未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9)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1)违犯采购人规定的其他行为。

所有有关本磋商项目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

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

E-mail: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无效。

4.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货币: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报价 (大写)
(小写)¥
备注

注:本报价包含用于与本项目服务相关的一切费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1(所含主要设备及服务报价)

序号 采购标的名称 所属行业 品牌 生产/服务厂家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2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5.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

商务、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3409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范、要求 响应文件对应规范 偏离情况 备注
1
...

供应商保证:除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及技术规范、要求。若无偏离,此表可不填或写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

序号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备注
1
2
3
4
5
...

7.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团队成员、验收阶段方案、培训方案)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9.政策性要求

(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

(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

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包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产品型号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认证机构名录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注:

1.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此表可不提供)

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包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产品型号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认证机构名称

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包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注册商标 产品型号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认证机构名称

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

注:

1.投标货物中如含有非强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请如实填写产品明细表;

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

正版软件承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3409)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三)中小企业声明(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报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此项内容作为资格条件,应在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部分上传。

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如未提供,不予认可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报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此项内容作为资格条件,应在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部分上传。

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如未提供,不予认可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3409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五)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期:

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性质。

(六)联合体磋商资格证明文件(如允许联合体参加)

(1)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2)联合体协议格式

《联合磋商协议书》格式

联合各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参加本项目磋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磋商,并按照响应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响应文件规定及报价内容而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磋商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磋商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本协议提交采购人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20年月日20年月日

(七)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3409

货币: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产地及厂家 数量 单价 总价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注: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八)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

本公司现参与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3409____________)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相关附件

附件1: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方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2: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3409包号:

采购方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方/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3: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参考格式):

磋商担保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项目名称)编号(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磋商,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应向你方提交磋商保证金,且可以磋商担保函的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磋商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1)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成交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合同》;

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提交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X元(大写X),即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

2、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X个月止。

3、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X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磋商保证金。

4、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相关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5、免责条款

1.依照相关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6、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7、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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